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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態度與實施意見之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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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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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學位論文

指導教授:王木榮 博士

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資賦優異

教育方案態度與實施意見之調查研究

研究生:郭國澄 撰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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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研究旨在了解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資優教育方案實施的支持態 度,以及在學校推行的現況與遭遇的困難,作為教育行政當局擬定資優教育方案 執行計畫之參考。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研究對象為中部地區國民小學之教師兼任行政人 員,抽樣樣本為 347 人。研究工具為研究者自編之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 資優教育方案實施之支持態度調查問卷。 本研究主要發現如下: 一、中部地區國民小學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現況 (一)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曾參與實施資優教育方案者僅佔25.9%。 (二)各校辦理資優教育方案以充實課程及社團活動為主。 (三)辦理資優教育方案的時間以週三下午、晨間活動時間、放學後為主。 (四)辦理所需師資主要為校內一般教師擔任。 (五)國小實施資優教育方案對學生提升探究能力與創造思考能力有幫助。 (六)國小行政人員認為學校未能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原因主要為學校缺少 資優教育相關師資及無法鑑定資賦優異學生。 二、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在態度及意見上的差異 (一)年齡越長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較支持。 (二)學歷越高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較支持。 (三)擔任職位較高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較支持。 (四)行政年資較長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較支持。 (五)曾參加過資優教育方案實施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 方案較支持。 (六)學校規模較大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較支持。 (七)服務區域為市區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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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態度為較支持。 (九)擁有特教學分背景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認為自己擔任資優方案指導 教師的能力較具信心。 三、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參與學校資優教育方案遭遇的困難與希望得到的支持 (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參與學校資優教育方案遭遇的困難以相關經費不 足、師資人力不足、師資專業不足及課程規劃不易等問題尚待協助與解 決。 (二)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參與學校資優教育方案希望上級所提供的行政服務 與支援內容以能培訓優質的師資、提供常態的經費補助、增加相關人員 的編制及確立的政策目標為最迫切的需要。 關鍵字:資賦優異教育、資優教育方案、國小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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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udy of the attitudes and opinions of administrative staff in elementary schools of the Taichung area toward the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find out the attitudes of administrative staff in elementary schools of the Taichung area toward the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and, to determine the difficulties and strategies for implementing the program in these schools; furthermore, to be a reference for future gifted education planning from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The questionnaire was developed to examine the attitudes of administrative staff in elementary schools of the Taichung area toward the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The subjects (n=347) are the teachers who are also in charge of administrative duties in elementary schools of the Taichung area.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1. The current implementation of the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in the elementary schools of the Taichung area demonstrate: (1) Only 25.9 percent of 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in elementary schools of the Taichung area participated in the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2) The schools implemented the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mainly for fulfilling the curricula and club activities. (3) The implementation times are Wednesday afternoons, mornings before classes or after school. (4) The instructors are mainly selected from regular teachers in schools. (5) Implementing the program in elementary schools helps students improve their abilities of exploration and creativity in elementary schools. (6) 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in elementary schools claim that the reasons for not implementing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are mostly due to the lack of instructor expertise in the related areas and the inability to identify those students that would benefit from the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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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ools of the Taichung area: (1) The elder administrative staff in the elementary schools are more supportive of the program. (2) The higher educated administrative staff in the elementary schools are more supportive of the program. (3) 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in elementary schools in higher positions are more supportive of the program. (4) 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in elementary schools who have longer administrative working seniorities are more supportive of the program. (5) 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in the elementary schools that have participated in implementing the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are more supportive of the program. (6) 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of the elementary school that have a higher number of enrolled students are more supportive of the program. (7) 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of an urban area elementary school are more supportive of the program. (8)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in the county in which the elementary schools have previously implemented the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are more supportive of the program. (9) 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that have previously taken Special Education courses are more confident being an instructor for the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3. The difficulties 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met while implementing the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and the support they expect to receive:

(1) The difficulties 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faced while implementing the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include: insufficient financial support, lack of resources for instructors, the inadequate instructor expertise, and difficulties of curricula development. (2) The support and assistance 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needs in order to adequately and successfully implement the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are training qualified instructors, providing financial support, expanding the organizations, and setting the policies.

Keywords: gifted Education, Gifted Education Program, administration staffs in elementary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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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3 第三節 待答問題……… 3 第四節 名詞釋義………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我國資優教育的發展與目標……… 9 第二節 資優教育的現況與難題………13 第三節 資優教育方案推行的目的與內容………19 第四節 資優教育方案在中部地區國民小學推行之現況………30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37 第二節 研究對象………38 第三節 研究工具………40 第四節 研究流程與實施………42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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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問卷之描述性分析………47 第二節 不同背景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 方案的態度………52 第三節 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的意見分析…………67 第四節 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參與學校資優教育方案遭遇的困難 與希望得到的行政支持………80 第五節 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參與學校資優教育方案之開放性 意見分析………82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87 第二節 建議………90 參考文獻………95 附錄 附錄一 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支持 態度之調查問卷—專家意見徵詢說明……… 101 附錄二 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支持 態度之調查問卷—專家意見徵詢單………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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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支持 態度之調查問卷初稿內容專家評閱結果分析……… 107 附錄四 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資優教育方案實施之支持態 度調查問卷(正式問卷)……… 110 附錄五 臺中縣特殊教育方案申請程序及實施要點……… 114 附錄六 彰化縣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要點……… 116 附錄七 南投縣資賦優異學生特殊教育輔導方案……… 118 附錄八 苗栗縣各級學校辦理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計畫……… 120 附錄九 苗栗縣頭份國小語文資優教育方案招生簡章……… 122 附錄十 苗栗縣公館國小 94 年度「發現自然資優生成長營」 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計畫……… 123 附錄十一 彰化縣資賦優異教育方案申請書………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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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錄

1. 表 2-1 資優教育相關法令……… 20 2. 表 2-2 各縣市資優教育方案實施項目之比較……… 24 3. 表 2-3 中部地區縣市實施資優教育方案依循法規及申請時間彙整表 34 4. 表 2-4 中部地區縣市學校資優教育方案型態主題……… 35 5. 表 3-1 研究對象個人基本資料一覽表……… 39 6. 表 3-2 問卷內容效度評閱學者專家名冊……… 41 7. 表 3-3 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資優教育方案實施之支持態度 調查問卷的內部一致性係數……… 41 8. 表 3-4 研究進度及內容計畫工作表……… 44 9. 表 4-1 資優教育方案實施方式之現況各題目之選項次數 與百分比分析……… 48 10. 表 4-2 不同年齡背景對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支持態度之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53 11. 表 4-3 不同學歷背景對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支持態度之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54 12. 表 4-4 不同工作職稱背景對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支持態度之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56 13. 表 4-5 不同行政工作年資變項對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支持 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57 14. 表 4-6 不同資優教育背景變項對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支持態度 之 t 檢定分析結果………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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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表 4-7 不同參與資優教育方案實施變項對實施資優教育方案 支持態度之 t 檢定分析結果……… 60 16. 表 4-8 不同學校規模變項對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支持態度之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62 17. 表 4-9 不同服務縣市變項對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支持態度之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63 18. 表 4-10 不同服務區域變項對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支持態度 之 t 檢定分析結果……… 65 19. 表4-11 不同變項對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支持態度之分析結果……… 66 20. 表 4-12 不同年齡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 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68 21. 表 4-13 不同學歷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 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69 22. 表4-14 不同工作現職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 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分析結果………70 23. 表 4-15 不同工作年資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 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71 24. 表 4-16 不同資優教育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 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之 t 檢定考驗分析結果……… 72 25. 表 4-17 不同資優教育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 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之 t 檢定考驗分析結果……… 74 26. 表4-18 不同學校規模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 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75 27. 表4-19 不同服務縣市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 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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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表4-20 不同服務區域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 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之t檢定考驗分析結果……… 77 29. 表4-21 不同變項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分析結果…………78 30. 表 4-22 資優教育方案在學校推行中遭遇的困難選項次數 與百分比分析……… 81 31. 表 4-23 資優教育方案的實施,希望上級提供的服務選項 次數與百分比分析………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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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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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資優教育是適性教育的一環,其功能在發展資賦優異學生個人的潛能,並為 國家社會培育科技、人文、經濟等各領域所需的優秀人才(George,1995)。資賦 優異學生因其本身才能之天賦,足以鑽研更深、更廣的知識,在教育體制中若能 接受適切的指導,將可發揮更大的創造能力,為社會國家提供許多重要的貢獻。 對國家人才培育與進步改革的影響而言,資優教育具有其重要性;多位學者 曾指出資優教育是教育改革的前哨,資優教育的目的是將社會當中具有資優潛能 的人才充分開發出來,並將整體教育帶到更個別適應、因材施教的境界;國人應 以更宏觀的眼光看待資優教育,並在普通教育的基礎上來發展資優教育,使普通 教育與資優教育結合,進一步成為支持資優教育的動力,如此才是社會與國家之 福,而若資優兒童的特殊能力在小學及中學階段無以發展,則原可以裨益國家的 潛能,或將喪失(吳武典,1995、1996;郭為藩,1996;李建興,1996;吳武典、 陳美芳、蔡崇建,1985)。 過去四十年中,美國發展了許多新的資優教育理論(Renzulli,1977;Davis & Rimm,1985; Renzulli & Reis,1985);而國內的資優教育自民國 57 年開始分區 試辦,過程歷經了初期實驗階段、擴大實驗階段及法令頒布階段等,也已將近四 十年的歷史。教育部自 61 學年度開始實施資優教育實驗研究,在開始的第一、 二實驗研究階段,各校資優教育型態以採用集中式的特殊班級為主,而在第三實 驗研究階段,各校則紛紛設置資源教室,期望能克服升學壓力的干擾,而力求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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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學生個別的能力與興趣設計課程,以協助資優生充份發展其創造潛能。

近幾年推行的資優教育方案主要是延伸資源方案的理念而來,其設計主要仍 在滿足資優生特殊的學習能力與需求。資優教育方案依據特殊教育相關法令,採 取「充實」(enrichment)、「加速」(acceleration)及「能力分組」(ability grouping) 三大類方式辦理 (吳武典,1997)。資優教育方案計畫的推行,不必受限於班級 的型式,因此就算學校未設有資優班,仍可推行資優教育方案,且學生還可以跨 校方式進行學習。 國內外對資優生的看法仍不斷的修正中,基於每個孩子都是資優生、都有其 資優的一面,再加上教育公平的原則,不只是都市設有資優班的學校才能享受資 優課程,未設有資優班的學校甚至普通班優秀的學生也都能接受較高層次的學 習,在這樣的理念下,資優教育方案油然而生;現今在政府的大力推行之下,目 前國內有一些縣市如台北縣市、高雄縣市、台中市、台南市、苗栗縣、彰化縣、 雲林縣、花蓮市等也紛紛提出資優教育方案的計畫,進行試辦,而中部地區縣市 仍有台中縣及南投縣尚未開始實施。 國小校長及各處室主任、組長等行政人員,擁有參與學校行政決策權力,其 積極與努力的態度與正確的觀念及策略,將能夠主動為教育政策的推行、學生的 學習和老師的教學提供良好的配合與適切的支援協助,增進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 的成效,並能減少學生在學習環境中可能產生的困難(胡永崇,2001;陳雍容, 2002)。 國小行政人員擔任基礎教育的工作崗位,負責基礎的教育事務管理與推行; 上級制定或推行政策的規定,學校行政人員的配合與執行態度,都將明顯影響政 策推行的結果。國外學者 Miranda 和 Verna 曾就行政人員與資優教育方案的推行 進行相關研究發現:資優教育方案的推行 79%都來自行政人員發起;資優班老師 認為與行政人員的資優理念的溝通不良,容易造成工作推行上的困難(程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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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1999);由此可見,行政人員在資優教育的推展上扮演著十分關鍵的角色。 現今中部地區縣市國中小資優教育方案之試辦工作尚在起步階段,在政策的執行 過程中,身為教育現場基層幹部的行政人員,其配合與執行態度就更顯重要。因 此,瞭解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資優教育方案的態度及實施意見,應能成 為資優教育方案推行的參考,亦為本研究之主要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調查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資優教育方案」實施的態度 及瞭解實行「資優教育方案」所面臨的問題與所需的協助。基於上述對問題背景 與動機的分析,本研究之主要目的有三: 一、瞭解不同背景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態度。 二、瞭解不同背景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 三、瞭解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所面臨的困難與所需的 支持。

第三節 待答問題

依據研究目的,本研究提出待答問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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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同背景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態度是否有差 異? 1-1不同年齡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態 度的差異情形? 1-2不同學歷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態 度的差異情形? 1-3不同工作現職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 案態度的差異情形? 1-4不同行政工作年資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 育方案態度的差異情形? 1-5不同資優教育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 案態度的差異情形? 1-6不同參與資優教育方案實施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 施資優教育方案態度的差異情形? 1-7不同學校規模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 案態度的差異情形? 1-8不同服務縣市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 案態度的差異情形? 1-9不同服務區域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 案態度的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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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為何? 2-1不同年齡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 意見為何? 2-2不同學歷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案的 意見為何? 2-3不同工作現職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 案的意見為何? 2-4不同行政工作年資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 育方案的意見為何? 2-5不同資優教育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 案的意見為何? 2-6不同參與資優教育方案實施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 施資優教育方案的意見為何? 2-7不同學校規模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 案的意見為何? 2-8不同服務縣市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 案的意見為何? 2-9不同服務區域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學校實施資優教育方 案的意見為何? 三、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參與學校資優教育方案遭遇的困難與希望得到的支持 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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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參與學校資優教育方案遭遇的困難為何? 3-2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參與學校資優教育方案希望得到的支持為何?

第四節 名詞釋義

針對本研究內容之重要變項及有關名詞,做如下之操作性及概念性定義, 以 清楚界定本研究的範圍與重點: 一、資優教育方案 資優教育方案泛指集中式(自足式)資優班、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能力分組、冬夏令營、社團活動、假日研習、良師典範、函授課程、遠 距教學、競賽活動及獨立研究等。 本研究所指的「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則是將集中式(自足式)資 優班或資源班予以排除之其他多元模式,包括分散式資優資源班、能力 分組、冬夏令營、社團活動、假日研習、良師典範、函授課程、遠距教 學、競賽活動及獨立研究等。 二、行政人員 「教育行政」乃是對教育事務的管理,以求有效而經濟的達成教 育目標(謝文全,1998);教育行政人員即為擔任此教育事務管理工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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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本研究所稱「行政人員」係指:目前服務於國民小學之現任校長、 教師兼主任、教師兼組長。 三、中部地區 本研究所稱「中部地區」係指: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台中 市、南投縣等五縣市。 四、態度 指對有關的人、事、物及概念的態度(賴清標,1979),或個體對 人對事所持有的一種持久又一致的行為傾向,不能直接觀察,僅能從個 人的外顯行為中去推知(張春興,1988)。 本研究所稱「態度」係指:研究對象於研究量表中有關個人態度分 量表之得分,分數愈高代表態度愈正向且愈支持資優教育方案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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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我國資優教育的發展與目標

本節將就我國資優教育的發展與資優教育的理念、資優生的學習需求加以探 討: 一、我國資優教育的發展 國內資賦優異教育開始受到重視,係因民國 51 年第四次全國教育會 議,與會專家學者呼籲教育主管部門重視優秀兒童的教育問題。而資優教育 之法令依據,最早見於民國 57 年之「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該條例第十 條規定:「對於體能殘缺、智能不足及天才兒童,應施以特殊教育,或予以 適當就學機會」。 台灣地區資優教育在近四十年來之發展約可分為三個階段:一、萌芽期 (約從 1963 年至 1972 年);二、實驗期(1973 年至 1983 年);三、發展 期(1984 年迄今)。 萌芽期的規模較小,首先由台北市福星國小和陽明國小辦理「優秀兒童 教育實驗」。在三、四年級普通班內,對優秀兒童做充實課程的實驗,直到賈 馥茗(1976)從事發展才賦教育的研究,從創造能力發展實驗,到才賦優異者 的教育方式,配合學術研究,當時有多篇碩士論文以才賦優異學生心理特質 與創造性教學為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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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期階段,屬於規模較大且正式的實驗工作,其中以 1973 年教育部 所訂的「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兒童教育研究實驗計畫」,最具有代表性。該計畫 在全國分北中南三區擇定若干國小,進行資優教育實驗,並指定各區師範院 校負責,其實驗工作分為三段長達 15 年,期間針對確具發展潛力之學生,教 育部亦訂有甄試保送升學辦法。 到了發展期,國內陸續訂定了「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特殊教育學生入學年齡修業及保送甄試升學辦法」、「中小學資賦優異學 生提早升學學力鑑定實施要點」等相關的法規,資優教育乃由過去實驗的階 段,而邁向全面推廣的階段(王振德,1994)。 而資優教育方案依據上述相關法令,採取「充實」(enrichment)、「加 速」(acceleration)及「能力分組」(ability grouping)三大類辦理;其中 「能力分組」方面,集中式及分散式均曾採行,與世界資優教育趨勢相當吻 合(吳武典,1997)。 二、資優教育的目標 學校教育真正的成效,在實現教育目標;而教育目標的實現與否,又與 學生的學習息息相關,當前教育改革的目的在於幫助學生做有效的學習和促 進學生身心健全的發展(吳清山,1990)。郭為藩(1996)則指出資優教育應該 是教育改革的前哨,資優教育的目的是將社會當中具有資優潛能的人才充分 開發出來,並將整體教育帶到更符合個別適應、因材施教的境界,如此才是 社會與國家之福,也是辦理資優教育的首要方向。吳武典(1997)綜合發展期 的資優教育實驗、數理資優班及各類特殊才能實驗班之實施目標,歸納出資 優教育的目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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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受正規教育並準備繼續教育。 (二)應用智能促進批判性與推理性思考。 (三)發展創造力並鑑賞創造力。 (四)促進社會性發展及成熟。 (五)促進自我了解和心理健康。 (六)發展道德和精神價值。 (七)試探並建立一生的職志。 透過推展資優教育,重視優質教育環境之營造,精緻教育活動之實施, 追求卓越教育品質及持續教育歷程之創新,可以帶動普通教育革新,藉以全 面提昇教育品質,引領全國接軌國際,為資優教育的重要功能與教育工作者 努力的目標。 三、資優生的學習需求 資優學生需要一套特殊的學習方案,因為資優學生和具有創造力學生 在學校常形成特殊團體,其能力、才賦和興趣往往與同齡兒童有極大的差 異;他們學習速度快、記憶量多,對所學富有批判精神,有時如成人,常居 於領導者的角色;教師欲滿足資優學生學習的特殊需要,必須活用教學及調 整課程以適應學習型態不同的學生。一般觀念認為資優學生能在我們的教育 制度中自求發展,但許多的研究發現不少資賦優異學生因課程的缺乏挑戰性 而離開學校(鍾聖校譯,1988),因此資賦優異教育方案的設計首在瞭解學 生的學習需求。 Maker(1982)認為資優學生與普通學生在學習上的差異有以下三項: 1.學習速度;2.瞭解的深度;3.興趣所在。美國資優教育中心調查發現,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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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學生正規課程可以減少 24% 至 70%,而不影響其課業成績(引自蔡典謨, 1997)。因此學校若未能滿足資優生的學習需求,安排符合其能力的教材教 法,則資優生易對學習感到厭煩且浪費時間重覆已經學會的內容。許多研究 亦建議:資優生在學習上已感覺相當厭煩,他們需要額外的、更複雜的和多 樣的教材,並且他們亦須與其相同學習速率的同儕一起學習(Clark,1992; Maker & Nielson,1995)。

資優生的學習風格可以略分為認知風格、社會風格及表達風格三個類 別(Brown,1983)。Sternberg(1994)在其「Allowing for Thinking Style」 這篇文章中一開始即以他在自己就讀高中和大學時,修習外語和心理學的切 身經驗,說道「我在學習心理學時曾經有過的問題並不是我缺乏學習能力, 而是老師的授課方式和我的思考與學習方式兩者間沒有適當的配合。」可 知,資優生的學習風格是多樣的,並非所有的學生都是以相同的方法學習。 若僅以一種方法要求學生學習,則多數學生不僅無法發揮長才,可能增加壓 力、降低學習動機並壓抑表現效果。因此資優生需要與其學習風格相契合的 教學風格(林秀靜,1998)。 Feldhusen 與 Sokol(1982)認為資優生在認知需求方面:需要加深、 加廣的知識;強調專門知識的吸收;聚焦於主要概念及加速學習新事物。高 層思考需求:發展高層思考技巧及抽象複雜概念;培養獨立、自我引導、自 我評鑑能力;強調獨立研究與成果發表。情意需求:培養基本情意技能;自 我引導並主動學習;探討人類價值體系。社會需求:與高智能同儕討論及成 功專業人士互動。Van Tassel-Baska(1994)認為資優生的認知需求:探討 嶄新的知識領域;接觸高度挑戰性的活動。高層思考需求:參與高層思考的 活動;解決真實世界的問題;從事創造、生產的機會;探討事物間的關聯性。 情意需求:培養發問及挑戰的態度;培養一生對學習的熱誠;能自信的辯論 及表達自我的想法。社會需求:學習個人對教育、公民、社會及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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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rk(1997)認為資優生的認知需求:提供增進其智力、才能的學習環境; 探索欲貢獻才智的領域;涉獵多元化探究主題,學習新教材。高層思考需求: 提供一個重視並增強智力、特殊才能、情感、直覺能力的環境;能有較高層 次思考技能和具抽象與複雜概念的指導,增進創思與探索發現的能力。情意 需求:增進情意成長的學習環境;探索自我獨特能力。社會需求:提供資優 生與其他具挑戰性與支持性的資優同儕互動的機會;能有啟發其達到較高期 許和目標的良師;與不同能力成人互動的機會促使他們持續地發展潛能。 綜合以上可知,資優學生的學習需求包括對知識領域的深度探索、高層次的 思考技能、增進情意成長及支持性的學習環境、社會性的良好互動,藉以幫助資 優學生發展潛能,展現自信。

第二節 資優教育的現況與難題

本節將就學校資優教育推行的現行模式、難題與推行的方向加以說明: 一、資優教育推行的現行模式 上節所述自 1982 年開始實施的第三階段資教育實施計畫中,已建立資賦 優異學生之教育模式,此時集中式與分散式的資優班並存於全國各縣市,北 部地區學校紛紛改以分散式的資源班型態辦理,而中南部地區的學校則兼採 集中式與分散式型態辦理(曾淑容,2000),近年來只剩中部地區的多數學校 仍採集中式型態辦理,其餘均調整為分散式型態(王木榮,2002) 中部地區的資優教育常透過設置資優班的型態來加以實施,其類型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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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智能優異和學術性向類的集中式資優班(自足式特殊班)或分散式資優 班(資源班),也包含藝術才能類的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以及其他特 殊才能的體育班等。近三年的資優教育班級數和安置學生數的平均成長率, 與全台灣地區的平均長率相當,但其資優教育班數和安置學生人數的比重, 僅佔台灣區數量平均的 13%,顯見應發展的空間仍然頗大,頗需有計畫的逐 步推展(侯禎塘,2003)。 二、學校資優教育推行方向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主任郭靜姿於 93 年 4 月教育部「加強推 展資賦優異學生教育特殊方案」會議中,向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發表「資優教 育理念與實施」演說中,提到以下十項學校資優教育推行方向(郭靜姿,2004): (一)加強宣導及溝通資優教育的理念 各級學校應全面加強宣導資優教育之理念,以導正偏差的資優觀念、把 握正確的教育方向,共同推動人才培育的工作。 (二)落實資優學生的情意輔導 情意輔導課程的實施目的在預防適應困難之產生。內涵可包括:認識資 優、自我期望、尊重他人、欣賞他人、了解個別差異,扶攜弱小、人際技能, 情緒敏感、善用幽默、與眾不同、罪惡感、壓力調適、家庭互動、責任感、 學習習慣、領導才能、生涯探索、利己與利他等。其重點為:1.協助資優生 提昇情緒發展層次;2.協助低成就學生提高成就動機;3.協助學生發展人際 溝通能力、壓力調適能力、及自我調整能力;4.對於高危險群學生提供支持 性諮商及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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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資優教育的最大困境,在於升學領導教學,啟發思考與創造之 教材教法,仍難免受忽略。為改進教育品質,必須普遍推廣啟發思考與 創造之教學,將資優教育所得的成果,推廣於普通教育。另外提供學生 研究方法的訓練,以奠訂未來學術研究的基礎。 (四)系統化編製教材 課程及教材具有系統性是資優教育學者所共同強調的教學原則。而 資優班教師最感困擾是欠缺一套可參考選用的教材。多數充實教學模式 缺乏系統性及銜接性,未來應成立資優教育教材編輯單位,發展具有系 統性、銜接性的教材供資優班教師參考選用,以提高教學品質與教學成 效。 (五)進行長期追蹤研究 經由追蹤研究以了解學生的發展及資優教育的成效,實極必要。追 蹤研究需要時間與經費,更需要研究者、學校、家庭及個人密切的配合 始能取得資料,其實施實在不易,但基於其必要性與重要性,政府應多 投諸經費及人力,始能協助資優教育的發展。建議辦理資優教育之各級 學校亦應建立對於資優學生的追蹤紀錄資料,以利教學、轉銜及長期追 蹤。 (六)加強資優學生的生涯輔導 資優生常因多方面的才能與興趣,在生涯抉擇時面臨焦慮與挫折, 不易將興趣及能力與生涯機會連結,以致於未能充分發揮潛能。學校應 加強輔導資優與特殊才能學生的生涯發展,協助其價值觀與心理需求的 探討,透過價值分析與澄清的過程,協助學生覺知生涯的意義,進而認 定生涯目標,充分自我發展與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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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改革課程,重視彈性 資優教育最大的困境在於課程缺乏彈性,因普通課程時數的限制, 因此目前資優教育與普通教育最大的不同僅在獨立研究能力的訓練,未 來國內如何運用縮短修業的管道或課程的濃縮方式,提供資優生更有區 分性的課程及思考教材教法,為課程改革的重點。 (八)重視學前,向下紮根 學前是個體認知與社會情意發展的關鍵期,故而學前教育的品質影響兒 童身心的發展極鉅。由於幼稚園中未提供適合的教材教法,資優幼兒常覺得 課程無趣、無味,若為順應正常環境的要求,兒童需在無聊的課程中呆坐, 造成持續的智能及情緒的受挫,或是自己做白日夢,神遊四海。這些都影響 幼兒潛能的發展,或甚至於養成不良的學習態度,也造成負向的師生互動關 係。學前養成不良的學習態度甚至排拒上學,影響兒童未來適應學校生活的 能力頗大,因此國內應加強辦理學前資優教育,以奠定資優發展的良好基礎。 (九)改變資優形象,加強社會服務 資優教育要獲得社會的支持,除了讓大眾了解資優教育的成效外, 資優生的行為表現亦關乎大眾對於資優的看法。未來學校應加強引導資 優生投入社會服務或協助弱勢同學學習,以塑造健康的社會形象,提高 社會對資優教育的肯定程度。 (十)減少外力介入,學校教育自主 資優生的鑑定、教學工作長期以來蒙受補習之害,影響資優教育的公平 性及鑑定效度頗大。個人認為社教單位應設法引導補習業者的教育理念,知 道可補什麼、不可補什麼;而學校對於種種人情壓力、關說,也應設法排拒, 如此,各校的資優教育始能在充分的自主環境下,正常成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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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優教育的難題 台灣地區推展資優教育,有將近四十年的經驗,建立了一些法令制度, 累積了一些成果,然而亦存有若干的問題。根據王振德(1991)的調查,資 優教育教師認為資優教育實施的相關問題中,較嚴重者為:1.資優教育缺乏 完整的課程架構;2.聯考制度妨礙資優教育正常發展;3.沒有完整的資優教 育發展計畫;4.資優教育之成效評估及追蹤研究有待加強;5.教師缺乏獎勵 措施,流動高;6.缺乏資優教育專家協助指導。 根據張世彗(1996)在「我國一般能力資賦優異教育的回顧與前瞻」 一文中,指出以下幾個值得關注的課題: (一)行政和體制方面 1.資優教育目標不清;2.資優教育法規執行不力;3.資優教育方案有 待進一步的擴大;4.資優教育的學制銜接不足。 (二)鑑定和安置方面 1.鑑定工具普遍不足;2.鑑定效度有待充實。 (三)師資培育方面 1.特殊教育培育之師資難以滿足學校之需求;2.資優教育教師流動率 偏高;3.在職進修課程不符需求。 (四)課程與教學方面 1.課程綱要付之闕如;2.資優教育課程缺乏全盤的規畫;3.資優教材 教法缺乏特色,未能配合學生的需要和興趣;4.資優學生情意教育不 足;5.資優教育重量不重質;6.資優班教材缺乏流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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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人員的支持與資優教育方案的推行 學校行政的目的在支援教學活動,是間接達成教育目標(謝文全,2000); 學校裡的行政人員,包括校長、教務、訓導、總務、輔導等處室的人員,擁 有學校行政決策權力,其積極與努力的態度與正確的觀念及策略,將能夠主 動為政策的推行、學生的學習和老師的教學提供適切的配合與支援協助,增 進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的成效,並減少學生在學習環境中可能產生的困難(胡 永崇,2001;陳雍容,2002)。 學校的行政支持策略大多來自於校長的督導、處室主任和組長配合支 持,其中學校行政支援程度越高,則教師知覺的工作壓力程度就越低,在業 務或政策的推動或了解程度上就越高(鍾美英,2005;蔡東利,2004);邱明 芳(2003)在實施融合教育學校行政支援之研究中也發現:國民小學級任教師 認為目前整體行政支援仍顯不足。國外學者Miranda & Verna也在研究中指 出:小學階段大部分資優教育方案由行政人員發起(79%),預算大部分掌握在 學校行政人員或地區督導手中;教師覺得與行政人員間溝通不良,將會影響 教學效果。由以上國內外文獻可知,行政人員對資優教育方案推行的支持態 度,將會直接影響資優教育政策的推動與施行的成效。 綜合以上可知,了解資優教育推行的現況與難題,並依學校資優教育的推行 方向而努力,給予資優學生彈性的課程與情意輔導,將可奠定資優發展的基礎並 改變資優教育的形象,而使資優生持續發展潛能,服務社會;適當提升行政人員 對資優教育推行的支持態度,亦將使資優教育的發展更加穩健與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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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資優教育方案推行的目的與內容

在國內外的資優教育中,所謂的資優教育方案可分為三大類(吳武典, 1994):充實(enrichment)、加速(acceleration)和能力分組(ability grouping)。 以台北市為例的充實制的資優教育方案包括有學校資優方案、區域資優方 案、全縣(市)性方案、全國性或國際性方案、社會資源方案等。加速制的資優教 育方案則有縮短修業年限辦法。本研究所指的「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是指將集中 式(自足式)資優班或資源班予以排除之其他多元模式,包括分散式(抽離式) 資優資源班、能力分組、冬夏令營、社團活動、假日研習、良師典範、函授課程、 遠距教學、競賽活動及獨立研究等。而因集中式(自足式)資優班及資優資源班 已以學校編制內之班級型態呈現,擁有固定人員、師資的配置及相關經費的挹 注,且實施情形良好,此為本研究中予以排除的主要原因。 一、資優教育方案的法令依據與目的 (一)資優教育方案依循的法令規定 資優教育的重要目標包括實現人盡其才的理想,陶冶資優學生服務的 道德心以及培養資優學生的世界觀與未來觀(陳長益,1995)。而這些目標 的實現,有賴於各種資優教育安置措施或方案的推動。近年來,特殊教育 的重點幾乎都擺在照顧身心障礙學生的焦點中,在身心障礙學生普遍獲得 妥善照顧的同時,也漸漸的有人開始注意到資優生,他們同樣屬於特殊學 生、也同樣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服務,但卻因其傑出的表現與才能,造成 資優生不需接受特教服務的錯覺,而變成被忽略的一個群體。因此,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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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培育資優生,使資優學生能持續發展潛能,得到更適性的教育,因而 開始有了資優教育方案設計的推行。 資優教育方案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課程 教材教法實施辦法、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 等相關法令規訂,由各縣市政府負責督導各級學校輔導資賦優異學生計 畫,並由各校依據其特色與本位課程提出相關的資優教育方案計畫。整理 各項法令表格如表 2-1: 表 2-1 資優教育相關法令 法規名稱 條文 內 容 國民教育法 第 14 條 國民教育階段,對於資賦優異、體能殘障、智能不足、性格或 行為異常學生,應施以特殊教育或技藝訓練 特殊教育法 第 5 條 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及教法,應保持彈性,適合學生身心特 性及需要。 特殊教育法 第 6 條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為研究改進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 及教具之需要,應主動委託學術或特殊教育機構等相關單位進行研 究。 特殊教育法 第 29 條 資賦優異教學,應以結合社區資源、參與社區各類方案為主, 並得聘任具特殊專才者為特約指導教師。 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 生,應加強鑑定與輔導。 特殊教育法 施行細則 第 14 條 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後,學校應予有計畫之個別輔導;其輔導項 目,應視學生需要定之。 特殊教育法 施行細則 第 20 條 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鑑定身心障礙之資賦優異學生及社經 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時,應選擇適用該學生之評量工具及 程序,得不同於一般資賦優異學生。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輔導 身心障礙之資賦優異學生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時, 其教育方案應保持最大彈性,不受人數限制,並得跨校實施。學校 對於身心障礙之資賦優異學生之教學,應就其身心狀況,予以特殊 設計及支援。 特殊教育課程教 材教法實施辦法 第 2 條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資賦優異教育,應依據中央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所定各該級學校課程標準,並考量學生個別差異,設計 適合其需要之課程實施之。 身心障礙教育課程綱要,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並定 期檢討修正,以為實施身心障礙教育之依據。未訂定前項課程綱要 之身心障礙教育階段或類別,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視其實際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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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續) 資優教育相關法令 法規名稱 條文 內 容 特殊教育課程教 材教法實施辦法 第 4 條 學校實施資賦優異教育,應依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設計之課程, 並視學生特質及其個別需要,安排充實及加速學習活動,強調啟發 性、創造性之教學,並加強培養學生之社會知能及獨立研究能力。 資賦優異學生降 低入學年齡縮短 修業年限及升學 辦法 第 3 條 各級學校應依資賦優異學生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 願,擬訂縮短修業年限方式及輔導計畫報請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核定。 前項所稱縮短修業年限,指縮短專長學科學習年限或縮短各該 教育階段規定之修業年限,其方式如下: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科課程。 二、逐科加速。 三、逐科跳級。 四、各科同時加速。 五、全部學科跳級。 六、提早選修高一年級以上之課程。 七、提早選修高一級以上教育階段之課程。 各級學校對前項各款方式之採用,應針對個別學生,就其超前 之學科,逐科評估其學習起點行為及能力,其實施內容由各級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有了以上法源的依據,使得資優教育方案的推行有了更明確的目標與 方向有所依循。 (二)資優教育方案的目的 資優教育方案的目的大致可從認知、情意發展與高層次思考等三部分 之目標加以說明:毛連塭(1988)認為綜合充實資優教育方案在認知方面 的目標為精熟課程的內容與技能,獲得基本知識技能並應用於新情境,培 養兒童從事研究計畫所需的工具技能。在展現高層思考能力方面的目標包 括界定實際問題情境並加以解決,批判有關資訊和理念,並提出獨特、創 意之觀念。在情意發展方面包括了解自己,將學習活動與個人成長結合在 一起,顯示主動獨立學習的習慣,善用時間完成研究計畫。社會方面是良 好的人際關係與領導技能的訓練。生涯方面為在各種學習領域中試探個人 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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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靜姿(2004)則認為資優教育方案目標,在認知方面為協助資優學 生充實學科知識的基礎,接觸新的知識。高層思考方面為提供學生實際解 決真實問題的機會,激發創作發明及展現高品質的學習成果,引發學生探 討事物間的關聯,整合所學進行獨立研究,培養批判、決定及後設認知等 能力。情意發展方面,提供參與高度挑戰性的活動機會,了解自我、激發 潛能,提升溝通表達能力。在社會人際方面,提供與高能力同儕相互討論 的機會,以促進智能發展,在人際互動過程中,善用敏覺力,學習尊重他 人欣賞他人、了解人與人之間的個別差異及建立良好的人際互動關係。生 涯方面為了解自己的興趣、性向,選擇適合的生涯。更有學者直接指出, 資優教育方案的設計目的主要是在滿足資優學生的特殊需求,所以每個設 計方案目標都不盡相同,方案的設計亦會隨著目標不同而有所差異 (Clark,1992)。 Kitano和Kirby(1986)認為資優教育方案的共同核心在於協助學生 達成下列目標:1.發展和追求興趣;2.增進學科知識;3.改善領導能力; 4.發展自信心、工作專注力、智慧性的冒險能力及對學習的正面態度;5. 練習創造思考和高層思考技能;6.發展人性關懷與理解。 目前國內各縣市推行資優教育方案實施計畫中之目的大同小異,筆者 綜合台北市、宜蘭縣、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雲林縣、高雄市、屏東 縣等縣市之計畫中加以整理如下: 1.全面推廣資賦優異教育活動,均衡區域資優生受教機會。 2.培養資賦優異學生健全人格,發展良好社會適應能力。 3.發掘學生潛能,培養服務社會的熱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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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合共享各校資優教育資源,發揮學校群組的夥伴關係。 5.提供資優學生多元學習及互相觀摩的機會,發掘學生多元優勢智能。 6.規畫適合資賦優異學生之課程教材,建立彈性化、個別化教學,以 提昇適性教育的品質。 7.激勵建構學校本位資優課程,發展各校資優教育特色。 8.與各校資賦優異教育相輔相成,並引導各校發展資賦優異教育。 二、資優教育方案的內容 (一)資優教育方案的實施項目與基準 由於資優教育方案計畫的推行在強調多元智能的前提下,舞蹈、 美術、棋藝、音樂、體育、數理、國文、英文、創造力、領導能力等各 種才能,都受到同樣的重視,各校可依據教師專業與學生需求,發展各 具特色的資優教育課程;這項「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只要學校擬定 方案,向各縣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教育局審核獲准,就能取得補助加 以執行;目前部分縣市尚未擬定資優教育方案實施要點者,大都併於縣 市特教方案之申請程序之中。筆者以台北縣市、宜蘭縣、台中縣、彰化 縣、雲林縣及屏東縣等縣市的資優教育方案為例,條列其實施項目如表 2-2;其中高雄市以分散式資優資源班形式進行,但因其為南區重要城 市,故將其實施項目一併列入,供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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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各縣市資優教育方案實施項目之比較 縣市名稱 資優教育方案實施項目 台北市 台北縣 宜蘭縣 南投縣 苗栗縣 包括一般智能、學術性向、藝術才能、創造能力、領導才能、其他特殊才能等資 賦優異教育的課程或活動。 台中縣 資賦優異學生專題研究(併於特教方案申請程序) 彰化縣 包含能力分組、冬夏令營、社團活動、假日研習、良師典範、函授課程、遠距教 學、競賽活動及獨立研究等多元模式 雲林縣 一、學術類: 1、語文:包括國文、英文。 2、數理:包括數學、自然科學、地球科學、生命科學、太空科學…等。 二、藝術才能類:包括音樂、美術、舞蹈、戲劇、陶藝…等。 三、電腦資訊類:包括電腦網頁比賽、多媒體創造…等。 四、體育類:田徑、各項球類、運動等。 五、其他才能類。 高雄市 包括團體教學、小組合作學習、個別指導、獨立研究、專題講座、戶外教學、實 察及研習營等。(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屏東縣 一、所申請辦理之相關活動,以學術性向(數理類、語文類)、藝術才能等資賦 優異教育性質的活動為主。 二、實施項目以下列二種為主: 1.藝術才能活動:結合本縣地方文化特色,發展藝術才能班之學校特色。 2.資優教育活動:專題研究(主題探討、小論文等)、充實課程、競賽活動、 展演活動、營隊活動、演講活動、等各類型的系列性資優 教育活動,擇一辦理或二項併行辦理 資料來源:參考自各縣市教育局網站資料;研究者自行整理 由於目前資優教育方案由各縣市主導,其實施項目及基準會因各縣 市政府之計畫或各校提出之方案而有所不同。以台北市而言,採取所謂 區域資優教育方案,顧名思義,乃是將台北市畫分為東、西、南、北四 個區域,各校依據所在區域,規畫辦理該區或辦理跨區甚至全市性的資 優教育課程或活動,期能發揮學校群組伙伴關係,結合各區所屬學校校 際之資源,資源共享,以嘉惠更多學子(吳武雄,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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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優教育方案的課程、教材及教法

資優教育的課程模式種類繁多,除了一般常見的加速制與充實制之 外,尚有充實三合模式(Enrichment Triad Model)、多種菜單模式 (Multiple Menu Model)、金字塔計畫(Pyramid project)、普度三階段 充 實 模 式 (Purdue three-stage enrichment model) 、 智 能 結 構 模 式 (structure of intellect model) 、 增 進 自 我 引 導 模 式 (model for increasing self-directedness)、自主學習者模式(autonomous learner model;) 、 認 知 情 意 互 動 模 式 (Cognitive-Affective Interaction Model)、多元才能模式(multiple-talent totem pole model)、和科際 整合對角課程模式(diagonal curriculum model)等(陳長益,1995),可 視學生的特性及需求斟酌採用。

以下僅就 Renzulli(1977)充實三合模式(Enrichment Triad Model) 為例做說明: Renzulli 充實三合模式以充實、認知、研究問題為取向,係由 Renzulli 所倡導的最佳充實方案之一;此充實模式主張資優教育的目的 在於培養學生資賦優異的行為,運用適當的探究方法,真正研討實際問 題。此充實模式主要在配合不同學習經驗的資優生,為其不同需要而設 計,並與其秉持的假定結合,以達成充實三合方案預期的目標:使學生 依自己的期望及個別差異進行學習。其主要順序及步驟,包括下列三項 活動類型(謝建全,2000;Baum,1987): 1. 第一類型活動(Type I)

亦即一般試探性活動(general exploratory activities),在第一 種充實活動中,教師要指導學生探究他們所感到興趣的問題,使學生能 有廣泛的機會去發掘他們在各方面的潛在興趣。這類活動提供學生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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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探索內容使他們找到適合研究的真正主題;同時也幫助教師決定適合 第二類的一些活動。在這類活動中有個很重要的觀點必須了解,就是一 般探索性的活動是個循環、繼續不斷的過程,它甚至可以激發學生進一 步去做特殊的研究計畫,在這個活動中必須不斷給學生機會來引發好奇 心與嶄新的興趣。 2. 第二類型活動(Type Ⅱ)

亦即團體訓練活動(group training activities),教師要運用方 法、教材及教學技巧來引發兒童作有創意的思考和發展他們的情意。思 考和情意的訓練可以提供兒童面對新的學習情境和學習內容的技巧和能 力,這一類活動主要在訓練兒童心智運作的能力,使兒童以一種具有創 意的方式來從事學習,活動著重腦力激盪、觀察、分析與評鑑,透過學 生在團體中的互動、討論增進學生溝通、表達與獨立思考的能力,以奠 定第三類型活動的基礎。 3. 第三類型活動(Type Ⅲ)

亦即個人與小組討論真實問題(individual and small group investigation of real problems),此模式提供了真正為資優教育而安 排的分化途徑。在此課程中,以教師為學生提供研究方法及實驗室環境 (laboratory enrichment)的任務最具價值。Renzulli 認為在此類型 活動中,應讓學生身歷其境成為知識的生產者(producers)而非消費者 (consumers)而已。因此,教師必須站在引導者的立場,提供真實情境、 環境,協助學生釐清問題、設計研究,安排各項教具、設備,甚至推介 相關社區相關資源及學者專家等,藉此逐漸發展學生能獨立研究,進而 提出研究成果或發現(毛連塭,1988;謝建全,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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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特殊教育法(教育部,2004)第 29 條規定:資賦優異教學,應 以結合社區資源、參與社區各類方案為主,並得聘任具特殊專才者為特 約指導教師。因此資優教育在人才資源上,經常結合校內外資源以提供 學生專長的引導,而對於資優教育的方式,則應依據學生之個別差異設 計適合其需要之課程,採加深、加廣及加速方式;目前針對資賦優異學 生課程,以一般課程標準為主,另依據學生之個別差異採加深、加廣及 加速方式,設計適合學生之課程。為達到個別化教學目標,以小班、分 組、及協同等教學方式實施,強調啟發性、創造性之教學,重視獨立研 究能力之訓練,並加強人格教育及培養服務熱忱。除此之外,為使教學 能更廣泛多元,並可經常舉行校外教學,善用社會資源,而為了符合學 生潛能,亦可重新編擬教學進度,甚或聘任具特殊專才者為特約指導教 師。 在資優教育方案的教材部份,大部份都是由資優教師根據學生加深加 廣需要或發展學校本位課程甚或結合社區等資源自編教材,但有學者反 應,充實式的教學在資優教育中運用得雖廣,但經常被批評為偶發、零碎、 表面化、缺乏系統等。也有學者認為,充實活動大多僅流於提供若干特殊 科目或活動,既不能配合學科目標的發展,也不能培養特殊的技巧或才能 (郭靜姿,2005)。 因此,設計充實方案時,應多提供「有目的」的充實活動,注意課程 的銜接性及連貫性。也有許多學者建議學校必須採用系統的教學模式,提 供學生豐富的學習內容,並協助其發展與課程內容相關的重要概念。換言 之,充實應當建立在穩固的根基上,不是漫無目標地獵東獵西,而將重要 的技巧和概念忽略掉(郭靜姿,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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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一般能力優異與學術性向優異之課程與教學之實施係依據教育 部民國 87 年公布之「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實施辦法」第九條辦理:學 校實施特殊教育,為達成個別化教學目標,得以下列方式實施之: 1.以分組方式區分: (1)個別指導; (2)班級內小組教學; (3)跨班級、年級或學校之分組教學; (4)其他適合之分組方式。 2.以人力與資源應用方式區分: (1)師徒制; (2)協同教學; (3)同儕教學; (4)電腦或多媒體輔助教學; (5)遠距教學; (6)社區資源運用; (7)其他適合特殊教育學生之教學方式。 為使區域資優教育方案能有別於坊間的活動,以台北市為例,每年台 北市教育局均邀集資優教育專家,對於區域資優教育方案的申請案來進行 嚴格的審核,期使區域資優教育方案能有別於一般的學生活動達到台北市 資優教育方案更優質化的目的。 在教學部份,資賦優異學生之教學應兼重認知與情意能力的理念,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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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活動、觀摩活動、營隊活動、研究活動、演講活動等各類型的資優教 育活動,究其教學原則大致可依循下列幾點: 1. 增加一般探索的機會,以擴展學習經驗,發現學習興趣。 2. 採用多樣化的教學方式,以提高學習動機與學習效果。 3. 實施啟發式的教學方式,以培養創造思考的能力。 4. 鼓勵自動學習,以建立自己的學習目標。 5. 適應兒童個別差異,採用分組或個別化教學。 6. 重視研究態度的培養,提供方式的訓練。 7. 注重閱讀習慣的養成,訓練發表及報告能力。 8. 鼓勵發問,培養探究的精神及能力。 9. 鼓勵合作學習,提供良好的人際互動。 10. 提供加深加廣的教材,以充實專門知識。 至於特殊才能教育,施教的重點如下: 1. 加強音樂、美術與舞蹈等之基礎認知課程。 2. 強化音樂演奏(唱)、美術表現與舞蹈動作等方面的技能。 3. 增進音樂、美術與舞蹈等之鑑賞與創作能力。 4. 研習並創新民族音樂、美術或舞蹈等之內涵。 5. 促進音樂、美術或舞蹈等團體表現之協調與美感。 (三)資優教育方案的活動方式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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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教育方案的活動方式及時間非常彈性,一般而言,常見的活動 時間通常會安排在週三下午或放學後的附加時間進行上課;常見的還有 利用週休假日或寒、暑假時間做一系列資優教育方案課程計畫的安排; 另外,經學校行政、教師及家長的溝通同意後,亦可採抽離的方式,每 週固定或不固定時段,接受資優教育方案課程計畫,各校擁有很大的自 主空間,有關單位並未硬性規定。 資優生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個別差異,因此,當我們在設計活動的內 容與課程時,就必須先了解這些孩子本身的獨特性,並且考慮到如何針 對這些差異來滿足他們,因此,活動方式宜採多元、加深、加廣原則, 視學生程度及不同主題予以設計安排,一般而言,資優教育方案活動的 形式不同於一般單向式的教學,而是採取較生動活潑、內容豐富且具創 造力的設計,如此,不但能激發資優生學習潛能,同時還能培養其探索 與獨立研究精神,頗能符合資優生的程度與個別差異。

第四節 資優教育方案在中部地區國民小學推行之現況

茲就目前國民小學資優教育方案的實施方式與與中部地區實施之現況加以 說明如下: 一、資優教育方案在國民小學的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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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教育方案沒有固定的模式,各縣市各校可依其需要,在學校人力資源及 家長同意下,便可推行資優教育方案,以下僅根據台北市各級學校資優教育方案 實施之十八種方式供做參考(引自台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一)個別輔導: 依據學生個別需求,設計相關學習活動。 (二)良師典範: 由指導老師、典範人士或專業師傅,引導學生個別學習,發展潛能。 (三)專題研究: 指導學生進行個別或小組專題研究,培養學生研究能力。 (四)遠距教學: 運用網路資源,架設相關網頁,進行資優教育之溝通、交流、分享與教 學等。 (五)充實課程: 設計各種充實課程,發展多元智能,如主題教學、專題演講、選修課程、 研習討論、實作演練、建教合作...等。 (六)抽離課程: 於正課時間抽離至資源教室,進行該科進度及加深加廣之學習。惟此種 方式僅限於已核定之資優資源班。 (七)集中編班: 將資賦優異學生集中編成一班,設計共同課程,惟此種僅限於已核定之 資優班。 (八)競試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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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或參加相關競試或比賽活動,如數學競試、英語能力競試、藝能競 賽、技術士證照及檢定、創意設計比賽...等活動。 (九)社團活動: 開設符合資優生需求之團體活動,聯課活動或社團活動,如藝術才能、 領導才能、創造發明、科學研究...等社團。 (十)參訪活動: 辦理校外參觀訪問教學活動,開拓認知領域,發展多元才能,培養關懷 社會的情操。 (十一)觀摩交流: 辦理校內、校際、國際…等各種觀摩或交流活動。 (十二)發表活動: 舉辦各類教學成果發表活動,或配合節慶、主題舉辦相關展演活動, 如資優教育教學成果發表會、音樂資優班巡迴演奏會...等。 (十三)假日營隊: 辦理週末假日主題營,或寒暑假夏令營。 (十四)縮短年限: 依據「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及「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參考範例」, 實施勉修課程,逐科加速、逐科跳級、各科同時加速、全部學科跳級、 提早選修課程等。 (十五)生涯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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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學生性向、興趣等,協助學生選擇適當的升學方向及管道,並提 供必要的升學或就業輔導。 (十六)宣導活動: 運用文宣、專欄、演講、分享、研討…等方式,宣導資優理念 (十七)公共服務: 參與校內或社區之服務性活動,以建立學生積極服務的人生觀,如愛心 小老師、活動義工、環境佈置…...等。 (十八)其他: 其他適宜發展資優潛能之可行方式。 二、資優教育在中部地區國民小學實行的方式 中部地區實施資優教育時常設置的資優特殊班,包括集中式資優班(自 足式資優班)或分散式資優班(資源班)的型態,固然是資優教育因應學生 能力分組的一種可行方案,但若因地區資源的差異,未克普遍實施時,考量 各個學校均有可能出現資優學生時,如何實施群集分組(或稱普通班級內的 資優生小組)(cluster group)、興趣小組,或其他加深加廣的充實方案, 如普通班的個別化教學與諮詢、社團活動、冬夏令營(週末營)、假日研習、 巡迴教師、良師典範、小組研究、獨立研究、函授教學、網路教學、自學與 個別指導等,或是實施加速方案的提早入學、跳級、縮短年限、濃縮課程、 學科加速、班級內加速、不分年級、進階預修、提早進入大學,抑或根據教 育部發布的「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採行 (1)提早入學;(2)免修課程;(3)逐科加速;(4)逐科跳級;(5)各科同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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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6)全部學科跳級;(7)提早選修高一年級以上之課程;(8)提早選修高 一級以上教育階段之課程等加速方案,均是可被規畫為輔導資優學生進行適 性學習的可行措施 (侯禎塘,2004)。 三、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辦理資優教育方案的模式 (一) 中部地區縣市教育局辦理資優教育方案申請之相關規定 研究者根據中部地區縣市政府教育局特教課所公佈之資優教育(特教) 方案申請規定,將其依循法規及申請時間整理如表 2-3: 表 2-3 中部地區縣市實施資優教育方案依循法規及申請時間彙整表 縣市 申請時間 依循法規 苗栗縣 每年 5 月 15 日及 12 月 10 日前 苗栗縣各級學校辦理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計畫 台中縣 每年 4 月 20 日前 臺中縣特殊教育方案申請程序及實施要點 台中市 每年 5 月底前 台中市國民中小學辦理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計畫 彰化縣 每年 7 月、12 月 彰化縣資賦優異教育方案實施要點 南投縣 每年 7 月底前申請 南投縣資賦優異學生特殊教育輔導方案 (二)中部地區縣市學校資優教育方案型態主題 根據中部地區縣市政府教育局特教課所提供之最近二年內轄區國民 小學提出資優教育方案申請之計畫得知,各校依其學校特色、現有師資等 條件提出不同型態與主題之方案,種類多元,資料彙整如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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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 中部地區縣市學校資優教育方案型態主題 縣市 型態主題 台中市 苗栗縣 彰化縣 一般智能優異 忠信國小 大鵬國小 語文 頭份國小 數理 和平國小 光復國小 樂業國小 建國國小 大成國小 英語 大成國小 花壇國小 自然科學 黎明國小 公館國小 靜修國小 藝術與人文 泰和國小 創造力 五穀國小 僑成國小 領導才能 文華國小 資料來源: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研究者自行整理 (三)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資優教育方實施成果 (1)苗栗縣頭份鎮頭份國小--94 年度語文資優方案「語文小豆苗」(劉淑櫻, 2005): 1.課程:第一屆課程安排了修辭的基礎訓練、各種文體的認識與習寫、故 事閱讀與演出、網路資源運用與報導文學,以及演說與朗讀訓 練,除此之外聘請漢霖魔兒說唱藝術團的老師來指導「說唱藝術 與數來寶」,讓學習更廣泛多元。第二屆課程,在原有基礎上增 加了鄉土歌謠的學習和廣播電台的實際參訪體驗,並在文集的編 撰上提高孩子參與製作的比例。除了針對通過錄取標準的學生進 行語文資優教育外,希望藉此資優教育方案推動,累積校內語文 教育資源,建立各學年階段性的語文教育目標,提升全校學生的 語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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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師感受:老師們在授課過程中感受到孩子們無限的潛能,激發教學動 力,在良性互動中,孩子進步,老師的專業能力更在實務中精益 求精。果真只要有適當的引導,經過啟發、練習,雖然難免失敗 與挫折,但在壓軸的關鍵時刻,孩子總會報以最好的回饋。而且 我深深以為,成果之前的種種過程及體會是真實的成長。 (2)以台中市光復國小 94 年度數學資優教育方案為例(周千惠、紀貴齡, 2005): 1.課程:主要以數學領域為範疇,課程包含:數學課程、專題研究、資訊 應用及情意課程;透過討論、創作、發表、實際操作及主題研究 進行教學活動。本方案每週共計六節課,由校內數位教師擔任教 學活動。 2.教師感受:幾乎所有的學生都喜歡用討論和遊戲的方式來學習數學,喜 歡一起做主題研究;將資優的學生利用課後集合一處,彼此學 習、激勵,沒有進度的壓力,能進行更完整的學習活動。分散式 資優方案可以和其他學生互動更為融洽,也可以帶動普通班級的 學習氣氛。 由於目前中部地區各縣市教育局提供申請辦理資優教育方案的相關規定正 於起步階段,所提供的經費補助及相關的行政支援尚未完備,申請辦理的學校亦 屬少數,不過從以上二所參與試辦學校之教師能給予正面積極的評價,表示其對 資優生能有確切多元的幫助,有其推行的必要,只是本方案的實施未見普遍,尚 待教育行政單位廣泛的推行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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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旨在了解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資優教育方案」實施的支持 態度,以及在學校推行的現況與遭遇的困難,藉由問卷調查及統計分析來收集研 究資料加以分析,進一步提供實質建議,以彙整出可有效提升於國小實施「資優 教育方案」的可行方法,並作為教育行政當局擬定「資優教育方案」執行計畫之 參考。本章共分五節:第一節為研究架構、第二節為研究對象、第三節為研究工 具、第四節為研究流程與實施、第五節為資料處理與分析,以下就針對各節作說 明。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為調查研究,依據研究目的與文獻探討,擬定研究架構,如圖 3-1 所 示。 背景變項 1.年齡 2.教育程度 3.目前擔任行政職務 4.行政工作服務年資 5.資優專業背景 6.曾否參加資優方案實施 7.服務學校規模 8.學校所在縣市 9.學校所在區域 觀察變項 1. 實施方式之現況 2. 面對實施之個人態度 3. 教學資源與支援 4. 建議與期待 圖 3-1 研究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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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對象

茲就研究對象與抽樣樣本加以說明如下: 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中部地區(包含苗栗縣、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國 民小學之教師兼任行政人員為研究的母群體。 二、 抽樣樣本 本研究之問卷調查對象的母群體學校共計669所,研究者以學校為單位, 由各縣市學校中抽取10%為樣本,加上近兩年內曾於縣市教育局申請辦理資優 教育方案之17所國小,每校寄發5份問卷(校長、教務主任、輔導主任、教學 組長、輔導組長)進行正式問卷調查。 三、研究對象基本資料分析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總母群體計有3,300多人(部分學校教務主任與輔導 主任為同一人),發出問卷共83校、415份問卷,回收362份,問卷回收率87.2 ﹪;有效問卷為347份,問卷有效率為95.8﹪。有效問卷之個人基本資料統計 分析如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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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 研究對象個人基本資料一覽表 變項 基本資料(背景) 人數 百分比 合計 1.年齡 30歲以下 36 10.4 347 31-40歲 133 38.3 (100%) 41-50歲 130 37.5 51歲以上 48 13.8 2.學歷 師範相關院(專)校畢業 158 45.5 347 一般大學畢業 45 13.0 (100%) 研究所(含40學分班)畢業 144 41.5 3.職稱 校長 53 15.3 347 主任 142 40.9 (100%) 組長 152 43.8 4.行政年資 1-5年 90 25.9 347 6-10年 87 25.1 (100%) 11-15年 67 19.3 16-20年 49 14.1 21年以上 54 15.6 5.學分 曾修特教學分 82 23.6 347 未曾修特教學分 265 76.4 (100%) 6.是否參與 曾參與 59 17.0 347 未曾參與 288 83.0 (100%) 7.學校規模 1-6班 76 21.9 347 7-12班 42 12.1 (100%) 13-18班 41 11.8 19-24班 42 12.1 25-36班 57 16.4 37班以上 89 25.6 8. 縣市 苗栗縣 67 19.3 347 台中縣 80 23.1 (100%) 台中市 46 13.3 彰化縣 94 27.1 南投縣 60 17.3 9. 區域 市區 86 24.8 347 鄉鎮 261 75.2 (100%)

數據

表 2-1(續)  資優教育相關法令 法規名稱  條文  內    容  特殊教育課程教 材教法實施辦法  第 4 條  學校實施資賦優異教育,應依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設計之課程,並視學生特質及其個別需要,安排充實及加速學習活動,強調啟發 性、創造性之教學,並加強培養學生之社會知能及獨立研究能力。  資賦優異學生降 低入學年齡縮短 修業年限及升學 辦法  第 3 條  各級學校應依資賦優異學生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擬訂縮短修業年限方式及輔導計畫報請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前項所稱縮短修業年限,指縮
表 2-2  各縣市資優教育方案實施項目之比較  縣市名稱  資優教育方案實施項目  台北市  台北縣  宜蘭縣  南投縣  苗栗縣  包括一般智能、學術性向、藝術才能、創造能力、領導才能、其他特殊才能等資賦優異教育的課程或活動。  台中縣  資賦優異學生專題研究(併於特教方案申請程序)  彰化縣  包含能力分組、冬夏令營、社團活動、假日研習、良師典範、函授課程、遠距教 學、競賽活動及獨立研究等多元模式  雲林縣  一、學術類:  1、語文:包括國文、英文。  2、數理:包括數學、自然科學、地球科學、生命科
表 2-4 中部地區縣市學校資優教育方案型態主題  縣市  型態主題  台中市  苗栗縣  彰化縣  一般智能優異  忠信國小  大鵬國小  語文  頭份國小  數理  和平國小  光復國小  樂業國小  建國國小  大成國小  英語  大成國小  花壇國小  自然科學  黎明國小  公館國小  靜修國小  藝術與人文  泰和國小  創造力  五穀國小  僑成國小  領導才能  文華國小        資料來源: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研究者自行整理  (三)中部地區國民小學資優教育方實施成果  (1)苗栗縣頭份
表 3-4 研究進度及內容計畫工作表  階段  工作項目  工作時間  工作內容  準備階段  確定研究主題  與蒐集相關文獻  調查研究對象  94 年 11 月 95 年 3 月  蒐集相關文獻,以確定論文研究架構。以各縣市教育局特教課所提供的資料作為研究母群體之參考依據。  實施階段  編擬問卷  正式施測  95 年 3-5 月 95 年 6 月  參考國內外相關理論與量表,編製問卷初稿,請專家評鑑修刪問卷內容,編成正式問卷。 正式寄發問卷並委託學校輔導主任協助問卷調 查工作的進行。  資料處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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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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