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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體育學院 National Taiwan 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體育舞蹈學系碩士班碩士學位論文. 聽覺障礙幼兒肢體律動教學之行動研究 THE RESERACH ON TEACHING OF BODY M O V E M E N T S A M O N G H E A R I N G I M PA I R E D CHILDREN. 研. 究. 生:沈美君. 指 導 教 授 : 陳碧涵. 中. 華. 民. 國. 撰 博士. 99 年 7 月.

(2) 論. 文. 名. 稱:聽覺障礙幼兒肢體律動教學之行動研究. 校 院 所 組 別 : 國 立 台 灣 體 育 學 院 體 育 舞 蹈 碩 士 班 理 論 組 畢 研. 業 究. 時. 間: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 生. : 沈美君. 總 頁 數 : 82 頁. 指導教授:陳碧涵. 博士. 中文摘要 本 研 究 採 行 動 研 究 , 以 8 位 2~6 歲 聽 障 幼 兒 為 研 究 對 象 ,進行肢體律動教學。本目的旨在了解聽障幼兒肢體律動學 習的需求,並透過研究歷程與反思可適用於聽障幼兒律動學 習的課程內容,本研究結果發現: 一、聽障幼兒肢體律動學習需求:與聽障幼兒溝通,教師說 話的音量和速度要適中,除了口語可加手勢輔助。教學時, 多給予正向支持,老師動作示範要清楚,利用視覺性教學教 具以及減少聽覺混淆音源。音樂選擇上,勿使用太快或太慢 的歌曲,歌詞盡量簡單化。 二、肢體律動課程,對聽障幼兒的益處:肢體律動能培養聽 障幼兒互助合作之精神,對聆聽能力的提升,具有正面的效 果。在遊戲式的肢體活動中,能增進聽障幼兒學習動機,並 提供實際操作經驗。 三、舞蹈教師進行聽障幼兒律動教學,尚需強化的專業能力 修習與特殊教育相關之課程,提昇專業知識。課堂中適當的 教學情境營造,盡量減少聽覺混淆音源及降低環境噪音,或 提供支持性的環境。教學語彙的選用,需依據聽障幼兒語言 的發展階段來提供引導語。. 關鍵字:肢體律動、聽覺障礙、行動研究 I.

(3) Shen,Mei-Chun(2010)The Reserach On Teaching Of Body Movements Among Hearing Impaired Children. Unpublished Master Thesis, National Taiwan 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Advisor:Dr. Chen, Pi-han. Abstract The object of Action Research is to choose 8 persons of listening-disabled infant child from 2 to 6 years old to do the lesson of body rhythm.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understand the need of listening-disabled infant child in terms of body rhythm learning, and draft the lesson by course & introspection dedicated for listening-disabled infant child to help the investigater teach them wit.The study found: First, hearing-impaired children learn body rhythm needs:to communicate with hearing-impaired children,teachers speak of the volume and speed should be moderate, in addition to verbal gestures can be added to assist. Teaching, and more to give positive support to the teacher moves to clearly demonstrate the use of visual teaching aids and to reduce the confusion of hearing audio. Second,movement programs, the benefits of the hearing-impaired children:physical law of momentum train deaf children the spirit of mutual cooperation,to improve listening ability,with positive results. Type of physical activity in the game,the hearing-impaired children can enhance motivation and provide practical experience.Third, the dance department of the graduate training course of the rhythm of teaching hearing-impaired children, still need training to strengthen the professional capacities:special education training courses,attendance and special education related courses to enhance professional knowledge. Classroom teaching situation in an appropriate building to minimize the confusion of hearing and reduce environmental noise sources,or to provide a supportive environment.. Keywords: body movement, hearing impaired, action research. II.

(4) 目. 錄.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錄 附錄 表目錄 圖目錄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第四節 研究範圍及限制 第二章文獻探討 第一節 聽障幼兒的學習特質 第二節 幼兒肢體律動學習內容及其重要性 第三節 幼兒律動教學原則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行動研究(研究設計與架構) 第二節 研究對象及情境 第三節 研究工具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第五節 研究流程. III. Ⅰ Ⅱ Ⅲ Ⅳ V Ⅵ 1 5 5 7 8 15 20 25 30 32 33 38.

(5) 第四章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聽覺障礙幼兒肢體律動學習需求 第二節 本研究施行之「肢體律動遊樂園」課程,對聽障幼兒的學習. 40. 適切性 第三節 舞蹈教師進行聽障幼兒律動教學後之成長及在舞蹈專業知 能方面,尚需強化的專業能力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第二節 建議. 61. 參考文獻. 76. 附錄 附錄一 附錄二 附錄三. 訪談大綱(專家) 訪談大綱(家長) 檢核表. 64 72 74. 81 81 82. IV.

(6) 表目錄 表1 表2. 研究對象背景介紹表 編號分類一覽. 30 34. V.

(7) 圖目錄 圖1 圖2 圖3 圖4 圖5. 研究架構圖 舞蹈教室之平面配置圖 資料蒐集與分析程序 三角校正關係與面向 研究步驟. 29 31 35 37 39. VI.

(8) 第一章 緒論 本章旨在陳述本論文之研究背景與動機,進而提出研究 目的與待答問題,界定本研究關鍵名詞之意旨及研究採用之 研究方法、範圍與限制,以說明本研究的主軸與方向。全章 共分四節,第一節 答問題;第三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 名詞釋義;第四節. 第一節. 研究目的與待.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背景與動機. 聽覺是一個人接收外界訊息的重要管道,更影響個體溝 通能力。聽覺障礙,對個人的生活、學習、溝通、交友、職 業、經濟…,無論是人際社會建構、就業經濟生產力等層面 都會造成影響。聽覺障礙者除了要面對因為聽覺機能損傷所 帶來的生活與行動限制外,可能還要處理一些因聽能損傷, 或面對社會大眾的曲解,延伸出的心理、社會適應問題。 一般而言,若聽覺障礙是在嬰幼兒時期發現,則應把握 關鍵期即時提供早期療育,將可有效減除因聽力損失所造成 的不利影響。而且,隨著科技文明的發達,聽障者的聽覺輔 助器材科技日新月異,如今只要透過適當的輔助用具,聽障 者仍是可以利用其殘存聽力從事有意義的傾聽。因此,為了 協助聽障幼兒適應口語社會和把握語言學習關鍵期,在學前 聽障教育上,言語教學一直視為當務之急,教育方案多以口 語能力的訓練為主,著重在發揮幼兒的殘存聽力及幼兒的語 言 發 展 兩 方 面 ( 蔡 昆 瀛 , 1 9 9 0 )。 也 由 於 聽 力 損 失 之 原 故 , 在. 1.

(9) 過去的傳統觀念裡,認為聽覺障礙兒童是無法聽取任何聲音 , 所 以 將 他 們 排 除 在 一 般 的 音 樂 教 育 外 ( Buechler, 1984; E l k e , 2 0 0 1 )。 不 過 , 嬰 幼 兒 時 期 是 人 生 發 展 的 重 要 階 段 , 早 期的生活經驗及身心發展,奠定一個人未來智力、學習、人 格、情緒及社會能力的基礎,不僅一般兒童如此,對於特殊 幼兒更是如此,尤其在少子化現況下,不管一般幼兒、特殊 幼兒,每個稚嫩生命都應受到安全無虞的照顧與關愛。因此 ,在二十世紀,國外開始將音樂治療應用於盲啞學校的特殊 教 育 活 動 層 面 ( 張 乃 文 , 2 0 0 4 )。 藉 由 音 樂 上 的 感 官 刺 激 , 以 及音樂節奏震動的提示,可促進聽覺障礙兒童言語及身體的 律動。另外,樂器和音樂素材,可做為感官、動作豐富的資 源 ( H a n s e r , 1 9 9 9 )。 幼 兒 是 國 家 未 來 的 希 望 , 對 幼 兒 教 育 的 重視古今中外皆然,而幼兒律動的教學則可視為是幼兒一切 教育的開端,幼兒律動它不僅止於強健幼兒的體魄,也不僅 是幼兒肢體成熟發展上的運動,它對幼兒的認知、情緒、感 知 、 智 力 、 學 習 、 人 際 關 係 等 方 面 的 發 展 均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林 風 南 , 1 9 9 0 )。「 律 動 」 是 生 命 力 的 表 現 , 幼 兒 藉 由 律 動 可 以 直接覺知身體動作音律和人際關係的互動。幼兒不是重度依 賴「語言」與他人交流,而是大量透過「遊戲」去傳達情意 的溝通,也可以說是透過「運動」進行社交性的活動(林美 玉 , 2 0 0 0 )。 臺 灣 1 9 9 6 年 成 立「 中 華 民 國 應 用 音 樂 推 廣 協 會 」後 , 亦 積極的推動音樂治療相關事宜,不定期地舉辦專題講座和研 習會。不過在臺灣,要具備音樂治療師的證照考試資格,必 須至國外進修,目前總共僅有十幾位領有國外合格音樂治療 師在臺灣從事音樂治療工作。社會資源方面,目前有「財團. 2.

(10) 法人中華民國婦聯聽障文教基金會」及「中華民國兒童慈善 協會」兩家機構,針對四歲以上聽障兒童設置音樂律動課, 不過,參與資格僅提供有在此兩家機構上口語訓練課程的學 員。綜合上述,在學前聽障教育上,教育方案多以口語能力 的訓練為主,無音樂律動課程。社會資源方面,僅有兩家機 構開設音樂律動課程,加上有年齡與參與限制,部份聽障兒 童無法享有音樂律動課程的學習。許月貴、鄭欣欣、黃瀞瑩 ( 2000) 指 出 律 動 課 程 對 特 殊 幼 兒 是 非 常 好 的 課 程 , 因 為 可 以讓特殊兒童擁有較多的成功經驗。而且,在肢體教育的領 域裡,幼兒們是由肢體動作去做表達,因此聽覺障礙的孩子 也能自然的融入課程、表達自己,而肢體遊戲也可以讓這些 孩子增進他們的人際互動關係(許月貴、鄭欣欣、黃瀞瑩, 2 0 0 0 )。 現 今 身 心 障 礙 者 在 特 殊 教 育 中 有 急 速 增 加 的 趨 勢 , 這 些身體上的失常,有些是先天性、意外或生病所形成,透過 肢體動作教育可以讓孩子在一些表達面上更顯圓滿。 在一次因緣際會下,研究者服務的教學機構安排研究者 教授聽覺障礙幼兒學習本中心「幼兒肢體律動遊樂園」課程 。對研究者而言,ㄧ則以喜,ㄧ則以憂。喜的是有機會接觸 一群聽障幼兒,擔憂的是從未教過聽障幼兒的肢體律動課程 ,這與以往教學經驗、教學對象如此不同,對研究者而言, 是 一 種 新 的 挑 戰 。 本 中 心 教 學 採 用 奧 福 教 學 法 , 卡 爾 ·奧 福 ( C a r l O r ff, 1 8 9 5 - 1 9 8 2 ) 認 為 音 樂 必 須 與 律 動 、 舞 蹈 及 語 言 相結合才能產生意義,這是奧福教學法重要的理念之一。由 於 , 音 樂 和 舞 蹈 是 密 不 可 分 的 , 肢 體 律 動 ( Eurhythmics) 已 成為本世紀幾個主要音樂教學法所著重的要點之一,強調藉 由學習者自己身體的運動,來加強學習者對音樂的感受性。. 3.

(11) 另外,奧福教學法也被運用在音樂治療上,其治療模式,鼓 勵兒童從日常生活的說話、歌唱、律動、遊戲、戲劇等經驗 中,透過各種模仿、觸覺、視覺、聽覺、肢體動作等基本的 感官活動,去體會音樂的各種要素,更同時以一般兒童發展 階 段 做 為 特 殊 兒 童 音 樂 治 療 的 活 動 指 標 ( 陳 淑 瑜 , 2 0 0 4 )。 經 由上述,可了解奧福教學法其優點是適用於特殊兒童,不過 本中心所設計「幼兒肢體律動遊樂園」課程,是針對一般幼 兒。因此,研究者有待解決之項目有:一、研究者未接觸過 聽障幼兒,該如何帶領聽障幼兒學習肢體律動課程,查詢目 前在國內外有關聽覺障礙之研究及文獻探討,多數屬於語言 學習、就業障礙、融合教育、構音聲調、人際溝通、醫學醫 療 等 方 面 , 對 於 探 討 聽 障 幼 兒 學 習 肢 體 律 動 的 研 究 文 獻 鮮 少,故此形成本研究之動機。二、研究者希望藉由此次的教 學,進而觀察檢視學習者的學習狀況和學習目標達成度,以 了解「幼兒肢體律動遊樂園」課程,對聽障幼兒是否有需修 正補強之處。基於此,研究者將採用行動研究法,先從文獻 中探討聽障幼兒的身心特徵及發展,在藉由肢體律動教學的 實施,了解聽覺障礙幼兒在肢體律動學習時,有哪些特殊需 求,以及律動課程內容的適切性,最後透過研究的歷程與反 思,以增長提升研究者在教導聽障幼兒學習肢體律動的專業 知能與成長。. 4.

(12)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一、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如下: (ㄧ)了解聽覺障礙幼兒肢體律動學習的需求。 (二)透過研究歷程與反思可適用於聽覺障礙幼兒律動學習 的課程內容。 (三)提供針對聽覺障礙幼兒肢體律動教學專業成長之經驗 ,做為其他舞蹈教學者從事聽覺障礙學生舞蹈教學之參考。 二、待答問題 依據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擬針對下列問題進行探究: (一)聽覺障礙幼兒在肢體律動學習時,因應其身心狀態有 哪些學習需求? (二)本研究施行之「肢體律動遊樂園」課程,對聽障幼兒 的學習適切性如何? (三)舞蹈教師進行聽障幼兒律動教學之成長為何?在舞蹈 專業知能方面,尚應強化哪些能力?. 第三節. 名詞釋義. ㄧ、聽覺障礙幼兒 本研究根據教育部之定義,所謂聽覺障礙指由於先天或 後天原因,導致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 之障礙,以致對聲音之聽取或辨識有困難者。本研究教學對 象 為 2-3 歲 , 皆 由 先 天 原 因 或 不 明 原 因 導 致 聽 覺 障 礙 。. 5.

(13) 二、行動研究 「行動研究」是由行動與研究結合為一體,以縮短理念 與 實 務 的 差 距 ( 蔡 清 田 , 2 0 0 0 )。 行 動 研 究 是 使 置 身 於 教 育 實 際情境的教師,能依其教育現場的真實問題,進行有系統的 研究,以講求實際問題解決的一種方法。 三、肢體律動教學 本研究中幼兒肢體動作教學係指:在幼兒的生活當中, 運 用 肢 體 、 連 結 音 樂 、 表 達 感 受 的 活 動 ( 翁 麗 芳 , 1 9 9 7 )。 而 教學內容則參考美育奧福教學機構所編製的「幼兒肢體律動 遊樂園」課程,美育秉承奧福教學法重要之理念,音樂必須 與律動、舞蹈及語言相結合才能產生意義,及幼兒身心發展 的特性設計「幼兒肢體律動遊樂園」課程。本課程由兩位老 師帶領,一位舞蹈老師做課程引導,另一位是現場鋼琴伴奏 老師做即興式彈奏。以遊戲式教學,搭配豐富的教具運用, 教學內容及目標包含肢體律動、音樂啟發、語言發展及社會 性四大方向。. 6.

(14)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ㄧ、研究範圍 (ㄧ)課程方面:根據美育奧福「幼兒肢體律動遊樂園」課 程 , 共 13 堂 , 每 週 一 次 , 每 次 上 課 50 分 鐘 , 為 期 3 個 月 。 ( 二 ) 研 究 對 象 : 2- 6 歲 的 聽 覺 障 礙 幼 兒 共 8 位 , 其 中 5 位 配戴電子耳加助聽器,3 位配戴助聽器;皆未曾接觸過肢體 律動課程。 二、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結果若要推論至其它非聽覺障礙幼兒肢體律動 學習領域時要特別注意。 (三)本教學中心為一般教學機構,學生可能因私人因素或 其它原因不能全程參與或中途退出,此為研究中無法掌握的 限制。. 7.

(1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將從聽障幼兒的成長歷程,以探討聽障幼兒的身心 發展特質及影響因素,再藉由一般幼兒與聽障幼兒律動教學 內容、原則及重要性等相關文獻,探究學術界的研究成果, 予以整理、歸納,作為本研究的理論基礎。本章共分三節: 第一節為聽覺障礙幼兒的發展特質;第二節為幼兒肢體律動 學習內容及其重要性;第三節為幼兒律動教學原則。. 第一節. 聽障幼兒的學習特質. 一、定義與鑑定標準 在 特 殊 教 育 制 度 上 , 依 據 我 國 教 育 部( 1 9 9 9 ) 「身心障礙 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第五條的定義,所謂聽 覺障礙是指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 ,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以致對聲音之聽取或辨識有 困難者。其鑑定標準: (ㄧ)接受自覺性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語音頻率聽達二 十五分貝以上者。 (二)無法接受前款自覺性聽力檢查時,以他覺性聽力檢查 方式測定後認定者。 由生理學觀點,簡易可區分為「聾」及「重聽」兩類, 通 常 以 90 分 貝 的 聽 值 作 為 兩 者 的 分 界 , 如 聽 力 損 失 達 90 分 貝 以 上 者 「 聾 」( 蔡 昆 瀛 , 2 0 0 1 )。 另 外 , 依 據 我 國 「 身 心 障 礙 等 級 」( 衛 生 署 , 1 9 9 9 ) 中 的 界 定 , 聽 覺 障 礙 係 指 優 耳 聽 力 損 失 在 55 分 貝 以 上 者 , 其 障 礙 程 度 可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等 級 :. 8.

(16) 1.輕 度 : 優 耳 聽 力 損 失 在 55 至 69 分 貝 。 2.中 度 : 優 耳 聽 力 損 失 在 70 至 89 分 貝 。 3.重 度 : 優 耳 聽 力 損 失 在 90 分 貝 以 上 者 。 比較「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與 「 身 心 障 礙 等 級 」, 可 發 現 這 兩 項 法 規 鑑 定 標 準 並 不 一 致 , 教 育部頒布的「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 並 未 對 聽 覺 障 礙 加 以 分 類,僅 規 定 優 耳 聽 力 損 失 達 2 5 分 貝 以 上者即為聽覺障礙,屬於法定的特殊教育對象,而衛生署則 以 聽 力 損 失 值 5 5 分 貝 做 為 核 發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的 標 準。兩 者 之 間的差異或可解釋為社會福利與特殊教育的服務對象與範圍 之 認 定 的 不 同 ( 蔡 昆 瀛 , 2 0 0 1 )。 二、聽覺障礙對語言發展上的影響 聽力損失並不會直接影響幼兒的認知、動作或社會情緒 發展,一般而言,聽覺障礙幼兒各方面的發展程序與耳聰幼 兒並無顯著不同,甚且由於偏好靠視覺與肢體動作來探索環 境,所以有些聽覺障礙幼兒可能比一般幼兒更富好奇心或更 為主動。不過聽覺障礙幼兒由於聽力損失,造成對語音聽取 與模仿的困難,直接影響其發展語言和學習說話(蔡昆瀛, 2 0 0 1 )。 聽覺障礙幼兒在七至十個月大時,雖然也會如同耳聰幼 兒出現無意義發聲的喃語期,但是由於缺少聽覺回饋的增強 ,喃語的量可能會逐漸減少,或者發展出與觸覺或動作回饋 相連結的固定聲音種類,也有些嚴重聽力損失的幼兒可能到 兩 歲 才 會 出 現 喃 語 ( R a v e r , 1 9 9 9 )。 一 般 而 言 , 聽 覺 障 礙 幼 兒常見的語言問題包括:構音異常、語調異常、語言理解困 難和語言發展遲緩等。. 9.

(17) 三、聽覺障礙對認知發展上的影響 幼兒早期認知能力的發展是透過環境探索和與他人的互 動,聽覺障礙幼兒置身於無聲的世界,依靠視覺、觸覺、嗅 覺、味覺和動作來形成經驗和認識週遭環境。認知發展和語 言發展具有相輔相成的關係,許多概念的學習仍需要借助聽 覺。就智力而言,如果測驗工具與施測方式適當(例如使用 不依賴口語作答的測驗) ,文 獻 指 出 聽 覺 障 礙 幼 兒 的 智 力 水 準 與 一 般 幼 兒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 Meadow, 1980, 引 自 蔡 昆 瀛 , 1 9 9 0 )。 四、聽覺障礙對社會情緒發展上的影響 特殊幼兒與一般幼兒相比較,其社會情緒發展上有一些 特徵與問題。但是,視不同幼兒的障礙類別與程度,其問題 也不盡相同,大略而言,特殊幼兒在社會情緒發展上有下列 傾 向 ( 傅 秀 媚 , 1 9 9 7 ): ( 1) 情 緒 不 穩 定 、 難 以 預 測 ( 2) 自 我 意 識 發 展 不 完 整 ( 3) 缺 乏 處 理 人 際 關 係 的 能 力 ( 4) 長 期 表 現 退 縮 、 不 安 全 感 ( 5) 具 攻 擊 性 、 自 我 傷 害 五、聽覺障礙對動作發展上的影響 針對動作發展方面,教育部所編輯的聽覺障礙學生輔導 手 冊 提 到 , 張 蓓 莉 ( 2000) 國 外 學 者 研 究 聾 童 的 動 作 能 力 , 結果發現聾童在平衡木項目上明顯差於耳聰兒童。其他項目 或 是 沒 有 明 顯 差 異,或 是 優 於 耳 聰 兒 童。歸 納 1970 年 代 以 前 有關聽覺障礙學生動作發展的相關報告,大致的結論是:早 期即失聰的兒童其坐、走、手部精細動作發展與耳聰者同,. 10.

(18) 但是在側化、同時動作、行動協調、動作平衡、與動作速度 方面則較耳聰者發展較慢。 六、聽覺障礙對遊戲發展上的影響 聽覺障礙幼兒的遊戲發展歷程並不違背皮亞傑的理論, 但其發展的速度較一般幼兒慢,約落後二至四歲。就遊戲內 容來看,研究發現聽覺障礙幼兒較少也較難參與戲劇性、符 號性、想像性等類型及認知語言發展之關係較為密切的遊戲 ( Darbyshire,1997; Sisco,Kranz,Lund&Schwartz; 引 自 蔡 昆 瀛 , 1 9 9 0 )。 歸納言之,聽障生受限於聽力因素,與外界溝通受到影 響,無形中也容易出現學習、溝通與人際適應的問題,不過 聽覺障礙幼兒並不必然或絕對具有某種特質,聽障幼兒可能 因諸多因素影響其發展結果,例如聽損發生與發現的年齡、 聽損的程度與類型、父母教養的態度與方式,以及接受療育 的時機等,這些因素都值得我們去關切與重視,因此在聽障 幼兒之間也存有個別差異。 七、聽能輔助器材 聽能輔助方面,絕大多數的聽損兒之殘存聽力是可透過 聽能輔具的協助而發揮功能,目前有助聽器和人工電子耳兩 種選擇。人工耳蝸的發明使得許多原先無法以助聽器獲得足 夠 輔 助 的 重 度 / 極 重 度 聽 損 患 者 得 以 重 拾 聽 力,要 與 聽 損 者 溝 通必須了解兩種聽能輔具的差異。 (ㄧ)人工電子耳 人 工 電 子 耳 是 一 種 電 子 裝 置。它 可 幫 助 重 度 聽 障 者 ( 包 括 神 經 性 失 聰 ), 獲 得 可 用 之 聽 力 , 經 過 適 當 的 聽 語 復 健 後 可 增 進溝通能力。人工電子耳適用於聽覺喪失的成人及兒童,不. 11.

(19) 經過病人已受損的聽覺器官且能直接刺激聽覺神經。此技術 研 究 發 展 於 1950 年 代,最 初 是 用 單 一 電 極 (音 頻 )做 傳 導,現 今 已 發 展 至 利 用 多 電 極 (多 音 頻 )來 傳 導 , 更 增 加 了 語 音 的 了 解。提供失聰者另一個選擇,幫助他們聽見美妙的聲音、增 進就業能力、教育等的機會。 人工電子耳分為體外及體內部份,體外部份包含麥克風 、語音處理器和傳送器,體內部份包含解碼器和電極束。麥 克風藉兩條導線分別連接語音處理器和線圈,它收集聲後, 將聲音送到語音處理器;語音處理器是一個小型電腦,它將 聲音編譯成特殊的聲音密碼。聲音密碼經由傳送器傳到埋在 耳後皮下的解碼器。解碼器譯成不同的電氣信號,然後傳到 耳蝸內的電極束。電極束將這些信號經由耳蝸內的聽神經傳 送到大腦聽覺中心,大腦解讀這些電器信號,能聽懂聲音, 轉 變 成 語 言 ( 雅 文 兒 童 聽 語 文 教 基 金 會 , 2 0 0 4 )。 (二)人工電子耳與助聽器有何不同? 目前助聽器其實只是簡單的音量放大器,功能只是讓聲 音變大,對於完全失聰者,卻沒有太大幫助。此時人工電子 耳是另一個選擇。失聰的原因,有可能是因為內耳外傷疾病 或其他的問題,而導致聽神經受傷,使病人突然或漸漸失去 聽覺。人工電子耳可避開這些受了傷害或有疾病的那部份, 直接刺激聽神經,使病人能有足以使用的聽力。這是一般助 聽器所無法提供的。人工電子耳適合任何年齡層,不管是長 久以來有聽覺障礙或是從小就失聰的人,經術前評估適合者 都可藉著這項技術”重新聽到聲音”。. 12.

(20) (三)與戴電子耳的人溝通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因電子耳使用者們聽的狀況不盡相同,有的人可以完全 藉電子耳聽聲音來交談,有的人則需輔以讀唇,在與電子耳 使用者交談時,注意事項與一般聽損者類似: 1.臉 朝 向 對 方 , 讓 使 用 者 可 以 清 楚 看 到 您 的 表 情 及 唇 形 。 2.講 話 速 度 要 放 慢 , 留 意 對 方 是 否 聽 懂 再 調 整 速 度 。 3.使 用 一 般 的 音 量 與 使 用 者 交 談 即 可 , 千 萬 不 要 用 大 聲 說 話 的方式與使用者交談。 4.在 比 較 吵 雜 的 環 境 中 , 不 論 是 電 子 耳 或 助 聽 器 使 用 者 都 會 聽得較吃力,此時可輔以其它如表情、肢體動作、筆談等方 式,若是重要的交談的內容,最好是轉移陣地找個比較安靜 的場所再交談。 林 寶 貴 ( 2 0 0 6 ), 在 英 語 中 , 僅 有. 50% 左 右 的 語 言 , 可. 從口形外部看得出來(中國語是單音節的語言,可從口唇上 看得出來的語言更少) 。下 面 幾 個 與 聽 障 講 話 時 要 注 意 的 幾 點 建議: 1.說 話 時 面 對 光 源 , 使 光 線 照 著 你 自 己 的 臉 而 非 照 著 孩 子 。 2.為 使 你 的 口 形 與 孩 子 的 視 線 成 水 平 狀 態 , 與 孩 子 說 話 時 要 蹲下,面對著孩子。 3.要 說 得 清 晰 , 不 可 作 任 何 誇 張 和 扭 曲 。 讀 唇 是 以 正 確 而 正 常的語言為基礎。 4.說 話 的 速 度 要 適 中 , 不 快 不 慢 , 我 們 不 可 能 用 時 鐘 或 節 拍 器為你定下一個標準,但你可運用自己的判斷力,來決定說 話速度的快慢。 5.用 簡 短 而 完 整 的 語 句 , 不 要 一 個 單 字 一 個 單 字 講 , 要 用 平 常的語言正確地說話,不要像嬰兒說娃娃語。. 13.

(21) 蔡 昆 瀛 ( 2004) 提 到 教 師 和 聽 障 幼 兒 說 話 時 , 語 調 自 然 、速度適中、音量正常,發音清晰即可,不需特別大聲或口 形誇張。而在說明或下指令時,可利用手勢或把幼兒抱近, 提 醒 其 注 意 聽 ( 蔡 昆 瀛 , 2 0 0 1 )。 因 聽 障 生 是 以 視 覺 為 強 勢 學 習管道,和聽障幼兒說話前,必須鎖定其注意力(張蓓莉, 2 0 0 3 )。 另 外 , 在 課 堂 中 如 果 發 現 幼 兒 比 平 常 反 應 遲 鈍 或 不 專 注,教師可協助幼兒檢查是否是聽覺輔助的問題(蔡昆瀛, 2 0 0 1 )。 雖然聽覺障礙者有聽取困難,但他們對於噪音的容忍度 比耳聰者更差,尤其是戴上助聽器之後,更容易受噪音的干 擾 (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 2 0 0 6 )。 因 助 聽 器 和 電 子 耳 在 執 行 擴 音 功 能時會將訊息與背景噪音一同放大,而混淆聽辨能力(雅文 兒 童 聽 語 文 教 基 金 會 , 2 0 0 4 )。 蔡 昆 瀛 ( 2 0 0 1 ) 也 提 到 與 聽 障 幼兒交談選擇在安靜處,教學時盡可能減低四周環境的噪音 。不過,聽損能力愈輕的孩子跨聽能力愈好,他能吸收的聲 音多,且與說話者距離限制較小,在語言詞彙和社交敏感度 都較好,聽損愈重,要進行跨聽則會越吃力(雅文兒童聽語 文 教 基 金 會 , 2 0 0 4 )。 綜合上述,教師在與聽覺障礙幼兒說話時,必須注意到 說話音量不宜過於大聲、速度要適中、視線與孩子保持水平 狀態,並透過表情或肢體動作做為輔助,幫助孩子增加理解 度,教學時也要盡可能減低四週環境的噪音。. 14.

(22) 第二節 幼兒肢體律動學習內容及其重要性 本節將藉由專家學者所提出肢體律動課程學習內容應具 備之面向,來了解美育「肢體律動遊樂園」課程,是否符合 這些條件,並闡述肢體律動學習對於一般幼兒和聽障幼兒的 重要性。 一、肢體律動的學習內容 在教育部國民教育司出版的「幼兒律動」中提到,幼兒 律 動 包 含 體 育 ( 舞 蹈 )、 音 樂 、 戲 劇 三 個 層 面 , 是 指 讓 幼 兒 結 合音樂、肢體和戲劇,表達自己感受的活動(翁麗芳、蔡春 美 、 廖 幼 芽 , 1 9 9 7 )。 林 風 南 ( 1990) 認 為 幼 兒 的 肢 體 活 動 必 需 依 據 幼 兒 身 心 發 展 的 特 性 , 以 肢 體 的 活 動 ( m o v e m e n t ) 為 主 體 ,「 遊 戲 」 為 方 法 ,「 教 育 」 為 指 導 , 以 「 培 養 幼 兒 身 心 發 展 的 基 礎 能 力 為 目 標 」 的 活 動 。 林 南 風 更 進 一 步 的 說 明 ,「 肢 體 的 活 動 」 是 指 身 體 性 、 基 礎 功 能 性 ;「 遊 戲 」 意 味 活 動 應 具 有 趣 味 性 及 滿 足 生 活 的 特 性 ;「 教 育 」 指 教 學 的 目 的 性 與 計 畫 性 ; 且 上 述 的 各種特性最終皆不能脫離幼兒身心發展特性及社會需求之目 的。 林 玫 君 ( 1999) 指 出 在 肢 體 的 活 動 中 , 可 包 含 模 仿 動 作 ( i m i t a t i v e m o v e m e n t ) 和 韻 律 動 作 ( r h y t h m i c m o v e m e n t )。 並認為對幼兒而言,模仿動作和韻律動作是身體動作最直接 有效的起始動作。兩類活動之區別敘述如下: (一)模仿動作:幼兒已經對不同種類的動物或人物有所了 解後,用自己的身體的身體做出模仿對象的型態和特色。活 動的題材有以下四類:. 15.

(23) 1.對 人 物 的 模 仿 : 即 依 據 真 實 人 物 的 特 質 進 行 活 動 , 例 如 醫 生、警察……。老師帶領時,利用問話的技巧,讓幼兒以不 同的動作或心理狀態不斷模仿所詮釋的對象。 2.模 仿 動 物 : 讓 幼 兒 以 動 物 的 造 型 、 動 作 、 走 路 方 式 或 成 長 過程的變化,以肢體模擬出來。 3.針 對 物 品 或 符 號 的 模 仿 : 物 品 本 身 具 備 形 狀 、 和 獨 有 的 特 性,使動作上能夠有所變化。例如氣球,會因為吹氣的力量 產生大、小的變化,風起時會飄動,會洩氣、會爆掉;電風 扇、洗衣機,也有輕、重、快、慢的變化。若加上符號形狀 的變化,活動就會變得多樣有趣。 4.模 仿 自 然 現 象 : 例 如 風 、 火 、 雨 、 海 、 河 、 植 物 … … 都 可 以進行時間、空間、速度、力量……等動作元素上的探索。 (二)韻律活動: 是透過音樂引發想像,並營造情境或人物,讓幼兒創造 出肢體的表達活動。音樂是營造氣氛的最有效工具,也可以 讓律動活動更增豐富感。音樂可以讓團體輕易地聚集焦點, 也可以節奏性的伴奏輔助動作進行、營造一種情緒、或者在 想像創作、暖身及放鬆身體時使用。若有適當的音樂帶進活 動當中,能讓參與活動的幼兒產生相當好的感受。 綜合上述,可了解幼兒律動是結合音樂與肢體動作的活 動。而其學習內容應以肢體活動為主體,可包含模仿動作及 韻律動作兩部份,教學以遊戲為方法,音樂為要素,情境為 指導,將音樂、動作、認知等聯接起來達到教育之目的。 以下將簡述美育「肢體律動遊樂園」教材,了解課程內 容是否符合上述所提及肢體律動教學內容應包含之層面。簡 述如下:. 16.

(24) 美育兒童音樂舞蹈國際教育機構,本著「我家的孩子最 快 樂 」 的 理 念 , 積 極 從 事 兒 童 奧 福 音 樂 教 育 ,「 肢 體 律 動 遊 樂 園」課程是秉承奧福教學理念,音樂必須與律動、舞蹈及語 言相結合才能產生意義而設計的。以探索舞蹈和音樂共同要 素出發,以動靜、高低、快慢、強弱等為探索主軸,將音樂 與肢體結合,開發聽動覺能力,在藉由遊戲式教學,讓幼兒 學習獨立自主及培養互助合作關係,以及透過歌曲刺激肢體 及 語 彙 表 達 能 力 。 由 此 得 知 , 課 程 內 容 符 合 林 風 南 ( 1990) 所提及律動課程應以肢體的活動為主體、遊戲為方法、教育 為指導等三個層面。因此美育「肢體律動遊樂園」教材,教 學內容之面向是適合於幼兒,不過是否適用於聽障幼兒必須 做進一步探討。 二、肢體律動對一般幼兒及聽障幼兒的重要性 (一)肢體律動對於一般幼兒的重要性 透過肢體律動動作的學習與開發,使得兒童更能認識自 己 、 尊 重 他 人 、 體 會 人 與 外 在 環 境 互 動 ( 陳 勝 美 , 2 0 0 2 )。 福 祿貝爾認為:律動遊戲乃是幼兒期人類發展(即兒童生活) 的最高層次,因為律動遊戲是兒童自由表現自我之內,再者 ,亦即呼應自我內在本質之必需,而表現於外在者。兒童的 律 動 遊 戲 是 「 行 動 」、「 知 覺 」、「 思 維 」 等 三 種 作 用 凝 成 一 體 的表現。他認為律動遊戲是兒童身心均衡發展上所不可或缺 的 , 其 效 果 有 三 : 提 高 並 強 固 「 身 體 的 能 力 」、「 精 神 力 」 及 「 道 德 心 」。 它 雖 然 一 再 提 及 精 神 力 和 道 德 心 的 提 高 , 但 對 於 身體能力也給予很高的評價。他認為律動遊戲或身體運動可 以發展身體能力,使兒童獲得運用其力量的手段。而且,在 身體不斷的循序發展中,可以訓練其運用身體的手段,即每. 17.

(25) 一階段的完成是下一階段發展的必要條件,且每一階段同等 的重要。因此,在幼兒期使身體和四肢均衡發展,能自由的 活動身體,是兒童此時的重要課題。而對於兒童進入學齡期 以後的整個訓練,也有積極納入的必要。換句話說,律動遊 戲是奠定幼兒成為創造性豐富人類的基礎。 吳 啟 通 、 黃 永 寬 ( 2009) 透 過 幼 兒 律 動 的 構 成 要 素 , 音 樂與肢體動作之功能與重要學習概念,進而分析出幼兒律動 的課程給予幼兒最大的益處,是不斷的提供幼兒探索的機會 來滿足幼兒情緒以激發幼兒身體機能。並配合音樂的旋律來 增加對音樂、動作技巧、認知等的聯結。藉由動作的學習培 養幼兒觀察力、模仿力、創造力與想像力。進而提升幼兒社 交 性 、 合 群 性 、 團 隊 性 等 社 會 性 功 能 。 另 外 , 赫 洛 克( H u r l o c k , E . B . )也 認 為 律 動 遊 戲 具 有「 身 體 的 」 、 「治療的」 、 「 教 育 的 」、 「 社 會 的 」、「 道 德 的 」 價 值 。 從以上教育目標之規定,我們可以發現「幼兒律動」具 有以下幾點特質以及重要性: 1.幼 兒 律 動 自 古 以 來 就 是 幼 兒 天 生 自 然 的 表 現 行 為 , 也 是 令 幼兒感到興趣濃厚的學習活動。 2.幼 兒 律 動 不 宜 看 成 一 門 科 目 或 一 個 領 域 , 而 應 視 為 一 種 綜 合性的學習活動,也是增進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 3.幼 兒 律 動 的 概 念 包 含 : 肢 體 活 動 、 動 作 發 展 、 音 樂 節 奏 。 4.幼 兒 律 動 的 教 學 需 配 合 幼 兒 的 年 齡 及 動 作 發 展 的 次 序 來 進 行教學活動。 (二)幼兒肢體律動對於聽障幼兒的重要性 目前國內外相關文獻,以肢體律動教學來探討對聽障兒 童的重要性,尚未有完整的研究報告。大多以音樂治療角度. 18.

(26) 介入,因為音樂與語言間有共同的元素,如語調的抑揚好比 旋律上的高低,言語的句法好比音樂中的分段分句,言語的 節奏、輕重如同音樂的節奏、輕重一般。國內音樂治療師彭 嘉 華 ( 2005) 表 示 在 唱 歌 訓 練 中 往 往 能 夠 在 誇 張 語 調 中 的 高 低或音量來加強記憶,而運用音樂元素來發展語言,可同時 刺激腦部的不同區域,以彌補語言發展上的不足。但除了唱 歌訓練,在音樂治療教育方案上,也採用樂器演奏、跳舞及 身 體 律 動、音 樂 知 能 的 學 習,及 聽 覺 訓 練 等 相 關 活 動( R o b b i n s , 1 9 8 0 )。 國 內 多 年 致 力 於 音 樂 及 肢 體 語 言 研 究 的 學 者 郭 美 女 ( 2002) 闡 述 , 運 用 音 樂 所 具 備 的 心 理 學 功 能 於 身 心 障 礙 兒 童的教學上,可讓身心障礙兒童透過音樂性的遊戲或音樂活 動,使其障礙獲得改善,或維持不繼續惡化的狀態,且能提 供多種感官刺激與反覆練習的機會,促進兒童身心協調發展 ,培養社會化的意識,使其更能適應社會環境。 然而,在肢體教育的領域裡,幼兒是由肢體動作去做表 達,因此聽覺障礙的孩子也能自然的融入課程、表達自己, 而肢體遊戲也可讓這些孩子增進他們的人際互動關係(許月 貴 、 鄭 欣 欣 、 黃 瀞 瑩 , 2 0 0 0 )。 另 外 , 模 仿 也 是 一 種 感 覺 想 像 音樂的方法,透過肢體想像,聽障孩子也可以表達對音樂的 感覺,例如教師可以讓孩子去拍手或踏步感受節奏產生的過 程,讓孩子與其他同學可以相互體會與感受(許月貴、鄭欣 欣 、 黃 瀞 瑩 , 2 0 0 0 )。 不 過 , 在 進 行 音 樂 相 關 活 動 時 , 老 師 須 體認或許孩子是聽不到音樂的,但透過演奏樂器,聾啞者可 獲得振動的感覺。振動的感覺並不是通過聽覺系統,而是通 過神經系統、皮膚和骨骼感受到的,聲音的振動可以透過打 鼓、敲木魚、彈鋼琴等方式,把它傳到聾啞者之身體,使他. 19.

(27) 們領悟到這些振動,並記住它們的節奏型,並可運用到說話 及 律 動 中 , 這 樣 能 促 進 身 體 與 大 腦 健 康 ( 陳 惠 齡 , 2 0 0 3 )。 綜合上述相關研究,可知音樂與肢體律動教學,對於一 般幼兒和聽覺障礙教育上確有其功能和價值,透過多元化的 音樂肢體活動介入,在社交互動、個人價值及身體韻律的提 昇上均具有明顯得成效,對於聽障兒童,更能降低其聽力及 語言上的缺陷程度。. 第三節 幼兒律動教學原則 教學原則是教學方法的理論根據,能夠了解教學原則, 才能靈活運用,創新教學方法、改進教學,提高教學的效果 。尤其,幼兒在身心各方面尚未成熟,學習的態度與方法也 與成人有所相同。掌握幼兒律動教學原則,提高教學效能, 是幼兒律動教學時的一大挑戰。以下針對一般幼兒與聽障幼 兒兩個面向說明: 一、一般幼兒律動的教學原則 廖 幼 芽 與 廖 幼 茹( 1 9 9 7 ), 對 幼 兒 律 動 提 出 七 項 教 學 原 則 :( 一 ) 起 點 原 則 : 選 擇 教 材 需 考 慮 幼 兒 年 齡 、 能 力 、 經 驗 及 環 境 等 因 素 。( 二 ) 興 趣 、 努 力 原 則 : 興 趣 是 進 步 主 要 因 素 , 上 課 內 容 需 新 鮮 有 趣 , 使 幼 兒 感 到 「 好 玩 」, 才 能 引 起 動 機 使 幼 兒 努 力 去 學 習 。( 三 ) 獲 知 結 果 原 則 : 教 學 過 程 中 注 意 觀 察 幼 兒 學 習 的 結 果 , 並 適 時 的 告 訴 他 們 如 :「 做 對 了 ! 」、「 好 棒 !」等,不僅使幼兒能了解自己的學習是正確的,其被肯定 的 歡 愉 心 情 , 更 可 成 為 努 力 的 原 動 力 。( 四 ) 認 同 原 則 : 教 師 應盡量參與幼兒的活動,師生打成一片,必能增進幼兒活動. 20.

(28) 意 願 。( 五 ) 稱 讚 獎 賞 原 則 : 當 發 現 幼 兒 有 所 成 就 時 , 應 立 即 給予肯定稱讚,使幼兒確知進步情形,更增加嘗試的勇氣。 (六)個別適應原則:依個人的能力給予不同的評量。尤其 對於能力較弱或反映較慢幼兒,應特別照顧及鼓勵,增加信 心 。( 七 ) 三 動 原 則 : 教 學 設 計 應 做 到 頭 腦 要 動 ( 認 知 ), 身 體 要 動 ( 技 能 ), 人 與 人 互 動 ( 情 意 ), 才 能 提 昇 教 學 效 率 。 另 外 , 劉 英 淑 ( 1 9 9 7 ), 也 曾 針 對 幼 兒 律 動 的 教 學 原 則 提 出十項的看法: (一)設定活動空間:老師常說幼兒動起來一發不可收拾, 但好動是幼兒的天性,因此,實施律動教學很重要的一點是 先 和 小 朋 友 約 定 哪 裡 是 活 動 範 圍 。( 二 )從 幼 兒 本 身 節 奏 開 始 :律動動作的速度應該以幼兒本身身體動作的自然速度為準 , 在 活 動 中 隨 時 調 整 以 符 合 他 們 的 身 心 狀 態 。( 三 ) 根 據 幼 兒 身體動作發展的順序:動作應從大肌肉開始,由頭部(頭、 頸 、 五 官 )、 上 肢 、 下 肢 而 至 全 身 。( 四 ) 共 通 性 的 動 作 : 從 原始的、自然的、非經過訓練、幼兒所共通性的動作開始, 例 如 : 走 步 、 跑 步 、 跑 跳 步 、 旋 轉 、 跳 躍 等 。( 五 ) 動 、 靜 活 動平衡的交替進行:律動活動不宜連續進行太久,動、靜的 活 動 應 做 合 理 的 分 配 。( 六 )創 造 性 的 引 導 取 代 權 威 性 的 要 求 :尊重每一個孩子,肯定凡是出於自發的、真誠的表現都是 可 貴 的 。( 七 ) 經 常 同 中 求 變 , 培 養 幼 兒 專 注 力 及 反 應 力 : 幼 兒注意力很短,同一個動作不宜連續反覆太久,應經常略加 變 化 。( 八 ) 鼓 勵 個 人 的 表 現 , 同 時 重 視 群 體 的 互 動 : 教 學 過 程應不斷鼓勵孩子有個人的想法,盡情表現。同時也要讓個 人 與 他 人 充 分 的 互 動 , 共 同 完 成 群 體 的 創 作 表 現 。( 九 ) 盡 量 以音樂引導教學,少用言語發號施令:音樂本身就是最好的. 21.

(29) 教學者,老師應善用以音樂引導教學或以音樂做為和孩子約 定 的 信 號 。( 十 ) 多 做 示 範 , 少 費 唇 舌 : 與 其 費 盡 唇 舌 說 的 讓 孩子一頭霧水,不如老師一次正確的示範。把握肢體語言的 絕妙策略,教學就能事半功倍。 綜合以上幼兒律動教學的原則,我們可以發現幼兒律動 教 學 首 重 幼 兒 「 個 人 」, 包 括 他 的 起 點 行 為 、 興 趣 、 身 體 的 發 展、個別差異等。其次則是要多給予鼓勵與獎賞,培養幼兒 的自信心與創作力。如此一來、便能夠掌握住對於一般幼兒 律動的教學原則,使得教學更為順暢,也更有效率。 二、聽障幼兒律動的教學原則 張 蓓 莉 、 蘇 俊 賢 、 胡 松 德 ( 1998) 提 到 聽 障 學 生 對 於 音 韻、旋律的感覺幾乎等於零,如何透過特殊的教材教法與輔 助,加強其感受韻律、節奏的能力:分辨聲音的大小強弱、 快慢、柔和、剛強、澎湃的氣勢,是特殊教育中舞蹈教學的 任務。在教學原則上: (一)充分掌握學生的學習起點與特質。 (二)運用有效的溝通方式。 (三)具有趣味性、啟發性。 (四)做適性的設計與評量。 (五)藉肯定與讚美激發潛能,建立學生的自信。 (六)培養學生獨立自主之精神與關懷別人的胸襟。 另 外 , 盧 娟 娟 ( 1984) 指 出 聽 障 兒 在 學 習 韻 律 及 節 拍 方 面,由於先天上無法以聽覺效正拍子的速度和長短,所以指 導時發生的各種錯誤現象,是必然難免的。尤其是幼兒注意 力不易集中,學習情緒較難控制,指導時需著重於趣味性, 不要在意正確與否,時間不要太長。. 22.

(30) 韻律節拍需要運用身體來感受,不過,光有動作的模仿 還是不夠的,利用頻率較低的樂器:如大鼓、鈴鼓、木魚、 手響板等,和著身體的韻動,可以更強烈的讓孩子體會到節 奏 和 韻 律 是 什 麼 。 在 教 學 原 則 上 :( 一 ) 聽 障 兒 喜 歡 模 仿 較 大 的動作,因為視覺的接收比較容易的緣故。學習身體律動的 第 一 步 , 就 是 抓 緊 孩 子 的 注 意 力 , 讓 他 覺 得 有 趣 。( 二 ) 選 取 一首四拍子的輕快音樂(一般幼稚園用的進行曲中,有很多 可 用 的 曲 子 ), 指 導 著 一 邊 聽 著 樂 曲 , 一 邊 輕 鬆 的 做 律 動 。 為 什麼要選四拍子的樂曲呢?主要原因是,在我們的教學實驗 中發現,太快或太慢的節奏,聽障兒學習起來都有困難,而 與走步速度相等的四分音符(即常謂的一拍)卻容易接受。 (三)徒手的身體韻動過後,若能加入樂器的合奏,則可將 聲音加入遊戲中,豐富遊戲的趣味性。 柳 佩 辰( 2 0 0 7 ), 提 到 讓 聽 覺 障 礙 者 聽 音 樂 可 從 單 純 的 音 樂開始聆聽,例如由較少的樂器組成的樂曲,如獨奏或獨唱 曲、小型合奏曲等。或選擇樂曲中有許多重複或歌詞內容較 簡單的歌曲,從簡單的聆聽節拍開始,漸漸在練習注意音樂 的其它層面。而在音樂頻率、音調方面,聽覺障礙幼兒能聽 見 頻 率 、 音 調 較 低 聲 音 許 月 貴 、 鄭 欣 欣 、 黃 瀞 瑩 ( 2 0 0 0 )。 因 此,老師可選用頻率較低樂器給予聽障幼兒聆聽及使用。 教 學 策 略 方 面 , 蔡 昆 瀛 ( 2001) 提 出 聽 力 損 失 並 不 會 直 接影響幼兒的認知、動作或社會情緒發展。但聽覺障礙幼兒 主要以視覺學習,去除視覺線索會使聽覺障幼兒生沒有安全 感,因此教師宜盡量提供聽覺障礙學生視覺線索,如圖片、 實物、故事書等。除了提供視覺線索外,指導時亦提供教具 讓幼兒實際操作來增加課程的趣味性,因幼兒專注力較短,. 23.

(31) 學 習 情 緒 也 較 難 控 制 ( 蔡 昆 瀛 , 2 0 0 1 )。 另 外 , 在 教 導 身 心 障 礙兒童,教師必須需注意正確的示範,且需有足夠的耐心, 允許學生犯錯,或是給他們時間成長,千萬不要操之過急, 造成雙方的緊張關係,所以上課的氣氛是很重要的,要平緩 和 諧 , 在 愉 快 的 氣 氛 中 進 行 教 學 ( 陳 惠 齡 , 2 0 0 3 )。 綜合以上聽障幼兒律動教學原則,教師需充分掌握學生 的學習起點與特質,及運用有效的溝通方式是非常重要的, 因教學者教導對象是聽障者,必需掌握其溝通技巧,才能讓 教學更有效率進行。教學引導時,需提供視覺線索及給予實 物操作。另外,聽障幼兒律動教學,對於身體和音樂的結合 亦非常重視,藉由音樂元素來加強其感受韻律和節奏的能力 。然而,不論是一般幼兒或聽障幼兒,教師都需多給予鼓勵 和讚美,建立幼兒的自信心及自我肯定。 經由以上文獻探討,了解聽覺障礙幼兒發展特質,讓研 究者在進行教學時可以掌握學生的學習起點及與聽障生溝通 時必須注意的要點;在幼兒律動教學原則方面,提供研究者 可運用哪些教學策略來提昇教學效果,另外研究者亦可以以 聽障幼兒律動教學原則為依據,檢視研究者是否能夠掌握其 教學技巧。. 24.

(32)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之目的在探討聽覺障礙幼兒肢體律動學習需求, 及了解適用於聽覺障礙幼兒律動學習的課程內容。研究執行 採用行動研究法,研究者亦為教學者,以教學過程中不斷反 思及改進實務工作,並根據行動研究之結果,提出一般專業 培育之舞蹈教師進行聽障幼兒律動教學時,需強化哪些專業 能力。本章共分五節:第一節 及情境;第三節 節. 行動研究;第二節. 研究工具;第四節. 研究對象. 資料處理與分析;第五. 研究流程。. 第一節. 行動研究(研究設計與架構). 本研究旨在透過聽覺障礙幼兒學習肢體律動課程,探討 聽覺障礙幼兒在肢體律動學習時,有哪些特殊需求?以及了 解「肢體律動遊樂園」課程對聽障幼兒的適切性?實際教學 中本研究者也為教學者角色,於教學場域發掘問題、解決問 題的循環歷程中,因此採行動研究達解決實務問題之目的。 一、行動研究的意義 所謂行動研究法是指情境的參與者(如教師)基於實際 問題解決的需要,與專家、學者或組織中的成員共同合作, 將問題發展成研究主題,進行有系統的研究,以講求實際問 題解決的一種方法,是研究(知識)和行動(解決問題)結 合 的 一 種 研 究 ( 陳 伯 璋 , 1 9 8 8 )。 黃 政 傑 ( 2 0 0 1 ) 也 曾 詮 釋 行 動 研 究 認 為 :「 行 動 研 究 」 包 含了「研究」與「行動」兩大部分,係指各行各業的工作者 在其工作過程中遭遇到問題,進而探究問題的性質與範圍,. 25.

(33) 瞭解其發生的原因,尋求解決方案,並化為改革行動以解決 問題的過程。 蔡 清 田 ( 2000) 認 為 行 動 研 究 所 提 出 的 觀 點 , 是 用 來 描 述教育實務工作者自身工作的努力歷程與結果,將行動研究 視 為 改 進 專 業 實 務 工 作 品 質 之 專 業 工 作 。「 舞 蹈 教 學 」是 一 個 以人為互動之教導與學習歷程,過程中舞蹈教師所面臨教學 問題與教學品質,必需尋求能於此教學情境改善問題之方法 ,「 行 動 研 究 」 提 供 舞 蹈 教 師 從 研 究 者 角 色 , 以 知 識 體 系 結 合 實際教學進行實務改進的方法,於歷程中對於自我教學與實 務工作,不斷修正與改變,追求完美的改善結果(黃淑蓮, 2 0 0 6 )。 由於研究者未教導過聽障幼兒,因此教學上有實際問題 解決的需要,該如何帶領聽障幼兒學習肢體律動課程,在教 學過程中,研究者不斷的透過資料的蒐集、教學的反思及訪 談,來探討聽覺障礙幼兒肢體律動學習需求,及了解適用於 聽覺障礙幼兒律動學習的課程內容。另外,研究者亦為教學 者,從研究者的角色及研究過程來看,都符合行動研究的精 神,所以研究者採用行動研究法來探討如何因應遭遇到的難 題,也藉此研究歷程提昇本身的專業知能。 二、行動研究的特徵與歷程 (一)行動研究的特徵 行動研究可以增進研究者對自我專業的了解,自我評估 採 取 行 動 的 有 效 性 , 修 正 行 動 策 略 , 提 昇 專 業 知 識( 葉 重 新 , 2 0 0 1 )。. 26.

(34) 蔡 清 田 ( 2000) 提 出 10 項 行 動 研 究 的 特 徵 : 1. 以 實 務 問 題 為 主 要 導 向 ; 2. 重 視 實 務 工 作 者 的 研 究 參 與 ; 3. 從 事 行 動 研 究 者 即 是 應 用 研 究 結 果 的 人 員 ; 4. 行 動 研 究 的 情 境 即 是 實 務 工 作 環 境 ; 5. 行 動 研 究 的 過 程 強 調 協 同 合 作 ; 6. 強 調 解 決 問 題 的 立 即 性 ; 7. 研 究 問 題 或 對 象 具 有 特 定 性 ; 8. 發 展 反 省 彈 性 的 行 動 計 畫 ; 9. 結 論 只 適 用 於 該 實 務 工 作 情 境 的 瞭 解 ; 與 10.成 果 可 以 是 現 狀 的 批 判 與 改 進 , 並 促 成 專 業 成 長 。 (二)行動研究的歷程 蔡 清 田 ( 2000) 提 出 , 行 動 研 究 提 供 解 決 實 務 問 題 的 行 動 方 案,是一個繼續不斷反省的循環歷程。行動研究循環歷程包 含: 1. 瞭 解 和 分 析 一 個 需 加 以 改 善 的 實 務 工 作 情 境 或 需 要 解 決 的困難問題; 2. 有 系 統 的 研 擬 行 動 方 案 策 略 以 改 善 實 務 工 作 情 境 或 解 決 問題; 3. 執 行 行 動 方 案 策 略 並 衡 量 實 際 成 效 ; 4. 與 進 一 步 澄 清 所 產 生 新 問 題 或 新 工 作 情 境,隨 之 進 入 下 一 個行動反省循環。 行動研究不但有其實施步驟,而且實施步驟還是一個不 斷循環的研究歷程。本研究即依上述四個步驟進行探究分析 ,擬定本研究計畫及步驟,透過不斷行動發現問題,從個人 反思、專家討論中釐清問題,並將此研究情境脈絡問題做立. 27.

(35) 即性處理與運用,到最後報告呈現,整體而言是具有連串性 與縝密性的研究。 三、研究架構 依據第一章的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本研究將採行動研 究法,先從文獻閱讀及專家、家長訪談中,探討聽障幼兒發 展特質、溝通技巧及研究對象的聽障程度與個性特色,經由 教學實施與檢視,了解聽覺障礙幼兒肢體律動學習的需求, 最後透過研究的歷程與反思,以增長提升研究者在教導聽障 幼兒學習肢體律動的專業知能。本研究之研究架構圖如下:. 28.

(36) 專. 專. 家. 家. 家. 長. 檢. 會. 訪. 核. 談. 談. 文獻探討與專家、家長訪談 自. 自. 我. 我. 省. 教學實施與檢視. 思. 省 思. 聽覺障幼兒學習特徵與需求. 教師專業能力需求評估. 舞蹈教師教學成長 圖 1 研究架構圖. 29.

(37) 第二節 研究對象及情境 一、研究者背景 研究者畢業於國立臺灣體育學院體育舞蹈學系,本身對 於舞蹈教學有極高之興趣與熱忱,畢業後就立即投入教學工 作,目前在美育奧福音樂舞蹈教育機構擔任專職老師,從事 舞蹈教學已有 4 年的時間。 二、研究者角色 在行動研究中,研究者即身兼「教學者」與「研究者」 雙重角色,不但是研究現場的教學工作者,也是觀察記錄並 解決問題的研究人員。 三、研究對象: 本 研 究 對 象 為 8 位 2~6 歲 聽 障 程 度 不 同 的 幼 兒,皆 未 接 觸過肢體律動課程。 表 1 研究對象背景介紹表 姓名. 出生. 蘋果. 96.7. 草莓. 聽損原因. 聽障程度. 助聽輔具. 個性特色. 先天. 輕度. 二助聽器. 較任性. 96.1. 先天. 重度. 一助一電. 活潑. 香蕉. 96.3. 先天. 重度. 一助一電. 害羞. 葡萄. 95.10. 先天. 重度. 一助一電. 害羞,怕生. 西瓜. 95.4. 先天. 重度. 一助一電. 固執可溝通. 柚子. 94.9. 極重度. 二助聽器. 喜獨處. 番茄. 93.12. 輕度. 二助聽器. 活潑,服從. 原因不明 先天. 性高 檸檬. 92.6. 原因不明. 重度. 30. 一助一電. 節奏感不佳.

(38) 四、研究場域背景 本研究場域為臺中市美育奧福大墩分校,教室為長方形 , 長 11 公 尺 , 寬 6 公 尺 , 軟 硬 體 設 施 齊 全 。 以 下 是 舞 蹈 教 室 之平面配置圖:. 教. 彩. 具. 色. 櫃. 木 箱. 鋼 琴 門. 圖 2 舞蹈教室之平面配置圖 五、專家觀察員 因考量到學習者較為特殊,為了能夠顧及到學習者的心 理狀態不受影響以及課程能夠順利的進行,故不做現場的直 接參與觀察,但是為了提高行動研究觀察效度與深入評估舞 蹈教師進行聽障幼兒律動教學時的專業能力和效能,將邀請 有特殊教育背景及從事聽障教育教學的觀察員。因此,研究 者將邀請 A 師和 B 師兩位聽覺口語老師以專家模式進行課程 觀察。A 師是雅文聽語文教基金會第一屆聽覺口語老師,目 前就讀於台北護理學院聽語障礙科學研究所。B 師是雅文聽. 31.

(39) 語文教基金會第五屆聽覺口語老師,兩位老師目前都在從事 聽 障 生 聽 覺 口 語 法 教 學,本 研 究 研 究 對 象 有 五 位 幼 兒 是 A 師 和 B 師的學生。 因本研究上課時間與地點與兩位老師平時授課有時間上 衝突關係,故以錄影方式提供兩位觀察員做課後觀察記錄工 作,透過專家模式的支持協助,指導研究者,在課程與觀察 上給予建議。另外,還有一位臺中啟聰學校 C 師,C 師目前 教導幼稚部的學生,因此對聽障幼兒非常了解,當研究者在 教學歷程中有問題時,也可諮詢 C 師,提供研究者建議。.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使用的工具包含以下幾種: 一、訪談大綱 本 研 究 進 入 教 學 階 段 前 , 先 編 製 訪 談 大 綱 ( 附 錄 一 ), 透 過直接的管道,蒐集第一手資料,以半結構式的方式來訪談 學生的家長、聽覺口語教師或專家教師,掌握研究對象的學 習特徵與需求。 二、檢核表 本研究檢核表設計擷取文獻資料及「聽覺口語法概論」 中一般教學之因應策略部份,包含溝通技巧和教學策略兩個 項目,此兩項目以檢核研究者是否有做有效的溝通及教學過 程中是否善用教學策略引導學生達到教學目標。另外兩項檢 視律動課程的適切性及觀察幼兒聽能回應與進步狀況。此檢 核表由觀察員在影帶觀察後,依據研究對象及教學者於課程 實 施 引 導 之 行 為 表 現 , 做 勾 選 評 量 與 文 字 記 錄 ( 附 錄 二 )。. 32.

(40) 三、教學反思日誌 教學反思日誌是研究者於每堂課程的紀錄,紀錄每一堂 課學生參與狀況、上課表現、學習歷程與發生問題,及研究 者自我對話的反思紀錄,透過每堂教學反思日誌澄清個人觀 點與概念分析,以定期檢視行動歷程與結果。 四、媒體記錄 每次上課實施攝影機定點、全場錄影記錄,此影音資料 作為教學省思與問題探討使用,為事後反思回顧之重要依據 紀錄。 五、專家會談 每堂教學後針對教學過程有問題部分,透過與觀察員的 會談討論,商討如何更有效的安排、執行課程。 六、訪談記錄 課程教學活動結束後,和學習者家長進行單一對象的訪 談,以非正式自由、開放的和非結構性的談話方式進行訪談 有關於學習者學習情況。. 第四節. 資料的處理與分析. 研究者以行動研究質化取徑的資料蒐集方式,將文字資 料與非文字資料蒐集彙整後,依質性研究以「歸納法」將資 料整理分類後編碼呈現。在這節資料處理分三項陳述:一、 資料分析步驟;二、資料編碼;三、信效度檢核。 一、資料分析步驟 (一)轉譯:將上述檢核表、教學反思日誌及會談、訪談記 錄等,整理分類後,以文字資料編碼歸類。. 33.

(41) (二)編輯:對於無意義的談話內容給予刪除,其它文字加 以適當的潤飾,但以原意為主。 (三)分割:分割成分析單元。 (四)歸納:將分析單位進行歸納。 (五)整理:歸類後,確定分析單位主題,並整理出類型。 (六)現象描述:對分析單位的內容先進行情境上的描述。 (七)深入分析:經過情境描述後再進一步做深入的探討與 分析。 (八)撰寫報告:最後研究者綜合所有蒐集、整理、歸納、 分析的資料,探討其主旨意義並撰寫成報告。 二、資料編碼 資料清楚分類以利於本研究不同資料的分析與比對,因 此本研究將分類後的各項研究資料,依日期、不同類型與性 質 分 類 逐 一 編 碼,例 如,教 學 反 思 日 誌 於 2009 年 7 月 6 日 紀 錄,期編碼為「教. 0 7 0 6 」, 作 為 資 料 上 有 效 管 理 方 式 , 編 碼. 分類如範例表。 表 2 編號分類一覽 類別. 編號. 編號範例. 觀察員. A 師 2009 年 7 月 6 日 檢 核 表. A 師 檢 0706. 觀察員. B 師 2009 年 7 月 6 日 檢 核 表. B 師 檢 0706. 專家會談. C 師 2009 年 7 月 6 日 會 談. 專 C 師 0706. 媒體記錄. 2009 年 7 月 6 日 課 程 記 錄. 錄 0706. 家長訪談記錄. 2009 年 7 月 6 日 訪 談 番 茄 家 長. 番 茄 0706. 教學反思日誌. 2009 年 7 月 6 日 研 究 者 上 課 紀. 教 0706. 錄與課後反思記錄. 34.

(42) 另外,研究者會將每次蒐集好的資料立即進行分析,將 有疑問或不清楚的地方記錄下來,以做為下ㄧ次資料蒐集的 依據。因此關於資料蒐集,會隨著研究的進行,依據資料分 析的結果,循著研究的需要而不斷的擴展。本研究之資料蒐 集與分析程序如下:. 資料分析. 資料蒐集 1.觀 察 員 檢 核 表. 1.資 料 整 理. 2.專 家 會 談. 2.資 料 歸 納. 3.媒 體 記 錄. 3.資 料 轉 譯. 4.家 長 訪 談 紀 錄 5.教 學 反 思 日 誌. 圖 3 資料蒐集與分析程序. 35.

(43) 三、資料檢核 在質性研究資料裡,必須建立研究之可靠性與一致性, 以下將說明研究者所採用之方法: (ㄧ)研究者的參與觀察與省思 研究中研究者同時扮演「教學者」與「參與者」角色, 除了在研究教學的場所,進行長時間持續的參與觀察外,並 從進入研究現場開始,即時時刻刻反省自己的角色,盡量以 客觀的角度觀察記錄研究歷程,並盡可能完整呈現教學過程 的實際情形,以為本研究客觀性的基礎。 (二)三角測量法 運 用 三 角 測 量 法 , 有 三 個 明 顯 作 用( 黃 政 傑 , 1 9 8 7 ): ㄧ 是驗證,將採用多種方法蒐集到的資料互相比較,檢視其中 的發現是否ㄧ致,研究者的發現因此可獲得確證,顯示其效 度;二是精緻,運用各種方法,從多個角度分析同ㄧ現象, 將使得研究結果更為詳細和精緻;三是創新,分析各種資料 的分歧性,可以創新其結論和解釋,加深了解,引發新的研 究層面和方向。 因此,本研究採三角測量法,蒐集的資料包括有:專家 檢核表、訪談記錄、蒐集文獻檔案、教學省思日誌等方法, 藉以多重的方法將所蒐集到的資料互相比較,並且檢視其ㄧ 致性,接著運用各種方法從不同角度分析,以便描述更為確 實的、詳細的和完整的研究現象,最後分析資料的相異性。 本研究的三角校正關係與面向如下:. 36.

(44) 資料的校正 教學反思日誌、媒體 記錄、觀察員檢核表. 人的校正. 方法的校正. 研究者、觀察員、. 訪談、文件分析、. 指導教授. 相關文獻理論. 圖 4 三角校正關係與面向. 37.

(45) 第五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的流程共分為:研究準備、研究執行及研究報告 撰寫等三個階段。 一、研究準備階段: 擬定研究題目後,研究者除了多方面的蒐集和閱讀相關 文獻、相關研究外,也進一步思索並家以釐清論文書寫的方 向,以掌握所要研究的問題與重點。 二、研究執行階段 首先依據待答問題編製訪談大綱,進行專家及家長訪談 ,針對研究者做專業成長需求的評估、教學對象學習需求的 評估。接下來進入研究場域,教學內容採用美育奧福幼兒肢 體律動課程,並以 7 位聽覺障礙幼兒為教學對象,在每次上 課實施後,立刻進行教學反思日誌、檢核表等做逐字稿的記 錄,另外,透過與專家會談討論,商討如何更有效的安排、 執行課程,並請兩位聽覺口語老師,以觀看上課所錄製的影 帶方式,給予檢核表做點評,以上作業程序將為此階段的問 題提出解決方案與修正方法,作為每一堂課程改善的依據。 三、分析研究報告撰寫階段 將所獲得的資料進行歸納分析,最後撰寫研究報告,提 出研究發現、結論與建議。以下為本研究之研究流程表:. 38.

(46) 選定研究主題 準 備 相關文獻蒐集. 階 段. 家長、專家訪談. 執. 教 學 對 象. 研 究 者 專 業 能. 學 習 需 求. 力需求評估. 行 階 段. 專家檢核. 進入研究場域. 專家會談. 課 程. 教學者自省. 資料蒐集與處理. 執 行. 結果與討論. 完 成. 撰寫論文報告. 停. 完 成. 即. 完成論文口試. 階 段. 圖 5 研究步驟. 39. 止.

(47)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本章將呈現本研究實施階段所得結果依序提出發現,並 引用研究歷程中所收集之資料來檢証,如實敘述與探討教學 活動。. 第一節 聽覺障礙幼兒肢體律動學習需求 本段將從溝通技巧、教學策略、音樂選擇三個面向提出 結果與討論。 一、. 溝通技巧方面. (一)教師與聽障幼兒溝通,除了口語可加入手勢輔助。 在教導一般幼兒時,教師會運用手勢來輔助提醒幼兒注 意,不過研究者發現,面對聽障幼兒手勢呈現上要更明確且 動作要大,可多重複。例如教學時常見的常規的手勢有:手 放 耳 朵 旁 , 代 表 他 們 必 需 「 注 意 聆 聽 」; 孩 子 表 現 很 棒 時 , 可 以 豎 起 大 拇 指 意 指 「 他 很 棒 」; 將 手 掌 豎 立 往 前 推 直 表 示 「 要 停 止 」; 手 心 朝 上 揮 動 表 示 「 請 起 身 活 動 」 … 等 。 另外,在做手勢動作時,該手不能拿著教具或是其他東 西,以免模糊焦點。如要指示到某處集合,則需明確直接指 出方向,手勢不可加入與指令無關的動作,如:畫個圈圈後 再指出集合方向。 本行動研究有關常規手勢的溝通,在教學日誌上清楚記 載著: 第一堂課,我有做平常會做的注意聽的手勢外,無加入 其 它 手 勢 , 課 後 A 師 建 議 可 加 入 其 它 手 勢 … 。( 專 A 師 0603) 第 二 堂 課 , 今 天 示 範 完 聽 到 鼓 聲 跳 入 呼 拉 圈 後 ,. 40.

(48) 有 做 聽 和 站 起 來 的 手 勢 , 不 過 在 … … 有 兩 次 沒 做 到 。( 教 0610) 第 三 堂 課 , 推 木 箱 時 , 我 用 口 語 說 停 , 加 上 注 意 聽的手勢,告訴孩子注意聽已經沒有聲音了(沒有有加 手 勢 ), 若 孩 子 沒 停 , 我 會 到 身 邊 提 醒 , … 我 拿 積 木 做 站 起來的手勢,孩子看不清楚加上有些沒注意到,所以我 一 個 一 個 去 帶 , … 來 做 火 車 , 來 的 手 勢 孩 子 看 得 懂 。( 教 0617) 第 四 堂 課 我 示 範 完 聽 到 鼓 聲 站 到 墊 子 , 我 比 站 起 來的手勢只有番茄有反應,第二次示範完大象和兔子, 我 比 站 起 來 的 手 勢 孩 子 懂 了 … … 踢 足 球 忘 記 比 。( 教 0624) 第 五 堂 課 , 跑 步 音 樂 停 時 , 西 瓜 沒 停 , 我 比 停 的 手勢他有看到並停下來,肢體圖形示範完,比站起來的 手 勢 , 孩 子 懂 了 。( 教. 0701) 第 七 堂 課 , 暖 身 跑 步 感 應. 音樂動與靜,當孩子沒停下來,我會比停的手勢,他們 都 了 解 , 站 起 來 的 手 勢 也 都 懂 了 ( 教 0715) 第 七 堂 課 開 始到第十三堂,研究者在手勢提醒上都有做到,學生們 對常規的手勢也都能夠明瞭並做到。 本研究發現加入手勢的輔助,可幫助學習者增加理解度 , 與 蔡 昆 瀛 ( 2001) 所 提 出 和 聽 障 幼 兒 說 明 或 下 指 令 時 , 教 師可利用手勢或把幼兒抱近,提醒其注意聽部份相同。 因本研究進一步發現,做手勢動作時必須更明確,該手 不能拿著教具或其他東西,以免模糊焦點。如要指示到某處 集合,則需明確直接指出方向,手勢不可加入與指令無關的 動作,這是文獻當中所未提及的。 (二)需確定所有的幼兒都有注意教師。 本研究發現,教師除了手勢必須明確外,要先確認所有 的幼兒都有注視到老師,如此才能確保有效溝通。當老師在. 41.

(49) 示範動作及呈現手勢時,若有孩子沒注意看到或不理解手勢 , 老 師 可 以 直 接 走 到 孩 子 面 前 給 予 協 助 , 和 張 蓓 莉 ( 2003) 提到聽障生是以視覺為強勢學習管道,和聽障幼兒說話前, 必須鎖定其注意力相呼應。研究者推論,因聽障幼兒的障礙 在於語言訊息聽取的困難,老師在說話前可先口語提醒幼兒 注意聽或看,聽障幼兒才會仔細聆聽老師說話和注意到教師 的手勢。 第四堂課,我示範完聽到鼓聲站到墊子,我比站起來的 手勢只有番茄有反應,其它孩子有看到可是都沒站起, 我 一 個 一 個 過 去 帶 。( 教. 0624) 第 三 堂 課 , 我 拿 積 木 做. 站起來的手勢,孩子看不清楚加上有些沒注意到,所以 我 一 個 一 個 去 帶 … 。( 教 0 6 1 7 ) (三)教學說明時面對幼兒並蹲下與孩子視線成水平高度。 一般教師於授課時所站的位置,以理想上的距離來說, 和 學 習 者 視 角 約 成 35 至 45 度 , 不 過 有 時 會 因 授 課 教 室 的 空 間配置或學生人數多寡去做調整。若與聽障生說話,距離勿 超過 2 公尺,才能有理想收聽狀態。另外,在靜態活動時, 與幼兒溝通可蹲下或坐下,除了減少與幼兒之間的強勢感與 距離感,對於聽障幼兒而言,老師蹲或坐可與聽障幼兒的助 聽器和人工電子耳麥克風高度一致,使聲音的接收更清楚。 (四)與聽障幼兒說話速度適中, 口齒清晰 不作誇張扭曲。 本研究發現,當聽障幼兒注視老師的臉時,教師說話的 音量和速度要適中、口齒清晰,口形不需特別誇張,自然地 談 話 即 可 , 與 蔡 昆 瀛 ( 2004) 所 提 及 的 教 師 和 聽 障 幼 兒 說 話 時,語調自然、速度適中、音量正常,發音清晰即可,不需 特別大聲或口形誇張相同。第三堂課檢核表,老師說話的音. 42.

(50) 量 及 速 度 適 中 , 很 棒 。( A 師 檢 0 6 1 7 ) 口齒清晰是當一位老師的先決條件,如果老師本身口齒 不清晰,學習者將無法清楚聽懂老師的表達。若加上老師教 學對象是聽障幼兒時,聽障幼兒本身已經對聽覺理解能力較 差,如果老師口齒或發音不清楚,則將無法進行溝通,因此 研究者推論,當教師面對聽障幼兒時除了音量和速度要適中 外,口齒清晰是非常重要的先決條件。 (五)每句指令完畢後,需給予一段時間,令其進行思考。 說話完畢,讓聽障幼兒有時間可以處理聽能資訊。 (六)教師需注意並幫忙調整配戴聽覺輔助器。 本研究發現,聽障幼兒上肢體律動課程,聽覺輔助器容 易在走跑跳過程中掉落、發出嗶聲,或是幼兒會找不到電子 耳 黏 著 處 , 此 時 教 師 需 注 意 並 幫 忙 配 戴 , 與 蔡 昆 瀛 ( 2001) 如果發現幼兒比平常反應遲鈍或不專注,教師可以協助幼兒 檢查是否是聽覺輔助的問題情形很接近。不過,在肢體活動 課程中,聽覺輔助器更容易脫落,所以老師要細心注意,這 也是與教導一般幼兒肢體律動課程不同的地方,因一般幼兒 不需有此項服務。 第 十 三 堂 課,鬆 緊 帶 活 動,我 沒 注 意 到 草 莓 電 子 耳 掉 了 , 媽 媽 進 來 幫 他 用 。( 教. 0826) 第 八 堂 課 , 大 綠 布 活 動 西. 瓜 助 聽 器 掉 了 , 我 發 現 時 媽 媽 正 好 走 進 來 。( 錄. 0722). 第 十 堂 課,站 在 圈 圈 上,柚 子 助 聽 器 掉 了,我 幫 忙 帶。 (錄 0805) 第 十 一 堂 課 , 兩 人 紗 巾 完 畢 , 草 莓 電 子 耳 掉 了 , 我 有 注 意 到 。( 錄 0 8 1 2 ). 43.

(51) (七)輕度聽障幼兒因可以聽到大多數的語音,所以聽覺理 解能力較好,教導輕度聽障幼兒有如在教導一般幼兒。 本研究發現,教導輕度聽覺障礙幼兒有如在教導一般幼 兒一樣。文獻提到,聽損能力愈輕的孩子跨聽能力愈好,他 能吸收的聲音多,且與說話者距離限制較小,在語言詞彙和 社交敏感度都較好,聽損愈重,要進行跨聽則會越吃力(雅 文 兒 童 聽 語 文 教 基 金 會 , 2 0 0 4 )。 因 此 研 究 者 推 論 , 因 輕 度 聽 障幼兒的跨聽能力較好及能夠聽到大多數的語言,所以在教 導輕度聽障幼兒有如在教導一般幼兒。 相對的,也推得另一項結論,舞蹈教師教導聽障幼兒律 動課程,若整班學習者皆是輕度聽障,老師在帶領上將會較 容易,因孩子在學習需求上與一般幼兒大致相同。 第三堂課,我發現輕度聽障孩子番茄與一般幼兒沒什麼 差別,對於老師話語能夠聽懂了解,也會給予口語的回 應 。( 教. 0617) 第 六 堂 課 , 今 天 複 習 布 偶 接 觸 身 體 外 部. 構造,我引導布偶可以在頭上休息,番茄緊接著回答我 還有肚子、腳腳等,我覺得他好棒,讓我很驚訝,他的 應 變 能 力 很 好 。( 教 0 7 0 8 ) 二、教學策略方面 (一)教師的讚美能促進學生積極學習。 課堂中教師給予正向支持是非常重要的,不論是面對聽 障幼兒或一般幼兒,教師與學習者互動應保持微笑,常用鼓 勵策略。 第五堂課,老師在課堂中會持續的鼓勵孩子,面部表情 一 直 保 持 微 笑 。( A 師 檢 0 7 0 1 ) 第 十 堂 課 , 老 師 會 用 肯 定 的 口 氣 去 讚 美 小 朋 友 … 。( B 師 檢 0 8 0 5 ). 44.

(52) 本研究發現,課堂中教師給予正向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能 促 進 學 生 積 極 學 習 , 與 張 蓓 莉 、 蘇 俊 賢 、 胡 松 德 ( 1998) 所提到教師可藉肯定與讚美激發潛能,建立學生的自信相呼 應 。 廖 幼 芽 、 廖 幼 茹 ( 1997) 也 提 出 教 學 過 程 中 注 意 觀 察 聽 障幼兒學習結果,並適時的告訴他們,如做對了、好棒等, 不僅使幼兒了解自己學習是正確的,被肯定的歡愉心情,更 成為努力的原動力。因此,研究者推論,若能以孩子與教師 之間的信任為基礎,建立孩子對學習的內在動機及信心,最 後,學習的過程本身即是成為孩子最大的增強與鼓勵。 (二)遇到學習者不願參與,老師可多給予鼓勵。以下舉例 說明: 第二堂課,當課程活動需要孩子單獨輪流時,柚子和葡 萄會排斥,不過經由觀察後覺得不難或在家長陪同下, 孩 子 們 會 願 意 嘗 試 。( 教. 0610) 第 三 堂 課 , 老 師 一 直 保. 持微笑,常用鼓勵的策略,每個小朋友輪流做完一次動 作會請大家給予掌聲,讓小朋友自覺做了一個很棒的嘗 試 及 表 現 。( A 師 檢 0 6 1 7 ) 第 十 二 堂 課 , 柚 子 不 願 上 課 , 我 拿 花 朵 道 具 誘 導 他 , 他 就 願 意 了 。( 教 0 8 1 9 ) (三)多利用視覺性教學教具。 教導一般幼兒或聽障幼兒,都需視覺性教學教具,但聽 障幼兒更需要,因聽能不佳加上主要以視覺來學習,教師可 多運用圖卡、實物或故事書以輔助幼兒理解教學內容。以下 呈現上課的情境描繪: 第四堂課,我準備大象、兔子、鱷魚的圖卡讓孩子看, 然 後 去 模 仿 重 走 、 跳 躍 和 爬 行 。( 錄. 0624) 第 七 堂 課 ,. 我用兩隻布偶以戲劇的方式呈現空間相對論,然後在地. 45.

數據

圖 4 三 角 校 正 關 係 與 面 向人 的 校 正  研 究 者 、 觀 察 員 、指 導 教 授   方 法 的 校 正   訪 談 、 文 件 分 析 、相 關 文 獻 理 論  資 料 的 校 正  教 學 反 思 日 誌 、 媒 體記 錄 、 觀 察 員 檢 核 表
圖 5   研 究 步 驟   課程執行完成即停止撰 寫 論 文 報 告完 成 論 文 口 試  進 入 研 究 場 域專 家 會 談  專 家 檢 核  結 果 與 討 論資 料 蒐 集 與 處 理  研 究 者 專 業 能力 需 求 評 估  選 定 研 究 主 題相 關 文 獻 蒐 集教 學 對 象學 習 需 求家 長 、 專 家 訪 談準備階段執行階段完成階段教 學 者 自 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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