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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齡與性別之幼兒在積木作業的表現差異

第四章 研究討論與結果

第二節 不同年齡與性別之幼兒在積木作業的表現差異

總計 1708 100.00 1500 100.00 1264 100.00 1490 100.00 5968 100.00

根據表4-2-1 六、五歲高低空間能力相同年齡之幼兒參與作業錄影的合作行 為次數百分比資料可知,全體受試幼兒合作行為表現最高為「正確組裝」,佔全 體比例之15.28%,第二高者為「口語訊息」,佔整體比例之 14.14%,第三高者 為「觀察同儕」,佔整體比例之11.65%。

六歲組高空間組之幼兒,其次數百分比佔所有類別行為最高者有:「正確組 裝」22.31%、「觀察同儕」14.11%、「自我引導」3.34%、「解釋」3.28%、「偵錯」

2.64%、「示範」2.46%「點數」1.17%,共七項行為百分比次數佔最高,行為次 數百分比均低於 0%,依序為「模仿」,「提醒」。五歲組高空間能力之幼兒在次 數百分比中佔第一位有:「口語訊息」15.13%、「提問」3.93%、「肢體拒絕」3.47

%、「任務無關之行為」3.27%、「輪流」2.20%、「命令」2.07%、「提醒」1.27

%、「模仿」1.00%,共八項行為,行為次數百分比低於 0%為「點數」一項。

六歲組低空間能力之幼兒所表現之互動行為中「比對」10.05%、「口語拒絕」

3.88%,兩項行為次數百分比均佔第一位,次數百分比均低於 0%,依序為「自 我引導」,「提醒」,「解釋」,「模仿」,「輪流」,「示範」。五歲組低空間組之幼兒 所表現之互動行為中,其次數百分比佔第一位為:「錯誤組裝」19.92%、「搜尋」

9.49%、「肢體訊息」7.69%、「無所事事」7.69%四項行為百分比次數佔最高,

次數百分比低於0%,依序為「輪流」,「自我引導」,「點數」,「提醒」,「示範」,

「解釋」,「模仿」。

研究者為瞭解六歲組與五歲組高能力之幼兒與六歲組與五歲組低能力之幼

兒在堆疊積木互動行為是否有差異,因此將六項合作遊戲型態做為類別變項,應 用百分比同質性考驗χ²=3.84,p<.05,達顯著差異,檢驗六歲與五歲組高低空間 能力之幼兒之互動行為,其結果如表4-2-2、4-2-3,顯示不同年齡之幼兒在同儕 互動行為上是否有顯著差異。接著以同時信賴區間的方法進行事後考驗,顯示不 同合作行為的百分比之間有顯著差異的存在。本研究以幼兒互動行為編碼行為由 上而下,依次依據幼兒合作遊戲型態編碼表合作類別來分類共分為六項合作行 為,此六項分為:平行式合作、同儕指導合作、觀察學習合作、分享合作、衝突、

無所事事。平行合作:幼兒互動中出現平行、同儕指導、觀察學習、分享、衝突、

無所事事等行為合作模式。平行合作:比對、點數、自我引導、搜尋、正確組裝、

錯誤組裝等。同儕指導式合作:幼兒能以後設認知的能力示範、命令、提醒、解 釋、指導幼兒堆疊積木。觀察學習合作:幼兒以觀察、偵錯、模仿、組裝等模仿、

監控同儕互動合作堆疊積木之行為。分享式合作:幼兒與同儕間出現、提問、輪 流、口語、肢體訊息等行為作為具有分享合作之互動模式。衝突:互動中出現拒 絕對方口語與肢體訊息等行為則歸類為衝突模式。無所事事:無所事事、任務無

關之行為。以此六項來分析幼兒是否在各項合作模式因年齡、性別、空間能力而

總計 1708 100.00 1500 100.00

*表示達到0.05 之顯著差異水準(p<0.05)

步動作,且六歲高空間能力之幼兒也比五歲高空間能力之幼兒有較高的正 確組裝率。例如:H1(六歲高空間能力之幼兒)在搜尋積木一邊找一邊 自我引導,口裡不斷唸白、白、白,找到後(把積木放在手心)又唸橘、

橘、橘、橘,重複五次後,H1 把積木蓋在門旁,一邊堆疊積木一邊念著 白、橘、白、橘、白。

(二)同儕指導合作:「解釋」,百分比同質性考驗達顯著差異。六歲組高空間能 力之幼兒在次數百分比皆高於五歲高空間能力之幼兒。有如Cooper(1980)

透過天平秤重實驗發現,幼兒的年齡所產生的溝通差異,年長組對積木圖 案的精確描述是成功的關鍵。又如Fuchs、Karns、Hamlett、Dutka、

Katzaroff(1996)和 Nattiv(1994)他們研究發現高能力的學生其解釋品質較 佳,能幫助成績進步有顯著相關,與本研究相似。例如:H1、H2 兩位一 起看圖片,H1:「接下來是房子的柱子,柱子是白色與橘色,我們要找白 橘、白橘、白橘」。H2 拿錯形狀的積木,H1 說:「你拿錯積木了,你看圖 片(指著圖)是正方形的白色積木不是長方形的」。H1 於是就拿了正確的 白色積木堆疊示範給H2 看。

(三)觀察學習合作:「觀察同儕」百分比同質性考驗達顯著差異,六歲高空間 能之幼兒「觀察同儕」在次數百分比高於五歲高空間能力之幼兒,本研究 發現六歲高空間組幼兒在觀察同儕堆疊積木時能利用後設認知能力監控 同儕的行為從中發現錯誤或配合、協助同儕堆疊之行為。例如:H1 在裝 門,H2 觀察 H1 裝門。H1 裝了約 35 秒後還是裝不上去,H2 接手說:「你 裝錯邊了」。H2 把門框換邊就聽到門喀嚓一聲裝上去了。

(四)分享合作:百分比同質性考驗無顯著差異。

(五)衝突:「口語拒絕」、「肢體拒絕」百分比同質性考驗達顯著差異,五歲組 高空間能力之幼兒在衝突次數百分比皆高於六歲高空間之幼兒。例如:h1

(五歲高空間能力之幼兒):「×××你門裝錯位置了,要放中間(指著圖)」。

h2:「哪有!明明就放這裡」。h1 把門拿過來要組裝在中間,h2 又把門拿 回來裝在底板的最旁邊,h2:「唉呀!你不要拿啦我要跟老師講(這時大 叫老師)」。h1:「嗯!我不管你了」。兩人就各組各的。

(六)無所事事:百分比同質性考驗無顯著差異。

二、綜合討論

六歲與五歲組高空間能力之幼兒在遊戲型態次數百分比同質性達顯著差異 共有四項;但在「分享合作」、「無所事事」兩項遊戲型態中百分比同質性考驗無 顯著差異。六歲與五歲組高空間能力之幼兒在遊戲型態「平行合作」、「同儕指導

合作」、「觀察同儕」顯示年長組裝率高於五歲組之幼兒,六歲在自我調整策略中 有自我引導,根據維高斯基觀察發現,當幼兒面對困難的情境時,他們的自我中 心語言就會加倍增多,而自我中心的語言能調合思維與行動(引自張春興,

1996)。而年長組在詳細的解釋口語、更多的觀察同儕與 Azmitia(1988) 和 Cooper(1980)研究發現相似 1.年長組幼兒成功建立有建設性的陳述,年長組意見

三、討論

當百分比同質性達顯著水準,接著以信賴區間的方式進行事後考驗,根據 表4-2-3 資料得知:

(一)平行合作:「比對」、「正確組裝」、「錯誤組裝」,百分比同質性考驗達顯著 差異 。六歲組低空間能力之幼兒在次數百分比「比對」、「正確組裝」皆 高於五歲組低空間能力之幼兒;五歲組低空間能力之幼兒在「錯誤組裝」

高於六歲組低空間能力之幼兒。六歲組低能力之幼兒比五歲低空間能力之 幼兒多比對策略,當六歲組低能力之幼兒發現疑問時會以較多比對圖片策 略來解決問題。而六歲組低空間能力與低能力之幼兒在使用比對的策略方 法有所不同,年長組之幼兒有些在看完圖比對後能把二維圖片轉成三維的 立體空間來解決問題,而五歲組低能力之幼兒因空間能力較差,常需要把 積木比對著圖片來確定是否是正確的積木,因而花較多時間來確認與組 裝。例如:d1(五歲低空間能力之幼兒)把搜尋到的積木排在圖片上,然 後再照著排的位子組裝到底板上。

(二)同儕指導合作:百分比同質性考驗無顯著差異。

(三)觀察同儕合作:百分比同質性考驗無顯著差異。

(四)分享合作:百分比同質性考驗無顯著差異。

(五)衝突:「口語拒絕」,百分比同質性考驗達顯著差異。五歲組低空間能力之 幼兒在次數百分比「口語拒絕」高於六歲組低空間能力之幼兒。例如:d1 在組裝積木,d2 想加入遊戲(拿著積木欲堆疊)。d1:「××你不會啦!(把 d2 的積木拿走,並放回積木盒)」。d2 就停止動作看 d1 堆疊。

(六)無所事事:「無所事事」,達顯著差異。五歲低空間能力之幼兒在無所事事 比六歲低空間能力之幼兒高。五歲低空間組之幼兒,常在堆疊積木時一位 幼兒主導著活動過程,而另一位在一旁無所事事發呆,形成一人堆疊,一 人在旁無所事事的平行式合作。例如:d1 在蓋小樹。d2 坐在一旁什麼也 不做只是坐著一直望著前方,每隔幾分鐘就起來問老師時間到了沒。

四、綜合討論

六歲與五歲低空間能力之幼兒在遊戲型態次數百分比同質性有顯著差異 共有三項「平形式合作」、「衝突」、「無所事事」;無顯著差異「同儕指導 合作」、「觀察學習」、「分享合作」三項。顯示六歲與五歲低空間組之 幼兒在合作中較多非社會性遊戲的差異。五歲組低空間之幼兒也有有較高 的 口 語 與 衝 突 發 生 , 顯 示 五 歲 幼 兒 比 六 歲 幼 兒 自 我 中 心 高 , 有 如 Piaget(1968)指出學前幼兒其認知能力屬運思預備期,其角色取替技巧並 未發展成熟,而以自我中心來推測周遭事物。Parten(1932)、Mayeux 和

Cillessen(2003)研究也認為,隨著幼兒年齡的增長與他人的合作增加,幼 兒的遊戲會越來越複雜,幼兒在社會化的成長過程中,其互動行為會隨著 年齡產生變化,並依循一定的階段逐步發展。而五、六歲組低空間能力之 幼兒在「同儕指導式合作」、「觀察學習」與「分享式合作」皆無差異,顯 示在年齡低空間組之幼兒其三項社會性合作遊戲皆少所以無差異,在堆疊 積木時與同儕平行少有互動,而各自作各自的使工作事倍功半,有如Chou 和Wallace (2001) 與 King(1993)研究發現,高能力的學童在同儕合作時其 表現較積極、主動且具有領導能力、樂於助人的行為發生;而低能力的學 童在團體中則是需要被幫助且被動的。

貳、不同性別相同空間能力之幼兒在積木作業的表現差異 總計 2272 100.00 935 100.00 1222 100.00 1538 100.00 5968 100.00

根據表4-2-4 高低空間能力不同性別之幼兒參與作業錄影的合作行為次數

2.60%共四項,次數百分比均低於 0%,依序為「點數」,「輪流」,「提醒」,「模 仿」。女生高空間能力之幼兒所表現之互動行為類別中,行為次數百分比最高為

「比對」10.70%、「自我引導」3.53%、「觀察同儕」15.29%、「正確組裝」20.00

%、「示範」2.46%、「命令」2.14%、「模仿」1.50%、「輪流」3.21%共八項,次

%、「示範」2.46%、「命令」2.14%、「模仿」1.50%、「輪流」3.21%共八項,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