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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1890)認為兒童會經由認同(identification)其家人的行為,把「我」

的概念擴展成「我們」。所以說個體的自我概念是始於自我與非我的對比,同時 自我概念會隨著環境與時間的變化而發展成熟與穩定。在其所著作中指出「自我」

的定義是:「自己所知覺、感受與思想為一個人者」他認為自我包括兩部份:(一)

為主體我(I)即自我意識,亦是個體本身能夠知覺、想像、經驗、選擇、經驗 和計畫的主體,是思考認知的主體,它是決定行動與適應外界的心理歷程;二為 客體我(ME),即經驗與意識的客體,也是「所有一切個人可以稱為屬於他自己 的全部東西」,可分為精神我、物質我和社會我(引自郭為藩,1996)。嬰兒四個 月左右,就開始對外界的刺激產生了反應,顯示嬰兒開始與外界建立關係。以發 展的觀點來說,當他發展到能區分「人-我」關係,即是本研究所謂的「自我概 念」與「同儕關係」的雛型。

Cooley(1902)以「鏡中自我」的概念來說明自我概念是透過與他人互動之 後,想像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形象,同時想像他人對此形像的看法而產生的自我 感,如驕傲、羞愧等,因此個人對自己的觀點會依據他人對自己的表現而定,藉 由他人的反應來了解自己是否受歡迎、人際關係是否良好。此理想的自我概念會 受基本的自我概念和短暫自我概念的影響,並不斷調整與修正。

Rogers(1959)則以自我做為基礎概念,建立其人格理論,並將自我概念定 義為人們如何看待自己,是個人思想與經驗中最重要的部分,包含實際上看到的 自己(真我)與理想我(張鳳燕等人譯,2004)。Rogers 認為自我概念具有四個 基本的特徵:(1)自我概念是個人與環境交互作用互動的結果(2)自我概念可 以與他人價值觀合併(3)自我概念具有穩定性(4)自我概念的改變是成熟和學 習的結果。提供了自我概念理論的基礎(引自趙曉美,2001)。自我概念可說是 自己的行為、能力、價值觀的知覺、評價、想法,自己與外在環境間,如何認知 週遭的人、事、物,進一步影響行為;也會影響著自己正向積極看法或負向消極

看法。

Mead(1934)根據 Cooley 的觀點提出了自我概念不是天生即有,而是由個 人與他人的各種關係裡逐漸發展而產生的。人們對自我的認知,往往來自於與他 人的互動下,透過環境中他人對自己的反應與態度,而對自己有所知覺,這樣的 知覺會逐漸形成個人在此環境中的自我概念。Mead(1934)則將自我概念的形成 與發展分為三個階段:(1)準備階段,兒童開始觀察環境周遭他人的行為,特別 是父母親所做的事(2)遊戲階段,兒童在此時期開始略具創造的能力,並採用 社會角色作遊戲,他們會裝扮成父母或教師的角色(3)自我發展階段,當兒童 能在一種社會情境中扮演角色,並真正知道他們自己對團體的重要與團體對他們 的重要時,就是自我發展的階段。因此,基本上個體的自我概念是經常在做修正 的,以便這些經驗能夠與自我形象相符合。同時個體經由這樣長期的互動,會逐 漸將外在的自我價值條件與標準內化成一套屬於自己的價值體系,並以這套價值 體系來對外界刺激作適當的反應。

Sullivan(1953)則認為個人自我概念的發展,主要是來自他人對自己的期望 與態度之評價反應,如果此種評價是負向失敗的,則個人的自我概念也將受到損 害。

Fitts(1965)將自我分為外在架構和內在架構兩部份,其中外在架構包括(1)

自我認同(self identity),意指個人對自我現況的認識與了解(2)自我滿意或接 納(self satisfaction or self acceptance),意指個人對自我現況的滿意或接納的廣度;

(3)自我行動(self behavior),意指在個人接納或拒絕自己後,所實際採取的因 應行為。另外,內在架構包括(1)生理自我(physical self),意指個人對自己身 體、健康情形、外貌、技能及性方面的看法(2)道德倫理自我(moral-ethical self), 意指個人對自己的道德、舉止、信仰的看法(3)心理自我(personal self),意指 個人對自己的價值評估、情緒與人格特質的看法(4)家庭自我(family self),意 指個人對於自己身為家庭成員的價值及彼此的信任感(5)社會自我(social self),

意指個人與他人交往中的價值感與勝任感。

Arkoff(1968)則將自我分成主觀自我、客觀自我、社會自我以及理想自我 四個部分。其中主觀自我(the subjective self)是個人對自己目前的狀況所產生的 一種主觀的看法和印象;客觀自我(the objective self)是他人對自己的看法;社 會自我(the socialself),個人想像他人對自己的看法;理想自我(the ideal self)

則是個人期望自己所能達到的自我形象。Hurlock(1974)認為自我概念是以四種 不同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包括(1)基本的自我概念(the basic self-concept),指 個人對自己的外貌、能力、價值和抱負的看法與態度(2)短暫的自我概念(the transitory self-concept),指個人對自我認知所持的概念是暫時的、變動的,會隨著 情境與時間有所變化,自我概念隨時可被較適宜的概念所取代(3)社會的自我 概念(the social self-concept)。

Shavelson(1976)認為自我概念是一個人對自己的知覺,而此種知覺是經由 個人在環境中的經驗以及他自己對此種經驗所做的解釋,特別是增強物、重要他 人的評價和對自己行為歸因的影響。

Shaveson、Hubner & Stanton(1976)則認為自我概念是一種階層性的結構,

包括在頂端的「概括的自我概念」與次領域的「學業自我概念」和「非學業自我 概念」。其中,學業的自我概念是由個人評估其學業表現所獲得;非學業的自我 概念則是根據個人活動表現所獲得,其下又可分為社會的、情緒的、身體的自我 概念,細分為更特定的層面,為在特定情境下的行為作評價。

Shavelson 與 Marsh(1976)在研究自我概念的結構時,提出自我概念有七 點特徵(引自郭為藩,1996):

1.組織性:即把複雜的個人經驗轉換成較簡單的形式,而形成自我知覺的基礎。

2.多層面:自我概念包含多層面如社會我、精神我,而每一特殊層面都涉及個人 的獨特經驗。

3.階層性:一般自我概念可分為學業與非學業兩種。學業自我概念可分為英文、

歷史數學、科學等;非學業自我概念可分為社會、情緒、身體等。

4.穩定性:一般的自我概念是穩定的,但愈低層的自我概念容易隨特殊情境的變 化而改變,顯得較不穩定。

5.發展性:自我概念會隨著年齡與經驗的增加而逐漸分化。

6.評價性:個人會在某一特殊情境發展出自我概念並作出自我評價。

7.區別性:自我概念與其他觀念如智力、焦慮有所區別;且自我概念內 的構念彼此間也能區別出來。

Rosenberg(1979)將自我概念分為現在的我、理想的我以及公眾的我三大部 分,其中現在的我(the extant self)是指個人所看到的自我,可分為自我概念的 內容、結構、層面與界限;理想的我(the desired self)是指個人所希望看到的自 我,可分為理想化的自我意像、承諾的自我意像以及道德化的自我意像;而公眾 的我(the presenting self)則是指個人所展現在他人面前的自我,其目的有三:包 括為了達到個人目標或呈現個人價值、為了維護自我的一致性與自尊以及為了呈 現符合社會規範的角色。

Crouse,Hardy 和Potts(1981)認為自我概念的特性有(引自黃素貞,2002):

1.它是有組織的,具有穩定和諧和規律性。

2.它包含自身認為重要的特性。

3.它含有正面或負面的價值存在。

4.它具有獨特性。

5.它是學習得來的,非天生就有的。

自我概念是個人對自己及環境主觀的看法、態度與感情,以自己的經驗、認 知為主體,影響行為及學習的重要因素,而且自我概念應該是組織的、階層性的、

多面的、獨特的、發展的,並且會隨著年齡增長,呈現穩定的變化。自我概念是 人類特有的知覺,隨著年齡的增長,自我概念也逐漸發展,兒童更意識到自我的 存在。教育者應知曉自我概念的重要性,協助兒童建立正確的自我概念,以完善

孩童的個性,進而適應社會,擁有健康的心靈。

綜合以上文獻可知,自我概念評量內涵大致可分為主觀自我、客觀自我、社 會自我以及理想自我等四種。大致也可分為內在架構與外在架構,不論哪種觀 點,自我概念是人們對自我的認知,往往來自於與他人的互動下,透過環境中他 人對自己的反應與態度,而對自己有所知覺,這樣的知覺會逐漸形成個人在此環 境中的自我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