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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估方法與管理策略

第六章 協助國土辦 CIP 計畫技術支援

6.2 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 CIP 計畫現階段成果摘錄

6.2.6 風險評估方法與管理策略

NIPP 風險管理架構採用完整、系統性、合乎邏輯的分析結構,探討並綜合

業特性,且遵循國土安全部門規範之風險管理架構,來實施產業之 CIKR 之防護,

以確保相關風險分析流程依循 NIPP 準則。圖 61 為 NIPP 風險管理架構,此架 構包括下列項目:

1. 設定安全目標:定義共同構成一個有效的風險管理之特定結果、條件、終 結點或績效目標。

2. 辨識資產、系統與網絡:建立資產、系統和網絡的清單,其中包含國內外 資產、系統及網絡,能夠組成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及重要資源或提供國家運 作重要功能,考量各個 CI 的特性收集風險管理所需資訊。

3. 評估風險:進行風險評估,評估時考慮潛在的恐怖襲擊或其他的危害(包括,

當功能成熟,資產、系統或網絡的依賴關係、依存關係和結果時間變化)直 接和間接結果,及已知的對各種潛在威脅或其它重大的危害和一般或特定 威脅的脆弱性。決定優先次序:將風險評估結果整合比較,以建立適當的 資產、系統、和網絡風險呈現機制,及可能條件下關聯的任務連續措施,

包括按照風險建立資產、系統及網絡優先順序,決定並推動最佳投資報酬 之減險、保護、韌力或營運持續等措施。

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計畫風險管理架構 圖61

4. 實施保護措施及功能恢復策略:選擇適當的行動或計畫來降低及管理所識 別風險,確定並提供優先事項所需的資源。

5. 效能量測:於國家行政層級及部門層級使用量測準則及其他量測程序進行 量測及進行國家 CIKR 防護計畫的效能評估。

此程序採用持續回饋的方式,供中央政府及 CIKR 夥伴隨時追蹤進度,並執 行國家 CIKR 防護及韌力的改善措施。CIKR 在實體、網絡、及人員等方面應該 同時考量風險管理架構裡的每個面向,透過公私部門合作架構,針對不同政府層 級與部門進行彈性修正,以提供對應的風險管理作業的管理及協調之架構。

於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計畫所採風險管理架構中,將風險定義為風險後果

(Consequence)、脆弱度(Vulnerability)、及威脅(Threat)之函數,函數之 三個元素定義分述如下:

1. 風險後果:當恐怖攻擊、天然災害及意外發生時,造成基礎設施及國家資 源損傷、破壞及摧毀,對大眾健康及安全、經濟及其他關鍵基礎設施之營 運等直接及間接負面影響,稱為風險後果。

2. 脆弱性:一個資產、系統及網路設計,其設立位置、安全狀況、流程或作 業之狀況或者瑕疵之機率,此狀況及瑕疵可能因恐怖攻擊、人為事件、機 械失敗及天然災害發生而導致關鍵基礎設施及國家資源之毀損、失效。

3. 威脅風險:一個特定資產、系統或者網路遭受攻擊或發生意外的機率。若 針對恐怖攻擊風險,威脅風險估算需包括意圖分析及恐怖組織的能力分析。

對天然災害及意外風險,威脅風險則為其發生機率。

風險評估中須先對個別資產、系統及網路進行上列三個元素評估,再根據評 估結果產生一量化風險分數。透過可靠及系統性的分析方法所產生量化風險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