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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會、學校教師會的角色與未來可能的發展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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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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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會、學校教師會的角色與未來可能的發展

鄭燿男 臺東大學教育系副教授 鄭國政 臺東高商 教師工會成立已經 1 年多的時 間,教師工會與教師會的角色區隔問 題,一直沒有被仔細討論。本文以開 放性問卷調查 4 位地方教師會幹部意 見,分析探討兩會的角色現況與未來 可能的發展。研究結果發現:學校教 師會經常性的任務主要是維護教師權 益、制衡學校行政與團結教師力量; 而教師工會則著重於勞動三權:協商 權、爭議權、團結權的維護。目前教 師工會尚無法完全取代學校教師會的 角色,但是未來透過修法,如能讓教 師工會取得學校教評會等權力之後, 便 有 必 要 進 一 步 討 論 兩 會 角 色 的 整 合。部份教師會幹部認為學校教師會 應當逐漸退出教師組織,有些幹部認 為學校教師會與教師工會應當分工, 教師工會處理校際之間的活動,學校 教師會負責校內的教師權益維護。此 外,教師會會員資格應朝向擴大,凡 具備合格教師證者即具有會員資料, 才能真正達到維護教師權益、制衡學 校行政的目的。至於教師參與教師會 活動並不踴躍的問題,幹部們認為應 多辦理活動以擴大議事討論,凝聚教 師會員共識,提高教師會團結氣氛。

一、 前言

行政院在 100 年 5 月開始,同意 教師組織工會,各縣市教師職業工會 或是教育產業工會於是在 100 年的 5 月 1 日陸續成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 會,2013a)。然而,過去依據教師法所 設置的學校教師會,也並存於學校場 域之中。因此之故,過去曾有許多意 見表示,應當在教師工會成立之後, 將教師會刪除,或是進行職權移轉(張 以莊,2009);不過也有繼續保留學校 教師會角色與功能的意見(鄭景陽, 2011)。因此,本研究聚焦於下面 3 個 問題:1.目前學校教師會的角色與功 能;2.現今教師工會的角色;3.未來學 校教師會與教師工會可能的發展。

二、 文獻探討

(一)教師會的專業角色與功能 彭富源(1998)認為學校教師會的 成立對學校行政必有相當的影響。學 校成立教師會開始於 1995 年教師法的 授權,教師會成立之後與學校行政、 家長會形成學校的三足鼎立關係,彼 此合作也彼此制衡。為了發揮教師專 業的功能,學校教師會多半扮演學校 行 政 的 監 督 之 眼 , 在 行 政 事 務 推 動 上,適時提供建言。因此,學校教師 會的角色與功能主要是;1.扮演學校的 壓力團體的角色,制衡校長或學校行 政出現偏頗的情形;2.服務教師權益的 角色;3.或是某些學校教師會特別強調 扮演溝通協調的角色(林建銘、吳狵 娟,1999)。 部分研究顯示學校教師會多著眼 於教師權益問題,例如衛民(1999)《從 勞動三權觀點論公共部門教師會協商 權與罷工權》、趙念魯(2006)《桃園縣 國小教師參與教師會之研究--集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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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理論之應用》等研究。不過,衛民 (1999)在其研究中發現,1999 年此時, 公立學校教師會理事長和校長都支持 教師會擁有協商權,但罷工權部份校 長表示強烈反對,而教師會理事長也 有四成反對罷工權的行使。過去也有 研究顯示教師會雖多以維護教師權益 為目的(鄭景陽,2011),但是,從許多 研 究 中 也 可 以 發 現 教 師 會 自 律 的 角 色。 近 幾 年 , 有 關 於 教 師 會 專 業 自 律、與參與決策及監督的研究逐漸出 現。王玉芬(2008)研究顯示在學校教師 會帶動下,以「教學研究會」的模式, 將「輔導與管教」專業成長知能納入 規劃,使校內教師們可以透過同儕合 作學習,獲得專業上的支援與成長; 學校教師會是教師專業成長的推手。 鄭景陽(2011)調查新北市學校教師發 現,教師主張參與決策與監督學校是 教師會一項重要的職責。因此,從 1995 年設立教師會至 2011 年期間,教師會 逐漸顯露出教師專業團體的樣貌。 (二)教師工會的角色 早在學校教師會成立不久之後, 1999 年起即有探討教師組織工會的研 究出現。例如衛民(1999)在其研究中特 別強調教師會應爭取團結權、協商權 和罷工權。雖然教師團結權已普遍被 使用,但由於教育行政部門在許多行 政議題上具有主導權,以致於協商權 和罷工權仍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特 別是罷工權幾乎完全受限制。此研究 指出協商權應賦予教師,但協商範圍 要加以適當地限制,至於罷工權則不 宜行使,但要提供申訴和爭議處理的 制度予以配合。 前文所提到的勞動基本權:協商 權、爭議權、團結權(李漢中,2007), 是教師成立工會之後所追求的目標; 同時也是現今教師工會的宗旨,包含 維護教師專業自主權、保障教育勞動 者權益、團體協約之協商、辦理教師 專業成長相關之研究、獎勵及進修活 動、勞資爭議事件之調解、仲裁及爭 議權之行使(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2013b);不過罷工權並未被明白地列入 教師工會的設立宗旨之中。過去研究 也顯示教師並不明顯支持罷教權(莊巧 玲,2008)。 (三)學校教師會待改善的問題 鄭景陽 (2011) 調查新北市已成 立學校教師會之 197 所公立學校教師 共 672 人對學校教師會之相關意見發 現:學校教師會在「專業促進發展」 之功能則較為不足;其次是「教師沒 有足夠時間參與教師會活動」,教師參 與教師會務活動並不踴躍,是待克服 的問題。也有研究指出,教師不踴躍 參與教師會活動,會降低對教師會組 織的向心力,影響教師會運作的力量 (張以莊,2009)。這可能與部分教師擔 心校長或行政人員的另眼相看、不希 望 特 立 獨 行 的 想 法 有 關 ( 鄭 國 政 , 2009)。 未來教師會組織成員的資格上, 也有教師建議會員資格可開放代課教 師 與 實 習 教 師 自 由 入 會 ( 鄭 景 陽 , 2011);或開放退休教師自由入會(莊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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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2008)。也有教師認為學校教師會 未來應「轉型為工會」(張以莊,2009; 鄭景陽,2011)。

三、 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開放性問卷調查,調 查 4 位地方教師會幹部對於教師會與 教師工會的意見。調查對象包括地方 教師會理事長 1 位(代碼 A)、副理事長 1 位(代碼 C)、秘書 1 位(代碼 B)、學校 教師會理事長 1 位(代碼 D)。 開放性問卷調查的題目如下:1. 目前學校教師會與教師工會的參加情 況如何。2.學校教師會的角色功能與教 師會存在的必要性。3.學校教師會可以 被廢除的必要性有哪些。4.目前學校教 師會對於教師評審委員選派,教師專 業發展評鑑委員選派,以及法規所規 定選派的委員,是否仍存在必要性? 5. 部 分 教 師 認 為 學 校 教 師 會 未 來 應 由 「教師工會」取代,您的看法?6.有部 分教師建議教師會會員可開放代課教 師與實習教師入會,您的看法如何? 7.如何做可以提高教師參與教師會活 動?8.未來教師工會功能如何與學校 教師會的功能做區隔呢? 問卷資料編碼計 3 碼,第 1 碼代 表問卷調查對象(以 A, B, C, D 表示), 第 2 碼為調查問題(以 1,2,3…表示),第 3 碼為段落碼(以 1,2,3…表示)。

四、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研究從幾位教師會理事長與秘 書 的 意 見 調 查 獲 得 以 下 幾 點 重 要 結 果。 (一)學校教師會主要角色是可立即處 理教師權益問題、制衡與監督學校行 政、凝聚教師團結力量 從教師會幹部的觀點,學校教師 會 最 主 要 的 角 色 是 處 理 教 師 權 益 問 題,同時發揮制衡學校行政與監督學 校行政系統的教育決定否得宜;透過 這些努力以凝聚教師團結力量。以下 是教師會幹部的幾段問卷談話。 學校教師會在學校中存在的角色 包含 1.校長遴選整合學校意見及表達 '、校長每學年在校表現評分。 2.監 督學校施政方向。 3.凝聚學校教師向 心力。 4.對於學校教師的意見提供適 當的發抒管道(資料編碼 B21)。 (二)教師工會成員與學校教師的成員 雖有重疊,但是學校教師會角色仍應 保留 本研究調查教師會幹部指出目前 學校教師會員與教師工會會員有很高 的重疊性,主要是教師工會幹部多由 學 校 教 師 會 、 地 方 教 師 會 的 幹 部 兼 任,原來的教師會幹部期望教師工會 能達成設立的門檻,展開雙手讓參加 教師會的教師,也同時晉升為教師工 會成員。因此,學校教師會員與教師 工會會員有很高的重疊性。以下是教 師會幹部的幾段問卷談話。 台東縣教師會與教師公會會員差 距時有變動,約二、三十人,有時教 師會多、有時工會多,大部分都是兩 者都加入(A12)。 現在學校教師會會員 83 人,教師 公(工)會會員 33 人(B11)。 雖然如此,學校教師會仍有存在 的必要性。因為目前教師會在許多法 規之中,仍然具有與校長平行對話的 代 表 性 , 教 師 工 會 尚 未 在 法 制 層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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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被賦予這些權力。學校教師會的 角色仍然應被保留。以下是教師會幹 部的問卷談話。 仍有存在其必要性,通常由教師 會理事長擔任教評會、教發會的當然 委員(B41)。 學 校 教 師 會 可 以 無 被 廢 除 的 必 要 性 (C31)。 以目前學校的狀況看來,教師會 是不可以被廢除的。因為在法的位階 上目前教師會是唯一可以在學校和校 長直接平行對話,及透過會議表達立 場、進行溝通的管道(D31)。 (三)教師工會角色尚未能與學校教師 會清楚銜接,尚無法取代學校教師會 角色 學校教師會基於教師法的授權, 有權參與學校重要會議與評議,例如 學校教評會、校長遴選、教師申訴評 議等。這是教師會直接參與學校事務 最重要的專業影響機制,而目前教師 工會尚無明確的法源基礎可以取代教 師會參與學校這些會議與評議。教師 工會的角色則被強調於勞動三權:協 商權、爭議權、團結權。日後如果想 要朝向修改法規解決教師工會獲得教 評會、校長遴選、教師申訴評議等權 力,也必須跟著修改工會法,因為現 行 工 會 法 規 限 制 學 校 不 可 以 組 織 工 會。因此,修法的工作仍然無法立竿 見影。工會法未完成修法前,若是教 師工會取代學校教師會的角色,學校 必然無法立即指派教師工會代表參與 學校重大會議,想必無法如學校教師 會一般,教師會成員都是直接在學校 教學,教師的意見反映可立即且隨時 協調。因此,短期內教師工會角色尚 未能與學校教師會清楚銜接,尚無法 取代學校教師會角色。以下是教師會 幹部的幾段問卷談話。 學校許多委員會的組織如教師評 審委員會、校長遴選委員會、教師申 訴評議委員會...等等,都明定教 師會代表為必然委員(A21)。 現行工會法又限制學校不可組企 業工會,在教師會是三級組織,而工 會是二級組織(中央及地方)校級沒 有對口單位(A31)。 教師會與教師工會的分野不清,體制 不健全,尚待整合努力(C41)。 教師工會在學校功能有限,尚無法 取代教師會(B42)。 教師工會的角色,勞動人權意識及 作為(C81)。 (四)未來教師工會體制完備後,學校教 師會應與之分工或逐漸退出 未 來 教 師 工 會 體 制 逐 漸 完 備 之 後,學校教師會的功能與角色應當重 新定位,有些教師會幹部認為應當逐 漸退出,使得教師工會取代學校教師 會 , 這 個 觀 點 始 終 存 在 , 從 張 以 莊 (2009)到鄭景陽(2011)都有類似結果; 有些幹部認為學校教師會與教師工會 應當分工,屬於校際之間的活動,由 教師工會處理,屬於校內的維護教師 權 益 、 制 衡 學 校 行 政 與 團 結 教 師 力 量,則仍由學校教師會負責,這部份 是過去研究較少被提到的部份。以下 是教師會幹部的幾段問卷談話。 當教師工會的體制完備,便不存 在學校教師會的功能與意義了(C81)。 教師工會主要訴求是對外運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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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校際之間聯合活動,學校教師會 是對內運作(B81)。 (五)未來教師會會員資格應與教師工 會整合 依 據 教 師 會 幹 部 的 意 見 調 查 顯 示:教師會會員資格為編制內合格教 師 , 代 理 代 課 教 師 只 能 成 為 榮 譽 會 員,這個現況有礙於教師會的發展, 因為代理代課教師在學校教學期間的 權益問題與協商權無法獲得彰顯。反 觀 教 師 工 會 , 只 要 具 有 合 格 教 師 證 照,均可成為教師工會會員,如此作 法有助於更多實際從事教育工作的教 師參加會務,較符合設立之精神。因 此,未來教師會會員資格應與教師工 會整合,只要具有合格教師證照,均 可成為教師會會員。以下是教師會幹 部的幾段問卷談話。 大部分都把正式會員的資格限定 在學校編制內的合格正式教師,其餘 如退休或代課教師只能是榮譽會員。 至於教師職業工會:具有合格教師證 者都可以(A11)。 如果修法把代課及實習教師也自 由入會並享有與一般會員權利與義務 當然很好,可以擴大會員人數(A61)。 (六)未來學校教師會應多辦理活動以 擴大議事討論與凝聚共識 目前學校教師會與地方教師會在 會務推動上並不是很熱絡,特別是經 費比較拮据的地方,教師會會員較不 足的縣市。因為教師團結權的行使, 有賴於更多教師會會員的團結行動與 協商;未來針對如何吸引更多教師成 為會員,以及參與會務,仍然是一項 考驗與重點。教師會幹部認為應多辦 理活動以擴大議事討論,如此才能凝 聚教師會員共識,提高教師會團結氣 氛。以下是教師會幹部的幾段問卷談 話。 多辦活動,組織整個團隊,分工 合作,使彼此互相關心,避免少數幾 個人主導教師會的運作,而是由大眾 一起凝聚共識,共同完成,才可以提 高教師參與教師會活動(B71)。

五、 結論

/未來學校教師會與教

師工會的發展建議

本文探討的重點聚焦於現階段學 校教師會與教師工會的角色,並更進 一 步 期 望 藉 由 教 師 會 幹 部 的 意 見 調 查,分析未來教師工會的展望與學校 教師會的可能發展。透過 4 位地方教 師會與教師工會重要幹部的意見調查 顯示,學校教師會經常性的任務主要 是維護教師權益、制衡學校行政與團 結教師力量;而教師工會則著重於勞 動三權:協商權、爭議權、團結權的 維護。因為著重的焦點不同,目前教 師工會尚無法完全取代學校教師會的 角色,但是未來透過修法,如讓教師 工會取得學校教評會、校長遴選、教 師申訴評議等權力之後,學校教師會 的功能便與教師工會的功能重疊,如 此,便有必要進一步討論兩會角色的 整合與區隔。 部份教師會幹部認為學校教師會 應當逐漸退出教師組織,使得教師工 會取代學校教師會;有些幹部認為學 校教師會與教師工會應當分工,屬於 校際之間的活動,由教師工會處理, 屬於校內的維護教師權益、制衡學校 行政與團結教師力量,則仍由學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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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會負責。兩項說法都可能是未來兩 會發展的動態,但是,就教師專業團 體 的 立 場 , 研 究 者 認 為 兩 會 應 當 分 工,屬於校際之間的活動,由教師工 會處理,屬於校內的維護教師權益、 制衡學校行政與團結教師力量,則仍 由學校教師會負責;比較能夠就校內 校外兩層面兼顧教師需求。 此外,教師會與教師工會會員資 格應朝向整合來發展,並應擴大至具 備合格教師證者即具有會員資料,如 此,才能發揮專業團體所組成的組織 之意義。真正達到維護教師權益、制 衡學校行政與團結教師力量的目的。 至於長久以來,教師參與教師會活動 並不踴躍的問題,幹部們認為應多辦 理活動以擴大議事討論,如此才能凝 聚教師會員共識,提高教師會團結氣 氛。 參考文獻  王玉芬 (2008)。 校內教師會議與 教師專業成長關係之行動研究─以一 所學校教師會理事長的經驗為例。台 灣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在職 進修碩士班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2013a)。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簡 介 。 (2013/3/20) , http://www.nftu.org. tw/Profile/Profile0101.aspx 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2013b)。 全教總成立宗旨及任務。(2013/3/20), http://www.nftu.org.tw/Profile/Profile01 03.aspx  林建銘、吳狵娟 (1999)。 學校教 師會的角色功能--從M.Archer教育互 動 理 論 剖 析 。 初 等 教 育 學 刊 ,7 , 107-127。  莊巧玲 (2008)。 台灣公立中小學 學校教師會定位之研究。國立臺北教 育大學教育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碩士論 文。未出版,台北。  彭富源 (1998) 。臺灣教改新興勢 力--學校教師會。教育資料集刊,23, 55-78。  張以莊 (2009)。一所國小教師會 之個案研究—以幸福國小為例。中正 大 學 教 育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 未 出 版,嘉義。  趙念魯 (2006)。 桃園縣國小教師 參與教師會之研究--集體行動理論之 應用。競爭力評論,9,61-83。  鄭國政 (2009)。 台東、屏東、高 雄三縣國中、國小教師未參與教師會 因素之研究。臺東大學教育研究所碩 士論文,未出版,台東。  鄭景陽 (2011)。 學校教師會角色 功能、運作情形與轉型發展之研究─以 新北市為例。淡江大學教育政策與領 導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未 出版,台北。  衛民 (1999) 。從勞動三權觀點論 公共部門教師會協商權與罷工權。人 文及社會科學集刊,11(2),26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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