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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想」略探--以《瑜伽師地論》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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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光明想」略探

以《瑜伽師地論》為主

傳印法師

【目次】

一、前言

二、「光明」之定義

三、《瑜伽師地論》中所述的光明想

(一)障礙

(二)對治

(三)種類

(四)時分

四、修光明想有優劣之差別

(一)投生不同

(二)業報差別

(三)得天眼通

五、修光明想的障礙與功德

(一)次第與障礙

(二)對治與功德

六、別論法光明想

(一)修定時之光明想

(2)

(二)智光明之勝利

七、結論

【提要】

有情眾生常生死輪迴的原因,無不是因對身心境界起執著,對因果業報不

能如實觀察而生起貪瞋癡等無明煩惱。故佛教在修行對治或降伏煩惱上立出種

種不同方法,同時也因修行的不同層次或利、鈍根性的差異,而顯出不同的果

報。然而最終究竟地,主要還是為了斷盡無明煩惱得光明智慧解脫,跳脫生死

輪迴束縛之苦而來。「光明」在佛教中代表的是智慧、明照或正義、顯明等義,

故在修行上是非常受到重視的,例如「光明想」、「光明相」、「起明了想」等無

不是以光明作依準,那麼單純作意「光明」是否就能得解脫不須在修習其他法

門;又「光明」修習的種類、對治過患及其果報是如何來區分呢?此是值得探

究的主題。本文針對此問題,於禪觀修行頗具盛名的《瑜伽師地論》作對象,

來耙疏修「光明」於其禪觀在運用上是如何由對治觀通向智慧。

(3)

關鍵詞:光明、智見、惛沉睡眠、覺寤瑜伽、晝夜二時等。

一、前言

在經論中所明五種對治修習法,即是為數息對治散亂,慈愍對治瞋恚,不淨對治貪欲, 因緣對治愚痴,界分別對治著我(念佛治等分行)1。而「光明想」是眾所皆知為對治修習止 觀時,所出現惛沉、睡眠2狀態產生不明了相,為除此障礙之方法。如《施設論》卷五:「何 因有少睡眠者?答:謂若有人於光明法中,作光明想,多所近習,於昏沈睡眠法中而不近習。」 3然而「光明想」在經論之運用於修行上並非止於此法,例如依禪定緣光明相能起天眼通,如 說:「天眼有二種:一者從報得,二者從修得。是五通中天眼從修得非報得,何以故?常憶念 種種光明得故。」4此外作意「光明想」令正念現起,亦可依正念慧斷盡諸漏心得解脫,即如 尊者阿難得阿羅漢的過程中,「於諸障法鍊磨其心,於初夜時或行或坐,亦復堅心淨除障法, 即於中夜洗足入房,右脅而臥兩足相重,作光明想正念起想。如是作意頭未至枕,斷盡諸漏 心得解脫,證阿羅漢果受解脫樂。」5因此,據知作意「光明想」的修習應用範圍極廣,除對 治身心懈怠躭著惛睡(黑闇相)外,同時亦引發天眼通,更值得注意的是心起「光明想」亦 能成聖得解脫。6然到底如何來了解「光明想」對修行止觀(定慧)有何重要性呢!此是一般 未加以詳細討論的主題,亦是修行上不可欠缺的步驟。本文嘗試依大乘止觀修習次第較完備 的《瑜伽師地論》,來探討「光明想」有何類別,及修光明想的目的,最後修光明想所能引 發的功德果報,同時亦釐清一般只限於「光明想」對治惛沉睡眠的見解概念。 1《坐禪三昧經》卷 1:「若多婬欲人不淨法門治,若多瞋恚人慈心法門治,若多愚癡人思惟觀因緣法門治,若多 思覺人念息法門治,若多等分人念佛法門治。諸如是等種種病,種種法門治。」 (大正 15,271c2~5)。 2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 12:「惛沈、睡眠蓋者:云何惛沈?答:所有身重性心重性,身不調柔性心不調柔 性,身惛沈心惛沈[夢-夕+登]瞢憒悶,是名惛沈。云何睡眠?答:染污心中所有眠夢,不能任持心昧略性是名 睡眠。云何惛沈、睡眠蓋?答:由此惛沈睡眠障心蔽心鎮心,隱心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惛沈睡眠蓋。」(大 正 26,416b12-18)。 3《施設論》卷 5(大正 26,524a18~20)。 4《大智度論》卷 5 (大正 25,98a10-13)。 5《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 39(大正 24,406a13-17)。《中阿含經》卷 8:「尊者阿難知法已,乃至得阿 羅訶。尊者阿難作是說:諸賢!我坐床上,下頭未至枕頃,便斷一切漏,得心解脫。若尊者阿難作此說。是 謂尊者阿難未曾有法。」(大正 01,475a1-4)。 6《雜阿毘曇心論》卷 9「聖人初無漏心生時捨凡夫性。初無漏心,謂苦法忍相應,彼生時捨凡夫性。若言起已 捨者,彼住苦法忍時,應非聖人,不捨凡夫故,是故說生時。是故佛說二法生時究竟其事,內事謂苦法忍眷 屬,外事謂諸光明。」(大正 28,943c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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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光明」之定義

「光明」在梵文語辭上為 A-loka,它有注視、光、光輝;亦譯作光明、光照;明、明照、 顯明之義。若作 Aloka-kara 則為能作明,作光明,為(清淨)光明,能為照明等義;如用作 名詞為 AlokAvabhAsa 光明、明照。但一般作為修習「光明想」,即為 Aloka-saMjJin 起光明 想、作光明想或起明了想,主要是後面加 saMjJin(想、憶想;想、思、心、意、智見等)成 為一複合詞,故有光明想、明了想等義。7 然從漢語語辭的解釋中「光」即有光線、明亮、色澤、照耀、發揚等義,而「明」除有日 月的光亮之義外,同樣具有光明、明亮、清礎、明顯、使智明、清明等義。若作「光明」語 辭解可作光亮、明亮、照耀、顯揚、磊落、正義的等意思,8此可說與梵文辭義 A-loka 有其共 通之處。 另外就經論中所指諸光明來說,如《別譯雜阿含經》卷 15(303 經)「一時佛在舍衛國祇 樹給孤獨園,時有天子名曰毘忸,威光炳曜赫然大明。」9 此為天人的自身光相,而《長阿 含經》卷 20 更把光明相擴大說,從螢火燈光,乃至觀察四諦所得法光明相,如云: 諸比丘!螢火之明不如燈燭,燈燭之明不如炬火。炬火之明不如積火積火之明,不如 四天王宮殿〃城墎〃瓔珞〃衣服〃身色光明。四天王宮殿〃城墎〃瓔珞〃衣服〃身色 光明不如三十三天光明。…‥色究竟天光明不如地自在天,地自在天光明不如佛光明。 從螢火光至佛光明,合集爾所光明,不如苦諦光明,集諦〃滅諦〃道諦光明。是故諸 比丘!欲求光明者,當求苦諦〃集諦〃滅諦〃道諦光明,當作是修行。10 此所說的光明相是以光的特性,或為作清淨說。另外阿毘達磨中對光與明的定義似乎更為嚴 謹一些,如云: 日焰名光,月、星、火藥、寶珠、電焰名明。於中若色顯現名影,翻此名闇,餘色易 解故今不釋。有色入有顯無形,謂青、黃、赤、白、影、光、明、闇;有色入有形無 顯,謂有長等一分,即有教身業為相;有色入有顯有形,謂所餘諸色。有餘師說:有 色入無形無顯,謂無教色。有餘師說:唯光及明有顯無形。何以故?恒見青等諸色有 長等差別。11 依上文說光與明是以有顯現而無形狀,或有形狀而無顯現作具體性的比較,但其共同處 7《漢譯對照梵和大辭典》p.211、959、1389。 8《漢語大辭典》卷 2,p.223、卷 5,p.594。 9《別譯雜阿含經》卷 15(303 經)(大正 02,477a9-12)。 10《長阿含經》卷 20(大正 01,132c18-133a10)。 11《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卷 1(大正 29,163a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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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於色的顯現。因此,光與明即如梵文 A-loka 所指有明顯之義,在進一步為 Aloka-kara 為(清 淨)光明,能為照明等義;綜合以上所指「光明」主要內含具有清淨明顯不惛昧的意味。 本文依內容循此定義從修習「光明想」的角度,探究《瑜伽師地論》是否同樣就此清淨明 顯不惛昧,由作意光明想來對治惛沉睡眠,使身心不致處於惛昧沉睡的狀態。另由心或說由 意識作意緣明亮相,令心不惛昧,此正為梵文 Aloka-saMjJin 起光明想、作光明想或起明了想, 主要是後面加 saMjJin(想、憶想;想、思、心、意、智見等),從光而明亮在到清淨顯明, 顯然是由色澤方面說;若再由心的作意取其明亮相,那即是本文所要闡述的「光明想」了。 然而除了解何是光明相(想)外,同時也應進一步對修「光明想」的目的作一番的認知,否 則與解脫可說毫無關係。也就是說應了知內心起光明並非只除惛沉睡眠,亦可作意法光明(智 見)才能符合「光明想」之意義。 由心的作意取其明亮相,其主要目的乃於修習止觀時身心懈怠時,產生惛沉睡眠蓋所作的 對治法,故此也應該對睡眠蓋的現象須有所認識,譬如在經論中指出睡眠蓋的五種現象,如 微弱、不樂、欠呿、多食、懈怠等。12以下就此問題對《瑜伽師地論》修「光明想」在修行 解脫上是否有其真實的意義。

三、《瑜伽師地論》中所述的光明想

(一)障礙 在一般修習止觀時,除五淨行所緣的對治修外,13於身心中所出現的障礙亦不外乎五欲 及五蓋。因此,訶五欲(色、聲、香、味、觸)即成為以成就根律儀為其首要項目,這在《阿 含經》中是處處可見可聞的,如「以賢聖戒律成尌,善攝根門,來往周旋,顧視屈伸,臥眠 覺語默,住智正智。…善攝根門…守護根門、正智正念。」收攝六根令心不攀緣於外境,心 住一境不生勞倦,五蓋則漸遠離,如說:「正身正念,繫心安住,斷世貪憂,離貪欲。…淨除 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斷除五蓋惱。」14依戒行能密護根門正知而住,能遠離貪瞋痴等 欲,進而斷除五蓋煩惱的生起。然訶五欲大致上我們可以了解,即內根對外塵所生的染著; 但五蓋是如何解釋呢?《瑜伽師地論》卷 24 說的很明白,所謂蓋就是順障礙法。如云: 12《雜阿含經》卷 27(715 經):「何等為睡眠蓋食?有五法。何等為五?微弱、不樂、欠呿、多食、懈怠。於 彼不正思惟,未起睡眠蓋令起,已起睡眠蓋能令增廣,是名睡眠蓋食。」 (大正 02,192b4-7)、《阿毘曇毘 婆沙論》卷 26:「睡眠以何為食?答曰:以五法為食。一、瞪瞢,二、愁憒,三、欠呿,四、食不消化,五、 心悶。以何為對治?答曰:以慧。以五食一對治故。」(大正 28,195b16-19)。 13《瑜伽師地論》卷 26:「云何名為淨行所緣?謂不淨、慈愍、緣性緣起、界差別、阿那波那念等所緣差別。」 (大正 30,428c18-19)。 14《雜阿含經》卷 24:「以賢聖戒律成就,善攝根門,來往周旋,顧視屈伸,臥眠覺語默,住智正智。彼成就如 此聖戒,守護根門,正智正念,寂靜遠離。空處、樹下、閑房獨坐,正身正念,繫心安住,斷世貪憂,離貪 欲;淨除貪欲,斷世瞋恚、睡眠、掉悔、疑蓋。離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淨除瞋恚、睡眠、掉悔、疑蓋。」 (大正 02,176b7-15)。

(6)

所言障者,謂五種蓋。順障法者,謂能引蓋隨順蓋法。云何五蓋?謂貪欲蓋、瞋恚蓋、 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及以疑蓋。云何順障法?謂淨妙相、瞋恚相、黑闇相,親 屬、國土、不死尋思,追憶昔時笑戲喜樂、承事,隨念、及以三世或於三世非理法思。 15 文中提到能障礙修行有五種(五蓋),而隨順、能引此五種障礙法的即謂「淨妙相、瞋恚 相、黑闇相…」。若各別不同說明,謂於妙五欲隨逐淨相,生起見、聞乃至欲觸,或是隨憶念 領受先前的妙境,而尋伺追戀不捨,即所謂貪欲蓋。同樣對自己所違犯過失,不生慚愧,而 為人所舉發;或是追憶過去他人對己作不饒益事,亦或現在作不饒益事,心生恚怒,即謂瞋 恚蓋。飲食不知量,懈怠不精進愛著睡眠,隨順生起一切煩惱,令身心惛昧無堪任性(黑闇 相),心極昧略,即謂惛忱睡眠蓋。若內心生起親屬、國土、不死尋思,令心散亂高舉,此 為掉舉蓋。若追憶過去歡樂等事令心不澄靜,此順於惡作。又若於三世因果緣起道理,不如 實了知,即順於疑蓋。16 所以根據上文所述而作推論,五種障礙主要在於正修習時所出現的狀態。也就是說內心 生起五種對治,即慈悲對治瞋恚、不淨對治貪欲、數息對治掉舉惡作、光明對治惛沉睡眠、 緣起對治疑,此與一般禪經所述,以人的根性所作五淨行所緣對治法是有所不同。17以下針 15 1)《瑜伽師地論》卷 24(大正 30,411c29-412a5)。 2)《瑜伽師地論》卷 11:「復次,於諸靜慮、等至障中,略有五蓋;將證彼時,能為障礙。何等為五?一、 貪欲蓋,二、瞋恚蓋,三、惛沈睡眠蓋,四、掉舉惡作蓋,五、疑蓋。貪欲者:謂於妙五欲隨逐淨相,欲 見、欲聞乃至欲觸,或隨憶念先所領受,尋伺追戀。瞋恚者:謂或因同梵行等舉其所犯,或因憶念昔所曾 經不饒益事瞋恚之相,心生恚怒;或欲當作不饒益事,於當所為瞋恚之相,多隨尋伺,心生恚怒。惛沈者: 謂或因毀壞淨尸羅等隨一善行,不守根門,食不知量,不勤精進減省睡眠,不正知住而有所作,於所修斷 不勤加行,隨順生起一切煩惱身心惛昧無堪任性。睡眠者:謂心極昧略。又順生煩惱,壞斷加行,是惛沈 性;心極昧略,是睡眠性。是故此二,合說一蓋。又惛昧無堪任性,名惛沈。惛昧心極略性,名睡眠。由 此惛沈生諸煩惱隨煩惱時,無餘近緣如睡眠者。諸餘煩惱及隨煩惱,或應可生,或應不生,若生惛昧,睡 眠必定皆起。掉舉者,謂因親屬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或隨憶念昔所經歷戲笑歡娛所行之事,心生 諠動騰躍之性。…」(大正 30,329b9-c1)。 3)《阿毘曇八犍度論》卷 2:「五蓋攝諸蓋?諸蓋攝五蓋?答曰:諸蓋攝五蓋,非五蓋攝諸蓋。不攝何等?答 曰:無明蓋也。世尊亦說:無明覆愛結繫。如是愚得此身,聰明亦如是。若蓋彼覆耶?答曰:或蓋彼不覆。 云何蓋彼不覆?答曰:過去、未來五蓋是謂蓋彼非覆。云何覆彼非蓋?答曰:除五蓋諸結使現在前,是謂 覆彼非蓋也。云何蓋彼覆?答曰:五蓋展轉現在前是謂蓋。」(大正 26,780a10-18)。 16《瑜伽論記》卷 6:「障體即是五蓋。順障法者,謂取淨妙相順彼貪欲,取彼違緣瞋恚家相即順瞋恚;若取黑 闇相即順惛沈睡眠;若起親屬國土不死尋思即順於掉;若追憶昔時在眾戲笑喜樂承事即順惡作;若緣三世有 無等事即順於疑。」(大正 42,435c7-12)。 17《坐禪三昧經》卷 1:「若多婬欲人不淨法門治,若多瞋恚人慈心法門治,若多愚癡人思惟觀因緣法門治,若 多思覺人念息法門治,若多等分人念佛法門治。諸如是等種種病,種種法門治。」 (大正 15,271c2-5)。 《瑜伽師地論》卷 11:「於諸靜慮等至障中,略有五蓋,將證彼時能為障礙。何等為五?一、貪欲蓋,二、 瞋恚蓋,三、惛沈睡眠蓋,四、掉舉惡作蓋,五、疑蓋。…疑蓋以何為食?答:有去來今及於彼相;不正思 惟,多所修習,以之為食。謂我於過去,為有為無。‥此蓋誰為非食?答:有緣緣起,及於彼相;如理作意, 多所修習,以為非食。」(大正 30,329b9-330c6)。 五淨行所緣對治 五蓋對治 不淨 ⇒ 婬欲 不淨 ⇒ 貪欲 慈心 ⇒ 瞋恚 慈悲 ⇒ 瞋恚 念息 ⇒ 思覺(散亂) 光明 ⇒ 惛沈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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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文主題修光明對治惛沉睡眠的目的作論述。 (二)對治 對於惛沈睡眠在《阿含經》、南傳《相應部》及《瑜伽師地論》提到惛沈睡眠是如何產 生呢?或則說惛沈睡眠以何為長養呢?主要以心力的「微弱,不樂,欠呿,多食,懈怠;於 彼不正思惟」而不堪任於聖道。18如文: 問:惛沈睡眠蓋,以何為食?答:有黑暗相,及於彼相不正思惟,多所修習以之為食。 問:此蓋,誰為非食?答:有光明相,及於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習以為非食。19 何因有少睡眠者?答:謂若有人於光明法中,作光明想,多所近習,於昏沈睡眠法中 而不近習。20 惛沉睡眠的形成必先是身心倦怠或贏劣,主要因素是來自於懶惰懈怠、耽睡眠樂臥樂倚樂, 非時非量,遭疾病、無氣力、行路疲極等等,使令內心生起黑闇相,又隨其增盛不作如理對 治(光明想)。在此《瑜伽師地論》也同樣特別給予明顯說明惛沉睡眠相,如云: 惛沈者,謂或因毀壞淨尸羅等隨一善行,不守根門,食不知量,不勤精進減省睡眠, 不正知住,而有所作;於所修斷不勤加行隨順,生起一切煩惱,身心惛昧,無堪任性。 睡眠者,謂心極昧略。又順生煩惱壞斷加行,是惛沈性;心極昧略,是睡眠性。是故 此二合說一蓋。又惛昧無堪任性,名惛沈;惛昧心極略性,名睡眠。由此惛沈生諸煩 因緣 ⇒ 愚癡 數息 ⇒ 掉舉惡作蓋 界分別 ⇒ 著我(或念佛等分對治) 緣起 ⇒ 疑 18 參考《瑜伽師地論》卷 24,大正 30,416c。另參考《雜阿含經》卷 27(715 經)(大正 2,192a- b):「何等 為睡眠蓋食?有五法。何等為五?微弱,不樂,欠呿,多食,懈怠;於彼不正思惟,未起睡眠蓋令起,已起 睡眠蓋能令增廣,是名睡眠蓋食。」又《雜阿含經》卷 22(598 經)(大正 2,160a-b):「沉沒於睡眠,欠呿、 不欣樂,飽食、心憒鬧,懈怠、不精勤,斯十覆眾生,聖道不顯現。」對應《相應部》第五冊,p.102~103, 五個術語的意義相當,現比照如下: 雜含 715 經 雜含 598 經 相應部 1、微弱 沉沒於睡眠 cetaso LInatta 心的退縮 2、不樂 不欣樂 arati 不樂 3、欠呿* 欠呿 vijambhitA(或 vijambhikA)打呵欠 4、多食 飽食 bhattasammada 飯後的睡意/食不調、飽食 5、懈怠 懈怠 tandI 懶惰 *有關「欠呿」,即「打呵欠」的意思。請參考高明道〈「頻申欠呿」略考〉,《中華佛學學報》第六期,頁 136 ~141。 19《瑜伽師地論》卷 11(大正 30,330a21-25)。 20《施設論》卷 5「因施設門第九」(大正 26,524a18-22)。

(8)

惱隨煩惱時,無餘近緣如睡眠者,諸餘煩惱及隨煩惱,或應可生,或應不生;若生惛 昧,睡眠必定皆起。21 於熱分極炎暑時,勇猛策勵發勤精進,隨作一種所應作事,勞倦因緣遂於非時發起惛 睡。為此義故暫應寢息,欲令惛睡疾疾除遣,勿經久時損減善品障礙善品。22 文中所說惛沉之根源處,乃是心力憔悴無堪任性為煩惱所束縛。例如隨順煩惱所生不守 護六根故攀緣於外境,使令六根甚為疲極;亦食不知調制令身粗重或贏劣,又不勤修習對治 減少睡眠。更進一步,若心力達於極闇昧,故為睡眠狀態。另外若身心過於勞困易生起惛睡, 例如氣候過於炎熱、行路或修習過於疲極等,皆可能產生身心闇昧勞倦。從以上二項作分析, 光明想其所對治的現象,主要是不精勤修習方面,也就是說在六根的守護上,令心正念正知 清淨明顯而住,而非是暑熱或行路疲極所對治。那麼應作何法除障礙而淨修其心呢?如《瑜 伽師地論》卷 24 所說: 從惛沈睡眠蓋、及能引惛沈睡眠障法,淨修其心。為除彼故於光明想善 巧精懇、善取、善思、善了、善達,以有明俱心及有光俱心。或於屏處、或於露處往 返經行,於經行時,隨緣一種淨妙境界,極善示現,勸導讚勵慶慰其心,謂或念佛、 或法、或僧,或戒、或捨、或復念天。或於宣說惛沈、睡眠過患相應所有正法,於此 法中為除彼故,以無量門訶責毀呰,惛沈、睡眠所有過失;以無量門稱揚讚歎,惛沈 睡眠永斷功德。所謂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 廣、希法及以論議。為除彼故,於此正法聽聞受持,以大音聲,若讀、若誦,為他開 示,思惟其義,稱量觀察。或觀方隅、或瞻星月諸宿道度、或以冷水洗灑面目。由是 惛沈、睡眠纏蓋,未生不生、已生除遣,如是方便,從順障法淨修其心。23 此中除障淨修其心,依上文所說可約略分析以下幾項次第步驟。第一、對光明想的所緣 要善巧清礎,「於光明想善巧精懇…以有明俱心及有光俱心。」也就是說對光明所緣相應相, 能於心中取相清楚,即如文所提「有明俱心及有光俱心」。24 第二、於宴坐時時出現惛沉睡眠 時,應速起經行;其主要於六念中隨各己所緣一歡喜淨妙相,令心清明。第三、或思惟惛沉 睡眠所有種種過患,如後生生於惡道或眼瞎、眼矇闇不明等,進而思惟十二分教,亦就是法 光明所斷惛沉睡眠之功德。第四、於二、三都不能淨除惛沉睡眠時,即於空曠處遠觀四方, 21《瑜伽師地論》卷 11: (大正 30,329b18-28)、《集異門足論》卷 12:「惛沈睡眠蓋者。云何惛沈?答:所有 身重性心重性,身不調柔性、心不調柔性,身惛沈心惛沈[夢-夕+登]瞢憒悶,是名惛沈。云何睡眠?答:染污 心中所有眠夢,不能任持心昧略性是名睡眠。云何惛沈睡眠蓋?答:由此惛沈睡眠障心、蔽心、鎮心、隱心、 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惛沈睡眠蓋。」(大 26,416b12-18)。 22《瑜伽師地論》卷 24(大正 30,416b29-c4)。 23《瑜伽師地論》卷 24(大正 30,412a5-23)。 24《瑜伽論記》卷 6:「以有(明)俱心及有光俱心者,謂水火星月藥草珠寶是明,緣此(明)之心名明俱心。 唯日一種是光,緣此光心名光俱心。以日能發光隱蔽處俱事令見,餘月等不爾。」(大正 42,435c16-20)。另 韓清淨著(《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第 2 冊.p.829):「以有明俱心等者:法光明想是有明俱心。治闇 光明,依身光明彼相應想,是名有光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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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仰瞻明月星宿。若還未能除去惛睡,那就以冷水洗面擦身令身心倦怠消除。第五、若於三、 四皆未能除法惛沉睡眠時,那表示身心過於勞倦必須暫時睡眠休息,勿使精進的善品心受損 害而退卻。此如上文所說「為此義故暫應寢息,欲令惛睡疾疾除遣,勿經久時損減善品障礙 善品。」 因此,《瑜伽師地論》對寢息亦有特別給與規範,也就是說於寢臥時心作意諸天光明,使 令光明想相續不斷不惛闇。如文云: 云何名為住光明想巧便而臥?謂於光明想善巧精懇、善取、善思、善了、善達,思惟 諸天光明俱心,巧便而臥。由是因緣雖復寢臥心不惛闇。如是名為住光明想巧便而臥。 25 又如下文所說住光明想更為具體明白,即所謂「常勤修習覺寤瑜伽」。如文所釋: 略有四種正所作事。何等為四?一者、乃至覺寤常不捨離所修善品,…。二者、以時而 臥不以非時。三者、無染污心而習睡眠非染污心。四者、以時覺寤起不過時…‥,若復 說言住光明想,正念正知思惟起想巧便而臥。由此言故宣說第三正所作事,謂無染污心 而習睡眠非染污心。若復說言於夜後分速疾覺寤經行宴坐,從順障法淨修其心,由此言 故宣說第四正所作事,謂以時覺寤起不過時。此中所說住光明想,正念正知思惟起想巧 便臥者,顯由二緣無染污心而習睡眠非染污心,謂由正念,及由正知。復由二緣以時覺 寤起不過時,謂由住光明想,及由思惟起想。此復云何?由正念故,於善所緣攝斂而臥; 由正知故,於善所緣若心退失起諸煩惱,即便速疾能正了知,如是名為由二緣故無染污 心,而習睡眠非染污心。由住光明想及思惟起想,無重睡眠非睡眠纏能遠隨逐,如是名 為由二緣故以時覺寤起不過時。如是宣說常勤修習覺寤瑜伽。26 文中分析住光明想寢臥時,在「常勤修習覺寤瑜伽」四要點中,以第三、四正所作事為主要 對象。另外第一要點是一切修行所共通的;第二要點以時而臥,主要以中夜為寢息。所以住 光明想而臥,除具備第一、二要點外,更進一步即是於臥時正念正知心不生起貪瞋癡染污心, 亦應時而覺起,不延臥過時。總而言之,「光明想」於修習止觀中能令心力不懈怠有堪忍性, 定時定量息諸緣務為令六根明淨。 (三)種類 「光明想」由上幾個要點所得知除所緣有星、月、珠光等外,亦有法光明等。如此一來 「光明想」的種類到底有幾種呢?以下我們來看《瑜伽師地論》卷 11 文中所列舉「光明想」 的種類,如云: 25《瑜伽師地論》卷 24(大正 30,413a13-17)。 26《瑜伽師地論》卷 24 (大正 30,413b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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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有三種:一、治暗光明,二、法光明27 ,三、依身光明。治暗光明,復有三種:一、 在夜分,謂星月等。二、在晝分,謂日光明。三、在俱分,謂火珠等。法光明者:謂 如有一,隨其所受所思所觸,觀察諸法;或復修習隨念佛等。依身光明者:謂諸有情 自然身光。 當知初明,治三種暗:一者、夜暗,二者、雲暗,三者、障暗,謂窟宅等。 法明能治三種黑暗。由不如實知諸法故,於去、來、今,多生疑惑。於佛 法等,亦復如是。此中無明及疑,俱名黑暗。又證觀察,能治惛沈睡眠黑 暗,以能顯了諸法性故。28 此中「光明」大致可分為三種類:治暗光明、法光明、依身光明。然依不同類型又提出各別 對治法,以下歸納如表所示: 內容及對治 明種類 內容 對治 治暗光明 星月(夜分) 夜暗 日光(晝分) 雲暗 火珠(俱分) 障暗 法光明 隨其所受所思所觸,觀察諸法。 1、無明。 2、疑。 3、惛沈睡眠。 修習隨念佛等。 依身光明 諸有情自然身光。 由三種光明中治暗光明與依身光明一般較易了解,而法光明之內容大體就文所說「隨其 所受、所思、所觸,觀察諸法;或復修習隨念佛等」,主要由聞思修來構成次第修證。也就 是說依於聞思能建立佛法知見,除遣癡或疑惑,「由不如實知諸法故,於去、來、今,多生疑 惑。於佛法等,亦復如是。此中無明及疑,俱名黑暗。」在由定所作證觀察修習位中除遣惛 沈睡眠,「又證觀察,能治惛沈睡眠黑暗。」所以法光明乃由聞思修慧顯諸法清淨光明性。29 除以上三種光明之外,《瑜伽師地論》卷 28 又提出四種光明,如文: 當知此中有四光明:一、法光明,二、義光明,三、奢摩他光明,四、毘鉢舍那光明。 依此四種光明增上立光明想,今此義中意,取能斷思惟諸法瑜伽作意障礙法者。30 27《瑜伽師地論》卷 20(大正 30,390c);卷 28(大正 30,437a)。 28《瑜伽師地論》卷 11(大正 30,330a25-b7)。 29《瑜伽論記》卷 4:「法光明者:謂如有一,隨其所受所思所觸者,聞思修慧如次配之,觀察諸法通上三慧也。 又證觀察能治惛沈睡眠黑闇者,證謂修法慧;謂於定中觸慧會名證。由法光明聞思等慧除癡及疑,在修慧位 能除惛睡,以能顯了諸法性故名法光明,以為非食。」(大正 42,379c8-14)。 30《瑜伽師地論》卷 28(大正 30,437a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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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法光明與義光明,如依《瑜伽論記》所解乃了達教法或於義決了兩者的階段,也可 說是為聞思所生慧之光明。若於奢摩他光明(止)、毘鉢舍那光明(觀)中所作除遣惛沈睡眠 外,也由前所聞思所生慧除遣不如理作意所有過患。因此,為對治思惟諸法瑜伽作意所有過 患,故立此四種光明。31總之,由上文所示治暗光明至奢摩他光明、毘鉢舍那光明等,除治 暗光明及依身光明、奢摩他光明外,其他應屬法光明之範疇,是聞思修慧在不同階段的修習。 然從聽聞正法而如理思惟所顯佛法知見,來除去心暗疑惑;更進一步修定中依前聞思對治惛 沉睡眠黑暗相,再由依所起現觀察(法隨法行)而體證諸法緣起性。所以法光明大略由聞思 修三慧來統攝;若於正修習時為對治惛沉睡眠黑暗相,或正觀察顯了諸法性,亦可由奢摩他 光明(止)、毘鉢舍那光明(觀)二者來區分。 (四)時分 於對治方面分析說明,在住光明想寢臥時分應如何除障礙而淨修其心,《瑜伽師地論》卷 24 提出四要點。以下針對晝夜二時中如何修光明想作出更清析的說明,即是所謂「常勤修習 覺寤瑜伽」,如《瑜伽師地論》卷 21 所說: 云何初夜、後夜常勤修習覺寤瑜伽?謂彼如是食知量已,於晝日分經行、宴坐二種威 儀,從順障法淨修其心。於初夜分經行、宴坐二種威儀,從順障法淨修其心;過此分 已出住處外洗濯其足,右脅而臥重累其足住光明想,正念正知思惟起想;於夜後分速 疾覺寤,經行、宴坐二種威儀,從順障法淨修其心。如是名為初夜、後夜常勤修習覺 寤瑜伽。32 有關「勤修寤瑜伽」寢息的修持法,依上文所說於白天除經行、宴坐二種威儀外並無脅 臥睡眠。至於夜分時論中分三個不同階段,即為初夜分、中夜分、後夜分。初、後夜分主要 還是以經行、宴坐二種威儀精勤修習,而中夜分還入住處右脅而臥,重累其足,住光明想正 念正知思惟起想巧便而臥。實為寢息之時,令疲累的身體得到適當的休息。 時分依目前時代來劃分,大致以晝夜共二十四時為基準。晝分經行、宴坐二威儀對修行 來說並無特別給予限制。故此我們來探討夜分三個不同時段,是如何區分呢?如論文所云: 31《瑜伽論記》卷 7:「光明有四:一、法光明,即是聞慧了達教法故名也。二、義光明,即是思慧於義決了故 名也。後二可知。景師判云:此十一中若於教法心暗惑者,即以聞慧法光明治;若於教所詮義心暗起障,即 以思慧義光明治;若於起行能為障者,即以止觀光明為治;亦可此中但取聞思法、義光明治彼思惟諸法所有 過患,不取止觀光明為治。以此止觀正是學體。今此門中但明隨順學法不明學體,故除止觀,故下文中引四 光明後即除取云。今此義中意取能斷思惟諸法瑜伽作意障礙法者,未得聞思之前思惟諸法不可為障,今得聞 思故能除斷。基師復云:今此義中意取能斷等者,即解例前光明中唯有四種,意取法、義二光明能斷思惟瑜 伽時障礙法。」(大正 42,452a29-b14)。 32《瑜伽師地論》卷 21 (大正 30,397b7-16)。另參漢譯南傳《中部》第 53《有學經》p.355:「摩訶男!聖弟子如 何是專心警寤者耶?摩訶男!於此,聖弟子晝時,以經行、坐禪,由諸障礙法使心淨化。夜時,於初夜分,以 經行、坐禪,由諸障礙法使心淨化。於夜中分,作右脅獅子臥,以一足置他足上;具念、正知、作意[寤即] 起立想。於夜後分,以經行、坐禪,由諸障礙法使心淨化。摩訶男!如是,聖弟子是專心警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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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初夜者。謂夜四分中過初一分是夜初分。言後夜者,謂夜四分中過後一分是夜後分。 33 云何至夜後分速疾覺寤經行宴坐?從順障法淨修其心。夜後分者,謂夜四分中過後一 分名夜後分,彼由如是住光明想,正念正知思惟起想巧便而臥。於夜中分夜四分中過 於一分,正習睡眠,令於起時身有堪能,應時而起,非為上品惛沈睡眠纏所制伏。令 將起時闇鈍薄弱嬾墮懈怠,由無如是闇鈍薄弱嬾墮懈怠,暫作意時無有艱難,速疾能 起。從諸障法淨修心者,如前應知。如是廣辯初夜、後夜常勤修習覺寤瑜伽已。34 彼夜分依《瑜伽師地論》所說,可分為四個時分。也就是初夜分,初中分、後中分,夜後分。 此如文所說「言初夜者,謂夜四分中過初一分是夜初分。言後夜者,謂夜四分中過後一分是 夜後分。」初夜、夜後分與晝日分經行、宴坐二威儀覺寤瑜伽淨修其心,而初中分、後中分 應該「還入住處右脇而臥重累其足,住光明想正念正知思惟起想巧便而臥。」主要用意是適 當地調整身心使令不過於疲勞,如「正習睡眠,令於起時身有堪能,應時而起,非為上品惛 沈睡眠纏所制伏。」除去因過於勞累所產生惛沉睡眠黑闇相,或是因身心久時過於疲極而損 減善品障礙心的堪忍力。 若從晝三時、夜三時來區分,那就是以晝夜二十四小時,可分晝三個時段共十二時,夜 亦三個時段共十二時。若依印度之分法為晝三時、夜三時共六個時段,就此看來並非以一小 時為刻劃單位。因此,中國以晝夜共十二時,也就是說一個時辰作二小時計算;35 而印度以晝 夜共六時,一個時作四小時計算,但中夜又分兩個階段(初中夜分、後中夜分)。譬如佛制: 初夜為下午六時到晚十時應宴坐(18:01~22:00),如有惛沉應起坐經行;中夜為晚十時到 上午二時(22:01~02:00),此時應該睡眠,但應勤修覺寤瑜伽;後夜為上午二時到六時(02: 01~06:00),應速疾覺起經行及宴坐。36 就此來說在《遺教經》中所云:「中夜誦經以自消 息,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似乎不大一樣,但如從修「法光明想」角度來看,「誦 33《瑜伽師地論》卷 24(大正 30,411c10-12)、《瑜伽論記》卷 11:「謂夜四分中過初一分是夜初分。等者,泰基 同云:彼土世俗晝夜各立四分,佛法晝夜各立三時,以三時攝四分。從初向後過初一分名初時,從後向前過 後一分名後時,中間二半分名夜中時;其晝亦爾,此中順世俗。基加一釋,過有二種:一纔入名過,即此論 云夜四分中過後一分名夜後分者,謂四分中入故一分名過,非後一分已無名過故也。二事了訖名過,其義可 知。」(大正 42,435b7- 15)、《瑜伽師地論略纂》卷 8(大正 43,111a4-14)。另韓清淨著(《瑜伽師地論》科句 披尋記彙編.第二冊.p.829)所解為:「謂夜四分中過初一分等者:夜有三時,略分為四,名夜四分。於中最 初一分名夜初分,中間二分名夜中分,最後一分名夜後分。此中義顯從初向後齊至中間,故名過初一分。從 後向初齊至中間,故名過後一分。」 34《瑜伽師地論》卷 24(大正 30,413b14-24)。 35《般若經講記》印順法師 著 p.95:「中國分一天為十二時,印度分為六時,日三時,夜三時。白天的三時:約 十點鐘以前為初日分,十點到下午二點為中日分,二點鐘以後是後日分。」 36 以下依夜三時所分時段作說明: 初夜分 中 夜 分 後夜分 初中夜分 後中夜分 下午六至晚十時 晚十時至晚十二時 晚十二時至上午二時 上午二時至上午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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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以自消息」就是睡眠時(聞思修習純熟)憶念法義的正念不忘,也可說無有衝突之處。然 從譯文角度來看,這也許過於簡要而難免有語病之嫌。37

四、修光明想有優劣之差別

(一)投生不同 修光明想本是對治惛沉睡眠所修,然於中夜右脅睡眠時如能明淨念於法不生顛倒夢想,至 起身時刻亦無拖延貪睡眠樂,而能應時醒覺精勤經行、宴坐修行,即如前面「覺寤瑜伽」所 說對治惛沉睡眠蓋。38 但「光明想」又有另外義趣,如修光明想,便能依光明相而見天(神) 的形色,與天共會、談論,進而知道天的姓名,苦樂,食,及天的壽命等,這如《中阿含經》 卷 18〈天經第二〉云: 我復作是念:我寧可得生其光明,因其光明而見形色,及與彼天共同集會,共相慰勞, 有所論說,有所答對。如是我智見極大明淨,我為智見極明淨故,便在遠離獨住,心 無放逸,修行精勤。我因在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勤故,即得光明,便見形色, 及與彼天共同集會,共相慰勞,有所論說,有所答對也……如是我智見極大明淨。我 為智見極明淨故,便在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勤。我因在遠離獨住,心無放逸, 修行精勤故,即得光明,便見形色,及與彼天共同集會,共相慰勞,有所論說,有所 答對;亦知彼天如是姓、如是字、如是生;亦知彼天如是食、如是受苦樂;亦知彼天 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命盡;亦知彼天作如是如是業已,死此生彼;亦知彼天、 彼彼天中;亦知彼天上我曾生中、未曾生中也。39 此是修光明想依光明相能見諸天身,與諸天對答慰勞等,然在《中阿含經》卷 19〈有勝天經〉 中也提到修光明想定能生諸天,如說: 有三種天:光天、淨光天、遍淨光天。於中光天者,彼生在一處,不作是念:此我所 有,彼我所有。但光天隨其所往,即樂彼中。…‥復有沙門、梵志意解淨光天遍滿成 尌遊,彼此定數修、數習、數廣極成尌,彼身壞命終,生淨光天中。彼生已,得極止 息,得極寂靜,亦得壽盡訖。…‥如是復有沙門、梵志在無事處,或至樹下空安靜處, 37《成佛之道》印順法師著 p.189 ~ p.190:《遺教經》說:『中夜誦經以自消息,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 然依一切經論開示,中夜是應該睡眠將息的。在初夜靜坐時,如有昏沈現象,就應該起來經行,如還要昏睡, 可以用冷水洗面,誦讀經典。所以,不可誤會為:中夜都要誦經,整夜都不睡眠。這也許譯文過簡而有了語 病,把初夜(後夜)誦經譯在中夜裏,或者『誦經以自消息』,就是睡眠時(聞思修習純熟了的)法義的正念 不忘。」 38《瑜伽師地論》卷 24(大正 413a13-b24)。 39《中阿含經》卷 18(73)「長壽品」〈天經〉(大正 01,539b29-540c5)。另參《增支部》八集「地震品」(漢譯 南傳 5,p.3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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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解遍淨光天遍滿成尌遊,彼極止睡眠,善息調悔,彼身壞命終,生遍淨光天中。彼 生已,光極明淨。40 能生光天、淨天、遍淨等天,也是由於「意解作光明想成就遊」而命終生於天上,其主要原 因是此三天依光明身而住。所以,修光明想成就,即能見天人或生於光天、淨天、遍淨光天 等。但也因為光的精麤不同故有差別,主要是勝解的光明想,有大有小,清淨雜染,明闇等 有關。另外《有勝天經》依三天說,而《阿那律經》作四天:少光天,無量光天,雜染光天, 清淨光天。其實少光天與無量光天,與《有勝天經》光天的二類相當。雜染光天與清淨光天, 與《有勝天經》中,清淨光天的「光不極淨」,「光極明淨」二類相當。三天或四天,不外乎 光與淨,與七界的光界、淨界相當。其實,清淨(色相)是不能離光明的。41 (二)業報差別 在經論中也說到貪著於睡眠,於未來命終將墮作蟒蛇龍等業報中。若常修習光明想,命 終必能生作仙人及出家人諸長者等;或如上所說生於天上為天人。此如《施設論》卷 5 說: 問:何因世間有多睡眠之者?答:謂若有人常所近習多睡眠者,於光明法中而不近習。 彼人至謝滅已,當復云何?謂作蟒蛇龍等。由此因故,其事如是。又問:何因有少睡 眠者?答:謂若有人於光明法中,作光明想,多所近習;於昏沈睡眠法中,而不近習。 彼人至謝滅已,當復云何?謂作仙人及出家人諸長者等,或生色無色界天中。由此因 故,其事如是。42 上文是由貪著睡眠或修光明定上來說果報。若從身口意所作業來說,亦能得身光清淨,如《大 智度論》卷 34 所說: 問曰:菩薩身光如是本以何業因緣得?答曰:身業清淨故身得莊嚴。如《經》說:有 一鬼頭似猪臭虫從口出身有金色光明。是鬼宿世作比丘惡口罵詈客比丘,身持淨戒故 身有光明,口有惡言故臭虫從口出。如《經》說:心清淨優劣故光有上中下,少光、 大光、光音,欲界諸天心清淨布施、持戒故身有光明。復次,有人憐愍眾生故於闇處 然燈,亦為供養尊像塔寺故,亦以明珠戶嚮明鏡等明淨物布施故身有光明。復次,常 修慈心遍念眾生心清淨故,又常修念佛三昧念諸佛光明神德故得身光明。復次,行者 常修火一切入。又以智慧光明教化愚闇邪見眾生以是業因緣故,得心中智慧明身亦有 光。如是等業因緣得身光清淨。43 40《中阿含經》卷 19〈有勝天經〉(大正 01,550b4-551c2)。 41 參見印順法師著《空之探究》p.75-76、《華雨集》第三冊〈修定的四種功德〉p.152-155。 42《施設論》卷 5(大正 26,524a14-22)。 43《大智度論》卷 34 (大正 25,309a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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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除修光明想外,身口意清淨而行布施、持戒,或闇處燃燈,或以明鏡物布施供養,亦或 修火遍、以正法教化邪見眾生等皆能得身光明。44 (三)得天眼通 修光明想亦能引發天眼通,修行者同樣取清淨日月輪、星宮、藥草、燈燭、珠光等光明 相成就(晝夜光明無異),在依假想作意力於障礙物起光明,便能通透無礙。此如《大毘婆沙 論》卷 186 與《大智度論》卷 28 所云: 「為欲引發天眼通故,先取淨鏡面相,或日月輪、星宮、藥草、燈燭、末尼諸光明相, 或大火聚燒諸城邑多踰繕那焰洞然相,取是相已由假想作意力,於不見位能起光明, 勝解相續引發天眼。」45 「行者用日月、星宿、珠火,取是等光明相,常懃精進善修習故晝夜無異。 若上若下若前若後,等一明徹無所罣礙,是時初得天眼神通。」46

五、修光明想的障礙與功德

(一)次第與障礙 修光明想《瑜伽師地論》除上面所說「覺寤瑜伽」對治惛沉睡眠障礙外,並無明顯說明 如何緣光明相入定次第,此引《解脫道論》卷 5 說明奢摩他光明入、修、相、味、處、功德, 如文云 : 問:云何光明一切入?何修?何相?何味?何處?何功德?云何取其相?答:心作光 明相,此謂光明一切入;彼修心住不亂,此謂修;光明放意為相,不離光明想為味; 作意無二為處。何功德者?與白功德等,修光明一切入,處處見光明。云何取其相者? 現取光明一切入,於光明取相,若作處若自然處。舊坐禪人於自然處取相,彼於處處 見相,或月光或日光,或燈光或珠光,從彼初常見,隨樂不樂,即見彼分光明即起, 不如新坐禪人。新坐禪人於作處取相,不能於非作處,修光明一切入方便。彼坐禪人 如是或依東西壁,坐令水滿鉢,安置日光所至處,從彼水光起曼陀羅,從曼陀羅光起 44《大智度論》卷 54:「業報生身光者,欲界天以燈燭明珠等施,及布施持戒禪定等清淨故,身常光明不須日月。 色界天行禪離欲,修習火三昧故,身常出妙光,勝於日月及欲界報光明離欲天。取要言之,是諸天光明皆由 心清淨故得。佛常光明者,面各一丈;諸天光明大者,雖無量由旬,於佛光邊蔽而不現。釋提桓因見佛神力 光明作是念:佛光明能蔽諸天光,智慧之明亦當能破我等愚闇。」(大正 25,443b20-29)。 45《大毘婆沙論》卷 186(大正 27,932a29~b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 79:「為欲勝伏諸隨煩惱起勝知見,起 此勝知見不離光明想。此光明想引天眼通,由天眼通得勝知見。」(大正 29,768c1-3)。 46《大智度論》卷 28(大正 25,265a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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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壁光,於此見光明相。以三行取相,以平等觀、以方便、以離亂。47 文中提到心必須作意於光明清淨一相上,不緣餘相,令心住於一境不生散亂,此可說是 取相上由一切入、修、味、處等達到光明遍。若勤精修習光明想,於所見處皆見光明相達到 晝夜無異,此時為光明功德相成就;同時若於作相處或非作相處,能依假想作意力使令光明 相隨時現前即是取相成就。然而以初修光明者來說,應取一靜處心平等不雜所緣相,而對光 明取相次第應善巧,緣一光明相心不散亂,這即是修奢摩他光明令心清淨處處光明。同時又 提到初坐禪人一般不直接取自然光相,而以曼陀羅所投射的燭光為所緣相,筆者認為主要是 室內無雜亂相,才能符合「三行取相」的功用。另外《成實論》卷 14 也提到: 問曰:從法生喜云何能令不生?答曰:行者念空則不生喜。以有眾生想故生喜,五陰 空無眾生,云何當喜?又行者應作是念:以因緣故種種法生,謂光明等。是中何所喜 耶。又行者見所喜法尋皆敗壞,麤喜則滅。又行者更求大事,不以光明等法,為是故 不生喜。又行者見滅相利故,不以光明等相為喜。48 修習禪定不能進升時,其最大原因無過於貪著定中之喜樂。同樣修光明遍成就,行者於光明 定中應觀察生滅明闇相除喜樂之障礙,或思惟觀察毘婆舍那法光明等相,以除定中身心所生 喜樂之障礙。此說明身心所生喜樂,是因緣和合性。其修光明想所生之喜樂,亦是和合性, 隨即散滅,是不能久住。身心的喜樂是無常性的,應破除喜樂之假相。 (二)對治與功德 在《瑜伽師地論》中特別值得一提的,修光明想也能作為對治退定之所依,如說:「內定 退及因對治者,謂善取相而正觀察。外定退及因對治者,謂即於身觀察不淨。彼二對治依持 者,謂光明想。」49定退的種類,主要分內定退與外定退。內定退的原因是心過於懈怠,而 生起惛沉睡眠;外定退乃心過於掉舉攀緣於五妙欲,使令心散亂。要起二種對治法(不淨、 取相而觀察)主要是對不淨物或所取相生起清析顯明而不昏闇,即所謂光明想。此也說明惛 沉、掉舉所產生內外定退所生之對治觀,其建構基礎在所緣物上須清楚顯明,不至雜亂或昏 闇。50 此可說是光明想所成就的功德。 47《解脫道論》卷 5 (大正 32,424a1-15)。 48《成實論》卷 14(大正 32,356c23~28)。 49《瑜伽師地論》卷 70 (大正 30,686b18-21)。 50《瑜伽論記》卷 19:「為欲證得三摩地者應正了知。景云:一、內定退因謂懈怠者,由內心懈怠故起惛沈睡眠, 故懈怠為因。二、外定退因謂掉舉者,由於外境掉舉為因,取於五欲散亂。三、內定退謂惛沈睡眠者,從懈 怠生惛沈等正是其退,是未得退或是已得退,內緣為障名內。四、外定退謂於五妙欲散亂者,由外掉舉取於 五欲亦通二退,外緣為障名外。五、內定退及因對治,謂善取相而正觀察者,由善取境界相,能離懈怠惛沈 睡眠。六、外定退及因對治,謂即於身觀察不淨者,觀自他身以為不淨能除掉舉五欲。七、彼二對治依持謂 光明想者,初觀境相及不淨觀,依光明想。」(大正 42,733a9-21)。《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 10:「不劣 隨順修者,謂依觀察相觀察諸法。不散隨順修者,謂依不淨想觀察髮毛等事。彼二所依隨順修者,謂修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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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依所緣物清析顯現除令定不退外,又能獲得最勝知見,51此如《阿毘達磨集異門足 論》卷 7 云: 「云何修定若習、若修、若多所作為能獲得最勝知見?答:於光明想俱行心一境性, 若習、若修堅作常作精勤修習,是名修定若習若修若多所作為能獲得最勝知見。」52 「云何修定?若習、若修、若多所作能令證得殊勝智見,謂有苾芻於光明想,善攝受, 善思惟,善修習,善通達。若晝若夜,無有差別;若前若後,無有差別;若下若上, 無有差別。開心離蓋,修照俱心,除闇昧心,修無量定,是名修定。若習、若修、若 多所作,能令證得殊勝智見。」53 此是從法光明所成就的功德來說,主要還是依於光明想,善攝受,善思惟,善修習,善通達, 除諸闇昧心。據上文所知法光明想即是顯現殊勝智見。

六、別論法光明想

(一)修定時之光明想 《瑜伽師地論》卷 28 提出四種光明,法光明、義光明、奢摩他光明、毘鉢舍那光明。法 光明、義光明由聞思了達教法或於義決了,建立佛法知見且破除無明疑黑闇相。然奢摩他光 明與毘鉢舍那光明,主要以修定中對治惛沉睡眠黑暗相,或正觀察顯了諸法性(慧),這在前 文中已稍提過。故此如何修奢摩他(定)光明?如《瑜伽師地論》卷 32 所云: 汝等今者應依三種取相因緣,或見或聞或心比度,增上分別取五種相。一、厭離相, 二、欣樂相,三、過患相,四、光明相,五、了別事相。…‥又汝應依心一境性心安 住性心無亂性,以六種行正取其相。何等為六?一、無相想,二、於無相中無作用想, 三、無分別想,四、於無分別中無所思慕無躁擾想,五、寂靜想,六、於寂靜中離諸 燒惱寂滅樂想。汝取如是過患相已,復應數數取光明相,謂或燈明或大火明,或日輪 明或月輪明。…‥如是如是汝能了知諸相尋思隨煩惱中所有亂相,及能了知心一境性 隨六想修諸不亂相。又汝於此亂不亂相,如是如是審諦了知,便能安住一所緣境亦能 安住內心寂止。54 文中依見、聞、心比度三種取相因緣,分別取五種相:一、厭離相,二、欣樂相,三、過患 想。依如是次第。薄伽梵說:我之欲樂無有下劣亦無高舉,於內不聚於外不散,有前後想及上下想,開發其 心遠離纏縛,與光明俱自修其心,當令我心無諸闇蔽。」(大正 31,740b5~15)。 51《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 3:「有餘師言:為欲勝伏諸隨煩惱起勝知見,起此勝知見不離光明想。此光明想引 天眼通,由天眼通得勝知見。」(大正 29,768c1-3)。 52《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 7 (T26,395c16- 20)。 53《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 8(大正 26,489b12- 18)。 54《瑜伽師地論》卷 32 (大正 30,459b29-460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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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四、光明相,五、了別事相。其五種相的漸次是由生起厭離心至了別事相,其主要目的 為令心不散亂而能住於一所緣境上,或達到心一境性內心寂止,如云 「了知諸相尋思隨煩惱 中所有亂相,及能了知心一境性隨六想修諸不亂相。…便能安住一所緣境亦能安住內心寂止。」 此中取其光明相(燈、火、日、月相)亦為於修寂止時,能令心顯明清淨無惛闇而各別住一 所緣境上。同樣在《法蘊足論》卷 8 也提到緣光明相為加行而入光明定,此如文所說: 云何光明定加行?修何加行入光明定?謂於此定初修業者,先應善取淨月輪相,或復 善取淨日輪相,……隨取一種光明相已,審諦思惟解了觀察勝解堅住,而分別之。彼 於爾時,若心散亂馳流餘境,不能一趣,不能守念,令住一緣,思惟所取諸光明相齊 此未名光明定加行,亦未名入光明定。彼若爾時攝錄自心,令不散亂馳流餘境,能令 一趣,住念一緣,思惟如是諸光明相。如是思惟發勤精進,乃至勵意不息,是名光明 定加行,亦名入光明定。55 內心主要起勝解緣一光明境,如日、月輪等令心堅住於一所緣上,而不散亂流動,經久 時光明相漸顯明清楚明亮,此時稱為光明定加行(入光明定)。56另外在所緣境的不同及能緣 心上,又可分有明俱心與有光俱心。如《瑜伽師地論略纂》卷 8 所說: 云以有明俱心及有光俱心者,謂水、火、星、月、藥草、珠寶是明緣,此明之心名明 俱心。唯日一種,是光緣,此光心名光俱心,以日能發光隱蔽處而令見,餘月等不爾。 57 對於所緣的對象文中特別說明,明緣與光緣的不同。明緣(水火、星月、藥草、珠寶) 主要是所緣物自身的明亮相,若遇遮蔽處便陰闇不得見物;而光緣(日光)除自身明亮相外, 同時能於遮蔽處亦能見物。此是從光明境相上說,但緣其光明相於內心起勝解作意光明想定, 應不屬此範疇中。 若依上文所說光明相有燈火、日月星、藥草、珠寶等相,緣光明相亦能轉成火遍處定, 如《集異門足論》卷 19: 問:火遍處定加行,云何修觀行者由何方便而能證入火遍處定?答:初修業者創修觀 時,於此世界或取清淨日輪火相,或取妙樂光明火相,或取神珠光明火相,或取星宿 宮殿火相,或取火聚大猛焰相。……於如是等隨取一相,以勝解力繫念思惟假想觀察, 安立信解是某火相。…為攝散動馳流心故,於一火相繫念思惟,謂此是火非為水等, 思惟此相精勤勇猛,乃至令心相續久住,由斯加行能入火定。58 55《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 8 (大正 26,490a11-28)。 56《舍利弗阿毘曇論》卷 30〈緒分定品下〉:「何謂共明想定?如比丘取諸明相,謂火光,日月、星宿光,摩尼 珠光。取諸光明相已,若樹下露處,思惟光明、知光明、受光明,如實人若想憶想,是名光明想。若定此想 共生、共住、共滅,是名共明想定。」(大正 28,713c28-714a3)。 57《瑜伽師地論略纂》卷 8 (大正 43,110b28-c3)。 58《集異門足論》卷 19 (大正 26,448b17- 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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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火遍處定之修習可藉由光明相之修習,而成就火遍處定。由緣於燈火、日月輪、星宿之 光明,以勝解力假想觀察。除此之外,據所知十遍處的修習中,前四遍處(地水火風)以眼 識所見遍滿為其加行,也就是說若修火遍處定於眼識所見處皆為火,如《大毘婆沙論》卷 85: 「問:此十遍處加行云何?答:前四遍處以眼識為加行,至成滿時緣青、黃、赤、白四色處 為境。中四遍處以身識為加行,至成滿時緣地、水、火、風四觸處為境。」59同時遍處的修 習須依第四禪修。60光明想則以清淨光明相除去惛沉睡眠黑闇相,亦令心明淨於所緣上不生 散亂,於加行時皆不須依根本禪而修。此為光明想與火遍處的不同處。另其他不淨觀、八解 脫中修光明想,此不在說明以待來日再探討。 (二)智光明之勝利 對於依於光明想,善攝受,善思惟,善修習,善通達等,能除諸闇昧心而得殊勝智見, 是就法光明所修功德而說。然思惟光明想能除十一種障礙,在《廣義法門經》卷 1 說:「生光 明想者,有十一法為障。何等十一?一、疑惑。二、不能思量。三、身麁重。四、睡弱。五、 正精勤太過。六、正精勤下劣。七、心濁。八、心驚。九、生種種想。十、多言說。十一、 於色起最極瞻視。」61而《瑜伽師地論》於此同樣認為思惟諸法能斷此十一種過患,如卷 28 云: 思惟諸法瑜伽作意所有過患。此復云何?謂十一種:一、於諸諦寶蘊業果中猶預疑惑。 二、樂修斷者身諸麤重。三、有慢緩者於修止觀,過患作意惛沈睡眠,映蔽其心令心 極略。四、太猛精進者身疲心惱。五、太劣精進者不得勝進善品衰退。六、於少利養 名譽稱讚,隨一樂中深生欣喜。七、掉舉不靜踊躍躁擾。八、於薩迦耶永滅涅槃而生 驚恐。九、於諸言說非量加行言論太過,雖說法論而好折伏起諍方便。十、於先所見 所聞所受非一眾多別別品類諸境界中,心馳心散。十一、不應思處而強沈思,應知是 名思惟諸法瑜伽作意所有過患。62 此十一種過患與《廣義法門經》卷 1 應是一樣依止光明想作對治,同時亦是法光明四種 光明所攝持。前面提到「證得殊勝智見」此在《廣義法門經》也說「生光明想者,若事修習, 則能生長智慧及見。」63故我們可以理解單修法光明,即善攝受,善思惟,善修習,善通達, 除諸闇昧心而顯現殊勝智見,能得殊勝智慧。「法光明」除了能證得殊勝的智慧外,是否也能 證得涅槃呢?我們就此問題來探索《瑜伽師地論》卷 70 所說諸智光明的五種勝利,如文: 59《大毘婆沙論》卷 85 (大正 27,441a12-24)。 60 參閱印順法師《空之探究》〈勝解觀與真實觀〉p.67-72。 61《廣義法門經》卷 1 (大正 01,920b6-10)。 62《瑜伽師地論》卷 28(大正 30,436c29-437a2)。 63《廣義法門經》卷 1(大正 01,920b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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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諸智光明有五勝利。一、能於所知滅一切闇。二、能以世間出世間功德適悅攝 受所依止身。三、能正觀見所未見義。四、能於現法與第一樂。五、能身壞後與第一 趣。 假想作意光明能除一切外闇,外緣日月輪等治諸惛睡;智光明內外通徹除諸無明、痴闇。因 此,智光明依身而顯發斷諸隨煩惱,能建立正見除諸邪見,而現得法樂後趣菩提涅槃。64 由智光明與外光明勝劣來看,外光明以色為性,諸智光明以慧為性。65此可說是智光明(毘 婆舍那光明)殊勝功德之處。

七、結論

「光明想」在一般修習中皆歸於五蓋之一的對治,甚少深入了解「光明想」的種類與作 用,本文嘗試循此線索作出了些探討,然因時間未能充裕,故有很多有關光明定的修持及運 用,未能如實呈現而只好以待他日再作補充。以下為本文對《瑜伽師地論》之「光明想」探 討所作的一些心得與結果,如有不當之處尚請諸方賢者不吝指正。 (一)從「光明」義來說,它有明亮或顯現等義。所以由心作意光明或緣光明相,其「光明」 的範圍應該是非常廣泛。如日月輪、星宿、光界、火遍處、法光等。 (二)從「對治」義來說,在諸多禪經中主要依人的根性偏重,可分為五個淨行所緣(不淨 對治貪欲,慈愍對治瞋恚,數息對治散亂,因緣對治愚痴,界分別對治著我(念佛治 等分行))。若依修習中所出現的狀況來說,亦可分五個除障法(貪欲依不淨、瞋恚 依慈悲、睡眠依光明、掉悔依數息、疑依緣起)。此是一般甚少注意而給予分別之處。 (三)「光明想」在一般的認知中是對治惛沉睡眠蓋,甚少會注意「光明」的分類。如治闇光 明、法光明、依身光明三種,而法光明又可分為:法光明、義光明、奢摩他光明、毘 鉢舍那光明。然對治惛沉睡眠以治闇光明為其首,法光明主要依聞思修三慧能斷煩惱 趣向解脫,身光明是諸天身光或禪定所顯光。 (四)修「光明想定」能見諸天,或與天人論慰,若命終時即依所修光明明闇勝劣,其最高 64《瑜伽論記》卷 19:「智光明勝利,初辨智光有五勝利,復辨智光有十五德。前中言與第一樂與第一趣者,玄 云:菩提名第一樂,涅槃名第一趣也。今解:現得法樂後趣菩提涅槃也。下辨智德勝外,中言有闇相違者外 光起時,仍有微闇相違法並,智光起時無有相違無明闇並。言不能隱覆已所開顯能隱覆已所開顯者,此有兩 釋,初釋云:外光不能隱覆已所開顯法,如火已照所開顯物,日光雖勝不能隱覆使所照物不現。智光即不爾。 上智隱覆下智已所開顯法,便闇昧不起。第二釋云:俗智所知已所開顯法,真智觀之俗相下顯名隱覆已所開 顯,外光不爾也。言違害於見不違害見者,如日光違害眼見,智光唯增慧及增眼見也。」(大正 42,732a6-20)。 65《瑜伽師地論》卷 70「復次,由十五種德差別故,諸智光明勝外光明。何等十五?謂外光明以色為性,諸智 光明以慧為性;又外光明能害外翳,諸智光明能害內翳。如是非常所愛,常所愛;不可分布與諸有情,可分 布與諸有情;出已還沒,出已不沒;有色無色麤細;有闇相違無闇相違,動不動;不能作一切有情義利,能 作一切有情義利;引諸眾生趣曾所趣,引諸眾生趣未曾趣;不能開發一切所覆,能開發一切所覆;不能隱覆 已所開顯,能隱覆已所開顯;不能發起無量照明,能發起無量照明。違害於見不違害見,當知亦爾。」(大正 30,684c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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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能生遍淨天中。但布施、持戒等亦能依善業果報生於諸天中,而身亦顯光明,此是 就「依身光明」所說。 (五)修行者於夜分寢息時分的確立,在一般經論中雖於夜分分三個時段(初、中、後),但 未提及寢臥休息消除身心的勞倦其明確時分,故《瑜伽師地論》分四個時段(初夜分、 初中夜分、後中夜分、後夜分),而寢息時分為初中夜分與後中夜分,亦就是中夜分, 此時應作意法光明令心清淨不亂意而睡眠。 (六)以惛沉睡眠蓋來說,緣日月輪等治諸惛睡;此為假想勝解作意光明相,故能除外在身 體所出現勞倦所起的黑闇相。然智(法)光明除外在勞倦外,內在懈怠散亂等無明、 痴闇亦除,故智(法)光明內外障礙皆能除之。可見智(法)光明是以慧為性。 【參考書目】 一、原典: 1、《雜阿含經》卷 27、24、22,宋求那跋陀羅譯,大正藏 2。 2、《別譯雜阿含經》卷 15 失譯人名今附秦錄,大正藏 2。 3、《中阿含經》卷 18、19,東晉 瞿曇僧伽提婆譯道祖筆受,大正藏 1。 4、《長阿含經》卷 20,後秦 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大正藏 1。 5、《坐禪三昧經》卷 1,姚秦 鳩摩羅什譯,大正藏 15。 6、《廣義法門經》卷 1,陳 真諦譯,大正藏 1。 7、《施設論》卷 5,西天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光祿卿傳梵大師賜紫沙門臣法護等譯,大正藏 26。 8、《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 39,唐 義淨譯,大正藏 24。 9、《解脫道論》卷 5,阿羅漢優波底沙梁言大光造、梁 僧伽婆羅譯,大正藏 32。 10、《阿毘曇八犍度論》卷 2,迦旃延子造、符秦 僧伽提婆共竺佛念譯,大正藏 26。 12、《舍利弗阿毘曇論》卷 30,姚秦 曇摩耶舍共曇摩崛多等譯,大正藏 28。 13、《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 8,尊者大目乾連造、唐 玄奘譯,大正藏 26。 14、《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 7、12、19,尊者舍利子說、唐 玄奘譯,大正藏 26。 15、《阿毘曇毘婆沙論》卷 26,迦旃延子造、五百羅漢釋、北涼 浮陀跋摩共道泰等譯,大正藏 28。 16、《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 85、186,五百大阿羅漢等造、唐 玄奘譯,大正藏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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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成實論》卷 14,訶梨跋摩造,姚秦 鳩摩羅什譯,大正藏 32。 18、《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卷 1,婆藪盤豆造,真諦譯,大正藏 29。 19、《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 3、79,尊者眾賢造、唐 玄奘譯,大正藏 29。 20、《大智度論》卷 28、34、54,龍樹菩薩造,後秦 鳩摩羅什譯,大正藏 25。 21、《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 10,無著菩薩造、唐 玄奘譯,大正藏 31。 22、《瑜伽師地論》卷 11、20、24、26、28、32、70,彌勒菩薩說、唐 玄奘譯,大正藏 30。 23、《瑜伽師地論略纂》卷 8,唐 窺基撰,大正藏 43。 24、《瑜伽論記》卷 4、6、7、11、19,釋遁倫集撰,大正藏 42。 25、漢譯南傳《相應部》第 5 冊、《增支部》第 5 冊,元亨寺漢譯南傳大藏經編譯委員會,元亨寺妙林出版社, 87、11 月初版。 二、現代著作: 1、《空之探究》印順法師著,正聞出版社,74、7 月初版,81、10 月六版。 2、《華雨集》第三冊 印順法師著,正聞出版社,82、4 月初版。 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第二冊 韓清淨著,新文豐出版公司,85、4 月初版,97、11 月二刷。 4、《中華佛學學報》第六期,中華佛學研究所發行,82、7 月出版。 三、工具書: 1、《漢語大辭典》漢語大辭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辭典出版社,1995、11 月第一刷。 2、《漢譯對照梵和大辭典》鈴木學術財團編,株式會社講談社發行,1986 年 3 月 25 日第一刷,1997 年 12 月 15 日第 10 刷發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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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也者,不可須臾 (音儒) 離也,可離非 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

有,宅心本無,則斯累豁矣。夫崇本可以息末者,蓋此之謂也。」 [註 37]

宣導期程部分,請依委託製播宣導之涵蓋期程,並針對季內刊登(播出)時間或次數填列,如109.10.1-109.12.31(涵蓋期程);109.10.1、109.12.1(播出時間)

宣導期程部分,請依委託製播宣導之涵蓋期程,並針對季內刊登(播出)時間或次數填列,如109.10.1-109.12.31(涵蓋期程);109.10.1、109.12.1(播出時間)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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