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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審查作業精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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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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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審查作業精進計畫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業務委託之專業服務案報告

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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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審查作業精進計畫

受 委 託 者 :國立成功大學

研 究 主 持 人 :林子平

共 同 主 持 人 :孫振義

研 究 助 理 :羅子雯

研 究 助 理 :張 謦

研 究 期 程 :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至 109 年 12 月

研 究 經 費 :新臺幣 190 萬 4 千元整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業務委託之專業服務案報告

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本報告內容及建議,純屬研究小組意見,不代表本機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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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目次 ... I 表次 ... III 圖次 ... V 摘要 ... VII ABSTRACT ... IX 第一章 計畫背景 ... 1 第二章 計畫目的 ... 3 第三章 工作項目與內容 ... 7 第一節 辦理國際綠建築標章之趨勢分析 ... 7 第二節 辦理評定案件抽查 ... 21 第三節 辦理評定專業機構評定業務之查核 ... 29 第四節 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及專任技術、行政人員之教育訓練 ... 37 第五節 綠建築標章家族資訊網與網頁內容更新 ... 44 第六節 辦理新版手冊未來執行情形之追蹤與檢討 ... 47 第七節 辦理綠建築標章評估指南中英文版修正 ... 52 第八節 綠建築標章通過案件之申請人及設計人登錄制度系統規劃 ... 57 第四章 結論與建議 ... 67 第一節 結論 ... 67 第二節 建議 ... 72 附錄一: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化評估表 ... 73 附錄二:抽查案件數一覽表 ... 81 附錄三:第1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會議紀錄 ... 92 附錄四:既有公開資訊揭露範例參考圖 ... 93 附錄五:期中審查意見與回覆 ... 96 附錄六:第2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會議紀錄 ... 100 附錄七:第3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會議紀錄 ... 101 附錄八:期末審查意見與回覆 ...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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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次

3-1 國際間綠建築評估系統對於營運使用中建築認證之比較 ... 14 3-2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 15 3-3 我國綠建築可發展之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與其指標項目 ... 17 3-4 109 年度各區綠建築案件抽查時程 ... 23 3-5 108 年度各區綠建築抽查案件列表 ... 24 3-6 108 年度綠建築審查案件抽查樣本之綠建築等級統計表 ... 24 3-7 綠建築標章評定案件查核表 ... 26 3-8 綠建築標章評定案件查核問題彙整 ... 27 3-9 第 1 次綠建築標章評定案件查核會議簽到及現場照片 ... 30 3-10 第 2 次綠建築標章評定案件查核會議簽到及現場照片 ... 32 3-11 第 3 次綠建築標章評定案件查核會議簽到及現場照片 ... 35 3-12 109 年 7 月 24 日綠建築專任技術人員及專任行政人員教育訓練課程表 ... 37 3-13 綠建築專任技術人員及專任行政人員教育訓練簽到單及現場照片 ... 38 3-14 109 年 8 月 20 日至 8 月 21 日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教育訓練課程表 ... 40 3-15 109 年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教育訓練現場照片 ... 41 3-16 109 年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教育訓練出席紀錄 ... 43 3-17 歷年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統計表 ... 44 3-18 2019 年版綠建築評估手冊部分規定修訂對照表 ... 48 3-19 新版綠建築評估手冊追蹤與檢討會議簽到單及會議相片 ... 50 3-20 綠建築評估指南修正對照表 ... 53 3-21 107.1-109.4 設計人個別申請標章次數統計一覽 ... 63 4-1 研究計畫之各項工作進度時程 ... 67 4-2 實際進度及完成之工作項目 ...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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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次

1-1 2019 年版綠建築評估手冊 ... 1 3-1 世界綠建築評估系統 ... 7 3-2 SDGs 與 EEWH 九大指標連結示意圖 ... 20 3-3 綠建築標章案件查核之工作流程圖 ... 22 3-4 更新發展史資訊、統計數量 ... 45 3-5 更新綠建築申請相關連結及聯絡資訊 ... 46 3-6 臺灣 EEWH 綠建築標章評估指南封面(2018) ... 52 3-7 科技部揭露統計圖示及資訊顯示 ... 59 3-8 台灣建築中心現有資訊揭露項目 ... 60 3-9 台灣建築中心資訊揭露可視化方式 ... 60 3-10 登錄制度系統模式 ... 62 4-1 科技部首頁學術研究統計資料查詢頁面 ... 93 4-2 科技部揭露統計項目一覽 ... 93 4-3 科技部揭露統計細目 ... 94 4-4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揭露圖示及資訊 ... 94 4-5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揭露圖示及資訊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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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關鍵詞:綠建築標章制度、綠建築評估系統、評定專業機構 一、計畫緣起 自 1999 年政府建立「綠建築標章制度」,我國綠建築便逐年發展精進,成為永續發展政 策不可或缺的角色。2001 年行政院核定實施「綠建築推動方案」,要求工程總造價在新臺幣 五千萬元以上之公有新建建築物必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由公有建築 物為表率,引導民間與業界的跟進,令我國綠建築政策績效卓著。目前評定案件數量逐年穩 定增加,發展至今每年約有 700-800 件評定案件辦理申請。自申請數量可得知綠建築實施以 來已獲得具體成效,並獲公私部門及一般民眾的肯定。因應評定案件數量增加,同時維持與 精進評定品質之質量,本計畫以提升綠建築評定品質及評定專業度為目標辦理下列事項: (一) 辦理國際綠建築標章之趨勢分析,滾動檢討我國綠建築標章制度。 (二) 辦理評定案件之抽查。 (三) 辦理評定專業機構評定業務之查核。 (四) 辦理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及專任技術人員、專任行政人員之教育訓練。 (五) 辦理綠建築標章家族資訊網與網頁內容更新。 (六) 辦理新版手冊執行情形之追蹤與檢討。 (七) 辦理綠建築標章評估指南中英文版之修正。 (八) 辦理我國綠建築標章通過案件之申請人及設計人登錄制度系統規劃。 二、執行方法及過程 本計畫主要辦理工作事項為維護及更新我國綠建築評估系統,以及辦理評定專業機構之 監督與查核。本年度執行例行性工作事項(工作項目一至五)以「研究彙整」、「書面查核」及 「現場查核」三方式執行,並自研究內容及查核結果中,提出我國綠建築評估系統之精進方 向,亦針對評定專業機構執行不足之處提出檢討及改善建議。更於年度教育訓練中推廣綠建 築更新內容及評定機構之評定共識,亦於本年度教育訓練中發放「綠建築技術認定彙編」第 二版,於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教育訓練中發放並更新公告於評定機構官方網站。其他年度更 新之工作事項(工作事項六至八)則以「專家會議」及「研究整理」方式執行工作內容,執行 成果均確實執行並呈現於本報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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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三、重要發現 經過本年度計畫執行,在評定案件查核及評定業務查核中彙整若干評定專業機構可再精 進改善之項目。於歷次查核中針對前年度(108 年)所追蹤之改善項目如評定電子化、評定小 組成員參與度紀錄等,均逐步執行完善並持續精進。而本年度查核結果亦發現評定機構部分 標準流程建立不足處,如申訴之標準流程未盡完善,或供申請人使用之申請資料檢附清單建 置細節說明不足導致申請人繳交之資料不一,此狀況亦可能導致評定小組成員在要求佐證文 件之差異等。本計畫依慣例將本年度之查核結果列為未來主要追蹤事項。 四、主要建議事項 建議一 評定專業機構修正標準申訴處理流程: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協辦機關:國立成功大學 建議評定專業機構(現為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以下簡稱台灣建築中心)修正現有申訴 處理流程,此建議項目為本年度查核結果待追蹤事項之一。目前台灣建築中心之申訴處理流 程為由申請人投訴後,未對後續處理流程如何執行、回覆及改善有標準處理方式。為避免申 請單位對於評定機構之申訴或抱怨處理問題造成更多的溝通不良,因此修正標準申訴處理流 程為台灣建築中心必要處理之工作事項。 建議二 評定專業機構修正標準綠建築標章申請檢附資料清單: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協辦機關:國立成功大學 修正現有綠建築標章申請清單,以明確提供申請人在申請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 時有所依據,得以更加明確知道申請指標需檢附之文件、內容及順序。減少評定專業機構與 申請單位之間溝通認知差異問題。經由項目指示、表單依據使申請單位有條理地準備申請文 件,降低指定評定機構專任技術人員及專任行政人員重複檢查及二次排版之工作,可大大提 升評定專業機構之評定業務品質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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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Keyword: Green building label、Education training、Green building rating system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Green Building Mark System" in 1999, the green building policy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aiwa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olicy. In 2001, the Executive Yuan approv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Green Building Promotion Plan", requiring public buildings with a total construction cost of NT$50 million or more to obtain the "Candidate Green Building Certificate" and the "Green Building Label" from public buildings. Leading the industry and guiding the follow-up of the civil society and the industry, the performance of Taiwan's green building policy has been outstanding. So far, about 700 to 800 cases have been applied for each year, and the specific results have been obtained and confirmed by the public and private sectors and the public. The quality of the case has doubled. The purpose of this project i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green building assessment and to assess the professionalism.

(1) Analyze the trend of international green building systems, and review the domestic green building system.

(2) Spot check assessment case.

(3) Check the implementation status of professional assessment agencies.

(4) Handling the green building stamp family information network and web content update. (5) Update the content of the Green Building Label Family Information Website.

(6) Review the futur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manual. (7) Revised “Green Building Label Evaluation Guide”.

(8) Planning a certification system for green building labels that applicants and designers can log on for reference by professional assessment agencies.

Research methods:

The main tasks of this project are to maintain and update Green Building System, and to handle th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professional evaluation agencies. This year, routine tasks were carried out in the three methods of "research summary", "written inspection" and "on-site inspection". From the research content and inspection results, the improvement direction of Green Building System was proposed. Provide review and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for the shortcomings of professional assessment institutions. In the annual education training, the updated content of green buildings and the assessment consensus of the assessment agencies are promoted. The second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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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the "Compilation of Green Building Technology Certification" is also released in education training and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assessment agency. Other annual updates of the work tasks (work 6 to 8) were implemented in the form of "expert meetings" and "research and collati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sults were indeed implemented and presented in this report.

Major outcomes: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year, after checking and consolidating, some professional assessment institutions can further improve their projects. The improvement projects tracked in the previous year (108 years), such as electronic assessment and participation of green building team members, have been gradually implemented and improved. The results of this year's inspection also found that some standard procedures of the assessment agency were not fully established, such as the standard procedures for appeals, or the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application documents for applicants. This situation may lead to discrepancies between the members of the green building team in requesting supporting documents. This plan will be listed as the main tracking tasks in the future based on the inspection results of this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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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計畫背景

我國的綠建築評估系統EEWH 為具體量化各指標的評估系統,為亞州地區第一個、同時 為全世界第四個發展出來的綠建築評估系統。圖1-1 為最新 2019 年版綠建築評估手冊,並訂 於2021 年 1 月 1 日上路。我國綠建築政策發展自 1999 年,執行至今逾廿載,獲得政府與一 般民眾的信任與重視,近年地方政府亦在各地方自治條例中將綠建築列為必要項目,使我國 綠建築更加普及。綠建築標章之評定審查作業已於 2000 年起,以指定評定專業機構方式辦 理,由評定專業機構辦理技術評定,證書核發則由內政部辦理,以擴大評定審查服務成效。 2009 年內政部發布「綠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以公告指定相關機關(構) 成為綠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本計畫則由前開要點第九點對評定專業機構之評定業務辦理 抽查及勘查。目前指定評定機構為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聘有兩百六十餘位綠建築評定小 組成員,並分將臺灣分為三服務區進行評定作業。每年度精進計畫均會辦理綠建築評定小組 成員教育訓練及專任技術人員、專任行政人員之教育訓練。由於綠建築評估手冊持續更新, 又或者各評定小組成員專業背景與審查案例經驗機會差異等原因,對於法令或手冊規定未盡 詳盡之處或特殊案例之判定較容易產生問題。本計畫之主要目標即控管評定專業機構之評定 品質及作業流程完整性。在評定作業維持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同時掌控評定行政作業 流程及時程,使申請人及設計人與評定專業機構達到雙向良性互動與溝通,減少文書往返所 造成時間、人力及物力投注,貫徹「審查同軌、信賴倍增」之目標。 圖 1-1 2019 年版綠建築評估手冊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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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計畫目的

我國綠建築自1999 年政府建立「綠建築標章制度」,綠建築政策已成為我國永續發展政 策中重要的一環。隨著綠建築政策在台灣奠定的基礎及成長,迄今每年已有約700-800 件案 件數量辦理申請,足見具體成效並獲公私部門及社會大眾的肯定,為配合申請綠建築評定案 件之質量以及不斷更新之綠建築標章家族手冊內容,本精進計畫為提升綠建築評定品質及評 定專業度辦理下列事項: 一、辦理國際綠建築標章之趨勢分析,滾動檢討我國綠建築標章制度 我國之綠建築評估手冊2019 年版將於 2021 年 1 月起正式實施,過去針對綠建築評 估手冊持續在實施階段擷取經驗,並且隨著國際間綠建築持續發展進行修正更新。 因應手冊須隨時與國際接軌,本年度將持續追蹤國際綠建築評估系統之趨勢及走向。 在各項標章進行整合及發展同時應時常更新各國綠建築相關標章之最新動向如美 國LEED、英國 BREEAM、日本 CASBEE…等評估系統以比對檢視國內系統是否有 所疏漏或得以精進之處。本年度將辦理國際綠建築標章趨勢分析,依照我國未來綠 建築發展方向探討各國之對應政策,提供手冊未來精進方向以作為未來手冊修改之 依據。同時也參考聯合國 17 項永續發展項目,提供我國綠建築未來發展與國際併 行之連結。 二、辦理評定案件之抽查 本計畫將依據98 年(109 年修正)所發布之「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 點」中所訂定之規範及指定評定機構提供之審查流程,於本年度執行評定案件查核 之精進,以為評定機構之業務品質做更嚴謹的把關。經由評定案件之抽查檢視評定 專業機構各區評定之標準及行政流程,檢討並提供評定專業機構查核結果以維護案 件審查品質。 三、辦理評定專業機構評定業務之查核 本計畫將依 98 年所發布之「綠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進行評 定專業機構之督導、查核,並由其中承諾項目如評定作業處理程序、評定作業時程 管理方式、硬體設備等項目進行評定業務之查核。此外亦在評定業務中邀集各分區 之評定小組成員進行交流以減少審查差異情況,並經由業務交流達成全區之普遍共 識,進一步完成審查同軌之成果。為將各區之評定作業流程完全統一,本計畫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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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將在評定業務查核時進行評定作業流程之行政查核,並依照評定作業流程架構提出 評定作業應精進事項,從中檢討評估手冊中未規定事項並列入評定專業機構業務之 追蹤。以達到內部統整、外部便民之評定效果。 四、辦理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及專任技術、行政人員之教育訓練 繼承過去精進計畫一直以來在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教育訓練及綠建築專任技術、行 政人員講習訓練之良好成效,針對綠建築評定各區之實務審查交流、新版綠建築評 估手冊之重點提要及評估過程中之疑義檢討與處理辦法,自102 年度起,本計畫逐 年辦理評定小組成員及專任技術、行政人員之教育訓練以達到審查同軌之成效。 五、辦理綠建築標章家族資訊網與網頁內容更新 綠建築評估手冊2019 年版將於 2021 年正式上路,其中內容除技術內容修正之外, 亦修正些許關於背景之論述及部分新增認證方法。預計歸納編排最新版本之中英文 雙語網頁內容更新上網,同時加強本網站對於國內各綠建築相關機關、機構、推廣 內容之連結性,讓使用者更便利搜尋。藉由網絡擴大國內外對我國綠建築的認識。 本計畫管理之綠建築標章資訊網網址:https://gbtw.weebly.com/ 六、辦理新版手冊未來執行情形之追蹤與檢討 國內綠建築實施已逾二十載,綠建築評估手冊也經歷多次改版,自 1999 年發布首 版「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至今步入第二十一個年頭。期間歷經數次改版,並逐 步發展出五大建築類型專用評估手冊及境外版評估手冊,亦預計於 2021 年 1 月實 施最新版本(2019 年版)。本年度將針對新版手冊之內容、實施方式等前置作業進行 追蹤,使未來上路後無論在實務實際執行或評定作業上均得以更為完善。 七、辦理綠建築標章評估指南中英文版之修正 「綠建築標章評估指南」為 2018 年用於推廣綠建築所推出之隨身小冊,內容包含 簡介我國綠建築標章成立背景與各項指標概述及設計重點條列,是為綱要版本之綠 建築評估手冊。因應新版評估手冊即將出版,本年度將同步更新本指南之內容並且 同步更新中英文。且本指南為推廣我國綠建築使用,故將補充說明我國綠建築之成 立背景及敘述,並與新版手冊同步更新修正內容,使國內外使用者均可更加深入了 解我國之評估系統背景,達到後續延伸討論國際發展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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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完成我國綠建築標章通過案件登錄制度系統規劃(草案) 隨著我國綠建築普及率增加,綠建築標章之申請者逐漸形成設計人、營造單位、專 職申請人…等多方林立之情形,此情況造成申請經驗、文件準備、計算品質不一, 進一步導致評定專業機構執行增加時間成本及降低評定效率。本計畫將協助評定專 業機構建立申請人與設計人申請綠建築標章之紀錄登錄制度,以利評定專業機構精 進申請人之管理,亦可對於後續申請標章之鼓勵制度進行管制與標準化流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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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作項目與內容

本單位承接綠建築標章審查作業精進計畫行之有年,執行成效優良,具體提升我國綠建 築標章審查制度之品質與信賴度;本年度將延續此精神執行計畫,資就工作項目與執行成果 依序敘述如下:

第一節 辦理國際綠建築標章之趨勢分析

3.1.1. 國際綠建築標章趨勢分析 國內綠建築實施已超過二十年,期間隨著建築技術的進步及建築材料或工法之更新逐步 更新綠建築評估手冊之內容。原有綠建築標章內容需時時更新國際間綠建築評估系統之進程, 同步檢視國內評估系統是否有所疏漏或得以精進之處。近年來國內綠建築政策積極向外推廣, 並出版境外版綠建築評估手冊,國外亦有若干案例成功獲得我國綠建築標章認證。於此同時, 為持續更新並與國際同步,更應持續檢視目前之綠建築評估系統是否符合亞熱帶氣候地區國 家使用之環境背景。然而世界各國之綠建築評估體系發展多年,幾乎遍布全球皆有其相對應 系統使用,世界各國使用之綠建築評估系統分布如圖 3-1 所示。其中國際間最被廣泛使用且 發展成熟的綠建築評估系統大致有美國LEED、英國 BREEAM、日本 CASBEE、新加坡 Green Mark 及臺灣 EEWH 等評估體系,本計畫將針對以上幾個具有代表性的評估體系進行探討。

圖 3-1 世界綠建築評估系統 (資料來源:本計畫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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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 國際間綠建築評估系統辦理續用內容

本年度對於國際間綠建築評估系統之資料蒐集與盤查延續去年我國推廣之續用簡化進 行各國資訊更新。

1. 美國 LEED:

關於美國LEED 之更新,內容引用自 LEEDv4.1 (2018)。LEED 再認證鼓勵綠建築案例提 供建築實際營運資訊以證明該建築確如評估時的預期達到效果。僅在建築生命週期的一小段 時間(規劃設計至建造完工)不足以代表綠建築確實功效,我們期望通過 LEED 認證的案例可 以持續且永續的成為綠建築的領導。 隨著LEED4.1 的發布,所有 LEED 的案例,無論過去、現在還是未來,可以提供過去一 年的營運資訊,以獲得三年的再認證。 即便未曾申請過LEED 認證,亦鼓勵所有計畫項目透過公開建築性能數據來提高建築標 準。這個動作可以充分量化自己的投資與貢獻,使地球變的更好。 LEED 再認證步驟: 具有LEED 認證之項目 (1) 登入 LEED 線上申請再認證 (2) 收集該項目過去 12 個月的以下五項數據:能源、水資源、交通、廢棄物與使用者經 驗。如需要進一步資訊,請參考LEED v4.1 O+M。 無法提交以上五類別數據者可另外參考進行 LEED v4 O+M 的認證,同樣提供過去 12 個月的數據,達到 40 分即可獲得認證,僅能源及水資源為必要類別。 LEED v4.1 O+M 會提供額外的項目改善建議額度,線上系統將自動提出建議以助計 畫進行重新認證,儘管該建議可能非必要實施,仍建議可定期審核並考慮實施。 (3) LEED 線上系統會自動計算項目得分並提供您的計分。您可以繼續進行改善來增進 項目表現並隨時上傳最新數據來獲得更高的得分。 (4) 送出項目之數據提供 GBCI 進行審核。 (5) GBCI 將進行重新認證的審核且以以下項目作為評分: 能源:1-33 分 水資源:1-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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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1-8 分 交通:1-14 分 室內環境品質:1-20 分 先前獲得 LEED 認證積分:10 分,自動授予之前曾獲 LEED 認證的所有項目 (6) 至少獲得 40 分以通過 LEED 再認證 (7) 該項目將獲得 GBCI 由以下得分級距所頒發之不同認證級別,並具三年效期: 合格級:40-49 銀級:50-59 黃金級:60-79 白金級:80+ (8) 該計畫需輸入年度數據確保維持高品質之效能。計畫可根據實際情形進行個案申請。 如在兩次認證期間持續保留數據更新,USGBC 對該項目之再認證將免收註冊費。 2. 英國 BREEAM:

BREEAM (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為世界最早 建立之建築環境分級系統與評估指標,意即建築研究機構環境評估方法。於 1988 年由英國 建築研究機構(BRE)創建,1990 年正式發布。目的為鼓勵設計者、業主及使用者以永續發展 方式開發環境,進一步降低建設對環境的影響、汙染及傷害。 BREEAM 因標章申請完成後並無設定有效期限,故申請後永久有效。因此亦無推廣續用 之措施。該系統對於既有建築的評估乃以「既有建築(BREEAM In-Use)」版本作評估,該版 本適用於使用中非住宅類建築。惟既有建築版本有效期限為一年,若要維持有效標章則需每 年提出申請。(引用參考自 https://www.breeam.com/) 3. 日本 CASBEE 在日本國土交通省住宅局的支持下,日本CASBEE 於 2001 年 4 月由日本綠色建築委員 會(the JapanGreen Build Council (JaGBC))和日本永續建築聯合會(Japan Sustainable Building Consortium (JSBC))及其附屬組織共同合作,致力於建築物綜合環境性能評價系統(CASBEE) 的研究開發。近幾年日本當地政府也將CASBEE 引入建築管理,許多日本建築已實行此評價 系統 (林子平,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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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ASBEE 是評價和劃分建築環境性能等級的系統性方法,就節能用途與減輕環境負荷的 資材,以及室內舒適性與景觀等層面來考量。日本CASBEE 之評價標準是以建築物生命週期 進行分類,分為企劃、新建、既存、改修四個評價標準。 與英國BREEAM 相同之處,日本 CASBEE 亦有既存建築之評價標準,日本在既存建築 之適用對象為營運階段既有之建築物,竣工後必須營運至少一年以上,並須提供營運紀錄以 供評價。 CASBEE 之新建建築評價認證雖具三年有效期限,但並無續用服務,以該系統之設計原 則來看,往後應也不會發展續用領域。因CASBEE 是以生命週期進行版本劃分,故如在新建 建築認證到期後欲再度取得認證,則須以既存版本申請。既存版本之認證期限為五年,到期 後若是欲再度獲得認證則須以當時之既存建築最新版本進行認證申請。 4. 新加坡 Green Mark:

2005 年新加坡建設局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Authority, BCA)提出 Green Mark 評估 系統,用以促進建築與環境之永續發展,使企業及建築相關產業使用者、設計者及實踐者提 升環保意識。新加坡位於熱帶性氣候區域,不僅全年高溫,且人口密度高,為達到人民居住 之舒適性,同時保持永續發展方向,進而成立Green Mark。 依據建築物使用功能分類,Green Mark 陸續開發出諸多評估版本,包括住宅、非住宅建 築(住宅類又各自分為新建及既存兩種建築使用階段)、辦公室、區域、公園、基礎建設等約二 十種類別,並依建築類別調整各分類之評估標準。 以下引用及翻譯自BCA (2017): Green Mark 的評估指標包含能源效益、水資源效率、環境保護、室內環境品質、進階綠 色工作等五大評估項目。每個評估項目皆有3 個指標群,每個指標群內又有 2-5 個評估指標。 其中,Green Mark 針對已經取得標章的案件提供在永續表現上的認證,這部分的認證包括能 源與水資源效益、營運與管理,以及室內環境品質。經由填寫一張性能衡量標準的檢核表, 建築物便可以套用Green Mark 最新的版本及計分,並取得再認證的證明。 計畫取得認證的建築物可以利用 BCA 的智慧冷卻效率入口網站,這是一個一直持續在 測試如何讓冷房系統的表現更有效率的動態工具,在使用該系統後,使用者不難發現這個系 統是非常友善的,而且有非常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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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 Mark 再認證評估規範: A. 資格限制 1. 建築物在最近一次 Green Mark 評估後沒有任何改建者。 2. 預計依相同的版本取得相同的等級者。 3. 目前已有的版本包括: a.非住宅類新建築 (GM-NRB) b.非住宅類既有建築(GM-ENRB) c.照護設施類建築(GM-HC) B. 評估目標 1. 利用數據更瞭解能源與水資源的使用情形,以及與其有關的任何決定 2. 發展一個對能源使用更有效率的策略 3. 制訂目標與對象以符合前述之策略 4. 監控及量測使用結果 5. 檢討政策的有效性 6. 建立廢棄物足跡與循環帳戶 7. 持續滿足居住者的需求 C. 檢附項目 1. 建築物資訊,例如 Green Mark 申請的詳細資料、總樓地板面積、冷房負荷 2. 由 BCA 認可的能源審核人員或專業的機械工程師所撰寫的冷房系統能源審核報 告。 3. 從冰水機量測與驗證的儀器儀表讀取溫度數值(由查核人員填寫,不適用早期 Green Mark 版本) 4. 3-year 能源與水資源使用數據 5. 能源與水資源使用改善計畫 6. 冷卻水塔水濃度循環,可節錄自「用水分析報告」 7. 使用者滿意度調查 8. 整體環境與回收策略 9. 由取得認證的公司撰寫的室內空氣品質審核報告,以及建築內部不同空間之噪音 與照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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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D. 評定等級: 成功完成申請續用者會延續原本申請的認證等級的證書,旁邊標註「續用」是為了公開 承認該建築的持續表現和承諾。 上述資料準備完成上傳後,後續會進行冷卻器的感應器現場驗證,以及AHU、過濾器、 儀表、冷卻塔、廢棄物管理、建築物自動化系統以及水、電分表等關鍵設備和安裝的目視檢 查。另外,亦需留意室內環境品質議題,例如濕度、濃度、溫度舒適性,及室內污染源控制 等。 評估會以上述的檢核為基礎。申請續用的評估不會有任何分數,之前已取得金級與白金 級認證者,若在申取續用時仍維持當時的等級,續用審查過程則無須經過評定小組成員會簡 報這部分程序。 5. 臺灣 EEWH 我 國 綠 建築 發展 於 1995 年臺灣節能設計法規,以 「生態(Ecology) 、節能(Energy Conservation)、減廢(Waste Reduction)、健康(Health)」為四大範疇,簡稱為 EEWH 系統。不 僅為亞洲地區綠建築評估系統之先驅,亦為全世界第四個上路的綠建築系統。發展至今已逾 二十載,自 1999 年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公布第一版之綠建築評估手冊起,至今已歷經多次 精進改版。目前評估使用版本為2015 年版之綠建築評估手冊,最新 2019 年版手冊訂於 2021 年正式上路。目前EEWH 之評估體制包含六大類型:基本型(BC)、社區類(EC)、廠房類(GF)、 住宿類(RS)、舊建築改善類(RN)和境外版(OS)等綠建築家族評估系統。未來擬將新增第七類 既有建築物類(EB)版本,並將舊建築改善類(RN)由能源計算基準與標示模式更新評估方式, 修正舊建築改善類之內容。 上述可知,我國目前尚在規劃如英國BREEAM 及日本 CASBEE 供既存建築評估之系統, 期間因國內申請綠建築標章具有效期限5 年效期,在過期後可以續用評估方式展延 5 年效期。 然而過去我國綠建築屬於鼓勵性質,因此過往在續用申請上之成效並未如新申請有一樣的誘 因及動力。且在脫離設計人或建設公司後,使用者在技術、經濟成本方面也較難自行申請續 用認證。然而綠建築標章之續用有其必要性,無論是維持當初綠建築標章認證之品質亦或是 追蹤當初申請時之設備效率均為續用之精神。我國又因結合法制化,許多地方自治條例因應 政府永續發展政策融入綠建築評估之要求,更進一步提供容積獎勵等鼓勵措施。除鼓勵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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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維持其品質亦成為一種社會責任。我國去年(108 年)由內政部建研所委託研究,已發展 出一套續用簡化方式為「綠建築延續認可簡化查核法」(以下簡稱續用簡化評估法)以供標章 到期對象可以快速申請,並於本(109)年度 5 月發布,根據 4 月修正之「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 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已於7 月正式可實際申請認證,達到便民、經濟的效果。 我國之續用分為續用簡化評估及原版本重新認證兩種。因續用簡化評估法僅適用於未涉 及使用執照、建築結構體變更者,且願意配合現勘之建築。故如無法符合此適用對象者則須 依原申請之綠建築評估版本重新申請認證,僅在費用可獲得減免。我國目前欲推行之續用簡 化評估著重於「維持當時申請現況」,並非「與時俱進」,因此簡化評估則採重點評估、容許 差異為原則。在原評估指標中若為施工階段評估之設計項目,或不可控制之變動因素者免予 評估,僅針對建築物可能變動並且使用者能夠維護改善之項目為主要查核方向,續用簡化評 估法查核表單詳附錄一。(內政部建研所,2019) 我國綠建築標章之續用建立在鼓勵一般民眾方便申請且更加了解自己居住環境之前提, 評估內容也以追蹤重點指標項目為基礎。其中只要經現場勘查全項合格後便可獲得續用認證。 故我國之續用評估並非以既存建築之營運使用進行評估,而是以當初申請綠建築標章之效能 及維護為原則。我國未來亦有機會發展出營運使用版本,以建築物實際營運使用之各項數據 及能耗為主要評估主體。在建築物完整生命週期中,使臺灣綠建築評估系統更加貼近綠建築 永續環境之初衷。 3.1.2.2 國際間綠建築評估系統之續用辦理比較 上述檢視若干國際間較廣泛被使用之綠建築評估系統,其中具有續用制度之系統大概佔 半數,無續用機制之系統可能因其評估系統之發展背景及版本設計而有其他後續維護管理辦 法,本計畫大致將以上資訊整理成下表3-1 提供未來我國續用認證發展參考。 目前國際上非「營運使用版本」之「續用/再認證」評估如 LEED、Green Mark 有效期限 均為3 年,因目前有續用之系統設計均著重於「該建築過去營運使用數據評估」,方得以重新 在「線上系統」登錄試算、申請認證。我國目前之續用評估與新加坡Green Mark 之續用認證 模式較為相似,在續用評估中並不涉及原始分數計算,且須經過實際驗證(現場勘查或儀器測 量)方可獲得認證

在未來若需檢討修正我國續用認證之項目,則可參考該國或他國對於再認 證之項目及認證方式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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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國際間綠建築評估系統對於營運使用中建築認證之比較

新建建築 營運使用中建築 續用/再認證

美國 LEED

版本 LEED BD+C LEED O+M Recertification

期限 無期限 5 年 3 年 適 用 對象 1. 新建的建築或大範圍更新 2. 總建築面積(含)93m2 以上 才可申請 1. 可持續運行,且正在進行 更改的既存建築 2. 小幅度的系統升級 3. 總建築面積(含)93m2以上 才可申請 可提供過去 1 年建築營 運使用資訊之對象(無論 申請過其他版本與否均 可) 英國 BREEAM

版本 New Construction In-Use

無 期限 無期限 1 年 適 用 對象 新建住宅和非住宅建築 使用中非住宅建築 新加坡 Green Mark

版本 New buildings Existing buildings Re-certification 期限 5 年 (5 年後以簡化程序再認 證) 5 年 3 年 適 用 對象 新建建築 使用中既存建築 所 有 已 申 請 過 Green Mark 任一版本之對象 日本 CASBEE

版本 New Construction Existing building

無 期限 3 年 5 年 適 用 對象 1. 不包含獨棟住宅 2. 設計與施工階段的建築 1. 不包含獨棟住宅 2. 使用中的建築 3. 至少一年以上的營運紀錄 臺灣 EEWH 版本 基本型 EEWH-BC 既 存 建 築 EEWH-EB ( 進 行 中) 續用、續用簡化評估 期限 5 年 5 年(暫定) 5 年 適 用 對象 新建建築 既存建築(暫定) 所有已申請過 EEWH 任 一版本之對象 (資料來源:更新自內政部建研所(2019),綠建築標章審查作業精進計畫成果報告) 3.1.3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與臺灣永續發展目標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為聯合國永續發展大會(以下簡稱 Rio20+)在 2015 年所提出之 於2016 年至 2030 年 15 年期間之兼具經濟發展與永續平衡之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見表 3-2), 這些項目指出永續發展的宏觀方向,並在 17 項目標中延伸出 169 項指標項目,具體條列對 於永續發展之人類生活、經濟發展及環境平衡的目標基準。 另一方面,這些目標雖點出全球急迫的永續議題,在執行上卻亟需仰賴政府及擁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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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業作推手,方能使目標真正向前推進(劉世慶,2019)。本計畫著重於我國綠建築之發展, 同時需考量綠建築所能及之條件,綠建築之初衷亦為永續環境發展,使建築如此龐大能耗之 產業能在促進經濟發展同時與環境消耗盡可能達到相對低的環境成本。而在 17 項目標中, 目標3、6、7、9、11、12、13、15、17 等 9 項目標均為綠建築可著手精進之目標,其或多或 少在目前我國綠建築評估項目中佔有部分項目之關聯性,如基地保水指標針對水資源之管理、 廢棄物減量指標對於衛生設施之要求、目前積極發展中的既存建築版本及新版手冊納入之綠 電相關優惠之再生能源,境外版評估手冊及綠建築評估指南亦積極發展我國綠建築評估在國 際間的適用性及推廣。對於未來我國綠建築評估手冊之發展,本計畫亦會將SDGs 之發展目 標列入考量,針對其相關項目配合我國社經環境之背景進行可行性之評估,並進一步發展。 表3-2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目標 項次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1 No Poverty 消除全球一切貧窮 2 Zero Hunger 消除飢餓,確保糧食安全,改善營養及促進永續農業

3 Good Health and Well-Being 確保健康及促進各年齡層福祉

4 Quality Education 確保平等及優質的全民教育,提倡終身學習 5 Gender Equality 實現性別平等及所有女性之賦權

6 Clean Water and Sanitation 確保及永續管理水資源及衛生設施

7 Affordable and Clean Energy 確保人人都能享有可負擔、穩定、永續及現代的能源 8 Decent Work and Economic

Growth

促進永續及共享的經濟成長,達成全面且高產值就業, 使人人都有適當的工作

9 Industry, Innovation and Infrustructure

建構抗災的基礎建設,推動永續且共享的工業化,並 鼓勵創新

10 Reduced Inequalities 縮小國內及國家間的不平等 11 Sustainable Cities and

Communities

建設包容、安全、抗災及永續的城市與村落

12 Responsi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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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Climate Action 採取緊急措施對抗氣候變遷及其衝擊

14 Life below Water 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與海洋資源,以確保永續發展 15 Life on Land 保護及促進陸域生態系永續利用,永續管理森林,對

抗沙漠化,逆轉土地劣化,並遏止生物多樣性消失 16 Peace, Justice and Strong

Institutions 促進和平且包容的社會,以落實永續發展;提公司法 管到給所有人;在所有階層建立有效的、負責的且包 容的制度 17 Partnerships 強化永續發展執行措施及活化永續發展全球夥伴關係 (資料來源:聯合國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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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依「綠建築」可著手精進之目標進行細項檢討,表3-3 可見本計畫針對建築之於 環境永續可發展之項目進行節錄。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永續會)亦在 SDGs 發布後列出針對我國之「臺灣永續發展目標」,其中除 Rio20+所發布之 SDGs17 項目標外, 亦配合政策發展增加第18 項之「逐步達成環境基本法所訂非核家園目標」。 「臺灣永續發展目標」更針對 SDGs 所提出之指標項目訂定具體的實施項目,如表 3-3 中指標項次6.2,「臺灣永續發展目標」便以特優級公廁座數執行更新巡檢,進一步達成公平 衛生條件之實施。指標項次6.3 更提出 8 項具體改善指標細項,其中 6.3.3:二級處理放流水 回收供工業區及科學園區再利用率及每日再生水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019)。本項即 可直接對應至綠建築評估中水資源項目之發展。 關於EEWH 九大指標之評估項目其實均可自 SDGs 中相互關聯(如圖 3-2 所示),無論是 每一指標均對於永續發展有超過1 項的影響性,然而針對環境永續、生態永續及人居健康等 重大議題,EEWH 亦將隨國際趨勢進行逐步調整,進一步與國際永續環境之議題密切追蹤與 配合精進。 表3-3 我國綠建築可發展之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與其指標項目 目標 項次 永續發展目 標(SDGs) 指標 項次 永續發展目標之指標項目 3 確 保 健 康 及 促 進 各 年 齡 層福祉 3.9 在西元2030 年以前,大幅減少死於危險化學物質、空氣污染、 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其他污染的死亡及疾病人數。 6 確 保 及 永 續 管 理 水 資 源 及衛生設施 6.2 在西元2030 年以前,讓每一個人都享有公平及妥善的衛生,終 結露天大小便,特別注意弱勢族群中婦女的需求。 6.3 在西元2030 年以前,改善水質,減少污染,消除垃圾傾倒,減 少有毒物化學物質與危險材料的釋出,將未經處理的廢水比例減 少一半,將全球的回收與安全再使用率提高x%。 6.4 在西元2030 年以前,大幅增加各個產業的水使用效率,確保永 續的淡水供應與回收,以解決水饑荒問題,並大幅減少因為水計 畫而受苦的人數。 6.5 在西元2030 年以前,全面實施一體化的水資源管理,包括跨界 合作。 6.6 在西元2020 年以前,保護及恢復跟水有關的生態系統,包括山 脈、森林、沼澤、河流、含水層,以及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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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6.A 在西元2030 年以前,針對開發中國家的水與衛生有關活動與計 畫,擴大國際合作與能力培養支援,包括採水、去鹽、水效率、 廢水處理、回收,以及再使用科技。 6.B 支援及強化地方社區的參與,以改善水與衛生的管理。 7 確 保 人 人 都 能 享 有 可 負 擔、穩定、永 續 及 現 代 的 能源 7.2 在西元2030 年以前,大幅提高全球再生能源的共享。 7.3 在西元2030 年以前,將全球能源效率的改善度提高一倍。 9 建 構 抗 災 的 基礎建設,推 動 永 續 且 共 享的工業化, 並鼓勵創新 9.1 發展高品質的、可靠的、永續的,以及具有災後復原能力的基礎 設施,包括區域以及跨界基礎設施,以支援經濟發展和人類福祉, 並將焦點放在為所有的人提供負擔的起又公平的管道。 11 建設包容、安 全、抗災及永 續 的 城 市 與 村落 11.6 在西元2030 年以前,減少都市對環境的有害影響,其中包括特 別注意空氣品質、都市管理與廢棄物管理。 11.7 在西元2030 年以前,為所有的人提供安全的、包容的、可使用 的綠色公共空間,尤其是婦女、孩童、老年人以及身心障礙者。 11.C 支援開發度最低的國家,以妥善使用當地的建材,營建具有災後 復原能力且可永續的建築,作法包括財務與技術上的協助。 12 確 保 永 續 消 費 及 生 產 模 式 12.2 在西元2030 年以前,實現自然資源的永續管理以及有效率的使 用。 12.5 在西元2030 年以前,透過預防、減量、回收與再使用大幅減少 廢棄物的產生。 12.6 鼓勵企業採取可永續發展的工商作法,尤其是大規模與跨國公 司,並將永續性資訊納入他們的報告週期中。 12.8 在西元2030 年以前,確保每個地方的人都有永續發展的有關資 訊與意識,以及跟大自然和諧共處的生活方式。 13 採 取 緊 急 措 施 對 抗 氣 候 變 遷 及 其 衝 擊 13.2 將氣候變遷措施納入國家政策、策略與規劃之中。 13.3 在氣候變遷的減險、適應、影響減少與早期預警上,改善教育, 提升意識,增進人與機構的能力。 15 保 護 及 促 進 陸 域 生 態 系 永續利用,永 15.1 在西元2020 年以前,依照在國際協定下的義務,保護、恢復及 永續使用領地與內陸淡水生態系統與他們的服務,尤其是森林、 沼澤、山脈與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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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管理森林, 對抗沙漠化, 逆 轉 土 地 劣 化,並遏止生 物 多 樣 性 消 失 15.5 採取緊急且重要的行動減少自然棲息地的破壞,終止生物多 樣性的喪失,在西元2020 年以前,保護及預防瀕危物種的絕 種。 15.8 在西元2020 年以前,採取措施以避免侵入型外來物種入侵陸 地與水生態系統,且應大幅減少他們的影響,並控管或消除優 種。 15.9 在西元2020 年以前,將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價值納入國家 與地方規劃、發展流程與脫貧策略中。 17 強 化 永 續 發 展 執 行 措 施 及 活 化 永 續 發 展 全 球 夥 伴關係 技術 17.7 使用有利的條款與條件,包括特許權與優惠條款,針對開發中國 家促進環保科技的發展轉移、流通及擴散。 多邊 合作 17.16 透過多邊合作輔助並提高全球在永續發展上的合作,動員及分享 知識、專業、科技與財務支援,以協助所有國家實現永續發展目 標,尤其是開發中國家。 (資料來源:聯合國官方網站,依照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翻譯之中文譯本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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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2 SDGs 與 EEWH 九大指標連結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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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辦理評定案件抽查

本計畫將依據98 年(109 年修正)所發布之「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 中所訂定之規範及指定評定機構提供之審查流程,於本年度執行評定案件查核之精進,以為 評定機構之業務品質做更嚴謹的把關。評定業務之抽查是一種防止流弊的機制,凡是專業審 查均必須有所管制,用來回饋資訊以覺察執行是否正常,然後作必要因應。為落實評定作業 之公平、正確及信賴性,案件抽查時,本計畫須立即性針對各案件之評定結果提出建議事項, 書面通知專任人員瞭解是否該案件有特殊決議,若無特殊決議時,再將評定缺失提交分區召 集人及評定小組成員,進一步提升綠建築標章評定品質及評判基準。依據過去由精進計畫執 行之 94~108 年抽查結果可以得知,先前施行狀況發現重大缺失甚少,往往是些微審查觀點 差異。雖過去執行成效斐然,但為提升綠建築標章業務審查品質,將各區評定差異減到最低, 本年度仍會持續進行例行性評定案件之抽查作業。 本年度之評定案件查核內容將依去年本計畫所修正之查核流程及內容進行查核,案件結 果及追蹤改善項目將彙整成指導內容並於一年一度之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教育訓練及專任 人員教育訓練課程中講述及發放各區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以期增進各區評定一致性。後續 之抽查案例及評定缺失除了通告該區之評定小組成員及專任人員外,亦會督促評定專業機構 製作決議記錄,發送各區專任人員並協助通知各區評定小組成員。最後,將總年度查核案例 之評定標準及判例,公佈於指定評定機構建立之公開網頁下,做為各區評定小組成員分級瀏 覽時可參循之示範說明,以增進評定制度之完善。本年度針對 108 年度已評定通過之案件及 109 年度正在進行之案件予以抽查,工作流程圖見下頁圖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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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圖 3-3 綠建築標章案件查核之工作流程圖 3.2.1 108 年度綠建築評定案件查核選樣說明 在綠建築評定案件查核部分,分成 A.前年度(108 年度)已完成申請之案件及 B.當年度(109 年度)正在申請之案件。其中前年度已完成申請案之抽查數是以前年之申請案件總數 10% 作為抽查之總量,而當年度正在申請之案件,則自北中南三區,依據各區 108 年 1 月 至該抽查月份之前所登記之通過案件,每區選定4 案進行。 A. 108 年度綠建築評定通過案件之品管查核 有關 108 年度已評定完畢之案件抽查優先選取原則說明如下: a. 特殊案件(指標超過 6 項者,或包含生物多樣性指標者)優先選樣,需占抽查樣 本數20%。 b. 尾數取樣:其餘 80%,依據阿拉伯數字隨意挑選指定尾數,如 3、6、9 者,抽取 該樣本,直到樣本數足夠為止。 c. 選取之樣本,不可重覆相同評定審理者,若相同者,該樣本作廢,選取下一順位者 為其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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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選取之樣本,不可重覆前年度已抽查者,若相同者,該樣本作廢,選取下一順位者 為其樣本。 e. 針對審查過程中具有特殊切結或爭議案例優先選樣。 B. 109 年度綠建築評定通過案件之品管查核有關 109 年度已評定完畢之案件抽查細節 說明如下: 當年度正在申請之案件,則以每三個月份自北中南三區,依據各區109 年 1 月至該抽 查月份之前所登記之通過案件,選定4 案進行。北、中、南三區共計查核 12 案(表 3-4)。再則,案件抽查原則,除原有的編號尾數抽樣方式外,也儘可能將指標類型納 入考量,尤其針對部分通過數目較少的指標或特殊、地標性案例列為優先抽查之重點。 表3-4 109 年度各區綠建築案件抽查時程 抽查時程 第一次抽查 第二次抽查 第三次抽查 北區 3 月 5 月 7 月 中區 3 月 5 月 7 月 南區 3 月 5 月 7 月 預期抽查案件數 4 4 4 小計 12 件 3.2.2 108 年度綠建築評定通過案件之查核案件列表 依據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08 年度受理之「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案件總數 10%,選定其抽查案件,以利審查制度之追蹤等有關事項。自 108 年度 1 月份至 12 月底,正 式登記申請有 808 件,應抽查 81 件。北區受理案件共 459 件;中區共 158 件;南區共 191 件。故依據各區案件數10%,則需抽查北區 46 件、中區 16 件及南區 19 件。(案件編號見表 3-5,各案詳細列表參考附錄二)。 抽查樣本的綠建築等級則狀況如下說明:北區具有 4 件鑽石級、13 件黃金級、21 件銀 級、7 件銅級,合格級 1 件;中區具有 1 件鑽石級、1 件黃金級、3 件銀級、3 件銅級、8 件 合格級;南區具有1 件鑽石級、1 件黃金級、7 件銀級、2 件銅級、8 件合格級。案件分級統 計表參考表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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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表3-5 108 年度各區綠建築抽查案件列表 108 年度受理件數 108 年度抽查案件編號 抽查案件數量 北區 459 108A016、108A020、108A026、108A033、108A036、 108A043、108A046、108A076、108A080、108A086、 108A089、108A093、108A099、108A100、108A120、 108A136、108A139、108A146、108A149、108A156、 108A169、108A179、108A189、108A195、108A196、 108A200、108A205、108A239、108A273、108A296、 108A306、108A309、108A316、108A329、108A343、 108A386、108A399、108A406、108A413、108A426、 108A443、108A449、108A453、108A466、108A469、 108A473 46 中區 158 108B002、108B026、108B060、108B080、108B083、 108B085、108B105、108B113、108B120、108B123、 108B129、108B132、108B143、108B156、108B163、 108B169 16 南區 191 108C023、108C026、108C039、108C043、108C053、 108C073、108C076、108C086、108C093、108C096、 108C103、108C106、108C109、108C125、108C130、 108C150、108C165、108C185、108C196 19 總抽查 案件數 - - 81 *各案例名稱請參閱附錄一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表3-6 108 年度綠建築審查案件抽查樣本之綠建築等級統計表 北區 中區 南區 鑽石級 4 1 1 黃金級 13 1 1 銀級 21 3 7 銅級 7 3 2 合格級 1 8 8 抽查樣本數 46 16 1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2.3 本年度之評定案件查核說明 本年度之查核內容在查核項目及流程上將延續去年之檢討修正,針對案件及評定專業機 構之查核內容分為基本資料、審查內容及行政。查核細目依下列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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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基本資料查核:各式文件、建築基本圖說、分級評估表、建照或使照影本…等 B. 審查內容查核:免檢附文件附件情形、審查意見合理性、審查次數合理性、審查要 求合理性 C. 審查時程查核:評定時程紀錄、申請人時程紀錄 本年度由去年度修正之方向及細項二次微調評定案件查核表內容(見表 3-7),行政流程查 核將更詳細於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進行。本年度依查核過程及參與其他審查之經驗仍會參 考精進本計畫執行之查核內容直至表單完善可順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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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綠建築標章評定案件查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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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本年度評定案件查核結果 對於審查案件抽查樣本之查核結果依上頁表3-7 之查核表進行查核,本計畫將查核結果 彙整成下表3-8。 表3-8 綠建築標章評定案件查核問題彙整 疑義問題 查核說明 1 不應檢附件文 件仍檢附 評定小組成員要求不應要求之文件檢附 北區:「標章案」共查19 案,其中 13 案有檢附免檢附文件,佔抽查案 件百分比70%,其中多案檢附日常節能指標隔熱材或玻璃之出廠證明, 共6 案無檢附免檢附文件。 中區:「標章案」共查5 案,其中 3 案有檢附免檢附文件,佔抽查案件 百分比60%,其中 2 案僅各檢附一張綠建材標章相關之出廠證明,共 2 案無檢附免檢附文件。 南區:「標章案」共查7 案,其中 6 案有檢附免檢附文件,佔抽查案件 百分比86%,1 案無檢附免檢附資料案為「配水池工程」。並有少數委 員幾乎每案每指標均提出應檢附出貨證明或採購證明。 申請人自行檢附出廠證明、數量證明 2 手冊未規定審 查共識差異 基地保水指標:是否扣除露臺、雨遮、陽台、水塔等投影面積 3 審查意見紀錄 在審查意見次數中出現超過一次意見之來回回覆,應紀錄為個別意見 回覆次數。 4 資訊記錄缺漏 部分日期登記缺漏(檢送評定書日期)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如上表3-8 之查核結果所示,查核項目之主要問題大約分為以下幾點: 1. 未要求需檢附件之文件在報告書內頻繁檢附:目前有多數評定案件會主動或被動提供 未在手冊或申請標章明文要求檢附之文件,此情形常造成申請人與評定機構之溝通、各分區 要求差異及申請人提供之認知差異問題。雖與去年相較之下有改進之趨勢,但以檢附案件比 例而言仍屬多數。其中原因可能為申請標章認證所需之檢附文件並未確實列表,亦無相關繳 交標準訂定,導致審查之評定小組成員在審查時會主觀預期其他佐證文件進行指標審核依據, 如確實有佐證需求,亦應明文列表避免各分區之審查出現差異化情形。本計畫將協助評定專 業機構進行評定標準化流程之改進,視需求進行上網公告申請標章所需之檢附文件清單與其 他附件說明,或由評定專業機構內部製作審查作業須知等方式統一各區作業方式,確保評定 標準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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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 手冊未規定審查共識差異:去年將部分疑義共識彙整成「手冊疑義共識彙整」,並於 評定小組成員教育訓練中上課、發放,惟部分較容易被忽略的評定原則可能因為評定小組成 員個人主觀認知而有所差異之評定標準仍應集結成評定共識並列入本年度預計製作之「綠建 築技術認定彙編」。 3. 審查意見紀錄:審查意見次數應詳實紀錄,避免申請人與評定專業機構之溝通產生問 題。 4. 資訊記錄缺漏:評定專業機構所提供之三區共同表單有部分分區紀錄缺漏,應確實檢 查並詳實紀錄。 綜合上述查核結果,將於後續與評定專業機構檢討改善辦法,執行並做後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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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辦理評定專業機構評定業務之查核

3.3.1 109 年度綠建築評定業務查核 建築評定業務查核之目的,在於建立一套針對評定機構執行評定業務能力、評定小組成 員邀集情形及各區評定工作之監督、查核機制,同時應將查核結果確實回饋評定機構,若有 評定業務疏失情況發生,要求評定機構改善。本年度之建築評定業務查核工作,將以(1) 評 定業務行政管理,(2) 評定會議召集情形,(3) 評定業務查核相關作業之標準化、制式化及表 格化三方面進行。其中評定會議召集情形之查核,根據內政部建研所發佈之「綠建築標章評 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之規定,將邀集具有綠建築評定經驗或相關評定流程業務之 專家學者進行北、中、南三區評定會議之抽查。 評定專業機構之行政及管理查核 1. 評定專業機構專任技術人員、專任行政人員及評定小組成員能力管理機制:評定專業 機構內部教育訓練、新進人員管理、評定小組成員需知及流程建立、案件辦理一致性, 將依據指定評定專業機構提出之執行計畫書進行追蹤查核 2. 評定時程管理情形:時程管理方法、分案原則說明、各項派案及時程紀錄,各項行政 作業於每次業務查核時須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閱 3. 資訊公開:相關申請文件、不得檢附文件、審查共識、申請人抱怨處理程序與滿意度 調查結果說明 過去所執行精進計畫之經驗在評定案件抽查上均有良好的品質控管,本年度將針對查核 之行政流程機制及評定業務建立另一較為完整且公正合理之查核規範及流程。研擬日後可持 續使用之標準化評定案件及評定業務抽查制度,以作為後續精進計畫執行者之參考,使相關 作業達到標準化、合理化及表格化等具通用特性之功能,同時增進評定機構之業務品質。 本計畫至期末確實執行3 場綠建築評定業務查核檢討會議。 109 年 6 月 4 日,由外部委員 3 人及計畫主持人林子平教授前往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中區服務處評定會議查核。查核中區評定會議之召集情形、管理情形及行政作業執行。 109 年 9 月 29 日,由外部委員 5 人及計畫主持人林子平教授前往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南區服務處評定會議查核。查核南區評定會議之行政執行及評定會議執行狀況。 109 年 10 月 15 日,由外部委員 5 人及計畫主持人林子平教授前往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 心北區服務處評定會議查核。查核北區之行政執行及其他技術相關評定會議執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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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3.3.2 109 年度綠建築評定業務查核執行說明 3.3.2.1 第 1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中區服務處) 本年度第1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於 109 年 6 月 4 日台中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中區 服務處辦理,由外部審查委員 3 人、台灣建築中心 2 人(不含中區)及林子平教授前往中區評 定會議查核。追蹤各區行政工作之執行及確認評定會議召集情形、管理情形、評定專業是否 確實執行。 有關查核之簽到單、現場相片等如表3-9。 表3-9 第 1 次綠建築標章評定案件查核會議簽到及現場照片 中區查核會議查核單 中區查核會議簽到單 會議召集情形 會議召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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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計畫主持人與中區評定會議查核情形 會議執行情形 會議討論情形 會議執行情形 3.3.2.2 第1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會議結論 第1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紀錄請參考附錄三,本次查核會議結論大致可整理為以下 幾點進行後續追蹤檢討事項,並因台灣建築中心分區執行業務,故針對各區代表列席之發言 亦納入往後查核追蹤依據,期達各區系統性同軌之審查標準: 1. 電子化審查:本次中區評定會議電子化審查情形符合要求,電子檔案過大問題建議 可參考北區依「指標項目」分檔以降低檔案大小及解析度。南區因表示電子化審查 因部分原因較難以順利推行,故建議請北區、中區等已實施有完善系統及使用經驗 之分區計畫派員前往輔導新購設備之系統性操作及使用,並將於後續南區查核中追 蹤。 2. 新進評定小組成員培訓:執行狀況良好,建議待疫情緩和可繼續邀集未進行培訓成 員完成訓練,減輕審查成員人力不足問題。另應確實記錄邀請培訓之聯絡答覆,若 屢次不同意參加培訓,得作為中心續聘考核參考資訊。 3. 評定小組成員派案:記錄狀況確實。建議紀錄表可增加「參與評定會議」、「參與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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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場勘查」、「距上次審查時數」(或最後一次審查日期);新進培訓成員亦可列入表格 中記錄協審次數、日期等資訊,以利後續追蹤獨立審查紀錄。另外日後也應紀錄工 程師聯繫案件派發資訊如聯繫日期、該次聯繫回覆(可列幾項常態性回覆如公務繁 忙、擔任要職、聯繫超過X 次無回應以數字或符號註記即可,如有特殊情形再另註 記)等。 另外,針對因事務繁忙或特殊情形無法配合審查之成員,除備註欄位填寫外,建議 將特殊身分如召集人、副召集人、中央及地方公職、或其它重要職位乃致暫時無法 審查之成員及職稱列出,另外計算審查次數,以加強派案表易讀性與了解成員性質。 4. 綠建築評定檢附文件說明:為達到綠建築標章評定執行標準化,建議台灣建築中心 應訂定「綠建築評定審查標準流程」或中心內部訂定相關作業需知,並將列為精進 計畫後續查核追蹤事項。內容應包含專業審查所需之申請資料清單,以及審查所需 之佐證文件說明。評定小組成員應就中心內部所列之標準流程進行專業審查,並不 得額外要求其他未經報查之事項。 3.3.2.3 第2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南區服務處) 本年度第2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於 109 年 9 月 29 日台中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南 區服務處辦理,由查核委員5 人、台灣建築中心 3 人(不含南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2 人及 林子平教授前往南區評定會議查核。追蹤南區行政工作之執行及確認評定會議召集情形、管 理情形、評定專業是否確實執行。 本次查核會議執行之查核單與本年度第1 次查核檢討會議內容經過修正,分為 A 至 E 五 大項目,其中細分為24 細項進行查核檢討,並請南區針對個別細項進行行政報告說明,由外 部委員進行提問及改善建議。有關查核之查核單、簽到單、現場相片等如表3-10 所示。 表3-10 第 2 次綠建築標章評定案件查核會議簽到及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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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查核會議查核單 南區查核會議簽到單

會議召集情形 會議召集情形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徐副研究員虎嘯致詞 林計畫主持人子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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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3.3.2.4 第2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會議結論 第2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紀錄請參考附錄六,本次查核會議結論大致可整理為以下 幾點進行後續追蹤檢討事項,本計畫將納入往後查核追蹤依據: 1. 新進評定小組成員培訓紀錄應列出該分區之評定成員總數、實際評定人數,再列出 新進評定成員培訓人數、比對執行狀況。目前新進成員完成培訓(可獨立評定)人數僅占新進 成員總數2 成,新進評定成員之培訓應加速執行。 2. 評定派案輪值表以「案件清單」形式呈現無法清楚傳達輪值派案狀況及評定成員出 缺席情形,應呈現實際聯繫順序及輪值聯繫表單與紀錄。 3. 目前電子化評定逐步進行中,評定會議現場每案僅有 2 本紙本報告書供主席及主審 評定成員翻閱,未來建議可朝評定完全無紙化精進。 4. 請彙整滿意度調查表之回饋,並針對申請單位提出之意見、建議進行檢討及改善。 5. 申訴案件應分類處理,且建立申訴處理標準流程,以利處理效率及降低申請單位之 抱怨可能性。目前申訴處理模式尚可精進。 6. 專任技術人員及專任行政人員為申請單位及評定小組成員間主要溝通橋梁,請確實 協助評定小組成員與申請單位之溝通,並即時更新公告相關規範。建議以信賴角度評定申請 單位提供之文件,非以防弊角度進行審查。 7. 評定專業機構應建立評定案件的標準化申請文件範本,並請申請單位依序檢附申請 資料,並要求檢附資料之電子檔分類並加以標示,以利評定。如有增列則再請申請單位自行 依該範本延伸。 3.3.2.5 第3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北區服務處) 本年度第3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於 109 年 10 月 15 日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北區服 務處辦理,由查核委員5 人、台灣建築中心 2 人(不含北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2 人及林子 平教授前往北區評定會議查核。追蹤北區行政工作之執行及確認評定會議召集情形、管理情 形、評定專業是否確實執行。 有關查核之簽到單、現場相片等如表3-1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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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第 3 次綠建築標章評定案件查核會議簽到及現場照片

北區查核會議查核單 北區查核會議簽到單

會議召集情形 會議召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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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北區柯經理行政報告 委員會後討論 3.3.1.1 第3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會議結論 第3 次評定案件查核檢討會議紀錄請參考附錄七,本次查核會議結論大致可整理為以下 幾點進行後續追蹤檢討事項,本計畫將納入往後查核追蹤依據: 1. 請彙整滿意度調查表之回饋,並針對申請單位提出之意見、建議進行檢討及改善。 2. 目前申訴處理模式較為簡略,僅提供申請單位申訴單,後續處理仍無建立標準作業 流程。申訴案件應分類處理,且依申訴類型建立申訴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3. 為確保評定之進度及品質,也確保評定小組成員參與的公平性及合理性,請評定專 業機構提出案件指派原則。 4. 專任技術人員及專任行政人員為申請單位及評定小組成員間主要溝通橋梁,請確實 協助評定小組成員與申請單位之溝通,並即時更新公告相關規範。建議評定專業機構以信賴 角度評定申請單位提供之文件,非以防弊角度進行審查。 5. 評定專業機構應建立評定案件的標準化申請文件範本,並請申請單位依序檢附申請 資料,且將檢附之資料電子檔加以分類標示,以利案件之評定審查。如有增列則再請申請單 位自行依該範本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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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綠建築評定小組成員及專任技術、行政人員之教育訓練

3.4.1 109 年度綠建築專任技術人員、專任行政人員教育訓練 過去每年精進計畫在綠建築專任技術及專任行政人員講習訓練均可獲得良好成效,本年 度針對去年追蹤工作事項辦理全國專任技術、行政人員講習訓練。本年度課程安排主要討論 議題有即將上路之 2019 年評估手冊更新之細節及執行實務共識進行討論交流,且針對綠建 築審查制度進行工程師之溝通與協調。目前將本講習訓練日期訂在 7 月 24 號進行,排定於 評定小組成員教育訓練之前,加強工程師之共識並精進技術人員與評定小組成員之間的溝通 協調。呼應綠建築標章審查之核心,達到審查同軌之成效。 本計畫預計於7 月 24 日執行專任技術人員教育訓練。 (1) 109 年 7 月 24 日,邀請林子平教授、孫振義教授、陳振誠教授、柯文立經理、陳彥 伶工程師、紀宏穎工程師教學,並由內政部建研所指導辦理。 有關教育訓練之課程表如表3-12 所述,簽到單及現場照片見表 3-13。 表3-12 109 年 7 月 24 日綠建築專任技術人員及專任行政人員教育訓練課程表 日期 時間 課程 講師 7/24 (五) 09:30~10:30 綠建築查核追蹤討論 林子平 教授 10:30~11:00 綠建築評定經驗分享 孫振義 教授 11:00~12:00 綠建材標章查核經驗分享 陳振誠 教授 12:00~13:30 休息及用餐 13:30~14:30 綠建築標章作業要點修正答問集 柯文立 經理 14:30~15:30 評定書圖注意事項 陳彥伶 工程師 15:30~15:40 休息 15:40~16:40 綠建築標章審查疑義討論 紀宏穎 工程師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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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綠建築專任技術人員及專任行政人員教育訓練簽到單及現場照片

課程簽到單 課程簽到單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徐副研究員虎嘯開場致詞 建築中心許執行長世杰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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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教授振誠指導授課 柯經理文立指導授課

指導單位輔助授課 陳工程師彥伶指導授課

數據

圖  3-1  世界綠建築評估系統
表 3-1  國際間綠建築評估系統對於營運使用中建築認證之比較
圖  3-2 SDGs 與 EEWH 九大指標連結示意圖
表 3-7  綠建築標章評定案件查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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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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