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傑出研究教師、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推薦審查辦法(100.3.22第16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傑出研究教師、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推薦審查辦法(100.3.22第16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Copied!
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傑出研究教師、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推薦審

查辦法」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100 年 3 月 8 日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管理學院院教評會議討論修訂

100 年 3 月 22 日第 16 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條 次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明 第 四 條 本院依據本校相關申請案辦理期 程,由院辦週知系所,再由各系所 將申請資料移送院辦彙整,並依下 列方式審查之: 一、 外審:依推薦人選之研究 領域,由院長就各系所外審委 員名單資料庫中圈選三位送校 外學者評審,獲二位(含)以上外 審委員給予「極力推薦」或「推 薦」之評等者,始得繼續提送院 教評會審議,審查意見提供院 教評委員參考(符合本校特聘 教授及講座教授推薦審查辦法 免送外審之資格者,逕依相關 規定辦理)。 二、 推薦方式 分 ( 一 ) 推薦資格審 查及 ( 二 ) 投票排序 二階段進 行 : (一) 推薦資格審查: 若申請者 外審結果獲一位( 含 ) 以上外 審委員給予「勉予推薦」或 「不推薦」之評等者,則經 教評會委員充分討論後, 投票表決是否同意推薦。 非 屬上述者,則逕送第( 二 ) 階 段進行投票排序。 (二) 投票排序:投票排序 獲推 薦資格者,若僅一人則逕 本院依據本校相關申請案辦理期 程,由院辦週知系所,再由各系所 將申請資料移送院辦彙整,並依下 列方式審查之: 一、 外審:依推薦人選之研究領 域,由院長就各系所外審委員 名單資料庫中圈選三位送校外 學者評審,獲二位(含)以上外審 委員給予「極力推薦」或「推薦」 之評等者,始得繼續提送院教 評會審議,審查意見提供院教 評委員參考(符合本校特聘教 授及講座教授推薦審查辦法免 送外審之資格者,逕依相關規 定辦理)。 二、 複審:由本院教評會議依外 審結果,經充分討論後,進 行投票排序,並依校訂名額 提薦相關單位。

(2)

條 次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明 予薦送,若二人(含)以 上者,則由教評會委員, 經充分討論後,進行投票 排序,並依校訂名額提薦 相關單位。

(3)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

傑出研究教師、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推薦審查辦法

98 年 5 月 19 日管理學院第九次院務會議通過 99 年 12 月 15 日管理學院第十五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 年 3 月 22 日第 16 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辦理管理學院傑出研究教師、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申請案之推薦事宜,特訂定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傑出研究教授、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推薦審查辦法(以下簡 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院專任教師申請本校傑出研究教師、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之資格及受推薦次數, 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每年各系所得依本校傑出研究教師、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推薦審查辦法各推薦專 任教師1 名,推薦時應檢附之資料文件及審查程序,悉依校訂相關辦法及規定辦 理,並請依下列說明於提交資料併附以下文件,由推薦系所檢視提交資料文件, 以利外審作業: 一、送審資料請裝訂成冊,並請編列目錄及頁碼,資料裝訂順序請參照審查意見表 之項次。 二、所附代表著作如為英文論著請於頁首檢附「中文摘要」,如係多人合著者,請檢 附「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代表作合著人證明」正本。 三、所附著作目錄如其中之論文著作係多人合著時,請列出該位合著者之中文姓名 (若其為外國人則免),並請送審教師於其檢附之著作目錄清單之右下角逐頁 簽名(簽名正本另附、影本請裝訂於送審資料中)。 第四條 本院依據本校相關申請案辦理期程,由院辦週知系所,再由各系所將申請資料、 外審委員迴避名單(以三人為限),名單應經申請人簽章並彌封,一份移送院辦彙 整,並依下列方式審查之: 一、 外審:依推薦人選之研究領域,由院長就各系所外審委員名單資料庫中圈選 三位送校外學者評審,獲二位(含)以上外審委員給予「極力推薦」或「推薦」之 評等者,始得繼續提送院教評會審議,審查意見提供院教評委員參考(符合 本校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推薦審查辦法免送外審之資格者,逕依相關規定辦 理)。 二、 推薦方式分:(一)推薦資格審查及(二)投票排序 二階段進行:

(4)

(一) 推薦資格審查:若申請者外審結果獲一位(含)以上外審委員給予「勉予 推薦」或「不推薦」之評等者,則經教評會委員充分討論後,投票表決 是否同意推薦。非屬上述者,則逕送第(二)階段進行投票排序。 (二) 投票排序:投票排序獲推薦資格者,若僅一人則逕予薦送,若二人 (含)以上者,則由教評會委員,經充分討論後,進行投票排序,並 依校訂名額提薦相關單位。 第五條 管理學院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推薦案審查意見表、管理學院傑出研究教師推薦案審 查意見表、外審委員迴避名單、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代表作合著人證 明等表單格式、詳如附件一至四。 第六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5)

(附件一)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

講座、特聘教授推薦案審查意見表

99 年 12 月 15 日管理學院第十五次院務會議修正

通過

審查類別

□講座教授

□特聘教授

職級

姓 名

系 所

一、 被推薦人曾獲榮譽或獎勵審查(本項總分:10 分)

評審參考資料:推薦表所載之榮譽及獎勵或被推薦人個人簡歷

評審項目

評分

評 語

所獲榮譽及獎

勵在該學術領

域之重要性

二、被推薦人重要成果事蹟審查(本項總分:10 分)

評審參考資料:推薦表所載之榮譽及獎勵或被推薦人個人簡歷

評審項目

評分

評 語

重要成果事蹟

在該學術領域

之重要性

上列得分請參考下列標準評定之:1.極優(9 分以上至滿分)2.優(8 分以上未

滿

9 分)3.良(7 分以上未滿 8 分)4.普通或不佳(未滿 7 分)

(6)

三、 著作目錄及論著審查:(本項總分:70 分)

評審參考資料:

著作目錄及近三年論著影本

(一)

著作目錄審查

(共 20 分)

評審項目

評分

評 語

著作之質量

(本項20 分)

(二)

近三年論著審查

(共 50 分)

評審項目

評分

評 語

著作之原創性

(本項10 分)

著 作 在 該 項 領

域之重要性

(本項10 分)

著 作 研 究 方 法

之適當性

(本項10 分)

著 作 析 論 之 深

入程度

(本項10 分)

內容、文字、組

織 及 引 證 資 料

之完整、得當與

可靠性

(本項10 分)

上列得分請參考下列標準評定之:1.極優(9 分以上至滿分)2.優(8 分以上未

滿 9 分)3.良(7 分以上未滿 8 分)4. 普通或不佳(未滿 7 分)

(7)

四、教學及研究計畫審查:(本項總分:10 分)

評審參考資料:被推薦人之教學及研究計畫

評審項目

評分

評 語

該 項 教 學 及 研

究 計 畫 對 提 升

推薦系、所、院

在教學、研究上

之助益

上列得分請參考下列標準評定之:1.極優(9 分以上至滿分)2.優(8 分以上未

滿 9 分)3.良(7 分以上未滿 8 分)4. 普通或不佳(未滿 7 分)

五、綜合講評

總得分: 分,(滿分 100 分)

其他意見:

綜上,被推薦人( )擬擔任國立高雄大學的□特聘教授□講座教授,您是

否推薦?

極力推薦

(90 分以上)

推  薦

(80 分以上未滿 90 分)

勉予推薦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

不 推 薦

(未滿 70 分)

審 查 人 簽 章

期     年   月   日

(請盡量以電腦打字,如篇幅不足,請另使用 A4 紙)

(8)

(附件二)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

傑出研究教師推薦案審查意見表

99 年 12 月 15 日管理學院第十五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職稱

姓 名

系 所

一、 被推薦人曾獲榮譽或獎勵審查(本項總分:10 分)

評審參考資料:被推薦人

歷年曾獲榮譽或獲獎資料

評審項目

評分

評 語

所獲榮譽及獎

勵在該學術領

域之重要性

二、被推薦人在其所屬領域表現審查(本項總分:10 分)

評審參考資料:推薦表所載之

該領域績優表現概述

或被推薦人個人簡歷

評審項目

評分

評 語

被推薦人之表

在該學術領

域之重要性

上列得分請參考下列標準評定之:1.極優(9 分以上至滿分)2.優(8 分以上未

滿

9 分)3.良(7 分以上未滿 8 分)4.普通或不佳(未滿 7 分)

(9)

三、著作目錄及論著審查:(本項總分:70 分)

評審參考資料:

近五年最具代表性之著作目錄及論著影本

( 至多以提供十篇為

)

(一)

著作目錄審查

(共 20 分)

評審項目

評分

評 語

著作之質量

( 本 項分) 20

(二)

近五年論著影本審查

(共 50 分)

評審項目

評分

評 語

著作之原創性

( 本 項分) 10

著 作 在 該 項 領

域之重要性

( 本 項 10 分)

著 作 研 究 方 法

之適當性

( 本 項 10 分)

著 作 析 論 之 深

入程度

( 本 項 10 分)

內容、文字、組

織 及 引 證 資 料

之完整、得當與

可靠性

( 本 項 10 分)

上列得分請參考下列標準評定之:1.極優(9 分以上至滿分)2.優(8 分以上未

滿 9 分)3.良(7 分以上未滿 8 分)4. 普通或不佳(未滿 7 分)

四、教學成果審查:(本項總分:10 分)

評審參考資料:被推薦人之

教學熱忱、教材準備及教學成效

(10)

評審項目

評分

評 語

該 項

教 學 成 果

對提升推薦系、

所、院在教學、

研究上之助益

上列得分請參考下列標準評定之:1.極優(9 分以上至滿分)2.優(8 分以上未

滿 9 分)3.良(7 分以上未滿 8 分)4. 普通或不佳(未滿 7 分)

五、綜合講評

總得分: 分,(滿分 100 分)

綜合意見:

綜上,被推薦人( )擬擔任國立高雄大學的傑出研究教師,您是否推

薦?

極力推薦

(90 分以上)

推  薦

(80 分以上未滿 90 分)

勉予推薦

(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

不 推 薦

(未滿 70 分)

審 查 人 簽 章

期     年   月   日

(請盡量以電腦打字,如篇幅不足,請另使用 A4 紙)

(11)

(附件三)

外審委員迴避名冊

(一)應迴避名單

依「本校教師資格審查著作外審作業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外審委員應排除下列人選: 1. 送審教師之各學位研究指導教授。 2. 與送審教師有學術研究等密切關係者。 3. 送審教師之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 4. 與送審教師在同一學校服務者。

5. 依其他法規應予迴避者。

姓名

服務單位

職稱

符合「本校教師資格審查著作外 審作業辦法」第六條

備註

第 款

第 款

第 款

第 款

第 款

第 款

(上列表格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二) 申請迴避參考名單

1.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外審委員對於其著作審查有偏頗之虞者,申請人得向「著作審查作業小 組」提出迴避參考名單,並說明其理由。 2.參考名單至多以三人為限

姓名

服務單位

職稱

理由說明

申請人簽名:

備註:若有提列迴避名單者,本頁請自行彌封,併同前述資料表送件。

(12)

(附件四)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代表作合著人證明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代表作合著人證明

送 審 人 姓 名 中文 外文 任教學校 代表著作名稱 出版時間 合著人(或共 同 研 究 人 ) 親 自 簽 名 1 2 3 4 5 6 送 審 人 完 成 部 分 或 貢 獻 ( 請 詳 列 ) % 合 著 人 完 成 部 分 或 貢 獻 ( 請 詳 列 )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註:一、本證明係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13 條規定辦理。 二、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 37 條第 1 款規定,合著人證明故意登載不實,經 本部審議確定者,應不通過其資格審定,並處1 至 3 年不受理其教師資格審定之申 請;另依同法同條第4 款規定,合著人證明偽造、變造,經本部審議確定者,除不 通過其資格審定,並處7 至 10 年不受理其教師資格審定之申請。 三、合著人(或共同研究人)須親自簽名蓋章。若合著人為外籍人士,本表得以外文撰寫 (務須使合著之外籍人士理解其內涵意義)。   四、合著之著作,僅可一人用作代表著作送審,他人須放棄以該著作作為代表著作送審 之權利。   五、如各欄不敷填寫者,可另以附件呈現。

(13)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學院。於創立之初磣為使所辦的佛學院能夠培養 正知正見之弘法人才磣特砮吳老擇教授商討磣禮

C7 國立台中護理專科學校護理科 台中市 主任 C8 中臺科技大學老人照顧系 台中市 助理教授 C9 中山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 台中市 助理教授 C10

為此,國立中正大學防制藥物濫用教育中心與台灣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在教育部學生事 務及特殊教育司之支持下,將於 2019 年 10 月

(一)機關主要職掌:本局組織規程奉考試院 101.8.1 考授銓法五字第 1013628775 號函發布,掌理全市教育行政業務,組織規程修正經考 試院 107.4.11

學 制 項 目 管理學院 人文學院 設計學院 理工學院 資訊學院 進修部 學分學雜費. (以學時計收) 1,588 1,588 1,662 1,662

「畢業生繼續就學延伸服務計畫」暨 100 年預算訂定 104.09.04.依據主管會議修正 107.05.15.依據主管會議修正 108.07 修訂 一、 目的..

依據 99.11.24 董事會通過之「畢業生繼續就學延伸服務計畫」暨 100 年預算訂定 104.09.04.依據主管會議修正 107.05.15.依據主管會議修正 108.07 修訂 109.06 新增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Peter Senge教授,於1990年 出版「第五項修練:學習型組織的藝術和實 務」(The Fifth Discipline: The Art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