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年齡組織
第三節 女性年齡組織 (fafayi’an no finawlan)
女性年齡組織的產生要從部落領袖Mayaw 在民國 74 年擔任長濱鄉代表開始 談起,當時他參加部落豐年祭的時候,覺得為什麼只有男性能夠在聚會所吃魚和 豬肉,女性卻只能在家中照顧小孩,這樣如何能作為一個整體部落的餐聚。於是 當年 Mayaw 向社區理事會提議要成立和男性一樣的女性年齡組織(fafayi’an no finawlan),fafayi’an 為女性之意,fafayi’an no finawlan 即為女性的年齡組織。和 男性一樣分為兩個階級:祖母級和婦女級,階級的內部又可細分為不同年齡層的
組別,至今共有 13 個組別(表二),不同年齡組仍然享有自己的組名,其命名的 方式以組員的特徵和發生的趣事為主。在女生的年齡組也有因為發生不好的事情 而更換組名的禁忌,例如:65~67 歲的 lasinsin 一開始的組名為 la’asu,因為組 員發生喪夫的事件,所以更換名字為 la’alu, 接著陸續有新的組員嫁入真柄而加 入這個組別,故又更名為 lasinsin,sinsin 代表新的成員進入。wina no kaying(wina 是媽媽,kaying 是小姐,意指小姐的媽媽)是女性年齡組織的核心,權力如同男 性年齡組織的青年之父,可參與部落重要會議的決策。以2007 年豐年祭的例子 來講,wina no kaying 的組員參加每一天結束後的檢討會,過去只有男性年齡組 織成員有資格參與,並在第一天提出關於「廣播」重要的批評41。 出現在宴客的場合,稱作 lakatsau。從 lakatsau 的活動過程來看,顯然是委於男
41 參見「部落豐年祭」篇幅。
性年齡組織的團體,並且受到 mama no kapah 的監督。陳文德(1990)從分食豬肉 的單位,突顯了「fafayi’an no finawlan」是獨立於「finawlan」之外的組織,而 非女性年齡組織被包含在傳統\男性年齡組織之中,男性\女性年齡組織是清楚分 開的兩個社會組織,分別稱作 finawlan 和 fafayi’an no finawlan。
表三、三個部落的女性年齡組織比較
領導人\組 Kakitaan no lakatsau(人) 最長組 Wina no kaying(組) 參與活動 豐年祭的宴客 豐年祭 豐年祭、母親節 fafayi’an no
finawlan
第四節 小結
在性別分工方面:男人打獵、捕魚、打仗,女人負責農耕、家務;在組織分 工方面,家庭是負責農事耕作以及下一代養育的群體,以女人為主要的成 員,而年齡組織除了捍衛部落共有的土地、保護全體居民的安全外也是男人 社會化的主要群體,其成員完全排除了女性,這一套文化法則似乎普遍存在 於阿美族社會。(黃宣衛 2000b:57)
傳統上,年齡組織是一個只限於男性參與的組織,隨著社會文化的變遷,真 柄女性也踏入了過去只有男人的場域之中。從獨立組名和承辦活動來看,真柄的 女性並未真正的進入年齡組織之中,而是另外發起一個和年齡組織相似的團體屬 於女性。分析當地人對於年齡組織在字義上的使用,「finawlan」一詞始終是屬於 傳統\男性的年齡組織,故當地人在詮釋學術上的「年齡組織」時,不會說
「fayinayan no finawlan」,刻意強調「fayinayan 男性」的字眼,因為 finawlan 本 就屬於 fayinayan。但是在提及關於女性年齡組織的時候,當地人以阿美語的翻 譯為「fafayi’an no finawlan」,「fafayi’an 女性」這時候被當地人所強調,突顯了 女性是後來加入的組織並且和原來的 finawlan 有所區隔。
儘管真柄在民國60 年就已經成立社區理事會,由傳統部落轉型為現代社區 的趨勢,但是當時並沒有建立清楚的法規章程,理事會的架構仍然含糊不清,部 落所有的行政工作和活動仍是以年齡組織主導。到了民國82 年社區發展協會的 成立,政府以社會福利提供、發放經費為由,要求轉型為政府認可的社區團體,
並且訂定清楚的法規章程,使得當地人必須認真思考面對一個與年齡組織功能相 仿的社會組織。當地人從舊傳統裡找尋新方法,首先,年齡組織的幹部階級含括 了當時協會成立的主要幹部,理事長和總幹事皆由 mama no kapah 的成員擔任,
理監事委員分屬於 cipo’tay, malakacaway 和 5 位 wina no kaying 的女性成員。其 次,將男\女年齡組織改稱為「青年會、婦女會」,使得目前當代的節慶可以有個 別組織去負責,最具體的例子是父親節與母親節。當筆者問及族人豐年祭的籌辦 單位是誰的時候? 最常聽見的回答是:「finawlan」,若問到父親節與母親節的籌 辦單位時? 當地人回答則是:「青年會負責父親節,婦女會負責母親節」。經過協 會常務性會議的召開、活動的舉辦,族人口中的「部落」已經漸漸轉變為「社區」, 而族人口中「社區」的意義卻又蘊含令人玩味的思考。以2006 年父親節活動的 籌備來說,「真柄社區發展協會理監事紀錄簿」這樣記載著:
在父親節日期決定方面,社區多數人認為8 月 8 號(三)當天是家庭團聚的日 子,不適合辦部落內部活動,提前於 8 月 4 日(六)比較恰當一點。CL 提議 當天的活動,比照母親節辦理,每一個階級準備一個活動,看是要唱歌還是 跳舞。另外,去年的青年之父都外出去工作,今年 malakacaway 和 cipo’tay 的成員也相繼到台北工作,這樣一來造成理監事委員短缺,我們是否應該要 考慮遴選其他委員。
此段會議紀錄清楚說明了儘管當地人已經生活在社區的場域之中,觀念仍是 以年齡組織的「階級」為單位,不是家、不是男女、不是年齡、更不是鄰里。顯 然地,納入「部落」整體概念的並非以強調性別平等為訴求的社區發展協會,而 是以階級為單位的男\女階級組織。另一方面,從經費的籌措來看可以將男\女年 齡組織和社區發展協會是完全獨立的三個單位。男、女年齡組織的經費42必須尋 求商家贊助或是自籌,社區發展協會的經費來源則是由鄉公所發放。當男\女年 齡組織在舉辦、籌備活動的時候必須撰寫計畫書向社區發展協會提出經費申請,
再以真柄社區發展協會的名義向公部門申請活動經費。這樣類似政府機關提出活 動計劃的經費申請,突顯了部落真正的執行、操作單位仍是年齡組織,藉由社區
42 關於 2007 豐年祭的經費細目請參考下一章「天主教感恩祭與部落豐年祭」篇幅。
發展協會的名義得以向公部門申請額外的贊助經費。在描述完社區、宗教與年齡 組織三個同時存在於真柄的社會組織之後,下一個章節「天主教感恩祭與部落豐 年祭」旨在說明感恩祭與豐年祭表面上看似宗教與傳統融合的一系列慶祝活動,
細看之下,其實透露出當地人對於兩活動之間的區隔與人群聚集上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