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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凡那比風災校園復建計畫結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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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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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凡那比風災

校園復建計畫結案報告

(2)

一、計畫名稱:國立高雄大學凡那比風災校園復建計畫

二、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高教司)

三、計畫性質:„災害補助 „緊急搶救 „復建工程 …其他

四、計畫期程:99 年 9 月至 100 年 11 月

錄

摘要

一、計畫緣起 ... 1

(一)依據 ... 1

(二)問題評析 ... 1

二、計劃期程 ... 2

三、計劃目標 ... 2

四、經費 ... 3

五、執行復建成果 ... 3

(一)、災損搶救過程 ... 3

(二)、各主要復建項目完成進度 ... 6

(三)、執行成果 ... 9

六、結論及建議事項 ... 12

附錄一:校舍及校園災損照片

附錄二:復建執行成果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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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國 99 年 9 月 19 日凡那比颱風在高雄地區連續降下豪雨,且適逢大潮,校 區附近的典寶溪、橋頭第一大排及後勁溪三大主要河川均溢堤,連同排水箱涵無 法渲洩而溢滿至本校。本校受創甚劇,尤以綜合一大樓及工學院地下室受損特別 嚴重,淹水量估計約 11 萬噸。淹水造成位於該二棟大樓地下室之工學院實驗室、 育成中心、傳創系工坊、餐廳超商、學生社團、汽機車停車場及電機機房等空間 設備全部毀損,該二棟大樓之水電、電話及網路亦無法使用,安排於該區域上課 之課程全部受到影響。為此,本校除動員全校力量積極搶救外,亦獲鈞部同意補 助緊急災修經費 4,000 萬元,另本校自籌 1,000 萬元配合辦理。上述經費主要用 於執行的項目包括校舍復建、行政辦公設備復建、教學與研究設施復建、校園網 路設備復建、消防與環安相關復建、餐廳及販賣部復建、中控及監視系統復建等 七大項。為避免往後淹水再次造成之損失,在復建規劃時,本校已將原位於工學 院地下室之實驗室、消防設備及廣播及工學院及綜合大樓之中央電力監控主機、 監視系統及廣播系統等設備全部遷至地上一樓。本案已於 100 年 9 月 31 日完成主 要復建工作,經費經執行共支用 47,931,720 元,已使本校之運作恢復近受災前之 水準。 一、緣起 (一)、依據: 1.教育部 99 年 9 月 30 日台高(三)字第 0990168392B 號函 (國立高雄大學凡 那比颱風災損復建工程現勘訪視會議紀錄) 暨 99 年 11 月 30 日臺高(三) 字第 0990204176 號函辦理。 2.教育部 99 年 11 月 30 日台高(三)字第 0990204176 號函核定之「國立高雄 大學凡那比風災復建修正計畫」辦理。 (二)、問題評析 1.本(99)年 9 月 19 日中颱凡那比颱風在高雄地區連續降下豪雨,依據各區雨 量測站資料顯示,本校所屬楠梓地區及鄰近高雄縣岡山、橋頭等鄉鎮連續 六小時最大降雨量均超過 200 年一次重現暴雨頻率,分別為 539mm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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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5mm。另左營及鳳山地區六小時連續降雨量也均達到 50 年一次暴雨頻 率,以上各觀測值均遠超過市區下水道排洪設計標準(5 年一次暴雨頻率) 及河川二十年不溢岸標準,且適逢高雄地區大潮,在校區北側隸屬中央管 轄(水利署第六河川局)之典寶溪、臨鄰校區隸屬高雄縣政府管轄之橋頭第 一大排,以及校區南側隸屬高雄市政府管轄之後勁溪三大主要河川均溢 堤,連同臨鄰校區南側之大學南路下方排水箱涵因無法渲洩高雄大學特定 區之區域排水,溢滿至路面。 2.本校因位於該淹水區域受創甚劇,所有大樓地下室均有淹水現象,較低窪 之西南側綜合一大樓及工學院受損特別嚴重,該二棟大樓之地下室全部滅 頂,淹水之地下室面積達 2 公頃多,淹水量估計約 11 萬噸。位於該二棟大 樓地下室之工學院(主要為化材系、土環系及電機系)實驗室、育成中心、 傳創系工坊、綜一餐廳、統一便利超商、學生社團、汽機車停車場及電機 機房等空間之隔間、裝潢、傢俱及物品全浸泡於污水及毀損,並造成該二 棟大樓停水、停電、電話及網路無法使用,安排於該區域上課之課程亦全 部受到影響。 3. 本次風災各大樓 1 樓以上主要受損為各空間之積水,積水成因多為天花板 漏水、窗戶滲水、開放建築設計致走廊受雨由門縫進水、或陽台積水未能 及時排除導致淹水等。本校設校之初為加強與鄰近社區的互動,在營造為 「開放式、無圍牆的校園」原則下,各建築均秉持將運動、健康、休閒及 圖書設施回饋社會的理念來規劃,因此大樓大多為開放式設計,使得各空 間皆易遭受風雨侵襲入水。 二、計劃期程:99 年 9 月至 100 年 9 月 三、計劃目標: (一)、恢復因颱風中斷之水電、網路及餐飲服務。 (二)、恢復學校師生之研究學習空間並正常上課,達成預期學習之目標。 (三)、藉由校園復建,加強各單位防災意識,減少日後災損。 (四)、由復建過程中,找出校園營造盲點,化危機為轉機,使校園規劃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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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由本校所有教職員生的共同參與救災,增加彼此的互動,擴大對學校之 認同。 四、經費: 本計劃復建經費共 5,000 萬元,其中鈞部 99 年 11 月 30 日臺高(三)字第 0990204176 號函補助緊急災修經費 4,000 萬元(經常門 2,000 萬,資本門 2,000 萬), 本校自籌 1,000 萬元(經常門 200 萬,資本門 800 萬)配合辦理,本經費之支用均依 據本校提報之凡那比風災校園復建計畫來執行,上述經費經執行共支用 47,931,720 元,剩餘經費 2,068,280 元,詳經費收支結算表。 五、執行復建成果 (一)、災損搶救過程:(校舍及校園災損照片摘錄請參閱附錄一) 9/17(五):依據中央氣象局發布凡那比颱風資訊及本校「防颱作業流程及注意 事項」(附件一),上午 9:51 及 10:25 總務處分別發出「校內車輛管 制變動」及「防颱通知」(附件二、三)電子郵件予全校教職員工。 14:00 緊急應變小組輪值秘書電話通知各學院秘書加強防颱準備, 確實檢查各樓層門窗及排水孔異物清除;營繕組架設各防水閘門, 包括傳設系工坊、綜一創新育成中心、餐廳、土環系實驗室等。17:00 成立緊急應變小組(應變小組日誌如附件四)。 9/18(六):中央氣象局於上午發佈陸上颱風警報,但因颱風尚未登陸東台灣, 整日無風雨,雖然如此,應變小組召集人張主任秘書及營繕組負責 水電及建築防颱作業人員夜間仍留守校內。 9/19(日):上午 9:00 張主任秘書正式啟動防颱應變小組作業,小組成員開始 定時巡查校園及各建物。近中午風雨開始變大,持續強降雨,造成 校區附近的典寶溪、橋頭第一大排及後勁溪三大主要河川溢堤,連 同緊鄰校區的大學南路排水箱涵無法渲洩,暴雨溢滿至路面,形成 援中港地區大淹水,本校鄰近大學西路之工學院及綜一大樓(含球場 地下停車場)地下室也開始快速積水,非常嚴重。約在 17:30 時,該 二棟地下室(含球場地下停車場)均已淹水約在 1 公尺左右;在法、 管理學院緊鄰大學南路側之地下機車停車場亦出現淹水現象。(Note: 又依據在工學院地下室統一超商時鐘停止時間為凌晨 1:45,因此該 二棟建築物滅頂時間約在半夜 24:00 左右。) 18:20 高雄市政府宣布翌日(9 月 20 日)停止上班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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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5 本校去電高雄市災害應變中心通報請求支援抽水機救災。 23:00 鄰大學西路校區道路已淹水 50 公分,與台 17 線道路及鄰近 漁塭、稻田,連成一片汪洋,共造成工學院及綜一大樓地下室之變 電室機房、工學院 8 間實驗室、傳設系 14 間工坊、創新育成中心辦 公室及所有培育室、7 間學生社團辦公室及研究生室、4 間教師研究 室、1 間學生餐廳及 1 間便利商店、5 處汽機車停車場等全部滅頂, 設備毀損;其他大樓亦多有因強風豪雨造成滲、漏、積水,而毀損 財物情形。 9/20(一):本日停止上班上課。上午 8:30 解除陸上颱風警報。9:30 及下午 15:00 由莊副校長召集主任秘書、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及創新育成中 心施主任等研商應變措施二次 (凡那比風災災後第一、二次應變會 議紀錄如附件五、六) 。總務長於 9:40 及 10:30 高雄市政府災害 應變中心再度、三度請求立即支援抽水機協助救災。 總務處庭 園維護承商派員協助清理校園主要道路部分傾倒路樹,維持救災車 輛能通行,讓救災行動得以進行。 在總務長聯繫高雄市災害應變中心,確定無法立刻獲得抽水機支援 後,建請校長電請軍方提供支援。13:00 張主任秘書電請校長親自 聯繫軍方支援救災 15:00 本校租用之第一部發電機及 6 部 4 吋管 徑、2 部 3 吋管徑抽水機進場,開始進行位於球場地下停車場之傳 設系工坊抽水作業。經校長親自聯繫軍方後,17:00 海軍水下作業 大隊派員支援 1 部 6 吋管徑及 2 部 3 吋管徑抽水機,開始進行工學 院地下室抽水作業。 9/21(二):國防部長高華柱前來勘災,指示國軍全力投入協助復原。 8:00 海軍水下作業大隊陸續支援 2 部 6 吋管徑抽水機進行第一綜合 教室地下室抽水。本校林東毅教授另協調中鋼公司調派大型抽水設 備,5 部 2 吋管徑及 4 部 6 吋管徑抽水機及 1 部發電機協助抽除工 學院地下室積水。 10:00 本校租用第二組廠商之 6 部 4 吋管徑抽水機及 1 部發電機加 入於工學院地下室開始抽水。其他大樓之單位即時清理積水及清點 統計損壞設備。總務處庭園維護人員配合 2 部怪手進行路面清理、 樹木扶正作業,並清點校園樹木受災情形。11:00 莊副校長召開本 校凡那比風災災後第三次應變會議(會議紀錄如附件七)。 夜間 18:00 至翌日凌晨,持續有嘉義縣政府、經濟部水利署、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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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及宜蘭縣政府支援各大、小型抽水機,加速抽排水作業。 (Note:黃校長於下午返國,並即於夜間由事務組長陪同瞭解校內救 災現況) 9/22(三):中秋節。凌晨 6:00 完成二棟大樓及球場地下停車場主要抽水作業, 較預估進度提前完成。海軍陸戰隊及陸軍八軍團弟兄犧牲中秋假 期,與主動到校之教職員生共同清理淹水之地下空間淤泥及傾倒路 樹,奮力不懈。 10:00 黃校長召開凡那比風災災後第四次應變會議(紀錄如附件 八)。 9/23(四):全面動員編派校內教職員生協助各大樓清理工作。高雄市消防局隊 員、海軍陸戰隊弟兄續派員協助清理工作。高雄市環保局派車持續 支援清理垃圾。上午 2 部發電機於第一綜合教室架設完成,並於當 日完成第一綜合教室臨時供水,以及地下室臨時照明,提供校舍清 理所需之照明電力。 公告本校「凡那比颱風過後重建復原令」(附件九) 公告本校「凡那比颱風災後修復指揮與勤務支援表」(附件十) 9/24(五):高教司司長何卓飛與專家學者到校勘災,並開會指示後續作業(會 議紀錄如附件十一)。陸續提供綜合大樓及工學院大樓西側之緊急供 電(不含空調)及生活用水(優先提供綜一學生宿舍使用)。高雄市 楠梓區衛生所派員協助消毒建築物地下室。 15:00 召開凡那比風災後第五次應變會議,紀錄如附件十二。17:00 解除凡那比颱風復原緊急狀態。 9/25(六):教育部長吳清基蒞校視察災後復建情形。完成垃圾清除、校園傾倒 枯枝落葉清除及各大樓消毒工作。 9/27(日):完成全校受損樹木數量普查,傾倒、死亡與折斷之樹木合計 1,450 棵,約佔校園樹木總數之 1/5。 9/28(一):恢復工學院與綜合一大樓上課所需照明及風扇之基本需求 14:30 召開本校凡那比颱風災後檢討會,會議紀錄如附件十三。 9/30(三):開始拆除傳設系工坊受淹水損壞之輕隔間作業。 10/3(日):行政院長吳敦義蒞校視察,了解凡那比颱風對高大校園造成的損失 及復原情形,並與當地民眾舉辦臨時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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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四):完成綜合一大樓供電系統,並開始拆除地下室淹水損壞之天花板及 輕隔間作業。 10/15(五):第 109 次行政會議討論修正本校「防颱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除 原應變小組成員外,各學院及圖資大樓於颱風期間增加派駐留守人 員,留守期間確實清理排水孔,以防積水事件發生,如附件十四。 10/21(四):工學院與綜合一大樓全面恢復正常供電。完成地下室淹水損壞之天 花板及輕隔間拆除作業。復建工作持續戮力進行。 (二)、各主要復建項目完成進度: 依據所規劃之執行步驟具體執行本復原計畫,各項工作完成復原進度如下 主 要 復 建 項 目 執行及完成進度 99 年 100 年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校舍復建 1.工學院高壓配電設 備災後重建 2.綜合大樓高壓配電 設備災後重建 3.學生/職務宿舍電 梯維修 4.工學院大樓電梯毀 損維修及更新 5.綜合大樓電梯毀損 維修 5.工學院及綜合大樓 B1F 天花板及隔間 牆拆除裝修 7.災後重建校舍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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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 8.綜一餐廳空調設備 更新改善 9.工學院及綜合大樓 B1F 照明設備採購 10.工學院及綜合大 樓 B1F 空調修復 行政辦公設備復建 1.水電復原前工學院 及綜一暫時辦公空 間提供 2.育成中心辦公(含 培育室)設備修繕及 購置 教學與研究設施復建 1.水電復原前工學院 及傳創系暫時教學 研究空間提供 2.工學院教學與研究 設施維修及請購 3.人文院傳創系教學 與研究設施維修及 請購 校園網路設備復建 1.學生宿舍網路之復 建 2.運健休大樓網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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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建 3.工學院大樓大樓網 路之復建 消防暨環安相關復建 1.採水、泡沫泵浦 2.工學院大樓消防系 統設備 3.綜合大樓消防系統 設備 4.生活污水與實驗室 廢水系統復建 5.飲水系統復建 6.校園植栽復建 餐廳復建 1.餐廳天花、隔間復 原 2.餐廳廚房排水設施 改善 3.餐廳空調、照明復 原 4.廢棄物清運、環境 清潔及恢復門禁 5.水電管線重置(一 次配線)、瓦斯管線 檢修 6.原有餐飲、排煙設 備檢修、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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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美食街櫃位規劃及 木作裝修 8.餐飲設備及排煙設 備採購 9.廠商營業準備 中控及監視系統復建 1.各大樓門禁設備復 建案 2.對外柵欄機設備復 建案 3.中央電力監控設備 復建案 4.監視器、緊急求救 設備復建案 5.電梯緊急求救設備 復建案 6.廣播系統設備復建 案 (三)執行成果:各執行細項明細表如附件十五,相關成果執行相片則請參閱附錄二。 1.校舍復建 (1)因綜合第一大樓及工學院大樓的變電室皆位於地下室而被淹沒,導致二棟大樓 均無法正常供電,因此於搶救初期(9/19~ 10/20)尚未修復二棟大樓變電室之前, 緊急設置臨時供水、供電設備,提供師生暫時教學研究及住宿所需。 (2)完成綜一大樓及工學院二棟校舍之變電室設備、緊急發電機修復供電。 (3)完成綜一大樓、工學院地下室、傳設系工坊等淹水空間裝修拆除及重建(含照 明、天花板、隔間及 PVC 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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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淹水校舍之空調系統修復(含主機、室內送風機、風箱、面板等)。 (5)完成淹水校舍之雨、污水抽水系統修復(含控制盤、逆止閥及抽水泵浦等)。 (6)完成淹水校舍之電梯修復計 15 部。 (7)完成受損校舍之帷幕牆、門窗及鋼浪板屋頂修復。 (8)完成宿舍屋頂受損之太陽能熱水器修復。 (9)完成因豪雨損毀之校園木作設施修復(木棧橋)。 2.行政辦公設備復建 (1)二棟大樓受災後均停水停電,因此於水電復原前先規劃暫時辦公空間: a.育成中心辦公空間(含駐校廠商辦公空間)由法學院、理學院及 EMBA 中心提供 支援。 b.工學院系所辦公空間由圖資館小間研究室支援。 c.人文社科院辦公室及東語系辦公室由管理學院提供之空間支援。 d.運健休系、傳設系及西語系辦公室由法學院資工系 4F 研究室支援。 (2)水電復原後除育成中心辦公空間另需辦理裝修外,其餘辦公室皆可恢復原址辦 公,而育成中心辦公空間及廠商培育室(工學院 108&109 室)裝修工程則於 100 年 8 月完成。 3.教學與研究設施復建 (1)水電復原前暫時教學研究空間規劃: a.二棟大樓普通教室因停水停電而影響上課,經開會決議停止上課一週(利用延後 一週來補課),經臨時水電之搶修,各課程原則上仍以原教室上課為優先,若有 不妥善需更換上課教室者,再由教務處課務組聯繫協調調動及租借事宜。另安 排部份上課時間調動至晚間時間。 b.工學院實驗室及老師研究室:由理學院提供部分實驗室支援臨時實驗所需空間。 c.傳創系教學工坊:短期暫移至鐵皮屋原舊工坊空間使用,俟復電後再回原工坊 上課。 (2)水電復原後普通教室可回原址上課,工學院實驗室及傳創系工坊則需重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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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成果如下: a.完成工學院實驗室重建五間,包括材料化學實驗室(化材系)、環境分析實驗室 (土環系)、工程材料實驗室(土環系)、土壤力學實驗室(土環系)及普通物理實 驗室(電機系)等,為防止再淹水,已將原位於地下室之實驗室遷至地上一樓。 b.完成傳創系教學工坊重建八間、工作室重建二間 c.完成吳明淏、林秋良、林啟琪等老師研究室重建三間。 4.校園網路設備復建: (1)學生宿舍網路之復原:學生宿舍 B 棟 4F、5F 網路管道間,因頂樓滲水,雨水沿 牆壁滲入交換器,造成 6 台網路設備因水侵入造成損毀,已於 100 年 9 月 23 日 將損壞之交換器送原廠修復;與交換器介接之 RJ45 接頭計 144 點因滲水鏽蝕, 請廠商進行重新壓製,於 100 年 9 月 23 日完成施工、測試。 (2)運健休大樓網路之復原:運健休大樓之光纖線路透過工學院大樓之路由器進行 資料交換。此次工學院大樓路由器因風災無法正常運作,造成此棟大樓之用戶無 法使用網路。於運健休大樓與工學院大樓間配置備用單模光纖迴路,於工學院大 樓路由器異常或災損時,可立即啟用備用迴路,將訊號轉回圖資大樓之路由器; 於 100 年 10 月完成施工、測試,並於工學院復電前提供運健休大樓網路服務。 (3)工學院大樓路由器維修:工學院路由器 1 台因颱風電力失效致部份模組損毀, 於 100 年 2 月完成修復。 5.消防暨環安相關復建 (1)工學院消防設備、消防廣播已修復可正常使用,並將原設置於地下室之消防機 房移置於 1 樓。而綜合第一大樓及汽車停車場之消防、廣播設備亦已修復並正常 使用,但因該棟大樓一樓以上無多餘之空間,因此相關設備仍置於地下室現址。 (2)工學院及綜合大樓消防泵浦控制盤、馬達設備已修復並正常使用。 (3)完成工學院生活污水與實驗室廢水系統修繕並正常使用。 (4)完成綜合第一大樓及工學院的純水系統及飲水機修復並供應師生使用。 (5)完成全校受損樹木數量普查,傾倒、死亡與折斷之樹木計 1450 棵,約佔校園樹 木總數之 1/5,相關補植或扶正工作亦已完成,另修護相關庭園使用之器具。 6.餐廳及販賣部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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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綜合第一大樓餐廳因風災全部毀損,已全面完成整修(如天花板、隔間、照明、 空調、水電管及餐飲相關設備),並於本(100)年 2 月 21 日(開學日)起恢復供餐 服務。 (2)另販賣部(即統一超商)亦因風災全部毀損,經與廠商協商、修訂契約、簽訂 新約等程序,業於 3 月 9 日恢復營業,內部裝修及經費由廠商自行辦理及負責。 7.中控及監視系統復建 (1)完成工學院及綜合大樓之中央電力監控主機設備更換,另為防止再淹水,已將 主機設備安裝位置由大樓地下室遷移至一樓機械室。 (2)工學院及綜合大樓之監視系統及廣播系統更換,主機設備安裝位置亦由大樓地 下室遷移至一樓機械室。 (3)鄰近工學院及綜合大樓之對外柵欄機幾乎淹水故障,修護前先以拉封鎖線方式 進行管制,教職員生統一由大門口進出。目前工學院及綜合大樓門禁設備系統, 受損柵欄機及不斷電系統設備已完成修護。 六、結論及建議事項: 在鈞部之支持及本校師生之通力合作之下,藉由本計劃之執行,已完全恢復 因颱風中斷之工學院大樓及綜合大樓的水電、消防、中控系統、網路及餐飲服務 等設施。另完成工學院實驗室重建五間、傳創系教學工坊重建八間及工作室重建 二間等師生研究學習空間及設備。上述相關的復建,已使本校之相關運作恢復近 受災前之水準。本次淹水因校園周邊河川及大排適逢大潮,無法發揮排水功能, 加上雨量過大所致,有關大環境治水功能之改善,屬跨部會協商事宜。為避免往 後淹水再次造成之損失,除本校已加強相關防汛整備工作外,在復建規劃時,本 校已將原位於工學院地下室之實驗室、消防設備及廣播及工學院及綜合大樓之中 央電力監控主機、監視系統及廣播系統等設備全部遷至地上一樓。日前本校亦已 函請高雄市政府加強鄰近排水設施之改善及疏浚,亦期鈞部能協助協調中央或高 雄市政府加強本區之防汛改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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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國立高雄大學防颱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

97 年 10 月 24 日第 93 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 為處理各項防颱事務,以臨時編組方式成立本校防颱緊急應變小組(以下簡稱 防颱小組)。本防颱小組由主任秘書擔任召集人,總務長及學務長為副召集人, 小組成員包括學務處秘書、生輔組組長、總務處秘書、營繕組組長、事務組組 長、保管組組長、環安組組長及駐警隊隊長等人。 二、 防颱小組於中央氣象局發佈高雄地區為陸上颱風警報警戒區域時,正式啟動, 其結束時程則由召集人視實際情況決定。 三、 本校防颱期間校園各大樓之管理單位如下: (一)綜一大樓:地下室(傳設系工房由人文院管理)、1-2 樓及其他非做為宿舍使 用之區域由總務處事務組駐警隊管理,3-4 樓由學務處管理。 (二)工學院大樓:由工學院管理。 (三)理學院大樓:由理學院管理。 (四)法學院大樓:由法學院管理。 (五)管理學院大樓:由管理學院管理。 (六)運健休大樓:由體育室管理。 (七)圖資大樓:1-4 樓由圖資館管理,地下室及 5-6 樓由總務處事務組駐警隊管 理。 (八)學生宿舍:由學務處管理。 (九)職務宿舍:由總務處保管組管理。 (十)校園或其他未分配之區域:由總務處統籌管理。 上述各管理單位需指派負責管理人員,於陸上颱風警報消息發佈後,確實做好所 負責管理大樓之各項防颱準備。管理各大樓之學院,建議可召集各系所自行協調 管理分工事宜。 四、颱風期間之待命人員如下:輪值召集人(由主任秘書及總務長 輪流擔任)、執行 秘書(由總務處秘書及各組組長一人輪流擔任,其順序依序為秘書、事務組、營 繕組、保管組、出納組、文書組、環安組)、駐警隊、水電人員(除廠商派駐之 人員外,總務處另加派一人),清潔人員(由總務處視情況調配 1-2 人)。上述人 員於防颱小組啟動後進駐,其夜間住宿得視情形由保管組提供職務宿舍使用。 五、防颱期間為能迅速有效管理防颱事宜,減少損失,對於相關防災事宜,得由輪 值召集人或其授權人直接指揮調度相關人員做必要處置。相關人員亦應循防颱 指揮體系上報相關事宜,不受平時層級節制體系及部門分工之約束。 六、防颱小組啟動,如為上班時間,由輪值召集人視需要召集防颱會議,其秘書業 務由秘書室負責,若遇例假日或下班時間,則由輪值召集人及執行秘書主動聯 繫指揮,各單位之分工及各項防颱工作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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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務處事務組發通知給各單位,告知颱風動態及防颱注意事項,包括門窗關 閉、排水孔清理、堆積物的清理、電源開關。(如範本) (二)總務處營繕組將抽水馬達及各地下室防水閘門之設施就定位。 (三)總務處請清潔人員巡視全校一次,以防落葉及垃圾堵塞各排水口。校園植栽 部分請庭園班加強固定措施。 (四)駐警隊巡察時,請注意各大樓門窗是否關閉,如發現有排水孔堵塞,請協助 簡易清理,各大樓電梯請設定至一樓。 (五)中控室巡視全校控制系統,以確保進出門禁運作正常。 (六)運健休大樓鐵門於下班後請關閉。 (七)颱風期間學生安全之宣導及緊急處理由學務處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颱風期間關閉校園各汽車出入口,統一自校門進出,並視需要將柵欄臂暫時移 除。 八、颱風過後,執行秘書應主動通知各行政及學術單位提出災害書面報告(檢查負責 大樓損害情形並將其情形拍照留存),以作為學校後續處理之依據。執行秘書應 於颱風警報解除後,彙整相關資料撰寫防颱小組日誌簿陳核,並將值勤簿正式移 交下一位輪值執行秘書。 九、颱風期間防颱小組、留守人員及各大樓管理人員行動電話必須隨時開機,並由 秘書室製作通訊錄提供給召集人、執行秘書及駐警隊長等相關人員。 十、颱風期間待命人員之住宿及儲糧事宜,由執行秘書協調處理。 十一、本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經行政會議通過,並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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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通知範本

便 函 MEMORANDUM

受文者 TO: 本校各行政、學術單位、各系所 日期 DATE:96.10.5 副本抄送 COPY TO: 發文者 FROM:總務處事務組

主旨說明

RESPECTFULLY THE FOLLOWING MESSAGE IS BROUGHT TO YOU:

親愛的同仁您好: 中央氣象局已於○○月○日清晨○點○○分發布「○○○」陸上颱風警報。颱風中心目前在鵝鑾鼻東南 東方海面,向西北移動,暴風圈已逐漸進入台灣東南部海面,包括台灣東半部、新竹以北及恆春半島,都在 警戒範圍內。氣象局預估,颱風的暴風圈將會在深夜接觸台灣東半部陸地,風雨將會明顯增強且○○○的颱 風眼清晰可見,而且結構完整紮實,前緣的外圍環流幾乎到達台灣陸地。 為防可能發生災情,總務處再度提醒各單位確實做好防颱工作,重點工作主要包括: 1.清理排水孔、落水頭(特別是低漥區易積水處)。 2.清除戶外堆積物。 3.下班前關緊門窗並上鎖,關閉電源。 4.如有自行加鎖之研究室或實驗室等,請儘速提供備份鑰匙至保管組,以備緊急狀況所需。 5.為免淹水而造成損失,請停放地下室之車輛能儘量移往高處停放。另各大樓地下室如有擺放儀器設備者, 亦請能加高其擺設位置或搬離地下室。 6.各大樓管理人員可依實際狀況評估於大型門窗貼膠帶,如有困難再請總務處配合。 以上防颱工作並請各大樓管理單位派人完成巡檢。 校園安全及財產維護,是每位同仁的責任,請您務必做好防颱工作,若有任何問題,請儘速與本處相關 單位連絡。 敬祝 工作愉快 總務處事務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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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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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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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國立高雄大學凡那比風災災後第一次應變會議紀錄

時 間:99 年 9 月 20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30 分 地 點:本校圖資大樓二樓文書組會議室 主 席:莊副校長 寶鵰 紀錄:郭惠銘 出 席:徐教務長 忠枝、劉總務長 安平、張主秘 永明、施主任 明昌、趙組長 台 雄、李組長 幸財、蘇組長 榮宗、王教官 美玲 壹、主席致詞:(略) 貳、結論事項: 一、 因凡那比風災影響,本校所有大樓地下室均有淹水現象,尤其是綜合一及工 學院受損特別嚴重,為加速設備搶救,儘早恢復正常教學,99 年 9 月 21 日(星 期二)全校停止上課,但正常上班。 二、 請教務處以電子郵件通知所有教師及學生上述停止上課事宜,教師部份請加 註依教學進度自行補課。 三、 請秘書室媒體公關組於本校首頁公告停課新聞,並請通知新聞台及相關廣播 電台加強宣導停止上課,讓師生及家長於第一時間掌握停課訊息。 四、 請總務處調派校車協助接駁住宿同學至捷運站,於 99 年 9 月 20 日(星期一) 自 12:00 開始至 15:00 結束。 五、 請學務處購買便當(80-100 元)提供住宿同學食用,飲水部份也請協助解決。 六、 育成中心位於工學院地下室業淹水無法使用,為提供育成中心同仁及進駐廠 商臨時辦公處所,建議暫移至 EMBA 教室、法學院四樓研究中心及法服社。 七、 請總務處事務組提供本次災害財產及設備損失單提報表格,另請各單位(學 術單位以院為單位)彙整提報損失清單,於 99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下班 前送交總務處。並請總務處向教育部提報災後救助計畫,申請經費進行復原 重建工作。 八、 目前首要之務為徵調抽水機進行抽水作業,目前除本校自有、廠商及政府災 害防救中心調派之抽水機外,經黃海彬將軍協助,軍中也將提供 3 至 5 部抽 水機加入重建作業。 九、 綜合宿舍受損較為嚴重,請學務處生輔組研擬安置計畫,並妥適處理生活用 水及飲用水等相關事宜。 十、 本次風災造成之教室及走廊等環境,請總務處事務組協調清潔班儘速完成清 理及消毒工作。 十一、 訂於本日 15:00 再行開會討論後續學校復原作業。 參、散會:上午 11 時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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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國立高雄大學凡那比風災災後第二次應變會議紀錄

時 間:99 年 9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 地 點:本校圖資大樓二樓文書組會議室 主 席:莊副校長 寶鵰 紀錄:郭惠銘 出 席:陳學務長 文生、劉總務長 安平、張主秘 永明、趙組長 台雄、李組長 幸 財、吳組長 明淏、孫秘書 瑜謙、王教官 美玲 壹、主席致詞:(略) 貳、結論事項: 一、 目前抽水進度綜合教學大樓停車場及傳設系工藝教室業已開始進行抽水;工 學院部份,預定由海軍水下作業大隊支援 3 台抽機運作處理。另已向教育部 通報請高雄市應變中心支援抽水機,預定明日(9 月 21 日)上午可加入學校 抽水作業。本校向其他機關申請機具及人力所需之補正程序,由總務處統籌 辦理。 二、 請總務處於明日(9 月 21 日)確認租用發電機事宜,並研究綜合教學大樓局 部送電之可能性。預定明日(9 月 21 日)上午 11:00 於圖資館 5 樓中型會 議室召開應變聯繫會議討論。 三、 請秘書室研擬說帖向全校師生宣導,學校因風災受損部份,刻正全力搶修, 請大家共體時艱。請置放本校首頁,並以電子郵件傳送全體教職員工生。 四、 請學務處生輔組以校長名義擬撰 919 風災關懷信(比照 88 風災),以電子郵 件傳全校學生,如有急難狀況,隨時向學校反映,學校將主動關懷協助。 五、 留宿綜合宿舍之同學,9 月 22 日前之飲用水由學校供應,並提供代訂便當服 務。 六、 職務宿舍供電分屬 2 個迴路,其中 1 個迴路因大學 26 街淹水,導致 ABC 棟沒 電,俟抽完水後即可恢復供電。 七、 學生機車因本次風災受損,學校將主動提供行政協助(找特約廠商、協助議 價等),以儘快修復並降低損失。 八、 綜合宿舍寢室內部受損狀況,請學務處儘快協調廠商搶修,外部設施及大型 公物部份,則由總務處協助修繕。 九、 留宿綜合宿舍及住宿高大藝術學苑之同學,9 月 22 日以前可至本校開放之舍 監室及運建休大樓二樓洗澡,開放時間為 17:30-21:30。 十、 請學務處協調開放運建休大樓一樓團體諮商室,提供協助救災之國軍弟兄休 息,同大樓二樓提供洗澡。 十一、 本校倒塌路樹請總務處整理後集中堆放,供學務處課外組輔導學生於日後辦 理紀念性活動使用。 參、散會:下午 5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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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凡 那 比 颱 風 第 三 次 災 後 應 變 小 組 會 議 紀 錄

時間:99 年 9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地點:本校圖書資訊館六樓大型會議室 主席:洪學術副校長宗貝、莊行政副校長寶鵰 記錄:陸虹瑾 出席人員:許美娟秘書(代)、陳學務長文生、劉總務長安平、張主任秘書永明、胡 研發長文聰、陶館長幼慧、陳代主任碧珍、楊主任明宗、郭老師雨欣(代)、 白院長秀華、吳主任俊毅(代)、孫士傑主任(代)、吳院長建興、楊主 任乾信、江主任德光、俞主任肇球、張主任德輝、陳一民主任、陳組長 忠正、李幸財組長、曾榮豐組長、郭惠銘組長、宋文龍經理 壹、 決議事項 一、 茲因校園災後重整工作仍儘速進行中,為避免師生課務及起居作息受影響,決 議本週四、五(9/23-24)停止上課,行政人員照常上班。相關停課資訊請教 務處發佈於高雄大學首頁,公告週知,另請各院系所協助宣導停課訊息。 二、 綜合一學生宿舍之環境及水電設備正積極搶修中,請學務處於本校首頁公告 「建議綜合一學生宿舍進住時間」:於週日(9/26)下午 3 點之後,並另以 E-mail 通知學生。 三、 請總務處全力進行校園災後重整工作,於週日(9/26)午間前完成工學院及綜 合一大樓之臨時供水供電系統,以支援下週一(9/27)師生恢復正常上課及綜 合一學生宿舍入住使用。 四、 有關校園環境及教學研究設備等災損統計,請各系所單位儘速統計並拍下現場 照片、擬報損之財產、物品之照片後報總務處彙整,以向教育部等相關單位爭 取經費補助。 五、 請總務處與學務處協調校車支援,於週日(9/26)晚間 6:00 至 9:00 進行楠 梓加工出口區捷運站至高雄大學之學生交通接駁事宜。 六、 請體育室協助開放運健休大樓泳池淋浴間,供本校學生及外來支援災後重建相 關單位人員於校園災後重整期間(含假日)使用。 七、 有關大陸交換學生,請研發處及學務處協助關注校園災後重整期間,陸生相關 住宿起居之問題。 八、 有關創新育成中心駐校廠商辦公空間之暫時安置問題,已協調暫移至法學院 111 室(法律服務社)作為臨時辦公空間,相關事務設備請育成中心協助租借 事宜。 九、 校園災後重整期間,外來支援災後重建相關單位人員之便當及茶水,請由總務 處蘇永銘秘書負責聯繫及發放。 十、 有關凡那比颱風停課之補課相關規定,請教務處研議後提會討論。 十一、 凡那比颱風災後重建應變小組通訊錄如附件供參。 貳、 散會(同日中午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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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凡 那 比 颱 風 第 四 次 災 後 應 變 小 組 會 議 紀 錄

時間:99 年 9 月 22 日(三)上午 10:00 地點:體育室(運動健康暨休閒中心 1F) 主席:黃校長英忠 紀錄:陸虹瑾 出席人員:洪副校長宗貝、莊副校長寶鵰、陳學務長文生、劉總務長安平、張主任 秘書永明、陶館長幼慧、孫主任美蓮、白院長秀華、林主任東毅、俞主 任肇球 決議事項: 一、 有關工學院及綜合一大樓地下室之受災相關單位及系所,請務必儘速派員至現 場拍照並配合校內及校外支援單位清洗整頓現場。 二、 設置應變總指揮中心:運動健康暨休閒學系系辦公室(運動健康暨休閒中心 2F208 室)。 三、 設置現場指揮所: (一) 綜合一大樓 1F103 室,指揮區域分區如下: 1. 傳設系地下室空間 主指揮官:莊副校長寶鵰,副指揮官:白院長秀華。另配 2 名志工。 2. 工學院地下室空間 主指揮官:洪副校長宗貝,副指揮官:俞主任肇球。另配 2 名志工。 3. 綜合一大樓地下室空間 主指揮官:陳學務長文生,副指揮官:保管組何組長玉蟬。另配 2 名志工。 (二) 運動健康暨休閒中心 1F 體育室 指揮區域為戶外體育運動場所(如籃球場、網球場)。主指揮官:孫主任美 蓮。 (三) 綜合一大樓 1F101 室 指揮區域為志工指揮中心。主指揮官:林主任東毅,副指揮官:楊勝閔先生。 另配 2 名志工。 四、請媒體公關組協助於高雄大學首頁設置「凡那比颱風災後重建專欄」,統一紀錄 並公告災後重建進度及相關注意事項,公告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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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國立高雄大學凡那比颱風過後重建復原令 0923 2010/9/23 一、法令依據:本校防颱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災後復原作業要點。 二、法制狀態:凡那比陸上颱風警報發佈至 9 月 26 日 12 時止為本校緊急狀態期間,行政 單位與學術單位一律聽從緊急作業小組調度,違者議處,績優者獎勵。 三、指揮所 (一)指揮總部:運建休二樓會議室,電話:(07)5919266-7 分機:1301-2 (二)災區分部:綜合大樓一樓 101-104 教室,扣件中心林東毅主任博士後研究員楊勝閔 先生 0911-220-024。 四、指揮體系 (一)主任秘書:總指揮、國軍兵力救援請求與調度、校內志工總調度。 (二)總務長:副指揮、市政府各局處救援請求與調度。 (三)校長:災區外賓接待、教職員工生志工領隊。 (四)學術副校長:工學院災區復原指揮。 (五)行政副校長:傳設系工房與周邊災區復原指揮。 (六)學務長:綜合大學災區復原指揮。 (七)各院院長與行政單位主管:所屬大樓與附屬設施清潔復原指揮。 五、工作進度 (一)9 月 18 日至 9 月 20 日 17 時:防颱緊急應變小組作業期間。 (二)9 月 20 日 9 時至 9 月 26 日 12 時:災後復原作業期間。 (三)9 月 20 日 16 時至 9 月 22 日 9 時:工學院、綜合大樓、傳設系工房積水抽除期間。 (四)9 月 22 日 9 時至 9 月 22 日 17 時:第一階段污泥清除期間。 (五)9 月 23 日 8 時至 9 月 23 日 17 時:第二階段清污、所有大樓清潔期間。 (六)9 月 24 日 8 時至 12 時:最後階段清除與清潔期間。 (七)9 月 24 日 14 時至 17 時:國軍化學兵全面消毒期間,校區內除緊急狀態作業人員及 特許人員外禁止進出。 (八)9 月 25 日 9 時至 9 月 26 日 12 時:嚴重災損區域加強復原工作。 (九)進度嚴格控管,各分項指揮向總指揮回報,進度落後需附書面理由。 六、生活教育:緊急狀態期間停止上課,加強生活教育。災區運動場所與設施禁止使用, 風雨球場特許使用(體育室安排復原志工紓壓體能活動、衛保組提供傷害包紮處理服 務)。諮商組規劃災後心理重建活動。 七、每日工作重點分派(9 月 23 日) (一)災區清污(潔):主要人力國軍(工學院、傳設系、綜合大樓、管院機車場) (二)一般區域清潔:主要人力各院系所師生志工與行政人員志工。工學院送水由行政人 員志工 30 人與法、管、理三院各派 10 名志工以水桶提水方式供應,提水地點為消 防送水車停車處,60 名志工聽校長指揮。 (三)校區路樹清理:主要人力國軍與環安組、歲末感恩祈福營火木材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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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二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凡 那 比 颱 風 第 五 次 災 後 應 變 會 議 紀 錄

時間:99 年 9 月 24 日(五)下午 3 時 地點:圖資大樓六樓大型會議室 主席:黃校長英忠 出席人員:莊副校長寶鵰、蘇秘書永銘(代)、張主任秘書永明、陶館長幼慧、張組 長文騰(代)、翁主任銘章、陳代主任碧珍、楊主任明宗、孫主任美蓮、 徐主任忠枝、施主任明昌、林主任東毅、白院長秀華、張院長麗卿、吳 院長建興、黃院長建榮、顏主任淑娟、張主任德煇、賴主任怡秀、宋皇 叡助理教授(代)、王主任學亮、黃主任一祥、楊所長雅博、陳主任建源、 楊主任乾信、江主任德光、俞主任肇球、趙教官台雄、李組長幸財、何 組長玉蟬、蘇組長榮宗、陳忠正組長、郭組員姿杏 請假人員:陳學務長文生、劉總務長安平、胡研發長文聰、陳主任一民、葉院長文 冠、陳主任詢榮、吳主任俊毅、楊主任鈞池、李主任亭林、蔡主任穎義、 吳主任宗芳、王主任俊順、陳主任振興、孫主任士傑、陳所長瑞彬、陳 所長啟仁 壹、主席致詞 校長 一、 本校遭凡那比颱風風災損害嚴重,復原工作比預期快,在此要感謝 校內教職同仁、學生志工以及校外支援單位(如國軍、中鋼及各政 府單位等)之全力協助,尤更感謝二位副校長、張主秘及總務處同 仁自 9/20 以來積極召集應變及重建工作。 二、 為嘉勉本次風災救災有功同仁及學生,請人事室協助辦理敘獎事 宜;並請學務處協助辦理學生志工嘉獎事宜。 莊副校長 請各單位儘速提出核實之災損報告,並請總務處確實彙整,以供本校爭 取上級單位之災損補助事宜。另本校擬參考中山大學及第一科技大學過 去之復建計畫書,以利進行更完備之經費補助爭取事宜。 洪副校長 為因應下週一(9/27)復課之教室不足之調度事宜,請教務處儘速詳列 校內可支援之空間供參,原則上盡量以原教室上課為主,若無法克服之 因素,則請參考教務處課務組所列之可支援空間進行租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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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其他決議事項 針對以下事項進行重建應變措施,如下說明: 教學研究空間調度 一、普通上課教室: 有關工學院、綜合一大樓普通上課教室待搶修之供水供電系統,以及未 清理完整之空間狀況,原則上希望各課程能按原教室上課,若有不妥善 需更換上課教室者,請與教務處課務組聯繫協調調動及租借事宜(課務 組 5919036-7,E-mail:[email protected])。亦建議上課時間調動至 晚間時間方案供參。 ※有關下週一(9/27)復課之上課班級若需調動教室者,請於週日(9/26) 早上 8:00 前以Email:[email protected]告知教務處課務組。 二、工學院實驗室 理學院提供部分實驗室支援臨時實驗所需空間。 三、傳創系工坊 短期暫移至鐵皮屋原舊工坊空間使用。 辦公空間調度 一、 育成中心辦公空間(含駐校廠商辦公空間) 提供支援單位分別為: 1. 法學院 111 室(法律服務社) 2. 理學院 10 間空間 3. EMBA 中心休息室(管理學院 1124 室) 二、 工學院系所辦公空間 1. 工學院系所辦公室暫移至圖資館小間研究室。 2. 人文社科院辦公室及東語系辦公室暫移至管理學院提供之支援空 間。 3. 運健休系、傳設系及西語系辦公室暫移至法學院資工系 4F 研究室。 必要性設備臨時採購 請總務處事務組協助相關單位災後重建過程中為應教學研究所需之必要性設 備採購事宜。 災損經費統計報告 請各單位儘速提出核實之災損報告,並請總務處確實彙整,以供本校爭取上級 單位之災損補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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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消毒 國軍化學兵將於明日(9/25)完成完成消毒工作,校內其他災損空間若有消毒 需求,請總務處協助所需單位調配稀釋漂白水,由校方自行進行消毒工作。 課務應變 一、 為應災情所致之停課措施,本校延後加退選期限一週。 二、 補課方案待研議後提會討論。 校園交通接駁 請總務處協助辦理校園接駁車加開事宜,接駁時間延至晚間 10:00,以利學 生上課通勤便利。 參、 討論事項 提案一 案 由:解除國立高雄大學凡那比颱風復元緊急狀態,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案 由:凡那比颱風災後祈福感恩活動討論案,提請 討論。 說 明:十年高大遭受最嚴重災損,不應隨積水清除而完全消退。提案如下: 一、校園救災志工參與災後復元徵文與紀念文集。 二、風災學術研討會(五院與通識中心各以專業發表相關主題學術論文) 三、災後感恩祈福晚會 決 議:擬預定 10-11 月災後重建完善後,辦理凡那比颱風災後祈福感恩活動,後 續事宜請秘書室以公文簽核辦理。 肆、 臨時動議 伍、散會(當日下午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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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高 雄 大 學 凡 那 比 颱 風 災 後 檢 討 會 議 紀 錄

附件十三 時間:99 年 9 月 28 日(二)下午 2:30 地點:圖書資訊大樓 6F 小型會議室 主席:黃校長英忠 紀錄:陸虹瑾 出席人員:洪副校長宗貝、莊副校長寶鵰、張主任秘書永明、楊明宗主任、葉院長 文冠、蘇永銘秘書、李幸財組長、蘇榮宗組長 決議事項: 一、災後復原工作應優先考量順序為:1.教學上課 2.院系所辦公室使用 3.教師研究 室使用。 二、災後正常供電之進度,預期如下: (一) 10/5 完成綜合一大樓供電系統 (二) 10/12 完成工學院大樓供電系統 三、災後重建之拆遷工程進度及後續配合事項: (一)有關工學院及綜合一大樓地下室空間整體拆遷工程,預計 10/12 前完成發 包流程。另請事務組依正常程序進行採購公告流程,同時亦視緊急情況評 估是否調整招標方式及程序。 (二)請工學院及綜合一大樓地下室空間於拆遷工程完成後,派師生共同進行清 理工作,並請總務處協助處理消毒工作。 (三)請總務處於拆遷工程完成後,儘速進行空間隔間、天花板及空調設備之規 劃裝修工程。 四、 請工學院與地下室受災實驗室所屬之系所、都建所、學生及教務處,共同協商 目前空間分配的適切性,考量是否重新進行規劃及調整。 五、 請工學院、人文社科院於災後重建期間與師生溝通,有關待搶修、重建之設施 設備因尚未復原而導致不方便之處,請師生共同克服,共體時艱。 六、 各院系所師生若有其他重建復原之需求及困難,請統一反應至行政副校長辦公 室(電話:07-5919019,分機 8021,email:[email protected])彙整後,轉請 總務處辦理。 七、 本校擬與教育部申請災後重建補助經費,請總務處研擬「國立高雄大學重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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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書」範本,後續研訂進度如下: (一) 9/30 中午前將「國立高雄大學重建報告書」範本公告於凡那比颱風災 後重建專欄網頁中,並同時以 email 發佈訊息。 (二) 10/4 中午前請各院、行政單位、育成中心、學務處(學生社團)等校 內單位,依範本彙整所屬系所之災損報告(務必詳附照片供參),回傳 至總務處蘇永銘秘書(email:[email protected])秘書統一彙整。 (三) 10/5 請總務處「國立高雄大學重建報告書(稿)」提送當日第 63 次主 管會報討論。 (四) 依校內行政程序完成於 10/7 提報教育部。 八、 有關教育部緊急補助款$2,000 萬元整,請會計室關切其核撥日,核撥至本校 後再由專案小組協商討論其運用方式,另,超出之部分由校務基金先行墊支。 九、 未來請落實執行「國立高雄大學防颱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並於正式發布颱 風警報時,請各院、行政大樓分別派駐 2 名人員留守,留守期間確實清理排 水孔,確保排水管道暢通,以防積水事件發生。依上述決議,該辦法修正之 處請總務處提會修訂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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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四

國立高雄大學防颱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修正版)

97 年 10 月 24 日第 93 次行政會議通過 99 年 10 月 15 日第 109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四、 為處理各項防颱事務,以臨時編組方式成立本校防颱緊急應變小組(以下簡稱 防颱小組)。本防颱小組由主任秘書擔任召集人,總務長及學務長為副召集 人,小組成員包括學務處秘書、生輔組組長、總務處秘書、營繕組組長、事 務組組長、保管組組長、環安組組長及駐警隊隊長等人。 五、 防颱小組於中央氣象局發佈高雄地區為陸上颱風警報警戒區域時,正式啟 動,其結束時程則由召集人視實際情況決定。 六、 本校防颱期間校園各大樓之管理單位如下: (一)綜一大樓:地下室(傳設系工房由人文院管理)、1-2 樓及其他非做為宿舍使 用之區域由總務處事務組駐警隊管理,3-4 樓由學務處管理。 (二)工學院大樓:由工學院管理。 (三)理學院大樓:由理學院管理。 (四)法學院大樓:由法學院管理。 (五)管理學院大樓:由管理學院管理。 (六)運健休大樓:由體育室管理。 (七)圖資大樓:1-4 樓由圖資館管理,地下室及 5-6 樓由總務處事務組駐警隊管 理。 (八)學生宿舍:由學務處管理。 (九)職務宿舍:由總務處保管組管理。 (十)校園或其他未分配之區域:由總務處統籌管理。 上述各管理單位需指派負責管理人員,於陸上颱風警報消息發佈後,確實做好所 負責管理大樓之各項防颱準備。管理各大樓之學院,建議可召集各系所自行協調 管理分工事宜。 四、 颱風期間之待命人員如下:輪值召集人(由主任秘書及總務長 輪流擔任)、執 行秘書(由總務處秘書及各組組長一人輪流擔任,其順序依序為秘書、事務 組、營繕組、保管組、出納組、文書組、環安組)、各大樓負責管理人員 1-2 人、駐警隊、水電人員(除廠商派駐之人員外,總務處另加派一人),清潔人 員(由總務處視情況調配 1-2 人)。上述人員於防颱小組啟動後進駐,其夜間 住宿得視情形由保管組提供職務宿舍使用。 五、 防颱期間為能迅速有效管理防颱事宜,減少損失,對於相關防災事宜,得由 輪值召集人或其授權人直接指揮調度相關人員做必要處置。相關人員亦應循 防颱指揮體系上報相關事宜,不受平時層級節制體系及部門分工之約束。 六、 防颱小組啟動,如為上班時間,由輪值召集人視需要召集防颱會議,其秘書 業務由秘書室負責,若遇例假日或下班時間,則由輪值召集人及執行秘書主動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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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指揮,各單位之分工及各項防颱工作重點如下: (一)總務處事務組發通知給各單位,告知颱風動態及防颱注意事項,包括門窗關 閉、排水孔清理、堆積物的清理、電源開關。(如範本) (二)總務處營繕組將抽水馬達及各地下室防水閘門之設施就定位。 (三)總務處請清潔人員巡視全校一次,以防落葉及垃圾堵塞各排水口。校園植栽 部分請庭園班加強固定措施。 (四)駐警隊巡察時,請注意各大樓門窗是否關閉,如發現有排水孔堵塞,請協助 簡易清理,各大樓電梯請設定至一樓。 (五)中控室巡視全校控制系統,以確保進出門禁運作正常。 (六)各大樓負責管理人員負責巡檢該大樓之各項防颱措施,如門窗是否關閉、 排水孔清理、堆積物的清理、電源開關等。 (七)運健休大樓鐵門於下班後請關閉。 (八)颱風期間學生安全之宣導及緊急處理由學務處依相關規定辦理。 上述各單位或人員應將工作情形回報給輪值召集人或執行秘書,以便能隨時掌握防颱狀況。 七、颱風期間關閉校園各汽車出入口,統一自校門進出,並視需要將柵欄臂暫時移 除。 八、颱風過後,執行秘書應主動通知各行政及學術單位提出災害書面報告(檢查負 責大樓損害情形並將其情形拍照留存),以作為學校後續處理之依據。執行秘 書應於颱風警報解除後,彙整相關資料撰寫防颱小組日誌簿陳核,並將值勤簿 正式移交下一位輪值執行秘書。 九、颱風期間防颱小組、留守人員及各大樓管理人員行動電話必須隨時開機,並由 秘書室製作通訊錄提供給召集人、執行秘書及駐警隊長等相關人員。 十、颱風期間待命人員之住宿及儲糧事宜,由執行秘書協調處理。 十一、本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經行政會議通過,並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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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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