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業者如何處理臨終病人回家的問題 尉遲淦 輔英科技大學人文與管理學院副教授 中華殯葬教育學會理事長 一、前言 過去,人只要臨終,通常都會在家中。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現代人的臨 終和過去不同。對現代人而言,一個人只要遭遇臨終的問題,很自然地就會往醫 院送。因此,醫院就成為現代人臨終的當然場所1。本來,人在哪裡臨終應該都 可以。可是,人和動物不同,我們對於臨終是有一些要求的。對我們而言,醫院 原先的設計是不能符合我們臨終要求的。所以,在這種功能不合的情況下,一旦 我們遭遇臨終的狀態時,通常我們都會要求要回家。問題是,我們真的可以順利 回家嗎? 通常,當我們遭遇要回家的問題時,家人一般的反應不是直接答應,而是採 取否定的答案。他們之所以有這樣的答覆,其實是有許多不同的考慮。例如有的 人會認為醫院的照顧比較好,如果斷然回家,到時一旦有問題就不知道要如何處 理。所以,在擔心不知如何處理的情況下,他們反過來會勸導病人繼續待在醫院。 除了這種狀況外,有的人考慮的則是另外一個問題。對於這些人而言,病人回家 固然是好的事情,但是這樣回家的結果可能會死在家中。對於這種死於家中的情 況,他們不太能夠接受。因為,他們認為死於家中是不好的。為了避免家中出現 死人,所以他們只好拒絕病人回家臨終。另外,有的人則是受限於自己居住環境 的不方便,像是公寓或大樓,如果要讓病人回家臨終,那麼不只病人備受折磨, 對於提供服務的殯葬業者也是非常的不方便。所以,站在現實的考量上,他們也 覺得與其讓病人回家臨終,倒不如讓病人在醫院臨終2。 不過,不管我們的考量為何,所有的考量重點應該都要以臨終病人的需求為 主。因為,誰要臨終了,我們都知道臨終的主角是病人而不是我們。既然病人是 臨終的主角,那麼我們當然要以病人需求的滿足為主。更何況,病人回家的願望 並不是一個無理的願望,而是一個具有關鍵性的願望。如果我們不能滿足病人的 這個願望,那麼病人除了會覺得非常遺憾外,更無法得到善終。對於病人而言, 他的一生只有一次死亡。如果這一次死亡沒有把握善終的機會,那麼他永遠都不 會再有善終的可能。因此,為了讓病人可以臨終得順利,讓他可以獲得善終,我 們需要設法滿足病人回家的願望。 二、為什麼回家就可以獲得善終 那麼,為什麼回家就可以獲得善終呢?對現代人而言,這樣的說法好像很難 1 尉遲淦主編:《生死學概論》(台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10 月二版五刷), 頁 91。 2 尉遲淦著:《殯葬臨終關懷》(台北:威仕曼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 11 月),頁 177-178。
理解。之所以不容易理解,是因為現代人對於過去的經驗不了解的結果。在這種 情況下,他們實在很難把回家的行為和善終的結果連結起來。不過,如果我們換 成病人回家是為了獲得安全感的說法,那麼他們就會認為這樣的說法是合理的。 因為,在他們的認知當中,醫院確實是一個陌生的環境,也不是為了臨終而設。 所以,想要回到熟悉的地方臨終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唯有在家中臨終,病人才 能臨終的很安心。但是,病人想要回家的心願難道真的只有這麼簡單嗎?對他們 而言,除了臨終得安心以外,就沒有其他更深的要求嗎? 為了更深入地了解病人回家臨終的願望,我們需要回到過去對於回家臨終的 想法。對古代人而言,回家臨終並不是只是為了回家而已。實際上,回家臨終是 有更深的要求。這個要求不是別的,就是為了獲得善終。那麼,他們為什麼認為 只要回家臨終就可以獲得善終呢?這是因為他們認為只有在家中的場合,臨終者 才有機會完成他的人生使命。只有在人生任務完成的當下,他們才能說他們獲得 了善終。如果不是在家中的場合,而是在其他的場合,那麼臨終者就很難有機會 獲得善終。 可是,為什麼臨終者只能在家中完成人生使命,而其他的地方就不可以呢? 如果我們了解古代人的要求,那麼就會清楚知道其中的原由。對古代人而言,人 生在世不是把生命過完就好。相反地,人生在世是有責任的。如果一個人沒有把 責任了了,那麼這個人就等於沒有活過。所以,為了證明自己活著的價值,他就 必須完成這樣的責任,讓社會肯定他。由此可見,古代人的生命不是只屬於自己 的,而是屬於社會的。 那麼,這樣的責任是什麼樣的責任呢?對古代人而言,這個責任是傳承的責 任。當一個人出生以後,他對於他的家族就背負著傳承的重大責任。如果他能順 利完成這樣的責任,那麼他死的時候就可以安心地離去。如果他沒有順利完成這 樣的責任,那麼他死的時候就沒有辦法安心地離去。因此,責任的完成與否決定 他是否獲得善終?可是,所謂的傳承的重責大任到底指的是什麼?我們需要先回 答這個問題,否則傳承的責任只是一個抽象的說法。 對我們而言,所謂的傳承的責任指的是什麼?根據我們的了解,這個傳承的 責任指的就是一些傳承任務的完成。那麼,這些傳承的任務又指的是什麼呢?以 下,我們逐一簡單說明: 第一、家族主權的傳承:對古代人而言,家族的傳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如果家族傳承不順利,那麼家族可能就會陷入滅絕的危機。如果家族 傳承非常順利,那麼家族可能就會不斷地壯大。此中,最大的關鍵是 什麼?對他們而言,就是家族主權的傳承。只要家族主權能夠順利傳 承下去,那麼家族的發揚光大就指日可待。所以,為了讓家族主權可 以順利傳承下去,古代人除了要求要有傳宗接代的人選之外,還規定 這樣的人選只能是家族中的長子。 第二、家族財產的傳承:除了家族主權的傳承外,古代人還考慮財產傳承的 問題。如果只有家族主權的傳承,而沒有家族財產的傳承,那麼這樣
的主權傳承就沒有辦法產生實質的效力。因此,為了讓家族的成員產 生向心力,古代人就規定家族財產只能統一由長子繼承支配,不允許 有分家的作為出現。在財產集中管理的情況下,家族成員就不敢出現 背離家族的想法。 第三、家族精神的傳承:在家族主權與財產的傳承之外,古代人更強調家族 精神的傳承。因為,如果只有主權與財產的傳承,那麼傳承者會把家 族帶往什麼方向,說真的沒有人知道。假設他帶往的方向是好的,那 麼在光宗耀祖的情況下,這樣的傳承是對的。但是,萬一他帶往的方 向是不好的,那麼家族的發展可能就會出現負面的結果。對於家族而 言,這樣的結果不是他們可以接受的。所以,為了節制這樣的行為, 讓家族往祖先所希望的方向發展,家族精神的傳承就成為這種節制力 量的代表。 第四、家族家規的傳承:問題是,家族精神畢竟只有引導提攜的力量,並沒 有強制懲罰的力量。為了讓家族的傳承者心生警惕,不敢胡作非為, 所以家族家規的傳承就成為這種警惕的力量,讓傳承者不得不按照祖 先規劃的方向發展3。 在初步了解這些責任的內容之後,我們進一步要問的問題是,為什麼完成這 些責任就可以獲得善終?根據我們的了解,古代人認為家族是人的根本,也是社 會國家的根本。一個人之所以會出現在人間,是因為有家族。一個社會國家之所 以會出現在人間,也因為有家族。所以,家族是人與社會國家出現的根本。既然 如此,維護家族的存在與發展就變成人的根本責任。唯有家族的存在與發展得到 保障,人的責任才算是完成。就是基於這樣的考慮,一個人只要完成他的傳承責 任,那麼他這一生就算是圓滿了,當然也就可以說是獲得了善終。相反地,如果 他沒有妥善完成他的傳承責任,那麼他這一生就會覺得有所虧欠,自然也就沒有 善終的可能。 由此可見,臨終病人之所以要回家絕對不是單純地只是要一個空間的滿足, 而是有其他人性的考量。根據上述的探討,我們清楚知道這樣的人性考量其實就 是傳承責任的考量。只要我們完成了這些傳承的責任,即使我們沒有死於家中, 嚴格說來一樣還是可以說是善終。不過,如果我們沒有完成這些傳承的責任,就 算我們死於家中,嚴格說來這樣的臨終都不能算是善終。所以,臨終病人對於回 家的要求,關鍵不在回家本身,而在傳承責任的是否完成上。 三、一般殯葬業者的配合作法 經過上述的探討,我們清楚知道臨終病人之所以要回家是為了滿足善終的要 求。可是,一般的殯葬業者清楚知道這樣的要求嗎?嚴格說來,答案未必是肯定 的。那麼,為什麼一般殯葬業者要配合滿足這樣的要求呢?只要我們深入了解, 就會知道這樣的配合單純只是為了生意上的需要。問題是,如果只是虛應故事一 3 尉遲淦著:《禮儀師與生死尊嚴》(台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 10 月),頁 31。
番,那麼結果很容易就會被家屬看出端倪。因此,為了讓家屬覺得他們真的是為 了幫家屬解決問題,於是就設計出一些彷彿有效果的作法。以下,我們針對這些 作法做進一步的說明。 首先,針對家住公寓或大樓的臨終病人。由於這些病人家住在公寓或大樓, 如果不讓他們回家,要他們直接到殯儀館,感覺上好像太過殘忍,也沒有照顧到 他們的心願。可是,要把他們直接送回家,又考慮到他們住的地方實在太不方便。 尤其是,對於死於半途的病人而言,更難讓他們直接回家。不過,為了達成他們 的心願,一般殯葬業者只好採取變通的作法。在送他們回家的過程中,當救護車 抵達家的門口後,由家屬向亡者稟報已經回到家門口,但是基於現實的困難,所 以無法直接回家,請亡者見諒。經過這樣的程序,對一般殯葬業者而言,就算已 經幫亡者完成回家的心願4。 表面看來,這樣的作法似乎已經幫亡者完成回家的心願。但是,只要我們再 深入了解,就會發現這種完成根本就是虛晃一招。因為,在家門口晃一下,和進 入家中是兩回事。前者並沒有辦法讓亡者覺得他心願已了,而後者才能真正了了 亡者的心願。所以,站在真實了心願的想法上,我們是不能用一般殯葬業者的作 法。既然不能用一般殯葬業者的作法,那麼我們又該怎麼做才能真正解決上述的 問題?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在第四部份再做探討。 其次,針對一般可以回家的臨終病人。對他們而言,如果在回家的過程中一 切都很順利,在還沒有死亡之前就已經安然抵達家門口,那麼他們當然可以直接 進到家中不會有什麼問題。可是,不是所有的臨終病人都可以安然回到家中。其 中,有的死於半途之中。對於這些死於半途之中的病人,他們雖然已經來到家門 口,但是卻沒有辦法直接回家。因為,根據傳統禮俗的規定,這些已經死亡的病 人不叫做家人,而叫做死人。對於家人,我們當然可以大方進入家門。不過,對 於死人,就不能大方進入家門。這時,他們的身分叫做鬼。如果我們讓鬼直接進 入家門,那麼家中可能就會繼續出現死亡的不幸事件。此外,由於鬼對家人會帶 來傷害,所以門神也不會讓鬼進入家門5。那麼,在人與神都不歡迎死人的情況 下,一般的殯葬業者怎麼讓亡者可以順利回到家中? 面對這個問題,一般殯葬業者採取創造生機假象的作法,讓一般人誤以為病 人還沒有死。那麼,他們要怎麼做才能成功地創造出這樣的生機假象出來?對他 們而言,要創造這樣的生機假象出來,需要護理人員的配合。當病人在救護車上 已經進入死亡境地,這時護理人員就要假裝病人還沒有死,繼續用呼吸器讓一般 人誤以為病人還在呼吸。一旦抵達家門口,家中的人就要出來迎接,同時還要招 呼亡者,要亡者進來休息,彷彿亡者還活著似的。經過這種「辛苦了!進來休息 喝口茶」與「好」的對話作法,亡者就可以在矇騙人與神的情況下進入家中6。 問題是,這樣的作法真的可以矇蔽人與神的耳目嗎?就我們的了解,其實是 4 同註 2,頁 179。 5 楊炯山著:《喪葬禮儀》(新竹:竹林書局,1998 年 3 月增訂版),頁 26。 6 徐福全著:《台灣民間傳統喪葬儀節研究》(台北:徐福全,1999 年 3 月),頁 34-35。
很困難的。因為,對人而言,我們都很清楚亡者已經死亡的事實。由於亡者已經 死亡,所以救護車的動作也會不一樣。一般為了救人的需要,救護車會一直響著 警報器。可是,一旦病人已經死亡,運送的救護車就不見得要繼續響著警報器。 更重要的是,一般人正常回家是不需要特別出來迎接與問候的。如果需要出來迎 接與問候,那就表示情形不正常,我們自然就會了解其中的意思。所以,這種掩 人耳目的做法其實正好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作法。 除此之外,我們希望藉著呼吸器的動作矇蔽門神,讓門神誤以為病人還沒有 死亡。然而,這種矇蔽是可能的嗎?就門神而言,亡者既然已經死亡,他的存在 就不是肉體存在,而是魂魄存在。只要亡者以魂魄方式出現,門神當然就會知道。 這時,無論我們怎麼掩飾,都很難用物理的事物掩飾掉精神的存在。由此可見, 這種掩飾的動作其實只是自欺欺人的作為,完全沒有辦法達成掩飾的效果7。這 麼說來,我們對於這個問題是否就束手無策?嚴格說來,情況並沒有那麼糟糕, 事情尚有轉圜的餘地。只是我們對於這些問題的處理,就不能像過去那樣只從欺 瞞的角度入手,而要從真正解決問題的角度入手。那麼,要怎麼做才能真正解決 問題呢? 四、解決問題的嘗試:一些新作法的提供 就我們的了解,過去殯葬業者作法的失敗最主要的原因在於他們只想做表面 的解決,而沒有想到做深層的解決。如果我們沒有深入到問題的核心,那麼這種 解決的後果就是問題依舊存在。但是,依舊存在的問題就表示問題沒有解決。所 以,站在幫亡者與家屬解決問題的立場,我們不能停留在這種似是而非的狀態, 必須深入到問題本身,重新尋找真正的解決方案。 如果過去的作法是有問題的,那麼我們要怎麼做才沒有問題?對我們而言, 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深入善終的內容,而不能只停留在善終的形式意義。根據上 述的探討,我們知道善終不是只是回家而已,而是需要完成相關的傳承任務。因 此,無論臨終病人方不方便回家,協助他們完成這樣的傳承任務才是重點。只要 幫他們完成這樣的傳承任務,就算他們沒有回到家,他們一樣可以獲得善終。所 以,我們需要在觀念上疏導這些臨終病人和他們的家屬,讓他們知道回家的用意 不是在回家,而是在傳承任務的完成。 在深入了解回家的用意何在之後,我們進一步解決上述回不了家的問題。當 救護車回到家門口時,此時如果臨終病人已經陷入死亡境地,那麼我們就要告訴 亡者與家屬,雖然亡者已經無法進入家門,但是並不表示亡者無法獲得善終。只 要亡者真切了解善終的用意,能夠完成傳承的任務,那麼一樣可以獲得善終。由 此可知,有沒有進家門不是重點,有沒有完成傳承的任務才是重點。 根據這樣的了解,我們要做的事情就是,提醒亡者與家屬,要他們一起透過 觀想的方式,進一步觀想祖先與神明,讓祖先與神明臨在在亡者與家屬的心中。 當祖先與神明臨在之後,我們要進一步向祖先與神明稟報上述傳承任務達成的情 7 同註 2,頁 180-181。
形。如果上述的傳承任務都已經順利達成,那麼這時就要祈求祖先與神明接納亡 者,讓亡者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去。如果上述的傳承任務還沒有圓滿達成,那麼也 希望祖先與神明見諒,讓亡者也有機會可以獲得善終。經由這樣的處理,亡者雖 然沒有正式回到家中,但是在實質上已經獲得了善終。對我們而言,這種善終的 結果才是我們真正在意的地方。 除此之外,關於死人如何進家門的問題,我們也需要做進一步的處理。就我 們的了解,死人是否真的無法進家門,是需要做更深入的了解。表面看來,死人 如果進家門,那麼死亡也會跟著進家門。為了避免死亡進家門,所以門神會將死 人擋在門外。這麼一來,死人在無法進家門的情況下,就會變成孤魂野鬼。因此, 為了避免讓亡者變成孤魂野鬼,我們只好用呼吸器假裝亡者還沒有死。 問題是,在此我們忘了一點,那就是亡者和一般的死人不同。一般的死人可 能會危害到我們的家人,所以門神不會讓這樣的死人進入家門。可是,亡者不一 樣,他是我們的家人。過去當他活著的時候,他隨時都可以自由進出家門,門神 也不會去阻擋他。現在他雖然死了,但是他還是家人。在這種情況下,門神對他 一樣是熟悉的,自然不會不讓他進入家門。更何況,在亡者還活著的時候,門神 是要庇祐他的。現在他死了,門神更要庇祐他的。基於這樣的考量,我們根本就 不需要藉著呼吸器的幫助假裝亡者還沒有死。只要我們正確了解上述的觀念,那 麼亡者是可以進家門的8。 不過,由於亡者回家的狀況和平時不同,我們還是要有一些作為才可以。對 我們而言,這個作為就是透過一些儀式來完成進門的動作。首先,在救護車回家 的途中,在家的家人就要先向門神稟報亡者已經死亡的事實。其次,家人要進一 步代替亡者,向門神感謝門神對於亡者這一生的照顧。最後,家人還要祈求門神 繼續照顧亡者,除了讓亡者順利進入家門之外,還要讓亡者可以順利回去。在得 到門神的首肯之後,我們要將這樣的稟報結果告知救護車上的家人與亡者,讓他 們可以安心地回家9。 五、結語 經過上述的探討,我們知道臨終病人之所以要回家,並不是因為家中比較熟 悉安全,而是因為回到家中才能獲得善終。可是,如果我們沒有真正了解善終獲 得的條件,而只是形式上的滿足善終的說法,那麼就會出現在家門口轉一下的欺 騙行為,或是用呼吸器假裝亡者還沒有死的欺騙行為。無論我們用的是哪一種方 式,原則上對於亡者與家屬善終的要求都沒有正面的幫助。 為了確實幫助亡者與家屬,讓他們覺得善終真的可以獲得,我們需要深入了 解善終的內容。經過上述的探討,我們知道善終的任務其實就是傳承的任務。只 要我們讓這樣的傳承順利地達成,那麼亡者的善終就不會有問題。因此,我們的 重點就不能放在家有沒有回到上面,而應該放在傳承任務有沒有完成上面。 8 同註 2,頁 182-183。 9 同註 2,頁 183-185。
基於這樣的認識,我們進一步針對一般殯葬業者過去的作為提出新的建言。 這個建言就是把回家的要求從形式的完成轉向實質的完成,也就是傳承任務的完 成。為了達成上述的轉換,我們建議一般的殯葬業者,當臨終病人死於回家的途 中時,我們不需要只是在家門口虛晃一招,而可以在抵達家門口時告訴亡者實際 的狀況,讓亡者知道要獲得善終必須滿足的條件。同時,亡者與家屬必須配合我 們的建議,透過觀想的方式,讓祖先與神明臨在他們的心中,並進一步稟報亡者 這一生傳承任務實踐的情況,祈求祖先與神明接納或原諒亡者,使亡者可以光明 正大地回去。 另外,對於死人是否可以進家門的問題,我們也提供一些相關的建議。基於 亡者身分的不同,門神一般是不會把亡者看成是會傷害家人的死人,而會繼續把 他看成是家人。在這樣的理解下,門神除了在亡者生前庇祐亡者之外,在亡者死 後一樣會繼續庇祐亡者。所以,亡者進家門是沒有問題的。不過,由於亡者已經 不同於過去進家門的狀況,因此我們還是需要經由家中的家人將亡者死去的訊息 稟告門神,並進一步感謝門神在亡者生前庇祐亡者,在亡者死後的當下除了讓亡 者可以順利進入家門外,也可以繼續庇祐亡者讓亡者順利回去。在經過門神同意 之後,家中的家人要將這樣首肯的訊息告知救護車中的亡者與家人,讓他們可以 安心地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