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測題目:口布折疊 二、施測程序:
(一)主辦學校統一說明考試內容和方式。
(二)主辦學校提供材料與用具予應考學生。
(三)由應考生個人於指定時間內,依施測內容進行術科測驗。
三、施測方式:主辦學校先對考生進行試題說明並提供口布折疊示範,考生可自行練習後,
公開抽籤決定指定口布之款式三種,再加上現場示範之口布一款,需在時 間內完成四款口布折疊。
四、施測內容說明:
(一)術科考試目的在於發掘具有對餐飲管理興趣或性向的人才。
(二)以考生對美學及口布折疊基本能力作為評分標準。
(三)測試內容:口布折疊
1.指定口布之款式:皇冠、靴子、法國褶、火花、飛機,由考生當天現場抽三款。
2.未公布之口布款式:考試當日現場示範(考題由各考場定之),並進行測試。
五、施測時間:40 分鐘
(一)試題說明:10 分鐘(含評審說明、考生提問)。
(二)練習時間:12 分鐘(含示範時間)。
(三)抽籤時間:3 分鐘。
(四)試題測試:15 分鐘。
六、計分方式:
(一)術科測驗占考試總成績 70%。
(二)術科測驗以百分計算,由 5 位校內外評審依「評分標準」進行評分,並取 5 位 評審平均成績(分數取至小數第 1 位數,小數第 2 位數採四捨五入)為考生術 科測驗成績。
餐飲管理科 評分項目 計分分數比率
1 時間 時間內完成即給分
每缺一款口布扣 2.5 分 10%
2 成品 整體性
每款 20 分共計四款,分開評分 成品錯誤(無成品),該款零分計算
80%
口布正反面弄錯扣 5 分 成品不能挺立扣 5 分 成品不對稱扣 5 分 成品有汙損扣 5 分
3 衛生
儀容 5%
頭髮需整齊符合乾淨清爽,指甲須修剪不塗 指甲油,未符合儀容要求扣 5 分
服裝 5% 10%
需著國中制服或國中運動服,著便服者扣 5 分
合計 100%
特別注意事項:
(一)測驗方式為個人實作,請考生勿在測驗時相互討論及攜帶無關之物品,違反考 場規則者術科考試以零分計算。
(二)測驗過程如經發現刻意破壞材料及設備,由考生依實價負責賠償責任。
七、工具與材料表
主辦學校 餐飲管理科 提供用具表
項目 名稱 單位 數量 備註
1 口布 條 5
2 杯子 個 2
餐飲管理科 考生自備工具、材料表 無
貳、命題原則說明
一、命題原則分析
命題原則 分析結果
具聯接性 術科測驗考題能聯結與對準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領域之家政教育議 題、藝術與人文領域、環境教育議題等能力指標。
可區別性 術科測驗考題符合知覺速度與確度、技巧等性向,能區別考生對餐 旅群之學習興趣及發展潛能。
可操作性 術科測驗考題可運用材料、用具…等,經過主辦學校統一說明後,
考生能在一定時間內完成測驗。
可量測性 測驗考生用主辦學校準備的口布,以學生操作過程的衛生、時間以 及作品的完整性給予評分。
二、評分檢核細目分析
施測目的 測驗項目 測驗方式暨評分說明 相對應基本能力
術 科 測 驗 的 目 的 在 發 掘 性 向 具 有 餐 飲 特 質 或 對 餐 飲 有 興 趣的人才,以考 生衛生、美學、
正 確 性 等 之 基 本 能 力 作 為 評 分標準。
口布折疊
1. 測驗方式:
A. 評審說明、影片示範、考生提問、
練習、抽籤、測試。
B. 利用主辦單位所提供的材料與用 具,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個人之作 品。
2. 評分說明: 由五位校內外評審依「評 分標準」個別評分,取平均成績為考 生的術科成績。
3. 評分標準:
(1)時間 10%
(2)成品整體性 80%
(3)衛生 10%
合計 100%
4. 術科成績占總成績 70%
欣賞、表現與創新 生涯規劃與終身 學習
命題
參、術科測驗考場時間配當表
項次 時間 活動內容 備註
1 08:30 - 09:00 報到 查驗考生身分
2 09:00 - 09:10 術科測驗說明
1.術科測驗說明開始時,即不 得入場。
2.含考生提問及評審解答。
3 09:10 - 09:22 考生練習 含試題實務示範 4 09:22 - 09:25 抽題
5 09:25 - 09:40
試題實務操作
(依抽籤考題完成實務操作) 6 09:40 測驗結束(考生離開考場) 7 09:40 - 10:30 評審評分
8 10:30 整理術科場地、材料用具
補充 說明
1.將依各校用具數量及場地規模,依報名人數分梯次進行術科施測,每梯次時間為 40 分鐘。
2.各校將依實際狀況梯次不同,但考生應於開始術科測驗試題說明時間前到場,否 則即不准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