第二章 文獻回顧
2.4 恐懼感的影響因素
2.4.5 風險與受害風險感認之意涵
從定義來看,「風險」一詞係指具不確定性之事物其結果對人可能造成之影響。
其概念即為帶有不確定性之活動或事物,因其非確定性而導致風險之存在。
不同之領域有其不同之特性,因此每個領域之學者對於該領域之風險定義自然會 有所差異,造成「風險的定義」諸說紛云。Wharton 定義風險為事件發生次數(frequency)
及事件規模(consequence)的組合乘積;Gratt(1987)定義為事件 發生機率與事件發 生後果的乘積;Lowarance 指為有關負面影響的嚴重程度與機率的衡量;Vlek 與 Stallen
(1981)提出「機率」與「結果」為風險的主要兩個核心觀念;Smith 等人﹙1978)所 指威脅的本質及發生的可能性;美國國家研究委員會(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1989)
則認為風險除需考量災害強度外,並且要對發生不良後果的機率或可能性進行評估;
Roberts B. Noland(1995)定義「風險」為非 預期事件發生之期望水準。
Fischhoff(1992)指出,人們對風險的定義的大小有爭議,而且沒有一個適合所有 問題的風險定義,風險的決定並不只是在於風險的本身,而是依不同的研究重點,而 有不同的定義。
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風險給予人的感受,卻是主觀的。風險的評估會因為所處的 情狀(context)、包括是誰在承受風險?是誰在評估風險?在何種情況下?等因素而 改變。為什麼某些風險會被民眾所漠視?而某些風險卻被民眾所懼怕,並強力抗爭?民
眾到底如何認知風險?因此風險感認(Risk Perception)之探討就因應而生。
2.4.5.2 風險感認
個體自對刺激的感受到反應的表出,必須經過生理與心理的兩種歷程。從生理歷 程所得到的經驗為感覺(sensation),心理歷程得到的經驗為知覺(perception)。感 覺是形成知覺的基礎,前者係由各種感覺器官(如眼、耳等) 來獲取訊息,後者則是 對感官得來的訊息再給予分析與解釋。
「風險感認」(Risk Perception)的觀念最早由心理學發展出來的。其後地理學、
社會學、政治學、人類學及心理學都有風險知覺重要研究。Sitkin 和 Pablo(1992)指出,
風險感認的重要性在於它會影響決策者的行為、使決策者 誤判不確定性、產生不足估 計或過度估計風險、而且決策者顯現出對他們的判斷、 知識及在風險情境下的表現有 相當的信心,各學域對風險知覺的研究重點整理如表2.2 所示。
Sitkin 和 Pablo(1992)定義風險感認為決策者評估情境所包含的風險,包括決策者 如何描述情境、對風險的控制性及機率估計、以及對估計的信心度。Sitkin 和 Weingart (1995)定義風險感認為個體評估情境有多少的風險性,包括評估情境 不確定性程度的 機率估計、不確定性有多少可控制性、及對這些估計的信心度。 Baird and Thomas(1985) 指出:「風險感認是個人對情境風險的評價,亦即個人對情境不確定性可估計的機率 及可控制的程度。」根據以上的定義可以知道,大體上風險感認的定義為「個體主觀 地評估情境有多少風險性,包括不確定性及對情境的可控制程度」。
表 2.2 各學域對風險知覺的研究重點
學域 研究重點
地理學 瞭解人們面對自然風險及科技風險的行為
社會、人類學 基於社會、文化因素探討風險的知覺及可接受性 經濟學 探討風險及利益間的扺換關係
心中願意支付的代價或願意接受補償的金額 心理學 探討機率評估及決策過程
資料來源:Slovic, Perception of Risk, 1987 由認知心理學觀點,感受是一項非常複雜的程序。感受的研究在於探討人們 如何 經由外在(如:聽覺、視覺等)刺激,對內在的心理產生影響,進而改變其 最後的表 現行為。藉由人的中央神經系統有強大的容量足以儲存感受所造成的壓 力,而再行演 譯成新的意念,最後對表現行為產生程度不同的影響。風險感認的刺激來源因子可分 成下列幾個方向:
(1) 直接的事故經驗;
(2) 由他人得知事故;
(3) 週遭環境所造成。
Rhona Flin 等人(1996)指出,人類評估日常可能遭遇風險時,並非憑藉理性且 科學化的衡量標準,而是採取主觀地量化評估,並以其所感認之結果從事各種活動。
Slovic(1987)認為應用風險評估來估計各種有危險的事物時,一般人主要是依賴直覺的 風險判斷。且由於個體往往以易取得事件之資訊為基礎, 輔以其對事件資訊產生之感 受,建立對各種行為、事故的「主觀」認知,因此「非常見事故」之風險往往被高估,
而「常見事故」之風險反而被低估。影響風險感認的偏差因子有下列幾項:
(1) 事件之可取得性,亦即受訪者能否想像到該事件的嚴重性(例如透過 官方 說明或新聞報導取得第一手資料等);
(2) 過度自信;
(3) 對確定性事物的依賴程度;
(4) 對既有資訊的錯估。
Blaylock(1985)探討會影響風險感認的因素,包括認知風格(決策者在評估訊息時 的偏好)、決策環境(做決策時的情境)、及風險測量法(用數量化的資源來 評估不確定 性)。結果顯示,三個因素會同時地影響決策者的風險知覺,當客觀層面的不確定性(即 事件的風險度)越大時,風險知覺越大。
風險知覺是人們「主觀」的判斷,並且受到日常生活的影響甚深。但有許多學者 卻企圖透過各種「客觀」的統計資料,來描述出主觀的認知圖形,但實際上這是不容 易的,因為客觀的評估資料並非十分的完整。故對於自身的風險程度不易估計的主要 原因,主要還是來自於主觀認定與客觀事實之間差距並不容易量測。故在國際上風險 感認研究仍有以下的兩項爭議(Rothschild,1989)
(1) 衡量方法上的爭議
客觀風險的量測是建立在真實事故資料分析的基準上,但風險感認則是 個人主觀之認定,因此經由對受訪者進行問卷施測所得之結果並不代表其為真 正的風險。
(2) 個體或是群體之爭議
風險研究上習慣以總體資料作為分析基礎,因此客觀風險是針對群體而 非個體。個別狀況無法由平均或總計結果加以解釋,而以此代表個別之風險。
若客觀 風險定義於群體下,則僅能以群體作為代表。
2.4.5.3 受害風險感認
Warr & Stafford(1983)調查西雅圖地區民眾之恐懼感,犯罪類型包括殺人、強暴、
搶劫等以及各種財產性之犯罪。結果發現,民眾對於謀殺之恐懼感相當低,而偷竊卻 是民眾心目中相當恐懼的一項犯罪。由此可知,受害風險感認的引發並非單指某項犯
罪的嚴重性認知,應是由嚴重性認知以及受害風險的乘積組合而成(Warr,2000)。要產 生高恐懼感必須同時達到兩條件,也就是須對某特定犯罪有高的嚴重性認知以及知覺 其很可能發生。例如,在美國地區,偷竊是最令民眾感到害怕的犯罪項目,因為其被 視為嚴重程度高且是相當有可能發生的;而謀殺則因為民眾認為其發生可能性較低,
因此雖其嚴重程度相當高,卻也未造成民眾之高度恐懼。
影響犯罪受害恐懼的受害風險係指,個人認為自己成為犯罪受害者的可能性。
Ferraro(1995)認為,個人知覺到的受害風險可能性與犯罪受害恐懼感有強烈相關。符號 互動論認為社會行動者大量依賴風險評估,它是一種個人的主觀受害知覺,也是一種 社會心理的事實;換言之,它是一種個人知覺到的結果;個人認為什麼是真實的那就 是真實的。因此,若個人認為本身成為受害者的可能性很高,則其犯罪受害的恐懼感 也會較高(Box et al., 1988﹔Ortega and Myles,1987)。
嚴重性認知則係指個人評估犯罪行為對個人的傷害程度。因此,若個人認為某特 定犯罪行為對個人的傷害程度較大,嚴重性較高,則對它的恐懼感也會因此提升(謝靜 琪, 2000)。Warr 和 Stafford(1983)認為在眾多測量犯罪受害恐懼感因素中,知覺犯罪受 害的嚴重性和知覺犯罪受害可能性是和犯罪受害恐懼感最緊鄰且相關的兩個因素。也 因此,犯罪受害風險可能性和犯罪嚴重性知覺皆會影響犯罪受害恐懼感;受害風險與 受害嚴重性知覺高則恐懼感也會增加,反之亦然。
而一般風險感認量測方法主要是依據風險定義設計風險感認問卷(Risk Perception Questionnaire),即事故發生機率與事故結果乘積。例如「簡單風險感認值」(Simple Risk perception ,SRP)為風險乘積平方根 (Noland,1995),其他尚有嚴重度風險感認機率以 及風險感認機率等方式量測風險,部分研究結果顯示以簡單風險感認統計上解釋能力 最為顯著。其計算方式為:
SRP = √P S
P 為感認事故機率,S 為感認事故嚴重程度。機率與嚴重性相乘後再開根號,使 得SRP 的等級仍然落在尺度 1 至 6 之間。
風險感認的引發並非單指某項犯罪的嚴重性認知,應是由嚴重性認知以及發生可 能性的乘積組合後再開根號而成(Noland,1995)。要產生高恐懼感必須同時達到兩條件,
也就是須對某特定犯罪有高的嚴重性認知以及知覺其很可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