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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的辯證性建構--黃清賢Update: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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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的辯證性建構

黃清賢

(成功大學政治學系暨政治經濟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依據能動者形塑結構,結構也會影響能動者的概念,顯示建構主 義具有互為主體性的辯證思維。本文應用主體之間的利益、認同、行 動、結構、環境等要素的建構邏輯,探究兩岸關係的動態發展。從 1949 年迄今,兩岸關係歷經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的辯證變遷。兩岸 關係如欲長治久安,目前已經簽署的協議必須落實,積累利益與認 同,相互尊重和容忍,才有機會建構康德文化境界。 關鍵詞:建構主義、辯證、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康德文化

壹、前言

2012 年臺灣總統大選揭曉後,兩岸關係似乎將延續 2008 年的和平 穩定發展局勢繼續前進。但如此的穩定發展同時存在著不確定性,因 為從 1949 年迄今,兩岸關係經歷了兵戎相見、冷戰對峙、經貿交流與 政治互動的發展,其中變化多端且相互糾結,顯見兩岸關係的複雜 性。 在兩岸關係樣貌多變的情況下,擷取資料標準的研究途徑也有多 元化的展現。從 1980 年代兩岸漸次頻繁交流以來,諸如國際關係、政 治經濟、身分認同等研究途徑均馳騁在兩岸關係的研究中,也使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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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成為社會科學發展理論的絕佳溫床。1 本文擬以建構主義(Constructivism)作為探討主軸,因為它不但運 用國際關係概念分析互為主體的(Inter-subjective)兩岸關係,同時也可 將兩岸關係的經濟與政治辯證互動納入討論,而利益、身分與文化等 要素的相互建構邏輯,更是本文擬強調的兩岸關係研究重點。 在建構主義的研究文獻中,傑普生(Ronald L. Jepperson)、溫特 (Alexander Wendt)、卡贊斯坦(Peter J. Katzenstein)將相關要素的因 果關係進行了完整的陳述,其中包括結構文化影響利益認知、結構文 化影響政策行動、結構文化影響身分認同、身分認同影響利益認知、 身分認同影響政策行動、身分認同影響結構文化,以及政策行動與結

構文化的相互影響等。2

至於凱克(Magarey E. Keck)、席金克(Kathran Sikkink)則以跨 越國界的活動家倡議網絡(Advocacy Networks)對於國家和國際組織的 影響,分析了本國與外國、政府與非政府組織的互動中,規範、利 益、身分相應變化的建構主義觀點。他們提出了迴力鏢(Boomerang)模 式,說明當本國非政府組織無法影響本國政府時,如何尋求外國力量 影響本國政府的規範、利益、身分互動變化模式。3 羅德明(Lowell Dittmer)著,李佳蓉、吳昀展、蘇軍瑋譯,〈解析兩岸關係 的糾結〉(Analyzing the Taiwan Strait Tangle),包宗和、吳玉山主編,《重 新檢視爭辯中的兩岸關係理論》(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9 年), 頁 12。

Ronald L. Jepperson, Alexander Wendt, & Peter J. Katzenstein, “Norms, Identity, and Culture in National Security,” in Peter J. Katzenstein 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33-78.

Magarey E. Keck & Kathran Sikkink, Activists beyond Borders: Advocacy Networks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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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上述提到的利益、身分與文化,以及政府、民間等要素 的互動建構,正是兩岸關係變遷的主要焦點。本文的假設即是主張, 當國內外政治經濟結構環境產生變化,兩岸各自的利益認知與身分認 同就會產生改變,而其相應影響了政策行動,接著又對結構文化產生 影響,於是兩岸便在互為主體性的關係下,相互建構的繼續發展。 例如張亞中以建構主義分析兩岸關係的文獻中提到,傳統的現實 主義(Realism),國家必須追求權力以維護安全,但這種以霸權、平衡、 均勢的方法解決兩岸問題,無異緣木求魚。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 強調經濟、社會、環境等問題解決的相互依賴(Inter-dependence),同 時也重視國際組織、跨國社會運動、多國公司、國際典則(International Regime)等力量,雖可推動兩岸關係正面發展,但當行為者認為其會有 依賴對方之虞,合作可能變成衝突。所以他強調,唯有透過由建構主 義創設出兩岸的彼此相互認同,兩岸關係才能真的達成永久和平目 標。4 相對而言,翁明賢以建構主義討論兩岸關係為主的臺灣國家安全 戰略,強調兩岸受限於傳統國家主權觀念的制約,雖然後冷戰的全球 已走向競爭文化,但 2000-2008 年的兩岸關係仍是敵對文化,所以他 主張臺灣應該建立兩岸非敵意的共有觀念、推展兩岸多元溝通理解管 道、建立多重角色與集體身分,多元累積國家利益、整合客觀與主觀 國家利益。5 袁易則從建構主義的第三方規範角度分析兩岸關係,他指出, 《核不擴散條約》(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與《禁止發展、 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化學武器公約》(Convention on the

張亞中,〈論兩岸治理〉,《問題與研究》,第 42 卷第 6 期,2003 年 11 月,頁 32-40。

翁明賢,《解構與建構:台灣的國家安全戰略研究(2000-2008)》(臺北:五 南圖書出版公司,2010 年),頁 648-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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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 Stockpiling and Use of Chemical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等國際規範如果能

忠實扮演第三方角色,縱使中國大陸方面反覆強調「一個中國」原 則,但因臺灣相關設施不在中國大陸有效管轄範圍之內,所以遵守國 際規範的臺灣仍能保有互為主體(Inter-subjectivity)的地位,表現規範 實體(Norm Entity)的身分;總而言之,想要解決兩岸關係的爭論,應 該跳脫 現實主 義等傳 統論述 ,尋求 另一種 不同理 念的建 構主義 視 野。6 當然,中國大陸也有學者從建構主義觀點論述兩岸關係的變遷, 例如楊丹偉也是認為,兩岸關係問題的解決,在現實主義、自由主義 思維下的不可行;因為現實主義會讓兩岸局限在統一與獨立不可調和 的結構性矛盾,自由主義則因政治因素的干擾而使得制度難以深化。 所以他強調,從建構主義的角度,國家的自我約束、對其他國家和自 己差異的尊重,以及國與國之間的互信和集體認同,才能創造國際體 系的和平,最終形成一系列的多元安全共同體,而借鑑這些概念建構 的兩岸命運共同體正是和平發展的新思維。7 至於李鵬則從建構主義的理論,探討兩岸認同與經濟互賴的關 係。他主張,經濟相互依賴是形成集體身分認同的必要條件,因為互 賴會讓各方學習用他者眼光看待自己,產生認同感,使自我利益與共 同利益的認同合一,從而加深互賴;但相互依賴不是集體認同的充分 條件,因為互賴可能有客觀的理由感到自身不安全,使得行為體關係 脆弱,必須克服前述主觀心理感覺,互賴才能將集體認同往積極方向 袁易,〈規範建構主義與兩岸關係:理論與實踐〉,包宗和、吳玉山主編, 《重新檢視爭辯中的兩岸關係理論》(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9 年),頁 365-368。 楊丹偉,〈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思維的理論分析〉,《台灣研究集刊》,第 110 期,2010 年 8 月,頁 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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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展。他認為,兩岸經濟的相互依賴有助於維繫認同感,但不能在短 期內消弭雙方的疑慮,共同認同的建構還需更大的包容。8 從上述學者的研究中顯示,雖然建構主義是討論兩岸關係問題的 有效研究途徑,但其中並未針對主體之間的利益、認同、行動、結 構、環境等邏輯關係進行深入分析,因此本文將強調建構主義蘊含的 辯證(Dialectic)思維,9亦即否定、否定之否定、保存剩下之物帶入新 關係的揚棄(Aufheben),10也就是「結構和能動性、物質和理念是二元 性關係的反覆交互作用」的意涵,11完整分析兩岸關係動態變遷,釐清 兩岸矛盾對立的因子,建構和平穩定發展的兩岸關係。

貳、辯證的要素與規律

依據牛津字典的解釋,「辯證」是透過批判性檢驗而得到意見真 理的藝術、藉由討論進行的真理調查、邏輯的論證或爭辯;12韋氏字典 則定義,「辯證」是對於並置或矛盾的論點,予以加權及調和的理論 與實踐,特別是經由討論和爭辯,達到獲致真理的目標。13 李鵬,《海峽兩岸經濟互賴之效應研究》(北京:九州出版社,2010 年), 頁 179-190。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313.

洪鎌德,《從唯心到唯物:黑格爾哲學對馬克思主義的衝擊》(臺北:人本 自然文化事業公司,2007 年),頁 212。

David Marsh, “Meta-Theoretical Issues,” in David Marsh & Gerry Stoker, eds., Theory and Methods in Political Science (3rd ed.) (Basingstoke: Palgrave Macmillan, 2010), pp. 230-231.

“Dialectic,”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nline, March 10, 2012, <http:// www.oed.com.ezproxy.lib.ncku.edu.tw:2048/view/Entry/51883? rskey=EOqE1T& result=1&isAdvanced=false#eid>.

“Dialectic,”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November 1, 2009, <http://mwu.eb.com/?queryword=Dialec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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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辯證令人想起許多不同理念,包含相互溝通和發展、理 論與實踐的相互關係、進化有機體的社會本體論、以三元概念結構為 基礎的大理想形而上學、14概念結構亦即矛盾的第二階段驅動力、連結 懷疑和詭辯的思維形式、表現的方法、偶爾有意識發現社會本質的改 變模式、真正矛盾在其底下的社會改變詮釋。15 辯證可被分解為六個相繼的要素: 一、本體論的要素:無數次相互依存的過程,聯合形成一個整體的結 構。 二、認識論的要素:在事物改變和互動的發生當中,選擇一種內部關 聯的哲學,以及擷取主要模式。 三、探索的要素:基於所有成分之間均有內部關聯的假設,使用轉運 這些模式的類型,以協助調查。 四、理智重建或自我澄清意義的要素:與整體放在一起以研究出自 我。 五、闡述的要素:使用的策略是考量其他方如何思考、知道什麼,對 特定聽眾嘗試解釋這種辯證掌握的事實。 六、實踐的要素:基於任何自我澄清已然達成,但同時間仍繼續有意 識的進行、改變、測試以深入了解。 這六個要素不是總共只有詳細討論一次,而是再三的每次嘗試了 解和詳述辯證事實,改善組織辯證性思考的能力,進一步和更深入的 探索相互依存過程。16

三元概念結構的「正」、「反」、「合」是費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 提出,他以「我設定本身」、「我設定一個非我」、「我在裡面設定一個可 以分裂的非我以對抗一個可以分裂的我」說明。請見洪鎌德,《黑格爾哲學 之當代詮釋》(臺北:人本自然文化事業公司,2007 年),頁 172。

David Leopold, “Dialectical Approach,” in David Leopold & Marc Stears, eds., Political Theory: Methods and Approach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1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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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歷史,三千年前的古代中國就有辯證思維,例如《易經》與 《道德經》有諸多辯證思維;17古希臘也在西元前五百年提出辯證思 維,蘇格拉底(Socrates)、柏拉圖(Plato)、亞里斯多德(Aristotle)亦各 有問答、理念、實體的辯證思維。18 將辯證法賦予重要地位的思想家則是黑格爾(Georg W. F. Hegel)。 他認為,舉凡環繞著我們的一切事物,都可以認為是辯證法的例證; 一切有限之物都是變化的,有限之物由於內在的矛盾,被迫超出當下 的存在,轉化到自身的反面。他強調,辯證法具有肯定的結果,因為 它有確定的內容,或者說,因為它的真實結果不是抽象的虛無,是對 某些規定的否定,而這些被否定的規定也包含在結果中。19 實際上,黑格爾的辯證法涉及三個步驟。一是將一個或多個概念 或範疇當作是暫時性固定,可以清楚界定,於其他概念或範疇有別; 二是對這個或這些概念或範疇加以反思,發現其中有矛盾產生,這是 辯證理性、否定理性的階段;三是辯證結果是一個嶄新、更高階的概 念或範疇出現,其將先前的概念之間矛盾消除、摒棄,使概念進入思 辯的階段,或謂進入正面理性的階段。20 至於曾公開承認是大思想家黑格爾學生的馬克思(Karl H. Marx), 雖然本質與黑格爾的唯心主義截然相反,採取了唯物主義的辯證法,

Bretell Ollman, “Why Dialectics? Why Now?” in Bretell Ollman & Tony Smith, eds., Dialectics for the New Century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8), pp. 10-11.

陶文樓,《辯證邏輯思想簡史》(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90 年),頁 29-38。

陳明,《作為範式的辯證法的歷史建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8 年),頁 82-87。

黑格爾(Georg W. F. Hegel)著,賀麟譯,《小邏輯》(二版)(System der Philosophie Erster Teil. die Logik)(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 年),頁 176-182。 洪鎌德,《黑格爾哲學之當代詮釋》,頁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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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仍應用了黑格爾辯證法的一般形式。具體而言,理性一旦把自己 設為正題,這個與自己相對立的思想,接著分為兩個互相矛盾的思 想,亦即肯定與否定,是與否。這兩個包含在反題中的對抗因素的鬥 爭,就會形成辯證運動。是轉化為否,否轉化為是;是同時成為是與 否,否同時成為否與是,對立面互相均衡、中和、抵銷。這兩個彼此 矛盾的思想,融合形成一個新的思想,亦即它們的合題。新的思想又 分為兩個彼此矛盾的思想,而這兩個思想又融合成新的合題。21 辯證法對黑格爾、馬克思而言,是建立在理念的關係基礎上,是 人們要使用的基本概念,目的是能夠「知道」世界,以及達成對世界 的超越和改變,這種超越和改變是人作為種類本質的特徵。相對於黑 格爾始終停在理念和心靈層次,被迫在邏輯的層次把理念加以連結; 馬克思看出人的條件,要求人要面對既存世界,人一旦面對世界,就 要從這個物質世界產出社會和政治世界。在社會和政治世界中,人應 該擁有他的實在,成全他的人性,達到人的自我實現。這表示藉由人 造世界的產生,人能滿足他的基本需求,好讓他繼續存活於世界;這 些需要和需求,對於社會和政治生活,並非中立性的東西,而是非常 重要的事物。22 基本上,辯證法的規律是質量互變、對立統一、否定的否定。23 中,質量互變是事物的運動變化,亦即量的增加或減少,在一定的限 度內不會引起質的變化,但一旦超出臨界點,就會引起質的變化,而 馬克思(Karl H. Marx)著,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譯, 〈哲學的貧困〉(Das Elend der Philosophie),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 斯大林著作編譯局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二版)(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4 年),頁 140。 洪 鎌 德 ,《 從 唯 心 到 唯 物 : 黑 格 爾 哲 學 對 馬 克 思 主 義 的 衝 擊 》, 頁 228-229。 艾思奇主編,《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三版)(北京:人民出版 社,1990 年),頁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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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質又開始新的量變,然後繼續發展,反之亦然。對立統一則是指 任何事物都是一個統一的整體,但又分裂為兩個相互聯繫、相互依 賴,而且相互排斥、相互對立的部分,其推動著事物的運動、發展。 至於否定的否定則是一事物向它事物的轉化,是舊質向新質的飛躍, 而引起否定的根本原因,就是事物內部的矛盾。24

參、結構與行為的辯證互動

從本文指涉的建構主義角度而言,它存在相當程度的「辯證」思 維。因為它是對於以物質主義(Materialism)為基礎的當代國際關係理 論,亦即新現實主義(Neo-realism)與新自由主義二大主流的反思;但 建構主義和二大主流理論又都是對於結構與行為關係的探討,只是它 對於二大主流理論的身分利益固定化的公理(Axiom)不滿,在這種不滿 的矛盾下產生了「辯證」運動,造就了建構主義的崛起。 回顧瓦茲(Kenneth N. Waltz)為代表的新現實主義,亦即結構現 實主義,其認為國際政治結構的無政府狀態下,成員們共同行動,功 能相似且一直維持,追求獨立甚至獨裁;25也就是物質主義至上,強調 自利行為的重要。 相對地,基歐漢(Robert O. Keohane)為代表的新自由主義,也就 是新自由制度主義,同樣基於無政府狀態與自利行為;但因全球化的 跨國流動與相互依賴日趨增加,所以世界政治只局限於結合各種力量 以反擊對手的說法,從邏輯和經驗來說是沒有理由的,國際典則的規 範與規則幫助人們解釋國家之間的合作。26

關於馬克思、恩格斯(Friedrich Von Engels)主張的後續實踐者,列寧(Vladimir Lenin)、毛澤東的辯證法,請見黃清賢,《中國大陸意識型態:全球化與在 地化的辯證》(臺北:新文京開發出版公司,2008 年),頁 50-53。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New York: McGraw-Hill, 1979), pp. 1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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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國際關係理論的反思出現,建構主義開始漸次成形,例如 溫特引用社會學的結構理論者紀登斯(Anthony Giddens)、斯律夫特 (Nigel Thrift)等人作品,批評新現實主義與世界體系理論的結構理論

概念傳統。27

當然,諸多著名學者如歐努夫(Nicholas Onuf)、克拉托齊威爾(Fri-edrich Kratochwil)、卡贊斯坦、傑普生、芬尼莫爾(Martha Finnemore)、 江憶恩(Alastair Iain Johnston)、凱克、席金克等也紛紛發表建構主義 的論文,所以著名的國際關係期刊《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在創刊 50 周年時,由卡贊斯坦、基歐漢、克拉斯涅(Stephen D. Krasner)等建構主義、新自由主義、新現實主義的三大學者主編特 輯,標誌著建構主義已漸漸與另二大主流的國際關係理論三足鼎立。28 依據很早就發展出建構主義的學者歐努夫所定義,29建構主義是研 究社會關係(任何種類的社會關係)的方法,它有自己的一套概念和 命題的體系,其理論化那些似乎無關的事物而使之可行。在充滿著各 種不同聲音的國際關係領域,建構主義首先被拿來使用。30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4), pp. 62-64.

Alexander Wendt, “The Agent-Structure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41, No. 3, Summer 1987, pp. 335-336. 這樣的趨勢也可見於區域主義的討論。請見吳東野,〈從亞歐會議論區域間 主義的發展〉,《問題與研究》,第 44 卷第 3 期,2005 年 5 月,頁 1-31。 Nicholas Onuf, World of Our Making: Rules and Rule in Social Theor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lumbia: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 1989), p. 35.

Nicholas Onuf, “Constructivism: A User’s Manual,” in Vendulka Kubálková, Nicholas Onuf, & Paul Kowert, eds.,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a Constructed World (Armonk: M. E. Sharpe, 1998), p.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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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建構主義的類別多元,31以卡贊斯坦等三大學者回顧國際 政治經濟學發展的論文為例,他們將建構主義分為三大類: 一、傳統的(Conventional)建構主義 堅持以社會學觀點提供一般理論取向與特定研究綱領,以便與理 性主義競爭或互補。 二、批判的(Critical)建構主義 在反對理性主義者的人性概念上,批判和傳統建構主義的本體論 一樣;他們都感興趣於行動者和系統,如何被建構和發展。 三、後現代的(Postmodern)建構主義 堅持任何知識皆沒有實在的基礎;因為沒有傳遞科學和倫理判斷 的位置,所以後現代主義者的分析,被限制在揭露權力關係的任 務。32 以本文主要援引的原型(Prototype)理論,亦即溫特的建構主義為 例,他認為建構主義者試圖詮釋身分(Identities)及利益(Interests)的存 在;建構主義者關注社會學的議題,亦即身分和利益形成的議題。建 構主義者感興趣處在於知識的實踐是如何建構事物,強調共享過程中 的認知、互為主體性的概念,其中的身分和利益是在互動中內生的(En- dogenous),而非如理性行為主義者主張,身分和利益是外生的(Exog-enous)。33 莫 大 華 ,〈 國 際 關 係 「 建 構 主 義 」 的 原 型 、 分 類 與 爭 論 — 以 Onuf、 Kratochwil 和 Wendt 的觀點為分析〉,《問題與研究》,第 41 卷第 5 期, 2002 年 9 月,頁 119-127。

Peter J. Katzenstein, Robert O. Keohane, & Stephen D. Krasne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and the Study of World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52, No. 4, Autumn 1998, pp. 675-678.

Alexander Wendt, “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46, No. 2, Spring 1992, pp. 39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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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主義者將實踐和互動視為自變數,構成身分和利益的個別國 家和國家體系層級的認知結構視為因變數,評估變數之間的關係,亦 即研究「行為者作什麼」和「他們是什麼」的關係。34因此,國家行為 者和體系結構是「相互建構的」成為優先的理念,而這方面的重點是 在這些給定的結構下,實踐的角色如何形塑態度,也就是行為者如 何、為何具體化社會結構,以及他們在什麼情境下改變這種具體化的 性質。35 進而言之,建構主義是一種結構理論,核心主張包括: 一、國家是國際政治理論分析的主要單位。 二、國家體系的關鍵結構是互為主體性的,而不是物質性的。 三、國家的身分與利益是這些社會結構建構的重要部分,不是人類本 質或國內政治外生體系。36 但建構主義者同時強調,結構源自於社會關係,社會結構存在三 個要素,包括共享知識、物質資源、實踐: 一、社會結構藉由共享了解、期望、知識來定義,這些構成行為者的 情境和他們關係的本質,究竟是合作或衝突。 二、社會結構包括物質資源像黃金、坦克等。建構主義認為物質資源 只有透過它們鑲嵌其中的共享知識結構,對人類行為才有意義。 三、社會結構的存在,不是在行為者的腦中,也不是在於物質的能 力,而是在於實行;社會結構只有進程中才存在。37 溫特在 1992 年發表的這篇論文可以視為建構主義學派的正式宣言,也是 1990 年代被國際關係學界引用次數最多的一篇論文。請見秦亞青,《權力 ‧制度‧文化:國際關係理論與方法研究文集》(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8 年),頁 114。

Alexander Wendt, “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 p. 424.

Alexander Wendt, “Collective Identity Forma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Stat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88, No. 2, June 1994, p.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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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身為行為主體者的能動者(Agent)們在互動中形成結構 (Structure),而結構又回頭影響了能動者,所以能動者與結構彼此相互 建構。進一步來說,能動者在與其他能動者的互動過程中,界定身 分、確認利益後,採取行動,形塑結構;相對地,結構也影響能動 者,對於身分與利益的互為主體認知,接著影響能動者的行動。 建構主義從整體角度分析行為主體的能動者,與結構的互動過 程;而不只是單純的從能動者對結構的影響,或是結構對能動者的制 約,討論能動者與結構的關係。進而言之,不論是能動者與結構的互 動過程,甚至是能動者與結構相對於過程的關係,都是「辯證」的交 互作用。 雖然這種「辯證」思維方式,表面上會使得習慣於形式邏輯(For-mal Logic)自變數與因變數的因果關係(Causal Relation)難以確定, 但實際上卻可經由辯證邏輯(Dialectical Logic)而深入了解自變數與因 變數的建構關係(Constitutive Relations),尤其將能動者與結構的互動 過程,進行動態而完整的變遷分析。 因此,作為結構理論的建構主義,必須考慮能動者在結構中如何 界定身分、確認利益,採取行動,進而回饋重建結構;必須考慮共享 知識、物質資源、實踐,在結構中扮演主觀、客觀、持續的三種重要 運作因素。同時,也要考慮結構對能動者的影響,亦即能動者在該結 構下又是如何界定身分、確認利益,採取行動,也就是表現出內部要 素相互作用的整體「辯證」發展。

肆、文化與內化的辯證建構

在建構主義的概念中,文化(Culture)是指承載習慣或法律,民族 國家權 威或認 同的集 體模式 ;既是 指一套 評價標 準(如 規範、 價

Alexander Wendt, “Constructing International Politics,”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0, No. 1, Summer 1995, pp. 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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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也是指認知標準(如規則、模式),其定義體系存在什麼社會 行為者、他們如何運作、與其他人的關係如何。38 文化指涉的規範與規則也是相互建構下的產物,例如愛爾(Dana P. Eyre)、薩奇曼(Mark C. Suchman)提出世界政治體系的規範,塑造現 代民族國家擴張軍事武器的作法;39普萊司(Richard Price)、坦那瓦得 (Nina Tannenwald)研究國內社會觀念造成核武器與化學武器禁制規範 的關係;40芬尼莫爾主張人道主義規範受到非殖民化和多邊主義的影 響;41以及江憶恩從強烈的現實主義認同,分析毛澤東戰略行為等文 獻,42都是相關探討結構與身分觀念相互建構的文化研究。

Peter J. Katzenstein, “Introduction: Alternative Perspective on National Security,” in Peter J. Katzenstein 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6-7.

Dana P. Eyre & Mark C. Suchman, “Status Norms, and the Proliferation of Conventional Weapons: An Institutional Theory Approach,” in Peter J. Katzenstein 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79-113. Richard Price & Nina Tannenwald, “The Nuclear and Chemical Weapons Taboos,” in Peter J. Katzenstein 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114-152.

Martha Finnemore, “Constructing Norms of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in Peter J. Katzenstein 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153-185.

Alastair Iain Johnston, “Culture Realism and Strategy in Maoist China,” in Peter J. Katzenstein 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21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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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從本文引用的原型理論,亦即從溫特的論述觀之,文化是社 會共享知識,意指介於個體之間共同且相互關連的知識。事實上,各 個主體間可以有相同的知識,例如現在的國際關係主流強調和平,但 這僅止於各自的認知,如果要成為文化,就必須有所關連,譬如相鄰 的國家願意捐棄成見,推動和平。共享知識可以是衝突性質,也可以 是合作性質,互為敵人或朋友都是文化事實。文化採取許多具體形 式,包括規範、規則、制度、意識形態、組織、威脅系統等。43 雖然溫特的建構主義同意國際結構是無政府狀態的假設,亦即缺 乏中央政府的權威;但不代表國際結構只存在一種邏輯,只有軍事競 爭、權力平衡、戰爭的自助邏輯。例如同樣在無政府狀態下,美國與 冷戰時的蘇聯、美國與冷戰後的俄羅斯,互動的結構文化並不相同。 因此,溫特借用了英國學派大師懷特(Martin Wight)的分類法,提出三 種結構文化。

懷特在《國際理論:三種傳統》(International Theory: The Three

Traditions)一書中,不滿現實主義大師卡爾(Edward Carr)主張的烏托 邦主義、現實主義二分法,所以他主張馬基維利(Niccolo Machiavelli) 或現實主義者(Realists)、格勞秀斯(Hugo Grotius)或理性主義者(Ration-alists)、康德(Immanuel Kant)或革命主義者(Revolutionalists)的 3R 傳 統。44 據此,溫特對無政府狀態提出三種類型的文化,包括敵人(En-emy)、對手(Rival)、朋友(Friend)的三種角色,這三種角色分別指涉霍 布斯的(Hobbesian)結構、洛克的(Lockean)結構、康德的(Kantian)結 構等三種文化。45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 141.

白雲真、李開盛,《國際關係理論流派概論》(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9 年),頁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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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文化的邏輯是「敵意」(Enmity),就是所有人反對所有人的 戰爭,自我將他者再現為「敵人」。被定義為敵人的他者,不承認自 我存在的權利,不限制對自我使用暴力的程度,希望改變自我的生命 和自由權利。所以,國家採取強烈改變現狀的方式摧毀或征服敵人, 決策時不顧未來地往最壞處考量,相對地軍事力量被視為非常重要的 生存關鍵因素,如果爆發戰爭就會無限制地使用暴力,即使沒有戰爭 也準備先發制人,避免敵人第一擊時取得優勢。46 洛克文化的邏輯是「競爭」(Rivalry),就是允許對方生存的角色 結構,自我將他者再現為「對手」。雖然還是涉及消滅敵人的暴力行 為,但不像敵人那樣具有威脅性。國家期望相互行為的基礎是承認主 權,承認對方的生命、自由、財產,不會想征服或統治對方;但對手 畢竟有競爭到爭執的可能,甚至有時會激化到使用暴力。強大國家有 實力保護主權,弱小國家可能沒有如此實力,所以擁有強大實力的他 者必須自願設限,承認自我享有權利。47 康德文化的邏輯是「友誼」(Friendship),非暴力與團隊行動成為 規範,自我將他者再現為「朋友」。國家期望相互遵守二項規則,一 是非暴力原則,亦即不使用戰爭和戰爭威脅方式來解決爭端;二是互 助原則,也就是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脅時將共同作戰的互助 原則。非暴力原則可以對他者命運漠不關心,和平共處的各走各的 路;互助原則雖合作抵抗外來勢力,但也不排除朋友間的武力衝突。 在二項規則下,產生多元安全共同體、集體安全等概念,對相互和平 的意願與行為具有共享知識。48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 247.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p. 260-262. 承認主權包括承認對方有生命和自由的權利,而主權有領土性質,因此也意 味承認對方有財產權。請見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p. 27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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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者會遵循文化規範的理由,包括被迫、自利、理解規範具正 當性,這三種理由相當於新現實主義、新自由主義、建構主義的國際 生活規範。49溫特主張,這三種理由更能反映規範被內化(Internalized) 的三種等級,亦即產生同一種結構的三種不同途徑,包括強迫、代 價、正當性。他還認為,只有在第三種等級,行為者才真正被文化建 構;在不到此種等級前,文化只影響他們關於環境的行為和信念。50 霍布斯、洛克、康德的三種文化各有強迫、代價、正當性的三種 等級,九種情形均有可能存在,例如霍布斯文化可能由深層的共有觀 念產生,而康德文化可能僅有弱勢的共有觀念。溫特表示,現實主義 者認為文化容易改變,但建構主義者不認為如此;共有觀念的內化程 度愈深,作用愈大,建構的結構愈黏稠。51 當文化的內化是在第一種等級時,行為者知道規範是什麼,但其 順從規範是因被強迫,這種強迫可能是威脅或懲罰。52這種順從不是自 願的,也不是自利的,只要強制力被移除,規範立即被打破。53 第二種等級是遵守規範因出於自利,其擁有選擇的餘地;因為行 為者預先看到順從規範的利益,所以態度是工具主義的,有其目的所 在。相對於第一種等級,知道文化但並未接受,第二種等級雖多少接 受文化,不過一旦遵守規則的成本大於收益,行為者就改變行為不遵 守。54 第三種等級的遵守規範不是因為有外生的目標,而是因為認為規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p. 297-299. 此處的建構主義,更精準的是指相對於物質主義的理念主義。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 250.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p. 254-255. 這裡的威脅或懲罰純粹是外力造成,沒有自我約束的成分,避免與內化的第 二個等級產生混淆。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p. 268-269.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p. 27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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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有正當性而想要遵守。第二種等級中,行為者嘗試符合他人期望的 角色,行為者只是外在的客體;第三種等級則是行為者等同他人的期 望,行為者的自我與他者相互建構,55此時規範才真正建構能動者。因 此,遵守規範的品質很高,就像改變規範的抗拒力量也很強。56 因此,內化的三種等級,也就是強迫、自利、正當性的三種實現 文化途徑;強迫方式再造的文化形式最不穩定,正當性方式再造的文 化形式最穩定。通常,在一種給定的文化下,內化會隨著時間而深 化,從第一種等級到第三種等級。其中,如果規範與行為者的需求符 合,內化就很快,但如果需求不一致,則內化緩慢。 雖然從歷史發展的宏觀層面觀之,霍布斯文化的敵意造成高傷亡 比例,因而出現創造洛克文化的動機;洛克文化的競爭出現毀滅性武 力,因而產生發展康德文化的鼓勵,所以是朝著進步的方向前進;57 不能否認微觀層面的國與國關係仍有倒退到霍布斯文化的可能,這些 都可見諸 20 世紀末的美國與伊拉克、21 世紀初的俄羅斯與喬治亞,或 是亞洲的泰國與柬埔寨、歐洲的希臘與土耳其、非洲的阿爾及利亞與 摩洛哥、美洲的哥斯大黎加與尼加拉瓜等國際衝突。 所以本文認為,行為者的國家互動產生的結構,亦即霍布斯、洛 克、康德的文化,各自代表的敵意、競爭、友誼的邏輯基礎,以及共 有觀念內化的三種等級,包括迫於外力威脅、出於自利動機、承認正 當性的遵守規範等級,同樣可從辯證的觀點加以詮釋其變遷。 將對方視為敵人的霍布斯文化,能否轉變成視為對手的洛克文 化,甚至轉變成視為朋友的康德文化,抑或由康德文化退回洛克,乃 至於霍布斯文化,則必須檢視各方面是否存有轉變的因素。如果給定 的文化存在的矛盾已逐漸增加,而且這種矛盾不僅止於外在整體關 亦即從自己認知的主我(I)到別人認知的賓我(Me)的相適應互動發展。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p. 272-273.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p. 3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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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更是內部彼此間的主要矛盾,則當其在繼續發展的趨勢下將超越 臨界點,質量互變地往另一種文化轉變,尋求矛盾關係的對立統一, 而在否定的否定下進行揚棄式的發展。 同樣的,外力威脅、自利動機、承認正當性的共有觀念內化等 級,也可用辯證思維加以理解其變遷。給定的文化雖是外力威脅下形 成,但若互動下出現自我利益的強化,當然就可能進一步承認該文化 的正當性,使得文化的等級深化,自我與他者建構厚實的該文化。但 若該文化呈現的矛盾因子日增,正題與反題辯證的結果將是對該文化 反思的合題,亦即文化的內化將出現淺薄化,文化將會有揚棄式的辯 證變遷。

伍、兩岸關係的辯證思維

1949 年 10 月 1 日,毛澤東在北京的天安門廣場,宣布「中華人民 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隔年(1950 年)3 月 1 日,蔣中正在臺 北發布「復行視事」文告,繼續行使中華民國總統職權。從此,國共 內戰在蔣中正和毛澤東的主導下,正式從中國大陸內地繼續延伸到臺 灣海峽兩岸。 同時期,中國與蘇聯在 1950 年 2 月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 約》,臺灣與美國在 1954 年 12 月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因此 兩岸關係的內部環境屬於國共內戰,外部環境屬於美蘇冷戰。 因此,當轉進到臺灣的中國國民黨政權在危急存亡之秋,剛統治 中國大陸的中國共產黨政權需穩住陣腳統治,同時,中共又「一邊 倒」向社會主義陣營的蘇聯,臺灣在韓戰發生後成為美國「第一島 鏈」的盟邦;於是,臺灣與中國大陸此二能動者各自基於本身政權存 續,與國共內戰的兩岸環境,以及美蘇冷戰的國際環境等考量,建構 了兩岸的霍布斯文化。 在兩岸能動者的互動過程中,界定彼此勢不兩立的敵人身分、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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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消滅對方以維護生存利益後,採取消滅敵人的暴力行動,形塑了霍 布斯文化的結構;相對地,霍布斯文化也影響能動者,強化身分與利 益的認知,繼續能動者的行動,如圖 1 所示。 圖1 1950 年代的兩岸關係互動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這時的兩岸霍布斯文化結構,在各自本身求生存及內戰與冷戰的 環境下,不但是迫於外力威脅下的對抗措施,也是出於自利動機的發 展之道,而且更是承認規範正當性的第三種遵守規範等級;亦即國共 內戰使本身生存受對岸威脅,冷戰加盟美蘇陣營以利本身生存,共有 觀念內化到達承認正當性的等級,所以霍布斯文化相當厚實。 但兩岸內部與外部因素的變遷,使得兩岸關係逐漸轉化。中國與 蘇聯因看法歧異愈來愈大,1960 年在羅馬尼亞的社會主義國家共產黨 代表會議上,開始一系列的「教條主義」與「修正主義」公開論戰, 隨後蘇聯撤走援助中國的專家,停止供應設備,雙方關係迅速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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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地,美國方面基於與蘇聯抗衡、從越南脫身以擺脫國內外困 境等考量,與中國合作的氣氛愈來愈濃;中國方面更因蘇聯在邊境陳 兵百萬,甚至軍事衝突,以及臺灣海峽衝突等腹背受敵因素,於是中 美在 1972 年簽署《上海公報》,1979 年更正式建立外交關係。 在中美關係改善、美蘇關係逐漸和解低盪後,中蘇關係也開始進 行關係正常化的談判;在蘇聯軍隊逐步撤出蒙古、阿富汗,以及越南 自柬埔寨撤兵後,到了 1989 年終於正式宣布中蘇關係正常化。 至於臺灣,在中國代表權從緩議到後續改列為「重要問題」案的 票數每下愈況,終究在 1971 年因 2758 號決議案離開聯合國;隨後臺 灣的邦交國遞減速度加快,外交處境益形艱困。雖然在中美建交的 1979 年,美國通過《臺灣關係法》以強調對臺灣的安全與交往承諾, 但臺灣在國際環境漸形不利的趨勢已然形成。 在內部方面,為了擺脫文化大革命後的發展困境,逐漸掌握領導 權的鄧小平,從 1978 年開始推動改革開放政策。為了建構內外的和平 穩定環境以發展經濟,他不但針對東西國家的和平、南北國家的發 展,提出和平與發展的論述,58也對兩岸關係開始另一波和平攻勢。 1979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告臺 灣同胞書》後,經過多年的政策醞釀與宣傳,鄧小平在 1982 年定調 「一國兩制」為兩岸和平統一的方針,並將其以「特別行政區」明文 寫入當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不過,蔣經國當時針對中國大陸當局的政策指出,「採取不妥 協、不接觸、不談判的立場,不惟是基於血的教訓,是我們不變的政 策,更是我們反制敵人最有力的武器」,59亦即採取「三不」及「貫徹 鄧小平,〈和平和發展是當代世界的兩大問題〉,中共中央文獻編輯委員會 編,《鄧小平文選》(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年),頁 105。 蔣經國,〈反制敵人統戰最有力的武器〉,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大陸工作 會,《反擊共匪統戰參考資料彙編》(臺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大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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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政策應對。 但在國內老兵要求、兩岸貿易成長、國際政治現實等考量下,臺 灣終於在 1987 年開放民眾赴中國大陸探親;至於中國大陸當局也在隔 年發布《國務院關於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規定》,兩岸開始愈來愈頻 繁的人員、經貿等交流。 1991 年 3 月、12 月,臺灣與中國大陸分別成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 基金 會 (以 下 簡稱 海基 會 )、 海 峽兩 岸關 係 協會 ( 以下 簡稱 海 協 會),代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出面,處理兩 岸日益繁雜的交流事項。經過一連串的預備性磋商,海基會董事長辜 振甫、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在 1993 年 4 月於新加坡舉行會談,代表兩會 簽署《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 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辜汪會談共同協議》等四 項協議。 為了因應兩岸關係的快速發展,江澤民遂在 1995 年 1 月的春節前 夕發表「江八點」;60同年四月,李登輝提出「李六條」加以回應。61 此時的發展就是兩岸能動者互動下的結構,從霍布斯文化往洛克文 化,從敵意仇人到競爭對手的進展。這正是因為兩岸關係在內外部政 經環境改變下,由於內在矛盾,被迫超出當下存在,產生轉化到自身 反面的辯證,才能因應環境變遷。 這個時期,臺灣經濟生機蓬勃,尋求更多的對外發展機會,社會 多元力量解放,自由民主的要求紛至沓來,相對地,中國大陸進行改 作會,1987 年),頁 123。 江澤民,〈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中共中央文獻編輯委 員會編,《江澤民文選》(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年),頁 421-423。 王銘義,〈李登輝總統對「江八點」回應內容對照表〉,《中國時報》, 1995 年 4 月 9 日,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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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開放,需要和平穩定與資金技術;國際上的美蘇冷戰結構瓦解,東 西兩大陣營的扈從對抗力量重組,後冷戰的非零和交流興起,所以, 兩岸的人員、經貿交流不但日益興盛,而且制度化的交流開始構築, 洛克文化漸次成形。 進而言之,在冷戰架構瓦解的國際環境下,臺灣面對國內民主改 革、經濟發展的需要,中國大陸認知改革開放是首要之務且需和平穩 定環境,因此兩岸分享合作取代衝突的知識,將物質資源調整到經濟 成長的需求,停止執行軍事衝突以求發展。 在雙方界定對方身分從勢不兩立的敵人,轉化成為發展需求下的 競爭對手,雙方也確認自身利益從消滅對方求生存,轉化成為競爭獲 勝才是真正利益之後,原本殲滅敵人的霍布斯文化,對立統一的進到 洛克文化,轉變成競爭關係,但對於相互承認主權仍有爭議,所以彼 此競爭的關係相當緊繃,如圖 2 所示。 圖2 1990 年初期的兩岸關係互動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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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的積極競爭顯示在兩岸各取所需的交流上。以兩岸貿易金額 為例,1987 年臺灣開放中國大陸探親與 1988 年中國大陸正式鼓勵臺胞 投資後,每年就以超過 10 億美元的幅度激增;兩岸在 1991 年成立海 基、海協兩會處理交流事宜後,兩岸貿易每年增幅更超過 20 億美元, 而且繼續急遽擴大,如表 1 與圖 3 所示。 表1 1982-1995 年兩岸貿易金額統計表 單位:百萬美元 年度 臺灣出口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出口臺灣 兩岸貿易金額 1982 194.5 84.0 278.5 1983 201.4 89.9 291.3 1984 425.5 127.8 553.3 1985 986.8 115.9 1,102.7 1986 811.3 144.2 955.5 1987 1,226.5 288.9 1,515.4 1988 2,242.2 478.7 2,720.9 1989 3,331.9 586.9 3,918.8 1990 4,394.6 765.4 5,160.0 1991 7,493.5 293.2 7,786.7 1992 10,547.6 747.1 11,294.7 1993 13,993.1 1,015.5 15,008.6 1994 16,022.5 1,858.7 17,881.2 1995 19,433.8 3,091.3 22,525.1 資料來源:1982-1989 年數字請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委會對兩岸貿易金額之估算〉, 《兩岸經濟統計月報》,第 120 期,2012 年 4 月 10 日,<http://www.mac.gov. tw/ct.asp? xItem=57684&ctNode=5720&mp=1>;1990-1995 年數字請見行政 院大陸委員會,〈兩岸貿易金額之估算〉,《兩岸經濟統計月報》,第 228 期,2012 年 4 月 10 日,<http://www.mac.gov.tw/ct.asp? xItem=101819&ctNode =5720&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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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1982-1995 年兩岸貿易金額統計圖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表 1 資料繪製。 但這樣的洛克文化,還不到承認正當性的遵守規範等級,其只是 第二種遵守規範等級,亦即出於經濟發展需求等自利動機而形成的內 化等級。換言之,兩岸交流是後冷戰的大環境下,臺灣繼續政治經濟 發展,中國大陸持續改革開放,雙方基於各自利益動機而互動交流, 但未達相互承認主權的正當性內化等級。所以這種不夠厚實的洛克文 化,有可能因為主權爭議的矛盾關係激化,辯證倒退回霍布斯文化。 換言之,蘇聯東歐集團雖於 1990 年代初期瓦解,但冷戰思維仍未 全然消弭,尤其兩岸已歷經近半世紀的霍布斯文化結構,彼此的敵意 記憶猶存;雙方雖在自利動機之下往洛克文化推進,可是相互信任感 非一蹴可幾,特別是傳統主權概念存在互斥的零和關係,因此主權爭 議縱使星火亦可燎原。 果然,在 1995 年 6 月,李登輝的「務實外交」推展到訪問美國的 里程碑後,中國大陸當局不但開始發表一連串嚴詞批判臺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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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還進行飛彈試射與登陸演習,延後辜汪會晤與一般的制度性協 商。1999 年 7 月,李登輝接受德國之聲廣播公司(Deutsche Welle)專 訪時表示,中華民國自 1991 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 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62此篇專訪一出,中國大陸當局 自此中斷兩岸的制度化對話協商機制。 2000 年臺灣總統大選政黨輪替後,陳水扁提出的「四不一沒有」 並沒有明顯改善兩岸僵局;63尤其當在 2002 年提出「一邊一國」、 2003 年強調「催生新憲法」、2004 年進行「強化國防」、「對等談 判」的公民投票,中國大陸方面看待兩岸關係已走到「臺獨分裂的危 險邊緣」。 因此,2005 年已集黨、政、軍領導職務與權力於一身的胡錦濤, 提出專屬的對臺政策「胡四點」;64同時,以臺灣當局企圖利用憲法和 法律形式,通過「公民投票」、「憲政改造」等方式,為實現「臺 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目標提供「法律」支撐為由,65由中國大陸的 全國人大制定《反分裂國家法》。 臺灣方面,除了抨擊中國大陸當局,想要使用「非和平方式」解 何振忠,〈李總統:兩岸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聯合報》,1999 年 7 月 10 日,版 1。 陳水扁在總統就職演說時提出,「只要中共無意對臺動武,本人保證在任期 之內不會宣布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 狀的統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請見陳水扁,〈臺 灣站起來〉,《中國時報》,2000 年 5 月 21 日,版 3。 胡錦濤,〈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促進祖國統一大業〉,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編,《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北京:中共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6 年),頁 761-764。 王兆國,〈關於「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的說明〉,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 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編,《「反分裂國家法」及重要文獻選編》 (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 年),頁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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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兩岸問題,以及繼續對臺部署飛彈等軍事威脅之外,在 2006 年終止 適用《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運作「國家統一委員會」,高層官員參 與「民主和平護臺灣」大遊行;2007 年強力推動五年前已開始的「正 名」,包括改名臺灣郵政、臺灣中油、臺灣民主紀念館等,2008 年 1 月與 3 月則繼續推動公民投票。 此時的臺灣強調民主深化與主權強化的正當性,推動總統直選與 公民投票、爭取國際空間與本身正名等,中國大陸則在維護主權與領 土完整的高牙大纛下,文攻武嚇、中斷官方協商、制定《反分裂國家 法》等;國際間隨著中國大陸崛起,美國戰略重心逐步移至亞太區 域,圍堵與合作同時運用,兩岸官方也在這種國際氛圍中,各取支持 力量而關係緊張,重回霍布斯文化。 所以,1995 年中期到 2008 年中期,兩岸由於洛克文化的共有觀念 內化程度淺薄,臺灣爭取國際空間、憲政民主深化被解讀為走向獨 立,中國大陸維護主權、鞏固領導勢力被看作是威脅統一,進而將兩 岸相互承認主權的爭議都檯面化。 在這種情勢下,互為主體性的兩岸,重新界定對方從發展需求的 競爭對手,轉化回到威脅主權獨立或完整的敵人身分,亦重新確認自 身利益從競爭獲勝得利,轉化回到強調主權優先的基礎利益之後,彼 此相互採取不友善的行動,洛克文化辯證退回霍布斯文化,如圖 4 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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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21 世紀初的兩岸關係互動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但是,此時的霍布斯文化不若二次大戰後的冷戰時期強烈,因為 兩岸民間交流在全球化大潮流下已不可逆,所以官方的霍布斯文化結 構,未達承認正當性的第三種共有觀念內化等級。這時只是因兩岸關 係的互信不足,對於主權有被併吞或遭分裂的疑慮,所以基於不確定 性與避免風險的心理,產生迫於外力威脅下的第一種共有觀念內化等 級;亦即雙方各自採取較保守的爭取國際空間、維護領土主權的訴 求,鞏固既有政治利益,消弭外力威脅的生存風險。 事實上,兩岸的民間交流,並沒有隨著官方關係由洛克文化辯證 退回霍布斯文化,產生倒退之勢。以兩岸貿易金額為例,1995 年後的 金額仍繼續增加,甚至 2002 年後還開始呈現巨大增幅,2007 年更正式 超過 1,000 億美元,如表 2 與圖 5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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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1995-2011 年兩岸貿易金額統計表 單位:百萬美元 年度 臺灣出口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出口臺灣 兩岸貿易金額 1995 19,433.8 3,091.3 22,525.1 1996 20,727.3 3,059.9 23,787.2 1997 22,455.2 3,915.3 26,370.5 1998 19,840.9 4,113.9 23,954.8 1999 21,313.5 4,528.9 25,841.4 2000 25,009.9 6,229.3 31,239.2 2001 25,607.4 5,903.0 31,510.4 2002 31,528.8 7,968.6 39,497.4 2003 38,292.7 11,017.9 49,310.6 2004 48,930.4 16,792.3 65,722.7 2005 56,271.5 20,093.7 76,365.2 2006 63,332.4 24,783.1 88,115.5 2007 74,245.9 28,015.0 102,260.9 2008 73,977.8 31,391.3 105,369.1 2009 62,090.9 24,503.7 86,594.6 2010 84,832.2 35,952.2 120,784.5 2011 91,105.4 43,605.4 134,710.8 資料來源:1995-2010 年數字請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兩岸貿易金額之估算〉;2011 年 數字請見經濟部統計處,〈我國對大陸地區貿易統計〉,《經濟部統計處》, 2012 年 4 月 10 日,<http://2k3dmz2.moea.gov.tw/gnweb/Indicator/wFrmIndicator. asp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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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 1995-2011 年兩岸貿易金額統計圖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表 2 資料繪製。 在兩岸交流程度繼續增加的態勢下,官方對抗結構的內在矛盾愈 來愈大,辯證運動進行,因此當 2008 年的臺灣總統大選發生二次政黨 輪替(Two-turnover Test)66,國民黨取代民進黨拿回執政權,馬英九上 臺後,中斷九年的制度化對話協商與簽署協議機制隨即恢復。 同年六月在北京,新任的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 林,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及《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 灣旅遊協議》;接著 11 月在臺北,第二次江陳會簽署《海峽兩岸空運 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海峽兩 岸食品安全協議》等四項協議。 2009 年 4 月在南京舉行的第三次江陳會,又分別簽署《海峽兩岸

Samuel P. Huntington, The Third Wave: Democratiz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 (Norman: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1991), pp. 26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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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 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等三項協議,以及達成「陸資赴臺投資」共 識;12 月在臺中的第四次江陳會則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 作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漁 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等三項協議。 同時間,兩岸也各以「臺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與「大 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頭銜,簽署《海峽兩岸銀行業監督 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海峽兩岸保險業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 錄》、《海峽兩岸證券及期貨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 2010 年歷經 1 月、3 月、6 月的三次正式協商,十次以上的各種形 式溝通,6 月 29 日在重慶舉行的第五次江陳會上,正式簽署《海峽兩 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同時還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到了 12 月 21 日,在臺北舉行的第六次江陳會繼續簽署了《海峽兩岸醫藥衛生 合作協議》。67 2011 年 10 月 20 日,在天津舉行的第七次江陳會則簽 署了《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建立平時經驗交流平臺與事故 緊急通報機制等。2012 年 8 月 9 日繼續在臺北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 障和促進協議》與《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提供兩岸投資人權益 的制度化保障,以及簡化貨物通關程序與降低營運成本。 這樣的發展,正是因為霍布斯文化的共有觀念內化等級不深,而 兩岸的對抗結構根本無法面對雙方民間交流密切的內在矛盾,所以又 辯證前進洛克文化的兩岸關係結構。進而言之,在「九二共識」的前 提下,胡錦濤抓住「一個中國」原則的和解機遇,馬英九以「各自表 述」建構兩岸官方互動環境,十六項協議與一項共識便在短短的二年 半間完成。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開放與把關:兩岸十五項協議的效益》(臺北:行政 院大陸委員會,2011 年),頁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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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2008 年後的內外環境觀之,臺灣二次政黨輪替後的政府,理解 到經貿發展不能也不應排除中國大陸,中國大陸官方則因具有 1995 年 後的互動經驗,更加務實地推出防止臺獨政策;國際環境也因中國大 陸逐漸追上美國,權力結構日趨重整,中國大陸漸以大國之姿發揮政 經影響力,臺灣亦漸形受中國大陸影響力籠罩,於是兩岸擴大交流協 商,洛克文化穩步推進。 具體而言,在 2000 年臺灣總統大選的第一次政黨輪替後,兩岸官 方關係僵局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愈來愈呈現緊張之勢,公民投票、 《反分裂國家法》等衝突一再激發;但相對而言,如表 2、圖 5 顯示的 兩岸貿易金額,卻在 2002 年後開始出現巨大增幅,亦即高達近 80 億 美元的 20%漲幅,而且逐年以 13-25%的漲幅增加,2007 年更正式超 過 1,000 億美元,代表經貿等商業利益的民間交流反而暢旺。 這種兩岸官方之間與人民之間交流的冷熱反差,終歸會因內在矛 盾被迫超出當下而轉化,亦即兩岸本身各自考量到經貿發展、防止臺 獨等經濟、政治利益,於是在 2008 年臺灣的二次政黨輪替後,兩岸官 方旋即重新界定對方身分從威脅主權的敵人,轉化成為可以互動的競 爭對手,也重新確認自身利益從強調主權的互斥對抗,轉化成為尋求 共識、擱置爭議以獲利之後,雙方以制度化協商,確立霍布斯文化走 向洛克文化的進程,如圖 6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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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 2008 年後的兩岸關係互動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這時的洛克文化與 1990 年代前期的不同,在於當時是基於本身各 自發展所需,自利動機驅使下的共有觀念內化等級;此時則已歷經 1995 年中期至 2008 年中期的官方緊張關係,兩岸政府不願重蹈覆轍, 因此洛克文化雖難脫自利動機的意涵,但亦有透過模糊承認相互主權 地位的方式,開始進入承認正當性的共有觀念內化等級。 事實上,「九二共識」是將洛克文化的承認主權前提,所衍生的 爭議擱置,亦即臺灣可取「一中各表」的「各表」認知主權存在,中 國大陸則以「一中各表」的「一中」認知主權完整,68雙方界定彼此身 分從敵人轉變成對手,確認在交流中可以獲得利益後,結構也就從霍 布斯文化辯證進到洛克文化。 周世雄,《國際關係:權力與制度》(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0 年),頁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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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2012 年的臺灣總統大選揭曉後,「九二共識」前提下的兩 岸關係獲得進一步確認,而且隨著兩岸經貿、人員交流等各層面的深 化,洛克文化逐漸進入承認正當性的共有觀念內化等級,雙方正在競 爭合作的辯證關係中正面發展。 另外值得注意地是,因為中國大陸崛起、亞洲經濟發展、區域安 全挑戰等因素,美國「重返亞洲」以試圖維護確立主導權,例如在南 海議題上加入越南、菲律賓等國對中國大陸設「三沙市」的批判行 列,在釣魚臺議題上讓日本引用《美日安保條約》(Treaty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Japan)

適用對象以擴大力量,這些作為讓主張「親美友日」的馬政府與中國 大陸保持距離。 相對而言,中國大陸對臺灣的和平發展政策,除了延續胡錦濤從 2005 年以來的「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主張外,賈慶林在 2012 年更提出 「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說法,69這些配合兩岸日益緊密的經貿、人員 等交流,加上中國大陸所謂的對臺讓利措施,都是直接間接推動馬政 府「脫美入中」的動作。因此,兩岸關係的發展正如圖 6 所示,不但受 到兩岸擴大交流協商的影響,也受到國際權力結構重整的影響。 至於兩岸關係未來將何去何從?因為「九二共識」畢竟沒有真正 解決兩岸的主權爭議,「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臺灣單方面的主 張,中國大陸方面迄今仍是「兩岸堅持一個中國」的論點,雙方的交 集只是在主權觀點上盡量「求同存異」,70所以依據本文前述的理論架 構來看,未來至少還有三種可能走向,如圖 7 所示。 賴錦宏,〈賈慶林:鞏固一中框架〉,《聯合報》,2012 年 7 月 29 日,版 A13。 從 2012 年臺灣總統大選的前一年到現在,作者多次與中國大陸國臺辦中高 層官員交流的私下訪談中,中國大陸官方均持此種觀點;在 2012 年 3 月 15 日第十屆兩岸關係研討會中,國臺辦主任王毅亦重申此一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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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 兩岸關係的未來可能走向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走向 1:臺灣政府對於「一個中國」又出現中華民國排除中國大陸領土 甚至否認一個中國,抑或中國大陸政府對於「一個中國」又採 取臺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說法時,兩岸勢必又辯證 回到霍布斯文化的覆轍;當然,在國際強調和平與發展的主 流,兩岸經貿等民間交流暢旺的前提下,這種霍布斯文化仍只 是基於主權危機感,迫於外力威脅的第一種共有觀念內化等 級。 走向 2:兩岸繼續現階段模糊的主權認知,對於「一個中國」的解讀仍 是各取所需,維持承認正當性的洛克文化;不過,這種情形隨 著兩岸制度化協商將由易而難的步入深水區,帶有主權爭議的 磨合勢必愈來愈難進行,甚至出現互信不足的擦槍走火,因此 洛克文化有可能稍辯證回自利動機的第二種共有觀念內化等 級,或是擺盪在承認正當性與自利動機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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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 3:兩岸逐漸找到解決主權爭議的途徑,不論是跳脫傳統主權的零 和概念,或是尋求到兩岸對於「一個中國」的真正具體共識, 雙方不但可能簽訂帶有主權意味的經濟、文化協議,甚至是軍 事互信機制、兩岸和平協議都有機會達成,亦即兩岸從競爭的 洛克文化,往友誼的康德文化辯證前進;當然,這時的康德文 化還是基於解決兩岸交流的深水區問題而產生,因此仍屬迫於 交流需要、外力威脅下的第一種共有觀念內化等級。

陸、結論

從建構主義的主張觀之,能動者界定身分、確認利益後,採取行 動,進而形塑結構;同時,結構也會影響能動者對於身分與利益的認 知,採取互為主體性的相適應行動。 這樣的概念,存在辯證的思維;因為它不是單向的從認知形塑結 構,也不是單向的從結構影響認知,而是整體性的從認知與結構進行 雙向考量,甚至是從內部因素轉化的角度探討外部變遷。 兩岸關係的發展,正好可以體現建構主義的辯證思維。1949 年 後,兩岸認知的身分與利益是敵人取向,因此行動所形塑的結構是霍 布斯文化,而霍布斯文化也強化敵人取向的認知;此時,敵意的共有 觀念內化程度,深化到承認正當性的等級。 但隨著內部與外部環境的變遷,1980 年代後的兩岸關係出現內在 矛盾轉化事物性質的辯證,彼此的認知往競爭對手的方向發展,但因 共有觀念內化不足,甚至對洛克文化基礎的承認主權都有爭議,所以 1995 年中期到 2008 年中期又辯證回到霍布斯文化。 不過,此時的霍布斯文化內化程度只到迫於外力威脅,因此民間 交流持續加溫,因此 2008 年的臺灣總統大選二次政黨輪替後,在「九 二共識」擱置主權的默契下,兩岸的身分與利益認知又辯證進到洛克 文化,而洛克文化又強化彼此認知,所以促成了十八項協議與一項共 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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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九二共識」畢竟沒有真正解決兩岸的主權爭議,因此未來 應該至少有三種可能走向,亦即從承認正當性的洛克文化,分別往外 力威脅的霍布斯文化、自利動機的洛克文化、外力威脅的康德文化變 遷。 基本上,兩岸關係如欲長治久安,目前已簽署的協議必須落實, 積累利益與認同,相互尊重和容忍,量變而質變的正面界定身分、確 認利益、採取行動,進而形塑結構並辯證深化,將矛盾因子對立統一 於合作發展,否定的否定之下的結構揚棄,才能建構和平穩定發展的 兩岸關係。 (收件:2012 年 4 月 25 日,修正:2012 年 8 月 17 日,採用:2012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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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1982-1995 年兩岸貿易金額統計圖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表 1 資料繪製。 但這樣的洛克文化,還不到承認正當性的遵守規範等級,其只是 第二種遵守規範等級,亦即出於經濟發展需求等自利動機而形成的內 化等級。換言之,兩岸交流是後冷戰的大環境下,臺灣繼續政治經濟 發展,中國大陸持續改革開放,雙方基於各自利益動機而互動交流, 但未達相互承認主權的正當性內化等級。所以這種不夠厚實的洛克文 化,有可能因為主權爭議的矛盾關係激化,辯證倒退回霍布斯文化。 換言之,蘇聯東歐集團雖於 1990 年代初期瓦解,但冷戰
圖 4 21 世紀初的兩岸關係互動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但是,此時的霍布斯文化不若二次大戰後的冷戰時期強烈,因為 兩岸民間交流在全球化大潮流下已不可逆,所以官方的霍布斯文化結 構,未達承認正當性的第三種共有觀念內化等級。這時只是因兩岸關 係的互信不足,對於主權有被併吞或遭分裂的疑慮,所以基於不確定 性與避免風險的心理,產生迫於外力威脅下的第一種共有觀念內化等 級;亦即雙方各自採取較保守的爭取國際空間、維護領土主權的訴 求,鞏固既有政治利益,消弭外力威脅的生存風險。 事實上,兩岸的民間交流,並沒有隨著官
表 2 1995-2011 年兩岸貿易金額統計表 單位:百萬美元 年度 臺灣出口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出口臺灣 兩岸貿易金額 1995 19,433.8 3,091.3 22,525.1 1996 20,727.3 3,059.9 23,787.2 1997 22,455.2 3,915.3 26,370.5 1998 19,840.9 4,113.9 23,954.8 1999 21,313.5 4,528.9 25,841.4 2000 25,009.9 6,229.3 31,239.2 2001 25,6
圖 5 1995-2011 年兩岸貿易金額統計圖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表 2 資料繪製。 在兩岸交流程度繼續增加的態勢下,官方對抗結構的內在矛盾愈 來愈大,辯證運動進行,因此當 2008 年的臺灣總統大選發生二次政黨 輪替(Two-turnover Test) 66 ,國民黨取代民進黨拿回執政權,馬英九上 臺後,中斷九年的制度化對話協商與簽署協議機制隨即恢復。 同年六月在北京,新任的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 林,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及《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 灣旅遊協議》;接著 11 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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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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