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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學習自主學習表格 - 高中自主學習資料 - 英文科檔案下載 -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教學單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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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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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7 年 11 月 28 日課程發展委員會議通過 一、 依據 ( 一 ) 教 育 部 103 年 11 月 28 日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30135678A 號 令 發 布、106 年 5 月 1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48266A 號令發布修正之「十 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以下簡稱總綱) (二)教育部107 年 2 月 2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148749B 號令發布之「高 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以下簡稱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 二、 目的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彈性學習時間之實施,以落實總綱「自 發」、「互動」、「共好」之核心理念,實踐總綱藉由多元學習活動、補強性教 學、充實增廣教學、自主學習等方式,拓展學生學習面向,減少學生學習落差, 促進學生適性發展為目的,特訂定本校彈性學習時間補充規定(以下簡稱本補充 規定)。 三、 本校彈性學習時間之實施原則 (一)本校彈性學習時間,在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第一及第二學期時,各於 學生在校上課每週35 節中,開設每週三節。 (二)各領域/群科教學研究會,得依各科之特色課程發展規劃,於教務處訂定之 時間內提出選手培訓、充實(增廣)或補強性教學之開設申請;各處室得 依上述原則提出學校特色活動之開設申請。 (三)彈性學習時間之實施地點以本校校內為原則;如有特殊原因需於校外實施 者,應經校內程序核准後始得實施。 (四)採全學期授課規劃者,應於授課之前一學期完成課程規劃,並由學生自由 選讀,該選讀機制比照本校校訂選修科目之選修機制;另授予學分之充實 (增廣)、補強性教學課程,其課程開設應完成課程計畫書所定課程教學 計畫,並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列入課程計畫書,或經課程計畫書變 更申請通過後,始得實施。 四、 本校彈性學習時間之實施內容 (一) 學生自主學習:學生得於彈性學習時間,依本補充規定提出自主學習之申 請。 (二) 選手培訓:由教師就代表學校參加縣市級以上競賽之選手,規劃與競賽相 關之培訓內容,實施培訓指導;培訓期程以該項競賽辦理前六個月為原 則,申請表件如附件1-1;必要時,得由指導教師經主責該項競賽之校內 主管單位同意後,向教務處申請再增加4 週,申請表件如附件 1-2。實施 選手培訓之指導教師應填寫指導紀錄表如附件1-3。 (三) 充實(增廣)教學:由教師規劃與各領域課程綱要或各群科專業能力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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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課程,其課程內涵可包括單一領域探究型或實作型之充實教學,或跨領 域統整型之增廣教學。 (四) 補強性教學:由教師依學生學習落差情形,擇其須補強科目或單元,規劃 教學活動或課程;其中教學活動為短期授課,得由學生提出申請、或由教 師依據學生學習落差較大之單元,於各次期中考後2 週內,向教務處提出 開設申請及參與學生名單,並於申請通過後實施,申請表件如附件 2-1; 其授課教師應填寫教學活動實施規劃表如附件2-2;另補強性教學課程為 全學期授課者,教師得開設各該學期之前已開設科目之補強性教學課程。 實施補強性教學活動之教師應填寫指導紀錄表如附件2-3。 (五) 學校特色活動:由學校辦理例行性、獨創性活動或服務學習,其活動名 稱、辦理方式、時間期程、預期效益及其他相關規定,應納入學校課程計 畫;另得由教師就實踐本校學生圖像所需之內涵,開設相關活動(主題) 組合之特色活動,其相關申請表件如附件3。 前項各款實施內容,除選手培訓外,其規劃修讀學生人數應達10 人以上;另除 學校運動代表隊培訓外,選手培訓得與學生自主學習合併實施。 五、 本校學生自主學習之實施規範 (一) 學生自主學習之實施時段,應於本校彈性學習時間所定每週實施節次內 為之。 (二) 學生申請自主學習,應依附件4-1 完成自主學習申請表暨計畫書,並得 自行徵詢邀請指導教師指導,由個人或小組(至多10 人)提出申請,經教 務處彙整後,依其自主學習之主題與性質,指派校內具相關專長之專任教 師,擔任指導教師。 (三) 學生申請自主學習者,應系統規劃學習主題、內容、進度、目標及方 式,並經指導教師指導及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送交指導教師簽署後,依 教務處規定之時程及程序,完成自主學習申請。 (四) 每位指導教師之指導學生人數,以12 人以上、30 人以下為原則。指導 教師應於學生自主學習期間,定期與指導學生進行個別或團體之晤談與指 導,以瞭解學生自主學習進度、提供學生自主學習建議,並依附件4-2 完 成自主學習晤談及指導紀錄表。 (五) 學生完成自主學習申請後,應依自主學習計畫書之規劃實施,並於各階 段彈性學習時間結束前,將附件4-3 之自主學習成果紀錄表彙整成冊;指 導教師得就學生自主學習成果發表之內容、自主學習成果彙編之完成度、 學生自主學習目標之達成度或實施自主學習過程之參與度,針對學生自主 學習成果紀錄表之檢核提供質性建議。 六、 本校彈性學習時間之學生選讀方式 (一) 學生自主學習:採學生申請制;學生應依前點之規定實施。 (二) 選手培訓:採教師指定制;教師在獲悉學生代表學校參賽始(得由教師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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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處申請核准後實施;參與選手培訓之學生,於原彈性學習時間之時段, 則由學務處登記為公假。 選手培訓所參加之競賽,以教育部、教育局(處)或……主辦之競賽為 限。 (三) 充實(增廣)教學:採學生選讀制。 (四) 補強性教學: 1. 短期授課之教學活動:由學生選讀或由教師依學生學習需求提出建議 名單;並填妥附件2-1、2-2 資料向教務處申請核准後實施。 2. 全學期授課之課程:採學生選讀制。 (五) 學校特色活動:採學生選讀制。 (六) 第(三)(四)(五)類彈性學習時間方式,其選讀併同本校校訂選修科 目之選修一同實施。 七、 本校彈性學習時間之學分授予方式〔本點內容係依《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修正草 案)》,各校擬定時請以該辦法最新之正式公告內容為準〕 (一) 彈性學習時間之學分,採計為學生畢業總學分。 (二) 彈性學習時間之成績,不得列入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學年學業總平均 成績計算,亦不得為彈性學習時間學年學業成績之計算。 (三) 學生修讀本校課程計畫訂定得授與學分之彈性學習時間課程,並符合以 下要件者,其彈性學習時間得授予學分: 1. 修讀全學期授課之充實(增廣)教學或補強性教學課程。 2. 修讀期間缺課節數未超過該教學課程全學期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 3. 修讀後,經任課教師評量後,學生學習成果達及格基準。 (四) 彈性學習時間未取得學分之教學課程不得申請重修。 八、 本校彈性學習時間之教師教學節數及鐘點費編列方式 (一) 學生自主學習:指導學生自主學習者,依實際指導節數,核發教師指導鐘 點費;但教師指導鐘點費之核發,不得超過學生自主學習總節數二分之 一。 (二) 選手培訓:指導學生選手培訓者,依實際指導節數,核發教師指導鐘點 費。 (三) 充實(增廣)教學與補強性教學: 1. 個別教師擔任充實(增廣)教學與補強性教學課程全學期授課或依授課 比例滿足全學期授課者,得計列為其每週教學節數。 2. 二位以上教師依序擔任全學期充實(增廣)教學之部分課程授課者,各 該教師授課比例滿足全學期授課時,得分別計列教學節數;授課比例未 滿足全學期授課時,依其實際授課節數核發教師授課鐘點費。 3. 個別教師擔任補強性教學短期授課之教學活動者,依其實際授課節數核 發教師授課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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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學校特色活動:由學校辦理之例行性、獨創性活動或服務學習,依各該教 師實際授課節數核發鐘點費,教師若無授課或指導事實者不另行核發鐘點 費。 九、 本補充規定之實施檢討,應就實施內涵、場地規劃、設施與設備以及學生參與情 形,定期於每學年之課程發展委員會內為之。 十、 本補充規定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並納入本校課程計 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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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學年度第 學期彈性學習時間

選手培訓實施申請表

指導教師姓名 指導競賽名稱 競賽級別 □國際級或全國級 □區域級 □縣市級 競賽日期 培訓期程/週 數 培訓學生資料 班級 學號 姓名 培訓規劃與內容 序 號 日期/節次 培訓內容 培訓地點 1 2 3 競賽主責處室核章 教務處核章 校長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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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學年度第 學期彈性學習時間

選手培訓實施延長申請表

指導教師姓名 指導競賽名稱 競賽級別 □國際級或全國級 □區域級 □縣市級 競賽日期 培訓期程/週 數 培訓學生資料 班級 學號 姓名 延長培訓規劃與內容 序 號 日期/節次 培訓內容 培訓地點 1 2 3 競賽主責處室核章 教務處核章 校長核章 附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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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學年度第 學期彈性學習時間

選手培訓指導紀錄表

指導教師姓名 指導競賽名稱 競賽級別 □國際級或全國級 □區域級 □縣市級 競賽日期 培訓期程/週 數 培訓學生資料 班級 學號 姓名 培訓指導紀錄 序 號 日期/節次 培訓內容 學生缺曠紀錄 教師簽名 1 2 3 競賽主責處室核章 教務處核章 校長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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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學年度第 學期彈性學習時間

補強性教學活動實施申請表

授課教師姓名 教學單元名稱 參與學生資料 班級 學號 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備註: 1.授課教師可由學生自行邀請、或由教務處安排。 2.12 人以上可提出申請、表格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承辦人員核章 教學組長核章 教務主任核 章 附件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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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學年度第 學期彈性學習時間

補強性教學活動實施規劃表

授課教師姓名 教學單元名稱 授課規劃與內容 序 號 日期/節次 授課內容 實施地點 1 2 3 承辦人員核章 教學組長核章 教務主任核 章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學年度第 學期彈性學習時間

補強性教學活動實施紀錄表

授課教師姓名 教學單元名稱 參與學生資料 班級 學號 姓名 附件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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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紀錄 序 號 日期/節次 授課內容 學生缺曠紀錄 教師簽名 1 2 3 承辦人員核章 教學組長核章 教務主任核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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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學年度第 學期彈性學習時間

特色活動實施申請表

授課教師 姓名 活動名稱 適用班級 對應本校 學生圖像 □品格力□學習力□…… 特色活動 主題 □國際教育 □志工服務 …… 特色活動 實施地點 特色活動 實施規劃 內容 週次 實施內容與進度 1 特色活動 實施目標 活動主責處室核章 教務處核章 校長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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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學年度第 學期彈性學習時間

自主學習計畫書

申請學生 資料 班級 學號 姓名(請親自簽名) 自主學習 主題 □自我閱讀 □科學實做 □專題探究 □藝文創作 □技能實務 □其他: 自主學習 實施地點 □教室 □圖書館 □工場: □其他: 自主學習 規劃內容 週次 實施內容與進度 1 與指導教師討論自主學習規劃,完成本學期自主學習實施內容與進 度。 19-21 完成自主學習成果紀錄表撰寫並參與自主學習成果發表。 自主學習 學習目標 自主學習 所需協助 學生簽名 父母或監護人簽名 申請受理情形(此部分,申請同學免填) 受理日期 編號 領域召集人/科主任 建議之指導教師 承辦人員核章 教學組長核章 教務主任核章 附件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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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學年度第 學期彈性學習時間

自主學習晤談及指導紀錄表

指導學生 資料 班級 學號 姓名 自主學習 主題 □自我閱讀 □科學實做 □專題探究 □藝文創作 □技能實務 □其他: 自主學習 實施地點 □教室 □圖書館 □工場: □其他: 自主學習 學習目標 序 號 日期/節次 諮詢及指導內容摘要紀錄 指導教師簽名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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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學年度第 學期彈性學習時間

自主學習成果紀錄表

申請學生 資料 班級 學號 姓名(請親自簽名) 自主學習 主題 □自我閱讀 □科學實做 □專題探究 □藝文創作 □技能實務 □其他: 自主學習 實施地點 □教室 □圖書館 □工場: □其他: 自主學習 學習目標 自主學習 成果記錄 週次 實施內容與進度 自我檢核 指導教 師確認 1 與指導教師討論自主學習規劃,完 成本學期自主學習實施內容與進 度。 □優良 □尚可 □待努力 ◎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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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9 20 參與自主學習成果發表。 ◎ 21 完成自主學習成果紀錄表撰寫。 ◎ 22 自主學習 成果說明 自主學習 學習目標 達成情形 自主學習 歷程省思 指導教師 指導建議 指導教師簽章 承辦人員核章 教學組長核章 教務主任 核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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