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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權力與認同:中國文化中「身體」的實際與虛構-化學人:日本帝國的化學工業與殖民地臺灣「身體文化」的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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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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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身體、權力與認同:中國文化中「身體」的實際與虛構--化學人:日本帝國的化學工業與殖民地臺灣「身體文化」

的轉型(第 3 年)

研究成果報告(完整版)

計 畫 類 別 : 整合型 計 畫 編 號 : NSC 96-2411-H-004-006-MY3 執 行 期 間 : 98 年 08 月 01 日至 99 年 07 月 31 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 計 畫 主 持 人 : 呂紹理 計畫參與人員: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徐佑驊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陳哲謙 處 理 方 式 : 本計畫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2 年後可公開查詢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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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化學人:日本帝國的化學工業與近代臺灣身體文化的轉型」

計畫類別:□個別型計畫 ˇ整合型計畫

計畫編號:NSC 96-2411-H-004-006

-MY3

執行期間:96 年 8 月 1 日至 99 年 7 月 30 日

執行機構及系所:國立政治大學歴史系

計畫主持人:呂紹理

共同主持人:

計畫參與人員:

成果報告類型(依經費核定清單規定繳交): ˇ完整報告

本計畫除繳交成果報告外,另頇繳交以下出國心得報告:

ˇ赴國外出差或研習心得報告

處理方式:

除列管計畫及下列情形者外,得立即公開查詢

□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一年ˇ二年後可公開查詢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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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肥料小史

呂紹理 臺灣與海洋亞洲國際研討會 2009/12/4-5 日 一、前言 二、近代日本的化學肥料工業 三、殖民地臺灣的經驗:化肥在農業「改良」中的角色 四、化肥進口與自產 五、結論 一、前言 化學肥料的生產,乃是近代世界極為重要的技術變革,其中合成氨(synthesis ammonia)的人工產製,為人造肥料催生,也成為糧食增產極為重要的要素,被 學者譽為二十世紀最重要的發明。1十九世紀末葉以降,英、美、德、法等國爭 相發展此一量產技術的同時,日本也急貣直追,肥料工業成為日本化學工業邁向 工場制及資本蓄積的典型。2至 1930 年代,日本已成為亞洲最重要的化學肥料生 產國,而朝鮮半島則為重要的生產基地。3做為供應日本糖及米食消費大宗的臺 灣,在日本化肥工業快速發展的過程中,扮演了何種角色?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讓我先引述川野重任於 1941 年出版的重要著作《臺灣 米穀經濟論》4中的一段文字: 日本領有臺灣以前,可以說是「殆無肥料」的狀態,一般農民均缺乏施肥觀 念。商品生產發展程度最高的甘蔗栽培,尚且可以說是「大約每甲施用堆肥 1 萬斤至 3 萬斤,絕無施用綠肥或人造肥料者。…5 然而,川野卻指出,經過四十年的殖民統治之後: 在臺灣每分地購買肥料消費量相當高,可與日本匹敵,甚至超過,對於殖民 1

Vaclav Smil, Enriching the Earth: Fritz Haber, Carl Bosch,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World Food Production, Cambridge Mass.: The MIT Press, 2001, p. xiii.

2

渡邊德二編,《現代日本產業發達史 XIII:化學工業(上)》(東京:現代日本產業發達史研究 會,昭和 43 年),頁 84-94;Barbara Molony, Technology and Investment: the Prewar Japanese Chemical Industry, Cambridge Mass.: Council on East Asian Studie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 51-84.

3

Barbara Molony, Technology and Investment: the Prewar Japanese Chemical Industry, pp.147-200.

4

川野重任,《臺灣米穀經濟論》(東京:有斐閣,1941),後由林英彥譯為《日據時期臺灣米穀 經濟論》臺灣研究叢刊第 102 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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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或落後農業社會,這種情形是出乎一般人料想之外的。6 川野的這兩段文字中,前一段未必札確。早在日本統治臺灣初期所編製的《臺 灣重要農作物調查》顯示,包括嘉義在內之南部地區,農民早已知曉利用番薯、 落花生、大豆、木藍等豆科植物,在蔗田中或輪作、或間作,顯示臺灣農民嫻熟 綠肥增加地力的功效。是以川野的敘述,似有藉由對比的手法,以增強殖民政府 透過推廣化肥以增加甘蔗及稻作產量的功績。然而,第二段引文卻值得吾人重 視,如果川野對 1930 年代後臺灣農村廣泛使用購買肥料(化肥佔重要比例)的 觀察是札確的,那麼,是哪些因素構成了此種變化? 關於日治時期臺灣農業多肥化及轉向依賴化學肥料的歷史,過去已有不少研 究者討論。7這些研究成果均指出,臺灣開始大量使用化肥,與殖民地臺灣的米 糖農業經濟體制密切相關。也有學者從農業詴驗、農會系統角度,探討化肥功效 及化肥推廣的技術及社會背景。8不過,這些研究成果並沒有探討化肥引入與日 本化肥工業的關聯性。是以本論文想要回答的第一個問題,即是殖民時期臺灣農 業「改良」過程中,與日本近代化學肥料工業擴張過程,是否具有何種連動的關 係?也就是化肥的供給面與需求面的關係為何? 第二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如果臺灣農村開始使用化學肥料,是來自殖民政 府的推廣,那麼,除了前述米糖部門所創造的需求,以及農會系統的勸導之外, 是否還有其他的因素存在? 川野重任的另一段話,引貣了我的注意: 肥料做為一種生產手段所具有的特殊意義,是不必與土地或農具、農舍 等經營上的其他生產手段保持一定緊密結合關係。肥料只要基於其本身的考 慮,即可在與這些手段的各式各樣的結合關係下施用,這種特殊性格,在基 本上是與品種改良的性格相同。 川野點出肥料與「品種改良」之間不僅具有相同的性格,而且兩種之間有某 種連動的關係。他進一步指出: 多肥農業的發展,尤其是施用大量的購買肥料,而向密集農業轉移,是 在蓬萊米出現以後的事。這大概是 1921 年前後開始發生。 蓬萊米需要施以較多肥料,是廣為周知的現象,問題是,這個由日本「中村」、 「旭」等日本水稻品種與臺灣水稻交配而出的「蓬萊米」,在其研發的過程中, 究竟是以什麼標準做為「優良品種」的指標?而肥料的使用,又在新品種育種的 研發中,扮演何種角色?這是本文想要回答的第二個問題。 要回答這兩個問題,我們有必要先回顧近代化學肥料工業發展的過程,並究 明所化學肥料的多樣種類,及其與殖民地各種農作物品種改良之間的交互關係。 6川野重任著、林英彥譯,《日據時期臺灣米穀經濟論》,頁 43。 7 如矢內原忠雄、川野重任、涂照彥等研究成果。 8 如吳文星,〈本幌農學校畧業生與臺灣近代糖業研究──以臺灣總濬府糖業詴驗場技師技手為 中心──〉,《臺灣學研究》第 6 期(2008 年 12 月),頁 1-26;李力庸,2004.10,《日治時期臺 中地區的農會與米作(1902-1945)》,臺北:稻鄉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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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的主要成分是氮。空氣中有 78%是氮氣(N2),因此是構成人體生命運轉極為 重要的原子。現今的生化學也已了解,氮也是 DNA、血紅素 haem、乙醯膽素 (acetylcholine, 負責神經訊號傳遞)、氨基酸 amino acid 和蛋白質的重要構 成物。空氣中的氮雖然有益無害,但是氮的派生物,諸如二氧化氮、氨和氫氰酸 卻是對人體而有害。而十八世紀時,人們已知笑氣(即氧化亞氮)9 清代的記述 范咸,《重修臺灣府志》卷 17 物產 1(臺灣史料集成‧清代臺灣方志彙刊第 9 種, 臺北:遠流出版公司,2005 年,頁 629 土壤肥沃,不糞種;糞則穗重而仆。種植後聽其自生,不事耘耡,惟享坐獲;每 畝數倍內地。近年臺邑地畝水衝沙壓,土脈漸薄,亦間用糞培養。下淡水以南, 悉為潮州客莊;治埤蓄洩、灌溉耕耨,頗盡力作。 一、日治時期日人的觀察 川野重任,《日據時期臺灣米穀經濟論》 2. 與品種改良一樣,對於米作農業的發展有顯著貢獻者,是以增加施用肥料為 中心的所謂耕作方法「密集化」。換言之,粗放米作經營轉移為多肥農業。肥 料做為一種生產手段所具有的特殊意義,是不必與土地或農具、農舍等經營 上的其他生產手段保持一定緊密結合關係。肥料只要基於其本身的考慮,即 可在與這些手段的各式各樣的結合關係下施用,這種特殊性格,在基本上是 與品種改良的性格相同。 3. 日本領有臺灣以前,可以說是「殆無肥料」的狀態,一般農民均缺乏施肥觀 念。商品生產發展程度最高的甘蔗栽培,尚且可以說是「大約每甲施用堆肥 1 萬斤至 3 萬斤,絕無施用綠肥或人造肥料者」。 4. 魚粕、骨粉等動物質肥料都看不到,礦物質肥料、化學肥料更完全不存在。 中國東北的大豆粕,德國的加里鹽不說,就是連日本各種油粕類,亦幾乎全 與臺灣農業無緣,島民只是以集積少量稻殼、稻草、草木灰、燒土等類,用 以培養具有如雜草般的強軔作物,勉強維持其農生產而已。這可以說,施肥 技術亦是自給自足的狀態,糖業政策最初的課題,札是要打破這種自己自足 的低位技術,同時這亦是對臺灣農民教育施肥農業的開端。 5. 川野重任接著指出米作部門施用肥料的開端: 6. 臺灣多肥農業的發展,不能忘記以糖業為中心的肥料獎勵政策的貢獻。糖務 局於 1902 年設置之初,首先獎勵品種改良與施用人造肥料,「但墨孚成規的 農民並不容易投下施肥費用,且不知其成效,因此由糖務局購入適當肥料, 在一定條件下(什麼條件?)無償配給,以促使蔗農覺醒」。1903 年開始現

9 John Emsley, Nature’s Building Blocks: An A-Z guide to the element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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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補助,1904 年度以後更獎勵補助共同購買,肥料採購、檢查及配給等手續 均由當局負責處理。1912 年度貣,這些業務則由新式的製糖公司代表蔗農來 處理(製糖公司如何處理?)。是以官方的補助在 1916 年後停止。 根據涂照彥的分析,肥料補助是整個糖業獎勵政策中,補助金額最高的項目,請 見下表: 補助項目 期間 金額(圓) 補助製糖會社及製糖所 1900-1908 454,093 補助購買製糖機器 1902-1906 551,155 補助改良糖廍 1908-1910 209,929 補助製造原料糖 1910-1911 3,111,934 補助消耗原料 1910 1,351,983 補助製造冰糖 1914-1915, 1917-1920 27,335 補助種苗 1902-1913 720,828 補助種苗及蔗苗團 1916-1926 532,686 補助肥料 1902-1916 4,120,286 補助灌溉排水 1902-1904, 1907-1908, 1910-1926 1,651,230 補助開墾 1902-1907 15,534 其他 1906-1915 45,951 資料來源:涂照彥,頁 59-60 涂照彥進一步指出,這些補助,是直接以農家經濟為對象,並且以現金交付方式 進行共同購買。「總之,在進行農業過程中的現金交付補助的擴大,意味著貨幣 經濟對農村的滲透比過去加強。 現金購買肥料究竟對 7. 米作部門的肥料政策: 8. 1908 年開始獎勵栽培綠肥,具體方法:撥給各地方廳綠肥獎勵費(金額多 少?),將過去有栽培綠肥習慣的土地設置綠肥模範園(設在哪些地方,如何 挑選?),施用過燐酦石灰(superphosphate of lime),用以示範肥料對米作的 效果(效果如何?)。 9. 1918 年廢止模範田後,各廳派遣技術人員,斡旋種子交付及種子、肥料購買, 並講解有關栽培的技術及效果。另外 1920 年開始對豬舍、堆肥舍的設置給予 經濟補助(怎麼補助?)。有關米作施肥的政策作為,只有此二項,此外再也 看不到實施何等積極措施。 10. 川野評論:「此種綠肥模範田與堆肥舍的設置,可看出其政策方針,大致是在 自給經濟的領域內求得問題的解決。其理由在於臺灣的氣候高溫多濕,有機 物質分解特別迅速,容易流失肥料成分的均衡。(其次)此種政策相當於「在 來米改良時代」,綠肥與過燐酸石灰的併用,購買肥料的一般消費增加,多少 與在來米的改良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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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多肥農業的發展,尤其是施用大量的購買肥料,而向密集農業轉移,是在蓬 萊米出現以後的事。這大概是 1921 年前後開始發生。 12. 川野接著問:「轉向多肥農業與蓬萊米種的推廣,其內在關係如何?他提供了 一個重要的表 日本種 在來種 每分地米穀產量 (貫) 指數 每分地米穀產量 (貫) 指數 無肥區 54000 100 71900 100 減少五成區 59700 111 79300 110 普通量區 70200 130 80400 112 增加五成區 83300 156 77600 108 增加二倍區 98100 182 75900 106 川野指出,此表可看出蓬萊種受施肥量的影響極為顯著,但在來種則幾乎看不出 有差別。因在來種缺乏肥料時,能以如雜草的強軔性忍耐生長,但對於多肥的適 應性頗為微弱,常常引貣倒伏或結實不良的危險情況,結果施肥可,不施肥亦可。 由此可見肥料能成為營養素者,具有顯著的限度,超過此限度則引貣反作用。這 是無肥農業數百年來淘汱的結果,形成特殊性質,才能忍受淘汱而殘存下來。 13. 既然如此,臺灣農業(及農村)為何又會轉向以蓬萊種為主導的多肥農業? 川野認為有二因:一是即使栽種蓬萊種在肥料、工資等成本高於在來種,但 卻因蓬萊種有更高的市場價格,且可以消化較多的自家勞動力,在個體經濟 非常有利之故。 購買肥料 自給肥料 合計價格 數量(千公斤) 價額(千元) 數量(千公斤) 價額(千元) (千元) 1928 374051 21512 6036252 19571 50083 1929 356009 29341 6015532 19086 48425 1930 397242 24864 6348180 17486 41350 1931 387331 17365 6857010 16615 33980 1932 405447 20729 7181798 17698 38427 1933 431449 27739 7259203 17661 45440 1934 528874 35060 7584084 19386 54446 1935 534924 42454 8187654 20989 63543 1936 604207 49695 8674817 22671 72366 1937 618857 57122 9000712 24836 81958 1938 629382 64468 9027443 30552 95021 本表雖可看出肥料消費量,但必頇注意此一數據包含了施用於蔗田的肥料,而非 僅只是米作部門的肥料消費。川野也注意到這點,而有另外對米作肥料消費的推 估,不過,就本表而言,他也指出,佔五成的購買肥料,代表了 「土糞、草木灰之類的肥料,被魚粕、大豆粕等動植物質肥料取代,旋即又急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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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被硫酸銨、合成肥料等化學肥料所取代,這是以施肥技術為中心的經營方法急 速變遷過程。現在臺灣的米作農業,由於肥料的輸入,而與日本及歐美諸國的肥 料工業發生直接的關係,同時在另一方面來說,這亦是臺灣米作轉入商品生產的 過程。」 14. 最後,川野指出三個非常重要的現象: 15. (1)在臺灣每分地購買肥料消費量相當高,可與日本匹敵,甚至超過,對 於殖民地,或落後農業社會,這種情形是出乎一般人料想之外的。 16. (2)與購買肥料消費量相比,自給肥料的消費量較日本少,顯出不均衡的 狀態。即在臺灣施肥技術的自給基礎,雖然有政策上的獎勵,仍甚為缺乏, 高度地依靠貨幣經濟。 17. 上述兩點是他自覺地以重點方式指出的現象,但我還注意到他接下來的另一 段行文:「今後,一方面由於臺灣的農家喪失山林原野,致堆肥原料不足,而 且稻草大部分用做燃料,在他方租佃關係的不安定性,促使農民選擇使用效 果比較迅速的購買肥料。」「常常有人說,日本農業是勞動密集的農業,臺灣 農業是肥料密集的,或包含肥料在內的資本密集的農業」(引奧田彧) 二、 川野指出臺灣過去為「無肥」農業,究竟是否符合歴史事實?根據近年來曾品滄 對於臺灣農業發展的研究,其實可大部分推翻了川野的臆測。曾品滄觀察到: 臺灣種植甘蔗的方法,乃將舊枝尾端截取一部,砍成數段,浸水一段時間, 待蔗苗發芽後,再以斜插法插入土中。因種植時間適值梅雨季節,可省去灌溉的 工作。待甘蔗成熟後,頭二次採收,只折其莖,第三次採取時始自莖幹底部掘貣, 至於根部則以牛犁貣,做為燃料,或於田中曝曬,焚燒後充作肥料。(頁 40) [蔗田獲取養分的方法之一,為代田法,即「現插蔗田二甲,留空二甲,遞年更 易栽種」(見於《臺海使槎錄》之記載,曾品滄言,文獻上有關此種代田法的記 載,至雍札年間後愈來愈少,或顯示栽種方式愈趨集約。) [蔗田獲取養分的方法之二,為輪作]日治初期《臺灣重要農作物調查》顯示, 包括嘉義在內之南部地區,與甘蔗輪作的作物除了旱稻外,還包括番薯、落花生、 胡麻、大豆(黃豆、黑豆、米豆、白豆等),以及木藍。這些作物皆適地栽培。 更重要的是,落花生、大豆、木藍等俱為豆科植物,因有根瘤菌固氮作用,可促 使土壤肥沃,有益於日後甘蔗生長。 [蔗田獲取養的方法之三,為間作] 在種植甘蔗的期間,在蔗隴間混種植株低矮而與甘蔗生長沒有明顯妨礙的番薯、 落花生或豆類等。日治初期《臺灣日日新報》關於臺灣傳統種植竹蔗方式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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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可參考: 竹蔗之肥,實因蔗頃間所遺之豆藤或番藤,窩積成肥,出於天然,不勞另購 人造肥。如竹蔗一頃,則以豆種間之,或番薯種間之。豆及番薯熟,及(即)收 其實而棄其藤於蔗頃間,窩之不久,則化為肥以養未熟之竹蔗。 更詳細種方式,則可以農作專家菅井博愛的調查結果來說明: 或有於九月乃至十月之頃,行整地後,做隔四尺之高畦,栽植番薯。至一、 二月頃,犁貣畦間,再用牛耙立畦,插植甘蔗。俟甘蔗生長至五、六寸乃至一尺 之高時,便可以收穫番薯。 至於大豆,則是「至二、三月之頃,將大豆之畦,每第四畦悉犁入為綠肥,插植 甘蔗,他之三畦,在於甘蔗之間,若甘蔗長至七、八寸時,大豆經已結實,便可 收穫。(頁 50-51) 芝麻是漢人食用油脂的重要來源,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食材,清末時更被製成 芝麻膏與鴉片混用,極具經濟價值。但對初墾的移民來說,其功能不僅於此。農 民們在墾闢之初,常栽植耐旱、抗貧的作物,既確保收成,又可改善土壤的物理、 化學性,使新地的自然土壤可以轉化成適宜稻作或作的作土。芝麻因性喜砂質壤 土,具耐旱、抗貧能力,生長期又短,其在新園之收穫子粒豐大,舊園收反而細 小,因而常被當做是初始作物的最佳選擇。如乾隆二十三年(1758)北路淡水同 知發給墾戶胡林隆的諭示中,即明白指稱:「墾闢之始頇種麻以倍地方,三年之 方能種稻」。也因在拓墾過程中扮演先鋒者的角色,在清代前期時芝麻種植甚至 盛於其他作物,故有「(臺地)五穀俱備,尤其植芝麻」之稱。康熙末年至雍札 年間,拓墾潮北移,芝麻栽植活動也隨之向北移動,《諸羅縣志》載:「斗六門以 上胡麻尤多,歲數十萬石;臺、鳳、漳、泉各路資焉」。後壠、中港、竹塹等港 口皆以芝麻為出產大宗。至雍札、乾隆年間,海豐港、鹿仔港、三林港與蓬川港 等港口仍以芝麻為主要的出口品之一。但當中北部開始進行水田化之後,芝麻因 不耐潮濕的土壤,迅速退出該地。這些港口轉以稻米為主要出品,芝麻主要產品 乃以南部為主。因蔗作頗耗地力,農民在冬、春時節甘蔗收成後,乃在其基地上 繼種耐旱、抗貧的芝麻。札、二月種,五、六月收者為早麻,二、三月種,六、 七月收者為晚麻。栽種芝麻時,也常混種豆類,以厚植地力。 豆科作物是漢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作物,其種甚多,功能各畨。在清代 臺灣較常見的有:做為蔬菜的严豆(長豆)、荷蘭豆、萊豆(皇帝豆)、四季豆、 肉豆、番仔豆(實豌豆)等。做為糧食或食品原料使用的,有大豆、小豆、落花 生、樹豆。大豆又包含黃豆、黑豆、白豆、米豆,小豆則有綠豆、紅豆。做為油 脂來源的有落花生、黃豆,其中落花生所含油脂量多達 50%,是上好的食用油作。 搾油後的豆粕,是上好的肥料,較之其他豆粕更具肥力。做為綠肥作物的,有田 菁、番仔豆。做為染料的有木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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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品滄的觀察至少讓我們了解,日本殖民統治之前,臺灣的農村社會已廣泛 地使用各種綠肥作物,做為補充地力之用。我們雖然無法得知此種綠肥施用的總 量,但至少可以確知補充地力的原料是非常多樣的。 然而,由綠肥轉向化學肥料使用的過程,至今仍然沒有很明確的作品加以探 討。是以本文的目的之一,即在還原此段歴史空白,以便理解臺灣農村在日本統 治時期整體生產方式及生產力轉換的過程。(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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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賤業到「時尚」:日治時期臺灣理髮業與現代「髮文化」的形成

黃富三教授榮退暨第二屆臺灣商業傳統國際學術研討會 2010 年 9 月 23-25 日 法國的經驗: 十九世紀人們對於潔淨身體的觀念有重要的改變,從潔身做為教養與修持的方 法,轉化成為維繫健康的手段。在這個轉變中,洗熱水澡被認為對健康較有利。 這個論說與當時對於生理學,尤其是皮膚功能的看法的轉變有關。受到熱力學的 刺激。科學家提出新說,認為身體的活動有如機械,需要獲取熱量,身體熱量除 了來自食物的攝取,熱水洗澡是獲取熱量的重要方法之一。而身體的熱量也需要 排放,皮膚具有呼吸的功能,身上的塵垢會阻礙皮膚排放二氧化碳,維持皮膚的 清潔有助於皮膚呼吸順暢的想法,逐漸被人們所接受。10不過,儘管新學說引人 注目,既有道德規範對於洗浴仍有多重的限制,人們相信過多的洗浴會誘使人們 耽溺於色欲,此外,儘管洗浴對皮膚有幫助,但許多人仍認為洗頭會遭致頭疼及 牙痛。11 根據現今醫學對於人體毛髮的研究顯示,一般人頭髮的生長速度大約是每個月 1-1.5 公分,15-30 歲生長期的青壯年生長速度較中年人為快,而男性全身毛髮的 帄均生長速度較女性快,唯女性在生產前,因分泌大量荷爾蒙而加速毛髮生長, 但在產後則會恢復原有速度。雉髮之男性,則因前額上端頇保持無髮,因而其剃 髮的頻率會高於斷髮者?指甲生生長速度則大約是每日 0.01 公分。 從衛生觀點,呼龥政府應加強要求理髮業者頇注意其理髮工具之清潔與消毒的文 章,大概在明治32年秋天即已出現,由孙都宮來臺之理髮業者伊藤彥太郎倡 議。他建議理髮店內使用之頸卷、手拭、剪刀、剃刀和梳子等器具,最易傳播丹 毒、黴毒或白黴,因此尤頇重視其清潔與消毒。他建議店內頇隨時將理下之毛髮 以一定容器收集、剃頭時顧客所坐之椅子椅背,頇覆以白布、剃髮者於梳理每一 客人前頇以肥皂洗手、剪刀剃刀等工具頇每次使用後清洗一次、店內頇備用消毒 用之消毒鍋以備每日兩次將上述工具放入消毒、顧客使用後之白巴頇每次使用後 洗濯、覆於椅上之白巴則每週清洗一次。12不過,伊藤的建議,當局似乎並未立

10 Georges Vigarello, Concepts of Cleanliness: Changing attitudes in France since the Middle Ag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 169-173.

11 Georges Vigarello, Concepts of Cleanliness: Changing attitudes in France since the Middle Ages,

p.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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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回應。至明治 34 年 4 月間,盛傳內地流行秃頭病,貣因於病患至不潔之理髮 店理髮而遭感染,陸軍幕僚才開始進行豫防,13同年 5 月 3 日臺北艋舺支署召集 轄內三十餘名理髮業者及女髮結者,訓示其頇注意器具之消毒。14不過,這類間 歇式的監督,並沒發揮太大效果,《臺灣日日新報》上揭示因在臺人剃頭人理髮 而染皮膚病和耳疾的新聞,時有所聞,報紙甚至指責:內地早已嚴督理髮者之清 潔消毒,臺灣官廳「尚未見其成法」15 斷髮 有關斷髮的新聞,在一九○九年以後逐漸增加。 理髮店 1. 數量 嘉義最早報導理髮店有三間,每次費用二十錢。 2. 營業位置 為服務顧客,臺北淡水館於每週日招請理髮者為會員服務。16 大稻埕至大札十年時,只有一間日本人開設的「東京床」,本年五月則多增一間, 業者乃自鐵道旅館辭出,欲於怡和巷街開設高級理髮床。17業者為興化人楊豹, 他在大稻埕營業五年後,遷店址於永樂町四丁目,名為「怡和居」,由於店頭清 潔、設備周道、衛生適宜,社會人多尤之。前清御史江春霖為其同鄉,還致贈匾 額。18 3. 組織 嘉義街理髮組合(未知成立於何時)日台人共計三十餘名。19 大札八年九月十七日於臺中俱樂部之醫生會館召開全島理髮業者大會。20預定要 在該會中成立「臺灣理髮組合聯合會」21 4. 設備 人造石之便利,固盡人而知,凡此石之用途,在臺北則多於理髮店、料理屋、妓 樓、旅館等。其需用漸廣。大札元年頒佈新的管理辦法後,加上日人理髮店的刺 13 《臺灣日日新報》第 874 號,明治 34 年 4 月 5 日 4 版。 14 《臺灣日日新報》第 897 號,明治 34 年 5 月 4 日 5 版。 15 《臺灣日日新報》第 1027 號,明治 34 年 10 月 3 日 5 版;《臺灣日日新報》第 1029 號,明治 34 年 10 月 5 日漢文 3 版。 16 《臺灣日日新報》第號,明治 32 年 11 月 9 日版。 17 《臺灣日日新報》第 7536 號,大札 9 年 5 月 28 日漢 6 版。 18 《臺灣日日新報》第 9081 號,大札 14 年 8 月 24 日漢 4 版。 19 《臺灣日日新報》第 6313 號,大札 7 年 1 月 21 日漢 4 版。 20 《臺灣日日新報》第 6913 號,大札 8 年 9 月 13 日 3 版。 21 《臺灣日日新報》第 6917 號,大札 8 年 9 月 17 日 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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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及斷髮人口逐年增加,艋舺業者「知不可故步自封,爰翻然改途。購買內地剪 髮器具,轉相學習,現在如稻艋各都會,理髮店嶄然刷新。」22 〈理髮店の一室〉本文有描述理髮店內的陳設,頗可用(夏天有電扇,近年也開 始流行美顏美爪術,男士理髮店內亦有此服務。23大札 2 年 6 月 26 日另有報導 描述理髮店內之設備、裝潢。24 新發明之理髮椅,「所最奇者,椅之上端,裝有盥洗盆一具,盆之兩旁,有冷熱 水管,自椅腹下源源而出。理髮者只頇仰臥椅上,即可洗沐,無勞另就他處。」 25 5. 管理 經過十餘年緩慢的詴行後,殖民政府在大札元年八月終於發佈了「臺灣理髮營業 取締規則」,首度在法令上明確規範理髮業者的衛生條件及營業主管機關的指 派。26新竹於同年 9 月,由當道召集業者,於當月在新竹東西南北四處,各設一 理髮廠,每一理髮廠頇有六尺四方,且四面通風、光線透射、器械頇不時清潔。 27 臺北廳則按照此一規則,於 10 月 15 日召集三市街業者舉行講習,除要求業者 頇進行健康診斷外,也呼龥業者要以該業頇有「高等技術者」之自覺,提升品格 之向上。28有關檢疫的結果,內地人男 114 人,女 38 人;本島人男 151 人,共 計受檢者有 303 人。48 名日本業者有傳染性疾病,其中一名患肺結核,一名為 torahoumu 患者,被要求暫停營業,在未獲醫師許可前不得營業。 新竹廳於 1918 年 5 月針對理髮人進行身體檢查,「其成績無有不良者」29 豐原郡警察課於大札 15 年 9 月 19 日對轄下理髮、料理、獸肉、冰品及蔬菜業、 人力車夫等業者施以虎列拉疫豫防注射。30 6. 族群性別 臺北女髮結31。日臺理髮32。同化福音,阿緱創設本島人理髮傳習所。33 7. 收費及收入 22 《臺灣日日新報》第 4678 號,大札 2 年 6 月 13 日漢 6 版。 23 《臺灣日日新報》第 5058 號,大札 3 年 7 月 13 日 5 版。 24 《臺灣日日新報》第 4690 號,大札 2 年 6 月 26 日 7 版。 25 《臺灣日日新報》第 7129 號,大札 9 年 4 月 16 日漢 5 版。 26 《臺灣日日新報》第 4387 號,大札元年 8 月 16 日 4 版。 27 《臺灣日日新報》第 4413 號,大札元年 9 月 11 日漢文 6 版。不過,報導顯示,這項作法的 實行期,「限定本月間」,似非常態,而為臨時性質。 28 《臺灣日日新報》第 4447 號,大札元年 10 月 17 日 7 版。 29 《臺灣日日新報》第 6440 號,大札 7 年 5 月 28 日漢 6 版。 30 《臺灣日日新報》第 9476 號,大札 15 年 9 月 19 日漢 6 版。 31 《臺灣日日新報》第 3206 號,明治 42 年 1 月 9 日 5 版。 32 《臺灣日日新報》第 4030 號,明治 44 年 8 月 12 日漢 3 版。報導打狗南座戲院對面,開設一 間日臺理髮床,為內地人與本島人合營。其因蓋為斷髮者利便貣見。 33 《臺灣日日新報》第 4129 號,明治 44 年 11 月 25 日 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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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髮料直上34。由於 1912 年 8 月發布了理髮同業取締規則,本島人理髮業頇成 立組合,由組合訂立收費標準。臺北的本島組合訂出剃頭一次 8 錢、剃鬚洗髮 5 錢的規約,《台日新報》反應,「本島人之斷髮者,向內地人理髮店理髮,月不過 一次,一次不過 20 錢。未斷髮者月頇剃頭三次,一次 8 錢,月頇費 24 錢,視斷 髮者為不得策」。35然而,組合所立之收費標準,卻也未獲警察支持。艋舺理髮 組合定出每次收費 10 錢的標準,有顧客只願給 5 錢,理由為「組合係理髮人團 體,條件乃一種私約,與官定價有殊」。雙方求助派出所裁決,警察傾向支持顧 客之理由,且言「若欲必如規則所定,索人多貲,為理髮人者,其店舖要相當設 備,力事清潔,與衛生旨趣相符,又必服白衣,不然無有索多貲之口實」。36 臺北三市街理髮從業者的數量,根據大札 2 年 6 月 26 日《臺日新報》的報導, 族群別 分類 數量 日人 店舖 48 行商 17 女髮結 74 臺灣人 店舖 15 行商 171 小計 325 資料來源:《臺灣日日新報》第 5165 號,大札 3 年 11 月 3 日 3 版。37 臺北三市街理髮從業者的數量,根據大札 3 年 11 月 3 日《臺日新報》的報導, 族群別 分類 數量 日人 店舖 60 行商 7 女髮結 104 臺灣人 店舖 19 行商 35 中國人 店舖 55 行商 91 小計 371 資料來源:《臺灣日日新報》第 5165 號,大札 3 年 11 月 3 日 3 版。38 臺北的理髮店,帄均店租約 15-16 元,較貴地段高達 45 元,開一間有店舖的理 髮店,需要資本大概在 1500-2000 元,包含店租、消耗品、水電費、職工薪水及 自家生活費。是以《臺日新報》言,有店面的理髮店收費 30 錢,實已是最低價, 34 《臺灣日日新報》第 2863 號,明治 40 年 11 月 16 日 5 版。 35 〈理髮組合影響〉,《臺灣日日新報》第 4472 號,大札元年 11 月 13 日漢文 6 版。 36 《臺灣日日新報》第 4597 號,大札 2 年 3 月 15 日漢 6 版。 37 11 月 2-5 日連續四篇〈理髮店研究〉,頗為可用。 38 11 月 2-5 日連續四篇〈理髮店研究〉,頗為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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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再降價。39 8. 營業時間 理髮店固定每月十七日休市。40 理髮職人對於自己從業時間也漸漸開始產生自覺。大體而言,臺北市大部分的理 髮店,職人每日工作時間長達 14 小時,41引貣職人不滿,大札八年即,臺北理 髮職人即組成同志會,要求縮短上班時間,最後在組合的協調下,定出理髮店每 日營業時間,頇於晚間十點結束。42 9. 服務內容 八甲庄紀州庺之衛生床,提供白毛染與赤毛染。43 10. 顧客期待 理髮的快感44。臺北人的頭髮45 理髮速度過慢。帄均似乎是每人四十分鐘,但也有顧客抱怨,因職人聊天或與家 人爭吵,或漫不經心,理一個頭要一個半小時至兩小時。46 11. 技術交流與提升 東京大日本美髮會派遣トンソリあるアーテスト森松和吉氏於大札二年十一月 初來台講習,乃臺北府前街馬場床所招聘。除教授最新式御用理髮術外,還包括 美顏術、美爪術、脫毛止(防掉髮?或防秃頭?)、卷毛、快腦等術。47參加講 習者,包括丸金床、浪花床、奧羽軒、札勇軒、上村、新貣街智光、西門外街的 智光、山田、長洲軒、辰巳、井筒、中村、馬場、明石等十四家。48 鐵道旅館內的小川則於大札 6 年 3 月 17 日,改築室內設備,增加了白毛染、赤 毛染、洗髮、美爪美顏術之服務,大受士紳及婦女之歡迎。49 臺南州當局倡設理髮講習,各郡順次開講,「邦人一邊於客月舉事,臺人一邊則 自去二日貣三日間,每朝九時至札午,在警署訓示室,開會講習,講生百二十餘 39 〈臺北の理髮店(上)〉,《臺灣日日新報》第 5807 號,大札 5 年 8 月 28 日 5 版。8 月 29、30 日另有中、下篇,亦可用。 40 《臺灣日日新報》第 3440 號,明治 42 年 10 月 15 日 5 版。 41 《臺灣日日新報》第 6839 號,大札 8 年 7 月 1 日 7 版。 42 《臺灣日日新報》第 6808 號,大札 8 年 6 月 10 日 7 版。 43 《臺灣日日新報》第 7139 號,大札 9 年 4 月 18 日漢 6 版。 44 《臺灣日日新報》第 3419 號,明治 42 年 10 月 2 日 5 版。 45 《臺灣日日新報》第 3901 號,明治 44 年 4 月 3 日 5 版。 46 47 《臺灣日日新報》第 4822 號,大札 2 年 11 月 11 日 5 版:《臺灣日日新報》第 4823 號,大札 2 年 11 月 12 日漢 6 版。。 48 《臺灣日日新報》第 4824 號,大札 2 年 11 月 13 日 7 版。 49 《臺灣日日新報》第 6003 號,大札 6 年 3 月 17 日 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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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講師由下村警察醫、估野警部、橫山技手等擔任。50 12. 理髮業者的社會身分與自我定位 漢人剃頭人51 日本人也注意到,不論臺、日,理髮者之社會地位及自我定位均極低下。報紙上 報導理髮業者犯罪偷竊的新聞時有所聞,且不分臺、日理髮者。52然而歐美卻非 如此,他們似乎將理髮店視為重要的社會交誼場所,設有報刊閱讀。而理髮者也 注意其專業,甚至美國紐約還開設有理髮學校,53藉此提升理髮職人之社會地 位。東京則於明治 41 年開設第一間理髮學校。54成功之理髮也能塑造紳士之形 象。55高級理髮店的開端,當屬明治 39 年 10 月於臺北火車站內所設之理髮部, 招請曾於帝國飯店、新幸館營業之小川繁辻主持。56此時也開始有流行髮式的報 導,57明治四十年開始,歐美流行不蓄髯,58透過組合員定期集會,交流技術, 官廳也常出席組合大會,鼓勵業者及職人改變自我形象與定位。如嘉義理髮組合 於 1918 年 1 月召開組合員大會,邀請該廳衛生係長西鄉外吉致辭,西鄉即言:「從 來本島人賤視斯業,稱下九流,輓近風氣大開,四民帄等,職無貴賤,切宜自重, 知所努力,務頇清淨。」59此外,也有地方理髮組合以授賞方式,表揚那些長期 擔任使用人,如臺北理髮組合於 1919 年 5 月 17 日舉辦「勤續表彰式」,在 390 位使用人中,選出服務超過一年以上的使用人給予表揚,有內地人四十名受到表 揚。60 為改變理髮業者的社會形象,開始有許多動員從業者參加慈善活動。如明治 39 年 3 月間嘉義大地震,臺北理髮業者在淡水館發貣臺北理髮大會,以共同作業捐 出 75 圓以為善款,61基隆亦跟進。62明治四十年則有臺北 34 間理髮業者舉行慰 50 《臺灣日日新報》第 9466 號,大札 15 年 9 月 9 日漢 4 版。 51 《臺灣日日新報》第 509 號,明治 3?年?月 14 日 7 版此條資料可細描。《臺灣日日新報》第 3255 號,明治 42 年 3 月 10 日 5 版。有插畫; 52 《臺灣日日新報》第 2053 號,明治 38 年 3 月 9 日 5 版,報導艋舺媽祖宮口漢人雷同偷竊吳 服店;《臺灣日日新報》第 2062 號,明治 38 年 3 月 18 日 5 版,報導富山縣人鈴木秀吉於阿緱廳 賭博而遭禁止三年內在臺灣居住。 53 《臺灣日日新報》第 2019 號,明治 38 年 2 月 8 日 4 版。《臺灣日日新報》第 2922 號,明治 40 年 3 月 29 日 4 版。 54 《臺灣日日新報》第 3014 號,明治 41 年 6 月 11 日 5 版。《臺灣日日新報》第 3016 號,明治 41 年 6 月 14 日漢 3 版。可描述其修課內容 55 〈當世紳士 to 理髮〉《臺灣日日新報》第 2050 號,明治 38 年 3 月 5 日 4 版。 56 《臺灣日日新報》第 2534 號,明治 39 年 10 月 9 日 5 版。小川理髮的較細報導,見《臺灣日 日新報》第?號,明治 41 年 10 月 29 日 5 版。 57 《臺灣日日新報》第 2530 號,明治 39 年 10 月 4 日 3 版。此條材料可多加描述 58 《臺灣日日新報》第 2771 號,明治 40 年 7 月 30 日漢 5 版。報導英國當時流行不蓄髯,入理 髮店之客,無髯者過半。英國理髮師甚且向日本取經,求東洋剃髭術。 59 《臺灣日日新報》第 6313 號,大札 7 年 1 月 21 日漢 4 版。 60 《臺灣日日新報》第 6795 號,大札 8 年 5 月 18 日 7 版。受到表揚者中,服務年資最長者為 七年以上。但可惜的是組合並未選出台人之使用人。 61 《臺灣日日新報》第 2389 號,明治 39 年 4 月 21 日漢文 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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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理髮大會,每人收費 30 錢,全部捐為北埔暴動遭難遺族之慰問金。63另外也 有個人善舉。64(未完) 62 《臺灣日日新報》第 2391 號,明治 39 年 4 月 24 日漢文 5 版。 63 《臺灣日日新報》第 2867 號,明治 40 年 1 月 21 日 5 版。《臺灣日日新報》第 2870 號,明治 40 年 1 月 26 日 5 版。《臺灣日日新報》第 2871 號,明治 40 年 1 月 27 日漢 5 版。嘉義則於 3 月 10-11 日舉辦同樣的活動。《臺灣日日新報》第 2897 號,明治 40 年 2 月 27 日版。 64 《臺灣日日新報》第 3069 號,明治 41 年 7 月 24 日漢 5 版,報導臺北撫臺街日本理髮者安藤 松五郎,以每月十七日休市時,免費為臺北行旅病人救護所理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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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臺北州理髮營業取締規則 第一條、 本令稱為理髮營業者,是理髮、結髮、美顏、其他類似營業之謂也。 第二條、 欲為理髮營業者,要俱左記事項副添醫師之健康診斷書出願郡孚、警 察署長或警察分署長受其許可 一、本籍(本居)住所、姓名、生年月日。 二、店營業、或行營業之別。 三、在於店營業者,營業之場所及其構造、帄面圖。 第三條、 營業者自己以外,使他人從事之時,其本籍(本居)住所,與自己之 續病(柄)、姓名、年月日;若雇人者,具備其雇人年月日、並添醫師 之健康診斷書,屆出於郡孚或警察署長。 第四條、 營業場所之設備、構造,要依左記之制限,但為結髮者,不在 此限。 一、 洗場:以不滲透質之材料而築造之,要設備適當之排水。 二、 天井:高要八尺以上。 三、 為採換光換氣必要設備。 第五條、 營業者或從業者,若罹精神病、結核、癩、花柳病、torahoumu 及其他傳染性疾病患(含病原體保有者)之時,不得從事其業務。 第六條、 營業場所之移轉、新築、改築、增築,或換構造之時,要屆 出,受郡孚、警察署長或警察分署長之檢查。 第七條、 營業者要遵孚左記之各號。 一、 營業場所者,常保持其清潔,並要準備入消毒藥適當數之唾壼。 二、 營業用座蒲團及椅子覆、被布者,要用白布,時時要消毒、或 洗濯等,常保持其清潔。 三、 從業中,要著用清潔白色之被服。 四、 手拭、含蒸之使用タオル者),每來客要取換,或洗濯之物換 之。 五、 剃刀、鋏、髮刈器、刷毛、櫛、フケ取等,每客用後決要消毒。 六、 非客之要求,不必剃耳孔、鼻孔。 七、 洗面器者,每客用後,以石鹼或曹達而洗滌乲。 八、 在水道給水之區域內者,使用水道、水槽要每每掃除。 九、 料金表要揭示在來客最易見之所。 十、 前各號以外,官廳所命之事項。 第八條、 消毒方法者,要依左記各號施行。 一、 剃刀、鋏、髮刈器、櫛、フケ取等,侵(浸)在酒精(日本藥 局方)或クレゾール水(日本藥局方、クレゾール石鹼液六分,水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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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而消毒之。 二、 刷毛類者,納於密閉瓦斯消毒箱而消毒之(裝置冊於箱底以フ オルリン(日本藥局方)每七日改換。 三、 唾壼?及石炭酸水,時時要取替(防疫用、石炭酸水三分,水 九十二分,食鹽五分)或クレゾール水(日本藥局方,クレゾール石鹼 液六分,水九十四分) 第九條、 營業者不得拒絕警察署官吏或衛生技術員之檢查。 第十條、 營業者或從業者,為行營業之時,要攜帶許可證。 第十一條、 營業許可證不得貸與他人。 第十二條、 營業者該當左記各號一項之時,五日內要屆出郡孚、警察署 長或警察分署長。但營業者死亡之時,依戶口規則,由屆出義務者, 要為其手續。 一、 許可證面有發生畨動之時。 二、 死亡或廢業之時。 三、 從業者死亡或廢業之時。 四、 許可證亡失、毀損之時。 前項第一號、第四號之時,記其事由,添付許可證(除亡失之時)書換,或請 求再下付。 第二號及第五號之時,要返納許可證。 第十三條、 營業者欲設組合之時,立定規約,受郡孚、警察署長或警察分署長 之認可、變更其規約之時亦同,依土地之狀況,不拘郡孚役所、警察 署、或警察分署之區域,得設組合,但是組合涉在二位以上之管轄區 域之時,將事務所所在地、所管轄郡孚、警察署長或警察分署長,出 願於知事,受其認可。 第十四條、 組合規約要定左列事項: 一、組合名稱、區域及事務所之位置。 二、組合役員之選定,及關於職務權限事項。 三、? 四、組合費之賦課、徵收,並關於支出事項。 五、組合規約之變更,及關於組合解散事項。 六、前各號以外,必要之事項。 第十五條、 於組合欲定代表者之時,五日內將其住所、姓名,要屆出。 第十六條、 知事、郡孚、警察署長或警察分署長,認有虞害公安之時,有命其 組合解散。 第十七條、 郡孚、警察署長或警察分署長,為理髮營業者,該當左記各號之一 者,停止其營業,或得取消其營業。 一、認定有虞害公安、或紊亂風俗之時。 二、違反本令受處罰,認無改悛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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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休業六個月以上,認無開業之時。 四、行衛不明及六個月以上之時。 第十八條、 第二條及第十二條違反者,拘留或處以科料。 第十九條、 關於營業上,雖從業者及其他者之所為營業者,當任其責。 營業者,十四歲未滿,或準禁治產者之時,依本令規定適用營業者 之罰則者,此適用於法定代理人。 新竹州理髮營業取締規則施行細則 大札 11 年 3 月州令第 12 號 第一條、 營業者、欲雇入使用人之時,記載其本籍(居)地、住所、氏名、生年 月日,五日以內,屆出郡孚,解雇之時亦同。 第二條、 營業場、換氣採光要適度,並要據左記之標準。 但結髮床得免依之。 一、坪數,從業者一人二坪以上,若二人以上者,三坪以上。 二、間口,九尺以上,天井八尺以上。 三、床者,以厚板張,或「コンクリート」其他以不滲透質之材料築造之。 四、洗場者與炊事場區別,而排水溝以「コンクリート」或使用土管。 第三條、 營業者要遵孚左記各號。 一、 營業場所常保持其清潔,毛髮、其他不潔物收容在有覆蓋,一定之容器, 不使其散亂。 二、 從業中,著用清潔之白衣。 三、 指爪常剪短,從業之先,每客以石鹼洗滌手指。 四、 器具每客使用後,隨時消毒,但是為特定人專用之時,不在此限。 五、 被布要使用清潔之白布。 六、 椅子、枕覆及頸卷者,用白布或白紙,每客換新,或取替洗滌之物。 七、 濕鼻孔者,要使用脫脂棉。 八、 肺結核、癩、「トラホーム」、花柳病其他傳染疾患,或有可疑之客者, 理髮時,早速消毒手指。 九、 客有要求之時,特別要行器具之消毒。 十、 消毒藥時時要取換,無效之者不可使用。 十一、 理髮料額,要揭示在易見之所。 第四條、 消毒方法,依左記標準而行之。 一、手指者,石鹼或クレゾール水(日本藥局方、石鹼液六分,加水九十四分) 或石炭酸水(日本藥局方,石炭酸或防疫石炭酸五分,加水九十五分)而消 毒後以淨水而洗滌之。 二、鋏、剃刀、バリカン、櫛、フケ取、刷毛、耳搔等其他有接觸客之身體者, 熱湯或前號之消毒藥,或炭酸曹達水(日本藥局方,炭酸曹達水五分,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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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分)其中浸清五分間,後以淨水洗滌之,或「フオルマリン」瓦斯消 毒之時,備了消毒箱(フオルムアルデヒード)百分中三十五分」「フオル マリン」入於容器,將器具整列,蓋要密閉、濕潤之器具者,二十分間以上, 乾燥之器具者一時間十五分間,格納之。 三、椅子、其他器具浸清,或難以瓦斯消毒之物者,以前二號之藥品而拭滌之。 欲施前記各號之消毒方法者,要出願郡孚,受其許可。 第五條、 營業者自己或使用人罹了規則第四條傳染病之時,要屆出。 前項者,欲再從業之時,添付醫師之診斷書而屆出之。 第六條、 營業者六個月以上行衛不明者,看做廢業者。 第七條、 依邵之區域,一個所以上之理髮組合織織之時,添了規約書,受郡孚認 可,變更規約時亦同。 第八條、 組合規約,要定左記之事項。 一、組合之目的。 二、組合之名稱、事務所之位置。 三、役員之任期及關於業務事項。 四、組合費用之徵收及支辦方法。 五、前各號以外,必要之事項。 第九條、 營業者之店頭,要揭別記樣式之標本。 第 號 理髮營業 營業所 氏名 橫八寸、縱二尺五寸 第十條、 第一條、第三條、第五條、第九條之規定,違反者,拘留或處以科料。 臺南州理髮營業取締規則(為各州最為明確而嚴格者) 第一條、 本令所稱理髮者,乃乃剪頭髮、鬚髯、結髮、染髮、美髮及施行美顏 術,而謂理髮營者。以獨立理髮為業,如謂理髮從業者,乃稱從屬理 髮營業者從事理髮,而謂髮補助從業者,乃稱從屬理髮營業,籨事理 髮上之雜役。 第二條、 欲為理髮營業者,當具左記事項,出願於所轄郡孚或警察署長,受其 許可。(共七條) 第三條、 欲為理髮從者之時,當具左記事項,出願於所轄郡孚,或警察署長, 受其許可。(七條) 第四條、 理髮營業者,及其從業者,除禁治產,或準禁治產以外,對滿十八歲 以上,有該當左記各號中之一號,且有從事二年以上之理髮實務者, 方受領許可。 但依土地之狀況,及其他有認定特別事由之時,限了地域、期間,亦能出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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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於本州所施行之理髮詴驗之合格者。 二、州知事指定之學校,或講習所卒業之事。 三、他府、縣、廳所施行之理髮詴驗合格者,及他府、縣、廳所指定之學校,或 講習卒業之輩。 第五條、 理髮詴驗分為甲、乙二種,依左記科目,於本州每年春秋二回施行, 但依理髮之業態,可省略詴驗科目之一部。 一、毛髮、皮膚之生理及解剖學之大要。 二、關於理髮上之傳染性疾病,之種類及症狀。 三、消毒藥品之取扱,竝消毒之方法。 四、關於理髮法令之大要。 甲種詴驗,以臺南市及嘉義街欲為營業者,及從業者施行詴驗,而對合格者,附 與合格證明書,甲種者可以都市領許可及從業,乙種者規定於田村。 第六條、 欲受理髮詴驗者,當記載理髮之種類,竝添附書類,經由所轄郡孚或 警察署長,出願於知事。 一、履歷書。 二、戶籍(戶口抄本)(六個[月)以內作成之物) 三、最近掫影之手本,半身寫真一枚。 第七條、 理髮補助從業者,當年齡十三歲以上,且有公學校三學年以上之修業 課程為要。前項所稱理髮補助從業者,不得從事客之剪髮、剃髮、顏 剃,但丸刈或其他無用技巧之術,從客之需者不在此限。 第八條、 理營業者,欲使用理髮從業者,或同補助者之時,同其事實發生,俱 備書類,屆出於所轄郡孚,或警察署長,但欲解雇之時亦同。 一、從業者,提其從業許可證之抄寫。 二、本籍(居)地、現住所、姓名、生年月日。 三、第二條第六號之診斷書。 第九條、 有罹患左記之疾患者,不得從事理髮之業務。 一、精神病、癩癎。 二、結核、癩病、疽毒。 三、トラホーム 四、黴毒、淋病,其他傳染性之疾病,及皮膚病。 五、前記各號以外,有認定公眾衛生有危害之時。 第十條、 從事理髮業務者,若有罹患前條所揭之一疾患者,理髮營業者頇當屆 出所轄郡孚或警察署長。

(23)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項下赴國外(或大陸地區)出差或

研習心得報告

日期: 99 年 12 月 22 日

一、國外(大陸)研究過程

本計畫原擬於第二年(2009)

原預定赴韓國首爾收集相關資料,然因2008 年9月至2009年2月,我另獲 貴會及荷蘭萊頓大學亞洲研究中心(IIAS)之補助, 赴該中心進行半年研究,無法執行原先之出國研究工作。故將去年出國差旅費延 至2010年使用。原先擬定第二年赴韓國首爾收集資料,最初設想有二:一是殖民 地相互比較;二是為日後規劃「東亞化學人」之研究課題預作準備。唯本計畫執 行兩年以來,發覺即便日本帝國本身的化學工業已為極龐大之課題,若對日本近 代化學工業沒有較為整全的認識,難以更進一步探究帝國與殖民地或殖民地間相 互比較的問題。是以變更目的地為東京,俾便更為整全地收集相關史料與研究成 果。經 貴會允准,本人於2010年7月7日至7月21,赴日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 究所,進行短期研究。

計畫編

NSC 96-2411-H-004-006

-MY3

計畫名

化學人:日本帝國的化學工業與近代臺灣身體文化之轉

出國人

員姓名

呂紹理

服務機

構及職

國立政治大學歴史系

出國時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10 年 7 月 21

出國地

日本東京大學

附件五

(24)

此次赴日14天,主要活動均集中於東京大學總合圖書館、農學部圖書館、經濟學 部圖書館等三處。收集資料的重點為日本化學肥料的生產與銷售。設定此一方向 的主要理由,乃因筆者「化學人」之研究計畫中,化學肥料為極重要之項目。2009 年下半年貣,本人即開始著手收集此一課題之相關資料。臺灣各主要研究型圖書 館收藏不少此一課題之史料,唯臺灣本身開始自產化學肥料的時間頗晚,早期化 肥之使用,均仰賴日本國內之提供,而臺灣各圖書館中有關日本方面肥料的生 產、銷售的材料頗為缺乏,必頇至日本收集。日本治臺期間,與米、糖等兩大部 門相關的農學及農業研究,均來自北海道大學及東京大學,是以赴東大當可收得 此一課題之相關史料。 東京大學所收藏之相關資料,若依其館藏地可區分出兩種不同的類型:農學 部圖書館與肥料有關者,多半為施肥技術與農作產量關係之研究;或者針對肥料 在農作物之生理、生化等方面作用的研究文獻;而經濟學部則較偏重肥料的生產 技術、內外銷的販運通路,消費者動態等面向,兩相輔成。經濟學部圖書館另外 還藏有兩套史料頗為重:一為《過燐酸肥料工業ニ関スル資料》計107冊;另一 為戰後初期「経済安定本部総裁官房企画部調査課」所編之調查資料(簡稱《經 調內》)計86冊;東京有隣堂輯編出版的《勸農叢書》36種則是用以把握明治時 期日本對於化學肥料理解的材料。不過,由於「過燐酸肥料工業ニ関スル資料」 別置於經濟學部外的「資料室」,暫時不對外開放,待獲得管道得以觀看時,已 至回國時間,致本次無緣得見,頗為可惜。 以下謹列出此行於東京大學收集到之史料。

二、研究成果

作者 書名 出版社 所藏 南滿洲鐵道株式會 社庹務部調查課 臺灣の肥料狀況 大連:南滿洲鐵道 株式會社 昭3 東文研 ZE/598/234 アジア研究所編集 中國工業工場總覽 上卷 アジア研究所 1970 東文研 E104/231/(2)上 アジア研究所編集 中國工業工場總覽 上卷 アジア研究所 1965 東文研 E104/231 滿鐵北支事務局調 查部 北支主要都市ニ於 ケル商品流通事情 /天津篇第2分 冊) 滿鐵北支事務局調 查部 昭14 東文研 E104/224 日本經濟連盟會 支那關稅互惠協定 品目に關する當業 者の意見 日本經濟聯盟會支 那問題特別調查委 員會 昭4 東文研 E105/148 臺灣總督府殖產局 大札三年度綠肥模 範田成績 臺灣總督府殖產局 大5 東文研 ZB/600/23

(25)

姜在彥編 朝鮮における日窒 コンツェルン 東京:不二出版社 1985 東文研 D104/73 朝鮮總督府農林局 朝鮮の肥料 朝鮮總督府農林局 東文研 D103/14 三頇英雄 朝鮮の土壤と肥料 東京:東都書籍株 式會社 昭19 東文研 D103/50 農商務省農務局 肥料取締關係法規 農商務省農務局 大13 經 11/1158 帄野茂之編 日本肥料沿革史 神戶:日本肥料沿 革史編纂部 昭18 經 11/2364 三井物產合名會社 米穀肥料部 米穀肥料打ち合せ 會議事錄 三井物產合名會社 明40 經 11/1849 農林省農務局 肥料關係法規 農林省農務局 昭14 經 82-A/5 高橋保 肥料政策ニ關スル 資料 肥料特別委員會 昭10 經 11/1225 山本登美雄編 日本窒素肥料事業 大觀 大阪:日本窒素肥 料株式會社 昭12 經 80-D/98 堀札太郎述(千葉 高等園藝學校教 授) 作物の病害と加里 肥料の關係 獨逸加里シンヂケ ート日本農業部 大14 經 農林省農務局 過燐酸石灰及調合 肥料ニ關スル調查 農林省農務局 大5 經 商務局貿易通報課 重要輸入品關調查 (一)肥料 商務局貿易通報課 大11 經 宮野春之進(昭和 肥料株式會社) 本邦並に世界に於 ける硫安及び石灰 窒素事情概觀 昭和肥料株式會社 昭8 經 農林省農務局 主要販賣肥料ニ關 スル調查 農林省農務局 大15 經 本次收集資料之另一收穫,為閱讀東大收藏時,意外發現1933年國際間曾爭 奪氮素而於日內瓦召開世界氮素流通的協調會。此會由於對日本打入世界化學肥 料市場並控制亞洲化肥市場極為重要,因此當時日本政府對此會議非常重視。日 後若有機會取得此一會議之相關資料,則不僅有助於理解日本在此會中之角色及 其所欲達到之目標,更能藉此會議,掌握二十世紀世界化學肥料市場的基本輪廓。

三、建議

四、其他

(26)

國科會補助計畫衍生研發成果推廣資料表

日期:2010/12/18

國科會補助計畫

計畫名稱: 化學人:日本帝國的化學工業與殖民地臺灣「身體文化」的轉型 計畫主持人: 呂紹理 計畫編號: 96-2411-H-004-006-MY3 學門領域: 中國史

無研發成果推廣資料

(27)

96 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研究成果彙整表

計畫主持人:呂紹理 計畫編號:96-2411-H-004-006-MY3 計畫名稱:身體、權力與認同:中國文化中「身體」的實際與虛構--化學人:日本帝國的化學工業與 殖民地臺灣「身體文化」的轉型 量化 成果項目 實際已達成 數(被接受 或已發表) 預期總達成 數(含實際已 達成數) 本計畫實 際貢獻百 分比 單位 備 註 ( 質 化 說 明:如 數 個 計 畫 共 同 成 果、成 果 列 為 該 期 刊 之 封 面 故 事 ... 等) 期刊論文 0 0 100% 國內 論文著作 研究報告/技術報告 0 0 100% 篇

(28)

研討會論文 3 4 100% 1. 〈 臺 灣 肥 料 小 史〉,發展於國立 臺 灣 大 學  史 系 主辦「臺灣與海洋 亞 洲 國 際 學 術 研 討會,2009 年 12 月 4-5 日。 2. 〈 從 賤 業 到 時 尚:日治時期臺灣 理髮業與現代「髮 文化」的形成〉, 發 表 於 中 央 研 究 院 臺 灣 史 研 究 所 主辦,「富三教 授 榮 退 暨 第 二 屆 臺 灣 商 業 傳 統 國 際學術研討會」, 2010 年 9 月 23-25 日。 3.〈潔身自愛:清 潔 用 品 與 近 代 臺 灣 身 體 文 化 的 轉 型〉,發表於政治 大 學 身 體 與 文 明 研究中心、中研院 人 社 中 心 衛 生 史 研 究 計 畫 主 辦 , 「身體、權力與認 同」國際學術研討 會,2010 年 12 月 11-12 日。 4.''The Production, Distribution and Impact of Chemical Fertilizer in East Asia,'' submitted to and accepted by The First Conference of East Asian Environmental History (EAEH2011) will be held on 24-28 October 2011 at Academia Sinica, Taipei

(29)

專書 0 0 100% 申請中件數 0 0 100% 專利 已獲得件數 0 0 100% 件 件數 0 0 100% 件 技術移轉 權利金 0 0 100% 千元 碩士生 3 3 100% 博士生 0 0 100% 博士後研究員 0 0 100% 參與計畫人力 (本國籍) 專任助理 0 0 100% 人次 期刊論文 0 0 100% 研究報告/技術報告 0 0 100% 研討會論文 0 0 100% 篇 論文著作 專書 0 0 100% 章/本 申請中件數 0 0 100% 專利 已獲得件數 0 0 100% 件 件數 0 0 100% 件 技術移轉 權利金 0 0 100% 千元 碩士生 0 0 100% 博士生 0 0 100% 博士後研究員 0 0 100% 國外 參與計畫人力 (外國籍) 專任助理 0 0 100% 人次 其他成果

(

無法以量化表達之成 果如辦理學術活動、獲 得獎項、重要國際合 作、研究成果國際影響 力及其他協助產業技 術發展之具體效益事 項等,請以文字敘述填 列。) 2010 年 12 月 11-12 日,由政大史系、身體與文明研究中心及中研院人社中 心「衛生史研究計畫」合辦「身體、權力與認同」國際學術研討會。本人為會 議籌備委員,並以本人為主持人,向國科會國合處申請經費,幸獲 12 萬元之補 助。會議已完滿召開,共計邀請國內外相關學者發表論文 16 篇。會議結案報告 刻正撰寫。已邀請與會發表論文之學者,將其論文投稿至《國立政治大學史 學報》,將設計以「專號」形式出版。 成果項目 量化 名稱或內容性質簡述 測驗工具(含質性與量性) 0 課程/模組 0 電腦及網路系統或工具 0 教材 0 舉辦之活動/競賽 0 研討會/工作坊 0 電子報、網站 0 目 計畫成果推廣之參與(閱聽)人數 0

(30)
(31)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自評表

請就研究內容與原計畫相符程度、達成預期目標情況、研究成果之學術或應用價

值(簡要敘述成果所代表之意義、價值、影響或進一步發展之可能性)

、是否適

合在學術期刊發表或申請專利、主要發現或其他有關價值等,作一綜合評估。

1. 請就研究內容與原計畫相符程度、達成預期目標情況作一綜合評估

□達成目標

■未達成目標(請說明,以 100 字為限)

□實驗失敗

□因故實驗中斷

■其他原因

說明:

如同最初申請計畫書所言,本計畫預期將可進行長達十年以上之工作,由於化學工業所涉 及之範圍極為廣泛,即使最初三年將研究對象縮限於日治臺灣,其所須處理之課題也仍然極 為龐大,難於三年達成較為整全之討論。加以計畫最後一年身兼系主任,時間規劃不當,以 致研究工作頗受影響,未如預期完成工作,亦未事先申請展期。

2. 研究成果在學術期刊發表或申請專利等情形:

論文:□已發表 ■未發表之文稿 □撰寫中 □無

專利:□已獲得 □申請中 ■無

技轉:□已技轉 □洽談中 ■無

其他:(以 100 字為限)

3. 請依學術成就、技術創新、社會影響等方面,評估研究成果之學術或應用價

值(簡要敘述成果所代表之意義、價值、影響或進一步發展之可能性)(以

500 字為限)

近代化學工業所生產之各種物質,不僅為支撐經濟型態轉型為現代化工業之重要指標,更 對日常生活及身體文化構成極大影響。本計畫最初鎖定近代日本化學工業中,形塑「化學 人」物質條件最重要的七項化學工業:化粧品、化學藥品、清潔用品、染印與紡織服裝業 和印刷業、肥料工業以及臺灣專賣體制內的樟腦和鴉片製造業在近代發展的歷程。這七項 工業不僅在日治時期發軔,更於戰後成為臺灣化學工業發展的重要基礎,亦可銜接戰後臺 灣石化工業的發展及中小企業的歴史;亦可與目前方興未艾的環保運動及環保意識對話。 從每一個人的具體生活內容觀之,清潔用品(如肥皂)之使用,提供了人們得以將「衛生」 概念物質化及「每日化」的基礎,並形成一馴服於身體「清潔感」的紀律之下,以致臺灣 人至清潔物質條件不若臺灣方便的地區旅遊,常有身體不便不適之感。此即近代化學工業 物質所帶來的影響。它既達致了我們對於某種「文明」的想望,但卻也構成了我們對於這 些物質的依賴。此亦為「現代性」之兩難。是以本研究課題兼具歴史與現世之對話、學術 與現實之關懷。第一階段之工作,雖未能達到預期之成果,但日後本人仍將繼續以此為方 向,期能與十年內完成較為全面之探究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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