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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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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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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 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2 月.

(2)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計畫編號. 094-301070000G3049.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 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研究主持人 :何副所長明錦 協同主持人 :黃教授健二 陳組長建忠 研. 究. 員 :郭香吟. 研 究 助 理:徐宇珩 楊國昌 謝佳芬 張尚文.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94 年 12 月.

(3) 目次. 目次 表次…………………………………………Ⅲ 圖次…………………………………………Ⅴ 摘要…………………………………………Ⅶ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1 研究範圍………………………………………2 研究內容與重要性……………………………3 研究方法與流程………………………………4 預期成果………………………………………6. 第二章 文獻回顧………………………………………7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震災發生後時序列的災民避難行為…………7 都 市 避 難 空 間 系 統 … … … … … … … … … … … 17 防 災 避 難 廠 所 的 關 聯 設 施 … … … … … … … … 21 避 難 空 間 管 理 機 制 … … … … … … … … … … … 29 國 內 外 避 難 空 間 法 令 之 探 討 … … … … … … … 32. 第 三 章 避 難 場 所 空 間 設 計 之 原 則 .… … … … … … … 39 第 一 節 緊 急 避 難 場 所 空 間 設 計 原 則 研 擬 … … … … … … 39 第二節 短期避難場所(廣域避難據點)空間設計之 原 則 研 擬 … … … … … … … … … … … … … … … … 61 第 三 節 廣 域 避 難 救 災 據 點 空 間 設 計 之 原 則 研 擬 … … … 63 第 四 節 大 型 都 市 避 難 圈 域 距 離 與 避 難 人 口 數 量 檢 討 … 67 第 五 節 學 校 防 災 基 本 設 施 檢 討 … … … … … … … … … … 75 第六節 都市防災空間之都市公園綠地建設基本設施 檢 討 … … … … … … … … … … … … … … … … … 79. 第四章 日本案例介紹………………………………87 第 一 節 東 京 都 杉 並 區 之 蠶 絲 的 森 公 園 … … … … … … … 87 第 二 節 大 型 公 園 尼 崎 市 小 田 南 公 園 探 討 … … … … … … 95 第 三 節 小 型 公 園 神 戶 市 鷹 取 地 區 大 國 公 園 探 討 … … … 98 I.

(4) 第 五 章 避 難 空 間 的 管 理 維 護 機 制 -研 究 發 現 … … 103 第 一 節 避 難 空 間 的 管 理 維 護 … … … … … … … … … 103 第 二 節 設 施 的 管 理 維 護 … … … … … … … … … … … 106. 第六章 台北市都市防災公園空間設施內容需求分 析 … … … … … … … … … … … … … … … … 109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台 北 市 都 市 公 園 防 災 功 能 屬 性 檢 討 分 析 … … 109 台 北 市 現 行 防 災 公 園 案 例 調 查 分 析 … … … … 113 台 北 市 文 山 區 避 難 圈 域 之 防 災 避 難 調 查 … … 121 文 山 區 景 華 公 園 防 災 空 間 設 施 調 查 … … … … 131 台 北 市 文 山 區 景 華 公 園 防 災 設 施 檢 討 與 更 新 .145. 第七章 台中縣大里市現況與災後復建基本設施檢 討 … … … … … … … … … … … … … … … … 157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大 里 市 自 然 與 社 經 環 境 分 析 現 況 概 述 … … 157 九 二 一 災 後 大 里 市 的 安 置 與 復 建 … … … … 167 大 里 市 都 市 防 災 空 間 系 統 檢 討 … … … … … 180 大 里 市 避 難 空 間 規 劃 設 計 與 管 理 維 護 機 制 .200. 第 八 章 研 究 發 現 … … … … … … … … … … … … … … 205 第 九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 … … … … … … … … … … … … 207 第 一 節 結 論 … … … … … … … … … … … … … … … … 207 第 二 節 建 議 … … … … … … … … … … … … … … … … 209. 附錄一 會議記錄…………………………………211 附錄二 短期緊急避難場所資源提供表…………225 參 考 書 目 … … … … … … … … … … … … … … … … … 227. II.

(5) 表次. 表次 表 2-1-1 防 災 避 難 行 為 與 對 應 空 間 表 … … … … … … … … 14 表 2-3-1 臨 時 避 難 場 所 的 導 入 機 能 與 導 入 設 施 表 … … … 25 表 2-3-2 短期避難場所(廣域避難場所)的導入機能與導入 設施……………………………………………27 表 2-4-1 災 民 活 動 之 機 能 與 對 應 空 間 表 … … … … … … … 29 表 2-5-1 災 害 時 避 難 系 統 相 關 法 令 一 覽 表 … … … … … … 35 表 3-1-1 空 間 類 型 一 緊 急 避 難 場 所 … … … … … … … … … 40 表 3-1-2 空 間 類 型 二 臨 時 避 難 場 所 … … … … … … … … … 42 表 3-1-3 公 園 內 園 路 之 防 災 空 間 需 求 .................44 表 3-1-4 公 園 內 園 路 廣 場 之 防 災 空 間 需 求 .............44 表 3-1-5 防 火 植 栽 空 間 特 性 分 析 表 ...................49 表 3-1-6 公園受災後必要用水用途、水質與利用時程關係 表………………………………………………………50 表 3-1-7 公 園 平 日 與 災 時 資 訊 相 關 設 施 比 較 表 ..........55 表 3-1 -8 各 層 級 公 園 管 理 中 心 防 災 機 能 表 … … … … … … … 58 表 3-1-9 公 園 防 災 機 能 需 求 與 公 園 設 施 關 係 表 ..........60 表 3-2-1 短 期 避 難 場 所 ( 廣 域 避 難 場 所 ) ..............62 表 3-3-1 短 期 避 難 場 所 ( 廣 域 避 難 救 災 據 點 ) … … … … ..64 表 3-3-2 依 921 避 難 行 為 序 列 表 … … … … … … … … … … .65 表 3-3-3 防 災 設 施 用 語 定 義 … … … … … … … … … … … … … 66 表 3-4 -1 都 市 公 園 服 務 半 徑 標 準 與 系 統 配 置 模 式 … … … … 70 表 3-4-2 公 園 與 學 校 類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檢 討 標 準 ...........71 表 3-4-3 日 本 阪 神 大 地 震 避 難 者 選 擇 避 難 場 所 比 例 分 配 表 … 73 表 3-4-4 集 集 大 地 震 各 避 難 場 所 中 避 難 者 人 數 比 例 分 配 表 ..74 表 3-6 -1 都 市 公 園 飾 景 設 施 各 項 單 元 空 間 屬 性 表 … … … … 81 表 3-6 -2 都 市 公 園 休 憩 設 施 各 項 單 元 空 間 功 能 分 析 表 … … 81 表 6-1-1 台 北 市 公 園 管 理 辦 法 設 置 功 能 屬 性 分 類 表 … … 110 表 6-1-2 台北市大型公園都市計畫規範各項設施功能屬性 分 表 … … … … … … … … … … … … … … … … … … 111 表 6-2-1 防 災 公 園 相 關 基 本 資 料 一 覽 表 ...............113 表 6-3-1 景華防災公園圈域內各里面積與避難人口統計表…126 表 6-3-2 景華防災公園圈域內防災路徑與防災據點調………129 III.

(6) 表 6-4-1 景華防災公園圈域內公園綠地分佈面積表…………140 表 6-4-2 景華防災公園圈域內中小學校分佈面積表…………142 表 6-4-3 景華防災公園平時防災設施與災時防災設施面積調 查 表 … … … … … … … … … … … … … … … … … … … 143 表 6-5-1 景華防災公園入口廣場各向寬度檢核表……………145 表 6-5-2 平時防災設施功能與災時防災設施空間規模分析…145 表 7-1-1 大里市都市計畫地區公園綠地面積及闢建率統計表 164 表 7-1-2 現行大里市主要計畫土地使用面積檢討分析表……165 表 7-2-1 大里市生活避難圈防災據點一覽表…………………170 表 7-2-2 大里市 921 地震劃設臨時避難所服務範圍表 ……173 表 7-2-3 大里市境內各災空間資源指定名稱項目表…………178 表 7-3-1 大里市全倒與半倒建築物區位分佈表………………180 表 7-3-2 大里市各級學校區位及面積表………………………181 表 7-3-3 14 個以中長期收容場所為中心之防災避難生活圈域 範 圍 … … … … … … … … … … … … … … … … … … … … 182 表 7-3-4 各防災空間內容整備項目……………………………188 表 7-3-5 921 紀念公園空間設施分類與數量統計表........190 表 7-3-6 兒十六(三角公園)公園空間設施分類與數 量 統 計 表 … … … … … … … … … … … … … … … … … 195 表 7-3-7 兒八公園空間設施分類與數量統計表………………195 表 7-3-8 兒九公園空間設施分類與數量統計表………………196 表 7-3-9 兒十公園空間設施分類與數量統計表………………197 表 7-4-1 瑞城防災避難圈域人口數推估表……………………200 表 7-4-2 瑞城防災避難圈域內以建設開放空間規模統計表..201 表 7-4-3 瑞城國小防災避難圈公園空間設施分類與數量統表 203 表 7-4-4 瑞城國小防災避難圈公園空間防災功能分析………204. IV.

(7) 圖次. 圖次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1-1-1 2-1-1 2-5-1 4-1-1 4-1-2 6-2-1 6-2-2. 研究流程圖…………………………………5 災 害 時 間 序 列 圖 … … … … … … … … … … … 16 日 本 防 災 計 畫 體 系 圖 … … … … … … … … … 32 蠶 絲 公 園 設 施 配 置 圖 … … … … … … … … … 93 蠶 絲 公 園 不 燃 化 造 街 總 合 計 畫 圖 … … … … 94 青 年 公 園 ( 防 災 公 園 ) 各 項 設 施 配 置 圖 … 115 二二八和平公園(防災公園)各項設施配置 圖 … … … … … … … … … … … … … … … … … 115 6-2-3 大安森林公園(防災公園)各項設施配置 圖…………………………………………116 6-2-4 玉 泉 公 園 ( 防 災 公 園 ) 各 項 設 施 配 置 圖 … 116 6-2-5 新 生 公 園 ( 防 災 公 園 ) 各 項 設 施 配 置 圖 … 117 6-2-6 民 權 公 園 ( 防 災 公 園 ) 各 項 設 施 配 置 圖 … 117 6-2-7 大 湖 公 園 ( 防 災 公 園 ) 各 項 設 施 配 置 圖 … 118 6-2-8 市 府 廣 場 ( 防 災 公 園 ) 各 項 設 施 配 置 圖 … 118 6-2-9 南 港 公 園 ( 防 災 公 園 ) 各 項 設 施 配 置 圖 … 119 6-2-10 景 華 公 園 ( 防 災 公 園 ) 各 項 設 施 配 置 圖 … … 119 6-2-11 士 林 官 邸 ( 防 災 公 園 ) 各 項 設 施 配 置 圖 … … 120 6-2-12 北 投 公 園 ( 防 災 公 園 ) 各 項 設 施 配 置 圖 … … 120 6-3-1 台 北 市 文 山 區 位 與 各 里 人 口 數 分 佈 圖 … … … 12 1 6-3-2 文 山 區 區 政 發 展 構 想 圖 … … … … … … … … … 12 2 6-3-3 景 美 次 分 區 重 點 發 展 示 意 圖 … … … … … … … 12 3 6-3-4 台 北 市 文 山 區 五 個 防 災 生 活 圈 範 圍 示 意 圖 … 12 5 6-3-5 景 華 防 災 公 園 圈 域 內 各 里 面 積 與 避 難 人 口 分 佈 圖 .................................128 6 -4 -1 景 華 防 災 公 園 位 置 圖 … … … … … … … … … … 135 6-4-2 景 華 防 災 公 園 現 況 設 施 調 查 圖 … … … … … … 13 6 6-4-3 景 華 防 災 公 園 現 況 設 施 調 查 圖 ( 二 ) … … … 13 7 6-4-4 景 華 防 災 公 園 圈 域 內 防 災 路 徑 與 防 災 據 點 分 佈 圖 … … … … … … … … … … … … … … … … … 138 6-4-5 景 華 防 災 公 園 圈 域 內 公 園 綠 地 與 中 小 學 校 分 佈 圖 .................................139 6-5-1 景 華 防 災 公 園 各 項 設 施 面 積 實 測 圖 … … … 147 V.

(8) 圖次.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7-1-1 7-1-2 7-2-1 7-2-2 7-2-3 7-2-4 7-3-1 7-3-2. 圖 7-3-3 圖 7-3-4 圖 7-3-5 圖 7-3-6 圖 7-3-7. VI. 大 里 市 及 鄰 近 地 區 活 動 斷 層 分 佈 圖 … … … … … 159 大 里 市 位 置 圖 … … … … … … … … … … … … … … 160 大 里 市 生 活 避 難 圈 示 意 圖 … … … … … … … … … 169 緊 急 避 難 及 避 難 場 所 分 佈 示 意 圖 … … … … … … 171 緊 急 疏 散 動 線 系 統 示 意 圖 … … … … … … … … … 175 防 ( 救 ) 災 據 點 分 佈 示 意 圖 … … … … … … … … 177 防 災 避 難 生 活 圈 劃 設 圈 域 範 圍 示 意 圖 … … … … 183 瑞城國小防災避難生活圈災害發生各階段之行動 示 意 圖 … … … … … … … … … … … … … … … … 184 瑞城國小防災避難生活圈災害發生之對應行動示 意 圖 … … … … … … … … … … … … … … … … … 185 921 紀念公園空間現況圖………………………189 兒十六、兒八、兒九、兒十(成功兒童公園)空間 調 查 現 況 分 析 圖 … … … … … … … … … … … … 193 921 紀念公園服務範圍圖………………………198 921 紀念公園服務範圍圖避難圈域人口數檢討 199.

(9) 摘要. 摘. 要. 關鍵詞:緊急避難場所、臨時避難場所、短期避難場所、避難道路、避難行為 一、研究緣起 近年來,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協助地方政府進行以地震為主的都市防災空間 體系規劃的示範計畫,此一體系包括六大系統:避難、道路、消防、醫療、物 資、警察。其中避難系統有短期避難場所和中長期的避難收容所。短期的避難 場所又可分為戶外空間和室內空間,中長期的避難場所主要是安置受災戶的居 住,類似組合房的臨時住宅,防災避難場所所涵蓋的都市空間有:學校、公 園、廣場、體育場、空地等,而室內的設施有體育館、活動中心等。 作為避難場所的公園、學校、廣場等,要真正落實到供避難時,應有一些 設施供避難者使用,以解決其生活上的問題;如浴廁設施、儲水設施、儲糧食 設施、供電設施、供熱設施、搭帳棚位置、溝渠等設施之預先興建,遇到災害 時才能發揮避難場所的功能,還有這些設施興闢之後,如何管理維護的機能, 是今後落實都市避難場所興闢時將面臨的重大課題。 二、研究方法及過程 因此,本研究的主要範圍在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設計中的避難空間之有關生 活上必須的空間規劃以及設施設備的設計之施做和其管理維護之領域,本研究 透過蒐集,分析國內外相關設計規範,特別是日本做為避難場所的防災公園相 關資料,以及探討災民避難行為分為緊急避難、臨時避難、短期避難等三階段 的避難行為,並規劃其對應的避難場所,與場所內必要的避難生活空間和設 施,以及政府部門在避難場所所設置為服務災民和救災、救援的據點空間。本 研究將赴台灣中部 921 震災之鄉鎮訪查災民於避難、收容場所知生活行動方式 與需求,分析避難場所和研訂各類避難場所空間和設施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 機制,供有關都市防災執行單位的參考運用。. VII.

(10) 三、重要發現 日本於平時就有較完整的三階段避難空間系統之規劃,且各避難空間內有 規劃好住宿區、廁所區、供水區、指揮中心、醫護中心、服務中心等,並配合 此規劃,能預先施作或預留的管道、管線及其他設施。台灣因沒有都市的震災 避難之經驗,也沒有指定的避難場所。因此,沒有指定學校或公園等可作為震 災避難場所,也沒有事前作空間規劃和預留設施的施作。除台北市各區有試驗 性的防災避難公園的計畫外,其他縣市尚未有供防災用的公園、學校之指定, 以及設施之施作,所以也沒管理維護的問題。目前台北市指定的防災避難公園 有作貯備倉庫,暫由公園單位來負責管理。 四、主要建議意見 目前台灣的都市公園,並未具備避難生活的條件,今後應在都市防災避難 空間系統規劃之下,被指定做為避難公園者,應將公園之配置轉換成可做避難 得場所,並配合避難生活必需之設施的施作。台灣的避難空間系統宜定為三階 段:(1)緊急逃生(2)臨時避難(3)短期避難等三階段,避難空間系統應配 合此三階段,考量都市現有空間資源來規劃。以下即以短中長期之主要建議事 項: (一) 立即可行建議 1、 劃定防災避難生活圈,指定公園或學校為震災避難場所: 主辦機關:各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單位(工務局)。 協辦機關:各地方政府工務局(課)、教育局、衛生局、消防局、社會 局、民政局等單位。 劃定防災避難生活圈,並指定鄰里公園、大型公園或學校為震災避難 場所,在整體避難圈域內,學校、公園以及大型公共設施共同兼負防災避 難之需求,提供避難階段所需之各項設施設備需求。 2、 學校作為避難場所的空間規劃和設施計畫: 主辦機關:各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單位(工務局)。. VIII.

(11) 摘要. 協辦機關: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衛生局、社會局、消防局、民政局、自來 水公司等單位。 公園、學校作為避難場所的空間規劃和設施計畫,可預先施作的設施 是耐強震貯水槽和深水井,以及預埋廁所的管道接現有廁所的化糞池。 3、 貯備倉庫: 主辦機關:各地方政府消防局。 協辦機關:各地方政府工務局、教育局、。 在被指定作防災避難場所的學校、公園施作救災用的貯備倉庫,並存 放救災用之工具、急救包、發電機、抽水機、乾糧等以供救災避難之用。. (二) 中長期建議 1、 指定臨時和短期避難的公園,並規劃其空間和設計設施。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組。 協辦機關:各地方政府工務局、衛生局、社會局、消防局、民政局、環保 局、警察局、自來水公司。 指定臨時和短期避難的公園,並規劃其空間和設計設施,目前台灣的 大小公園裡幾乎全部是數樹木和各種設施,沒有大的空地可供避難的宿營 區,今後應考慮防救災和避難之機能,從新規劃和施工,以達到休憩兼防 救災避難機能。 2、 研究建立一套防救災避難場所的空間和設施管理維護機制。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組。 協辦機關:各地方政府工務局、衛生局、社會局、消防局、民政局、環保 局、警察局、自來水公司。 研究建立一套防救災避難場所的空間和設施管理維護機制,因作為防 救災避難場所的學校和公園,並不隸屬於救災的消防單位和照顧災民的民 政、社會單位。因此在空間的平時和避難時,該由誰來負責管理和維護經 費由誰來編列,還有避難場所的設施,最基本的供水之耐震貯水槽和井水 的維護,該由誰來負責,經費由誰來編列等的一套管理維護機制的建立是 絕對必要,否則沒人或疏於管理維護,遇到災害有避難時,有可能空間難 以使用,設施無法運作。. IX.

(12) ABSTRACT Key words: Emergency shelter, Temporary shelter, evacuation roads, behavior of the evacuation. ⅠStudy the origin The Construction research institute of Ministry of Interior helps the local governments to make a project which is mentioned about the space system of shelter of metropolitan earthquake disaster. The space system includes evacuation, roads, fire prevention, medical service, commodity and police. There are two shelter systems. One is short-term shelter. Another one is long-term shelter. Regarding the short-term shelter, there are outside and in room spaces. The long-term shelters are schools, squares and open areas. The in room shelter are stadiums and activity centers. The shelter as parks, schools and squares should have the facilities for disastrous households. The facilities include bathroom, store for the grain, electric power, hot water and drainage. After constructing the facilities, the management issue is also important. II Methods & Procedures This research is focus on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space system of shelter. We collect the related studies from Japan and study the behavior of the disastrous households in three steps which are Emergency shelter, Temporary shelter and short-term shelter. According to the behavior in the three steps, we plan the shelters for necessary. We also study how to arrange the facilities and the space in the shelter. III Important Findings They have a complete three steps for space system of shelter in Japan. Each space of shelter includes lodging area, bathroom district, for water district, controller center, medical treatment and nursing center and service center, etc.. For planning the space for shelter, they reserve the places for constructing the pipelines and necessary facilities. We have neither experience nor prepared shelter of evacuation in Taiwan, therefore there is no school or park to prepare as shelter when disaster happens, in the meanwhile we don’t neither reserve the places for constructing the pipelines and necessary facilities.. X.

(13) 摘要. Now, only in Taipei City ,there is a plan to prepare the park as shelter when disaster happens, other local cities don’t have the prepared park and school for shelter when needed. That means the management issue is not existed for local cities. The prepared park for shelter is managed by park division of Taipei City government now. IV Main suggestions At the present, urban parks in Taiwan have not required conditions of catastrophe prevention. In the future we should plan to build shelter parks under the system of urban catastrophe prevention, and those which specified to be shelter parks have to be transferred to be shelter occasions and combined with necessary equipment in daily life. The shelter system is ought to divided into three stages. 1) Emergency Flee Exit 2) Provisional Shelter 3) Short-term Shelter. These three stages should be planned with existed urban resources. Below are some important points for short, medium and long term of the system planning.. 1 Short-term Operation (1)Specify the life range of catastrophe prevention and appoint parks or schools to be shelter places. Sponsor: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of each city government Second: Public Works Section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Health Bureau, Fire Department, Department of Social Welfare and Department of Civil Affairs in regions. We have to specify life range of catastrophe prevention and appoint neighborhood parks, big parks and schools to be shelter places. At the entire shelter range, schools, parks and big public equipments are considered as responsible for catastrophe prevention. They should provide various kinds of facilities when people shelter. (2)Planning of space and installation to make school shelter Sponsor: Public Works Department of each city government Second: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Health Bureau, Fire Department, Department of 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 of Civil Affairs and Water Corporation in regions.. XI.

(14) First, we could build strong earthquake preventing water tank, water well and construct pipes of toilet to connect existed septic tank when planning space and installation of parks and schools to be shelters. (3)Stock for Hiving Up Sponsor: Fire 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in regions Second: Public Works Section and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in regions. Set stock for hiving up in specified shelter schools and parks and save tools, first aid kits, generators, pumper and prepared food suitable for sheltering.. 2 Medium Term Operation (1)Specify temporary and short-term shelter park and plan the space and installation Sponsor: Urban Planning Division of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Second: Public Works Sections, Health Bureau, Fire Department, Department of 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 of Civil Affairs,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Police Department and Water Corporations in regions. Specify temporary and short-term shelter park and plan the space and installation. At the present, there are trees and several kinds of fun facilities in big and small parks. There is no open ground to serve as camping shelter. In the future we have to re-plan and construct basically on the function of catastrophe prevention, shelters and taking a rest.. (2)Research and Set A System of Managing and Preserving the Space and Facilities of Shelters Sponsor: Urban Planning Division of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XII.

(15) 摘要. Second: Public Works Sections, Health Bureau, Fire Department, Department of 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 of Civil Affairs,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Police Department and Water Corporations in regions.. Research and set a system of managing and preserving the space and facilities of shelters. The parks and schools as shelters do not belong to the section of fire department which is to relieve the victims of a disaster and department of social welfare and civil affairs which are to take care of victims. Therefore, we have to specify one who is responsible for management and preservation of space in shelters and planning budget. Facilities in shelters, necessary water-supply strong earthquake preventing tank and well also need someone to be in charge. Building a managing and preserving system is absolutely essential. If there’s nobody or the man in charge is failure to manage and preserve, the shelter would be unavailable to use or facilities do not work when people run into catastrophe.. XIII.

(16) XIV.

(17)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第一節. 緒. 論. 研究緣起與背景. 壹、研究緣起 近年來,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協助地方政府進行以地震為主的都市 防 災 空 間 體 系 規 劃 的 示 範 計 畫,此 一 體 系 包 括 六 大 系 統:避 難、道 路 、 消防、醫療、物資、警察。其中避難系統有短期避難場所和中長期的 避難收容所。短期的避難場所又可分為戶外空間和室內空間,中長期 的避難場所主要是安置受災戶的居住,類似組合房的臨時住宅,防災 避 難 場 所 所 涵 蓋 的 都 市 空 間 有:學 校、公 園、廣 場、體 育 場、空 地 等 , 而室內的設施有體育館、活動中心等。 作為避難場所的公園、學校、廣場等,要真正落實到供避難時, 應有一些設施供避難者使用,以解決其生活上的問題;如浴廁設施、 儲水設施、儲糧食設施、供電設施、供熱設施、搭帳棚位置、溝渠等 設施之預先興建,遇到災害時才能發揮避難場所的功能,還有這些設 施興闢之後,如何管理維護的機能,是今後落實都市避難場所興闢時 將面臨的重大課題。. 貳、研究目的 一、 研 擬 都 市 防 災 空 間 系 統 之 相 關 設 計 和 管 理 維 護 準 則, 供 有 關 都 市防災執行單位的參考運用。 二、建議配合立法事項,健全防災避難事業法源依據。. 1.

(18)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第二節. 研究範圍. 本研究的主要範圍在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設計中的避難空間之有關 生活上必須的空間規劃以及設施設備的設計之施做和其管理維護之領 域。. 2.

(19)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內容與重要性. 壹、研究主要內容 一、蒐集分析國內外相關設計規範,特別是日本做為避難場所的防 災公園相關資料。 二、於災民避難場所生活活動型態的探討,以做為避難場所各種設 施興建的依據以及其先後次序。 三、分析避難場所與興闢完成後的管理、維護設施。 四、研訂各類避難場所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 貳、研究計畫的重要性 本研究是做都市防災空間系統中的避難或中、短期避難收容場所 的空間設計和避難生活所必需的設施之設計以及其管理維護之機制。 此將是我國的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設計邁入實施時的作業準則之參考。. 3.

(20)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流程 壹、研究方法 本研究方法,依下列三種來進行: 一、蒐集資料 日本防災公園的設計、設施的種類,和管理維護方式。 台 灣 921 震 災 時 , 避 難 場 所 的 設 施 、 種 類 。 二、訪查 赴 台 灣 中 部 921 震 災 之 鄉 鎮 訪 查 災 民 於 避 難 、 收 容 場 所 知 生 活 行動方式與需求。 三、專家學者座談會 邀請都市計畫、建築都市防災相關之專家以及行政人員,討論 避難、場所的空間設計和設施內容。. 4.

(21) 第一章 緒論. 貳、研究步驟. 圖 1-1-1 研究流程圖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期初. 確定研究主題的範圍. 研究方法. 訪查. 資料蒐集. 日本防災公園. 國 內 921 震 災 災 民的避難行為. 災害防救相關法令. 921 鄉 鎮 市 公 所 及災民之訪查. 期中. 避難場所規模. 階段性之避難場所. 國內避難空間檢討. 避難場所 災民生活上之需求. 都會區. 鄉鎮地區. 空間及設施設計準則 專家座談會. 期末 管理、維護機制.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結論建議. 5.

(22)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第五節 預期成果 壹、預計完成工作項目 一、日本防災公園規模別及其空間設施之設計和分析。 二 、 921 震 災 鄉 鎮 市 之 災 民 對 避 難 場 所 、 收 容 所 等 生 活 活 動 方 式 和 需求之分析與課題。 三、避難場所之規模分級及其空間設施的設計。 四、避難場所之設施的管理維護準則的機制。. 貳、具體成果 一、編製各種避難場所規劃設計準則。 二、研提避難場所管理維護機制。 三、提供地方政府落實指定避難場所規劃實之整備作業參考。. 6.

(23)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章 文獻回顧 都市遭受到強大地震襲擊時,遭受到極大的破壞,市民易遭受到 嚴重的傷亡和財物重大的損失。為防止和降低傷亡和損失,都市在地 震防災上的作法可分為二部份:(一)是打造一個耐震都市,萬一遇 強大地震時,是零災害或減少災害的都市。(二)是萬一遭到強震襲 擊之後,都市遭受破壞,市民會有避難行為、要有救護、救援和災區 清理等行為時,於地震發生前,對都市的避難路徑、避難空間、救援 救護道路系統、各種指揮中心據點等的事前規劃和指定,以便發生震 災 時,易 於 避 難、易 於 救 護 援 助,提 升 避 難 效 率、避 難 生 活 的 舒 適 性 、 救援的效率,使都市能早日恢復舊觀和易於重建。 本研究的主題是第二部份的都市避難空間系統部分,故文獻回顧 亦限於與避難行為有關的空間部分,但大型的避難空間若有與其它救 援、救災指揮機能合併者,為空間整體性的規劃,在避難空間中相關 機能的空間使用分佈問題,將一併討論。. 第一節 震災發生後時序列的災民避難行為 大震災發生後不同的時序,災民會有不同的生活行為和不同的對 應空間需求,同時在已發生災害的情況之下,災民和政府以及社會也 會採不同的行動,如:消火、救助傷者和醫療人員的進入、救援物資 的送入和發放、治安維持、外來部隊幫忙清理災區之建築廢棄物、義 工的進駐提供飲食和安撫災民等,一連串的活動在災區何其避難場所 進行,所以都市防災避難空間的思考和規劃,應不止於只提供避難生 活 場 所,應 擴 及 到 避 難 生 活 行 為 所 需 的 基 本 需 求 空 間,以 及 外 來 救 援、 救 助 者 活 動 和 集 結 地 所 需 空 間 之 考 慮。另 外,於 避 難 場 所 內 空 間 管 理、 治安維持、災民活動的管理、物資、救濟金發放體制等行政上的運作 體系和制度也都需運做,這樣才能達到讓災民能安心避難,災區早日 7.

(24)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清理完成,早日從事重建工作。 根 據 內 政 部 建 研 所 的 都 市 計 劃 防 災 規 劃 手 冊 彙 編 ( 2000) , 將 災 害 發 生 的 時 序 分 為( 1)0 到 10 分 鐘 為 發 震 期;( 2)10 分 鐘 到 1 小 時 為 混 亂 期 ; ( 3) 1 小 時 到 3~5 小 時 為 避 難 行 動 期 ; ( 4) 3~5 小 時 到 10~40 小 時 為 避 難 救 援 期 ; ( 5) 10~40 小 時 到 3~7 天 為 避 難 生 活 期 ; ( 6) 3~7 天 到 1 個 月 為 殘 留 重 建 時 期 。 其 對 應 的 避 系 統 有 ( 1) 避 難 ( 2)道 路( 3)消 防( 4)醫 療( 5)物 資( 6)警 察 等 六 大 系 統,( 參 表 2-2-1) 。 壹 、 發 震 時 期 ( 震 災 發 生 到 10 分 鐘 ) 一、現象:建物毀損、發(起)火、人員傷亡、災民心理驚慌、交 通紊亂、維生管線遭破壞。 二、避難空間:住家附近的開放空間,如:路地、學校、公園、停 車場、廟埕、空地、廣場。 三、住民對應行動:初期滅火、狀況掌握、緊急逃生避難(詳見圖 2-1-1) 。 四、住民以外對應行動:因發震期政府及災區外的救援救助尚未有 對應活動。 貳 、 混 亂 期 和 避 難 期 ( 10 分 鐘 到 3~5 小 時 ) 一、現 象:火 災 發 生、建 物 毀 損、延 燒 擴 大、危 險 因 素 形 成、 資 訊 紊亂、驚慌。 二、避難空間:離家較近的大型開放空間或室內避難場所,如:學 校、公 園、體 育 場( 館 )、活 動 中 心、政 府 機 構、路 地、空 地 、 廟埕、大型停車場等臨時避難場所。 三、住民對應行動:緊急避難或開始避難然後轉到臨時避難場所。 四、住民之外對應行動:因發震期政府及災區外的救援救助尚未有 對應活動。 (一 )消 防 隊 的 消 火 、 救 助 傷 亡 人 。 (二 )地 方 政 府 或 里 鄰 長 等,引 導 災 民 到 臨 時 避 難 所,並 檢 點 臨 時 8.

(25) 第二章 文獻回顧. 避 難 所 建 物 和 設 施 等 之 安 全 狀 態、堪 用 情 況、指 定 可 使 用 的 空間範圍。 (三 )地 方 政 府、避 難 空 間 管 理 者 如:公 園 管 理 員、學 校 教 職 員 以 及 社 區 之 里 鄰 長 等,掌 管 分 配 管 理 避 難 空 間、設 施,並 開 始 製 作 災 民 名 冊 以 便 統 計 災 情 和 發 放 災 民 救 濟 物、救 濟 金 等 。 (四 )臨 時 避 難 空 間 設 置 服 務 中 心,提 供 災 民 災 區 之 受 災 資 訊,並 協助災民與外界親友聯絡之電訊設備。. 參 、 避 難 救 援 期 和 避 難 生 活 期 ( 震 災 發 生 後 3~5 小 時 到 3~7 天) 依 日 本 都 市 防 災 公 園 技 術 ハ ン ド ー ブ ツク ,將 3~5 小 時 到 3 天 視 為 臨 時 避 難 行 為 ,以 3 天 到 28 天 視 為 廣 域 避 難 行 為 ,本 研 究 將 其 定 為 短 期 的 避 難 行 為 ,其 避 難 場 所 的 服 務 空 間 範 圍 是 廣 域 的 。28 天 以 上 視 為 作為長期的安置工作。臨時避難行為已 3 天為度,3 天以上應遷往更 寬敞的避難場所、有帳篷或臨時架構的簡易房屋,或到室內的收容場 所,在那兒有更完善的供給水、電、熱、以及浴廁等設施,另一方面 也供給餐食和提供震災資訊、對外聯絡的通訊等。 避難者在 3 天的時間內,清理自宅,檢查自己的住屋,是否有安 全上的問題,若安全上無虞,則回家居住;安全上有問題,則要遷往 更寬敞的避難場所,日本稱廣域避難場所,本研究界定為短期避難。 又 依 921 集 集 震 災 都 市 防 災 調 查 報 告 ( 營 建 署 ) , 將 避 難 分 為 三 階段,第一階段是緊急避難(災害發生到半天之內),第二階段避難 ( 災 後 半 天 到 2 週 內 ) , 認 為 是 一 種 臨 時 安 置 , 921 之 經 驗 , 戶 外 臨 時安置的最大臨界點為 2 週,但也有超過 3 週,第三階段為 2 至 3 週 以上,成立中期居民收容所,即進行長期安置或搭建臨時住宅安置。 東京都的震災對策事業計畫將廣域防災避難時間定為 3 天到 3 週。 所以對短期的避難是三天以上到兩週或三週、四週之界定各有不 同,但經短期避難之後,就是長期安置生活是有共識的。. 9.

(26)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一、現象: 都市火災延燒擴大、全面救火、持續救助、救護、人員傷亡持 續 增 加、人 心 恐 慌、社 會 混 亂、民 生 物 資 缺 乏、外 援 物 資 陸 續 到 達 、 災民開始臨時避難。 二、避難空間: 學校、公園(1 公頃以上)、體育場(館)、活動中心、政府 機構、停車場。此階段的避難空間以三天為度,原則上三天後恢復 其原有使用機能,如學校恢復作為教育空間,學生開始上課,三天 後避難災民應遷往更寬敞的場所,生活機能設備更好的大型避難場 所。 三、住民 【需求】 :飲 用 水、餐 食 的 供 應、簡 易 廁 所 和 浴 室、帳 篷、保 暖 衣 物 、 睡袋毛氈、對外通訊、災害狀況之資訊、政府的救災措施 之資訊。 【 對 應 空 間 與 設 施 】: 1.休 息 睡 覺 之 帳 篷 區 。 2.浴 室 。 3.廁 所 。 4.炊 事 。 5.救 護 站 。 6.避 難 所 的 服 務 中 心:包 括 政 策 宣 導、提 供 資 訊、對 外 通 訊。 7.物 資 儲 存 與 發 放 場 所 。 8.寵 物 安 置 場 所 。 9.曬 衣 區 。 10.供 水 場 所 。 11.貯 水 槽 。 12.深 水 井 。 【 對 應 行 動 】: 1.往 住 家 附 近 的 臨 時 避 難 場 所,主 要 的 是 公 園 或 學 校、體育 10.

(27) 第二章 文獻回顧. 場館,開始過暫時性短暫的避難生活。 2.返 家 檢 視 自 家 受 災 情 形 , 並 開 始 清 理 環 境 。 3.設 立 臨 時 避 難 所 的 服 務 中 心( 若 政 府 人 員 未 到,則 由 場地 提 供 者 和 社 區 幹 部 或 里 鄰 長 來 推 動 )。 4.計 畫 自 己 的 復 災 行 動 。 四、住民以外: 1.設 立 臨 時 避 難 所 的 服 務 中 心 。 2.設 立 臨 時 廁 所 或 發 放 化 學 包 以 處 理 排 泄 物 。 3.服 務 中 心 之 機 能:提 供 受 災 資 訊、提 供 對 外 通 訊 聯 絡、提 供 餐 食 和 飲 水、避 難 人 員 之 造 冊、救 護 站、接 受 外 聯 援 助 的物資和分給災民。 4.義 工 集 結 場 所:a.災 民 的 安 撫,b.協 助 炊 煮、供 應 餐 食 , c.協 助 災 情 鑑 定 。 5.外 來 幫 助 清 理 災 區 的 人 員,也 陸 續 進 入,他 們 的 人 員 和器 具 的 集 結 場 所,不 會 在 此 臨 時 避 難 場 所。但,若 都 市 沒 有 大 型 開 放 空 間 或 廣 域 避 難 場 所 供 其 使 用,則 有 以 協 調 部 分 學校或體育場等空間之一部分或全部供其使用。 6.屍 體 存 放 之 設 置 。 7.廢 棄 物 堆 積 場 所 之 設 置 。 8.提 供 政 府 救 災 、 復 災 之 資 訊 。 9.義 工 安 撫 災 民 。 10.垃 圾 堆 放 場 。. 肆 、 短 期 避 難 生 活 期 ( 3 天 到 28 天 ) 前面三天的臨時避難場所是短暫的臨時避難場所,這裡所言之避 難 生 活 期 的 場 所 是 短 期 ( 3 天 到 28 天 ) 的 避 難 生 活 場 所 , 超 過 28 天 的避難生活就是安置到國民住宅或另覓地建造臨時住宅社區,但此臨 時住宅社區通常是一、二年之後也必須關閉。這部分本研究認為已不 是避難行為,是災害安置工作故不列入研究範圍。. 11.

(28)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避難生活期可看成是短期的災民收容場所,災民有的是利用這段 期間回去整理重建家園,整理好了就搬回去,若自家毀損到不堪使用 時,災民利用這段時間計畫今後的居住問題,是自己另覓住宅或接受 政府安置的臨時住宅,如組合屋或政府的國宅,原則上一個月之後, 將此作為中期避難生活場所關閉,讓其恢復原使用的功能。 一、現象: 市區之火災已滅、外來救援部隊清理災驅逐漸完成、維生管線逐 漸恢復供應、市區陸續重建、部分市民逐漸完成家園重建。 二 、 避 難 空 間 : 廣 域 避 難 場 所 ( 10 公 頃 以 上 之 公 園 , 日 本 之 例 )。 三、住民 【 需 求 】:飲 用 水、餐 食 的 供 應、簡 易 廁 所 和 浴 室、帳 篷、保 暖 衣 物 、 睡 袋 毛 氈、對 外 通 訊、災 害 狀 況 之 資 訊、政 府 的 救 災 措 施 之 資訊。 【 對 應 空 間 與 設 施 】: 1.休 息 睡 覺 之 帳 篷 區 。 2.浴 室 。 3.廁 所 。 4.炊 事 。 5.救 護 站 。 6.避 難 所 的 服 務 中 心:包 括 政 策 宣 導、資 訊 提 供、對 外 通 訊 。 7.物 資 儲 存 與 發 放 之 場 所 。 8.寵 物 安 置 場 所 。 9.建 物 廢 棄 屋 堆 放 場 所 。 10.直 升 機 場 。 11.外 援 部 隊 集 結 和 器 具 存 放 場 所 。 12.用 水 儲 槽 。 13.飲 水 儲 槽 。 14.糧 食 及 工 具 、 毛 氈 等 儲 藏 倉 庫 。 15.發 電 機 。 16.抽 水 機 。. 12.

(29) 第二章 文獻回顧. 17.照 明 燈 。 18.深 水 井 。 四、住民以外: 1.政 府 設 立 避 難 地 區 服 務 中 心 , 除 提 供 災 民 生 活 勝 之 必 需 品,包 括 供 影 飲 食 之 外,服 務 中 心 也 要 設 立 各 種 諮 商 中 心 , 如建物之維修問題、政府的救濟補助、融資貸款等。 2.外 來 救 助 人 員 : 繼 續 救 助 壓 在 建 物 下 之 災 民 。 3.醫 療 救 護 站 。 4.外 來 救 援 人 員 : 幫 忙 清 理 災 區 , 以 便 進 行 復 舊 工 作 。 5.義 工 集 結 場 所 : a.災 民 的 安 撫 , b.協 助 炊 煮 、 提 供 餐 食 , c.協 助 災 情 鑑 定 。 6.外 來 幫 助 清 理 災 區 的 人 員 , 也 陸 續 進 入 , 他 們 的 人 員 和器具的集結場所會在這階段的大型避難所(稱:廣 域避難場所) ,不 會 在 臨 時 避 難 場 所。但,若 都 市 沒 有 大型開放空間或廣域避難場所供其使用,則有以協調 部分學校或體育場等空間之一部分或全部供其使用。 7.屍 體 存 放 。 8.廢 棄 物 堆 積 場 所 。 9.提 供 政 府 救 災 、 復 災 之 資 訊 。 10.義 工 安 撫 災 民 。. 依前述震災發生後時序列的災民避難行為,參考日本都市公園防 災 技 術 ハ ン ド ー ブ ッ ク , 以 及 921 集 集 震 災 之 經 驗 , 本 研 究 將 防 災 避 難 行 為 與 空 間 整 理 如 下 表 2-1-1:. 13.

(30)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表 2-1-1 防災避難行為與對應空間圖. 0 分鐘. 10 分 鐘. 3天. 14~28 天. 避難類型. 緊急逃生避難. 對應空間. 臨時避難. 短期避難. 中長期生活安置期. 住宅附近之. 開放空間的. 學校、公園. 另覓建地組合. 開 放 空 間:道. 學 校、公 園( 1 ( 10 公 頃 以. 屋或安置於國. 路、公 園、學. 公 頃 以 上 )、. 宅. 上 )、 體 育. 校、體 育 場 、 體 育 館、停 車. 場、活動中. 廟埕. 心、體育館. 場政府機 構、庭 院 或 建 物、活 動 中 心.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對都市防災避難空間,緊急避難部分是有逃生之意味,所以只要 空地可以達到安全避難,這部份於都市防災避難空間系統上,無法規 劃到每個人自家周邊第一階段逃生避難的空間。至於緊急避難後的第 二 階 段 之 臨 時 避 難,時 間 是 以 三 天 為 度,依 台 灣 921( 註 1)和 日 本 阪 神 大 地 震( 註 2)之 經 驗,其 主 要 的 空 間 是 學 校 和 大 小 公 園( 1 公 頃 以 上)有很多還是以學校及公園,但學校必須恢復其作為教育的場所, 所 以 三 天 後 盡 量 不 用 學 校,而 以 公 園 為 主。至 於 3 天 後 至 28 天 的 避 難 生活,依日本的做法是三天以後的避難生活是以第三階段的避難,是 規 劃 一 個 大 型 開 放 空 間 作 為 開 闊 的 避 難 生 活 場 所,其 面 積 為 10 公 頃 以 上的都市公園。 14.

(31) 第二章 文獻回顧. 若震災非常嚴重,震區非常廣,擴及整個都市或都會時,會有廣 域 防 災 據 點 都 市 公 園,面 積 約 為 50 公 頃 以 上,此 為 第 三 階 段 的 避 難 場 所。 於此防災避難據點內,設有全縣(市)或都會區的防救災指揮中 心、醫 護 中 心、救 援 中 心、外 來 救 援 人 員 之 集 结 地 區 和 直 昇 機 停 機 坪 , 災民避難地區及支援其生活的必要設施等。 本研究對避難空間的探討,以第二階段避難的臨時避難場所的學 校和公園(1 公頃以上)以及第三階段的短期避難的廣域避難場所的 公 園 ( 10 公 頃 以 上 ) 為 主 , 因 這 兩 種 避 難 場 所 都 屬 於 公 部 門 所 管 轄 , 且作為避難場所亦不影響都市其他機能的運作,所以可預先規劃和施 作避難時必要的設施。. 15.

(32)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圖 2-1-1 災害時間序列圖 0. 10 min. 1 hours. 3~5 houes. 10~40 houes. 3~7 days. 1 month. 震災發生時間. 災害曲線 時間. 時序. 現象. 對應行動. 空間. 主要作業 空間系統 空間類型 緊急避難 臨時避難場所 短期避難場所 中長期 安置 緊急道路 輸送救援道路 消防避難道路 緊急避難用 道路 指揮所 臨時道路 臨時醫療場所 短期收容場所 接收場所 發放場所 指揮中心 情報收集場所. 避難. 道路. 消防 醫療 物資 警察. 發震期. 混亂期. • 建物倒塌 • 起火 • 人員傷亡 • 交通通絮 亂. • 火災發生 • 各種機能 癱瘓 • 建物倒塌 • 緊急對策 施行. • 延燒擴大 • 危險因素 形成 • 避難行為 出現 • 資訊絮亂. • 初期滅火 • 緊急對策 • 狀況掌握 • 消防行動. • 避難行為 緊急救助. 災情研判 自發避難. 避難行動期 避難救援期 避難生活期 殘留重建期. 避難及救援之緊急應 變. • 都市全面 火災發生 • 人心恐慌 • 人員傷亡 陸續增加 • 人員向避 難地集中 • 待援救助 • 救護行動. • 市區救火 • 物資缺乏 • 救護行動 • 移往收容 地. • 重整行動 • 社會絮亂. • 滯留生活 • 物資供給. • 重整行動 • 生活恢復. 應變救援. 災區清理. 災區復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圖 例 :( 主 要 行 為 、 活 動 及 作 業 ) ★ : 避 難. ○:救援. ▲:安置. ▲. □ □:復原. 資料來源:何明錦、李威儀,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 、本研究整理. 16.

(33)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都市避難空間系統 都市避難空間系統是指都市遭受地震災害時,市民有必要做逃生 避難行為時,整個逃生避難時相關的空間,包括: 一、 緊急避難場所 二、 臨時避難場所 三、 短期避難場所(廣域避難場所) 四、 短期避難場所(廣域防災據點) 這四種避難場所是與地震發生之時間經過和避難行為需求有相 關。此外,避難空間系統還包括到避難場所的避難路徑。. 一、緊急避難場所 地震發生後,第一時間逃生避難之場所,本研究稱「緊急避難場 所」的住家附近之路地、空地、公園、停車場、學校、機關或私人企 業之庭院等之所謂的『開放空間』。以上空間是地震發生後,緊急逃 生避難的場所。是一個從危險中逃生後的暫時性的避難場所,在此短 暫的觀察自家建物受損狀況和地震之餘震狀況,然後才決定是否要到 較安全、舒適的臨時避難場所避難。. 二、臨時避難場所 是 指 第 一 時 間 緊 急 逃 生 避 難 之 後 , 大 約 經 過 2~3 小 時 以 後 , 餘 震 不斷,同時緊急避難者回家檢視住宅,發現住宅有毀損、維生管線毀 損(水電、瓦斯、電訊等管線),不敢或不能居住之狀況,只好暫時 離 開 自 家,到 附 近 的 開 放 空 間 的 避 難 場 所,較 舒 適、安 全 的 避 難 場 所 , 是屬第二階段的避難,本研究稱此為「臨時避難場所」,其場所包括 公園、學校、體育場(館)、停車場、活動中心等場所。 依 921 集 集 震 災 都 市 防 災 調 查 研 究 報 告 總 結 報 告 : 「 地 震 後 大 約 3 小時之後,災民才陸續進入各種避難場所避難。」所以在這之前是 17.

(34)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在自家附近的開放空間,約 3 小時以後才進入臨時避難場所。依神戶 大 地 震 , 2~3 小 時 候 進 入 中 、 小 學 校 避 難 人 數 佔 總 避 難 人 數 的 73% 。 所以臨時避難場所可認為是第二階段避難的集結場所。臨時避難場所 是震災發生後,到 3 天為止的短暫避難場所,主要的避難空間是學校 和 1 公頃以上的公園。. 三、短期避難場所(廣域避難場所) 震災發生後,災民做第二階段約 3 天以內的避難之後,避難者視 個人之自家建物狀況和自行安置能力之狀況,視情況有必要做較短期 的避難行為時,此為轉進到第三階段避難的場所。本研究將此避難場 所稱為「短期避難場所」,其規模遠比臨時避難場所大,以日本的廣 域 避 難 公 園 之 規 劃 是 以 面 積 10 公 頃 以 上,是 作 為 一 般 市 鄉 鎮 區 內 的 主 要避難公園,服務圈域是鄉鎮市區內的行政單位內的人,較臨時避難 場所的學校和一般公園之服務人口為多。 都市發生震災需要逃生避難時,第一時間的緊急避難後,有的會 轉到臨時避難場所,然後轉進到短期避難的廣域避難場所,或許有的 是直接到廣域避難場所。但地震後的義工、外援、救援部隊就會進入 災 區,快 的 話 當 天,慢 的 話 大 概 三 天 以 內。作 為 廣 域 避 難 場 所 的 空 間 , 一般多以公園為主,平時當都市或鄉鎮的主要公園,但具有防災避難 機能,災害時當防災公園,因此都稱他為廣域防災公園。 這 種 廣 域 防 災 避 難 公 園,除 了 收 容 避 難 災 民,提 供 短 期( 3~28 天 ) 的生活空間和生活必要設施之外,也須提供外來救援者集結的場所, 機具存放場所,救援物質存放場所等,所以廣域的防災避難公園之功 能,不是只有供災民時間避難生活的場所,同時也是救災指揮、救災 人員集結、物質器具存放的場所。 當外部救援相關人員和物資、機具陸續抵達廣域防災避難場所之 後,對防災避難場所的空間使用也需做調整。日本的做法是被指定做. 18.

(35)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為廣域防災避難場所,在空間使用規劃上,震災後的前 3 天和 3 天以 後的空間使用規劃有些不同,一方面避難 3 天以後特別是第 4 天以後 避難者急速減少,另一方面,外援人員、物資機具大概在 3 天之後陸 續進入災區,所以在同一個廣域防災避難場所的空間利用規劃是有兩 套 規 劃 圖,以 震 災 發 生 後 3 天 為 界 限,3 天 後 加 入 外 來 救 援 救 助 人 員 、 物資、器具的空間使用規劃。. 四、廣域防災避難據點 此為大都市或都市圈、都會區層級的防災避難公園,以日本的做 法 是 50 公 頃 以 上 的 都 會 或 市 或 縣 級 的 大 公 園。其 功 能 是 除 供 災 民 避 難 生活空間和設施之外,最主要的功能在於提供廣域的救災指揮中心, 清 理 現 場 建 物 廢 棄 物、維 生 管 線( 水、電、瓦 斯、電 信 等 )維 修 人 員 , 救援、救助等人員和他們使用機具、生活物質存放的據點場所。 平時是作為都會公園、運動公園等之使用,災害時作為廣域的救 災活動的中心。. 五、避難路 此所言之避難路,是指到臨時避難場所,廣域防災避難場所、廣 域防災避難據點的避難道路。災害發生後,避難行動是經由避難路到 避難場所,不因建物之倒塌,而無法或難以通行,也不要因避難路兩 旁有二次災害的火災,而無法或難以通行,所以避難路的寬度和不燃 化是整備的必要條件。 其 次,避 難 場 所 會 有 救 助 救 援 車 輛 的 進 出,所 以 這 些 避 難 路 系 統 路線,也要與救援道路系統連結,同時保留救援、救助之各種車輛能 通行的路寬,以及為求車輛通行之順暢和效率,必要時道路實施單行 道系統。 另 外,避 難 場 所 和 避 難 路 連 接 處,應 考 慮 車 輛 進 入 避 難 場 所 之 路 19.

(36)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徑、空間,特別是避難場所內,預定供車輛通行之道路鋪面,要設計 能供車輛行走之鋪面強度。. 20.

(37)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防災避難場所的關聯設施 強烈地震發生後,造成大的災害時,災民之心理上產生極大的恐 慌,首先是緊急逃生避難,然後是救助傷亡者、滅火、避難、復舊、 復興等階段。於避難階段是必需要有避難場所,災民在那裡過短暫的 避難生活。因此,事前規劃指定避難場所是必要的,其次是避難場所 內的空間使用規劃,包括避難救援路徑的出入口位置規劃與設計,避 難場所內何處作為服務中心、何處是住宿休息區、何處作為浴廁區、 何 處 作 為 炊 事 區、何 處 是 醫 療 區 等。三 是 生 活 行 為 上 必 要 配 合 的 設 施, 哪些是要預先做的、哪些是災民進駐後才來作做,如浴廁區要事先施 做供水管、排水管,炊煮區是否先做烤肉架或火爐。供水來源要事先 做儲水槽,備抽水機、發電機等。住宿區是否預先施作排水溝和預先 儲備帳篷、睡袋等。以上是屬於與避難生活相關的硬體之規則設計施 作等。 另外,避難生活的管理營運工作關係一個避難場所生活者的秩 序,同時也可減少震災帶來的心理恐慌。所以避難場所的管理營運是 非常重要的,其內容包括:避難者休息空間的指定分配,浴廁使用清 掃的規則,供給水、食物之分配方式,災情和政府施政資訊的提供, 避難者對外連絡的提供,救護系統的運作,救援物資的送達地點、點 交、儲放的方式等。避難場所內會有災民的避難生活和活動,也會有 政府或外來救援者包括義工和救援部隊的活動,如何讓所有在避難場 所活動有條不紊非常流暢,除空間規劃、設施的施做之外,就是管理 營運的運作。 依 地 震 防 災 對 策 研 究 會 編 集 1,震 災 發 生 後 災 民 在 避 難 場 所 過 著 避 難生活,此避難場所與災民生活相關的事務可分為管理營運、資訊、 救護、居住環境、糧食等五項以下分別說明之:. 1. 大 規 模 地 震 時 的 避 難 生 活 マ ニ ユ ア ル , 地 震 防 災 對 策 研 究 會 編 集 , 1999。 21.

(38)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一、營運管理 (一 )避 難 場 所 的 事 前 規 劃 、 開 放 機 制 、 避 難 機 制 的 移 動 1.避 難 場 所 內 的 各 種 用 途 , 空 間 的 事 前 規 劃 。 2.開 設 避 難 場 所 的 機 制 。 3.指 定 哪 些 空 間 可 供 避 難 用 , 避 難 人 數 的 統 計 等 。 (二 )管 理 營 運 機 制 、 設 施 的 使 用 方 式 等 1.由 誰 以 什 麼 方 式 來 負 責 該 避 難 空 間 的 管 理 營 運 , 如 何 來 使 用設施。 2.避 難 者 名 冊 、 營 運 組 織 、 分 組 等 是 如 何 來 進 行 。. 二、資訊 (一 )行 政 部 門 的 資 訊 連 絡 , 生 活 關 連 資 訊 等 1.是 否 能 與 各 級 行 政 在 行 政 上 的 資 訊 連 絡 。 2.怎 樣 才 能 得 到 供 水 、 供 餐 食 、 供 住 宿 等 資 訊 。 (二 )被 害 資 訊 、 安 全 與 否 資 訊 等 1.如 何 得 到 被 害 、 餘 震 等 有 關 資 訊 2.以 怎 樣 方 式 傳 遞 避 難 者 安 否 的 資 訊 等. 三、救護 (一 )應 急 醫 療 , 傷 病 者 的 運 送 、 保 健 1.如 何 處 理 傷 病 患 者 2.如 何 與 醫 療 機 構 連 絡 和 運 送 傷 病 患 者. 四、居住環境 (一 )照 明 、 保 暖 1.有 無 照 明 設 施 2.無 照 明 設 施 者 如 何 補 救. 22.

(39) 第二章 文獻回顧. (二 )廁 所 、 清 掃 1.如 何 使 用 廁 所 2.由 誰 如 何 來 清 掃 廁 所 和 制 定 使 用 規 劃. 五、糧食物資 (一 )飲 水 、 食 物 1.何 時 由 誰 送 過 來 , 由 誰 來 作 公 平 的 分 配 2.若 食 物 沒 送 過 來 或 分 配 不 足 時 如 何 處 理 (二 )其 他 生 活 必 需 品 1.其 他 的 生 活 必 需 品 是 什 麼 2.必 需 物 品 是 否 送 達 , 若 有 不 需 要 的 物 品 時 , 如 何 處 置. 綜合上述,防災避難場所的關連設施,應包括(一)連接避難廣 場的道路 (二)植栽(防火樹林帶)(三)水的關連設施 (四)臨 時 廁 所 ( 五 )資 訊 關 連 設 施 ( 六 )能 源、照 明 關 連 設 施 ( 七 )儲 備 倉庫 (八)服務中心等八大項。其包括之內容如下: (一 )聯 絡 道 路 1. 聯 接 到 避 難 場 所 的 入 口 形 態 。 2. 道 路 兩 邊 的 形 態 3. 聯 接 道 路 4. 直 升 機 場 5. 廣 場. (二 )植 栽 ( 防 火 樹 林 帶 ) (三 )水 關 連 設 施 1. 耐 震 性 儲 水 槽 2. 緊 急 用 井 水. 23.

(40)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3. 水 設 施 ( 池 、 流 水 、 游 泳 池 等 ) 4. 灑 水 設 施 ( 1) 防 火 樹 林 帶 ( 2) 廣 場 ( 3) 入 口 (四 )臨 時 廁 所 (五 )資 訊 關 連 設 施 1. 緊 急 廣 播 設 備 2. 緊 急 通 訊 設 備 3. 標 示 及 資 訊 提 供 設 備 (六 )能 源 、 照 明 設 備 1. 緊 急 電 源 設 備 2. 緊 急 照 明 設 備 (七 )儲 備 倉 庫 1. 儲 備 避 難 生 活 之 乾 糧 、 生 活 用 具 , 以 及 救 難 工 具 。 2. 管 理 事 務 所 或 稱 服 務 中 心 。 (八 )服 務 中 心 做為避難場所的公園或學校,除提供設施之外,也要具有防災、 救 災 的 功 能,防 止 震 災 的 擴 大,同 時 災 民 到 這 避 難 場 所 能 安 心 的 避 難。 避 難 場 所 的 機 能 包 括 下 列 各 項: ( 一 )避 難 ( 二 )災 害 防 止 與 減 輕 ( 三 ) 資 訊 的 收 集 與 傳 達 ( 四 )消 防、救 援、醫 療、支 援 救 援 活 動 等 ( 五 ) 提供避難生活或一時性短暫的避難生活 (六)支援防疫、清掃活動 (七)支援復舊活動 (八)支援各種的輸送等。 將防疫避難場所的防災公園或學校設施等與防災機能之相關如 表 2-3-1、 表 2-3-2. 24.

(41) 第二章 文獻回顧. 表 2-3-1 臨時避難場所的導入機能與導入設施表. 摘要. 本公園導入設施. h為各種輸送的支援. g復舊活動的支援. f 防 疫、清 掃 活 動 的 支 援 e避難及暫時的避難生 活的支援 d 消 防、救 援、醫 療、救 援活 動的支援. c情報的收集與傳達. b災害的防止與減輕等. 施等. a 避 難︵ 暫 時 避 難 及 廣 域 避難︶. 防災關連公園設. 防災公園的機能. 1. 園 路 、 廣 場 等 入口形態 外圍形態 廣場(避 難廣場) 園路. ○. ○. ○. ○. ○. ○. ○ ○. ● ●. ○. ○. ○ ○. ○ ○. ○. ○ ○. ○ ○. 鄰接大 ●. 樓屋頂. ●. 直昇機停 機坪 2. 植 栽( 防 火 樹. ○. ○. ●. 林帶) 3. 水 關 連 設 施 ○. 耐震性儲 水槽 緊急用井 戶 水 設 施 (池、水 流等). ○. ○. ○. ○. ● ●. 自來 水、消 防 單位的 要求. ○. ○. ○. ●. 25.

(42)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散水設備 (防火樹 林帶用). ○. ●. 4. 緊 急 用 便 所. ○. ●. ●. 5. 情 報 關 連 設 施 緊急用放 送設備 緊急用通 信設備 標示及資 訊提供設 備. ○. ○. ○. ○. ○. ○. ○. ○. ○. ○. ○. ○. ○. ● ●. 6. 能 源 , 照 明 關 連 設 施 緊急用電. ○. 源設備 緊急用照 明設備. ○. ○. ○. ○. ○. ○. ●. ○. ○ ○. ●. ○. ○ ○. ○. ○. 7. 儲 備 倉 庫. ○. 8. 管 理 事 務 所. ○. ○. ●. ○. ●. 註 : 1.〝 ○ 〞 , 導 入 機 能 之 對 應 設 施 。 2.防 災 公 園 關 連 設 施 等 之 中 , 不 導 入 的 是 直 升 機 停 機 坪 與 防 災 用 井 。 3.行 政 管 理 的 備 蓄 倉 庫 中 有 儲 備 食 物、衣 服 等 物 品,來 對 應 避 難 生 活。放 在 倉 庫的在民用的防災器材有滅火器、圓鍬、手套、手推車等,以供受災初期 使用。 4.遊 戲 器 具 、 座 椅 等 的 小 設 施 也 考 慮 對 應 防 災 。. 資料來源:公園綠地防災技術共同 研究會,防災公園技術ハ ンドブック,2000.03. 26.

(43) 第二章 文獻回顧. 表 2-3-2 短期避難場所(廣域避難場所)的導入機能與 導入設施. 摘要. 本公園導入設施. h為各種輸送的支援. g復舊活動的支援. f 防 疫、清 掃 活 動 的 支 援. e避難及暫時的避難生 活的支援 d 消 防、救 援、醫 療、救 援活動的支援. c情報的收集與傳達. b災害的防止與減輕等. 設施等. a 避 難︵ 暫 時 避 難 及 廣 域 避難︶. 防災關連公園. 防災公園的機能. 1. 園 路 、 廣 場 等 入口形態. ○. 外圍形態. ○. 廣場(避難 廣場) 園路. ○. ○. ○. ○. ○. ○. ● ●. ○. ○. 直昇機停機 坪. ○. ○. ○. ○. ○. ○. ○. ○. ●. ○. ○. ●. ○. ○. ●. 鄰接大樓 屋頂. 2. 植 栽 ( 防 火樹林. ○. ○. ●. 帶) 3. 水 關 連 設 施 耐震性儲水. ○. ●. ○. ○. ●. ○. ○. ●. 槽 緊急用井戶 水 設 施 (池、水流 等) 散 水 設 備 (防火樹林 帶用) 4. 緊 急 用 便. 自來水、 消防單位 的要求. ○. ● ○. ●. 27.

(44)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所 5. 情 報 關 連 設 施 緊急用放送 設備 緊急用通信 設備 標示及資訊 提供設備. ○. ○. ○. ○. ○. ○. ○. ○. ○. ○. ● ○. ○. ○. ● ●. 6. 能 源 , 照 明 關 連 設 施 緊急用電源 設備 緊急用照明 設備. ○. ○. ○. ○. ○. ○. ●. ○. ○. ●. ○. ○. ○. ●. ○. ○. ○. ○. 7. 儲 備 倉 庫 8. 管 理 事 務 所. ○ ○. ○. ○. ○. 地域防災 計畫. ●. 註 : 1.〝 ○ 〞 , 導 入 機 能 之 對 應 設 施 ( 10 公 頃 以 上 公 園 ) 。 2.本 公 園 導 入 大 部 分 的 防 災 關 連 公 園 設 施 。 3.避 難 廣 場 的 面 積 是 20,000 人 ×2m2/人 =40,000→ 4 公 頃 。 4.1000 噸 的 耐 震 性 儲 水 槽 是 兼 用 工 作 物 , 備 蓄 倉 庫 與 100 噸 的 防 火 水 槽 是 暫 用工作物。 5.其 他 , 導 入 多 數 的 其 他 防 災 活 用 公 園 設 施 。. 資料來源:公園綠地防災技術共同 研究會,防災公園技術ハ ンドブック,2000.03. 28.

(45)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四節 避難空間管理機制 各不同規模和所能擔負的功能,其所需空間之規劃配置不同,其 整個運作機制亦不同,為免於災害發生後避難、救援、指揮、復舊等 機能的空間和運作產生混亂,於平時事先指定避難場所,做好各避難 場所內的空間規劃,同時也擬好各避難場所依其功能運作的管理和維 護之機制。 以 下 就 以 臨 時 避 難 場 所( 約 1 公 頃 以 上 )和 廣 域 避 難 場 所( 10 公 頃以上),來分別說明。. 一、臨時避難場所 臨 時 避 難 場 所 是 第 二 階 段 的 避 難 場 所,其 規 劃 是 災 民 在 這 裡 度 過 短暫的避難生活,以 3 天為度,視情況延長其關閉時間。臨時避難場 所內,基本上,分為災民活動的機能和行政部門活動的機能,各機能 有其對應的空間。 (一) 災民活動之機能與對應空間. 表 2-4-1 災民活動之機能與對應空間表 機能. 災民. 住宿 盥洗 排泄 炊煮 配餐 救濟物貯存 救濟物救濟金發放 服務中心. 空間 帳篷區 浴室區 廁所區 炊事區 配餐 臨時倉貯區 物品發放區 服務中心. 醫療救護站. 服務中心. 救災物品備貯倉庫 垃圾處理 寵物管理. 服務中心 垃圾存放場 寵物區. 備註 臨時配水 供、排水設備 供、排水或排泄物之收集貯存 包括爐灶、食物貯存 發配餐食 可併設 資訊通訊、廣播等設施 應急避難生活品及簡易救災工 具. 29.

(46)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供水. 供水地點.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 管理機制 各種機能空間的事前規劃和告示,是災害發生後,災民避 難 時 於 避 難 場 所 內 空 間 的 使 用 上 之 規 劃,依 此 空 間 規 劃,避 難 場 所 內 才 不 會 造 成 各 種 機 能 空 間 使 用 上 的 混 亂。此 外,各 種 機 能 的 運作或活動,必須要有其依循規劃,才不會造成混亂和環境髒 亂,致引起災民之間的衝突,如: 1. 住 宿 : 規 範 生 活 公 約 , 不 能 製 造 噪 音 , 個 人 要 維 持 其 四 周 環境的清潔等。 2. 盥 洗 : 設 備 使 用 方 法 、 使 用 時 間 以 及 清 潔 的 維 護 。 3. 廁 所 : 依 水 洗 式 和 糞 坑 式 化 學 包 之 不 同 , 規 定 使 用 方 法 、 清潔維護,甚化學包之貯放所。 4. 炊 事 : 用 火 注 意 , 維 持 清 潔 之 規 定 。 5. 救 濟 物 品 貯 存 : 接 收 救 濟 物 品 的 方 式 、 貯 存 保 管 的 機 制 。 6. 服 務 中 心 : 服 務 項 目 的 說 明 。 7. 寵 物 管 理 : 於 寵 物 管 理 集 中 區 的 管 理 規 定 。 8. 供 水 : 供 水 地 點 、 供 水 時 間 、 供 水 限 制 等 。. 另 外,在 避 難 空 間 開 闢 時,該 由 誰 來 決 定 誰 來 檢 視 避 難 空 間 的 安 全性,如何引導災民到指定的空間避難等這些行政上運作的機制,也 應配合各避難場所管理機構來制定。又災民進駐後,如何將社區組織 或引導災民組織起來,協助政府來管理該避難場所的行政、救濟和空 間的環境管理等之機制。避難場所主要有學校、區立公園、市(縣) 立公園,災害發生,有避難行為時,學校之教職員、區公所或市政府 於 事 前 的 人 員 責 任 編 組 中,每 位 職 員 有 其 責 任 區,有 避 難 行 為 發 生 時, 各個人員要到他責任區的避難場所去報到,並協助避難場所的種種事 宜。另避難場所的服務避難圈內之社區組織或其他民間組織,災害發 生時能地依時間到達避難場所,平時這些民間組織就有統合,災害發 30.

(47)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生時就到避難場所報到,並協助一些行政上的事宜,此統合之組織正 延續到避難生活其間的各種行政上之運作。. 二 、 廣 域 避 難 場 所 ( 10 公 頃 以 上 ) 廣 域 的 避 難 場 所,除 了 避 難 功 能 之 外,兼 具 有 地 域 性 的 救 災 指 揮、 救援、救護據點,同時也廣域復舊(清理災區)部隊人員和機器的集 結場所、義工活動的基地等。所以其空間必須事前規劃,依日本東京 都之做法是空間規劃分為兩套圖面,前三天是偏重於避難機能,三天 以 後,部 分 災 民 開 始 回 家,災 民 減 少,同 時 將 空 間 機 能 轉 變 成 以 救 災 、 復舊為主,所以在空間規劃上於避難機能上是與前述(一)臨時避難 場 所 相 同,但 救 災 復 舊 機 能 上 就 增 加 了 1.廣 域 的 救 災 指 揮 中 心、2.廣 域 的 外 來 救 援 物 資 接 受 中 心 、 3.救 護 、 醫 療 據 點 、 4.義 工 的 心 理 諮 商 安 撫 中 心 、 5.外 來 支 援 復 舊 人 員 的 住 宿 、 集 結 、 機 具 存 放 據 點 ; 6.直 升 機 停 機 坪 , 主 要 是 傷 病 的 輸 送 , 必 要 時 兼 做 物 資 運 輸 、 7.遺 體 放 置 場 所 、 8.瓦 礫 廢 棄 物 等 臨 時 堆 放 場 。 事前的空間規劃和告示,可避免災民避難時,分散在整個廣域避 難場所,而影響救災復舊人員的活動,災害發生後,避難場所的開闢 時機,由誰決定,誰來檢視避難空間的安全性,誰來引到災民到規劃 指定的空間避難等這些行政上之運作機制,如何配合各避難場所之管 理機構來制定,又災民進駐後,如何將社區組織或引導災民組織起來 協助政府管理該避難場所的行政、救濟和空間的管理維護等機制之事 宜與臨時避難場所相同。. 31.

(48) 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 第五節 國內外避難空間法令之探討 一、日本東京 日 本 的 防 災 避 難 場 所 的 設 施 是 依 災 害 對 策 基 本 法 的 第 3 、 34 條,中央擬定全國的防災基本計劃,東京都依此計畫,及依災害對 策 基 本 法 第 4、 40 條 擬 定 東 京 都 地 域 防 災 計 畫 , 包 括 震 災 編 和 風 水 害編。 東京都有制定東京都震災對策條例,此條例包括震災對策事業 計 畫 和 震 災 復 興 手 冊 之 執 行。震 災 對 策 事 業 計 畫 是 震 災 預 防 的 計 畫。. 圖 2-5-1 日本防災計畫體系圖 法 3 條 、 34 條. 1.災 害 對 策 基 本 法. 2.中 央 的 全 國 防 災 基 本 計 畫 劃. 法 4條. 法 40 條. (1+2)東 京 都 地 域 防 災 計 畫 東 京 都 地 域 防 災 計 畫 ( 震 災 編 ) A+B+C. A 預防. B 應急對策. 東京都震災對策事. C 復興. 震災復舊手冊. 業計畫. 東京都震災對策條例.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32. 風水害編.

數據

表 2-1-1 防災避難行為與對應空間圖  避 難 類 型   0 分 鐘     10 分 鐘         3 天         14~28 天   緊 急 逃 生 避 難     臨 時 避 難       短 期 避 難      中 長 期 生 活 安 置 期   對 應 空 間   住 宅 附 近 之 開 放 空 間:道路、公 園、學 校、體 育 場 、 廟 埕   開 放 空 間 的 學 校、公 園( 1公 頃 以 上 )、體 育 館、停 車場 政 府 機 構、庭 院 或 建 物、活 動
圖 2-1-1 災害時間序列圖  時 序   發 震 期   混 亂 期   避 難 行 動 期 避 難 救 援 期  避 難 生 活 期  殘 留 重 建 期 現 象   • 建 物 倒 塌  • 起 火  • 人 員 傷 亡   • 交 通 通 絮 亂   • 火 災 發 生• 各 種 機 能癱 瘓  • 建 物 倒 塌• 緊 急 對 策 施 行   • 延 燒 擴 大• 危 險 因 素形 成  • 避 難 行 為出 現  • 資 訊 絮 亂 • 都 市 全 面火 災 發 生• 人 心 恐 慌• 人 員
表 3-1-2 空間類型二 臨時避難場所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空 間 類 型   適 宜 性 空 間 名 稱   必 要 性 之 設 施 與 設備   空 間 面積 需 求避難  二、臨 時 避難 場 所  ƒ  1 公頃以上之鄰里 公 園 。  ƒ  都市中廣場用地 。  ƒ  大型街廓中之大型 空 地 。  玉 泉 防 災 公 園  大 型 集 合 住 宅 中 庭  都 市 廣 場  ƒ  一般公園設施及可 共 用 防 災 避 難之 設 施 設 備  1
表 3-1-3 公園內園路之防災空間需求   都 市 公 園 分 類 寬 度   停 車 量 ( 部 ) 地 坪 鋪 面 材 料   其 他   廣 域 防 災 據 點 15m 以 上   150 部 以 上   高 級 鋪 裝   緊 急 時 可 停 車   廣 域 避 難 地   10-12m  150 部 以 上   高 級 鋪 裝   緊 急 時 可 停 車   一 次 避 難 地   5-10m  150 部 以 上   簡 易 鋪 裝   緊 急 時 可 停 車   防 災 活 動 據 點 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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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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