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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教育心理學報,民 96' 39 卷, 1 期, 91-109 頁親職教育團體對親子關係與兒童行為問題
的影響
林家興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本研究的目的在於探討三種實施親職教育的團體方式,對親子關係與一般國小兒童行為問題 的影響。研究者針對三種國人較為熟悉的團體實施方式:讀書會、班級教學及團體輔導進行 團體效果的比較。研究採用後測控制組實驗設計,以台北市國小兒童家長 186 名為研究樣 本,將他們隨機分派到三個實驗組和一個控制組。自變項為親職教育圈體的實施方式,依變 項是家長評量的親子關係與兒童行為問題 o 研究受試分別於實驗結束時及三個月之後接受後 測。研究結果發現:1.團體輔導、讀書會、班級教學對於家長與子女的親子關係,以及國小 兒童的行為問題並沒有立即的實驗影響 ;2 團體輔導與讀書會對於受試的親子關係以及兒童 的問題行為在三個月之後有顯著的影響,班級教學對於改善受試子女的問題行為在三個月之 後有顯著的效果。 關鍵詞:行為問題、班級教學、團體輔導、親職教育、讀書會 一、問題描述 親職教育是一種以父母為對象的成人教育,以增進父母自我瞭解、學習管教子女的知識能力,以 及改善親子關係為目標,由親職教育專家所辦理的終身學習活動。許多專家學者(林家興,民 87;
Zigler
& Bl
ack
,
1989 ; A1vy
,
1994) 均肯定親職教育在健全父母與子女的人格與家庭功能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親職教育在實施與研究上,仍有許多的問題等待解決。我國實施親職教育的方式,可說種穎繁 多。比較常見的實施方式有:演講、座談、參觀、唔談、研習、出版刊物、諮詢專線、團體活動、家 庭訪視、親子活動、幸福家庭教室、家庭聯繫、提供資訊、學藝活動等(蕭道弘,民 84) 。這些實施 親職教育的方式,由於研習時數不足、師生互動不足、家長之間的支持不足、研習內容以知識技能介 紹為主,缺乏技巧演練與情感分享,因此,其實施效果是不清楚的,並且有待進一步的驗證。 不僅子女有特殊困難或問題的家長需要親職教育,一般兒童的家長也需要。 Yanke1ovich,
Skelly
,
&
White
,
Inc.
(1977) 的研究指出,受訪的一般兒童家長有 70% 表示需要親職教育來幫助他們學習如92
教育心理學報 減少,父母因工作的關係與兒童相處的時間減少,再加上職業婦女與單親家庭增加,使得為人父母的 工作更加挑戰。從以前父母那裡學來的管教方法顯然不足以應付新世紀子女的問題,使現代父母對親 職教育的需求大為增加。 青少年犯罪研究專家周震歐(民 75 )認為親職教育一直效果不彰的主要原因是親職教育內容停 滯在觀念層次普通知識階段,未能深入至專業知識階段及問題解決階段層次;以及親職教育實施方 式,仍是集會式演講,從不注意參與者的需要,亦不問主題之適用,僅僅請求辦活動之次數、參與的 人數,忽視效果更缺乏雙向溝通,失去小團體經驗分享、觀念溝通、討論激盪之過程。因此,如何設 計與應用小團體的方式,來實施親職教育應該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基於上述親職教育的問題描述,本研究以三種國人較為熟悉的團體方式進行實驗研究。這三種團 體方式是團體輔導、讀書會及班級教學。由於絕大多數親職教育團體研究是探討不同理論取向的差 異,較少探討實施方式的差異。大多數親職教育團體研究所探討的依變項主要是有關管教態度與技巧 的改變,較少探討兒童行為問題與親子關係的改變。 二、文獻探討 (一)理論取向 親職教育方案的理論取向,基本上可以區分為三大學派:行為學派、個人中心學派及阿德勒學派 (Cheng
Gorman
&
Balter
,
1997; Todrer
&
Bunston
,
1993 ; Dembo
,
Sweitzer
&
Lauritzen
,
1985) 。例如Dembo et a
l.
(1985) 分析 48 篇以親職教育方案為主題的實證研究,其中屬於行為取向的方案研究有 15 篇,個人中心取向或反映式 (reflective) 的方案研究有 18 篇,阿德勒取向的方案研究有10 篇,合 併不同學派的方案研究有5 篇。這三大親職教育方案的理論取向與研習內容彼此不同,茲簡述如下: 1.行為取向 行為取向的親職教育方案是以行為理論為基礎,重視見童外顯行為的處理與環境變項的安排。這 一類親職教育方案主要在訓練兒童家長使用行為改變技術,去改善兒童不適當的行為。根據行為取向所設計的親職教育方案,可以Aitchison (引自 Alvy, 1994) 的 Confident
Parent
Program 為代表。家長被教導兒童良好或不適當行為是如何被父母或環境所增強。團體領導者有系統的教導家長使用特定的 行為改變技術,如口頭鼓勵、口頭責備、不予理會、暫停等。家長並且學習如何觀察與紀錄兒童行為 的變化,以便增進對兒童行為的瞭解與管教。 根據 Dembo
et a
l.
(1985) 的文獻回顧,參加行為取向親職教育方案的家長通常是中產階級的父 母親,由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的心理師主持,方案實施時間大約 18 至 20 小時,主要是在處理 3 到 10 歲的男性兒童的外顯行為問題。 2. 個人中心取向 個人中心 (ωClie記en恥1E吋du恥ca羽甜t世io叩nprogram) 。這一類的親職教育方案是根據 Roge巴rs (19叮51υ) 個人中心治療的理論所發展出來的
課程。研習內容以增進親子溝通與親子關係為重點,家長被教導如何增進自我覺察、如何瞭解與接納
子女、如何使用積極傾聽(
active
listening) 等技巧。採用個人中心學派為理論基礎的親職教育方案,以Gordon (1970) 的「父母效能訓練J
(Parent
Effective Training
,
PET) 為代表。「父母效能訓練」通常包括八次的聚會,每次三小時,研習重點包 括:教導家長接納自己和小孩,學習民主的討論方式,以及與子女建立一個親密而溫暖的親子關係,研習方式包括演講、閱讀、角色扮演和家庭作業。根據 Dembo
et a
l.
(1985) 的評論,父母效能訓練的研究通常以母親或夫婦為對象,家長接受為期八週的研習,採用Gordon
( 1970
)所編的 PET 課本,親職教育團體與兒童行為問題
93
3. 阿德勒取向
阿德勒取向的親職教育方案是根據阿德勒的理論,再由 Dreikurs
&
Soltz
(1964) 發展出來的課 程 o 這一類親職教育方案的目標在於協助家長增進對子女的瞭解,包括瞭解兒童的思考方式與行為動 機。阿德勒取向的親職教育方案又可分為譚書會 (study groups) 和「父母效能系統訓練J(Systematic
Training for Effective Parenting
,
STEP) (Dembo et a
I.,
1985) 。讀書會團體通常聚會 8 到 10 週,家長每週閱讀指定書籍的章節,再由有經驗的團體領導者帶領 家長一起討論一週來的閱讀心得和管教問題。至於「父母效能系統訓練 J .則是一個高度結構的教育 方案,研習內容包括積極傾聽、「我一訊息 J
(I-message)
.以及一些阿德勒學派的基本概念。家長被教導兒童的不適當行為是有目的的,例如引起注意或報復。家長可以學習使用自然與邏輯的後果來管
教兒童不適當的行為,以及學習維持一個合作的家庭環境。「父母效能系統訓練」的實施方式通常是
8 至 9 週,每週聚會一次,每次1.5 至 2 小時 (Cheng
Gorman
&
Balter
,
1997) 。(二)實施對象與適用問題
親職教育方案已經被廣泛應用在各種不同背景的家長,從文獻探討中可知,親職教育方案曾
使用在智障兒童的家長 (Hur, 1997 卜受虐兒童的家長 (Gaudin
&
Kurtz
,
1985) 、特殊兒童的家長(Cunningham
,
1985) 、行為障礙青少年的家長 (Patterson,1986 ; Kazdin
,
1987
,
1997) 等 o親職教育方案依據實施對象可以分為四類: 1 以一般父母為對象 ;2 以某一類特殊父母為對象,
如單親父母、受刑中的父母; 3. 以某一類特殊兒童父母為對象,如慢性病見童父母、智障兒童父母;
以及 4. 以具有某一特殊親職問題的父母為對象,如想幫助孩子兔於吸毒的父母等 (Cheng
Gorman
&
Balter
,
1997) 。Rogers Wiese
& Kr
amer
(1988) 從 120 篇親職教育研究論文中,發現有369毛的親職教育方案被 用來協助家長處理不順從(noncompliant) 的孩子,有 159毛的方案被用來協助身體障礙兒童的家長,有 7.5% 的方案被用來協助被虐待或疏忽兒童的家長。其它轉介親職教育方案的兒童問題,包括:發 展障礙、攻擊或行為障礙等 o 有 249毛的親職教育方案是用來協助一般家長處理兒童日常生活上的問
題。
不同家庭生命週期的家長有不同的親職需要與問題。Ballenski
&
Cook
(1982) 以問卷詢問不同 年齡兒童的母親,要他們評量自己管教子女的勝任程度。在五個不同年齡群(嬰兒期、幼兒期、學前 期、學齡期、以及青少年期)中,研究發現不同年齡群的母親面臨不同的挑戰。青少年的母親對管教子女最沒把握,學齡前兒童的母親對管教子女表示最能勝任。研究結果同時說明有效管教某一個年齡
階段的親職方法,可能在管教不同年齡階段的子女時會變得失效。
西方傳統的親職教育方案,是否適合少數族裔的家長,仍然是一個有待努力的研究課題。Cheng
Gorman
&
Balter
(1997) 針對美國少數族裔親職教育方案量化研究的文獻回顧中,發現尚無人以亞裔美國人或美國原住民為對象進行親職教育方案成效的研究。現有的針對非洲裔與拉丁裔美國人所實施
的親職教育方案,僅有部分的成效,成效不如傳統的親職教育方案。
有效使用於中產階級自人家長的親職教育方案不必然對華人家長有效,行為取向的親職教育方案
使用於香港的華人,發現效果不佳(Lieh-M此, L間, &L此, 1984) 。 (三)實施成效
親職教育方案的實施成效,已累積許多的研究。根據相關文獻的探討(Dembo
et a
I.,
1985 ; Ruma
,
Burke
, &
Thompson
,
1996) 。整體而言,親職教育方案的成效是值得肯定的。亦即,親職教育有助於改善父母的某些管教態度,和某些兒童的行為問題。
就不同理論取向而言,行為取向的親職教育方案在改善不順從或叛逆行為上具有顯著成效
(Kazdin
,
1997 ; Graziano
&
DiamOI哎,1992 ; Ruma et a
I.,
1996)
0Cedar
&
Levant (
1990) 對「父母效能94 .
教育心理學報訓練 J (PET) 方案的訓練成效之文獻進行後設分析 (meta-analysis) 的研究,結果發現 PET 的整體效
應值 (effect size) 為 .38 。阿德勒取向的親職教育方案,在改善兒童的行為和自我概念,以及父母的
管教行為和態度有其成效 (Burnett,
1988)
0Gibson
(1994) 以後設分析法探討 40 篇針對「效能父母系統訓練 J (STEP) 所做的研究,結果發現 STEP 方案具有中等的有效性。 STEP 方案對年輕的、教 育程度較低的、子女年齡較輕的家長最具有成效。
不同理論取向的親職教育方案的實施成效之間,並沒有顯著的差異 (Barber,
1992; Dembo et a
I.,
1985)
0Dembo et a
l.
(1985) 在評論五個比較不同理論取向的親職教育方案成效的研究之後,得到一 個結論是:針對不同理論取向的親職教育方案,進行比較性的研究,然後企圖證實某一學派的方案最 具成效的努力,將會是徒勞無功的。因為不同學派的方案有不同的目標,其成效因不同的家長與兒童 的需要而異。 Tavormina (1980) 認為整合個人中心取向與行為取向的優點來設計親職教育方案是可 行的。因為父母不僅需要學習管教子女的技巧,也需要有人可以分享他們的心情。例如,整合式的親 職教育方案在聚會時,父母可以在團體中分享與處理他們自己的和孩子的心情,又可以學習解決管教 子女問題的特定技巧與策略。然而這方面的實證研究十分欠缺。因此探討整合式親職教育團體方案的 效果將是本研究主要的目的。 (四)研究方法的評述 有關親職教育方案的研究雖然豐富,但是仍然有許多研究方法上的問題。在對48 篇研究論文進 行文獻探討之後,Dembo et a
l.
(1985) 認為只有少數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符合他們所建議的評鑑標 準。事實上,研究方法比較嚴謹的研究,通常得到正反混合的結果(mixed results) 。由於嚴謹的研究 仍然不夠,因此,對於親職教育的成效仍然無法做一個決定性的結論,也無法證實什麼樣的方案對什 麼樣的家長或家庭是有效的。Dembo et a
l.
(1985) 歸納出親職教育方案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常犯的錯誤如下:未對受試做隨機 分派,未使用或不當使用控制組,未蒐集研究過程的資料,未做追蹤評量,過度使用臨床評量表而少 用教育用評量表等。Rogers Wiese
(1992) 對 148 篇親職教育方案的研究進行文獻探討,她觀察到最近親職教育方案 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已有三個明顯的改進:1.蒐集父母行為改變的資料有增加的趨勢;2. 使用多元 評量的研究有增加的趨勢; 3. 蒐集類化資料 (generalization data) 有增加的趨勢。但是,她指出現有 的親職教育團體研究中,仍有 50% 並未進行追蹤評量或使用控制組。缺乏這些資料的研究,研究者 很難推論觀察的改變是來自於實驗處理的介入,也很難做跨時間、跨情境、或跨受試的推論。Cheng Gorman
&
Baiter
(1997) 也指出針對少數族裔實施的親職教育方案的研究,也存在著下列 研究方法上的問題:1.未隨機分派受試者到實驗組和控制組;2. 缺乏追蹤評量的數據;以及 3 使用 信效度可議的評量工具。 如果要提高親職教育方案研究的嚴謹程度,Dembo et a
l.
(1985) 和 Rogers.Wies巴 (1992 )建議研 究者需要使用控制組、隨機分派受試者、使用足夠大的樣本 (N 這 10 卜使用有資格的團體領導者、 採用多元評量,以及追蹤評量等。 (五)國內親職教育凰體研究評述 簡文英和卓紋君(民 92) 針對國內親職教育團體研究進行回顧與分析,她們一共回顧了 14 篇實 徵研究。在理論根據方面,國內親職教育團體實驗研究所依據的理論取向相當多樣化,分別根據不同 的研究對象及研究目的,選擇不同的親職教育課程。她們同時發現理論的根據有從個別學派取向轉 移至系統整合與互動取向的發展趨勢。在研究設計方面,他們發現只有張愛華(民 75 卜劉姿吟(民 81 卜張子正(民 87 卜翁毓秀(民 87 )、趙梅如(民 88) 和李孟真(民 89) 將受試者隨機分派。除 邱獻輝(民 89 卜魏滑堂(民 87) 和洪淑雅、卓紋君(民 90) 外,其他研究均設有控制組。顏碧慧親職教育圈體與兒童行為問題
95 .
(民 83 )在控制組外,另設以純粹自由討論方式進行的對照組。所有研究均採用前後測比較。但是 鄭玉英(民 73) 、許丹雲(民 79 卜劉姿吟(民 8 1)、張子正(民 87) 和趙梅如(民 88) 另外進行追 蹤以檢驗長期輔導的效果,追蹤測量的時間在四週至八週之間。 在研究對象部分自學齡前兒童至高職生的家長皆有,以國中生家長為對象的研究只有魏清蓮(民 76 卜陳三興(民 77 卜季孟真(民的)和吳偉苓(民 94) 四篇,有六篇以國小兒童家長為研究對象 (鄭玉英,民 73 ;劉姿吟,民 81 ;顏碧慧,民的;張子正,民 87 ;趙梅如,民 88 ;洪淑雅、卓紋 君,民 90) 。還有兩篇(張愛華,民 75 ;魏滑堂,民 87 )以學齡前兒畫家長為研究對象,以及一篇 (邱獻輝,民 89) 以高職家長研究對象。各篇研究之研究對象多數為一般家長,而參與者也多數為 母親。 根據簡文英和卓紋君(民 92) 的文獻整理,親職教育間體總時數範圍為 12 至 30 小時,其中只 有鄭玉英(民 73) 、魏清蓮(民 76) 、陳三興(民 77 )、顏碧慧(民 83 )和邱獻輝(民 89) 所設計的 團體時數不及 20 小時,其餘皆在 20 小時以上。多數團體均在週間進行,長達 6 週至 10 週,每週 2 至 3 小時。在研究變項上,各研究視其需要選擇合適的研究變項,包括管教行為、教養態度、教養方 式、教養知識、對親職課程內容的認知、親子溝通、親子關係、親子關係適應、子女自尊、特定子女 的問題行為等,各研究在不同變項上有不同效果。 在方案類型方面,上述這些親職方案內容大多偏重解決子女問題與學習教養方式,較少提到父母 本身對于女的影響。因此,學者(吳麗娟,民 86 ;簡文英、卓紋君,民 92) 主張親職教育方案應以 促進父母本身的成長、自我覺察為主,親職知識與技巧、子女問題解決、教養方式的學習為輔。 上述親職教育團體的實施方式主要是團體輔導,國內採用讀書會實施親職教育的實徵研究則有洪 秀珍(民 89) 、張百蓮(民 94) 、張靜文(民 87) 三篇。洪秀珍(民 89) 以高中之家長親職讀書會為 研究場域,以參與觀察法與訪談探究來自不同背景的女性參與讀書會的學習經驗與讀書會對其母職實 踐的意義。每個參與讀書會的母親之經驗並不相同,不過參與讀書會讓母親們在閱讀與討論中有更多 關於身為女人與母親身份的思考空間,也在討論的過程中滋養力量與支持。張百蓮(民 94) 探討男 性受刑人父職教育讀書會方案對其父職角色期望的影響,採準實驗研究法,以位於屏東縣麟洛鄉「台 灣屏東監獄」內的男性受刑人 18 人作為對象,分為實驗組與控制組;實驗組的成員接受十次「父職 教育讀書會方案 J '而控制組則不接受任何實驗處理。研究結果顯示:父職教育讀書會方案的實施, 可以提高男性受刑人父職角色的期望;以及男性受刑人對父職教育讀書會方案感到滿意。張靜文(民 87) 以讀書會為研究場域,設計與女性生命脈絡相關的閱讀素材以刺激參與女性的反思與討論,探索 成年女性的母職角色認同與參與讀書會期間所呈現的轉換歷程。根據國內親職教育文獻的探討,尚無 研究以班級教學作為實施親職教育的方式,也沒有針對團體輔導、讀書會與班級教學三種實施方式進 行比較的研究。 (六)文獻探討的啟示 綜合上述針對親職教育團體方案研究的文獻探討所得的啟示,及其成為進行本研究的理由歸納如下:
1.國內外有關華人國小見童家長的親職教育團體之實驗研究十分有限,再加上,親職教育團體源 自於西方中產階級白人家庭的文化活動,不同文化與族裔的家長,在親子互動與教養方式上必然不 同。因此有必要設計一套適合國人的親職教育團體方案,並進行實驗性的研究。 2. 親職教育團體方案是預防兒童虐待、青少年犯罪、中途輯學、濫用藥物,以及心理困擾最具有 潛力的心理教育方案。然而大部分親職教育團體方案被用來處理已經發生嚴重親子衝突或兒童行為問 題的家長,反而忽視一般正常兒童家長。由於針對一般兒童家長所做的親職教育團體方案對家長的實 施成效還不是十分清楚,有待進一步研究的證實。96
教育心理學報3. 就親職教育實施成效而言,不同理論取向之間的差異並不明顯,彼此優劣互見各有長短。因 此,如何將各學派的優點加以整合,是未來研究的可能趨勢,這個趨勢與主張也獲得多位學者的支持
(Barber
,
1992 ; Dembo et
祉, 1985;Tavormina
,
1980
;魏清蓮,民 76 ;簡文英、卓紋君,民 92) 。 4. 親職教育團體的成效評估研究需要更加嚴謹的方法來檢驗,過去的研究常犯的缺點包括:未對受試做隨機分派、不當使用配對組、末考慮實驗的偏誤、受試樣本太小,以及缺乏長期追蹤和使用 控制組等 (Todres
&
Bunston
,
1993) 。本研究的設計將遵照 Demboet a
l.
(1985) 評鑑優良研究的標準實施,亦即:擴大樣本數、聘用合格的團體領導者、使用控制組、使用隨機分派受試到實驗組與控制 組、使用多元評量,以及採用追蹤評量等,以提高研究結果的內外效度。 5. 絕大多數的親職教育團體方案的實施成效的研究,是以研習內容為探討主題,極少實證研究是 以研習方式為探討的主題 (Hess, 1980) 。實施方式包括:個別與團體,面授、電話與函授,讀書會、 班級教學與團體輔導等。本研究所欲探討的便是比較讀書會、班級教學與團體輔導三種實施方式的差 異,以彌補現有文獻的不足。 (七)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問題描述與文獻探討,本研究的目的在於探討三種親職教育團體(讀書會、班級教學、 團體輔導)對親子關係與見童行為問題的影響。本研究所欲探討的問題,分述如下: 1.國小兒童家長參加不同親職教育團體之後,對於親子關係以及兒童的行為問題是否有立即的影 響? 2. 國小兒童家長參加不同親職教育團體三個月之後,對於親子關係以及兒童的行為問題是否有繼 續的影響?
方 法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台北市一般兒童家長186 名為研究對象,研究者招募受試的招生簡章透過新聞稿發佈、 國小輔導室主任和家長會長轉發台北市國小家長,再由家長自行向研究者報名。研究者首先針對報名 的家長進行篩選,排除患有嚴重發展、智力或身心障礙兒童的家長。這些受試來自台北縣市數十所小 學的見童家長,相當具有代表性,研究對象的基本資料整理如表1 '研究對象的目標子女的基本資料 整理如表 2 。從表 1 可知,家長大多數為母親,年齡介於30 歲和 49 歲之間,有 6 1.9%為家庭主婦, 88.7%居住在台北市。從表2 可知,研究對象的目標子女當中,67.6%為男生,大多數年齡介於7 歲 至 12 歲之間。親職教育團體與兒童行為問題
97 .
表 1 研究樣本基本資料摘要表 組別 團體輔導 讀書會 班級教學 控制組 合計 人口變項N
%
N
%
N
%
N
%
N
%
性另 IJ 男。
0.0
2
.32
4.3
。
o
仇U3
1.7
女47
100.0
42
97.7
45
95.7
49
100.0
183
98.3
年齡 30-39 歲15
3
1.9
21
48.8
16
34.0
18
36.7
70
37.6
40-49 歲32
68.1
22
5
1.231
66.0
31
63.3
116
62
.4 職業 有13
3
1.7
14
36.8
17
43.6
17
40.5
61
38.1
鈕28
68.3
24
63.2
22
56
.425
59.5
99
6
1.9
家庭收入 2 萬元以下O
0.0
2.3
O
0.0
O
o
“
U0.6
2-4 萬元2.2
3
7.0
O
0.0
4
9.3
8
4.5
4-6 萬元6
13.0
6
14.0
8
17.0
10
23.3
30
16.8
6-8 萬元9
19.6
11
25.6
12
25.5
6
14.0
38
2
1.2
8-10 萬元11
23.9
9
20.9
12
25.5
13
30.2
45
25.1
10-12 萬元8
17
.46
14.0
4
8.5
5
1
1.6
23
12.8
12-14 萬元2
4.3
。
0.0
5
10.6
2.3
8
4.5
14-16 萬元2.2
2
4.7
2.1
O
0.0
4
2.2
16-18 萬元2
4.3
O
0.0
2.1
2
4.7
5
2.8
18 萬元以上6
13.0
5
1
1.6
4
8.5
2
4.7
17
9.5
子女數 1 位9
19.1
7
16.3
9
19.1
4
9.1
29
16.0
2 位26
55.3
25
58.1
21
44.7
32
72.7
104
57.5
3 位12
25.5
10
23.3
16
34.0
6
13.6
44
24.3
4 位O
仇U 仇U2.3
2.1
2
4.5
4
2.2
居住城市 台北市39
83.0
39
90.7
45
95.7
42
85.7
165
88.7
非台北市8
17.0
4
9.3
2
4.3
7
14.3
21
1
1.398
教 育 J心 理 學 報 表 2 目標子女基本資料摘要表 組另IJ 團體輔導 讀書會 班級教學 控制組 合計 人口變項 N%
N%
N%
N%
N%
兒童性別 男31
66.0
29
67
.435
74
.530
62.5
125
67.6
女16
34.0
14
32.6
12
25.5
18
37.5
60
32
.4 見童年齡* 7 歲5
1
1.17
16.7
4
8.5
5
10.7
21
1
1.6
8 歲11
24
.45
1
1.9
7
14.9
7
14.9
30
16.6
9 歲7
15.6
8
19.0
9
19.1
4
8.5
28
15.5
10 歲9
勻20.09
2
1.4
11
23
.410
2
1.339
2
1.5
11 歲10
22.2
6
14.3
10
2
1.3 咀102
1.336
19.9
12 歲3
6.7
7
16.7
6
12.8
11
23
.427
15.0
兒童年級 一年級10
2
1.311
25.6
5
10.6
8
16.3
34
18.3
二年級9
19.1
。
0.0
6
12.8
7
14.3
22
1
1.8
三年級5
10.6
11
25.6
11
23
.46
12.2
33
17.7
四年級13
27.7
13
30.2
9
19.1
12
24.5
47
25.3
五年級8
17.7
2
4.7
10
仇2
1.39
18
.429
15.6
六年級
2
4.3
6
14.0
6
12.8
7
14.3
21
1
1.3 註*兒童年齡中, 7 歲組包含 3 位 6 歲兒童, 12 歲組包含 5 位 13 歲兒童 二、研究設計本研究探用「後測控制組設計 J
(posttest-only control group design) (Mason
&
Brambl巴, 1978) 進行實驗研究(如圖I)。首先以隨機方式將家長分為四組,其中控制組一組,實驗組三組。實驗處理 分為請書會、班級教學和團體輔導三種。控制組在接受後測之前不接受任何處理。參加者需同意全程 參加並繳交保證金兩千元,以及同意參加兩次後測。受試完成立即後測之後,研究者退還一半的保證 金,等完成三個月追蹤後測之後,再退還另一半的保證金,以期減少樣本的流失。 本研究的自變項為整合式親職教育團體的實施方式,分為讀書會、班級教學和團體輔導三種。每 組再隨機分成三個小國體進行。每小團體實施 8 次,每週一次,每次 2.5 小時,合計 20 小時。本研 究的依變項為家長評量的親子關係與兒童行為問題 o
RRRR
O
Xa
O
O
,
mXb
O
°3
mXc
O
°3
m 圖1 實驗設計 (R =隨機分派 ;X= 實驗處理;a
=團體輔導:b
=讀書會: c= 班級教學: 0= 後測: °3m
= 三個月追蹤後測)親職教育團體與兒童行為問題
99 .
三、親職教育團體的設計 本研究擷取行為、個人中心及阿德勒三學派的精華,設計一套整合式親職教育方案,三個實驗組 的研習內容儘量一樣,但是實施方式則不同,茲分別就研習內容與實施方式說明如下: (一)研習內容 整合式親職教育方案的研習內容包括行為學派、個人中心學派,以及阿體勒學派的親職概念和方法: 1.在行為學派的部分 (behavioralcomponent)
:研習內容包括兒童情緒與感情的學習(古典制 約卜如何使用獎勵、處罰、暫停及忽視來管教子女(操作制約卜如何透過觀察與模仿來教導子女 (社會學習)等。研習內容還包括使用簡易行為改變技術,如口頭稱讚、口頭責備、不予理會及暫停 等方法。 2. 在個人中心學派部分 (client-centeredcomponen
t)
:研習內容包括同理心、接納、尊重、積極傾 聽、情緒反應等建立親子關係、增進親子瞭解、改善親子溝通等的觀念與方法。 3. 在阿德勒學派部分 (Adleriancomponent)
:研習內容包括暸解兒童的思考方式與行為動機、學 習使用自然與邏輯的後果來管教子女不當的行為,以及學習維持一個合作的家庭環境等。 本研究所謂整合式親職教育方案,係指整合上述三大親職教育內涵與方法。有關如何的整合這三 大內涵的詳細說明,可以參閱「親職教育的原理與實務J (林家興,民 86) 和「天下無不是的孩子」 (林家興,民 83) 兩本教材。為控制研習內容這個變項,親職教育團體領導者均被要求依照這兩本 教材的內容進行親職教育。 (二)實施方式本研究所謂的「章見職教育團體J
(parent education groups)
,是指一套具備學理基礎,經過設計而 實施的親職教育方案。實施的方式是團體方式,經過多次的接觸(至少8 次) ,團體聚會的時數至少 是一段顯著的時間(至少的小時) ,親職教育團體是由大約 10 至 15 名家長組成,由至少一位領導者 主持的心理教育方案 (psychoeducationa1 program) 。整合式親職教育團體的實施方式分為三種:團體 輔導、讀書會,以及班級教學。茲說明如下: 1 團體輔導:團體輔導 (group counseling) 由 10 至 15 人組成,由一位熟悉親職教育的輔導教師 擔任團體領導者。實施方式以培養團體關係、鼓勵社會支持為主,以家長個人及孩子問題為團體討論 與分享的重點。以團體輔導方式進行,以「天下無不是的孩子J (林家興,民 83) 作為自修教材。聘 請具有團體輔導經驗的輔導老師為團體領導者。參加的成員在團體聚會時,透過團體領導者的催化與 引導,成員彼此分享自己管教子女的心得與問題,互相提供建議與社會支持。團體輔導可以說是一種 以學生為中心的親職教育團體方案。 2. 讀書會:本研究中所謂的讀書會 (studygroup)
,是由 10 至 15 名家長組成,由一位受過讀書 會訓練的團體領導者主持帶領,每週聚會一次,閱讀與討論一本親職教育書籍。實施方式是家長每週 聚會一起研讀書本,並對該書研讀之章節進行討論與心得分享。以讀書會方式進行親職教育,閱讀 的書籍是「天下無不是的孩子J (林家興,民 83) ,聘請具有帶領讀書會經驗的輔導老師為團體領導 者。參加的成員在聚會時,一方面閱讀指定章節,一方面由團體領導者帶領讀書心得與子女管教問題 的討論。讀書會可以說是一種以教材為中心的親職教育團體方案。 3. 班級教學:班級教學 (classroom teaching) 是指以 10 至 15 人所組成的小班級教學,由一位教 師以演講方式實施親職教育的教學。班級教學以教師演講為主,教材研讀與討論為輔。以小班級方式 進行演講教學,教科書為「天下無不是的孩子J (林家興,民 83 )。聘請具有成人教學經驗的輔導老 師為講師。參加的成員在上課時,一方面聆聽講師對親職教育理論與方法的講授,一方面透過問題討 論方式向講師請教。班級教學可以說是一種以教師為中心的親職教育團體方案。100 .
教育心理學報四、親職教育團體領導者
本研究聘請九位具備親職教育經驗的輔導教師擔任親職教育團體領導者。在選聘團體領導者的時
候,研究者依照 Abidin
&
Carter (
1980) 的建議,聘請具備下列條件的輔導教師擔任領導者:1.熟悉 兒童發展,修過發展心理學課程; 2. 有與兒童相處的父母經驗、教學經驗或臨床經驗; 3. 熟悉團體動 力與團體過程; 4. 具有接納家長的態度;以及 5. 樂於提供家長大量的鼓勵與增強。 為維持親職教育團體的晶質,在實驗之前,九名領導者由研究者提供 4 週,每週 2 小時的訓練, 訓練領導者依照指定方式實施親職教育。在預試階段,每一位領導者有兩次實際帶領親職教育團體的 機會,每次帶領之後,並進行檢討改進,以期熟悉實施程序與帶種技巧。在實驗階段,研究者指定受 過訓練的助理實際觀察每一團體的實施過程,並填寫團體活動日誌,以暸解每一個親職教育團體實際 實施的過程。 五、研究工具 本研究用來評量依變項的研究工具有二種,說明如下: (一)親子關係量表 本量表係由陳三興(民 77) 依據黃春枝(民的)的「親子關係適應量表」修訂而成。其中 1-21 題為信任何onfidence 卜情感( affection 卜友誼 (companionabiIity) 三大變項的同義語旬, 22-51 題為反面語句。本量表之選答有三:答「常常是」者得一分,答「偶而是」及「很少是或從來沒有」者 得零分,反向題目則反向計分,最高分為 51 分。 本量表以高雄市苓雅國中學生之家長為樣本,求得重測信度為 90 '庫李信度為 .86 。效度方面以 日本松厚達哉的「高學業成就要因測驗」的一個分測驗,即 ID 測驗.家庭環境」為效標,以高雄市 苓雅國中 86 名學生家長為對象,結果求得相關為 .65 。本量表得分越高,表示親子關係適應越好。 (二)兒童行為檢核表
本研究採用「兒童行為檢核表 J
(Child Behavior
Check1i哎,CBCL
,
Achenbach
,
1991a) 來評量受試者特定子女的行為問題,使用 CBCL 的總分來代表行為問題的增減程度。 CBCL 是廣泛被用來評估兒 童行為的良好工具,其再測信度從 .89 到 .93 (Achenbach, 1991b) 。 CBCL 分為父母版、教師版及青少年版,為了增加研究結果從家庭推論到學校的類化程度, 研究者邀請受試者針對特定子女填寫父母版的 CBCL' 請受試者特定子女的國小教師填寫教師版的 CBCL 。由於受試者子女的年齡較小,因此本研究不考慮使用青少年版的 CBCL 。由於本研究在三個月 追蹤後測時,並未施測教師版兒童行為檢核表,因此,資料分析僅使用家長版 CBCL 所收集的數據。
結果
本研究以台北市一般國小兒童家長 186 名為研究對象,隨機分派至實驗組 (n=137 )與等候控制 組 (n=49) , 實驗組分為團體輔導 (n=47 )、讀書會 (n=43) 與班級教學 (n=47 )三組,每一組包括 三個團體。實驗組的受試均參加為期八週,每週一次,每次 2.5小時的親職教育小團體研習。等候控 制組則於實驗之後,再參加親職教育團體。 一、親職教育團體的立間效果 本研究首先分析親職教育團體的立即效果,四組研究對象在親子關係量表與兒童行為檢核表的立 即後測的平均數與標準差呈現如表 3 。三組實驗組與一組控制組的立即後測分數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親職教育團體與兒童行為問題
101
處理,結果呈現如表 4 '從表 4 可知,就實驗後立即效果而言,團體輔導、讀書會、班級教學,與等 候控制組之間對於親子關係,以及兒童行為問題的影響上並無顯著的差異。從表 4 可以看到由家長評 量時,四組受試的兒童在焦慮憂慮分量表上有顯著的差異 (F(3
,
177)
=
3.009'
P <
.05)
,但是進一 步進行薛費 (Scheffe) 事後比較時,並沒有顯著的差異。 表 3 曼試親子關係與兒童問題行為立間後測的平均數與標準差 變項 團體輔導 (n=47) 讀書會 (n=43) 班級教學 (n=47) 控制組 (n=49)M
SD
M
SD
M
SD
M
SD
家長評量 親子關係34.15
7.23
33
.43
1
1.61
34.00
7
.48
33.35
7.96
社會退縮2
.49
2.70
3.79
2.66
3
.48
3.15
3.65
2.99
身體抱怨 1.52
2
.42
2.58
2.80
1.70
2.70
2.02
2
.40
焦慮憂鬱4.26
3.88
6.71
4.31
5.20
4.57
6.58
5.25
社會問題2.61
2.58
3.18
2.21
3.36
3.00
4.09
3.35
思考問題0.96
1.38
1.20
1.20
1.32
1.94
1.22
1.55
注意力問題4.39
3.52
5
.43
3.66
5.54
4.52
5.79
3.63
非行行為2.07
2.23
2.63
2.15
2.33
2.17
2.89
2.89
攻擊行為7.35
6.04
9.54
6
.40
7.75
5.73
10.11
7.18
內向問題8
.41
8.10
12.65
7.84
9.68
9.07
12.54
9.94
外向問題9.51
7.94
1
1.90
8.00
10.07
7.56
13.00
9.97
表 4 實驗組與控制組在親子關係與兒童行為問題立即後測變異數分析 項目SS
df
MS
F 親子關係22.00
3
7.34
0.097
誤差13188.66
175
75.36
社會退縮48.03
3
16.01
1.920
誤差150
1.40
180
8.34
身體抱怨25.94
3
8.65
1.311
誤差1055
.45
160
6.60
焦慮憂鬱185.10
3
6
1.70
3.009*
誤差3567.60
174
20.50
社會問題5
1.22
3
17.07
2.124
個央差1390.70
173
8.04
思考問題3.25
3
1.08
0
.452
誤差41
1.64
172
2.39
注意力問題52.99
3
17.67
1.188
誤差2646.57
178
14.87
非行行為17.53
3
5.84
1.024
誤差992.88
174
5.71
攻擊行為243.66
3
8
1.22
2.003
誤差7015.34
173
40.55
內向問題548
.43
3
182.81
2.388
誤差11636.72
152
76.56
外向問題344.88
3
114.96
1.619
誤差11999.64
169
7
1.00
*p
<
.05
102 .
教育心理學報 二、親職教育團體的追蹤效果 為探討親職教育團體對於親子關係與兒童問題行為是否有持續的影響,本研究比較三組實驗組在 三個月之後的追縱後測是否顯著的不同於立即後測分數。每一個實驗組的立即後測分數與三個月追縱 後測分數的平均數差異 t 考驗結果如表 5 、表 6 和表 7 。從表 5 得知,以團體輔導方式實施親職教育 的結果,顯著的在實驗後三個月時改善家長與子女的親子關係 (t=
-3.490, p
<
.001)
;改善兒童的焦 慮憂鬱 (t 二 3.642'
P
<
.001
)、社會問題 (t 二 2.275'
P
<
.05 卜思考問題 (t=
2.322 '
P
<
.05) 、攻 擊行為 (t=
2.284 '
P
<
.05 卜內向問題 (t=
2.300 '
P
<
.05)
,以及外向問題(t=
2
.351 '
P
<
.05
)。 從表 6 得知,以讀書會方式實施親職教育的結果,顯著的在實驗後三個月時改善家長與子女的親 子關係(t=
-2.024'
P
<
.05)
;改善兒童的社會退縮 (t=
4.523 '
P
<
.oo l)、焦慮憂鬱 (t 二 4.4 12'
p
<
.oo l)、注意力問題(t二 3.638'
P
<
.001
)、非行行為 (t=
4
.472'
P
<
.001) 、攻擊行為 (t=
4
.475 '
P
<
.001) 、內向問題 (t=
3.591 '
P
<
.001)
,以及外向問題 (t=
5.017
'p
<
.001) 。 從表 7 得知,以班級教學方式實施親職教育的結果,顯著的在實驗後三個月時改善見童的社會退 縮 (t 三 2.276' P
<
.05 卜焦慮憂鬱 (t=
2.129
'p
<
.05) 、思考問題 (t=
2
.473 ' P
<
.05 卜非行行為(t
=
2
.512'
P
<
.05) 、攻擊行為(t
=
4.835 '
P
<
.001)
,以及外向問題 (t
=
4.824 '
P
<
.001) 。
從上述研究結果可知,團體輔導與讀書會兩種親職教育團體對於親子關係和兒童行為問題有持續 的影響,在立即效果與三個月追蹤效果之間有顯著的改善,亦即團體輔導與讀書會對於家長及其子女 的幫助在實驗三個月之後有明顯的增加。以班級教學方式實施親職教育對於兒童問題行為的改善在實 驗三個月之後也有明顯的效果。 團體輔導、讀書會,以及班級教學是實施親職教育團體常見的三種方式,本研究發現團體輔導與 讀書會可以顯著的改善親子關係與兒童的問題行為。班級教學可以間接改善兒童問題行為。但是這種 改善的效果並未立即出現在剛結束親職教育團體的時候,而是出現在親職教育團體結束三個月之後, 於此可知,親職教育團體的效果有時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臨釀與累積,才會呈現出來。 整體而言,本研究結果未支持親職教育團體對於親子關係與兒童問題行為的有立即效果的假設, 但是大部分支持親職教育團體,就長期而言,有助於親子關係的增進與改善兒童問題行為的假設。 表 5 實驗組一(團體輔導)立即後測與=個月追蹤後測的平均數差異考驗 變項 立即後測 追蹤後測 t 考驗N
M
SD
NM
SD
親子關係46
34.15
7.23
46
36
.41
6.63
司3 .490*** 社會退縮46
2.52
2.72
46
2
.41
2
.45
0
.401
身體抱怨45
1.56
2
.44
45
1.40
2
.42
0.679
焦慮憂鬱47
4.26
3.88
47
3.13
3.58
3.642***
社會問題46
2.61
2.58
46
2.13
2.19
2.275*
思考問題46
0.96
1.40
46
0.61
0.83
2.322*
注意力問題46
4.39
3.52
46
3.78
3.18
1.872
非行行為45
2.07
2.23
45
1.73
2.28
1.530
攻擊行為46
7.35
6.04
46
6
.41
5.65
2.284*
內向問題44
8.52
8.26
44
7.07
7.17
2
.300*
外向問題45
9.51
7.94
45
8.22
7.75
2.351 *
*p
<
.05
,
***p
<
.001
親職教育團體與兒童行為問題
103
表 6 實驗組二(讀書會)立即後測與=個月追臨後測的平均數差異考驗 變項 立即後測 追蹤後測 t 考驗N
MSD
N
MSD
親子關係42
33
.43
1
1.61
42
35.90
8.05
-2.024*
社會退縮42
3.79
2.66
42
2.38
2.29
4.523***
身體抱怨34
2.65
2.87
34
2.09
2.27
1.193
焦慮憂鬱41
6.71
4.31
41
4.17
3
.49
4
.412***
社會問題40
3.18
2.21
40
2.88
2.07
1.015
思考問題38
1.18
1.23
38
1.00
1.3
2
1.227
注意力問題42
5
.43
3.66
42
4.07
3.14
3.638***
非行行為40
2.63
2.18
40
1.63
1.61
4
.472***
攻擊行為40
9
.48
6
.47
40
6
.45
5.72
4.795***
內向問題33
13.03
8.03
33
8.70
7.30
3.591 ***
外向問題38
1
1.92
8.11
38
7.82
6.58
5.017***
*p
<
.05 ,料中 <.001 表 7 實驗組=(班級教學)立即後測與=個月追雌後測的平均數差異考驗 變項 立即後測 追蹤後測 t 考驗 N MSD
N MSD
親子關係43
34
.49
7.25
43
35.67
7.61
-1.896
社會退縮45
3
.49
3.18
45
2.78
2.94
2.276*
身體抱怨34
1.24
1.86
34
1.15
1.71
0.265
焦慮憂鬱41
4.98
4.70
41
3.93
4.14
2.129*
社會問題44
3
.41
3.01
44
2.95
2.78
1.589
思考問題42
1.24
1.83
42
0.69
0.98
2
.473*
注意力問題44
5.66
4.57
44
4.98
3.87
1.834
非行行為44
2.30
2.12
44
1.73
2.16
2.512*
攻擊行為42
7.93
5.79
42
5.76
5.23
4.835***
內向問題31
8.06
7.08
31
6.74
6.95
1.207
外向問題41
9.93
7.24
41
7.22
6
.42
4.824***
中<.肘 ,***p
< .001
~It
論 一、討論 研究者將從研究方法、實施成效與研究的含意三部分進行討論。 (一)研究方法 與國內其他的親職教育團體研究相比較,本研究的研究方法更為嚴謹。本研究使用的受試有 186 人,舉辦的親職教育團體共有十二個,其他的研究所使用的受試通常很少,有的只有 6 至 47 人,使104 .
教育心理學報 用的團體只有一個或兩個。 本研究使用真正的實驗設計(後測控制組設計) ,早期的研究通常使用準實驗設計,因此,本研 究結果具有較佳的內在和外在效度。本研究所使用的測驗工具,包括親子關係量表和兒童行為檢核 表,有很高的知名度,並且具有很好的信效度。本研究的實驗研究包括立即效果評量與長期效果的評 量,多數國內的研究只進行立即投果的評量。 (二)實施成效 本研究結果指出親職教育對於親子關係與兒童問題行為沒有立即的影響,但是有長期的影響。就 長期而言,參加親職教育團體可以增進親子關係,改善見章的問題行為,不僅可以改善外向行為問 題,例如:攻擊行為,也可以改善內向行為問題,例如焦慮憂鬱。 本研究結果未支持親職教育團體的立即效果,但是支持長期效果,這個研究結果與部分研究(謝 麗紅,民 81 ;顏碧慧,民的;魏滑堂,民 87 ;洪淑雅、卓紋君,民 90) 支持親職教育團體可以改善 親子關係的立即效果不同。本研究支持許月雲(民 79) 與劉姿吟(民 8 1)的研究結果,亦即親職教 育團體對於親子關係之滿意程度顯著提高,此項效果在追蹤研究中仍然維持。本研究的部分結果與鄭 玉英(民 73) 、許月雲(民 79 卜劉姿吟(民 81 卜張子正(民 87) 等的研究結果不同,在於未能支 持親職教育團體對於兒童問題行為有立即改善的效果,但是支持親職教育團體對於兒童問題行為的改善有長期的效果。至於和國外的研究 (Dembo
et a
I.,
1985 ; Ruma et a
I.,
1996) 相比較,本研究結果支持親職教育團體有助於改善某些兒童的行為問題。 本研究結果大部分支持親職教育團體有助於直接增進親子關係與間接改善兒童的問題行為的長期 效果,為什麼立即效果未能獲得支持呢?立即實驗效果不顯著的主要原因可能有四:1.親職教育團體 對於兒童問題行為的影響是間接的,亦即透過家長的參與學習與改變,再間接影響兒童的行為改變。 因此,很難在團體結束時馬上對親子關係和兒童問題行為產生立即的影響。 2. 本研究以一般國小兒童 家長為研究對象,由於一般國小兒童的問題行為還不嚴重,親子關係還未惡化,因此親子關係與問題 行為的變化比較不容易在實驗後的立即評量中顯現出來。 3. 本研究是在生活情境中進行實驗研究,干 擾實驗的額外變項很多,而且不易控制。 4. 本研究實驗時間長達三個月,實驗組與等候控制組在實驗 期間可能遭受不明因素的影響,以致影響實驗的效果。 不過,研究結果仍然具有應用上的價值,至少部分證實親職教育團體有助於直接改善親子關係與 間接改善兒童的問題行為。也就是說,家長參加親職教育團體之後,需要一段時間來改善自己與子女 的親子關係,等到子女明確感受到家長的在管教態度與方式的改變之後,子女才會逐漸的受影響而改 變。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本研究的立即實驗效果不顯著,而三個月的追蹤效果反而顯著的現象。因此 本研究結果有助於肯定親職教育團體的長期效果。 (三)研究結果的含意 國內從事親職教育團體實驗研究的工作並不多,因此本研究具有很深的意義,透過實驗研究證實 親職教育團體對於直接改善親子關係和間接改善兒童問題行為具有長期的效果,這個研究結果肯定親 職教育團體的價值,但是,研究者需要提醒團體帶領者和家長,對於親職教育團體的立即效果和長期 效果有要正確的期待和認識。 本研究結果顯示團體輔導、讀書會和班級教學三種親職教育的實施方式,對於兒童問題行為都可 以產生長期的影響,但是在親子關係方面,團體輔導和讀書會則有長期的影響,班級教學則沒有。為 什麼會有這種差異呢?研究者認為這部分的差異可以從團體輔導和讀書會比班級教學更重視團體動力 和成員內省得到解釋。本研究結果支持親職教育專家(吳麗捐,民 86 ;簡文英、卓紋君,民 92) 認 為親職教育方案應以促進父母本身的成長和自我覺察為主的主張,唯有家長能夠進行本身的心理成長 和自我覺察,才容易產生親子關係的長期改善。
親職教育團體與兒童行為問題
105 .
根據本研究結果,以團體輔導、讀書會或班級教學等三種實施親職教育團體的方式,都可以產 生類似的長期效果。這個研究結果,與研究不同理論的親職教育團體的結果很類似 (B訂b仗, 1992;
Dembo et a
I.,
1985)
,也就是說,家長只要參加親職教育團體,不論這個團體是根據何種理論,或者採 用何種實施方式,基本上對於親職教育的效果是約略相等的。 二、建議 (一)實施親職教育團體的建議 本研究所謂親職教育團體是指由十位左右的家長組成,由一位具有親職教育專長的輔導老師帶 1 領,進行每週一次,每次2.5 小時,一共八週 20 小時的團體。因此,在實施親職教育團體時,研究 者建議團體領導者盡量遵照上述的規範安排,以便發揮親職教育團體的效果。 本研究同時建議團體領導者盡量招募志願的家長參與,並且以一般兒童家長為主要團體成員。對 於團體經驗不足的領導者,本研究建議領導者接受資深親職教育團體領導者的個別督導,以便在良好 的督導之下進行親職教育團體,不僅可以維護團體成員的最佳利益與褔扯,並且可以獲得最佳的領導 者訓練效益。 雖然親職教育團體的理論基礎有行為學派、個人中心學派,以及阿德勒學派,親職教育團體的實 施方式有團體輔導、讀書會,以及班級教學,本研究建議團體領導者最好根據自己熟悉的理論基礎, 以及自己擅長的實施方式來帶領親職教育團體,因為根據本研究以及相關的研究,不同理論取向和不 同實施方式之間並沒有明顯的差異。 (二)未來研究的建議 雖然本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已經比早期的親職教育團體研究改善了許多,使用相當嚴謹的方法來 進行研究。未來的研究可以從下列幾方面著手: 有關依變項的測量,未來的研究可以使用每週評量或形成式評量方法(formativeevaluation)
,這 種測量方式可以瞭解不同時間點親職教育團體對於依變項的影響與變化。由於親職教育團體的實驗時 間長達八週,如果包括追蹤評量,更長達五個月,在這麼長時間的過程中,如果能夠比較密集的收集 依變項的資料,相信可以撞得更豐富的研究結果,甚至有助於評估並比較實驗期間、實驗結束時,以 及追蹤評量時的改變狀況。 有關親職教育團體的舉行方式,未來的研究可以針對開放式的團體(open-end groups) 進行評估 研究,本研究的親職教育團體是屬於封閉式的團體 (closed-endgroups)
,實施的時間以八週20 小時 為限,參加的家長同時開始同時結束,這種團體雖然比較常見,但是並不符合那些隨時想要參加親職 教育間體的家長需要,如果學校或社區裡存在更多的開放式親職教育團體,將可以更方便讓需要的家 長可以隨時參加。但是這種團體的成效如何,需要進行有系統的評估研究。 有關親職教育團體的是否收費,以及收費多少對於參加的意願和成效有何影響,可以作為未來研 究的主題。本研究以及許多的親職教育團體是以免費方式提供給家長參加,但是親職教育團體如果要 維持一定的品質,並且要能夠永續經營,那麼收取適當的費用也是必要的,但是是否收費以及收多少 費用對於親職教育團體的成效會造成何種影響,貝IJ需要加以評估。 三、研究限制 本研究的受試來自一般國小見童的家長,因此,將本研究結果類化到有特殊問題的兒童家長,例 如特殊兒童、精神疾病兒童、嚴重行為問題兒童的家長,有一定的限制,需要特別留意。 本研究的親職教育團體進行的場所是學校情境,因此將研究結果類化到非學校情境,例如醫療機 構或社褔機構,有一定的限制,需要特別留意。106
教育心理學報 本研究的親職教育團體的領導者是由具有親職教育專長的輔導老師擔任,因此將研究結果類化到 由其他人員擔任領導者的親職教育團體,買 IJ有一定的限制,例如由義工家長、醫事人員、社褔人員。 本研究的親職教育團體的實施時間有一定的長度,至少 8 週 20 小時,如果將本研究結果類化到 團體時間明顯不相同的親職教育團體時,會有一定的限制。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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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06 年 10 月 24 日 一稿修訂日期: 2007 年 0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