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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 万水书苑-出版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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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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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四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及代理业务. 【项目目标】 海运是国际货物运输最主要的一种运输方式。国际海洋货物运输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 输两种方式,其中班轮运输又包括杂货班轮运输和集装箱班轮运输。作为一名国际货运代理 人,必须要了解海洋货物运输中有关航线、港口、船舶、货物等基本常识,掌握班轮运输和 租船运输业务流程,同时熟悉各类货运单证及其填制技巧。通过本项目的学习,希望能够了 解一些海运常识,掌握集装箱班轮运输、杂货班轮运输及租船运输代理业务的操作流程,能 够较熟练地填制各类货运单证,并掌握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项目技能要求】 1.班轮进出口运输代理流程 2.班轮运费的计算 3.海洋运输及代理业务单据的缮制 4.租船运输代理的业务流程 5.租船合同的识读. 任务一 杂货班轮代理业务 【任务引入】 上海国际贸易公司和日本大阪的 TKAMLA 公司于 2006 年 3 月 1 日签订了一份“中国绿 茶”的 CIF 出口合同。上海国际贸易公司委托上海外轮代理公司为其代理该批货物的出口货 运业务。上海国际贸易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 (1)货物描述。FFCHINESE GREEN TEA ART NO.555 ART NO.666 ART NO.777 总毛重:416KGS (2)唛头。. 100 KGS 140KGS 110 KGS 132KGS 120 KGS 144KGS 总尺码:13.2CBMS T.C. 20CARTONS 22CARTONS 24CARTONS. TXT264 OSAKA C/NO.1-66 (3)装运港。SHANGHAI,CHINA;目的港:OSAKA,JAPAN。 (4)商业发票号:TW0522。.

(2)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上海外轮代理公司如何完成该批货物的杂货班轮运输代理业务呢? 【任务分析】 要完成此次杂货班轮运输代理业务,首先需要熟悉杂货班轮出口业务的特点及业务流程; 其次要熟练掌握业务中各类单据的填制。另外,由于国际货物运输领域涉及的当事人很多, 明确业务中各类角色在业务环节中的地位及其协作关系,是顺利完成业务的前提。下面就来 介绍杂货班轮运输代理业务中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必备知识】 一、班轮运输的概念及特点 (一)班轮运输的概念 班轮通常是指具有固定航线、沿途停靠若干固定港口、费率相对固定,按照事先规定的 时间表航行的船舶。对于停靠的港口,不论货物数量多少,一般都可接受托运。 班轮运输,也称定期船运输,是指班轮航运公司将船舶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特定航 线的各既定挂靠港口之间,经常地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规则的、反复的货物运输服务, 并按运价本或协议运价的规定计收运费的一种营运方式。 (二)班轮运输的特点 班轮运输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在杂货班轮运输中,除非定有协议可允许托运人在船边交货和收货人在船边提货外, 通常承运人是在装货港指定的码头仓库接收货物,并在卸货港的码头或仓库向收货人交付货 物。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通常承运人是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货物,并在卸货港集装箱 堆场交付货物。拼箱货则由集拼经营人在装货港集装箱货运站接收货物,并在卸货港集装箱 货运站交付货物。 (2)班轮公司一般负责包括装货、卸货和理舱在内的作业和费用,在杂货班轮运输中, 班轮公司通常不负担仓库至船边或船边至仓库搬运作业的费用;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由于 运输条款通常为 CY/CY(堆场/堆场) ,所以班轮公司理应负担堆场至船边或船边至堆场搬运 作业的费用。 (3)承运人与货主之间在货物装船之前通常不书面签订具有详细条款的运输合同。在杂 货班轮运输中,通常是在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 除通常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外,还可以根据需要签发海运单。这些单证上记有详细 的有关承运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责任以及权利和义务的条款。 (4)承运人与货主之间不规定装卸时间,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在堆场或货运站交 接货物的情况下,会约定交接时间,而不规定装、卸船时间;在船边交货或提取货物时,也 仅约定托运人或收货人需按照船舶的装卸速度交货或提取货物,否则,货方应赔偿船方因降 低装卸速度或中断装卸作业所造成的损失。 二、杂货班轮运输 杂货班轮运输的货物以件杂货为主,还可以运输一些散货、重大件等特殊货物。对货主 96.

(3)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项目四. 而言,杂货班轮运输具有以下优点: (1)特别适应小批量零星件杂货对海上运输的需要。货主或货运代理(简称货代)能够 随时向班轮公司托运,而不论货物的批量大小,因此可以节省货物等待集中的时间和仓储的 费用。 (2)能满足各种货物对海上运输的要求,并能较好地保证货运质量。 (3)能及时、迅速地将货物发送和运达目的港。由于货主和货代能根据船期表预知货物 的发运和到达时间,因此能保证货物的供需要求。 (4)通常班轮公司都负责转运工作。货主或货代可以要求班轮公司安排货物的转运工作, 从而满足货物运输的特殊需要。 三、杂货班轮货运程序 从事杂货班轮运输的船舶按照船期表营运,通常挂靠港口较多,货物装卸作业频繁,所 承运货物的种类多,票数也多,船舶在港停泊时间较短,出现货运质量事故的情况比较复杂。 因此,杂货班轮运输中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 (一)货物出运 杂货班轮运输的第一个环节是办理货物出运手续。对托运人及其代理人而言,他们需要 选择班轮公司,办理货物托运手续以及与班轮公司进行货物交接。反过来,在这个环节,班 轮公司的主要工作包括揽货、接受订舱以及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等内容。 1.揽货 船公司为使自己所经营的船舶在载重量和载货舱容两方面均能得到充分利用,以期获得 最好的经营效益,会通过各种途径从货主那里争取货源,揽集货载。有关揽货的具体内容可 参见本书项目二。 2.订舱 订舱是指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预订舱位的行为。托运人订舱时,需 要填写订舱委托书,而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如能接受托运人的订舱请求,便会发出一份订舱 确认书。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订舱委托书可视为要约,而订舱确认书可视为承诺。托运 人一旦收到班轮公司的订舱确认书,就意味着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契约关系 成立。 在实践中,订舱可分为出口地订舱、进口地订舱和异地订舱等多种形式。 (1)出口地订舱。出口地订舱是指在货物的出口地或装船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直接向 所在地承运人或其代理进行的订舱。在国际贸易中,如果货物以 CIF 价格术语成交,此时需 由出口商安排货物运输。所以,订舱工作多数会在货物出口地由出口商办理。 (2)进口地订舱。进口地订舱是指在货物的进口港或目的地,由收货人或其代理通过承 运人在进口港货物目的地的代理进行的订舱。在国际贸易中,如果货物以 FOB 价格术语成交, 则货物运输由进口商安排。此时,订舱工作很可能在货物进口地由进口商办理。在实践中, 往往将这类货物称为“指定货”。 (3)异地订舱。异地订舱是指发货人在货物产地或非装运港(地)的其他地方直接向出 口地的承运人或其代理进行的订舱。. 97.

(4)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二)货物装船与卸船 1.货物装船作业的形式 (1)现装或直接装船。杂货班轮运输中,除另有约定外,一般都规定托运人应将其托运 的货物送至船边,如果船舶是在锚地或浮筒作业,托运人还应用驳船将货物驳运至船边,然 后进行货物的交接和装船作业。对于某些特殊货物,如危险货物、鲜活货、贵重货、重大件 货物等,通常采取由托运人将货物直接送至船边交接装船的形式,即采取现装或直接装船的 方式。 (2)仓库收货,集中装船。由于在杂货班轮运输中,船舶承运的货物种类多、票数多、 包装式样多、挂靠港口多等原因,如果要求每个托运人都将自己托运的货物直接送至码头船 边,就可能发生待装的货物不能按规定的装船先后次序送至船边的情况,从而使装货现场发 生混乱,影响装货效率的现象。由此而产生的结果是延长了船舶在港的停泊时间,延误船期, 也容易造成货损、货差现象。因此为了提高装船效率,加速船舶周转,减少货损、货差现象, 在杂货班轮运输中,对于普通货物的交接装船,通常采用由班轮公司在各装货港指定装船代 理人,由装船代理人在各装货港的指定地点(通常为港口码头仓库)接受托运人送来的货物, 办理交接手续后,将货物集中整理,并按次序进行装船的形式,即所谓的“仓库收货,集中 装船”的形式。 不论是直接装船还是集中装船,托运人都应承担将货物送至船边的义务,而作为承运 人的班轮公司的责任则是从装船时开始,除非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另有不同的约定。具体 而言,即便是“仓库收货,集中装船”的情况下,船公司的责任期间也并没有延伸至仓库 收货时。 2.货物卸船交货的形式 (1)直接卸货。在杂货班轮运输中,直接卸船交货是指将船舶所承运的货物在提单所载 明的卸货港从船上卸下,并在船边交给收货人同时办理货物的交接手续。对于危险货物、重 大件货物等特殊货物,通常采取由收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来船边接收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 的现提形式。 (2)集中卸船,仓库交货。在实际业务中,如果各个收货人在船抵达后都同时来到码头 船边接收货物,同样会使卸货现场十分混乱,影响卸货效率,延长船舶在港停泊时间。所以, 为使船舶在有限的停泊时间内迅速将货卸完,实际过程中通常由船公司指定装卸公司作为卸 货代理人,由卸货代理人总揽卸货和接收货物并向收货人实际交付货物的工作。因此,在杂 货班轮运输中,对于普通货物,通常采取先将货物卸至码头仓库,进行分类整理后,再向收 货人交付的所谓“集中卸船,仓库交付”的形式。 与装船的情况相同,在杂货班轮运输中,不论采取怎样的卸船交货的形式,船公司的责 任都是以船边为责任界限,而且卸货费用也是按这样的分界线来划分的。综上所述,在杂货 班轮运输中,承运人对承运货物的责任期间可以概括为“船舷至船舷”或“钩至钩”。 (三)提取货物 在杂货班轮运输实践中,多采用“集中卸船,仓库交付”的形式。所以,通常是收货人 先取得提货单,为货物办理进口手续后,再凭提货单到堆场、仓库等存放货物的现场提取货 物。而收货人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航运惯例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取得提货单。 在使用提单的情况下收货人必须把提单交回承运人,并且该提单必须经适当正确的背书, 98.

(5)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项目四. 否则船公司没有交付货物的义务。除此之外,收货人还须付清所有应该支付的费用,如到付 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担费等,否则船公司有权根据提单上的留置权条款的规定,暂时不交付 货物,直至收货人付清各项应付的费用。如果收货人拒绝支付应付的各项费用而使货物无法 交付时,船公司还可以经卸货港所在地法院批准,对卸下的货物进行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 充抵应收取的费用。因此,货运代理人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取得经正确背书的提单,并付 清应该支付的费用,以便换取提货单,并在办理了进口手续后提取货物。 在已经签发了提单的情况下,收贷人要取得提货的权利,必须以交出提单为前提条件。 但是在实际过程中由于提单邮寄延误,或者作为押汇的跟单票据的提单未到达进口地银行, 或者虽然提单已到达进口地银行,而因为汇票的兑现期限的关系,在货物已运抵卸货港的情 况下,收货人还无法取得提单,也就无法凭提单来换取提货单提货。此时,按照一般的航运 习惯,收货人就会开具由一流银行签署的保证书,以保证书交换提货单后提货。船公司同意 凭保证书交付货物是为了能尽快交货,而且除有意欺诈外,船公司可以根据保证书将因凭保 证书交付货物而发生的损失转嫁给收货人或保证银行。但是,由于违反运输合同的义务,船 公司对正当的提单持有人仍负有赔偿一切损失责任的风险。因此,船公司会及时要求收货人 履行解除担保的责任,即要求收货人在取得提单后及时交给船公司,以恢复正常的交付货物 的条件。实际过程中,船公司要求收货人和银行出具的保证书的形式和措辞虽各不相同,但 主要内容都包括因不凭提单提货,收货人和保证银行同意下列条件: 1)不凭提单提取货物,收货人和银行保证赔偿并承担船公司及其雇员和代理人因此承担 的一切责任和遭受的一切损失。 2)对船公司或其雇员或其代理人因此被起诉而提供足够的法律费用。 3)对船公司的船舶或财产因此被扣押或羁留或遭到这种威胁而提供所需的保释金或其他 担保以解除或阻止上述扣押或羁留,并赔偿船公司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或费用。 4)收到提单后换回保证书。 5)对于上述保证内容由收货人和银行一起负连带责任。 提单上的卸货港一栏内有时会记载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货主选择的卸货港名称,因此货 主在货物装船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卸货港,这样在办理货物托运时提出选择卸货港交付货物的 申请,并在船舶开航后从提单上所载明的选卸港范围内选定对自己最为方便或最为有利的卸 货港,最后在这个港口卸货和交付货物。这种由货主选择卸货港交付的货物称为“选港货”。 由于为“选港货”签发的提单中的卸货港一栏内已明示了卸货港的范围,如“option Kobe/ Yokohama”,所以收货人在办理提货手续时,只要交出一份提单即可。但是货主必须在船舶 自装货港开航后,抵达第一个选卸港之前的一定时间以前(通常为 24h 或 48h),把决定的卸 货港通知船公司及被选定卸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否则船长有权在任何一个选卸港将货物卸 下,并认为船公司已履行了对货物运送的责任。 如果收货人认为有必要将货物改在提单上载明的卸货港以外的其他港口卸货交付,则可 以向船公司提出变更卸货港的申请。但是,所变更的卸货港必须是在船舶航次停靠港口范围 之内,并且必须在船舶抵达原定卸货港之前或到达变更的卸货港(需提前卸货时)之前提出 变更卸货港交付货物的申请。由于变更卸货港交付货物是在提单载明的卸货港以外的其他港 口卸货和交付货物,所以收货人必须交出全套提单才能换取提货单提货。而且,在船公司根 据积载情况,考虑变更卸货港卸货和交付货物对船舶营运不会产生严重影响,并接受货主变 99.

(6)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更卸货港的申请,收货人还应负担因这种变更而发生货物的翻舱、捣载费、装卸费以及因变 更卸货港的运费差额和有关手续费等费用。 四、杂货班轮货运单证的名称及作用 在杂货班轮运输中,从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开始,到货物装船、卸船、直至货物交付的整 个过程,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这些单证是在货方(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与船方之间办理 货物交接的证明,也是货方、港方、船方等有关单位之间从事业务工作的凭证,又是划分货 方、港方、船方各自责任的必要依据。 在这些单证中,有的是受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规约束的,有的则是按照港口当局的 规定和航运习惯而编制使用的。尽管这些单证种类繁多,而且因各国港口的规定会有所不 同,但主要单证是基本一致的,并能在国际航运中通用。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除了一些 集装箱运输使用的专门的单证外,也使用这些单证,只不过是在单证中另外加上有关集装 箱运输的内容而已。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及我国航行于国际航线船舶所使用的主要单证有以 下几种: (一)在装货港编制使用的单证 1.海运出口货物代运委托单 海运出口货物代运委托单(简称委托书)是委托方(出口企业)向被委托方(货运代理 人)提出的一种“要约”,被委托方一经书面确认就意味着双方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成立,因 此委托书应由委托单位盖章,使之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货运代理人接到委托书后,如不能 接受或某些要求无法满足,应及时作出反应,以免耽误船期,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委托书是货运代理人的工作依据。因此,委托方应根据国际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内容,在 委托书中详细列明办理托运所需的资料、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等。在实践中,委托书没有统 一的格式。 2.装货联单 货运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一般会以口头形式向班轮公司预订舱位,如果班轮公司对这种 要约表示承诺,则运输合同关系即告成立。但是,按照国际航运界的通常做法,托运人还需 要向班轮公司提交详细记载有关货物情况及运输要求等内容的书面凭证。在业务实践中,一 般是由货运代理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委托书,向船舶代理人申请托运,然后填写装货联单并 提交给船舶代理人。 杂货班轮运输中使用的装货联单是在装货单(Shipping Order)和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 基础上发展而成的一种多功能单据,一般为一套 10 联(沿海各大港口不尽相同,如上海为一 套 9 联,天津为一套 6 联),长短联配套使用。虽然我国各个港口使用的装货联单的组成不尽 相同,但主要都是由托运单(Booking Note,B/N)及其留底(Counterfoil) 、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和收货单(Mate's Receipt,M/R)等各联组成的。 (1)托运单。托运单也称订舱单,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的条款内容填写的(实 践中通常是货运代理人根据托运人提供的委托书来填写),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 的书面凭证。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该单的签认,即表示已接受这一托运,承运人与托运人 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即告成立。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托运人、收货人、通知人、装货 港及目的港、预配船名及航次、货名、件数及包装、重量、尺码等内容。 100.

(7)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项目四. (2)装货单。装货单在业务中也称“下货纸”,是由托运人(实践中通常是货运代理 人)填制交班轮公司或其代理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由于托 运人必须在办理了货物出口海关手续后,才能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因此装货单也常称为 “关单”。 签发装货单时,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会按不同港口分别编制装货单号(最终的提单号基本 上与装货单号相同)。签发装货单后,船、货、港各方都需要一段时间来编制装货清单、积载 计划、办理货物报关、查验放行、货物集中等待装船等准备工作,因此,对每一航次在装船 开始前的一定时间应截止签发装货单。若在截止签发装货单日之后再次签发装货单,则称之 为“加载”。通常只要还没有最后编妥积载计划,或积载计划虽已编妥,但船舶的舱位尚有剩 余,并且不影响原积载计划的执行时,船方都会设法安排“加载”。 (3)收货单。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指某一票货物装船后,由船上大副签发给托 运人的用以证明货物船方已收到该票货物并已装船的凭证。 每票货物全部装船后,现场理货员即核对理货计数单的数字,在装货单上签注实际装货 数量、装船位置、装船日期并签名,再由理货长审查并签名,证明该票货物如数装船无误, 然后随同收货单一起交船上大副,大副审核属实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留下装货单,将收货 单退给理货长转交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货运代理人取得经大副签署的收货单后,即可凭以 向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大副在签署收货单时,会认真检查装船货物的外表状况、货物标志、货物数量等情况。 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出现标志不清,有水渍、油渍或污渍,数量短少,货物损坏等情况 时,大副就会将这些情况记载在收货单上。这种记载称为“批注”,习惯上称为“大副批注”。 有“大副批注”的收货单称为“不清洁收货单”,无“大副批注”的收货单称为“清洁收货单” 。 3.装货清单 装货清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分 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的汇总清单。其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 包装形式、毛重、尺码及特种货物对装运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等。 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积载计划的主要依据。装货清单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 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托运人备货情况等的业务单据。如有增加或取消货 载的情况发生,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须及时编制“加载清单”或“取消货载清单”,并及时通知 船上。 4.载货清单 载货清单也称为“舱单” ,是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根据大副收据或提单编制的一份按卸货 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实际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 载货清单是国际航运实践中一份非常重要的通用单证。船舶办理报关手续时,必须提交 载货清单。载货清单是海关对进出口船舶所载货物进出国境进行监管的单证。如果船载货物 在载货清单上没有列明,海关有权依据海关法的规定进行处理。载货清单又是港方及理货机 构安排卸货的单证之一。在我国,载货清单还是出口企业在办理货物出口后,申请退税,海 关据以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单证之一。因此,在船舶装货完毕离港前,船方应由船长签认若 干份载货清单,并留下数份随船同行,以备中途挂港或到达卸货港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使 用。另外,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时,载货清单也是海关办理验放手续 101.

(8)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的单证之一。 5.配载图和积载图 货物配载图(Cargo Plan)又称为货物配载计划,是以图示形式表明拟装货物的计划装舱 位置的货物受载计划图。 货物配载图是大副在开始装船前,按照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交来的装货清单编制的,它是 向现场理货员和装卸公司指明货物计划装舱位置的。根据这个配载计划,可以使港口和装卸 公司等各个方面按照配载计划的要求来安排船舶的装船工作,使装船工作能按照既定顺序, 有条不紊地进行。因此,它是装船作业中一份十分重要的资料。 在实际装船过程中,因多种原因,有时无法完全按计划装载,比如计划货载有变动,或 临时安排了新的任务,或因实际货载的尺码与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因某种货物未能按时集 中,不得不改变积载顺序等,都会使货物的实际积载情况与原定的配载图不一致。因此,当 货物全部装船后,应按照货物实际的积载情况,重新绘制货物积载图(Stowage Plan)。 积载图既是船方进行货物运输、保管和卸货必备的资料,也是卸货港安排卸货作业和现 场理货的依据。它还是货方核查承运人是否妥善管理货物的依据。 6.危险货物清单 危险货物清单是专门列出船舶所载全部危险货物的明细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船名、航 次、装货港、卸货港、提单号、货名、数量、货物性质和装舱位置等。 按照一般港口的规定,凡船舶装运危险货物时,船方应向有关部门(我国海事局)申请 派员监督装卸。危险货物按照规定装船完毕后,监装部门即发给船方一份“危险货物安全装 载证明单”。这也是船舶装运危险货物时的必备单证之一。 除上述主要单证外,为了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还会使用其他一些单证,如重大件清单、 剩余舱位报告、积载检验报告等。 (二)在卸货港编制使用的单证 1.过驳清单 过驳清单是采用驳船作业时,作为证明货物交接和表明所交货物实际情况的单证。过驳 清单是根据卸货时的理货单证编制的,其内容包括驳船名、货名、标志、号码、包装、件数、 卸货港、卸货日期、舱口号等,并由收货人、卸货公司、驳船经营人等收取货物的一方与船 方共同签字确认。 2.货物溢短单 货物溢短单是指一票货物所卸下的数字与载货清单上所记载的数字不符,发生溢卸或短 卸的证明单据。货物溢短单由理货员编制,并且必须经船方和有关方(收货人、仓库)共同 签字确认。 3.货物残损单 货物残损单是指卸货完毕后,理货员根据卸货过程中发现的货物破损、水湿、水渍、渗 漏、霉烂、生锈、弯曲变形等情况记录编制的,证明货物残损情况的单据。货物残损单必须 经船方确认。 以上 3 种单据通常是收货人向船公司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证明材料,也是船公司处理 收货人索赔要求的原始材料和依据。所以,船方在签字时会认真核对,情况属实才能给予 签认。 102.

(9) 项目四.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4.提货单 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又称小提单。它是收货人凭以向现场(码头仓库或船边) 提取货物的凭证。提货单的内容基本与提单所列内容相同。但提货单的性质与提单完全不同, 它只不过是船公司指令码头仓库或装卸公司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凭证,不具备流通及其他作 用。因此,提货单上一般记有“禁止流通”字样。 【技能要点】 一、杂货班轮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在前面讲述了杂货班轮货运的一般流程,这里将站在货运代理人的角度,分别讲述出口 和进口货运代理业务的具体流程,如图 4-1 所示。 5 2. 1 出口商. 货代. 7. 3. 船代 (装货港). 5. 船舶. 6 7. 4. 银行. 4. 海关 图 4-1. 检验检疫. 杂货班轮出口代理业务流程图. (一)接受货主订舱委托 出口企业根据合同或信用证填制海运出口货物代运委托书,随附商业发票、装箱单等必 要单据,委托货运代理企业订舱,有时还委托其代理报关及货物储运等事宜。 (二)订舱 货代根据出口企业的海运出口货物代运委托书,向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也可以直 接向船公司或其营业所)提出货物装运申请,缮制并递交托运单,随同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单据一同向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办理订舱手续。 (三)船公司确认订舱 船公司同意承运后,则在托运单上编号(一般就是将来的提单号),填上船名、航次,并 签署。同时,将配舱回单、装货单等与托运人有关的单据退还给货运代理。货代应按照船公 司要求,及时将货物送至指定的港口仓库。 (四)出口报关报检 货代持船公司签署的装货单以及报关所需的全套必要文件,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 验货放行手续。货代也可接受货主委托,代办货物的出口检验。海关查验后,如同意放行, 则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并将装货单退还货运代理人。. 103.

(10)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五)货物装船 货运代理人根据船公司的指示,将海关放行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准备装船。 (六)换取正本提单 货物装船完毕,船上的大副签发收货单并转交给货运代理人。货运代理人持大副收据到 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处付清运费(运费预付情况下),换取正本已装船海运提单。 (七)将提单交货主 货运代理在向出口企业转交海运提单前,一般会要求出口企业付清运费及相关费用。出 口企业凭已装船提单才能办理结汇。 二、杂货班轮进口代理业务流程 当货物以 FOB 等贸易条件进口时,就由买方承担运输任务,业务中称为“买方派船”。 现在我国海运进口货物一般常采用 FOB 条件成交。因此,下面介绍 FOB 条件下的进口货物 运输代理业务,如图 4-2 所示。 货运代理. 1 银行. 进口商. 3. 1 2. 船舶代理 (卸货港). 4. 船舶. 5 1. 4 6. 4. 7 仓库. 海关 图 4-2. 检验检疫. 杂货班轮进口代理业务流程图. (一)根据货主委托订舱 以 FOB 成交的进口合同,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交货前一定时期内,卖方应 将预计装运日期通知买方。买方接到通知后,及时书面委托货运代理办理租船订舱手续。货 代在订妥舱位后,及时将船名、航次、船期通知买方,以便其向卖方发出派船通知。同时货 代还要通知装货港船务代理,及时与卖方或其货运代理联系,按时将备妥货物发到装货港, 以便船货衔接。 (二)掌握船舶动态 为了正确掌握到货时间,要经常收集船舶动态资料。资料可以从船期表、报纸上刊登的 船期公告、有关船舶动态和船务周刊等杂志、发货人的装船通知及收到的各项单证中取得。 船舶动态包括船名、船籍、船舶性质、装卸港顺序、预计抵港日期、船舶吃水及货物名称、 数量等。进出货物的转船信息至关重要,关键是掌握二程船信息。通常情况下,转船货只确 定转船港,而没有确定二程船名,货运代理可以从港区通报及船公司、船务代理去寻找。而 104.

(11)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项目四. 且凡是转船货,在舱单上也要注明一程船名、提单号、装运港及装船日期,这样从舱身上列 有转船货的船即为进口方要找的二程船,但也应注意有关品名件数,原来一批货,转船时有 否分批,这样可以让出口方船务代理发二程船信息到卖方,再传真给进口方,然后由进口方 可在目的港的船公司船代中查询,并要求他们一有二程船转出中转港或到港就用电话、传真 通知买方或买方货代。如预计该到又没有任何信息要立即与买方、一程船船公司进一步联系, 以免发生到货后滞报、漏报、压港,甚至超期而被海关没收。 (三)汇集单证 各项进口单证,是进口货物在卸船、报关、报验、接交和疏运各环节中必不可少的,因 此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备用。这些单证包括商务单证和船务单证两大类。商务单证有信用证副 本、合同副本、发票、提单、装箱单、品质证明书等;船务单证则有舱单、货物积载图、租 船合同或提单副本、超长超重的大件货物清单和危险品清单等。以上单证来源于银行、国外 发货人、装货港代理、港口船务代理公司,也有随船进港带来的。把收到的各种单证,进行 审检、归类或复制,以便货物进口时运用。 (四)监督卸货 按我国港口规定,由船方申请外轮理货公司代表船方与港区交接货物。货运代理则代表 买方在现场监卸。理货人员与监卸人员互相配合,把好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关,要求港区按票 卸货,严禁不正常操作和混卸,并且要分清原残与工残。船货卸完后,由船方同理货组长向 港区办理交接手续。有关货物溢短残损,要由船方签证。 (五)换取提货单 如前所述,在班轮运输实践中,通常是先凭正本经背书后的提单、装箱单、发票、合同、 商检证明等到船务代理公司换取提货单,然后再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六)进口报关报检 进口货物到港后,首先要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提单副本、发票、装箱单或重量 单、销售合同,有的还要提供品质检验证书、原产地证书、进口许可证、危险品说明书等有 关单证,向海关报关。经海关核准无误或查验无误后,才准予放行。 (七)提货 危险货物一般要求在船边现提货物。进库待提货物,应凭海关放行提单、提货单向港区 提货。提货时要认真核对货物的包装、唛头、件数等,如有不符,要取得港方的有效证明。 一旦货物离港,港方的责任即告终止。 (八)代运并交付货物 对在卸货港没有运力的进口单位,货代可接受进口公司委托,办理接交,安排运力,将 货物转运到收货人指定地点,称为进口代运。进口代运协议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长期的。 长期委托协议一般 1~3 年,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延长。进口代运方便了收货人,节省收货 人的人力和物力,同时加快了港口疏运工作。 三、杂货班轮运输主要单证的缮制说明 (一)托运单 托运单的缮制依据是国际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或者是委托人的托运委托书)。以下就托运 单的主要内容进行说明(表 4-1)。 105.

(12)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表 4-1 托运单 托运人 Shipper________________ 编号. 船名. No. ___________________. S/S ________________. 目的港 For ___________________ 标记及号码. 件数. 货名. Marks & No.. Quantity. Description of Goods. 共计件数(大写). 重量千克. Weight(kg). 净重. 毛重. Net. Gross. 运费付费方式. Total Number of Packages in Writing 运费. 尺码. 计算. Measurement. 备注 通知. 可否转船. 可否分批. 收货人. 装期. 有效期. 金额. 提单张数. 银行编号. 信用证号. 配货要求. (1)托运人。一般情况下,填写出口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2)编号。一般填写商业发票的号码。 (3)船名。即配载的船名和航次,由班轮公司配载后填写。 (4)目的港。目的港港口名称必须明确具体,遇有同名港,必须加注国家、地区、州名 或城市名。如果信用证规定目的港为选择港,则应在同一航线、同一航次挂靠的港口中选择, 数量最多不超过 3 个。 (5)标记及号码。此栏填写信用证或合同种规定的唛头,买卖合同或信用证中没有规定 唛头,可填写 N/M。 (6)件数。注意托运单中的数量是指最大包装的件数。 (7)货名。这一栏的内容允许只写货物的大类名称或统称。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填写,英 文应该与信用证一致。 (8)重量。重量应分别计算毛重和净重。 (9)尺码。该栏目填写该批货物的尺码总数,一般单位为 m3。 (10)运费付费方式。注明该批货物的运输支付方式是“运费预付”还是“运费到付”。 (11)可否转船、可否分批、装期、有效期。按照合同或信用证的相关内容填写。 (12)通知人。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依据信用证条款填写;其他情况下,依据贸易的 106.

(13) 项目四.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实际情况填写。通知人的作用就是及时接受船方发出的到货通知并将该通知转告真实收货人。 (13)收货人。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依据信用证条款填写;其他情况下,依据贸易的 实际情况填写,通常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14)提单张数。是指班轮公司出具提单的份数。一般正本提单一式 3 份,3 份正本提 单同时有效。提单副本的份数,一般取决于托运人留存和寄单的需要。 (15)备注。有关订舱、配舱、装运等的特殊要求可以在这一栏注明。 (二)装货单 (1)编号。签发装货单时,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会按不同港口分别编制装货单号(最终的 提单号基本上与装货单号相同)。 (2)日期、时间、装入何舱、实收、签名。一票货物装船完毕,理货员在装货单上签注 实际装货数量、装船位置、装船日期并签名,再由理货长审查并签名,证明该票货物如数装 船无误。装货单如表 4-2 所示。 表 4-2 装货单 托运人 Shipper________________ 编号. 船名. No. ___________________. S/S ________________. 目的港 For ___________________ 兹将下列完好状况之货物装船后希签署收货单 Receive on board the under mentioned goods apparent in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and sign the accompanying receipt for the same. 标记及号码. 件数. 货名. Marks & No.. Quantity. Description of Goods. 重量千克. Weight(kg). 净重. 毛重. Net. Gross. 共计件数(大写) Total Number of Packages in Writing 日期 Dat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Tim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入何舱 Stowe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收 Receive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理货员签名. 经办员. Tallied By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pproved By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7.

(14)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三)收货单 (1)收货单的内容与装货单基本相同,如表 4-3 所示。 (2)该单据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由理货员填写,然后由大副核实无误之后签字。 表 4-3 收货单 托运人 Shipper________________ 编号. 船名. No. ___________________. S/S ________________. 目的港 For ___________________ 下列完好状况之货物业已收妥无损 Received on board the following goods apparent in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标记及号码. 件数. 货名. Marks & No.. Quantity. Description of Goods. 重量千克. Weight(kg). 净重. 毛重. Net. Gross. 共计件数(大写) Total Number of Packages in Writing 日期. 时间. Dat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im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入何舱 Stowe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收 Receive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理货员签名. 大副签名. Tallied By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hief Offic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杂货班轮运费的核算 班轮运价是班轮公司承运单位货物的价格,而班轮运费则是班轮公司为根据运输契约完 成货物运输而向托运人收取的报酬。 (一)班轮运价的分类 1.根据运价的制定者划分 (1)班轮公会运价。它是指由班轮公会统一制定的供公会会员公司使用的运价。这种运 价的调整和修改由班轮公会决定,任何一家会员公司都无权单独调整或修改。这种运价在公 108.

(15)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项目四. 会内部是一种具有垄断性的运价。 (2)班轮公司运价。它是指由经营班轮运输的船公司自行制定并负责调整和修改的运 价。如果该班轮公司加入班轮公会,则需执行公会运价。如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 1993 年开 始执行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第 1 号运价表》和供中美航线使用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第 17 号运价表》。 (3)双边运价。它是指出船方和货方共同制定、共同遵守的运价。这种运价通常是由有 势力的货方与某些班轮公司共同制定的,如《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第 3 号运价表》即属于 此种运价。 2.按收费方法不同划分 (1)单项费率运价。它是指分别对各种不同商品在不同航线上逐一制定的运价。此种运 价使用比较方便。根据商品的名称及所运输的航线,即可直接查找出该商品在该航线上运输 的运价。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美国航线第 17 导运价表》、中国香港华 夏运输有限公司的《华夏 8 号运价表》都属于这种运价。 (2)等级运价。它是指先将商品划分成若干个等级,然后分别为不同等级的商品制定不 同航线的运价。这种运价本中附有“商品分级表”。计算运费时,首先根据商品的名称在“商 品分级表”中查找出该商品所属的等级,然后再从该商品的运输航线或运抵港口的“等级费 率表”中查出该等级商品的费率便可得出该商品的运价。 (3)航线运价。它是指按航线、商品名称或等级所制定的运价。这种运价不考虑运输距 离远近,只要起运港和目的港在同一航线上就收取同样的运价。 (二)班轮运费的结构 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两部分。基本运费是对任何一种托运货物计收的运费, 附加运费则是根据货物种类或不同的服务内容,视不同情况而加收的运费。附加费可以按每 一计费吨加收,也可以按基本运费的一定比例计收。 1.基本运费 基本运费是指对每批货物所应收取的最基本的运费,是整个运费的主要构成部分。它根 据基本运价和计费吨计算出来。 2.附加运费 附加运费是指在基本运费基础上,班轮公司根据不同航线的具体情况额外收取的运费, 也称为附加费。附加费是对运输过程中额外支出的补充,也是班轮公司调整航线运价的灵活 手段。附加费名目繁多,主要有: (1)超重附加费。它是指每件货物毛重超过规定重量时所加收的附加运费。 (2)超长附加费。它是指每件货物长度超过规定长度时加收的附加运费。 (3)直航附加费。它是指托运人要求将货物直航运至非基本港时所加收的附加费。 (4)转船附加费。它是指货物需在中途港转船时所加收的附加运费。 (5)港口附加费。它是指班轮公司对情况复杂、装卸效率低或港口费用高的港口加收的 附加运费。 (6)燃油附加费。它是指在国际燃料市场价格上涨时加收的附加运费。 109.

(16)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7)选港附加费。它是指托运人有选择卸货港要求时所加收的附加运费。 (8)变更卸货港附加费。它是指在运输途中货方要求变更原卸货港口时加收的附加 运费。 (9)港口操作费。它是指为货物装卸在港口内的某些操作而加收的费用。 此外,班轮运输中还有诸如港口拥挤附加费、季节附加费、原产地接货费等其他多种附 加费。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还有一些关于运输费用的概念,如整体费率上调、目的地交货 费等。 (三)班轮运费的计费标准 根据货物的不同情况,班轮公司计收运费时采用不同的计费标准。这些标准主要如下: (1)按货物的毛重计收。在运价表中以“W”字母表示。一般以 1t 为计算单位。 (2)按货物的体积计收。在运价表中以“M”字母表示,一般以 1m3 为计算单位。 (3)按货物的毛重或体积,择大者计收。在运价表中以“W/M”字母表示。 (4)按货物的价格计收。在运价表中以“Ad Val”表示。 (5)按货物毛重或体积或价值三者中最高者计收。在运价表中以“W/M or Ad Val”表示。 (6)按货物的件数计收。 另外,不同的班轮公司还制定有不完全相同的起码运费标准。 (四)杂货班轮运费的计算 1.计算公式 我们知道,班轮运费由基本运费和各项附加运费组成,杂货班轮运费的计算也遵循这一 原则。 (1)基本运费的计算。基本运费的计算公式为 F = Fb + ∑ S 式中,F 为运费总额;Fb 为基本运费;S 为某一项附加费。其中,基本运费是所运货物 的数量(重量或体积)与规定的基本费率的乘积,即 Fb = f ⋅ Q 式中,f 表示基本费率;Q 表示货运量(重量吨或容积吨)。 (2)附加运费的计算。这里所说的附加费是各项附加费的总和。在多数情况下,附加费 按基本运费的一定百分比计收。其公式为 ∑ S = (S1 + S2 + ⋅ ⋅ ⋅ + Sn ) ⋅ Fb 其中,S1,S2,…,Sn 为各项附加费率。 如果附加费按每一运费吨(重量吨或容积吨)加收,则附加费总额的计算公式为 ∑ S = (S1 + S2 + ⋅ ⋅ ⋅ + Sn ) ⋅ Q (3)运费总额的计算。. F = Fb + ∑ S = fQ + ( S1 + S 2 + ⋅ ⋅ ⋅ + Sn ) ⋅ f ⋅ Q = (1 + S1 + S2 + ⋅ ⋅ ⋅ + Sn ) ⋅ f ⋅ Q 或者 110.

(17) 项目四.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F = Fb + ∑ S = fQ + ( S1 + S2 + ⋅ ⋅ ⋅ + Sn ) ⋅ Q. 2.计算步骤 (1)审查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名称、重量、尺码、装货港、卸货港、是否需要转船等,确 定所属航线、是否是基本港等。 (2)根据货物名称,从商品分级表中查出该货物所属的等级及计费标准。 (3)根据所属航线的等级费率表,找出该等级商品的基本费率。 (4)查找各项附加费的费率及计费办法。 (5)将各项数据代入公式计算。 例题. 某轮从青岛港装载 100 箱中药材经鹿特丹转运到利物浦,计算应收多少运费?. 解: (1)该票货物的运输航线属于中国/欧洲、地中海航线,并从航线费率表中得知,利 物浦是该航线的非基本港。 (2)查商品分级表(表 4-4)得知,中药材(箱)属于 10 级,计算标准为 W/M。 表 4-4 商品分级表(节录) SCALE OF COMMODITY CLASSIFICATION 货名. 等级 Class COMMODITY. COMMODITY. W/M. 飞 机 及 Air crafts & Spare parts 13 零件 鹿茸. 等级 Class. 货名 染料、颜料. W/M. Dyestuffs,Pigments(N.H.) 10. (非危险). Ad. Val. 绣花制品. 竹制品 Bamboo Products. 8. 中药材(捆、袋、 Medicines,Chinese Raw(in 6 筐装) Bales of Baskets). 猪鬃. Bristles. 15. 中药材(箱装) Medicines,Chinese Raw(in 10 Cases. 未 列 明 Cereals,N.O.E. 粱谷. 4. 麝香. Musk. Ad. Val or W/M. 荞麦. Buckwheat. 3. 活牲畜. Livestock. Negotiate. 面粉. Flour. 5. 水仙花. Narcissus. 7. 高粱. Kaoliang(Sorghum). 3. 光学仪器. Instruments,Optical. 13. 玉米. Maize. 4. 人参. Ginseng. Ad. Val. 谷穗. Millet Sprays. 2. 炮竹、烟花. Fire Crackers & Fire works. 17. Antler. Embroidered Goods. 13. (3)查中国 /欧洲、地中海航线等级费率表(表 4-5)可知, 10 级商品的基本费率为 USD96.00(F/T)。 (4)查中国/欧洲、地中海航线附加费率表(表 4-6)可知,利物浦转船附加费为 USD64.00 (F/T),利物浦的港口附加费为 USD7.00(F/T) ,卸货附加费为 USD28.00(F/T)。. 111.

(18)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表 4-5 中国/欧洲、地中海航线等级费率表 Page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第一号运价表. Rev:. COSCO GROUP TARIFF NO.1. Efft. Date. 181. Corr. No. 中国-欧洲、地中海航线. CHINA-EUROPE-MEDITERRANEAN SERVICE. 中国基本港:广州、上海、青岛、新港、大连 China Base Ports:Guangzhou,Qingdao,Shanghai,Xingang,Dalian 欧洲基本港:安特卫普、鹿特丹、汉堡、亚历山大、热那亚 Europe Base Ports:Antwerp,Rotterdam,Hamburg,Alexandria,Genoa 等级费率表 Scale of Rates 等级 CLASS. IN USD(F/T) 费率 Rates 西行 Westbound. 东行 Eastbound. 1. 63.00. 33.00. 2. 66.00. 34.00. 3. 70.00. 36.00. 4. 76.00. 39.00. 5. 80.00. 42.00. 6. 82.00. 44.00. 7. 86.00. 47.00. 8. 90.00. 50.00. 9. 92.00. 53.00. 10. 96.00. 57.00. 11. 101.00. 62.00. 12. 108.00. 67.00. 13. 115.00. 73.00. 14. 120.00. 80.00. 15. 126.00. 85.00. 16. 128.00. 93.00. 17. 130.00. 94.00. 18. 140.00. 100.00. 19. 151.00. 114.00. 20. 173.00. 130.00. Ad. Val. 2%. 2%. 注:*装在杂货船上的散油,出口至热那亚港加收港口附加费 USD 5.00F/T。. 112.

(19)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项目四. 表 4-6 中国/欧洲、地中海航线附加费率表 Page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第一号运价表. Rev:. COSCO GROUP TARIFF NO.1. Efft. Date. 184. Corr. No. 中国-欧洲、地中海航线. CHINA-EUROPE-MEDITERRANEAN SERVICE. 中国基本港:广州、上海、青岛、新港、大连 China Base Ports:Guangzhou,Qingdao,Shanghai,Xingang,Dalian 欧洲基本港:安特卫普、鹿特丹、汉堡、亚历山大、热那亚 Europe Base Ports:Antwerp,Rotterdam,Hamburg,Alexandria,Genoa 等级费率表 Scale of Rates 港口. Port. IN USD(F/T) 直航附加费 Direct Additional. 转 船 附 加 费 Transhipment Additional (on basic rate). Honfleur. 135.00 VIA ROTTERDAM. Immingham *. 2.70. 80%. Iskenderun *. 6.90. 80%. Istanbul *. 6.10. 120%. Izmir *. 6.10. 80%. Karlsham. 116.00 VIA HAMBURG. Kilingholme. 34.00 VIA ROTTERDAM. Kotka. 9.55. Landakrona Las palmas. 48.00 VIA HAMBURG 8.00. Lattakia * Leghorn. 93.00 VIA HAMBURG. 95% 100%. No Add. 100%. Le Havre. 140.00 VIA ROTTERDAM. Lisbon. 73.00 VIA HAMBURG 156.00 VIA ROTTERDAM. Liverpool *. 35%. 64.00 VIA ROTTERDAM. London *. 35%. 48.00 VIA ROTTERDAM. Malmo. 3.45. 48.00 VIA HAMBURG 109.00 VIA ROTTERDAM. 113.

(20)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续表 Malta. No Add. Marseilles *. 95% 128.00 VIA ROTTERDAM. 注:* 装在杂货船上的散油,出口至马赛、热那亚港加收港口附加费 USD5.00F/T。 * * * * *. 利物浦港口附加费 USD7.00F/T,卸货附加费 USD28.00F/T。 伦敦、伊明翰港口附加费 USD7.00F/T。 伊斯肯德伦、伊兹梅尔港口附加费 USD7.00F/T。 拉塔基亚港口拥挤附加费 10%,1992 年 10 月 22 日生效。 伊斯坦布尔港口附加费 USD7.00F/T,拥挤附加费 10%,1992 年 1 月 22 日生效。. (5)代入公式计算得. F = Fb + ∑ S. =96×100+(64+7+28)×100 =19500.00(USD) 【任务实施】 一、操作步骤 上海外轮代理公司完成上述代理任务的步骤如下: (1)上海外轮代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外代)向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海集运)在上海港的代理人(以下简称装运港船代)订舱,填写装货联单。中海集运即 是此次运输的承运人。 (2)装运港船代核对托运单、装货单等填写无误后,签发装货单,确认订舱。填写的船 名为 PUDONG V.503,装货单号为 HJSHBI142939。 (3)上海外代根据货主上海国际贸易公司提供的委托书、贸易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 等,分别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替货主办理出口货物的报关报检。完成后, 商品检验机构签发通关单,海关在装货单上签章。 (4)如果货主除委托上海外代代办订舱、报关、报检、拖货等事宜外,还委托其代办保 险的话,上海外代还需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投保。 (5)装运港船代根据装货联单中的托运单留底联编制装货清单,然后,PUDONG 号船 长或大副编制货物积载计划交船代、码头、理货公司,准备货物装船。 (6)装船完毕,大副核实无误后签发收货单。理货长将收货单交上海外代,上海外代凭 收货单向装运港船代换取已装船提单。 (7)上海外代与货主结清费用,将提单交给货主上海国际贸易公司,以便其交单结汇。 二、单据填写 根据本例有关资料,托运单、装货单填写如表 4-7、表 4-8 所示。. 114.

(21) 项目四.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表 4-7 海运出口托运单. 中国外轮代理公司 CHINA OCEAN SHIPPING AGENCY 上海外代 留底 托运人 Shipper. SHANGHAI INTERNATIONAL TRADE CORPORATION. 编号 No.. TW0522. 目的港 For. OSAKA, JAPAN. 船名 S/S. PUDONG V.503. 重量(kg) 标记及号码. 件数. 货名. Marks & No.. Quantity. Description of Goods. T.C. Weight. 净重. 毛重. Net. Gross. CHINESE GREEN TEA. TXT264. 20CTNS. ART NO.555. 100KGS. 140KGS. OSAKA. 22CTNS. ART NO.666. 110KGS. 132KGS. C/NO.1-66. 24CTNS. ART NO.777. 120KGS. 144KGS. TOTAL. 66CTNS. 330KGS. 416KGS. 共计件数(大写). 运费付费方式. Total Number of Packages in Writing SAY SIXTY SIX CARTONS ONLY. FREIGHT PREPAID. 运费. 尺码. 计算. Measurement. 13.2CBMS. 备注 通知. 可否转船. 可否分批. 收货人. 装期. 有效期. 金额. 提单张数. 银行编号. 信用证号. 配货要求. 115.

(22)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表 4-8 装货单 中国外轮代理公司 CHINA OCEAN SHIPPING AGENCY 装货单 托运人 Shipper 编号. No.. 船名 S/S. HJSHBI142939. 目的港. 上海外代. SHANGHAI INTERNATIONAL TRADE CORPORATION. For. PUDONG V.503. OSAKA, JAPAN. 兹将下列完好状况之货物装船后希签署收货单 Receive on board the under mentioned goods apparent in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and sign the accompanying receipt for the same. 标记及号码. 件数. 货名. Marks & No.. Quantity. Description of Goods. 重量(kg). Weight. 净重. 毛重. Net. Gross. CHINESE GREEN TEA. T.C TXT264. 20CTNS. ART NO.555. 100KGS. 140KGS. OSAKA. 22CTNS. ART NO.666. 110KGS. 132KGS. C/NO.1-66. 24CTNS. ART NO.777. 120KGS. 144KGS. TOTAL. 66CTNS. 330KGS. 416KGS. 共计件数(大写) Total Number of Packages in Writing SAY SIXTY SIX CARTONS ONLY 日期 Dat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入何舱 Stowed. 时间 Tim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收 Receive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理货员签名. 经办员签名. Tallied By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pproved By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装货单中日期、时间、装入何舱、实收等内容,是在装船完毕后由理货员如实填写。. 【知识链接】 一、海运货物的分类 国际货物运输的对象就是国际货物运输部门承运的各种进出口货物,如原料、材料、工 农业产品、商品及其他产品等。它们的形态和性质各不相同,对运输、装卸、保管也各有不 同的要求。从国际货物运输的需要出发,可以从货物的形态、性质、重量、运量等几个不同 的角度进行分类。. 116.

(23)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项目四. (一)从货物形态的角度分类 1.包装货物 为了保证有些货物在装卸运输中的安全和便利,必须使用一些材料对它们进行适当的包 装,这种货物就叫包装货物。按照货物包装的形式和材料,通常可分为箱装货物、桶装货物、 袋装货物、捆装货物,以及如卷筒状、编筐状、坛罐瓶状等多种形状的包装货物。 2.裸装货物 它又称无包装货物。不加包装而成件的货物称为裸装货物。裸装货物通常是不便于包装, 且不包装也不影响货运质量。常见的有各种钢材、生铁、有色金属及车辆和一些设备等。有 些裸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防止水湿锈损的安全措施。 3.散装货物 它又称散装。在运输中,没有包装、一般无法清点件数的粉状、颗粒状或块状货物。这 种大批量的低值货物,不加任何包装,采取散装方式,以利于使用机械装卸作业进行大规模 运输,把运费降到最低的限度。这种散装货物包括干质散装货物和液体散装货物,如煤炭、 铁矿、磷酸盐、木材、粮谷、工业用盐、硫磺、化肥和石油等。 (二)从货物性质的角度分类 1.普通货物 (1)清洁货物。指清洁、干燥货物,这种货物在运输保管过程中,不能混入杂质,也不 能被玷污,如茶叶、棉纺织品、粮食、陶瓷器、各种日用工业品等。 (2)液体货物。指盛装于桶、瓶、坛内的流质或半流质货物,如油类、酒类、药品、普 通饮料等。 (3)粗劣货物。指具有油污、水湿、扬尘和散发异味等特性的货物,如包装外表有油腻 的桶装油类、生皮、盐渍货物、水泥、烟叶、化肥、矿粉、颜料等,这种货物由于易造成其 他货物污损,所以又称之为污染性货物。 2.特殊货物 (1)危险货物。指具有易燃、爆炸、毒害、腐蚀和放射性性质的货物据危险货物运输规 则,它又分若干大类与小类。 (2)易腐、冷藏货物。指常温条件下易腐变质或指定以某种低温条件运输的货物,如果 菜、鱼类、肉类等。 (3)贵重货物。指价值高昂的货物,如金、银、贵重金属、货币、高价商品、精密器械、 名画、古玩等。 (4)鲜活动、植物。指具有正常生命活动,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顾的动、植物。 (三)从货物重量和体积的角度分类 按照货物的重量和体积比例的大小来划分,可分为重量货物和体积货物两种。根据国际 上统一的划分标准,凡 1t 重量的货物,体积如小于 40 立方英尺或 1m3,这种货物就是重量货 物;凡 1t 重量的货物,体积如大于 40 立方英尺或 1m3,这种货物就是体积货物,也称为轻泡 货物。货物的这种划分,对于安排货载和计算运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从货物运量大小的角度分类 1.大宗货物 同批(票)货物的运量很大者,称为大宗货物。如化肥、粮谷、煤炭等。大宗货物占世 117.

(24)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界海运总量的 75%~80%,由于大宗货物批量大,在运量构成中,所占百分比也较大。 2.件杂货物 大宗货物之外的货物称为件杂货物。它一般具有包装,可分件点数,约占世界海运总量 的 25%,但其货价要占到 75%。 3.长大笨重货物 在运输中,凡单件重量超过限定数量的货物称为重件货物或超重货物;凡单件某一体积 (尺码)超过限定数量的货物称为长大货物或超长货物。一般情况下,超长的货物往往又是 超重的,超重的货物中也有一些是属超长的。所以,这类货物统称为长大笨重货物。 此外,还有从货物价值的角度来分类,将货物分为高值货、低值货和贵重货物。还有从 货物运输工具与承载量的关系来分类,将货物分为整箱货物、拼箱货物和零担货物。 二、海运事故的索赔与理赔 在海上货物运输工作中,常会出现货损、货差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产生了索赔 的工作。索赔是一个严格、复杂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维护国家信誉和企业的经济利益具 有重要的意义。 处理索赔的主要依据是租船合同和提单。班轮运输中,船公司一般均参照国际上通用的 《海牙规则》拟定。租船运输中,原则上是按租船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但一般仍不脱离《海 牙规则》的基本精神。 (一)索赔单证 索赔人在提出索赔时,应首先承担证明其收到的货物并不是在提单上所记载的货物状态 下接受的举证责任。作为举证的手段,索赔人要出具货运单证、检验证书、商业票据和有关 记录等,以便证明货损的原因、种类、损失规模及程度,以及货损的责任。海运货损索赔中 使用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1.提单正本 提单作为承运人接受货物的收据,既是交付货物给收货人时的凭证,也是确定承运人与 收货人之间责任的证明,是收货人提出索赔依据的主要单证。提单的货物收据作用,表明了 承运人所收货物的外观和数量,交付货物时,与原货物收据的外观数量不符的就可认为存在 货差。提单条款规定了承运人的权利、义务、赔偿责任和免责项目,是处理承运人和货主之 间争议的主要依据。 2.卸货港理货单 卸货港理货单或货物溢短单、残损单等卸货单证是证明货损或货差发生在船舶运输过程 中的重要单证。如果这些卸货单证上批注了货损或货差情况,并经船舶大副签认,而在收货 单上又未做出同样的批注,就证明了这些货损或货差是发生在运输途中的。 3.复查单 船方对所卸货物件数或数量有疑问时,一般要求复查或重新理货,并在证明货物溢短的 单证上做出“复查”或“重理”的批注。这种情况下索赔时,必须同时提供复查结果的证明 文件或理货人签发的重理单,并以此为依据证明货物是否有短缺。 4.货物残损检验报告 在货物受损的原因不明显或不易区别,或无法判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时,可以申请具有公 118.

(25)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项目四. 证资格的检验人对货物进行检验。在这种情况下,索赔时必须提供检验人检验后出具的“货 物残损检验证书”。 5.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是贸易中由卖方开出的一种商业票据。它是计算索赔金额的主要依据。 6.装箱单 装箱单也是一种商业票据,列明了每一箱内所装货物的名称、件数、规格等。用以确定 损失程度。 7.修理单 修理单用来表明被损坏的仪器设备、机械等货物的修理所花费的费用。 8.有关的文件证明索赔的起因和索赔数目的计算依据 9.权益转让证书 除了以上所述单证外,其他能够证明货运事故的原因、损失程度、索赔金额、责任所在 的单证都应提供。如有其他能够进一步说明责任人责任的证明,如船长或大副出具的货损报 告,或其他书面资料也应提交。索赔案件的性质、内容不同,所需要的索赔单证和资料也就 不同。对于提供何种索赔单证并没有统一规定。总之,索赔单证必须齐全、准确,内容一致, 不能自相矛盾。 (二)索赔程序 1.发出索赔通知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有关的国际公约,如《海牙规则》、《海牙—维斯 比规则》、《汉堡规则》以及各承运人的提单条款规定,货损事故发生后,根据运输合同或提 单有权提货的人,应在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雇佣人交付货物当时或规定的时间内,向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书面通知,声明保留索赔的权利,否则承运人可免除责任。 关于发出索赔通知的时限,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 81 条第 1 款规定: “承运 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书面通知承运人的,此项交付 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态良好的初步证据。”该条的第 2 款又规 定: “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非显而易见的,在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 7 日内,集装箱货物 交付的次日起 15 日内,收货人未提交书面通知的,适用前款规定。” 《海牙规则》则规定:“根据运输契约有权收货的人,除非在卸货港将货物灭失和损害 的一般情况,于货物被移交他监督之前或者当时(如果灭失或损害不明显,则在 3 天之内), 已用书面通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这种移交便应作为承运人已经按照提单规定交付货物的 证据。” 不过,根据规则、法律、国际公约、提单条款及航运习惯,一般都把交付货物时是否提 出货损书面通知看作是按提单记载事项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的初步证据。也就是说,即使收 货人在接受货物时未提出货损书面通知,以后,在许可的期限内仍可根据货运单证(过驳 清单、卸货记录、货物溢短单或残损单等)的批注,或检验人的检验证书,作为证据提出 索赔。同样,即使收货人在收货时提出了书面通知,在提出具体索赔时,也必须出具原始 凭证,证明其所收到的货物不是清洁提单上所记载的外表良好的货物。因而,索赔方在提出 书面索赔通知后,应尽快地备妥各种有关证明文件,在期限内向责任人或其代理人正式提出 索赔要求。 119.

(26)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在某些情况下,索赔人在接受货物时可以不提出货损书面通知。例如,货物交付时,收 货人已经会同承运人对货物进行了联合检查或检验的,无需就所查明的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 提交书面通知。 2.提交索赔申请书 索赔申请书或索赔清单是索赔人向承运人正式要求赔偿的书面文件。其提出意味着正式 提出了索赔要求。因此,如果索赔方仅仅提出货损通知、而没有递交索赔申请书或索赔清单, 或出具有关的货运单证,则可解释为没有提出正式索赔要求,承运人就不会受理货损、货差 的索赔,即承运人不会进行理赔。 索赔申请书或索赔清单没有统一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1)索赔人的名称和地址。 (2)船名、抵达卸货港日期、装船港及接货地点名称。 (3)货物名称、提单号等有关情况。 (4)短缺或残损情况、数量。 (5)索赔日期、索赔金额、索赔理由。 对于正式索赔,有一个时效问题。如果提出索赔超过了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时效,则就丧 失了索赔的权利。因此,确定时效时,应当考虑以下几点: (1)检查提单背面的条款,确定适用的法律或公约。 (2)根据适用的法律,确定时效的期间。 (3)索赔接近时效届满时,是否要求事故责任人以书面形式延长时效。 (4)注意协商延长的时效,是否为适用法律所承认。 3.提出诉讼 从法律的角度讲,索赔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协调、协商,或通过非法律机关的第 三人的调停予以解决。但是,这种协商、调停工作并不能保证出现结果,最后,只能通过法 律手段加以解决。也就是要提起诉讼。 法律对涉及索赔的诉讼案件规定了诉讼时效。因此,不管是否向货损事故的责任人提出 了索赔与否,在无望解决问题的前提下,索赔人应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届满之前提起诉讼;否 则,就失去了起诉的权利,往往也失去了索赔的权利和经济利益。 《海牙规则》和《海牙—维斯比规则》关于诉讼时效,规定期限为 1 年。英国的判例表 明,在 1 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保护时效。但最好是向有最终管辖权的法院 提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 257 条规定: “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 求权,时效期为 1 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除协商不成提起诉讼外,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通过仲裁的手段解决纠纷。仲裁的主要问 题包括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仲裁程序的合法性、仲裁的司法监督等。目前,我国调整仲裁的 法律主要是 1995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目前的海 事仲裁常设机构。 (三)索赔权利的保全措施 为了保证索赔得以实现,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来采取措施,使得货损事故责任人对 仲裁机构的裁决或法院的判决的执行履行责任,这种措施就称为索赔权利的保全措施。 120.

(27)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项目四. 索赔人采取的保全措施主要有提供担保和扣船两种。. 1.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是指使货损事故责任人对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提供的担保。主要 有现金担保和保函担保两种形式。 (1)现金担保。由货损事故责任人提供一定数额的现金,并以这笔现金作为保证支付赔 偿金的招保。现金担保在一定期间内影响着责任人的资金使用,因此较少采用。在实际业务 中通常都采用保函担保的形式。 (2)保函担保。保函担保是使用书面文件的担保形式。保函可由银行出具,也可由事故 责任人的保赔协会等出具。银行担保的保函比较安全可靠。保函中一般应包括受益人、担保 金额、造成损失事故的船名及国籍、有效期、付款条件(应写明根据什么条件付款,如规定 根据商检证书、仲裁机关裁定或法院判决书等) 、付款时间和地点。. 2.扣船 在已明确判定由承运人负担货损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但又不能得到可靠的担保时,索 赔人或货物保险的保险公司,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扣船请求,并由法院核准执 行扣船。 扣船的目的是通过对船舶的临时扣押,保证获得承运人对承运人责任的货损赔偿的担保。 这样可避免货损赔偿得不到执行的风险。在承运人按照要求提供保证承担赔偿责任的担保后, 应立即释放被扣船舶。 同样,扣船也会带来风险。如果法院判决货损责任不在承运人,则因不正确的扣船而给 承运人带来的经济损失,要由提出扣船要求的索赔人承担。同时也会产生其他不必要的纠纷 和负面影响。因此,一些国家如欧洲大陆国家及日本,规定索赔人提出扣船要求时,必须提 供一定的担保作为批准扣船的条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也对此 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四)权益转让 权益转让就是收货人根据货物保险合同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后,将自己的索赔权利转让 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出面向事故责任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的行为。 权益转让的证明文件就是《权益转让证书》。它表明收货人已将索赔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根据《权益转让证书》取得向事故责任人提出索赔的索赔权,和以收货人名义向法 院提出索赔诉讼的权利。. 任务二 集装箱班轮代理业务 【任务引入】 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与韩国 DADAI 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20 日签订了一份“电动叉车” 的 FOB 进口合同。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委托大连外轮代理公司为其代理该批货物的集装箱整 箱进口货运业务。相关单据显示如表 4-9 所示的信息。 121.

(28) 国际货物运输与代理实务. 表 4-9 运输单据显示信息 收货单位. 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 经营单位. 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 提运单号. EEW7865435. 运输方式. 江海. 运输工具名称. EAST EXPRESS V.151E. 包装种类. 纸箱. 合同号. OOXFFG-78017KR. 成交方式. FOB. 件数. 9. 进口口岸. 大连海关. 境内目的地. 大连. 唛头. OOXFFG-78017KR. 起运国. 荷兰. 单价. 17951. 装运港. 鹿特丹. 币制. USD. 集装箱号. SCZU7854343. 征免性质. 一般征免. 商品名称. B3OS FORKLIFT TRUCK. 用途. 企业自用. 运费. 2050. 保险费. 1346. 毛重. 15025 KGS. 净重. 15025 KGS. 大连外轮代理公司如何完成该批货物的集装箱运输代理业务呢? 【任务分析】 要完成此次集装箱班轮运输代理业务,首先需要熟悉集装箱运输相关知识,掌握进口运 输代理业务的特点及业务流程,其次要熟练掌握集装箱运输业务中的各类单据的填制。另外, 对于集装箱运输中的诸多角色、各类角色在业务环节中的地位及其协作关系,也要有较为清 晰的认识。下面介绍集装箱班轮运输代理业务中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必备知识】 一、集装箱定义、类型及其标准化 (一)集装箱的定义 目前,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在内)基本上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对集装箱的定义。认 为集装箱是一种运输设备,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 (2)装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的装置,特别是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3)便于货物的装满和卸空。 (4)适于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送货物,无需中途换装。 (5)内容积为 lm3 或 1m3 以上。 简而言之,集装箱是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 (二)集装箱的类型 集装箱分类可以有很多种方法,如按照制造材料可以将集装箱分为钢质集装箱、铝合金 集装箱、玻璃钢质集装箱、薄壳式集装箱等;按照结构可以分为内柱式集装箱、折叠式集装 箱等。这里主要以集装箱的用途进行分类。 12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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