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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高中國文課程綱要與範文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高中國文課程綱要與範文

在本章節中,研究者整理九十五學年度高級中學國文課程暫行綱要,與一O 三年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自一O一課綱微調兩處後的版本),探看國文課綱 中的課程目標,以及課綱之中對於「範文」的詮釋。「範文」為國文教科書之中 的選文,在1999年高中教科書版本開放之後,便由出版社邀請大學國文系教授擔 任編輯委員在課綱架構之下編選教科書,然而在升學主義的制度之下,不同版本 的文言選文造成學生準備升學考試沉重的壓力,因而教育部於九五課綱訂定了古 文四十篇的文言範文作為考試依據,而一O一課綱減為三十篇。雖然在課程綱要 中寫道古文三十篇(或四十篇)「提供編選參考」,但在升學考試的壓力之下,

教育部所選出的古文範文,必定成為教科書中必選範文。藉由檢視課綱對於範文 的詮釋,可先了解課綱中對於範文選擇、範文教學的思維。

壹、高中國文課程目標

首先,在課程目標中(表2-1-1),可見九五暫綱明確地區分了語體文(白 話文)和文言文的學習,為通往不同的目標:語體文的目標為口語表達能力的培 養,文言文的目標則為傳統文化的傳承;然而,到了一O一課綱(及一O三年的 微調課綱),不再將文言文與白話文一分為二,兩者融在「範文」或「文學作品」

中一起討論,呈現國文課綱的三大目標:「語文教育」、「文學教育」、與「文 化教育」。然而,不論是九五暫綱或一O一課綱,文言文的教材皆不脫文化傳承 與文化反思的目的,而原一O一課綱在課程目標第三點的描述:「三、藉由文化 經典之研讀,與當代環境對話,以理解文明社會之基本價值,尊重多元精神,啟 發文化反思能力。」,於一O三課綱微調加入了「中華文化」五字(如下表),

調整為「藉由文化經典之研讀,與當代環境對話,以理解中華文化與文明社會之 基本價值,尊重多元精神,啟發文化反思能力。」可見文言文教學設定了某種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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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考量到了文本選材的多樣性,若參考教師手冊,可見每篇選文的選出皆有其在 中國文學史上的特殊性及意義,但未能看出選文中包含何種「前瞻視野、在地經 驗,與普世價值。」

其次,在「教材編纂」的方面,可見課綱規定教科書的每一課需呈現四大要 素:「題解」、「作者介紹」、「注釋」,以及「問題討論」。「題解」、「作者介紹」、「注 釋」形成文本固定的詮釋,雖可能有助於考試的準備,卻也可能抹滅對於文本有 詮釋的可能性;而在文本中「問題討論」的部分,課綱將之設定為國文教學之中,

提升思辨與表達,以及連結情意的教學目的,而觀看國文教科書最後的「問題討 論」,多只專注於對文本內容的探討。

再者,在「教學重點」上,可見九五課綱呈現欲培養的學生能力:「欣賞能 力」及「寫作能力」;而在一O三課綱中,則多了一些對於教學與能力的闡述:

1.應以提示全篇主旨、內容精義為重點,要求學生熟讀深思,以培養其理解、

思考與欣賞之能力。

2.宜講解文類形式、立意取材、結構組織、遣詞造句等語文特色,以培養學 生口語表達及寫作能力。

3.引導討論文章中之情思表現,以提升學生之品德、美感及生命關懷等人格 內涵。

4.宜作延伸閱讀與討論,並與「文學、文化名著閱讀」及「選修科目」適度 連接。

在上述的句子當中,可見句子的前半段是「教學」,後半段是「能力」。後半 段的「能力」,若配合前半段的「教學」,則會發現「教學」與「能力」之間形成 一個模糊的斷層,例如,「提示全篇主旨、內容精義為重點,要求學生熟讀深思」

(教學)。與「培養理解、思考與欣賞之能力」(能力)之間的關係,似乎並非必 然,甚至有矛盾之處;「講解文類形式、立意取材、結構組織、遣詞造句等語文 特色」是否學生就能達到「口語表達及寫作能力」?教師「引導討論文章中之情 思表現」是否就能培養「品德、美感及生命關懷等人格內涵」?在教學與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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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似乎並非必然的關係,教學形式與能力之間,必然還需要現場教師的智慧 補足這樣的斷層。

參、小結

自九五暫綱文言文比例由 65%減至 45%以來,課程綱要中的文言與白話的比 例便長期在各個論述場域中相互角逐,加上台灣過往歷史與殖民的複雜性,「文 言」與「白話」皆被扣合在國族意識與認同的框架之下被談論,反而忽略課綱作 為最高的教材編纂指導,形塑的教學目標、學生能力的培養論述(劉星倫,2013)。

本文重新檢視九五暫綱與一O三課綱之後,發現課綱關注範文的多樣性,如文白 比例、及選文時代、作者、內容等形式,卻難以透析範文的選擇對於學生的意義、

當代的意義、或是高一、高二、高三每一個階段的學生的學習發展與需求,所應 對應到怎樣主題的文本,皆無法在文本的選擇考量之中看出端倪。

而在教材編纂的部分,課綱規定課文須包含「題解」、「作者介紹」、「注釋」

幾大部分,由教科書所邀請的中文學術領域的教授撰寫而出,同時詮解的權威也 成為固著,若無更深一層教學轉化、共同思辯,便可能形成一種為了考試而填塞、

背誦的知識。而在教師教學的部分,課綱呈現了「文本中心」的視野,假設著文 本之字詞、解釋、意義、情意「輸入」學生便能達到某種能力,卻忽略以學生為 中心的視野,自學生的需求、階段能力作為文本選擇與教學的考量。

課綱中文本的選擇、教師的教學、與學生能力是為零星片斷的概念,難以看 出其中的關連性與系統性。在教學現場中的教師,可能發現課綱的訊息龐雜卻難 以與現場接軌(楊佩文、卯靜儒,2015)。當課綱與考試主宰著國文學習時,在 固定的框架之中唯有教師將文本透過多重「轉化」,並對於學生的觀察來回辯證,

才能往教與學的想像與期望邁進。

在課綱中對於教師教學的想像,以及考試和升學制度之下對於教師的期待,

讓文本的傳授成為教師教學的重點,將文本的修辭、內涵、精神傳授給學生也成 為一位教師的責任,若大量文本知識補充填充於課堂,學生可能成為乘載文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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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道德精神、以及課本知識的客體,隱沒在文本與知識之後。同時,文言文本 不論是時代背景、政治結構、師生關係與現今必有一段差異,教師兢兢業業地傳 遞文言文本之後,或許對學生而言有了眼界的拓展,但是否有「意義的連結」, 卻是長期被忽略的問題。當教師開始思考,班級學生的背景、生命歷程與經驗,

讓學生與文本的連結,當「學生經驗」凸顯而出時,文本才可能轉為教師與學生 溝通連結的載體。

最後,因升學考試以及時間壓力,讓教師埋頭傾瀉心力在課文的知識、內容、

情意的講解之上,卻難以抬頭思考要將學生帶往何處;在中華文化科舉制度所傳 承的「背誦」思維成為自古以來邁向成功的重要途徑,卻忽略了對思辨、創造的 培養與重視。在時代的開放與多元之下,學生的「能力」開始受到重視,課綱也 提及「理解、思考、欣賞」、「口語表達及寫作能力」等能力的培養,但做法上,

仍需由現場教師的覺醒省察與教學創思來補足,以轉化跳脫以「文本目的」的灌 輸思維,帶領學生達到未來能力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