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衝突的運動現場 ii] 從厭女,恐同,到踰越:女同志運動
員的 technologies of self.
研究成果報告(精簡版)
計 畫 類 別 : 個別型 計 畫 編 號 : NSC 99-2410-H-028-004- 執 行 期 間 : 99 年 08 月 01 日至 100 年 10 月 31 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休閒運動管理研究所 計 畫 主 持 人 : 陳渝苓 公 開 資 訊 : 本計畫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1 年後可公開查詢中 華 民 國 101 年 03 月 08 日
中 文 摘 要 : 伴隨著後現代研究的風潮與酷兒理論在 1990 年代後的高度發 展,社會學者觀看性別的觀點逐一從個人化的觀點進化為對 社會結構的批判。相對於之前重視性別差異與增加運動參與 的研究趨勢,許多學者相當注重運動場域中所造就的性別議 題與權力議題之間的關係與連結。但反觀國內有關運動場上 的性別論述寥寥可數,有關同志議題的相關研究更是少見。 為了要彌補這個研究上的缺角,本研究企圖站在一個微觀且 批判的立場, 承襲女性主義的理念,採用酷兒理論對性別二 元建構的批判為主要觀點,並且使用重視文化脈絡與含括多 元方法的質性研究策略, 企圖以 Foucault 的自我技術 (technologies of self)的論述檢視女同志運動員在社會恐 同現象的壓迫下展現主體性的抵制與達成自我改善的過程, 並揭示運動場域其中所隱含的權力結構與文化意義。 中文關鍵詞: 性別、女同志運動員、 恐同症、抵制、賦權
英 文 摘 要 : There are few studies that recognize the sport field as a special place that is capable of producing gender inequity and contradictory identity. On the basis of this omission, this study attempts to take a micro standpoint from feminism and queer theory, and further adopt qualitative research in order to expose the social oppression suffered by lesbian athletes in sport, which has been recognized as a special culture field for women. More specifically, this study intends to exam the homophobia phenomenon within sport context and its relationship to the stigmazation on lesbians athletes. In addition, this study also attempt to utilize Foucault’s theory of technologies of self to exam how lesbian athletes resist the structural discrimination and reconstruct their own subjectiveness. Method-wise, totally 12 professional lesbian athletes from different settings was recruited for data collection purpose, plus the field observation of 2 female sport teams. Through the use of this multi-method design, hopefully the voice of lesbian athletes will be more visible to our society.
「從厭女,恐同,到踰越」:女同志運動員的 technologies of self1
壹、前言:複雜的性別向度
平等乃是一種權利,而非特權。然而在這個充滿機會的土地上,平等的 機會卻轉變成一種當平等權被否認時我們所採取的行動。
-‐-‐Parkhouse & Lapin (1980)
許多著名的社會學家都曾經直接的指出運動場域可被視為社會的縮影,甚至可以被比喻 為社會的鏡像,具有反應社會事實與具現社會過程的特色(coakley, 1997; Hargraves, 1994, 2000)。另外,許多學者同時也指出運動本身即為構成社會的一個重要部分,在檢視或 討論運動場域中所發生的行為事件時,必須注意其與整個社會結構間的深度連結,不能 從社會脈絡中抽離運動場域而獨自討論。然而若我們微觀的檢視運動場域中所發生的行 為事件, 許多在社會學傳統的研究命題卻在運動這個特殊的次文化場域中發生了多元 且複雜的變異,不但命題本身具有獨特的意義與解釋,有時更與目前的社會現實呈現相 異且衝突的發展。隨著社會結構的變遷,進入後現代時期的台灣社會呈現出一種多元且 震盪的發展歷程。一反20 世紀中期對於一致性與普遍性的一元論述,目前社會中的人 民意識與學術研究趨勢顯現出一種多重向度的發展主軸(multi-dimensional),特別重視社 會中不同團體彼此之間所表現出的異質性(heterogeneous)與零碎性(fragmented) (Firat, 1994),並且強調個體或特殊團體表述自我(self-expression)的權力與權利(高宣揚,2002)。 順應著此種正在變化的社會意識,許多社會學者對於以往在學術上與生活上被邊緣化 (marginalized)的非主流團體產生了高度的興趣,如性別、少數民族、身心障礙人士、與 特殊年齡團體等,並且貢獻了許多意義重大的實證研究,提供了許多寶貴的經驗資料, 對傳統固有的理論與刻版的定義提出新的解釋與看法(Coakley, 2007)。此種正式承認人 與人間之差異性(diversity) (Shaw, 2001)與獨特性(uniqueness)的思考範式與社會趨勢對 運動相關領域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在許多運動相關的學術研究中表現出對多元團體的
興趣,解釋了許多以往研究忽略的領域或命題。 排斥:從厭女開始
而在眾多後現代的研究命題中,性別(gender issues)一直是個重要卻同時充滿爭議性 的主題,因為運動本身所具有之反覆且變化無常的特質,常讓原本已經複雜的性別概念 產生乘數上的變形,使得運動場中的性別問題則更形複雜(Aitchison,2007; Wearing, 1998, Henderson, 1996)。Shaw(2001)曾經明確的指出,性別議題在運動或是休閒場域中所面臨 的處境並不單純是性別差異上的問題,其乃是一種政治上的權力鬥爭,而鬥爭的內容不 但反映出社會既定的性別對立框架與社會的主流價值意識2, 具象在對父權社會、性別二 元對立、項目性別化,身體意象、污名化3等嚴肅的社會議題中,而鬥爭的歷史更直接 的說明女性與其他性別者4相對於男性的邊緣性(marginality, 參閱 Mies, 1998)與面臨被 排斥的狀況,並且與非運動領域等同。舉例而言,吾人不難發現無論在西方或東方的社 會中,運動的形象對於執行它的人來說都是正向且積極的,是種展現力量與道德優越的
象徵 (Dworkin & Wachs, 2000)。 然而自古以來此種對運動的正向認知也跨文化的不適 用於女性身上,運動在東西方歷史上始終是男性的領域,非男流的禁地,呈現出明顯的 厭女歷程: 圖1.1 運動場域的厭女歷程 如圖一所示,此種從古代奧運時期所產生的厭女現象一直到後來女性參與現代運動 所遭受的排斥過程,都顯示出女性在運動史上所受到的歧視及貶抑。雖然目前女性參與 2 同時參閱 Johnson(2001) 3 Goffman 在 1964 年為污名化(stigma)提出了一個定義:一種身體或社會的屬性或標誌(如身體畸形 或犯罪前科紀錄)使行為者的社會身分降低到「沒有資格得到社會充分容納的程度」而被社會排斥(Jary & Jary, 2005)
4 酷兒理論曾指出男女二元分別之外的其他可能,如 LGBT:lesbians,gay,bisexual,與 transexual(Ravel & Rail, 2007)。. 古希臘 中世紀 文藝復興 啟蒙時代~現代 現代奧運 近代 可參加女神廟前為婦女舉辦的運動會。 女性在運動場域為陪襯角色。 1789年女性主義興起。 1848年第一屆女權大會舉行。 美國於1972年通過保障女性運動權利的教育修 正法案Title IX。 早期體育受基督教唯神思想影響,厭女現象依然延續。中世紀騎 士時代,女性為騎士決鬥後的「禮物」,女性被物化為附屬品。 古伯丁公爵公開反對女性參與競技性運動。 第一屆現代奧運沒有女性參加。 第二屆女性被允許參加淑女性質的運動。 第十四屆奧運,拿下四面金牌的荷蘭選手身 為人母被撻伐。 卻。 參加奧運的女性人口逐漸增加。 IOC從只有2名女性奧會主委到2006年有14 名,佔全部的14%,女性在決策上仍為少數。 婦女禁止參加及觀賞奧林匹克運動會。男性害怕女性造成地位威脅。
運動的人數逐漸攀升,但與男性運動人數相形之下仍舊失色許多,而在運動組織結構中 的運動高層也少有女性迫近權力核心。由此可知,在男維與父權控制的社會體系下,女 性在運動文明的發展過程中是持續被排除在外的(exclusion, 參閱 Aitchison, 2003)。但時 代的變遷的確對社會的意識文明造成劇烈的衝擊,在文明開化的同時也讓許多社會行動 者與社會學家承認女性以相似於男性數量的人口卻被邊緣化(marginalized)的現象5。近 年在影響國人思考與社會發展的社會理論中,女性主義以迥異於傳統理論的尖銳主軸獨 樹一格,而其跨領域與具批判性的思考模式更對傳統的研究思維與舊有命題帶來了許多 新的刺激,並對社會產生莫大的影響力。伴隨著1960 年代以降兩波女性主義的挑戰, 現今社會中舉凡女性的社會地位,經濟能力,教育程度以及勞動參與都有著顯著的增加 與提升 ,甚至在傳統中被認為瀰漫著厭女現象的運動場域中之女性能見度(invisibility) 都有顯著的提升,而與女性相關的學術論著更是在近年有大幅度的增加。雖然目前女性 的地位與能見度仍無法與男性平起平坐,但是在女性主義的積極介入之下,女性在各個 社會場域中的定位與重要性卻也達到劃時代的提升。而一向被認為能真實反映現實社會 的運動場域(Coakley, 2007)也不可避免的受到此種思考脈絡的影響,許多運動社會學家 針對女性參與運動的主流(mainstreaming)與主體性(subjectiveness)的相關論述中產出了 前所未有的批判聲浪(Scraton & Flintoff, 2000; Hargreaves, 2000),企圖在限制中矯正長 久以來父權社會所設定好的性別框架與關於性別角色的虛假意識。 轉向:從厭女到恐同 然而在眾多批判男權主導運動領域的聲浪中,女性參與運動的機會與所遭受到的對 待並非是近年來性別議題與運動社會學的唯一交集。Giddens(1993)在其對社會性別的 建構歷程的相關討論中就曾明確的指出,當代女性主義最重要的貢獻乃是為社會開啟了 一道重新思考性別關係的大門。而諸多女性主義的呼籲者更承襲著此種論點,指出女性 主義並非侷限於單一的協助女性取得社會中的公平正義,對於所有在社會中因壓迫而被 邊緣化獲需要重新取得主體性論述的團體或人口都是女性主義的重要對象。隨著女性主 5 根據行政院內政部戶政司統計顯示,台灣人口總數在 96 年底為 22,958,360 人,男性人口有 11,608,767 人,女性11,349,593 人;女性人口數大略佔總數半數,女性仍然沒有得到與男性相等的待遇。
義的高度發展,女性在運動場域中與非運動場域中皆得到大幅度的進步,不但在運動場
上的能見度大幅度的提升,許多原本為男子設置的運動項目也增加了女子的項目,同時
因為立法的設定,參與運動的女性人數也有明顯的增加。然而此種改善卻也突顯了社會
上對另一種性別範疇的壓迫狀態。運動場域中的性別排斥(exclusion)與壓迫(opperession) 並沒有因此消失,而是轉而潛伏在平權(equality)的表面下繼續對另一種性別參與運動的 公平性(fairness)產生影響(Dworkin & Messner, 2002)。因此近年社會學中對性別的討論 也逐漸從以女性核心議題延伸到對於性別概念與性別結構的重新定義與闡釋,而其中有
關性別壓迫的相關焦點則轉移到女同志運動員的相關議題上(Ravel & Rail, 2007;
Iannotta & Kane, 2002))。而以同性戀為主要核心的酷兒理論(Queer Theory)在近幾年以 雷同於之前女性主義發展的快速衝擊當前社會的性別意識與價值觀,試圖對長久存在的
性別二元對立提出挑戰,並重新解構社會對於性別的再認知,同時主體化同性戀者在社
會上的邊緣地位(Storey, 2001; Spargo, 2002; 畢恆達,2004)。
如同之前女性參與運動的困境一般,歷史中的同性戀議題在運動場域中極早就出現,
但在運動與休閒相關的學術領域中長時間呈現刻意被忽略的情勢,能見度呈現隱諱的狀
態(Cahn, 1994; Griffin, 1998; Lenskyj, 1997)。吾人不得不承認在異性戀作為社會關係的 基礎結構下,同性戀的關係在現今社會中仍是處於被壓迫的一方(畢恆達,2004)。學 者指出以父權為運作中心的權力機制將「同性戀」塑造成附有貶抑的詞彙,目的就是在
於強化社會傳統中所堅持的性別二元體系,並強化異性戀的家庭型態。此種社會氛圍對
社會大眾產生壓力去順從社會所認同的性別角色的規範,而「同性戀」則被社會汙名成
「不正常」或「病態的」社會行為(Blinde & Taub, 1992;Simon, 1998)。雖然有研究 認為運動場域中女同性戀運動員並沒有遭受到比較大的汙名現象(陳建文,2005;
Anderson, 2002),然而更有許多學者指出在運動場域中同性戀恐懼症6(homophobia)是
確實存在的社會現實(Blinde & Taub, 1992; Hargreaves, 2000)。舉例來說,Fusco(1998)
與 Krane(1996)都曾表示運動場域中充斥著對同性戀的敵視與刻意的視而不見;而許多
女性運動員想盡辦法試圖隱藏身上有關女同志的標籤7以減低恐同效應在運動表現上的 影響(Griffin, 1998)。 另外,Aitchison(2007)堅定的指出,運動場域內的性別之型塑因著運動本質與運動 場上特殊期望具有特別性,而在運動場上所呈現的性別形象與其他非運動場域之間具有 相當明顯的差異,而差異的原因與運動的陽剛本質—雄性核心8—有著深厚的關係。而 其中女同性戀運動員往往因其不同於「一般」的性向,甚或是因著特殊的運動訓練產生 的身體形象,同時遭受運動場域與非運動場域的社會批判,罔顧其優越的專業表現(Cahn, 19949; Choi, 2000)。但在另一個層面,也陸續有相關的研究指出女同志運動員在運動場 域內的權力地位是高於其他非運動場域。根據陳渝苓、陳瑾葶(2009)的研究指出,女同 志運動員傾向於運動情境中出櫃,而在一般的社會場域中隱匿;而在權力關係的觀點上, 女同志運動員在部分特定的運動情境中的地位高低乃是與其運動成就相符合的,尤其是 在本身的團隊中,但在一般非運動的社會場域中卻是受到歧視且被批判的。Mennesson & Clement (2003)更指出運動場域常成為女同志聚集的社會場所,甚至形成明顯的次文化 中心。而 Whitson(2002)更指出運動場似乎賦與女同志運動員一種「解放」傳統性別枷 鎖的機會,並通過運動的參與呈現自主的宣言,在性別壓迫的結構中進而形成女英雄的
形象,達成賦權,甚至踰越的姿態(Aitchison,2007; Cole & Hribar, 1995 )。 研究發問 基於以上討論,伴隨著後現代研究的風潮與酷兒理論在 1990 年代後的高度發展, 社會學者觀看性別的觀點逐一從個人化的觀點進化為對社會結構的批判(Johnson, 2001)。 相對於之前重視性別差異與增加運動參與的研究趨勢,許多學者相當注重運動場域中所 造就的性別議題與權力議題之間的關係與連結,也紛紛承認運動場域的確具有重塑性別 定位的特性與能力。但反觀國內有關運動場上的性別論述寥寥可數,有關同志議題的相 關研究更是少見。簡單的歸類,目前在運動學術領域中關切同性戀議題的學者多半從女 7 此種行為多半從外在形象是否與社會對女性的期望是否符合來判定。 8 Androcentric. 父權社會中以雄性為主流的論述主導社會發展。 9 Cahn, S.(1994).Coming on Strong.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同志的身體意象,聚集與參與,是否出櫃10 、自我定位的發展觀點解釋女性與運動的連 結((Simon, 1998),較少學者定睛於運動場域本身就是個製造衝突的現場(陳渝苓、徐 譽桓,2008),也極少研究聚焦於運動情境中的恐同現象之產生,污名化的過程及其與 社會權力結構的關聯性。除此之外,女同志運動員在面對結構壓迫的狀態中藉由運動達 成賦權的過程則持續被忽視。為了要彌補這個研究上的缺角,本研究企圖站在一個微觀 且批判的立場, 承襲女性主義的理念,採用酷兒理論對性別二元建構的批判為主要觀點 (standpoint)11, 並且使用重視文化脈絡與含括多元方法的質性研究策略, 企圖以傅柯 (Foucault)的自我技術(technologies of self)的假定揭露女同志運動員在社會恐同現象的 壓迫下展現主體性的抵制與達成自我改善的過程(self cultivation, see Spargo, 2001)。希望 藉此能夠透明化女同志運動員在運動場域中所面臨的境況樣貌,研究架構如下:
10 出櫃: out of the closet;指同性戀公開其性向。
11 許多學者認為女同性戀者在社會上所面臨的境況乃是雙重的結構箝制:在本身的女性性別角色上被父 權所限制;在性向上為異性戀霸權所限制。Hargreaves(2000)建議若要探討女同性戀相關問題,研究者應 該綜合女性主義的理念與酷兒理論的核心論述較為周全。 運動場域
圖 1.2 研究架構 如圖所示,本研究之理論框架將從性別社會學對目前社會的主流意識型態性別二元對立 的假定作為批判的基本構面,並在運動場域中以女同志運動員作為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對 象,首先試圖了解其因社會價值觀所受到的恐同及污名的壓迫歷程及存在於背後的權力 結構;另外,本研究更希望能夠了解並揭露女同志運動員在運動場域中如何抵制社會既 地壓迫與展現能動性,以達成自我改善的關係。本研究將從傅柯有關性別與technologies of self(自我的技術)的鋪陳立場,專注於下列研究問題: 一、在面臨性別壓迫的部份: (一)揭露女同志運動員於運動情境中所經驗的恐同歷程 (二) 了解女同志運動員對於同性戀汙名化所造成的污名感之來源 二、在自我技術的呈現部份(technologies of self) (一)女同志運動員如何抵制運動場域中的性別壓迫? (二)女同志運動員如何展現能動,並產生賦權的姿態? 基於以上發問,本研究試圖以運動場域作為女同志運動員展現特殊文化的研究現場, 以 女同志運動員作為透視社會的稜鏡,試圖反射出運動對於女同志的貢獻與限制.
貳、理論與文獻回顧 一、歷史:能見不能現的同性戀 Herdt(1998)與 Leznoff(1998)曾經表示,同性戀的存在並非單單出現於現代社會,相對的, 同性戀的行為與同性戀者一直是人類社會所產出的文明結果,也一直屬於這個社會世界 的重要部分。但受到異性戀霸權與男女婚姻制度的主流意識型態影響,同性戀的行為雖 在歷史中長久存在,但在各個社會場域中卻呈現極度被邊緣化的狀態,能見度相當的低。 在此種脈絡的影響之下,有關同性戀的公開論述(discourse)則遲至 19 世紀中期才在西方 世界中出現(Hall, 2002),然而在同性戀議題逐漸公開化的同時,同性戀者的蹤跡在社會 中卻還是處於隱匿的狀態。而後在充斥著「反主流文化運動」12的1960 年代,同性戀 議題的能見度略有提昇,然而卻因其違反傳統性別二元論的價值論述而被社會大眾視為 叛逆與違背倫常。此種排斥狀況反應在學術研究的脈絡上則使得同性戀者遭受「不正常」、 「不自然」與「需要被醫療」或「矯正」的污名定義,甚至將其與世紀傳染病愛滋等同, 直接導致社會大眾對同性戀族群的厭惡,排斥,與貶低(Johnson, 2005; Franklin, 1998)。 Hargreaves(2007)指出,與之前女性在父權社會中的境遇雷同,雖然世界中各個地 區存在著顯著的文化差異,但同性戀族群無論在哪一種文化中都處於性別歧視的境況, 許多同性戀者甚至因其擁有「不同與一般大眾」的性向遭到社會中的差別待遇。此種性 別歧視甚至造成同性戀者的凌虐事件與暴力威脅,而後因其地位的弱勢而被吃案或隱匿。 也是因為此種層出不窮的社會事件引起社會關注,解放與尊重同性戀生存權與基本人身 保障的同志解放運動也從1970 年代開始如火如荼的展開,戮力於改善同性戀者在社會 上的權力地位,並賦予基本的公民權力(Gallo, 2006)13。而其中最有名的正權運動乃為 1969 年在美國紐約市所發生的石牆暴動事件(Stonewall riot)14,此一事件不但為全世界 同性戀運動發跡的關鍵事件,也讓東方社會中的同性戀議題開始正式見光(Saiz, 1998; 12 反主流文化運動:1960 年代的西方充斥著各式各樣抵抗主流權力的社會運動,如黑人運動、女性運動、 青少年次文化運動、以及同志運動。
13 Gallo, M.(2006). Different daughters: a history of the daughters of Bilitis and the rise of the lesbian rights movement. New York: Seal Press.
14 The stonewall riot: 石牆事件。1969 年六月於美國紐約市的石牆酒吧因執法單位與同性戀者衝突所開始 發生的同志流血暴動,時間持續五天。此一事件標誌著同志運動的里程碑,而六月份也成為往後世界同 志月(gay pride)的指定月份。詳情請參考 Carter, D. (2004). Stonewall:The riots that sparked thegay revolution. St. Martin’s Press.
Segal, 1997)。
在同性戀運動的整個歷史進程中,男同性戀(gay)的議題是較先被發展的。相對於 男同性戀,女同性戀者(lesbian)的議題則是在社會上持續有意的被忽略(Plummer, 1998)。 Week(1990)指出其中的原因乃是父權社會所主導的主流意識企圖維護傳統所建構的性 別分工系統(sexual division of labor),而持續的在同性戀相關研究中忽略女同性戀者的獨 特性,刻意地將其等同為其他女性族群,歸屬為照顧婚姻與經營私有空間(private domain) 的核心角色。基於此一論述立場,吾人必須了解的乃是在整個同志解放運動的過程中, 酷兒理論無法完整的對女同性戀的相關議題做出周全的論述,因為女同志所面對的乃是 社會上父權常模(性別上)與異性戀常模(性向上)的雙重壓迫,因此女同性戀的議題通 常需要分兩個層次來討論:首先所需面對的是在陽性中心主義霸權下所箝制的「合宜女 性」的扮演,可以使用女性主義為論述基礎;而在另一個層面所需處理的乃是異性戀霸 權下要求性向的自主與社會的寬容,此一部分則需要酷兒理論的理念支援。如同 Stein(1998)指出,女同性戀所面臨的問題從不只是性向偏好(sexual preference)的問題, 而是在社會中的定位問題。此種論述的立場同時也成為第二波女性主義的核心價值,企 圖對傳統建構的性/別做根本結構上的批判。 二、二元對立的霸權: 女性(包含女同志)進入現場的困難與現況 性別是個複雜的領域,而傳統對性別的認知有其嚴重的瑕疵。若吾人單純的討論性 別的概念,從生物學的觀點來看,人類可分為男性與女性(雄性與雌性) ; 從社會心理學 的觀點來看,也可將人類心理分為男性心理與女性心理(如表1)。若生物性別與心理 性別一致,並擁有該呈現的性別特質,這是符合社會所期望的;但倘若生物性別與心理
性別產生了分歧的狀況,這是社會無法接受且難以認同的(Schmalz & Kerstetter, 2006)。 這個認知性別的過程肇因於目前社會所設定的性別刻版印象,直接導致了社會期望,具
現在執行性別的個體上。由於性別刻版印象的影響,使得社會大眾自然而然地會從「生
物學上的性別」來假設個人應該擁有的「心理學上的性別」,即男(女)性便該做男(女)
性的裝扮,擁有男(女)性的心理,以及男(女)性的種種特質,如下表所示:
表1 生物學與心理學上性別的分類 生物性別 生物性別 性別認知 男 女 心理性別 男 男性身體、男性心理 女性身體、男性心理 (社會所認同) (社會不認同) 心理性別 女 男性身體、女性心理 女性身體、女性心理 (社會不認同) (社會所認同)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著名的女性主義學者J. Bulter(1990, 1993)針對上述社會所認知的「性別」概念提出 嚴正的批判,認為當下社會對性別的定義與認知乃是混淆不清的。目前社會存在著一種 性別二元對立的意識型態,錯誤的以生物上的性別(sex)暗示社會/心理上的性別(gender), 並指明此一邏輯其中的瑕疵及其對於女性與女同性戀者所造成的結構式壓迫,甚至直接 導致運動場域中女性(包含女同性戀)所遭致的困境。Bulter(1993)建議吾人應該以外 顯的行為(perfomality)來取代傳統對性別(gender)的界定與認知,同時性別不應是固定不 變,乃會隨著行動者所選擇的行為做彈性的變動。Butler 指出: 性別乃是根據我們的行為來定義,並不是透過我們的身體。 然而不幸地乃是目前社會對性別依舊存有生物性別暗示社會性別的主觀意識,而據 此產出了所謂男性化與女性化的行為歸類,再製出一個深受女性主義者批評的單一性別 公式,而沒有人應該例外。一旦當人的行為違反社會的規範,污名化也就因此形成,成 為一種歧視與貶低,造成性別汙名化的狀態(Blakemore, 2003)。而隨著忤逆社會標準程 度的不一,所受到的責難程度也不盡相同,程度輕者呈現在大眾對其行為的懷疑與好奇 態度上,程度重則會引起社會激烈的反應,甚至刺激出歧視的言語與行為。此種偏頗的 社會對待最常出現在社會對運動形象的假定上。舉例來說,男性不夠陽性化或不擅長運 動就容易被社會譏笑為「娘娘腔」或是「娘砲」;而女性不夠陰性化或熱愛參與運動就 會和「男人婆」、「金剛芭比」,「女同志」劃上等號。此種性別角色的分派(assignment) 在運動場上發生了問題。社會期望女性所執行的女性化角色(the feminine)在某種程度上 與運動場域中陽剛化的訓練過程互相衝突(陳渝苓、徐譽桓,2008),導致傳統「合宜女 性」的角色扮演如溫柔、服從、柔弱等特質在運動的訓練過程中被隱匿起來,而在某種
程度上在身體具現在性別二元歸類中本應屬於男性氣概中(the masculine)的特質。此種
「不女性化」(less feminine)的訓練結果在女運動員身上引起巨大的恐懼。因為運動場中
的女同性戀者通常被經營為「男性化的蕾絲邊選手」,在形象上遭受男人婆或金剛芭比
的污名,而在性傾向上則被歸類為病態且色情的。
表 2 社會上性別特質的分派
The Masculine The Feminine
Public Private Outside Inside Work Home, Work Leisure/Pleasure Production Consumption Independence Dependence Power lack of Power
資料來源:McDowell, 1999, p.12 因此在運動場域中,女同志選手的議題從未與女性主義的訴求分開。伴隨著1980 年代Bulter 陸續對上述性別二分法的挑戰,女同志議題在運動場域中的發展特別受到女 性主義社會學的關切。因為類似其他社會場域,運動場中的同性戀一向被認定為不正常、 偏差、甚或是罪惡的。此種認知在運動場域中挑起了恐懼同性戀(恐同)的氣氛,許多 女性運動員因害怕被貼上同性戀的標籤紛紛展現女性化的面向,如化妝,裙裝,在運動 比賽中穿戴飾物等與運動專業無關的行為,深怕被「污名」成女同性戀而喪失大眾的喜 愛(Choi,2000)。此種舉動具現了運動場域中對女同志的厭恨與排斥,直接在女同志運動 員身上造成結構式的壓迫,並迫使女同志運動員採取隱匿性向的做法以避免運動專業因 此而受到影響。 「女同性戀」這個標籤在運動場域中影響女性的力量不容小覷,因為這不僅影響了 女性參與運動的意願、參與運動的權利,也常使得女性運動員無法在運動場域中展現自 身的才能(Griffin, 1998)。此種恐同的歧視不但在運動場域中影響了女性運動員場內外的 行為舉止,更影響大眾傳媒呈現女運動員的方式,以及女運動員的生涯規劃(Nixon & Frey, 2002)。更糟糕的乃是此種不公平的氛圍迫使女同志運動員屈服於異性戀的性別框 架,而放棄原有的自我定位,忍受他人對於同性戀者的批判與譏笑。而若選擇坦白自己
的性向,則會導致更多的嘲弄與排斥,甚至失去自己原有的生活(Festle, 1996): 為何 LPGA 的選手沒有一個承認自己是女同志呢?根據一個不敢說出名 字的職業選手表示:『出櫃就等於自殺,因為你將失去一切』!(Festle, 1996, p267) 三、傅柯的 technologies of self: 主體、 抵制、與賦權. Griffin(2001)指出運動場域中的恐同行為具現為六個方式:運動同伴知情後所保持 的緘默、女同志本身的否認行為、刻意的從事女性化的行為、特意強化異性戀形象、譏 笑同性戀行為、與聘用男性教練15。但同時Griffin 也明確的表示研究上不能只著眼於女 同志運動員於運動場域中所遭受到的壓迫,同時也必須了解許多女同志運動員針對所經 歷的恐同現樣所採取的積極作為與抵抗策略(resistance)。Cahn(1994)也認為許多女同志 運動員並不害怕運動場域可能會出現的歧視現象,相反地,許多女同志運動員反倒認為 運動為同志族群提供了一個集結且共享文化的場域,成為一種特殊的空間16,而此種空
間在一般社會場域中是相當少見(Mennesson & Clement, 200317; 鍾兆佳,2003;陳瑾葶、 2009)。如前所述,雖說運動場域本身的恐同氛圍使許多處於運動情境中的女同志運動 員因抽象的意識型態遭到實質歧視,但許多學者同時指出運動似乎具有聚集女同志的能
力,並且提供女同志一個創造文化意涵的社群空間,彰顯同志的主體性與營造正向的人
際關係(Mennesson & Clement, 2003)。此一過程正如同女性在運動場域中雖被既定的男
性霸權壓迫,卻同時利用運動展現自主性與能動性的過程(陳渝苓、廖明慧,2009): 在有關性別價值觀的轉型過程之中,運動本身的概念產生極大變化,不 但原本被視為雄性專業領域的概念被弱化,同時運動本身更成為女性試 圖重構女性地位(positioning)的重要工具與策略之一,而參與運動更可被 視為一種女性重塑(re-positioning)性別常模的過程,運動本身成為現代女 性實踐女性主義核心論述的場域。 對於討論性別所遭受的結構性壓迫具有高度興趣的社會學家 Foucault 在解釋既定 的權力(power)時曾堅定的提出他對社會中被壓迫者的想法(Merquior, 1998)。Focault 認 為社會世界中沒有任何的個體是永遠的受害者(victim),原因乃是每個人擁有自我主體 15 運動場域往往因為恐同的現象而對女性教練的性向存疑。 16 空間可能是具象或抽象的空間,見畢恆達(2004),空間就是性別,台北,心靈工坊。
17 MENNESSON, C. and CLEMENT, J. (2003) ‘Homosociability and homosexuality: The case of soccer played by women’, International Review for the Sociology of Sport, Vol. 38, No. 3, pp.311-‐330.
(subjectivity)及其中所能發揮的內在力量(inner power),使個人能夠善用社會境況中所產
生的各式機會18,進而對所遭受的結構式壓迫(opperession)做挑戰與抵制(Jones &
Aitchison, 2007),產生自我知識。 Foucault 稱這種過程為 technologies of self19,同時也 是一種允許個人重新建構自我的方法,並且可以協助個人達成自我的洞悉與了解
(self-cultivation, see Merquior, 1998)。同時 Foucault 也認為社會上每個個人不應僅是被 動地接受或發現社會所賦予自己的位置與定義,相對的,每個人都擁有「拒絕」並「反
抗」(refuse and resist)此種被指派的角色與期望,而重新去揣摩、想像、並且重新解釋 個人所欲達成的自我定位(Wearing, 1998, p.51)。
Foucault (1988)指出 technologies of self 乃是一種對社會權力關係的覺察與認知,其 核心意義並非在於被壓迫者在受制於權力壓迫之下所採取的適應策略(coping strategies)。 相反地,此種重或自我觀念的過程乃是積極且充滿能動性的。舉例來說,使用運動作為
宣洩壓力的管道,或是如Alexelsen(2009)的研究中指出參加鐵人三項可幫助其抵抗厭食
症的症狀,進而得到對形象的自信心與體重控制的感覺,但嚴格上來說這並不是
Foucault 所謂的 technologies of self;但若運動參與者將運動視為一種取得主體性的策略, 成為產生自我知識的主體,進而達到解構與建構自我在社會上的定位,甚至達成權力關
係的扭轉,這才符合Foucault 對自我的論述。
Technologies of self 的理論觀點對於社會上處於權力邊陲且備受壓迫的弱勢族群研
究有深遠的影響,且在休閒與運動的相關領域中被廣泛的使用。舉例來說,Wearing(1992)
在其針對勞工階層婦女的研究中發現休閒參與可以被利用為一種對社會「嗆聲」的策略,
反抗社會指派的 「天職」,也就是母親的角色限定;Jones & Aitchison(2007) 研究女性 透過參與鐵人三項的形式來迫使社會正是女運動員的意志與傳統女性柔弱形象上的差 異。這些賦權相關的研究分享著一個共同的特點,也就是從女性主體的觀點論述運動對 於女性的意義,而非如之前的研究多半採取結構壓迫的觀點論述女性所採取的反應,如 休閒阻礙理論即是其中明證之一。 18 機會可能是被給予的或是自行創造的。 19 中文譯為「自我的技術」
根據以上所述,本研究的核心重點乃是企圖站在一個微觀且批判的立場, 並對女同 志運動員所遭受到的雙重壓迫提出檢討。因此在立場上承襲女性主義的理念,採用酷兒 理論對性別二元建構的批判為主要觀點(standpoint)20, 並且使用重視文化脈絡與含括多 元方法的質性研究策略, 並以傅柯(Foucault)的自我技術(technologies of self)的假定揭 露並論述女同志運動員在社會恐同現象的壓迫下,在運動場域鍾如何透過Foucault 重構 自我的方式,形塑與展現主體性,抵制現有結構權力與達成自我改善的過程。尤其,本 研究希望藉由一個追求深度與真實度的質性方法設計,讓女性專業運動員的聲音能清楚 顯現在這個社會上。 20 許多學者認為女同性戀者在社會上所面臨的境況乃是雙重的結構箝制:在本身的女性性別角色上被父 權所限制;在性向上為異性戀霸權所限制。Hargreaves(2000)建議若要探討女同性戀相關問題,研究者應 該綜合女性主義的理念與酷兒理論的核心論述較為周全。
參、方法: 一個質性的思考 與重視普遍性與類推性的量化研究相比,質性研究所關心的乃是意義而非測量,是 本質而非表象,是詮釋而非定律。自從1990 年代中期以降, 在運動社會學除了根據傳 統社會學理論架構所鋪陳的研究基礎之外,如何導入新的研究理論框架以及運用不同於 以往的研究方法來檢視隨著時代變化而衍生的新研究命題也逐漸受到研究者的重視。許 多贊同此立場的研究者認為使用不同於傳統起源於邏輯實證論(positivism)的方法典範 (paradigm)可以允許研究者發現同樣命題的不同面向,以做出更周全的解釋(Henderson, 1991; Dupuis, 1999; 陳渝苓,2009)。學者 Dupuis 指出有越來越多的學者對傳統量化研 究的解釋能力感到不滿足,因而轉向尋求 「重視意義探索的質性研究方法」(p.43). 尤 其對於關切女性研究並致力於發掘女性在社會上被隱藏起來的聲音與主體性的學者們, 質性研究可以說是相當適合的方法,因為傳統研究法對於邊緣性經驗陳述並不深入
(Green, 1998; Parry & Shaw, 1999)。
因因此本研究的研究核心並不是要去尋找一個普遍可以解釋女同志運動員行為的 通則,相對的,本研究想要深度的瞭解身處這個充滿性別衝突的特殊場域中,女同志運 動員如何經驗他們每天的生活,如何看待自己的處境,如何面對自己的定位,想要隱藏 性向的原因,以及社會給予他們的壓迫與限制,進而如何產生反抗的策略。為了達成這 個目的,根據以上所設定的理論框架,這篇研究將是一篇採取女性主義與酷兒觀點的質 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同時站在批判的立場強調女同志運動員所獲得的經驗與所 面臨到情境有需要重新被社會與學者所理解(Olesen, 2000, p.222)。因此,正如同其他關 切女性的學者所強調的(Green, 1998; Henderson, 1991, Smith, 1987, Harding, 1987),這篇 研究不僅認為女同志運動員的主體經驗將為本研究建構最真實的社會實在(social reality),女同志本身主觀的聲音陳述將是本研究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文本供應(text)與知 識的來源。 一、質性的資料蒐集:方法與工具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乃是在於比對女同志運動員於運動場域中面對歧視氛圍的境況 與自我主體建構中的衝突拉鋸,如前所述,本研究之研究問題分成兩個範疇,如下圖所
示: 圖 3.1 兩個研究範疇 範疇一:資料搜集對象:女性專業運動員(同性戀者): 揭露研究對象在運動情境(包含團隊)中所遭受且經歷的壓迫過程。 蒐集方法:焦點團體、深度訪談、參與觀察。 範疇二:資料蒐集對象:女性專業運動員: 了解對象如何使用運動宣示主體性與拒絕社會定位,及其與被性別壓迫之關係。 蒐集方法:焦點團體、深度訪談。 (一)焦點團體 焦點團體法, 或是焦點團體訪談,通常被認為是在社會科學領域中相當具有歷史且被各 領域廣泛使用的資料蒐集方法。尤其在質性研究方法的領域中,焦點團體一直擁有非常 特別的地位(Stewart & Shamdasani, 1990)。 根據方法學者 Goldman(1962)所認為, 焦點 團體有三個特殊的要素:團體, 深度, 與訪談(p. 16)這三個要素可以允許研究者在適合 的情境中以團體為單位,針對每個個體作特殊的訪談,而且可以激盪出位於特殊團體中 的共同心境與共同聲音。 因此本研究考量到運動員對 “team”的強調,特別針對女同志 專業運動員設計此一資料蒐集方法,讓研究者在聆聽他們的聲音同時,同時瞭解女同志 運動員彼此之間那種 「同盟」的感覺。 (二)深度訪談 除了焦點團體法之外,本研究將針對每一位願意參與研究的女同志性專業運動員進行一 對一, 平均 90 分鐘的深度訪談。因為顧及受訪者某些生活經驗或是生活感受有可能不 願意在團體之中揭露,以及團體感受與個人感受的差異可能,因而特別設計此一研究步 驟, 以彌補焦點團體資料蒐集之不足,企圖對女同志運動員的經驗做出更完整的蒐集。 運動場域 中的女同志專業運 動員 範疇 1 在面臨性別壓迫的部份 範疇 2.
在呈現technologies of self 的部份
恐同
污名 賦權 抵制
(三)參與性觀察 Berger 在 1972 年其名作 “能知之道”中強調觀察的重要性,並且定義觀察乃是世界 中發現知識的最基本策略。雖然我們先見的知識與立場會影響我們所看到的真理與知識, 但是Beger 認為: 觀察可以有效幫助我們建構這世界, 與瞭解這世界如何被建構。 根據此一立場,加上考量運動場域中女同志能見不能現的矛盾,因此研究者特別採用參 與觀察作為此研究第三個蒐集資料的主要方法,藉直接觀察運動情境中對女性專業運動 員與其他人的直接互動, 包含語言互動、肢體互動、溝通互動等方面, 相信可以獲得 寶貴的原野資料, 以補強焦點團體訪談與一對一深度訪談的不足之處。詳細的研究步 驟如下圖所示: 抽取兩個運動團體進行四個月的田野觀察,並 派研究者隨隊進行觀察,其中包括團體練習時 間及比賽期間,主要觀察重點為隊友間的對 談、肢體動作,教練指示等互動過程。 資料 蒐集 方法 2、觀察 3、焦點團體 1、深度訪談 圖 3.2 資料蒐集 方法 組織5-8 位女同志運動員的團體訪談,根據 個人訪談及觀察的的結果引導焦點團體進 行有關同志的遭遇與因應策略之討論。 本研究針對參與的女同志運動員進行一對 一 90 分鐘的訪談,目地性抽樣 15 位女同志 運動員,訪談並錄音建檔謄寫逐字文稿。
表 3.1: 方 法 施 行 重 點 對象 研究問題 具體做法(內容重點) 預期目標 (結果) 第 一 階 段 深 入 訪 談 運動團體中的 女同志(現任成 員或曾是成員) 1、 女同志運動員在運 動 情境所經歷的恐同 過程。 Q.在運動團體中曾因 為自己性向而遭受 排擠嗎? A. 曾 受 排 擠 2、女性專業運動員因外 在形象在運動場域中 與非運動場域中所遭 遇之限制與阻礙經 驗。 Q.同志身份在平常與 在運動團對中有區 別嗎? A. 阻 礙 有 所區別 3、理解女性專業運動員 外在形象與性別定位 之發展歷程與其所承 受之運動期望之關 係。 Q.你覺得你的性傾向 會 影 響 你 的 運 動 專 業嗎? A.性傾向 不影響運 動專業 第 二 階 段 觀 察 針對第一階段 訪談結果,選 運動團體進行 四個月的隨隊 觀察 1、女同在運動團體中的地 位為何? Q.觀察與其他隊員的互動及對話。 2、外在形象與運動成就衝 突下,女性運動員自我 認同之經驗歷程。 Q.觀察女同志在運動團體中的外在 風格與其他隊員的差別。 3、符合社會期待之女性專 業運動員之形象與性別 定位如何被形塑。 Q.觀察女同與異性戀在團體的異與 同。 第 三 階 段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針對第二階段 觀察結果歸納 問題進行 5-10 人的焦點團體 訪談 1、不符合社會期待之女性 專業運動員如何形塑自 我之形象與定位。 Q.試問焦點團體中一 人,並詢問其他人意 見為何? A.抵制社 會期待 2、女同次文化與視野深入 探究 Q.自由討論 A.凝聚焦 點團體 共識與 做出結 論 1、先向焦點團體分享訪談中摘出的重點,請其他成員分享類似經驗,再提出觀察時未能 解決的問題,一樣請成員互相討論。 2、經驗做為開場。然後除對團體成員提出的分享做討論外,依上列 4 大研究問題為核心, 提出討論。
二. 受訪者的找尋: 根據本研究的研究目的,無論是目前或先前身處運動團隊中的的女同志專業運動員 將被優先考量為最理想的受訪者/焦點團體成員(以下簡稱受訪者)。因為社會壓迫的現象 往往間接導致此類研究對象的取得。研究者在先前有關女同志的研究中曾獲得15 位女 同性戀運動員並建立起研究關係(Rapport),研究者預計延續此一人際關係,以滾雪球方 式(snowball sampling)進行目的性取樣,在職業或業餘、學生運動團體中取得女同志運 動員作為深度訪談對象,另外也在此類運動團體中進行隨隊觀察,之後並集結女同志運 動員做小規模的焦點團體訪談。將研究對象設定為滿足下列兩項條件之對象,以滿足本 研究欲解答的研究問題。為了追求研究樣本選擇上的精準性與正確性, 所選擇的受訪者 必須符合下列幾項判準: (一)身為女同志且為現役運動員,在職業或業餘運動團體有選手身份。 (二)身為女同志之前曾在職業或業餘運動團體擔任專業選手。 三、資料分析方法: Psatha (1995)指出質性訪談(包含焦點團體)最重要的目的乃是從研究對象的生活 經驗中發掘出所謂的 「秩序」(Order and orderliness, p.2)。在這篇研究中,研究的主要資 料乃是從焦點團體成員的互動過程中,以及一對一的訪談中, 加上研究者在研究場域中 的直接觀察所獲得的。藉由這個過程,本研究認為所謂的知識乃是從研究者與被研究者
雙 方 所 共 同 產 生 的(Chen, 2003) 。 為 了 符 合 此 一 方 法 設 計 重 點 , 解 釋 型 互 動 論 (interpretivism)21與紮根理論方法(ground theory22)為本研究資料分析的主要方法基礎。
資料分析的邏輯主要如圖3-3 所示:
21參閱Denzin, 1997; Denzin & Lincoln, 1994, 2000. 22參閱 Glaser, 1994; Glaser & Strauss, 1967.
質性研究資料的分析,是在進行研究時艱難的任務之一,若是光靠研究者單獨進行 分析工作,往往要耗費更多的時間與人力。因此本研究希望藉由質性分析軟體NVivo 8 的協助,並降低人工分析的誤差性,並提升計畫進行的效率。藉由NVivo 8 可同時處理 質性資料中的文字檔、影音檔和影像檔的編碼與分析,可使本研究所收集的資料變得更 加地系統化。 四、信效度 為了真實呈現與建構出研究對象的生命歷程,避免發生偏頗的情況,本研究採用三 角檢測法,以深度訪談為基礎,同時對研究對象採取不介入觀察與焦點團體訪談。觀察 的意義在於檢視行為與言詞上的一致性。Fetterman(1989)認為觀察就可以幫助我們把這 些不清楚的概念或行為釐清,透過這些觀察到的行為,可做出與訪談具有關連性的思考, 也可增加研究的真實度。觀察到的情景,必須使用詳細且完全的紀錄下來,才能避免遺 圖3-3:資料分析流程圖 (Huberman & Miles, 1994; Lin, 2004)
Focus groups Observation In-depth Interview Transcribing data Reading and comprehending data Conceptualize data Categorization Sub-categorization Acquire core categories Reveal consequence in contexts
Theory
漏掉研究者主觀意識影響下認為不重要的事件(陳向明,2002)。本研究方法信效度的三 角檢測的設計如下圖所示: 運動場域 運動團隊 圖 3.4: 本研 究 三角 效度 檢 核
女同
深度
訪談
焦點
團體
觀察
肆:分析與結論摘要 因為質性研究的研究目的與過程與傳統量化研究方法並不相同,也沒有預先設立的 假設供研究驗證,因此在尚未得到資料分析的文本之前很難判定質性研究的預期結果。 須知選擇此一方法範疇的主要目的乃是對現實作一種探索與陳述,對產生經驗的歷程作 一脈絡性的了解,並期望建構出屬於當事人的社會真實。而質性研究的過程本是一種循 環,無特殊的起點,也無特殊的終點,因此在資料蒐集並分析完成之前無法以「結果」 式的語言呈現,也不預期特殊的結果,此乃質性研究的一個特點。 自2010 八月開始,所獲得的訪談路徑如下圖所示:因本研究所面對的乃是社會上 隱匿的團體,在資料蒐集的過程中面臨極大的困境,除了受訪者本身的自我認同在訪談 過程中產生模糊的狀態,造成關鍵的同志身分在訪談中刻意地被隱匿,也就是受訪者有 意識的避免同志話題的延伸,多集中在女性化,陽性化與身體形象的問題討論上。本研 究承襲2009 年之研究框架,於 2010 年計畫開始月份開始籌備訪談,總共獲得 12 個受 訪者(其中七例為新取得之資料)。
訪談對象的基本資料與在家庭,專業團隊,以及工作場域中的自我認同狀況如下 表所列:
初步分析的結果如下: interview
ees! Self,recogni0on! Sport,par0cipa0on! Family,,,,,,,,,,,,,,team,,,,,,,,,work!Out,of,closet?,,
Self%recognized%as%a%lesbian.%(T)! Varsity%member%,%handball! Self%recognized%as%a%lesbian.%(T)! Varsity%member%,%soccer! Self%recognized%as%a%lesbian.%! Varsity%member%,%swimming! Self%recognized%as%a%lesbian.%(T)! Varsity%member%,%flying%disk.! Self%recognized%as%a%lesbian.%! Varsity%member%,%soccer! Self%recognized%as%an%athelete,% doesn’t%like%to%be%labelized%or% categorized.! Varsity%member%,% basketball.! Self%recognized%as%a%lesbian.%(T)! Varsity%member%,%track%and% field.! Self%recognized%as%a%lesbian%or%
bisexual.! Varsity%member%,%swimming.! Self%recognized%as%a%lesbian.%(T)! Varsity%member,%fencing.!
Self%recognized%as%a%lesbian.%! Varsity%
member%,weightliAing%.!
Self%recognized%as%a%lesbian.! Varsity%member%,%soccer.! Self%recognized%as%a%lesbian.%(T)! Varsity%member%,%basketball!
研究發現與反思
訪談進行的過程中,總是會聽到訪談對象說自己「女同志」的身份,「用看的」就 知道了,這麼說來,研究對象們已經很習慣用自己的中性形象來當做現身的工具,短髮、 中性的穿著、大剌剌的舉止,這樣的女性出現時,就等於是在向大眾宣告:我是一個女 同志。因此,妳我都不用多說什麼,就達到現身的目的了。 中性形象除了被當作現身的工具外,從訪談對象的話語,也可得知社會大眾對於 女同志有一套形象上的刻板印象。那些刻板印象之所以產生,深深的受到了女性性別角 色以及異性戀霸權的影響,而事實上,研究對象在選擇自己的形象時,也反映出了女性 性別角色與異性戀霸權的規範。從髮型開始,到內衣的選擇,最終至整個外型,每個人 塑造自己形象的脈絡也許都不太一樣,但不可否認,許多中性形象的女同志都曾經有想 要讓自己更加男性化的念頭。念頭的源起,多是受到異性戀主義的影響:當發現自己情 感產生的對象為同性時,就認為自己必須更像異性,如此一來才能符合異性戀男女二元 的思維模式。而念頭產生之後的行動,則是受到女性性別角色的規範:女性應該要表現 出的髮型長度、身體曲線、行為舉止…社會大眾對女性的期待,也就一一的被想要更加 男性化的女同志所打破。 不過,這樣的念頭在對自身女性的身體認同後,也開始有了改變,男性化已經不 是想要追求的目標,髮型的長度、曲線的展現,自己身體覺得舒服的,才是研究對象們 想要追求的「自我形象」,而女性角色的規範仍然存在,只不過劃定界線的已經成為了 自己。 Closet 家庭,仍然是研究對象面臨最大的衣櫃,一座由異性戀主義、恐同症、家庭觀念 做卡榫而成的衣櫃。因為我們的一生都和家庭有關聯、因為我們和家人的關係不是說斷 就能斷,因此,要對如此親密的人說出社會大眾無法接受的性傾向,所承擔的壓力必定 比對其他人出櫃來的大許多。也因為如此,即使是對朋友、同事都相當公開的女同志, 能勇敢向家人坦承性傾向的並不多,然而,由於中性形象的外型符合社會大眾對女同志 的刻板印象,即使不明說,家人們都還是能猜出些端倪。而家人們面對的態度,從支持、 不反對也不支持、逃避、裝傻…似乎只要不太高調的強調自己的性傾向,其實大多數的 家人是可以默默的接受這件事的存在,而此時,運動所需的男性特質,也會被拿來當作 家人們對外解釋中性形象的正當性說辭。從這裡又再一次的感受到社會上異性戀霸權、性別角色影響之深遠,因為中性形象不符合社會期望的女性模樣、因為同性間的情感觀 念無法被大眾接受,因此當家中出現了這樣形象、這樣性傾向可疑之人時,則必須特別 對外界說明,證實家庭所提供的功能皆是正確、良好的。因此,在這樣的氛圍下,應該 敞開這座由異性戀主義、恐同症、家庭觀念做卡榫而成的衣櫃的,不僅是同性戀者們, 而是社會大眾的共同責任。 學校是另一影響我們甚鉅的場所。一般國、高中的老師仍然秉持著「同性戀是暫 時性行為」的想法,因此在面臨學生對自己性傾向的疑問時,總是以長大就會變正常為 由帶過。然而,在學校體制中,有一處對於女同志相當友善的地點,就是女校。女校中, 無論是同儕還是師長,似乎都對女同性戀接受程度相當高。同儕,因為同性間的情誼隨 處可見,而且生活中又大多是女性,當中性形象的女孩出現時,可能還會出奇的受到同 學的歡迎,而真的和同學發生進一步的感情時,「同性戀」的想法並沒有出現在大家的 腦海中,因此,社會上對於「同性戀」的偏見,也就不存在了。老師,不知是否也是因 為同性間的情誼隨處可見,亦是覺得這是暫時性的行為,總之在不影響課業的情況下, 同性間的戀愛行為在女校中,是被睜隻眼、閉隻眼,默默允許的。 Game field 運動對於女同志運動員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場域,不僅僅是因為這是興趣之所在, 運動也是女同志運動員獲得自我認同、現身以及集結彼此的場所,而且在運動中對於女 同志友善的氛圍,更是讓女同志運動員能自在的活動其中。由於運動中的女同志不在少 數,運動場域中的女同志角色模範出現的機率也就相對的提高,而這樣的角色模範往往 更能讓女同志運動員在運動場域中獲得對自我的認同。而許多研究對象都表示,在運動 場中的現身常常是不用言語的默契,因為外型、因為言行舉止,不用刻意的多說什麼, 只要中性形象現身在運動場域,女同志身份也就跟著「現身」了。運動本來就具有集結 群眾的功能,因為運動往往都是需要多人一起活動,因此,透過運動,女同志更能從中 認識相同興趣的朋友,達到集結彼此、拓展人際關係的作用。而這樣能包容、尊重各式 各樣人們的友善環境,更是社會各個領域所必須培養的氛圍。 國內對於運動場域中的女同志研究數量不多,目前只有五篇,其中三篇的主題和 球聚的參與和意義有關,另外還有針對球隊內他人對於同性戀選手的態度,以及女同志 選手性認定與主體經驗之探究。如陳建文(2005)對於女同志參與運動因素之研究中提 及,可能是國內許多運動團隊中(如:校隊)女同志人數比隊中異性戀人數多,異性戀
隊友反而可能變成邊緣團體,因此國內運動情境中的異性戀意識對女同志參與運動的負 面影響並不大。商雅婷(2006)針對大專院校代表隊對於同性戀選手之態度的研究呈現, 如果國內運動選手過去對同性戀接觸經驗感覺愈好,則對於女同志選手的態度會愈正向; 而男教練過去對同性戀的接觸經驗愈好時,對於女同志選手的態度也會愈正向;女教練 性別意識愈低者以及過去對同性戀的接觸經驗愈好者,對於女同志選手的態度也會愈正 向。並且國內運動選手或教練較不會因為個體的性傾向而剝奪其權利或以差別待遇對待。 鍾兆佳(2003)與廖美貞(2004)的研究也肯定球聚提供了一個女同志休閒的機會,並 且如此在陽光下的現身機會對於女同志的自我認同也有正面的意義,而運動對於女同志 來說,更是一項相當好集結彼此的空間。 不僅國內的研究如是說,國外研究亦是如此,Anderson(2002)針對在運動場域 中出櫃的男同性戀者所作的研究也提及,只要能達成運動中所需要之「獲勝」的目標, 那麼性傾向並不是大家最關注的焦點。而在訪談男同志運動員時,男同志運動員也表示 在自己的隊友面前出櫃的經驗其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困難,如果能夠重來的話,受訪的 男同志運動員皆表示都會選擇更早一點出櫃。 上述的研究皆顯示出,運動對於女同志來說或許不是必要之物,但不可否認對於 女同志的認同、現身、集結來說都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這樣的結果似乎和本研究有相 同之處,然而最大的不同在於,當中並無從形象之觀點來觀察中性形象女同志運動員之 外型認同。中性形象女同志運動員的外型,不僅僅在自我認同的部分佔了重要的部分, 也是刺激社會大眾觀感的第一印象,因此在挑戰社會大眾對於女性形象的規範下,污名 化、現身都和形象有著很大的關聯。因此,本研究希望從女同志運動員自我認同、污名 化、現身相關議題的源起-中性形象這部分開始,進而了解女同志運動員污名感、現身、 運動所構成的生命故事。 Reflection 女同志運動員的議題,向來是研究者感興趣的主題,因此在進行研究之前,就對 女同志的文化、行為有些觀察和想法。中性形象的女同志,就像研究中提及,中性形象 就等於是女同志身份的現身,雖然研究者本身也屬於中性形象,然而面對女同志文化中 「T」的既定形象讓研究者相當無法茍同,因為在研究進行之前,研究者認為太男性化 的穿著、打扮是由於對自己女性身體的無法認同、並一味學習男性形象的思維模式。由 於對中性形象的形成有了既定而且反對的想法,在面對研究對象時,因為研究工具即是 研究者本身,因而需要常常提醒自己,無論研究對象的想法如何,都必須維持接納並尊
重的態度。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研究分析進行時,深怕一個偏頗,就失去了探討中性形 象的中立角度,也深怕自己在提倡大眾接納多元文化之虞,卻無法尊重他人對自我形象 的選擇。 訪談之初,曾和與女同志文化較有接觸的朋友討論研究主題,討論之際赫然發現 研究主題似乎和現今的女同志文化無法緊密的連結,因此,若能實際參與研究對象之生 活,從中觀察女同志文化,也許更能將研究貼近實際經驗,此為研究者可改進之處。然 而,這樣的經驗也讓研究者思考,文獻、研究是否真的反映了真實情況?亦是因為研究 需要時間的累積,因而無法跟上實務的腳步?此為研究者之疑問,也是需要再學習之 處。 分析之際,藉著機會多閱讀了分析所需之相關文獻,愈是研讀文獻,愈發感受到 知識無涯,一個現象,背後形成的脈絡之深遠讓我驚訝,也感受到自身之渺小,學習, 果然是永無止盡的。 猶記第一次進行訪談,時常發生停頓、無法當下作出回應的情形,這樣的過程, 回想起來,還是讓人心驚膽跳,因為那樣無助的感覺,讓自己感嘆訪談經驗的不足,也 感受到訪談不只是聊聊天而已,需要的是清楚的思維、精準的表達以及立即的回應。這 樣的要求,除了藉由書籍充實自己的知識、訓練自己的反應,如何學習表達自己也是一 門學問,因此,實際操作研究之後,更顯現出自身學習空間之廣大。
Contribution and future study
本研究基於女性主義的理念,綜合酷兒理論挑戰異性戀常模的研究觀點與視角, 研究貢獻如下: (一) 為運動場域中之女同性戀專業運動員發聲,了解其所面對並遭遇的社會期望與自 我衝突並作出批判,並釐清目前運動場域中恐懼同性戀的現象。 (二) 以批判的眼光認知社會期望中所建構之異性戀常模與同性戀汙名化概念之型構乃 為一虛假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需要被破除。 (三) 正名(justify)運動場域可型塑性別定位之特殊性,證明運動本是一個衝突的場域, 並增添國內有關運動與性別的有限論述。 (四) 以運動場域為核心,連結社會壓迫(social oppression)與傅柯自我技術(technology of self)之理論,並對女同志運動員參與運動所遭受之汙名狀態與反抗做一本質上之釐 清。
(五) 釐清運動本身即是一種文化現象。運動本身的概念對於女同志運動員的意義不應僅 限於運動與專業技術上的提升,對其生涯上的規劃,日常行為的表現,退出運動場 後的生活風格與方式,將會有全方位的影響。 本研究呈現了女同志運動員自我外型認同過程、家庭、學校、運動中現身程度,以及運 動扮演之角色。每一主題實則都是可再深入探討之方向,因此提出三點研究建議: 一、 女同志之中性外型背後之意涵以及養成之歷程為可再深入探討之主題。中 性形象雖不一定影射了女同志文化中的T/婆文化,然而觀察社會,現今有許多中性形 象的女同志存在,其形象養成的心路歷程以及形象背後是否包含了什麼特殊的意涵,如 能和中性形象女同志建立良好的關係,再藉由觀察及深度訪談,想必會有更進一步了解。 更何況,國外已經對女同志之形象作了一系列的研究,國內相關研究卻寥寥無幾,因此 如能針對此主題進行研究,將能建構出屬於台灣本體的中性形象女同志之形象意涵。 二、 女同志在運動場域中的現身為一特殊的情境,相當自然的方式、不用言語 的默契,如能觀察女同志在其他集結場所之現身情況,並從中比對,也許可以建構出適 合同志現身的環境條件,使得同志能在社會中自在的現身。 三、 運動對於女同志運動員來說佔了重要的角色,然而並非所有的女同志皆喜 愛運動,因此如能探究女同志另外的興趣,並從中觀察是否也能如運動般在女同志生活 中扮演重要之角色,如此可了解增進女同志自我認同、現身、集結之可能性,也能使不 喜愛運動的女同志也能得到悠遊、自在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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