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談判本身具有很大的異質性,且有不同的發生背景、過程、結果與目的。
談判就是為了化解衝突,所以會有個人或團體為了滿足各自的需要或願望,而進行 的交易或溝通。談判起因於滿足各自或團體的需求與滿足,所以在討論實際談判 時,其包含許多的面向,如歷史、法學、人類學、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心理 學與決策理論科學等範圍,也因此在談判時所使用的方法及理論的不同,對研究探 討談判過程、行為與結果也會有所差異。
Zartman(1993,林富水引用)舉出在談判的研究的範圍之中以發展出八種不同的 研究途徑,列舉如下:
(1)歷史研究法:以事實重現的方式,來解釋談判的結果的方法。
(2)脈絡分析途徑:著重於分析談判過程中各階段的前後關聯。
(3)過程研究途徑:以讓步聚合模型來研究談判過程中,雙方的讓步率與其談判 結果的影響。
(4)社會心理學研究途徑:從心理學的角度,研究談判者的人格、心理反應和個 性。
(5)結構分析途徑:將談判視為價值、議題、成員、陣營、實質與權力等六項結 構的結合。
(6)決策研究途徑:假設為人皆為理性的,著重談判者的決策選擇過程。
(7)戰術研究途徑:研究談判者如何在軟與硬不同戰術間擺動,以及其影響。
(8)架構細節分析研究途徑:其認為談判者先談出架構,再根據架構填入細節。
劉必榮(1989,李明聰引用)提出研究談判主要有八種理論途徑,包括純量化、
記錄式、規範式、實驗設計與結構變數等研究,如表 2-4 所示。
表 2-4.八種研究談判的理論途徑
研究重點 方法描述 限制
歷史研究 了解過去至現在的演變,並推估未來如 何演變及掌握趨勢
為一重描述、輕解釋的靜態談判史敘 述,較無法滿足需要
過程分析系絡 為談判過程分階段,並分析在談判中如 何進行選擇、決策
無法進行談判行為之預測,且個案研究 心得並非一般通則
結構研究
將談判過程視為一連串不同結構的組 成,包括價值、議題、實質、成員、陣 容、陣營、權力等結構,討論不同結構 對談判的影響
在應用上將七個談判結構進行串連成 一複雜的互動,增加分析的困難度
談判策略分析
其假設人皆為理性,在談判過程中會
「採取將本身目標最佳化的動作」,賽 局理論便屬之
理論與實際的落差、人並非完全理性,
談判過程太過複雜,不易完全模擬描述
談判戰術研究
研究談判者分析談判情境狀態,運用各 種戰術,擴大自己力量以達成自己的目 標
因為談判者對談判情境有不同的認 知,因此相同的情境可能因不同的談判 者而有所不同
談判心理
研究談判者的各種心理反應及個性於 談判過程與結果之影響,可作為談判者 自我學習的課題
因為談判時的授權程度,使得人在談判 中所扮演的「角色」對談判的影響遠大 於「個性」的影響 ,侷限了此方法的適 用性
過程分析
研究在談判過程中雙方行為上的相互 學習、彼此讓步之比例。「讓步-聚合」
之談判模型即為其代表
談判過程中的學習行為並不一定存 在、讓步比例不易觀察得之,因而在應 用上有其困難
架構-細節分析
將談判分為診斷、架構、細節三階段,
藉由突破某一轉捩點進入下一階段,旨 在找出轉捩點的條件與各階段的行為
突破轉捩點的條件通常僅為原則性的 敘述,且並非一定之通則
引用至李明聰 (2001)
Pruitt and Carnevale (1993)、徐繼達(1994)提出就目前研究談判問題的領域中,
大致可分為三個研究導向:(1)專門研究最後的談判結果以及探討達成協議點為何。
賽局理論的觀點出發,並且偏向數量化與實驗設計的研究,此種研究的目標通常於 界定相關變數或觀念上,再進行深入的數理分析。(2)針對談判中相互讓步的決策過 程,影響談判者本身意圖與談判情境各種參數的分析。其認為決定談判結果的關鍵 在於雙方的權力結構關係,而權力要素的相對分配情形則成為談判雙方的權力結 構。(3)談判要領與技巧的探討,以及各項可能結果與談判條件的分析。偏向於行為
科學的分析,以人為研究主體,這一類型往往缺乏嚴謹數理或邏輯分析,格言式的 研究大多為條列式的說明,對於談判模式的建立與相關具體的實質談判內容較欠 缺。
李英龍(2000)指出目前談判領域的大致研究方向為:1.在政治學領域上大多著 重於對政治談判、外交談判、軍事談判、經貿談判、事務性談判以其相關的共同性 及差異性的研究。2.在管理學領域的研究大多著重於談判策略的研究。3.在心理學 的領域上大多著重於對談判活動及談判者行為的研究,以及對談判活動、環境、氣 氛及談判心理的研究。4.在經濟學的領域上較為著重於對談判的數學及經濟分析方 法的研究。
理想中研究談判行為,應該透過實際的談判過程。但是在談判之中有關於人際 之間的互動十分複雜,並且實際參與談判的困難度高,因此往往都透過實驗設計來 探討談判行為。可藉由系統化的控制變數,來發掘出一些欲瞭解的現象。其中一種 主要研究談判的方法,就是藉由各種遊戲來探討談判雙方的相依性結構,遊戲理論 在簡化談判雙方的偏好順序後,提供了一個清晰的策略選擇,能協助談判者分析談 判的發展趨勢,早做最有力的因應。但是此一理論背後的基本假設,仍有可能在條 件不充分的狀態下,影響策略選擇的精確性。
此種利用遊戲來模擬談判過程之方法論的基本假設為:
〔1〕遊戲理論預設了談判者視為一個理性行為者,其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 化。而忽視談判者在人的立場所可能因道德、情緒等因素造成非理性的 反應。甚 至在人自覺的情形之下,受到文化與認知系統的限制。
〔2〕即便在完全理性的條件之下,談判者於追求利益的過程中也有價值判斷 的困擾。一旦價值判斷的範圍由一元進入多元時,不同價值的換算比較,無法建立 客觀的評量標準。
3. 〔3〕有關理性行為、利益衡量的思考,係把談判者當作一個團體。但是 團體之間的談判,勢必牽扯各團體內部的利益互動。因此,在團體的運作之下,
是否可以用擬人化的行為模式去認知,仍是個問題。誠如個人行為可能有非理性
成分,團體的決策,亦包含非理性的情境,所以遊戲理論並無法展現一場談判的 全貌,僅能提供情境因素的評估參考而已。
4. 〔4〕遊戲理論過於簡單化的策略選擇,因為遊戲理論所呈現的僅為特定 時空下的策略選擇,屬於靜態的呈現,而非動態的互動發展。遊戲理論儘管能夠 呈現雙方的價值序列,卻也失之僵硬而缺少談判應有的彈性部分。
本研究亦是依照上述原則與觀念,透過分析談判過程來探討談判雙方於談判過 程之互動行為與其之影響。首先,藉由分析談判雙方的談判結構以了解其互動行為 產生的原因,並依照賽局理論(Game Theory)的假設與分析方法進行談判過程的分析 與模型的建構,本研究第四章之理論根據賽局議價模型的研究,並於談判過程之中 加入談判權力因素,視其對於談判過程與結果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