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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實證分析與結果

第五節 延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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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延伸研究

本研究將整體樣本期間切割成前後兩期,並針對第三章第一節之研究假說,

重新檢驗樣本資料之實證結果。其中,前期為 2003 年 Q1 至 2008 年 Q2,後期 為 2008 年 Q3 至 2012 年 Q4,而為了選取兩個子樣本期間所適合之模型,本節 第一部分為 Hausman 檢定之結果;第二部分根據第一部分所選取之模型,進行實 證分析,最後綜合比較三個樣本期間內所得之結果。

一、 Hausman 檢定

表 4-14 前期之 Hausman 檢定表

風險指標 Hausman 統計量 P-value 選取之模型

總風險 15.42 0.08 隨機效果模型

系統性風險 391.01 0.0000 固定效果模型

特定風險 9.63 0.3812 隨機效果模型

破產風險 15.54 0.0494 固定效果模型 收入波動度 39.03 0.0000 固定效果模型

表 4-15 後期之 Hausman 檢定表

風險指標 Hausman 統計量 P-value 選取之模型

總風險 38.66 0.0000 固定效果模型

系統性風險 45.92 0.0000 固定效果模型 特定風險 44.07 0.0000 固定效果模型 破產風險 15.31 0.0534 隨機效果模型

收入波動度 9.99 0.2660 隨機效果模型

註:後期之 Hausman 檢定表所選取之模型僅針對未納入虛擬變數前之樣本資料,根據 Adam et al., (2008)指出,若所設立之虛擬變數為不隨時間變動而不同之變數,如公司組成型態,則可忽 略 Hausman 檢定,直接採用隨機效果之追蹤資料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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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金融海嘯前之實證分析

首先,根據表 4-16 之實證結果,得出上一期風險依舊與對本期風險顯著正 相關。而不同於表 4-11 之實證結果,公司規模並不顯著對系統性風險與破產風 險產生影響,僅對特定風險呈顯著負相關,表示金融海嘯前,愈大型之金控公司 愈能顯著降低特定風險。而繼續經營價值則分別與系統性風險、收入波動度為顯 著負相關,其中後者之係數相較於表 4-11 更為顯著。顯示金融海嘯前,金控公 司之繼續經營價值愈高,愈能有效穩定收入之波動性。

根據表 4-16 得知,槓桿程度愈高之金控公司,其破產風險愈小,與本研究 預期不符,然而收入波動度卻顯著上升。針對於此,本研究推測在金融海嘯前,

高槓桿操作之金控公司其報酬較低槓桿操作來得高,然可能隱含資產報酬的波動 度亦較大。

此外,在表 4-12 中,多角化程度並不顯著對任一風險有顯著關係,因此不 支持本研究的預期假說,顯示金控公司多角化程度愈高,其經營風險並無顯著降 低。而不同於表 4-11 之結果,流動性之係數並不對破產風險有顯著負向關係。

針對於此,本研究推測可能是金融海嘯前,總體環境較佳,故金控公司之流動性 高低較不影響其經營風險。

0.000227 0.000483 0.000136 0.0289 0.000286 (0.36) (1.44) (0.26) (1.64) (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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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金融海嘯後之實證分析

由表 4-17 中得知,各風險指標依舊與上一期之風險呈顯著正相關,與表 4-11 及表 4-16 之結果一致,因此本研究推論風險的確非「隨機漫步」,其影響將延續 至下期經營風險。而根據表 4-17,公司規模與總風險和特定風險呈顯著負相關,

符合本研究預期。顯示金融海嘯發生後,大型金控公司享有規模經濟與範疇經濟 之效益,能有效降低總風險和特定風險。

此外,表 4-17 中顯示,繼續經營價值高之金控公司,其總風險和特定風險 顯著提升,亦不符本研究預期,然此實證結果卻支持 Niu (2012),認為金控公司 繼續經營價值與經營風險為非線性關係,當繼續經營價值超過一定門檻時,其經 營風險不減反增。然而在金融海嘯發生後,繼續經營價值與收入波動度為顯著負 相關,與表 4-11 及表 4-16 之實證結果一致。

至於槓桿程度變數,表 4-17 與表 4-16 中之實證結果不一致。金融海嘯發生 後,金控公司槓桿程度之高低,從顯著影響破產風險和收入波動度之關係,轉而 顯著增加總風險和特定風險。另一方面,根據表 4-16 和 4-17 得知,多角化程度 在金融海嘯前或後,皆不顯著影響其經營風險。

根據表 4-17 得知,在金融海嘯發生後,資產成長率愈高之金控公司,顯著 降低總風險、特定風險與破產風險,不符本研究預期。針對於此,推測是因金控 公司旗下並非僅含銀行子公司,故資產之成長並不一定來自於放款,可能為其他 子公司之業務擴充,或者是在金融海嘯後,金控公司之投資心態轉趨保守,因此 金融海嘯發生後所增加之資產品質較佳,能降低總風險、特定風險和破產風險。

最後,表 4-17 顯示流動性僅與特定風險為顯著負相關,與表 4-16 之結果不 同,顯示金融海嘯發生後,高流動性之金控公司較能避免因公司本身特性,所產 生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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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金融海嘯前虛擬變數模型之實證結果

首先探討自變數對經營風險之影響。根據表 4-18 得知,本研究所專注探討 之多角化程度顯著對收入波動度正相關,推測是金融海嘯前資本市場較為熱絡之 緣故,促使金控公司大多從事投資銀行相關之業務,然此非本業的收入波動性較 大,故有此現象。而公司規模大、高繼續經營價值與低槓桿程度之金控公司,則 能有效降低其收入波動度。另一方面,當金控公司之繼續經營價值愈高時,系統 性風險愈低,符合本研究預期;然而卻顯著增加破產風險,此部分與 Niu (2012) 之實證結果較為一致。此外,當金控公司槓桿程度愈高,則能顯著降低破產風險,

亦不符本研究預期,針對於此,本研究推測是金融海嘯前金控公司之高槓桿操作 具有高報酬的結果所致。

其次探討子公司組合之影響,金控公司在金融海嘯前納入銀行子公司,並未 顯著提升破產風險,與表 4-13 之結果不一致。此外,表 4-18 亦顯示壽險、產險 與證券子公司,並未顯著對任一風險產生影響。

綜上所述,本研究推論,在金融海嘯前,金控公司若能專注於本業經營,不 論為何種金融事業,其經營風險應較多角化程度高之金控公司來得低。

0.000359 0.000326 0.000180 0.0126 -0.000143 (0.53) (0.97) (0.32) (0.94) (-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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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金融海嘯後虛擬變數模型之實證結果

根據表 4-19,當金控公司多角化程度愈高,將顯著增加總風險和特定風險。

針對於此,本研究推測可能是金融海嘯過後,金控公司先前所從事之投資銀行業 務遭受嚴重損失,或是其他保險子公司銷售過多投資型保單,以及投資國外高風 險之金融商品所致。

至於其他自變數對各風險指標之影響。根據表 4-19 中得知,大型金控公司 在金融海嘯過後,較能有效降低特定風險、破產風險和收入波動度,表示享有規 模經濟和範疇經濟之綜效。然該變數對系統性風險卻顯著為正,本研究推測因金 融海嘯為跨國界之影響,故此時大型金控公司暴露於總體環境之風險,可能比規 模小之金控公司更高。

不同於表 4-18,金融海嘯發生後,金控公司之繼續經營價值僅顯著降低系統 性風險,然對其他風險指標卻無顯著關係。同時高槓桿程度之金控公司,由顯著 降低破產風險和增加收入波動度,轉而提升總風險和特定風險,顯示金融海嘯發 生後,金控公司之高槓桿操作此時並不具有高報酬之現象,使得經營風險上升。

此外,根據表 4-19 得知,金融海嘯發生後,資產成長率之係數由原先皆不顯著,

轉而顯著降低總風險、特定風險和破產風險,針對於此,本研究推測是金融海嘯 發生後,我國金控公司所增加之資產其品質較佳。最後,流動性佳之金控公司,

愈能有效降低總風險和特定風險。

其次子公司虛擬變數之影響,由表 4-19 得知,金融海嘯過後,旗下含壽險 及產險業之金控公司,能顯著降低其系統性風險,推測可能是保險公司因保費收 入穩定之緣故。然當金控公司從事銀行業時,則會顯著增加系統性風險。針對於 此,本研究推論因金融海嘯引發之主因,來自於次貸危機及雷曼兄弟連動債之銷 售,故對銀行業及證券業之衝擊較大。顯示若以銀行為經營主體之金控公司,在 金融海嘯發生後之經營風險亦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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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本部分與第四部份金融海嘯前之實證結果,金控公司在金融海嘯前若僅 專注於本業經營,其收入之穩定性較高。而當金融海嘯發生後,以銀行為經營主 體之金控公司,若能跨足壽險業或產險業之經營,有助於降低其系統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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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