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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證照到底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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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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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證照到底有什麼用? 尉遲淦 輔英科技大學人文教育中心副教授 中華殯葬教育學會常務理事 自從殯葬服務要求要證照化以來,業界就出現了許多不同的聲音。有的表示 反對意見,認為過去的殯葬服務不是已經很好了嗎?爲什麼還要弄一個證照來規 範殯葬服務,這樣的作法會不會是有點多此一舉?有的更進一步採取陰謀論的看 法,認為證照化的目的在於爲財團鋪路,設法淘汰傳統業者。有的則持觀望的態 度,認為證照的作為只是一時的作為,一旦時間久了,自然就會煙消雲散,不用 太過擔心。有的則持肯定的態度,認為證照化的用意在於提升業者的服務水平, 因此需要積極配合。 那麼,上述的看法究竟哪一種才是正確的看法?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在回答 之前,需要先釐清一個觀念,那就是證照化的作用是什麼?它會不會像第一種看 法那樣,只是將業者現有的做法加以固定化,並沒有爲業者帶來什麼實質的提升 效果。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種證照化就沒有太大意義。由此可知,證照化必須 具備提升業者服務水平的作用。 同樣地,證照化應該是針對所有的業者而設,絕對不是爲了某個團體而設。 否則就會成為這個團體的馬前卒,爲這個團體服務。這樣做的結果就會失去證照 化的公平性,使證照無法無私地適用於所有的業者。因此,為了公平對待所有的 業者,我們在證照化過程中應該避免上述的陷阱。 此外,這樣的證照化是否會無疾而終呢?表面看來,這樣的說法似乎不是空 穴來風。不過,根據目前的進度來看,政府主管部門對於證照化的作為應該是玩 真的。因為,內政部民政司不只邀集業者、學者、專家進行廣泛的討論,還得出 一些具體的結論。 例如禮儀師證照的頒發,原則上還是由內政部民政司頒發。一個人如果想要 獲得這張證照,那麼他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具有兩年的實務經驗;二、擁有 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的證照;三、修畢二十個學分以上的殯葬專業課程。 就第一個條件而言,目前還沒有決定如何認定的問題。不過,就一般的認定 方式而言,不是由公司自行開具證明,就是由公會開具證明。但是,這種認定的 方式有時會過於寬鬆,以至於陷於浮濫的地步。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我們 可能需要從所得稅的扣繳憑單著手。只是這麼一來,許多沒有扣繳憑單的業者可 能就無法得到資格的認定。由此可見,有關服務年資的認定是有一些技術上的困 難需要克服的。 就第二個條件而言,我們如果要獲得乙級喪禮服務技術士的證照應考資格, 有兩種不同的途徑:一種是先取得丙級喪禮服務技術士的證照,一種是不需要取 得丙級喪禮服務技術士的證照。 就第一種而言,丙級喪禮服務技術士的證照要如何才有資格應考?過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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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業者會很擔心自己的應考資格。現在,我們根據技能檢定的規定來看,其實應 考的資格非常寬鬆,只要我們年滿十五歲或國中畢業就有資格可以應考。因此, 業者不再需要擔心應考資格的問題。一旦有了應考的資格,那麼我們就有機會通 過丙級的技能檢定。在取得丙級的技能檢定以後,我們可以有不同的配套方式取 得乙級技能檢定的應考資格。這些方式包括接受一定時數的職業訓練,或從事相 關工作兩年以上,或具有高中學歷,或高中最高年級的在校生,或五專三年級以 上的在校生,或二技、三專、技術學院、大學的在校生。 就第二種而言,我們雖然沒有丙級技術士的證照,但是只要我們滿足下列的 條件之一,一樣可以具有應考乙級技術士證照的資格。這些條件包括受一定時數 的職業訓練(此處的一定時數有各自相關的規定),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或受一定時數的職業訓練,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或受一定的職業訓練時 數,或受一定時數的職業訓練,並具有高中學歷,或受一定時數的職業訓練,再 加上一年的工作經驗,並具有高中學歷,或高中畢業後擁有兩年以上的相關工作 經驗,或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或大專校院以上非相關科 系,接受一定時數的職業訓練,或大專校院以上非相關科系,有過一年以上的相 關工作經驗,或從事相關工作六年以上。 上述這兩種資格的取得方式都是目前技能檢定的基本規定,有時這種規定會 隨著技能檢定的職業類別稍做調整。不過,無論這些應考資格的條件如何調整, 都不能違反上述的基本規定。最多能夠做的,就是再增加一些條件上的限制。例 如有關職業訓練時數的要求。這樣做的結果,可以避免一些不適合從事殯葬服務 工作的人誤入禁區,也可以避免一些學校尚未畢業或已畢業但沒有充分能力從事 殯葬服務的人進入這個行業。 除了應考資格的問題以外,更重要的是考試方式與內容的問題。目前,這一 部分已經在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的規劃當中。根據技能檢定的規定,無論是乙級或 丙級的技能檢定,考試方式一般包含兩種:一種是學科,一種是術科。就學科而 言,命題方式通常以選擇題為主,並建有一定題數的題庫,作為命題的參考。就 術科而言,命題方式通常以實務上必須操作的項目為主。 至於考試的內容,目前還在規劃當中,尚未做最後的決定。不過,我們可以 根據其他職類的考試內容做一初步的臆測。就學科的部分而言,有關考試的內容 會以殯葬服務所需的知能部分為主。例如基礎的喪禮知識、文書知識、喪服知識、 公共衛生知識、殯葬倫理知識、宗教科儀知識等等。由於考試方式是以選擇題為 主,因此我們不需要擔心如何考的問題,只要將這些題庫的題目看熟即可。就術 科的部分而言,有關考試的內容應以殯葬服務的基本項目為主。例如洗穿化的殮 的部分、靈堂佈置的部分、司儀實作的部分、告別式場佈置的部分等等。這些項 目的考試標準為何?我們以洗穿化的部分來看。例如有關爲遺體穿衣服的部分, 我們除了要注意時間的限制以外,還要注意穿衣過程有沒有按照規定順序穿著, 穿著時有沒有傷害到遺體,有沒有表現出基本的尊重等等。 就第三個條件而言,有關殯葬專業課程的部分,根據內政部民政司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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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殯葬文化的部分、殯葬衛生的部分以及殯葬管理的部分。這三個部分總 共需要修習二十個以上的學分。至於這些課程的內容,目前還沒有規劃出來。不 過,無論這些課程如何規定,基本上都不能脫離禮儀師的主要職掌。否則這樣的 專業要求就不是禮儀師的要求,而是一般殯葬的要求。 如果要根據禮儀師的職掌來規劃課程,那麼我們可以臆測如下:一、殯葬禮 俗是最基本的課程。因為禮儀師之所以稱為禮儀師,就是以禮俗作為服務的基本 骨幹。二、殯葬禮俗如果要能深入人心,化解生死的問題,那麼我們需要了解禮 俗背後的各種生死觀。三、除了生死觀以外,我們也需要了解各種宗教科儀的操 作,以便具體化宗教科儀的效用。四、在上述的專業要求之外,我們也需要殯葬 政策與法規的了解,只有在這樣的規範下,禮儀師的服務才不會陷入私心自用的 狀態。五、另外,爲了配合現代強調衛生與環保的需求,我們需要修習公共衛生 的課程。不過,此處的公共衛生不是一般性質的公共衛生,而是要與殯葬服務有 關的公共衛生。六、為了成就現代化的殯葬服務,我們還需要專業的殯葬倫理, 讓禮儀師在服務時可以有個依循的規範。七、除了這些要求外,我們還需要臨終 關懷的課程。這個課程的重點不在了解安寧緩和醫療的知識與做法,而在於討論 與殯葬有關的臨終關懷。八、在臨終關懷之外,我們也需要有悲傷輔導的知識與 做法。因為,悲傷輔導的知識與做法不僅適用於殯葬處理後的撫慰家屬,也適用 於臨終時或殯葬處理過程中的背傷情緒紓解。所以,悲傷輔導不只是一種後續關 懷,也是一種全程關懷。九、此外,我們還需要殯葬文化史的課程。只有透過這 樣的課程,我們才能加深殯葬服務的文化素養。十、最後,我們還需要殯葬服務 的課程,讓禮儀師了解現代的殯葬服務要怎麼做才能符合當代人性服務的要求。 在了解了內政部民政司的構想以後,我們發現證照化的用意在於提升殯葬服 務的水平。為了達成這樣的目標,內政部民政司除了要求技能檢定之外,還要求 殯葬專業課程的知識,希望透過知識的提升來改造技能的不足。不過,在這樣的 構想下,我們發現證照化的一個危機。如果我們沒有辦法讓殯葬專業知識進入殯 葬技能當中成為提升殯葬服務的依據,那麼這種證照化的結果將會是徒勞無功的 作為。為了避免這一點,我們必須在技能檢定時就將一些新的觀念與做法帶進技 能檢定的考照中,讓技能檢定就具有較現在服務更進步的做法。這樣一來,我們 的殯葬服務才能得到實質的提升。例如在爲亡者洗身的時候,我們不是單純地處 理擦澡或洗澡的問題。如果是這樣,那麼這只是技術層面的進步而已。但是,就 現代人對於殯葬服務的要求而言,只有技術層面的改善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意 義層面的滿足,讓家屬知道所謂洗身的意義所在,不僅是生理層面的清潔,也是 心靈層面的淨化。唯有透過解說的過程,這樣的殯葬服務才有可能超越現有的服 務而進入人性化服務的階段。 因此,所謂的殯葬證照化不只是給我們一個規範,讓一般人了解我們的殯葬 服務已經進入專業服務的階段,還要進一步提升我們現有的服務,讓一般人了解 我們的服務不只是動作的服務,也是一種意義的服務。未來在服務的過程中,我 們除了幫家屬解決親人遺體的問題,也爲家屬化解死亡所引起的人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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