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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個案研究分析

第三節 Google 與 Apple 經營模式在四個構面的比較

三、 廣告平台(AdSense + AdMob vs. iAd + Quat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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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採階層式,由 Apple 主導整體發展方向,並決定誰能獲得利益。

三、廣告平台(Adsense + AdMob vs. iAd + Quattro)

z Google :「創新社群」開放的扁平式網絡Æ「創新商場」開放的階層式網絡 雖然 Google 提供一個開放式的廣告平台讓相關業者:內容供應商、廣告代 理商、廣告主都能獲得利益,但為了營運考量,Google 對廣告平台的管理採取階 層式,才可以主導相關業者在統一規範下進行,而產生最大利益。

Google 於 2010 以 7 億 5000 萬美元買下 Quattro 的對手 AdMob,並以 Adsense 及 AdMob 雙平台方式進攻行動廣告市場。

z Apple:「精英圈」封閉的階層式網絡Æ「創新商場」開放的階層式網絡 Apple 以階層式管理方式來主導廣告平台的發展,但為創造最大的廣告收 益,必須讓內容供應商、廣告代理商、廣告主都能享受利益,不得不調整廣告平 台從封閉式為開放式。

Apple 2010/07/20 日證實,將關閉不久前以 2 億 7500 萬美元併購的 Quattro

Wireless 行動廣告服務公司,而專注於「only for Apple」的 iAd 廣告平台。Quattro Wireless 能把行動廣告傳送到各種行動裝置,包括使用 Android 作業系統的手機,

但 iAd 將只鎖定 Apple 的 iPhone 和 iPad 等裝置。

圖 4-4 iAd 對於「獨立廣告提供者」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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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Apple 官網

iAd 對於「獨立廣告提供者」做了相當的規範,似乎意味的將 Google,AdMob、Adobe 都排除在外(相關條款如圖 4-4),並且規範開發商不可向廣告代理商披露應用程式 用戶數目及類型等資料,亦不能向電信業者以外第三者披露這些資料,透過封閉 的作業系統 iOS 及封閉的廣告平台 iAD,Apple 企圖打造一個專屬的封閉體系,

明示「不符 Apple 利益者,請勿進來」,並將該體系內的行動廣告規模發揮至最 大績效。

四、應用程式市集及開發商管理(Android Market vs. App Store)

z Google:「創新社群」開放的扁平式網絡

Android 是開放原始碼軟體,應該會比 iPhone 吸引更大的開發人員社群,但 是 Android 面臨的挑戰在於,如何大幅增加 Android Market 應用程式數量,足以 與 App Store 抗衡,雖然二者都是採取「創新社群」模式,但 Google 的付費機制 Google checkout 未如 Apple 的 iTune 來得全面性,所以在對開發人員的財務誘因 不如 Apple,但解決該項問題,並逐漸提升 Android 的市佔率後,相信就會趕上 Apple。

z Apple:「創新社群」開放的扁平式網絡

iPhone成功上市之後,Apple發現,靠自己是無法預測iPhone使用者覺得實用 或有趣的應用程式。因此,Apple選擇鼓勵百花齊放,讓市場決定該發展哪些應 用程式。這種想法排除了精英圈、聯盟和創新商場。因此Apple在2008年3月推出 一個套件,讓第三方開發人員根據iOS作業系統來設計應用程式,並透過App Store 直接提供應用程式給使用者。

透過 Apple 在應用程式市集及開發商管理上採取「創新社群」模式,就知道 Apple 並非一昧採取封閉的模式,而是因應需求在封閉式及開放式之間切換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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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Google 及 Apple 在行動廣告發展模式

一、行動廣告三維模型的應用

如圖 4-5 本研究以「廣告型態及流量」、「消費者資訊」、「廣告計價方式」

的行動廣告三維模型做為行動廣告混搭(mash up)的基礎架構,將可以得到許 多可能的組合,例如:

案例一:Mobile web/ Display + profile + CPC=對特定的男性投放汽車廣告,當消費 者點選廣告進入 Landing Page 時,廣告主才需付費。

案例二:Search/ key word + Real time/ Location + CPL=當消費者於下午台北市南京 東路商圈搜尋「下午茶」關鍵字時,系統向消費者送出商家的 coupon,才向商家 收費。

案例三:SNS/ recommend + Profile/ Behavior + CPM= 當消費者使用上述 coupon 後,推薦給好友時,商家才需付費,推薦給好友的消費者可獲得獎勵。

案例四:SNS/ recommend + e-Commerce + CPS= 當消費者推薦給好友一首音樂,

好友下載並付費時,音樂提供者才須付費,推薦給好友的消費者可獲得獎勵。

圖 4-5 行動廣告三維模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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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行動廣告三維模型時,須搭配廣告投放技術,提升轉換率(CR,Conversion Rate),才能創造高行動廣告營收。因為以精準廣告中的 CPM 定價模式而言,行 動廣告營收=流量 x 單價=不重複造訪人次 x 平均瀏覽網頁數或平均下載應用程式 數 x 單價,但往不同廣告計價方式移動時,如圖 3-25,各階層之間因產品或服務 屬性而有不同的轉換率(CR,Conversion Rate)變得重要,所以在掌握基本流量 的同時,如何利用消費者資訊搭配廣告投放技術,進而提高轉換率,才能創造高 行動廣告營收。

例如,在消費者使用特定功能(例:搜尋)或行為(例:搜尋下午茶)時,

系統可以得知消費者特定的需求(例:下午茶),並搭配消費者的 profile(例:

女性)及位置(例:台北市南京東路商圈),系統立即投放相關廣告,將有助於 轉換率的提高。

二、Google 與 Apple 在行動廣告發展的模式

z Google 為開放式模式,在行動廣告發展將是「量」重於「質」。

圖 4-6 Google 在行動廣告發展的模式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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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策略(淺藍區塊)為整合聯盟流量、擴張更大流量,專注於精準廣告。

「Android Everywhere」的成功策略,已經讓 Android 在智慧型手機的市佔率大 幅超前 iOS,雖然在 Mobile Web + Display Ads 的流量上,Android phone 使用者上 網習慣尚未養成,消費者平均瀏覽頁數不及 Apple,但 Google Adsense 及 AdMob 已有完整機制,提供傳統網站增加 Mobile web 服務時,即可加入廣告聯盟機制,

增加廣告收益,這部分流量是可以立即產生效益的。

但在另一方面,Android Market 應用程式數量不及 App Store(70,000 vs.

220,000),平均下載次數及使用時間亦不如 iPhone 使用者,而因採開放的模式 造成 In-App + Display Ads 的流量分散於各電信業者及手機製造商。

所以,Google 的當務之急是整合分散於電信業者及手機製造商在 In-App + Display 的流量,並持續搶攻 non-Apple 地盤及不斷擴張 Mobile Web + Display 以及 Search + Key word 的流量,增加開發商開發應用程式的誘因,積極增加應用程式 數量,然後以精準廣告模式(CPM、CPC)創造營收,採取以量取勝的策略。

圖 4-7 iPhone 及 Androidphone 以 44%,42%瓜分在美國 Mobile Internet 的流量

資料來源:Morgan Stanley 「The Mobile Internet Report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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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長期策略(淺綠區塊)為解決付費機制問題,建立社群聯盟,建立推薦型精 準廣告的專屬技術。

在開放模式中,Google 很難強制要求每一消費者開通電話時一併登錄 Google checkout 付費機制(聯盟中的電信業者亦擁有自屬付費機制),雖然目前已積極 進行,但完整性很難跟 Apple 相比,新聞報導指出 Google 正與擁有 8,000 萬使用 者的 Paypal 洽談金流合作。在付費機制未達完善時,消費者很難大量下載付費的 應用程式,亦欠缺誘因鼓勵開商商大量投注於開發 Android 的應用程式。雖然 Google 未必會向成效廣告模式邁進,但長期而言,如不改善付費機制的完整性,

則代表與 Apple 競爭時處於弱勢。

社群是 Google 與 Apple 都不能忽視的戰場,擁有 5 億會員的 Facebook 已經 開始朝向 Mobile Internet 移動,對二者而言,是既有的威脅,而以手機地理位置 為主訴求的 Foursquare、Gowalla 也是不可忽視的對手。而 Google 可能以購併來 完成這一塊拼圖,在 2010 就展開一連串的購併,包含 Slide.com、Jambool、SocialDeck Inc、Angstro,以及投資設邀遊戲大廠 Zynga,可以看出 Google 對於社群這一塊 市場的重視;社群(Social Network)在行動廣告的意義代表的是,可以更精準掌 握一群人的特定喜好及需求,並且可以透過彼此之間較強的鏈結及信任,而達到 強力推薦的效果,社群的廣告型態有別於 Google 所擅長的關鍵字廣告,發展出 透過好友推薦的廣告投放技術,將是 Google 的長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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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8 好友推薦廣告可能發展的模式

本資料來源:研究整理

如圖 4-8 未來可能發展的好友推薦廣告模式(感性行為),有別於系統根據 消費者行為模式而做出的推薦廣告(理性行為),舉例:消費者 A 主動或被動瀏 覽廣告後,推薦該則廣告給消費者 B1、B2、B3,而消費者 B2 推薦該則廣告給 消費者 C1、C2、C3,所以系統判定消費者 A 的強度為:1A+3B+3C,消費者 B2 的強度為:1B+3C,而 C1、C2、C3 的強度均為:1C,根據此原則可以建立對不 同產品或服務,具備不同強度的不同族群,做為未來遞送精準廣告之依據。

z Apple 為封閉式模式,在行動廣告發展將是「質」重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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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9 Apple 在行動廣告發展的模式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1、短期策略(橘色區塊)為提高忠誠度及黏著度,提供高品質的精準廣告:

封閉的作業系統 iOS 及封閉的廣告平台 iAd 之下,高度成長的市佔率已經 停滯不前,並被 Android 超越,雖然 iPhone 使用者的應用程式下載次數及使用時 間為多,平均流覽網頁次數亦較高,造成目前較高的整體流量,如圖 4-,但如何 透過推出新產品或舊產品升級或推出新服務,來穩定或提高 Apple 族群的忠誠度 及黏著度,在穩定中持續增加使用戶數及流量,會是最重要課題,相對於 Google,

Apple 應該是不會太著墨於搜尋市場。

Apple 所提供的 220,000 個應用程式的 App + Display Ads 流量著力較深,透 過充分掌握並持續更新的消費者基本資料(年齡、性別、地區)及行為(下載應 用程式類別、瀏覽網頁屬性、點選不同類別廣告的頻率、付費/免費之比重),可 以提供高質量的精準廣告,並向廣告主證明 Apple 族群具高消費力,可以創造廣 告主高報酬率,而可以收取較高費用,會是以質(價)制量的策略,目前數字顯 示 iPad 的 CPM 為 100 美金,一般網路廣告 CPM 約為 2.43 美金,Facebook 網路廣 告 CPM 約為 0.56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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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0 各媒體 CPM 之比較

資料來源:Morgan Stanley 「The Mobile Internet Report 2009」

圖 4-11 iPhone 使用者對於行動網路需求遠超過其他智慧型手機使用者

資料來源:Morgan Stanley 「The Mobile Internet Report 2009」

受限於 Mobile web/ In-App + Display 的流量無法大幅成長,此時的重點亦是 深耕消費者資訊(與 Google 最大不同,在於擁有 profile 及完整的付費機制),提 供廣告主較高品質的精準廣告,並藉由更多的互動,充份的掌握消費者的面貌,

受限於 Mobile web/ In-App + Display 的流量無法大幅成長,此時的重點亦是 深耕消費者資訊(與 Google 最大不同,在於擁有 profile 及完整的付費機制),提 供廣告主較高品質的精準廣告,並藉由更多的互動,充份的掌握消費者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