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數位時代
3.3 數位內容
3.3 數位內容
3.3.1 數位內容產業定義與架構
數位內容(Digital Content)係指將圖片、文字、影像、語音等運用資訊科 技加以數位化並整合運用之産品或服務。依照領域別可分為數位影音應用、電腦 動畫、數位遊戲、行動應用服務、數位學習、數位出版典藏、內容軟體、網路服 務、藝術科技產業等共有九大數位內容產業領域,依據台灣數位內容產業白皮書 (2004)的資料經本研究整理如表 6。將各類內容素材經過數位技術製作處理後,
從傳統資料轉換成數位化格式,並賦予新的應用形態,使其具有易於互動、傳輸、
複製、搜尋、編輯等優點。再搭配服務、頻寬、收費及版權等管理機制,透過網 際網路、行動通訊網路、無線/有線電視、衛星通訊、電影、數位廣播等媒體,
由電視、手機、PDA、個人電腦、MP3 等設備,傳送給一般消費者或機構用戶使 用,即形成完整數位內容產業架構。包括內容提供廠商;內容數位化製作廠商;
傳統通路與新型網路虛擬通路廠商;媒體與應用平台軟硬體生產廠商等。數位內 容產業因其內涵為知識型高附加價值產業,具有龐大商機與發展潛力,使其漸成 為先進國家未來發展的重要產業。
表 6、數位內容產業領域的相關産品及服務
數位影音應用 將傳統類比影音資料(如電影、電視、音樂等)加以數位化,
或者以數位方式拍攝或錄製影音資料,再透過離線或連線方 式,傳送整合應用之產品及服務。
包含:音樂 CD、DVD、VCD 租售、線上音樂、線上影片播放 下載服務、線上(數位)KTV、隨選多媒體服務 MOD、(有線 與無線)數位電視、數位廣播等。
電腦動畫 係運用電腦產生或協助製作的連續聲音影像,廣泛應用於娛樂 及其他工商業用途稱為電腦動畫。
包含:電腦動畫(2D/3D 動畫)、網路動畫(Flash 動畫)、虛擬 肖像 IP 授權與代理、網路多元化動畫應用內容(電腦、手機、
PDA..)、行業別動畫模擬應用(醫療、教育、軍事…)等。產 值發生主要來自動畫影片代工、自製動畫影片等。
數位遊戲 將遊戲內容運用資訊科技加以開發或整合之產品或服務。
包含:電視遊戲(TV Game)、電腦遊戲(PC Game)、可攜式 遊戲(Handheld Game)等,但手機遊戲列入行動應用領域中。
行動應用服務 係使用行動終端設備產品,經由行動通訊網路接取多樣化行動 數據內容及應用之服務。
包含:行動通訊服務、行動娛樂服務、行動交易服務、行動資 訊服務、行動定位服務等。
數位學習 運用資訊科技,將學習內容加以數位化,所進行之網路連線或 離線等服務及產品之學習活動等。
包含:學習內容製作工具、軟體建置服務、學習課程服務等數 位內容教學服務相關產業。
數位出版典藏 含傳統出版、數位化流通、電子化出版等產業。運用網際網路、
資訊科技、硬體設備等技術及版權管理機制,讓傳統出版在經 營上產生改變,創造新的營運模式及所衍生之新市場,帶動數 位知識的生產、流通及服務鏈發展。
包含:圖像或文字之光碟出版品、電子書、電子雜誌、電子 資料庫、電子化出版(e-publishing)、數位化流通(digital
distribution)、資訊加值服務(enabling services)等。
內容軟體 製作、管理、組織與傳遞數位內容之相關軟體、工具或平台。
包含:多媒體製作工具(Authoring Tools)、多媒體影音串流
(Steaming Media)、內嵌式系統(Embedded System)、網站內 容管理(Web Content Management;WCM)、企業內容管理
(Enterprise Content Management;ECM)、數位資產管理(Digital
Asset Management;DAM)、數位權力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等。
網路服務 提供網路內容、連線、儲存、傳送、播放之相關服務產業。
包含:網路服務提供、網路資料中心、網路內容提供、應用服 務提供。
藝術科技 將藝術與科技結合,創作出新型多媒體化之藝術作品,並結合 社會生活與環境生態,產生具休閒娛樂功效之產品與服務。
包含:將影視、遊戲、數位音樂、動畫設計等與藝術結合之新 作品均屬之。
3.3.2 行動應用服務
當網際網路與行動通訊的年代來臨時,不論是傳統網路產業或是行動加值 服務要發展,使用有線寬頻以及無線寬頻的人口數必須要夠多,各種應用(如 電子商務,影音服務,行動上網等)才能夠蓬勃發展。數位內容產業的經營成 本特性是用戶人口越多,增加的邊際成本越低。一個產業能持續發展有其必要 條件,其中市場是否能穩定且快速成長是重要因素,行動應用服務關鍵成功因 素,首重有成熟之服務應用與頻寬充足之無線環境建置,並且有很好之商業模 式經營法則;此外,提供行動應用之電信營運商,必須加強終端硬體產品之更 新頻率,讓消費者抱有更多新鮮感去涉獵或探詢行動服務項目。
行動應用服務產業主要是運用行動通訊網路提供數據內容及服務,包含行 動通訊、行動娛樂、行動交易、行動資訊、行動定位服務等。根據研究顯示,
行動應用服務未來趨勢市場將由早期採用者階段移至年輕族群使用者,而逐漸 發展至更廣泛之消費者大眾市場。對行動電信服務業者而言,也意味其營收比 例將由語音電話區隔轉移至各種行動應用內容之服務。主要可分為下列數點:
1. 行動娛樂
行動娛樂除了過往延用簡訊及手機遊戲外,近期是以相機手機照片或是多媒 體傳送為主要發展。展望未來,手機電視將是相關廠商下一步投入重點。
2. 行動交易
行動交易除了線上下單已有相關軟硬體業者內建於 PDA 外,利用手機內建藍 芽與智慧晶片之協助,以及與後台信用卡、金流業者配合,已有許多國家用手機 即可自動購物、扣款、刷卡等服務。
3. 行動資訊
行動資訊主要指利用搭配之資訊內容提供即時之資訊服務,除了廣為人知之 簡訊傳送以及 WAP 與 GPRS 之行動上網等服務外,系統整合商也提供利用 2.5G 以上寬頻網路搭配專用程式與播放軟體,傳送包含路況、新聞、交通等即時資訊 服務。
4. 行動定位
行動定位主要是利用衛星定位,並結合地理資訊系統,將手持設備所在之地 理位置座標傳送給使用者;除此之外,結合附近商圈或是地理環境傳送廣告或提 供當地導遊服務等,也是未來發展重要趨勢。
探討行動應用服務產業的未來發展前景及機會,可以就其市場性分析得到較 具體的推論。我們可從近期先進領導廠商所提出或展示的一些產品或雛型了解應
用趨勢及未來機會。 Nokia 於 2004 年 11 月 2 日在摩那個舉辦 2004 年行動論壇,
Nokia 執行副總裁 Anssi Vanjoki 提出六大行動加值服務將是未來發展的方向,包 括行動電視、視訊收音機、手機部落格「lifeblog」、視訊分享、媒體補給站(media charger)與影像帶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