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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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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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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委學校: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學校地址:251 新北市淡水區商工路 307 號

聯絡電話:(02)2620-3930 分機 214、215(註冊組) 傳 真:(02)2621-4620

學校網址: http://www.tsvs.ntpc.edu.tw

核准文號: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12 月 19 日新北教技字第 1072381717 號函核定

新北市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

簡章暨術科測驗說明彙編

新北市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委員會 編印

(2)

新北市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辦理日程表

項次 日期 辦理項目 辦理單位

1 107 年12 月26 日(星期三)至

108 年1 月4 日(星期五) 調查購買簡章及報名表數量 淡水商工 2 108 年1 月15 日(星期二) 簡章公告、配送及販售 淡水商工

3

108 年2 月20 日(星期三)

上午8 時至

108 年3 月5 日(星期二)

中午12 時止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考生至本委員會網站

http://www.tsvs.ntpc.edu.tw

輸入報名基本資料、選填報考學校及科別

(未輸入相關資料考生,則無法進行書面審查報名)

各國中 報名學生

108 年3 月11 日(星期一)至 108 年3 月12 日(星期二)

上午9 時至下午4 時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

(1)3 月 11 日(一)至 3 月 12 日(二)

國中集體報名送件

淡水商工 (2)3 月 12 日(二)

非應屆畢(修)業生及其他個別報名表件送件 淡水商工 4 108 年3 月22 日(星期五)

上午10 時

公告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成績及第二階段進入術科測驗名 單並寄發書面審查結果

淡水商工 各招生學校 5 108 年3 月25 日(星期一)

上午9 時至下午4 時止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成績複查

受理考生本人、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申請 各招生學校 6 108 年3 月26 日(星期二) 寄送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成績複查結果

※國中校內第二階段報名時間由各校自訂

各招生學校 各國中

7

108 年3 月28 日(星期四)

上午9 時至下午4 時至 108 年3 月29 日(星期五)

上午9 時至上午12 時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

(1)3 月 28 日(四)至 3 月 29 日(五)

國中集體報名送件

淡水商工 (2)3 月 29 日(星期五)

非應屆畢(修)業生及其他個別報名表件送件 淡水商工

8 108 年4 月27 日(星期六) 術科測驗 各招生學校

9 108 年5 月13 日(星期一)

上午 10 時 寄發第二階段術科測驗成績單 各招生學校

10

108 年5 月15 日(星期三)至 108 年5 月16 日(星期四)

上午9 時至下午4 時止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受理考生本人、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申請 各招生學校 11 108 年5 月20 日(星期一) 公告術科成績、寄發第二階段術科測驗成績複查結果 各招生學校 12 108 年6 月13 日(星期四)

(1)上午 9 時公告放榜

(2)受理申訴至下午 4 時,考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向 主委學校提出申訴

淡水商工 各招生學校 13 108 年6 月14 日(星期五) 上午 9 至 11 時止正取生報到,逾時視同放棄 各招生學校

14 108 年6 月17 日(星期一)

(1)上午 11 時前正取生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2)上午 12 時各校公告備取遞補生名額

(3)下午 2 時至 3 時備取遞補生報到,逾時視同放棄 (4)下午5 時前備取遞補生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5)下午6 時前各校函報新生報到名冊

各招生學校

15 108 年7 月5 日(星期五) 公告辦理續招學校 各招生學校

(3)

新北市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 簡章暨術科測驗說明彙編

目錄

簡章重點摘要表 ... Ⅵ 招生學校一覽表 ... Ⅷ 第一 部分 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簡章

壹、依據 ... 1

貳、招生學校及名額 ... 1

參、甄選資格及條件 ... 2

肆、甄選作業 ... 3

伍、特殊身分學生成績及名額處理 ... 8

陸、其它注意事項: ... 8

柒、各校招生資料表 ... 9

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9

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11

新北市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3

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5

新北市立鶯歌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7

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19

新北市立樟樹國際實創高級中等學校...21

新北市私立智光高級商工職業學校...23

新北市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25

新北市私立南強高級工商職業學校...27

新北市私立能仁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29

新北市私立莊敬高級工業家事職業學校...31

新北市私立格致高級中等學校...33

新北市私立樹人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35

(4)

附件 1 新北市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實施畫………37

附件 2 108 學年度基北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相關專業群科(職業類科)對照表…39 附 件 3 第 一 階 段 書 面 審 查 報 名 表 … … … 4 0 附 件 4 第 二 階 段 書 面 審 查 報 名 表 … … … 4 1 附 件 5 特 殊 身 分 學 生 報 名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影 印 本 黏 貼 表 … … … 4 2 附 件 6 生 涯 發 展 規 劃 書 【 樣 張 】 … … … 4 3 附 件 7 生 涯 發 展 規 劃 書 影 本 黏 貼 表 … … … 4 5 附 件 8 書 面 審 查 相 關 明 文 件 檢 核 表 … … … 4 6 附 件 9 身 心 障 礙 及 重 大 傷 病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申 請 表 … … … 4 7 附 件 1 0 學 生 報 名 資 料 袋 ( 封 面 ) … … … 4 8 附 件 1 1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聲 明 書 … … … 4 9 附 件 1 2 第 一 階 段 書 面 審 查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 暨 結 果 通 知 書 … … … 5 0 附 件 1 3 第 二 階 段 術 科 測 驗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 暨 結 果 通 知 書 … … … 5 1 附 件 1 4 申 訴 案 件 申 請 表 … … … 5 2 附 件 1 5 特 殊 身 分 學 生 升 學 優 待 標 準 及 應 繳 證 明 文 件 一 覽 表 … … … 5 3 附 件 1 6 術 科 測 驗 試 場 規 則 … … … 5 6 附 件 1 7 錄 取 報 到 切 結 書 … … … 5 7 附 件 1 8 國 中 學 校 集 體 報 名 共 同 注 意 事 項 … … … 5 8

第二部分 術科測驗說明 A01 流行服飾科………62

A02 美容科………66

A03 幼兒保育科………70

A04 表演藝術科………74

A05 餐飲管理科………78

A06 多媒體設計………83

A07 美術工藝科………87

A08 廣告設計科………91

A09 資訊科………95

A10 電子科………99

(5)

A11 土木科………103

A12 資料處理科………108

A13 園藝科………116

A14 控制科………121

A15 電機科………125

A16 模具科………129

A17 建築科………136

A18 汽車科………142

A19 陶瓷工程科………154

A20 美工科………158

A21 美術科………162

A22 商業經營科………166

A23 電影電視科………172

A24 多媒體動畫科………176

A25 室內空間設計科………180

A26 戲劇科………186

A27 音樂科………190

(6)

簡章重點摘要表

項目 內容

甄選資格

一、國民中學畢業生(含應屆、非應屆、同等學力)或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 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者。

二、就讀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

甄選條件

招生方式將分二階段進行:

一、書面審查階段:包含「一般條件」及「特別加分條件」兩項。

(一)一般條件(總分30分,占總成績30%)

1.相關群科技藝競賽(15分):採計與報考群科相關之技藝競賽成績。

有關「相關群科」之定義,請參照「108學年度基北區國中技藝技 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相關專業群科(職業類科)對照表」第三類之規 定。

2.其他競賽(10分):採計個人參加科學展覽、生活科技創作(競賽 命題範圍以現行國高中生活科技課程及教育部審定國高中生活科 技教科書內容為主)、語文、數理、資訊、藝文(含音樂、美術、

戲劇、舞蹈)、體育、智慧鐵人及非相關群科技藝競賽等經教育主 管機關或學校辦理之各項競賽成績。團體獎項採計二分之一。本項 不採計各校班級例行生活競賽如「整潔」、「秩序」、「禮節」、

「品格」等班級生活常規方面團體或個人比賽成績。

3.生涯發展規劃書(5分):採計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中「生 涯發展規劃書」,以師長綜合意見為給分依據,只採計家長、導師 及輔導教師三者均同意學生選讀「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

含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或「五專」等職業學校時核給5分,

其餘不給分。

(二)特別加分條件(以下2項為外加,合計至多加5分)

1.採計國中在學期間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辦 理之各校技藝教育社團、職業試探育樂營持有證明者,每項核給1 分;參加九年級上學期技藝教育課程,持及格成績證明者,核給2 分。本項最高2分。

2.各校特別加分:加分方式由參加特招學校科別自訂,詳見各校招生 資料表。本項最高3分。

二、術科測驗階段(總分 100 分,占總成績 70%):術科測驗考題以各招生類科 能聯結與對應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相關學習領域之能力指標為主及 學校專業群科學習內容設計考科及計分方式。術科測驗時間 108 年 4 月 27 日(星期六)於各招生學校辦理。

※總成績=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一般條件(總分 30 分,占總成績 30%)]+特別 加分條件(本項為外加至多加 5 分)】+第二階段【總分 100 分,占總成績 70%】

※以書面審查成績分數高低,錄取招生名額 3 倍率的學生,未及 3 倍率或同分超 額者,全數錄取進入第二階段術科測驗。進入第二階段參加術科測驗名單,

(7)

於 108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由各招生學校以書面通知各國中教務處及考 生,並公告於各招生學校網站首頁。

※依總成績分數之高低為錄取依據,錄取最低分數由各校招生委員會討論訂定 之,並得採不足額錄取。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為 0 分者,或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 查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0 分或未參加第二階段術科測驗之考生,各招生學校均不 予錄取。備取生:公立學校得公告招生人數之 0.5 倍率為上限、私立學校得公 告招生人數之 1 倍率為上限。

報名時間

一、考生基本資料網路輸入、選填報考學校及科別:

108年2月20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8年3月5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

網址:

http://www.tsvs.ntpc.edu.tw

(未輸入相關資料考生,則無法進行書 面審查報名)。

二、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

(一) 集體報名:108年3月11日(星期一)至3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 個別報名:108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

(一)集體報名:108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

108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二)個別報名:108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術科測驗日期時間 一、測驗日期:108年4月27日(星期六)

二、測驗時間:請參閱本簡章第二部分各招生學校術科測驗說明。

辦理地點

一、報名地點: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地 址:新北市淡水區商工路307號

電 話:(02)2620-3930 分機 214、215(教務處註冊組)

二、術科測驗地點:各招生學校(地址詳參招生學校資料表)

放榜報到

一、放榜日期:108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公告於新北市立淡水高 級商工職業學校及各招生學校網站。

二、報到日期:

(一)正取生108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

(二)備取遞補生108年6月17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3時。

注意事項

一、每一學生限擇一校一科報名。

二、國民中學學生參加相關群科技藝競賽(15 分)及其他競賽(10 分)項目之 計分,在同一類科競賽項目,最高成績採計 1 次,不予累計。

三、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要求退還、修改或抽換報名表件,亦不得申請退還報 名費。

四、有關招生簡章、各項考試期程及術科測驗說明資訊,可至新北市立淡水高級 商工職業學校(網址:http://www.tsvs.ntpc.edu.tw)或新北市政府教育 局中等教育資源網活動訊息查詢(網址:http://se.ntpc.edu.tw)。

(8)

序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校科碼 招生類科 名額 頁碼 QR code

1 013434 新北市立淡水商工

http://www.tsvs.ntpc.edu.tw

AA13 園藝科 20

AA05 餐飲管理科 20 9

AA14 控制科 10

AA15 電機科 10

2 013430 新北市立三重商工

http://www.scvs.ntpc.edu.tw

BA18 汽車科(進修部) 20

11 BA16 模具科(進修部) 20

BA22 商業經營科(進修部) 20

3 013402 新北市立瑞芳高工

http://www.jfvs.ntpc.edu.tw

CA11 土木科 10

13 CA25 室內空間設計科 10

CA17 建築科 10

4 013433 新北市立新北高工

http://www.ntvs.ntpc.edu.tw

DA15 電機科 20 DA18 汽車科(進修部) 38 15

5 014439 新北市立鶯歌工商

http://www.ykvs.ntpc.edu.tw

EA19 陶瓷工程科 19

17 EA07 美術工藝科 19

EA08 廣告設計科 38 EA12 資料處理科 38 EA09 資訊科(進修部) 10 EA08A 廣告設計科(進修部) 10

6 013303 新北市立泰山高中

http://www.tssh.ntpc.edu.tw FA15 電機科 38 19

7 014468 新北市立樟樹國際實中

http://www.ctjhs.ntpc.edu.tw

GA01 流行服飾科 10

21 GA24 多媒體動畫科 10

8 011420 新北市私立智光商工

http://www.ckvs.ntpc.edu.tw HA05 餐飲管理科 100 23

9 011407 新北市私立復興商工

http://www.fhvs.ntpc.edu.tw

IA20 美工科 100 25 IA08 廣告設計科 100 IA21 美術科 50

(9)

序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校科碼 招生類科 名額 頁碼 QR code

10 011408 新北市私立南強工商

http://www.ncvs.ntpc.edu.tw

JA04 表演藝術科 50

27 JA23 電影電視科 20

JA18 汽車科 20 JA26 戲劇科 20

11 011426 新北市私立能仁家商

http://www.nrvs.ntpc.edu.tw

KA08 廣告設計科 20

29 KA01 流行服飾科 20

KA03 幼兒保育科 20 KA02 美容科 50 KA05 餐飲管理科 50 KA12 資料處理科 20 KA04 表演藝術科 20

12 011431 新北市私立莊敬工家

http://www.jjvs.ntpc.edu.tw

LA02 美容科 50

31 LA05 餐飲管理科 50

LA04 表演藝術科 100 LA12 資料處理科 20 LA01 流行服飾科 10 LA03 幼兒保育科 10 LA23 電影電視科 10 LA09 資訊科 10 LA24 多媒體動畫科 10 LA27 音樂科 10 LA13 園藝科 10

13 011316 新北市私立格致高中

http://www.gjsh.ntpc.edu.tw

MA10 電子科 10

33 MA08 廣告設計科 10

MA06 多媒體設計科 10

14 011405 新北市私立樹人家商

http://www.stgvs.ntpc. edu.tw NA12 資料處理科 20 35

(10)

壹、依據

一、 總統府 105 年 6 月 1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500050791 號令公布之「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 行政院 104 年 6 月 23 日院臺教揆字第 1040033079 號函核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實施計畫」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

三、 教育部 105 年 8 月 16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85603B 號令修正發布之「高級中等 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四、 教育部 105 年 8 月 3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91895B 號令訂定發布修正之「高級 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五、 新北市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實施計畫(附件 1)。 貳、招生學校及名額

新北市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招生學校(以下簡稱招生學 校)、招生類科及招生名額如下,未足額招生學校得於108年7月5日(星期五)起公告 辦理續招。

一、 新北市立淡水商工:園藝科20名、餐飲管理科20名、控制科10名、電機科10名。

二、 新北市立三重商工:汽車科(進修部)20名、模具科(進修部)20名、

商業經營科(進修部)20名。

三、 新北市立瑞芳高工:土木科10名、室內空間設計科10名、建築科10名。

四、 新北市立新北高工:電機科20名、汽車科(進修部)38名。

五、新北市立鶯歌工商:陶瓷工程科19名、美術工藝科19名、廣告設計科38名、資料處 理科38名、資訊科(進修部)10名、廣告設計科(進修部) 10名。

六、 新北市立泰山高中:電機科38名。

七、 新北市立樟樹國際實中:流行服飾科10名、多媒體動畫科10名。

八、 新北市私立智光商工:餐飲管理科100名。

九、 新北市私立復興商工:美工科100名、廣告設計科100名、美術科50名。

十、 新北市私立南強工商:表演藝術科50名、電影電視科20名、汽車科20名、戲劇科20 名。

十一、 新北市私立能仁家商:廣告設計科20名、流行服飾科20名、幼兒保育科20名、

美容科50名、餐飲管理科50名、資料處理科20名、

表演藝術科20名。

十二、 新北市私立莊敬工家:美容科50名、餐飲管理科50名、表演藝術科100名、資料 處理科20名、流行服飾科10名、幼兒保育科10名、電影

電視科10名、資訊科10名、多媒體動畫科10名、音樂科10 名、園藝科10名。

十三、 新北市私立格致高中:電子科10名、廣告設計科10名、多媒體設計科10名。

十四、 新北市私立樹人家商:資料處理科20名。

(11)

參、甄選資格及條件

一、甄選資格

(一)國民中學畢業生(含應屆、非應屆、同等學力)或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 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者。

(二)就讀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生。

二、甄選條件

各招生學校對其招收學生應具備之條件:

(一)書面審查:包含「一般條件」及「特別加分條件」兩項。

1. 一般條件(總分30分,占總成績30%)

(1)相關群科技藝競賽(15分):採計與報考群科相關之技藝競賽成績。有 關「相關群科」之定義,請參照「108學年度基北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 生甄審入學相關專業群科(職業類科)對照表」第三類(附件2)之規定。

(2)其他競賽(10分):採計個人參加科學展覽、生活科技創作(競賽命題 範圍以現行國高中生活科技課程及教育部審定國高中生活科技教科書內 容為主)、語文、數理、資訊、藝文(含音樂、美術、戲劇、舞蹈)、

體育、智慧鐵人及非相關群科技藝競賽等經教育主管機關或學校辦理之 各項競賽成績,團體獎項採計二分之一計分。本項不採計各校班級例行 生活競賽如「整潔」、「秩序」、「禮節」、「品格」等班級生活常規方面團 體或個人比賽成績。

(3)生涯發展規劃書(5分):採計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中「生涯發展 規劃書」,以師長綜合意見為給分依據,只採計家長、導師及輔導教師 三者均同意學生選讀「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含實用技能學程、

建教合作班)或「五專」等職業學校時核給5分,其餘不給分。

2. 特別加分條件(以下2項為外加,合計至多加5分)

(1)採計國中在學期間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辦理之 各校技藝教育社團、職業試探育樂營持有證明者,每項核給1分;參加九 年級上學期技藝教育課程,持及格成績證明者,核給2分。本項最高2分。

(2)各校特別加分:加分方式由參加特招學校科別自訂,詳見各校招生資料 表。本項最高3分。

(二) 術科測驗:總分100分,占總成績70%。術科測驗考題以各招生類科能聯結與對 應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相關學習領域之能力指標為主及學校專業群科學 習內容設計考科及計分方式。

(12)

一、報名方式

符合甄選入學資格之學生,依其志願並經家長同意向「新北市108學年度高級中 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報名。一律採用 網路報名,網址:http://www.tsvs.ntpc.edu.tw (未輸入相關資料考生,則無法 進行書面審查報名)

(一)每一學生限擇一校一科報名。

二、報名時間:

(一) 考生基本資料網路輸入、選填報考學校及科別:

108年2月20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8年3月5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

網址:http://www.tsvs.ntpc.edu.tw(未輸入相關資料考生,則無法進行書面 審查報名)

(二)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

1.集體報名:108年3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

108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個別報名:108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

1.集體報名:108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

108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2.個別報名:108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三、報名地點: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一)地址:新北市淡水區商工路307號

(二)電話:(02)2620-3930分機214、215(教務處註冊組)

四、報名費用: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費新臺幣100元、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費新臺幣 230元。

(一)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費全部減免。

1.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 名簿影本。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

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 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3.前開各項證明文件之有效日期,以涵蓋報名繳件日期為準。

(13)

(二)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費減免60%,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費為新臺幣40元,第 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費為新臺幣92元,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五、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

(一)報名時應檢具下列表件,並依序裝訂成冊,放入學生報名資料袋(請自備,封 面頁樣張如附件10):

1.報名表: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表(如附件3),請於網路報名系統填妥學生 基本資料、報考學校及科別,並自行貼妥2吋相片1張,背面註明就讀國中、

班級及姓名。

2.特殊身分學生(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僑生、蒙藏生、政府派外工作人員 子女、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退伍軍人等)證明文件:請影印正、反面證 明文件,並黏貼在特殊身分學生報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黏貼表(如附件5),

特別注意各項證件之有效期限,請各國中協助查驗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還), 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員職名章。

3.生涯發展規劃書影本:國中生涯輔導紀錄手冊中「生涯發展規劃書」師長綜 合意見影印本(樣張如附件6),請浮貼在生涯發展規劃書影印本黏貼表(如 附件7),其中師長綜合意見欄位須經家長、導師及輔導教師填寫及簽章,請 各國中協助查驗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還),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 人員職章。

4.書面審查相關證明文件檢核表(如附件8):請於網路報名系統填妥學生自填 部分並檢附佐證文件影本,依書面審查項目順序裝訂成冊,請各國中協助查 驗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還),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員職名章。

各項競賽若為團體競賽須檢附參賽者名單。

5.以同等學力報名者,應檢附6學期成績證明書、或修業證明書、或學力鑑定及 格證書。

6.申請報名費減免者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未檢附證明文件或資料不齊 全者,不予受理。由國中審查符合減免者,無需繳交證明文件,逕予減免。

7.書面審查文件裝訂:請依資料袋封面頁上所列之檢附資料項目一一檢核並依 序裝訂後裝入資料袋內。

(1)一般生請依序裝訂附件3、7、8及繳驗證明文件影本。

(2)特殊身分者請依序裝訂附件3、5、7、8及繳驗證明文件影本。

(二)繳交報名費。

(三)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要求退還、修改或抽換報名表件亦不得申請退還報名費。

(14)

(一)審查單位:各招生學校。

(二)書面審查由各招生學校自行辦理,通過書面審查者,以錄取招生名額3倍率的學 生,進入第二階段術科測驗;若未及3倍率或同分超額者,全數進入第二階段術 科測驗。特殊身分學生以外加名額方式處理。

(三)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名單,於108年3月22日(星期五),由各招生學校以書面通 知各國中教務處及考生,另公告於各招生學校網站。

七、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 (一)繳交報名表:

1.請於網路報名系統列印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表(如附件4),請填妥學生自 填部分,並自行貼妥2吋相片1張,背面註明就讀國中、班級及姓名。

2.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之學生若需應考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 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如附件9)。

(二)繳交報名費。

八、術科測驗

(一)測驗日期:108年4月27日(星期六)。

(二)測驗地點:各招生學校。

(三)術科測驗由各招生學校自行辦理,測驗方式、項目及考場時間配當表請參閱本 簡章第二部分各招生學校術科測驗說明。

(四)參與術科測驗者,測驗當天務必攜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以便身分查驗。

(五)各招生學校於108年5月13日(星期一)寄發成績單;108年5月20日(星期一)公 告術科成績。

九、錄取標準

(一)依總成績分數之高低為錄取依據,錄取最低分數由各校招生委員會討論訂定之,

並得採不足額錄取。

(二)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為0分者,或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第二階段術科測驗0分或 未參加第二階段術科測驗之考生,各招生學校均不予錄取。

(三)備取生:公立學校得公告招生人數之0.5倍率為上限、私立學校得公告招生人數 之1倍率為上限。

(15)

十、錄取公告

各招生學校錄取名單於108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公告於新北市立淡水高級 商工職業學校(網址:http://www.tsvs.ntpc.edu.tw)及各招生學校網站首頁。

十一、報到入學

(一)報到日期:108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正取生報到。108年6月17 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3時備取遞補生報到。逾期未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二)錄取之學生,請依規定時間內,持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學生證或健保卡)、

學歷證明文件(畢業證書、修業證明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正本)及錄取報到切結 書(附件17)前往報到,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如尚未取得學歷證明文件者,

得經錄取學校同意切結並於108年6月21日(星期五)前繳交學歷證明文件。

(三)已報到之學生,如欲報名參加本學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正取生應於108年6月 17日(星期一)上午11時前、備取遞補生應於108年6月17日(星期一)下午5 時前,填具本簡章所附之「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如附件11),由學生或家 長親送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逾期不予辦理。未依規定放棄錄取資格之學生,

不得再行報名參加本學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

(四)各招生學校應於108年6月17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將錄取新生報到名冊函送 本會彙整。

(五)申請學生如經發現其不符報名資格,或報名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或其他不法 情事致影響甄選結果者,取消其報名資格,已錄取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 註冊入學。

十二、成績複查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

(二)申請時間:

1.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成績複查:

108年3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2.第二階段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108年5月15日(星期三)至108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回覆時間:

1.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成績複查回覆:108年3月26日(星期二)書面回覆。

2.第二階段術科測驗成績複查回覆:108年5月20日(星期一)書面回覆。

(四)受理單位:各招生學校。

(五)申請方式:請考生本人、考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檢附下述資料親自至各招生 學校辦理,逾期不受理。

1.填寫「新北市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第一階段

(16)

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第二階段術科測驗成績複查申請表暨 結果通知書」(如附件 13)。

2.請檢附成績通知單正本,以備查驗。

3.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並貼足新臺幣 32 元郵票)1 個,以便 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

(六)複查成績結果如有異動,按成績計算方式,更正考生成績並發給結果通知書。

十三、申訴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

(二)申請時間:108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三)受理單位: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四)申請方式:

對於本市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各項試務作業認 有影響其權益者,請填寫「新北市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 選入學申訴案件申請表」(如附件14),親自至主委學校(新北市立淡水高級 商工職業學校,地址:新北市淡水區商工路307號)提出申訴,逾期不受理。

(五)回覆時間:本會於收文後召開申訴及緊急事件專案處理小組會議,於108年6月 14日(星期五)下午5時先行電話回覆處理情形,俟後正式書面回覆。

(17)

伍、特殊身分學生成績及名額處理

特殊身分學生(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僑生、蒙藏生、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 優秀科技人才子女、退伍軍人等)升學優待標準、錄取名額及應繳證明文件,請參閱「特 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如附件15)。

陸、其它注意事項:

一、報名廣告設計、流行服飾、美容、美術工藝、汽車、陶瓷工程、美工、美術等類科 時,請審慎考量實際操作上之色彩辨色需求。

二、報名流行服飾、幼兒保育、美容、資訊、機械、控制、電機、汽車、土木、模具、

餐飲管理、多媒體動畫等類科時,請審慎考量實際操作上之肢體動作需求。

三、各招生學校應於學校資訊網路公告前學年度各項收費項目、用途及數額;其當學年 度收費標準調整者,應即於學校資訊網路公告。

四、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28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070025870B號令修正之「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要點」規定,自101學年度起,具中 華民國國籍且就讀產業特殊需求類科(機械群:模具科、鑄造科、板金科、機械木 模科及配管科;動力機械群:重機科及農業機械科及軌道車輛科;化工群:紡織科 及染整科;設計群:家具木工科及陶瓷工程科;土木與建築群:土木科及空間測繪 科;農業群:農場經營科、野生動物保育科、畜產保健科及森林科;食品群:水產 食品科;海事群:航海科及輪機科;水產群:漁業科及水產養殖科)之學生適用三 年(夜間部學生為四年)免繳學費及雜費,但仍須繳交代收代付費(使用費)、代 辦費等費用。就讀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學生,有休學、復學、自動退學、重讀及轉學 者,依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規定辦理。

五、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35236號函,有關 102學年度國民中學抽離式技藝教育課程試辦藝術職群,並辦理藝術類群技藝競賽者,

於本市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書面審查(占總成績 30%)」項目中「相關群科技藝競賽(15%)」亦採計「藝術群科」相關之技藝競賽 成績。

(18)

校 名 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學 校 代 碼 013434

校 址 (25169)新北市淡水區商工路 307 號 聯 絡 電 話 (02) 2620-3930 分機 214 網 址 http://www.tsvs.ntpc.edu.tw 傳 真 號 碼 (02) 2621-4620

招 生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身 心 障 礙 生 原 住 民 生 其 他 餐 飲 管 理 科 20 0 1

其他特殊身分學生錄 取名額依相關規定辦

園 藝 科 20 0 1

電 機 科 10 1 0

控 制 科 10 1 0

報 名 費 用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00

術科測驗日期 108 年 4 月 27 日(六)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230

別 發 展 特 色

一、本校校園廣闊環境優美、五育並重,設有職業類餐旅群、農業群、電機電子群、商管群 等九科及高中部,提供完整適性選擇的機會。

二、餐飲管理科:新北市唯一設科公立學校,師資優良、設備齊全,學科、技術並重,輔導學生 取得各類證照,積極養成各項技能,訓練參加校內外競賽,培養餐飲專業人才實力。

三、園藝科:新北市唯一設科公立學校,師資優良、設備齊全,學科、術科並重,結合產學合 作,輔導學生考取證照,訓練參加校內外競賽,培養園藝專業人才實力。

四、電機科:學科、技術並重,配合產業需求培訓技能,輔導取得證照,升學就業最佳選擇。

五、控制科:新北市唯一設科公立學校,學科、術科並重,輔導學生取得乙、丙級證照,升學就 業最佳選擇。

書 審 應 繳 資 料

◎書面審查:包含一般條件及特別加分條件兩項。

一、一般條件:(總分30分,占總成績30%)

(一)相關群科技藝競賽(15 分):採計與報考群科相關之技 藝競賽成績,積分對照表請參見下表一。

(二)其他競賽(10 分):採計其他競賽成績,積分對照表請 參見下表二。

(三)生涯發展規劃書(5 分):採計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 冊中「生涯發展規劃書」,以師長綜合意見為給分依據,

只採計家長、導師及輔導教師三者均同意學生選讀「技 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含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 作班)或「五專」等職業學校時核給 5 分,其餘不給分。

二、特別加分條件:(以下 2 項為外加,合計至多加 5 分)

(一)採計國中在學期間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 局(處)辦理之技藝教育社團、職業試探育樂營持有證 明者,每項核給 1 分;參加九年級上學期技藝教育課程,

持及格成績證明者,核給 2 分。本項最高 2 分。

(二)各校特別加分(本項最多加 3 分):

1.報名餐飲管理科、園藝科、電機科:採計全民英檢成 績(其他英檢成績依國際認證對應表)為加分條件,

初級以上通過加 3 分,初級初試通過加 2 分。

2.報名控制科:採計全民英檢成績(其他英檢成績依國 際認證對應表)為加分條件,初級以上通過加 3 分,

初級初試通過加 2 分。參加由縣市(含)以上教育行 政機關主辦之數學競賽、國語文競賽獲獎者加 3 分,

參與競賽可提出參賽證明者加 2 分。參加校級之數學 競賽、國語文競賽獲獎者加 2 分。(以上需附相關獎 狀)。

上述加分條件僅以國中在學階段擇優採計 1 次,不予 累計。本項最高 3 分。

術 科 測 驗 說 明

◎術科測驗:占總成績 70%

◎施測科目:

A05 餐飲管理科

 口布折疊 A13 園藝科

 植物識別、植物繁殖 A15 電機科

 「色碼電阻值的辨別」及

「LED 限流電阻的選用及 基本電路連接」

A14 控制科

 簡易電子電路製作與簡易 室內配線操作

同 分 比 序 順 序

一、術科測驗成績

二、相關群科技藝競賽成績 三、其他競賽成績

四、生涯發展規劃書審核得分

(19)

甄 選 說 明

一、甄選作業採二階段報名方式進行: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

1.108 年 2 月 20 日上午 8 時至 108 年 3 月 5 日中午 12 時止:考生至本委員會網站

(http:// www.tsvs.ntpc.edu.tw)輸入基本資料、選填報考學校及科別,未輸入資料考生,

無法進行書面審查報名。

2.108 年 3 月 11 日至 12 日集體報名;3 月 12 日個別報名。

(二)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108 年 3 月 28 日至 29 日中午 12 時集體報名;3 月 29 日上 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個別報名。

二、書面審查採計積分方式說明如下:

(一)表一、相關群科技藝競賽積分對照表 競賽等級 第 1 名

特優

第 2 名 特優

第 3 名 特優

第 4 名 優等

第 5 名 優等

第 6 名

優等 佳作 縣市、直轄市 15 13 11 9 7 5 4

校級 5 4 3 2 1 1 1

(二)表二、其他競賽積分對照表 競賽等級 第 1 名

特優

第 2 名 優等

第 3 名 甲等

第 4 名 乙等

第 5 名 佳作

第 6 名 入選

全國 10 9 8 7 6 5

縣市、直轄市 8 7 6 5 4 3

校級 5 4 3 2 1 1

註: 1.表一、表二中同一類科競賽項目,僅以國中在學階段最高成績採計 1 次,不予累計。

2.其他競賽採計個人參加科展、生活科技創作(競賽命題範圍以現行國高中生活科技課 程 及教育部審定國高中生活科技教科書內容為主)、語文、數理、資訊、藝文(含音樂、

美術、戲劇、舞蹈)、體育、智慧鐵人及非相關群科技藝競賽等教育主管機關或學校辦 理之各項競賽成績,團體獎項採計二分之一計分。本項不採計各校班級例行生活競賽如

「整潔」、「秩序」、「禮節」、「品格」等班級生活常規方面團體或個人比賽成績。

3.特別加分條件中,有關參加技藝教育社團、職業試探育樂營、英文研習營等,若同項多 次參加持有證明者僅採計 1 次,不予累計。

三、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一般條件(總分 30 分,占總成績 30%)+特別加分條件(本 項為外加,至多加 5 分)】+第二階段術科測驗【總分 100 分,占總成績 70%】

四、錄取方式:

(一)以書面審查成績分數高低,錄取招生名額 3 倍率的學生,未及 3 倍率或同分超額者,全數錄取 進入第二階段術科測驗。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名單,於 108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以書面通知 各國中教務處及考生,並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

(二)依總成績分數之高低為錄取依據,錄取最低分數由各校招生委員會討論訂定之,並得採不足額 錄取。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為 0 分者,或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0 分或未參加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之考生均不予錄取。備取生:得公告招生人數之 0.5 倍率為上限。

五、放榜方式:

各招生學校錄取名單於 108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公告於新北市立淡水商工(網 址:http:// www.tsvs.ntpc.edu.tw)及各招生學校網站首頁。

備 註

一、有關「相關群科」之定義,請參照「108 學年度基北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相關 專業群科(職業類科)對照表」第三類規定。

二、特殊身分學生錄取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有關入學評選方式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會議決議之。

四、有關招生簡章、各項考試期程及術科測驗說明資訊,可至新北市立淡水商工(網址:

http://www.tsvs.ntpc.edu.tw)或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資源網活動訊息查詢(網址:

http://se.ntpc.edu.tw)。

五、本校設有學生宿舍及交通專車可供遠道同學交通及住宿的選擇。

(20)

校 址 (24162)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 163 號 聯 絡 電 話 (02)2971-5606 分機 203 網 址 http://www.scvs.ntpc.edu.tw/ 傳 真 號 碼 (02)2989-7932

招 生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身 心 障 礙 生 原 住 民 生 其 他 汽 車 科 ( 進 修 部 ) 20 1 1

其他特殊身分學生錄 取名額依相關規定辦

模 具 科 ( 進 修 部 ) 20 1 1 商業經營科(進修部) 20 0 0 報 名 費 用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00

術科測驗日期 108 年 4 月 27 日(六)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230

別 發 展 特 色

一、本校位處大型工業區周邊,模具、汽車與機械工廠到處林立,交通便捷,同時與北區多所科 技大學建立策略聯盟,充分提供模具與汽車科學生實習與選讀之機會。

二、本校積極爭取汽車科整合型計畫,新建有模具實習工廠,有利學生優質學習,同時重視學生 技術精熟能力訓練。

三、模具科、汽車科、商業經營科學生得於在校期間進行技專院校及校外職場參訪、校外實習(選 讀課程)等機會。

書 審 應 繳 資 料

◎書面審查:包含一般條件及特別加分條件兩項。

一、一般條件:(總分30分,占總成績30%)

(一)相關群科技藝競賽(15 分):採計與報考群科相關之技藝 競賽成績,積分對照表請參見下表一。

(二)其他競賽(10 分):採計其他競賽成績,積分對照表請參 見下表二。

(三)生涯發展規劃書(5 分):採計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 冊中「生涯發展規劃書」,以師長綜合意見為給分依據,

只採計家長、導師及輔導教師三者均同意學生選讀「技術 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含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 班)或「五專」等職業學校時核給 5 分,其餘不給分。

二、特別加分條件:(以下 2 項為外加,合計至多加 5 分)

(一)採計國中在學期間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

(處)辦理之技藝教育社團、職業試探育樂營持有證明 者,每項核給 1 分;參加九年級上學期技藝教育課程,持 及格成績證明者,核給 2 分。本項最高 2 分。

(二)各校特別加分(本項最多加 3 分):報名本校各科,國 中 3 年全勤外加 3 分,2 年全勤外加 2 分,1 年全勤 外加 1 分,就讀三蘆區國中外加 2 分。

術 科 測 驗 說 明

◎術科測驗:占總成績 70%

◎施測科目:

A18 汽車科

汽車零件分解組合及教學投 影片填答

A16 模具科

模具組裝操作與製圖 A22 商業經營科

門市清潔作業、貨幣點數作 業

同 分 比 序 順 序

一、術科測驗成績

二、相關群科技藝競賽成績 三、其他競賽成績

四、生涯發展規劃書審核得分

(21)

甄 選 說 明

一、甄選作業採二階段報名方式進行: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

1.108 年 2 月 20 日上午 8 時至 108 年 3 月 5 日中午 12 時止:考生至本委員會網站

(http://www.tsvs .ntpc.edu.tw)輸入基本資料、選填報考學校及科別,未輸入資料考生,

則無法進行書面審查報名。

2.108 年 3 月 11 日至 12 日集體報名;3 月 12 日個別報名。

(二)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108 年 3 月 28 日至 29 日中午 12 時集體報名;3 月 29 日上 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個別報名。

二、書面審查採計積分方式說明如下:

(一)表一、相關群科技藝競賽積分對照表 競賽等級 第 1 名

特優

第 2 名 特優

第 3 名 特優

第 4 名 優等

第 5 名 優等

第 6 名

優等 佳作 縣市、直轄市 15 13 11 9 7 5 4

校級 5 4 3 2 1 1 1

(二)表二、其他競賽積分對照表 競賽等級 第 1 名

特優

第 2 名 優等

第 3 名 甲等

第 4 名 乙等

第 5 名 佳作

第 6 名 入選

全國 10 9 8 7 6 5

縣市、直轄市 8 7 6 5 4 3

校級 5 4 3 2 1 1

註: 1.表一、表二中同一類科競賽項目,僅以國中在學階段最高成績採計 1 次,不予累計。

2.其他競賽採計個人參加科展、生活科技創作(競賽命題範圍以現行國高中生活科技課 程 及教育部審定國高中生活科技教科書內容為主)、語文、數理、資訊、藝文(含音樂、

美術、戲劇、舞蹈)、體育、智慧鐵人及非相關群科技藝競賽等教育主管機關或學校辦 理之各項競賽成績,團體獎項採計二分之一計分。本項不採計各校班級例行生活競賽如

「整潔」、「秩序」、「禮節」、「品格」等班級生活常規方面團體或個人比賽成績。

3.特別加分條件中,有關參加技藝教育社團、職業試探育樂營、英文研習營等,若同項多 次參加持有證明者僅採計 1 次,不予累計。

三、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一般條件(總分 30 分,占總成績 30%)+特別加分條件(本 項為外加,至多加 5 分)】+第二階段術科測驗【總分 100 分,占總成績 70%】

四、錄取方式:

(一)以書面審查成績分數高低,錄取招生名額 3 倍率的學生,未及 3 倍率或同分超額者,全數錄取 進入第二階段術科測驗。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名單,於 108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以書面通知 各國中教務處及考生,並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

(二)依總成績分數之高低為錄取依據,錄取最低分數由各校招生委員會討論訂定之,並得採不足額 錄取。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為 0 分者,或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0 分或未參加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之考生均不予錄取。備取生:得公告招生人數之 0.5 倍率為上限。

五、放榜方式:

各招生學校錄取名單於 108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公告於新北市立淡水商工(網 址:http:// www.tsvs.ntpc.edu.tw)及各招生學校網站首頁。

備 註

一、有關「相關群科」之定義,請參照「108 學年度基北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相關 專業群科(職業類科)對照表」第三類規定。

二、特殊身分學生錄取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有關入學評選方式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會議決議之。

四、有關招生簡章、各項考試期程及術科測驗說明資訊,可至新北市立淡水商工(網址:

http://www.tsvs.ntpc.edu.tw)或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資源網活動訊息查詢(網址:

http://se.ntpc.edu.tw)。

(22)

校 址 (22441)新北市瑞芳區瑞芳街 60 號 聯 絡 電 話 (02)2497-2516 分機 304 網 址 http://www.jfvs.ntpc.edu.tw 傳 真 號 碼 (02)2496-9845

招 生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身 心 障 礙 生 原 住 民 生 其 他

建 築 科 10 0 1

其他特殊身分學生錄 取名額依相關規定辦

土 木 科 10 0 0

室 內 空 間 設 計 科 10 1 0 報 名 費 用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00

術科測驗日期 108 年 4 月 27 日(六)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230

科 別 發 展 特 色

一、土木科:本科為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學雜費全免,遴選性向、興趣、能力能符合營造產業所 需之學生,進而培養營造產業所需之專業人力,教學內容為就業導向為主,升學為輔的課程,

加強實務操作技術學習落實學用合一。

二、建築科:新北市職校中唯一建築科,課程訓練著重建築識圖與製圖、電腦輔助繪圖、表現技 巧及測量之實用技能。實務以辦理專題製作、三師教學和乙級檢定以符合產業需求。

三、室內空間設科:基北區唯一有設置室內空間設計科之公立學校。培育家具木工業基層技術人 力,遴選對於設計及木工產業有興趣及能力之學生,以技能競賽、就業導向為主,落實產學 合一。

書 審 應 繳 資 料

◎書面審查:包含一般條件及特別加分條件兩項。

一、一般條件:(總分30分,占總成績30%)

(一)相關群科技藝競賽(15 分):採計與報考群科相關之技 藝競賽成績,積分對照表請參見下表一。

(二)其他競賽(10 分):採計其他競賽成績,積分對照表請參 見下表二。

(三)生涯發展規劃書(5 分):採計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 冊中「生涯發展規劃書」,以師長綜合意見為給分依據,

只採計家長、導師及輔導教師三者均同意學生選讀「技術 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含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 班)或「五專」等職業學校時核給 5 分,其餘不給分。

二、特別加分條件:(以下 2 項為外加,合計至多加 5 分)

(一)採計國中在學期間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 育局(處)辦理之技藝教育社團、職業試探育樂營 持有證明者,每項核給 1 分;參加九年級上學期技 藝教育課程,持及格成績證明者,核給 2 分。本項 最高 2 分。

(二)各校特別加分(本項最多加 3 分):

1.參與數學相關競賽,縣市(含)以上教育行政機關主辦獲 獎者加 3 分;參與上開競賽可提出參賽證明加 2 分;參與校 級之數學相關競賽,獲獎者加 1 分(以上需附相關獎狀證 明),全民英檢初試及格加 2 分,全民英檢初級及格加 3 分。

2.配合教育部就近入學政策,凡就讀新北市瑞芳區、貢寮區、

雙溪區、平溪區、汐止區、萬里區、基隆市國中同學加 3 分。

上述加分條件僅以國中在學階段擇優採計 1 次,不予累 計。本項最多加至 3 分。

術 科 測 驗 說 明

◎術科測驗:占總成績 70%

◎施測科目:

A11 土木科

 三視圖繪製與測量資料應 用

A17 建築科

 創意空間設計 A25 室內空間設計科 木工實作

同 分 比 序 順 序

一、術科測驗成績

二、相關群科技藝競賽成績 三、其他競賽成績

四、生涯發展規劃書審核得分

(23)

甄 選 說 明

一、甄選作業採二階段報名方式進行: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

1.108 年 2 月 20 日上午 8 時至 108 年 3 月 5 日中午 12 時止:考生至本委員會網站

(http://www.tsvs.ntpc.edu.tw)輸入基本資料、選填報考學校及科別,未輸入資料考生,

無法進行書面審查報名。

2.108 年 3 月 11 日至 12 日集體報名;3 月 12 日個別報名。

(二)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108 年 3 月 28 日至 29 日中午 12 時集體報名;3 月 29 日上 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個別報名。

二、書面審查採計積分方式說明如下:

(一)表一、相關群科技藝競賽積分對照表 競賽等級 第 1 名

特優

第 2 名 特優

第 3 名 特優

第 4 名 優等

第 5 名 優等

第 6 名

優等 佳作 縣市、直轄市 15 13 11 9 7 5 4

校級 5 4 3 2 1 1 1

(二)表二、其他競賽積分對照表 競賽等級 第 1 名

特優

第 2 名 優等

第 3 名 甲等

第 4 名 乙等

第 5 名 佳作

第 6 名 入選

全國 10 9 8 7 6 5

縣市、直轄市 8 7 6 5 4 3

校級 5 4 3 2 1 1

註: 1.表一、表二中同一類科競賽項目,僅以國中在學階段最高成績採計 1 次,不予累計。

2.其他競賽採計個人參加科展、生活科技創作(競賽命題範圍以現行國高中生活科技課 程 及教育部審定國高中生活科技教科書內容為主)、語文、數理、資訊、藝文(含音樂、

美術、戲劇、舞蹈)、體育、智慧鐵人及非相關群科技藝競賽等教育主管機關或學校辦 理之各項競賽成績,團體獎項採計二分之一計分。本項不採計各校班級例行生活競賽如

「整潔」、「秩序」、「禮節」、「品格」等班級生活常規方面團體或個人比賽成績。

3.特別加分條件中,有關參加技藝教育社團、職業試探育樂營、英文研習營等,若同項多 次參加持有證明者僅採計 1 次,不予累計。

三、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一般條件(總分 30 分,占總成績 30%)+特別加分條件(本 項為外加,至多加 5 分)】+第二階段術科測驗【總分 100 分,占總成績 70%】

四、錄取方式:

(一)以書面審查成績分數高低,錄取招生名額 3 倍率的學生,未及 3 倍率或同分超額者,全數錄取 進入第二階段術科測驗。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名單,於 108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以書面通知 各國中教務處及考生,並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

(二)依總成績分數之高低為錄取依據,錄取最低分數由各校招生委員會討論訂定之,並得採不足額 錄取。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為 0 分者,或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0 分或未參加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之考生均不予錄取。備取生:得公告招生人數之 0.5 倍率為上限。

五、放榜方式:

各招生學校錄取名單於 108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公告於新北市立淡水商工(網 址:http://www.tsvs.ntpc.edu.tw)及各招生學校網站首頁。

備 註

一、有關「相關群科」之定義,請參照「108 學年度基北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相關 專業群科(職業類科)對照表」第三類規定。

二、特殊身分學生錄取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有關入學評選方式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會議決議之。

四、有關招生簡章、各項考試期程及術科測驗說明資訊,可至新北市立淡水商工(網址:

http://www.tsvs.ntpc.edu.tw)或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資源網活動訊息查詢(網址:

http://se.ntpc.edu.tw)。

五、本校位在瑞芳火車站後方,步行約 3 分鐘,學校設有學生宿舍及餐廳,可提供 300 位男女 同學住宿。

(24)

校 址 (23659)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1段241號 聯 絡 電 話 (02)2261-2483 分機 42 網 址 http://www.ntvs.ntpc.edu.tw 傳 真 號 碼 (02)2261-7023

招 生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身 心 障 礙 生 原 住 民 生 其 他

電 機 科 20 1 1 其他特殊身分學生錄

取名額依相關規定辦 汽 車 科 ( 進 修 部 ) 38 1 1

報 名 費 用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00

術科測驗日期 108 年 4 月 27 日(六)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230

科 別 發 展 特 色

一、電機科

(一)培養自動控制、電機工程技能及微電腦應用之專業人員。

(二)培育學生設計思考能力,以人為本、同理心思考來進行專題製作及競賽。

(三)開設多元選修課程,以學生為中心,適性發展。

二、汽車科

(一)招收有意願即早投入職場學生,培養專精及符合產業就業技術人才。

(二)銜接具有技術縱深之人才養成,結合學校、產業與科大的合作課程。

(三)培育產業需求之專精技術人才,以建立兼顧就學與升學之發展模式。

書 審 應 繳 資 料

◎書面審查:包含一般條件及特別加分條件兩項。

一、一般條件:(總分30分,占總成績30%)

(一)相關群科技藝競賽(15 分):採計與報考群科相關之技 藝競賽成績,積分對照表請參見下表一。

(二)其他競賽(10 分):採計其他競賽成績,積分對照表請 參見下表二。

(三)生涯發展規劃書(5 分):採計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 冊中「生涯發展規劃書」,以師長綜合意見為給分依據,

只採計家長、導師及輔導教師三者均同意學生選讀「技 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含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 作班)或「五專」等職業學校時核給 5 分,其餘不給分。

二、特別加分條件:(以下 2 項為外加,合計至多加 5 分)

(一)採計國中在學期間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 局(處)辦理之技藝教育社團、職業試探育樂營持有證 明者,每項核給 1 分;參加九年級上學期技藝教育課程,

持及格成績證明者,核給 2 分。本項最高 2 分。

(二)各校特別加分(本項最多加 3 分):報名本校各科不另 採計「各校特別加分」。

術 科 測 驗 說 明

◎術科測驗:占總成績 70%

◎施測科目:

A15電機科

「色碼電阻值的辨別」及「LED 限流電阻的選用及基本電 路連接」

A18汽車科

汽車零件分解組合及教學投 影片填答

同 分 比 序 順 序

一、術科測驗成績

二、相關群科技藝競賽成績 三、其他競賽成績

四、生涯發展規劃書審核得分

(25)

甄 選 說 明

一、甄選作業採二階段報名方式進行: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

1.108 年 2 月 20 日上午 8 時至 108 年 3 月 5 日中午 12 時止:考生至本委員會網站

(http://www.tsvs.ntpc.edu.tw)輸入基本資料、選填報考學校及科別,未輸入資料考生,

則無法進行書面審查報名。

2.108 年 3 月 11 日至 12 日集體報名;3 月 12 日個別報名。

(二)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108 年 3 月 28 日至 29 日中午 12 時集體報名;3 月 29 日上 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個別報名。

二、書面審查採計積分方式說明如下:

(一)表一、相關群科技藝競賽積分對照表 競賽等級 第 1 名

特優

第 2 名 特優

第 3 名 特優

第 4 名 優等

第 5 名 優等

第 6 名

優等 佳作 縣市、直轄市 15 13 11 9 7 5 4

校級 5 4 3 2 1 1 1

(二)表二、其他競賽積分對照表 競賽等級 第 1 名

特優

第 2 名 優等

第 3 名 甲等

第 4 名 乙等

第 5 名 佳作

第 6 名 入選

全國 10 9 8 7 6 5

縣市、直轄市 8 7 6 5 4 3

校級 5 4 3 2 1 1

註: 1.表一、表二中同一類科競賽項目,僅以國中在學階段最高成績採計 1 次,不予累計。

2.其他競賽採計個人參加科展、生活科技創作(競賽命題範圍以現行國高中生活科技課 程 及教育部審定國高中生活科技教科書內容為主)、語文、數理、資訊、藝文(含音樂、

美術、戲劇、舞蹈)、體育、智慧鐵人及非相關群科技藝競賽等教育主管機關或學校辦 理之各項競賽成績,團體獎項採計二分之一計分。本項不採計各校班級例行生活競賽如

「整潔」、「秩序」、「禮節」、「品格」等班級生活常規方面團體或個人比賽成績。

3.特別加分條件中,有關參加技藝教育社團、職業試探育樂營、英文研習營等,若同項多 次參加持有證明者僅採計 1 次,不予累計。

三、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一般條件(總分 30 分,占總成績 30%)+特別加分條件(本 項為外加,至多加 5 分)】+第二階段術科測驗【總分 100 分,占總成績 70%】

四、錄取方式:

(一)以書面審查成績分數高低,錄取招生名額 3 倍率的學生,未及 3 倍率或同分超額者,全數錄取 進入第二階段術科測驗。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名單,於 108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以書面通知 各國中教務處及考生,並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

(二)依總成績分數之高低為錄取依據,錄取最低分數由各校招生委員會討論訂定之,並得採不足額 錄取。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為 0 分者,或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0 分或未參加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之考生均不予錄取。備取生:得公告招生人數之 0.5 倍率為上限。

五、放榜方式:

各招生學校錄取名單於 108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公告於新北市立淡水商工(網 址:http://www.tsvs.ntpc.edu.tw)及各招生學校網站首頁。

備 註

一、有關「相關群科」之定義,請參照「108 學年度基北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相關 專業群科(職業類科)對照表」第三類規定。

二、特殊身分學生錄取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有關入學評選方式如有未盡事宜,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會議決議之。

四、有關招生簡章、各項考試期程及術科測驗說明資訊,可至新北市立淡水商工(網址:

http://www.tsvs.ntpc.edu.tw)或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資源網活動訊息查詢(網址:

http://se.ntpc.edu.tw)。

(26)

校 址 (23942)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三路 154 號 聯絡電話 (02)2677-5040 分機 811 網 址 http://www.ykvs.ntpc.edu.tw 傳真號碼 (02)2670-0973

招 生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身 心 障 礙 生 原 住 民 生 其 他 陶 瓷 工 程 科 19 0 1

其他特殊身分學生 錄取名額依相關規 定辦理

美 術 工 藝 科 19 1 0 廣 告 設 計 科 38 1 1 資 料 處 理 科 38 1 1 廣 告 設 計 科 ( 進 修 部 ) 10 0 1 資 訊 科 ( 進 修 部 ) 10 1 0 報 名 費 用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00

術科測驗日期 108 年 4 月 27 日(六)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230

科 別 發 展 特 色

一、設計群陶瓷工程科、美術工藝科、廣告設計科擁有完整先進的實習設備、專業多元的實習課程與 學產兼修的優秀師資,除了學習傳統設計、工藝技術外,並加入藝術創作元素,培育設計與藝術 的創作人才。

二、資料處理科遴聘各領域碩、博士優秀師資,傳授電腦及商業之技能與知識,強調「升學、就業、

技能、證照」。該科設有多間國家級檢定合格場地及展覽空間,學習環境優良。另規劃『三師共創 三贏』課程,引進業界觀念技術、大專理論基礎,培育資訊與商業之專業人才。

三、積極推動產學合作,結合地方知名企業,邀請企業講師到校開設講座,亦配合課程安排學生赴企 業參訪見習。此外並協助學生赴企業工讀實習,培養學生具實務經驗之專業技能。

四、與科技大學合作,大專教師與學校教師協同教學,開創學生實務性專題製作能力;本校部分課程 更援引地區著名師傅授課,採取師徒制教學,傳承專業技術並培養學生創作專才。

五、進修部資訊科課程將輔導考取國家級電腦硬體裝修、電腦軟體應用職類乙、丙級技能檢定證照,

以培育資訊科技的專業技術人才。進修部廣告設計科主要學習廣告的實用技術,熟練各項技法與 電腦繪圖的整合應用,以培養藝術及設計之專業能力。

書 審 應 繳 資 料

◎書面審查:包含一般條件及特別加分條件兩項。

一、一般條件:(總分30分,占總成績30%)

(一)相關群科技藝競賽(15 分):採計與報考群科相關 之技藝競賽成績,積分對照表請參見下表一。

(二)其他競賽(10 分):採計其他競賽成績,積分對照 表請參見下表二。

(三)生涯發展規劃書(5 分):採計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 錄手冊中「生涯發展規劃書」,以師長綜合意見為 給分依據,只採計家長、導師及輔導教師三者均同 意學生選讀「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含實用 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或「五專」等職業學校時 核給 5 分,其餘不給分。

二、特別加分條件:(以下 2 項為外加,合計至多加 5 分)

(一)採計國中在學期間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教育局(處)辦理之技藝教育社團、職業試探育樂 營持有證明者,每項核給 1 分;參加九年級上學期 技藝教育課程,持及格成績證明者,核給 2 分。本 項最高 2 分。

(二)各校特別加分(本項最多加 3 分):

1.報名陶瓷工程科、美術工藝科、廣告設計科:參加由 縣市(含)以上教育行政機關主辦之國語文競賽獲獎 者加3分,參與競賽可提出參賽證明者加2分。參加校 級之國語文競賽獲獎者加2分,參與競賽可提出參賽 證明者加1分(以上需附相關獎狀、參賽證明)。 2.報名資料處理科:採計全民英檢成績(其他英檢成績 依國際認證對應表)為加分條件,初級以上通過加3 分,初級初試通過加2分,曾參加英文檢定考試(須 附成績單)加1分。曾參與英文研習營等相關活動(須 附證明)加0.5分。

術 科 測 驗 說 明

◎術科測驗:占總成績 70%

◎施測科目:

A19 陶瓷工程科

幾何石膏像素描 A07 美術工藝科

靜物素描

A08 廣告設計科(含進修部)

創意素描 A12 資料處理科

邏輯推理實作、理財規劃與 創意行銷實作

A09 資訊科

電腦作業系統安裝與設定

同 分 比 序 順 序

一、術科測驗成績

二、相關群科技藝競賽成績 三、其他競賽成績

四、生涯發展規劃書審核得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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