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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行為民事與刑事免責之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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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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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 碩士論文. 政 治 大. 立 爭議行為民事與刑事免責之研究. ‧ 國. 學. A Study on the Civil and Criminal Liability. ‧. n. al. er. io. sit. y. Nat. Exemption for Industrial Action. Ch. engchi. i Un. v. 研究生:吳美然 指導教授:王惠玲 博士 2011 年 9 月.

(2) 目 第一章. 錄.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及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限制 第五節 研究架構. 第二章. 1 3 5 6 7. 爭議行為民刑事免責之理論基礎探討. 政 治 大. ‧. ‧ 國. 學. 第一節 民刑事免責之保護目的與意義 第一項 民刑事免責之保護目的 第二項 民刑事免責之意義 第二節 爭議行為正當性之判斷 第一項 爭議行為之主體 第二項 爭議行為之目的 第三項 爭議行為之程序 第四項 爭議行為之手段 第一款 勞方之爭議手段 第二款 資方之爭議手段 第三節 爭議行為行使之原則 第一項 誠實信用原則 al 第二項 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Ch 第三項 工作場所安全衛生之維持 engchi 第四節 小結. 立. 9. n. 第一節 民事責任與免責範圍 第二節 刑事責任與免責範圍 第三節 民刑事免責之適用對象 第四節 我國之司法判決案例 第一項 基隆客運罷工事件(1992) 第二項 評析 第五節 小結. sit er. io. 我國爭議行為之民刑事免責. y. Nat. 第三章. i Un. v. 9 9 13 18 19 21 24 25 25 30 31 32 33 36 39. 41 41 44 49 51 51 53 58.

(3) 第四章. 日本爭議行為之民刑事免責. 60. 第一節 日本爭議行為民刑事免責之法理 第一項 集團主義爭議權論 第二項 以自由主義為基礎之爭議權論 第三項 爭議之目的及手段為判斷基準 第二節 日本之司法判決案例 第三節 小結. 60 61 64 67 69 76. 第五章. 美國爭議行為之保護. 79. 第一節 美國有關爭議行為保護之法案 第一項 1932 年諾理斯-拉瓜蒂法案(Norris-Laguardia Act) 第二項 1935 年國家勞工關係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 第三項 1947 年塔虎脫-哈特萊法案(Taft-Hartley Act) 第二節 美國之司法判決案例 第三節 小結. 立. ‧. ‧ 國. 學. n. 參考書目. 79 80 83 87 93 100. 102. y. sit. io. 1. 釐清非工會會員之角色性質與法律效益 2. 明確劃分維持工作場所安全衛生之義務 al 3. 會員與非會員之保障有別 Ch 4. 爭議行為手段正當性之三原則 engchi 5. 加強勞工法令教育. er. 結論. Nat. 第六章. 政 治 大. i Un. v. 106 106 107 108 109. 111.

(4) 論 文 摘 要 工會之爭議行為係工會為爭取或保障會員工作權益、福利之自助 行為,在全球化經濟高度成長下,產業結構不斷改變,勞資關係中爭 議行為亦因而衍生多元態樣,勞工罷工等爭議行為雖受有勞動基本權 保障,但由於爭議行為本質具衝突性,行使過程中,對於雇主或第三 人的財產權或人身自由權等權利的影響,仍有受違法評價之可能性。 為謀求工會爭議權與雇主及第三人之基本權利間法益衡平原則, 我國勞資爭議處理法 2009 年 7 月 1 日修訂,於 2011 年 5 月 1 日施行 通過有關爭議行為免責規範,避免勞工因民事、刑事責任等疑慮而阻 礙其行使爭議權之空間;又罷工必要之附隨行為-糾察得以合法並有 民刑事之免責適用,然而,針對這些規範之妥當性,本文嘗試進行評 析,並提出思考之問題點,例如正當性之爭議行為,其法律效果為何? 可得何種法律保障?刑度應如何拿捏,是否有判斷基準?免責範圍為 何?免責主體之適用對象?工會會員與非會員之免責保障是否相同? 非工會會員之爭議行為是否受免責之法律保護?非工會會員之角色性 質與法律效益為何?維持工作場所安全衛生之義務應該由誰來做?因 此,法律條文之基本原則若不明確,也會使良善之免責規範形成空談。. 立. 政 治 大. y. ‧. ‧ 國. 學. Nat. n. 1. 2. 3. 4. 5.. sit. er. io. 總體來說,日本之司法判決依循學說理論及相關法令對爭議行為 民刑事免責之詳細規定,美國之司法判決依照爭議行為之手段、目的 al 及在國家勞工關係法上之合法性,判定爭議行為是否受法律保護。由 iv n C 於我國判決實務上有關爭議行為之案例不多,剛施行之爭議行為民刑 hengchi U 事免責規定要藉由法院判決累積成一定之可供參考之正當性判斷基 準,短期內尚不可能。因此,日本、美國之法理和實務判決,值得作 為我國學界和法院判決之參考。以下,針對我國剛施行通過之爭議行 為民刑事免責規定,本文之建議如下: 釐清非工會會員之角色性質與法律效益 明確劃分維持工作場所安全衛生之義務 會員與非會員之保障有別 爭議行為手段正當性之三原則 加強勞工法令教育. 關鍵字:爭議行為、民事免責、刑事免責、工會、糾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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