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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研究及地理學門規劃研究推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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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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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成果報告

區域研究及地理學門規劃研究推動計畫

計畫類別: 個別型計畫 計畫編號: NSC94-2418-H-009-001- 執行期間: 94 年 01 月 01 日至 94 年 12 月 31 日 執行單位: 國立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 計畫主持人: 馮正民 計畫參與人員: 無 報告類型: 精簡報告 處理方式: 本計畫可公開查詢 中 華 民 國 95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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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論

「區域研究及地理」學門,係於 1997 年由國科會人文處經濟學門分出 都市計畫、地政與人文地理三領域而另行成立「區域研究」學門,2000 年 再更名為「區域研究及地理」學門。本學門包含有人文地理、交通運輸、 地政、景觀學、休閒遊憩、建築與都市設計、都市及區域、環境與資源管 理等八個次領域,研究主題多為有關人文、經濟、社會互動之相關議題, 如土地使用與都市成長,產業分佈與區域發展,住宅供需與社區結構,資 源永續利用與遊憩環境,空間規劃與城鄉變遷等在地理空間上與人文社會 息息相關之現象及其所衍生之問題。 學門召集人之主要職掌為(1)提名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之複審委員、 主持複審會議,積極協助申請案之學術審查作業,(2)學門內出席國際會 議、海外學人來華演講與短期科學技術指導、及延攬研究人才等申請案之 審查,(3)透過與學門內其他科學研究工作者之交流與互動,如討論會、 座談會及學會年會的舉辦、規劃與推動學門相關業務之發展,以及(4) 出席學門召集人會議,表述所代表之學門的特性與現況及反映學者意見及 需求,研議及擬定我國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與發展的重點方向,以及協助 國科會相關業務之推展。 近年來,經由本學門申請專題研究計畫之案件數,由 2001 年之 274 件, 2002 年之 280 件,大幅增加至 2003 年 328 件,2004 年 313 件,2005 年 372 件,2006 年 385 件。核定通過率則維持約在 40%至 45%之間,相對於其它 學門,此一通過率尚維持在相當合理之水準。 自 94 年 1 月至 94 年 12 月間,任內之工作如下︰

一、專題研究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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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類研究計畫︰係指不需申請任何研究經費即可執行者,核定通過 者,國科會主動核給研究主持費。 A、B 二類研究計畫不得同時申請,B 類研究計畫僅得申請一件。研究 計畫已執行完成或已發表成果者,不得再向國科會申請 A 類或 B 類研究計 畫,已接受其他單位補助或委託之研究計畫,不論是否已執行完畢,均不 得再申請 B 類研究計畫。另申請機構新聘任人員,採隨到隨審方式申請計 畫者,不得申請 B 類研究計畫。 申請 B 類計畫絕對不會因為不申請計畫經費就會較易通過。B 類計畫 可說是國科會是針對人文處部分人文學方面之學者其研究不需(也不願申 請)計畫經費而特別設計的類別。人文處之審查表格 A、B 類之配分,在 近五年研究表現部分︰A 類一般案配分佔 50 分,A 類新進案配分佔 40 分, B 類卻在此部分足足佔 80 分,可見申請 B 類案件需在近五年之研究表現十 分優異才可能獲通過。 研究主持費並分 5000 元、10000 元、20000 元及 25000 元等級。但人 文處 94 年各學門並未核定 25000 元等級之主持費。 九十四年度專題研究計畫整批申請案共計 301 件,A、B 類之申請/核 定統計如下︰ 申請案類別 申請 通過 A 類 260 103 一般案(274) B 類 14 0 A 類 109 50 新進案(111) B 類 2 0 總 計 (385) 385 153 人文處各學門為對申請人之近五年研究表現有客觀之評審標準,均已 紛紛建立審查原則提供審查人為評分之參考。 94 年度人文處專題計畫之 A、B 類案件審查表格及區域研究及地理學 門之評審參考原則均詳如附件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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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年度之申請案件相關統計

94 年度專題研究畫申請案共計 385 件,核定通過共計 153 件,詳細分 析表如表一及表二。 (表一) 94 年度專題研究計畫分析表(領域別) 94 年度專題 一般 新進 類別 申請 人數 核定 申請 人數 核定 各次領域 申請人數 各次領域核定 人數 人文地理 30 14 9 5 39 19 交通運輸 18 12 6 2 24 14 地政 17 6 5 3 22 9 休閒遊憩 83 19 43 16 126 35 建築與都 市設計 46 9 13 4 59 13 都市及 區域 47 28 22 15 69 43 景觀學 7 2 2 1 9 3 環境及資 源管理 26 13 11 4 37 17 總計 274 103 111 50 385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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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94 專題研究計畫案以機關別分類(一般案) 機關別 申請案件 通過案件 公立大學、學院 139 67 私立大學、學院 132 33 政府研究機構 3 3 小計 274 103 (表二) 94 專題研究計畫案以機關別分類(新進案) 機關別 申請案件 通過案件 公立大學、學院 36 21 私立大學、學院 74 29 軍警學校 1 0 小計 111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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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吳大猷先生紀念獎

(需與專題研究計畫同時提出申請,為 91 年度訂定之補助辦法) 目的︰ 為培育青年研究人員,獎勵國家未來學術菁英長期投入學術研究,並 紀念吳大猷先生對發展科學與技術研究之貢獻,而訂定此辦法。 申請資格︰ 申請時需符合計畫主持人資格並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者︰(1)年齡在四十 歲以下。(2)為副教授、副研究員或相當職級以下。(3)未曾獲得國科會傑出 研究獎。由國科會各學術處自當年度核定之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中遴選, 經初審及複審後提列候選人名單。提送各學術處組成聯席會議複核候選人 名單。最後由國科會副主任委員主持之審查會議決定獲獎人名單。 獎勵︰ 獲獎人除由本會頒發獎牌一面及核給至多三年期之專題研究計畫經費 外,於該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期間,得另核給每年新臺幣三十萬元之出國旅 費及研究相關經費。 94 年度專題計畫案中,本學門主動遴選出一位,但最後在本處排名時 列為候補而未獲國科會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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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補助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小產學計畫

1.目的︰ 國科會為培育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人員從事實務性之應用性研究 計畫之基礎能力,增加其技術研發經驗與人才培訓,並提升技術創新研發 能力,與民間中、小企業需求結合,特訂定「補助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 育研究計畫」。 2.申請機構及申請人之資格及補助項目: 大致與一般專題計畫相同,合作企業必須編列補助計畫主持人之每月 主持費 8000 至 10000 元,亦得編列研究人力、研究設備、其他費用等。 執行本計畫之人員其計畫不計入一般之專題研究計畫之計畫數。審查 通過者每案以五十萬元為上限,合作企業需全程參與、配合提供合作計畫 之經費,並應先繳交五萬元以上之先期技術轉移授權金。 94 年申請 10 案,核定 3 案。

五、補助提升私立大學校院研發能量專案計畫

國科會為強化私立大學校院研發特色與能量,提升其科技研究競爭力,特 訂定補助提升私立大學校院研發能量專案計畫作業要點本要點。申請機構 為國內私立大學校院。提升私立大學校院研發能量專案計畫為三年期整合 型研究計畫。申請機構每年得申請本計畫之件數至多二件。 94 年申請 28 件,核定過 0 件。

六、出席國際會議之申請與審查

國科會為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重要研究成果, 以提高我國科學之國際地位,並增進國內專家學者對科學新知、技術發展 及新的研究方法之瞭解,特訂定「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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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要點」,補助經費項目有機票、生活費、註冊費三項。本學門自 94.1.1 至 94.12.31 申請「補助國內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共計 51 件,核定通過者 327 件均為部分補助。

七、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

國科會為提早培育儲備基礎科學、應用科學、人文社會科學之優秀研 究人才,鼓勵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俾儘早接受研究訓 練,體驗研究活動、學習研究方法,並加強實驗、實作之能力,訂定「補 助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補助經費項目包括獎學金:執行 研究計畫之每位學生得申請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四千元。其他研究有關費 用:執行研究計畫以使用執行機構之儀器設備為原則,如因執行研究需要, 得申請補助消耗性器材及藥品費、電腦使用費、郵電費、印刷費、資料檢 索費等經費,每一計畫最高以補助新台幣一萬五千元為限。 本學門 94 年度申請 111 件,核定通過補助者 53 件。 而參與前述研究計畫之大專學生繳交究成果報告經本會審查後評定成 績優良而有創意者,由本會頒發「大專學生研究創作獎」獎金新台幣一萬 元及獎狀一紙。94 年度參與計畫於計畫結束後繳交報告申請大學生創作獎 者 48 案,經評審選出 4 得創作獎。

八、成大研究成果發表會(陳彥仲老師規劃)

(一) 緣起與目的 國科會人文處區域研究及地理學門首次研究成果發表會,於民 國 88 年由台北大學舉辦。民國 90 年,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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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對本學門之新進研究人員進行研究經驗之薪傳工作。研討過 程中,亦將著重於本學門各次領域之專業學術期刊,含 SSCI/SCI 及 TSSCI 等國內外期刊,如何進行整併排序之議題,進行討論。以期 逐步達成國內外期刊並重,並提昇國內學術研究之質與量的目的。 (二)預期成果 1. 將整合型計畫及各子計畫以 300 字摘要,收集成冊且壓製成光碟, 除提交給國科會人文處存查外,並提供給相關學界參考。 2. 提出研討會成果報告,內容擬包括區域研究學門未來之規劃、及對 未來舉辦研究議題研習營之建議等。 3. 期望藉由本次發表會凝聚、強化區域研究及地理學門之研究風氣、 提昇本學門之研究水準,並增加區域研究及地理學門學者彼此間之 互動。 4. 期望藉由本次會議為區域研究及地理學門與各界相互溝通之平台, 促進學術交流。

九、學術研習營(彭信坤老師規劃)

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為帶動國內社會科學之學術研究, 將陸續邀請各學門的專家學者,以「學術研習營」的方式,至全臺之學校 機構講授目前相關領域的重要研究議題。這項業務希望以較為動態的學術 活動,激發各學術單位之研究能量,期達到鼓勵學術與經驗傳承之目的。

十、卓越營(林峰田老師規劃)

(一) 緣起與目的 空間環境變遷及永續發展已為全人類所共同關心之議題,歐洲 學界在這方面也投入了相當多的心力。為瞭解歐洲在這方面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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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進而促進雙方之學術交流,提昇我國在這方面的研究能力,茲 提出「歐洲空間研究之新方向」之卓越研究營計畫。 本計畫由兩個主題構成:「土地使用變遷研究卓越營」及「人 文地理研究卓越營」。邀請歐美各國著名學者來台講授最新之理論、 研究方法、以及研究趨勢,並與學員進行密切互動討論,以達到經 驗交流之目的。兩個主題卓越營之內容概述如下: 1. 「土地使用變遷研究」卓越營

本次邀請來台演講之三位歐洲學者,由 Prof. Eric F. Lambin 率 隊,其在歐洲已累積相當多的研究成果並在歐洲開設過類似短期訓 練課程。本卓越營以 http://www.dow.wau.nl/clue/clue.html 課程為藍 本,事先與 Prof. Eric F. Lambin 研商,並針對台灣之土地使用特性 以及既有之研究能力,特別設計本卓越營之課程,使能發揮最大之 效益。課程內容包括土地使用變遷理論與研究議題、相關之數理模 型 、 空 間 統 計 、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GIS) 、 網 格 自 動 機 (Cellular Automata)、多主體模擬(Agent Based Modeling) 、遙測影像資料 (Remote Sensing)等先進軟體技術之應用等。

2. 「人文地理研究」卓越營

由於國際地理學術的發展及發表,長期以來受到英美學界的影 響 與 主 導 相 當 明 顯 , 這 一 現 象 在 最 近 有 相 當 多 的 討 論 與 反 省 (Gutiérrez and Lopez-Nieva, 2001;Short, Boniche and Li, 2001; Garcia-Ramon, 2003),因此,「區域研究與地理」學門規劃的第一次 以國際講師為主的「人文地理研究營」,特別著重於對英語世界的 學術發表相當有經驗,但深具歐洲觀點的國際學者,以提供本地人 文地理及相關領域學者寬闊的學術視野,並協助本地學者精準地定 位台灣學術發展利基,拓展學術網絡。再者,因為地理學的領域相 當廣泛,為嘉惠更多的學術人口,「人文地理研究營」亦考量領域 的分佈,不以集中於單一學術領域與議題為規劃原則。因此,本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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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國際期刊主編 (3)有承辦或參與類似工作營活動之經驗者 (4)國際學術交流經驗豐富者 (5)對台灣(及台灣學者)有某種程度的瞭解與認識 (二)預期成果 1. 「土地使用變遷研究」卓越營 透過本次之邀請短期授課,已達成以下之效益: (1) 吸取歐盟在 LUCC 方面之研究經驗,引進已開發之模擬軟體系 統,有助於國土之合理規劃與經營管理。 (2) 訓練我國相關研究人員及學者,約 30-50 人。 (3) 建立與歐盟相關研究之長期跨國合作關係。 2. 「人文地理研究」卓越營 針對國內的年輕學者教師及研究生來說: (1) 有充分的機會吸收重要次領域的前瞻性理論與方法論議題,以及 認識相關的專業發展課題。 (2) 瞭解國際學術期刊的興趣與標準,建立投稿國際期刊的信心,並 整備更精準與快速的投稿經驗。 (3) 在與國際知名學者接觸後,提高國際觀與視野,加速學術國際化 的條件。 對人文地理學界而言: (1) 拓展新的國際學術網絡,特別是歐洲的網絡與觀點。 (2) 學習國際研究營及寫作營的發展經驗,並連接起國際學術營的網 絡,讓本土學者將來直接能參與該國際性的活動,充分利用國 際性的學術資源。

十一、大陸參訪(馮正民老師規劃)

(一) 參訪緣起 大陸正在進行沿海都市地區及西部地區的大開發,並提出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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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及城市的戰略構想與研究,以提升其區域與城市的競爭力。這 些區域與城市的研究與發展策略,頗值得我們交流參考。為了進一 步了解這些研究與規劃,實有必要至大陸區域科學學會及具有盛名 的上海同濟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南京大學與北京大學訪問考察, 了解大陸區域及都市研究的方向,作為我國區域研究及地理學門學 者研究方向之參考。本次參訪目的有三: 1. 洽商雙方共同有興趣的研究主題與研討會 2. 洽談資訊交流的管道 3. 洽談研究人員交流的機制 (二) 參訪成果 本次參訪至大陸區域科學學會及具有盛名的上海同濟大學、華 東師範大學、南京大學與北京大學訪問考察,不但了解大陸區域及 都市研究的方向與重點,而且更進一步蒐集其人才庫及知名期刊的 名稱與內容,此外,雙方也初步交換意見,洽談雙方共同興趣的研 究主題,為日後研究交流奠下一個不錯的基礎,也可作為我國區域 研究及地理學門學者研究方向之參考。

結語

區域研究及地理學門之研究主題雖均與區域及空間有密切相關,但所 包括之領域卻相當多樣化,且各領域間因缺乏共通之基礎方法論,因而對 學術之標準認定不一。目前區域研究及地理學門之規劃與推動,除定義學 門範疇與規劃研究主題外,最主要的工作內容有四:(1)藉由國內期刊之 排序與評估,規範學術標準;(2)健全獎勵制度以鼓勵基礎性之學術研究; (3)定期舉辦專題研究計畫成果發表會;(4)適度整合學門內之研究人 力與物力,在恰當之專長分工、配合與資源共享之環境下,將有限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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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學門內學術研究成果評估準繩之共識。除發展具有潛力之本土研究 外,並鼓勵學門內之學者,將研究成果發表於國際學術期刊為努力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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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國科會人文處(A)類專題研究計畫審查意見表

(91.1.22 修訂) 審查人請注意: 1.審查總分未達 75 分者,不予補助;75 分以上者,始考慮補助。 2.一般型計畫與新進人員計畫將分開評比。 3.近五年研究表現部分以計畫主持人為主,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無需考慮。 □ 本案另含補助延攬(聘)人才申請案審查意見表,請一併審查。 一、請分項評分: 最高分數 計 畫 類 別 審 查 重 點 一 般 新 進 評定 分數 評 述 (請逐項評述,內容務必具體詳細, 若空間不足請另紙繕寫) 主持人 近五年 研究表現 (含本會 近五年 專題計畫 成果出版 情形) 1.著作品質、創見 、學術或應用價 值(含貢獻大小) 2.著作數量、系統 性等 50 40 計 畫 書 內 容 1.研究主題之重要 性或創新性、在 學術或應用上之 價值或影響 2.對國內外相關研 究文獻之掌握及 評述 3.計畫之合理性、 研究方法與執行 步驟之可行性 5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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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國科會人文處(B)類專題研究計畫審查意見表

(91.1.22 修訂) 審查人請注意: 1.審查總分未達 75 分者,不予補助;75 分以上者,始考慮補助。 2.一般型計畫與新進人員計畫將分開評比。 3.近五年研究表現部分以計畫主持人為主,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無需考慮。 一、請分項評分: 審 查 重 點 最高 分數 評定 分數 評 述 (請逐項評述,內容務必具體詳細, 若空間不足請另紙繕寫) 1.著作品質、創見 、學術或應用價 值(含貢獻大小) 60 2.著作數量、系統 性等 20 ︵ 含 本 會 主 近 持 五 人 年 近 專 五 題 年 計 研 畫 究 成 表 果 現 出 版 情 形 ︶ 3.出版情形(指刊 物、專書、出版 社等) 10 計 畫 書 內 容 1.研究主題之重要 性或創新性、在 學術或應用上之 價值或影響 2.對國內外相關研 究文獻之掌握及 評述 3.計畫之合理性、 研究方法與執行 步驟之可行性 10 總 分 100 1.審查委員務請在背頁簽章。 2.背頁之「綜合意見」請務必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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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度區域研究及地理學門專題研究計畫案審查參考原則

附件三 專題研究計畫分 A、B 兩類。 A 類研究計畫係指必須申請執行計畫所需相關經費始得執行者。 B 類研究計畫係指不需申請任何研究經費即可執行者。 A 類計畫之審查表格,評分標準再分一般及新進兩類。 所謂新進人員係指具有計畫主持人資格,且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職務在五年以內或獲 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教學、研究人員。其申請時擔任教學、研究職務資歷併計已超過五 年之人員,不再視為新進人員。 總分之評分標準如下: 90 分以上︰極力推薦,80~89:推薦,75~79︰考慮推薦,75 以下︰不推薦 去年本學門通過率約 40%,最低通過分數為 75 分。 一、五年內(88年1月迄今)研究表現之品質與數量將以國內外學術期刊(或具嚴謹審查 制度之專書)為主要考慮因素。 (1)近五年至少有二篇論文發表於 SSCI 、SCI、EI 及國際著名學術期刊,或至少有 三篇發表於國內「具嚴謹審查制度」之區域學門相關領域期刊者(例如 TSSCI 期 刊正式名單或曾獲國科會優良期刊獎勵之期刊),其評分以 80%為基準,並得視 期刊之水準與貢獻度等酌予調增分數。若評分低於 80%者,則請敘明理由。 A 類一般案︰50 * 80% = 40 分, A 類新進案︰40 * 80% = 32 分, B 類 ︰80 * 80% = 64 分 (2)近五年無任何一篇著作發表在國內外具匿名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者,其評分以 50%為標準 A 類一般案︰50 * 50% = 25 分, A 類新進案︰40 * 50% = 20 分, B 類 ︰80 * 50% = 40 分 並以此標準依情況增減分數 ( 取得博士學位未滿二年之計畫主持人,不受前述 評分標準之限制。其主要的審查重點在於期刊論文、博士論文或學術會議論文等 研究著作之品質)。 (3)申請案均附近五年( 88 ~91 )執行國科會專題計畫成果出版情形表,請予 參考。對於曾進行多次國科會專題計畫,但均未(或很少)以計畫成果發表於學術 期刊者,請酌予扣分,並請在審查表中註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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