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年齡組織
第一節 年齡組織的研究回顧
阿美族的年齡階級組織是專名制的年齡組織,男性經過成年禮進入組織後,
與一同加入者接受一個專屬的組名,原則上終生不改變。他們的長幼地位與 社會責任隨著全組晉升而循序變更,這個組織以會所為中心,是屬於男人的 單性組織,女性被排除在外。(黃宣衛 2000b:47)
年齡組織具備跨地域的共通特性,幾乎所有阿美族部落皆具備像年齡組型32 這類的行政組織。傳統上的年齡組織代表了唯有男性才能參與的公共組織,是部 落的政治中心,亦是部落對外銜接的窗口。階序性架構使得階級與階級之間存在 不同的責任和義務。在年齡組織裡看不見個人,賞\罰皆是以「組」為單位,而
32 陳文德(1990:106)分析年齡組織的兩個概念:年齡級(age grade)和年齡組(age set),前者指的 是一種依身心的自然狀態而賦予社會腳色的自然區分,但並未具有法人團體(corporate group)的性 質;後者則是一種制度化的組織,其成員一旦加入後,終生和其夥伴形成一個群體,共有一些職 責,甚至以一個共同組名稱之,阿美族不論其地域性的差異,都是屬於年齡組型。
mama no kapah(青年之父)是維持年齡組織在不同層面運作的核心,擔當部落事務 的成敗結果。年齡組織是阿美族社會文化不可忽略的面向之一,過去學者對年齡 組織的研究,大致可分為下諸論點33:
1. 探討、描述年齡組織在該社會所扮演的作用。(李亦園 1957;阮昌銳 1969;
劉斌雄等1965)
2. 解釋阿美族年齡組制度發達的原因或條件(心理的、制度的、與族群關係 的因素)。(李亦園 1957;衛惠林 1961;陳奇祿 1986;黃宣衛 2000b)
3. 年齡組制度所呈現的原則和意義。(小泉鐵 1933;李亦園 1962)
4. 年齡組織內部的運作與維繫。(陳文德 1990;李怡燕 2004;蔡政良 2005) 5. 年齡組織與家的關係。(黃宣衛 1989;陳文德 1990;葉淑綾 2001)
6. 年齡組織與西方宗教。(陳文德 1999;張麗美 2005) 7. 年齡組織作為歷史的記憶。(黃宣衛 2000a)
從論點整理看來,初期的研究在幫助我們認識年齡組織的「原型」,強調年 齡組織在社會扮演的作用與發達的原因:衛惠林(1961)和陳奇祿(1986)從親屬組 織型態的看法說明年齡組織(地緣原則)與氏族(血緣原則)之間有彼此互補的作 用,進一步推論年齡組織在部落中的功能、制度與形成,是從阿美族的母系親屬 研究延伸到男性在政治地位的重要性。拓展此面向的研究,黃宣衛(2000b)重新 回到歷史文獻的整理,強調阿美族年齡組織發達的原因還必須將「族群關係」給 納入34。到了近期,國家力量與資本主義開始在偏遠部落發生顯著作用,使得學 者們必需重新思考年齡組織如何在變遷的洪流中繼續維持與運作。陳文德(1990) 的研究將年齡組織放置在政治、親屬、經濟和宗教四個層面來探討年齡組織涉入
33 1~3 項為陳文德(1990:127)的整理。
34 黃宣衛(2000b)說明日據初期 1910 年,北部群的南勢阿美因為在歷史上受到布農族與泰雅族的 攻擊威脅,年齡組織的組織較為嚴謹。反之,南部的馬蘭阿美在同樣的期間因為受到卑南族的保 護,年齡組織顯得較為鬆散。
這些場域,帶出了青年之父是在年齡組織是承上(matoasai 老年級)對下(kapah 青
羅素玫 2005)。首先,陳文德(1986)主張 ruma?h(家)是由姻親關係所結合而成一 獨立、自主的單位,穀倉和祭祀祖靈的場所代表家的經濟自主和祖先聯繫。其次,
35 黃宣衛(2000a:508-531)說明阿美族創名制的制度成為傳統阿美族人對於歷史事件重要的記憶 窗口。每一次的命名都有其根據,或是源於當時的特殊背景、事件,或是源於該組曾經發生的特 殊事情。因此命名禮可說是整個村落對某件事情的公開認定,一旦組名被決定了,也就成為村落 歷史之一部分。透過日常活動(如豐年祭、集會時分豬肉等)的進行,不但組名一再被重複地使用 強調,村落歷史也選擇性的被加以記憶。
從招贅婚到嫁娶婚之變遷所產生的現象。2.資本主義與國家進入造成年齡組織衰 退。3.年齡組織僅限於成年男性,女性排除在外,不足以將整體部落納入。回顧 過去學者對年齡組織的研究,除了提出「家」的研究回應到第1 點問題之外,鮮 少對年齡組織本身的變遷(第 2,3 點)提出新的看法,普遍將年齡組織功能的衰退 視為國家力量造成的結果。因此,筆者認為變遷中的年齡組織仍具有研究上的價 值,特別諸多學者已經在文獻裡間接提出未來可行的研究方向:(1) 過去的文獻 僅說明年齡組織在現代社會失去傳統的防禦功能(黃宣衛、羅素玫 2001;葉淑綾 2001;張麗美 2005;蔡政良 2005),卻並未進一步探究年齡組織仍然存在於社會 的意義,這點可從年齡組織在社區、宗教、與活動祭儀的實踐來觀察。(2) 女性 已經以不同形式的團體進入年齡組織之中,加上以年齡組織為骨架的社區發展協 會成立,要求必要的女性成員加入,提高了女性族人加入年齡組織的正當性。然 而在族人的觀念裡,女性的年齡組織如何形成? 是否真正進入年齡組織當中? 參 與什麼樣的場合? 和男性的年齡組織關係又是如何? 卻是值得進一步推敲地。探 討這兩個問題最終的結果其實也回答了人口外移的年齡組織如何繼續維持,以及 年齡組織存在現代社會的文化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