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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公司多角化程度對經營風險之影響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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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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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指導教授:陳彩稚 博士.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金控公司多角化程度對經營風險之影響.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研究生:簡湘庭 撰 中華民國 102 年 6 月.

(2) 致謝詞 時光飛逝,轉眼間碩士生涯已經結束了!這份論文可謂是給自己一份交代, 將這兩年的所學充分發揮。姑且不論論文本身價值,對於所付出的心力,我認為 當之無愧,希望將來能持續秉持著上進心,我想, 「有興趣的學習,是幸福的!」 首先,我需要大力感謝指導教授陳彩稚。回想碩一在擔任陳老師的研究助理 時,我便深深體會到他在教學上和學術研究上的用心,他是一位非常認真的老 師,尤其在研究所裡難得可見,而這正是為何我會選擇陳老師擔任指導教授之主 因。陳老師總是一字一句地仔細閱讀我的論文,要不是有他的督促與細心教導,. 治 政 我可能無法順利完成這篇論文,真是非常感謝他!大 立 此外,我亦十分感謝另兩位口試委員彭金隆和張邦茹老師。彭教授對教學總 ‧ 國. 學. 是不遺餘力,在系上亦廣受學生愛戴。而實踐大學的邦茹老師,雖然先前毫無交. ‧. 集,然給人感覺就是一位很有氣質又親切的老師,同時給了我很多寶貴的建議,. sit. y. Nat. 真是非常感謝老師們!. io. er. 我要特別感謝財管所的盧筱茜和蘇育賢。即便筱茜有要事在身,仍十分熱心 的幫我處理資料,就連訂便當的工作也很阿莎力替我處理,讓我十分感動!而蘇. al. n. iv n C 育賢也是非常的夠義氣,放棄週日美好的下午而幫我模擬口試。我想,好朋友就 hengchi U. 是如此,人生中最珍貴的就是友誼,我真心祝福他們有美好的發展,亦希望日後 能持續保持聯絡!最後,謝謝所有幫助過我論文的人,湘庭不再一一舉名,就請 大家各自對號入座吧!.

(3) 摘要 本研究探討我國金控公司多角化程度與經營風險之關聯性。以 Herfindahl 指 標衡量金控相關多角化之程度,研究當金控公司多角化程度愈高,是否顯著降低 公司總風險、系統性風險、特定風險、破產風險與收入波動度。本研究以我國十 四家金控公司為樣本對象,並取 2003 年 Q1 至 2012 年 Q4 之季資料,透過迴歸 分析進行實證研究。主要研究結果如下: (一) 風險並非「隨機漫步」,具有持續性之影響。當公司規模愈大、槓桿程度愈低. 政 治 大 營價值高之金控公司,有助於降低系統性風險。此外,繼續經營價值高、槓 立. 且流動性佳之金控,較能降低特定風險和破產風險。而公司規模小、繼續經. ‧ 國. 學. 桿程度低之金控公司,則能降低總風險和穩定收入波動度。 (二) 實證顯示,我國金控公司多角化程度愈高,愈能有效降低系統性風險。然特. ‧. 定風險將隨多角化程度提高而上升。針對於此,本研究推測多角化效益存在. y. Nat. al. er. io. 入銀行子公司,將顯著提升破產風險。. sit. 時間上之落差,且須仰賴經理人決策與風險管理之能力。此外,金控旗下納. n. iv n C (三) 金融海嘯前,金控公司多角化程度愈高,收入波動度愈大。然金融海嘯發生 hengchi U 後,多角化程度高之金控公司,則將提升總風險和特定風險。 (四) 金融海嘯後,大型金控公司具有降低特定風險、破產風險和收入波動度,及 顯著提升系統性風險之抵換效果。此外,資產成長率愈快反而顯著降低經營 風險,顯示金融海嘯後,我國金控公司所增加之資產品質較佳。 (五) 金融海嘯前,子公司組合型態不影響經營風險。然金融海嘯後,以銀行為經 營主體之金控公司跨業經營壽險或產險業,有助於降低系統性風險。 關鍵字:金融控股公司、經營風險、多角化、子公司組成型態。.

(4) ABSTRACT The Impact of Diversification on Risk-taking in The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ies. By Jian, Shiang-ting June 2013 ADVISOR:DR. CHEN, TSAI-JHIH DEPARTMENT: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This study investigat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iversification and risk-taking in the FHCs by using the Herfindahl index to calculate the degree of diversification. Furthermore, there are 5 risk variables to be used in the research including total risk, systematic risk, specific risk, z-score, and return volatility. The followings are the empirical results when using the method of panel data analysis to examine the 14. 政 治 大 FHCs in Taiwan during 2003Q1-2012Q4. 立 1. Risk in the FHCs is not 「random walk」. Besides, the larger size, lower leverage,. ‧ 國. 學. and better liquidity FHCs can reduce specific risk and bankruptcy risk while the smaller size and higher charter value FHCs can reduce systematic risk. Moreover,. ‧. n. al. er. io. sit. y. Nat. 2.. return volatility and total risk can be reduced in the higher charter value and lower leverage FHCs. It shows that the more diversified FHCs, the lower systematic risk and higher specific risk FHCs carry. It may means that diversification benefit needs time to be realized, and it heavily depends on the managers’ abilities of decision-making and risk-management. The result also shows that before the financial crisis in 2008, the more diversified, the larger return volatility FHCs carry; while the diversification will increase the. 3.. 4.. 5.. Ch. engchi. i Un. v. specific risk and total risk in the FHCs after the financial crisis. After the financial crisis in 2008, the larger size FHCs can reduce systematic risk, bankruptcy risk, and return volatility but increase systematic risk. Besides, the faster asset growth FHCs have lower operating risk, meaning that the quality of assets FHCs gain is better than before. It shows that the subsidiary types have no impact on risk-taking in the FHCs before financial crisis in 2008. However, after the financial crisis, banks merger with life insurance and property can help to reduce its systematic risk..

(5) 目錄 第壹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動機.................................................................................................. 2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目的...................................................................................... 4 第四節 研究流程.................................................................................................. 6 第貳章 文獻回顧.......................................................................................................... 8 第一節. 金融控股公司經營風險指標之相關文獻........................................ 8. 第二節. 金控多角化具正面影響之相關文獻.................................................. 14. 第三節. 金控多角化具負面影響之相關文獻.................................................. 17. 立. 政 治 大. 第四節 子公司組合對金控經營風險之影響.................................................... 20. ‧ 國. 學. 第參章 研究方法........................................................................................................ 23 第一節 研究假設................................................................................................ 23 變數定義.............................................................................................. 26. 第三節. 資料來源與範圍.................................................................................. 34. 第四節. 研究模型.............................................................................................. 36. ‧. 第二節. io. sit. y. Nat. n. al. er. 第四章 實證分析與結果............................................................................................ 39 第一節. Ch. i Un. v. 敘述性統計...................................................................................... 39. engchi. 第二節 相關性分析............................................................................................ 44 第三節 複迴歸分析............................................................................................ 51 第四節 追蹤資料模型分析................................................................................ 54 第五節 延伸研究................................................................................................ 62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72 第一節 研究結論................................................................................................ 72 第二節 研究限制................................................................................................ 75 第三節 未來研究建議........................................................................................ 76 附錄一:國內金控公司基本資料表.......................................................................... 78 參考文獻...................................................................................................................... 83.

(6) 表目錄 表 4-1 國內金控公司組成型態之分布情況 ............................................................. 41 表 4-2 敘述統計量 ..................................................................................................... 42 表 4-3 總風險為依變數之相關係數表 ..................................................................... 46 表 4-4 系統性風險為依變數之相關係數表 ............................................................. 47 表 4-5 特定風險為依變數之相關係數表 ................................................................. 48 表 4-6 破產風險為依變數之相關係數表. 49. 表 4-7 收入波動度為依變數之相關係數表 ............................................................. 50. 政 治 大 表 4-9 複迴歸模型表 ................................................................................................. 53 立 表 4-8 各項風險指標之 VIF 表 ................................................................................. 51. 表 4-10 各風險指標之 Hausman 檢定表 .................................................................. 54. ‧ 國. 學. 表 4-11 時間序列模型之實證結果 ........................................................................... 57. ‧. 表 4-12 各家金控經營風險之比較表 ....................................................................... 59 表 4-13 虛擬變數之時間序列模型實證結果 ........................................................... 61. y. Nat. sit. 表 4-14 前期之 Hausman 檢定表 .............................................................................. 62. n. al. er. io. 表 4-15 後期之 Hausman 檢定表 .............................................................................. 62. i Un. v. 表 4-16 金融海嘯前之時間序列模型結果 ............................................................... 64. Ch. engchi. 表 4-17 金融海嘯後之時間序列模型結果 ............................................................... 66 表 4-18 前期虛擬變數之時間序列模型結果. 68. 表 4-19 後期虛擬變數之時間序列模型結果 ........................................................... 71.

(7) 圖目錄 圖 1-1 研究流程…………………………………………………………...………… 7 圖 4-1 國內金控公司經營主體之分布情況. 39. 圖 4-2 國內金控公司多角化程度之分布情況……………………… ….....…...... 4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8)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近十年來,全球金融市場趨向國際化及自由化,各國金融集團有鑑於傳統個 別通路缺乏效率,希望能透過資源共享的方式,達到範疇經濟與規模經濟的目 的。另一方面,資訊透明度提高使資訊搜尋成本大幅降低,出現愈來愈多的知識 型消費者,故對於金融業整合性服務的需求逐漸興起。因此,原先立法管制分業. 政 治 大 及「銀行控股公司創設特例法」,允許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立. 經營的國家紛紛開放金融改革,日本率先於 1997 年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整備法」. ‧ 國. 學. 之設立。1998 年美國花旗銀行與旅行家保險集團合併,隔年美國便通過「金融服 務現代法案」(Gramm-Leach-Bliey-Act),廢除自經濟大蕭條以來長期採行之 Glass. ‧. Steagall Act,使美國之金融集團能在同一金融控股公司下,自由從事銀行、保險. sit. y. Nat. 及投資銀行業務。韓國則於 2000 年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法」,這正是日後韓國經. er. io. 濟能迅速發展之重要因素。. al. iv n C hengchi U 銀行為主要資金貸放者。1991 年以後,政府為提升台灣金融業之經營效率,乃 n. 金融產業在台灣一直以來皆為高度監理的行業,1991 年以前國內仍以公營. 陸續開放金融改革,包括允許信用合作社、中小企業銀行及投資信託銀行改制成 立商業銀行,以及開放外資在台灣設立分行等措施。在這鼓吹民營化及自由化之 政策下,台灣銀行家數截至 2000 年底達到高峰,共有 39 家外商分行及 53 家本 土銀行在台設立。銀行彼此間競爭激烈乃成為常態,使得逾放比率逐漸攀高、獲 利能力日益下降,大幅削弱台灣金融業在國際間的競爭力。有鑑於此,政府乃於 2000 年 11 月正式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並於隔年 7 月參照日本法成立「金融 控股公司法」。這些法令,除為順應銀行多角化之世界潮流外,主要目的即是促 進台灣金融業積極整併,提昇國內金融機構之競爭優勢。 1.

(9) 第二節 研究動機 自從台灣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法以來,整合了近百家之金融機構並陸續成立金 控公司。截至 2012 年底,國內合計共有十六家金控公司。探究金控公司發起設 立之目的,乃是為了「併購」及「共同行銷」。根據金控法第 36、37 條條文內容, 金控公司基於業務上需求及策略考量,可轉投資銀行、保險、證券及投資銀行業 相關金融事業。因此,各家金控公司呈現大型化及業務多角化之趨勢,期望透過 跨業經營產生規模經濟與範疇經濟。然金融整合之結果,並非只產生效益,亦可 能伴隨著負面效果。Stiroh and Rumble(2006)研究美國銀行控股公司多角化是否. 治 政 達到預期綜效,結果顯示金控公司的確存有多角化優勢,然非本業收入的增加通 大 立 常伴隨較高風險,銀行多角化的好處可能因非本業收入波動度提高而抵銷,反而 ‧ 國. 學. 不如專注本業收入的績效表現。因此,金控公司在歷經整併潮及拓展新業務後,. ‧. 對整體績效是否確有正面助益,乃是本研究所關注之議題。. sit. y. Nat. 針對金控公司「多角化」對經營風險的影響,國內外學者抱持著不同看法。. io. er. Kwan and Eisenbeis (1997) 以美國銀行控股公司為樣本,得出商業銀行與證券子 公司報酬的相關性很低,支持歐洲綜合銀行體系相較於專業銀行僅從事單一業務. al. n. iv n C 的報酬,具有分散風險之功能。相反地,Boyd, U and Hewitt (1993)指出銀 h e n g c h iGraham,. 行與壽險公司合併可降低破產風險,若與產險或證券合併則會不利於銀行經營。 本研究考量上述衡量差異,除了因樣本資料、時間和研究方法不同而有影響外, 是否不同「子公司組成型態」亦為影響金控公司經營風險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國十六家金控公司子公司之組成型態不盡相同,其中不少以商業銀行 子公司為經營主體。然近年來受到金融危機影響,台灣亦跟隨先進國家採取低利 政策,以提振經濟。因此,國內銀行面對低利率與低獲利的情況下,無不積極拓 展新業務的收入來源,以因應利差縮小的損失。舉例而言,國泰金融控股公司投 資不動產與建設公司,中信金則因取得開辦公益彩券的資格,而額外成立台灣彩. 2.

(10) 券公司,可見國內金控公司在子公司組成型態上,已逐漸朝向多元化發展。有鑑 於國內外學者著重於衡量銀行多角化效益,較少探討不同子公司組成型態對經營 風險的影響。故本研究希望以國內金控公司為樣本對象,驗證我國金控公司旗下 合併不同類型之子公司,是否與國外文獻的研究結果一致?.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 i Un. v.

(11)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目的 「風險」實乃一抽象概念,原本就難以評估與量化,何況金控公司性質複雜, 其衡量有效性及準確度備受挑戰。本研究回顧國內外文獻,得出目前金控公司經 營風險的衡量方法,學界尚無一致定論,在實務上亦缺乏一個公認之準則或指 標。有鑑於此,本研究整理文獻常見的風險指標,分別衡量國內金控公司成立後, 其經營風險的變化,以探究各風險指標間是否存有衡量差異性;同時藉由實證結 果,得出國內各家金控公司的經營現況。 金控公司整體績效改善可分別從「利潤」與「風險」兩方面研究,若獲得之利潤. 治 政 大於因承作新業務額外承擔之風險,則金控公司整體績效上升;反之則整體績效 大 立 下降。自從 1990 年代起若干大型金融機構陸續發生財務危機,重創國際金融市 ‧ 國. 學. 場,「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一詞開始備受重視。國際簽訂的巴賽爾協議嚴. ‧. 格要求各國金融機構應進行風險管理,學術界與實務界亦發展出眾多評估模型,. sit. y. Nat. 目的即是希望能制定一套預警系統,避免身為財務中介之金融機構再度引發危. io. er. 機,使整體經濟、社會動盪不安。其次,由於 2008 年的金融海嘯,許多企業無 預警地發生經營危機而面臨倒閉風險,各國便紛紛將「企業風險管理」納入公司治. al. n. iv n C 理的一環,信評機構亦將該項指標列為評等要素之一。 hengchi U. 由以上跡象得知,「風險」已成為不容忽視的代表性指標,而性質類似金融集 團的金控公司,因為從事多角化的金融業務活動,整體的「經營風險」原本就難以 衡量與掌握,加上同一集團內子公司風險蔓延的隱憂(風險溢出效果,risk spill-out effect),實為監理機關、經理人及投資人極為關注的對象。有鑑於此,本研究將 重心置於國內金控公司的經營風險而非經營績效。 回顧國內外文獻,鮮少學者專門探討針對金控公司成立以來的經營風險,大 多在探討金控公司成立前後之報酬或風險的比較(如劉秀玲,2006;蘇怡心, 2005)。然李禮仲(2002)指出台灣金融機構的發展將明顯區分為大型化、多角化之. 4.

(12) 百貨經營,與小而美的專業化經營發展。由此可知,金控公司在大者恆大之理論 支持下,目前仍趨向大型化及業務多角化發展。同時本研究觀察我國金控公司的 現況,認為由跨業經營回到分業制度的可能性極低,若再探究金控公司成立前後 之比較,可能較無實質意義。因此,為因應世界潮流及更貼近金融市場現況,本 研究著重於國內金控公司成立後的經營風險。 綜合以上考量,本研究希望以國內金控公司為樣本資料,並參考國外風險管 理的觀念以及研究方法,實證得出金控公司多角化程度對經營風險之影響。最終 目的在於鼓勵企業重視風險管理,避免因國內銀行業競爭過於激烈,或是為了順 應潮流而盲目地拓展非本業的收入來源,反而提高公司不必要之成本,甚至面臨. 治 政 經營上之危機。因此,本研究以五項風險指標衡量國內現有十四家金控(排除臺 大 立 灣金與合庫金)設立後,其經營風險之變化。同時分析不同「子公司組合型態」是 ‧ 國. 學. 否對金控公司之經營風險有顯著影響,期盼做為未來金控公司進行併購活動之參. ‧. io. sit. y. Nat. n. al. er. 考。. Ch. engchi. 5. i Un. v.

(13) 第四節 研究流程 本論文的研究流程如圖 1-1 所示,依此流程共可分成五個章節: 第壹章-緒論:本論文之研究背景、動機、目的和流程作一概括性論述與介紹。 第貳章-文獻回顧:首先介紹衡量銀行業常見之風險指標,其次整理國內外針對 銀行多角化對經營風險之相關文獻,最後分析不同子公司組合,影響金控公司經 營風險之相關文獻。. 政 治 大. 第參章-研究方法:根據國內外文獻發展觀念架構與研究假設,建立研究模型,. 立. 最後定義相關變數,闡述資料來源、研究範圍以及研究期間。. ‧ 國. 學. 第肆章-實證分析:利用研究模型分析實證樣本資料,並根據實證結果討論其中. ‧. 之意義與原因。. y. Nat. io. sit. 第伍章-結論與建議:根據實證結果提出結論,並探討研究過程中所受之限制,. n. al. er. 最後對後續研究給予建議。. Ch. engchi. 6. i Un. v.

(14) 圖 1-1 研究流程. 研究背景、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流程. 金控公司多角化之文獻回顧. 學. 蒐集樣本資料. ‧. io. y. sit. Nat. 實證結果分析. n. al. er. 建立實證模型. ‧ 國. 立. 發展研究假說 治 政 大. Ch. 結論與建議. engchi. 7. i Un. v. 決定相關變數.

(15) 第貳章 文獻回顧 本章彙整國內外學者針對金融控股公司經營風險、子公司組成型態之相關 文獻,將分成四小節詳細介紹。第一節首先介紹有關金融控股公司之經營風險指 標,探討各個風險指標之衡量意義與目的,以及彙整國內外文獻使用風險指標之 研究結果。第二節與第三節針對金控公司的風險面,分別回顧支持金控公司多角 化或應專注於本業的文獻,並比較各自主張的理由或解釋。第四節乃分析金控公 司旗下子公司,其組成型態對經營風險之影響。. 政 治 大. 立 第一節 金融控股公司經營風險指標之相關文獻 ‧. ‧ 國. 學. 國內外學者大多研究金控公司之風險調整後經營績效,較少學術著作專門. sit. y. Nat. 研究金控公司之經營風險。探究其原因,推測是金控公司為銀行、保險、證券或. n. al. er. io. 其他相關金融事業群所組成的集團,所謂之「經營風險」難以定義,亦無一項客. i Un. v. 觀認可之指標以作判斷。根據陳彩稚(2012)在《企業風險管理》一書中指出,企. Ch. engchi. 業經營風險涵蓋策略風險(strategic risk)、財務風險(financial risk)、營運風險 (operation risk)及事故風險(hazard risk)四大項。然目前仍無一項指標能代表企業 之總曝險,因此,學術上僅能就作者本身研究需求與資料屬性,而採用不同之風 險指標。考量不同風險指標有不同之經濟意涵,本章節整理得出七大項風險的代 表性指標,並分別探討相關文獻。. 一、. 逾放比( Non-performing Loan Ratio, NPL). 逾放比為不良債權與總放款之比值,通常被視為銀行授信品質之重要指標。 Aggarwala and Jacques (2001)為檢驗美國 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8.

(16) Improvement Act (FDICA)之實施有效性,乃選取風險性資產比率與逾放比作為風 險變數,以測試法定即時修正行動對問題銀行資本管制的要求,是否影響其經營 風險。其實證結果顯示,美國 FDICA 法案的確有效提高銀行的資本比率,同時 政府對銀行資本進行管制的效益,並不會增加其經營風險。 Mester (1997)探討 1991 年至 1992 年美國 214 家銀行風險和經營績效之關 係,以逾放比和股東權益作為風險之代理變數。實證結果顯示銀行資本適足率愈 高,則有助於降低銀行經營風險。Tabak, Fazio, and Cajueiro (2011)探討銀行放款 之行業集中度是否影響巴西銀行之經營績效,採用逾放比作為風險的代表性指 標,得出放款集中度愈高的銀行,其信用風險控管的能力愈佳,因此提高收入而. 治 政 降低經營風險;然此好處僅限小型、民營化的本土巴西銀行。 大 立 蔡明志(2008)研究 2003 年至 2006 年間國內 35 家銀行,其經營風險、公司 ‧ 國. 學. 治理與經營績效的關係,採用資本適足率及逾放比作為風險代理變數。結果顯. ‧. 示,風險因子與公司治理因子作為銀行業經營時的投入項,將能使銀行業經營效. sit. y. Nat. 率提升。因此,銀行若欲改善本身經營效率,則事前比事後之風險控管及公司治. io. er. 理,將更有效果。曾昭玲、陳世能、林俊宏(2005)以國內商業銀行為樣本對象, 檢測銀行逾放比對其經營績效多期性影響。實證結果顯示,銀行之逾放比對其經. al. n. iv n C 營績效呈現顯著負向影響,故建議銀行應該積極打消壞帳 h e n g c h i U ,以助於公司永續發展。 由於銀行所提存備抵呆帳率與逾放比有一定關係,Liu and Ryan(1995)指出備 抵呆帳之增加,可能代表銀行放款品質惡化,亦可能代表銀行承擔信用風險之能 力增強。然多數文獻實證結果顯示,經營體質健全之銀行會傾向提足呆帳準備。 蘇哲毅(2012)以歐美國家共 1219 家的商業銀行為樣本資料,並分別以逾放比與 備抵呆帳率作為衡量銀行經營風險的變數。該研究結果顯示銀行在金融海嘯以 前,增加淨拆款部位對總資產的比率能顯著降低經營風險;然在金融海嘯以後, 增加淨拆款部位對總資產的比率,則顯著地增加了經營風險。. 9.

(17) 二、. 資本適足率( Bank of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Ratio, BIS). 資本適足率是指銀行自有資本淨額除以其風險性資產總額而得的比率。資本 適足率源自於 1988 年所公布之巴賽爾協定,乃為確保銀行有其適當之資本水準 以及建構公平競爭條件,各國依據銀行的風險情況決定資本適足率。 Camara, Laetitia, and Amine (2010)以 1992 年至 2006 年歐洲銀行為研究對 象,利用資本適足率為風險指標,衡量資本變化對銀行冒險行為的影響。該研究 發現,股權低度集中的銀行極有可能為求復活,進而從事高風險活動,故建議監 理機關應特別注意銀行資本結構的變化。 黃伊孜(2004) 以銀行資本適足率作為風險承擔變數,並以 Tobin's Q 作為經. 治 政 營績效變數,探討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公司治理、風險承擔與經營績效的關聯 大 立 性。研究結果顯示,資本適足率對經營績效具正面效果。吳建良(2004)分析 1995 ‧ 國. 學. 年至 2002 年間台灣 34 家銀行之逾放比、資本適足率與財務績效之關係。結果顯. ‧. 示銀行的資本適足率與財務績效指標顯著正相關,而逾期放款率愈低(高)的銀. sit. y. Nat. 行,其財務績效愈佳(差)。. io. er. 鄭秀玲、周群新(1999)研究 1986 年至 1994 年國內 9 家銀行,其成本與經營 風險間的關係,並以催收款比率、風險性資產比率及自有資本比率為風險變數,. al. n. iv n C 得出銀行持有的風險性資產多寡與經營風險並無顯著關係。廖慧芳(2006)探討國 hengchi U 內 14 家金控公司旗下子銀行加入金控前後,其經營效率的變化,而在風險構面 採用資本適足率與存放比率為代理變數。實證結果顯示,風險管理對於經濟效率 和配置效率呈顯著負相關,表示銀行應注意經營風險的控管,否則會因經營成本 的提高而使績效惡化。. 三、. 總風險、系統性風險和公司特定風險 (Total Risk, Systematic Risk and. Firm Specific Risk) 根據效率市場假說,股票價格已充分反映出所有能影響該價格之資訊,因. 10.

(18) 此,衡量股價之變化最能掌握市場對該企業的評價與風險。一般而言,總風險通 常以公司每日股價報酬率的標準差計算。而總風險乃是系統性風險與公司特定風 險的加總,系統性風險能反映當前國際總體經濟環境對金融業的影響,公司特定 風險則是指影響股價波動之原因,是來自於該企業本身特性的風險。 Flannery and James (1984)探討 1975 年至 1985 年美國金融機構,其風險組成 是否隨規模、法令及利率限制的鬆綁而有所變化。其實證結果得出系統性風險、 利率敏感度指數和公司特定風險,在研究期間內皆顯著異常變動。Pathan (2009) 為探討美國 272 家大型金控公司董事會結構、經理人權力大小與公司冒險程度的 關係,乃採用每日股價波動率作為公司總風險之指標。另外,作者亦衡量公司系. 治 政 統性與特定風險,得出董事會的權力大小與公司的風險偏好程度呈正相關,然經 大 立 理人的權力大小和公司的風險偏好為負相關。 ‧ 國. 學. Anderson and Fraser (2000)以美國 150 家銀行為樣本對象,研究經理人持股. ‧. 比例、公司冒險程度與銀行業經營體質之關係。實證結果顯示,在 1992 年至 1994. sit. y. Nat. 年這段期間,因監理法規更加嚴謹、存款保證利率之調整,同時總體金融市場之. io. er. 穩定,使總風險和公司特定風險與經理人持股比例為負相關,然經理人持股比例 大小對系統性風險的影響並不顯著。. al. n. iv n C Akhigbe and Martin (2008)利用總風險、系統性風險與公司特定風險變數, hengchi U. 分析美國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law)之頒布,是否對金融機構之經營風險產生 影響。實證結果得出短期內所有風險指標隨法令頒布而上升,然長期之下,因資 訊揭露透明度提高和公司治理漸趨完善,遵循沙賓法案的公司,其總風險和公司 特定風險呈現下降趨勢。 Niu(2012)分別以總風險、系統性風險、公司特定風險、逾放比及破產風險 五項指標,衡量銀行繼續經營價值與經營風險的關係。實證顯示不論哪種指標作 為風險變數,銀行繼續經營價值與經營風險成 U 型相關,與 Martinez-Miera and Repullo (2010)研究一致。此外,該研究亦得出銀行規模顯著增加公司的系統性風. 11.

(19) 險,然對其他風險指標卻有下降效果;而當銀行逾放比愈高,會增加公司總風險 和特定風險。 Akhigbea and Whyte (2003)研究《瑞格爾-尼爾跨州銀行與分行效率法案》 法案通過後對銀行風險之影響,並以銀行總風險、系統性風險和公司特定風險為 指標。研究發現跨州經營的銀行,其經營風險相較於單一地區經營的銀行大幅下 降;同時,若州政府的限制法規愈嚴格,則有助於銀行降低經營風險。Amihud (2002)則分別以總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為風險變數,檢驗當銀行進行跨邊界的併購 活動時,其風險和報酬的變化。實證結果顯示,此兩項風險指標相較於母國金融 市場皆不顯著上升或下降。. 立. 破產風險(Z-score):. 學. ‧ 國. 四、. 政 治 大. Z-score 最常被用來衡量公司的破產機率。Boyd and Runkle(1993)以 Z-score. ‧. 衡量 1981 年至 1990 年美國的銀行產業,結果顯示銀行破產風險與規模並無相關. sit. y. Nat. 性。Boyd and Nicolo (2005)衡量繼續經營價值、規模與銀行經營風險的關係,以. io. er. 21 個工業化國家中的 826 家銀行控股公司(包含美國 419 家銀行)為研究對象,其 結果顯示當以 Z-score 作為風險變數,銀行繼續經營價值與規模呈反向關係。大. al. n. iv n C 型銀行傾向從事高風險投資,進而抵銷銀行多角化所提升之效益,該研究進一步 hengchi U 指出,銀行若能在高度發展金融市場之國家經營,將有助於降低破產風險 (Z-score);而受法規限制多或是官股比例高之銀行,則會增加破產機率。 Stiroh (2004)以 Z-score 為風險指標,衡量西元 1978 年至 2001 年間的美國銀 行產業,得出收入波動度與規模沒有一定關係,然 Z-score 與規模為顯著正相關。 然其他學者有不同研究結果,Demirgüç-Kunt and Huizinga (2010)研究 101 個國家 共 1134 家已上市銀行,並採用 Z-score、sharp-ratio 和股價波動度為風險變數, 實證結果得出 Z-score 和股價波動度皆與銀行規模為負相關。 劉文榮、張東生、葉俐廷(2012)研究 1994 年至 2009 年間五國共計 74 家合. 12.

(20) 作銀行,其盈餘管理與市場競爭對合作銀行風險承擔之關聯性,採用 Z-score 為 風險變數。實證發現,合作銀行高階經理人若進行盈餘管理會提高銀行的破產風 險,同時當合作銀行的市占率越高,合作銀行的經營將更加穩定。. 五、. 收入波動度( Return Volatility). 即公司收入的波動程度,通常以資產報酬率(ROA)或淨值報酬率(ROE)之標準 差表示。Liang and Rhoades (1988)以收入波動度作為風險的代理變數,並以不同 多元化指標衡量其對銀行經營風險的影響。研究結果顯示,銀行資產愈多元化、 分行數愈多及市場佔有率愈高,則能顯著降低風險,然當銀行淨放款佔總資產比. 治 政 例愈高、固定資產佔總資產比例愈高、及投資於非合併子公司的資產愈高時,銀 大 立 行將承擔較高的經營風險。此外,銀行若進行區域多角化活動時,其效果如同工 ‧ 國. 學. 業間的併購活動,有助於降低風險。. ‧. DeYoung and Roland (2001) 針對 1988 年至 1995 年美國 472 家商業銀行不同. sit. y. Nat. 的收入來源,是否對收入波動度產生影響。其實證結果發現,若銀行從傳統貸放. io. er. 業務移轉至以費用為重心的業務活動,即便獲利能力獲得改善,然收入波動度與 金融操作的槓桿程度顯著提高,表示銀行的盈餘波動度亦隨之提高,因此得出若. al. n. iv n C 銀行盈餘以費用收入為基礎,則對公司的經營風險不減反增。 hengchi U. Iannotta, Nocera and Sironi (2007)研究 1999 年至 2004 年間歐洲 181 家大型銀 行股權結構對風險和績效的影響,以資產報酬率的波動度和破產機率為風險代理 變數。結果顯示在控制公司特性、地區和時間因素的假設下,公營銀行的放款品 質本較差、破產風險亦較高,而資產報酬風險則以互助銀行為最低。作者指出銀 行股權集中度愈高,通常擁有較佳的放款品質,以及承擔較低的資產報酬風險和 破產風險,然這些現象會隨資產組成和融資型態而有所差異,顯示不同金融中介 機構應有各自適合的股權結構。 Lepetit et al., (2008) 探討歐洲銀行產業在歷經金融法規開放以來,其經營風. 13.

(21) 險和產品多元化之間的相關性,分別以資產報酬率波動度、淨值報酬波動度為衡 量指標,結果顯示銀行單純從事放貸業務的風險,比其他跨業經營非利息收入的 銀行低。該文獻進一步考量銀行規模大小,發現小型銀行手續費收入愈高則承擔 較高的經營風險。 Cebenoyan and Strahan (2004)研究銀行透過貸款銷售市場以管理信貸風險的 方式,是否對公司資本結構、放款、利潤及風險造成影響,而採用逾放比、備抵 呆帳率、資產報酬率和淨值報酬率之標準差作為風險變數。實證結果顯示,善於 利用買賣貸款市場管理信貸風險的銀行,其資產報酬率及淨值報酬率之波動度明 顯比其他銀行大。.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第二節 金控多角化具正面影響之相關文獻. sit. y. Nat. 針對商業銀行是否跨足保險業、證券業、不動產業、投資銀行或其他非相關. io. er. 金融產業,一直以來為各國產官學界所關注之議題。以美國為首的國家強調風 險,主張金融產業專業分工與防火牆的設計 1,以往採取「專業銀行」(Specialized. al. n. iv n C Bank)制度。相較於美國,以德國為首的歐洲國家支持「綜合銀行」(Universal Bank) hengchi U 制,注重創造利潤,鼓勵銀行應多樣化之經營,提供客戶各種金融商品與服務, 如同一「金融百貨公司」。然金融服務業之整合是否有助於降低經營風險,國內外 學者抱持不同看法,故本節首先彙整主張金控公司多角化的文獻,第三節則彙整 不支持金控公司多角化之文獻。 美國於 1933 年成立通過 Glass-Steagall ACT,禁止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投資與 買賣。理由為銀行控股公司與證券結合,可能會產生利益衝突而造成銀行風險上 升,甚至危害一般投資大眾的權益。Kroszner and Rajan (1994)乃以 Glass-Steagall ACT 實施前的資料,研究當商業銀行經營證券業務時,是否會因利益目的而欺. 14.

(22) 騙大眾購買品質較低的證券,其結果顯示並無此現象;相反地,透過社會大眾的 監督,可能激勵銀行提供高品質的股票。此外,White (2006)指出 Glass-Steagall ACT 實施之前,銀行業與證券業合併不會危害銀行本身的穩定性,反駁先前文 獻認為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業,將提高收入波動度與降低資本適足率的說法。 Kwan and Eisenbeis (1997)以美國銀行控股公司為樣本,研究發現商業銀行與 證券業報酬的相關性很低,認為歐洲綜合銀行體系相較於專業銀行的報酬,具有 分散風險之功能1。Barth, Caprio, and Levine (1998)指出,對於商業銀行從事投資 銀行相關業務上有較多限制的國家,其銀行遭遇到危機的可能性較高。並進一步 指出,若對於投資銀行業務中的證券業務限制愈嚴格的國家,其銀行體系的脆弱 性愈高。. 立. 政 治 大. 沈中華,張雲翔(2002) 以 46 個國家共 8113 家銀行為樣本對象,分析金融機. ‧ 國. 學. 構跨業經營及轉投資是否有助於銀行績效,並將政府紀律與管理能力納入考量。. sit. y. Nat. 時,銀行的經營風險並不會因此而顯著上升,。. ‧. 實證發現開放商業銀行跨業經營及投資,有利於國內銀行獲利能力的改善,同. io. er. Estrella (2001)為探討金融集團跨業經營是否對其經營風險與資本有顯著影 響。實證結果顯示,金融集團在合併證券業、保險業及持有非相關金融事業之後,. al. n. iv n C 其經營風險皆明顯下降,並明確指出該多角化效益可使金融集團的資本要求降低 hengchi U 約 5 至 10%。Saunders and Walter (1994)透過風險模擬的結果,得出銀行、證券 與保險業務結合,將有助於穩定金融集團的收入穩定性。Gallo, Apilado, and Kolari (1996)研究 1987 年至 1994 年間,美國銀行經營共同基金業務對其績效的. 影響。實證結果顯示,銀行從事共同基金的銷售活動,有益於降低公司經營風險, 同時,此項非本業收入明顯改善銀行的獲利能力。. 1. 葛拉斯-史帝格爾法案(Glass-Steagall Act)便將商業銀行與證券業分開,避免當兩者 利益發生衝突時,危害存款大眾,此項隔離商業銀行與證券業的措施,即是所謂的「防 火牆」(Fire Wall),可以避免當銀行涉足證券業的承銷或自營業務失敗時,因利益衝突 而增加銀行的系統性風險。 15.

(23) Cornett, Ors and Tehraian (2002)以1987年至1997年間40家銀行控股公司為 樣本資料,研究商業銀行成立Section 20 子公司對經營績效的影響。實證結果顯 示,商業銀行成立Section 20 子公司的確改善風險調整後的資產報酬率,而此績 效之改善主要來自於非利息收入之活動。證實當法規開放銀行成立Section 20 子 公司,可有效提升商業銀行之經營績效。. Smith, Staikouras, and Wood (2003)研究1994年至1998年間4166家歐洲銀 行,增加以費用為基礎之業務活動對銀行報酬及風險的影響。研究結果發現,雖 然非利息收入活動之波動性比利息收入活動之波動性高,然因兩者之間存在負相. 治 政 關,顯示增加非利息收入之活動能降低銀行的總收入波動度,反而能提升歐盟國 大 立 家銀行之獲利穩定性。 ‧ 國. 學. 許鈺珮、張錫介(2005)探討金融控股公司之實施是否助於改善國內銀行業的. ‧. 現況。實證發現納入金控的銀行其經營效率皆優於非隸屬金控的銀行,同時金控. sit. y. Nat. 法的實施,使國內銀行業的生產力顯著提升,表示成立金控公司有助於改善國內. io. er. 金融環境,使其經營體質更為健全;此外,金控公司多角化有益於提升經營績效。. al. n. iv n C 綜合上述主張金控公司業務多角化之文獻,本研究得出三項主要的支持理 hengchi U 由。首先,多角化可能有助於提升金控公司之獲利能力,利用子公司共同行銷的 優勢達到範疇經濟。其次,生產上的規模經濟與範疇經濟,有助於金控公司以最 低的成本增加產品線與金融服務,進而提升經營效率與市場競爭力。最後,金控 公司可藉由多角化降低現金流量的變異,意即增加非本業收入能有效改善收入的 不穩定性,降低公司的經營風險及破產機率,進而減少金控公司以風險為衡量基 礎的資本要求。. 16.

(24) 第三節 金控多角化具負面影響之相關文獻 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並非毫無缺失,多數國內外學者質疑銀行、證券、保 險及其他非金融相關事業的合併,不一定能帶來預期綜效,甚至將影響本業的風 險與報酬。本節就金控公司的風險面,來探討多角化可能伴隨之負面效果,以及 部份學者所提出的解釋。 Templton and Serveriens (1992)以 1979 年至 1986 年間 54 家突尼西亞的商業 銀行為樣本對象。研究結果發現,商業銀行涉足非利息收入業務時,有助於提高 原始股東報酬率,然將伴隨著公司系統性風險的上升,銀行若僅專注於非利息收. 治 政 入的活動時,其獲利能力將會下降。 大 立 Stiroh and Rumble (2006)以美國1816家銀行控股公司為樣本,研究發現收入 ‧ 國. 學. 多角化程度並不能顯著改善銀行之經營績效;此外,非利息收入與風險調整後之. ‧. 報酬為負相關。Stiroh (2004)則指出,銀行增加非利息收入比重雖可獲得多角化. io. er. 公司經營風險,抵銷掉銀行控股公司多角化的效益。. sit. y. Nat. 效益,然非利息收入通常伴隨著較高的收入波動性(特別是交易收入),因此提高. al. Demsetz and Strahan (1997)選取1980年至1993年間180家美國銀行控股公司. n. iv n C 股價之資料,研究銀行規模、多角化與經營風險之關係。結果發現公司規模與多 hengchi U 角化經營呈顯著正相關,同時大型銀行傾向以較低的資本從事高風險活動;而銀 行常藉由合併從事高風險活動(如衍生性金融商品),因此抵銷了原先多角化所帶 來的效益。 Obi and Emenogu (2003)研究美國 50 家銀行併購非銀行事業前後之風險與報 酬,發現公司總風險雖下降但不顯著,並推測該下降的原因來自於財務風險的減 少(因拓展非利息收入活動而提升資本對資產比率的要求)。同時,銀行的系統性 風險顯著上升,表示市場並未給予併購活動額外報酬,投資人亦未因銀行擴展業 務而獲利。. 17.

(25) Allen and Jagtiani (2000)探討銀行從事非本業活動與經營風險間之相關性。 其研究結果顯示,結合非銀行本業活動雖可助於降低公司總風險,然卻明顯增加 銀行的系統性風險。同時他們指出當合併非銀行本業活動時,風險的單位價格 (unit price of risk)更低,因此綜合銀行並不存在多角化利益。劉秀玲、鄭鴻章(2010) 以 2003 年至 2008 年期間國內 14 家金融控股公司為樣本,探討金控公司之組織 架構,是否能提升隸屬金控下銀行的經營績效,以及發揮多角化的效益。實證結 果並無證據支持銀行在金融控股公司體制下運作能改善績效,顯示金控公司之經 營綜效在台灣似不明顯。其次,當銀行增加非利息收入活動時,其獲利能力將下 降、同時提高獲利之不穩定性以及破產機率。因此該文獻指出,銀行若專注於從. 治 政 事傳統業務,較能提高銀行報酬率、降低經營風險。 大 立 Berger, Hasan, and Zhou (2010)分析俄羅斯銀行多角化與經營風險及報酬間 ‧ 國. 學. 的抵換關係。實證結果顯示,多角化策略與經營風險和報酬呈非線性相關,意即. ‧. 當完全多角化之銀行降低多角化程度時,才有可能降低經營風險,反之,收入集. sit. y. Nat. 中度太高的銀行則不適合降低多角化程度。該研究進一步指出,俄羅斯銀行普遍. io. er. 不具有多角化效益,推測是因俄羅斯屬新興市場,其金融環境不夠完善,不僅具 有較高之代理成本,亦缺乏資訊透明度與足夠的法規監理。. al. n. iv n C Chiorazzo, Milani, and Salvinih(2008)以義大利銀行為樣本資料,分析非利息 engchi U. 收入對銀行經營績效的影響。其實證發現,大型銀行多角化程度與風險報酬呈現 正相關,且比小型地區銀行更具管理效率,表示多角化效益需透過規模經濟與範 疇經濟才得以顯現。此外,義大利銀行拓展非利息收入的活動,明顯提升風險調 整後之報酬,然美國銀行卻無證據支持該多角化效益。針對此項衡量差異,該研 究指出主要是因為結構上與法規上的差別,歐洲綜合銀行之運作比美國具有時間 上之優勢,其銀行規模亦普遍大於美國,同時歐洲民眾似乎對銀行的忠誠度較 高,較不願意支付轉換成本。 有關企業多角化經營的衡量方式,近年來不少學者指出,應同時考量產品多. 18.

(26) 角化(product diversification)以及地理多角化(geographic diversification)的影響(Aw and Batra, 1998)。然而,銀行地理多角化方面的文獻較為闕如。Morgan and Samolyk (2003)檢驗銀行地理多角化對銀行風險和報酬的影響。其實證發現,地 理多角化並未伴隨著較高的報酬或是較低的經營風險。 Liang and Rhoades (1988)探討銀行多角化與經營風險的相關性。其研究結 果顯示,不論是銀行資產多元化或是區域多角化,皆能有效降低公司經營風險, 同時指出銀行資產愈多元化,愈能減少以風險為衡量基礎的資本要求,支持先前 銀行財務危機的主因是來自放款過度集中(農業、石油業及不動產業)的說法。 張麗娟、鍾雅雯(2010)以銀行收入多角化及國際化(地理多角化)觀點出發,. 治 政 分別探討對公司經營風險和報酬之影響。結果發現,銀行多角化策略與經營風險 大 立 呈顯著負相關,推測可能是當銀行欲提高收入多元性以降低風險時,反而忽略系 ‧ 國. 學. 統性風險的上升(如代理問題和匯率風險)。此外,銀行國際化程度對經營風險具. ‧. 有顯著影響,其中海外銷售額占總銷售額之比與經營風險呈負相關,表示銀行愈. io. er. 海外事業前,應審慎考量風險的副作用。. sit. y. Nat. 國際化,將伴隨較高之交易成本,使經營風險不減反增,故建議銀行在積極從事. 秋美菁、許永明、陳寧馨(2011)以台灣 1997 年至 2008 年間 32 家銀行為樣本,. al. n. iv n C 探討收入多角化與國際多角化對銀行風險與報酬的影響。實證結果發現,國內銀 hengchi U 行業普遍存在國際多角化效益,亦即國際多角化有助於銀行風險分散及獲利改. 善。反之,若銀行增加非利息收入之活動時,反而會增加收入的波動性或營運成 本。. 19.

(27) 第四節 子公司組合對金控經營風險之影響. 金控公司性質類似一金融集團,旗下可橫跨銀行、證券、保險、投資銀行 及其他非金融相關業務,因此子公司組成型態可能呈現包羅萬象的情況。本研究 發現,國內外學者雖著重於研究銀行多角化之效益,但較少探討其子公司組成型 態對經營風險之影響。原因或許是國內外金控公司大多以銀行子公司為經營主 體,或是考量樣本資料數目過少。例如美國的銀行控股公司(banking holding company),指的是銀行從事多角化投資。然國內金控公司卻不必然須納入銀行子. 治 政 公司,得以任何一種金融機構為經營主體。此外,對於金控公司可承作的業務範 大 立 圍及開放程度,長久以來為金融自由化 (financial deregulation)之重要議題,然而 2. ‧ 國. 學. 目前學界並無一致的看法。故本節將回顧國內外文獻,探討金控公司之組成型態. ‧. 對風險面的影響。. sit. y. Nat. Barth, Caprio, and Levine (1998)研究政府對銀行各項多角化活動的限制程. io. er. 度,是否顯著影響銀行經營效率與風險。其中,銀行多角化種類包含證券業、保 險業、不動產及持有非金融相關事業 3,而限制程度劃分成四級,分別是不禁止、. al. n. iv n C 許可、有限制及禁止。實證結果發現,若政府對銀行從事證券業及不動產的限制 hengchi U. 愈嚴格,代表銀行的淨利息收入愈高,然該國的銀行體質將愈脆弱,同時增加經 營危機發生的可能性。顯示該研究並不支持過去專業銀行防火牆的設計。 Boyd and Graham (1988)透過模擬的方式,研究 1974 年至 1984 年間,美國 銀行控股公司跨足證券、保險與不動產開發對破產風險的影響。研究結果顯示, 銀行控股公司與證券業或不動產開發業者結合,將增加其盈餘波動性及破產機. 2. 根據沈中華(2002),所謂金融自由化乃是指放寬或腫止對金融括動的各種限制, 也就是逐漸解. 除各種金融管制。此金融管制的解除包括: (1) 金融機構的設立、裁撤與其業務範闡不受限制, 此稱為金融業務的金融自由化。(2) 資金之價格水準, 亦即利率水準, 不受官方之行政管制與干 擾, 此稱為利率的金融自由化。 20.

(28) 率;反之,若銀行跨足壽險業,其盈餘波動度與破產機率將會降低。 Boyd, Graham, and Hewitt (1993)針對銀行從事非銀行業務是否會提升公司 經營風險之議題作深入研究,並以破產機率 Z-Score 作為風險之代理變數。研究 發現銀行與壽險或產險業合併較有可能會降低風險,反之銀行若併購證券業或不 動產公司,則公司風險上升機率較大。 Laderman (2000)使用 1979 年至 1997 年 422 家美國銀行控股公司、保險、 證券及不動產公司會計資料,探討當銀行控股公司從事非傳統銀行業務活動時, 對公司資產報酬率的波動度及破產機率之影響。實證結果顯示,當銀行控股公司 併購人壽保險公司,最能有效改善銀行的收入穩定性;同時,銀行與人壽保險、. 治 政 財產保險及證券經紀商結合,則能顯著降低公司破產機率。 大 立 Estrella (2000)研究美國的銀行業與壽險、證券、產險及非金融相關事業的整 ‧ 國. 學. 併,何種組合最能有效改善生產力。發現銀行與保險公司的結合最可能獲得多角. ‧. 化效益,因保險業本身多角化的程度很高,同時某些重要業務與銀行幾乎無相. sit. y. Nat. 關,因此能抵銷合併後可能伴隨之負面效果。此外,該研究進一步指出,雖然銀. io. er. 行與證券間之相關性很低,但兩者合併後之收入波動度顯著增加。至於銀行與非 金融相關事業合併之結果,實證顯示兩者合併並不必然有多角化效益,推測是因. al. n. iv n C 非金融相關事業的公司相較金融業,其產業的槓桿程度較低,故合併後反而會增 hengchi U 加非金融相關事業之經營風險。. Lown et al. (2000) 觀察美國 1984 年至 1998 年間,前十大銀行控股公司併購 活動對績效的影響,指出 Glass-Steagall ACT 之廢除,使歷經整併過之銀行、保 險及證券公司的股價顯著上升。同時根據模擬之結果,發現銀行與人壽保險公司 合併,其經營風險將會下降,而銀行跨業經營證券或產險業則會增加公司破產機 率。該研究進一步以歐洲盛行之「銀行保險」 (Bankassurance)為例,得出銀行從 事壽險業務因有資訊上及成本上之優勢,因此結合兩者可助於公司績效之改善; 然而,此效益可能僅限於以銀行跨業經營保險的金控公司,而非以保險業為經營. 21.

(29) 主體之金控公司(Assurebanking)。 鄭瑞真(2001)以國內上市上櫃之銀行、保險及證券公司為樣本資料,測試不 同經營主體對公司風險和報酬之影響。實證結果顯示,以銀行為經營主體成立金 控公司,雖能使公司整體報酬上升,然將伴隨較高之總風險與系統性風險;而銀 行跨業經營證券的風險分散效果可能比銀行合併保險公司顯著。此外,該研究亦 發現保險業與證券業彼此之相關性最低,較能達到風險分散的效果,同時保險與 證券所組成之金控公司,可有效降低公司總風險。. 根據上述文獻可知,研究結果普遍以銀行合併人壽保險公司的效果最佳,較. 治 政 能降低收入波動度和破產機率。隱含由銀行和壽險所組成之金控公司,其經營體 大 立 質可能較為健全。至於金控公司從事其他相關或非相關金融事業時,對其經營風 ‧ 國. 學. 險之影響,則學界尚無一致定論。本研究不同於先前文獻僅專注於商業銀行跨業. ‧. 經營之探討,乃是以國內金控公司為樣本資料,研究不同子公司組成型態,是否. n. al. er. io. sit. y. Nat. 顯著影響其經營風險。. Ch. engchi. 22. i Un. v.

(30) 第參章 研究方法 本章分為四小節,第一節為實證分析之研究假說,共含有三項研究假說; 第二節為各變數的說明,並分成兩部分解釋依變數與自變數;第三節說明本研究 所選取的樣本資料,包含資料來源、範圍及對象;最後,第四小節將介紹本研究 所採用的研究方法。. 第一節 治 政 研究假設. 大. 立. ‧ 國. 學. 一般認為,銀行跨足保險、證券業務是管理策略上的考量,原因可能是受到 同業過度競爭的壓力,或是公司本身業務需要。根據 Booz (1985)的說法,企業. ‧. 為了業務成長或降低風險,進而從事現有事業外的投資,例如新的產品、服務、. sit. y. Nat. 消費族群和地理區位,而以內部發展、併購、合資或授權等方式投資。Ramanujam. er. io. and Varadarajan (1989)對多角化的定義為: 「多角化為企業或事業藉由內部事業發. al. iv n C hengchi U 序的改變」。而金控公司正是同時進行不同金融事業群的經營,故符合企業多角 n. 展或併購的過程,以進入新的經營領域,並且伴隨行政結構、系統及其他管理程. 化的定義。 根據 DeYoung and Roland (2001)的研究發現,銀行多角化雖可拓展收入來 源,卻因此增加收入波動性,或轉而從事高風險投資,導致經營風險不減反增。 此外,Stiroh and Rumble (2006)進一步指出,銀行增加非利息收入的利益會因收 入波動增加而抵銷,因此推論銀行多角化並未顯著改善其獲利能力。然而,不少 文獻卻支持銀行多角化能改善其經營績效,例如 Saunders and Walter (1994)的風 險模擬結果,證實銀行、保險與證券結合具有綜效,利用子公司間資源共享的成 本優勢,將有助於穩定金融機構的獲利來源。國內文獻方面,沈中華、張雲翔 23.

(31) (2002)指出,開放商業銀行跨業經營及投資,的確有利於國內銀行獲利能力的改 善。然而劉秀玲、鄭鴻章(2010)卻認為當銀行增加非利息收入的活動時,將增加 獲利的不穩定性,導致破產風險上升。 由以上文獻得知,國內外學者針對銀行多角化影響風險與報酬的結果,並無 一致結論,而本國金控公司本質上即屬一跨業經營的金融集團,且近年來各家金 控皆以大型化、多角化為目標。有鑑於國內對於金控公司是否存在多角化利益的 文獻不多,且研究金控公司經營風險的文獻更是闕如。因此,本研究關注國內金 控公司多角化之程度高低,是否顯著影響其經營風險,進而得出下列假說。 假說一:金控公司業務多角化的程度愈高,愈能有效降低總風險。. 治 政 假說二:金控公司業務多角化的程度愈高,愈能有效降低系統性風險。 大 立 假說三:金控公司業務多角化的程度愈高,愈能有效降低特定風險。 ‧ 國. 學. 假說四:金控公司業務多角化的程度愈高,愈能有效降低破產風險。. ‧. 假說五:金控公司業務多角化的程度愈高,愈能有效穩定收入波動度。. sit. y. Nat. io. er. 根據 Allen and Jagtiani (2000)的研究,當銀行從事跨業經營的活動時,雖有 助於降低銀行總風險,然而系統性風險卻明顯上升。同時 Akhigbe and Martin. al. n. iv n C (2008)指出,以總風險、系統性風險與特定風險三種變數,分析美國沙賓法案 hengchi U (Sarbanes-Oxley law)之頒布,對金融機構經營風險影響的結果並不一致。實證顯 示遵循沙賓法案的公司,其總風險和公司特定風險皆下降,然系統性風險卻明顯 上升。由以上文獻得知,雖同樣代表金控公司經營風險的變數,然因彼此的計算 公式與使用目的不同,其研究得出的結論亦會產生差異性。 回顧國內外文獻,本研究歸納得出五種常見的風險指標。其中,若以總風險、 系統性風險與特定風險三者而論,金控公司從事多角化的結果,通常會因彼此業 務相關性高而導致系統性風險顯著上升,而總風險或特定風險則不一定。同樣 地,當被解釋變數為破產風險時,不論是以模擬或迴歸模型的方式,金控公司多. 24.

(32) 角化對其經營風險的影響未有一致見解。然若以收入波動度視為風險指標時,由 於各業務現金流量的收入時點不同,其中以證券與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獲利穩定 性最低,因此,文獻常以此為理由,主張銀行結合非本業活動並不能改善獲利能 力,反而因收入不穩定性提高,導致經營風險上升。 有鑑於國內以多種指標同時衡量金控公司風險的文獻不多,因此,本研究希 望能藉此比較不同指標間之差異,同時關注所得出的結論是否與過往文獻相異, 並進一步探討各指標與公司特性之間的影響。 假說六:以總風險、系統性風險、特定風險、破產風險或收入波動度衡量金控公 司的經營風險,其結果並不一致。. 立. 政 治 大. 由於法律上僅限制金控公司跨業的種類,並未限制其跨業的型態,因此金控. ‧ 國. 學. 旗下應涵蓋多樣化的子公司組合。根據 Boyd et al. (1993)的研究發現,銀行與壽. ‧. 險或產險業合併較有可能會降低風險,反之,銀行若併購證券業或不動產公司,. sit. y. Nat. 則公司風險上升機率較大。Boyd and Graham (1988)亦得出相同結論,其模擬結. io. er. 果顯示銀行控股公司與證券業或不動產開發業者結合,將增加其盈餘波動性及破 產風險,若銀行跨足壽險業,則能有效降低盈餘波動度與破產風險。. al. n. iv n C 然而 Laderman (2000)認為銀行不論與證券、壽險或產險業結合,皆能降低 hengchi U. 銀行之破產風險。鄭瑞真(2001)卻指出,因保險業與證券業之相關性最低,故風 險分散的效果最好,因此由保險與證券所組成之金控公司,最能有效降低公司總 風險;然若以銀行為經營主體從事多角化,將伴隨較高之總風險與系統性風險, 其中又以銀行跨業經營保險公司的風險上升最顯著。 不同於美國的銀行控股公司及歐洲的綜合銀行體系,兩者皆是以銀行為經營 主體,從事多角化之業務活動。本國的金融控股公司法僅定義兩種以上之金融事 業合併,即可設立金控公司。而實務上,國內金控公司的確存在不同經營主體的 情況,從而子公司組合亦不盡相同。因此,有鑑於子公司組合對金控公司風險影. 25.

(33) 響的結論並無一致,且近期國內的相關文獻亦尚未探討不同子公司組合,對金控 公司經營風險的影響,故本研究提出假說三。 假說七:金控公司的組成型態對經營風險具有顯著影響。. 第二節 變數定義. 依據本章第一節中的研究假說,本研究將採用下列的依變數與自變數。因 此,本節分成兩部分解釋估計模型中所選取的變數,第一部分將介紹風險指標, 第二部分為自變數之說明。. 學. 壹、. ‧ 國. 立. 政 治 大. 被解釋變數-風險指標. ‧. 「經營風險」的衡量原本就無一致的計算方法,何況金控公司旗下涵蓋從事不. sit. y. Nat. 同業務的金融機構。同時銀行子公司資產組合多樣化的程度高,因此各資產風險. io. er. 屬性的分類和量化實屬不易。目前巴賽爾協定的新版本即是針對風險的計算方 法,更進一步地清楚規範,使求出的風險值更貼近真實狀況。然而巴賽爾協定的. al. n. iv n C 公式及指標,僅適用於計算銀行之經營風險,並非金控公司。因此本文在金控公 hengchi U 司風險指標的選取方面,參考國內外文獻,整理出常見之五個代理變數,將分別 對其作介紹。 風險指標一:總風險(Total Risk) 透過衡量企業的總風險,不僅可得出該企業股票報酬的變動程度,亦能知悉 系統性對其資產、負債和表外資訊之觀感,能實際反映出公司目前及未來前景, 為監理機關、經理人及投資人甚為關注之指標。本研究參考 Obi and Emenogu (2003)與 Pathan (2009),以每日股票報酬率的波動度作為金控公司之總風險。 總風險=計算每季股票的日報酬率之波動程度。. 26.

(34) 風險指標二:系統性風險(Systematic Risk) 系統性風險,即所謂的市場風險,做為評估一項投資組合與整體市場的相對 起伏程度。系統性風險通常由經濟、政治、社會或法令等總體因素所引起,正因 為與整體市場的風險息息相關,故無法透過分散投資來相互抵銷。藉由衡量系統 性風險,可得知當系統性報酬變動時,公司所投資之資產預期報酬的變動程度。 本研究將特別關注銀行從事多角化業務時,是否因業務相關性高使得系統性風險 增加。 關於系統性風險的衡量方法,本研究參考 Anderson and Fraser (2000)的作法, 以資本資產訂價模型(CAPM)衡量系統性風險。由於 CAPM 關注的是不可分. 治 政 散的風險(系統性風險)對證券報酬率之影響,代表系統性報酬率變動一單位時, 大 立 證券預期報酬所變動的程度。其中,系統性風險的係數是用β值來衡量,根據資 ‧ 國. 學. 本資產定價模型,對於一個給定的資產 i,其預期報酬率和系統性投資組合的期. ‧. 望收益率之間的關係可表示為:. io. al. n. 值為資產 i 的系統性風險,亦可表示為:. Ch. engchi U. er. sit. y. Nat. 為資產 i 的預期報酬率;. v; i n. 為系統性投資組合與無風險報酬間之差異,意即系統性風險的溢價。 其中, Beta 值以三個月的資料求得。. 風險指標三:特定風險(Firm Specific Risk) 相較於系統性風險,特定風險屬於個別公司特定的風險,又稱為非系統性風 險(unsystematic risk)或個別風險(idiosyncratic risk),如經營管理風險、流動性風 險、財務風險或信用風險等,通常受公司特性或公司特有發生事件的影響。以金 融機構為例,股價除受前述的系統性風險影響外,公司獨有的特定風險如放款品 質、投資、存款和資本結構等,亦是影響股價的關鍵因素。參考 Anderson and Fraser 27.

(35) (2000)探討經理人持股比例與公司經營體質的研究方法,總風險可視為系統性風 險與公司特定風險的加總。因此,本研究亦沿用上述假設,特定風險的計算方式 為總風險和系統性風險兩項數值之差。其計算公式如下: 特定風險=總風險-系統性風險. 風險指標四:破產風險(Z-score) 一般而言,Z-score 被視為企業違約的機率。Boyd and Runkle (1993)率先以 Z-score 衡量銀行經營風險的程度,用以估計銀行瀕臨破產的機率。若 Z-score 值 愈高,顯示銀行獲利與資本適足率獲得改善,代表資產的安全性愈佳。反之,若. 治 政 Z-score 值愈低,表示資產報酬的波動度愈大,破產機率愈高,銀行經營的風險 大 立 亦愈高,故又稱作安全指標。本研究參考 Pathan (2009)和 Shim (2013),Z-score ‧ 國. 學. 的計算方法如下列所示:. ‧. 破產風險=. sit. y. Nat. io. er. 其中,負債帳面價值取自金控公司合併報表上之數值。. n. al. ni C hVolatility) 風險指標五:收入波動度(Return U engchi. v. 即收入的波動程度。過往文獻常以逾放比為銀行風險代理變數之一(如: Berger and DeYoung, 1997; Tabak et al., 2011),然本研究的樣本資料為國內金控公 司,若以銀行特有的業務-逾放比,做為整體金控公司的風險實有不妥。再者, 國內金控公司旗下並不一定納入銀行子公司,故以銀行特有業務作為風險代理變 數的指標,如備抵呆帳率、風險適足率、存放比以及放款成長率等,將不納入研 究方法之考量當中。 本研究參考 Demirgüç-Kunt and Huizinga (2010),認為收入波動度可視為一個 衡量金控公司總風險的有效指標。計算方式為衡量總資產報酬率的標準差. 28.

(36) (sdROA),以及股東報酬的標準差(sdROE)。此外,Shim (2013)進一步指出,以 總資產報酬率的標準差(sdROA)衡量收入波動度,不僅能得出總資產報酬的變動 程度,亦比以每期淨利(net income)或每期收入的標準差為衡量標準之信效度更 高;此外,更能避免因各金融機構的會計制度或業務特性的不同,而影響公司風 險衡量的準確度。因此本文採用 sdROA 而非 sdROE,其計算公式如下:. 資產報酬率的標準差= 其中,因考量資產報酬可能具遞延效果,故近四季的資產平均報酬率指的是 不包含本季的前四個季度。. 立. 自變數. 學. ‧ 國. 貳、. 政 治 大. 關於自變數之選取方面,本研究參考國內外文獻,並根據兩項篩選條件設. ‧. 計而決定。條件一為該變數能代表整體金控公司之經營狀況,非僅是單獨子公司. sit. y. Nat. 特有的資料;條件二則是該變數具有顯著影響金控公司績效表現的效果,意即此. io. n. al. er. 變數的加入理應能增加估計模型的解釋能力。以下分別介紹此七項自變數。. 自變數一:金控公司之規模. Ch (Size). engchi. i Un. v. 過去已有不少學者探討銀行規模與經營風險間之關係,其研究結果尚無一致 定論。Stever (2007)認為小型銀行對於控管信用風險方面較為謹慎。此外,小規 模銀行深知融資能力不如大型銀行,故通常傾向保有較高的緩衝資本,降低發生 財務危機之可能。根據”too-big-to-fail”理論,當大型銀行發生財務危機時,比較 容易取得政府財政金援,進而提升從事高風險投資的誘因,屬於道德風險層面之 問題(Galloway, Lee, and Roden; 1997)。 然而 Boyd and Runkle (1993)提出大型銀行的盈餘波動度明顯較低。Demsetz and Strahan (1997)指出因大型銀行多角化程度較高,相對小型銀行而言更能降低. 29.

(37) 特定風險。根據上述文獻,本研究得出大型銀行通常具有多角化優勢,且相對容 易在資本市場中募集資金。因此預測公司規模與經營風險為負相關,Size 的係數 預期小於零。 公司規模=每季公司總資產之自然對數 其中,公司總資產為金控公司合併報表上之數值。. 自變數二:繼續經營價值(Charter Value, CV) 銀行未來能獲得的經濟利潤被稱為「繼續經營價值」,一旦銀行破產其價值為 零。Martinez-Miera and Repullo (2010)和 Niu (2012)研究得出,銀行之經營風險與. 治 政 繼續經營價值成 U 型關係,即當繼續經營價值持續上升時,銀行起初會降低風 大 立 險而後轉為從事高風險的投資活動。兩位學者推翻過往文獻研究結果,認為擁有 ‧ 國. 學. 高繼續經營價值的銀行不一定營運穩健,故監理機關不能僅以該指標作為監理依. ‧. 據。此外,Keeley (1990)指出繼續經營價值愈高的銀行,愈可能有道德風險問題。. sit. y. Nat. 本文乃參考 Keeley (1990)的研究方法,以 Tobin’s Q 作為衡量繼續經營價值之代. io. 的說法,同時預測 CV 的係數小於零。. n. al. Ch. engchi. er. 理變數,並支持銀行未來經濟利潤反映於以市價衡量之資產上,非資產帳面價值. i Un. v. 其中,負債的帳面價值與總資產的帳面價值,皆為金控公司合併報表上之 數值。. 自變數三:槓桿程度(Leverage, LEV) 資本在公司經營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當發生非預期之金融衝擊時,可作為 吸收損失的準備金,協助公司度過難關。因此,巴賽爾協定對於銀行資本適足率 具有嚴格的規範,做為檢視銀行體質是否健全的指標,亦預防銀行風險溢出的效. 30.

(38) 應。根據 Galloway et al. (1997)的研究結果,得出銀行資本與風險呈顯著正相關, Hellmann, Murdock, and Stiglitz (2000)亦發現銀行資本可視為股東降低風險投資 的誘因。相反地,Shim (2013)則指出銀行槓桿比例愈大,其營收波動度愈大。由 此可知,銀行的資本大小或槓桿程度之高低,的確會影響公司所承擔的風險。而 本研究預期當銀行資本比率愈高,代表經營風險愈低,故係數小於零。參考 Shim (2011)的研究方法,以銀行總資產除以總資本之比率做為槓桿程度變數,如下所 示:. 自變數四:多角化程度(Diversification, DIV). 學. ‧ 國. 治 政 其中,總資產與股東權益帳面價值皆為金控公司合併報表上之數值。 大 立 ‧. 本研究回顧過往文獻,得出企業多角化程度的衡量大致分為兩種:類別. sit. y. Nat. (Categorical)衡量法與連續(Continuous)衡量法。其中類別衡量法以產業分類碼. io. er. (SIC code)為代表,當一家企業的 SIC 碼愈多時,該企業之多角化程度愈高。至 於連續衡量法乃是以產業分類碼為基礎,發展出不同的計算方法,可能進一步計. al. n. iv n C 算企業多角化程度之高低,或是將多角化的種類加以區分。本研究斟酌上述計算 hengchi U. 方法後,乃決定採用連續衡量法中之 Herfindahl 指標衡量多角化程度,以避免過 於複雜之計算方式及主觀判斷,同時能衡量出各子公司或事業群對母公司的重要 性,例如收入貢獻度或資產比重等。 針對 Herfindahl 指標的計算方式,以往文獻對於一般企業,經常以公司銷貨 收入或營業收入做為依據。然金控公司各子公司收入比重的資料蒐集不易,且容 易受會計制度不同的因素影響,不適合採用收入作為變數依據。故本研究參考 Shim (2013),改以各子公司的資產比重來分析多角化程度,若 Herfindahl 值愈 大,代表多角化程度愈高。其公式如下:. 31.

(39) 其中,各事業群為一般相關金融事業,包含銀行、壽險、產險、證券、投 信、 期貨與票券業。. 本研究認為金控公司多角化應能產生範疇經濟之綜效,有助於穩定公司之收 入狀況;或是能藉由子公司間之資源共享,達到共同行銷之目的。因此,本研究 預期多角化程度與經營風險間為負相關。. 治 政 自變數五:資產成長率(Asset Growth, AG) 大 立 透過衡量一家企業所擁有的資產品質,可反映出公司內部的經營風險,並掌 ‧ 國. 學. 握其營運現況。Lepetit et al.,(2008)指出,資產成長率可反映出銀行在成長策略上. ‧. 的積極程度,以及過往的併購行為。根據 Shim (2013)研究顯示,銀行資產成長. sit. y. Nat. 率與緩衝資本呈反向變動關係,顯示當資產增長速度愈快時,其風險性資產佔銀. io. er. 行投資組合之比例愈高,故銀行資產成長率與風險為正相關。而本研究認為通常 具有高資產成長率傾向之銀行,代表其逾放比率愈高,經營風險亦隨之提升。因. al. n. iv n C 此在多數金控公司以銀行業為經營主體之情況下, h e n g c h i U本研究預測資產成長率係數大 於零。. 其中,本期與上期總資產為金控公司合併報表上的數值。. 自變數六:流動性(Liquidity, LIQ) 流動性意指企業資產的變現能力。當企業遭逢非預期的大量資金外流時,資 產的變現能力越強,代表短期償債能力亦越強,故流動性可被視為在困難條件下. 32.

(40) 幫助爭取時間和緩和危機衝擊的“安全閥”。根據 Shim (2013)指出,銀行內部 若設有維持一定比例流動性資產的限制,將會降低銀行從事高風險之借貸活動。 通常企業的流動性以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為衡量的代表,其中流動比率是衡量短 期債務清償能力最常用的比率,是衡量企業短期風險的指標。本研究在此預測流 動比率的係數應小於零。. 其中,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皆為金控公司合併報表上之數值。. 治 政 自變數七:子公司組合虛擬變數(Dummy, D) 大 立 本研究將金控公司旗下的投資業務分成四類,分別是銀行、壽險、產險、 ‧ 國. 學. 證券或票券子公司,並以此依據設立四項虛擬變數納入估計模型當中。以下為其. ‧. io. sit. y. Nat. n. al. er. 定義:. Ch. engchi. 33. i Un. v.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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