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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戰犯」、帝國崩解、與戰後國際秩序的重構: 台灣二戰史與「殖民戰爭責任」 的新思考, 以及一併進行的建立「台籍戰犯」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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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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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期末報告

「台籍戰犯」、帝國崩解、與戰後國際秩序的重構: 台灣二戰

史與「殖民戰爭責任」 的新思考, 以及一併進行的建立「台籍

戰犯」資料庫

計 畫 類 別 : 個別型計畫 計 畫 編 號 : MOST 103-2410-H-004-210-執 行 期 間 : 103年08月01日至105年01月31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 計 畫 主 持 人 : 藍適齊 報 告 附 件 : 移地研究心得報告 處 理 方 式 : 1.公開資訊:本計畫可公開查詢 2.「本研究」是否已有嚴重損及公共利益之發現:否 3.「本報告」是否建議提供政府單位施政參考:否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0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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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文 摘 要 : 對臺灣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戰有著非常複雜的意義,特別是在海外 的臺灣人。在戰爭開始之前,有許多臺灣人就已經把握了各種機會 到海外發展,或經商、或工作、或求學。但是到了1940年代,隨著 日本帝國勢力在亞洲各地的擴張,許多海外台灣人所居住的地方都 陸續被日本軍隊佔領。這使得台灣人雖然身在海外,卻也身處在日 本帝國的控制和影響之下。但是,對海外的台灣人來說,更大的影 響則是在戰後。當戰後各盟國政府在東南亞各地恢復統治、進而將 「敵國」/「戰敗國」日本的人民不分老幼的關入集中營時,臺灣 人也被視爲日本人來對待、因而受到集中拘留。這些海外臺灣人在 戰後被拘留的時間長短不一,長的甚至超過半年;每一個人的生活 都受到無比嚴重的破壞。在臺灣的二戰歷史當中,這些海外的臺灣 人是平民戰爭受害者人數最多的一群人。究其原因,他們在戰後的 苦難遭遇,與日本帝國在戰爭期間的所作所爲密不可分。本文將以 戰爭前後在香港的臺灣平民的經歷爲焦點,討論日本帝國和帝國的 戰爭對臺灣人造成的影響。本文首先將討論戰爭與「平民受害者」 之間的關係。之後,本文將分三個部分來回顧臺灣人在香港的歷史 :戰前的發展;戰爭期間的經歷;戰後在香港的處境和遭遇。這三 個部分的討論,除了利用當地報章的報導,也將參考香港本地人、 日本人、以及臺灣人在當時與事後的個人記錄,藉此對比各方在認 知上的異同之處,更特別探討臺灣人的遭遇與日本帝國/帝國的戰爭 之間的關聯性。 中 文 關 鍵 詞 : 海外台灣人、第二次世界大戰、集中拘留、香港 英 文 摘 要 : 英 文 關 鍵 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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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期末報告)

「台籍戰犯」、帝國崩解、與戰後國際秩序的重構: 台灣二戰史與「殖民戰爭

責任」 的新思考, 以及一併進行的建立「台籍戰犯」資料庫

計畫類別:個別型計畫

計畫編號:MOST

103-2410-H-004-210

執行期間:103 年 8 月 1 日至 105 年 1 月 31 日

執行機構及系所:

政治大學歷史系

計畫主持人:

藍適齊

計畫參與人員:

兼任助理人員-政治大學歷史系學士生:藍萱 兼任助理人員-政治大學歷史所碩士生:王致凱 兼任助理人員-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生:楊文喬

本計畫除繳交成果報告外,另含下列出國報告,共 2 份:

□執行國際合作與移地研究心得報告

期末報告處理方式:

1. 公開方式:

□非列管計畫亦不具下列情形,立即公開查詢

2.「本研究」是否已有嚴重損及公共利益之發現:□否

3.「本報告」是否建議提供政府單位施政參考 □否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18 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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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未盡)的殖民/戰爭責任:二戰後在香港被拘留遣返的臺灣平民

摘要 對臺灣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戰有著非常複雜的意義,特別是在海外的臺灣人。在戰爭開始之前,有許 多臺灣人就已經把握了各種機會到海外發展,或經商、或工作、或求學。但是到了 1940 年代,隨著日 本帝國勢力在亞洲各地的擴張,許多海外台灣人所居住的地方都陸續被日本軍隊佔領。這使得台灣人 雖然身在海外,卻也身處在日本帝國的控制和影響之下。但是,對海外的台灣人來說,更大的影響則 是在戰後。當戰後各盟國政府在東南亞各地恢復統治、進而將「敵國」/「戰敗國」日本的人民不分 老幼的關入集中營時,臺灣人也被視爲日本人來對待、因而受到集中拘留。這些海外臺灣人在戰後被 拘留的時間長短不一,長的甚至超過半年;每一個人的生活都受到無比嚴重的破壞。在臺灣的二戰歷 史當中,這些海外的臺灣人是平民戰爭受害者人數最多的一群人。究其原因,他們在戰後的苦難遭遇, 與日本帝國在戰爭期間的所作所爲密不可分。本文將以戰爭前後在香港的臺灣平民的經歷爲焦點,討 論日本帝國和帝國的戰爭對臺灣人造成的影響。本文首先將討論戰爭與「平民受害者」之間的關係。 之後,本文將分三個部分來回顧臺灣人在香港的歷史:戰前的發展;戰爭期間的經歷;戰後在香港的 處境和遭遇。這三個部分的討論,除了利用當地報章的報導,也將參考香港本地人、日本人、以及臺 灣人在當時與事後的個人記錄,藉此對比各方在認知上的異同之處,更特別探討臺灣人的遭遇與日本 帝國/帝國的戰爭之間的關聯性。 關鍵字:海外台灣人、第二次世界大戰、集中拘留、香港 ABSTRACT

Taiwan was under the Japanese colonial rule from 1895 to 1945. As Japan entered war first with China in 1937 and then with the Allied countries in 1941, people of Taiwan was mobilized to support Japan’s war. Thereby, the impact of the Japanese rule on Taiwan was resulted from both a colonial system and a war machine. It is in this dual context that Taiwan’s history of the Second World War should be placed and understood. And it is in this context that many Taiwanese underwent tremendous life changes and suffering during and after the war.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little-known history of a particular group of Taiwan’s war victims: Taiwanese interned in Hong Kong after the Second World War. During the Japanese colonial period, hundreds of

Taiwanese went to work and live in Hong Kong. Many remained in Hong Kong throughout the Second World War. When the war ended, these Taiwanese— men, women, and children— were considered ‘enemy

subjects’ by the returning British authorities and subsequently put into forced internment in September 1945; they were not released and repatriated back to Taiwan till February 1946.

This paper will first study the issue of “internment/repatriation” and civilian war victims in the larger context of postwar/postcolonial Asia; then it will study the history of Taiwanese in Hong Kong, from the prewar era to the immediate postwar period; in conclusion this paper will place the history of Taiwan’s war victims in the discussion of Japanese Empire’s war responsi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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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報告內容 對臺灣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戰有著非常複雜的意義。作爲日本的殖民地,臺灣人在二戰中除了受到戰 爭的影響,同時也在殖民體制之下受到被日本統治的影響。這特殊的雙重因素不止是在戰爭期間影響 臺灣人的生活,在戰爭結束之後仍然持續的對部分臺灣人帶來巨大的影響,特別是在海外的臺灣人。 在戰爭開始之前,有許多臺灣人就已經把握了各種機會到海外發展,或經商、或工作、或求學。 根據日本官方在大正 9 年 (1920)的統計,居留在海外的日本「內地人」有 428,639 人,而臺灣人則有 4,751 人。到了昭和 5 年,內地人的人數成長至 506,422 人,台灣人則有 8,692 人。1 根據當時的統計, 在地理分佈上,台灣人居留海外人數最多的是中華民國 ,有 7,600 人;其次是蘭領東印度(Dutch East Indies / Netherlands East Indies,即今日的印尼),有 684 人,其中大多數(657)在爪哇島(Java)。在 香港總領事館管內 的台灣人,則有 51 人。2 在 1930 年代,台灣人持續前往海外各地發展,人數也持 續的成長。 但是到了 1940 年代,隨著日本帝國勢力在亞洲各地的擴張,許多海外台灣人所居住的地方都陸續 被日本軍隊佔領。這使得台灣人雖然身在海外,卻也身處在日本帝國的控制和影響之下。但是,對海 外的台灣人來說,更大的影響則是在戰後。當戰後各盟國政府在東南亞各地恢復統治、進而將「敵國」 /「戰敗國」日本的人民不分老幼的關入集中營時,臺灣人也被視爲日本人來對待、因而受到集中拘 留。根據學者的統計分析,二次大戰結束時在東南亞的臺灣人人數有 5 萬 5 千餘人;3 以此數字做保 守的估計,其中曾經被各個盟國政府-包括中國和統治東南亞各地的英國、荷蘭、法國等殖民政府- 拘留、集中管理、而後被迫遣返回台的臺灣平民人數應該在數萬人之譜。這些海外臺灣人在戰後被拘 留的時間長短不一,長的甚至超過半年;每一個人的生活都受到無比嚴重的破壞。4 在臺灣的二戰歷 史當中,這些海外的臺灣人是平民戰爭受害者人數最多的一群人。究其原因,他們在戰後的苦難遭遇, 與日本帝國在戰爭期間的所作所爲密不可分。 本文將以戰爭前後在香港的臺灣平民的經歷爲焦點,討論日本帝國和帝國的戰爭對臺灣人造成的 影響。本文首先將討論戰爭與「平民受害者」之間的關係。之後,本文將分三個部分來回顧臺灣人在 香港的歷史:戰前的發展;戰爭期間的經歷;戰後在香港的處境和遭遇。這三個部分的討論,除了利 用當地報章的報導,也將參考香港本地人、日本人、以及臺灣人在當時與事後的個人記錄,藉此對比 各方在認知上的異同之處,更特別探討臺灣人的遭遇與日本帝國/帝國的戰爭之間的關聯性。 1 外務省通商局,《在外本邦人國勢調查報告》,昭和 5 年(1930), 收在《編集復刻版-海外各地在留本邦人 職業別人口 表:第三卷 昭和 5 年-9 年》(東京:不二出版,2002),頁 76 2 外務省通商局,《在外本邦人國勢調查職業別人口表》,昭和 5 年(1930), 收在《編集復刻版-海外各地在留本邦人 職 業別人口表:第三卷 昭和 5 年-9 年》(東京:不二出版,2002),頁 18-39 3 湯熙勇,〈集中營、審判及遣返:臺灣人在東南亞(1945-1948)〉,發表於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海洋史 專題中心之學術討論會,2005 年 3 月(未刊稿),頁 3-5。 4 現有的少數相關研究,參見湯熙勇,〈集中營、審判及遣返:臺灣人在東南亞(1945-1953)〉;張建俅,〈迢迢歸鄉 路──戰後港澳地區臺胞返籍始末〉,《港澳與近代中國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國史館,2000 年),頁 549-580。 日文的研究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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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民戰爭受害者與「引揚者」

過去對戰爭的研究,多集中在決策者/政府官員、軍事將領以及軍人。近年來,則對平民在戰爭中 的經驗開始有了比較多的關注。其中,又以在戰爭當中成爲受害者的平民受到最多的注意。晚近的研 究開始關注在戰爭當中被視為「敵國人民」(enemy alien 或是 enemy national)因而受到敵國拘留的平 民。關於盟國的平民,無論是美國、英國、或荷蘭等國家的平民,在日本占領亞洲各地之後受到拘留 的歷史,已經有了非常豐富的研究;而且,似乎在道德的層面,他們作為戰爭的「受害者」完全得到 肯定。5 同樣的,有許多日本的平民也在二戰期間或是結束之後受到敵國的拘留。在戰後,日本政府 與社會也將這些曾經受到拘留、而後被迫遣返回國的日本人視為戰爭的「受害者」。 從一個更大的脈絡來理解,這項議題其實是日本政府與平民的關係。在日本,「遺族會」、(廣 島/長崎)原爆以及其他各地空襲的被害者等等,都在戰後形成要求政府面對戰爭責任的力量。6 而 根據學者關於日本戰後對「民間人」的戰爭補償的研究,在戰後對「民間人」提供最多戰爭補償的對 象,其實是所謂的「引揚者」。引揚者泛指在戰爭期間居留海外、而在戰後受到遣送回國的平民,其 中就包括了在戰爭期間或戰後受到敵國拘留的日本人。根據統計在戰爭結束時,日本帝國除了有約 370 萬的軍人派駐在國外,另外有 320 萬的平民居留在海外。7 而就其歷史意義來説,海外日本人的遣返, 是在三股巨大的歷史力量交匯之下所產生的:帝國主義、殖民主義、和去殖民。8 對日本來説,「引 揚」的相關問題更代表著「大日本帝国的崩壊」與亞洲冷戰的開始。9 由此觀之,「引揚者」的確是 相當值得再深入探討的議題。 事實上在戰後初期,日本政府對海外日本人的處理態度是相當消極的,10 使得這些平民陷入如同 「棄民」的困難處境。11 但是,在冷戰的戰略考量之下,美國軍方在 1946 年 1 月決定提供必要的資源, 包括船艦、人員、燃料、以及糧食等等,將東亞各地的「殘留日本人」盡速送回日本。12 美國方面考 5

有關被日本拘留的盟國平民的研究,參見 Bernice Archer, The Internment of Western Civilians under the Japanese, 1941-45, A Patchwork of Internment (London:RoutledgeCurzon, 2004);Kevin Blackburn and Karl Hack, eds., Forgotten Captives in Japanese-Occupied Asia (London:Routledge, 2007);Frances B. Cogan, Captured:The Japanese Internment of American Civilians in the Philippines, 1941-45 (Athens and London: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2000);Greg Leck, Captives of Empire:The Japanese Internment of Allied Civilians in China, 1941-1945 (Bangor, PA:Shandy Press, 2006). 特別以在香港被拘留的盟國平民為對象的研究成果,參見 Geoffrey Charles Emerson, Hong Kong Internment, 1942-1945: Life in the Japanese Civilian Camp at Stanley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8)。中文的研究請參見連玲玲,〈從自我書寫到公眾展演:艾佩琪(Peggy Abkhazi)的戰 時日記〉,《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 86 期 (2014 年 12 月),頁 49-93。

6

參見 Franziska Seraphim, War Memory and Social Politics in Japan, 1945-2005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Press, 2006); Kerry Smith, “The Showa Hall: Memorializing Japan's War at Home,” The Public Historian, 24:4 (October 2002), pp. 35-64;田中伸尚、田中宏、波田永実,《遺族と戦後》(東京:岩波書店,1995 年)。

7

Lori Watt, When Empire Comes Home: Repatriation and Reintegration in Postwar Japan, p. 2.

8

Lori Watt, When Empire Comes Home: Repatriation and Reintegration in Postwar Japan, p. 14.

9 增田宏,〈序論:引揚.復員研究の視角と終戦史の見直し〉,收入增田宏編著,《大日本帝国の崩壊と引揚.復員》 (東京:慶應義塾大学出版会,2012 年),頁 1。 10 增田宏,〈序論:引揚.復員研究の視角と終戦史の見直し〉,頁 3。 11 加藤聖文,〈大日本帝国の崩壊と残留日本人引揚問題──国際関係のなかの海外引揚〉,收入增田宏編著,《大日 本帝国の崩壊と引揚.復員》,頁 20-21、39。 12 加藤聖文,〈大日本帝国の崩壊と残留日本人引揚問題──国際関係のなかの海外引揚〉,頁 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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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慮到海外日本人人數最多的地方是中國,特別是在東北的滿州地區;若是數以百萬的日本平民繼續滯 留在該地(以及中國境内其他地區),可能會對中國造成更大的問題。到 1946 年 4 月爲止,在美國與 中華民國政府管轄之下地區的日本軍民,幾乎已經全數得到遣返回國;從滿州的遣返作業主要也在 1946 年進行。13 當這些引揚者在海外被遣返的時候,他們僅被允許每人携帶 1000 日元以及身上能夠揹的行李,因 此他們被迫放棄大部分的財產。14 對此,日本政府在 1957 年通過了「引揚者給付金等支給法」,作爲 提供「引揚者、或其遺族及在引揚前已死亡者之遺族」回國之後給付福利的法律基礎,并對「引揚者」 做了以下的定義:在 1945 年 8 月 15 日(日本戰敗)之前,已經在「本邦以外之地域」(又稱「外地」) 維持生活持續超過六個月的人,由於戰爭結束之後受到外國政府的命令、喪失維生方式的影響,而別 無選擇的必須遣返者。15 之後,在「總理府」(總理辦公室)的主導之下,日本政府在 1967 年又頒布 新的法令,「引揚者等に対する特別交付金の支給に関する法律」,對引揚者進行了更全面的「給付」, 也將金額更爲提高。16 更重要的是,如學者所指出的,再一次更大規模、更高規格的「給付」重新界 定了「引揚者」,使得「引揚者在戰爭結束時所經歷的苦難以及他們對國家所提供的服務」真正得到 官方的肯定,更將「引揚者」的經歷被再現爲 James Orr 所稱的「英雄式的被害(heroic victimhood)」、 進一步的納入國族歷史。17 而在非政府的層面,從 1950 年代開始,日本社會對「引揚者」相關議題的關注更是持續的增加。 從各種「引揚者」組織和團體的成立、各地方的紀念追悼儀式/紀念館/紀念碑的推動、文學作品的 出版-包括「引揚者」自己的回憶錄和創作、電影/紀錄片的拍攝和放映、以及學術研究的成果,日 本民間對因為帝國所發動的戰爭、而在戰後生活受到劇烈影響的「引揚者」,給予了高度的同情、也 投入了許多的人力物力來補償支持「引揚者」。但是,在戰後的這 70 年之間,有一群原來也是帝國人 民、在戰後也同樣在海外被強制拘留遣返的人,卻被日本政府和民間完全忽視甚至遺忘:在海外的臺 灣人。

二、在海外被拘留遣返的臺灣人

迄今爲止對戰後海外臺灣人遭遇的研究,大多是中文,也多以中國政府或中國社會對此議題的處 13

Lori Watt, When Empire Comes Home: Repatriation and Reintegration in Postwar Japan, pp. 50, 52. 在其他國家管轄之 下的海外日本人被遣返的時間則比較晚,不過大都是軍人;英國在 1947 年送回了滯留在東南亞各地的日本軍人; 蘇聯則是在 1946-1950 年之間,見 Lori Watt, When Empire Comes Home: Repatriation and Reintegration in Postwar

Japan, p. 52. 14

Lori Watt, When Empire Comes Home: Repatriation and Reintegration in Postwar Japan, p. 173.

15

「 引 揚 者 給 付 金 等 支 給 法 」( 昭 和 三 十 二 年 五 月 十 七 日 法 律 第 百 九 号 ), http://law.e-gov.go.jp/htmldata/S32/S32HO109.html(2015/5/1 點閱);Lori Watt, When Empire Comes Home: Repatriation

and Reintegration in Postwar Japan, pp. 14, 173-174, 177. 16

「 引 揚 者 等 に 対 す る 特 別 交 付 金 の 支 給 に 関 す る 法 律 」( 昭 和 四 十 二 年 八 月 一 日 法 律 第 百 十 四 号 ), http://law.e-gov.go.jp/htmldata/S42/S42HO114.html(2015/5/1 點閱)。

17

Lori Watt, When Empire Comes Home: Repatriation and Reintegration in Postwar Japan, pp. 14, 174-175;James J. Orr,

The Victim as Hero: Ideologies of Peace and National Identity in Postwar Japan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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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理與態度為研究脈絡;18 而在日文關於「引揚者」的研究方面,與臺灣相關的僅有「在臺日人」從臺 灣遣返回到日本的議題,並沒有關於臺灣人戰後在海外遭遇的研究。很明顯的,日本戰後對「引揚者」 的定義、討論與關注,與臺灣人毫無關聯。這主要的原因當然是,在戰爭結束之後日本就對臺灣不再 俱有主權/管轄權,臺灣人也喪失了日本人的身分。因此,在國家主權與法律的層面,海外臺灣人(的 拘留、遣返等問題)的確與日本無關。但是,若是從海外臺灣人的實際遭遇來分析,我們就會發現: 海外臺灣人成爲戰爭受害者所受到的一切苦難──強制拘留與集中營中的生活(喪失人身自由)、財 產損失、以及最終的遣返(喪失原來的生活)等等,主要是因為他們在戰後與日本人同樣的被盟國一 視同仁的當作「敵國人民」來處置;這樣對臺灣人的身分界定以及對待,與臺灣人個人的行為完全沒 有關係,而是因為他們(曾經)作為日本「帝國臣民」的身分。 從這個角度來看,戰後臺灣人的拘留遣返應該被放在二戰「戰爭受害者」以及日本帝國的「引揚 者」這雙重的歷史脈絡之下來思考。本文以下將以在香港的臺灣人為例,分三個時段來分析海外臺灣 人與日本帝國/帝國的戰爭之間的關聯性:1941 年 12 月戰爭開始之前、1941-1945 戰爭期間、1945 年 8 月戰爭結束以後。

三、臺灣人在香港:戰前

早在 1920 年代,臺灣人就已經來到香港發展。1930 年日本駐香港領事館對居住在香港的臺灣籍 民進行調查,之後寫成報告呈交外務大臣。該報告中指出,居住在香港的共有 48 名臺灣人,男性 36 人,女性 12 人(全都是「家眷」);同時也指出: 一直以來,臺灣籍民困於生活而需本館扶助;又或曾干犯刑事罪行者極少,反而當貿易商人、 學校教授、船醫等在社會上有相當地位、受過教育、擁有資產者比較多。19 由以上的內容可以看出,臺灣人在 1930 年之前就已經有多人在香港生活工作;人數雖不多,但是 大都在香港具有一定的社會經濟地位。 這樣的描述也符合日本官方在昭和 5 年 (1930)的統計。根據當時的資料,台灣人在海外從事的工 作類型分佈,與日本「內地人」的情況有明顯的差異。當時海外台灣人「有業者」共有 3,302 人,其 中又以從事「商業」的人數最多,有超過總體半數的 1,903 人;其次是「公務自由業」的 594 人,和 「工業」的 475 人。相較之下,日本「內地人」則以從事「農業」的為最多;在內地人的 229,910 名 「有業者」當中,近半數都是從事「農業」,有 101,004 人。而內地人從事「商業」的僅有 49,061, 約為農業人口的一半,或是全體內地人「有業者」的四分之一弱。20 由此可以看出,海外台灣人從事 18 相關的研究請參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口述歷史」編輯委員會,《口述歷史》,第六期:日據時期臺灣人赴 大陸經驗 (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5);張建俅,〈迢迢歸鄉路──戰後港澳地區臺胞返籍始末〉,頁 549-580;湯熙勇,〈集中營、審判及遣返:臺灣人在東南亞(1945-1953)〉;湯熙勇,〈脫離困境:戰後初期海南島 之臺灣人的返臺〉,《臺灣史研究》,第 12 卷第 2 期(2005 年),頁 167-208。 19 (日本)香港總領事館,《臺灣籍民關係事項調查》(1930),收入陳湛頤編,《日本人訪港見聞錄──1898-1941, 下卷》(香港:三聯書店,2005 年),頁 268-269。 20 外務省通商局,《在外本邦人國勢調查報告》,昭和 5 年(1930), 收在《編集復刻版-海外各地在留本邦人 職業別人 口表:第三卷 昭和 5 年-9 年》(東京:不二出版,2002),頁 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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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商業的比例遠遠高過其他的行業,更遠遠高過一般的日本人;也因此,台灣人在海外多數能夠取得較 好的社經地位,而社經地位也較一般的日本人為高。 更值得注意的是,臺灣人雖然是日本帝國之下殖民地的人民,但是在香港似乎與日本官方或其他 的日本人頗有距離: 內地人與臺灣籍民之間幾乎完全沒有聯繫……臺灣籍民對於向本館提交申報書等往往亦十分 疏懶。這自然由於香港是英國屬土,不似在對岸(中國)般享有治外法權,因此無必要特別 強調自己是日本籍,同時,在港的臺灣籍民,在本身職業所需的範圍內,只要跟當地佔最大 多數的中國人接觸便可以。21 為了加強與臺灣人的聯繫,香港總領事館在報告中主張在香港成立「臺灣公會」,更強調「本館 決意承擔比過往更積極的監督、保護、及指導之責」。其實,報告內容所顯現的是,與中國許多地區 的情況不同,臺灣人在香港的發展並未借助日本官方的力量、或是濫用特權(如治外法權),反而是 靠個人的努力和能力、以及與當地人的良好關係,在香港成就事業。而臺灣人與香港當地人的關係則 特別值得注意。報告中特別提到: 居住在香港的中國人,因職業上甚或私交上跟臺灣籍民有接觸來往者最多。現時,臺灣籍民 中除兩名船醫屬邦人(日本人)船舶公司的職員外,其他幾乎都從事以中國人為對象的職業。 就臺灣籍民而言,跟日本人接觸的場合甚少,又或至少這種接觸並不帶給他們方便。22 這樣的記載顯示,臺灣人其實能夠在香港成功的發展事業,主要的原因跟他們與日本官方或民間的互 動無關;反而是因爲他們避免與日本的關聯,方才能夠跟當地的中國人建立密切的關係。而這樣的關 係,在 1931 年的「九一八事變」之後更有其特殊的價值與意義。日本官方的調查就發現,在 1931 年 9 月香港爆發反日運動、隨後演變成爲罷買日貨運動;許多中國商戶加入所屬商會的罷買日貨行動, 進而完全中止與日本商人的交易,使得日本對香港的出口貿易減少四分之一。23 在這樣的狀況之下, 身分爲日本人但是卻不強調自己是日本籍的臺灣人,就最能夠繼續與香港的中國人保持友好關係、同 時能夠繼續進行日本與香港之間的貿易。也因此,1931 年之後臺灣人在香港仍然能夠持續的經商發展。 臺灣人在香港的情況,在另外一份由日本國內的官員在 1932 年走訪香港、調查臺灣人活動情況之 後所做的記錄中,再次得到確認: 「九一八事變」前,居留香港的……臺灣省籍人雖多,然而據說不出三十三人,他們都怠於 審報,遇上出生、結婚等場合,都只向香港政府、而不向日本領事館審報,因此,臺灣人的 實際數目相信應較領事館登記的數字多出兩、三成。不過,由於缺乏確切的調查數據,即使 知道其職業,也止於從商云云而已。24 21 (日本)香港總領事館,《臺灣籍民關係事項調查》(1930),頁 268。 22 (日本)香港總領事館,《臺灣籍民關係事項調查》(1930),頁 270。 23 (日本)通商局第二課,《通商上所見中國的排日運動概況》(1932),收入陳湛頤編,《日本人訪港見聞錄── 1898-1941,下卷》,頁 271。 24 尾田滿、井手瑞穗,《臺灣及華南視察日誌》(1932),收入陳湛頤編,《日本人訪港見聞錄──1898-1941,下卷》, 頁 265。尾田滿是拓務省的通譯官,井手瑞穗是拓務省的職員;兩人在 1932 年被派往臺灣與華南地區考察(在 8 月 24-29 日之間訪問香港),主要目的是「實地調查朝鮮人和臺灣人的思想運動狀況」;見頁 262。由於他們任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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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記錄的內容再次凸顯了臺灣人在香港雖然已經有了多年的發展,但是並未倚賴日本官方的力量,甚至 與日本官方相當的疏遠。 由於現存的資料非常零星而有限,我們主要必須仰賴上述的這些日本人所留下的記錄,來瞭解 1941 年 12 月戰爭爆發之前臺灣人在香港的生活情況。所幸,有些曾經旅居香港的臺灣人留下了個人的記 錄,讓我們能夠從臺灣人自己的觀點來瞭解戰前臺灣人在香港的生活情況。筆者有幸能夠取得資料的 其中一位對象,是民國前 2 年(1910,明治 43 年)出生於新竹州竹南郡頭分街(今苗栗縣頭份鎮)的 林俊英先生。25 林先生於 1930(民國 19)年從臺北州立臺北工業學校(戰後的臺北工業專科學校,即今之國立臺 北科技大學)五年制機械科畢業。畢業之後,林先生先在臺北從事四年的機械買賣、貿易相關工作。 在 1934(民國 23)年 4 月,林先生開始在香港工作,先在廣合洋行擔任辦事員。而後,林先生在 1935 (民國 24)年 3 月與人合夥在香港創設大通洋行,專營汽車零件。又在 1936(民國 25)年 9 月,與 日本人經營的泰福洋行合作,從事汽車零件進口業務。這段期間,林先生住在香港堅尼地道(Kennedy Road)21 號。 林先生在香港最初幾年的經歷,幫助驗證了前述的幾點有關在戰前臺灣人在香港的情況:(一) 臺灣人在香港以從商居多(林先生到香港一年之後就自己開設經營公司);(二)臺灣人多有良好的 社經地位(林先生所住的堅尼地道,位於香港灣仔及金鐘的香港島半山區,爲香港的高級住宅區,早 期許多西方人都住在此地);(三)臺灣人在香港發展並未倚賴日本官方的力量(林先生 25 歲就自行 創業);(四)在 1931 年香港爆發反日運動、罷買日貨運動之後,臺灣人能夠繼續與香港本地人保持 友好關係(林先生能夠持續的經營自己的公司,表示與香港本地人有良好的關係),繼續從事日本與 香港之間的貿易(他與日本人經營的公司合作,進口貨物至香港販賣)。換句話説,臺灣人在香港的 發展與成功靠的是自己的努力;不但沒有得力於日本官方的幫助,反而是日本民間在 1931 年之後對香 港的貿易需要藉助在當地的臺灣人。 1937(民國 26)年 7 月爆發的中日戰爭,對香港以及在香港的臺灣人當然也帶來了相當大的影響。 林先生就寫道,之後與日本貿易停頓,因而在當年的 8 月暫時回到臺灣。這顯示,日本帝國所發動的 戰爭,臺灣人在海外的生活受到了間接、但是立即的影響。但是很快的,在 1938(民國 27)年 3 月, 林先生又回到了香港,接管原來生意上合作的公司,由日本人所經營的泰福洋行。這樣的發展顯示, 在中日衝突日漸升高的同時,臺灣人仍然能夠繼續在香港從事商業活動。很明顯的,臺灣人與香港本 地人所建立的良好關係扮演了積極的功能;而在此中日關係惡化之際,臺灣人過去與日本官方保持距 離的態度,更使得臺灣人不會受到香港本地人的反感或排斥。 在 1938 年 3 月回到香港之後,林先生持續自己在當地的發展;不但事業有成,個人的生活也有穩 定的成長。他恢復了泰福洋行原來所從事的汽車零件進口業務,持續到 1940(民國 29)年 8 月。1939 (民國 28)年 2 月,林先生在香港與同樣來自臺灣的葉秀香女士結婚。26 而從林先生與夫人在香港居 關係,兩人對臺灣人的情況特別關注,留下的記錄也更值得參考。 25 林俊英先生出生於民國前 2 年 10 月 14 日,卒於民國 80 年 4 月 18 日。以下相關記錄都引自林俊英手稿,《履歷詳記》 年代不詳(家屬私人收藏)。筆者在此,特別要向林先生的次女林幸枝女士表達謝忱,感謝她對本研究的啓發和協助。 26 葉秀香女士出生於民國 3 年 8 月 4 日,卒於民國 88 年 6 月 7 日。葉女士在婚前擔任護士,曾經在臺北的日赤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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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住時期所拍攝的照片來看,他們在戰前的生活相當的富裕。林先生在香港最早的照片是 1935 年所拍攝 的;林先生在每一張照片中都穿著西裝,有在西式公園噴泉前、與友人戴西式圓帽的合影(攝於 1935), 更有淺水灣(Repulse Bay)海邊沙灘上的照片(1937)。淺水灣當年是香港上流社會與外籍人士休閑 的地方,也是高級的住宅區,建有著名的淺水灣酒店(1920-1982)。林先生的活動很明顯的顯示,如 他一樣的臺灣人,作爲在香港發展的外國人,能夠在香港過與居住在當地富有的西方人士相同水準的 生活。 在 1939(民國 28)年成家之後,林先生曾經雇請日本人攝影師到家中拍攝一系列夫婦合影的生活 照片,包括在家門口着正式外出服裝(攝於 1939 年;林先生穿西裝皮鞋、林夫人穿連身洋裝和高跟皮 鞋、手持皮包)、在家中陽臺着居家服、在堅尼地道住家附近散步等等;從這些照片中可以看到,林 先生當時的住家是外有拱門石造圍籬、房子的入口有 10 層階梯、大門爲圓拱門的兩層樓洋房,門廊 (porch)的窗戶都是木造的百葉窗。林先生與夫人在冬天外出時,曾經在中環的 Gloucester Building (1932 年建造,1977 年拆毀)前合影,兩人都穿著西式 trench coat 風格的連身外套(攝於 1939 年), 在當時可説是相當的時尚。另外,還拍攝了中環德輔道中(Des Voeux Road Central)、皇后大道中 (Queen’s Road)等地建築外布滿燈飾的街頭夜景。 林先生夫婦的家庭生活也非常美滿,共育有 3 男 2 女;長女於 1939 年底在香港出生,從醫院返家 時也有留影。家中同時雇有多名本地的婦人,幫忙家務。林先生在此期間也曾多次擕眷回臺灣、或前 往日本。例如在民國 29(1940)年 9 月,林夫人乘船回臺灣待產,在 11 月生下長男;林先生則在 30 (1941)年 1 月前往上海,後轉往日本,與原來在香港經營泰福洋行的日本生意夥伴會晤,在日本停 留約一周之後回到臺灣與家人團聚;2 月則再擕家眷(林夫人、長女、長男)自臺灣經由廣州返回香 港。 林先生在臺灣的家中並非地主階級,卻能夠在香港成功經商,在短短的幾年之内就讓自己和家人 在海外過著優渥的生活,當時他才 30 歲。更重要的是,林先生在香港的發展完全沒有藉助日本帝國官 方的力量、或利用自己日本籍的身分獲利。由此可見,戰前臺灣人在香港的發展,憑藉的是自己個人 的力量。他們的成功,表示他們能夠與當地政府(英國殖民當局)和人民都保持良好的關係。特別是 在中日關係日趨惡化的 1930 年代,香港人開始對日本(日貨/日本人)產生反感。但是在此同時,臺 灣人能夠繼續在香港順利的生活經商,顯示香港人并未排斥臺灣人。這當然與臺灣人在香港多選擇與 日本官方保持距離有絕對的關係,也因此臺灣人不會被視爲日本人、在反日風潮下未受到明顯的影響。 在戰前,日本帝國對在香港的臺灣人雖未能帶來助力,倒也未對臺灣人在香港的發展帶來太大的 阻礙;但是在 1941 年之後,由於日本帝國對香港所進行的軍事占領,它也很快的對在香港的臺灣人帶 來極端負面的影響。

四、臺灣人在香港:1941 年以後的戰爭期間

(即今日臺大醫院的前身)工作,後前往日本人在廣州設立的博愛醫院工作。她與前臺大醫院護理長尹喜妹,曾 經是日赤醫院以及博愛醫院的同事。尹女士 1933 年進入臺北的日赤醫院服務,而後在 1936 年前往日本人在廣州 設立的博愛醫院工作,1937 年回臺;參見游鑑明,〈日據時期的臺籍護士〉,《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 23 期(1994 年 6 月),頁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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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941 年 12 月 8 日,日本發動對香港的攻擊;在 12 月 25 日,英國當局向日軍投降。自此,一直 到 1945 年 8 月 15 日日本投降,香港經歷了後人所稱的「三年零八個月的苦難」。27 這段占領期間, 日本在香港進行了嚴酷的軍事統治,對香港人造成了非常巨大的傷害。 而戰爭又對在香港的臺灣人帶來了什麽影響?最顯著的影響,是改變了臺灣人的組成分子。由於 戰爭人力動員的關係,在 1942 年之後有越來越多的臺灣人以翻譯或軍屬的身分,隨著日本軍事擴張而 被派往東南亞各地工作,其中當然也包括香港。這些臺灣人在海外都是跟隨著日本軍隊或憲兵隊工作, 因此他們與日本軍方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而隨著日本占領香港的時間增加,被派往香港爲日本軍隊或 憲兵隊工作的臺灣人人數也隨之增加。很快的,這些在 1941 年之後才到香港的臺灣人,反而成爲了居 港臺灣人中的多數。但是,也因爲這些臺灣人的工作的關係,他們多被視爲協助日本人統治香港的角 色。也就在這樣的發展之下,對香港本地人而言,臺灣人的形象很快的轉變成爲與日本帝國關係緊密、 迫害本地人的加害者之一。 但是在此同時,在香港仍然有其他與日本官方/軍方完全沒有關係的臺灣人。例如,原來在戰爭 爆發之前就已經居住在香港、多數爲商人的臺灣人,其中許多爲了躲避戰禍,都選擇暫時離開香港。 前述的林先生也不例外;他在 1941 年 8 月結束在香港的經商業務,遷居廣州,擔任廣州泰福洋行的經 理。但是,林先生並沒有離開香港太久;不到一年之後,他在 1942 年 6 月又由廣州返回香港,復業香 港泰福洋行,將公司設在亞細亞行(Shell House)2 樓。另外,民國 11(1922)年出生在澎湖的戴秀 美女士,則是在 1942 年(她 20 歲時)隨她擔任醫生的大哥到香港居住,在香港電信局工作。28 如上所述,在戰爭期間仍然有許多平民身分的臺灣人居住在香港;香港人當中,也有許多人知道 居港的臺灣人當中「占了三分之一是商人。這些商人都有中學以上的文化,也較文明,人們對他們的 印象也不太壞」。29但是,隨著日本軍事占領的持續,爲日本帝國服務似乎成爲了臺灣人在香港本地人 心目中普遍的認知。香港人一般認爲,「軍隊中的臺灣人,大都精通閩南語,懂得幾句廣東話,作威 作福,勾結地方上的漢奸流氓,助紂爲虐,無惡不作,比日軍還來得兇」。其中,最令人憎恨的是張 桂富,他曾經擔任日本檢察長柏木的副手,被形容是「這個小鬍子手中沾滿的血腥比柏木還多」。30 香 港著名的小説家林瀋(林覺紅),曾經在戰爭期間因爲作品的關係遭到日本憲兵隊的囚禁,也被認爲與憲 兵隊的臺籍通譯有關。31另外,在傳播媒體方面,日本軍部轄下的報導部中也有多位臺灣人在此任職, 包括《陣中日報》的主編葉錦燦;日本人經營的《香港日報》,每日出刊的中文版有約 20 名的編輯、 記者,其中一半是臺灣人。32 最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日本占領香港,臺灣人被視爲對香港本地的婦女特別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香港著名的外科醫生李樹芬,在他的回憶錄中寫到關於「一九四二年之孽種」的段落,特別提到他對 27 謝永光,《三年零八個月的苦難》(香港:明報出版社,1994 年);劉智鵬、周家建著,《吞聲忍語──日治時期香 港人的集體記憶》(香港:中華書局,2009 年),封底。 28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口述歷史」編輯委員會,《口述歷史》,第六期:日據時期臺灣人赴大陸經驗(臺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5 年),頁 120 29 謝永光,《戰時日軍在香港的暴行》(香港:明報出版社,1991 年),頁 16 30 謝永光,《戰時日軍在香港的暴行》,頁 16、114。 31 謝永光,《三年零八個月的苦難》,頁 235。 32 謝永光,《三年零八個月的苦難》,頁 223-22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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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港臺灣人的印象: 一九四二年的九十月間,香港嬰兒出生率,有不正常的增加。而且,這也是由不正常的關係 而誕生的。這一時期所誕生的嬰兒,有許多是敵人的孽種……不少孕婦的丈夫,是日本人或 者臺灣人,他們强橫霸道,根本不理會醫院的規例……孕婦多數是先奸後婚的,她們中,多 數鬱鬱寡歡,有著生不如死的感慨,衹有極少數知識水準較底的,相信她的丈夫會長期居留 香港而對她及孩子的負責。同樣受敵人蹂躪和不得已而成婚的,一般皆以嫁臺灣人爲更賤。 因爲臺灣於一八九五年被日本占領,臺灣人被日本人奴役,在日軍中,臺灣人多數充當最低 級的職務。有一位產婦告訴我,她成爲一臺灣人妻子之經過,先是,她在槍口下威脅被奸, 其後,該臺人時時增以糧食,終至同居,有孕了,她說:初時,我很覺難堪,但亦無可奈何 也。33 在這段文字當中,李醫生很明顯的表現對臺灣人的憎惡,進而鄙視任何與臺灣人交往結婚的香港婦女, 甚至將彼此之間可能的男女情感完全斥責爲不正常關係和奸情;對那些相信臺灣人丈夫的香港婦女, 更是表現出階級分明的歧視。筆者在此無意評論李醫生個人的認知或態度,只是借著如李醫生這般香 港社會精英關於臺灣人的描述來説明,香港人在戰爭爆發之後、以及受到日本的占領影響之下,對臺 灣人產生了多麽强烈的厭惡和排斥。 李醫生在回憶錄中憶及戰爭期間的香港時,還另外多次提到在香港的臺灣人;例如,他描述前往 灣仔某旅館-他稱呼爲「妓女的大本營」-尋回醫院失去的「救傷車」時,特別提到一位自稱「由『醫 務部』派來此慰安所當通譯的……林正富,臺灣人」。34 之後,李醫生為了商談減低醫院的用電費用 〔「按金」〕一事,前去拜訪某位日本軍官,他寫道:電力公司是由日本人與臺灣人「合組經營」的; 而他首先見到的是該位日本軍官的「臺灣籍秘書」,「送了那位秘書一具小型的 R.C.A.收音機,他才 許我入見」;最後他的結論是,「變賣了醫院積存的藥物」才能支付電費,「這是日本人的榨取」。35 很明顯的,在李醫生的回憶中,特別強調的是臺灣人與日本軍方/官方的關係密切;臺灣人雖並無實 權,卻多扮演協助日本當局的角色(通譯、秘書),並從中得利;最重要的是,他對臺灣人的認識, 多與日本在香港的負面影響有關。這樣的印象,自然會形成前述對臺灣人的厭惡和排斥。 以上香港人對日本占領香港之後臺灣人的所作所爲的描述,或有不盡符合事實之處。但是,一旦 建立了這樣的認知,香港人對臺灣人的態度當然日趨負面。雖然在戰前,許多臺灣人與香港人之間都 建立了友好的關係;但是在戰爭的影響之下,原來臺灣人認真經商的形象,已被臺灣人爲日本帝國服 務的認知所取代。更重要的是,在日本嚴苛的軍事統治之下,香港人對日本帝國的仇恨則是與日俱增; 連帶的,對被視爲在幫助日本帝國的臺灣人,也興起了强烈的憎恨。由此可見,香港本地人對臺灣人 的歧視、敵意、甚至仇恨都源於日本帝國對香港的戰爭與其占領下的軍事統治。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在香港的臺灣人不但沒有受到日本帝國的庇護,反而在日本占領香港期間也 受到戰爭以及日本軍方行動的傷害。林俊英先生就記錄了在民國 31(1942)年 6 月由廣州返回香港復 業後,公司設在亞細亞行 2 樓;在民國 33(1944)年 4 月,亞細亞行被炸—應該是遭到戰火波及,而 後遷到廣東銀行的二樓。但是,林先生寫道:在民國 34(1945)年 2 月,「因廣東銀行被日海軍征用」, 33 李樹芬,《香港外科醫生六十年回憶錄》(香港:李樹芬醫學基金出版,1965 年),頁 130-131。 34 李樹芬,《香港外科醫生六十年回憶錄》,頁 128-129。 35 李樹芬,《香港外科醫生六十年回憶錄》,頁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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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又將公司遷到交易行二樓。可見,對一些在香港經商的臺灣人來説,日軍對香港的占領不但未蒙其利, 反而身受其害。

五、臺灣人在香港:戰後對臺灣人的拘留/釋放/遣返

日本在 8 月 15 日宣布投降之後,在戰爭期間被日軍拘留在香港前殖民地的官員離開了戰俘拘留 營,並成立了一個過渡政府。英國當局一直要到 8 月 30 日,才由英國海軍少將(Rear-Admiral)C.H.J. Harcourt(香港名:夏慤)率領英國的太平洋艦隊重新回到香港,設立軍事政府。36 在 8 月 31 日,Harcourt 召見了在港的日軍總司令,並當場下令要求在香港島的所有的「日軍部隊和日本國民」,必須在隔日 9 月 1 日下午 4 點之前撤出香港島,前往九龍集中。37 這項命令決定了處置當時居留在香港的日本人 平民的方式。9 月 1 日晚間版的報紙,就在頭版最中央的位置報導了「進入拘留:日本人平民跨(海) 入九龍──今晨的景象」,並詳述「日本人平民,包括婦女和小孩,如洪流般匯集在(香港島上的) 皇后碼頭(Queen’s Pier)。至早上 9 點,已有數百人集結,攜帶成堆的各式行李,等待送往九龍」。38 至此,英國當局對日本平民在香港的第一步處置已經底定:無差別式的集中拘留。 而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報紙的報導同時也提到,「只有少數的臺灣人(Formosans)在其中」;39 這 顯示,在英國軍事統治香港的最初階段,拘留的政策只針對日本人(軍人與平民),此時臺灣人並未 被香港官方視為日本人,也因此未被命令要在 9 月 1 日與其他的日本人一併集中。在接下來的幾天當 中,在港臺灣人的身分一直未得到確定,但是臺灣人仍然能夠自由生活。 但是在 9 月 4 日,臺灣人在香港的處境出現了最重大的變化。當天,香港的 Chief Justice(首席大 法官,過去稱爲「首席按察司」)Sir Atholl MacGregor 透過 Chief Censor D.J. Sloss 發布了一項聲明, 確認了臺灣人的身分爲「敵國人民」(enemy national)。此聲明的内容在 9 月 5 日見報,並說明了該 項決定的理由: 日本已經在戰場上被徹底的擊敗,但是我們尚未正式的與她言和。她已經投降,但是在法律 的層面上戰爭尚未結束。在適當的程序之下,盟國會正式的與日本協商一項和平條約,而在 該文件當中臺灣的地位將會被決定而此島嶼將再一次的成爲中華民國的一部分。但是即使到 了那個時候,在日本統治此島嶼的期間在臺灣出生的臺灣人(Formosans)的法律地位仍然 會出現爭議,這些毋庸置疑的會由該和約解決。直到那一天到來爲止,臺灣人仍然是敵國人 民。40 在上述的官方聲明發布之後,香港官方很快的發布了如何進一步處理在香港居留的臺灣人的相關 36

Government of Hong Kong, Annual Report on Hong Kong for the Year 1946 (Hong Kong: Government of Hong Kong, March 1947), p.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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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te Paper of Admiral Cecil Harcourt Relating to the British Military Administration of Hong Kong, 1945-46, Record number: HKRS 951.2504 Har, Hong Kong Public Record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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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and the Hong Kong Telegraph (Hong Kong) (以下簡稱為 SCMPHKT), “Into Internment: Japanese Civilians Cross To Kowloon – This Morning Scene”, September 1, 1945, Evening edition, Page 1.

39

SCMPHKT, “Into Internment: Japanese Civilians Cross To Kowloon – This Morning Scene”, September 1, 1945, Evening edition, Page 1.

40

SCMPHKT, “Formosans Enemies: Legal Status Explained by Chief Justice: Interesting Problem”, September 5, 1945, Pag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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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9 月 5 日,香港警務處長 J.P. Pennefather-Evans(香港名:伊雲士)41

簽署了關於臺灣人(和朝 鮮人)最重要的一項命令(Police Notice: Formosans and Korean):

所有在香港島上的的臺灣人和朝鮮人,包括婦女和小孩,都要在 1945 年 9 月 7 日的中午到下 午 3 點之間至堅尼地道的日本人小學報到,攜帶他們所擁有的任何武器或彈藥並交給在該地 負責的軍官。他們也要攜帶隨身行李、個人物品、日本人配給證以及足夠 24 小時用的食物。 在撤出他們的房子之前,他們要安排一位可信賴的人來負責他們的財產和房屋。42 在 9 月 7 日,臺灣人被迫前往英國當局指定的地點報到。在前往報到的時候,許多臺灣人都未預 料到竟然會從此就遭到拘禁。根據家人的回憶,林俊英先生前往報到當天穿著的是全身白色的西裝; 絲毫看不出將進入集中營生活的跡象。但是,他和其他的臺灣人在前往報到之後,隨即受到集中拘留。 隔天 9 月 8 日,香港的報紙以頭版新聞,更詳細而生動的報導了處置臺灣人的情況。在「大眾的 敵意:臺灣人與朝鮮人被集中在九龍:徹底掃除」的標題之下,43 報紙描述了臺灣人(和朝鮮人)在 9 月 7 日下午,從香港島搭乘渡輪被送往九龍的過程。這時間點顯示,臺灣人在英國當局要求報到的 時間──9 月 7 日的中午到下午 3 點之間──之後,立刻被送往九龍監禁。可見,英國當局急切的要 將在香港島上的所有臺灣人「徹底掃除」。 該篇報導繼續以非常詳細的方式,描述當地居民前來目睹臺灣人被遣送的情景。臺灣人從報 到地點,(位於銅鑼灣/跑馬地)堅尼地道的日本人小學,搭乘卡車出發,途經德輔道中(Des Voeux Road Central),轉畢打街(Pedder Street),最後抵達卜公碼頭(Blake Pier,原地為位於畢打街盡頭 的畢打碼頭)。報導中特別提到,沿路都有「中國人」聚集,「群眾湧向車隊,一邊吶喊著、揮舞棍 棒並丟擲磚塊,直到車隊進入碼頭大門。甚至路邊濕的紅泥土都被丟向卡車」。44 群眾的反應很明顯 的顯示了,對臺灣人的敵意是普遍而且深植在香港當地人的心中。由於群眾太過於激動,「一度警察 必須拔出手槍(來警告)」。在車隊抵達上船的卜公碼頭之後,情況仍然非常緊張。雖然車隊是在警 力戒護之下,群眾表現出來的敵意卻愈加明顯:「群眾當中,比較年輕的都備有棍棒。警察、英國海 軍陸戰隊,以及水手們將他們隔離在敵國人民上船之前集合的碼頭之外」。更特別的是,報紙以略帶 喜悅的口吻描述了群眾對這些遭受拘留的臺灣人的反應: 在卜公碼頭與道格拉斯碼頭(音譯,Douglas Wharf)之間的小碼頭上成為了一個觀眾們的看 台座位(ringside seat),而他們觀看著朝鮮人和臺灣人登上渡輪,不時傳來一陣陣的歡呼聲 和噓聲咒罵聲。45 對前述的林俊英先生來說,這段路應該是充滿心酸的。在戰爭爆發之前,林先生住在堅尼地道 21 41 謝永光,《三年零八個月的苦難》,頁 412。 42

SCMPHKT, “Enemy Nationals: Formosans and Koreans to Report to Police: Public Responsibility”, September 6, 1945, Page 2.

43

SCMPHKT, “Public Animosity: Formosans and Koreans Concentrated in Kowloon: Weeding Out”, September 8, 1945, Morning edition, Page 1.

44

SCMPHKT, “Public Animosity: Formosans and Koreans Concentrated in Kowloon: Weeding Out”, September 8, 1945, Morning edition, Pag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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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PHKT, “Public Animosity: Formosans and Koreans Concentrated in Kowloon: Weeding Out”, September 8, 1945, Morning edition, Pag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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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距離位於 26/28 號的日本人小學只有幾步之遙。他在 1939(民國 28)年所留下的照片中,不但有 攜夫人在堅尼地道住家附近愜意散步的情景-也就是在日本人小學的附近,更有在德輔道中(Des Voeux Road Central)等地所拍攝的街頭夜景。如今,卻被迫攜全家(當時林家有 3 個年幼的孩子,包 括在 1945 年 2 月出生、當時才剛滿 6 個月大的次女),先到自己最熟悉、曾經住過的堅尼地道一地報 到,卻立刻受到英國當局的拘留控制。而後,在失去自由與尊嚴的情況下,被押送上卡車;途經曾經 攜夫人同遊的繁華街道,前往完全未知的目的地。更難堪的是,在途中面對香港民衆充滿敵意的謾罵、 威脅、甚至攻擊。這些香港市民,其實都如同是林先生過去在香港生活經商 10 年之間,關係最密切的 鄰居、店家、生意夥伴、顧客、甚至朋友;如今,卻反目成仇,甚至受到他們的羞辱。

香港官方和民間對臺灣人的仇視

在臺灣人遭到集中拘留之後,香港人表現出對臺灣人明顯而強烈的敵意與仇恨,甚至以俱有威脅 性的攻擊行動來表示。46 爲什麽臺灣人會受到香港當地人這麽嚴重的仇視?這與上述在日本占領香港 期間所形成的臺灣人形象──特別是為日本帝國服務的角色──有密切的關係,更是跟戰後(一)英 國當局的政策/態度、(二)媒體的言論,以及(三)香港居民表現的仇視日本情緒有關。 英國當局在戰後處理臺灣人的態度和認知,其實直接的鼓勵了香港人對臺灣人所表現的仇視和後 續的激烈行動。例如,前述在 9 月 4 日香港的首席大法官 Sir Atholl MacGregor 所發布的聲明,除了確 認臺灣人的身分爲「敵國人民」(enemy national)之外,此聲明的内容在 9 月 5 日見報時所提供的解 釋,就充分顯示了在港英國當局對臺灣人的看法。47 文中首先詳細的解釋,「臺灣人並不俱有出生在 日本國內的日本人全部的權利」,但是他們自 1895 年開始「就是日本國民(Japanese nationals)」。 更進一步的,首席大法官在聲明中談及了臺灣人與戰爭的關連:在日本對中國、英國、和美國開戰之 後,「她(日本)就在她的軍隊中僱用了許多的臺灣人,同時臺灣的城鎮也都被捲入戰爭工業生產軍 火武器」。這樣的論述,不但直接將臺灣人等同於日本人,更特別強調「全體」臺灣人都是在協助日 本的戰爭行動,當然也就表示臺灣人都需要為日本的戰爭行為──連帶的,盟國所受到的傷害-負責 任。 而為了將此觀點訴諸於香港的居民,首席大法官在聲明中更特別提到香港本地的戰爭經驗:「我 們在香港已經非常習慣於看到臺灣人,無論是作為日本軍隊的一員、或是在赤柱的戰俘營持武器擔任 看守員」。這樣的論述,很明顯的是要藉由喚起社會大眾在戰爭期間-在日本的軍事占領之下-遭受 苦難的記憶、同時強調臺灣人與日本帝國的戰爭之間密不可分的關係,來正當化英國當局將在香港的 「所有」臺灣人都作為「敵國人民」來處置的決定、並希望得到民眾對此政策的支持。全部的臺灣人, 不論其行為、不分男女老幼,都是幫助日本帝國戰爭侵略(香港)行為的人;因此,全部都該以(戰 敗的)敵人來對待,即使對他們進行報復也並不為過。 聲明最後又再度的強調,「因此,無論從那個角度來看、而且在所有的層面,臺灣人在戰爭期間, 都是敵國人民」。非常清楚的,首席大法官在確認臺灣人為敵國人民的同時,再三的強調「所有的」 46 其它的例子,可參見張建俅,〈迢迢歸鄉路──戰後港澳地區臺胞返籍始末〉,頁 551-552。 47

SCMPHKT, “Formosans Enemies: Legal Status Explained by Chief Justice: Interesting Problem”, September 5, 1945, Pag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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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臺灣人曾經為日本帝國占領香港的暴行服務、也需要為此負責或是付出代價。而這樣的論述不只顯示 了對臺灣人強烈的敵意;作為官方的聲明,它更進一步的容許──甚至正當化──了當時已經開始出 現的,香港本地人對臺灣人的報復性行為或是攻擊,也使得這樣的行為之後愈發激烈。 而英國當局更以具體的政策,來確保「所有」在香港的臺灣人都被當作「敵國人民」處置。9 月 5 日,在香港警務處長 J.P. Pennefather-Evans 頒布命令要求所有的臺灣人在 9 月 7 日集中報到的同時, 他還發布了另外一項關於臺灣人(和朝鮮人)的命令;此命令的對象是香港的大衆,要求他們若知道 有任何未遵從香港警察命令在期限前向指定地點集中的臺灣人(或朝鮮人),都必須向最近的警察局 通報。48 這樣的命令,將舉報任何躲避拘留的臺灣人當作是「公眾的責任」,無疑的鼓勵了香港人將 臺灣人視為敵人,更是在警告香港人不得再保持任何與臺灣人的關係。而在這項要求香港人支持和幫 助逮捕臺灣人的命令頒布之後,香港執法單位則更以實際的行動,來懲罰不遵從命令的香港人;中文 報紙就報導了多起香港人幫助臺灣人躲避拘留──犯「窩藏臺人罪」──的案件。49 英國當局所頒布的相關政策、以及對在港臺灣人進行的一系列集中拘留行動,更激發了香港社會 大眾對臺灣人的仇視和敵對的行動。而在此同時,香港的媒體也扮演了推波助瀾的角色。在香港的首 席大法官 Sir Atholl MacGregor 在 9 月 4 日發布聲明之前(9 月 5 日見報,英文報紙二版),英國當局 對臺灣人在香港的身分尚未作出明確的認定。而針對這樣臺灣人身分不明的情況,英文報紙就曾經提 出批評。在 9 月 5 日英文報紙的頭版中央位置處,刊載了一篇致英文報紙「編輯」的「投書 (Correspondence)」,由不知名的 W 署名,主題是「臺灣人問題(Formosan Problem)」。50

文章 開頭,就對政府缺乏明確的政策來處置在港的臺灣人提出批判:「請讓對日本人和臺灣人感到有一種 公衆責任(public duty)的市民們有準則得以遵循」。接下來,文章則描述了當前的一種矛盾的現象: 一方面,「華人警察後備隊(Chinese Police Reservists)已經開始捉捕日本人和臺灣人」;但是,在另 外一方面,「Chief Censor 又無法對解決臺灣人問題的時間給一個交待」。看到政府對「臺灣人問題」 如此無法拿定主意的立場,這篇文章提出一個問題對政府施加壓力:「現在臺灣人能不能只因爲他們 是臺灣人而受到逮捕?」而在最後的結論處,文章更清楚的表現出對臺灣人的敵意: 我希望能夠給自己保留某種喜悅,促成逮捕某些臺灣人(那些人的藏身之處都能夠得到確認) 而他們的面孔對許多本地居民來説是熟悉的。如果他溜出法網那就令人惋惜了。51 文中所指的,所謂本地居民熟悉面孔的臺灣人,當然是在戰爭當中曾經在香港(幫助日本的軍事占領) 加害本地人的某些臺灣人;但是文中的主張,則是爲了避免有任何的臺灣人「溜出法網」,要將所有 的臺灣人在不經平常的法律程序之下,直接因爲他們是臺灣人而加以逮捕。 其實像這樣的「投書」文章,往往是報紙對自己立場觀點的闡釋;即使真的是某位讀者的投書, 將此文刊載在如此重要的位置,也代表報紙對其內容觀點的支持。最特別的是,明明在前一天(9 月 4 48

SCMPHKT, “Enemy Nationals: Formosans and Koreans to Report to Police: Public Responsibility”, September 6, 1945, Page 2

49

〈梁女 窩藏臺人 被拘候審〉,《星島日報》,1945 年 10 月 6 日,版 4;〈私藏臺人 少婦被控〉,《星島日報》,1945 年 10 月 18 日,版 3。

50

SCMPHKT, “Correspondence—Formosan Problem,” September 5, 1945, Morning edition, Page 1.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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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日)香港的首席大法官已經發布聲明、確認臺灣人為「敵國人民」,該報卻在 9 月 5 日將此聲明刊在 二版、而將頭版的位置留給這一篇讀者的「投書」;很明顯的,這篇投書是該報早已經決定要訴諸社 會大眾的立場、以及對政府當局缺乏明確政策的批評。目的很明確的,是要求當局將全部的臺灣人─ ─衹因爲他們是臺灣人──加以逮捕。而從上述在 9 月 7 日所發生的群眾行動來看,這樣的輿論不但 反映了部分香港人對臺灣人的仇視,也確實更加深了香港一般民眾對臺灣人的敵意。 而在官方和媒體的相關論述當中,最關鍵的認知是將臺灣人一視同仁的當作是日本人,特別是扮 演了協助日本的戰爭行為、幫助占領香港、也就是給香港居民帶來戰爭苦難的角色。因此,香港人在 戰後表現出來的對臺灣人的一切敵對態度和行動,究其根本其實是對日本人/日本帝國的仇恨。

臺灣人在九龍被拘留的情況

在香港島上的臺灣人在 9 月 7 日向英國當局報到之後,全部遭押送前往九龍,被集中拘留。根據 報紙的記錄,共有 18,000 名日本軍人、平民、朝鮮人、和臺灣人一起被拘留在九龍。52 被拘留的地點 一般稱爲「摩囉兵房」或是「摩羅山」;53 林俊英先生自己的記錄也寫爲「摩羅山」。但其實「摩羅 山」是一個俗稱,而非正式的地名。根據日本人被拘留者的回憶,被集中拘留的地方是九龍的威菲路 兵營(Whitefield Barrack),面對九龍的大街彌敦道;54 香港的作者也指出,地點是九龍威菲路兵營以及 其附近彌敦道的民房。55 根據作者實際走訪的調查,該地就是現在的九龍公園,位於一個小丘上 (因 此才會有「山」的稱呼),緊鄰九龍最繁華的尖沙咀彌敦道商業區。今日在公園内設有香港文物探知 館,其建築就是原來建於 1910 年的前威菲路軍營 S61 及 S62 座,56 也就是 1945 年用來拘禁臺灣人平 民的地方。威菲路軍營是 19 世紀末期駐港英軍最大的兵營,以 1869-1894 之間出任駐中國、香港以及 海峽殖民地司令威菲路少將 (Major-General H.W. Whitefield)命名。營區内建有 85 座建築,初期主 要供英軍騎兵使用,因此也蓋有許多的「馬房」;後來則有許多由印度招募來的士兵駐防在此。57 而 之所以會以「摩囉」或是「摩羅」稱呼該兵營,則是因爲香港華人習慣對僑居在香港的印度人集體別 稱爲「摩囉」,特別是當兵或警察的爲「摩(嚤)囉差」,58 因此才會將威菲路兵營這一地區稱爲「摩 囉兵房」或是「摩羅山」。 從威菲路兵營的歷史就可以瞭解,當臺灣人平民被拘留在該地的時候,生活條件會有多麽的惡劣。 兵營原來就不是爲家庭,特別是婦女和小孩的生活所設計的;更嚴重的是,其中有許多建築原來是「馬 52 SCMPHKT, September 11, 1945, Page 2. 53 〈九龍集中營 日俘私逃〉,《星島日報》,1945 年 10 月 18 日,版 3,提到在「摩囉兵房」的三名日人俘虜在 16 日 脫逃;另有學者指出,臺灣人被拘留的集中營有兩處,一處在九龍「摩羅山」,另一處在深水埗陸軍醫院(拘留原 海軍軍屬 500 名和女護士 200 名),見張建俅,〈迢迢歸鄉路──戰後港澳地區臺胞返籍始末〉,頁 553。 54 鮫島盛隆著,龔書森譯,《香港回想記》(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71 年),頁 142。 55 謝永光,《三年零八個月的苦難》,頁 412。 56 香港文物探知館的網頁中介紹該館舉辦的一項活動,「活化後的前威菲路軍營」導賞服務;在文中特別提到「前威 菲 路 軍 營 的 其 中 兩 座 軍 事 建 築 物 已 修 復 並 活 化 為 現 時 的 香 港 文 物 探 知 館 」, http://www.amo.gov.hk/b5/education_apr_2011_public_3.php (2015/5 點閱)。 57 饒玖才,《香港的地名與地方歷史(上冊)──港島與九龍》(香港:天地圖書,2011 年),頁 220。 58 鄭定歐編,《香港辭典》(北京:北京語言學院出版社,1996 年),頁 171。粵語「嚤囉」一詞,原來是經澳門傳來 香港,是住在香港的葡裔人士對印度人的稱呼 (Moro),帶有貶義,見饒玖才,《香港的地名與地方歷史(上冊) ──港島與九龍》(香港:天地圖書,2011 年),頁 64-65、68-69。

(19)

17 房」,根本不是供人居住的環境。就如同戴秀美女士回憶的,惡劣的生活狀況使得許多人都患病: 營區的環境并不是很好,蒼蠅滿天飛,再加上吃得不好,相對地抵抗力也比較弱,所以很多 人都不幸得了傷寒或痢疾……記得那次,我得了痢疾,坐在用水桶做的簡陋馬桶,根本起不 了身,不到三、五分鐘就拉一次,甚至拉到放血尿。59 英國當局將臺灣人(連同日本人和朝鮮人)集中拘留在九龍超過一個月之後,在 10 月下旬決定開 始將他們全部移往位於香港島南邊的赤柱,60 也就是前述在 1942 年 1 月 5 日之後日本占領軍將英國籍 歐洲人集中拘留的地方。由於路途遙遠,又要將所有被拘留的人再次跨海運送,移送過程持續了將近 一個半月的時間,一直到 11 月底才完成。61 值得注意的是,在從九龍移送往赤柱的過程中,臺灣人與 日本人是被分開處理的。日本人比臺灣人先被移送往赤柱(10 月開始,進行到 11 月初);之後有部 分日本人在 11 月初就已經先被遣返回國。而大多數的臺灣人,在 11 月間仍然被拘禁在九龍。 在 11 月下旬,中文報紙特別針對臺灣人(和朝鮮人)在集中營中的情況又做了一個報導。根據當 時摩囉山集中營何拔上尉主任的估計,「在該營有臺灣朝鮮人共約三千名,内臺人約 1,800 名,鮮人 約 2 百名,男性與婦孺約占半數」;這樣的數字顯示,有將近 1 千名的臺灣人婦女和小孩被關押在集 中營當中。62 而更重要的是,臺灣人究竟何去何從仍然是未知。該報導就寫道,「關於外界謠傳不日 將恢復彼等自由一說,全非事實,將來究竟如何處置,尚有待當局命令云云」。63可見英國當局對如何 處置臺灣人,一直保有一定程度的模糊與不確定性。一直要到了 11 月 22 至 24 日之間,有關當局才將 拘禁在九龍的臺灣人──包含少數的朝鮮人,共有 2,835 名,每次移送 900 餘名,由九龍渡海移羈赤 柱。64 而在臺灣人已經遭到集中拘禁 4 個多月之後,中文報紙的一篇評論性文章,最能夠看出香港的媒 體輿論對臺灣人抱有多麽深刻的敵意: 日人占領期間,有一種臺灣人。他們兼操日華語言,因此他們可以「適應環境」隨便把自己 當作日人或華人,而所作所爲則無一而非欺凌華人。香港重光後,出現了另一種人,他們面 孔生得不中不西,兼操英語華語,有時候自認西人,有時候冒充華人,而其行爲也是常常欺 凌華人。這種人,可以名之曰「新臺灣人」。臺灣人的惡行,我們已目睹他們自食其果,這 種新臺灣人的收場,我們看吧!65 該文其實主要批判的對象,是在戰後游走於英國人和華人之間、藉機牟利的香港本地人;但是,文章 59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口述歷史」編輯委員會,《口述歷史》,第六期:日據時期臺灣人赴大陸經驗,頁 125。 60 〈九龍日臺人 移囚赤柱 嚤囉兵房駐屯英兵〉,《星島日報》,1945 年 10 月 17 日,版 3 報導(有部分文字無法辨識, 以「O」標示):「九龍彌敦道嚤囉兵房 OOOO 改為日本及臺灣人之集中營,收容留港之日臺籍人,頃悉,當局現 決計將該處收回為英兵屯駐之用,現有之日臺人,則改移赤柱,日昨已着手移動,日移三數百名,數日間即可移 峻云」;〈九龍集中營 日俘私逃〉,《星島日報》,1945 年 10 月 18 日,版 3 報導,「查該批日人經分批移押赤柱,約 需十日方能峻事」。 61

SCMPHKT, “Japanese Prisoners: More Internees Transferred”, November 3, 1945, Page 2;〈嚤囉兵房日俘概遷出 日間 來港英軍將進駐〉,《星島日報》,1945 年 11 月 28 日,版 3 報導,「前日上午最後一批九名日人,亦由該嚤囉兵房, 移往戰俘醫院」。 62 〈集中營臺鮮人 恢復自由不確 現在尚有二千餘名〉,《星島日報》,1945 年 11 月 21 日,版 3。 63 〈集中營臺鮮人 恢復自由不確 現在尚有二千餘名〉,《星島日報》,1945 年 11 月 21 日,版 3。 64 〈臺朝虎倀列入戰犯 普通平民移羈赤柱 摩囉山集中營改作兵房〉,《星島日報》,1945 年 11 月 23 日,版 3。 65 〈香港偶語〉,《星島日報》,1946 年 1 月 18 日,版 3。

(20)

18 卻以「臺灣人」作爲一個最為負面的譬喻,將臺灣人的一切「所作所爲」都視爲是「欺凌華人」。而 文章雖然是以嘲諷的口吻、針對臺灣人做出強烈的批判,但是其中特別指出臺灣人特殊的雙重身分─ ─既是日本人、又是華人,顯示香港人/媒體輿論對臺灣人的敵意,仍然是奠基於臺灣人與日本帝國之 間的關聯。

釋放臺灣人

英國當局自 1945 年 11 月初開始,陸續的將在香港被拘留的日本人遣返回國;在臺灣人仍然被拘 留在九龍的 11 月間,就已經有一批又一批的日本人被當局釋放、而得以離開香港。66 但是,英國當局 對如何處置被拘禁在集中營中的臺灣人,遲遲未做出明確的決定。在 1946 年的 1 月,報紙報導了有更 多的日本人在一月中得到釋放、被遣返回國;累計到當時,已經有一萬多名的日本軍民離開香港,還 有 12,000 名還在「候輪返國」。67 但是,臺灣人仍然繼續的被拘留在集中營裏。一直要到了 1946 年 的 2 月,情況才出現了轉機。 2 月 12 日的報紙報導了,一艘名爲 Suncrest 的船將在次日載運 250 名臺灣平民,從赤柱啓程前往 基隆。68 此項消息,在 2 月 14 日的報紙中得到確認;以「臺灣人離開」爲標題,報紙詳細報導了臺灣 人得到釋放、在 2 月 13 日被遣返回國的過程: 在昨日啓航的 S.S. Suncrest 上載有 183 名日本籍和臺灣籍的士兵,以及一些婦女和小孩。他 們是由特種部隊(Commandos)進行護送。69 而帶著家眷一起被拘禁在集中營裏面的林俊英先生,也親筆記錄了自己在民國 35(1946)年 2 月 被遣送回臺的過程: 2 月 13 日離港;2 月 15 到;農曆元月 15 日夜回到竹南;16 日早晨到頭份。 以此推想,林先生一家 5 口人就是乘坐 S.S. Suncrest,在 1946 年 2 月 13 日被遣送離開香港;距離他們 在 1945 年 9 月 7 日前往報到,從盛夏到入冬,已經歷經了將近半年的集中營生活。離開香港的這一天, 距離林先生在 1934 年 4 月開始在香港工作生活,已將近有 12 年的時間。這期間,林先生和家人在香 港所積累的生活、事業、財產、人際、和一切付出的心血,都完全付諸流水,或者應該說遭到英國當 局的剝奪和沒收。 唯一還值得慶幸的是,林先生一家人在歷經苦難之後,還得以全家完整而平安的回到頭份的老家。 抵達老家的 1946 年 2 月 17 日(農曆元月 16 日),這一天距離林家次女,在香港出生、還在襁褓中就 66 〈七百日俘 週末返日〉,《星島日報》,1945 年 10 月 31 日,第 3 版報導:「本週末將有英船一艘離港。專任輸送第 一批日戰俘七百名返日。查該船係直接駛往日本」;〈留港敵俘移押赤柱 將繼續遣送回日 垂頭喪氣無復當年氣 焰〉,《星島日報》,1945 年 11 月 4 日,第 3 版報導:「查本港日戰俘約有一千餘人……第一批七百名,經于本月二 日離港」;〈第二批敵俘 昨遣送返日〉,《星島日報》,1945 年 11 月 12 日,第 3 版報導:「第二批日俘七百名,内軍 人六百名,文員一百名,昨日下午二時……遣送返日……查第一批被遣送返日本之俘虜七百名,已于十一月二 日……離港往日」。 67 〈三千日俘 今晨歸國〉,《星島日報》,1946 年 1 月 15 日,版 3。 68

SCMPHKT, “Hong Kong Shipping: Formosan Internees On Board Suncrest”, February 12, 1946, Morning edition, Page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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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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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該企業成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最早名稱為 Steyr-Daimler-Puch,總部及工廠設於上奧地利邦 Steyr 市,戰後成為奧國最大國產車企業,之後數度 易主及改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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