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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課程及評估指引 (中四至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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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

歷史

課程及評估指引 (中四至中六)

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聯合編訂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建議學校採用 二零零七年 (二零一四年一月更新)

(2)

目 錄

引 言 i

第 一 章 概 論 1

1.1 背 景 1

1.2 課 程 理 念 1

1.3 課 程 宗 旨 2

1.4 課 程 目 標 2

1.5 學 習 成 果 3

1.6 與 初 中 教 育 、 高 等 教 育 及 就 業 出 路 的 銜 接 4

第 二 章 課 程 架 構 5

2.1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5

2.2 課 程 架 構 及 組 織 6

2.2.1 必 修 部 分 6

2.2.2 選 修 部 分 11

2.2.3 時 間 分 配 12

第 三 章 課 程 規 畫

13

3.1 主 導 原 則 13

3.2 學 習 進 程 14

3.3 課 程 規 畫 策 略 15

3.3.1 令 學 習 更 有 意 義 15

3.3.2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15

3.3.3 發 展 學 習 文 化 16

3.3.4 規 畫 跨 學 科 的 合 作 16

3.3.5 學 習 與 評 估 的 配 合 16

3.4 課 程 統 籌 17

3.4.1 工 作 範 疇 17

3.4.2 各 司 其 職 18

第 四 章 學 與 教 21

4.1 知 識 與 學 習 21

4.2 主 導 原 則 21

(3)

4.3 取 向 與 策 略 22

4.3.1 採 用 多 采 多 姿 的 教 學 法 22

4.3.2 選 擇 合 適 的 策 略 25

4.3.3 有 效 提 問 28

4.3.4 設 計 合 適 的 作 業 29

4.3.5 照 顧 學 習 差 異 29

4.4 課 堂 互 動 31

4.4.1 互 動 學 習 31

4.4.2 提 供 鷹 架 31

4.4.3 回 饋 及 教 師 的 綜 合 解 說 31

4.5 學 習 社 群 32

第 五 章 評 估 33

5.1 評 估 的 角 色 33

5.2 進 展 性 和 總 結 性 評 估 33

5.3 評 估 目 標 35

5.4 校 內 評 估 35

5.4.1 主 導 原 則 35

5.4.2 校 內 評 估 活 動 37

5.5 公 開 評 核 39

5.5.1 主 導 原 則 39

5.5.2 評 核 設 計 40

5.5.3 公 開 考 試 41

5.5.4 校 本 評 核 42

5.5.5 成 績 水 平 與 匯 報 43

第 六 章 學 與 教 資 源 45

6.1 學 與 教 資 源 的 作 用 45

6.2 主 導 原 則 45

6.3 常 用 資 源 46

6.3.1 教 科 書 46

6.3.2 歷 史 資 料 46

6.3.3 科 技 與 網 上 資 源 47

6.3.4 視 聽 教 材 47

6.3.5 社 會 資 源 47

6.4 靈 活 運 用 學 與 教 資 源 48

6.4.1 切 合 目 的 48

6.4.2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48

(4)

6.5 資 源 管 理 49

6.5.1 學 與 教 資 源 的 分 享 49

6.5.2 學 校 的 資 源 管 理 49

附 錄 51

一 課 程 架 構 與 評 估 51

二 以 直 接 傳 授 式 教 授 「 現 代 世 界 的 孕 育 」 52

三 以 探 究 式 教 授 「 國 際 經 濟 合 作 」 53

四 分 組 討 論 :「 你 認 為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形 成 的 國 際 秩

序 是 否 一 個 新 的 國 際 秩 序 ? 」 54

五 以 互 動 活 動 式 教 授 「 中 國 的 現 代 化 」 55

六 學 生 在 進 行 歷 史 探 究 時 的 樣 本 查 核 表 56

七 利 用 社 區 資 源 教 授 「 中 西 文 化 的 共 存 與 互 動 」 58 八 以 色 列 與 阿 拉 伯 之 間 的 衝 突–從 簡 單 至 複 雜 的 提 問 59 九 以 「 鷹 架 」 方 式 教 授 較 艱 深 概 念 :「 毛 澤 東 與 鄧 小 平

所 推 行 的 改 革 措 施 屬 於 務 實 主 義 還 是 理 想 主 義 ? 」 60 詞 彙 釋 義 61 參 考 文 獻 65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歷 史 委 員 會 委 員 名 錄

(5)
(6)

引 言

教 育 統 籌 局(教 統 局 , 現 改 稱 教 育 局 )於 2005年 發 表 報 告 書1, 公 布 三 年 高 中 學 制 將 於2009年 9月 在 中 四 級 實 施,並 提 出 一 個 富 彈 性、連 貫 及 多 元 化 的 高 中 課 程 配 合 , 俾 便 照 顧 學 生 的 不 同 興 趣 、 需 要 和 能 力 。 作 為 高 中 課 程 文 件 系 列 之 一 ,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建 基 於 高 中 教 育 目 標 , 以 及2000年 以 來 有 關 課 程 和 評 估 改 革 的 其 他 官 方 文 件 , 包 括 《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2002) 和《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2007)。請 一 併 閱 覽 所 有 相 關 文 件,以 便 了 解 高 中 與 基 礎 教 育 的 連 繫 , 並 掌 握 有 效 的 學 習 、 教 學 與 評 估 。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闡 明 本 科 課 程 的 理 念 和 宗 旨 , 並 在 各 章 節 論 述 課 程 架 構 、 課 程 規 畫 、 學 與 教 、 評 估 , 以 及 學 與 教 資 源 的 運 用 。 課 程 、 教 學 與 評 估 必 須 互 相 配 合 , 這 是 高 中 課 程 的 一 項 重 要 概 念 。 學 習 與 施 教 策 略 是 課 程 不 可 分 割 的 部 分 , 能 促 進 學 會 學 習 及 全 人 發 展 ; 評 估 亦 不 僅 是 判 斷 學 生 表 現 的 工 具 , 而 且 能 發 揮 改 善 學 習 的 效 用 。 讀 者 宜 通 觀 全 局 , 閱 覽 整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以 便 了 解 上 述 三 個 重 要 元 素 之 間 相 互 影 響 的 關 係 。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由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與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考 評 局 )聯 合 編 訂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是 一 個 諮 詢 組 織 , 就 幼 稚 園 至 高 中 階 段 的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事 宜 , 向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提 供 意 見 。 議 會 成 員 包 括 校 長 、 在 職 教 師 、 家 長、僱 主、大 專 院 校 學 者、相 關 界 別 或 團 體 的 專 業 人 士、考 評 局 的 代 表 、 職 業 訓 練 局 的 代 表,以 及 教 育 局 的 人 員。考 評 局 則 是 一 個 獨 立 的 法 定 機 構 , 負 責 舉 辦 公 開 評 核 , 包 括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委 員 會 成 員 分 別 來 自 中 學 、 高 等 院 校 、 政 府 部 門 及 工 商 專 業 界 。

教 育 局 建 議 中 學 採 用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考 評 局 會 根 據 學 科 課 程 而 設 計 及 進 行 各 項 評 核 工 作 , 並 將 印 發 手 冊 , 提 供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的 考 試 規 則 及 有 關 學 科 公 開 評 核 的 架 構 和 模 式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及 考 評 局 亦 會 就 實 施 情 況 、 學 生 在 公 開 評 核 的 表 現 , 以 及 學 生 與 社 會 不 斷 轉 變 的 需 求 , 對 學 科 課 程 作 出 定 期 檢 視 。 若 對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有 任 何 意 見 和 建 議 , 請 致 函 :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213號 胡 忠 大 廈 13樓 教 育 局 課 程 發 展 處

總 課 程 發 展 主 任(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收 傳 真 :2573 5299

電 郵 :ccdopshe@edb.gov.hk

1 該報告書名為《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投資香港未來的行動方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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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概 論

本 章 旨 在 說 明 歷 史 科 作 為 三 年 制 高 中 課 程 選 修 科 目 的 背 景 、 理 念 和 宗 旨 , 並 闡 述 本 科 與 初 中 課 程 、 高 等 教 育 , 以 及 就 業 出 路 等 方 面 如 何 銜 接 。

1.1 背 景

高 中 歷 史 課 程 是 根 據 2005 年 教 育 統 籌 局 出 版 的《 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學 制 ——

投 資 香 港 未 來 的 行 動 方 案 》和 2007 年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出 版 的《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 而 制 定 的 。 這 兩 份 文 件 為 高 中 學 制 的 發 展 策 畫 了 未 來 的 路 向 , 也 提 出 了 一 套 由 核 心 科 目 、 選 修 科 目 、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及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組 成 的 課 程 架 構 建 議 , 以 切 合 學 生 的 興 趣 及 個 性 。

高 中 歷 史 科 是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中 六 個 選 修 科 目 之 一 , 它 讓 學 生 透 過 探 討 歷 史 根 源 了 解 人 類 社 會 的 特 質 。 在 三 年 的 研 習 過 程 中 , 歷 史 科 在 發 展 學 生 的 一 般 人 文 學 科 共 通 能 力 ( 如 批 判 性 思 考 、 探 究 能 力 等 ) 的 同 時 , 也 著 重 培 養 他 們 的 歷 史 探 究 技 能 。

本 課 程 建 基 於 2004 年 實 施 的 中 四 至 中 五 歷 史 課 程 , 並 沿 著 2002 年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編 訂 的 《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指 引 ( 小 一 至 中 三 )》

的 發 展 方 向 , 進 一 步 延 續 學 生 在 基 礎 教 育 的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課 程 中 已 獲 取 的 知 識 、 技 能 與 價 值 觀 。 本 課 程 的 「 必 修 部 分 」 保 留 中 四 至 中 五 歷 史 課 程 原 有 的 兩 個 主 題,新 增 的「 選 修 部 分 」則 提 供 了 具 彈 性 的 研 習 內 容 , 為 學 生 升 學 及 就 業 作 好 準 備 。

1.2 課 程 理 念

歷 史 研 習 有 助 於 培 養 學 生 的 全 球 視 野 , 加 強 對 現 今 社 會 的 互 動 、 多 元 化 及 急 遽 轉 變 的 了 解 。 完 成 本 高 中 課 程 後 , 學 生 應 能 掌 握 詮 釋 及 分 析 歷 史 等 高 階 思 維 能 力 , 為 自 己 在 人 類 社 會 發 展 的 歷 程 中 定 位 。

本 課 程 選 取 了 富 廣 泛 歷 史 意 義 及 代 表 性 、 適 合 闡 明 歷 史 詞 彙 和 概 念 的 課 題 。 這 些 課 題 與 學 生 日 常 生 活 經 驗 相 關 , 既 能 幫 助 他 們 掌 握 研 習 歷 史 的 技 能 , 也 利 於 激 發 對 學 習 歷 史 的 興 趣 , 從 而 提 供 一 個 跨 越 時 間 、 文 化 及 區 域 界 限 的 研 習 機 會 。

本 課 程 確 認 了 一 些 基 本 的 價 值 觀 及 態 度 ( 例 如 關 懷 人 的 生 命 與 尊 嚴 , 肯 定 人 類 對 和 平 、 協 作 與 繁 榮 的 訴 求 等 ) 是 我 們 的 社 會 以 至 全 世 界 所 共 同 接 納 的 。 因 此 , 本 課 程 力 求 提 供 讓 學 生 建 立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與 態 度 的 學 習 經 歷 , 也 要 求 教 師 在 課 堂 討 論 中 盡 量 引 入 不 同 的 角 度 , 提 醒 學 生 檢 討 及 反 思 自 己 的 觀 點 , 以 能 對 議 題 作 出 客 觀 持 平 的 判 斷 。 在 完 成 本 高 中 課 程 後 , 學 生 應 能 建 立 有 責 任 感 的 公 民 所 具 備 的 價 值 觀 及 態 度 。

(9)

作 為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中 六 個 選 修 科 目 之 一 , 本 課 程 將 發 展 學 生 的 潛 能 , 對 他 們 將 來 在 人 文 學 科 、 社 會 科 學 及 工 商 管 理 等 領 域 繼 續 進 修 , 乃 至 從 事 要 求 批 判 性 及 獨 立 思 考 能 力 的 職 業 , 本 課 程 都 能 有 所 裨 益 。

1.3 課 程 宗 旨

本 課 程 的 宗 旨 是 使 學 生 能 :

(a) 透 過 認 識 現 今 世 界 的 源 起 及 發 展 , 了 解 自 己 在 現 今 社 會 的 定 位 ; (b) 在 探 索 歷 史 議 題 的 過 程 中 , 培 養 批 判 性 思 考 、 溝 通 技 巧 及 作 出 明 智 判

斷 的 能 力 ;

(c) 以 公 正 持 平 、 設 身 處 地 的 態 度 ,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去 審 視 過 去 與 當 代 的 事 件 ;

(d) 了 解 本 身 所 屬 文 化 的 特 質 和 價 值 , 重 視 人 類 社 會 共 有 的 特 質 及 共 同 面 對 的 問 題 ;

(e) 培 養 國 民 意 識 及 全 球 公 民 意 識 , 成 為 本 地 、 國 家 乃 至 世 界 上 理 智 及 有 識 見 的 一 員 ;

(f) 裝 備 自 己 , 以 便 深 入 探 索 配 合 個 人 興 趣 、 有 助 將 來 就 業 或 專 業 進 修 的 課 題 。

1.4 課 程 目 標

學 生 應 能 建 構 知 識 並 了 解 :

(a) 基 本 的 歷 史 概 念 , 如 因 果 關 係 、 演 變 與 延 續 、 不 同 事 件 的 異 同 ; (b) 陳 述 和 詮 釋 歷 史 的 不 同 方 式 , 藉 以 表 達 不 同 的 觀 點 與 角 度 ;

(c) 本 身 所 屬 國 家 和 其 他 國 家 的 信 念 、 經 驗 及 行 為 , 明 瞭 三 者 如 何 影 響 當 今 世 界 的 發 展 ;

(d) 二 十 世 紀 本 地 、 國 家 、 亞 洲 , 以 及 世 界 發 生 的 主 要 事 件 /運 動 間 的 相 互 關 係 ;

(e) 塑 造 今 日 世 界 的 主 要 歷 史 發 展 及 趨 勢 。 學 生 應 能 掌 握 技 巧 , 以 便 :

(a) 分 辨 事 實 與 見 解 , 辨 識 偏 頗 的 觀 點 、 隱 晦 的 假 設 及 空 洞 的 論 點 , 及 建 立 歷 史 的 觀 點 與 視 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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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比 較 和 詮 釋 歷 史 資 料 ; 根 據 可 用 的 顯 證 提 出 合 理 的 結 論 , 並 能 根 據 新 史 料 對 歷 史 重 新 作 出 詮 釋 ;

(c) 辨 別 並 解 釋 歷 史 文 獻 和 檔 案 在 何 等 程 度 上 反 映 相 關 時 期 存 在 的 態 度 、 價 值 觀 及 情 感 ;

(d) 恰 當 地 選 用 及 組 織 史 料 , 以 提 出 合 乎 邏 輯 和 前 後 一 致 的 論 點 ;

(e) 分 析、選 取 及 綜 合 以 不 同 途 徑 蒐 集 的 資 料( 包 括 網 上 資 源 ),衡 量 各 種 可 作 出 結 論 的 方 法 , 並 對 之 進 行 評 估 ;

(f) 將 歷 史 知 識 及 技 能 應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 學 生 應 培 養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以 能 :

(a) 體 會 過 往 人 類 面 對 的 困 難 與 挑 戰 , 了 解 影 響 人 類 行 為 的 態 度 及 價 值 取 向 ;

(b) 尊 重 和 包 容 不 同 的 意 見 , 既 明 白 不 同 民 族 有 不 同 的 經 驗 和 信 念 , 也 認 同 人 類 共 有 的 情 操 及 理 想 ;

(c) 發 展 及 保 持 對 人 類 文 化 的 探 究 精 神 ;

(d) 成 為 具 有 世 界 視 野 、 國 民 意 識 和 責 任 感 的 公 民 。

1.5 學 習 成 果

在 完 成 本 課 程 後 , 學 生 預 期 能 夠 :

(a) 了 解 二 十 世 紀 本 地 、 國 家 、 亞 洲 , 以 及 世 界 基 本 的 發 展 趨 勢 及 模 式 ; 並 引 用 因 果 關 係 、 延 續 與 轉 變 , 以 及 異 同 的 比 較 等 歷 史 概 念 , 找 出 各 個 發 展 之 間 的 縱 向(即 時 間 方 面 的 )和 橫 向 (即 空 間 方 面 的 )關 係 ; (b) 按 發 生 的 先 後 次 序 重 組 「 二 十 世 紀 亞 洲 的 現 代 化 與 蛻 變 」 及 「 二 十 世

紀 世 界 的 衝 突 與 協 作 」 兩 大 主 題 內 有 關 主 要 事 件 ; 可 順 時 序 思 考 某 主 要 事 件 的 始 末 , 或 追 溯 一 個 問 題/議 題 的 起 源 和 發 展 , 並 有 條 理 地 表 達 其 中 的 論 點 ;

(c) 運 用 歷 史 的 轉 變 和 延 續 的 概 念 解 釋 二 十 世 紀 的 主 要 事 件 , 並 說 明 這 兩 股 力 量 的 相 互 影 響 如 何 推 動 或 阻 礙 轉 變 ; 了 解 歷 史 上 不 同 的 轉 變 方 式

( 例 如 有 計 畫 與 自 發 的 轉 變 ; 緩 慢 與 急 速 的 轉 變 ; 使 用 暴 力 與 以 和 平 方 式 推 動 的 轉 變 等 ), 並 審 慎 判 斷 其 帶 來 的 結 果 ;

(d) 設 身 處 地 地 看 待 歷 史 問 題 和 事 件 並 作 出 判 斷 , 而 非 以 現 時 的 準 則 和 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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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觀 予 以 審 視 ;

(e) 運 用 歷 史 資 料 、 歷 史 記 述 及 論 據 , 分 析 二 十 世 紀 推 動 歷 史 發 展 的 重 要 事 件 之 間 的 因 果 關 係 , 考 慮 歷 史 人 物 所 擔 當 的 角 色 , 有 關 的 思 想 和 信 念 的 影 響 , 以 及 歷 史 發 展 中 的 偶 然 因 素 ;

(f) 透 過 分 析 並 綜 合 對 二 十 世 紀 主 要 事 件 的 不 同 詮 釋 , 辨 識 偏 頗 的 觀 點 , 並 在 這 基 礎 上 作 出 合 理 的 判 斷 ;

(g) 運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探 究 歷 史 , 能 獨 立 判 斷 ; 發 揮 基 本 研 究 技 巧 , 包 括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 書 目 及 書 評 等 , 找 出 對 某 個 課 題 有 用 的 史 料 ; 對 照 有 關 的 資 料 以 決 定 其 真 確 性 和 可 信 程 度 ;

(h) 作 出 完 整 、 理 據 充 足 的 結 論 , 並 在 報 告 研 究 成 果 時 有 效 地 表 達 自 己 的 觀 點 ;

(i)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應 用 歷 史 知 識 及 技 能 ;

(j) 理 解 和 欣 賞 世 界 各 地 個 人 和 團 體 在 推 動 和 平 與 合 作 , 以 及 改 善 人 類 生 活 環 境 方 面 所 作 出 的 努 力 ;

(k) 欣 賞 本 身 所 屬 文 化 的 優 點 和 價 值 , 並 能 包 容 和 尊 重 其 他 文 化 。

1.6 與 初 中 教 育 、 高 等 教 育 及 就 業 出 路 的 銜 接

高 中 的 歷 史 研 習 建 基 於 學 生 在 初 中 時 已 獲 取 的 歷 史 知 識 。 初 中 的 歷 史 課 程 令 學 生 能 概 括 認 識 人 類 社 會 從 古 代 至 現 代 的 演 變 過 程 , 而 修 讀 其 他 初 中 人 文 學 科 課 程 如 綜 合 人 文 科 或 歷 史 與 文 化 科 的 學 生 , 也 應 能 了 解 國 家 和 世 界 在 重 要 歷 史 時 期 的 發 展 模 式 。

高 中 的 歷 史 研 習 也 建 基 於 學 生 在 初 中 時 已 掌 握 的 順 時 序 思 考 、 歷 史 理 解 、 代 入 感 、 探 究 等 技 能 , 以 及 批 判 性 思 考 、 與 人 溝 通 等 共 通 能 力 。 學 生 應 已 掌 握 建 構 主 要 歷 史 事 件 時 序 的 方 法 和 事 件 與 人 物 的 關 係 , 並 能 就 事 件 的 因 果 關 係 作 出 邏 輯 的 推 斷 。

高 中 的 歷 史 研 習 也 讓 學 生 進 一 步 發 展 從 初 中 歷 史 或 其 他 相 關 的 人 文 學 科 的 研 習 中 建 立 的 探 究 與 求 真 的 精 神 、 尊 重 並 包 容 不 同 意 見 的 態 度 , 以 及 客 觀 與 持 平 的 判 斷 。

高 中 的 歷 史 研 習 為 準 備 升 讀 大 學 的 學 生 提 供 了 健 全 的 概 念 架 構 、 對 二 十 世 紀 的 認 識 , 以 及 一 些 有 助 於 他 們 繼 續 修 讀 感 興 趣 的 人 文 學 科 、 社 會 科 學 乃 至 工 商 管 理 等 課 程 的 技 能 。 學 生 也 可 進 修 一 些 需 要 歷 史 研 究 技 巧 的 課 程 , 如 在 文 化 承 傳 、 考 古 學 及 人 類 學 等 方 面 的 探 究 。 高 中 歷 史 課 程 選 修 部 分 的 歷 史 探 究 課 業 , 可 以 幫 助 學 生 培 養 獨 立 及 批 判 性 思 考 能 力 , 使 他 們 能 應 付 要 求 高 階 思 維 的 職 業 , 如 分 析 員 及 記 者 等 。

(12)

第 二 章 課 程 架 構

歷 史 科 課 程 架 構 設 定 學 生 在 高 中 階 段 須 掌 握 的 重 要 知 識 、 技 能 、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學 校 和 教 師 在 規 畫 校 本 課 程 和 設 計 適 切 的 學 、 教 、 評 活 動 時 , 須 以 課 程 架 構 作 依 據 。

2.1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本 課 程 是 根 據 2005 年 教 育 統 籌 局 出 版 的 《 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學 制 —— 投 資 香 港 未 來 的 行 動 方 案 》 第 三 章 的 建 議 , 發 展 以 下 的 設 計 原 則 :

(a) 建 基 於 學 生 從 基 礎 教 育 的 個 人、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課 程 和 初 中 歷 史 課 程 中 獲 取 及 發 展 的 知 識 、 技 能 、 價 值 觀 與 態 度 及 學 習 經 歷;

(b) 力 求 平 衡 歷 史 學 習 的 廣 度 和 深 度,以 便 學 生 能 繼 續 升 學 或 就 業,並 促 進 全 人 發 展 ;

(c) 力 求 平 衡 理 論 知 識 的 學 習( 歷 史 議 題 及 概 念 的 掌 握 )與 現 實 生 活 的 應 用 , 學 生 須 學 會 結 合 歷 史 知 識 與 生 活 經 驗 , 從 而 洞 悉 未 來 發 展 的 趨 向 , 才 能 體 現 歷 史 學 習 的 現 實 意 義 ;

(d) 為 能 力、需 要 和 興 趣 各 異 的 學 生 提 供 靈 活 多 元 化 的 架 構,讓 學 生 有 機 會 透 過 某 一 種 歷 史 研 習 的 方 式 去 探 究 所 選 擇 的 歷 史 課 題 ;

(e) 透 過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的 探 究 式 學 習,培 養 自 主 學 習 和 終 身 學 習 的 能 力 ; (f) 與 評 估 配 合 , 同 步 發 展 。

除 此 以 外 , 本 課 程 的 設 計 也 特 別 依 據 以 下 的 原 則 :

(g) 本 課 程 將 集 中 在 二 十 世 紀 的 主 要 發 展,因 為 二 十 世 紀 歷 史 與 學 生 的 日 常 生 活 關 係 密 切 , 更 能 激 勵 學 生 自 己 進 行 探 究 。

(h) 本 課 程 以 主 題 式 方 法 編 寫,學 生 透 過 當 中 的 兩 個 主 題,能 廣 泛 地 從 政 治、社 會、經 濟 及 文 化 背 景 方 面 認 識 二 十 世 紀 的 歷 史,培 養 全 球 視 野,

了 解 自 己、社 會 及 整 個 世 界 的 發 展。主 題 式 研 習 既 涵 蓋 了 世 界 歷 史 較 闊 的 範 圍,也 能 平 衡 課 程 的 深 度 與 廣 度,學 生 有 較 大 的 空 間 去 發 展 批 判 性 思 考 技 能 及 探 究 式 學 習 。

(13)

2.2 課 程 架 構 及 組 織

2.2.1 必 修 部 分

引 言 : 現 代 世 界 的 孕 育

教 學 要 點 說 明

甲. 西 方 優 勢 的 基 礎 乙. 西 方 的 擴 張 及 殖 民 帝

國 的 形 成

丙. 亞 洲 對 西 方 擴 張 的 反 應

丁. 邁 向 國 際 協 作

學 生 須 概 括 地 了 解 西 方 科 技 的 發 展 、 知 識 的 開 發 及 政 治 革 命 如 何 奠 定 西 方 優 勢 的 基 礎 , 並 能 解 釋 該 基 礎 如 何 導 致 西 方 國 家 自 十 六 世 紀 開 始 在 地 理 及 經 濟 上 的 擴 張 , 並 在 十 九 世 紀 建 立 殖 民 帝 國 。 學 生 須 描 述 殖 民 主 義 的 影 響 , 以 及 亞 洲 人 民 對 西 方 勢 力 入 侵 及 統 治 的 反 應 , 從 而 理 解 二 十 世 紀 亞 洲 的 現 代 化 與 蛻 變 的 背 景 。 同 時 , 通 過 觀 察 十 九 世 紀 西 方 主 要 強 國 的 關 係 , 特 別 是 他 們 之 間 衝 突 的 起 源 及 談 判 與 協 作 的 努 力 , 學 生 應 更 能 了 解 二 十 世 紀 世 界 的 衝 突 與 合 作 的 背 景 知 識 。

(14)

主 題 甲 二 十 世 紀 亞 洲 的 現 代 化 與 蛻 變

學 生 須 了 解 「 現 代 化 」 的 概 念 , 以 及 對 香 港 、 中 國 、 日 本 及 東 南 亞 在 二 十 世 紀 經 歷 的 現 代 化 有 概 略 的 認 識 。

(一 ) 香 港 的 現 代 化 與 蛻 變

要 點 說 明

1. 政 治 及 行 政 轉 變

 主 要 發 展 趨 勢

 不 同 發 展 階 段 的 特 色

通 過 探 究 二 十 世 紀 初 至 1997 年 香 港 在 政 治 及 制 度 上 的 轉 變 , 學 生 須 指 出 政 治 發 展 的 主 要 趨 勢 、 不 同 階 段 的 發 展 及 其 主 要 特 色 。

2. 作 為 國 際 城 市 的 發 展

 經 濟 發 展 、 都 市 化 與 人 口 轉 變

 中 、 外 文 化 的 共 存 與 相 互 影 響

 與 內 地 的 關 係 及 在 亞 太 地 區 擔 當 的 角 色

通 過 探 究 香 港 經 濟 及 社 會 轉 變 的 過 程 , 學 生 須 追 溯 及 解 釋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城 市 的 發 展 。 他 們 須 描 述 不 同 時 期 經 濟 發 展 的 特 點 及 都 市 化 與 人 口 轉 變 的 現 象 。 學 生 須 舉 例 說 明 中 、 外 文 化 的 共 存 與 相 互 影 響 , 從 而 認 識 本 身 所 屬 文 化 的 特 質 。 學 生 亦 須 分 析 在 不 同 時 期 香 港 與 內 地 的 關 係 , 以 及 在 亞 太 地 區 擔 當 的 角 色 。

( 二 ) 中 國 的 現 代 化 與 蛻 變

要 點 說 明

1. 早 期 的 現 代 化 努 力 - 改 革 與 革 命

 清 末 新 政

 辛 亥 革 命

 五 四 運 動

 南 京 政 府 的 現 代 化 努 力

 共 產 主 義 革 命 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成 立

學 生 須 識 別 晚 清 政 府 及 南 京 政 府 的 主 要 改 革 , 並 評 估 這 些 改 革 對 中 國 現 代 化 的 影 響 。 同 時 , 學 生 須 評 價 辛 亥 革 命 及 五 四 運 動 對 中 國 成 為 現 代 化 國 家 的 意 義 。 學 生 同 時 亦 須 對 促 成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成 立 的 主 要 政 治 發 展 有 概 略 的 了 解 。

(15)

2. 毛 澤 東 時 代 的 社 會 主 義 現 代 化 及 後 毛 澤 東 時 代 的「 有 中 國 特 色 的 社 會 主 義 」 的 演 變

 政 治 體 制 的 確 立 , 以 及 新 民 主 主 義 到 社 會 主 義 的 過 渡

 毛 澤 東 時 代 的 現 代 化 努 力

 「 文 化 大 革 命 」 及 其 對 中 國 現 代 化 的 影 響

 1978 年 以 後 的 改 革 開 放

學 生 須 描 述 國 家 的 政 治 體 制 , 以 及 黨 、 政 、 軍 三 者 的 關 係 ; 描 述 及 評 價 毛 澤 東 時 代 主 要 的 現 代 化 努 力 , 即 五 年 計 畫 、「 大 躍 進 」及 調 整 政 策 。 他 們 須 就 「 文 化 大 革 命 」 對 中 國 現 代 化 的 影 響 作 出 評 估。有 關 1978 年 以 後 的 發 展 , 學 生 須 追 溯 「 有 中 國 特 色 的 社 會 主 義 」 與 地 區 經 濟 的 源 起 及 發 展 過 程 , 並 分 析 這 些 發 展 如 何 影 響 中 國 的 現 代 化 及 中 國 與 其 他 亞 洲 國 家 的 關 係 。

( 三 ) 日 本 及 東 南 亞 的 現 代 化 與 蛻 變

要 點 說 明

1. 日 本

 日 本 在 二 十 世 紀 初 的 現 代 化

二 十 世 紀 初 政 治 、 社 會、經 濟、文 化 的 概 況

軍 國 主 義 的 興 起 及 影 響

學 生 須 能 透 過 日 本 在 二 十 世 紀 初 的 政 治 、 社 會 、 經 濟 及 文 化 的 概 況 , 評 估 當 時 日 本 現 代 化 的 程 度 , 分 析 這 些 背 景 如 何 導 致 軍 國 主 義 的 興 起 , 並 評 價 軍 國 主 義 對 日 本 及 亞 洲 的 影 響 。

 二 次 大 戰 後 的 重 建 與 增 長

 與 亞 洲 其 他 國 家 的 關 係

學 生 須 追 溯 及 解 釋 在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日 本 經 濟 的 恢 復 和 增 長 及 其 政 治 及 社 會 發 展 , 並 舉 例 說 明 日 本 與 其 他 亞 洲 國 家 在 政 治 、 經 濟 與 文 化 關 係 方 面 的 轉 變 與 延 續 。

2. 東 南 亞 - 從 殖 民 地 到 獨 立 國 家

 西 方 殖 民 主 義 的 影 響

 非 殖 民 地 化 的 起 因 及 獨 立 運 動

 後 殖 民 地 時 代 的 發 展 ; 東 南 亞 國 家 聯 盟 的 演 變

學 生 須 描 述 東 南 亞 在 二 十 世 紀 上 半 葉 的 概 況 , 特 別 是 西 方 對 該 地 區 進 行 殖 民 擴 張 的 影 響 。 他 們 須 分 析 引 致 東 南 亞 國 家 非 殖 民 地 化 的 因 素 , 通 過 觀 察 不 同 國 家 爭 取 獨 立 的 不 同 方 法 , 找 出 獨 立 運 動 的 主 要 模 式 , 並 探 討 後 殖 民 地 時 代 發 展 的 主 要 特 點 。 學 生 須 以 東 南 亞 國 家 聯 盟 的 發 展 為 例 , 說 明 地 區 性 合 作 的 趨 勢 , 進 一 步 找 出 其 與 全 球 性 合 作 趨 勢 的 關 係 。

(16)

主 題 乙 二 十 世 紀 世 界 的 衝 突 與 合 作

(四 ) 主 要 衝 突 與 和 平 的 訴 求

要 點 說 明

1. 1900 年 至 1914 年 的 國 際 關 係

 二 十 世 紀 初 的 歐 洲

競 爭 與 衝 突 的 起 因;爭 取 和 平 的 努 力

學 生 須 對 二 十 世 紀 初 歐 洲 主 要 強 國 的 關 係 有 概 略 的 了 解。他 們 須 分 析 導 致 歐 洲 國 家 競 爭 與 衝 突 的 起 因,及 描 述 早 期 爭 取 和 平 的 努 力。學 生 並 須 簡 單 描 述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如 何 在 1914 年 爆 發 。 2. 兩 次 世 界 大 戰 及 有 關 的 和 約

的 簽 署

 巴 黎 和 會 對 國 際 秩 序 的 影 響

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的 安 排 及 其 影 響

 兩 次 世 界 大 戰 的 政 治 、 社 會 、 經 濟 及 文 化 意 義

通 過 探 究 巴 黎 和 會 的 影 響,學 生 須 說 明 兩 次 大 戰 的 因 果 關 係。學 生 亦 須 舉 例 說 明 在 兩 次 大 戰 間 建 立 集 體 安 全 的 嘗 試 及 其 結 果,並 找 出 它 們 與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爆 發 的 關 係。通 過 考 察 在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結 束 過 程 中,國 際 間 簽 訂 的 主 要 協 議,學 生 可 說 明 戰 後 的 國 際 秩 序 如 何 確 立,以 及 在 甚 麼 程 度 上 這 是 新 的 國 際 秩 序。他 們 並 從 政 治、社 會、經 濟 及 文 化 的 角 度 評 估 兩 次 大 戰 的 歷 史 意 義,並 指 出 這 些 全 球 性 衝 突 的 短 期 及 長 遠 影 響。

3.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的 主 要 衝 突 及 為 和 平 所 作 的 努 力 (a) 超 級 大 國 的 對 抗 與 關 係

緩 和

 冷 戰 的 成 因、發 展 及 特 點

 美 蘇 關 係 的 緩 和

 蘇 聯 與 華 沙 公 約 組 織 的 瓦 解

學 生 透 過 追 溯 冷 戰 的 成 因 及 直 至 1991 年 的 發 展,指 出 冷 戰 的 特 點,解 釋 美 蘇 關 係 逐 漸 緩 和 的 原 因,並 識 別 導 致 蘇 聯 與 華 沙 公 約 組 織 瓦 解 的 主 要 事 件 間 的 因 果 關 係 。

(b) 其 他 主 要 衝 突 及 爭 取 和 平 的 努 力

 主 要 衝 突 的 起 因 與 發 展 - 以 色 列 與 阿 拉 伯 國 家 的 衝 突;巴 爾 幹 半 島 的 種 族 衝 突;南 非 的 種 族 隔 離 政 策

 聯 合 國 在 維 持 和 平 方 面 擔 當 的 角 色

學 生 須 解 釋 以 色 列 與 阿 拉 伯 國 家 的 衝 突、巴 爾 幹 半 島 的 種 族 衝 突 及 南 非 的 種 族 隔 離 政 策 的 起 因。學 生 亦 須 描 述 有 關 衝 突 在 二 十 世 紀 下 半 葉 的 發 展,並 評 估 聯 合 國 在 解 決 有 關 衝 突 中 擔 當 的 角 色。

(17)

(五 ) 協 作 與 繁 榮

要 點 說 明

1. 經 濟 方 面 的 國 際 協 作

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歐 洲 的 重 建 、 經 濟 合 作 與 統 合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的 經 濟 問 題 與 復 興

美 國 和 蘇 聯 在 歐 洲 的 經 濟 重 建 及 發 展 方 面 擔 當 的 角 色

歐 洲 經 濟 統 合 的 趨 向 及 意 義

學 生 須 識 別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歐 洲 的 經 濟 問 題 及 復 興 經 濟 的 努 力 , 探 討 美 國 和 蘇 聯 在 歐 洲 的 經 濟 重 建 及 發 展 方 面 擔 當 的 角 色 , 分 析 兩 國 在 作 出 決 策 背 後 的 政 治 及 經 濟 考 慮 , 並 評 估 有 關 政 策 的 實 效 和 影 響 。 此 外 , 學 生 須 追 溯 歐 洲 走 向 經 濟 統 合 的 過 程 , 並 評 估 有 關 轉 變 對 歐 洲 及 世 界 的 意 義 。

2. 社 會 及 文 化 方 面 的 國 際 協 作

 人 口 與 資 源 ; 環 境 保 育 ; 醫 學 及 科 技

主 要 發 展

成 就 與 局 限

學 生 須 舉 例 說 明 在 人 口 與 資 源 、 環 境 保 育 , 以 及 醫 學 及 科 技 三 方 面 邁 向 國 際 協 作 的 主 要 嘗 試 。 通 過 分 析 有 關 嘗 試 的 成 就 與 局 限 , 學 生 須 了 解 在 各 主 要 議 題 背 後 的 不 同 意 見 及 利 益 衝 突 , 及 評 價 國 際 社 會 對 解 決 一 些 反 復 出 現 的 全 球 性 難 題 的 能 力 。

(18)

2.2.2 選 修 部 分

本 部 分 的 設 計 旨 在 讓 學 生 可 選 修 一 些 更 切 合 其 需 要 、 興 趣 及 能 力 的 有 關 二 十 世 紀 歷 史 的 課 題 。 本 部 分 包 括 三 個 選 修 項 目 , 每 一 個 選 修 項 目 的 設 計 都 依 據 一 種 特 定 的 歷 史 研 習 方 式 , 能 培 養 學 生 某 一 類 型 的 概 念 與 技 能 。 學 生 須 選 擇 以 下 其 中 一 項 :

說 明 研 習 課 題 舉 隅

(一 ) 比 較 歷 史

本 項 目 讓 學 生 探 討 某 些 互 有 關 聯 的 歷 史 現 象 在 某 時 期 不 同 地 域 的 發 展 , 或 探 討 某 地 域 一 個 較 長 時 段 內 歷 史 的 轉 變 與 延 續 。 學 生 既 可 從 中 找 出 共 同 點 , 加 深 對 歷 史 趨 勢 及 模 式 的 概 括 了 解 , 也 可 對 某 些 發 展 的 獨 特 性 作 較 深 入 的 探 究 。

 冷 戰 的 影 響

 極 權 國 家

 香 港 與 上 海 作 為 國 際 城 市 的 發 展

 蘇 聯 及 中 國 的 共 產 主 義 理 論 與 實 踐

 美 國 在 不 同 時 期 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政 策

 中 國 在 二 十 世 紀 不 同 時 期 的 人 口 問 題 及 人 口 政 策

(二 ) 歷 史 議 題 探 究

本 項 目 可 提 高 學 生 對 重 要 的 社 會 及 全 球 性 議 題 的 認 識 與 批 判 性 思 考 能 力 。 學 生 須 探 討 某 一 個 歷 史 議 題 的 根 源 及 發 展 過 程 , 找 出 並 分 析 這 個 議 題 所 涉 及 的 各 種 爭 議 , 從 而 作 出 合 理 的 判 斷 。

 「 恐 怖 主 義 」

 「 文 化 帝 國 主 義 」

 流 行 文 化

 日 本 政 治 、 經 濟 及 文 化 方 面 對 亞 洲 的 影 響

 核 武 器 擴 散

 全 球 性 的 環 境 挑 戰

 發 展 中 國 家 的 貧 窮 問 題

 爭 取 性 別 平 等 的 抗 爭 (三 ) 本 地 文 化 承 傳 研 習

本 項 目 旨 在 為 有 志 於 與 文 化 承 傳 相 關 的 行 業 及 機 構 、 或 繼 續 研 習 與 文 化 承 傳 及 博 物 館 管 理 相 關 課 程 的 學 生 作 好 準 備 。 學 生 須 以 本 課 程 所 學 的 各 種 研 習 方 式 , 探 究 一 個 與 本 地 歷 史 及 / 或 文 化 承 傳 有 關 的 題 目 。

 傳 統 文 化 及 保 育 ( 如 粵 劇 、 傳 統 習 俗 及 節 日 、 古 蹟 及 歷 史 建 築 物 等 )

 各 行 各 業( 如 研 習 本 地 品 牌 及 商 標 、 某 一 行 業 的 歷 史 等 )

(19)

2.2.3 時 間 分 配

本 課 程 的 總 課 時 大 約 為 250 小 時1, 其 中 大 約 210 小 時 建 議 分 配 於 必 修 部 分 的 學 習 ; 而 大 約 40 小 時 建 議 分 配 於 選 修 部 分 的 學 習 。

必 修 部 分 建 議 課 時 : 大 約 210 小 時

引 言 : 現 代 世 界 的 孕 育 10

主 題 甲 二 十 世 紀 亞 洲 的 現 代 化 與 蛻 變 100

(一 ) 香 港 的 現 代 化 與 蛻 變 30

(二 ) 中 國 的 現 代 化 與 蛻 變 40

(三 ) 日 本 及 東 南 亞 的 現 代 化 與 蛻 變 30

主 題 乙 二 十 世 紀 世 界 的 衝 突 與 合 作 100

(四 ) 主 要 衝 突 與 和 平 的 訴 求 60

(五 ) 協 作 與 繁 榮 40

選 修 部 分 建 議 課 時 : 大 約 40 小 時 40

( 學 生 須 選 擇 以 下 其 中 一 項 ):

(一 ) 比 較 歷 史 (二 ) 歷 史 議 題 探 究 (三 ) 本 地 文 化 承 傳 研 習

250

1通識教育科及每個選修科目的課時以250 小時(或總時數的 10%)作為規畫的參考,學校可自行作彈性 分配,以促進學與教的成效及照顧學生的需要。

「250 小時」是規畫各選修科目的參考基數,以滿足本地課程的需要,並符合國際基準。為了照顧學校 不同能力和興趣各異的學生,特別是能力稍遜的學生,我們以往建議學校採用「270 小時」作初期規畫,

讓教師有更多時間嘗試新高中課程的各種教學方法。若以每一個選修科目佔總時數的10%計算, 則 2,500 小時是三年高中課程規畫的基礎,這時數貼近實況,亦與學校於短期檢討階段的意見一致。我們亦建議 以 2,400±200 小時作為總課時的彈性範圍,以進一步照顧學校及學生的多樣性。

一直以來,學校投放於學與教的時間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學校整體課程規畫、學生的能力及需要、學 生的已有知識、教學及評估策略、教學風格及學校提供的科目數量等。學校應運用專業判斷,靈活分配 課時,以達到特定的課程宗旨與目標,並配合校情及學生獨特的需要。

(20)

第 三 章 課 程 規 畫

本 章 就 第 二 章 所 介 紹 的 課 程 架 構 , 列 述 有 關 原 則 , 以 協 助 學 校 與 教 師 因 應 學 生 需 要 、 興 趣 和 能 力 , 以 及 學 校 實 際 情 況 , 從 而 發 展 一 個 靈 活 而 均 衡 的 課 程 。

3.1 主 導 原 則

教 師 應 考 慮 適 當 地 規 畫 及 組 織 學 校 的 歷 史 課 程 , 以 加 強 歷 史 科 學 與 教 的 效 果 。 規 畫 的 目 的 旨 在 發 展 均 衡 而 連 貫 的 課 程 , 讓 學 生 能 更 積 極 地 進 行 歷 史 探 究 。

以 下 為 課 程 規 畫 的 主 導 原 則 , 供 教 師 參 考 :

(a) 課 程 的 理 念、學 生 的 需 要、學 校 的 環 境,以 及 歷 史 的 學 科 知 識 結 構 等 , 均 是 整 個 規 畫 過 程 中 首 要 考 慮 的 因 素 ;

(b) 第 一 年 學 習 綱 領 的 規 畫 須 建 基 於 學 生 在 基 礎 教 育 中 所 獲 取 的 知 識 上 , 因 有 關 學 習 經 歷 及 知 識 決 定 了 學 生 在 高 中 第 一 年 歷 史 課 程 中 需 要 學 習 的 內 容 ;

(c) 學 習 綱 領 的 結 構 必 須 有 組 織 、 有 系 統 , 以 便 加 強 學 生 的 對 歷 史 的 認 知 , 提 升 相 關 的 技 能 ;

(d) 課 堂 教 學 的 設 計 , 須 在 不 同 的 學 習 階 段 、 不 同 的 歷 史 情 境 下 , 不 斷 重 複 、 加 強 重 要 的 概 念 和 見 解 ;

(e) 學 習 綱 領 要 能 協 助 學 生 在 一 個 整 體 的 時 序 架 構 下 , 把 人 類 社 會 各 方 面 的 經 歷 聯 繫 起 來 , 因 此 , 學 習 綱 領 必 須 是 連 貫 的 ;

(f) 課 程 規 畫 須 為 學 生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學 習 活 動 , 為 不 同 能 力 的 高 中 學 生 提 供 足 夠 的 挑 戰 ;

(g) 課 程 規 畫 須 讓 學 生 接 觸 和 處 理 不 同 類 型 的 歷 史 資 料 及 應 用 資 訊 科 技 , 令 學 習 更 有 效 ;

(h) 學 習 綱 領 既 能 為 會 修 讀 大 專 院 校 歷 史 課 程 的 學 生 作 適 當 的 準 備 , 也 須 為 完 成 高 中 教 育 後 不 再 修 讀 歷 史 課 程 的 學 生 提 供 同 樣 寶 貴 的 學 習 經 歷 。

(21)

3.2 學 習 進 程

在 設 計 高 中 歷 史 課 程 時 , 必 須 考 慮 學 生 在 初 中 階 段 中 已 獲 取 的 學 習 經 歷 。 本 課 程 「 必 修 部 分 」 的 兩 個 主 題 涵 蓋 了 二 十 世 紀 世 界 的 主 要 發 展 。 學 生 在 初 中 時 期 已 掌 握 人 類 發 展 進 程 的 基 本 知 識 , 當 可 順 利 銜 接 中 四 的 歷 史 課 程 , 專 修 二 十 世 紀 的 歷 史 。 另 外 , 「 必 修 部 分 」 的 「 引 言 」 , 可 以 加 強 學 生 對 塑 造 當 代 世 界 的 主 要 力 量 的 認 知 。

本 課 程 為 期 三 年 。 為 了 讓 學 生 在 中 四 年 級 有 機 會 發 掘 對 歷 史 的 興 趣 , 教 師 可 讓 學 生 試 讀 本 課 程 , 利 用 課 程 的 「 引 言 」 向 他 們 介 紹 一 些 基 本 的 歷 史 概 念 , 如 時 序 、 因 果 關 係 及 延 續 與 轉 變 等 , 令 學 生 對 本 課 程 的 精 髓 及 其 與 現 實 生 活 的 關 係 有 初 步 的 了 解 , 然 後 開 始 探 究 「 二 十 世 紀 亞 洲 的 現 代 化 與 蛻 變 」 或 「 二 十 世 紀 世 界 的 衝 突 與 合 作 」 這 兩 個 主 題 。 教 師 可 自 行 決 定 在 中 四 教 授 主 題 甲 、 乙 的 先 後 次 序 , 學 生 也 可 從 有 關 主 題 中 學 會 辨 識 偏 頗 的 觀 點 、 分 析 和 詮 釋 歷 史 資 料 、 判 斷 歷 史 議 題 等 技 能 。

完 成 中 四 學 習 後 , 學 生 應 能 提 出 合 乎 邏 輯 和 前 後 一 致 的 論 點 , 並 能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應 用 歷 史 知 識 及 技 能 。 學 生 也 應 能 根 據 在 中 四 歷 史 課 程 中 的 所 學 所 得 , 決 定 繼 續 研 習 本 課 程 , 還 是 修 讀 其 他 科 目 或 選 擇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 無 論 如 何 , 他 們 都 能 在 中 四 的 歷 史 研 習 中 有 所 得 益 。 決 定 繼 續 研 習 本 課 程 的 學 生 , 在 完 成 「 必 修 部 分 」 的 學 習 後 , 應 能 掌 握 課 程 的 主 要 知 識 、 概 念 和 技 能 , 並 應 用 在 「 選 修 部 分 」 中 , 從 而 能 更 深 入 地 探 討 感 興 趣 及 有 需 要 認 識 的 範 圍 。

(22)

圖 3.1 圖 示 學 習 進 程

3.3 課 程 規 畫 策 略

學 校 在 規 畫 和 推 行 高 中 歷 史 課 程 時 , 應 善 用 靈 活 的 課 程 設 計 , 並 考 慮 採 取 下 列 課 程 規 畫 策 略 :

3.3.1 令 學 習 更 有 意 義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必 須 能 幫 助 學 生 將 課 堂 所 學 應 用 到 生 活 上 。 高 中 歷 史 課 程 的 重 點 在 二 十 世 紀 , 與 學 生 的 生 活 更 緊 密 相 關 , 當 可 鼓 勵 學 生 自 發 探 究 。 教 師 須 清 楚 闡 釋 如 何 透 過 歷 史 的 學 習 , 做 到 鑑 古 知 今 , 並 能 洞 悉 未 來 發 展 的 趨 向,從 而 達 至 理 論 與 實 踐 的 平 衡;教 師 教 學 時 須 經 常 引 用 日 常 生 活 例 子 , 讓 學 生 學 會 結 合 過 去 與 現 在 。

3.3.2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高 中 歷 史 課 程 「 必 修 部 分 」 的 設 計 , 是 以 主 題 形 式 舖 排 所 有 必 須 學 習 的 概 念 及 知 識 , 使 學 生 不 必 鑽 研 瑣 碎 的 細 節 也 可 以 了 解 歷 史 發 展 的 大 趨 勢 。 對 於 學 習 能 力 較 高 的 學 生 , 教 師 可 擴 展 「 必 修 部 分 」 研 習 的 深 度 及 廣 度 , 例 如 提 供 更 多 歷 史 資 料 作 辯 證 , 或 者 透 過 詮 釋 不 同 歷 史 學 家 的 觀 點 , 提 高 學

初 中 課 程

( 歷 史 科 / 中 國 歷 史 科 / 歷 史 與 文 化 科 / 綜 合 人 文 科 等 )

中五、中六 其他選修學科

中五、中六 高 中 歷 史 課 程 : 1. 主 題 甲 + 主 題 乙 2. 一 個 選修項目

中四

高 中 歷 史 課 程 必 修 部 分 : 1. 引 言

2. 主 題 甲 / 主 題 乙

中五、中六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23)

生 的 分 析 及 批 判 性 思 考 能 力 。

「 選 修 部 分 」 的 設 計 , 亦 同 樣 可 以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 每 一 個 選 修 項 目 代 表 一 種 歷 史 研 習 的 方 式,學 生 可 根 據 能 力 及 興 趣 或 將 來 進 修、就 業 的 傾 向 , 選 取 最 適 合 及 相 關 的 項 目 來 研 習 。 那 些 想 對 二 十 世 紀 某 段 歷 史 時 期 有 較 深 入 了 解 及 認 知 的 學 生 , 可 選 修 「 比 較 歷 史 」 或 「 歷 史 議 題 探 究 」。「 本 地 文 化 承 傳 研 習 」 則 能 為 學 生 提 供 研 習 本 地 社 區 文 化 的 機 會 , 為 他 們 日 後 修 讀 有 關 文 化、文 物 及 博 物 館 管 理 等 課 程,或 投 身 與 文 物 有 關 的 行 業 做 好 準 備 。 學 生 的 專 注 力 及 對 信 息 的 理 解 能 力 各 有 不 同 , 教 師 須 因 應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 擬 訂 不 同 的 學 與 教 策 略 。 此 外 , 教 師 也 應 促 進 探 究 式 學 習 , 讓 學 生 有 機 會 表 達 研 習 的 體 會 與 見 解 , 加 強 學 習 歷 史 的 樂 趣 。

3.3.3 發 展 學 習 文 化

學 校 必 須 建 立 一 種 健 康 的 學 習 文 化 , 為 此 , 教 師 必 須 :

 重 視 個 別 學 生 的 興 趣 與 學 習 模 式 ;

 支 持 學 生 發 揮 主 動 性 ;

 鼓 勵 學 生 不 斷 反 思 學 習 過 程 , 了 解 促 使 自 己 進 步 的 因 素 ;

 鼓 勵 學 生 採 用 不 同 的 資 料、意 念、方 法 和 課 業,協 助 他 們 將 所 學 的 知 識 聯 繫 到 廣 泛 的 層 面 上 ;

 利 用 參 觀 博 物 館 、 畫 廊 或 歷 史 古 蹟 等 學 習 活 動 , 鼓 勵 戶 外 學 習 。 3.3.4 規 畫 跨 學 科 的 合 作

為 提 高 學 習 效 能 , 教 師 應 考 慮 建 立 與 其 他 學 科 的 聯 繫 , 因 為 跨 學 科 角 度 將 有 助 學 生 探 究 眾 多 歷 史 議 題 。 另 外 , 歷 史 研 習 能 發 展 學 生 的 時 序 觀 念 、 世 界 視 野 及 批 判 性 思 考 , 對 他 們 修 讀 其 他 學 科 或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也 有 幫 助 。 例 如 , 在 「 社 會 及 文 化 方 面 的 國 際 協 作 」 的 教 學 中 , 歷 史 科 教 師 可 考 慮 與 地 理 、 經 濟 、 或 通 識 教 育 等 科 目 的 教 師 共 同 研 究 處 理 「 人 口 與 資 源 」 或 「 環 境 保 育 」 等 議 題 。 透 過 跨 學 科 的 合 作 去 規 畫 學 習 , 學 生 便 能 了 解 知 識 是 跨 越 學 科 界 限 的 。 歷 史 科 與 其 他 科 目 的 教 師 之 間 有 系 統 的 跨 學 科 協 作 將 有 利 於 促 進 教 師 在 規 畫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的 學 習 的 整 體 性 。 3.3.5 學 習 與 評 估 的 配 合

評 估 應 為 提 升 學 習 效 能 而 設 計 , 進 展 性 評 估 能 讓 教 師 即 時 就 學 生 的 學 習 作 直 接 的 回 饋 , 幫 助 他 們 制 定 日 後 研 習 的 重 點 。 而 且 進 展 性 評 估 較 公 開 考 試 更 有 效 地 量 度 學 生 的 歷 史 技 能 , 尤 其 是 對 歷 史 情 境 的 代 入 , 或 進 行 專 題 研 究 過 程 中 蒐 集 與 分 析 資 料 的 技 能 。

舉 例 來 說 , 本 科 的 選 修 部 分 既 是 為 發 展 歷 史 技 能 及 建 構 知 識 而 設 計 的 學 習 活 動 , 也 是 一 個 評 估 的 過 程 , 教 師 可 從 中 監 察 學 生 的 學 習 進 度 及 就 其 研 習 方 向 給 予 回 饋 。

(24)

( 有 關 課 程 架 構 與 評 估 的 關 係 , 可 參 考 附 錄 一 的 圖 表 。 )

3.4 課 程 統 籌

在 統 籌 歷 史 課 程 時 , 教 師 應 考 慮 下 列 各 項 ︰ 3.4.1 工 作 範 疇

(a) 了 解 課 程 及 學 習 情 境

 熟 悉 2007 年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出 版 的 《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 和 本 指 引 , 調 適 中 央 課 程 , 發 展 校 本 課 程 ;

 了 解 學 校 的 辦 學 抱 負 和 使 命 、 優 點 和 政 策 , 以 及 學 生 的 能 力 和 興 趣 ;

 了 解 社 區 文 化 及 社 會 不 斷 轉 變 的 需 要 ;

 了 解 歷 史 課 程 的 宗 旨、目 標 及 學 習 成 果,具 備 歷 史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共 同 理 念 ;

 了 解 歷 史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具 備 的 資 格 及 經 驗 以 外 的 條 件:熱 心、投 入 並 能 與 人 合 作 。

(b) 全 面 規 畫 課 程

 設 計 和 推 行 教 學 計 畫 , 協 助 學 生 達 至 歷 史 課 程 的 宗 旨 及 學 習 目 標 ;

 設 計 評 估 模 式 及 課 業 , 推 行 促 進 學 習 的 評 估 ;

 配 合 學 生 的 需 要 , 有 效 地 安 排 學 習 活 動 , 加 強 學 習 進 度 及 成 效 ;

 發 展 協 作 式 學 與 教 的 文 化,以 便 更 有 效 地 管 理 高 中 歷 史 課 程。教 師 與 校 方 可 考 慮 :

發 展 校 內 互 聯 網 通 訊 , 供 教 師 交 流 教 學 經 驗 ;

教 授 同 一 級 別 的 教 師 分 別 擔 當 不 同 課 題 的 教 授 任 務 , 發 展 個 別 專 長 ;

創 造 校 內 進 修 環 境 , 例 如 在 教 授 選 修 部 分 的 「 本 地 文 化 承 傳 研 習 」 時 , 可 邀 請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或 香 港 歷 史 博 物 館 的 專 家 出 席 講 座 或 舉 辦 工 作 坊 ;

時 間 表 方 面 , 可 安 排 每 星 期 有 一 節 或 數 節 的 共 同 學 習 時 間 , 推 動 協 作 式 學 習 及 教 師 的 專 業 發 展 。

(c) 評 鑑 課 程

 透 過 蒐 集 不 同 來 源 的 資 料 和 分 析 學 生 學 習 的 顯 證 , 不 斷 評 鑑 歷 史 課 程 ;

 根 據 學 與 教 的 情 況 檢 討 課 程 , 在 有 需 要 時 作 出 調 整 ;

 鼓 勵 學 生 積 極 參 與 課 堂 活 動 , 為 自 己 的 學 習 負 責 及 反 思 。 (d) 發 展 教 學 資 源

(25)

 收 集 、 組 織 和 發 展 多 元 化 的 學 與 教 資 源 , 讓 學 生 有 需 要 時 能 使 用 ;

 有 效 地 利 用 學 校 及 社 區 資 源 ,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

 透 過 資 訊 科 技 的 運 用 , 進 一 步 擴 大 學 與 教 資 源 。

(有 關 學 與 教 資 源 的 更 詳 細 資 料 , 可 參 考 第 六 章 「 學 與 教 資 源 」 ) (e) 加 強 專 業 發 展

 了 解 最 新 的 課 程 發 展 趨 勢 、 教 學 策 略 及 本 科 知 識 ;

 與 其 他 學 校 建 立 人 際 及 電 子 網 絡 , 教 師 之 間 互 相 觀 課 , 彼 此 支 援 。 (f) 持 續 檢 視 與 調 節 課 程

 教 師 須 經 常 參 考 本 指 引 , 及 時 修 訂 教 學 計 畫 ;

 教 師 須 經 常 檢 討 歷 史 課 程 所 提 供 的 選 擇 項 目,確 保 學 生 能 按 照 興 趣 、 個 性 及 意 願 作 適 當 的 選 擇 , 並 享 受 愉 快 的 學 習 。

3.4.2 各 司 其 職

在 規 畫 、 發 展 及 實 施 歷 史 課 程 上 , 校 長 、 科 主 任 、 教 師 及 家 長 分 別 擔 當 不 同 的 角 色 , 需 要 齊 心 協 力 , 合 作 發 展 及 管 理 課 程 :

(a) 歷 史 科 教 師 :

 緊 貼 課 程 、 教 與 學 策 略 及 評 估 方 法 的 最 新 發 展 ;

 參 與 課 程 的 發 展 、 實 施 、 評 鑑 並 作 出 貢 獻 ; 就 學 與 教 及 評 估 策 略 提 出 建 議 ;

 鼓 勵 學 生 主 動 學 習 ;

 主 動 參 與 各 項 專 業 發 展 、 朋 輩 合 作 及 專 業 交 流 的 活 動 ;

 參 與 不 同 的 教 育 研 究 及 計 畫 , 提 升 專 業 水 平 。

(b)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統 籌 / 歷 史 科 主 任 :

 領 導 及 規 畫 學 校 的 課 程 發 展 工 作,並 向 學 校 領 導 層 諮 詢 及 建 議 各 項 與 課 程 有 關 的 政 策 , 例 如 時 間 表 安 排 、 教 科 書 選 用 、 教 學 工 作 分 配 、 教 學 語 言 、 評 估 模 式 、 現 時 課 程 改 革 的 情 況 等 ;

 密 切 監 察 課 程 的 實 施,考 慮 學 生 的 需 要,在 學 與 教 及 評 估 的 策 略 上 作 出 適 度 的 調 整 ;

 鼓 勵 本 科 教 師 參 與 培 訓 課 程 及 工 作 坊 , 促 進 教 師 的 專 業 發 展 ;

 定 期 與 本 科 教 師 開 會 ( 包 括 正 式 的 及 非 正 式 的 ), 加 強 彼 此 的 協 調 及 溝 通 :

教 科 書 的 選 用

課 程 改 革 及 教 學 法 , 如 文 物 教 育 、 探 究 式 學 習 等 。

有 關 的 跨 學 科 議 題 , 如 公 民 教 育 、 環 境 教 育 , 以 及 在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內 進 行 跨 學 科 的 協 作 。

(26)

 鼓 勵 本 科 教 師 就 學 科 知 識 及 學 與 教 策 略 進 行 專 業 交 流;也 可 安 排 與 背 景 接 近 的 學 校 分 享 成 功 的 經 驗 ;

 有 效 使 用 校 內 及 社 區 所 提 供 的 資 源 。 (c) 校 長 :

 了 解 歷 史 與 文 物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

 在 制 定 學 校 的 課 程 發 展 、 教 學 與 評 估 政 策 時 , 考 慮 學 生 的 長 處 及 需 要 、 學 校 的 情 況 及 中 央 的 課 程 架 構 ;

 協 調 學 習 領 域 和 科 主 任 的 工 作,為 發 展 及 管 理 課 程 訂 下 清 晰 的 目 標 ;

 支 持 並 提 倡 歷 史 科 主 任 與 教 師 之 間 的 協 作 文 化 ;

 了 解 教 師 的 強 項,恰 當 地 分 配 教 師 教 授 歷 史 課 程 的 必 修 及 選 修 部 分 ;

 向 家 長 清 楚 傳 遞 有 關 歷 史 及 文 物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的 信 息 ;

 在 管 理 層 方 面 與 不 同 的 學 校、社 區 及 組 織 建 立 網 絡,協 助 歷 史 課 程 的 發 展 。

(d) 家 長 :

 認 同 歷 史 教 育 的 價 值 , 鼓 勵 及 支 持 子 女 進 行 探 究 式 學 習 ;

 支 持 歷 史 課 程 的 發 展 ;

 協 助 子 女 的 歷 史 科 全 方 位 學 習,如 參 觀 博 物 館 或 文 物 考 察 團 等,幫 助 他 們 結 合 生 活 經 驗 與 學 校 所 學 ;

 經 常 與 子 女 討 論 與 歷 史 有 關 的 時 事 議 題 , 提 高 他 們 對 研 習 歷 史 的 興 趣 。

教 師 須 採 用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的 教 學 模 式 , 刺 激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和 動 機 , 並 透 過 運 用 多 元 化 的 評 估 模 式 , 全 面 評 估 學 生 各 方 面 的 表 現 。(有 關 學 與 教 及 評 估 策 略 的 進 一 步 建 議 , 可 參 閱 第 四 及 第 五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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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第 四 章 學 與 教

本 章 就 歷 史 課 程 之 有 效 學 與 教 提 供 指 引 和 建 議 。 本 部 分 應 與 《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2007) 第 三 冊 一 併 閱 讀 , 以 便 了 解 以 下 有 關 高 中 課 程 學 與 教 的 建 議 。

4.1 知 識 與 學 習

歷 史 知 識 的 定 義 因 人 而 異。歷 史 是 關 於 過 往 發 生 的 事 情,涉 及 過 去 的 時 間 、 地 點 及 人 物 ; 也 是 將 過 往 發 生 的 事 件 按 時 序 編 寫 的 紀 綠 ; 同 時 亦 是 對 這 些 紀 錄 的 研 究 , 所 涉 及 的 不 單 是 對 已 確 立 的 理 論 知 識 的 理 解 , 亦 是 對 其 作 出 的 詮 釋 。 若 然 以 最 後 一 點 作 定 義 , 那 麼 , 歷 史 知 識 在 不 斷 轉 變 之 餘 , 還 會 因 應 新 發 現 的 證 據 、 新 的 領 悟 及 新 的 詮 釋 而 被 重 新 評 估 。

傳 統 的 歷 史 教 學 主 要 著 重 前 兩 項 歷 史 知 識 的 定 義 , 而 歷 史 課 主 要 就 是 透 過 教 師 或 教 科 書 向 學 生 傳 達 史 實 的 過 程 。 然 而 , 現 今 的 歷 史 教 育 趨 向 越 來 越 重 視 上 述 第 三 項 歷 史 知 識 的 定 義 , 因 此 , 歷 史 科 的 教 學 方 式 也 就 從 過 往 強 調 傳 遞 史 實 的 直 接 傳 授 方 式 演 變 為 互 動 式 教 學 , 鼓 勵 學 生 從 探 究 及 討 論 中 建 構 知 識 。 在 與 學 生 及 課 程 的 互 動 過 程 中 , 教 師 擔 當 多 重 角 色 , 教 師 和 學 生 的 角 色 會 因 應 不 同 活 動 的 目 的 而 轉 變 , 最 終 目 的 是 要 協 助 學 生 成 為 獨 立 自 主 的 終 身 學 習 者 。 現 今 歷 史 科 的 教 學 著 重 讓 學 生 :

 理 解 歷 史 詞 彙 的 涵 義 及 意 義 ;

 辨 識 偏 頗 的 觀 點 及 主 觀 資 料 ;

 發 揮 歷 史 想 像 力 及 代 入 感 ;

應 用 歷 史 概 念 解 決 日 常 生 活 問 題 。

4.2 主 導 原 則

以 下 為 歷 史 課 程 有 效 的 學 與 教 的 主 導 原 則 :

 建 基 現 有 優 勢 : 觀 察 本 地 的 課 堂 , 不 難 發 現 很 多 華 人 學 生 的 優 點 ( 例 如 強 調 以 努 力 取 得 學 術 上 的 成 就 , 學 生 追 求 成 就 的 原 動 力 來 自 社 會 認 同 )及 教 師 的 特 質( 例 如 強 調 學 術 性 科 目 及 道 德 責 任 )。 這 些 本 地 學 生 和 教 師 的 長 處 和 特 點 必 須 得 到 確 認 和 重 視 。

 掌 握 已 有 的 知 識 和 經 驗 ﹕ 應 按 學 生 已 有 的 知 識 和 經 驗 來 籌 畫 學 習 活 動 。 教 師 應 在 教 授 每 一 課 題 之 前 找 出 學 生 已 有 的 知 識 。

 理 解 學 習 目 標 ﹕ 每 項 學 習 活 動 必 須 具 有 學 生 清 楚 了 解 的 學 習 目 標 , 教

(29)

師 也 應 清 楚 訂 定 每 個 作 業 的 目 的 , 並 向 學 生 解 釋 這 些 作 業 的 重 要 性 。

 促 進 理 解 的 教 學 ﹕ 所 採 用 的 教 學 法 , 應 以 協 助 學 生 明 白 、 思 考 和 應 用 知 識 為 目 標 。 教 師 應 清 楚 了 解 學 生 須 於 高 中 歷 史 課 程 中 掌 握 的 主 要 歷 史 概 念 , 透 過 協 助 學 生 探 討 其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意 義 , 令 學 生 更 容 易 掌 握 。

 促 進 自 主 學 習 的 教 學 ﹕ 教 師 應 透 過 根 據 課 程 內 容 設 計 的 學 習 活 動 , 培 養 學 生 的 共 通 能 力 及 反 思 能 力 , 鼓 勵 學 生 為 自 己 的 學 習 負 責 。

 促 進 學 習 動 機 ﹕ 只 有 學 生 願 意 主 動 學 習 , 才 能 提 高 學 習 成 效 。 教 師 應 採 用 各 種 策 略 , 引 發 學 生 學 習 的 興 趣 , 具 建 設 性 的 回 饋 是 其 中 之 一 。 同 時 , 學 習 動 機 與 學 習 環 境 及 學 生 的 課 業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 愉 快 的 學 習 環 境 及 精 心 設 計 的 課 業 將 可 發 揮 學 生 學 習 的 積 極 性 。

 有 效 運 用 資 源 ﹕ 教 師 可 以 使 用 多 種 資 源 作 為 學 習 工 具 , 他 們 應 了 解 如 何 管 理 、 監 察 及 有 效 運 用 學 校 及 社 區 的 資 源 , 加 強 學 與 教 的 成 效 。

 務 求 學 生 盡 量 參 與 ﹕ 為 鼓 勵 學 生 積 極 參 與 學 習 活 動 , 教 師 須 了 解 學 生 的 不 同 興 趣 及 個 性 , 並 以 此 規 畫 各 種 課 堂 活 動 。

 協 調 評 估 和 學 與 教 ﹕ 回 饋 及 評 估 是 學 與 教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部 分 。

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 學 生 的 性 格 和 能 力 各 有 不 同 , 教 師 應 運 用 多 種 策 略 以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 其 中 一 個 方 法 是 建 立 學 習 社 群 , 使 不 同 能 力 的 學 生 在 學 習 上 可 以 互 相 支 持 。

4.3 取 向 與 策 略

4.3.1 採 用 多 采 多 姿 的 教 學 法

鑑 於 本 課 程 須 實 現 多 項 目 標 , 沒 有 任 何 單 一 的 教 學 法 可 能 滿 足 所 有 要 求 , 因 此 , 教 師 應 採 用 不 同 的 取 向 與 策 略 , 以 配 合 不 同 的 內 容 、 學 習 重 點 和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要 。 本 指 引 附 錄 的 教 學 示 例 建 議 只 供 教 師 參 考 之 用 , 絶 非 教 授 這 些 課 題 唯 一 的 取 向 或 活 動 。

下 圖 顯 示 高 中 歷 史 課 程 採 納 的 學 與 教 的 基 本 架 構 , 以 及 其 中 用 以 配 合 不 同 目 的 的 一 系 列 教 學 取 向 , 這 些 取 向 可 相 互 結 合 , 互 補 不 足 。 圖 中 的 例 子 將 在 附 錄 逐 一 介 紹 , 旨 在 說 明 如 何 透 過 學 習 過 程 取 得 某 些 較 重 要 的 學 習 成 果 。 事 實 上 , 學 生 可 透 過 一 個 學 習 過 程 達 至 多 個 學 習 目 標 , 而 不 同 的 教 學 策 略 也 可 取 得 同 一 個 學 習 成 果 。

(30)

學習是

成果 過程 共同建構

學習社群

怎樣學?

(教學及評估)

有意義的學習

共通能力

學甚麼?

(課程)

知識內容 (來源、理解、

結構及性質)

教學是

直接傳授 探究 共同建構

由A、B、C、D 及 E 所代表的教學例子,分別載於附錄二、三、四、五及七。

圖 4.1 學 與 教 的 取 向

直 接 傳 授

教 師 直 接 傳 授 的 教 學 法 , 適 用 於 須 在 有 限 的 授 課 時 間 內 令 學 生 能 簡 明 及 連 貫 地 掌 握 一 椿 歷 史 事 件 的 背 景 和 重 點 的 情 況 。 直 接 傳 授 式 教 學 是 要 令 學 生 注 意 重 要 信 息 的 最 快 速 及 直 接 的 教 學 法 , 既 能 引 發 學 生 對 某 一 個 課 題 的 興 趣 、 補 足 與 闡 明 文 本 教 材 、 澄 清 在 討 論 及 探 究 學 習 式 學 習 過 程 中 呈 現 的 對 史 實 及 概 念 的 誤 解 , 也 能 照 顧 個 別 學 生 的 困 難 和 需 要 。

某 些 學 生 較 喜 歡 由 學 識 淵 博 的 教 師 以 有 組 織 的 方 式 授 課 或 提 供 相 關 講 義 , 令 他 們 可 以 迅 速 掌 握 要 點 , 直 接 傳 授 式 教 學 便 可 以 配 合 這 類 學 生 的 學 習 喜 好 。 事 實 上 , 許 多 國 際 研 究 都 確 認 , 整 班 教 授 對 亞 洲 學 生 的 學 習 及 其 學 術 成 就 有 正 面 的 影 響 。

使 用 直 接 傳 授 式 教 學 時 , 課 堂 上 的 互 動 主 要 由 教 師 主 導 。 教 師 可 以 控 制 授 課 的 目 的 、 內 容 、 組 織 、 進 度 和 方 向 , 但 另 一 方 面 , 卻 鼓 勵 了 學 生 對 權 威 的 依 賴 , 不 利 他 們 以 獨 立 思 考 建 立 信 念 。 因 此 , 在 歷 史 課 堂 上 在 使 用 直 接

A B

C

D

E

(31)

傳 授 式 教 學 後 , 教 師 須 預 留 足 夠 的 時 間 讓 學 生 以 討 論 的 方 式 作 探 究 。 有 關 直 接 傳 授 式 教 學 的 例 子 , 可 參 閱 附 錄 二 。

探 究 式 學 習

這 是 直 接 傳 授 式 教 學 以 外 的 一 種 教 學 法 , 也 可 視 為 一 個 延 續 的 學 習 過 程 -

- 學 生 在 教 師 提 供 背 景 知 識 後 進 行 更 深 入 的 分 析 。 教 師 應 擔 當 學 習 促 導 者 的 角 色 , 以 「 開 放 式 」 的 問 題 引 導 他 們 自 行 探 究 、 運 用 高 階 思 維 理 解 及 分 析 資 料 、 比 較 及 詮 釋 歷 史 資 料 、 找 出 偏 頗 的 觀 點 , 以 及 根 據 證 據 作 出 合 理 的 判 斷 。

要 引 起 學 生 的 探 究 , 教 師 必 須 幫 助 學 生 把 要 探 討 的 議 題 與 已 有 的 知 識 、 相 關 的 經 歷 聯 繫 起 來 , 一 個 簡 單 的 腦 力 激 盪 活 動 已 能 啟 發 學 生 對 該 議 題 產 生 初 步 的 看 法 。 教 師 也 須 了 解 學 生 探 究 的 進 度 , 例 如 可 要 求 學 生 以 概 念 圖 表 達 對 一 個 課 題 的 認 識 。

有 關 探 究 式 學 習 的 例 子 , 可 參 閱 附 錄 三 。

探 究 式 學 習 可 以 整 班 的 互 動 教 學 、 同 儕 的 分 組 討 論 或 二 人 一 組 的 討 論 方 式 進 行。教 師 可 設 計 合 適 的 課 業、論 題 及 其 他 學 習 活 動,令 學 生 有 共 同 研 習 、 互 補 不 足 的 機 會 , 從 而 取 得 單 憑 個 人 努 力 所 不 能 取 得 的 成 果 。 分 組 討 論 與 角 色 扮 演 是 課 堂 互 動 及 交 流 中 最 常 採 用 的 策 略 。

學 生 在 參 與 分 組 討 論 時 , 須 學 習 在 同 儕 之 間 表 達 意 見 , 觀 察 別 人 的 反 應 及 接 受 別 人 的 質 疑 。 要 使 分 組 討 論 成 功 , 教 師 須 為 每 一 組 訂 出 明 確 的 學 習 課 業 、 提 供 討 論 的 材 料 , 並 指 派 某 些 組 員 擔 當 特 別 的 任 務 , 如 小 組 召 集 人 、 紀 錄 員 、 觀 察 員 等 。

有 關 在 歷 史 課 中 進 行 的 分 組 討 論 的 例 子 , 可 參 閱 附 錄 四 。

角 色 扮 演 是 引 導 學 生 探 討 具 爭 議 性 議 題 的 有 效 策 略 之 一 。 同 一 個 議 題 , 不 同 角 色 持 有 不 同 的 立 場 和 意 見 , 在 扮 演 一 個 與 自 己 的 經 歷 完 全 不 同 的 角 色 時,學 生 可 擴 闊 視 野,體 驗 當 事 人 的 感 受、情 緒 及 反 應,從 而 建 立 代 入 感 , 學 會 理 解 他 人 的 處 境 、 感 受 和 價 值 觀 。 在 討 論 和 辯 論 中 , 相 反 的 意 見 構 成 一 個 可 比 較 的 角 度 , 加 深 學 生 對 有 關 議 題 的 理 解 。

教 授 當 代 歷 史 必 然 會 遇 到 具 爭 議 性 及 敏 感 的 議 題 , 透 過 互 動 活 動 , 教 師 可

(32)

協 助 學 生 發 展 批 判 性 思 維 及 加 強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令 他 們 學 會 分 辨 事 實 與 見 解 、 辨 識 偏 見 , 以 及 根 據 充 分 的 證 據 提 出 合 乎 邏 輯 的 結 論 。 在 處 理 涉 及 價 值 取 向 的 議 題 時 , 教 師 也 可 利 用 互 動 活 動 , 鼓 勵 學 生 探 究 議 題 的 本 質 及 透 過 辯 論 發 揮 高 階 思 維 的 技 巧 。

分 組 討 論 及 角 色 扮 演 等 策 略 的 理 念 , 與 「 學 習 是 建 構 知 識 的 過 程 」 的 觀 念 是 一 致 的 : 知 識 不 是 一 些 靜 待 被 發 現 的 東 西 , 而 是 透 過 分 享 意 見 和 觀 點 而 建 立 的 理 解;這 種 理 解 又 取 決 於 小 組 成 員 的 經 驗 及 領 悟 力、所 探 究 的 議 題 、 可 用 的 資 料 及 進 行 這 些 活 動 的 環 境 。

互 動 的 學 習 活 動 能 讓 學 生 發 展 社 交 技 巧 及 能 力 、 組 織 思 路 及 提 出 理 性 的 論 點 。 教 師 變 成 學 生 學 習 的 夥 伴 , 在 分 組 討 論 或 角 色 扮 演 後 的 綜 合 解 說 時 , 可 與 學 生 分 享 自 己 對 歷 史 人 物 或 事 件 的 看 法 、 理 解 、 甚 至 感 想 。 教 師 與 學 生 運 用 他 們 的 結 論 、 共 識 及 分 歧 的 意 見 , 就 議 題 產 生 新 的 領 悟 , 便 是 在 共 同 建 構 知 識 了 。

有 關 互 動 學 習 活 動 的 例 子 , 可 參 閱 附 錄 五 。

4.3.2 選 擇 合 適 的 策 略

以 下 建 議 的 學 與 教 策 略 是 根 據 上 述 各 種 教 學 法 而 訂 定 的 , 適 當 的 情 況 下 , 教 師 可 考 慮 在 歷 史 課 堂 上 採 取 有 關 策 略 。 但 是 , 教 師 採 用 這 些 策 略 的 動 機 不 應 單 純 為 了 增 加 課 堂 活 動 的 種 類 , 而 應 按 照 自 己 的 專 業 判 斷 恰 當 地 選 擇 及 綜 合 使 用 各 種 建 議 策 略 , 以 求 引 起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的 動 機 , 支 援 他 們 建 構 知 識 的 過 程 。

運 用 歷 史 資 料 及 從 閱 讀 中 學 習

歷 史 學 家 根 據 歷 史 資 料 作 研 究 之 際 , 須 分 析 有 關 資 料 能 否 作 為 某 一 個 歷 史 探 究 的 證 據 。 分 析 歷 史 資 料 是 歷 史 探 究 不 可 缺 少 的 部 分 , 歷 史 科 學 生 必 須 掌 握 這 種 技 能 。 分 析 歷 史 資 料 時 , 他 們 必 須 提 出 以 下 問 題 :

分 析 歷 史 資 料 的 典 型 問 題

 這 是 原 始 資 料 還 是 第 二 手 資 料 ?

 它 是 甚 麽 時 候 製 作 的 ?

 由 誰 製 作 出 來 的( 例 如 目 擊 者 / 當 事 人 / 記 錄 他 們 所 聽 所 聞 或 研

(33)

究 結 果 的 人 ) ?

 這 一 資 料 是 從 甚 麽 人 的 角 度 寫 成 或 製 作 的 ?

 它 是 基 於 甚 麽 原 因 而 寫 成 或 製 作 的( 個 人 動 機 / 政 治 目 的 / 宣 傳 手 法 等 ) ?

 它 的 對 象 是 甚 麽 人 ?

 這 一 資 料 有 多 可 靠 ? 它 的 報 道 是 公 正 、 客 觀 的 , 還 是 帶 有 偏 見 的 ?

 有 沒 有 其 他 資 料 支 持 它 的 論 點 ?

 它 對 於 研 究 某 一 特 定 歷 史 議 題 / 方 面 的 作 用 有 多 大 ?

在 學 習 活 動 中 運 用 歷 史 資 料 , 能 激 發 學 生 的 探 究 精 神 、 想 像 力 和 代 入 感 。 教 師 應 指 導 學 生 有 效 的 閱 讀 方 法 , 使 他 們 能 夠 理 解 有 關 內 容 、 搜 尋 及 運 用 所 得 的 資 料 , 以 建 立 論 據 。 此 外 , 教 師 也 應 指 導 學 生 運 用 與 其 研 習 課 題 有 關 的 詞 彙 , 例 如 因 果 關 係 、 時 序 等 , 以 及 掌 握 有 助 於 他 們 表 達 合 邏 輯 的 論 據 、 假 設 與 對 比 的 語 文 技 巧 。

一 些 愛 閱 讀 的 學 生 雖 會 主 動 閱 讀 , 但 仍 須 維 持 他 們 對 閱 讀 的 興 趣 。 閱 讀 的 材 料 不 應 局 限 於 教 科 書 。 學 生 從 廣 泛 而 多 元 化 的 素 材 ( 包 括 印 刷 品 與 非 印 刷 品 ) 選 取 優 質 的 閱 讀 材 料 , 可 促 進 對 所 研 習 課 題 的 理 解 , 並 學 會 尊 重 不 同 的 觀 點 、 根 據 不 同 的 詮 釋 作 出 合 理 的 判 斷 , 以 及 在 不 偏 不 倚 與 感 同 身 受 之 間 取 得 平 衡 。

對 不 愛 閱 讀 的 學 生 , 教 師 須 幫 助 他 們 找 到 相 關 而 又 感 興 趣 的 閱 讀 材 料 , 引 發 閱 讀 的 動 機 。 教 師 須 教 導 學 生 運 用 圖 書 館 的 目 錄 編 寫 書 目 表 、 整 理 筆 記 及 編 寫 注 釋 。 上 述 技 能 對 寫 作 論 述 題 及 準 備 資 料 作 演 示 、 辯 論 或 模 擬 活 動 都 十 分 重 要。經 常 及 廣 泛 地 利 用 圖 書 館 的 資 源,可 擴 濶 學 生 對 歷 史 的 視 野 , 最 終 目 標 是 要 發 展 學 生 自 主 閱 讀 的 能 力 。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作 為 學 習 歷 史 的 工 具

互 聯 網 為 學 生 提 供 了 一 個 接 觸 世 界 各 地 的 圖 書 館 、 博 物 館 及 歷 史 專 家 的 渠 道 , 是 學 習 歷 史 的 重 要 工 具 。 然 而 , 學 生 可 能 無 法 處 理 互 聯 網 所 包 含 的 龐 大 資 料 , 因 此 , 教 師 既 須 提 醒 學 生 要 為 自 己 訂 定 清 晰 的 搜 尋 目 標 和 方 向 , 不 應 浪 費 時 間 在 網 上 漫 遊 ; 也 要 指 導 學 生 有 效 的 搜 尋 技 巧 , 培 養 他 們 處 理 資 訊 的 能 力 , 以 免 搜 尋 到 的 資 訊 最 終 變 成 無 意 義 的 剪 貼 拼 湊 。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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