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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各國綠建築維護管理之標準

第二節 BREEAM

壹、評估系統概述

BREEAM 是世界最早分級系統與評估指標,全名為 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 即建築研究機構環境評估方法。於 1988 年由英國建築研究 機構(BRE)創建並於 1990 年正式發布。目的為鼓勵設計者、業主及使用者採用永續發展方法 以降低建設開發對環境的影響、汙染及傷害。

2-4 BREEAM 指標系統

(資料來源:BREEAM 官方網站)

BREEAM 指標系統共六類,如圖 2-4,分別為基礎設施(BREEAM Infrastructure) 適用於 新基礎建設計畫案 ; 新建建築(BREEAM International New Construction)適用於國際型新建住 宅 或 非 住宅 類 ; 既有建築(BREEAM In-Use) 適用於使用中非住宅類建物 ; 社區規劃 (BREEAM Communities) 適 用 於 鄰 里 規 模 或 更 大 區 域 發 展 評 估 ; 建 築 翻 修 (BRE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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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urbishment)適用於英國境內住宅或非住宅建築裝修和翻新。

BREEAM 評估項目可分為 10 大指標,如圖 2-5。分別為能源(Energy)、健康與福祉(Health and Wellbeing)、創新(Innovation)、土地使用(Land Use)、材料(Material)、管理(Management)、

汙染(Pollution)、交通運輸(Transport)、廢棄物(Waste)及水資源(Water)。但因指標類別差異,

評估項目的數量與權重配比會有所不同。

2-5 BREEAM 評估指標 (資料來源:BREEAM 官方網站)

貳、新建建築與使用中建築評估差異

目前BREEAM 新建建築及使用中建築最新版本皆為 2016 年。兩者評估比較如表 2-4。

兩者均著重於「能源」評估項目,但新建建築指標配分較為平均,「健康與福祉」、「管理」項 目均占有一定比例,並多出「創新」項目以刺激新建建築提出永續、創意設計手法。標章分 級部分,使用中建築多出「可接受」等級且分數門檻較新建建築低,以鼓勵及提倡既有建築 提出BREEAM 標章申請。

標章期限比較,新建建築於申請後無標章期限,即申請後永久有效,且後續可進行使用 中建築版本之續用申請。使用中建築版本則需每年提出續用申請,有效期限為一年,若要維 持有效標章則須每年提出申請。

2-4 BREEAM 新建及既有建築的評估方式比較

新建建築(一般版) 使用中建築 版本 BREEAM New

Construction 2016

BREEAM In-Use 2016

適用對象 新建住宅(限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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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PONSIBLE CONSTRUCTION PRACTICE

1. 總承包商運營涵蓋其主要業務環境管理系統

RESPONSIBLE SOURCING OF CONSTRUCTION PRODUCTS

1. 對於未經認證過的建材需有可信來源與相關採

水量進行12 個月、各季之數據紀錄,以便調整管理系統與用戶行為。 SERVICE LIFE PLANNING

1. 制定生命週期成本計畫書,內容包含生命週期 與建物設計、系統之配合,使生命週期成本最 小化。

2. 通過BREEAM 評估人員透過評分與回報量 表,報告建築物資金成本。

RESPONSIBLE CONSTRUCTION PRACTICE

1. 總承包商運營涵蓋其主要業務環境管理系統

(EMS1)。該 EMS 必須通過 ISO 14001 / EMAS 或同等標準的第三方認證。

2. 該項目績效目標必須通過BREEAM 評估人員 對建設後階段評估報告證明。

COMMISSIONING AND HAND-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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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BREEAM 使用中建築

BREEAM 使用中建築為針對非住宅類建物,主要目標為減輕現有建物資產對於環境的 影響。而評分類別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份-建築性能表現(Asset Performance),限定非住宅類 型之既有建物,且申請者須為建物所有權人 ; 第二部份-建築管理(Building Management),限 定非住宅類型之既有建物,針對內部設施及建築管理進行評估 ; 第三部份-使用者管理 (Occupier Management),適用於辦公建物、零售用建築及照護中心之類型,且申請者為建築 空間使用者。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POLICY

環境管理分針必須: WATER MANAGEMENT

ARRANGEMENTS

一水資源管理規範需指出/聲明:

因 BREEAM 評估系統過於複雜,本研究以「能源」與「管理」二大指標項進行說明。

「能源」在第一部分主要是評估改善前後的能耗差距。第二部份針對燃氣使用及二氧化碳排 放量進行評估。第三部份則以建築使用者為主,因此著重於能源管理項目的制定與安排,透 過實際能耗數據收取進行使用者行為管理。其中,以「能源管理安排」項目積分占比最高,

積分內容可分為三大部份:確實監測與紀錄能耗數據(需要三年以上之能源數據作為佐證)、節 能行為教育與設置節能設備。

在「管理」部份,BREEAM 在第一部分針對建築硬體表現,並無「管理」項目制定。第 二部份主要以設立建築管理方針為主要評估項目,如用戶指南的建立、操作與維護手冊等。

第三部分為使用者執行前者管理方針之績效與效率,如要獲得「良好」評級,必須在管理組 織內制定可衡量和監測能源消耗、能源使用效率及能源供應的管理安排,包括減少能耗目標 及廢棄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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