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21,10(2),頁 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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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課綱之課程實踐談師資生的教育實習
楊豪森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校長
亞洲大學休閒與遊憩管理學系兼任副教授
一、前言
1980 年代左右國內就注意到教師應具備課程素養,即教師要會做課程設計
與發展的工作,不能只是做教學而已(黃政傑,2019)。教師是專業工作者,需
持續專業發展以支持學生學習(教育部,201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實踐,除
了課綱的規範,教師仍有許多需要專業成長的方向(王智弘,2019),例如:對於
總綱、領綱的認知,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的知能,課程設計與發展的知能,教師專
業學習社群運作的知能等,才能有效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綱的課程精神與
理念。未來教師如何在培育階段,即能跟隨著「自發」、「互動」與「共好」的理念,
強化未來教師的教學實務能力,是教育改革中最重要的一環(羅寶鳳,2020)。
依據《師資培育法》規定,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
書或證明、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符合以上四項資格者才
能取得教師證書。而教育實習包括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行政實習、研
習活動之半年全時數教育實習。師資生在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所修習的師資職前教
育專業課程內容,與一位教師實踐新課綱課程精神與理念的知能相關程度,暫且
不論。一位師資生僅僅為期半年的教育實習階段,如何從做中學、結合理論與實
務的學習,就更顯重要。新課綱實施後,教師面臨許多教學現場的改變與挑戰,
師資生如何在教學現場習得實務的知能,極為重要。
二、師資生教育實習問題
楊琬琳、鍾宜君(2020)綜合國內外學者的研究,以批判教育學視角提出實
習教師存在的實習困境,筆者統整如下:
1. 教學能力不足、不適任、或是其他環境因素影響而面臨衝擊,備受挫折;
2. 缺乏實務經驗,而在處理師生議題及班級問題時手足無措;
3. 權利義務不明,使得行政實習除了文書工作外,還有勞動事務;
4. 被邊緣化的問題嚴重;
5. 實習場域中的人際互動困擾;
6. 與實習輔導教師師徒間教育理念迥異等。
師資生選擇實習學校,多數以鄰近住家或鄰近原就讀大學為首要考量,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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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考量是否有教育實習學習上的特殊需求。因教育實習僅有半年的時間,能學
習到的教學現場知能,顯然是不足的。本文統整相關文獻及筆者擔任教職25 年
(含校長職務 11 年)輔導師資生所蒐集資料,就師資生教育實習問題提出討論
如下:
(一) 上臺教學機會不夠多
試教可以說是教師甄試的必考項目,而師資生通常最需累積經驗及精進的部
分就是上臺教學,教學知能也是師資生在教育實習階段可以快速進步的部分。但
教育實習機構及實習輔導教師常因擔心耽誤課程進度等因素,而無法達到《師資
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以下簡稱教育實習辦法)所規
範,第四週起進行專任教師基本教學節數六分之一以上二分之一以下之上臺教學
或實施教保活動課程之教學實習。
(二) 導師及級務學習面向不夠廣
師資生的導師(級務)實習通常只會安排一位有擔任導師的實習輔導教師進
行指導,而且可能又和教學實習的實習輔導教師是同一人。師資生本身若不夠積
極,半年期間可能只近距離接觸到一個年級的一個班級,遇到的導師(級務)的
問題可能有限,導師(級務)的學習面向會不夠廣,習得的班級經營、輔導學生
及親師溝通等知能會有所不足。
(三) 行政工作實習時數可能過多
依教育實習辦法規定,行政實習以認識、協助學校行政事務及全校性活動為
主,並以於寒、暑假期間實施為原則;於學期期間實施者,每週以四小時為原則。
有些教育實習機構可能要求師資生過多的行政實習時數,若又是以固定行政實習
處室的模式進行,更會窄化師資生的行政工作學習面向。
(四) 教學現場的實務研習較少
依教育實習辦法規定,研習活動以參加校內、外教學、班級經營、學生輔導、
教育政策及精進專業知能之研習活動為主;參加時數,總計應至少十小時。一般
而言,師資生在教育實習機構及每月固定一天返回師資培育大學,所參加的研習
活動總時數一定會超過十小時。但師資生有關新課綱總綱、領綱的認知,素養導
向教學與評量的知能,課程設計與發展的知能,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的知能…研
習,僅半年的教育實習階段教學現場的實務研習顯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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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實習機構與師資培育大學之落差
一般的大學校外實習,實習生常會被實習機構垢病大學所學與業界所需,有
相當的學用落差。而師資生的教育實習有時卻因師資培育大學或實習指導教師所
教較新的觀念、知識與技能及教育目標,與教育實習機構或實習輔導教師的教學
現場實務認知有所落差,甚至是衝突,而讓師資生無所適從。
三、教育實習問題解決建議
林政逸(2019)研究發現,師培政策推動聚焦於師資職前培育階段,教師專
業發展階段之師培政策推動較少。楊琬琳、鍾宜君(2020)指出,面臨新的教育
改革政策時,在職教師更需教師專業發展的資源挹注,方能與時俱進,在帶領實
習教師時,也才能與師資培育機構所提供的專業教育接軌。針對師資生教育實習
問題,本文依相關對象分別提出簡要的問題解決建議如下:
(一) 師資生
身為半年全時教育實習的實習教師,師資生不應拘泥於師資培育相關法規的
限制,必需認清自己的學習任務,虛心、積極學習。最好能和其他實習教師,甚
至是代理教師組成讀書會、專業學習社群,共同努力學習。並和教育實習機構、
實習輔導教師及實習指導教師保持良好的溝通,以減少不必要問題的發生。
(二) 教育實習機構及實習輔導教師
教育實習機構及實習輔導教師必須熟悉並遵守師資培育相關法規,認清落實
《師資培育法》以學生學習為中心之教育知能、專業精神及品德陶冶,並加強尊
重多元差異、族群文化、社會關懷及國際視野之涵泳的師資培育目標。注重教師
專業發展,以達成為國家培育優質教師之重要任務。
(三) 師資培育大學及實習指導教師
依教育實習辦法規定,實習指導教師前往教育實習機構指導每位實習學生次
數不得少於二次。相信實習指導教師對於師資生的指導,絕對不僅止於這二次。
師資培育大學必須運用實習指導教師,擔任與教育實習機構及實習輔導教師的溝
通橋樑,以教育專業協助師資生強化教育實習階段的學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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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語
面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綱這麼大的校本課程彈性空間及課程綱要大
幅度的變革,教師的增能與教師的合作顯得非常重要(楊豪森、蔡秀娥,2020)。
師資生必須把握這寶貴的半年校外實習機會,在教育專業上努力增能,並學習與
其他教師同儕合作。把自己的功力練好,準備隨時正式上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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