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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評量目的在於瞭解教學目標達成的程度,教師必須設定教 學目標,設計評量方法,再依據評量所提供的資料與回饋,作為教師 修正教學的方法與學生進行補救教學的依據(鄭金昌,2007)。桃園 地區六所國立高中所實施的教學評量比例與評量項目,分述如下:

一、教學評量比例

民國 84 年普通高級中學體育科課程標準將教學評量分為:運動 技能 50%、運動精神與學習態度 25%以及體育知識 25%(教育部,

1995);95 年暫行綱要則將運動技能提升為 60%、體育知識則調降為 15%,運動精神與學習態度維持 25%不變(教育部,2006)。至民國 99 年課程綱要實施起,將「教學評量」名稱修改為技能學習、情意 學習與認知學習三大部分,且將評量之比例改為上、下限方式彈性訂 定,讓各校有更大的自主空間。由於高中階段之體育課程著重運動技 能 以 及 發 展 個 人 運 動 專 長 , 因 此 加 重 技 能 學 習 的 比 例 , 佔 總 分 50~70%、其次為情意學習 20~30%,及認知學習 10~20%,總和維持 在 100 %即可(教育部,2009)。

石明宗(2008)曾提出,體育課的評量方式,仍以技術導向的評 量為主。六所學校中,各項評量之比例皆在此範圍中,幾位訪談參與 者提及,體育的評量仍是以動作的學習為主,所以技能應為主要的評 量,因此技能的比重較高,約為 50~60%。部份學校則提及,學生的 技能評量受到天賦的影響,所以技能的評量宜以「學習的進步程度」

作為技能學習的評比,而盡量避免以「與生俱來的能力」作為評量的 項目。

早期很多老師就用 100 公尺當做體育的成績,怎麼可以用這個就當成是成 績。所以我們的體育成績是用我授課的結果來評定,從 0 開始學習,然後 訂定一個及格的最低標準(F-E-2-1-991025)。

此外,受訪教師談到,「學習態度」是學生學習很重要的一環,

學生的技能學習可能受限於天生的條件,或是過往接觸運動的機會較 少等因素,影響了技能的學習與進步,若只以技能學習的成果做為分 數的評比,對於某部分認真、努力,卻因為先天身體素質因素以至於 技能表現不甚理想的學生來說,較為吃虧。因此,教師也應參考學生 是否熱衷參與及投入練習,作為評量的參考依據。目前各校的情意學 習比例約佔 20~30%,符合課程綱要之規定。

而認知學習的評量主要透過紙筆測驗的方式,於每學期進行一次 評量,多以閱讀題庫的方式,讓學生熟悉運動知識與相關規則,也藉 此提高對運動的認知,認知學習比例約佔 10~20%。各校評量比例如 表 4-2-1:

第二次期中考加考體育學科,已行之有年,考試時會有題庫,體育沒有買 課本,實用性不高,目前是用我們自己編的輔助教材(E-E-2-3-991025)。

筆試大約是從大前年開始考。每個學期考一次,佔總成績的 20%,運動技 能比較不好的同學,可以從這邊得一些分數。不過我們都有題庫,可以讓 學生在考試前準備,真的有準備的要考低分也不容易(F-E-2-3-991025)。

表 4-2-1 各校評量比例

校別 技能學習 情意學習 認知學習

A 50% 30% 20%

B 60% 30% 10%

C 教師自主 教師自主 教師自主

D 50% 30% 20%

E 60% 25% 15%

F 60% 20% 2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民國 99 年體育科課程綱要中,技能學習之評量比例可彈性調整,

佔 50~70%,研究對象中各校的技能學習的比例約佔 50~60%,而情 意學習的比例為上限之 30%較多,顯示各校亦注重學習精神與態度。

二、教學評量項目

民國 99 年普通高級中學體育科課程綱要將教學評量區分為:

「技能學習」、「情意學習」與「認知學習」三部份,。

1.技能學習

民國 99 年體育科課程綱要中,將技能學習主要分為由教師觀察 學生運動技能優劣的「主觀評量」及以碼表、皮尺或計次得分等方式 評定技能成績之「客觀評量」。此六所學校之中,三所學校統一排定 各年級技能測驗項目與內容,另三所學校則主要由體育教師訂定考試 項目,如表 4-2-2 所示:

A 校與 E 校中,除排定統一測驗項目外,並將各項技能測驗之得 分標準及參照常模列印成冊,亦逐年修正標準,供體育教師使用。學 生也了解各年級間評量的項目與標準,各年級的技能銜接也較為連 貫。而 F 校之技能評量則是訂定「最低標準」,讓每位學生至少能達 成該項測驗之目標,且因最低標準之難度不高,使多數的學生能獲得 成功的經驗,提高自信心。

上述兩種技能評量方式,使得全校每位學生之技能測驗所得到的 表 4-2-2 各校技能學習評量項目表

校別 技能學習評量項目 備註

A 統一排定 備有常模參照表

B 教師自主

C 3000m、教師自主 D 教師自主

E 統一排定 備有常模參照表

F 統一排定 備有最低標準得分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分數較為一致,也免除了教師間由於不同測驗項目所衍生的問題,

如:教師間考試項目的重複、學生對教師測驗項目難度的質疑、測驗 項目過多等問題。

如果沒有訂這樣的規則,這個老師考 30 下就及格、我則是訂 70 下及格,

這樣被我教到不就很倒楣,所以大家的基數都相同都是 30 下及格,這樣有 一致性,老師之間也比較融洽(F-E-3-3-991025)。

各項目都有統一規範,並有訂有量表(E-E-3-1-991025)。

B、C、D 校之技能學習評量方式,則是以授課教師為主要的決 定者。授課教師於學期初或學期中,與學生商討測驗的項目及標準。

但亦有受訪教師提及教師自主安排的缺點,如:各年級間,因換老師 而出現銜接上的問題,技能學習的重複。

我一直覺得不管是哪一個項目都應該有統一的標準,一年級做什麼、二年 級做什麼…,就把它訂出來,這樣不管誰教,就算換班、換老師,因為評 鑑方法一樣,都可以銜接得起來。至少訂一個評量方式的主幹,分枝再由 老師各自發展。(B-S-3-4-991014)

其他的技能部份就看老師要考什麼。技能評量所佔的比例也看老師如何去 訂定,給予老師專業自主的評量空間(C-E-1-1-991104)。

2.情意學習

民國 99 年課程綱要中,將情意學習定義為:教師每節上課時,

根據學生的學習精神與學習態度等做觀察評量,觀察的方法可有軼 事紀錄法、評定量表法或項目檢核法。觀察的項目包括出席情形、

服裝儀容、努力程度、服從指導、分組練習及遵守上課秩序等行為。

六所學校之中,情意的學習約佔 20~30%,符合民國 99 年課程 綱要之規定。研究參與者提到,學習態度是重要的一環,學生是否 認真投入於學習、積極參與練習及同學間的互動等,是在高中階段 學習運動很重要的關鍵。

以游泳來說,可能國小國中就學會了,即使 25 公尺可以游得到,這個技能 的 20 分我可以給滿分,但是另外自己要去運動或是能力之餘可以教同學,

這樣在情意成績我就也可以給到滿分(F-E-2-2-991025)。

我比較在乎的是參與態度!假設以游泳來說,有下水游可是游不會,但有 心想下去學,我就覺得這樣的態度很好(D-E-2-2-991008)。

主要是看學習態度啦,有沒有認真,老師有一點主觀啦,有認真上課、認 真學、認真打球,分數就會給比較高一些。比較不完全以技能給分數。因 為 有 人 天 生 ( 體 能 、 運 動 技 能 ) 就 比 較 好 , 不 用 練 也 比 其 他 人 好 (C-E-2-2-991104)。

但亦有受訪教師談到,情意學習的評量並不容易,一個班級的 人數常高達四十多位,一位教師要在課堂中關注到每一位同學相當 不容易,特別是專任教師可能更高達十個授課班級,要熟悉每位學 生實有難度。

情意的部份其實不多,除非是行政人員,課比較少對學生比較熟悉,像我 從行政下來,現在當專任課比較多,一學期可能有 10 個班級,也不太容 易記學生或是對不起來,比較困難(A-E-2-2-991014)。

3.認知學習

民國 99 年課程綱要中提及,每一單元結束後,教師可根據教學 的項目施以適當的評量。評量的內容為所教學項目的運動技術、規 則、發展歷史、運動衛生安全與國內外的體育現況等。評量的方法有 口試、評閱筆記、筆試、專題報告等。

各校之認知學習的評量部份,主要以「體育常識」之紙筆測驗作 為主要的評量方法,佔總分之 10~20%,符合課程綱要之規定。

第二次的期中考我們會考筆試的測驗,所以在這之中,就要安排一次的認 知課程,把課本畫出重點,至少讓學生可以看可以翻(F-E-2-3)。

第二次期中考加考體育學科,行之有年,考試時會有題庫,體育沒有買課 本,實用性不高,目前是用我們自己編的輔助教材,我們有討論過配合 99 課綱,每個老師負責 1-2 個項目來自編教材(E-E-2-3)。

部份學校的老師對於以體育筆試來評量學生認知學習的部分,持 有相當正面的態度。其立意除了運動技能較弱的同學,可經由認知測 驗為自己爭取一些分數外,學生對於運動規則及運動相關知識的認知 都有所提升,體育教師也因每學期間輪流設計考題,也獲取了運動規 則上的新知。

我們現在有考筆試,我覺得蠻不錯的,大家輪流出題,又可增加學生對運 動的認知、知識都提升,真的差很多!連我自己也覺得很有幫助

(F-E-2-3-991025)!

三、本節小結:

99 年普通高級中學體育科課程綱要中提及,高中階段之體育課 程著重習得運動技能,以發展個人專長項目,因此技能學習的評量比 重達 50~70%,評量時亦應依據課程目標並考量學生的個別差異,以 多元的評量方法進行學習評量,以評定學生的學習成果。各校的技能 學習比例皆合於課程綱要所訂定之範圍中,惟某些學校的技能學習部 分僅以客觀性的次數、秒數等,做為給分標準,對於身體能力較弱或 學習經驗較少的學生較為吃虧,此部分仍有修正的空間。

認知學習的評量部份,課程綱要中建議可採取口試、筆記與報告

認知學習的評量部份,課程綱要中建議可採取口試、筆記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