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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化典範與中共民主前景:第四條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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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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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分析新興階級與政府關係的密切程度來預測中國大陸民主 前景的第四種可能性。從經濟發展所生之新階級對政治影響的議題下切 入,首先討論預測中國大陸民主前景的現代化理論、政權穩定論與調和 論,認為三類說法雖各有部分解釋力,卻忽略了中國大陸的「國情」而 有預測偏差的可能。本文嘗試從中共的制度遺續與經改策略進行分析, 提出第四種對民主前景的預測。本文發現,因為制度遺續,多數新階級 成員乃因與舊制度的「關係」而被「挑選」,接下來漸進改革的特性亦 將其餘因機遇或能力崛起的新資產階級納入「關係」軌道中,使新興階 級與中共政權緊密合作,甚至成為體制的一部份。本文因此認為,面對 這樣的新興階級,我們恐需對中國大陸未來的民主前景抱持較為悲觀的 態度。 ᙯᔣෟĈϔ͹̼ă̚யล৺ăன΃̼நኢă߆ᝋᘦؠኢă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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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代研究民主化的諸多理論中,我們大致可以將其分為強調民主化 發 生 前 , 社 會 經 濟 、 政 治 文 化 、 國 家 自 主 與 國 際 影 響 的 前 提 論 (precondition),與民主化進行中,強調菁英互動的過程論(process)兩 種(吳玉山,1995)。這兩種理論關心的研究取向各有千秋,對於不同的 例子也有互異的解釋力。但如果我們研究的國家並未民主,過程論的推演 常被認為缺乏足夠的分析對象,1 而主要以前提論為討論視角。 在第三波民主化席捲下的今天,中國大陸是否會走向民主、如何走向 民主等系列研究總是學者關切的主要問題意識之一。在關注經濟發展所生 之新階級對政治影響的前提下,大多數對其前景樂觀者認為,自一九七八 年中國大陸進行改革開放後,在經濟持續增長下,社會逐步造就出一批知 識水平甚高的中產階級,隨著開放的腳步逐漸深化,這批中產階級終將壯 大到向中共要求自由民主,此時,「現代化典範」(modernization paradigm) 藉由經濟發展的客觀事實預告了中國大陸未來的民主前景。 另一方面,也有學者認為,中產階級具有維持現狀的保守性格。據杭 廷頓(Samuel P. Huntington)對第三波民主化國家的研究指出,民主化開 始時,許多國家的中產階級為了鞏固其社經地位,不但沒有成為民主急先 鋒,反而變成保守力量的社會中堅,因此,「事實上,經濟發展和政治穩 定是兩個完全獨立的目標,兩者的進步之間,並無必然的連結」(Huntington, 1988: 6)。用在中國大陸的例子上,我們可以看到即使改革開放後的中產階 級有一定力量,但在六四事件前後,他們之中大多數仍保持沈默,甚至在 目前成了維持現狀的最有力擁護者。這是「政權穩定論」(regime stability theory)論調—經濟發展增強其合法性權威,政權因此更穩定了。 兩個理論各有所本,也各有所偏。如果單從理論來看,兩論並無同時 存在的可能,但用在中國大陸的實例上,卻能看到兩種理論的某些影子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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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異的發展方向:如果說現代化理論是對的,中國大陸內部要求民主的呼 聲為何不隨著經濟發展水漲船高?而如果政權穩定論為真,這不僅在邏輯 上與現代化理論中資本主義多元文化需求相衝突,我們也不能忽略近幾年 中共內部所產生各類型富活力的中產階級。因此調和兩者的第三種理論便 順勢出現,以解釋中國大陸的民主前景。 學者吳玉山提出以時序來連結兩種理論。他認為,在經濟發展的初期 階段,威權政體的合法性會先是如政權穩定論預測般的上升,然後在經濟 發展的後期,成長開始放緩甚或下降時,會如現代化所預測的下降;與此 相對應的是社會對於民主的需求會先下降,然後再上升(吳玉山,1998: 445)。以此來融合兩種理論,也預告了民主在中國大陸的光明前景。 但疑惑是否就解決了呢?我們如果要理解民主制度是否為未來中國大 陸人民的必然選擇,除了理論推導外,我們也應立基現在,從其他實證資 料中尋找民主(或不民主)的根苗,來證明理論對於現實的適用性。為了 以上的需求,本文首先將介紹現代化典範、政權穩定論與吳玉山教授的調 和論,其次將把焦點放在討論前三種理論的共識—經濟發展產生的「中產 階級」。以摩爾(Barrington Moore)民主與獨裁起源的觀點作引,首先比 較中國大陸新興階級與西方現代化前期新生的資產階級異同,藉以討論中 國大陸新興階級的構成,再以新興企業主與漸進改革過程中政府的角色, 觀察兩方的互動是否具有中國大陸民主前景的可期待性,最後並提出結 論。處理問題頗大,疏漏之處在所難免,尚祈方家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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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會帶來民主是現代化理論的典型思路。從亞當斯密(Adam Smith)以降,論者認為經濟發展會帶來社會劇烈變遷、價值多元化,以及 用民主制度整合各種利益的要求。他們之中多數強調經濟社會結構和政治 制度間的關連性,認為先進科技與資本主義社會的多元文化要求,將會導 致一個多元、民主的政治體系。有些現代化理論者認為,在經濟高度發展 之下,只有民主體制可以提供政權合法性。 如果把理論用於分析共產國家的政治變遷,就會指出共產的意識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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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隨著革命元老的故去而逐步失去效果,代之而起的是經濟發展的需求, 因共產制度無法滿足經濟發展必要的多元性,隨著社會與經濟的發展,終 會逐步向多元化和自由化轉型,此即所謂的「發展對烏托邦」(development vs. utopia)(Lowenthal, 1970)。

在談到中國大陸的民主前景時,美國學者 Gorden White (1993) 之《騎 虎難下》(Riding the Tiger),便認為缺乏經濟發展會阻礙民主,然而快速 的經濟發展卻可以開創民主的契機。中國大陸之經改已造成社會分化、中 產階級興起、民間社會力量日益茁壯,長期而言,她對中國大陸走向民主 抱持樂觀的看法。Wang Yanlai (2003) 也是以偏向該理論假設的樂觀角度出 發,從國內外、意識型態、公民社會、憲制、以及經濟環境對菁英與制度 的交互影響分析,認為中國大陸在以上幾個環境中都往民主方向轉變,他 並以一九九○與二○○○年的抽樣問卷調查了上海、江蘇、浙江人民的態 度後指出,私營企業主未如過去文獻所預期,為民主的反對者,而是在問 卷中呈現具有相當民主素養的傾向,因此經濟發展的確改變了中共,使大 陸朝向越來越民主的未來邁進。 另方面,也是以經濟發展作為前提的「政權穩定論」,其論證正好居 於現代化理論的反面。對該論而言,良好的經濟發展足以增強非民主政體 的正當性(legitimacy)。人民因政府改善其生活而給予支持,但相反的, 如果經濟表現變差,政府正當性也必隨之減弱。因此重點不在於威權體制 有沒有實行經濟改革,而是其經濟成就如何。從實例來看,前蘇聯與東歐 崩潰如此迅速,的確與其經濟表現脫不了關係,尤其是東德崩解前夕,人 民紛紛前往西德的歷史鏡頭實在讓人印象深刻。 如將此理論用於中共現狀,我們可以說,在一九七八年中共開始經改 並獲得高速成長的結果後,「蘇東波」的國際浪潮衝不倒她、六四事件也 影響不了她,關於此,無論是「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或其繼任者仍 持續此種「經濟發展是政權穩定的保證」論調可以作為證明(Kuhn, 2005: 179, 248, 249)。 兩論皆以經濟發展為前提解釋現時的中國大陸,卻有著不一樣的結 論。二者對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相當成功具有共識,但現代化論者認為此 種快速的經濟發展會帶來相應的社會和政治變動,創造成熟的中產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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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會形成要求多元化和民主化的強大壓力;而政權穩定論卻認為成功的 經濟發展會鞏固中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統治,提供政權合法性而推遲民主 發展的時機。那麼,是否有個理論為非呢?國內吳玉山教授試圖解決這個 問題,因此在其〈現代化理論 vs. 政權穩定論:中國大陸民主發展的前景〉 中,提出了調和論。此論的重點在於用時序連結現代化和政權穩定論。在 該文中,首先釐清了經濟發展、經濟表現與對民主需求的四種情況(吳玉 山,1988:456): ܑ 1 經 濟 發 展 程 度 低 (無內在民主需求) 高 (有內在民主需求) 劣 (有工具性民主需求) 狀況一 僅有工具性民主需求 狀況四 兩方面民主需求均高 經濟表現 佳 (無工具性民主需求) 狀況二 兩方面民主需求均低 狀況三 僅有內在性民主需求 接下來基於經濟發展理論的假設,認為高速經濟成長是經濟發展的階 段性特徵。固然起飛時期經濟成長可以大幅度躍進,但卻不能長久持續, 在經濟體系逐漸成熟後成長速度將會逐漸放緩。由於政權穩定論假設經濟 表現(即經濟增長的速度)決定人民對於威權體制的支持度(即威權政體 的合法性),因此威權政體的合法性在經濟改革的過程中,應會先如政權 穩定論所預測的上升,然後會如現代化理論所預測的下降。和此一現象相 對應的是社會對於民主的需求(包括內在性的需求和工具性的需求)會先 下降,然後再上升,因而形成了一個“U"型的上凹曲線。造成此一原因是, 就長期而言,現代化和經濟結構的變動帶來了內在性的民主需求,而經濟 成長的趨緩也提昇了工具性的民主需求。終究而言,調和論對於中國大陸 民主前景是樂觀的。 但作者在結論中提到調和論有四點限制,前面三點基本上不會影響對 民主前景的期待,2 然第四點指出:「本理論並未探討經濟結構、經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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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和民主需求的中介變項,而只是很宏觀的將經濟與政治連結起來。例如 經濟結構如何對特定的承載者產生作用,而促成特定的政治行為,這落入 了該文討論的範圍之外」。雖稱並未討論,但由於其以時序合併現代化理 論與政權穩定論,似已隱含對兩論基本觀點的概括承受。 而在現代化理論裡,實則確立了經濟結構、表現如何對特定的承載者 產生作用:民主之所以發韌,就是因為經濟發展造就的社會分化,將使得 中產階級興起、以階級為主體產生的民間社會力量日益茁壯,而這些新興 階級有不同的內在需求,以不同的機制(mechanism)連接經濟發展到政治 自由化和民主化的過程,3 相對於國家力量的流失,日漸強大的社會才使 得威權政府的垮台成為必然。4 簡單說來,現代化理論認為,因資本主義 與威權政體的內在衝突,經濟發展所生的新興階級自然而然會產生民主需 求。但我們如果回想摩爾的《民主與獨裁的社會起源》(Moore, 1966)將 會發現,經濟結構對特定的承載者產生作用,可能促成完全相反的政治行 為。相類似的說法早見於列寧與毛澤東,以毛為例,他在民國十四年的一 篇〈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中即認為面對革命鬥爭,中產階級會自動分 化支持左右,並不會產生以階級為主體的「獨立」思想(毛澤東,1991: 3-11)。在關注經濟發展所生之新階級對政治影響的前提下,我們如要預 測中國大陸的民主前景,應該把其特殊的國情與環境列入考慮,並關注新 興階級的產生與發展,如此才能掌握該政治社會未來發展的脈動。那麼, 中國大陸特殊的國情是什麼?這是我們接下來要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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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爾對於民主化提出的問題是,為什麼在通往現代世界的道路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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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國家可以出現和平改革的政體(如英國)?有些國家需要經過民主革命 (如法國)?有些國家則走上獨裁之路(如德、日)?有些國家則經歷社 會主義革命(如俄國與中國)?

他分析的起點是現代化之前的社會結構與階級關係。書中提出了「資 產階級或商業化衝力」(bourgeois or commercial impulse)這個變數。以英 國為例,其商業化衝力以羊毛生產的形式出現,這對後來的政治發展有非 常重要的影響。地主養羊需要土地,乃將農民趕離,因此為工業革命提供 必要的人力資源。這是英國地主階級和新興資產階級的第一項共同利益, 雙方共同支持一個「自由的」勞力市場。 值得一提的是,這種生產方式並無需求助於政治力量。相對於歐陸的 若干國家(如法國 Toulouse 地區),其商業化是透過穀物的生產,地主的 利潤是來自於對農民的剝削,故需藉政治力量(國家)將農民綁在土地上, 因此產生壓制型的政府。英國的地主階級不但不需要政治力量的干涉,甚 至經常和資產階級聯合抵制國王和貴族的權力。這又為後來更進一步的民 主發展創造非常有利的條件。 英國地主階級和新興資產階級的第二個共同利益是整個行業(羊毛) 在原料(地主)、加工製造(資產階級)、和貿易(商人)的互補性。這 些共同利益使得傳統的地主階級在現代化的過程中,即使不是受益者,至 少也非受害者。這些基礎為兩個階級的融合提供了必要的基礎,「地主和 資產階級間關係如此密切,使我們很難在其親屬網絡中將兩者分開辨識」 (Moore, 1966: 19)。 對摩爾的分析來說,一個國家民主與獨裁的起源在於現代化過程中, 靠資本主義商業崛起的資產階級與地主、統治貴族的結盟與否,基本決定 了一個國家未來走向民主或是獨裁。在資本主義逐漸興盛的時代,越來越 具實力的英國資產階級與地主聯合抵制統治貴族,建立了一個巧妙的權力 制衡,民主於焉發軔;而同一時期的德國則是資產階級、土地貴族互相依 靠,並聯合政府來支撐地位、壓制群眾以發展經濟,因此德國的保守力量 遠比英國要強;至於明治時期的日本,資產階級的力量更弱,要靠貴族階 級的庇護,而王政復古階段後的明治天皇控制著貴族階級,現代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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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而下,因此成為獨裁統治的溫床。6 以上是摩爾的分析,用以觀察中國大陸的發展仍具有某種啟發意義。 本文即把注意力置於中國大陸此等「承載者」的形成與發展,來觀察中國 大陸新生的資產階級與統治者的互動。 首先,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後,在民族主義的作用下,中共領導人選 擇了以優先發展重工業為目標的國家發展戰略。由於重工業屬於資本密集 工業、建設週期長,當時中國大陸卻缺乏資金技術,重工業發展政策無法 藉助市場機制實現,因此採行了特殊的制度安排,人為的壓低重工業發展 成本,即壓低資本、外匯、能源、原材料、農產品和勞動的價格,降低重 工業資本形成的門檻。而為了保證被壓低的價格及積累可以順利流向重工 業,因此實施經濟的集中計畫與管理、工商業的國有化和農業的人民公社 化。7 逐步把中國大陸變成一個產權公有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就某種意 義來說,此時多數中國大陸人民頗類似於西方資本主義發韌前的普羅大 眾—雙方都沒有剩餘資本可用於再生產。 一九七八年開始的經濟改革,在步驟上採取了特殊的路徑—漸進改 革,8 目標上雖號稱不以資本主義作為改革的最後目標,但卻以之作為經 濟發展手段;9 過程中採取漸進的、一步一步穩定改革,基本上不危及中 共的統治地位。10 尤其是在私有化的腳步上,中國大陸更有著與其他前社 會主義國家不同卻極重要的開放過程。東歐與前蘇聯共和國主要有幾種私 有化方式:一、內部私有化:將國營企業股票出售給本企業職工,但由於 職工沒有財產,多以象徵性價格售出;二、外部私有化:股票可賣給任何 人,包括國內外資金都可進入;三、免費私有化:將股票免費分配給全民; 四、重新私有化:國家將過去被沒收的私人財產重新發還給原持有人(趙 乃斌、朱曉中主編,1995:92-94)。這些步驟雖然各有優劣,但總的方向 是要消除「軟預算制約」,將過去國有企業改變成具有競爭力的私人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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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於執行私有化政策的政府都不是原先的共黨政權,因此過去為修補計 畫體制漏洞應運而生的「關係」無法順利運作,11 私有化政策制訂過程與 執行初始比較不會偏向某一特定集團。 但中國大陸卻採取不同的私有化途徑。首先開始的是農業部門的私有 化:「包工到組」、「包產到戶」、「包乾到戶」、「家庭聯產承包責任 制」,接著便是企業的「放權讓利」、「利改稅」、「企業承包制」、「股 份制」……等政策相繼出台。12 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就在此「調動人民的 積極性」中逐步展開。其間的問題是:這些「經濟發展動力」的資本從何 而來?也就是資本家們如何完成他們的「原始積累」?直到現在中國大陸 的土地仍屬國有,雇傭關係在經改初期仍屬禁忌,政治上有被整肅的可能, 而共產多年之後的社會並沒有流動資金可以投資這些雨後春筍的新興企 業,也沒有資本主義市場的制度化籌資管道,主要的資金都在國家管制的 銀行中,那麼,「新興企業主」們是如何完成他們的初步資本累積的?所 能憑藉者應就是中國大陸著名經濟學者何清漣(2001:73-98)所說的「權 力的市場化」。據其歸納指出,在經改過程中,有能力獲取資本以進入市 場者主要有以下幾類:第一是社會資源的管理者,這些人手中握有計畫內 物資的審批權和資金的使用權;第二類是部份國有企業的負責人,這類人 屬於「內部人」,特別容易將國有資產通過各種途徑變為己有;第三類是 有能力將這種權力變換為金錢的中介者;第四類則是部份中共駐國外及港 澳等地的中資機構掌權者;第五類才是一些因緣際會,在改革過程中「搭 上車」的人,但這些人從量來說,並不構成大陸富裕階層主體 。 但何文有個不足之處,其文章缺乏完整的統計資料,主要是以歸納 法,從一些腐敗案例來證明其所言為是,在研究方法上,這種證據的外在 效度(external validity)不一定能反映母體的真實狀況(David & Sutton, 2007: 44, 277)。因此就有另外一批從事社會調查的學者「用數據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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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李路路教授社會調查的資料指出,中國大陸私 營企業主的社會來源、社會關係結構和私營企業成功的關係表明,中國大 陸社會分層結構的轉型,既非完全原來菁英的「再生產」,也不是完全社 會菁英的「循環」,既包括了原來的再分配者,也包括了再分配經濟中的 劣勢群體。經過再細緻化的多元迴歸(multiple regression)分析有如下結 果:第一、對於城市中的私營企業來說,曾在非國有單位中擔任管理人員 和曾經是農村幹部的私營企業主,相較於過去幹部,更有可能獲得成功; 第二、私營企業主的親戚關係在農村地區對於企業的成功沒有重要作用; 第三、無論在農村或在城市,性別、教育等都對企業成功具有重要性;第 四、大城市的企業較小城市的企業更有可能獲得成功。而在控制一些變項 後發現,在獲得初始資金方面,前幹部身份同樣不具顯著性,相對來說, 還是那些曾在非國有單位任管理人員的身份和個體戶身份,接近具有顯著 性。13 以上研究所調查的數據雖然具有「科學性」,但不僅不符合一般人直 觀的看法,恐也忽略了「關係」制度遺續的重要性。李文的調查除計算了 黨員、幹部等企業主本人前職業外,還包括「主要往來最密切的親戚(的 職業)」,得出對私營企業成功的影響中,大部份的親戚關係和所有的朋 友關係,都不具有顯著作用的結論。姑且不論最密切的朋友是否即是幫助 最大的朋友,也不論這種問題是否暗示企業主「官商勾結」的可能性,14 在 這種統計抽樣式的分析中,過去社會主義體制中極重要的元素「關係」僅 僅被視為親屬或「最親近」的朋友,可能就已經低估了其重要性。 這種社會主義體制發展出來的「關係」究竟是如何產生及運作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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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改階段又有何重要性?科奈(Janos Kornai)認為社會主義國家的統制經 濟在理論上要將物資做出最佳配置,由國家來計畫,並進行物資分配,15 實 際上由於資訊與資源的稀缺性,使得達成目標相當困難,但上面所規定的 計畫份額仍必須被實現,此時各單位為了達成上級交付的指標,就必須各 顯神通來搶先獲得良好物資以達成計畫,久而久之,自然會造就千絲萬縷 「關係」所產生的聯繫網絡,16 為了擴大資源的多樣與數量,這種關係網 絡不僅可以垂直分佈,也會橫向發展。在統治的意義上,此種社會主義經 濟體制使得社會權威的、強制性統治權力和依賴利益的、建立在交換基礎 上的統治合為一體,國家將行政權和財產權掌握在自己手中,通過社會的 「單位」組織來體現對社會的統治關係,而握有權力的幹部居於交換的關 鍵地位,即使是在改革開放後,「所謂的擴大自主權仍依授權者的意志為 轉移」。17 此種在計畫體制運作中產生的「關係」又與經改初期的獲利者有何相 干?本文認為,由於經改前夕社會全面性的缺乏生產要素,關係因此決定 了經改獲利者從何而來。企業經營需要生產要素,然自中共建政伊始,農 村中推動人民公社,生產資料與工具盡為公社所有,後來雖放寬規定,允 許農民擁有 5% 的自留地,但顯然這個自留地並無法滿足農民求生的要 求,否則就不會出現一九七八年安徽省委「借地種麥」政策與鳳陽縣小崗 生產隊按手印的「包產到戶」了,這種關於人民公社的政策爭辯一直要到 一九八三年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確立後才正式結束。而在城市,姑且不論 一九五○年代的三反、五反運動,已經嚴厲的打擊了當時的私營企業主, 公私合營化後只剩下個體商業,零售額僅佔全國總額的 2.7%(陳永發, 1998:第七章),私人工業則幾乎全部消失(林毅夫等,1995:37)。城

15 ͽ઼̂̚ౙࠎּĂ1953 ѐјϲ۞઼छࢍ൪؎ࣶົдࢍ൪វט̚Էႊ඾ໂࢦࢋ۞֎ҒĂι ԯБ઼ۏྤ̶јͽ˭ˬᙷֽგநĈ᭡઼छ௚˘̶੨۞ۏྤć᭢̚δ̍ຽ͹გొܝ̶੨۞ ۏྤć᭣г͞გந۞ۏྤĄ1953 ѐז 1957 ѐมĂϤ઼छࢍ؎̶੨۞̍ຽݡుՎҫѣ༊ ѐ઼̂̚ౙ̍ຽᓁயࣃ۞ͧࢦࠎ 60%Ą͔ҋڒላ͈ඈĞ1995Ĉ34-35ğĄ 16 ၆ٺ఺ֱᙯܼ۞੅ኢĂΞણዦ Kornai (1992: ch 6, 7) ͽ̈́གྷᑻۤົវטͧྵበᏭొበ Ğ1993Ĉ93-95ğĄ 17 ᙯٺĶಏҜķтңซҖӀৈϹೱᄃ௚ڼ۞ྎ௟੅ኢĂኛણ҂ՂྮྮăՂ႔ڒĞ2000Ĉௐ ˘ă˟ౢğ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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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居民則被劃歸於各種單位,生活需求全被一手包辦,過去研究即指出, 城市居民對單位組織的依賴程度很高(Walder, 1996),由於生產資源的匱 乏,離開單位將是死路一條。因此無論城市或鄉村,經改前夕中國大陸的 生產資料與工具皆被徹底的收歸公有。 而從統計數據來看,一九七八年中國大陸全國人均儲蓄為 21.88 元,如 要購買一件 100 元左右的消費品(手錶、自行車、縫紉機、收音機),平 均要動用個人五至六年的儲蓄(林毅夫等,1995:146)。在強調「平均主 義」的社會主義體制中,以上數據的意義表明了在改革開放前夕,中國大 陸的「均貧」相當徹底,資產階級被徹底解決,看不出有人具能力與信用 可以累積資本、信用貸款以進行創業。18 如果將西方資產階級演變的過程與 中國大陸比較,我們就可發現,西方的土地貴族、新興資產階級能在推進 民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主要是他們以不同的權力與經濟能力展開合作與 對抗;而在資本家原始累積過程中,以英國為例,主要是打破傳統習慣, 以「圈地」運動剝奪農民種地始,無論如何,所圈地在所有權名義上屬荒 地而非國有;但在中國大陸,既然經改前夕之生產工具與資料盡皆國有, 人們又處於「均貧」狀態,即便號稱經改成功之因是「作大蛋糕」(林毅 夫等,1995:233-235),但做蛋糕的材料從何而來?只有國家才擁有這一 切,誰能決定多分點國家的材料?在漸進改革的邏輯下顯而易見,只有舊 體制中負責資源分配的共黨官僚才有權力。 因此林毅夫等人在「尋租行為」(rent-seeking)的討論中認為,「(中 國大陸過去)在實行高度集中的經濟管理體制的年代,企業採取的是統收 統支的財務結算方式,尋租利益並不能轉化為企業或個人的直接收入,企 業尋租僅僅是為了擴張投資的需要,因而動力並不強烈。對於那些掌管資 源配置權的官員,由於收入來源和消費形式單一、透明,因受賄而使個人 貨幣收入增長和消費水平提高的情況易受監督,懲罰也十分嚴厲,因而需 冒很大的風險,……所以,雖然已有制度租金的存在,卻沒有尋租的強烈

18 ҭ؈ӻ۞ߏĂፂ̚В 1994 ѐ݈ௐ˘Ѩ٩ᇹአߤ۞ռᒉЋຽܐؕྤܛၹјĂ࣎ˠ౻જགྷ ᒉ௢᎕үࠎ͹ࢋֽ໚ݒҫѣ 45.3%Ąтڍԯௐ˟ᄃௐˬֽ໚ΐˢ݋ҫ˛јĄ͹ࢋֽ໚ߏ Ъူะྤ݋ҫ 12.1%ĂᏐ̓ࣄ෷ҫ 16.2%Ąણ֍ૺݓཌྷăځϲԠ(2001Ĉ55)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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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機,有的只是憑藉人際關係爭取資源的行為」,19 而在經改過程中,共 黨官僚如何藉由「關係」產生「尋租行為」呢?林毅夫等人接著認為「…… 他們(為部門利益服務的行政性公司)乾脆依靠與行政主管部門的所屬關 係,直接掌握計畫內的低價資源,並通過市場軌道將其『拍賣』出去,獲 得鉅額租金」(林毅夫等,1995:178)。因此我們可以瞭解,能夠操作「關 係」的人,是與中共政權有千絲萬縷牽連者,藉由這些資本,這些人因此 得以進入市場,獲得「第一桶金」,進而成為所謂的「新興階級」。就算 中共並未有計畫的挑選、培植新興資產階級的組成份子,但擁有類似能力 的人很容易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的「市場」競爭中勝出,實際上也 達成了「選擇」的結果。20 除了多數新興階級產生因為計畫經濟體制遺續的「關係」外,另一個 問題是中共政改的遲未到位,又對新興階級產生何種影響?這是我們接下 來要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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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波民主化中,其實不乏受政權保護的企業長大後試圖反噬政權 之例。21 本部份因此欲探討在漸進改革的制度安排下,政府與新興的「資 產階級」是否具有「制衡」的可能性。我們首先將討論經改中政府對資產 階級的管制性,其次將討論政府與企業的「雙重依賴」。藉以觀察新興階 級與政府的互動是否有逐步趨向「制衡」的可能。 以漸進改革著稱的中共政權,基本口號就是「摸著石頭過河」。其不

19 ߁ؾ̰͛фࠎඊ۰ٙΐĂዶኛણ֍ڒላ͈ඈĞ1995Ĉ175-177ğĄ 20 ఺ߏܕѐֽ̚В੅ኢĮۏᝋڱįॡĂͅ၆۰۞ϲኢૄᖂ̝˘Ą၆ٺ̚В۞లѳયᗟĂт ڍΪߏ͌ᇴҖࠎĂΪᅮϲڱޙϲႾ༛፟טӈΞĂҭд઼ۤ̚ࡊੰགྷࡁٙࡁտࣶν̂ૈඈ ጯ۰۞ீ̚Ă઼̂̚ౙາᎸྤயล৺۞ੑಱкᇴߏଂ઼छפ଀Ăߏፋ࣎ඕၹّ۞યᗟĂ ߇ͅ၆ϲڱ᜕ܲռѣயᝋĄ΁ࣇᄲĈĶ……΍ᄂ˘ొ᜕ܲĺචຍפ଀Ļੑய۞ĮۏᝋڱįĂ މ៍˯ඈ˷᜕ֶܲያܧڱ߱͘ᇷಱ۞ۤົลᆸķĂ֍රدኢጪĈĮν̂ૈඈ࡭Б઼ˠ̂ă ߆ם۞̳ᨂܫį,http://washeng.net/HuaShan/BBS/shishi/b5current/ 154031.shtmlĞߤྙ͟ ഇĈ2007/03/17ğĄ 21 ּтᔹ઼ன΃Ћຽ౹Ᏹˠዑ׹ϖഅྏဦҋҖણᏴᓁ௚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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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資本主義作為改革的最後目標,在私有化的政策上採取曖昧的態度:一 方面准許民間自辦企業、個體戶,但在另一方面卻繼續保有大量的國有企 業與土地所有權。佔中國大陸經濟很大份額的國有企業由於有「軟預算」 制約的問題,同時其獲利所得名義上不會產生資產階級,在此存而不論。 而出現前面三種民主前景理論的前提—中國大陸近年來快速的經濟成長, 其動力源主要來自於非國有部門。 在這些非國有部門中,學界將產權明確私有化和隱藏性的私有化做分 別。在明確私有化部份,從個體戶、私有企業和三資企業中都清楚的包含 了私人資本。但是在隱藏性私有的鄉鎮企業部份,卻表現了各種不同的模 式。例如溫州模式是清楚的私有制,蘇南模式則相當程度的體現了集體特 色(方孝謙,1997:34-52)。而在這兩種模式之間,則可發現許多名為集 體,實為私有的情況。22 為何在非國有企業中還需要「隱藏」私有?除政府政策要求、政治上 的風險、地方領導人的私心、與籌資的困難外,23 還有制度成本問題。我 們將以私營公司的上市為例,來看中國大陸私營企業的制度成本。公司是 市場經營的基礎,在西方歷史上,公司經營曾是皇室特權,執照必須由皇 室頒發,到了議會民主興起後,准許權力逐步轉移到議會,但這種壟斷為 新興資產階級所反對,遂開放繁瑣的准許程序並予簡化。可知初期公司成 立與經營是一種特權,經由資產階級的政治勢力制衡而改變。但在當前的 中國大陸,經營公司在某種程度上仍需要某種特權。 要理解這種現象,我們必須瞭解漸進改革的制度特性。制度是「能夠

22 யϠѩ჌ᔳᖟّռѣ̼۞ࣧЯ̙ΪߏЋຽགྷᒉ۰ԓ୕дВᛨ௚ڼ۞ᒖဩ˭᜕ܲώ֗۞ ЋຽĂΩ˘࣎ࣧЯߏ˯৺͹გ̙ᙸຍռѣ̼Ћຽ۞ᇴϫ͉̂ĂЯѩࢋՐг͞ءࣶ૟˘ؠ ּͧ۞ฏᗉЋຽؠཌྷࠎะវЋຽĄણ֍ Chan (1999)Ą 23 ѣጯ۰޽΍ĂԼࢭฟٸޢ΍ன۞ధкĶᑛࡓಽ̄ķЋຽĂ˵ಶߏռᒉЋຽĶଭያķ̳ѣ טЋְຽಏҜͽĶࣄϡķะវ̝ЩĂࣧЯߏ΁ࣇ˘͞ࢬͽѩ͞ёणฟຽચົдྤܫăЩ ᓏ͞ࢬрֱĂТॡ˵ѣӀٺ଀ז̳ѣטಏҜٕ߆ع۞͚޺׶᜕ܲĄலౣд̳ѣט˭Ă̚ ઼̂ౙ۞ռˠ՟ѣᙷҬྤώ͹ཌྷۤົ۞˿гඈѣᆊፉܲݡĂᚯྤ࿅඀Հࠎᓞ֙ĂፂҤ ࢍĂдԼࢭ˟Ȉѐ̰Ăགྷᑻ൴྿۞˯ঔܛᏉ፟ၹ၆࣎វռᒉགྷᑻ۞෷ഠĂҫ׎ᓁ෷ഠͧ ּ่ࠎ 0.15%Ăӈܮ࢑ѣ͚޺ռᒉ߆ඉЇચ۞ϔϠᅙҖĂ׎၆ռᒉЋຽ෷ഠ˵่ҫ׎ᓁ ෷ഠ۞ 6.87%ĄΞ֍ռˠЋຽдᚯྤ͞ࢬ˵ྏဦͽĶᑛࡓಽ̄ķՐפĶᙯܼķĄᙯٺռ ᒉЋຽ۞ӧᙱĂΞણ҂׹ϲཏඈ͹በĞ2001Ĉ120-121ă188-193ğĄ

(15)

塑造人類規律性行為的規章、規範、和共用的策略。這些規章、規範和共 用的策略,在時常出現或重複的狀況下形成以及再塑」(Crawford & Ostrom, 1995),既然制度必須時常出現才能塑造人類規律行為,自然不會一蹴可 幾。在上節中,我們已經指出了共黨官僚過去對經濟採取集中計畫與管理, 而在經改初期,國有企業仍具主導地位,即便中共放手「讓一部份人先富 起來」,逐步立法確保私有財產的地位,但當時整個國家經濟體制仍以國 有企業為主體,故立法主要圍繞國有產權,以保護國有資產為目的,此造 成中國大陸法律常具相互衝突性,也增加了官僚行政裁量(審批)的空間。 例如以所有制為標準的法律有全民所有制企業法、集體企業法、私營企業 法和外商投資企業法等,而在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蓬勃之後,又立了公司法、 合夥企業法和個人獨資企業法等以企業組織形式為主的法律,此雙重法律 造成制度本身的衝突,就給了主管官員行政裁量,也就是尋租的機會。而 因立法部門不可能制訂各種關於市場經濟的細項規定,故還有由眾多政府 相關主管部門頒佈,以解釋法律法規為主的「紅頭文件」──條例。這些 條例由部門頒佈,因此無可避免的會加上該部門的利益,不僅增加審批的 複雜性,這些部門下屬又擁有相關國營企業,偏袒自己人更是在所難免, 因此所立條例不僅在部門間出現不一致,更嚴重到出現許多企業因衝突性 條例而倒閉的案例。 在此種立法衝突與行政審批的架構下,經營私營公司實有相當風險。 從成立來看,當前中國大陸的《公司法》將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 有限公司兩種。以成立相對簡單的有限責任公司為例,《公司法》規定其 只需符合十九條即可前往工商局登記註冊,24 但《公司法》總則第八條規 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符合本法規定的條件……法 律、行政法規對設立公司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審 批手續。」這也就是說,在需要主管機關的審批下,只有拿到主管政府部 門的批文,才可以到工商局登記註冊公司,許多企業就因此需要政府的「特 許」才能經營。

24 ྍ୧ఢؠĈనϲѣࢨయЇ̳Φ۞୧ІߏĈڱؠ۵ڌˠᇴăڱؠྤώܛăטࢎ̳Φౢ඀ă ѣ̳ΦЩჍ׶፟ၹăགྷᒉಞٙ׶υࢋ۞Ϡயགྷᒉ୧ІĄΞણዦΔִξ̍થԊშ˯̍үπ ᄂĂhttp://www.hd315.gov.cn/gcs/19qu/pinggu/flfg/law_gsf.htmĞߤྙ͟ഇĈ2007/03/17ğ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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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公司上市規定方面,中共建立防杜國有資產流失的制度障礙,使 得國有企業在上市過程中需要多方審查,但民營企業上市過程和國有企業 上市的制度成本卻幾乎是差不多的。雖然民營企業沒有主管部門,其資產 評估和驗證也不需幾進幾出財政部。但根據一九九四年中國證監會《關於 企業申請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 審批與監管指引》等相關規定可知,中共要控制所有中國大陸企業的所有 上市活動,不分國或私營。在上述《通知》中,其中規定申請境外上市的 條件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淨資產不少於四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 稅後利潤不少於六千萬人民幣,籌資額不少於五千萬美元。以當前企業發 展的幅度來論,稅後利潤不少於六千萬人民幣,一般而言只有大型國有企 業才有這樣的實力。而企業上市審批,該《通知》涉及的政府部門包括: 批准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國務院授權部門或省級政府、審查國家產業政策 的國家計委會和經委會、審核國有資產評估結果和國有股權管理的財政 部、審核國有土地處置方案的國土資源部、管理外匯平衡問題的國家外匯 管理局以及最後定奪的中國證監會。而主要針對民營企業的《指引》規定, 申請的條件包括經省級政府或國家經貿委批准而設立的股份公司,及國家 科技部認證的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者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審批,並同時 將申請文件報政府有關部門,證監會就產業政策會商國家經貿委,並徵求 財政部、外經貿部和外匯管理局的意見,上述任一部門都有權提出反對意 見。25 而在審批的過程中,自由裁量權過大,中國證監會首席法律顧問高 西慶曾說,任何案例都不是典型性。同樣的事情,甲能走完政府程序,乙 卻不一定能。奧妙之處,就在行政裁量權對於企業的控制。 在重重制度成本下,因漸進改革的「雙軌制過渡」使得企業對於政府 形成了新的依賴。過去科奈(Janos Kornai)曾描述一般企業對社會主義 國家行政官僚體系形成了「雙重依賴」(dual dependence),個別企業不 僅要依賴於平行的(horizontal)市場供需關係,還要依賴於傳統垂直性 (vertical)的官僚行政關係(Kornai, 1989: 40-48)。在中國大陸的情形裡, 不僅中央政府的審批制使企業必須依賴關係,財政改革也將地方政府納入

25 ྎ௟ᄲځኛણዦ໅Ѝ⎒Ğ2003Ĉ165-172ğ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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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關係的運作中。一九八○年代開始中共為了解決財政危機所採取的財 政改革,逐步放權給地方政府,雖然擴大了地方政府與企業的權力,卻也 大幅的增加地方政府的支出負擔。為了增加稅收與擴大稅基,地方政府以 保護地方企業為己任,對於該管或轄區內企業,從企業人事權、決定生產 指標、營造有利環境等等,地方政府全力配合,成為國內外學者所謂「發 展型地方政府」(developmental state)或是地方的國家資本主義(Local state capitalism)。26 而這種合作,即使是違法或是灰色地帶,政府也能扮演鼓 勵、扶助的角色,陝北榆林地區的石油業即是相當典型的案例。 陝北榆林地區盛產石油,在中共的法律裡,石油屬於國家一級能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規定石油資源的勘察開採、審批發證屬於 國家一級管理,地方無權准許任何形式的開採申請,但在榆林地區,多是 採油致富的企業主,中央雖曾三令五申的要求「嚴打整頓」,但這與地方 政府的利益相違,業者與地方政府形成了緊密聯盟,兩者以發展地方經濟 為正當性基礎,以分配開發利益為驅動,形成具內部協調能力的非制度性 連結。此種連結具有甚佳的運作彈性與環境適應力,當外在環境順暢時, 兩者以政治特許權與裁量權對價交換商業利益,但當上級加強整頓取締等 外在壓力過大時,採油集團與地方幹部則各自從聯盟角色退回至原先的制 度角色,暫時性遵守制度邏輯,所以放縱與取締可以由同一聯盟參與者執 行,交叉協調,伺機而動,而地方政府與開發者則展現出共享利益的熟練 操作。27 在此我們可以看到,為了對抗不同利益者,事業經營者必須與政 府相互依賴,在合作中深化與政府的「關係」網絡。28 尤其是中共有時為了管理上的便利,會區別對待不同經營主體,嚴格

26 ࠹ᙯኢࢗΞણ҂ӓϜ̋Ğ2003:22-23ğćዑϖѐăӓ઼ЍĞ1994Ĉ42ğĄ 27 ᙯٺѩгડ۞၁ᅫፆүĂΞણ҂࿊።щĞ2003ğĄ 28 ઼̚ࡁտ̚ޝࢦࢋ۞̚δᄃг͞ᙯܼ՟ѣдѩซҖ੅ኢĂ͍׎дώ९ּ̚Ћຽᄃг͞߆ عЪүВԩ̚δĂߏӎົЯѩயϠ̙Т۞߆ڼទᏭĉώ͛ᄮࠎ༊݈ѣኜк̚δአજг͞ ˠְ۞९ּĂၓព΍̚δ၆г͞۞ଠטਕ˧ుՎ೩چĄּтд 2004 ѐĂ̚δ۞Ԉ៍አ ଠ߆ඉᄃг͞дՠ֘ᄃ᐀ᜠξಞፋ࿲ᛉᗟ˯Ķ၆඾຅Ă၆඾ᄲķĄࠤҌ༊ॡ۞˯ঔξ؎ ३੃ౘ։цд߆ڼԊົᛉ̳̚ฟԲෞ໢छᚗ۞Ԉ៍አଠ߆ඉĂҭඕڍពϯĂԈ៍አଠ߆ ඉᒔ଀ેҖĂౘ։ц݋̚቏ར੺ĂΞۢ̚δᄃг͞ߏӎѣ၆ϲᙯܼ̪ࢋГ࠻Ąᙯٺ 2004 ѐ̚В̚δᄃг͞۞ۋેĂણ֍૗ઉ͛Ğ2004Ĉ172-174ğ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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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個體經營。以計程車為例,中共有特許經營權的規定,使公司得以取 得壟斷經營特許權的地位,並依據這種壟斷地位向司機收取高額租金,創 造出特許權租金。此背後產生的問題是,政府給公司特許權,實際上也就 是有機會直接干預企業內部事務、支配企業收入的權力;其次,如有興趣 自營的「社會中間層」,為了獲取特許權,一定要某種程度的依賴政府高 層集團,兩者看起來都獲得利益,關係也就更形緊密了。29 這是中央政府不放棄權力,地方與企業「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所產 生出來的奇奇怪怪情形,而這樣的制度環境,也使得部份「漏網之魚」的 新興企業主,為了持續獲利,不得不有新搭一個與共產政權連結的必要。 而這樣的關係連結一旦產生,剛才所提的,由政府官員所製造的制度障礙 便被另一批政府官員迎刃而解,30 如此反覆勾串,我們可以借用 摩爾的語 氣來描述兩者間的密切程度:「新興階級和共產政權間的關係如此密切, 使我們很難在其親朋好友網絡中將兩者分開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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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瞭解,中國大陸經改後產生的新興階級構成是 由「關係」「選」出來的,其能夠「衝破」官僚體制的束縛,並迅速達成 原始積累,靠的手段五花八門,但必然是在某種程度上受到共產黨的「認 可」,至少在政治態度上是與黨保持一致的,才有可能與黨政官僚建立一 種長期互信的「關係」,進而在改革開放後將這種「關係」力量發揮到極 致。 另方面,相對滯後的政治改革也為「漏網之魚」── 何清漣所說經改 獲利的「第五類人」塑造了一個搶搭(也不得不搭)「關係」列車的環境。 如果一個公司登記上市,必須要在法律衝突、層層審批的環境下「過關斬 將」,沒有共黨關係的人該怎樣在這樣的環境生存?

29 т၆ࢍ඀֘ຽ۞ࢨטѣᎸ኷۰ĂΞણ҂໅Ѝ⎒Ğ2003Ĉ141-147ğĄ 30 ׎၁ΞͽԯЋຽຐјߏ˘ዃҖዺٺ̂੺ྮ۞ՠ֘ĂѣᙯܼॡĂՠ֘˘ྮၰҖ൑ܡĂ՟ᙯ ܼॡĂಶߏĶ˘ྮܜࡓķĂЋຽυืдՏ࣎ྮ˾࡝͕ඈޞĄѣ࣎̂ౙ۞ึ˾໥˵Ξͽೡ ࢗ఺ᇹ۞ଐڶĈĶѣᙯܼಶ՟ᙯܼĂ՟ᙯܼಶѣᙯܼĄ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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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新興資產階級與共黨的關係是千絲萬縷,類於英國的「資產階級 化衝力」又如何能被期待?當時英國新興的資產階級會努力的去「制衡」 政府,但在中國大陸新興階級不僅無力扮演這種角色,甚不如現代化開始 時的德國或日本,資產階級單純依賴政府獲得財富,在「關係」的無孔不 入下,中國大陸的新興階級與統治階級的聯繫顯然更為密切。以二○○二 年富比士(Forbes)雜誌中國富豪榜前 50 名為例,約有 31 位具有(全國或 地方)政協、人大職務,剩下 19 位有些是中共黨員、具有十六大代表身份、 或者因案被捕後牽扯出一堆官員被雙規或逮捕。31 這麼高比例的新興資本 家如此汲汲營營於政治關係的建立,放在現代化理論的脈絡看來,就是在 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本應脫離國家而獨立具有自主地位的新生社會力,已 被中共反向藉由關係組織起來,成為統治基礎的一部份。 此外,我們亦可從所持有資源、政治代表與政治地位三個面向觀察: 在西方資本主義與民主發展史中,新興資產階級先由工業革命獲取資源, 然後藉國會的政治代表與公民社會的組織逐步奪取貴族權力,提昇其政治 地位後,再更進一步發展經濟。此因資本主義體制與傳統農業體制相去過遠, 非經內外煎逼,不會平白的被採用,而之所以展開,以十七世紀的英國為 例,乃是因資本主義必須有法制維持,為爭奪立法權,國王與清教徒中的 資本家激烈衝突,經過弒君、復辟與光榮革命後,資產階級取得立法權, 才將資本主義之組織方針通行全國,以至於不可逆轉(黃仁宇,1991:34-35、 第四章)。在以上的過程中,我們看到資本家必須流血才能取得政治地位。 而從人權發展史看來,關於人民的權利也必須由人民主動爭取,從來不是 統治者良心發現而主動賜予的。在英國,要將英王送上斷頭臺,資產階級 的利益才被確立(黃仁宇,1991:第四章)。對杭廷頓來說,現代化不僅 先引起階級意識,也引起了所有新生集體的意識,許多社會勢力(組織) 因此更具有內聚力與行動力,產生了政治覺悟並要求參與政治,這才讓他 認為一個發展中的現代國家必須處理參與的問題(Huntington, 1988)。 但在中共的經驗裡,公認中國大陸經濟年成長率與 GDP 成長幅度驚 人,近年來中國大陸新富階級人數與所擁有財富增高的數據亦數見不鮮,

31 ྎኛણ֍͛ޢĶ2002 ѐಱ઼ͧ̀̂̚ౙಱᄹ݈̣ȈЩЩಏ̈́ࡦഀķܢܑ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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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可知其握有資源的確提昇。然對於近年來立法機構── 人大、政協的討 論裡,這些「國會」的自主地位是否提昇仍屬見仁見智,33 其提昇的原因 也主要被歸因於領導人因素,34 即便容納私有企業代表,由於提名權被控 制在中共手中,數量少也沒見到其具有相當影響力的報導。而在彰顯階級 活力的社會人民團體之自主性研究中,我們亦只看到中共如何藉由「雙重 管理體制」與「非競爭原則」等制度環境,阻擋了由下而上社會組織力量 形成的可能(與社團無力回應的軟弱)(王信賢,2006),並未見到類於 西方公民社會成形的跡象。新興階級的社會資源提昇與政治能力兩者間不 僅無關連性,甚至可認為具有相反趨向。奇妙的是,中國大陸的新興階級 卻似乎甘於現狀,沒有出現如杭氏所稱,代表階級觀點而要求參與的組織 力量。 既然從組織上看不出發展,那麼中國大陸的新興階級就沒有力量了 嗎?近年的發展趨勢卻似乎剛好相反。歷史上中共以反對資產階級著稱於 世,從建黨到改革前,多次政治運動顯示其是如何看待資產階級的,但近 年來,我們雖沒看到新興階級擁有顯著數量與地位的政治代表,中共對於 資產階級的寬鬆政策卻是與時俱進,逐步提高了這個階級的政治地位,最 明顯的證據,就是一九八二年的中共憲法施行以來,三次修改都與提昇民 營企業的合法地位有關:一九八八年憲法修正基本確立了私營企業的合法 存在,規定「國家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存在和發展。私營企 業是社會主義公有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私營經濟的合法權力和利益,對 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甚至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有償出租、

32 ઼̂̚ౙռᒉЋຽҫБ઼Ϡயᓁᗝ۞ͧࢦ̙ᕝ೩چĂ̏ߏ̳ᄮ̚Вܕѐֽགྷᑻјܜ۞ᙯ ᔣЯ৵Ą҃఺ֱͅߍдЋຽ͹۞ˠᇴᄃٙ଀೩چ˵ߏ˘І࠹༊ҋ൒۞ְĂּ֍໅Ѝ⎒ Ğ2003Ĉ74ğĄ 33 ּт O’brien (1990: 168-172) ᄮࠎĂጐგѣ࠹༊९ּពϯዒॡഇ۞ొ̶ˠ̂΃ܑѣҋ͹ ຍᙊĂҭ̪൒ߏං͌ͷઊ൒۞ Ą 34 ዑϖѐჍĶࣘᖚķטޘ೩چ˞ˠ̂۞гҜĂҭ΁ٙᓝ۞ĶࣘᖚķĂߏ޽ࣘВᛨᛨᖚć΁ ˫ჍĶБ઼ˠ̂ត̼۞͹ࢋજ˧ֽҋٺ̚Вטޘώ֗۞ૺ˧Ą……̙გኡፉЇ؎ࣶܜĂ Б઼ˠ̂۞֎Ғ˘ۡд̙ᕝૻ̼Ąķҭ௟տ׎͛Ă΁֭Ϗྋᛖཧᆓࡻᄃ༱֧ॡഇࠎң՟ ѣ΍னྍĶטޘૺ˧ķĂ˵Ξ൴ன΁͹ࢋᄮࠎˠ̂ᝋ˧೩چ̝ЯߏೆৌĞᄃዒ̈π̙Т ࠁրğăՂᚈĞሢଉ઼ચੰ̍үă֭дᛨ̰ଵЩௐ˟ğĄ֍ዑϖѐĞ2000:110-119、 186-187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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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第一次承認了私有財產。一九九三年的修憲則明確提出「國家實 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加強立法,完善宏觀調控。」一九九九年修憲 則第一次把非公有制經濟作為合法的經濟主體,與公有制經濟平等並列。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的基本經濟制度,在法律範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及「國家保護個體私營經濟的合 法權利和利益。」 而在憲法之外,二○○二年全國工商聯在兩會提出的《關於健全財產 法律制度,加強私有財產保護的建議案》,再到最近剛通過的《物權法》, 都顯示了資產階級待遇與時俱進的特色。不僅法律如此,二○○二年中共 的十六大建立了這個新興階級在中共眼中的新政治地位──「三個代表」: 中共「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 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這種「三個代表」最重要的意義 在於修正過去中共只代表工農等被剝削階級的利益,改以「生產力」為標 準,將目前代表最先進生產力的社會階層—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 術人員、受雇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 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等納入中共代表的範圍內。這種「代表先 進生產力」說為私有企業家入黨打開通路,顯示其政治地位水漲船高。 以上的演進,彰顯著私營企業主們僅在二三十年內,不靠一槍一彈, 就使得中共從建黨以來所堅持的關鍵議題退縮,35 可知其在中共黨內的政 治影響力,相對於外界對私營企業自主組織勢力悲觀的前景似乎有相當的 落差。在核心的黨國組織中我們僅能見到政協或工商聯的代表勢力,但實 際上關於新興階級的政治利益卻進展順利。為何新興階級所持有資源與政 治地位逐步提昇,但在西方的經驗中,據有主要角色的政治代表卻在中共 政治中付之闕如?組織上的代表與集團所獲利益如此不相稱?其主因就是

35 ፂͨ፨ڌૻአĶ၆ྤயล৺၁Җ૞߆ķ۞ࢦࢋّĂͽ̈́၆ᛨ̰֕ྤࠁ۞Բෞࡶ̒ᄲڱ Ξۢ࿅ΝВᛨٙᄮؠ۞ᙯᔣгҜĄ҃дĶˬ࣎΃ܑķ఼࿅ޢĂᔵѣጯ۰ᄮࠎ఺ົᆧૻ ̚В۞ཏிૄᖂĂ˵ົऴ̼ϒ௚੺ҹ೻͹ཌྷ۞ኢᕇĂϏֽΞਕౄј੺ҹ೻͹ཌྷ۞۩߽ ̼Ąͨ۞ϲಞΞ֍ٺ࿊៟Ğ1994Ĉ82-107ğć҃၆ˬ࣎΃ܑ۞ෞኢּ֍ٺ૗ઉ͛Ğ2004Ĉ 158ğ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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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企業主們與中共以非正式的「關係」連結,利益代表已經存在於中共 各組織之中,36 因此能有正式的利益代表固然為佳,就算沒有,也不阻止 其追求政治利益的能力。37 因此,我們恐不能認為當今的新興階級具有自主傾向。而現時所建構 的密切關係,未來當經濟成長變緩時,是否不會影響其挑戰共黨權威的意 願?答案顯然也是大有疑問的。至於以上說法雖然質疑了現代化理論,但 是否反落入了政權穩定論的論述?穩定論強調的是經濟持續發展下,反而 增強了政權合法性而穩定了威權政體,但是在剛才的推論中,不論經濟是 否成長,新興階級已變為體制的一部份,自然也不會有合法性高低影響的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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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關注經濟發展所生之新階級對政治影響的前提下,本文從反省預測 中國大陸民主前景的現代化理論、政權穩定論與調和論開始,認為雖然現 代化理論強調經濟發展將會為中國大陸未來的民主做出貢獻,政權穩定論 卻反指出經濟發展將為中共政權增強其合法性而使政權更加鞏固,調和論

36 ˘࣎ޝр۞ּ̄ߏĂтڍԧࣇͽ̍થᓑ΃ܑٕགྷᑻ؎ࣶົֽෞҤռᒉЋຽ͹Κ߆ם؎ࣶ ۞ͧதĂԧࣇಶ૟نரѣֱռᒉЋຽ͹ͽ׎΁ᅳા΃ܑٕΐˢ׎΁؎ࣶົֽ߉ण׎ᇆᜩ ˧Ą҃౵ܕ̚В̚δ௚ጼొઘొܜĂБ઼̍થᓑᛨ௡३੃ă݈ᓁ३੃ࡧᚹ֣̝̄ࡧᇇπ ۞ᄲڱ˵ᅲಝەקĈĶѝ˟Ȉѐ۞ྖĂಶߏᆒ͌؈ăͨ፨ڌТԠд̳ռЪᒉ̝ޢౌᄲ࿅Ĉ ԧࣇ̳ռЪᒉ̝ޢĂᔘߏΞͽ൴णռᒉགྷᑻĄЯѩԧࣇࢋયĂިᆃனд˫ѣˠֽ୻ზĺࣧ ཋĻ׶ĺௐ˘ଡ଼ܛĻ׸ĉ……၆ٺ୻ზĺௐ˘ଡ଼ܛĻ۞ᄲڱĂᄲ଀̙рĂ఺ߏдӎؠԼ ࢭ۞λ̂јᒻķĄྎ http://finance.people.com.cn/BIG5/70392/5080334.htmlĞߤྙ͟ഇĈ 2007/03/17ğĄ 37 ̂ౙጯ۰૵ፍЍᄮࠎĶͨ፨ڌॡ΃ĂයࡻะဥΪѣ……ᛨ߆ءဈĂ఍ٺۤົ̚ᆸ۞ߏ̍ ˠĂඈ҃˭̝۞ߏྺϔĂ౵غᆸ۞ߏۢᙊЊ̄Ă҃ྤώछ׶г͹݋ߏ̳ฟঐໝ۞၆෪Ą ҭᐌ඾ξಞ۞٤ण……ֽࣧజঐໝ۞ྤώछ׶г͹ล৺ࢦາ૦੓Ăјࠎາ۞යࡻะဥĂ ซˢ˞˯ᆸۤົĂጴᖣ͘̚۞ੑಱᒔ଀˞ܧ˲۞ᇆᜩ˧……дĞགྷԼğൺൺ۞Ị̏ă̱ ѐ۞ॡม྆Ă௚ڼะဥֶֽࣧᏥ۞ཏវ஍རז˞ۤົ۞غᆸĂֽ҃ࣧ۞ᇲ၆ล৺ј˞ۤ ົ۞८͕˧ณĄķࠎңజঐໝ۞ྤώछᄃг͹Ξͽࢦາ૦੓Ă૵ͩϏઇᄲځĂҭ΁˵ೡ ࢗ˞ྤயล৺ͪႚ௺੼۞гҜĄ֍૵ፍЍ(2005)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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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以時序來連接兩種理論,認為威權政體的合法性在經濟改革的過程中, 會先如政權穩定論所預測的上升,然後會如現代化理論所預測的下降。和 此一現象相對應的是社會對於民主的需求會先下降,然後再上升,因此中 國大陸的民主需求仍舊是不可阻擋的。以上三類說法雖各有部份解釋力, 但卻忽略了中國大陸特殊的制度遺緒而有預測偏差的可能,因此本文嘗試 提出第四種對民主前景的預測,進行因經改獲利的新興階級與政府互動的 分析。 過去現代化理論認為只有民主制度能滿足經濟發展的要求,威權或共 黨政府因限制太多而無法獲得支持,尤其是獲利的新興階級將試圖推倒政 府以解除管制。這類理論所參考的歷史案例中,多數新興階級與政府的淵 源並不深厚,而摩爾 已經指出,階級間的合作與否,可以決定國家走向民 主或獨裁的方向。循著這樣的思路,本文進一步著眼於政府的作為是否造 成了此種合作,發現中國大陸的新階級與統治者具有密切聯繫的基礎,甚 至過而有之—他們脫胎於統治階級。在此中共政權或非刻意,但制度安排 上實造成了有史以來首次的「選擇新階級」結果,也就是說,相對於西方 資產階級於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的形成過程與自由選擇結盟對象,中國大 陸的新興階級卻有政府安排之制度所「挑選」的斧鑿痕跡。這種制度,就 是在中國大陸均貧而類似於西方現代化初期的狀況下,中共開始放權讓 利,具有舊制度「關係」的能人得以在政府「漸進改革」而新生的領域中, 較一般平民易獲資源而得利,由於這些「能人」早已先通過中共黨國體制 的考驗,在政治上與舊政權保持一致,因此這種「挑選」的過程只能使得 中共的控制換新面貌來伴隨新興領域成長。 即便承繼了舊體制,中國大陸的新興階級為何不會如同其他第三波民 主化國家的經驗,於長大後反噬政權呢?本文接下來考察過渡階段政府「漸 進改革」施政所造成的非市場、也非計畫的雙軌環境,發現此繁瑣又充滿 人治的環境將「漏網之魚」逼入「關係」的軌道中,使得因經改獲利的新 興階級與中共政權緊密合作,甚至成為體制的一部份,所以認為面對這樣 的發展過程,我們實在不能僅單純的從西方過去經驗推論,認為現代化的 新興階級將有能力、野心與政府一較短長,而從大陸實際的發展經驗出發, 我們恐需對中國大陸未來的民主前景抱持較為悲觀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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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論上來說,過去的現代化三論基本屬於一種自成體系的封閉「循 環」:威權政府面對經濟發展,必然垮台走向民主,但如何解釋「異例」 呢?經濟發展所形成的正當性支撐了舊政府存在的功能,由於發展有其極 限,威權政府最後仍會落入現代化理論初始假設而邁向垮台,如此「循環」, 仍不脫現代化理論的脈絡,故嚴格說來,標題中所隱含的三條道路,實際 上仍可歸結於一條民主大道。該論從前提中認定威權政府與資本主義處於 對立面,但兩者有無可能達成平衡或屬於同一呢?由於其根據的西方經驗 較少此種發展歷程,關注的也是前提的命定分析,故現代化理論有其侷限 性。本文則強調行動者策略與歷史結構在政治過程中的作用,立基於中共 經改過程的歷史發展脈絡,並關注政府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發現因經濟 發展所形成的新興階級其實脫胎於舊政權,政府並以制度障礙控制其發 展:如果企業主與政府無什關連,制度障礙將控制企業的發展,但如果企 業與政府交好,繁瑣的制度則不會變成攔路虎。在控制與發展同時並進的 狀態下,威權與資本主義達成了某種平衡,以此來解釋這個威權政體為何 可以打破現代化理論所稱,威權政府與資本主義不相容的命題。所以我們 可以看到中共政權越來越穩定,38 新興階級基本上也與共黨保持一致。 延續這樣的理論視角,本文以為若將中國大陸未來的民主前景寄託於 新興階級的發展腳步,其光明與否亦將取決於中共的對應方式。此乃有鑑 於新興階級雖可能隨著時間逐步擺脫國有轉私營的爭議,但當前中共具有 的「後極權主義」特質政治過程被認為存在著矛盾現象:一方面其效率與 管制偏好違背資本主義的發展邏輯;但另方面它卻能限制新興階級對抗政 府的能力與意志。舊制度障礙因仍具有建立與持續關係的重要功能,故成 為威權政府能否持續統治的重要關鍵之一,聚焦於此之政改速度與方向將 是未來一個重要的觀察面向。如果中共展開「摸著石頭過河」方式之緩慢 而無計畫的政改,此將可能使管制的取消從「量變」到「質變」,那時恐

38 ӓϜ̋ି଱Ğ2007Ĉ309-335ğ˵޽΍˞̚В༊݈ᘦؠ௚ڼ۞ࣧЯдٺඕЪ˞׌჌পঅ ّॾĈ˘ొ̶ߏᛂᓑ׶ڌለё۞Ķޢໂᝋ͹ཌྷķĞPost-TotalitarianismğĂΩ˘ొ̶݋ߏ ڌֲё۞Ķྤώ͹ཌྷ൴ण઼छķĞCapitalist Developmental StateğĄЯ҃யϠ˞Ķޢໂ ᝋ۞ྤώ͹ཌྷ൴ण઼छķĞPost-Totalitarian Capitalist Developmental State, PTCDSğ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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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是新興階級有意願與能力挑戰政府的開始,39 這也是許多第三波民主化 國家的經驗。但中共為何要進行實質改革呢?在關係下的制度可以有效 率,而放鬆後的成長遲早會下落,正當性將因此消失。故如果中共堅拒「有 意義」的政改,或者在內容上努力保持「後極權主義」的性格,新興階級 即使不願意,仍不得不扈從於政府。導致本文另一個悲觀的理由亦即在此: 目前中共似乎仍是以後者為主要手段。至於未來究竟會朝那個方向發展? 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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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M. and C.D. Sutton 著,王若馨等譯,2007,《研究方法的基礎》, 台北:韋伯。譯自 Social Research: The Basics. Calif. : SAGE. 2004. Huntington, S.P.著,王冠華等譯,1988,《變動社會的政治秩序》, 北京:三聯。譯自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8.

Kuhn, R. L.著,談崢等譯,2005,《他改變了中國:江澤民傳》,上 海:上海譯文出版社。譯自The man who changed China : the Life

and Legacy of Jiang Zemin. New York: Crown. 2005.

Walder, A. 著,1996,《共黨社會的新傳統主義》,香港:牛津。譯 自 Communist Neo-Traditionalism: Work and Authority in Chinese

Industry. Calif.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毛澤東,1991,《毛澤東選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方孝謙,1997,〈蘇南、溫州鄉鎮企業的研究現況:三種途徑的比較〉, 《中國大陸研究》,40(2): 34-52。 王信賢,2006,《爭辯中的中國社會組織研究:國家—社會關係的視

39 дᄂ៉Ă࿅Ν͹ࢋజᄮࠎዮ׽߆ᝋ۞Ᏼᓝᐌ඾ॡมଯणĂు႙តјѣຍཌྷ۞ଯજϔ͹̼ ̍׍Ą఺˵ߏᄣୂڟĞ1997Ĉ374-398ğٙ೩Ķҋԧ၁னķ፟טĞself-enforcingğ၆ٺ̚ ઼̂ౙϔ͹̼ሄ៍۞நϤĄ

(26)

角》,台北:韋伯。 北京市工商管理局網上工作平台,http://www.hd315.gov.cn/gcs/19qu/ pinggu/flfg/law_gsf.htm。 何清漣,2001,《中國的陷阱》,香港:明鏡出版社。 吳玉山,1995 ,《共產世界的變遷:四個共產政權的比較》,台北: 東大。 吳玉山,1998,〈現代化理論 vs. 政權穩定論:中國大陸民主發展的 前景〉,《政治科學論叢》,9:443-464。 吳玉山,2003,〈中國大陸經濟改革總體策略之研究〉,「中國大陸 研究方法與成果」研討會論文(4 月 1-2 日),台北:政大國關 中心、中國大陸研究中心。 吳玉山,2007,〈宏觀中國—後極權資本主義發展國家:蘇東與東亞 模式的揉合〉,徐斯儉、吳玉山編,《黨國蛻變—中共政權的菁 英與政策》,台北:五南,頁 309-335。 李路路、李漢林,2000,《中國的單位組織:資源、權力與交換》, 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李路路,2000,〈中國大陸私營企業的崛起與社會分層機制的變遷〉, 劉兆佳等編,《市場、階級與政治:變遷中的華人社會》,香港: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頁 325-358。 周立群等主編,2001,《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北京:人民出 版社。 林毅夫、蔡昉、李周,1995,《中國的奇蹟:發展戰略與經濟改革》, 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寇健文,2004,《中共精英政治的演變:制度化與權力移轉,1978-2004》,台北:五南。 康曉光,2005,《仁政》,新加坡:八方文化。 張厚義、明立志編,2001,《中國私營企業發展報告 No.1》,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陳永發,1998,《中國共產革命七十年》,台北:聯經。 陳玉川,〈胡德平:清算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成績᭢〉,人民網,

(27)

http://finance.people.com.cn/BIG5/70392/5080334.html。 黃仁宇,1991,《資本主義與二十一世紀》,台北:聯經。 華岳論壇,〈左大培等致全國人大、政協的公幵信〉,http://washeng. net/HuaShan/BBS/shishi/b5current/154031.shtml。 楊光斌,2003,《中國經濟轉型中的國家權力》,北京:當代世界出 版社。 楊穎超,2003,〈(後)社會主義國家經改策略的政治選擇:以中國 大陸、波蘭、匈牙利為例〉,《國家發展研究》,3(1): 73-98。 經濟社會體制比較編輯部編,1993,《腐敗:權力與金錢的交換》, 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 鄒歷安,2003,《經濟發展的制度性解釋:私有化 VS. 市場化》,台 北:台大城鄉所碩士論文。 鄒 讜,1994,《二十世紀中國政治:從宏觀歷史與微觀行動的角度 看》,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 裴敏欣,1997,〈匍匐前行的中國民主化〉,田弘茂、朱雲漢、Larry Diamond、Marc Plattner 編,《新興民主國家的機遇與挑戰》,台 北:業強,頁 374-398。 趙乃斌、朱曉中主編,1995,《東歐經濟大轉軌》,北京:中國經濟 出版社。 鄭永年,2000 ,《政治漸進主義:中國的政治改革和民主化前景》, 台北:吉虹。 鄭永年、吳國光,1995,《論中央-地方關係-中國制度轉型中的一 個軸心問題》,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

˟ăࡻ͛ొ̶

Chan, Chih-jou Jay. 1999. “Local Institution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Property Rights in Southern Fujian.” In Property Rights and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ed. Jean Oi and Andrew G. Walder.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8)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89(3): 582-600.

Janos, Andrew C. 1986. Politics and Paradigms: Changing Theories of

Change in Social Science.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Kornai, Janos. 1989. “The Hungarian Reform Process: Vision, Hope, and Reality.” In Remarking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 of Socialism: China

and Eastern Europe, ed.Victor Nee and David Stark.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Kornai, Janos. 1992. The socialist System: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Communis.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Lowenthal, Richard. 1970. “Development vs. Utopia in Communist Policy.” In Change in Communist Systems, ed. Chalmers Johnson.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Moore, Barrington. 1966. Social Origins of Dictatorship and Democracy:

Lord and Peasant in the Making of Modern World. Boston: Beacon

Press.

O’brien Kevin J. 1990. Reform Without Liberalization.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Wang, Yanlai. 2003.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Democratization. Hants: Ashgate.

White, Gorden. 1993. Riding the Tiger: The Politics of Economic Reform

in Post-Mao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Wu, Yu-Shan. 1994. “Economic Reform under Different Political Context:

Poland and the PRC. ” Paper presented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International Studies Association, March 28-April 1, Washington, D.C..

Wu, Yu-Shan. 2002.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Stability

under Authoritarian Regime: China in the 1990’s.” Paper presented

at the Conference on the Political Reforms of Mainland China in a Changing Global Society, April 25-27,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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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ѐಱ઼ͧ̀̂̚ౙಱᄹ݈̣ȈЩЩಏ̈́࠹ᙯࡦഀ

名 次 姓 名 主要經營領域 (曾)現任 黨政職務 相 關 背 景 備 註 1. 榮智健 中 信 泰 富 集 團 : 基 礎 設 施、房地產、 零售 曾在電力部 工 作 14 年、全國政 協委員 父 親 榮 毅 仁 曾 於 1993 年當選 為 中 國 國 家 副 主席。於 1978 年 移 居 香 港 並 創 立 了 自 己 的 公司,9 年後加 入 中 信 泰 富 集 團 中 信 泰 富 是 中 國 國 際 信 託 投 資 公 司 在 香 港 的分公司,中國國際信 託 投 資 公 司 曾 是 在 榮 毅 仁 領 導 下 的 中 國 大 陸對外窗戶 2. 許榮茂 世茂集團:房 地產 與 上 海 市 慈 善 基 金 會 關 係 密 切 , 幾 乎 年 年 捐錢,2002 年 上 海 市 慈 善 基 金 會 舉 行 慈 善 晚 宴 時 , 帶 頭 捐了一千萬 上 海 市 慈 善 基 金 會 創 辦 人 是 當 時 的 上 海 市 市長、前中共政治局常 委 黃 菊 的 妻 子 余 慧 文。基金會內的顧問及 理事,均屬上海官員。 許已因案被捕 3. 孫廣信 新 疆 廣 匯 集 團:房地產、 建築材料、天 然氣 廣匯集團黨 委副書記 曾 任 烏 魯 木 齊 陸 軍 學 院 教 官 , 在 解 放 軍 公 司 做 生 意 , 在 中 央 禁 止 軍 隊 經 商 後 隨 即 申請退伍轉商 4. 魯冠球 萬向集團:汽 車零配件 全國人大代 表 5. 陳麗華 香港富華國際 集團:房地產 全國政協委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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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次 姓 名 主要經營領域 (曾)現任 黨政職務 相 關 背 景 備 註 6. 劉永好 新希望集團: 飼料、金融、 房地產 全國政協委 員 中 國 大 陸 核 准 第 一 個 民 營 銀 行 —— 民 生 銀 行的第一大股東,連續 兩 屆 當 選 為 該 銀 行 副 董事長;2001 年劉氏 家 族 被 雜 誌 稱 為 中 國 首富,隔年即分家。與 盧志強(第 48 位)是 「光彩事業」熱情的支 持者。光彩事業為中共 政策扶貧的計畫 6. 葉立培 仲盛集團:房 地產 8. 劉永行 東 方 希 望 集 團:飼料 劉 永 好 兄 弟 , 曾 在 縣 教 育 局 工作 9. 郭廣昌 復星高科技集 團:房地產、 醫藥、零售 全國政協委 員 9. 劉漢元 通威集團:魚 飼料、養殖、 半導體晶片、 房地產 全國政協委 員 11. 周正毅 農凱集團:房 地產、基礎設 施、農業、金 融 周 正 毅 之 兄 周 正 明 的 妻 舅 唐 海 根 曾 任 上 海 市 政 協 委 員 , 上 海 市 政 協 發 布 之 「 關 于 撤 銷 唐 海 根 第 十 屆 上 海 市 政 協 委 員 資 格 的 說 明 」 稱 , 唐 海 因案被捕後,原中國銀 行 上 海 分 行 總 經 理 劉 金寶同遭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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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次 姓 名 主要經營領域 (曾)現任 黨政職務 相 關 背 景 備 註 根 涉 嫌 夥 同 周 正 毅 , 挪 用 資 金 , 涉 嫌 重 大 行賄 12. 左宗申 宗申集團:摩 托車,發動機 第二屆全國 優秀中國特 色社會主義 事業建設者 「建設者」候選人需經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和 新 疆 生 產 建 設 兵 團 評 選 表 彰 領 導 小 組 和 有關方面審查,參評人 所 在 地 省 級 黨 委 同 意,全國評選表彰活動 領導小組辦公室評審 12. 徐 明 實德集團:化 工建材,足球 俱樂部 遼寧省政協 常委,省工 商聯執委, 省商會副會 長,大連市 工商聯副會 長 開 展 事 業 前 在 當 地 政 府工作 12. 榮 海 海星集團:IT 系統,果汁, 房地產 全國人大代 表 在 1988 年曾經是康柏 電腦的中國分銷商;最 大 的 一 筆 投 資 回 報 來 自 在 西 安 最 黃 金 地 段 開發辦公大樓 15. 明金星 大 眾 食 品 控 股:屠宰場和 豬肉加工 北 京 協 和 醫 院 當了 12 年醫生 後 下 海 , 倒 賣 二手醫療器械 收 購 陷 入 困 境 的 集 體 所有制肉加工企業,然 後將企業推向盈利 15. 陶新康 新高潮集團: 木製品 上海市政協 委員、上海 市工商業聯 合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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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次 姓 名 主要經營領域 (曾)現任 黨政職務 相 關 背 景 備 註 17. 楊卓舒 卓達集團:房 地產 中共黨員。 原任《石家 莊日報》發 行處副處長 入 行 後 在 《 石 家 莊 日 報》賒下一整版廣告推 銷房地產。2002 年 6 月 22 日「中國兒童慈 善活動日捐贈儀式」在 人民大會堂舉行,卓達 集團捐資 2000 萬元 18. 夏朝嘉 禾嘉集團:農 業 、 閥 門 製 造、基礎設施 中共黨員、 全國人大代 表 產 業 包 括 在 成 都 的 房 地產和高速公路 19. 張思民 海王集團:醫 藥 深圳市政協 委員、深圳 市總商會第 五屆理事會 會長 另外還投資於旅遊,房 地產行業 19. 張 湧 林鳳集團:投 資、房地產 四川省政協 委員 屬 特 邀 領 域 的 政協委員 1988 年開始自己做生 意,很快便成了中國北 方 最 大 的 糖 酒 經 銷 商,而通常情況下都是 國 有 企 業 控 制 這 個 行 業 21. 沈 雯 紫江集團:印 刷包裝、精密 儀器、房地產 全國政協委 員 22. 陳順利 中國特種纖維 控股:化纖 1995 年起家時 從 合 資 公 司 中 退 出 , 回 到 四 川 長 樂 , 與 當 地 政 府 合 作 創 辦 了 順 達 滌 綸 有限公司 被逮捕時騙貸銀行 10 億,旗下資產僅 10 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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