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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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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題目:台中都會區產業發展與人口就業之研究

系 所 別:經 營 管 理 研 究 所 學號姓名:M09619055 曾 昭 捷 指導教授:鄧 瑞 兆 博 士

中華民國 九十八 年 六 月

(2)

摘 摘

摘 要 要 要

近年來國內經濟產業部門受到國際化、自由化的趨勢,國內各級產業正 面臨結構性的轉變。再加上台灣經濟成長快速,區 域間經濟結構轉變,各 區域之經濟結構由原本工業轉型為服務業或工商服 務業併進的趨勢。但卻 由於各區域間產業活動分佈不均再加上人口外移、 城鄉發展不均衡,造成 我國長期重北輕南、重西輕東的現象。而台灣西部 三大都會區中 ,台中都 會區發展快速,人口急遽增加,成為中部區域最重 要之經濟、文化及金融 中心,並與台北、高雄形成台灣西部三大都會區。在全球化的時代趨勢 下,

城市競爭、區域整合為世界性潮流,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的問題也將備受討 論,亦顯示台中都會區未來的發展值得探討。 本研 究之目的,即以台中都 會區(Taichung metropolitan area)為分析對象,應用區域經濟理論中之「經 濟基礎分析法」(economic base analysis),探討台中都會區之產業發展、

人口與就業,以供公共部門從事政策制定或改革之參考。

本 研 究 依 據 各 項 相 關 研 究 中 對 台 中 都 會 區 所 定 義 之 區 域 範 圍 進 行 篩 選 , 選 擇 出 台 中 都 會 區 之 範 圍 並 配 合 歷 年 實 際 資 料 , 利 用 區 位 商 數 法

(location quotient;簡稱 L.Q.)分析台中都會區之產業結構,將產業劃分 為基礎產業 (basic industry)與 非基礎產業 (non-basic industry)並 以計量經濟 之研究方法加以分析人口與就業之相關乘數效果(multiplier effect),進而 探討台中都會區整體之發展。

本文主要的研究成果為:(1)台中縣、市所發展的方向各有所不同,但台中 都會區依然能維持原有的製造業與商業服務業之產業優勢,而成為台中都會區的 基礎性產業。(2)基礎產業確實是區域發展的關鍵力量,對就業人口數與人口總數 皆有明顯的影響。

關鍵詞 關鍵詞 關鍵詞

關鍵詞:::台中都會區:台中都會區台中都會區台中都會區、、、經濟基礎分析法、經濟基礎分析法經濟基礎分析法經濟基礎分析法、、、、區位商數區位商數區位商數、區位商數、、基礎產業、基礎產業基礎產業基礎產業、、、、乘數效果乘數效果乘數效果 乘數效果

(3)

Abstract

Domestic industries have faced an infrastructural upgrade to follow the trend of globalization and liberalizati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ies had been transformed from manufacturing to service, or hybrid oriented. However, due to the flow of population and unequal distribution of industrial activities between different zones, it causes the unbalanced development between cities and countries. The objective of this study is to analyze the population and employment of Taichung metropolitan area by economic-based analysis to provide for government policy-making.

In the present study, regional economics theory and economics-based analysis method are explained first, and the method of location quotient (L.Q.) is applied to analyze of the basic industries in the metropolitan area. Consequently, population and employment multiplier of Taichung metropolitan area are estimated by econometric methods which are based on the study of the development in this region.

The main results of this article are summarized in the following: (1) Taichung metropolitan area remains its superior manufacturing and business services, which become the basic industry. (2)Basic industry is the crucial power of the local development and it yields to a noticeable effect upon the employment population

Keywords:

:::Taichung Metropolitan Area、、Economic Base Analysis 、、 、、Population

and Employment、

、、、Basic industry、、Multiplier Effect

(4)

目 目

目 次 次 次

摘 要... i

目 次... iii

表 次... v

圖 次... v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2

第三節 研究流程 ... 3

第四節 資料來源、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 ... 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6

第一節 台中都會區概念界定 ... 6

第二節 產業與都市發展間之關係 ... 10

第三節 經濟基礎理論相關研究... 15

第三章 區域經濟基礎理論說明 ... 19

第一節 經濟基礎研究之基本概念 ... 19

第二節 基礎與非基礎產業之區分方法 ... 20

第三節 經濟基礎分析之研究方法 ... 21

第四章 經濟基礎分析實證研究 ... 23

第一節 台中縣、台中市與台中都會區各產業區位商數 ... 23

第二節 台中縣、台中市及台中都會區各產業之基礎就業人口與非基礎就 業人口... 29

第五章 台中縣、台中市與台中都會區就業與人口之乘數分析 ... 33

第一節 就業乘數分析 ... 33

第二節 人口乘數分析 ... 37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41

第一節 結論 ... 41

(5)

第二節 建議 ... 42 參考文獻

(6)

表 表

表 次 次 次

表1 各國都會區定義一覽表…...…….…………...……….8

表2 台中都會區相關研究…...……….…………...………. ……...9

表3 產業與都市發展相關研究...11

表4 經濟基礎理論國內相關研究...15

表5 經濟基礎理論國外相關研究...18

表6 台中縣各類產業之區位商數...25

表7 台中市各類產業之區位商數...27

表8 台中都會區各類產業之區位商數...28

表9 台中縣基礎就業人口與非基礎就業人口...30

表10 台中市基礎就業人口與非基礎就業人口...31

表11 台中都會區基礎就業人口與非基礎就業人口...33

(7)

圖 圖

圖 次

圖1 研究流程圖………4

(8)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 緒論 緒論 緒論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研究背景與動機 研究背景與動機 研究背景與動機

近年來國內經濟產業部門受到國際化、自由化的趨勢,國內各級產業正面臨 結構性的轉變。再加上台灣經濟成長快速,區域間經濟結構轉變,各區域之經濟 結構由原本工業轉型為服務業或工商服務業併進的趨勢。其中經濟活動與產業發 展為都市生存的命脈,也是都市最基礎的元素,不僅影響都市成長的規模,更引 導整個都市發展的內涵。由於台灣產業活動空間分佈並不均衡,進而使得人口外 移,造成城鄉發展逐漸擴大,最終形成我國長期重北輕南、重西輕東的現象(黃國 修,2008)。台灣西部三大都會區當中,台北與高雄都會區皆有直轄市為中心進行 發展而因此得成為都會區之一,但反觀台中都會區卻只在台中市為中心發展之 下,卻仍有各項科學園區陸續成立,如「中部科學園區」、「精密機械園區」、「文 山工業區」和「台中經貿科技工業園區」之大肚山科技走廊計畫,而各園區的設 立將吸引許多外來人口至台中都會區就業,人口將急遽增加,台中都會區儼然成 為中部區域最重要之經濟、文化及金融中心,台中都會區未來的發展顯現出無窮 的潛力。

據陳華昇(2008)指出,在目前全球都會區域整合的發展情勢下,各都會地區 與地方縣市為面對全球各大都會和區域的競爭挑戰,都面臨藉由調整行政區域、

提昇行政區層級,以帶動政經社會發展的壓力。再加上依目前縣市與鄉鎮之區域 界限有諸多跨域問題難以解決(如:交通運輸建設、水資源的利用與分配、河川整 治、垃圾處裡等)。因此「地方制度法」修正案於2009年4月初修正通過,賦予縣 市單獨或合併升格之法源依據。我國政府積極往「三都」(台北、台中與高雄都會 區)的行政區域重劃邁進,形成三大都會直轄市與十餘個縣市的情勢1,而台中縣、

市的合併預測將帶來更多的政府資源來解決大量的通勤人口,以及諸多交通、住

1目前政府有意把台灣規劃成為三都十五縣架構,即台北直轄都會區(台北市、台北縣與基隆縣)、

台中直轄都會區(台中市、台中縣)、高雄直轄都會區(高雄市、高雄縣)為三都,其十五縣為桃園 縣、新竹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嘉義縣)、

(9)

宅等都市發展計畫,解決目前諸多因跨域而難以整合規劃之問題。

在區域與都市經濟學當中,「經濟基礎分析法」(economic base analysis)

是研究都會區人口與就業成長的重要理論之一,將都會區各產業就業人口分為基 礎就業人口(basic employment population)與非基礎就業人口(non-basic employment population)。基礎就業人口對區域內就業人口成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而分析的 重點即為尋找某地區內,哪些產業為該地區主要的發展原動力,並能了解都會區 發展過程中人口與就業變化的情形以及影響效果。

過去有關台中都會區之相關研究如:祁文中、洪茂庭與陳瑞成(2007),楊宗 棋(2004),許麗惠(2001)等,鮮少與區域經濟發展有關,加上近年政府推動行政區 域重劃,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的情形備受關注,因此本研究擬利用經濟基礎分析法,

以台中市、台中縣、以及台中都會區為研究對象,探討其產業發展與人口就業相 關問題。並且在區域經濟分析之角度下,探討台中縣市合併升格是否有助於區域 之發展,以供公共部門從事政策制定或改革之參考。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本研究採用經濟基礎理論來進行研究,並以台中縣、台中市與台中都會區為 研究對象,藉以瞭解台中縣、市,與合併後之台中都會區近年來產業結構改變之 情形,並利用乘數效果(multiplier effect)進行預測。茲將本文的研究目的具體說 明如下:

一、探討台中縣、台中市以及台中都會區之產業經濟結構。

二、利用區位商數法探討台中縣、台中市與台中都會區之基礎產業與基礎就業人 口。

三、透過人口乘數(population multiplier)與就業乘數(employment multiplier)分析,

對台中都會區未來的經濟發展給予政府部門政策與建議之參考。

(10)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研究流程 研究流程 研究流程 研究流程

本文運用區域經濟基礎分析法來探討台中縣、台中市與台中都會區之產業結 構、人口與就業之乘數分析。而本文之研究流程敘述如下:

一、說明台中縣、市在目前全球區域整併與我國政府「地方制度法」修正通過的 情勢之下,縣市合併之趨勢勢在必行,也顯出台中縣、市合併是否有利於該 區域之發展值得探討。

二、探討各國都會區之定義與台中都會區之區域範圍、產業與都市發展之關係與 經濟基礎分析法進行文獻回顧。

三、針對區域經濟基礎理論與經濟基礎分析法進行探討。

四、配合台中縣、市歷年來實際資料,利用區位商數法(location quotient;簡稱 L.Q.) 來界定台中縣、市與依現況合併後之台中都會區的經濟基礎產業。

五、藉由實證資料的驗證,以瞭解發展區域內之經濟基礎產業同時需要多少基礎 就業人口(basic employment population)其帶動整體區域總就業人口與總人口 數改變的效果,以供公共部門政策制定之建議與參考。

(11)

茲將本文之研究流程以圖 1 的流程圖來表示:

1 研究流程圖

研究動機與目的

文獻回顧

區域經濟基礎理論

經濟基礎分析之實證研究

台中都會區人口與就業乘數分析

結論與建議

(12)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 、 、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 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 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 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

一 一 一

一、 、 、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台中市、台中縣與全國之人口數與各產業之就業人口數,主要依據「台中縣 統計要覽」、「台中市統計要覽」、「台灣省統計年報」以及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所 刊載之資料。

二 二

二 二、 、 、 、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

(一) 空間範圍 空間範圍 空間範圍 空間範圍

本文所研究之台中都會區之區域範圍包含台中縣與台中市兩部份。

(二) 時間範圍 時間範圍 時間範圍 時間範圍

本研究以政府次級資料來進行實證分析,由民國 66 年(1977)至 96 年(2007),

共 31 年

三 三 三

三、 、 、 、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一) 由於時間及人力限制,將本研究取樣時間範圍選取為 31 年。而在產業之類別 分類方面,主要利用政府所公佈之次級資料,因此無法進一步做更大規模且 細類之研究。

(二) 由於台中都會區之界定依研究目的不同,所採取定義或區域範圍或許有差 異,但本研究基於考量資料取得便利性,將本研究空間範圍選定為台中市 及台中縣。

(13)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本章節將以台中都會區之概念界定、產業與都市發展以及經濟基礎理論相關 研究等三個部份進行文獻回顧,並陳述其研究之內容與主要之成果。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台中都會區的概念界定 台中都會區的概念界定 台中都會區的概念界定 台中都會區的概念界定

一 一

一 一、 、 、 、都會區之定義 都會區之定義 都會區之定義 都會區之定義

鄭佩欣(2004)指出都會區之形成源自於都市的成長,即本身承襲了都市系統 的特色。都會區也就是中心都市和鄰近市、鄉、鎮的負荷體,彼此具有緊密的社 會經濟等互動關係。都會區為一個都市的延伸,是一個以上的中心都市與周圍地 區,經過多次整合而形成的都市集團(陳益宜 1982)。依照于宗先(1986)之研究 將各國都會區的共同特徵說明如下:

(一) 都會區要有一個以上達到一定人口規模並具有領導能力的中心都市存在。

(二) 都會區內各市、鄉、鎮必須達到一定規模的人口密度,並且其居民之大多 數必須從事都市職業。

(三) 都會區內的中心都市與鄰近之市、鄉、鎮在就業、購物、教育及娛樂等方 面相互依賴,關係相當密切。

(四) 大多數的都會區並無組成一個都會政府,也就是沒有一個所謂都會區的政 府官員,只是一個經濟圈或是社會圈。

就我國政府針對都會區之分類定義主要根據「行政院主計處」之統計地區標 準,將都會區定義為:(以下資料來源為行政院主計處網站)

(一) 都會區為在一個區域內,有一個或以上之中心都市,並以此中心都市為主 在社會、經濟上連結周邊之市、鎮、鄉(稱為衛星都市),且區域內總人 口數達三十萬以上之地區。

1. 中心都市:都會區內的中心都市須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 二十萬以上之人口數

(2) 居民百分之七十以上居住在都市地區內

(3) 就業居民百分之七十以上在本市、鎮、鄉工作。

(14)

2、衛星市鎮:區域內,中心都市界限外之市、鎮、鄉合於以下條件之一者即為衛 星市鎮,但若無毗鄰中心都市與其所屬之衛星市鎮者,應不視為衛星市鎮。

(1) 市、鎮、鄉內之就業居民通勤至中心都市工作者須有百分之十以上。

(2) 市、鎮、鄉內之就業居民通勤至中心都市工作者未達百分之十,但滿百分 之五以上;但其居民住在與中心都市同屬之都市化地區者含百分之四十以 上。

(3) 未達上述兩項之標準但其四面皆被衛星市鎮包圍者。

(4) 若一市、鎮、鄉其居民就業通勤比率可同時劃入兩個相異都會區時,則以 通勤率較高者為準,若比率相同則以距離中心都市較近者為準。

(二) 都會區依人口數之多寡分為大都會區與次都會區:

(1) 大都會區:區域內人口總數達一百萬人以上。

(2) 次都會區:區域內人口總數達三十萬人以上,未滿一百萬人者。

(三) 都會區名稱以區域內人口數最多的中心都市之名稱命名。

(四) 兩個或兩個以上之都會區,若其最大中心都市間相距25公里內或相毗鄰連 接達一公里以上,且在就業通勤上有緊密之聯繫者,得合併為一個都會區,

而其都會區之名稱則以兩個較大都會區之最大中心都市之名稱同時命名,

名稱之先後以中心都市人口數多寡為序。

各國之都會區定義皆有些許不同,本文將各國都會區之定義,參照陳益宜

(1982)、林耿弘(2003)、黃國修(2008)與行政院主計處網站彙整於表1:

(15)

表1 各國都會區定義一覽表 國家 中心都市

規模 都會特徵 都會整合

台灣 >200,000 人

1、以一個以上之中 心都市為核心 2、70% 以 上 之 居 民

居住在都市化地 區

3、就業居民 70%是 在本市、鎮、鄉 工作

1. 都會區內之人口達30萬以上 2. 衛星市鎮居民至少有10%通勤至

中心都市工作

3. 衛星都市通其居民有40%以上是 住在與中心都市屬同一都市化 地區者

4. 四面皆被衛星市鎮包圍者 5. 兩個以上之都會區其最大中心

都市相距在25公里以內或相毗 鄰連接面達一公里以上

美國 >50,000 人

(1) 周邊鄰郡非農 業就業人口在 75%以上 (2) 周邊鄰郡人口

密度在 58 人/

平方公里以上

1. 有15%以上之鄰郡就業者到市 中心之所屬地工作

2. 鄰郡就業者,有25%常住在市中 心之所屬地

3. 外圍地區之就業者到中心市工 作之百分率,大於其他中心市 之百分率

英國

20,000人以上之 就業(包含中心 市及其地)

就 業 密 度 為 每 公 頃 有 12.4 人就業者

(三) 有15%以上之鄰郡就業者到市 中心之所屬地工作

(四) 整個區域之人口總數在70,000 以上

(五) 外圍地區之就業者到中心市工 作之百分率,大於其他中心市 之百分率

日本 >1,000,000人 , 並 毗 鄰 500,000 人 以 上 之 城 市 (大都市圈)

1. 中 心 市 晝 夜 間 人 口比率在1.0以上 2. 中 心 市 及 從 屬 市、町、村非農 業 人 口 在 75% 以 上

3. 縣、廳治

1. 15歲以上就業及通學者,到中 心 都 市 之 通 勤 率 、 通 學 率 在 1.5%以上

2. 周邊之市、町、村必須與中心 市毗鄰,並滿足1的條件 3. 未達上述標準,但被中心市或

被達上述標準之市、町、村包 括在內的都市

資料來源:(1)「各國都會區域定義之比較研究」,陳益宜,1982,法商學報,20,

頁 107-130。

(2)「國土法(草案)體制下台灣地區都會管理機制建立之研究」,林 耿弘,2003。逢甲大學建築與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12-14。

(3)「我國南北兩大都會區人口與就業之研究」,黃國修,2008,中華 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10-11。

(4)行政院主計處網站 http://www.dgbas.gov.tw/

(16)

二 二 二

二、 、 、 、台中都會區之定義 台中都會區之定義 台中都會區之定義 台中都會區之定義

台中都會區為西部三大都會區之一,且並無直轄市為其中心都市。但在以台 中市為中心發展之下,各個科學園區的設立吸引就業人口的流入,且在「地方制 度法」修正通過之下,政府積極推動台中縣市合併升格之相關議題,顯現出台中 都會區之重要性。但歷年來針對台中都會區之涵蓋範圍依照各個研究主題而有不 同的界定方法,故本節將「台中都會區」過去之研究範圍定義進行探討及文獻回 顧。茲將台中都會區之相關研究彙整如表 2:

表2 台中都會區相關研究

作者 主題 研究對象 主要結論

王大立 (1994)

從交通旅次資料看都 會區空間結構—台中

都會區實例分析 台中市

台中縣 南投縣 彰化縣

全區次數均勻分布差異不 大,交通旅次主要集中於特定 分區。台中都會區的中心性並 不強烈,以交通旅次之空間分 布觀點來看,以台中市為中心 都市所劃設之都會區範圍應 較現行所劃設為小。

許麗惠 (2001)

台中都會區零售服務 業空間結構變遷之研 究

台中市 部分台中縣

南投縣 部份彰化縣

批發業乃為台中都會區各零 售服務業中成長狀態最佳之 行業。整體零售服務業於整個 台中都會區有逐漸分散發展 之趨勢產生,即分佈越來越均 勻。

楊宗棋 (2004)

台中都會區地方生活 圈通勤就業活動空間 分布之研究

台中市 部份台中縣

人口成長與變動以台中生活 圈為高,而以南投生活圈最低 且呈負成長的傾向。生活圈地 方中心基礎性就業活動以三 級產業為主,各衛星市鎮之基 礎性就業活動則以二級產業 為高,有分工互補性的現象。

陳乃榕 (2005)

台中都會區治理模式 之研究以市區公車和 客運管理為例

台中市 台中縣

以深度訪談進行研究得知台 中都會區路線規劃缺乏整體 性考量,過度集中於市中心,

降低大眾運輸之可及性和易 行性,台中縣市人民往返台中 都會的消費行為吸與拉造成 不均衡發展的狀況。

(17)

表2 (續)

作者 主題 研究對象 主要結論

紀俊臣 (2006)

都會區產業與都會發 展之關係-以台中都會 區為例

台中市 台中縣

台中都會區潛在的非法性產 業,如能經由法律正當程序,

使其合法化。此對健全地方財 政,將是最可以產生乘數效果 的產業。而文化創意產業誠然 是值得開發的都會區產業,但 對地方財政能有多大貢獻,則 需再加檢驗。

祁文中 洪茂庭 陳瑞成 (2007)

台中都會區大眾運輸 電子票證之建置推廣 與應用探討

台中市 台中縣 彰化縣 南投縣

台中都會區公車電子票證建 置主要由台中市政府主導,並 擔任跨中部四縣市整合作業。

電子票證初期使用率偏低,後 續推出配合使用之方案後,大 幅帶動起電子票證使用率。

衛萬明 (2007)

客運轉運中心區位評 選之研究—以大台中 都會區為例

台中市 部分台中縣

以分析階層程序法與資料洛 落分析法評估最適於大台中 都會區之轉運中心的座落 點,結果發現以中港車站候選 點為最適區位點。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根據上述研究顯示,多數研究學者對於台中都會區之範圍至少會包含台中縣 與台中市兩部份,但依其研究內容會包含到其他縣市之部分鄉鎮,但本研究之內 容將探討到目前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等議題,故將本研究之「台中都會區」之範 圍界定為台中縣與台中市,以符合現實情況之標準。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產業與都市發展間之關係 產業與都市發展間之關係 產業與都市發展間之關係 產業與都市發展間之關係

經濟發展的過程會伴隨著社會經濟活動與實際環境的明顯變化(馮正民、林 楨家,2000),而產業發展是形成都會區發展的一項推力(張璠,1991),楊重 光(1988)也認為區域之產業會隨著區域的成長,而造成產業結構與區位之轉變。

而都市產業經濟發展與公共設施投資有互為影響之效果(連婉淳、賴宗裕,2001)。 黃國修(2008)認為產業是讓都市成長的原動力,探討彼此間的關係有助於幫助都 市與產業的成長,于宗先(1986)將影響都市成的因素分為經濟因素、社會因素與 地理因素,各要素的影響程度並不相同,非單一指標可表示。茲將產業與都市發

(18)

展之相關研究彙整如表 3:

表3 產業與都市發展相關研究

作者 主題 研究方法 主要結論

丁力清 (1993)

臺 灣 地 區 製 造 業 聚 集 經 濟 型 態 之 研 究

Cobb-Douglas、

、固定替代彈性 及超越對數生 產函數模型。

普 通 最 小 平 方 法

1. 地方經濟扮演著影響製造業 的重要角色。

2. 製 造 業 在 都 市 有 專 業 化 傾 向,但會隨者都市區域的擴大 而消失。

3. 製造業適合在中小型都市以 及擁有特殊資源的地區做發 展。

蘇月香 (1993)

台 灣 中 區 製 造 業 結 構 與 空 間 分 佈 之 研究

集中係數 雜異化係數 區位商數法 相對成長分析 移轉分配法 投入產出分析

中部各鄉鎮市區製造業結構亦傾 向雜異化。金屬製品業、橡膠製品 業、運輸工具業、精密器械業及電 機器材業等較利於中部地區發展 之產業。

陳記章 (1999)

產 業 專 業 聚 集 化 與 地 方 都 市 成 長 之 相關研究

區位商數法 擴 大 商 數 分 析 法

比率份額分析 相關分析 迴歸分析

1. 民生工業及基礎工業,逐漸轉 向精密機械工業與資訊科技 工業發展的趨勢。

2. 服務業之產業結構逐漸成熟 3. 「一般加工裝配型工業」、「高

度加工裝配型工業」、「水電燃 氣業」及「批發.零售及餐飲 業」會顯著影響地方都市成長 蕭大立

(2000)

服 務 業 與 地 方 發 展 關 係 之研究

三 階 段 最 小 平 方法

1. 服務業對於地方發展的確有正 向的幫助。

2. 但地方發展對於服務業發展並 不顯著。代表專業性高的生產 性服務業受地方發展的影響不 大。

(19)

表3 (續)

作者 主題 研究方法 主要結論

林盛輝 (2000)

產 業 與 都 市 成 長 關 係 之 研究

文獻分析法 線性迴歸模型

1. 製造業中之勞力型(紡織、紙製 品、橡膠)、技術型(機械設備製 造修配業、電力及電子機械器 材製造修配業以及運輸工具製 造修配業)、地方資源型(食品及 飲料製造業、家具及裝設品製 造業及非金屬礦物製品)及基 礎資源型產業(化學材料製造 業),適合設在專業化的都市。

2. 動態都市化經濟顯著的產業,

只有都市勞力型產業(皮革、毛 皮及其製品製造業、印刷及有 關事業及其他工業製品製造 業)應設在多樣化都市。而都市 技術型產業(金屬製品製造業) 與基礎資源型(化學製品製造 業)應設於較大之專業化都市 3. 人力資本的提升是產業成長或

經濟成長的主要來源之一 江珮玉

(2001)

都 市 特 性 與 產 業 生 產 效 率 關 係 之 研 究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1. 北部地區可以技術密集產業為 主發展,並應擴大生產規模以 提高生產效率。

2. 中部地區若要提升傳統產業與 重化工業應藉由改進技術效率 以提高生產效率。

3. 南部地區之重化工業應藉由改 善技術與規模效率以提高生產 效率。

4. 東部地區之製造業員工數與產 值雖低於北、中、南地區,但 其中傳統產業的生產相對高於 其他產業,所以仍可發展傳統 產業以提升製造業的發展。

5. 都市產業結構多樣會對於產業 生產技術效率有著負面的影響 6. 台灣製造業應朝向較大規模與

專業化發展。

(20)

表3 (續)

作者 主題 研究方法 主要結論

金家禾 (2001)

全球化與台灣都 會區生產服務業 之發展

文獻整理 問卷調查 訪談調查

1. 生產者服務業之發展與各都會區 與全球經濟接軌型態、內容與程 度有關。

2. 台灣除台北地區之生產者服務業 業者以外,其餘皆屬內需導向。

3. 生產者服務業是否可以發展並不 著重在於當地是否以製造業為基 礎,而是製造業在全球商品供應 鏈中之角色。

連婉淳 賴宗裕 (2001)

公共設施投資與 都市經濟、產業 發展關係之探討

因素分析 都市產業經濟發展與公共設施投資 有互為影響之效果。而透過公共設施 投資亦可改變經濟之現況,帶動發展 之契機,其成效遠大過其他提振經濟 之方案。

何岳晉 (2002)

台灣地區服務業 產業結構與空間 分佈之研究

敘述性統計 集中指數 相異指數 變動指數

1. 服務業產業結構由消費者服務業 轉為生產者服務業之結構。

2. 服務業集中於台北市發展。而其 中生產者與綜合性服務業之空間 分佈由集中轉為分散發展

3. 服務業空間分佈中,消費者與生 產者服務業差異最大,而歷年分 佈變動最大為生產者服務業。

陳冠位 林素穗 黃若男 (2003)

台灣城市生產者 服務業空間群聚 之量測

專業化係數 層級分析

生產者服務業在台北市、新竹市、台 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呈成長狀態。

有朝都市中心集中且單一化發展的 情勢,並且其發展速度較一般縣市發 展來的快。

林家瑩 (2003)

從路網觀點探討 都市發展過程中 中心商業區所面 臨之課題與對策

文獻評析法 圖形套繪法 個案研究法 歸納分析

1. 由六個都市中(巴黎、莫斯科、倫 敦、波士頓、東京、台北)歸納出 三種中心商業區的發展類型。

2. 都市發展由中心化→郊區化(雙 核心)→離心化、再中心化(多核 心)。

3. 多核心發展下,中心都市多位在 於交通匯集處。

4. 改善交通問題可使中心都市發展 更回順利與蓬勃

(21)

表3 (續)

作者 主題 研究方法 主要結論

許瑞堯 (2003)

都市發展型態 對製造業廠商 產值影響之研 究

文獻回顧法 圖示法

統 計 分 析 - 迴 歸分析

生產函數分析 法

1. 產值的最大影響因素為廠商私 人的投入。

2. 傳統廠商分佈較靠近都市、而 科技業則多趨於郊區

3. 廠商聚集地並不重視知識設施 與環境的建構。

4. 台灣有明顯重北輕南之產業發 展狀況

李幸芳 (2003)

鶯歌鎮陶瓷產 業對都市空間 發展型態變遷 之研究

文獻分析法 田野調查法 訪談法 疊圖法 比較分析法

鶯歌因自然環境之條件下進行發 展,進而促成其交通之建設,也因 交通便捷而使陶瓷產業迅速發展

,進一部造就整體都市之發展,其 後由於產業轉型(陶瓷製造業轉為 文化產業)而造就都市定位的轉變 (工業都市轉為文化產業地區)。

莊雅雯 (2005)

餐飲業之服務 特性與其空間 結構之關係-

以台北都會區 為例

因素分析 集群分析

1. 餐飲業集中於都會中心發展。

且餐飲業空間結構有階層分部 並集中發展的情形。

2. 服務業特性與空間結構具有相 關性。

賴思樺 (2005)

台中地區服務 業空間結構變 遷之特性

群落分析 空間特性分析 法

疊圖分析

1. 2001年開始,台中地區服務業 由消費者服務業轉型為生產者 服務業之產業結構。

2. 生產者服務業其空間分布趨於 集中、消費者服務業其空間分 佈亦持續分散。

3. 服務業空間需求之特性會隨著 區域內之服務業產業結構的轉 變而改變。

林致遠 吳銘達 張克昌 江承哲 (2008)

都市計劃、交 通建設與產業 引進關聯性之 研究-以國道 5 號與「大洋都 市計劃」對頭 城地區影響為 例

次級資料 分析法 人口預測 方法

產業發生群聚效果時,亦會促進當 地商業群聚,產生規模經濟之利 益。而藉由人口預測之方法建議修 正大洋地區都市計劃之目標人口 數為 38000 人。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22)

根據上述研究可知,都市與經濟的發展彼此相互影響,而更進一步的造成產 業結構的轉變,因此本研究分析台中都會區產業條件與優勢,進而藉由發展優勢 產業而提升區域內整體產業之成長。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經濟基礎理論相 經濟基礎理論相 經濟基礎理論相 經濟基礎理論相關研究 關研究 關研究 關研究

應用經濟基礎理論之研究已歷時多年,其涵蓋之方法包含區位商數法、輸出 基礎分析法(export-base analysis)以及投入產出模型(input-output model)等研 究方法,其主要的目的皆是探討區域內經濟結構的改變。本文之研究方法乃應用 經濟基礎理論進行台中都會區之探討,故本節由文獻選取出與本研究方向較為相 似的文獻進行整理。將整理後的經濟基礎理論之相關研究彙整如表4與表5:

表4 經濟基礎理論國內相關研究

作者 主題 研究方法 主要結論

唐富藏 (1981)

台 北 市 都 市 經濟之研究

區位商數法 輸出基礎法

台 北 市 的 經 濟 基 礎 產 業 為 商 業 (如:出口貿易業、餐旅等)。而台 北市之大部分工業生產係供給台北 市以外地區。

張剛維 (1990)

台 北 都 會 區 製 造 業 成 長 與 結 構 變 遷 之研究

標準複利方法 區位商數法

台北都會區製造業的成長與否與台 灣地區有相當大的關係,並由民生 工業漸漸轉型為技術型工業,而空 間的分佈由都會中心區轉向郊區,

且土地使用有愈形密集的趨勢。

張璠 (1991)

台 灣 地 區 製 造 業 結 構 變 遷 對 製 造 業 區 位 影 響 之 研究

區位商數法 因子分析 群落分析

製造業朝專業化方式發展並以台北 和高雄為主要發展核心,但有逐漸 分散發展的現象。

(23)

表4 (續)

作者 主題 研究方法 主要結論

黃仁德 姜樹翰 (1998)

台北市就業 變動的經濟 基礎分析

區位商數法 台北市之商業及金融保險業與工商服 務業為其基礎產業,且其人數之變動顯 著的影響非基礎就業的人數,兩者之就 業乘數效果分別為 1.22 與 6.07。

鄧瑞兆 (2002)

應用「輸出 基 礎 分 析 法」探討台 灣城鄉之人 口與就業

輸 出 基 礎 分 析 法

區位商數法

台灣都市地區以製造業、商業、服務業 為主要產業,鄉村則以農、林、漁、牧 等農業生產活動為主。

就業乘數與人口乘數都市影響效果高 於鄉村地區。

李振文 (2003)

台南科學工 業園區液晶 顯示器產業 群聚現象研 究

區位商數法 問卷調查 訪查調查法

1. 台南縣有製造業的專業化趨勢,但 製造業中之光電產業則無明顯專業 化趨勢。但從南科發展光電產業之 發展家數、營業額與人數逐年上 升,顯示有相當大的發展潛力。

2. 南 科 TFT-LCD 廠 商 垂 直 發 展 密 切,但水平關係卻不密切,這與水 平廠商家數有關。

3. 由相關分析得知完善的基礎設施與 資本資源對產業群聚程度有正面影 響力。

許智富 (2004)

台灣觀光旅 館旅客訂房 供應鏈網路 空間互動與 整合策略

區位商數法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跨期績效評估 多元迴歸分析 Porter 鑽石體系

觀光行銷上要依市產結構的轉變而改 變其經營型態,以訂房供應鏈之建構與 整合觀光資源來增加其營運收入。

觀光旅館整合的穩定度以直營最佳,其 次為連鎖,最後為結盟。

汪明生 馬群傑 (2004)

高雄地方發 展課題之分 析之比較

區位商數法 區 位 因 素 評 選 分析

台北市以第三級產業為其發展重心,而 其中金融保險不動產服務業最為重要。

高 雄 市 以 第 二 級 產 業 為 主 要 發 展 重 心,而營造業為其中最能帶動地區發展 之產業。

高 雄 地 區 二 級 產 業 表 面 上 雖 穩 固 成 長,但其員工人數卻大幅縮減,即代表 高雄地區當地製造業的發展並沒有直 接幫助到當地之就業人口。

(24)

表4 (續)

作者 主題 研究方法 主要結論

林宜鋒 (2004)

產業群聚、

產業發展與 區域經濟成 長:以中部 機械產業為 例

區位商數 問卷分析 Lucas 人力 資本模型

群聚效果的產生不論在資本產出彈性大於 邊際效用彈性(α>θ),或在資本產出彈 性小於邊際效用彈性(α<θ)的經濟體裡,

單位資本下的每人產出都會增加。

機械業是台中的發動型產業,由於產業鏈 牽連很廣,在未來的發展上有一定的優勢。

馮怡心 (2004)

群聚化策略 帶動紡織業 發 展 - 以 絲織專業區 為例

區位商數法 訪談研究

民國 80~90 年間,絲織專區所在的紡織業 集中度很高但最後卻以關鍵要素方面的角 度來決定其後所設專區的位置,代表了港 口及交通便利等之可降低運輸成本之因素 以及水資源等關鍵要素較被紡織業者重 視。

曾耀煌 朱正民 李佩芳 (2004)

台灣中部地 區產業發展

之研究 區位商數法

藉由區位商數值整理出成長率較高的行 業為 1.化學材料製造業 2.精密、光學、醫 療器材及鐘錶製造業 3.皮革、毛皮及其製 品製造業。

吳惠琴 (2007)

台灣地區城 鄉人口與就 業 之 研 究 - 經濟基礎分 析法之應用

經濟基礎分 析法

區位商數法

都市地區以製造業、水電燃氣業以 及第三級產業為主要發展產業。而 鄉村地區則以農林漁牧、礦業及土 石採取業以及營造業為主。

鄉村地區的基礎就業人口帶動全區 域之就業人口數之成數較都市高,

而鄉村的基礎對非基礎就業之人口 有正向影響,而都市卻無顯著效果。

馬群傑 陳金貴 (2007)

臺南市地方 文化產業發 展課題分析 研究:與臺 北市、臺中 市及高雄市 的比較

區位商數法

台北市與台中市的產業發展以第三級服 務性產業為發展重心,高雄市則以製造業 為發展重心。

台南市之第二、三級產業較為均衡發展,

其中第三級服務性產業中各產業發展偏 頗程度較小,此對地方服務業發展有正面 助益。

黃國修 (2008)

我國南北兩 大都會區人 口與就業之

研究 區位商數法

兩大都會區由過去之工業產業逐漸轉型 為以服務業或工商服務業併進為主之產 業型態。由就業與人口乘數分析可知,台 北都會區要發展商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與其他服務業等服務性產業,而高雄都會 區應發展商業產業,進而帶動區域內之總 就業人口與總人口數之成長。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25)

表5 經濟基礎理論國外相關研究

作者 主題 研究方法 主要內容

Isserman (1977)

利用區位商數法評 估區域經濟之影響

Location Quotient

以區位商數估計該地區之經 濟衝擊,並對該原理提出程序 上的修正建議。

LeSage (1990)

應用輸出基礎誤差 模型預測大都會就 業量

Location Quotient

將產業區分為基礎(出口)與非 基礎(地方)產業,並以共整合 分析與誤差修正模型進行基 礎產業長短期互動關係之探 討。

Miller Gibbson

Wright (1991)

基礎分析工具之區 位商數法

Location Quotient

區位商數法是研究經濟發展 常用的基礎分析工具,主要找 出可帶動區域內發展的主要 產業。

Brown Coulson

Engle (1992)

區域基礎與其效果 Location Quotient

經濟基礎分析法是在長期均 衡的狀況下,利用區位商數法 區 別 基 礎 產 業 與 非 基 礎 產 業,並利用兩項時間序列進行 共整合分析。

Flegg, Webber

Elliott (1995)

應用區位商數法產 生區域輸入-輸出表

Location Quotient

以區位商數法估計地區的輸 入-輸出產業。調整區位商數 法公式,克服傳統所產生的問 題。

Nishiyama (1997)

利用就業數據探討 加州、麻州與德州出 口對經濟成長之貢 獻

Location Quotient

將產業分為農業、工業及服務 業等三種主要產業,並以經濟 基 礎 理 論 來 計 算 其 基 礎 就 業。研究結果顯示美國加州、

麻州及德州的經濟成長會受 基礎就業之影響。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根據上述研究可發現,在研究特定區域之產業發展時,以區位商數法較為廣 泛使用。而本文之主要目的為探討台中縣、台中市與台中都會區內之整體產業發 展,符合經濟基礎理論之研究範疇,故本研究利用區位商數法先個別探討台中縣 與台中市之產業發展,再進一步探討整體台中都會區之產業發展並區分其基礎產 業與非基礎產業,並且彙總得到區域內之基礎與非基礎就業人口數,最後再利用 計量經濟之研究方法進行人口與就業乘數效果之探討。

(26)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區域經濟基礎理論說明 區域經濟基礎理論說明 區域經濟基礎理論說明 區域經濟基礎理論說明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經濟基礎研究之基本概念 經濟基礎研究之基本概念 經濟基礎研究之基本概念 經濟基礎研究之基本概念

區域經濟活動由基礎(basic)和服務(service)兩大部份組成,基礎的部份才是能 帶動區域發展之主要因素。之後衍生出相關的經濟基礎理論則以輸出(export)為觀 點,探討可提供到區域外的勞務及產品,而可從事此經濟活動的產業即為該區域 之基礎產業(basic industries);反之,若僅止於區域內部消費而不涉及輸出之勞 務或產品,則為非基礎產業(non-basic industries)(Hoyt,1939)2。唐富藏(1981)指 出在自由貿易條件下,「基礎產業」為該區域因自然資源或人力資源的影響下而以 某產業為主發展,而此產業的產品不僅能滿足區域內的消費還可以提供至其他區 域。故基礎產業為區域成長的基本動力,因為它可將區域外的財富帶到區域內,

因而產生了「乘數影響」(multiplier effect),帶動其他經濟部門的成長。

Tiebout(1962)對「地區經濟基礎研究」(the community economic base study)提 出以下幾項論點:

一、 經濟基礎分析有助於辨別出該產業是否為當地之主要產業,並加以重視該產 業之發展進而提升該區域的發展。

二、 經濟基礎研究可指出該一地區經濟結構的弱點,也可同時知道地區內某產業 需要多少基礎就業人口來從事發展,使區域成長有效率的增加。

三、 區域內基礎與非基礎產業之轉變,有助於預測該地區未來的經濟發展,並藉 由結構間的轉變找出其改變之因素,進而透過計量模型的建立,預測該地區 基礎與非基礎就業人數來推算該區域未來之人口總數。

2根據 H.Hoyt 建議,對具有引導性之工業及特殊性之產業,如:政治、教育、中央機構、遊憩活動 等,將其全部員工視為基礎性員工。此外,對於製造業若其產品可判斷同時供應本地及外地,則 應以區位商數法加以認定。

(27)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基礎與非基礎產業之區 基礎與非基礎產業之區 基礎與非基礎產業之區 基礎與非基礎產業之區分方法 分方法 分方法 分方法

經濟基礎分析法之使用需先將地區產業分成基礎產業與非基礎產業兩大類,

一般常使用的區分方法有以下幾種:(唐富,1981;吳惠琴,2007)

一 一 一

一、 、 、 、直接法 直接法 直接法( 直接法 ( ( (The Direct Approach)

一次將所有企業單位及其他機構進行調查,藉以發現當地總生產量或生產值 或就業人口中,供當地需要與輸出至本地區外者各佔多少。

二 二 二

二、 、 、 、間接法 間接法 間接法( 間接法 ( ( (The Indirect Approach) ) )

(一一) 假設法 一 假設法 假設法 假設法( ( (The Assumption Approach) ( )

主觀假設何者為基礎產業,何者為非基礎產業,通常假設所有製造業和農業 是輸出產業或基礎產業,則其餘產業如商業、服務業等為非基礎產業。

(二二) 區位商數法 二 區位商數法 區位商數法 區位商數法( ( (Location Quotient, ( , ,簡稱 , 簡稱 簡稱 簡稱 L.Q.)

區位商數亦被稱作地區化係數或專業化係數,為最廣泛使用之方法。所謂區 位商數法是以某一地區某一類產業的就業人口佔該地區總就業人口的百分比與全 國同一個產業的就業人口佔全國總就業人口的百分比,若兩者比數大於一,則認 定此一類產業即為基礎性產業;若比數小於一,則此一產業為非基礎之產業。

(三三) 最低需求法 三 最低需求法 最低需求法 最低需求法( ( (Minimun Requitement Technique) ( ) )

需先選擇與研究地區相似的若干都市,並比較其各類員工數的百分比,在同 一產業中,員工數最少的都市之員工數,即為該產業所需之最低員工數,而超過 此數者,其超出員工數即為基礎性員工。同理,研究區域內其他各產業,其基礎 性員工數之總和則為該研究地區之基礎性產業員工總數。

上述方法中,直接法之調查曠日費時且礙於研究經費有限,而即使採抽樣調 查也有可能造成抽樣誤差。而第二項中之假設法則過於主觀。採用最低需求法則 難以找到發展程度及其整體特性相似的區域來加以比較,導致實施上之困難。因 此,本研究採取區位商數法作為劃分區域內基礎產業與非基礎產業之判斷依據。

(28)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經濟基礎分析之研究方法 經濟基礎分析之研究方法 經濟基礎分析之研究方法 經濟基礎分析之研究方法

經濟基礎分析方法主要先利用區位商數值,以估計區域內各產業之基礎就業 與非基礎就業人口,再探究基礎就業對總就業人口及總人口數之個別乘數影響效 果。以下就經濟基礎分析法之分析步驟說明如下:

一 一 一

一、 、 、 、計算區位商數 計算區位商數 計算區位商數( 計算區位商數 ( ( (L.Q.)

區位商數法用於分析區域內產業的專業化程度,其值愈大,即表示該產業有 集中於該區域的趨勢,亦顯示該產業的相對重要性高。以數學式表示,即:

E E

e Q e

L

i i

/ . /

. = (1)

式中 ei:該區域 i 產業之就業人口數 e:該區域總就業人口數

Ei:全國 i 產業之就業人口數 E:全國地區總就業人口數

由上式定義可解釋區位商數(L.Q.)何以可作為區分基礎產業與非基礎產業 之依據,敘述如下:

(一)當 L.Q.=1(即ei/e =Ei/E時),表示該區域的需求與供給呈均衡狀態,區域 內的生產能滿足該區域的需求,此時無出口、亦無進口。

(二)當 L.Q.>1(即ei/e >Ei/E時),表示該產業在區域內有專業化生產之形勢,

還可供出口此產業之產品,因此認定此類產業為該區域之基礎產業。

(三)當 L.Q.<1(即ei/e <Ei/E時),表示該區域對該產業之需求量大於供給量,

若要滿足此項產品的需求,只能仰賴區域外的地區進口,因此認定此類產 業為該區域之非基礎產業。

此外,就理論層面而言,L.Q.>1(即ei /e >Ei/E)的產業之部分就業人口數即

(29)

之主要來源。而出口所獲得的利益,可幫助區域內其他產業之發展,而增加區域 內整體的經濟成長。

二 二 二

二、 、 、 、估算區域基礎就業與非基礎就業之各別就業總人口數 估算區域基礎就業與非基礎就業之各別就業總人口數 估算區域基礎就業與非基礎就業之各別就業總人口數 估算區域基礎就業與非基礎就業之各別就業總人口數

在計算出區域內各產業之區位商數(L.Q.)後,則該區域基礎就業人口之估 計步驟如下:

(一)先將 L.Q.大於一的產業部門逐一挑出。(只有從事基礎產業中之部分就業 人口為基礎就業人口)

(二)計算個別基礎產業的基礎就業量。假設 BEi為 i 產業之基礎就業人口數,

ei、e、Ei、E 的定義同前,ei/e 則表示實際參與提供該區域 i 產業之基礎 就業人口比率,Ei /E則表示願意提供該區域 i 產業應有的就業人口比率。

e E E e

BEi ei i×

 

 −

= (2)

i

i

i E

E e E

e ×



 −

= (3)

將(2)式等號二邊同除以ei / ,可得: e

e

e e

E E e

e BE

i i i

i ×



 −

= /

1 /

/ (4)

i ei

Q

BE L ×



 −

=

. .

1 1 (5)

(三)總和區域所有產業之基礎就業量(

i

BE ),便是該區域之基礎就業總人口i

數(BE)。

(四)以該區域之總就業人口數(e)扣除基礎就業總人口數(BE),即為非基礎 就業人口數(NB)。

當利用經濟基礎分析法求得該區域之基礎就業人口數後,再藉由「乘數」

(multiplier)之概念,分別就基礎就業對總就業及總人口數之影響進行探討,即 為「就業乘數」(employment multiplier)及「人口乘數」(population multiplier)

之分析。

(30)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經濟基礎分析實證研究 經濟基礎分析實證研究 經濟基礎分析實證研究 經濟基礎分析實證研究

本研究依據台中都會區之相關文獻探討,及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等議題,將台 中都會區範圍界定為台中縣與台中市,探求台中縣市合併是否有利於整體地區之 產業發展。故本研究將先行探討台中縣與台中市各別產業之區位商數值,再求出 台中都會區整體各產業的區位商數值,以作為劃分區域內基礎產業與非基礎產業 之判斷依據。並據以估算各類產業之基礎就業人口與非基礎就業人口。在相互比 較之下,以區域經濟分析的角度而言,探討台中縣市合併是否有利於整體台中都 會區之產業發展。本文所採用之資料來源為台中縣統計要覽、台中市統計要覽以 及行政院主計處的資料,研究的時間範圍為 1977 年至 2007 年,期間共 31 年。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台中縣 台中縣 台中縣、 台中縣 、 、 、台中市與台中都會區各產業 台中市與台中都會區各產業 台中市與台中都會區各產業 台中市與台中都會區各產業 區位商數

區位商數 區位商數 區位商數

計算後求得台中縣、台中市及台中都會區之區位商數(L.Q.)值如表 6、表 7 及 表 8 所示:

由表 6 顯示,台中縣近十年來皆以製造業為主要之基礎性產業,雖然營造業 也有成為基礎性產業的趨勢,但相較於製造業歷年來區位商數值穩定且不間斷的 大於一的狀況,營造業較為不穩定,但其區位商數值皆與標準值差距較小,故歷 年來台中縣之基礎性產業以工業中的製造業與營造業為主,而其服務業類別的三 大類皆未能夠成為台中縣的基礎性產業。而由表 7 則可看出台中市恰與台中縣相 反,而是以第三級服務業產業的商業服務業與其他服務業為主要之基礎性產業,

而其區位商數值皆穩定的大於一。再由表 8 台中縣與台中市合併計算之台中都會 區的區位商數值可以知道,在合併計算後,台中都會區整體之基礎性產業受台中 縣、台中市各個基礎產業的相互影響之下,台中都會區以製造業以及商業服務業 為基礎性產業。而原先台中縣的營造業與台中市的其他服務業,雖因為合併計算 的結果後而未能成為台中都會區之基礎性產業,但所計算出之區位商數值依然接 近能達到基礎產業的標準,故代表台中縣市合併升格,雖會對於營造業與其他服

(31)

務業稍有負面之影響,但影響後的數值離基礎產業之標準差距較小,故以產業發 展的角度來看,台中縣市合併是有助於台中都會區整體的產業發展,而因合併而 衰退之產業依然還是有很大的機會可以再次成為地方發展的基礎性產業。

表 6 台中縣各類產業之區位商數

工業 服務業

年 別

農 林 漁 牧 業

礦 業 及土石 採取業

製 造 業

水 電 煤 氣 業

營 造 業

商 業

運 輸 倉儲及 通訊業

3 他 服 務 業 1977 1.190307 0.180958 1.161921 0.922175 1.05283 0.705446 0.674591 0.731312 1978 1.746717 0.139029 0.864848 1.253128 0.475433 0.427344 0.624105 1.039496 1979 1.971337 0.154674 0.850692 1.307929 0.480876 0.42562 0.583527 0.998059 1980 2.063798 0.169685 0.892357 1.278694 0.469231 0.411652 0.611919 0.958888 1981 2.101832 0.172296 0.911007 1.272511 0.453215 0.414938 0.608529 0.950773 1982 2.050817 0.180476 0.956379 1.187172 0.47146 0.412714 0.59449 0.92259 1983 1.985006 0.186964 0.995608 1.128747 0.499491 0.422165 0.598665 0.901517 1984 2.053738 0.216465 0.955823 1.130271 0.539734 0.435974 0.600145 0.915293 1985 2.097337 0.277424 0.974629 1.102753 0.530154 0.414351 0.574468 0.884396 1986 2.022808 0.280439 1.004774 1.177733 0.584051 0.443485 0.563798 0.868092 1987 2.188223 0.274478 0.981282 1.115039 0.572204 0.467283 0.581802 0.857332 1988 2.338131 0.272465 1.031004 1.10653 0.566037 0.464754 0.561721 0.809854

3資料來源:依據行政院主計處分訂之「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定義

1其他服務業(2001 年前)--包括:金融、保險、不動產、工商服務業、個人服務業及公共行政等 業

2其他服務業(2001 年後)--包括金融、保險、不動產、工商服務業、個人服務業、公共行政業、

教育服務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 務業等業

(32)

表 6(續)

工業 服務業

年 別

農 林 漁 牧 業

礦 業 及土石 採取業

製 造 業

4 電 煤 氣 業

營 造 業

商 業

運 輸 倉儲及 通訊業

其 他 服 務 業 1989 2.399515 0.313022 1.063099 1.035341 0.575707 0.465522 0.572191 0.793247 1990 2.31752 0.479393 1.119066 1.073677 0.54162 0.497743 0.562021 0.77781 1991 2.107942 0.519858 1.171937 1.186634 0.639495 0.512031 0.589804 0.791676 1992 2.06606 0.532818 1.219688 1.278539 0.641663 0.524962 0.587784 0.792648 1993 0.979319 0.849194 1.364593 0.896371 1.046277 0.83979 0.696963 0.761959 1994 0.97163 0.863671 1.388825 0.863671 1.028903 0.829125 0.723074 0.759245 1995 0.961161 1.053963 1.349193 0.878302 1.056064 0.865029 0.775303 0.769613 1996 1.01835 1.112911 1.363799 0.890329 1.074535 0.83581 0.759232 0.771258 1997 1.019191 1.166688 1.42227 0.866682 0.993992 0.843875 0.717576 0.720998 1998 0.940302 1.238667 1.389052 0.849371 0.979477 0.864102 0.685551 0.78587 1999 0.839247 05 1.398813 0.845786 1.088586 0.854721 0.715187 0.790187 2000 0.995887 0 1.421174 0.818841 1.045203 0.817705 0.643496 0.778757 2001 0.995517 1.468388 1.362246 0.839079 1.102275 0.854582 0.72513 0.788024 2002 0.962915 1.649049 1.383966 0.848083 1.146374 0.837612 0.715625 0.789912 2003 0.959703 1.855426 1.392644 0.848195 1.036079 0.845223 0.766705 0.802058 2004 0.867116 0 1.447967 0.837126 0.980649 0.849167 0.748962 0.788165 2005 0.894721 0 1.438659 0.864019 1.002743 0.860352 0.765017 0.769412 2006 0.957538 0 1.411234 0.868356 1.031565 0.823502 0.820114 0.79503 2007 1.083986 0 1.377276 1.051079 1.061018 0.860323 0.710875 0.77717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計算整理

4水電燃氣業(2005 年後)—包括電力及燃氣供應業以及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

5 台中縣與台中市之統計要覽中,於 1985 年前後所引用之資料來源有所不同,原先統計要覽中所 引用之資料來源為當地警察局戶政課所造送之資料編制,其單位為「人」,1985 年之後,統計要 覽所引用之資料來源為行政院主計處之「台灣地區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其單位為「千人」,

(33)

表 7 台中市各類產業之區位商數

工業 服務業

年 別

農 林 漁 牧 業

礦業 及土 石採 取業

製 造 業

水 電 煤 氣 業

營 造 業

商 業

運輸 倉儲 及通 訊業

其 他 服 務 業 1977 0.447193 0.232432 1.229901 1.481575 1.083658 1.704891 1.117967 1.39788 1978 0.66599 0.127784 0.901992 2.16163 0.509437 0.948552 1.005506 2.026332 1979 0.72249 0.183997 0.875525 2.027107 0.479333 0.993158 0.926133 1.934975 1980 0.794438 0.157572 0.892989 2.255929 0.455758 0.95911 0.951816 1.78698 1981 0.743463 0.18568 0.908939 2.124424 0.468717 0.953805 0.96733 1.792543 1982 0.735547 0.175269 0.930626 1.889398 0.500433 0.964623 0.943393 1.709339 1983 0.683132 0.195293 0.941192 1.767853 0.514435 0.962255 0.929575 1.720415 1984 0.722482 0.215435 0.89862 2.050309 0.524666 0.968721 0.929812 1.715726 1985 0.745413 0.249292 0.921015 2.342169 0.591081 0.971318 0.908589 1.594933 1986 0.719226 0.25658 0.932054 2.361971 0.635565 0.986296 0.911392 1.540878 1987 0.769883 0.252628 0.88839 2.437292 0.615264 1.009274 0.906098 1.530042 1988 0.838178 0.262233 0.855766 2.248457 0.596909 1.038424 0.927795 1.479694 1989 0.26992 0 0.86444 0.822101 0.881769 1.416267 0.932475 1.370168 1990 0.328894 0 0.835398 1.62011 0.823295 1.421219 0.85965 1.364399 1991 0.339096 0 0.888884 0.770544 0.877235 1.448821 0.763664 1.255262 1992 0.379462 0 0.904512 0.780168 0.853372 1.385448 0.833913 1.22835 1993 0.3029 0 0.780179 0.768724 0.88154 1.440399 0.836796 1.320378 1994 0.249786 0 0.78484 0.752441 0.868381 1.401346 0.916292 1.33577 1995 0.278795 0 0.85797 0.738807 0.928113 1.261247 0.907362 1.306862 1996 0.200423 0 0.824768 0.750973 0.8497 1.330165 0.835298 1.323904 1997 0.230326 0 0.747528 0.722235 0.828326 1.419129 0.869789 1.309921 1998 0.208189 0 0.720968 0.698496 0.79136 1.492878 0.87129 1.262256 1999 0.218169 0 0.743314 0.691016 0.803317 1.373922 0.81296 1.300817 2000 0.159938 0 0.722161 0.657523 0.796614 1.422657 0.787387 1.287457 2001 0.131542 0 0.719996 1.33045 0.842678 1.398048 0.862329 1.249497 2002 0.133677 0 0.767312 0.676978 0.849724 1.295452 0.894122 1.269968 2003 0.165732 0 0.730398 1.318279 0.85444 1.303554 0.714976 1.296434 2004 0.17561 0 0.717564 1.288479 0.862507 1.297331 0.830002 1.267907 2005 0.113432 0 0.754159 1.314475 0.875762 1.280441 0.837978 1.238511 2006 0.080441 0 0.756961 1.313076 0.833724 1.291372 0.780821 1.239303

(34)

表 7(續)

工業 服務業

年 別

農 林 漁 牧 業

礦業 及土 石採 取業

製 造 業

水 電 煤 氣 業

營 造 業

商 業

運輸 倉儲 及通 訊業

其 他 服 務 業 2007 0.120732 0 0.761226 1.560897 0.774914 1.295361 0.844544 1.245247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計算整理

表 8 台中都會區各類產業之區位商數

工業 服務業

年 別

農 林 漁 牧 業

礦業 及土 石採 取業

製 造 業

水 電 煤 氣 業

營 造 業

商 業

運輸 倉儲 及通 訊業

其 他 服 務 業 1977 0.910774 0.200321 1.187492 1.132602 1.064426 1.081403 0.841373 0.982052 1978 1.347138 0.134871 0.878581 1.58903 0.488005 0.620051 0.765121 1.404361 1979 1.51366 0.16542 0.859792 1.571493 0.48031 0.633611 0.709085 1.34142 1980 1.601734 0.165276 0.892587 1.63442 0.464327 0.610934 0.735646 1.260324 1981 1.622241 0.177021 0.910277 1.573291 0.458688 0.605193 0.735209 1.247971 1982 1.583895 0.178627 0.947237 1.436463 0.481745 0.608642 0.718351 1.201887 1983 1.525154 0.189906 0.976387 1.354494 0.50477 0.612937 0.71555 1.19077 1984 1.577745 0.216097 0.93537 1.459233 0.534346 0.626459 0.718018 1.20149 1985 1.610795 0.2673 0.955334 1.548805 0.552081 0.614797 0.694715 1.14011 1986 1.547936 0.271748 0.978284 1.60913 0.602817 0.641221 0.69042 1.113176 1987 1.672112 0.266527 0.94748 1.596185 0.587873 0.664505 0.699808 1.10212 1988 1.801995 0.268807 0.968367 1.514695 0.577072 0.669804 0.692569 1.049278 1989 1.693988 0.209319 0.997284 0.964695 0.677104 0.7805 0.691552 0.984379 1990 1.662246 0.321428 1.025594 1.253733 0.634435 0.802039 0.660093 0.971097 1991 1.517817 0.346422 1.077505 1.047818 0.71881 0.824564 0.647807 0.946338 1992 1.521086 0.360654 1.117849 1.117506 0.71007 0.803002 0.667313 0.933432 1993 0.730195 0.536437 1.149354 0.849359 0.985604 1.060993 0.748463 0.967624 1994 0.708416 0.548742 1.168588 0.823112 0.97037 1.03778 0.793529 0.969469 1995 0.70677 0.661038 1.166061 0.826298 1.008363 1.012742 0.824536 0.969903 1996 0.713944 0.698721 1.163189 0.838465 0.990859 1.019793 0.787541 0.976935

(35)

表 8(續)

工業 服務業

年 別

農 林 漁 牧 業

礦業 及土 石採 取業

製 造 業

水 電 煤 氣 業

營 造 業

商 業

運輸 倉儲 及通 訊業

其 他 服 務 業 1997 0.723366 0.72918 1.169241 0.812515 0.931867 1.059595 0.774656 0.941844 1998 0.663483 0.770315 1.136443 0.792324 0.908348 1.101848 0.755781 0.965996 1999 0.603456 0 1.149954 0.787028 0.980284 1.051834 0.752306 0.984047 2000 0.675107 0 1.15294 0.756938 0.949811 1.049844 0.698712 0.973962 2001 0.661369 0.90048 1.113852 1.02912 1.001874 1.064771 0.778192 0.966501 2002 0.643546 1.013943 1.146471 0.782184 1.032124 1.013943 0.784371 0.974799 2003 0.648856 1.129009 1.133369 1.032237 0.964965 1.024664 0.746453 0.995611 2004 0.594781 0 1.160313 1.014882 0.934121 1.025667 0.780878 0.977101 2005 0.584851 0 1.167177 1.042676 0.952381 1.026965 0.793954 0.955463 2006 0.608395 0 1.15079 1.045384 0.952811 1.009746 0.804473 0.97188 2007 0.696365 0 1.129373 1.256234 0.945888 1.035386 0.764664 0.965528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計算整理

(36)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台中縣 台中縣 台中縣 台中縣、 、 、 、台中市及台中都會區各產業之 台中市及台中都會區各產業之 台中市及台中都會區各產業之 台中市及台中都會區各產業之 基礎就業人口與非基礎就業人口

基礎就業人口與非基礎就業人口 基礎就業人口與非基礎就業人口 基礎就業人口與非基礎就業人口

根據前述經濟基礎分析法理論中,當該產業之區位商數(L.Q.)大於一時,即為 該區域之基礎性產業,可估算出此產業之基礎就業人口,因此根據上述三表計算 結果可以彙總出台中縣、台中市以及台中都會區各類基礎產業就業人口,並進一 步彙總得到該區域之總基礎就業人口及非基礎就業人口,如下列表 9、表 10、表 11 所示。

表 9 台中縣基礎就業人口與非基礎就業人口 單位:人

工業 服務業

年 別

農 林 漁 牧 業

礦業 及土 石採 取業

製 造 業

水 電 燃 氣 業

營 造 業

商 業

運輸 倉儲 及通 信業

其 他 服 務 業

總基 礎就 業人 口

總非 基礎 就業 人口 1977 27342 0 13403 0 654 0 0 0 41399 340363 1978 74514 0 0 407 0 0 0 2477 77397 323170 1979 87271 0 0 521 0 0 0 0 87792 330969 1980 88493 0 0 490 0 0 0 0 88983 337630 1981 92889 0 0 530 0 0 0 0 93419 354059 1982 91325 0 0 393 0 0 0 0 91718 369291 1983 88843 0 0 291 0 0 0 0 89134 395060 1984 92070 0 0 301 0 0 0 0 92371 404225 1985 98354 0 0 241 0 0 0 0 98595 414787 1986 89953 0 840 404 0 0 0 0 91197 425133 1987 96903 0 0 268 0 0 0 0 97170 436513 1988 102100 0 5955 256 0 0 0 0 108311 447457 1989 104655 0 12376 87 0 0 0 0 117118 462176 1990 97815 0 22041 185 0 0 0 0 120041 457842 1991 84841 0 31295 484 0 0 0 0 116620 474613 1992 82393 0 41212 748 0 0 0 0 124353 502000 1993 0 0 56108 0 2521 0 0 0 58629 48337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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