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餐旅群學者與觀光科教師對 98 餐旅課綱目標性之看法 本節經由訪談大綱建構之目標與系統性規劃,呈現餐旅群學者與高職觀光科教

第肆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餐旅群學者與觀光科教師對 98 餐旅課綱目標性之看法 本節經由訪談大綱建構之目標與系統性規劃,呈現餐旅群學者與高職觀光科教

師對於 98 餐旅群課程內涵目標性之看法,並比較兩個受訪群體間之差異。

一、餐旅群學者對 98 餐旅群課綱目標性之看法

本部份針對訪談大綱之群科歸屬、教育目標、核心能力等三部份歸納整理餐旅 群學者對於98 餐旅群課綱目標之看法。

(一)觀光科與餐飲科置於同群看法不一,惟後續之課程規劃為必需考量之重點。

餐旅群學者 X 指出觀光科與餐飲科併為同一類群是適切的;Y 認為雖然不適 合,但亦同意兩科有相同屬性之部分。而 X 與 Y 亦提到,合併後在後續課程的規劃 上需審慎思考。

X-1:所以這個高職來看,我們認為說如果把它放在一起,應該是相得 益彰。但是說課程怎麼規劃,這個這個後續可能要去可以談啦。

原則上,併在一起我覺得是以產業屬性它發展是很OK的啦。

Y-1:那變成餐旅群的話,所有的課程啊,考科啊,他都必須兩科要互 相牽就,那這樣子的話,的確他們兩個都是有相同屬性的部分,

可是他們也有很大的不同,就在於其實課程安排上有很大不同,

各自有各自的專業,那為了要這樣併再一起,所有的考科,所有 的課程架構都要改掉,那觀光必須遷就我們,我們也必須遷就觀 光,這是在後續更需要專家思考評估的。

(二)餐旅群目標,可以同時適合觀光科與餐飲科依從

受訪者 X、Y 皆指出,餐旅群目標可以同時適合觀光科與餐飲科依從,98 餐旅 群教育目標的制定是合理適切的。

X-3:這個目標是可以的,當然我們不管是餐飲或觀光,其實教育很重要 的有幾個。一個是培養他餐飲的專業,一個知識一個技能嘛,對不對。

所以當然這是一個很好的概念啦。

Y-9:這兩個目標都有啊,都有涉獵啊,這個寫的當然是比較籠統,因 為都寫說培養「共同」核心能力啊,然後相關專業,這樣就可以 包括很多了嘛,還有初級的技術人才嘛,沒錯,高職本來就是培 養低階的服務人才嘛,可以從事相關 的工作,OK 呀,我還蠻認 同的。

(三)對餐旅群核心能力之看法依學者背景差異而有所不同

針對六點餐旅群核心能力:1.具備餐旅英文與會話之基礎能力;2.具備餐旅服務 技巧之基本能力;3.具備安全與衛生之餐旅服務基礎知能;4.具備餐旅產品製作之 基礎能力;5.具備餐旅相關產業產品的製備與操作能力;6.具備正確的餐旅業從業 服務態度及職場倫理。大專背景之受訪者 X 認為六點核心能力整體對於餐旅群是合 適的;而受訪者 Y 則認為,核心能力偏向餐飲科,對觀光科之參考價值較低。

X-4:大概目標有六個方向,我想這個不只是當然對餐旅業來講非常適 合啦,那事實上在這個階段來講定位是非常清楚,這六點我覺得很 好,一個是知識嘛一個能力嘛對不對,一個倫理工作態度嘛,一個 是它這個基本上的這個溝通的能力嘛。終身學習,不然這個是,這 個是研究很廣的啦,其實目標都不會錯。

Y-10:核心能力有六個,如果以這樣子來看的話,以我們餐飲的話,其 實是蠻接近的,因為他都有具備到,像理論跟實際操作的部分。我 覺得這是比較偏餐飲的核心能力,我覺得觀光的話比較沒有符合這 方面。

對於群科歸屬的部份,大專背景之餐旅群學者認為觀光科與餐飲科適合置於同 一類群,與教育部將相似類科置於同一類群的理念相符,而高職餐飲科之教師則持 反對看法,顯示在大專與高職背景差異上,對於高職在實際教學上的體驗有所不同,

由此可知在餐旅群課程的規劃上,由大專院校所主導,可能會與高職階段之教師的 認知有所差異,造成不利之影響。

在餐旅群教育目標上,亦皆認為目標為大方向之概念,是可以適合觀光科與餐 飲科共同依循的。惟針對核心能力的部份,受訪者X認為核心能力有涵蓋了餐旅群 共同之基礎能力,對於觀光科或餐飲科在使用上並無不妥,而受訪者Y則認為此六 點核心能力適合餐飲科教學參照,整體較偏向餐飲科使用,此部份亦突顯了大專教 師與高職教師看法的差異性。

二、觀光科教師對 98 餐旅群課綱目標性之看法

本部份針對訪談大綱之群科歸屬、核心價值、教育目標、核心能力等四部份歸 納整理觀光科教師對於 98 餐旅群課綱目標之看法,

(一)觀光科與餐飲科本質不同,合併為餐旅群是否恰當有待商確

B-1:在國外她整個叫 HOSPITLITY,包含餐飲旅館旅行業;當然臺灣想法 比較不一樣,走向也比較偏,因為臺灣學餐飲的人比較多,可是

B-4:我們科是真的很重視語言。要考的證照是調酒跟餐服。我們就放 在證照跟語文的培養,比如說基本要考過全民英檢初級,或日語 四級。

C-7:我覺得職業道德很重要,那還有就是比較希望學生是比較主動積 極,因為這樣將來在社會上才不會被淘汰,那在學業的部分,目 標就是在升學,再職業道德或者是說工作態度上,這些我們都希 望他可以具備,就是有服務業的基本精神。

D-8:我們科的教育目標主要考量就是專業能力的培養,繼續升學的基 礎能力,還有語文能力。

E-4:我們的核心價值,當然我們是希望說我們訓練出來的學生,在各方 面的表現都是最優的,要多元化的發展,重點是證照跟操作能力 培養。

F-2:我們雖然是私校,但升學率還算高,所以除了升學外,最注重的就 是證照的考取,這是我們比較強調的部分。

G-1:我們以升學為主,我們學校是升學學校,核心價值就是升學。

(三)餐旅群教育目標整體適合觀光科依從

各受訪者皆認為,98 餐旅群教育目標為大方向,是可以同時適合觀光科與餐飲 科在課程規劃上之參照。

A-1:我們在共同的核心課程下,各自發展特色這也是部裡的政策,給 你一個總目標,然後各科去發展各自特色,餐旅群目標的訂定,

看起來還 OK,就是訂一個大方向,給各校各科自行發展。

B-5:那這目標看起來是比較籠統的概念,說要適合觀光科是可以的。

C-8:我覺得是 OK 的啊,98 餐旅教育目標這樣訂定是 OK 的。

D-5:現在的餐旅群目標,我覺得看起來還蠻適切的。

E-2:目標寫得比較籠統,是大方向的概念,所以是可以同時適合觀光科 跟餐飲科。

F-4:餐旅群的目標就是一個標竿跟大方向,原則上對於觀光科是沒問題 的。

G-3:餐旅群的目標,我覺得是可以相符的,課程都有上到,所以如果 說是教育目標的話是可以達到的。

(四)核心能力較不適合觀光科參考

G-4:因為我們比較偏向旅,餐的部分我們沒有,因為如果她冠上了「餐」

的話,其實這六點,那我們也可以說都不符合。

根據訪談結果,得知觀光科教師認為將觀光科與餐飲科同時置於餐旅群中,並 共同使用同一教育目標與課程內容,其適切與否其實值得思考(A、C、D、E、G 訪談內容)。98 餐旅群課綱訂定之餐旅群共同教育目標符合了文獻回顧中所提及之 目標兼顧各層面需求。而核心能力為萃取觀光科與餐飲科所需具備之共同能力而訂 定,雖然以觀光科教師角度而言,其內涵並未完全符合觀光科需求,甚至較偏向餐 飲科(A、D、E、F、G 訪談內容),但原則上仍為被觀光科在開設課程時所接受。

而 98 餐旅群課綱賦予各觀光科權力以訂定各自之教育目標,使觀光科可以其核心價 值與教育理念發展自身特色,亦達到了技職一貫教育發展校本位特色的理念。

三、餐旅群學者與觀光科教師對 98 餐旅課綱目標性看法異同

分為群科歸屬、教育目標以及核心能力三個部份,探討餐旅群學者與觀光科教 師對 98 餐旅課綱目標性看法之差異。

(一)群科歸屬

由以上兩部份研究歸納可知,在群科歸屬部份,兩受訪群體意見並不相同(表 4-2-1)。

表 4-2-1 餐旅群學者與觀光科教師對群科歸屬看法比較表 受訪群體 群科歸屬看法

餐旅群學者

大專教師 X 置於同一類群是適切的 餐飲科教師

Y

不適合,但兩科有相同屬性之部分,後續課程規劃是重 點

觀光科教師 觀光科與餐飲科本質不同,合併為餐旅群是否恰當有待 商確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在餐旅群學者中,大專背景之受訪者 X 對於觀光科與餐飲科置於同一類群抱持 正面之意見,指出觀光業與餐飲業在實務界同屬餐旅產業,因為將兩者合併是可以 接受的,在聯合國的分類中,WTO 秘書處將服務行業中之餐飲業、旅館服務業、旅

行社服務業、導遊服務業等四個次行業統稱為餐旅服務業(引自徐炎明,2002),

此乃在實務界上將類型相似產業合併的分類方式,與大專學者的看法一致。而餐旅 群學者中高職餐飲科教師 Y 則與高職觀光科教師相同,對於觀光科與餐飲科置於同 一類群的做法上皆認為並不適宜,由此可見在教學的場域中,觀光科與餐飲科教師 認為將不同教學內容之兩科系併為同群,使用共同之考科與課程,對於各自的發展 會有所阻礙,並對於學校數目較少之觀光科,將有不利的影響。而此研究結果也與 陳政良(2006)針對高職設計群教師對 95 暫綱所做之調查結果,多數設計群教師認 為設計群內之科系將近 18 類,各科學習實質內容差距甚大,合併一類對於許多科系 之實質傷害甚大的結果相符。顯示在實行一貫教育之下,將科系併為同類群的做法 適切性有待思考。

關於餐飲業與觀光業之差異,蕭玉倩(1997)指出,觀光產業部門下有旅館、

關於餐飲業與觀光業之差異,蕭玉倩(1997)指出,觀光產業部門下有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