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節日習俗傳說與女性研究
計畫類別: 個別型計畫 計畫編號: NSC91-2411-H-002-049- 執行期間: 91 年 08 月 01 日至 92 年 07 月 31 日 執行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暨研究所 計畫主持人: 洪淑苓 報告類型: 精簡報告 處理方式: 本計畫可公開查詢中 華 民 國 92 年 10 月 31 日
國科會 91 年度成果報告 節日習俗傳說與女性研究 編號:91-2411-h002-049 台灣大學中文系副教授洪淑苓 e mail:[email protected] 一中文摘要 節日習俗傳說與女性研究 洪淑苓 摘要 本研究計畫旨在透過節日習俗與傳說的研究,釐清「女性」這個符碼在其中 的文化意義。一般研究節日慶典者,多著眼於節日有安定社會秩序、調劑心性, 別具休閒與消費功能,對於其中的女性角色,並未特別加以留意。本研究計畫將 從歷代節令習俗類書與筆記中,觀察其中女性的活動,並以下列的觀點切入:1 爬梳節日習俗與傳說的源流,找尋「女性節日」的例證;2 觀察女性過節的活動, 包括得到許可、鼓勵與禁忌的各面向;3 推敲女性的節日心理,欲望的公開化或 私密化;4 藉節日的踏青冶遊,論述女性與公共空間的關係。藉由走橋、忌針、 偷青與摸秋、祭灶等習俗看,本計畫指出女性節日文化特質有四:由元宵燈市與 走橋等習俗,得知節日習俗開放女性參與公共空間,由此而享受節日神聖空間的 狂歡文化;由正月或二月忌針、停針線,七夕穿針乞巧等習俗,得知節日習俗建 構了女性休閒觀,但仍以男耕女織的社會背景為基礎;元宵偷青、中秋摸秋習俗, 反映節日習俗中的祈子文化,與女性關係尤其密切,而此類「偷」俗使女性得以 戲謔的方式表達心願;節日習俗每有性別分工的現象,但「男不祭月,女不祭竈」 的禁忌,則顯示女性地位的邊緣與弱勢。節日習俗有創發、傳承民族文化之功, 研究女性節日文化,可促使我們重視節日文化的多元化,深具意義。
二 英文摘要 Abstract
A Study of Chinese Festivals' Customs and Legends by Women Study Horng shuling
Abstract
This project will make a research of Chinese Festivals' customs and legends by means of women study. We will try to analyze the significance of "woman" as a code in those special days. Most studies indicate that festivals and holidays could control social orders and adjust people's psychology to health. People enjoy lives at leisure and expend happily in those special days. But women's affairs are usually neglected in the essays. Considering about this situation,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strengthen woman study in the field of folklore. We will try it in this project by 4 topics:(1)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festivals, searching for feminist festivals;(2) observing women's manners in festivals which are allowed, animated and prohibited.(3) analyzing women's group psychology, observing how do they tell their wishes and desires, openly or secretly;(4) discussing the question of women and the open space while women can only go outside on festivals. By researching the “tzoou-chyou”(走橋)、 “jih-ching”(忌針)、 “tou-ching”(偷青)、 “mho-chiou” (摸秋)and “jih-tzaw”(祭竈) custom , It describes four characteristics of women’s festival culture. First, the festival custom allows women to enter the public space and enjoys the holy space and carnival. Second, the festival custom sets up women’s leisure time by no stitching or sewing to pray being smart. Third, the festival custom reflects the deep wish in women’s hearts that is to have a baby. It plays with a special custom called “tou-ching” or “mho-chiou” that means stealing vegetables or stealing a pumpkin from other’s farm. Fourth, the festival custom usually has gendered divides. For example, it is an old saying that men don’t pray to the moon while women don’t pray to the God of kitchen. It really hints that women’s social position is petty and low. It represents women’s festival culture abundantly and clearly by these analyses.
三關鍵詞: 節日;習俗;女性研究;俗文學;元宵節;中秋節
Key words:festival;custom;women study;Lantern Festival ;Mid-Autumn Festival
□報告內容 一前言 歲時節日是民俗文化的具體顯現,但一般研究大多注重節日與社會秩序的關 係,較少考慮到其中性別文化的配置。本研究計畫希望從女性研究的角度入手, 考察中國節日習俗與傳說中,女性活動的情形,並由此探討其中的性別意涵,了 解女性民俗文化的心理意識與深層結構等,使當代女性研究的層面更為廣闊豐 富。 在個人研究牛郎織女故事時,曾深切感覺這是個與女性有密切關係的俗文學 主題,而隨著女性研究的興起,本人亦著手處理這個問題。在新近發表的〈織女 信仰與女性民俗文化〉一文中,本人集中在七夕節日習俗與傳說的材料,從中觀 察女性在節日中的活動以及由此而透顯的文化意義。 七夕習俗與傳說所揭示的女性民俗文化特徵是:1 七夕節日的興起與女性神 話人物有關;2 織女信仰顯示了女性的集體心理;3 七夕乞巧會可說是女性欲望 的公開化與女性同盟的象徵 4 七夕是個女性專屬節日,而其中的男性文化被逐漸 淡化。 是故,以七夕為借鏡,其它明顯的例子如元宵、中秋等節日應也有豐富的女 性活動與習俗可供探討,諸如元宵節女性可以遊街踏青,或者像「偷挽葱,嫁好 尪」等專屬於女性的習俗,經常見於風土筆記,當作趣談,但若從女性研究的角 度深入思考,相信應該可以挖掘更多的女性節日與民俗文化的特徵。 二 研究目的 一般將節日的意義看作是常規之外的「非常」,有調節心性、安定社會秩序 的作用,或者認為是休閒與消費的演繹,但這都沒有專門從女性的角度出發。因 此如何凸顯女性這個符碼在節日文化的意義,正是本研究計畫的主要目標。 現今女性研究的焦點是:女性如何反抗父權文化、女性如何形塑自我、女性 潛意識與情欲的挖掘、女性在私領域與公領欲的開展情形…….等等,若能將這 些切入角度放入節日習俗文化中來檢驗,相信可以增進對女性文化的了解,以及 女性文化與大傳統文化之間的迎拒、離合。譬如新年習俗中,已出嫁女兒不能在 除夕與正月初一回娘家,否則可能引致娘家赤貧厄運,而正月初二才是她們回娘 家的日子。這個習俗與傳說看似安排了妥當的社會秩序,也充滿人情味,然而卻 也顯示女性和整個大文化的衝突與順服。似此,從女性的眼光考量,將使我們對 節日習俗有另一層思考。 由於女性大多操持家務,可以想見預備節日所需之各種用品、過節的方式與 傳承,都由女性擔綱,我們研究節日習俗與傳說,怎能忽視女性這一環呢?本研 究計畫希望在繽紛多姿的節日習俗中,喚起對女性的重視。預定達到的目的是 1 爬梳節日習俗與傳說的源流,找尋「女性節日」的例證;2 觀察女性過節的活動, 包括得到許可、鼓勵與禁忌的各面向;3 推敲女性的節日心理,欲望的公開化或 私密化;4 藉節日的踏青冶遊,論述女性與公共空間的關係。
三 文獻探討 有關女性研究,現代文學的女性研究可說十分突出。古典文學方面,近年也 已逐漸重視女性的議題,尤其是小說研究,對女性形象、女性意識的抉發,討論 最為熱烈。相較之下,俗文學、民間文學的女性研究似乎比較少。以近十年的學 位論文為例,雖有重新研究嫦娥故事、雷峰塔故事的論文,或者以地區民間故事 為研究主體,但對女性議題的關注仍顯不足。大部份的論文都鮮少特立女性生 活、性別意識、女性觀等標題並加以討論──這點可能還是得向小說研究取法, 例如吳碧真《唐代女仙傳記之研究》(86 年 6 月,政大中文所碩士論文),就標 示出「性別意識的表現」、「傳統文化的女性觀」、「女性與宗教」等討論項目。俗 文學、民間文學的研究,著實應該更加強女性的議題。 就一般學術研究成果來看,俗文學、民間文學的研究時常與宗教研究相附, 因此像女神信仰、女性神話人物的研究,也較常出現在宗教與女性的研究範疇 中。1996、97 年由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主辦的「儀式、廟會與社區」與 「性別、神格與台灣宗教論述」學術會議,算是比較重視女性議題的探討。就個 別學者而言,胡曉真對女性彈詞家的研究,提出女性自傳、女性創作觀、女性與 時事等議題,可說是相當突出的一位。至於筆者個人,則以民間故事中的美人故 事為例,剖析民間故事中的女性形象與性別政治等問題。在田野調查上,陳益源 對宜蘭故事家羅阿蜂、陳阿勉姐妹的采集研究,也符合女性研究對女性創作者的 重視;又如歌謠諺語的研究,洪惟仁〈台北褒歌的調查研究之一──愛悅情歌〉 一文,其實也蘊藏許多女性議題可供探索。 由上可知,俗文學的女性研究方興未艾,有待更多學者投入。 其次,看節日習俗傳說的研究。坊間這類著作頗多,但通俗者居多,稍能兼 具學術概念、雅俗共賞者並不多。王世禎《中國節令習俗》、殷登國《歲節的故 事》與劉還月《台灣歲時小百科》可供參考;李岩齡、韓廣澤《中國古代詩歌與 節日習俗》較具學術規模。今人學位論文則有劉學燕《兩宋七夕與重陽詩詞研 究》。在女性的生活習俗研究方面,馬嘯《婚俗考》、陳東原《中國古代婦女史》、 郭立誠《生育禮俗考》、劉詠聰《中國古代育兒》等。由這些書目可知,對於節 日與習俗的研究,往往流於習習相因,真正有突破、有創見者不多,而對於女性 研究,又多側重在女性與婚姻、生產、育兒的關係;二方面都有所局限,研究成 果有限。 因此,重新爬梳節日習俗,並從中觀察女性的活動,由此透視女性的心理欲 求與文化機制,結合這二者的研究,將有助於研究方法與理論的開拓,對俗文學 研究或女性研究都是非常重要的。 四 研究方法 本研究計畫以古代文獻資料為主,以春節、元宵、上巳、清明、端午、七夕、 中秋、重陽、冬至、過年等歲時節日為考察範圍,先將資料分析歸納之後,再予 參酌女性研究議題,如女性空間觀、女性休閒時間觀、女性集體心理、女性身份 與規範、性別文化之建構等,作為分析的綱領,以女性為本位,以關懷女性處境
為出發點,指出節日習俗對女性的積極意義與壓抑的情形,試圖建構女性節日文 化的論述。採用資料與研究步驟如下: 1 從古代類書、筆記中,將各節日與女性相關的部份編纂繫聯,使之具有大概的 輪廓,再進一步了解演變的情形,並與今日所知者對照。這方面的資料,明清風 土筆記與今人所輯《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最為可觀。 2 從詩詞作品了解古代節日活動的情形。以筆者個人對七夕詩詞的研究為例,此 類應景詩詞雖較少文學性,但往往蘊藏節日習俗與傳說的痕跡,同時也能記下生 動的女性節慶活動。透過詩詞賦議,也可能傳達詩人對整個節日文化的看法。這 類材料的最大問題是散佚雜沓,但《全唐詩》、《全宋詞》及其索引的出版,可解 決此困擾;《古今圖書集成》的分類索引亦大幫助。 3 從小說戲曲的情節中,觀照女性在節日時所遭遇的人事與變化。這顯現出創作 者對這個現象的認知內涵,背後應有文化意義可深入挖掘。例如《東京夢華錄》 曾記載元宵時仕女看燈狂歡的情景,而南戲《荔鏡記》亦安排陳三五娘相遇於元 宵看燈,元宵節之於女性,別具意義。文學作品以民俗節日為敘事背景是常見的 技巧,透過這類資料的探討,恰恰可以給予整體的觀照,使這項敘事藝術和女性 民俗文化的研究相得益彰。 五 結果與討論 經搜集上述資料並整理分析之後,本研究計畫已有初步成果二份:(一)<回 娘家習俗與女性研究>,發表於「中國傳統文化與新世紀國際學術研討會」,西 安西北學主辦,2002 年 10 月 14-18 日,論文集編印中。(二)<女性節日文化 初探--以近代方志中的「元宵走橋」等習俗為例>,即將刊載於《文史哲學報》 第 59 期,台灣大學文學院印行,2003 年 6 月。就(一)的研究,我們發現已婚 女性「回娘家」的活動,與節日有密切之關聯,故端午節、重陽節又被稱為「女 兒節」。而新婚歸寧以及新婚一年內的回娘家習俗,具有調節人際關係的作用, 使新婦可以適應出嫁後的新生活,並慰解其思親之情,但這其中仍有夫家(婆家) 與娘家的的權力競爭,因此才有元宵「不看婆家燈」與「不看娘家燈」的異同。 年節中的回娘家,均勻分布在四季節令中,其中又有次一日回娘家過節(「躲端 午」、「抝節」),或以遊戲言語破解禁忌的例外情形;可見這仍是以男性家庭為 考量,而以例外的方式來消弭其中時間上的衝突。是故,若以「常」(日常生活) 與「非常」(節日慶典)的模式來看,女性在節日中回娘家,其實是「非常」中 的「非常」,但這仍是以男性為優先,所以才形成諸多回 / 不回娘家的禁忌與破 解之道。就(二)的研究,我們試從明清筆記與方志取材,由走橋、忌針、偷青 與摸秋、祭灶等習俗為例,分析節日習俗中的女性活動之意義,並藉此探討女性 節日文化的特質,從女性空間的拓展、女性休閒時間觀、女性婚姻之祈願與女性 身分之規範四個角度切入。由此論述女性節日文化特質有四:由元宵燈市與走橋 等習俗,得知節日習俗開放女性參與公共空間,由此而享受節日神聖空間的狂歡 文化;由正月或二月忌針、停針線,七夕穿針乞巧等習俗,得知節日習俗建構了 女性休閒觀,但仍以男耕女織的社會背景為基礎;元宵偷青、中秋摸秋習俗,反
映節日習俗中的祈子文化,與女性關係尤其密切,而此類「偷」俗使女性得以戲 謔的方式表達心願;節日習俗每有性別分工的現象,但「男不祭月,女不祭竈」 的禁忌,則顯示女性地位的邊緣與弱勢。節日習俗有創發、傳承民族文化之功, 研究女性節日文化,可促使我們重視節日文化的多元化,深具意義。 六 研究成果自評 本研究計畫大致依原預定進度進行,所得二篇學術論文,共約五萬字,而其 所得結論,頗有創新之處,尤其<女性節日文化初探--以近代方志中的「元宵 走橋」等習俗為例>一文,試圖建立研究綱領,應可提供學界參考;而其中對女 性節日文化的研究,應可補充女性生活史的空白。然本文之所以題為「初探」, 也是有鑑於這只是概括的、抽樣的探討女性節日文化,尚未達到全面的觀察。例 如在資料運用方面,本文以筆記、方志為範圍,旁引詩歌為證,但對於小說戲曲 的觀察則較少,因此有待後續的研究,以小說戲曲中,以節日為情節背景的材料 探析對其作品中女性人物的意義,尤其這裡面女性的感情與心理,都值得細細分 析,以尋繹小說戲曲中節日敘事的模式,以及和女性的關係。以一年期的研究計 畫而言,本計畫成果應可獲得肯定,但就節日與女性研究而言,則仍需更多時間 投入,方能更加周延。日後本人將繼續提出相關研究計畫,以累積更多研究成果。 七 參考書目 *古代文獻 杜臺卿等:《玉燭寶典》十二卷……《節序日考》四卷等 13 種 續修四庫全書 第 885 冊史部時令類 編輯部:《歲時習俗資料彙編》 藝文印書館編印 蔣廷錫等:《古今圖書集成》 文星書店複印 丁世良、趙放編《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書目文獻出版社 *女性研究 陳東原:《中國古代婦女生活史》河洛出版社 郭立城:《中國婦女生活史話》漢光文化事業公司 郭立誠:《生育禮俗考》文史哲出版社 陳詠聰:《中國古代育兒》商務印書館 陳詠聰:《女性與歷史:中國傳統觀念新探》商務印書館 邢 莉:《中國女性民俗文化》中國檔案出版社 王慶淑:《中國傳統習俗中的性別歧視》北京大學出版社 韋溪、張萇:《中國古代婦女禁忌禮俗》陜西人民出版社 郭錦桴:《中國女性禁忌》河北人民出版社 鮑家麟編:《中國婦女史論集》 稻鄉出版社 吳燕娜編:《中國婦女與文學論集》稻鄉出版社 洪淑苓、梅家玲等合著:《古典文學與性別研究》 里仁書局 鍾慧玲編:《女性主義與中國文學》 里仁書局 張妙清、葉漢明、郭佩蘭編:《性別學與婦女研究》稻鄉出版社
張寅成:《中國古代禁忌》稻香出版社 格蕾•格林、考比里亞•庫恩編:《女性主義文學批評》駱駝出版社 托里•莫依:《性別 / 文本政治:女性主義文學理論》駱駝出版社 顧燕翎、鄭至慧編:《女性主義經典》女書文化公司 張京媛編:《當代女性主義文學批評》北京大學出版社 禹 燕:《女性人類學》東方出版社 E.M.溫德爾:《女性主義神學景觀》三聯書店 D.L.卡莫迪:《婦女與世界宗教》四川人民出版社 李岩齡、韓廣澤:《中國古代詩歌與節日習俗》百觀出版社 王秋桂編:《中國節日叢書》文化建設委員會 維克多•特納編:《慶典》 上海文藝出版社 加藤秀俊著、彭德中譯,《餘暇社會學》遠流出版公司 楊琳:《中國傳統節日文化》宗教文化出版社 伊利亞德著,楊素娥譯,《聖與俗──宗教的本質》桂冠圖書公司 H.G.迦達默爾著,張志揚等譯:《美的現實性──作為遊戲、象徵、節日的藝術》 北京三聯書店 李豐楙,<廟宇、廟會與休閒習俗──兼及道教廟、道士的信仰習俗>,《中國 休閒生活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中華民俗藝術基金會,1993 年 4 月) 李豐楙,<由常入非常:中國節日慶典中的狂文化>,《中外文學》22 卷 3 期, 1993 年 8 月。 洪淑苓:〈美人計的敘事模式與性別政治──從西施故事談起〉婦女與兩性學刊 第 8 期,收入《古典文學與性別研究》,里仁書局 洪淑苓:〈女性與智者──巧女故事的兩個介面〉 收入《女性主義與中國文學》, 里仁書局 洪淑苓:<回娘家習俗與女性研究>,發表於「中國傳統文化與新世紀國際學術 研討會」,西安西北學主辦,2002 年 10 月 14-18 日,論文集編印中。 洪淑苓:<女性節日文化初探--以近代方志中的「元宵走橋」等習俗為例>, 《文史哲學報》第 59 期,台灣大學文學院印行,2003 年 6 月。 八 附錄: 洪淑苓:<女性節日文化初探--以近代方志中的「元宵走橋」等習俗為例>, 《文史哲學報》第 59 期,台灣大學文學院印行,2003 年 6 月。
女性節日文化初探
──以近代方志中的「元宵走橋」等習俗為例
洪 淑 苓 從新年到歲末,古代歲時節日的活動可說多樣而繽紛。在這些以一年為期,週而復始的節日活動中,有關女性的活動與習俗、傳說等,同樣是多采多姿,令 人目不暇給。而學者專家對節日文化的研究,大多以全民整體的活動為觀察對 象,由此論述節日的特質。至於女性習俗的部份,則僅有少數學者進行研究,成 果畢竟有限。本文著眼於此,擬以明清以來,近代方志中與女性有關的節日習俗 之記載,取走橋、忌針、偷青、摸秋與祭竈等節日習俗為例,以女性研究的角度, 抉發其中對女性的規範與開放,詮釋其中的性別意義,由此初步探討女性節日文 化的特質。 一 節日文化特質及其對於女性之意義 節日、慶典、祭典等,都是有別於日常生活的特殊日子。在這特殊的日子 中,人們以歡欣隆重的心情,準備各種飲食、器物,進行祭祀、歌樂、遊藝等活 動,藉此傳達其內在的祝願,紓解平日的約束。這有著特定日期且大多一年一度 的習俗活動,調劑人類的生活步調,也促成文化的發展。從傳統的民俗節日到現 今社會的各種「文化祭」、「購物節」,在在說明節日文化的豐富與吸引力,自古 至今,未曾稍減。 我們對節日的研究,除了關注節日的習俗之外,最重要的是想要歸納其中演 變的原則,並且對於人們在節日中的心理狀態,以及時空的體驗,有所了解和分 析。這或許可以為節日文化內在的哲學,尋找到某些特質,使我們更真切認識節 日對於人類文化與民族文化的意義。 節日文化的起源與發展,往往呈現由單一而多元的現象,但大約可看出由祭 祀禳災到娛樂休閒的傾向,其中也可能體現審美的意境。1 多數學者認為,節日最初可能是和祭祀祝禱有關,例如古代的社日、上巳與 寒食等節日,原本都是為了祭祀或祓除,但習俗衍化之後,卻伴隨著宴飲、踏青、 遊樂等風氣,形成放縱逸樂的享樂現象。2是故,在古代「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的規律生活中,節日即代表著休閒與歡樂,因此使人滿心期待節日的到來。當節 日的習俗與活動褪去巫祝的色彩與功能,人們便可以有一種遊戲的心情,享受一 種無所為而為的趣味,這也就是審美的體現。例如元宵節的花燈、端午節的香包, 都已在禳災避邪的功能外,添加了工藝美術的造形美感;秋千戲、龍船賽,也在 節日中形成競賽遊戲,參賽者與旁觀者都一同沉醉在高度與速度的審美體驗中。 至於上巳的曲水流觴之俗,已從上古的巫祝修禊,轉化為宴樂交遊,在王羲之< 1 李惠芳,<傳統歲時節日的形成及特點>指出,節俗的內容與功能由單一性向複合性發展,直 到魏晉南北朝以前,禁忌、袚禊、禳解等觀念及活動,在節俗中都佔著主導地位,所有的歌舞、 供品、節物,都是為了娛神、驅鬼,到後來才慢慢演變為娛神兼娛人。隋唐以後,由於民生富庶, 節日已由信仰祭祀而增加了娛樂的、社交的、經濟的等多種功能;原先作為厭勝的節物,也變成 了供人賞玩的手工藝品而獲得了審美價值。見《中國民俗學研究第一輯》(北京:中央民族學院 出版社,1994 年 9 月),頁 116-117。但節日的審美價值,不只是節物的工藝之美,還應包括人 們從節日習俗所體驗到的心理美感,詳下文。 2參見楊琳,《中國傳統節日文化》(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 年 6 月),頁 117-129、172、 96-112、216-217。
蘭亭集序>中,「向之所欣,俯仰之間,已為陳跡,猶不能以之興懷;況脩短隨 化,終期於盡。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豈不痛哉。」諸語,更從而體驗了宇宙 天地的精神,領悟人生悲喜壽期,有時而盡,是為對節日習俗的高境界之審美體 驗。 在這樣的衍化原則下,針對節日心理的探究,便相當有意義。簡單來說,節 日對人們產生的心理機制,一方面帶有規範性,一方面也允許欲望的表露。在節 日之中,相關的祭品器物、典禮儀式,都可能代表道德、社會和政治秩序的某些 意義;譬如祭祀之前的齋戒沐浴,祭祀首領的推選,祭祀活動的動員組織,乃至 祭品的擺設位置等,都自然構成一套規範,使參與者跟隨這套價值系統,進入節 日慶典的運作。3然而另一方面,節日活動的象徵語言也會指向欲望的層面,包 括人的興趣、欲望、心願和感情等特徵,使人們藉由節日活動,表露其對性愛、 生殖、死亡的渴望與畏懼,以相關的儀式習俗表達祈願與除災的心理。在這個過 程中,人因為集體意識的觸發,公眾創造力的推動,心靈極易進入一種「狂」的 狀態,由此而泯除了工作、玩樂,理性、欲望,責任、享受,個人、群體之間的 對立與壓抑,達到自世俗中超拔,重新塑造自我的意境。4 是故,節日文化的特質,即是有別於日常禮樂正軌的「狂」文化。如同李豐 楙的<由「常」入「非常」:中國節日慶典中的狂文化>一文指出,節日慶典代 表人們由一個日常的時空進入一個非常的時空,因此可以有非常的行為表現,而 達到「狂歡」的狀態:「在不必工作的慶典中,從非常的穿著到非常的飲食,經 由儀式化之後人類得以打破陳規、常軌,在短暫的時間內回到『怪力亂神』的世 界:裝神弄鬼的遊行並祭拜、儀式性的打鬪、相拚,以及狂歌極飲的放縱、狂亂, 而這些正是被日常禮教、理性所約束、禁制的。對於官方、支配性的文化,節慶 祭典提供一種合法性的、被允許的抗議方式與機會,在這一非常情境中,踰越禮 軌的化裝表演、模仿笑鬧,反而被視為要角,這種顛覆、反動正是民俗文化狂亂 的本質。而在常與非常之間,兩種代表性的力量也是一直在抗衡、妥協,禁與不 禁就成為官方力量的展現;而民間則靈活地掌握時機,趁著空缺還原到最初,也 象徵野性而原始的一股力量,原始與文明就是如此並存。」5 節日對女性而言,自然也分享上述種種的節日文化。以元宵習俗看,元夕 逛燈市的的風氣,自唐代以來,可說盛況動人。而其中仕女連袂出遊,靚妝爭豔, 以至於人潮擁擠,墜釵遺鞋的狂肆現象,真可謂「狂」文化的展現。我們不能不 注意的是,這其中對女性的意義乃在於藉由空間的開放,以使平日行動受約束的 女性,可以自由穿街越巷,欣賞花燈,又兼具男女互窺,幽歡佳會的機會。6又 3 李豐楙,<廟宇、廟會與休閒習俗──兼及道教廟、道士的信仰習俗>,《中國休閒生活文化 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中華民俗藝術基金會,1993 年 4 月),頁 85-88。 4 維克多•特納:<慶典•引言>,維克多•特納編,方永德等譯,潘國慶校:《慶典》(上海: 上海文藝出版社,1993 年 7 月),頁 13-17。 5 李豐楙,<由常入非常:中國節日慶典中的狂文化>,《中外文學》22 卷 3 期,1993 年 8 月, 頁 146。 6 從一些元宵詩歌可略知其詳,例如唐張蕭遠<觀燈>:「十萬人家火燭光,門門開處見紅妝。
如七夕習俗,七夕祀織女神,有專屬於女性的穿針習俗與乞巧會,則在此節日中, 可充份展現女性的民俗文化,其中對女性的性別認同以及女性集體欲望的表露, 可說意義重大。7又如諸多節日也常是嫁女歸寧之日,因此如端午節、重陽節者, 又有「女兒節」之稱。「女兒節」名稱的出現,使我們了解節日對女性而言,確 實是個「非常」的時間,是已婚婦女跳脫以夫家生活為常軌的時間軸,回母家問 慰雙親,因此可以想見女性對這些節日的期盼,像這樣的時間體驗,可說是「非 常」中的「非常」,既有一般人過節的歡欣,又兼有歸寧省親的溫馨,是女性特 有的節日文化。8 女性與節日關係之密切,是顯而易見的。一般情形下,女性司「主中饋」之 職,則節日所需之供物與食物,以及衣飾等,必然也由女性來準備;而綜觀歷代 筆記、民俗志的記載,在節日習俗方面,往往有「是日,人家婦女……」的條文, 可知節日習俗是庶民文化的精華,但也有偏重於女性的現象,女性既是節日活動 的主要參與者,探究節日對女性的意義也就顯得必然而重要。融合節日文化的特 質,輔以女性經驗的觀照,我們應可更具體爬梳因性別文化的建構不同,女性在 節日中特別的體驗與想像,由此勾勒女性民俗文化的輪廓。 二、元宵走橋習俗與女性空間的拓展 節日既是一個特定的時間,其所寓含的空間意義也十分特殊。前文說到,元 宵節逛燈市對女性的意義首在空間的拓展,這是允許女性自閨門出走,進入公共 空間的象徵。俗云大家閨秀「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縱使是一般人家婦女須為 生活而出入市集街巷,也不能肆意遊樂。因此元宵的燈市遂成為一個開放的公共 空間,無論是任何階級身分的女性,都可以自由出入。在這樣的空間中,女性被 觀看,也有窺視男子的權利,因此小說戲曲裡,不難找到因元宵燈市而締結情緣 的故事9;這類情節也代表著在節日的特殊時空中,女性情欲的自由流露,使節 日的女性空間,更具有開放的意義。 除此之外,元宵節尚有「走橋」習俗,也具有拓展女性空間的意義,但它較 少受到注意,故以下將以此習俗為例發端,繼而探索其他節日習俗中的女性活動 歌鐘喧夜更漏暗,羅綺滿街塵土香。星宿別後天畔出,蓮花不向水中芳。寶釵驟馬夕遺落,依舊 明朝在路旁。」;唐陳嘉言<上元夜效小庾體詩>:「今夜可憐春,河橋多麗人。……連手窺潘掾, 分頭看洛神。」可知元宵時,女子看俊男(如潘岳(潘椽)之俊美者),男子看美人(如洛神之 嬌媚者)的風氣。詳參李岩齡、韓廣澤,《中國古代詩歌與節日習俗•龍銜火樹千燈豔-元宵節》 (台北:百觀出版社,1995 年 7 月初版一刷),頁 92-96。 7 參見洪淑苓,<織女信仰與女性民俗文化──兼及七夕詩文的性別批評>,《臺大文史哲學報》 54 期,2001 年 5 月,頁 227-260。 8 參見洪淑苓,<每逢佳節女思親──從「回娘家」習俗看女性與節日習俗的關係>,2003 年 4 月 17 日演講紀錄,《婦研縱橫(原:婦女與性別研究通訊)》67 期,2003 年 7 月,頁 37-43。 9 例如明馮夢龍《古今小說•張舜美燈宵得麗女》,即述元宵愛情故事,其序言:「太平時節元宵 夜,千里燈球映月輪。多少王孫並士女,綺羅叢裡盡懷春。」(台北:世界書局,據天許齋本影 印),卷 23。又南戲戲文<荔枝記>亦描寫陳三與五娘於元宵燈市邂逅,產生愛慕之情,見吳守 禮:《清光緒間刻本「荔枝記」校理•元宵賞燈》(台北:學生書局,1978 年 3 月),頁 110─117。
及其意義,依次展開討論。10 (一)各地「走橋」習俗 元宵走橋習俗,可能始自唐代,例如陳嘉言<上元夜效小庾體同用春字>詩 云:「今夜可憐春,河橋多麗人。」,上元夜「河橋」上麗人群遊,可視為「走橋」 習俗的芻形11。但當時可能是有這樣的活動而無專名,因此宋元的筆記中幾乎不 見記載。直到明清筆記與方志,我們才看到詳細而多樣的記載。明清的「走橋」 習俗,或稱「走百病」,大多在正月十五日元宵夜行之,有的地方是在十六日夜 晚。各地名稱、方式大同小異,但大致是指婦女夜間集體出遊,最初是走橋,而 且以走過三座橋為準,而後才擴及盛飾遊街、遊市郊、登城牆、走廟宇等,以此 行動祈求祛除百病。例如明劉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 (正月)八日至十八日,集東華門外,曰燈市。貴賤相遝,貧富相易貿, 人物齊矣。婦女著白綾衫,隊而宵行,謂無腰腿諸疾,曰走橋。至城各門, 手暗觸釘,曰男子祥,曰摸釘兒。」(卷二城東內外)12 此則資料前面說的是元宵燈市的熱鬧,「婦女」以下的文字則載明「走橋」習俗 的形式、功能以及相伴而生的摸釘祈子。這裡稱走橋,沒有描述走橋的行動,係 因出城必經橋而行,參看本卷所錄同代文人的詩作也可明白除「走橋」外,又有 「走百病」的名目與活動。例如蔡士吉<元宵曲>:「郎莫看燈去走橋,白綾衫 氅撒嬌嬌。走來兒怕雙纖趾,不走兒愁一捻腰。姨兒妗子此門誰,問著前門佯不 知。籠手觸門心暗喜,郎邊不說得釘兒。」此詩與《帝京景物略》正文所記相得 益彰,更使人窺見此中女性人物「走橋」的心理,既怕腿痠腳疼,又怕不「走橋」 會得腰痛之疾。待「走橋」歸來,又因已「摸釘」而竊喜。又,張宿<走百病>: 「白綾衫照月光殊,走過橋來百病無。再過前門釘觸手,一行直得一年娛。」所 述「走橋」習俗相同,但詩題為「走百病」,可見此俗另有此稱。又,周用<走 百病行>:「都城燈市春頭盛,大家小家同節令。姨姨老老領小姑,攢掇梳粧走 百病。俗言此夜鬼穴空,百病盡歸塵土中。不然今年且多病,臂枯眼暗偏頭風。 踏穿街頭雙繡履,勝引醫方二鍾水。誰家老婦不出門,折足蹣跚曲房裡。今年走 健如去年,更乞明年天有緣。蘄州艾葉一寸火,只向他人肉上燃。」此詩所記尤 10然民俗資料浩瀚如海,為確立討論的範圍,本文乃以當代丁世良、趙放主編之《中國地方志民 俗資料匯編》為主,參照相關的典籍著作而進行探討。此部匯編資料所錄,以清代方志為多,其 次為民國早期刊印的方志。從時代界限來看,由於明清兩朝習俗往往相沿,因此以清代方志為中 介,輔以相關風土筆記,應可略窺明清兩代以至民國早期的民俗現象。這些資料或承襲前朝舊俗, 或當代采風,或僅是傳抄舊志,可能是「曾有」或「應有」,未必「現有」或「實有」的現象, 但都代表著民俗文化的烙印,足可做為研究的文本。再者,習俗往往因故制宜,因此常例之外, 變例特多。是故,取其同而辨其異,透視現象而求其特質與象徵意義,應是本文的旨趣所在。丁 世良、趙放主編,《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凡六卷十冊(北京:書目文獻社,1987-1992 年 間出版)。為求簡明,以下將直接於正文標注《匯編•××卷》,頁×。 11 楊琳,《中國傳統節日文化》「元宵節」一節,提出元宵「走橋」習俗源於唐代說,他認為唐 元稹<連昌宮詞>「偷得新翻數闋曲」句下自注:「(李謨)自云:『其夕竊於天津橋玩月』」,從元 夕「於天津橋玩月」的說法來看,唐代似已有「走橋」的習俗。同注 2,頁 85。是故,「走橋」 習俗應是由元宵節夜遊的習俗叢中衍生而出。 12明劉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0 年 10 月一版),頁 66。
詳,「大家小家」意謂無論貴賤,所有的婦女都去「走橋」、「走百病」,「姨姨老 老領小姑」句,生動活潑。第五至十句說明「走百病」的由來與功能,末兩句則 提示,有時也用灸艾草的方式祛除百病。13 由《帝京景物略》看,元宵「走橋」、「走百病」習俗,大約在明代華北地區 已開始盛行,沿至清代南北各地都有此風。據丁世良、趙放主編之《中國地方志 民俗資料匯編》收錄的清代方志看,各地名目與活動相異而繁多;雖然有的資料 顯示是「男女群遊」或「男婦出遊」,但大多數還是以婦女結伴出遊的記載為多, 間或加上兒童,或強調是老婦人。14由於資料繁多,茲徵引數例為證: 正月,元宵……尤重十六日,男罷市,女挈伴紛然於各寺廟行走,俗謂走 百病。(山東《鄒平縣志》18 卷,清道光 16 年刻本,《匯編•華東卷上》, 頁 172) 正月,元宵……十六日,親朋相邀遊玩,名曰走百病。但邇來婦女間有出 遊者,雖未嘗不各自慎重,而俗頗不美。(山東省《巨野縣志》15 卷,清 康熙 47 年刻本,《匯編•華東卷上》,頁 306) 正月,元宵……兒女以彩紙紮燈,結伴夜遊,謂之走三橋。(上海市《法 華鄉志》8 卷,民國 11 年鉛印本,《匯編•華東卷上》,頁 10) 正月,上元……至十六日燈落。夜靜,婦女出遊,攜瓦罐拋橋樑以為禳病 云。(江蘇《六合縣志》8 卷,清光緒 6 修 10 年刻本,《匯編•華東卷上》, 頁 365) 正月,十六夜……更闌人靜,女伴相攜出行,曰走橋,有祈子者取磚密藏 以歸。(江蘇省《重修楊州府志》72 卷,清嘉慶 15 年刻本,《匯編•華東 卷上》,頁 488) 浙江元宵的女性活動,與江蘇省近似,渡橋擲瓦缶,或夜遊擲瓦缶,以袚除 不祥15;另有「婦女行百步以去病」、「行七家橋」、「走太平」之名稱與記述;16「走 太平」意指出遊於東門太平橋,故俗諺云走太平。 福建習俗則曰「轉三橋」,《莆田縣志》云:「十六夜,有過橋、摸釘之俗。」 (福建省《福建續志》92 卷,清乾隆 33 年刻本,《匯編•華東卷下》,頁 1193 -1194) 廣東習俗則是:「正月,上元……婦女兒童度渡橋拾塊,謂之度厄。或采青、 拾瓶嘴以歸,取義宜男。」(廣東省《揭陽縣志》8 卷,清乾隆 44 年刻本,《匯 13 引自明劉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同上,頁 75。 14 例如山西《永和縣志》:「攜兒女登山,名遊百病皆除。」(24 卷,民國 20 年鉛印本);又,《臨 汾縣志》:「老年婦女間有結伴夜遊者,名曰走百病。」(10 卷,清乾隆 44 年刻本),《匯編•華 北卷》,頁 667、643。 15 參見《銅陵縣志》(14 卷,民國 19 年鉛印本)、《巢縣志》(20 卷,道光 8 年刻本)、《無為州 志》(25 卷,清乾隆 8 年刻本),《匯編•華東卷中》,頁 940、941、949。 16 參見《鎮海縣志》(45 卷,民國 20 年上海蔚文印刷局鉛印本)、《臨海縣志稿》(42 卷,民國 24 年鉛印本)、《全椒縣志》(16 卷,民國 9 年鉛印本),《匯編•華東卷中》,頁 787、847、1006。
編•中南卷上,頁 789》,「采青」之「青」,音諧「生」,生子也;「拾瓶嘴以歸」 蓋以其形似男根而取宜男之義。 河南的「走百病」習俗名目多樣而可觀。有諸多異名,例如消百病、散百病、 消散百病、遣百病與走不病等。17其活動內容則有「晝則登山走百病,夜過橋度 厄,謂免腰疾。」的例子;18也有登高灸石,以免生病;19或以艾草灸之,男女 繞行,謂之走百病,如《新鄉縣志》所載(43 卷,清乾隆 12 年刻本,《匯編• 中南卷上》,頁 47);也有「女執五色彩線,用艾灸獨柏,曰灸百病。」20;又有 「母家迎女,號曰走百病。」、「民間婦女赴姻親家,謂之走百病。」21。更有結 彩橋,以供婦女行其上,稱百子橋,取宜男之兆。22 陜西各地方志則有走百病、散百病、遊百病、燎百病、灸百病之異名,例如: 「婦女出遊,謂之走百病」、「婦女攜筐出遊,名曰遊百病」、「士女或往來串親家, 謂之散百病。」、「婦人焚艾灸柏樹,亦云炙百病」、「家家婦女在院打火燎身謂之 燎百病。」23。河北地區多稱走百病、遊百病或散百病,也有度百厄、除百病、 烤雜病之稱,例如:「男婦率結伴出遊……至城門下摸釘兒,度津樑,曰走橋兒, 曰又曰走百病」、「男女老幼皆登高遊覽,謂之走百病」、「婦女挈伴遊歷諸所在橋, 曰走百病」、「婦女歸寧,俗稱走百病」、「男女群遊曰散百病」、「婦女交錯度橋謂 度百厄」、「婦女出遊折柏葉插鬢,謂之除百病」、「聚柏枝門前焚之,男婦圍繞, 謂烤雜病。」24 比較特別的是遼寧的習俗:「元宵俗稱走百冰日,婦女多做滑冰戲。」、「近 河泡者,婦孺駛行冰上,名曰走百病。」25;「走百冰」與「走百病」音近,於 冰上滑行則係因地制宜。 (二)「走橋」習俗之意義探究 17 參見《新鄭縣志》(4 卷,清康熙 33 年刻本)、《長葛縣志》(10 卷,民國 20 年鉛印本)、《密 縣志》(10 卷,民國 12 年鉛印本)、《清豐縣志》(10 卷,清同治 10 年增補康熙本)、《遂平縣志》 (16 卷,清乾隆 24 年刻本),《匯編•中南卷上》,頁 25、196、42、121;222。 18 參見《新鄭縣志》(31 卷,清乾隆 41 年刻本),《匯編•中南卷上》,頁 27。 19 參見《考城縣志》(14 卷,民國 13 年鉛印本),《匯編•中南卷上》,頁 31。 20 參見《郾師縣志》(30 卷,清乾隆 54 年刻本),《匯編•中南卷上》,頁 281。 21 參見《虞城縣志(10 卷,清光緒 21 年刻本)、《重休正陽縣志》(8 卷,民國 25 年鉛印本),《匯 編•中南卷上》,頁 135、225。 22 參見《河南府志》(160 卷,清乾隆 44 年刻本)、《洛陽府志》(60 卷,清嘉慶 18 年刻本)、《洛 寧縣志》(8 卷,民國 6 年河南官印局鉛印本),《匯編•中南卷上》,頁 259、261、297。 23 參見《陜西通志》(100 卷,清雍正 13 年刻本)、《榆林府志》(50 卷,清道光 21 年刻本)、《安 塞縣志》(12 卷,民國 14 年刻本)、《重修鎮原縣志》(19 卷,民國 24 年蘭州俊華印書館鉛印本), 《匯編•西北》,頁 6、79、110、191 24 參見《宛平縣志》(6 卷,抄本)、《萬全縣志》(12 卷,民國 23 年鉛印本)、《肅寧縣志》(10 卷,清乾隆 21 年刻本)、《新河縣志》(24 卷,民國 18 年鉛印本)、《深澤縣志》(10 卷,民國 25 年重印清同治元年刻本 )、《永平府志》(24 卷,清乾隆 39 年刻本)、《阜平縣志》(4 卷,清同治 13 年)、《沙河縣志》(12 卷,民國 29 年鉛印本),《匯編•華北》頁 14、206、391、502、115、 224、327、493。 25 參見遼寧省《西豐縣志》(24 卷,民國 27 年鉛印本)、《鳳城縣志》(16 卷,民國 10 年石印本), 《匯編•東北卷》,頁 3、24、75、130、176。
合上述諸例,我們可略得幾個印象:第一,各地元宵「走橋」、「走百病」 的名稱大同小異,但小異之處,可能正顯示習俗的「在地化」,例如浙江的「走 太平」,江蘇也有「走三橋,謂定安、集賢、雲路三橋也。」26,都和當地的橋 名有關。而遼寧的「走百冰」之名,則顯示其東北特有的氣候與地理特色。第二, 表現地區特色,例如江浙兩省的擲瓦罐、竊橋磚,河南的百子橋,都有其獨特的 地方色彩,和華北(北京)的摸釘祈子習俗類似,也代表「走橋」習俗中,蘊藏 著祈子的儀式,摸釘、竊橋磚是暗中進行的,百子橋卻將之公開化。第三,以焚 艾灸柏施行民俗醫療,使「走百病」的「走」字脫離行動的意味,而具有象徵意 義的祛疫除灾之功能。節日習俗本就有著祭祀信仰的色彩,焚艾灸柏乃有如一種 巫術儀式,更強化元宵「走百病」的習俗。而河北以「折柏葉插鬢曰除百病」, 也是類似作用。烤百病、燎百病都和火有關,也是取焚火除灾的意思。第四,活 動空間有所差異,遠者近郊,近者街巷,高者登城牆或登山,低者走橋,但基本 上都屬戶外,對女性而言是空間的開放。但河南有些地區以迎女歸寧、姻親互訪 為「走百病」,這便將活動空間縮減為兩家往來,至如山東巨野縣以親朋相邀遊 玩為「走百病」,而云:「但邇來婦女間有出遊者,雖未嘗不各自慎重,而俗頗不 美。」就更顯示出對女性於元宵夜遊的誹議了。 元宵「走百病」習俗基本上應以走橋為主,故明代資料又稱之「走橋」,而 後才衍生登城、登高、遊街與市郊,成為夜遊娛樂。為何以渡橋為度百厄、去百 病的方法?蔡利民《蘇州民俗》云:「過橋『渡河』,在古人看來正是『度厄』的 象徵,走過了三橋,也就渡過了一年中的眾多灾厄,就能終歲無百病了;『渡河』 二字,在吳地又和『渡禍』諧音,因此過橋更有了克服灾禍的寓意。另外,古人 認為水、火可以祓災,因此過橋渡河還可能和古代『水祓』之俗相關。」27 然楊 琳《中國傳統節日文化》以為「走橋的本意也不離生殖的宗旨……由摸釘與食瓜 種的旨意也不難體察到走橋的祈子初衷。走橋習俗的奉行者一般為女子,這本身 也能説明問題。」他又列舉旁證:貴州地區少數民族有類似走橋的習俗,具有祈 子意味與功能等為例,確立「走橋」習俗為生殖崇拜的遺跡。28 比較上列二說,走橋與水祓的關係是可以接受的,但應是間接的以「近水」 的方式(走橋跨水)祓除,不同於直接的以水洗淨的水祓儀式29 。因此既欲祛災除百 病,則其他的消災方式也可以考慮,因此登高以避災,或加強火燎的祓除儀式, 而其功能也由去腰疼腿痛衍生為可去百病。蔡利民的「渡河」諧音「渡禍」,當 只適用於吳地,何況習俗一直都是說「走橋」,很少強調「渡河」。如果就走橋、 26 參見《如皋縣志》(32 卷,清乾隆 15 年刻本),《匯編•華東卷上》,頁 521。 27 蔡利民:《蘇州民俗》(江蘇:蘇州大學出版社,2000 年 8 月初版),頁 300。 28 楊琳:《中國傳統節日文化》,同注 2,頁 83-89。 29 此為匿名審查人的提示,筆者亦另外發現陶思炎:《祈禳、求福、除殃》有類似看法:「祓禊 即用水洗身以除災祛病,它作為古代婦女的信仰活動,其主要功能是祈嗣,即用水洗去不孕不育 之病,求得多生多育之福。……在近代,祓禊祈子演化為走橋、走三橋、走百病等民俗事象…… 走三橋以跨水表近水,這一象徵性的祓禊方式在南京則變為走上城頭走百病的習俗。」(香港: 台灣珠海出版有限公司,1993 年 7 月),頁 89。
過橋的行動來探索,我們應可說這也是一種「通過儀式」的顯現,30 藉由通過一 道橋樑,代表由過去通向未來,經由水的祓除作用,消災解厄,走向健康的一年。 至於楊琳所說「走橋」習俗和生殖崇拜的關係,我們不能否認許多節日習俗都和 女性祈子的民俗心理有關,但「走橋」的本身並不能「祈子」,它必須連帶「摸 釘」、「竊橋磚」或「拾瓶嘴以歸」的行動,才有祈子之祥。即使是河南習俗婦女 過百子橋,百子橋果具有祈子宜男之兆,卻很難說「橋」和象徵男根以及生殖崇 拜有必然之關係。所以「走橋」習俗的根源應是以水祓為基礎,藉由渡橋的通過 儀式,達到祛災除疫的功能。它經常伴隨著祈子習俗,也一再強化其禳災的目的。 如同元宵的燈市一樣,「走橋」習俗帶給女性一個開闊的空間,不管是走出 城門外,還是遊街串巷,都是女性集體出遊;在集體的行動下,女性取得了認同 感,對她們涉入公共空間,心理上應有莫大的支持。而有鑑於此俗的祛百病、祈 子功能,也使得此時此刻的空間具有神聖空間的意味。按,節日慶典中,神聖空 間的形成,乃建立在節日的特殊時空結構。節日的時間象徵著非日常的時間,而 藉由一些特定的象徵物與布置,空間也就由世俗空間轉為神聖空間。神聖空間的 概念,可以指宗教的寺廟、教堂,也可以指節日慶典中經由宗教「祝聖」之後的 場域,它通常有個「記號」顯示它的神聖性,也需要一個「門檻」或「通過儀式」, 使人由世俗空間進入神聖空間;31「走橋」習俗通過橋樑,或出城門,或登城登 高,或藉焚灸艾草柏葉,以達祈祝之意,這些行動,都是進入神聖空間的樞紐, 或者是一種中介的地帶,透過它們,祈祝的女性進入具有神聖意義的空間,獲得 身心的洗禮,待回到世俗空間,已別具新生的意義,因此可以去百病,預兆生子。 是故,「走橋」對女性而言乃兼具參與公共空間與體驗神聖空間之雙重意義。但 我們仍可發現保守的意見:「 正月,十六日,戴柏葉。男婦皆出遊,曰遊百病。 一遊而百病可除也,男子遊可耳,婦人不逾閨闥,亦借口除病耶。」(山西省《趙 城縣志》37 卷,清道光 7 年刻本,《匯編•華北卷》,頁 672)既然「男子遊可耳」, 為何婦人不可遊?由此更可了解「走橋」、「走百病」對女性的珍貴,它正是對「不 逾閨闥」的反思,而且藉節日以拓展女性生活的空間。 三、 忌針習俗與女性的休閒時間觀 節日使人身心獲得休憩,是有別於日常勞動的休閒時間。傳統歲時節令,平 均大約一月一個民俗節日的時間結構,可說非常巧妙,它使得日常生活不致索然 無味或壓抑過度,在一張一弛的節奏中,安置了庶民百姓的生活。然而這分布平 均的節日秩序軸中,女性的休閒時間是否與之相應,或有無特殊待遇,這都是引 30
通過儀式係由人類學者范瑾尼(Arnold Van Gennep)提出,包括隔離、過渡與再生三個階段, 人的成年禮、婚禮,或加入某個秘密社會等,都可以這樣的過程來看,經由通過儀式,人脫離了 過去的種種,獲得一種新身分。參見李亦園,<傳統民間信仰與現代生活>,《民俗曲藝》19 期, 1982 年,頁 19。
31 參考伊利亞德(Mircea eliade)著,楊素娥譯,《聖與俗──宗教的本質•第一章神聖空間與
發我們研究興趣的地方。 (一)女性勞動 / 休閒之關係 人們對於節日的時間體驗之特質是,有別於日常的空無感,而感到異常充實 的時間觀。節日的按時到來,形成一種有秩序的時間感,它打破了一年到頭緊密 不可分的日常生活的時間鍊,而形成一種節奏,使人們的身心得到調劑。節日只 有一天,或是有個短暫的期限,但這一短暫的時間,卻使人們感到異常充實。因 為在節日中,時間將因慶祝(活動與心情)而停止或擱延,人們透過節日的儀式 體會到節日最初的時空情境,也歷經時間的完整性,不必去計算和安排,這才能 真正找到屬己的時間。32 就此而言,女性對節日時間的體驗,應有同理之心,特別是伴隨節日的歸寧 或七夕乞巧會之類的女性聯誼活動,應更能使之感到思親之情的滿足與同伴同樂 的喜悅。在這樣的時光中,女性方能擁有時間的完整性與悠閒的心情吧。但這類 女性專屬的節日與活動,畢竟是少數的時光,就像終年勞動的時間長軸上的幾個 小標記。從男耕女織的社會背景來看,民俗志中有關養蠶取絲、採棉績紡等農事 與勞務的記載,正是一種時間指標,提示著勞動的本分。例如山東民俗志的一些 記載,《歷城縣志》:「正月……女輟針工。」「三月……桑始蠶。」「四月……蠶 繭登。」「五月…..麥始登,婦始絲。」「六月…….黍始登。」「七月…..穀始登。」 「八月……木棉始登,婦紡績。」「十一月……是月也,農製糞,婦始織。」(16 卷,民國 29 年影抄本,《匯編•華東卷上》,頁 93),這如同一份耕織時序圖, 提醒庶民百姓的作息;其中蠶桑、紡績之事自然和女性有關,由此可略知女性終 年勞動的情形,而女紅勞務的操持與否,遂形成女性勞動與休閒的節奏,由此建 構了女性的休閒時間觀。 這種勞動 /休閒的秩序結構,尚可由牛郎織女故事得到印證。據《荊楚歲時 記》載:「天河之東有織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機柱勞役,織成雲錦天衣。天帝 憐其獨處,許嫁河西牽牛郎。嫁後遂廢織紉,天帝怒,責令歸河東,唯每年七月 七日夜,渡河一會。」33。這個故事顯示了守份的重要性,尤其因浪漫的婚姻愛 情而荒怠日常工作,是不可取的,因此受到嚴重的處置。但為了人情的考量,也 不能完全禁絕,所以有七月七日一會的法外施恩。由七夕節日的起源,我們可以 了解節日事實上就是在建構一種恰當的休閒節奏,或者也可以說是勞動的節奏。 由於故事以織女為主角,是她「嫁後遂廢織紉」才遭懲罰,因此更啟發我們看到 其中所強調的女性的社會職責,換言之,節日起源的本意可能是對女性勞動的訓 示,而不是為女性需要休閒來考量。據此而論,節日習俗其實著重在如何安置女 性的女紅職責以及其秩序結構,若說它是女性休閒時間表,仍然不應忘卻這是建 32H.G.迦達默爾著,張志揚等譯:《美的現實性──作為遊戲、象徵、節日的藝術》(北京:三聯 書店,1991 年 5 月),頁 65-70。 33此故事為 《荊楚歲時記》之佚文,見《佩文韻府》尤韻牽牛條下引之,論者以為是可信的。 見孫續恩:<牛郎織女神話三題>,《民間文學論壇》1985 年 4 月,頁 27-32。
立在女性勞動的背景下。 在以勞動為本分的社會背景下,女性的休閒機會稀少而珍貴。例如古詩<孔 雀東南飛>:「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疋,大人故嫌遲。…….新婦 初來時,小姑如我長。勤心養公姥,好自相扶將。初七及下九,嬉戲莫相忘。」 這裡為我們描述了漢代婦女的日常生活,平日須勤勞織布,唯初七(七月七日) 與下九(每月十九日)二日可以休息遊玩,因此成為女主角劉蘭芝與小姑相處的 溫馨記憶。而自唐以來,女性則可以在春秋社日休假,此由唐張籍<吳楚詞>: 「今朝社日停鍼線,起向朱櫻樹下行。」可知;宋張邦基《墨莊漫錄》亦云:「今 人家閨房,遇春秋社日不可組紃(女紅),謂之忌作。故周美成<秋蕊香詞>云: 聞知社日停鍼線,采新燕,寶釵落枕夢春遠,簾影參差滿院。」34,則知社日有 忌作、停針線習俗,因此女性才可到戶外遊玩,或享受閨中休閒慵懶的時光。而 這類社日停針的習俗,沿至明清時代,又有些許變化,以正月與二月忌針為明顯 現象,以下將再進一步觀察與分析。 (二)忌針習俗的休閒 / 懶婦觀 從《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看,新年習俗中各地大都有正月忌針、停針 線的記載,日期不一,有初一、初一至初五或十五,或二十日等;而二月二日「龍 頭節」與十五日「花朝節」,亦有忌針的習俗。 按,新年習俗初一至初四,也就是萬民休養生息,把握節慶歡樂的時期,直 到初五,百工才恢復勞作,重新開始新的一年。新年假期甚至連打掃、煮食的工 作都簡化或停工。因此照應到女性身上,便是忌針、停針線的習俗。新年在冬末 春初,也就是農閒時期,所以女性可以得到休息的機會。而二月「龍頭節」的忌 針習俗,因相傳此日龍抬頭,即將為大地灑下甘霖,因此千萬不能傷害牠的靈氣。 這是本年農業初始之際,所以在二月二日這天停針線之習俗,也有著勞動前的休 閒,是一種過渡的作用,提醒大家新的農事即將展開,新的一年的勞務也即將走 上正常軌道,因此停針線一日,卻是準備迎接往後的十一個月令。由此可見,忌 針習俗基本上是依農耕的節奏而建立起來的女性休閒時間。 就地區分佈來看,華東地區對新年正月忌針記載較多,二月二日花朝、三月 清明也有停針線的條例。而華北、東北、西北地區則以二月初二的記載較多,但 河北、陜西二地,正月忌針習俗的記載也不少。此外,社日停針線的習俗似乎已 被忽略,保持此習俗的,以四川省的記載較多。按,古代以立春、立秋後的第五 個戊日為春社、秋社,四川各地多以二月二日為社日,或組成土地會,其地方志 也載明「閨房是日停針線,不作組訓,謂之忌日。」的習俗,華陽縣、秀山縣、 夔州、雲陽縣等地方志皆有相關條例。35這意謂著明清以降,社日停針線的現象 34 尚秉和:《歷代社會事物風俗考》(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5 年 12 月台 6 版),頁 443。 35 參見《華陽縣志》(44 卷,清光緒 21 年刻本)、《秀山縣志》(14 卷,清光緒 18 刻本)、《夔州 府志》(36 卷,清道光 7 年刻本)、《雲陽縣志》(12 卷,清咸豐 4 年刻本),《匯編•西南卷上》, 頁 6、250、270、281。
漸被人淡忘,轉而依附於其他的民俗節日,代表不只是官方的規定假日,民間對 婦女的勞動也有著體恤,因此形成節日習俗,並衍生一些禁忌傳說,使之合理化。 茲引數例以明: 正月,元旦…..是日,俗忌掃地、汲水併動刀剪等事。(山東省《濰縣志 稿》24 卷,民國 30 年鉛印本,《匯編•華東卷上》,頁 207) 正月,元旦……男子休工,女子不為針黹,借以嬉戲也。(江蘇省《盱貽 縣志略》不分卷,民國 25 年刻本,《匯編•華東卷上》,頁 534) 正月,初一日,名新正……是日,不鬥嘴,不開井,不掃地,婦女不動剪 針線。(台灣《高雄縣志稿》16 卷,1985 年至 1968 年鉛印本,《匯編•華 東卷下》,頁 1855) 正月,元日……是日不掃地,不縫針。五日內為假節,交相展慶,市不貿 易。(浙江《樂清縣志》16 卷,清光緒 27 年東甌郭博古齋刻本,《匯編• 華東卷中》,頁 907) 正月,二十日,名為小添倉;二十五日,名為老添倉。日是凡貯米麵處, 則必焚香,甚有乘此日糴米麵以添貯者。是月前半月,婦女多忌針指(黹) 日極多,然是兩日尤忌。語云:過了老添倉,羞死懶婆娘。(山西《大同 縣志》20 卷,清道光 10 年刻本,《匯編•華北卷》,頁 548) 二月二日停針線者,據潘榮陞《帝京歲時記勝》記載,二月一日為中和節, 自唐德宗以來即用以祭祀勾芒神,也就是祭太陽,因此清代民間在這天都要喝中 和酒、吃太陽雞糕,到太陽宮祭拜。二月二日應是民間的龍頭節、春龍節或青龍 節,依其本意和春天初見蒼龍星座有關,也和祈雨的儀式有關。36這個祈雨的信 仰使人們認為從這天起,冬眠的龍蛇便都抬頭活動,並開始執行它們的行雨任 務,於是,不只婦女停針線以免刺傷龍目,還包括不動剪刀避免割斷龍舌、忌鍘 牲口草料怕鍘了龍頭等禁忌。37這些都是因「龍抬頭」而制定的禁忌,女性的針 線女紅也被列為關注項目之一,除了針的尖銳性引起的聯想,必然也隱含著對女 性勞動的體恤。例如: 二月,二日,俗謂之百花娘子生日,婦女停針刺(《敬止錄》)(浙江省《鄞 縣志》75 卷,清光緒 3 年刻本,《匯編•華東卷中》,頁 765) 二月,二日……花朝,婦女停針線,鬥百草為戲。(浙江省《西安縣志》 48 卷,清嘉慶 16 年刻本,《匯編•華東卷中》,頁 885) 二月,二日,俗稱龍抬頭,即驚蟄節。是日,婦女停針工,恐刺傷龍眼。 (河南省《滑縣志》20 卷,民國 21 年鉛印本,《匯編•中南卷上》,頁 116) 36 陳久金、盧蓮蓉編著,《中國節慶及其起源》(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89 年 5 月初版), 頁 50-57。 37 李樹田主編,《東北歲時節俗研究》(吉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 年 11 月),頁 111-113。
二月,二日,俗謂之龍抬頭。各家皆焚香供神,有食豬頭者,謂之食龍頭; 有食蔥餅者,謂之食龍皮;有食麵條者,謂之食龍鬚。婦女忌針黹,恐刺 龍目。(河北《張北縣志》8 卷,民國 24 年千印本,《匯編•華北卷》,頁 156) 「恐刺龍目」或曰「恐刺龍頭」,河北省《灤州志》即云:「正月,二日,謂之龍 抬頭日,……婦女停針黹,懼穿龍頭,祝科第也。」(18 卷,清光緒 24 年刻本, 《匯編•華北卷》,頁 264)。而遵化通志則另有解釋: 正月…….春初多停女紅,謂之忌針。填倉日,曰恐刺倉官目;二月二日, 曰恐刺龍目。(《采訪冊》)或曰犯三則寡,觸清明目盲,然相謔為懶婦約 云。(河北省《遵化通志》1620 卷,清光緒 12 年刻本,《匯編•華北卷》, 頁 251) 由二月二日為花朝或龍抬頭的說法不同,我們看到一事二說,亦即同在二 月二日停針線,但浙江地區的解釋是因為這天為百花娘子生日(花朝節),38 花神 與女性顯然是關係密切的,所以人間婦女也可因此而休閒一日,鬥百草為戲。而 河南、河北之地以之為「龍頭節」,為避免刺傷龍目而停針線,解釋的內容完全 不同。又,《遵化通志》的「犯三則寡,觸清明則目盲」應指三月三日與清明兩 節,也都有「忌針」之俗,因為都會引發不祥。《遵化通志》頗注重「忌針」的 解釋,故正月十五日請紫姑神,也有「女輟針,俗云恐穿仙姑眼。」的條例。39 綜合以上所述,對停針線習俗的看法,雖然大都是為體恤婦女終年的辛勤, 因此在農閒時期的節日,制訂「忌針」或「停針線」的習俗。但以禁忌的語言加 強其合理性,則仍然帶有強制、壓抑的意味,也就是為防止女性犯錯,造成不祥 惡果,因此「忌」針。這對女性而言,並非積極正面的觀感,反而是將女性視為 邊緣的他者,唯恐她闖禍。因此浙江地區的「花朝節」之說,可能是比較合乎女 性立場的,係為慶祝百花娘娘生日而與之同樂,使停針線而休閒有了光明正大的 理由。 此外,也有藉停針線習俗,反諷怠惰的女性,而流傳「過了老添倉,羞死懶 婆娘」(山西《大同縣志》)的諺語;推測此諺語之意,應是說正月裡的停針休閒, 已經延誤了日常的針黹工作,因此正月廿五的「老添倉」節一過,大家又開始忙 著針線活兒,「懶婆娘」可就慘了,因為她將會有做不完的女紅,而且趕不上別 人。因此,這樣的節日休閒,其實也隱含著對「懶婦」的訓戒,不能因一時的休 息而鬆懈,節日一過,更要加緊針線工作。又有「懶婦思正月,饞婦思寒食」之 38 各地花朝節的日期略有不同,有二月二日、二月十二日及二月十五日三種。清代北京以二月 十二日為花朝,有賞牡丹習俗,湖北等地以二月十五日為花朝,是日有幼女穿針的習俗。參見陳 久金、盧蓮蓉:《中國節慶及其起源》,同注 35,頁 59;湖北《孝感縣志》24 卷,清光緒 8 年刻 本,《匯編•中南卷上》,頁 330。 39 參見《樂亭縣志》15 卷,清光緒 3 年刻本,《匯編•華北卷》,頁 258。
諺語,40其意更明顯,「懶婦」盼望的正是正月可以停針線休息。由此更可了解, 節日的休閒,對女性而言亦具有教化意味,使其心生警惕,不能以節日的「非常」 為常態,既身為女性仍必須勤勞績紡織繡,時時以勞動為念。不恰當的休閒,可 能會被視為「懶婦」,由此更確定傳統社會對女性的休閒時間觀乃是建立在勞動 的基準上的。 (三)從倫理規範到穿針遊戲的女性休閒觀 節日習俗既有忌針之例,卻也有特別指明女性的女紅工作的,例如端午習俗 中,婦女須以彩繒布帛製為人形(「健人」)裝飾戴在髮上,41或以針線縫製香包, 以求驅疫避邪。42香包是端午的應景物品,內置艾草香料,以祈避邪除煞。香包 一方面有祓除的象徵,另方面又成為可賞玩的工藝品,於此又加上對女性(特別 是新嫁娘)的試驗,考驗著她的手藝、巧思與社交能力。43此外,冬至節有「獻 履襪」習俗,蓋由婦女縫製履襪敬送翁姑,以表孝道。44這類習俗都以節日時間 和女紅工作結合,使這份差事在實用意義外,又加上節慶特殊的意義。因此,它 已經超越女紅的實用性,而增添手藝之美的驗證,以及附加的倫理道德之價值。 就後者而言,以香包作為社交手段,其實更有評比各家新嫁娘的意味,她固然可 由此建立人際關係,但其中的壓力可想而知。如果技藝不精,是否代表她不能在 婆家親友面前立足?同樣的,以獻鞋襪為孝心的表現,仍然是以擅長女紅針線為 女性身分的規範;這樣的針線習俗,顯現了某種價值觀,用以評量女性才藝的高 下,要達到「休閒」的心態,可能還有差距。 真正的休閒,應該是屏除一切實用的、道德的功能與含意,而以「遊戲」的 態度,投入其中,真正享受其中的樂趣。在女性的節日習俗中,七月七日的穿針 乞巧,最能符合這遊戲的休閒觀。按,七夕所祀的織女神,司女紅之職,但習俗 不以婦女停針線為例,反而以穿針為要;可知其本義不取女性休閒之意,反而有 崇拜織女神、效法勤勉勞動的含意。然而穿針乞巧的習俗歷經演變,已有擺脫這 勞動的訓示之意,逐漸形成女性聚會與嬉戲的場面。 40 見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引《歲時雜記》,續修四庫全書冊 885(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複印 本)卷 5,頁 15。寒食節應備各種糕點,故云「饞婦思寒食」。 41 此習俗極普遍,例如上海市《松江府志》:「五月,五日…….婦人製彩繒為人形,插之於鬢, 名曰健人。」(84 卷,清光緒 22 年刻本),《匯編•華東卷上》,頁 4。 42 上海市《嘉定縣續志》:「五月,端午……閨中製香囊成虎頭形,繫小兒胸前,以示服猛,謂 老虎頭。」(15 卷,民國 19 年鉛印本),山東《臨朐續志》:「五月,五日,舊稱端午節……婦女 用彩布為兒女作香囊,實杏黃,艾葉其中,令小兒佩之,俗云避蟲毒。」(22 卷,民國 24 年鉛 印本),《匯編•華東卷上》,頁 58、204。 43 蕭麗紅,《千江有水千江月》曾記述:「新娘子在過門後的第一個端午節,要親自做好馨香(按: 香包),分送鄰居小孩的禮俗,到她祖母的那個時代,似乎還很認真的執守著………。然而這幾 年來,不知是年輕新娘子的女紅、手藝差了,還是真的沒空閒,竟然逐年改了。」(台北:聯經 出版公司,1981 年 6 月),頁 50-55。 44例如浙江《杭州府志》:「十一月,冬至日……婦女獻鞋襪於尊長,亦古人履長之義也。」(170 卷,民國 11 年鉛印本),《匯編•華東卷中》,頁 587。
七月七日乞巧以穿針、看蜘蛛結網等為乞巧得巧與否的驗證。自南北朝起, 即有月下穿針的習俗,它考驗著穿針者的眼力與熟悉度,也有以穿七孔針作為考 驗。沿至明清時代,月下傳針、背月穿針、對月穿針,各地習俗或大同小異;又 有以五色線穿針為例的;也有投針於水,觀其影而定其巧否,有的更以草代針, 以草葉的投影驗巧。當然這些活動,大多限於婦女,或及孩童,而女童若有不得 「巧」兆的,甚至因而哭泣,須賴母親安慰。45由是觀之,七夕穿針習俗逐漸淡 化了祭祀的神聖意味,反而傾向世俗化的競賽遊戲,使得參與穿針乞巧的女性可 聚會同樂,例如:「七月,七夕,院中設香案,陳瓜果,祀牛女星。婦女剪荷作 盤,綵線穿針,為乞巧會。能穿七孔針者,謂為織女星相助,群女相賀。」(河 南省《汝南縣志》22 卷,民國 27 年石印本,《匯編•中南卷上》,頁 215),從「群 女相賀」的情形,我們應可略窺其中歡洽的情境。 在節日活動中,配合停針線習俗,女性始擁有休閒時間。但這份休閒,也可 能引發保守者的譏刺,以至仍脫離不了勞動至上的社會意識。而端午的香包與冬 至獻鞋襪的女紅勞作,則在勞動的意義之外,又有其它附加價值;七夕的穿針, 尤寓含遊戲的快樂。是故,不只是忌針、停針線的休息才算是休閒,當節日的女 紅工作,從實用的勞務轉為無所為而為的遊戲,那才是屬於女性的休閒,使之體 驗節日時間的充實和愉悅。 四、偷青、摸秋習俗與女性婚姻的祈願 節日習俗中,求婚配與祈子的祝願一直是節日慶典的基調。從古代社日、上 巳節祭祀高禖神的種種儀式,我們約略可以了解祈求美滿姻緣以及早生貴子,是 人們在節慶的歡愉之外,內心深刻的願望。46這熱切的願望,對女性尤其明顯, 例如閩南一帶有正月送燈、元宵穿燈腳的習俗,「燈」諧音「丁」,指男丁,所以 母家送燈給女兒,表示添丁生子之吉兆;而俗諺「過燈腳,生兒拋」,也是指穿 越燈下,可以有得男之兆。47以下,透過元宵「偷青」與中秋「摸秋」習俗,我 們可以看到未婚女性祈求佳婿,已婚女性祈求生子的祝願。 (一)正月十五日「偷青」習俗 正月十五日元宵節的習俗中,除燈市、走橋外,尚有「偷青」的習俗,此又 以華東地區福建、台灣、廣東等地為盛。例如: 45 洪淑苓,<織女信仰與女性民俗文化──兼及七夕詩文的性別批評>已有相關探討,同注 7。 46 同注 35,「社日節與遠古擇偶節」、「上祀與上古擇婚節」,,頁 69-77。 47 參見福建省《藤山志》:「正月……女子已嫁未生男者,母家以觀音送子燈送之,謂之添丁; 已生男者,母家以各式之燈,謂之添丁仔。」(10 卷,民國 37 年鉛印本)、台灣《台南縣志》:「正 月,上元節……故是夜既婚婦女不拘生育或未得子者,均在燈下穿貫或徹夜宵遊,期待早生一子, 所以俚言才(有):『過燈腳生兒拋』一句的遺存。」(11 卷,1957 年至 1960 年刻本),《匯編• 華東卷下》頁 1199、1825。兒拋,或作男胞,男兒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