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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學校 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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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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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 資助學校

教育局

(2)

背景

 教育局在2017年11月成立了「教師專業發展專責 小組」(專責小組),檢視和跟進提升教師專業發 展,包括研究教師職位學位化的時間表。

 政府接納了專責小組的建議,並在《行政長官 2018年施政報告》中宣布,在2019/20學年於公 營中小學一次過把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學校可 因應校 本 情況, 在2020/21學年或以前全面落 實。

2

(3)

學位教師職系

不同職級的角色和職能

 除課堂教學及現有職務外,所有學位教師須擔任 更多樣化的專業職務,以配合學校的發展和學生 的需要,讓教師發揮專業能量。

 學校應藉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的契機,檢視和調 整校本人力資源運用和職務分配的情況,以提升 整體教師團隊的專業能量。

3

(4)

資助小學學位教師職系 不同職級的角色和職能

4

多樣化的專業職務的範疇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 課程發展與管理

 學與教及學生評估

 學生訓育及輔導

 學生支援(包括融合教育)

 小班教學

 學生課外活動

 教師專業發展及教育研究

 對外聯繫及資源管理

(5)

資助中學學位教師職系 不同職級的角色和職能

5

多樣化的專業職務的範疇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 課程發展與管理

 學與教及學生評估

 學生訓育及輔導

 學生支援(包括融合教育)

 學生全方位學習及課外活動

 生涯規劃教育

 教師專業發展及教育研究

 對外聯繫及資源管理

(6)

資助小學學位教師職系 不同職級的角色和職能

6

職級 工作類別

高級小學學位教師 (SPSM) (副校長)

i) 在一所核准班級數目為12班或以上*的小學擔任 副校長;

ii) 協助校長領導及策劃各項學校發展的工作;及 iii) 課堂教學。

小學學位教師 (PSM)

i) 協助校長及副校長帶領各項功能範疇以推行小學 教育措施;

ii) 領導多樣化的專業職務;

iii) 課堂教學;及

iv) 其他由學校指派的相關職務。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APSM)

i) 統籌及執行多樣化的專業職務;

ii) 課堂教學;及

iii) 其他由學校指派的相關職務。

*就設有小學部的特殊學校而言,有關核准班數指按照《特殊學校資助刞例》規定換算的 相應普通小學班數。

(7)

資助中學學位教師職系 不同職級的角色和職能

7

職級 工作類別

首席學位教師 (PGM) ( 副校長 )

i) 在一所核准班級數目為15班或以上*的中學擔任 副校長;

ii) 協助校長領導及策劃各項學校發展的工作;及 iii) 課堂教學至中六級別。

高級學位教師 (SGM)

i) 協助校長及副校長帶領各項功能範疇以推行中學 教育措施;

ii) 領導多樣化的專業職務;及 iii) 課堂教學至中六級別;及

iv) 其他由學校指派的相關職務。

學位教師 (GM)

i) 統籌及執行多樣化的專業職務;

ii) 課堂教學;及

iii) 其他由學校指派的相關職務。

* 就設有中學部的特殊學校而言,有關核准班數指按照《特殊學校資助刞例》規定換算 的相應普通中學班數。

(8)

編制安排

 在2019/20學年,公營學校的學位教師職位比例 會一次過增加至100%,即核准編制內的所有教席 均為學位教師職位。

 過往在各項措施下為學校提供的非學位教師職位,

將同時在2019/20學年轉換為學位教師職位。

 教學人員編制的整體職位數目及屬晉升職級的教 席數目,會按現行《資助則例》的相關原則及相 關教育局通告/通函釐定。

8

(9)

新入職教師的聘任

9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APSM)

(見小學資助則例 Appendix 5/Attachment E)

中學學位教師 (GM)

(見中學資助則例 Appendix 4/Attachment E)

資助學校在2019/20學年或其後聘請新入職屬核准編 制內的教師(常額教師) ,

 必須具備本地學士學位(或同等資歷)及

 符合《資助則例》訂明的學位教師入職條件及既 定準則。

(10)

資助小學 (包括特殊學校小學部)

10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改編職系安排

非學位教師職級 改編至學位教師後職級 文憑教師

(CM)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APSM)

助理教席 (AM)

小學學位教師 (PSM)

(11)

資助中學 (包括特殊學校中學部)

11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改編職系安排

非學位教師職級 改編至學位教師後職級 文憑教師

(CM)

學位教師 (GM) 助理教席

(AM)

高級助理教席 (SAM) 首席助理教席

(PAM)

高級學位教師 (SGM)

(12)

 資助學校可以按校本情況,在2020/21學年或之 前(即2021年8月31日或之前)一次過或分階段全面 落實有關政策。

 讓所有現職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非學位教師在充 分了解學位教師的角色及職能的情況下,表達其 對改編職系的意願。

 如學校決定分階段全面落實有關政策,學校須:

參考現行處理改編職系的程序,預先訂立一套 客觀、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校本政策,並就此充 分諮詢校內所有教師;

確保有關政策及準則已於校董會/法團校董會 通過,並讓所有教師知悉。

12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改編職系安排

(13)

13

• 可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的相應職級

持有認可學位資歷及 願意肩負學位教師職務

• 可繼續於其現職資助學校留任非學位 教師,惟學校須抵銷相應職級和數目 的學位教師職位

因個人意願選擇不改編至學 位職系,或學歷未符合改編

至學位教師職系的要求

• 可在2020/21學年或以前,在其任教 的學校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惟只可 留任基本職級

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 超額/過剩非學位教師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改編職系安排

(14)

 原則上,在2020/21學年,除了因個人意願選擇 不改編至學位職系,或學歷未符合改編至學位教 師職系的要求的兩類教師外,其餘所有於核准編 制內的教師應已改編為學位職系教師。

 資助學校應備存此兩類教師的相關紀錄(包括其 學 歷 證 明 或 其 不 選 擇 改 編 至 學 位 職 系 的 證 明 等),以供本局人員在有需要時查核。

 在2020/21學年後,現職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常 額非學位教師如欲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須於每 年5月31日或之前向學校表示他們於下一學年改編 職系的意願,以便學校作出適當的安排。

14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改編職系安排

(15)

15

「改編至學位教師職系意願書」樣本

(16)

 資助學校亦須在教師改編職系生效日期前,完成 所 需 的 程 序( 包 括 校 董 會 /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批 核)。在一般情況下,改編的生效日期不具追溯 效力。學校須:

16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改編職系安排

確保相關改編 職系安排已獲 校董會/法團

校董會批准

填妥

「小/中學教 員改編為學位

教師」表格

(主頁 > 教師相關

> 教師聘任及相關 事宜 > 聘任事宜)

通知教育局

(正本送交公積金 組,副本送交所屬 地區的學校發展組)

(17)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轉校安排

 假如學校有特殊的校本需要,校董會/法團校董 會可考慮聘用現職或中斷服務不超逾一年(過剩教 師不受此限)而未持有認可學位的資助學校常額教 師填補學位教師職位空缺,以提供所需服務。

 在此情況下,學校可以文憑教師(CM)職位聘任這 些非學位教師,並須抵銷相應職級和數目的學位 教師職位。

 如學校抵銷相應的學位教師職位以聘請非學位教 師,有關的學位教師職位便不能凍結以領取現金 津貼。

17

(18)

在職常額非學位教師轉校安排

18

• 可轉職至其他資助學校,繼 續獲聘為常額文憑教師(CM)

未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非學位教師 而中斷服務未逾一年

• 不能轉職至其他資助學校 擔任核准編制內的教師

未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非學位教師 而中斷服務已超逾一年

•仍可轉職至他資助學校擔 任核准編制內的教師

未持有認可學位資歷的 超額/過剩非學位教師

(19)

在職常額學位教師轉校安排

19

• 在中斷服務不超逾一年的情況下,他 仍可獲聘為常額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APSM)/小學學位教師(PSM)

• 超額教師不受上述所限

尚未持有小學師資訓練 的現職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APSM)/小學學位教

師(PSM)

(20)

署任、晉升或直接聘任晉升職級 教師的安排

 由即時起,學校應按校本機制有序地落實現時在 非學位教師職系內署任教師的晉升安排。

 自2019/20學年推行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後,非 學位職系教師的晉升機制將不獲保留。

 換句話說,非學位教師須先改編至學位教師職 系,如符合《資助則例》訂明的相關學歷、條件 和教學經驗要求,則可獲考慮署任或晉升至學位 教師職系內的晉升職級教師職位。

20

(21)

署任、晉升或直接聘任晉升職級 教師的安排

 原則上,由2019/20學年開始,學校不可直接聘 任教師出任非學位晉升職級教師職位。

 然而,營辦超過一所學校的辦學團體,仍可自行 調配轄下學校的非學位晉升職級教師出任另一所 屬校的非學位晉升職級教師職位,惟須抵銷有關 屬校的相應職級和數目的學位教師職位。

 如學校抵銷相應的學位教師職位以聘請非學位教 師,有關的學位教師職位便不能凍結以領取現金 津貼。

21

(22)

其他

 按 位 津 貼 學 校 須 作 出 相 應 安 排 , 以 達 致 在 2020/21學年或以前全面落實教師職位學位化,

本局會根據有關開支計算學校的學費津貼。

 由於核准教學人員編制內的教師職位全屬學位教 師,整合代課教師津貼會相應作出調整。

 與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政策相關的措施及安排須 待立法會通過《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才可落 實。

22

(23)

《資助則例》的相關修訂

 《資助則例》的相關條文將會更新。

 有關學位教師職系中不同職級教師職位的角色和 職能、建議教學人員編制結構及常見問題已上載 本局網頁,以供學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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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資助小學

(主頁 > 學校行政與管理 > 一般行政 > 有關學校教職員 >

資助小學學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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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資助中學

(主頁 > 學校行政與管理 > 一般行政 > 有關學校教職員 >

資助中學學位教師 25

(26)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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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並會由 2019/20 學年開始,公營中、小學的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因 應《行政長官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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