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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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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學前教育 課程指引

香 港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審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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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 課程指引

香 港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審 定

香 港 教 育 署 及 社 會 福 利 署 建 議 幼 稚 園 及 日 間 幼 兒 園 採 用

一 九 九 六 年

(4)

本 指 引 由 幼 稚 園 教 育 工 作 小 組 擬 訂 。 工 作 小 組 由 教 育 統 籌 司 委 任 ,

成 員 包 括 資 深 的 幼 稚 園 、

幼 兒 園 及 學 前 教 育 訓 練 機 構 工 作 者 , 以 及 教 育 及 人 力 統 籌 科 、

生 福 利 科 、 社 會 福 利 署 和 教 育 署 代 表 。

(5)

目 錄

頁 數

前 言 i

第 一 章 學 前 教 育 課 程 的 目 標 1

1 . 1 總 目 標 1

1 . 2 具 體 目 標 1

第 二 章 二 至 六 歲 兒 童 的 發 展 特 徵 及 學 習 目 標 4

2 . 1 概 論 4

2 . 2 兩 歲 兒 童 的 特 徵 5

2 . 3 三 歲 兒 童 的 特 徵 7

2 . 4 四 歲 兒 童 的 特 徵 9

2 . 5 五 歲 兒 童 的 特 徵 1 1

2 . 6 兒 童 的 學 習 1 2

第 三 章 課 程 編 排 的 原 則 1 5

3 . 1 概 論 1 5

3 . 2 編 排 原 則 1 5

第 四 章 課 程 推 行 的 原 則 1 9

4 . 1 概 論 1 9

4 . 2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角 色 1 9

4 . 3 學 習 環 境 的 安 排 2 1

4 . 4 時 間 的 編 排 與 運 用 2 9

4 . 5 組 別 活 動 3 8

(6)

4 . 6 評 估 4 3

4 . 7 家 長 參 與 4 7

第 五 章 課 程 綱 要 5 0

5 . 1 概 論 5 0

5 . 2 照 顧 、 生 活 習 慣 及 常 規 訓 練 5 0

5 . 3 遊 戲 活 動 6 2

5 . 4 學 習 範 疇 9 4

5 . 5 課 程 模 式 1 2 6

附 錄 ( 一 ) 課 程 目 標 一 覽 表 1 2 7 ( 二 ) 二 至 六 歲 兒 童 發 展 特 徵 項 目 表 1 3 1 ( 三 ) 幼 稚 園 兒 童 中 文 寫 字 研 究 的 建 議 1 3 9 ( 四 ) 主 題 教 學 編 排 示 例 1 4 2 ( 五 ) 「 設 計 活 動 」 推 行 指 引 1 5 4

(7)

前 言

目 前 , 由 政 府 印 製 有 關 學 前 教 育 課 程 及 活 動 設 計 的 參 考 資 料 分 別 有 「 幼 稚 園 課 程 指 引 」 和 「 日 間 幼 兒 園 活 動 指 引 」 。

「 幼 稚 園 課 程 指 引 」是 由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屬 下 的 幼 稚 園 協 調 委 員 會 在 一 九 九 三 年 重 新 編 訂 的 , 重 點 在 於 介 紹 幼 稚 園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及 推 行 方 法 。 這 本 指 引 說 明 教 育 的 目 標 是 在 培 育 學 生 德 、 智 、 體 、 群 、 美 各 方 面 的 均 衡 發 展 , 並 強 調 幼 稚 園 課 程 必 須 按 著 兒 童 的 發 展 特 徵 和 需 要 有 計 劃 地 編 排 , 透 過 感 官 接 觸 、 觀 察 、 實 驗 等 方 式 進 行 , 以 誘 發 學 習 興 趣 。 課 程 亦 須 致 力 於 幫 助 兒 童 適 應 群 體 生 活 , 並 配 合 公 民 教 育 , 使 他 們 明 白 個 人 與 社 會 的 關 係 。

「 日 間 幼 兒 園 活 動 指 引 」是 由 社 會 福 利 署 和 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 於 一 九 八 六 年 成 立 聯 合 工 作 小 組 編 撰 的 , 為 幼 兒 工 作 者 提 供 多 類 型 的 建 議 活 動 , 配 合 二 至 六 歲 幼 兒 的 發 展 特 徵 和 需 要 。 「 指 引 」 更 道 出 幼 兒 的 培 育 應 透 過 遊 戲 和 實 際 體 驗 , 協 助 兒 童 在 體 能 、 智 能 、 語 言 、 社 群 和 情 緒 各 方 面 達 到 均 衡 的 發 展 。

香 港 教 育 委 員 會 於 一 九 九 四 年 五 月 對 學 前 教 育 提 出 多 項 建 議 , 其 中 包 括 統 一 社 署 幼 兒 園 及 教 署 幼 稚 園 這 兩 類 服 務 。 政 府 於 一 九 九 五 年 二 月 重 組 幼 稚 園 教 育 工 作 小 組 , 切 實 研 究 兩 類 學 前 服 務 在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達 到 一 致 的 可 行 性 。 該 小 組 在 四 月 建 議 將 「 幼 稚 園 課 程 指 引 」 與 「 日 間 幼 兒 園 活 動 指 引 」 合 併 , 以 及 設 立 一 個 臨 時 工 作 小 組 , 成 員 包 括 教 育 署 及 社 會 福 利 署 人 員 。 在 草 擬 初 稿 時 , 臨 時 工 作 小 組 曾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九 月 初 步 諮 詢 資 深 的 幼 稚 園 、 幼 兒 園 及 學 前 教 育 訓 練 機 構 工 作 者 。

初 稿 完 成 後 於 一 九 九 六 年 二 月 間 派 發 至 全 港 學 前 教 育 機 構 徵 詢 意 見 , 再 根 據 閩 集 得 的 意 見 修 訂 , 並 經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通 過 , 成 為 一 冊 適 用 於 學 前 教 育 機 構 各 級 的 教 學 參 考 資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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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學 前 教 育 課 程 的 目 標

1 . 1 總 目 標

1 . 1 . 1 香 港 的 學 前 機 構 為 兒 童 提 供 照 顧 及 教 育 服 務,使 他 們 在 體

能 、 智 能 、 語 言 、 社 群 及 情 緒 等 方 面 有 均 衡 的 發 展 , 並 培 養 他 們 對 學 習 的 興 趣 , 為 日 後 的 教 育 作 好 準 備 。

1 . 1 . 2 兒 童 除 了 吸 收 學 術 方 面 的 知 識 外 , 更 需 要 學 習 各 種 技 能 ,

例 如 自 我 照 顧 、 語 言 、 社 交 等 , 以 適 應 社 會 。 兒 童 需 要 從 直 接 的 生 活 經 驗 、 感 官 的 接 觸 、 趣 味 性 活 動 中 去 養 成 良 好 的 生 活 習 慣 , 建 立 對 自 己 及 對 別 人 的 信 心 , 理 解 四 周 的 事 物 及 認 同 社 會 對 他 們 的 期 望。刻 板 式 的 課 本 教 學 或 強 記 式 的 背 誦 使 所 學 到 的 知 識 流 於 表 面,扼 殺 了 兒 童 的 創 作 和 思 考 能 力 , 亦 不 能 保 證 他 們 會 牢 記 及 運 用 所 學 到 的 知 識 。 因 此 , 學 前 機 構 要 讓 兒 童 在 自 然 愉 快 的 環 境 中 , 透 過 各 項 活 動 及 生 活 體 驗 , 得 到 各 方 面 均 衡 的 發 展 ( 見 附 錄 一 ) 。

1 . 2 具 體 目 標

總 目 標 可 以 細 分 為 多 個 具 體 目 標 , 以 便 制 訂 實 際 的 課 程 計 劃 。 其 中 一 些 較 為 重 要 的 具 體 學 前 教 育 課 程 目 標 如 下 :

1 . 2 . 1 有 關 智 力 發 展 的 目 標

培 養 兒 童 對 知 識 和 周 圍 環 境 的 積 極 學 習 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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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 立 兒 童 數 字 和 語 文 表 達 能 力 的 基 礎 。

1 . 2 . 2 有 關 傳 意 技 能 發 展 的 目 標

1 . 擴 闊 和 改 善 兒 童 與 生 俱 來 和 在 家 庭 生 活 中 學 習 得 來 的 人 際 溝 通 能 力 , 包 括 語 言 和 非 語 言 方 面 。

2 . 鼓 勵 及 協 助 兒 童 認 識 自 己 的 思 想 和 情 緒 , 並 能 用 語 言 表 達 出 來 。

1 . 2 . 3 有 關 群 性 和 德 性 發 展 的 目 標

1 . 幫 助 兒 童 平 衡 個 人 志 趣 和 群 體 利 益 , 與 人 建 立 良 好 關 係 , 並 接 受 群 體 生 活 的 基 本 價 值 觀 及 規 範 。

2 . 培 養 兒 童 的 責 任 感 和 待 人 處 事 的 正 確 態 度 。

3 . 培 養 兒 童 樂 於 接 觸 及 愛 護 四 周 環 境 事 物 的 態 度 。

1 . 2 . 4 有 關 個 人 和 身 體 發 展 的 目 標

1 . 培 養 兒 童 良 好 的 生 活 習 慣 及 自 理 的 基 本 能 力 。

2 . 培 養 兒 童 表 達 感 情 的 能 力 , 包 括 正 面 和 負 面 的 感 情 。

3 . 使 兒 童 明 白 要 在 學 前 機 構 中 生 活 愉 快 , 必 須 懂 得 自 制 ; 並 且 幫 助 他 們 發 展 自 制 的 能 力 。

4 . 培 養 兒 童 的 自 尊 、 自 信 和 成 就 感 。

5 . 促 進 兒 童 大 肌 肉 和 小 肌 肉 活 動 的 發 展 。

6 . 促 進 兒 童 感 知 觸 覺 的 發 展 。

(10)

1 . 2 . 5 有 關 美 感 發 展 的 目 標

1 . 啟 發 兒 童 的 創 意 及 想 像 力 。

2 . 培 養 兒 童 的 生 活 情 操 及 欣 賞 美 好 事 物 的 能 力 。

3 . 鼓 勵 兒 童 享 受 創 作 的 樂 趣 。

(11)

第 二 章

二 至 六 歲 兒 童 的 發 展 特 徵 及 學 習 目 標

2 . 1 概 論

2 . 1 . 1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必 須 對 兒 童 的 發 展 特 徵 和 成 長 過 程 有 清

楚 的 認 識 , 才 能 預 見 兒 童 的 需 要 , 訂 立 合 理 的 學 習 目 標 , 並 設 計 出 切 合 兒 童 能 力 及 興 趣 的 課 程。一 般 兒 童 均 按 年 齡 階 段 , 依 隨 可 預 測 的 模 式 , 循 序 漸 進 地 成 長 。 由 於 篇 幅 所 限 , 本 章 會 就 每 一 年 歲 的 兒 童 , 簡 單 地 描 述 他 們 在 體 能 、 智 能 、 語 言 、 群 性 及 情 緒 方 面 的 主 要 發 展 , 作 為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扼 要 參 考 之 用 。 本 指 引 的 附 錄 二 會 以 表 列 形 式 , 詳 細 列 出 每 個 發 展 領 域 下 的 各 項 發 展 特 徵,以 便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更 加 深 入 了 解 兒 童 成 長 的 狀 況 。 然 而 , 由 於 兒 童 的 成 長 速 度 不 一,加 上 同 一 兒 童 在 不 同 方 面 的 發 展 亦 有 快 慢 之 別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在 參 考 本 章 及 附 錄 二 時 , 不 應 拘 泥 於 所 劃 定 的 年 齡 界 限 和 發 展 領 域 的 分 類 法,而 須 配 合 日 常 觀 察 所 得 , 彈 性 地 運 用 和 印 證 有 關 的 資 料 。

2 . 1 . 2 為 配 合 目 前 香 港 學 前 機 構 採 用 按 年 齡 編 班 的 形 式,本 章 亦

會 就 各 年 齡 階 段 的 發 展 特 徵 , 建 議 一 些 培 育 要 點 , 供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參 考。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於 參 考 本 章 建 議 的 培 育 目 標 時 , 須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 在 推 行 日 常 程 序 時 , 應 視 “ 遊 戲 ” 、 “ 學 習 ” 和 “ 照 顧 ” 為 一 整 體 , 因 三 者 對 兒 童 的 全 面 發 展 , 起 著 互 相 促 進 的 作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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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 一 年 齡 階 段 的 發 展 , 都 是 承 先 啟 後 , 互 為 因 果 的 , 前 一 個 發 展 階 段 就 是 後 一 個 發 展 階 段 的 基 礎 。 因 此 , 在 實 施 各 階 段 的 培 育 目 標 時 , 要 注 意 它 的 連 貫 性 和 延 續 性 。

3 . 摒 棄 注 入 式 的 教 育 , 應 讓 兒 童 從 直 接 參 與 中 獲 得 實 際 的 體 驗 , 加 強 參 與 活 動 及 學 習 的 動 機 。

4 . 在 實 現 各 年 齡 階 段 的 培 育 目 標 時 , 可 依 據 各 學 前 機 構 的 特 色 、 社 區 情 況 及 家 長 的 文 化 背 景 等 作 出 切 合 實 際 的 調 整 , 但 不 宜 定 出 過 高 的 目 標 , 使 兒 童 負 擔 過 重 , 備 受 精 神 壓 力 。

5 . 在 實 施 培 育 目 標 時 , 要 不 斷 地 、 適 時 地 進 行 檢 討 和 總 結 , 力 求 改 進 。

2 . 2 兩 歲 兒 童 的 特 徵

2 . 2 . 1 體 能 的 發 展 — — 兩 歲 的 兒 童 已 能 做 到 所 有 基 本 動 作 , 如

坐 、 立 、 行 、 走 、 爬 、 跳 等 , 但 對 一 些 初 學 的 動 作 如 上 梯 級 , 仍 會 顯 得 笨 拙 和 不 純 熟 。 這 時 的 兒 童 , 往 往 精 力 充 沛 , 且 不 知 危 險 , 是 最 需 要 看 顧 的 時 候 。 在 手 指 的 運 用 上 , 他 們 充 分 地 表 現 出 靈 活 的 協 調 和 成 熟 的 手 眼 配 合,例 如 疊 起 數 塊 積 木 。 這 時 他 們 多 已 明 顯 地 慣 用 一 隻 手 , 並 懂 得 用 手 腕 扭 開 樽 蓋 、 門 把 等 。

2 . 2 . 2 智 能 的 發 展 — — 他 們 的 注 意 力 很 短 暫 , 但 開 始 表 現 出 記 憶

能 力 和 嘗 試 模 仿 別 人 的 動 作 語 言 。 基 本 概 念 如 配 對 、 形 狀 、 大 小 等 也 逐 漸 建 立 起 來 。 這 時 兒 童 亦 開 始 認 識 自 己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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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3 語 言 的 發 展 — — 有 了 記 憶 和 概 念 , 兩 歲 兒 童 的 語 言 發 展 已 有 良 好 基 礎 。 他 們 已 能 依 從 指 示 找 尋 物 件 , 也 能 明 白 常 用 的 名 詞 、 動 詞 和 形 容 詞 ; 若 成 人 要 制 止 他 們 某 些 行 為 時 , 他 們 可 以 用 「 不 」 來 示 意 。 此 外 , 兒 童 一 般 能 運 用 有 限 辭 彙 及 短 句 來 表 達 意 願 。 他 們 發 音 不 一 定 準 確 , 語 言 仍 包 括 幼 稚 的 詞 語 或 自 創 的 音 句。他 們 也 會 用 一 個 字 來 代 表 多 種 含 義 , 例 如 「 車 車 」 代 表 所 有 車 輛 。

2 . 2 . 4 情 緒 的 發 展 — — 兩 歲 兒 童 喜 歡 被 人 稱 讚 , 對 漂 亮 衣 服 有 偏

愛 , 不 如 意 時 容 易 發 脾 氣 , 但 也 很 易 受 其 他 事 物 吸 引 而 忘 記 不 快 。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傾 向 跟 隨 固 定 常 規 , 不 喜 歡 改 變 。 通 常 他 們 都 活 潑 可 愛 , 但 較 自 我 中 心 , 情 緒 容 易 波 動 , 並 喜 歡 依 附 成 人 。

2 . 2 . 5 群 性 的 發 展 — — 他 們 開 始 擴 大 活 動 範 圍 , 留 意 周 圍 事 物 ,

學 習 與 人 相 處 ,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表 現 獨 立 , 例 如 嘗 試 自 己 用 匙 進 食 , 用 杯 喝 水 和 在 成 人 協 助 下 脫 衣 服 、 鞋 襪 等 。 不 過 兩 歲 的 兒 童 仍 未 懂 得 與 人 分 享 , 喜 歡 獨 自 玩 耍 。 雖 然 在 成 人 領 導 下 , 他 們 也 能 一 起 輪 候 參 與 簡 單 遊 戲 活 動 , 但 容 易 妒 忌 , 不 滿 同 伴 分 薄 成 人 的 注 意 。

2 . 2 . 6 兩 歲 兒 童 的 培 育 目 標

1 . 從 實 際 生 活 環 境 中 , 利 用 實 物 引 發 兒 童 對 環 境 事 物 的 興 趣 及 好 奇 , 並 善 用 兒 童 喜 愛 模 仿 的 特 性 , 由 成 人 引 導 他 們 從 模 仿 中 學 習 。

2 . 培 養 參 加 遊 戲 活 動 的 意 願 , 並 鼓 勵 他 們 對 各 類 遊 戲 產 生 興 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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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利 用 兒 童 與 生 活 環 境 及 成 人 的 接 觸 , 促 進 兒 童 對 語 言 的 理 解 , 豐 富 辭 彙 , 培 養 兒 童 的 閱 讀 興 趣 。

4 . 在 成 人 協 助 下 讓 兒 童 學 習 遵 守 規 則 及 養 成 良 好 的 生 活 習 慣 。

5 . 給 予 兒 童 關 懷 與 愛 護 , 使 他 們 在 新 環 境 中 學 習 信 任 別 人 , 並 建 立 安 全 感 及 自 信 心 。

6 . 著 重 發 展 兒 童 運 動 機 能 , 提 供 自 由 活 動 的 條 件 , 促 進 大 小 肌 肉 活 動 的 發 展 。

2 . 3 三 歲 兒 童 的 特 徵

2 . 3 . 1 體 能 的 發 展 — — 兒 童 手 部 小 肌 肉 的 發 展 較 遲 , 但 手 部 運 動

技 能 對 自 我 照 顧 極 有 幫 助 。 一 般 三 歲 的 兒 童 能 使 用 叉 、 匙 自 行 進 食 , 用 杯 飲 水 , 自 己 穿 衣 脫 衣 , 解 開 或 扣 上 容 易 操 作 的 扣 子 , 也 可 穿 脫 不 用 繫 鞋 帶 的 鞋 子 。 他 們 亦 能 運 用 粗 蠟 筆 模 仿 繪 畫 圓 圈 和 十 字 。 這 時 期 的 兒 童 , 大 肌 肉 的 發 展 較 快 , 身 體 動 作 也 較 前 協 調 , 而 且 大 都 喜 愛 跑 、 跳 和 踏 三 輪 車 。 在 上 、 下 樓 梯 方 面 , 有 部 分 剛 達 三 歲 的 兒 童 , 仍 需 要 雙 腳 同 時 踏 在 樓 梯 的 同 一 級 後 , 才 開 始 前 進 , 但 到 三 歲 半 後 , 大 都 能 雙 腳 交 替 上 落 。

2 . 3 . 2 智 能 的 發 展 — — 兒 童 的 生 活 經 驗 會 直 接 影 響 概 念 的 形

成 。 在 這 個 階 段 , 大 部 分 的 兒 童 已 知 道 自 己 的 姓 名 、 性 別 和 身 體 主 要 部 分 的 名 稱 。 他 們 也 會 明 白 上 下 、 前 後 、 旁 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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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3 語 言 的 發 展 — — 在 這 期 間 , 兒 童 的 語 言 發 展 能 力 很 強 。 他 們 基 本 上 能 明 白 成 人 的 指 示;能 以 簡 單 的 語 言 來 表 達 感 覺 和 需 要 ; 能 專 注 地 聆 聽 簡 單 的 故 事 ; 喜 歡 唱 簡 單 的 歌 曲 和 兒 歌 ; 及 喜 歡 模 仿 成 人 所 用 的 詞 彙 , 甚 至 會 運 用 幾 個 字 來 組 成 簡 單 的 句 子 。

2 . 3 . 4 情 緒 的 發 展 — — 部 分 踏 入 三 歲 的 兒 童 仍 多 堅 持 己 見 , 但 已

較 能 接 受 成 人 的 勸 導 。 不 過 , 這 個 年 齡 的 兒 童 常 有 害 怕 和 焦 慮 的 感 覺 , 需 要 從 成 人 方 面 得 到 安 全 感 。 此 外 , 他 們 大 都 很 富 想 像 力 , 時 常 會 對 玩 偶 或 動 物 滔 滔 不 絕 地 抒 發 情 懷 。

2 . 3 . 5 群 性 的 發 展 — — 這 時 期 的 兒 童 不 像 兩 歲 時 那 般 只 顧 自

己 , 他 們 知 道 需 要 依 從 規 律 , 也 開 始 把 社 交 範 圍 擴 展 至 家 庭 以 外 。 他 們 最 初 是 各 自 玩 耍 , 透 過 學 習 , 漸 漸 變 成 能 與 別 人 分 享 玩 具 和 遵 守 簡 單 的 遊 戲 規 則 。 然 而 , 部 分 兒 童 可 能 仍 處 於 「 自 我 中 心 」 的 狀 態 , 常 希 望 別 人 依 從 他 們 的 主 意 行 事 , 因 而 常 有 對 抗 性 的 行 為 , 需 要 成 人 耐 心 的 輔 導 。

2 . 3 . 6 三 歲 兒 童 的 培 育 目 標

1 . 豐 富 兒 童 的 生 活 經 驗 , 培 養 他 們 對 四 周 事 物 的 興 趣 。

2 . 提 供 學 習 機 會 , 促 進 兒 童 理 解 及 表 達 能 力 , 並 能 用 語 言 表 達 要 求 、 感 受 和 希 望 。

3 . 幫 助 兒 童 學 習 留 心 傾 聽 別 人 的 說 話 。

4 . 輔 導 兒 童 明 白 行 為 的 後 果 , 從 而 學 習 遵 守 規 則 , 接 受 他 人 , 並 感 受 到 與 同 伴 一 起 遊 戲 的 樂 趣 。

5 . 鼓 勵 兒 童 進 行 獨 立 活 動 , 養 成 基 本 的 自 理 能 力 。

(16)

6 . 使 兒 童 享 受 體 能 活 動 的 樂 趣 , 並 掌 握 基 本 運 動 的 技 巧 。

7 . 通 過 各 類 遊 戲 活 動 , 發 展 兒 童 的 想 像 力 , 並 提 供 機 會 , 鼓 勵 他 們 把 想 像 力 和 創 作 力 運 用 於 各 類 遊 戲 中 。

2 . 4 四 歲 兒 童 的 特 徵

2 . 4 . 1 體 能 的 發 展 — — 兒 童 的 手 指 已 較 靈 活 , 可 以 繪 畫 簡 單 的 圖

畫 和 做 些 簡 單 的 剪 貼 ; 又 能 以 積 木 築 牆 建 塔 , 也 能 自 行 穿 衣 、 脫 衣 、 扣 鈕 扣 、 刷 牙 、 摺 紙 及 穿 珠 。 兒 童 的 體 力 較 佳 , 可 以 步 行 相 當 路 程 , 基 本 動 作 也 更 為 靈 活 。 他 們 不 但 會 跑 、 跳 、 攀 , 也 能 單 腳 站 立 ; 拋 接 動 作 及 踏 三 輪 車 的 技 巧 也 漸 趨 成 熟 。

2 . 4 . 2 智 能 的 發 展 — — 兒 童 對 事 物 的 理 解 逐 漸 增 強 , 例 如 在 時 間

的 概 念 方 面 , 能 說 出 一 般 在 早 、 午 、 晚 所 做 的 事 。 空 間 概 念 方 面 , 他 們 能 認 識 位 置 , 如 前 後 、 中 間 、 最 先 、 最 後 等 。 數 量 方 面 , 他 們 能 數 數 至 十 。 對 物 體 類 別 的 概 念 亦 已 有 初 步 認 識 , 他 們 能 分 辨 輕 重 、 厚 薄 和 長 短 , 部 分 兒 童 更 能 分 清 左 右 。

2 . 4 . 3 語 言 的 發 展 — — 兒 童 已 能 清 晰 地 談 話 , 想 到 什 麼 便 說 出

來 , 而 且 非 常 好 問 , 又 能 簡 單 地 敘 述 日 常 生 活 的 事 物 及 描 述 圖 片 的 內 容 。 此 外 , 他 們 也 會 讀 出 簡 單 的 字 彙 和 應 用 相 反 的 詞 句 。

2 . 4 . 4 情 緒 的 發 展 — — 兒 童 的 情 緒 間 中 會 有 波 動 , 會 表 現 強 烈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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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 . 5 群 性 的 發 展 — — 兒 童 能 自 律 , 能 遵 守 遊 戲 規 則 。 他 們 與 別 人 相 處 時 能 表 現 得 有 禮 貌 , 懂 得 說 「 謝 謝 」 、 「 對 不 起 」 等 , 而 與 陌 生 人 交 往 時 亦 漸 能 應 付 自 如 。 但 他 們 對 是 非 觀 念 仍 很 模 糊 , 只 知 道 做 了 某 些 行 為 而 受 到 懲 罰 的 , 那 便 是 壞 事 ; 如 受 到 讚 賞 的 , 那 便 是 好 事 。

2 . 4 . 6 四 歲 兒 童 的 培 育 目 標

1 . 引 導 兒 童 對 社 會 及 自 然 界 的 事 物 產 生 興 趣 及 學 習 有 關 知 識 , 從 而 引 發 兒 童 對 事 物 的 關 心 及 探 索 精 神 。

2 . 發 展 兒 童 初 步 數 學 概 念 。

3 . 提 供 兒 童 互 相 交 談 機 會 , 豐 富 聽 與 講 的 內 容 , 使 他 們 能 運 用 語 言 , 促 進 思 考 、 分 析 、 判 斷 和 解 決 困 難 的 能 力 。

4 . 擴 展 兒 童 閱 讀 興 趣 , 並 開 始 學 習 書 面 語 言 。

5 . 擴 展 兒 童 與 同 輩 間 的 合 作 , 並 給 予 他 們 機 會 去 履 行 責 任 , 進 而 獲 得 成 功 感 。

6 . 培 養 良 好 的 行 為 及 生 活 習 慣 。

7 . 使 兒 童 適 當 地 表 達 情 感 , 並 學 習 控 制 自 己 的 情 緒 感 受 。

8 . 增 強 兒 童 對 自 己 的 認 識 , 使 他 們 建 立 正 面 的 自 我 形 象 。

9 . 熟 習 基 本 運 動 技 能 , 學 習 掌 握 較 複 雜 的 運 動 技 巧 進 行 活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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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 五 歲 兒 童 的 特 徵

2 . 5 . 1 體 能 的 發 展 — — 兒 童 能 自 如 地 控 制 手 腕 , 能 摺 紙 和 純 熟 地

運 用 剪 刀,及 有 技 巧 地 使 用 鉛 筆 及 畫 筆 進 行 簡 單 的 美 勞 活 動 。 自 我 照 顧 方 面 , 他 們 能 用 筷 子 吃 飯 、 挾 菜 , 亦 會 用 梳 整 理 頭 髮 。 這 時 期 的 兒 童 走 路 的 速 度 已 與 成 人 一 樣 , 他 們 可 輕 易 地 在 窄 線 上 行 走 。 攀 、 爬 、 滑 、 盪 的 技 巧 已 相 當 純 熟 , 又 能 隨 音 樂 手 舞 足 蹈 及 作 體 力 遊 戲 。

2 . 5 . 2 智 能 的 發 展 — — 兒 童 已 能 掌 握 讀 、 寫 和 計 算 前 的 基 本 概 念

和 技 巧 。 對 於 時 間 、 空 間 、 數 量 、 物 體 類 別 的 概 念 已 頗 了 解 。 他 們 能 以 正 確 次 序 排 列 長 短 、 高 矮 、 闊 窄 或 大 小 不 同 的 物 件 , 也 能 數 數 至 二 十 。 看 過 圖 畫 後 , 能 說 出 大 概 內 容 。

2 . 5 . 3 語 言 的 發 展 — — 兒 童 語 言 的 文 法 和 結 構 , 大 致 與 成 人 無

異 。 能 和 家 人 或 其 他 兒 童 溝 通 , 談 話 時 也 能 輪 流 說 話 , 不 會 離 題 。 他 們 對 不 久 前 發 生 的 事 情 能 有 條 理 地 講 述 , 也 能 夠 傳 達 簡 單 的 訊 息 及 喜 歡 編 說 故 事 。

2 . 5 . 4 情 緒 的 發 展 — — 情 緒 漸 趨 穩 定 , 逐 漸 懂 得 用 語 言 來 表 達 情

緒 , 有 良 好 的 自 制 能 力 , 對 成 人 友 善 的 批 評 也 能 接 受 , 但 是 有 時 需 要 適 當 的 提 示 。

2 . 5 . 5 群 性 的 發 展 — — 在 自 理 方 面 亦 較 前 獨 立 , 他 們 能 選 擇 適 合

的 衣 服 , 自 行 洗 澡 及 做 些 簡 單 家 務 。 在 社 交 方 面 , 他 們 開 始 選 擇 自 己 喜 歡 的 玩 伴,也 能 與 幾 個 小 朋 友 進 行 合 作 性 的 遊 戲;願 意 遵 守 遊 戲 的 規 則,並 懂 得 呵 護 弱 小 及 安 慰 別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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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 . 6 五 歲 兒 童 的 培 育 目 標

1 . 培 養 社 區 意 識 , 促 進 兒 童 對 與 生 活 有 密 切 關 係 的 事 物 的 認 識 和 關 心 。

2 . 引 發 兒 童 對 學 習 產 生 興 趣 , 並 對 數 學 概 念 及 簡 單 運 算 、 自 然 科 學 等 有 基 本 認 識 。

3 . 加 強 兒 童 閱 讀 能 力 和 興 趣 , 並 促 進 書 寫 和 運 用 語 言 的 能 力 。

4 . 培 養 兒 童 以 主 動 和 合 作 態 度 積 極 參 與 各 類 活 動 , 促 進 群 性 的 發 展 。

5 . 引 導 兒 童 體 驗 群 體 生 活 的 樂 趣 , 並 對 團 體 中 的 角 色 和 責 任 建 立 正 確 觀 念 。

6 . 幫 助 兒 童 養 成 良 好 的 品 德 及 行 為 , 學 習 接 納 、 欣 賞 自 己 和 他 人 。

7 . 增 強 兒 童 審 美 及 欣 賞 能 力 , 並 發 揮 他 們 的 創 作 潛 能 。

2 . 6 兒 童 的 學 習

2 . 6 . 1 淺 釋 學 習

學 習 是 自 發 的 心 理 活 動 , 藉 此 可 使 兒 童 的 知 識 、 技 能 、 習 慣 與 態 度 , 在 質 和 量 方 面 都 作 出 調 整 , 因 而 導 致 他 們 在 行 為 上 有 所 改 變 , 並 會 持 久 地 保 留 。

學 習 的 產 生 亦 源 於 兒 童 接 觸 外 界 「 刺 激 」 , 引 發 其 內 在 學 習 動 機 , 因 而 在 行 為 上 有 所 改 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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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 . 2 學 習 的 條 件

學 習 的 產 生 , 其 實 是 受 外 在 及 內 在 兩 種 因 素 所 影 響 的 。 內 在 的 因 素 是 兒 童 須 具 備 學 習 的 先 決 條 件,包 括 一 定 程 度 上 的 生 理 健 康 、 成 熟 的 心 智 、 理 解 能 力 及 穩 定 的 情 緒 等 。 外 在 的 因 素 包 括 兒 童 的 生 活 環 境,即 適 當 的 學 習 機 會 及 富 趣 味 性 的 學 習 內 容 等 。 當 然 , 成 人 對 兒 童 的 接 納 及 鼓 勵 亦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

2 . 6 . 3 學 習 要 素

知 識 、 技 能 及 態 度 是 學 習 的 要 素 , 也 是 兒 童 在 進 行 學 習 活 動 後 , 會 獲 得 的 一 些 成 果 。

1 . 知 識 : 是 指 對 事 物 的 認 識 , 一 般 是 透 過 記 憶 或 理 解 一 些 事 實 及 資 訊 獲 取 的 。 此 外 , 能 夠 把 具 有 共 同 特 徵 的 事 物 或 現 象 組 織 及 歸 納 成 確 認 的 概 念 , 亦 是 獲 取 知 識 的 有 效 方 法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在 選 擇 教 學 內 容 時 , 必 須 顧 及 兒 童 的 興 趣 及 理 解 力 。 對 年 幼 的 兒 童 而 言 , 最 重 要 的 知 識 就 是 認 識 有 關 自 己 的 資 料 。 當 兒 童 逐 漸 長 大 , 注 意 力 自 然 會 由 自 己 轉 移 到 週 遭 的 人 和 事 物 。 這 時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可 以 選 擇 日 常 生 活 的 事 物 , 以 適 當 的 方 法 引 導 他 們 學 習 。

2 . 技 能 : 是 指 經 學 習 後 , 所 能 掌 握 到 的 各 種 能 力 , 其 中 包 括 : 語 言 的 能 力 、 社 交 的 能 力 、 自 我 照 顧 的 能 力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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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態 度 : 態 度 是 指 價 值 觀 、 欣 賞 力 及 個 人 在 行 為 上 所 表 現 的 取 向 。 兒 童 的 成 熟 程 度 及 家 庭 環 境 會 直 接 影 響 他 的 態 度 , 而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行 為 動 向 、 活 動 目 的 及 活 動 內 容 , 對 兒 童 態 度 的 培 養 也 會 起 積 極 的 作 用 。

以 上 各 項 的 學 習 要 素,在 某 些 學 習 活 動 裡 會 明 顯 突 出 其 中 一 項 , 但 許 多 時 候 卻 是 融 匯 在 一 起 的 。 例 如 介 紹「 小 白 兔 」 的 時 候 , 可 以 通 過 觀 察 認 識 白 兔 的 外 形 和 習 性 , 讓 兒 童 幫 助 飼 養 白 兔 , 令 他 們 得 到 餵 養 和 料 理 白 兔 的 技 巧 , 培 養 愛 護 小 動 物 的 態 度 , 明 白 小 白 兔 和 人 類 一 樣 , 需 要 食 物 和 作 息 , 兩 者 都 屬 動 物 類 , 那 麼 「 動 物 」 這 個 概 念 便 逐 漸 建 立 起 來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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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課 程 編 排 的 原 則

3 . 1 概 論

廣 義 而 言 , 學 前 教 育 的 課 程 是 泛 指 兒 童 在 園 內 進 行 的 一 切 活 動 , 包 括 健 康 檢 查 、 排 洗 、 進 食 、 休 息 、 音 樂 、 故 事 、 美 勞 、 分 組 學 習 、 集 體 遊 戲 及 在 戶 內 戶 外 進 行 的 各 式 各 樣 活 動 等 。 這 些 活 動 是 經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配 合 兒 童 的 成 長 需 要 及 興 趣 , 有 計 劃 地 安 排 組 織 , 讓 他 們 主 動 參 與 , 以 達 到 全 面 均 衡 培 育 的 目 的 。

3 . 2 編 排 原 則

學 前 課 程 的 編 排 , 宜 依 據 下 列 的 原 則 :

3 . 2 . 1 兼 顧 兒 童 體 能 、 智 能 、 語 言 、 情 緒 及 群 性 的 整 體 發 展

兒 童 在 體 能 、 智 能 、 語 言 、 情 緒 及 群 性 等 任 何 一 方 面 的 發 展 , 都 有 賴 於 彼 此 間 的 相 互 配 合 而 產 生 連 鎖 性 的 反 應 。 因 此 , 編 排 課 程 時 , 除 考 慮 知 識 和 技 能 的 學 習 外 , 也 必 須 兼 顧 兒 童 的 體 能 、 情 緒 、 反 應 、 思 想 、 態 度 等 。

3 . 2 . 2 按 照 兒 童 的 發 展 需 要 及 能 力

兒 童 在 各 年 齡 階 段 , 都 需 要 學 習 某 些 基 本 的 知 識 、 技 能 及 社 會 行 為 。 編 排 課 程 時 , 須 把 握 兒 童 學 習 時 機 , 配 合 發 展 需 要 及 能 力 。 例 如 對 兩 歲 及 三 歲 的 兒 童 而 言 , 由 於 他 們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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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應 側 重 學 科 上 的 知 識 學 習。倘 若 時 機 未 成 熟 而 勉 強 兒 童 學 習 , 會 使 他 們 感 受 到 挫 折 及 失 敗 , 導 致 對 學 習 產 生 消 極 的 態 度 ; 相 反 , 若 低 估 兒 童 的 能 力 , 延 誤 兒 童 的 學 習 , 則 剝 奪 了 兒 童 接 受 刺 激 與 發 展 的 機 會 。 此 外 , 兒 童 既 有 個 性 差 別 , 亦 有 能 力 上 的 差 異 , 因 此 編 排 課 程 時 , 要 視 乎 個 別 需 要 而 作 出 彈 性 的 安 排 , 才 可 充 分 發 揮 每 個 兒 童 的 潛 能 , 幫 助 他 們 發 展 個 人 的 專 長 , 增 加 自 信 心 。

3 . 2 . 3 依 據 兒 童 的 經 驗 及 興 趣

兒 童 過 往 的 經 驗 , 是 獲 致 知 識 的 重 要 因 素 。 因 此 , 課 程 的 編 排 , 須 以 兒 童 的 經 驗 為 基 礎 , 從 直 接 生 活 環 境 中 取 材 , 由 已 知 到 未 知 、 由 淺 入 深 、 由 近 至 遠 、 由 簡 至 繁 地 逐 步 發 展 , 藉 以 擴 闊 兒 童 的 知 識 領 域 。 此 外 , 活 動 內 容 須 配 合 兒 童 的 興 趣 , 使 他 們 自 發 地 、 主 動 地 進 行 學 習 。 但 兒 童 的 興 趣 會 隨 年 齡 而 變 化 , 故 須 依 據 他 們 的 興 趣 動 向 , 把 握 時 機 , 引 發 他 們 參 與 活 動 和 學 習 的 動 機 。

3 . 2 . 4 側 重 激 發 兒 童 對 事 物 的 好 奇 心 及 求 知 慾 , 鼓 勵 人 際 互 動 、

提 高 獨 立 思 考 的 能 力 。

課 程 的 設 計 , 須 給 予 兒 童 發 現 、 實 驗 及 探 索 的 機 會 。 兒 童 最 初 的 學 習 是 從 感 官 經 驗 開 始 的。好 奇 好 動 的 天 性 促 使 他 們 從 看 、 聽 、 觸 摸 、 嗅 、 嘗 等 動 作 來 獲 得 環 境 中 有 關 人 、 事 、 物 的 各 種 知 識 , 藉 著 與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互 動 和 兒 童 在 活 動 中 互 相 輔 助 、 模 仿 、 合 作 和 計 劃 , 再 經 過 思 考 、 假 設 、 引 證 、 結 論 等 過 程 而 達 到 學 習 的 目 的 。 整 個 過 程 , 是 一 個 擴 展 性 及 連 續 性 的 過 程 。 倘 成 人 為 兒 童 計 劃 好 一 切 , 單 用 口 述 圖 示 方 式 , 要 兒 童 強 記 強 背 所 預 定 的 教 材 , 只 能 做 成 表 面 化 的 效 果 , 扼 殺 了 兒 童 獨 立 思 考 及 行 動 的 能 力 , 令 兒 童 的 學 習 變 為 被 動 及 倚 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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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5 兼 顧 不 同 學 習 範 疇 的 知 識 、 技 能 及 態 度 的 培 養

要 兒 童 得 到 整 體 的 發 展 , 就 需 要 有 平 衡 的 課 程 。 所 謂 平 衡 課 程 , 就 是 在 編 排 課 程 內 容 上 包 括 語 文 活 動 、 初 步 數 學 活 動 、 自 然 科 學 經 驗 和 社 會 經 驗 內 的 知 識 、 概 念 、 技 能 的 學 習 和 正 確 態 度 的 培 養 。 在 學 前 教 育 階 段 , 幫 助 兒 童 建 立 對 己 、 對 人 和 對 事 物 的 正 確 態 度 , 實 在 重 要 , 這 與 學 習 四 周 環 境 的 具 體 知 識 ‘ 概 念 ’ 及 掌 握 學 習 知 識 和 生 活 的 技 能 同 樣 不 可 或 缺 。 此 外 , 不 同 學 習 範 疇 內 的 知 識 和 概 念 的 傳 遞 , 應 該 有 依 據 , 並 符 合 兒 童 理 解 能 力 而 不 失 其 準 確 性 。

3 . 2 . 6 利 用 主 題 作 為 靈 活 性 的 綜 合 課 程 設 計

主 題 教 學 是 現 今 學 前 教 育 的 主 流 課 程 模 式,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以 一 些 符 合 兒 童 生 活 經 驗 和 興 趣 之 事 物 為 題 材,以 螺 旋 進 度 式 設 計 一 連 串 的 教 學 活 動 , 並 且 將 活 動 有 目 的 、 有 計 劃 地 推 行 出 來 。 它 應 與 平 衡 的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相 輔 相 成 , 使 兒 童 在 連 串 主 題 教 學 活 動 中 學 習 到 不 同 課 程 範 疇 的 知 識 、 技 能 和 培 養 正 確 的 態 度 。 主 題 教 學 , 無 疑 需 要 周 詳 計 劃 , 包 括 預 先 定 下 明 確 的 教 學 目 的 、 內 容 和 活 動 , 但 這 也 容 易 流 於 一 切 按 既 定 程 序 進 行 , 因 而 忽 略 了 兒 童 隨 意 、 自 發 性 學 習 的 特 質 。 所 以 編 排 主 題 教 學 大 綱 時 , 應 保 留 兒 童 發 揮 的 空 間 , 又 或 在 課 程 推 行 時 要 夠 靈 活 , 隨 時 準 備 因 應 兒 童 即 時 反 應 和 興 趣 把 活 動 調 節 或 修 改 。

3 . 2 . 7 以 遊 戲 方 式 發 揮 各 種 活 動 所 具 有 的 獨 特 價 值 及 功 能

在 兒 童 成 長 的 過 程 中 , 遊 戲 佔 有 極 重 要 的 地 位 。 各 種 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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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8 給 予 兒 童 自 我 表 達 、 自 由 創 作 及 享 受 活 動 樂 趣 的 機 會 遊 戲 具 有 自 發 性 、 自 由 性 、 娛 樂 性 及 創 作 性 等 性 質 。 編 排 遊 戲 活 動 時 , 須 考 慮 此 等 特 質 , 提 供 機 會 及 輔 導 , 令 兒 童 在 愉 快 的 情 緒 中 自 由 選 擇 , 自 由 表 達 , 自 由 創 作 , 享 受 活 動 的 樂 趣 ; 並 透 過 對 外 界 事 物 的 觀 察 、 體 驗 和 想 像 , 從 而 引 發 創 意 、 美 的 感 受 等 , 使 兒 童 得 到 各 方 面 的 滿 足 , 加 強 對 自 創 力 的 信 心。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注 重 活 動 的 過 程 多 於 其 成 果 。

3 . 2 . 9 重 視 家 庭 文 化 環 境 , 配 合 兒 童 在 家 庭 中 的 成 長 經 驗

兒 童 來 自 家 庭,他 們 的 成 長 和 發 展 與 家 庭 環 境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 父 母 教 養 子 女 的 方 式 、 態 度 、 生 活 習 慣 、 教 育 背 景 、 經 濟 情 況 等 等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都 應 予 以 特 別 認 識 , 作 為 編 排 課 程 的 參 考 , 從 而 使 園 內 生 活 與 家 庭 生 活 取 得 協 調 , 並 加 強 兩 者 間 的 相 互 了 解 , 正 確 地 發 揮 各 自 的 作 用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協 助 家 長 明 白 兒 童 的 需 要,使 他 們 認 識 學 前 機 構 方 面 所 推 行 的 一 切 活 動,俾 家 庭 能 與 機 構 採 取 一 致 的 教 導 方 法 。

3 . 2 . 1 0 配 合 社 會 需 要 和 發 展

兒 童 與 社 區 息 息 相 關 。 課 程 的 編 排 , 應 配 合 社 會 的 需 要 和 發 展 。 當 社 會 發 展 引 致 生 活 形 式 有 所 改 變 時 , 兒 童 在 生 活 適 應 上 需 要 具 備 的 各 種 能 力 亦 隨 之 而 變 化 , 因 此 課 程 內 容 , 須 適 合 時 宜 , 並 依 據 地 區 的 實 際 情 況 , 指 導 兒 童 認 識 社 會 的 進 展 、 社 區 的 公 共 設 施 、 社 會 服 務 及 社 區 活 動 等 等 , 加 強 兒 童 的 社 會 意 識 , 培 養 他 們 與 社 區 的 良 好 關 係 。 例 如 , 在 介 紹 交 通 工 具 時 , 除 傳 統 的 汽 車 、 巴 士 、 火 車 、 輪 船 外 , 可 加 插 地 下 鐵 路 , 如 學 前 機 構 附 近 有 輕 便 鐵 路 , 也 可 以 將 這 類 交 通 工 具 作 為 一 個 學 習 主 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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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課 程 推 行 的 原 則

4 . 1 概 論

理 想 的 課 程 , 除 了 在 編 排 時 符 合 上 一 章 所 述 的 各 項 原 則 外 , 還 需 在 推 行 過 程 中 得 到 多 方 面 條 件 的 配 合 。 首 先 , 課 程 推 行 的 成 效 取 決 於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對 課 程 內 容 的 掌 握 和 推 行 時 的 態 度 和 技 巧 , 與 及 是 否 得 到 適 當 的 環 境 和 設 備 作 輔 助 。 其 次 , 學 前 機 構 一 天 的 活 動 程 序 安 排 , 必 須 符 合 不 同 年 齡 的 發 展 需 要 , 再 配 合 靈 活 的 組 別 活 動 , 務 求 最 有 效 地 運 用 時 間 和 地 方 資 源 。 此 外 , 要 界 定 活 動 的 成 效 和 找 出 需 要 改 善 的 地 方 , 客 觀 和 有 系 統 的 評 估 工 作 在 課 程 推 行 中 也 是 不 可 缺 少 的 。 最 後 , 兒 童 成 長 , 源 於 家 庭 , 家 長 的 參 與 程 度 , 對 學 前 機 構 課 程 的 推 行 , 有 著 重 要 的 影 響 。 本 章 以 下 各 部 分 會 就 上 述 各 項 條 件 作 詳 細 介 紹 。

4 . 2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角 色

學 前 教 育 課 程 能 否 成 功 地 推 行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本 身 是 關 鍵 因 素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對 課 程 編 排 原 則 和 理 念 的 掌 握 , 活 動 前 的 準 備 和 進 行 時 的 態 度 和 技 巧 , 均 直 接 影 響 兒 童 學 習 的 成 效 。 總 括 而 言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留 意 以 下 要 點 :

4 . 2 . 1 了 解 兒 童 的 成 長 特 徵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了 解 兒 童 的 性 情 , 發 展 階 段 的 特 徵 ,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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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 . 2 與 兒 童 建 立 良 好 的 關 係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以 關 懷 、 接 納 和 開 放 的 態 度 與 兒 童 相 處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與 兒 童 說 話 時 , 應 耐 心 聆 聽 , 並 鼓 勵 兒 童 訴 說 感 受 , 提 出 問 題 和 表 達 意 見 。 推 行 活 動 時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用 清 晰 語 句,開 放 式 問 題 和 淺 白 的 指 示 幫 助 兒 童 掌 握 學 習 內 容 。 除 此 之 外 , 可 用 目 光 、 微 笑 、 點 頭 和 其 他 身 體 語 言 給 予 兒 童 讚 賞 , 鼓 勵 和 安 慰 。 當 兒 童 感 到 獲 得 尊 重 , 接 納 , 及 對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產 生 信 任 時 , 更 能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敢 於 探 索 和 嘗 試 。

4 . 2 . 3 豐 富 兒 童 的 學 習 經 驗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在 推 行 各 項 課 程 活 動 前,必 須 作 好 一 切 準 備 工 作 , 如 編 寫 教 案 , 搜 集 教 材 , 佈 置 場 地 , 製 作 教 具 等 , 務 求 兒 童 在 一 個 豐 富 而 經 過 悉 心 安 排 的 環 境 下 學 習。在 活 動 進 行 時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盡 量 讓 兒 童 主 動 參 與 , 並 鼓 勵 兒 童 互 動 , 互 相 影 響 。 同 時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也 需 把 握 兒 童 學 習 的 機 會,回 應 突 發 情 況 如 學 習 環 境 或 兒 童 興 趣 的 改 變 , 隨 機 提 供 適 當 的 引 導 , 以 豐 富 兒 童 的 學 習 經 驗 。

4 . 2 . 4 營 造 愉 快 的 學 習 氣 氛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具 備 樂 觀 的 性 格 , 溫 和 的 性 情 和 幽 默 感 。 這 些 個 人 條 件 , 再 加 上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在 活 動 中 的 投 入 參 與 , 定 能 營 造 出 愉 快 輕 鬆 的 學 習 氣 氛 , 有 助 提 高 兒 童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的 主 動 性 和 投 入 感 。 在 這 樣 的 氣 氛 下 , 兒 童 的 創 作 和 想 像 能 力 , 也 能 得 到 更 大 的 發 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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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 . 5 為 兒 童 樹 立 學 習 榜 樣

兒 童 從 模 仿 中 學 習 。 在 園 內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言 行 舉 止 都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影 響 兒 童 的 成 長。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必 須 重 視 這 點 , 在 與 兒 童 相 處 時 表 現 出 良 好 的 生 活 態 度 和 行 為 , 包 括 生 習 慣 、 社 交 禮 儀 等 , 以 及 傳 遞 正 面 的 社 會 價 值 觀 念 , 例 如 關 懷 、 友 善 、 願 意 分 享 、 樂 於 助 人 等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必 須 以 身 作 則,言 行 一 致 地 把 這 種 精 神 滲 透 在 課 程 的 各 項 活 動 中 , 好 讓 兒 童 從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身 上 學 習 , 促 進 兒 童 全 人 的 發 展 。

4 . 2 . 6 促 進 園 內 的 整 體 工 作

學 前 教 育 課 程 是 靠 園 內 不 同 崗 位,不 同 職 務 的 人 員 齊 心 協 力 地 推 行 。 要 促 進 整 體 工 作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需 透 過 園 內 的 溝 通 渠 道 , 例 如 會 議 , 通 訊 和 日 常 閒 談 中 增 加 彼 此 了 解 , 加 強 合 作 。 更 理 想 的 是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之 間 能 交 流 工 作 經 驗 , 分 享 工 作 的 得 與 失 、 樂 與 苦 , 建 立 互 相 支 持 系 統 。 此 外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該 重 視 進 修 , 並 嘗 試 不 同 工 作 崗 位 , 提 高 專 業 知 識 , 以 配 合 有 效 的 整 體 工 作 , 更 能 實 現 學 前 教 育 的 培 育 目 標 。

4 . 3 學 習 環 境 的 安 排

4 . 3 . 1 概 論

課 室 是 兒 童 學 習 的 重 要 場 所。一 個 經 過 佈 置 和 安 排 合 理 的 課 室 , 不 但 可 以 營 造 輕 鬆 愉 快 的 氣 氛 , 同 時 還 可 刺 激 兒 童 全 面 的 學 習 。 因 此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在 佈 置 課 室 時 , 應 有 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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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2 安 全 事 項

學 前 機 構 應 遵 照 政 府 發 出 的 安 全 守 則 及 指 引,確 保 兒 童 有 一 個 安 全 的 學 習 環 境 。 園 內 的 地 面 應 要 平 坦 防 滑 , 所 有 出 口 及 樓 梯 要 暢 通 無 阻 , 傢 具 和 器 材 不 應 有 尖 角 、 裂 片 或 鐵 釘 等 露 出 。 至 於 兒 童 所 用 的 玩 具 和 物 品 , 學 前 機 構 都 應 選 擇 一 些 不 含 毒 性 或 鉛 份 的 產 品,避 免 讓 兒 童 操 弄 細 小 的 物 件 如 珠 子 、 鈕 扣 等 , 而 損 壞 的 東 西 應 予 修 理 或 棄 掉 。 此 外 , 安 全 急 救 箱 要 放 在 方 便 取 用 的 地 方 。 總 之 , 無 論 在 環 境 佈 置 或 活 動 策 劃 方 面,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都 必 須 注 意 兒 童 的 安 全 , 防 止 意 外 發 生 。

4 . 3 . 3 牆 壁 和 地 面 的 配 合

課 室 宜 寬 敞 , 避 免 使 用 曲 尺 形 、 窄 長 或 有 巨 柱 的 房 間 。 室 內 應 有 適 當 的 活 動 空 間 及 設 備,而 且 必 須 光 線 充 足 及 空 氣 流 通 。 牆 壁 宜 採 用 柔 和 色 調 , 以 產 生 舒 適 自 然 的 感 覺 , 或 髹 上 鮮 明 的 色 彩 使 人 感 到 愉 快 和 興 奮。兒 童 能 觸 摸 到 的 牆 壁 可 鋪 上 膠 板 或 磁 磚 等 物 料,以 便 容 易 清 洗 及 張 貼 兒 童 作 品 。 地 面 應 時 常 保 持 清 潔 乾 爽 , 可 採 用 較 耐 用 、 容 易 清 理 、 行 走 時 沒 有 太 大 聲 響 和 能 讓 兒 童 舒 適 地 坐 在 上 面 的 材 料 , 例 如 膠 板 、 膠 墊 等 。

4 . 3 . 4 活 動 中 心 的 佈 置

為 配 合 兒 童 興 趣 而 設 置 的 活 動 中 心 須 有 劃 定 範 圍 和 規 定 人 數 。 動 與 靜 的 活 動 範 圍 應 隔 開 , 避 免 互 相 騷 擾 。 興 趣 角 、 玩 具 和 創 作 活 動 的 設 備 宜 多 樣 化 及 應 就 兒 童 的 身 心 發 展 情 況 有 所 變 換。活 動 中 心 內 應 有 可 供 個 人 或 小 組 合 作 一 起 玩 的 玩 具 。 另 可 放 置 軟 墊 或 軟 枕 於 圖 書 角 、 家 庭 角 等 地 方 , 讓 兒 童 在 內 歇 息 , 亦 容 許 個 別 兒 童 有 需 要 時 單 獨 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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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 平 靜 不 安 的 情 緒 。 若 環 境 受 限 制 , 或 課 室 面 積 狹 小 , 則 可 設 一 些 特 別 裝 置 以 適 應 不 同 的 環 境,例 如 可 推 動 的 櫃 架 、 沙 箱 、 水 箱 等 。

4 . 3 . 5 傢 具 的 擺 放

為 方 便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監 察 活 動 進 行 的 情 況,課 室 傢 具 或 間 隔 的 高 度 , 應 盡 量 以 不 阻 礙 成 人 的 視 線 為 原 則 。 傢 具 的 分 佈 應 均 勻 , 不 宜 密 集 在 某 一 個 活 動 中 心 作 為 分 隔 之 用 , 以 免 浪 費 可 供 間 隔 的 資 源。玩 具 及 美 勞 櫃 或 架 的 高 度 以 方 便 兒 童 取 用 物 件 為 原 則 , 櫃 身 要 穩 重 , 櫃 腳 可 加 有 鎖 轆 以 便 搬 放 和 移 動 作 間 隔 , 櫃 背 亦 可 作 陳 列 兒 童 作 品 展 之 用 。 兒 童 桌 椅 宜 作 分 組 佈 置 , 這 種 佈 置 方 式 有 下 列 主 要 優 點 :

1 . 有 較 多 空 間 可 配 合 活 動 中 心 的 設 置 。

2 . 玩 具 及 教 具 的 分 配 及 處 理 宜 有 彈 性 , 務 使 兒 童 玩 用 時 有 較 多 的 樂 趣 。

3 . 兒 童 分 組 而 坐 , 方 便 轉 換 活 動 及 增 加 互 動 的 機 會 。

4 . 方 便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給 予 兒 童 個 別 關 注 及 照 顧 , 有 利 與 兒 童 建 立 親 切 和 諧 的 關 係 , 減 少 室 內 嚴 肅 的 氣 氛 。

桌 子 可 採 用 各 類 形 狀 的 組 合 , 高 度 要 讓 兒 童 坐 下 時 手 肘 能 觸 及 桌 面 。 椅 子 高 度 以 兒 童 坐 下 時 雙 腳 可 平 放 於 地 面 上 為 準 。 各 組 桌 子 應 盡 量 靠 近 放 置 學 習 資 源 的 櫃 架 , 並 且 有 足 夠 的 距 離 空 間 , 讓 兒 童 走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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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6 課 室 的 陳 列

課 室 內 宜 多 置 陳 列 板 及 利 用 繩 子 以 張 貼 兒 童 的 作 品,又 可 放 置 一 些 盆 栽 , 美 化 環 境 。 課 室 佈 置 宜 按 課 程 需 要 而 時 加 變 化 , 令 兒 童 有 新 鮮 感 , 並 提 供 較 多 機 會 和 方 式 以 提 高 他 們 的 學 習 情 緒。至 於 兒 童 作 品 的 張 貼 應 以 鼓 勵 為 出 發 點 而 不 宜 偏 重 於 少 數 較 優 異 的 作 品 。 每 位 兒 童 都 應 有 機 會 參 展 , 甚 至 一 起 參 與 製 作 壁 報 和 吊 飾 。 陳 列 的 作 品 應 經 常 更 換 , 並 放 在 兒 童 視 線 範 圍 內 。

4 . 3 . 7 體 力 遊 戲 場 地 的 安 排

要 安 排 一 個 適 當 的 體 力 遊 戲 場 地 , 安 全 、 空 間 、 場 地 所 用 的 材 料 等 問 題 是 不 容 忽 視 的 。 有 戶 外 場 地 的 學 前 機 構 , 在 室 內 亦 應 有 大 肌 肉 活 動 範 圍 以 備 雨 天 時 用。而 沒 有 戶 外 場 地 的 學 前 機 構 , 室 內 場 地 必 須 寬 敞 , 及 需 要 考 慮 噪 音 問 題 。 學 前 機 構 亦 可 以 小 組 形 式 , 在 充 裕 人 手 帶 領 下 , 間 中 輪 流 到 附 近 公 園 或 休 憩 場 地 活 動。體 力 遊 戲 設 備 宜 多 樣 化 及 多 選 用 一 些 有 變 化 的 器 材 , 以 提 高 進 行 各 類 活 動 如 攀 、 爬 、 平 衡 、 跳 等 的 興 趣 。 體 力 遊 戲 亦 可 配 合 模 擬 遊 戲 , 如 單 車 活 動 範 圍 可 加 上 交 通 標 誌 、 路 障 、 加 油 站 等 設 備 以 增 趣 味 。 若 然 利 用 戶 外 場 地 , 機 構 及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都 必 須 詳 細 策 劃 , 作 充 分 準 備 及 調 配 足 夠 人 手 照 顧 兒 童 , 以 防 止 意 外 發 生 。 在 進 行 戶 外 或 室 內 體 力 遊 戲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必 須 教 導 兒 童 遵 守 規 則,使 他 們 認 識 在 進 行 體 力 遊 戲 時 保 障 自 己 及 其 他 同 學 安 全 的 一 般 常 識 。 另 外 , 對 於 場 地 的 適 用 情 況 、 器 材 及 設 備 的 規 格 和 牢 固 性 也 要 特 別 留 意 。 學 前 機 構 及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宜 在 器 材 下 放 置 地 氈 或 膠 墊,並 定 期 檢 查 各 類 遊 戲 設 備 , 確 保 安 全 。 鐵 製 或 木 製 遊 戲 設 備 的 接 駁 部 分 , 容 易 因 經 常 使 用 而 受 損 及 鬆 脫 , 一 經 發 覺 便 應 立 即 修 理 。 在 每 次 使 用 前 也 應 再 加 檢 查 , 以 策 萬 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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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8 課 室 的 佈 置

課 室 是 兒 童 進 行 各 種 活 動 的 地 方,若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能 對 教 學 環 境 有 深 切 的 了 解 , 然 後 作 出 週 詳 的 計 劃 及 編 配 , 在 靈 活 運 用 之 下 , 便 能 達 到 預 期 的 教 學 效 果 。 以 下 是 三 個 課 室 環 境 佈 置 的 示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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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室 環 境 的 佈 置 * ( 示 例 1 )

* 課 室 環 境 的 佈 置 應 配 合 個 別 課 室 的 資 源 , 加 以 變 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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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室 環 境 的 佈 置 * ( 示 例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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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室 環 境 的 佈 置 * ( 示 例 3 )

* 課 室 環 境 的 佈 置 應 配 合 個 別 課 室 的 資 源 , 加 以 變 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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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時 間 的 編 排 與 運 用

4 . 4 . 1 兒 童 無 論 處 身 在 任 何 環 境,他 們 所 渡 過 的 每 一 分 一 秒 都 是

在 吸 取 經 驗 。 也 就 是 說 , 課 程 的 安 排 , 與 及 兒 童 在 機 構 裡 的 每 一 分 鐘 都 會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影 響 他 們 的 學 習。為 了 協 助 兒 童 的 身 心 得 到 均 衡 的 發 展 , 在 編 訂 和 運 用 時 間 表 時 , 應 避 免 分 科 或 偏 重 於 學 科 知 識 的 傳 授 。 在 時 間 表 的 分 配 上 , 應 按 照 兒 童 的 成 長 情 況 , 安 排 適 當 活 動 , 配 合 不 同 階 段 的 行 為 特 徵 , 而 時 間 的 安 排 亦 要 具 彈 性 。 下 列 是 一 些 編 訂 和 運 用 時 間 表 的 原 則 以 供 參 考 :

1 . 留 意 動 與 靜 的 活 動 配 搭 : 兒 童 經 過 體 力 消 耗 的 活 動 後 , 需 要 靜 的 活 動 恢 復 體 力 ; 經 過 費 神 的 學 習 後 , 也 需 要 輕 鬆 的 活 動 來 調 劑 身 心 。 動 與 靜 的 配 搭 主 要 目 的 除 了 滿 足 兒 童 好 動 的 需 要 外 , 同 時 也 可 讓 他 們 透 過 一 些 較 靜 的 活 動 來 調 節 。 理 想 的 活 動 安 排 應 該 由 動 漸 漸 而 靜 , 由 靜 漸 漸 而 動 。 以 下 的 程 序 便 是 一 個 例 子 :

體 力 遊 戲 è 談 話 故 事 è 分 組 活 動 è 音 樂 ( 動 ) ( 靜 ) ( 動 / 靜 ) ( 動 / 靜 )

2 . 給 予 獨 自 探 討 和 社 群 發 展 的 機 會 :

學 前 的 兒 童 , 比 較 自 我 中 心 , 好 動 、 好 奇 , 但 專 注 力 弱 , 他 們 需 要 群 體 生 活 , 但 合 作 的 能 力 比 較 弱 , 所 以 應 給 予 他 們 合 作 、 群 處 的 機 會 , 讓 他 們 從 中 體 驗 和 學 習 待 人 處 事 應 有 的 態 度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可 以 在 時 間

(37)

全 神 專 注 地 玩 手 裡 的 玩 具 ; 更 可 以 和 三 兩 要 好 或 全 體 同 伴 聚 在 一 起 共 同 思 考 , 共 同 創 作 , 共 同 耍 樂 。 這 不 但 有 助 群 性 的 發 展 , 同 時 , 那 些 團 體 性 的 活 動 , 如 集 體 遊 戲 和 一 些 常 規 活 動 , 更 可 讓 兒 童 從 中 學 習 遵 守 紀 律 , 體 驗 群 處 時 應 有 的 態 度 。

3 . 激 發 兒 童 求 知 慾 , 給 予 探 索 和 嘗 試 的 機 會 :

兒 童 需 要 透 過 五 官 的 感 覺 來 學 習 , 為 了 滿 足 他 們 在 學 習 上 獨 特 的 需 要 , 活 動 時 間 的 編 排 應 盡 量 提 供 美 勞 、 音 樂 , 及 日 常 生 活 技 能 等 練 習 , 以 便 兒 童 從 觀 察 、 嘗 試 、 實 踐 中 得 到 滿 足 和 建 立 自 信 。

4 . 按 兒 童 的 能 力 和 興 趣 安 排 不 同 活 動 : 理 想 的 活 動 安 排 , 必 須 能 滿 足 兒 童 的 興 趣 和 需 要 。 因 此 , 在 編 排 活 動 時 , 必 須 因 應 兒 童 的 年 齡 、 需 要 、 興 趣 和 能 力 , 在 時 間 分 配 上 作 出 相 應 而 彈 性 的 安 排 。 年 紀 小 的 兒 童 , 因 為 自 理 能 力 不 高 , 需 要 較 長 的 時 間 進 食 和 洗 手 , 他 們 專 注 力 弱 , 一 些 需 要 注 意 力 較 集 中 的 活 動 , 如 聽 故 事 、 音 樂 等 , 在 時 間 的 安 排 上 宜 簡 短 。 另 一 方 面 , 小 組 學 習 及 自 選 活 動 內 容 應 多 元 化 及 有 充 足 的 物 資 供 應 , 而 每 一 項 內 容 所 佔 的 時 間 不 宜 太 長 。

4 . 4 . 2 編 排 時 間 表 的 時 候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必 須 注 意 以 下 各 點 :

1 . 因 應 機 構 的 環 境 與 條 件 , 彈 性 安 排 兒 童 盥 洗 時 間 。

2 . 在 分 組 活 動 的 時 間 內 , 每 天 均 提 供 小 組 學 習 及 不 同 元 素 的 自 選 活 動 , 並 按 情 形 安 排 兒 童 在 同 一 日 內 完 成 數 項 活 動 。 小 組 學 習 則 可 每 天 進 行 一 至 二 項 , 而 在 一 週 內 每 人 都 有 機 會 完 成 所 有 活 動 。

(38)

3 . 全 班 教 學 與 分 組 學 習 的 時 間 可 作 整 體 處 理 , 無 需 每 天 都 硬 性 規 定 每 節 活 動 時 間 的 長 短 。

4 . 4 . 3 由 於 幼 稚 園 和 幼 兒 園 這 兩 類 學 前 機 構 的 服 務 時 段 不 同,時

間 表 編 排 會 有 所 分 別。為 方 便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了 解 其 所 屬 機 構 的 一 般 活 動 程 序 安 排 , 以 下 分 別 列 舉 半 日 制 / 全 日 制 幼 稚 園 和 幼 兒 園 的 時 間 表 , 供 參 考 之 用 。

(39)

半 日 制 幼 兒 園 時 間 表 舉 例

星 期

時 間

( 上 午 / 下 午 )

星 期 一 至 五

8 : 3 0 – 9 : 0 0 1 2 : 4 5 – 1 : 0 0

入 園

( 健 康 檢 查 , 談 話 活 動 包 括 常 識 、 生 活 經 驗 、 新 聞 分 享 )

9 : 0 0 – 9 : 4 5 1 : 0 0 – 1 : 4 5

體 力 遊 戲

9 : 4 5 – 1 0 : 1 5 1 : 4 5 – 2 : 1 5

茶 點

1 0 : 1 5 – 1 1 : 1 5 2 : 1 5 – 3 : 1 5

小 組 學 習 、 學 習 活 動 、 自 選 活 動

1 1 : 1 5 – 1 2 : 0 0 3 : 1 5 – 4 : 0 0

音 樂 美 勞 故 事 興 趣 活 動 集 體 遊 戲

1 2 : 0 0 – 1 2 : 3 0 4 : 0 0 – 4 : 3 0

自 選 活 動 離 園

(40)

全 日 制 幼 兒 園 時 間 表 舉 例

星 期 時 間

星 期 一 至 五 星 期 六

上 午

8 : 0 0 – 8 : 4 5

入 園 , 健 康 檢 查 , 自 選 活 動 8 : 4 5 – 9 : 1 5 早 餐

9 : 1 5 – 9 : 3 0 談 話 活 動 包 括 常 識 、 生 活 經 驗 、 新 聞 分 享 9 : 3 0 – 1 0 : 3 0 小 組 學 習 、 學 習 活 動

自 選 活 動

自 選 活 動 及 興 趣 活 動 1 0 : 3 0 – 1 0 : 4 5 茶 點

1 0 : 4 5 – 1 1 : 3 0 體 力 遊 戲 1 1 : 3 0 – 1 2 : 1 5 音 樂 律 動

故 事 生 活 分 享

午 膳

下 午

1 2 : 1 5 – 1 : 0 0

午 膳 自 選 活 動 離 園

1 : 0 0 – 3 : 0 0 午 睡 3 : 0 0 – 3 : 4 5 體 力 遊 戲 3 : 4 5 – 4 : 1 5 茶 點

4 : 1 5 – 4 : 4 5

音 樂 律 動 興 趣 活 動 集 體 活 動

自 選 活 動

(41)

半 日 制 幼 稚 園 時 間 表 舉 例

星 期

時 間

( 上 午 / 下 午 )

星 期 一 至 五 六

9 : 0 0 – 9 : 3 0 1 : 0 0 – 1 : 3 0

早 會 全 班 學 習 ( 檢 查 清 潔 , 談 話 活 動 : 常 識 、 故 事 、 日 常 生 活 經 驗 分 享 )

9 : 3 0 – 1 0 : 1 5 1 : 3 0 – 2 : 1 5

小 組 學 習 、 學 習 活 動 、 自 選 活 動

1 0 : 1 5 – 1 0 : 3 0 2 : 1 5 – 2 : 3 0

茶 點

1 0 : 3 0 – 1 1 : 4 5 2 : 3 0 – 3 : 4 5

體 力 遊 戲

興 趣 活 動 美 勞 活 動 音 樂 活 動

1 1 : 4 5 – 1 2 : 0 0 3 : 4 5 – 4 : 0 0

整 理 , 準 備 放 學

(42)

全 日 制 幼 稚 園 時 間 表 舉 例

星 期 時 間

星 期 一 至 五 星 期 六

上 午

9 : 0 0 – 9 : 3 0

早 會 全 班 學 習

( 檢 查 清 潔 , 談 話 活 動 : 常 識 、 故 事 、 日 常 生 活 經 驗 分 享 ) 9 : 3 0 – 1 0 : 1 5 小 組 學 習 、 學 習 活 動 、 自 選 活 動 1 0 : 1 5 – 1 0 : 3 0 茶 點

體 力 遊 戲 興 趣 活 動 1 0 : 3 0 – 1 2 : 0 0

故 事 兒 歌 整 理 , 準 備 放 學 下 午

1 2 : 0 0 – 1 : 0 0

午 膳

( 包 括 準 備 , 用 膳 及 清 潔 ) 1 : 0 0 – 3 : 0 0 午 睡

3 : 0 0 – 3 : 3 0 興 趣 活 動 體 力 遊 戲 3 : 3 0 – 3 : 4 5 茶 點

3 : 4 5 – 4 : 1 5 音 樂 活 動 4 : 1 5 – 4 : 3 0 整 理 , 準 備 放 學

由 於 上 述 舉 例 不 是 唯 一 的 模 式 , 機 構 在 處 理 活 動 時 間 分 配 時 , 必 須 了 解 本 身 的 環 境 與 條 件 , 然 後 對 以 上 的 建 議 作 適 當 而 合 理 的 取 捨 。

(43)

以 下 是 每 項 活 動 所 需 時 間 的 大 致 安 排 :

幼 兒 園 活 動 內 容 及 時 間 分 配 表

約 需 時 間 ( 分 鐘 ) 活 動

全 日 制 半 日 制 入 園

( 健 康 檢 查 , 早 餐 , 自 選 活 動 , 談 話 活 動 包 括 常 識 、

生 活 經 驗 、 新 聞 分 享 )

7 5 - 9 0 1 5 - 3 0 ( 不 包 括 早 餐 )

分 組 活 動

( 小 組 學 習、學 習 活 動、自 選 活 動 )

6 0 - 7 5 4 0 - 6 0

體 力 遊 戲 4 5 - 9 0 3 0 - 4 5 創 作 活 動

( 如 音 樂 , 律 動 , 美 勞 等 )

4 0 - 6 0 2 0 - 3 0

語 言 活 動

( 如 故 事 , 談 話 , 新 聞 分 享 等 )

2 0 - 4 0 2 0 - 3 0

興 趣 活 動

( 如 集 體 遊 戲 , 小 食 嘗 試 , 科 學 實 驗 等 )

3 0 - 4 0 2 0 - 3 0

膳 食

( 清 潔 , 午 膳 , 茶 點 )

4 5 - 6 0 1 5 - 2 0

午 睡 1 2 0 - 1 3 5 —

排 洗 * 5 0 - 7 5 2 0 - 3 0 離 園 3 0 - 9 0 1 5 - 3 0

* 註 : 排 洗 項 目 可 按 照 個 別 兒 童 需 要 安 排 , 又 或 在 不 同 課 室 環 境 下 在 早 餐 、 茶 點 、 午 膳 、 午 睡 和 體 力 遊 戲 前 後 作 小 組 式 安 排 。

(44)

幼 稚 園 活 動 內 容 及 時 間 分 配 表

約 需 時 間 ( 分 鐘 ) 活 動

全 日 制 半 日 制

早 會 全 班 學 習

( 檢 查 清 潔 , 談 話 活 動 : 常 識 、 故 事 、 日 常 生 活 經 驗 分 享 等 )

1 5 - 3 0 1 5 - 3 0

分 組 活 動 4 0 - 6 0 4 0 - 6 0

體 力 遊 戲 4 5 - 9 0 3 0 - 4 5

創 作 活 動 ( 如 音 樂 , 美 勞 等 )

4 0 - 6 0 3 0

興 趣 活 動

( 如 集 體 遊 戲 , 小 食 嘗 試 , 科 學 實 驗 等 )

3 0 - 4 0 2 0 - 3 0

膳 食

( 清 潔 , 午 膳 , 茶 點 )

6 0 1 5 - 2 0

午 睡 9 0 - 1 2 0 —

(45)

4 . 5 組 別 活 動

4 . 5 . 1 每 日 的 學 習 活 動 可 作 靈 活 的 安 排 以 有 效 地 利 用 資 源,讓 兒

童 學 習 時 能 更 專 注 , 並 得 到 個 別 體 驗 的 機 會 。 以 下 就 組 別 形 式、活 動 的 編 排 及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職 責 幾 方 面 作 簡 單 介 紹 :

1 . 組 別 形 式

學 習 活 動 的 形 式 大 致 上 可 分 為 全 班 學 習 、 小 組 學 習 和 個 別 學 習 , 其 中 小 組 學 習 除 有 同 年 齡 組 別 , 還 可 包 括 混 合 年 齡 組 別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考 慮 兒 童 的 需 要 及 秩 序 管 理 等 問 題 加 以 安 排 。

a. 全 班 學 習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在 處 理 既 定 課 題 、 音 樂 、 故 事 、 生 活 分 享 、 童 謠 等 活 動 時 , 集 中 兒 童 一 起 整 體 學 習 , 既 可 提 供 分 享 、 表 達 意 見 和 發 展 語 言 能 力 的 機 會 , 亦 可 使 兒 童 集 中 注 意 及 安 定 情 緒 , 順 利 地 從 一 個 活 動 轉 到 另 一 個 活 動 。

b. 小 組 學 習 :

按 照 兒 童 的 年 齡 、 興 趣 和 能 力 , 設 計 多 樣 化 的 學 習 活 動 , 編 制 不 同 的 課 程 , 然 後 把 全 班 分 成 若 干 小 組 , 在 進 行 分 組 活 動 時 , 輪 流 施 教 , 這 種 方 法 的 好 處 是 可 以 讓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能 更 透 徹 了 解 兒 童 的 學 習 進 度 和 更 週 全 地 照 顧 他 們 的 個 別 需 要 , 從 而 促 進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與 兒 童 的 關 係 。 兒 童 方 面 則 有 充 分 嘗 試 和 體 驗 的 機 會 去 建 立 自 信 心 , 滿 足 好 奇 心 和 求 知 慾 , 並 激 發 主 動 學 習 的 精 神 。

(46)

c. 個 別 學 習 :

個 別 學 習 應 包 括 刻 意 安 排 及 隨 機 學 習 。 在 兒 童 進 行 自 選 活 動 或 小 組 學 習 時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時 刻 留 意 他 們 的 情 況 , 掌 握 時 機 , 因 應 兒 童 的 興 趣 , 給 予 個 別 輔 導 和 隨 機 施 教 。

2 . 活 動 的 編 排

在 分 組 活 動 時 間 內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可 以 把 兒 童 分 成 若 干 小 組 , 一 方 面 讓 大 部 分 兒 童 有 秩 序 地 自 行 學 習 , 另 一 方 面 , 亦 可 由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帶 領 小 組 學 習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可 先 集 合 兒 童 , 進 行 一 段 短 時 間 談 話 、 兒 歌 或 手 指 謠 等 活 動 , 以 安 定 他 們 的 情 緒 才 分 配 活 動 。 兒 童 在 完 成 一 個 活 動 後 必 須 收 拾 才 轉 做 下 一 個 活 動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作 適 當 的 安 排 , 以 求 盡 量 利 用 空 間 及 資 源 , 達 致 最 佳 的 學 習 效 果 。 以 下 提 出 有 關 組 別 分 配 、 活 動 程 序 、 活 動 內 容 及 時 間 分 配 等 建 議 , 供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參 考 。

a. 組 別 分 配

分 組 應 依 循 既 定 的 原 則 , 但 也 須 具 備 充 分 的 彈 性 , 例 如 :

i. 按 照 兒 童 個 別 差 異 劃 分 三 至 四 個 不 同 程 度 的 小 組 。

ii. 人 數 的 劃 分 應 視 乎 兒 童 的 年 齡 及 所 教 的 事 物 而 定 , 例 如 二 歲 或 三 歲 的 幼 兒 組 內 的 人 數 適

(47)

iii. 學 習 能 力 較 遲 緩 的 兒 童 適 宜 個 別 輔 導 。

b. 活 動 程 序

在 編 訂 活 動 程 序 前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先 考 慮 兒 童 的 能 力 及 需 要 。 例 如 : 二 歲 或 三 歲 班 兒 童 的 專 注 力 較 弱 , 且 未 能 自 行 按 照 既 定 程 序 做 事 , 故 分 組 的 程 序 宜 較 簡 單 靈 活 。 除 了 一 次 的 指 定 活 動 外 , 其 餘 時 間 則 應 由 兒 童 自 由 選 擇 活 動 。 四 或 五 歲 班 的 兒 童 的 專 注 力 較 強 , 亦 可 以 依 循 既 定 程 序 進 行 各 種 不 同 的 活 動 。 兒 童 可 以 自 行 計 劃 編 定 自 己 活 動 的 先 後 次 序 , 亦 可 將 該 等 活 動 列 成 分 組 程 序 表 , 以 小 組 形 式 讓 各 組 按 照 程 序 分 配 , 進 行 個 別 活 動 。 為 方 便 兒 童 有 秩 序 地 進 行 分 組 活 動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在 安 排 每 組 的 活 動 程 序 時 , 最 好 能 以 「 小 組 學 習 」 、 「 學 習 活 動 」 及 「 自 選 活 動 」 等 作 協 調 性 的 安 排 , 也 可 用 圖 卡 幫 助 兒 童 熟 習 活 動 的 程 序 。 例 如 :

活 動 程 序 表

組 別 活 動 程 序

1 . 小 組 學 習 1 4 3 2

2 . 學 習 活 動 ( 一 ) 2 1 4 3 3 . 學 習 活 動 ( 二 ) 3 2 1 4

4 . 自 選 活 動 4 3 2 1

(48)

c. 活 動 內 容 :

i. 小 組 學 習 :

一 些 較 抽 象 的 概 念 如 數 學 及 自 然 科 學 概 念 , 另 外 , 需 要 多 加 練 習 的 項 目 如 語 文 能 力 、 生 活 技 能 、 美 勞 技 巧 和 社 交 能 力 等 皆 屬 小 組 學 習 範 疇 。

ii. 學 習 活 動 :

一 些 兒 童 可 獨 立 進 行 以 鞏 固 已 有 知 識 及 經 驗 的 如 美 勞 、 數 學 、 語 文 等 學 習 活 動 。 在 分 組 活 動 時 間 內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可 以 請 兒 童 完 成 若 干 個 不 同 的 活 動 。

iii. 自 選 活 動 :

在 自 選 活 動 時 間 內 , 兒 童 可 自 由 選 擇 在 家 庭 角 、 音 樂 角 、 自 然 角 、 玩 具 角 和 美 勞 角 內 進 行 遊 戲 , 他 們 也 可 自 由 取 玩 各 類 型 的 教 育 性 玩 具 和 教 具 , 甚 至 取 用 茶 點 。 當 然 , 在 分 組 活 動 時 間 以 外 , 兒 童 亦 可 分 小 組 或 全 班 一 同 進 食 茶 點 。

d. 活 動 時 間 分 配 :

分 組 活 動 的 時 間 一 般 約 為 六 十 分 鐘 , 假 定 學 前 教

(49)

個 別 兒 童 做 事 快 慢 不 同 , 所 以 除 小 組 學 習 時 間 由 工 作 者 支 配 外 , 其 餘 活 動 所 用 的 時 間 長 短 則 應 彈 性 處 理 。 那 就 是 說 若 有 兒 童 在 指 定 的 時 間 內 未 能 完 成 工 作 , 則 不 宜 下 令 停 止 或 強 行 轉 換 活 動 。

3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職 責 :

進 行 分 組 學 習 ,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該 留 意 以 下 各 點 :

a. 事 前 準 備 :

必 須 選 擇 適 當 的 教 材 及 施 教 的 地 點 , 並 佈 置 課 室 、 分 配 組 別 及 熟 習 活 動 程 序 。 另 一 方 面 , 要 注 意 每 一 活 動 中 心 的 設 置 是 否 齊 備 和 訂 定 輔 導 的 目 標 。 如 超 過 一 位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共 同 負 責 該 活 動 , 則 要 妥 善 分 配 各 人 職 責 , 以 便 活 動 進 行 時 能 連 貫 一 致 , 互 相 協 調 和 互 相 幫 助 。

b. 活 動 進 行 時 :

應 盡 量 利 用 遊 戲 的 方 法 , 讓 兒 童 鞏 固 已 有 知 識 和 經 驗 , 然 後 再 適 時 提 供 新 的 資 料 。 也 要 留 意 兒 童 的 反 應 , 給 予 他 們 充 分 的 時 間 作 嘗 試 和 體 會 , 更 因 應 個 別 兒 童 的 需 要 給 予 輔 導 , 如 提 供 建 議 、 鼓 勵 、 排 解 糾 紛 等 。

c. 紀 錄 :

仔 細 記 錄 每 一 兒 童 的 進 度 , 也 要 扼 要 記 錄 兒 童 的 特 別 行 為 , 如 突 然 變 得 退 縮 、 有 侵 略 性 的 表 現 及 能 力 倒 退 等 , 以 便 研 究 輔 導 的 方 法 。

(50)

d. 評 估 :

活 動 後 須 檢 討 其 效 果 , 看 看 是 否 達 到 所 訂 的 學 習 目 標 , 並 訂 定 具 體 的 改 善 方 法 。

4 . 6 評 估

4 . 6 . 1 評 估 目 的

評 估 有 別 於 測 驗,作 用 是 用 來 協 助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了 解 兒 童 的 身 心 發 展 狀 況 , 評 估 課 程 是 否 達 到 培 育 目 標 , 活 動 內 容 及 方 法 是 否 合 宜 , 活 動 的 設 計 是 否 切 合 兒 童 的 興 趣 、 需 要 及 能 力 。 藉 著 評 估 , 家 長 了 解 到 兒 童 成 長 和 學 習 狀 況 , 同 時 幫 助 學 前 教 育 工 作 者 察 覺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兒 童 ( 如 發 展 遲 緩 ) , 使 他 們 及 早 獲 得 合 適 的 輔 助 和 服 務 。 從 評 估 中 除 可 了 解 個 別 兒 童 外 , 亦 可 以 了 解 全 班 的 整 體 概 況 , 而 且 還 可 借 助 評 估 去 衡 量 整 年 活 動 是 否 達 到 課 程 目 標,從 評 估 的 資 料 可 得 到 改 善 方 法 , 幫 助 下 次 計 劃 課 程 時 有 更 好 的 安 排 。

4 . 6 . 2 評 估 推 行 原 則

評 估 時 要 注 意 下 列 各 點 :

1 . 評 估 目 標 要 符 合 兒 童 整 體 身 心 發 展 原 則 , 避 免 側 重 個 別 學 科 的 成 績 而 忽 略 其 他 身 心 發 展 領 域 如 群 性 、 情 緒 和 創 造 力 方 面 的 表 現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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