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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7.6.11.「諸佛皆出人間」的多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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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悲廣文教基金會董事 郭忠生

【本文目次】

肆、釋尊的前生、今世、 「來世」與彌勒

§ 4.7.7.「彌勒下生」——從「法的成就者」看釋迦菩薩與彌勒菩薩

§ 4.7.7.6.11.「諸佛皆出人間」的多元思考

§ 4.7.7.6.12. 最後身菩薩必然是胎生

§ 4.7.7.6.13. 佛陀三十二相與「女人五礙」

§ 4.7.7.6.14. 佛陀三十二相的因緣(特就「陰藏相」而論)

§ 4.7.7.6.15. 佛陀三十二相為引導眾生

§ 4.7.7.6.16. 耆那教的「四趣」與「四生」

§ 4.7.7.6.17. 耆那教的「中間世間」與有情的解脫

§ 4.7.7.6.18.「人間」是升沉的樞紐與佛教說的「八難」

§ 4.7.7.6.19.「五趣」生死輪迴

§ 4.7.7.6.20. 世(loka)別由業生

§ 4.7.7.6.21. 《雜阿含經》第 784 經的「世間正見」

§ 4.7.7.6.22. 業報不可思議

§ 4.7.7.6.11.「諸佛皆出人間」的多元思考

「天上成佛」與「人間成佛」,這樣的對比,至少可以分成兩個 層面來觀察;一、從結果來說,這是指:菩薩要成佛的當生,究竟 是生為「天」,還是人類,這是從有情生命的形態來說(佛教把有情 生命分成五趣或六趣),但同時意味著處所、空間,因為有情生命必 然有其居住的「地方」(如說「九有情居」),而且有情生命與居住的

「地方」內在的關聯性。二、從原因、過程來說,菩薩在多生多劫 的修道歷程裏,要以諸天之身,還是人類之身,在什麼地方修持。

一生補處菩薩在從兜率天下降之前,要有種種的觀察,確定最 後身菩薩出生的時節,地點,父母等等,這是大部分釋尊佛傳的傳 說,彌勒菩薩也是如此,有的佛典就直接說,這是菩薩常法,而與

《長阿含經》第 1《大本經》所說的「諸佛常法」結合在一起(大正 1,頁 3 下-頁 4 下),南傳的《大本經》也是如此(《漢譯南傳》,6 冊,頁 282-頁 286),這在本文稍前已經說過(本文 § 4.7.7.1.彌勒 菩薩在兜率天的「觀察」。。。。《正觀》雜誌,29 期,頁 7-頁 26)。

一生補處菩薩在兜率天所觀察的,正是作為最後身菩薩「人別 認同」的重要事項,這是積極面;在佛典裏,可以看到以「負面表 列」的方式,指出:最後身菩薩不會出生在哪些地方,或是哪些家 庭。

漢譯《施設論》說:菩薩(在文義上,是指最後身菩薩)不會 出生在:下族、貧族、極邊國土或多賊難鄙惡之方。在時間上,不

(2)

於劫初時生(人壽八萬歲)、不於人壽最後(十歲時)生。在地點上,

不會在西瞿陀尼洲、東勝身洲、北俱盧洲;不會出生於欲界諸天,

也不會出生在色界諸天(大正 26,頁 519 下-頁 520 中)。

再從另一角度來說,漢譯《中阿含經》第 181《多界經》(以及 相關於不同譯本)435,說到了「處非處善巧」,其中,與本文有關的 是:《中阿含經》第 181《多界經》只說到:一世無二如來。也就是 說,在同一個佛世界裏,不會有二個如來同時出生(這也意味著,

同一個佛世界,不可能同時有二位最後身菩薩)。但同一部經的不同 傳本,如南傳《中部》第 115《多界經》(《漢譯南傳》,冊 12,頁 45;

又見《增支部》一集 15 經,《漢譯南傳》,冊 19,頁 35),漢譯《四 品法門經》(T 776,大正 17,頁 713 中),乃至漢譯《法蘊足論》(大 正 26,頁 502 中)、《施設論》(大正 26,頁 520 下-頁 521 上)等,

出現了「女性五礙(或六礙)」的說法,女性不可能成為轉輪聖王、

佛陀、辟支佛等等(參看郭忠生[2000],61-64)。

漢譯《舍利弗阿毘曇論》在解說如來十力的第一力「處非處智 如來力」,則說到「女性五礙」之外,又說:如來不會出生在邊國,

435 在佛法類集的過程裏,所謂的「多界」,有不同的發展(參看印順法師[1968],

74-77;印順法師[1993d],230);而《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卷 96)在抉 擇《阿含經》經義時,在討論「愚夫」的項下,就是指《多界經》(大正 30,

頁 850 上 ff.),此一現象,是論究佛典結集的重要線索之一(參看印順法師 [1983],上,14-18、34-39)

不會出生在卑賤家,貧賤家;如來要出生在「中國」、尊貴家、多財 寶家(卷 11,大正 28,頁 600 上-中)。

在漢語佛教界,所謂「諸佛皆出人間」,最常被引用到的典據,

就是《增一阿含經》〈等見品〉第 3 經(大正 2,頁 693 下-頁 694 上)。此經大意是:

某位三十三天的天子即將命終,出現了「天人五衰」(五種衰敗 之相)436,相當恐懼,不知如何是好;其他的天子來勸這位瀕臨「死 亡」的天子,要他往生到「善處」,這樣可以得到「善利」,可以「安 處善業」。問題是:「善處」、「善利」、「安處善業」是指什麼呢?經 文是說:

「人間」於天,則是「善處」。

得善處、得善利者,生正見家,與善知識從事,於如來法中得 信根,是謂名為「快得善利」。

彼云何名為「安處善業」?

於如來法中而得信根,剃除鬚髮,以信堅固,出家學道。彼以 學道,戒性具足,諸根不缺,飯食知足,恒念經行,得三達明,

是謂名為「安處善業」。

436 《大毘婆沙論》(卷 70)則說到「小五衰相」與「大五衰相」,大正 27,頁 365 上-中。

(3)

經文的意思很明白:對諸天來說,「人間」是最理想的處所(「善 處」),在「人間」,可以因為與善知識的交往、學習,而「於如來法 中得信根」,再進一步的出家學道,透過持戒、修行,而證得三明。

接下來就是:「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

但是,三十三天天子不能以天子之身而「於如來法中得信根」

嗎?嚴格說來,「人間」對諸天來說是「善處」,可以生出「信根」, 也可以出家、修道,以至於證果,這與「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 而得」,看不出有直接的關係,而經文緊接著,勸導比丘要「於此命 終,當生天上」,似乎又與人間為善處的意旨,並不相合。

不過,在《長阿含經》第 30《世記經》,可以看到三十三天天子 的一些想法。據傳說:三十三天的天子在剛剛轉生的時候,有「自 然智生」,會思考:「我由何行,今生此間?」;「即復自念:我昔於 人間身行善,口言善,意念善,由此行故,今得生天。我設於此命 終,復生人間者,當淨身.口.意,倍復精勤,修諸善行」(大正 1,

頁 134 上)。

換句話說,三十三天天子在剛出生的時候,就希望將來再回到

「人間」,能夠「倍復精勤,修諸善行」。目的是:希望能再一次的 轉生到三十三天!(參看《大樓炭經》,大正 1,頁 297 中;《起世因 本經》,大正 1,頁 401 中)。

《增一阿含經》〈等見品〉第 3 經是說:在人間,可以出家、學 道,證果得解脫;在《長阿含經》第 30《世記經》,則是:三十三天

天子希望下輩子能再回到人間「倍復精勤,修諸善行」。

不管是出世間的解脫道,還是生天的福德道,都要在「人間」

進行,怎樣解讀「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的「人間」呢?

第一、〈等見品〉經文說:「人間於天,則是善處」。這可以把「人 間」看成是「處所」,也就是「人類」所居住的地方。

第二、但〈等見品〉又說到:「三十三天著於五欲,彼以人間為 善趣」,既是說「善趣」,可以理解是:天、人、畜生、惡鬼、地獄 等五趣中的「人趣」,也就是有情生命形態中的「人類」。

第三、在《增一阿含經》可看到另一種用例:釋尊與比丘眾在

「人間遊化」(或「人中遊化」)的用語(漢譯《雜阿含經》等等,

也是如此)。大體是說:釋尊與諸弟子四出宏法,在社會各角落乞食,

教化信眾。相反的,在《增一阿含經》〈六重品〉,釋尊呼應、贊同 離越比丘的說法:

「樂閑靜之處,不處人間,常念坐禪,無有諍訟,與止觀相應,

閑居寂寞」(《增一阿含經》〈六重品〉,第,大正 2,頁 711 中)。

此一經文在《中阿含經》第 184《牛角娑羅林經》是說:

「若有比丘樂於燕坐,內行止,不廢坐禪,成就於觀,常好閑 居,喜安靖(靜)處」。(大正 1,頁 728 中 13-14)

(4)

這位離越比丘(Revata-khadira-vanIya),《增一阿含經》說他是

「坐禪入定,心不錯亂,所謂離曰(越)比丘是」(大正 2,頁 557 中 10-11),南傳《增支部》(一集第 14 經)則說,離越比丘是「阿 蘭若住」(araJJakAnaM)第一(參看《印佛固辭》,546-547;DPPN,

II,752-754;印順法師[1968],635-636)。在這用例裏,「樂閑靜 之處,不處人間」,就是遠離社會,離群索居(或是「不與人語,視 地而行」),而與「人間遊化」,形成強烈的對比。

從實際的內容來看,漢譯《施設論》所說:最後身菩薩出生的 地點,其實就是「諸佛世尊皆出自人間」,而且《施設論》所說的「人 間」,相當明確:最後身菩薩必然出生在閻浮提的「中國」(《施設論》

雖然只說:最後身菩薩不會出生在欲界天、色界天。在解釋上,最 後身菩薩也不會出生在無色界天)。

這樣看來,漢譯《施設論》所說,最後身菩薩不可能出生的時 間與地點,相當接近一般所說的「八難」。這一點,下文再說。

這些聲聞佛典,顯示出:關於佛陀(最後身菩薩)的出生,有 著多樣性的思考。在這幾部經論,最後身菩薩出生,用佛教傳統的 術語來說,可以思考的角度有: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五趣

(天趣、人趣、畜生趣等等),四洲(西瞿陀尼洲、東勝身洲、北俱 盧洲、南瞻部洲)、種姓,乃至於男女等等。

在佛教宇宙論裏,三界、五趣、四洲等等,都是常見的分類概 念,而這樣的分類,其實內含有相當程度的價值判斷。

《俱舍論》〈業品〉第 1 頌說:「世別由業生」(karmajaM lokavaicitryaM,大正 29,頁 67 中),也就是說,有情生命與其所居 住的世界,都是由有情生命本身所造作,而有種種差別(詳見下文 § 4.7.7.6.20.世(loka)別由業生)。由業所成,究竟是怎樣的情況呢?

《大毘婆沙論》(卷 25)在解說「無明緣」的意義時,提到了:

在解說過去業時,之所以只說到「無明」為所緣,是因為在這一生 看來,過去生以前造業的「多種事」,一般人已經無法得知,也看不 到,所以總括的說:就是無明。「多種事」是什麼?《大毘婆沙論》

說,這是:界、趣、生、洲、分位、依處、加行、等起、相續、所 緣。並且加以解釋(大正 27,頁 126 中-下):

(一)界者:三界,不知過去於何界造此業。

(二)趣者:五趣,不知過去於何趣造此業。

(三)生者:四生,不知過去於何生造此業。

(四)洲者:四洲,不知過去於何洲造此業。

(五)分位者:羯剌藍等十種分位,不知過去於何分位造此業。

(六)依處者:十善、不善業道依處,不知過去於何依處造此業。

(七)加行者:有情數、非有情數所起加行,不知過去由何加行 造此業。

(八)等起者:貪瞋癡等,不知過去由何等起造此業。

(九)相續者:男女等,不知過去依何相續造此業。

(5)

(十)所緣者:過去、未來、現在,或色、聲、香、味、觸、法,

不知過去心緣何等造此業。

文義上,過去造業時的(三)界、(五)趣、(四)生等等,「雖 不現見亦不可知,而發業位皆有無明故,總說彼無明為緣。造現在 業時於多種事,皆現見故、皆可知故,具說一切煩惱為緣」,換句話 說,這一些分類,也是觀察有情生命現在造業的「多種事」, 最後 身菩薩也是有情生命,他(或她?)在出生時,有怎樣的界、趣、

生等等,自然就是佛陀論或是菩薩論的重要議題,而「人間成佛」

的思想,就是這些「多種事」一個具體的面相。

§ 4.7.7.6.12. 最後身菩薩必然是胎生

南傳《長部》第 14《大本經》說到十幾項「諸佛常法」,其第 1 項是說:毘婆尸菩薩從兜率天,正知正念降下,而入母胎。第 2 項 則是:四天子來守護菩薩母與菩薩;最後一項是菩薩出生時的一些 異象(《漢譯南傳》,第 6 冊,頁 282-頁 286)。漢譯《長阿含經》第 1《大本經》相關的部分,大體一樣(大正 1,頁 3 下-4 下)。而這 幾項說的,其實就是最後身菩薩,從兜率天下降入母胎,一直到出 生時的情況。

最後身菩薩正知正念入母胎、住母胎、出母胎(參看本文 §

4.1.4。。。。《正觀》雜誌,23 期,頁 36-頁 49),那麼最後身菩薩就是胎 生。既然這一些是「諸佛常法」(或是「菩薩常法」),自然可以推出

「最後身菩薩必然是胎生」的結論。

在佛教的世間論,有情生命的出生方式有四種(四生):化生

(upapUdukA)、胎生(jarAyujA)、卵生(aNDajA)與濕生

(saMsvedajA)。

依《大毘婆沙論》的解說,三界、五趣與四生的關係是:四生 含蓋所有的有情生命的出生;三界的概念,雖然可以遍指有情生命,

但不限於有情生命,還包括器世間等「非情數」;五趣,固然是指有 情生命的形態,卻不包括「中有」(中陰身),所以三界、五趣與四 生,是彼此相關,卻又各有範圍的概念(大正 27,頁 626 下)。

在四生裏,以化生最殊勝,那麼,為什麼最後身菩薩必然是胎 生?除了從「諸佛常法」推論而來外,論師也嘗試給予解說,《鞞婆 沙》(卷 14,大正 28,頁 522 下-頁 523 上)、《大毘婆沙論》(卷 121,

大正 27,頁 627 中-下),《俱舍論》(卷 8,大正 29,頁 44 上),可 以看到大致相同的解說,比較扼要的是《俱舍論》所說:

「何緣後身菩薩得生自在而受胎生?

01 現受胎生,有大利故,謂為引導諸大釋種親屬,相因令入正 法。

02 又,引餘類,令知菩薩是輪王種,生敬慕心,因得捨邪,趣

(6)

於正法。

03 又,令所化生增上心,彼既是人,能成大義,我曹亦爾,何 為不能因發正勤,專修正法!

04 又,若不爾,族、姓難知,恐疑幻化,為天?為鬼?如外道 論矯設謗言:過百劫後,當有大幻出現於世,噉食世間。故 受胎生,息諸疑謗。

05 有餘師說:為留身界,故受胎生,令無量人及諸異類,一興 供養,千返生天,及證解脫。若受化生,無外種故,身纔殞 逝,無復遺形,如滅燈光即無所見。若人信佛有持願通,能 久留身,此不成釋!

其中,值的注意的是最後一說(「有餘師說」)。化生的有情在「死 亡」之後,身體馬上「煙消雲散」,不留痕跡,如此一來,就沒有舍 利(「身界」ZarIra-dhAtu)讓信眾供養!所以最後身菩薩一定要胎 生。但是有的人認為:佛陀具有「持願通」(Rddhi AdhiSThAnikI),

那麼就不要胎生,因為佛陀可以「留化」。

佛陀的「留化」是什麼?《放光般若經》說:

「須菩提言:如世尊言:『諸法如化』。如來所化身,與如來身,

有何等異?有何等差別?

佛言:亦無有異,亦無有差別。何以故?如來亦有所作,化亦

有所作。

復問:無有如來,化(佛)獨能有所作耶?

佛言;能有所作。

云何?世尊!

佛告須菩提:過去有佛,名須扇頭(SuZAnta),彼佛世時,人 無有行菩薩道者,則佛現般泥洹,作化佛,留住一劫。行佛事 一劫已,後彼化佛,授應菩薩行者[卄/別],復般泥洹。

人皆呼般泥洹,不知是化。

佛言:化亦無生,亦無泥洹,

須菩提!菩薩行般若波羅蜜者,當解諸法如化」(大正 8,頁 113 中;同見《大品經》,大正 8,頁 374 下)。

須扇頭佛出世時,因為沒有信眾行菩薩道,只好入涅槃,但佛陀之 所以稱其為佛陀,就是要教化眾生,也要教人行菩薩道,這是諸佛 的「義務」(參本文註 74 所引《增一阿含經》等資料,《正觀》雜誌,

21 期,頁 93)。須扇頭佛入滅,卻留下一「化佛」,在人世間教化眾 生,等到教化圓滿後,「化佛」又入涅槃。

對於承認佛陀「留化」的人來說,固然不需要有佛身舍利,只 要「化佛」即可。但應該注意的是,《放光般若經》是大乘經,《俱 舍論》此處可能指稱大乘學派嗎?這是一個值得思想考的問題。

《大毘婆沙論》在討論變化心時,附帶說到「有留化事不?」的

(7)

問題(卷 135),不管是採取那一種解說,都要考慮到:

「若有者,佛何故般涅槃時不留化身,令於滅後住持說法,饒 益有情?

若無者,何故尊者大迦葉波已般涅槃,留身久住?」

但在結束討論時,《大毘婆沙論》似乎沒有明確的見解:「(評曰)此 不應理,寧可說無,不說彼默然多時虛住。如是說者,有留化事,

是故大迦葉波已入涅槃」(大正 27,頁 698 中-下),在另外兩處,

也是分別以「有留化」與「無留化」來解說同一問題(大正 27,頁 700 上、頁 765 上)。

對於「最後身菩薩必然是胎生」這樣的見解,《俱舍論》傳述的 第 5 說提到有人主張:佛陀具有「持願通」(Rddhi AdhiSThAnikI),

可以「留化」。

《俱舍論》本身也是在討論變化心時(〈智品〉),提到「留化」(大 正 29,頁 144 上-中)。《俱舍論》的頌文說:「先立願留身,後起餘 心語;有死留堅體,餘說無留義」。《俱舍論》對此的解釋是:在「變 化心」裏,「化人」是由「化主」變化出來,「化人」雖然也會講話,

但必須與「化主」同時437,也就是說,「化人」所講的話,其實是「化

437 參看《長阿含經》第 4《闍尼沙經》,大梵王化作五角髻的梵童子,來到三

主」所說的,所以所講的話的聲音與意義,都是相同的。但在佛陀 的身上,就不是這樣,因為佛陀的定力自在無礙,變化出來的「化 佛」,所講的話,聲音與意義,可以跟「化主」不一樣,而且不一定 要與「化主」同時講話。換句話說,「化佛」可以單獨的講話,說法。

但是,在佛教的理論,語言的根本,是尋(覺,vitarka,vitakka)

與伺(觀,vicAra)這兩種心理要素438,如果沒有尋與伺,就不可能 說話言語,「化人」既然無心,如何能單獨的發動尋、伺,而說話言 語?這是因為,「化主」事先已經「發願」,要「留」心在「化人」;

「化人」不一定要與「化主」同時講話。不但於「化主」有生之年,

就可以讓「化人」久住,即使「化主」死亡命終,「化人」仍然可以 單獨「活著」!

《俱舍論》這樣的解說,正是《放光般若經》說描述的情況;「無 有如來,化(佛)獨能有所作」,須扇頭佛的「本尊」雖然入滅,但 他的「化佛」仍然「活著」說法度眾生。

另外《大毘婆沙論》與《俱舍論》,也都討論了大迦葉尊者將來 與彌勒佛見面的傳說。如果說:大迦葉一直「活著」,等待彌勒佛。

十 三天,說法教化;梵童子再進一步化為三十三身,與三十三天一一同坐,

在說法的過程,「彼梵童子一化身語,餘化亦語;一化身默,餘化亦默」(大 正 1,頁 36 上)。

438 《雜阿含經》第 568 經,大正 2,頁 150 上-中;《大毘婆沙論》(卷 80) 大正 27,頁 416 中。

(8)

這就要思考大迦葉怎能活這麼久?如果說:大迦葉在主持王舍城結 集後,就決定入涅槃。這要解決的問題是:一個已經入滅的阿羅漢

(我生已盡、不受後有),怎麼可能把釋尊的袈裟交給彌勒佛?《大 毘婆沙論》說「如是說者,有留化事,是故大迦葉波已入涅槃」,顯 然是認為:大迦葉已經入滅,所以將來要與彌勒佛見面的,是大迦 葉「留化」。

值得注意的是:《俱舍論》提及「如尊者大迦葉波留骨瑣身,至 慈尊世。唯堅實體,可得久留,故迦葉波不留肉等」。「留化」要「留 骨不留肉」,多少反應出「胎生」的影響,如果是「化生」,根本沒 有「堅實體」可言(關於「留化」,參看 Pruden[1988],382;505,

note 82;1174;1211,note 305)。

從「最後身菩薩必然是胎生」的角度來看,自然是「人間成佛」, 因為諸天必然是「化生」。

§ 4.7.7.6.13. 佛陀三十二相與「女人五礙」

南傳《中部》第 115《多界經》,漢譯《四品法門經》、《法蘊足 論》、《施設論》、《舍利弗阿毘曇論》等等,出現了「女性五礙(或 六礙)」的說法,女性不可能成為轉輪聖王、梵天王、辟支佛、如來

(佛、世尊)等等(參看郭忠生[2000],61-64),也可看出「人間 成佛」的多元思考。

以南傳佛典為題材的 DPPN,在說明「梵世」(Brahmaloka)的 意義時,提到了:住在梵世的有情,都已經沒有「欲」,而「梵世」

是唯一沒有女性的世間:人間的女性修證得到諸禪,只能轉生在(色 界)的梵眾天(BrahmapArisajjA),不能生在大梵天(MahAbrahmas)

(DPPN,II,336)。DPPN 引用的資料是注解書的意見:DhA I 270 與 VibhA I 437。色界天,也就是「梵世」(Brahmaloka)439,真的沒 有女性嗎?漢譯《長阿含經》第 30《世記經》說:

「四天王天、忉利天,乃至他化自在天,亦有婚姻,男娶女嫁;

自上諸天,無復男女.....

他化自在天暫視成陰陽,自上諸天無復淫欲」(大正1,頁 133

439 依 DPPN,II,336-338 的解說,Brahmaloka(梵世)就是包括色界天與無 色界天等等,一共有 27 種天,這可說是最廣義的「梵世」《大智度論》數度 提到:梵,名離欲清淨,今言梵世界,已總說色界諸天(大正 25,頁 122 下、

頁 135 上、頁 352 中),這是廣義的「梵世」。至於把梵世看作是「梵天支配 的世界」,只初禪天,是狹義的「梵世」。另外,DPPN,II,336,note 1 說到:

在南傳的 MAtaGga 本生,DitthamaGgalikA 被說成是「大梵天妻」

(MahAbrahmabhariyA),似乎意謂著,至少有一些人相信:大梵天或有妻子。

值得注意的是;為什麼要討論「二十二根幾欲界繫」的問題?依《大毘婆沙 論》的解說,理由之一是,因為有人主張:色界有男女根,彼作是言:有色 身處,皆有女男二根可得。而《大毘婆沙論》本身主張:女男根唯欲界有(大 正 27,頁 745 中-下)

(9)

下)。

換句話說,在欲界天最高的他化自在天以上,諸天已經沒有淫欲,

也沒有男女之分。那麼,怎麼理解「女性五礙(或六礙)」中所說:

女性不得為梵天王?

關於色界諸天沒有男女之分的問題。在佛教所說的二十二根 裏,列有女根、男根,這二根原本是身根(也是二十二根之一)的 一部分,而所以會被列為根,是因為特殊的作用(「增上義」):使有 情生命有男女之分別,以及男女之形相、音聲等等的關係。

既然色界以上諸天沒有男女之別,那麼色界諸天就沒有女根、

男根;此二根就是「欲界繫」。《長阿含經》第 30《世記經》只單純 的敘述:「他化自在天以上諸天,無復男女」。為什麼是「無復男女

(之別)」?《大毘婆沙論》(卷 145,大正 27,頁 746 上 ff.)引述 了好幾個不同見解:

「問:何故色界無男女根?

答:非其田、非其器,乃至廣說。

有說:為欲棄捨男女根故,修諸靜慮,往色界生。

若彼亦有男女根者,則應無有求生彼界;

若法下地所有,上地亦有者,應不施設有漸次滅法;若 無漸次滅法,亦應無畢竟滅法,以漸次滅法能引畢竟滅 法故。若無畢竟滅法應無解脫,若無解脫應無出離。

勿有如斯眾多過失故,於色界無男女根。

有說:女男二根,段食所引。如契經說:「劫初時,人無女、

男根,形相不異。後食地味,男女根生,由此便有男女 相異。」

色界離段食,故無此二根。

有說:男女二根欲界有用,非於色界,是故彼無。

問:鼻、舌二根於彼無用,云何得有?

答:鼻、舌二根於彼有用,令端嚴故。非女男根有端嚴 義,可慚鄙故。

既然已經沒有女根、男根的差別,《多界經》等等為什麼說女性 不得為梵天王?《大毘婆沙論》再進一步問到:「色界天眾為女為男?

若爾何失,若是女者應有女根,若是男者應有男根;若非二者便違 經說,如(經)說:『女身不得作梵王等』』』』,,而不遮男」,, 。

對此問題,《大毘婆沙論》雖然說:「應作是說:彼皆是男」。但 明明已經無男女之分,怎能說「彼皆是男」?

《大毘婆沙論》的解說是:「又能離染,故說為男。如契經中說:

諸果向,皆名丈夫。非無女人,行向住果,當知亦以能離染故,說 為丈夫」;「色、無色界有丈夫用,故名丈夫。丈夫用者,謂能離欲,

能成善事,故名丈夫」。這樣的說明,多少已經把男女區別,由生理 的根身,轉向精神上、修道上的成就。只要是能離欲、成就善事,

(10)

即便是女性,也是「丈夫」,而女性的四雙八輩,所在多有,她們都 是「丈夫」。

在「天上成佛」角度,如果是淨居天成佛,而淨居天屬於色界 天;色界天已無男女之別,這樣一來,就沒有「女性不得為佛陀」

的問題。但就人間成佛的角度,如何看待《多界經》所說的「女性 不得為佛陀」?

《多界經》固然是很早就集出的經典,也相當受到注意,但《大 智度論》在解說「一世無二佛的」問題中,把《多界經》判為「不 了義」:「是《多持經》方便說,非實義」(大正 25,頁 125 上-中)。

此一判定,有怎樣的意義?此處可以說明的有二點:「不了義」是什 麼意思?是否整部《多界經》都是不了義?先說明後一問題。

《多界經》開宗明義就說,比丘如果於五蘊,十八界,十二處,

十二緣起,乃至於「處非處」等等,不能夠善巧認知,就是「愚夫」;

相反的,就是「智者」。而蘊、界、處、緣起與「處非處」,是論書 常提到的論題,而「界」的觀念(這個「界」,與五蘊十八界十二處 的「界」,意義有很大的不同),對於阿毘達摩的發展,有重要的意 義(參看印順法師[1968],75-77)。事實上,《大智度論》也多次引 述《多界經》440,從內容來說,《大智度論》應該只是:《多界經》

440 《大智度論》,大正 25,頁 237 上 16,頁 237 上 28。在現存《大智度論》,

《多界經》是作《多持經》(大正 25,頁 125 中 16)或《多性經》(大正 25,

頁 237 上 16),為什麼會這樣?可以有多種解釋,《多界經》中的 dhAtu,本

有某一部分是「不了義」的。就此來說,《大智度論》認為:

「復次,汝言:佛自說女人不得作五事;二轉輪聖王不得同時 出世,佛亦如是,同時一世亦無二佛。

汝不解此義!

佛經有二義:有易了義,有深遠難解義」。

了義與不了義,是後代解釋佛語的「四依」(catvAri

pratisaraNAni)的一項,一般是說「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nItArthasUtrapratisaraNena bhavitavyaM

neyArthasUtrapratisaraNena)(參看 Lamotte[1944],536,note 1)。但 從《大智度論》的解說看來,了義與不了義,並不是「對立」而必 須捨棄其一。這可以從《大毘婆沙論》解釋「緣起是有為?無為?」

來理解。

緣起是有為?還是無為?這是印度佛教部派間,一項重要的論 諍。《發智論》及其廣釋《大毘婆沙論》,是從一個有情生命現在這 一生的十二緣起,作為論述的切入點。但在《大毘婆沙論》又提及 緣起的另一個觀點:《品類足論》作如是言:「云何緣起法?謂一切

來就有多種譯語:界、性、持等等。蘊界處等五種善巧,可參閱《瑜伽師地 論》的解說(大正 30,頁 433 下 ff.)。

(11)

有為法」441。這樣一來,可以明顯的看出,二者的確有所不同。怎麼 解釋這樣的差異?《大毘婆沙論》(卷 23)認為:

「此說不了義,彼說是了義。

此是有餘說,彼是無餘說。

此說有密意,彼說無密意。

此說有別因,彼說無別因。

此說是世俗,彼說是勝義。

此唯說『有情數緣起法』,彼通說有情數、『非有情數緣起法』。 此唯說有根緣起法,彼通說有根無根緣起法。

此唯說有心緣起法,彼通說有心無心緣起法。

此唯說執受緣起法,彼通說執受非執受緣起法」。

《大毘婆沙論》自己承認:自己的論述,是本於不了義、有餘說,

世俗說。這應該不是「敝帚自珍」的自謙之詞,反而是一種自信。

於是,《大毘婆沙論》接下來就說;為什麼釋尊要從有情生命(「有 情數」)的角度來談緣起法(《大毘婆沙論》,卷 23,大正 27,頁 116 下 ff.)。

441 現存《品類足論》(T 1542)說:「云何緣起法?謂有為法」(大正 26,頁 715 下;同見《眾事分阿毘曇論》,大正 26,頁 648 上-中)。

這樣來看,所謂「女性五礙」,不一定如字面上來理解,而可以 進一步的思考。所謂「女身不得作梵王」是如此,「女身不得作佛陀」

是否也如此呢?

《發智論》認為,菩薩道的修行者,要達到「造作、增長相異 熟業」的階段,才能叫作菩薩(大正 26,頁 108 上)。「相異熟業」,

就是佛陀三十二相的原因行為,這個概念出現在《發智論》,是值得 注意的現象,特別是《發智論》認為,修道者要到這個階段,才能 稱作是菩薩,可說是大大的限縮了菩薩的範圍!而且「造作、增長 相異熟業」,就是菩薩的特徵。

菩薩(佛陀)為什麼有三十二相呢?

漢譯《施設論》把佛陀(菩薩)與轉輪聖王的三十二相,合併 觀察(大正 26,頁 520 下):

「何因佛及輪王,皆具三十二大丈夫相,一謂如來應供正等正 覺,二謂轉輪聖王?

答:轉輪聖王者,往昔修因,其事廣大,於長時中,常起是念:

我當廣行布施,植諸勝福,長養一切眾生,淨持戒行,世間癡 暗,無歸救者,悉為救度。

如來應供正等正覺者,隨諸所作一切善法,普施世間一切眾生,

廣發大願,如願所行,捨家出家,成等正覺。

以是因故,轉輪聖王、如來應供正等正覺,皆具大丈夫相」。

(12)

這樣的看法,著重在過去的因行。《大毘婆沙論》的說法,就比較複 雜:

「1.菩薩為欲降伏世間恃色憍慢不受化者,令受化故,以諸相 好而莊嚴身。

2.復次,為顯佛所有法皆殊勝故,謂色、力、族姓、眷屬、名 譽、財富、自在。智、見功德,皆悉殊勝。若不爾者,則所說 法,無人信受,是故菩薩莊嚴其身。

3.復次,欲與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作所依器故。所以者何?殊 勝功德,決定依止殊勝之身。彼未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義,

語菩薩言:汝欲令我在身中者,先令汝身清淨殊勝,以諸相好 而莊嚴之。若不爾者,我亦不能於汝身生」(大正 27,頁 887 上-中;參看《施設論》,卷 3,大正 26,頁 520 下)。

三十二相,就是三十二項「大人相」(MahApurisalakkhaNAni,

或譯「大丈夫相」);現代學者依據《阿含經》的一些傳述,而認定:

「大人相」的觀念,在佛教之前已經存在(參看 DPPN,II,533-

534,s.v. MahApurisa;Lamotte[1944],271,note 2)。但所謂婆羅門 傳統的「大人相」,現代學者似乎也沒有明確的提到:有哪些印度婆 羅門固有的資料,可以說明「大人相」(參看 Walshe[1995],610,

note 939)。

依漢譯《長阿含經》第 1《大本經》的傳述,毘婆尸菩薩出生之 後,其父王槃頭,召集相師及諸道術,來替毘婆尸菩薩看相,得到 的結論是:「王所生子,有三十二相。當趣二處,必然無疑:在家,

當為轉輪聖王;若其出家,當成正覺,十號具足」。此一段經文,有 二點可以說:首先,《大本經》說的既然是「諸佛常法」,毘婆尸菩 薩當生就要成佛,命相師並沒有看出來,只就一般原則,說明三十 二大人相的意義。其次,毘婆尸菩薩的父王還問到:「汝等更觀太子 三十二相,斯名何等」,如果三十二「大人相」是相當流行的概念,

毘婆尸菩薩的父王怎會連名稱都不知道?這意謂著:三十二「大人 相」,似乎沒有那麼普遍!(大正 1,頁 4 下-頁 5 下)。

《大本經》說的既然是「諸佛常法」,那麼,釋尊在最後身菩薩 出生時,也是如此。《大智度論》(卷 29)所傳述,諸相師替釋迦太 子看相的情節,就有不太一樣的情況(大正 25,頁 274 上-中)。諸 相師仍依照一般的原則,認定:釋迦太子在家為輪王,出家成佛陀。

但緊接在後的阿私陀(Asita;參 DPPN,I,208-209),卻明確的指 出:釋迦太子必定成佛。淨飯王對此有所質疑,阿私陀回答說:「諸 相師者以世俗比知,非天眼知;諸聖相書,又不具足遍知於相,總 觀不能明審。是故或言:在家當為轉輪聖王,出家當為佛。今太子 三十二相,正滿明徹,甚深淨潔具足,必當作佛,非轉輪王也!」, 這樣看來,佛陀與轉輪聖王的三十二「大人相」,應該是有所不同,

(13)

阿私陀看出了這一點。【淨飯王原本已請諸相師看相,阿私陀不請自 來,要再次看相,必須有更強的理由,所以阿私陀說:「我以天耳聞 諸天鬼神說,淨飯王生子,有佛身相,故來請見!」,這似乎意謂著:

阿私陀是從「諸天鬼神」得到此一訊息,「諸天鬼神」怎能看出釋迦 太子有佛身相,乃至預告釋迦太子要成佛。這是另一個問題。】

依佛典的說法,佛陀(或菩薩)與轉輪聖王的三十二「大人相」, 確有差別,事實上,《大毘婆沙論》就說:

「問:菩薩所得三十二相與輪王相,有何差別?

答:菩薩所得有四事勝:一、熾盛;二、分明;三、圓滿;四、

得處。

復次,有五事勝:一、得處;二、極端嚴;三、文象深;四、

隨順勝智;五、隨順離染」(大正 27,頁 889 中)。

《大智度論》所引「迦旃延尼子弟子輩」的菩薩論議則說:

「菩薩相者,有七事勝轉輪聖王相。

菩薩相者:一、淨好;二、分明;三、不失處;四、具足;五、

深入;六、隨智慧行,不隨世間;七、隨遠離。

轉輪聖王相不爾」(大正 25,頁 91 上)。

《大智度論》本身也有一些說明(卷 25 及卷 88,大正 25,頁 244 下-頁 245 中、頁 682 下-頁 684 上)

大體說來,佛陀(或菩薩)與轉輪聖王的「大人相」,差別是在 性質,不是在數量。但是,「大人相」不一定要有三十二,佛典傳說:

有些人也有若干的「大人相」,如提婆達多、難陀,乃至於《大智度 論》說:「彌勒菩薩白衣時,師名跋婆犁,有三相:一、眉間白毛相;

二、舌覆面相;三、陰藏相」(大正 25,頁 273 上)。

在三十二「大人相」中,有的是菩薩(或佛陀)自己才感受 得到,有的則是別人無法一望即知,或是別人根本看不出來。前者 如「味中得上味相」(RasarasAgraprAptaH;《大智度論》列為第 26 相),任何食物進到口中,都是上味美食,這只有菩薩(或佛陀)自 身體會,別人無法得知。後者如廣長舌相(PrabhUtajiHvaH;《大智 度論》列為第 27 相:「大舌相」),陰藏相(KoZagatavastiguhyaH;《大 智度論》列為第 10 相)。

依《阿含經》的傳述,沸伽羅裟羅(PokkharasAti),阿摩晝

(AMbaTTha)、梵摩(BrahmAyu)、施羅(Sela)等人,都質疑釋 尊的三十二「大人相」,可能不完整,特別是沒有「廣長舌相」與「陰 藏相」;釋尊也都展示出來,讓他們信服(參看 Lamotte[1944],275,

note 1)。

依《增一阿含經》的傳述,燈光佛(燃燈佛)也被懷疑此事(大 正 2,頁 758 上-中)。

(14)

《興起行經》第 10〈苦行宿緣經〉(T 197)則傳說:在迦葉佛時,

釋迦菩薩身為火鬘童子,「梵志典籍,圖書纖記,無事不博」,本身 已具足三十相,而質疑迦葉佛沒有「廣長舌相」與「陰藏相」,迦葉 佛也加以示現,折服火鬘童子(迦葉如來,以神足力,現陰馬藏,

令火鬘獨見,餘人不睹;大正 2 頁 172 下-頁 173 中)。

《佛本行集經》(卷 33)傳說:在初轉法輪時,五比丘質疑釋迦 菩薩放棄苦行,是否真心向道;釋尊為了證示言無虛妄,而示現「廣 長舌相」(大正 3,頁 809 下─頁 810 上)。

佛陀展示陰藏相與廣長舌相,從某個角度來看,可說「驚世駭 俗」,特別是陰藏相,這引發的討論有:佛陀如何展示?其用意何在?

依《大品經》、《大智度論》等所說的佛陀十八不共法,佛陀的身口 意都是「隨智慧行」,那麼,釋尊怎會有這些可能被一般人認為不妥 當的舉止?《大智度論》(卷 26)的解說是:

「有人疑佛身二相;而是人應得道,疑故不得,以是故現二相。

出舌覆面,舌雖大,還入口中而亦無妨,見者疑斷。

有人見出舌相,若生輕慢心,出舌如小兒相:見還入口,說法 無妨,便起恭敬,歎未曾有!

有人疑佛陰藏不現,爾時世尊化作寶象、寶馬,指示之言:陰 藏相不現,正如是。

有人言:佛出陰藏相,但示一人,斷其疑故。

論議師輩言:佛大慈悲心,若有人見佛陰藏相,能集善根,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及能大歡喜信敬心生者,皆令得見,

斷其疑心,除是皆不得見!」(大正 25,頁 251 下-頁 252 上)。

《大毘婆沙論》(卷 31)是說:

「雖復成就增上慚愧,而為有情現陰藏相,令彼見已,誹謗止 息,無量有情聞皆從化。

雖復久斷輕躁調戲,而為有情現廣長舌,乃至髮際,遍覆面輪,

令諸有情因受佛化」(大正 27,頁 160 上)。

這是在說佛陀的大悲。釋尊雖然已經成就無上的慚愧心,或是已 斷除「輕躁調戲」,但是基於大悲心,還是這麼做!

《大毘婆沙論》(卷 83)同樣是在說明佛陀的大悲,說的更簡略,

但值得注意:「雖具慚愧,為化女人,現陰藏相。雖離掉舉,為化眾 生,現廣長舌」(大正 27,頁 428 下)。這一說法,在《毘婆沙》作:

「成就增上慚愧眾生,為化女人故,示其陰藏。示輕躁相,出舌覆 面,乃至髮際」(大正 28,頁 322 上);在《鞞婆沙論》是說:「佛常 定不亂,口出廣長舌,而自覆面。極成就慚愧,為女人現陰馬藏」(大 正 28,頁 496 下)。意思完全一樣。

這一些解說,嘗試針對這樣的傳說,提出合理化的說明。但所謂

(15)

「為化女人,現陰藏相」,在現存釋尊現陰藏相的傳說,似乎沒有針 對女性的!

《大毘婆沙論》這一解說,讓人想起「阿難過在何處」。傳說:

大迦葉召集了王舍城結集,原本不讓阿難尊者參預其事,所以在進 入會議之前,先列出阿難有種種的過錯,其中之一就是:以佛陰藏 相示女人(印順法師[1993b],104-105)。可是,因為各種佛典的傳 說,即不一致,有人對是否確有「以佛陰藏相示女人」,表示懷疑。

不過,《大智度論》傳說的情節是:

「大迦葉復言:佛陰藏相,般涅槃後以示女人,是何可恥?是 汝突吉羅罪!

阿難言:爾時。我思惟,若諸女人見佛陰藏相者,便自羞恥女 人形,欲得男子身,修行佛相,種福德根;以是故,示女人,

不為無恥而故破戒」(大正 25,頁 68 中)。

大迦葉的指摘是:阿難這樣的行為是可恥的!阿難的回答是:女性 見佛陰藏相會「自羞恥女人形,欲得男子身」,雖然都以「慚愧」為 切入點,但立場並不一樣。

本小節稍前說到,關於色界沒有男女根的問題,《大毘婆沙論》

(卷 145)傳述好幾種見解,其中之一是:

「有說:男女二根欲界有用,非於色界,是故彼無。

問:鼻、舌二根於彼無用,云何得有?

答:鼻、舌二根於彼有用,令端嚴故。非女男根有端嚴 義,可慚鄙故」。

色界的有情,還是有鼻根與舌根442,但只是為了「端嚴」,裝飾,並 沒有實際的用途;而女根、男根不但沒有實際的用途,也沒有「端 嚴」的作用,反而是一種「慚鄙」。

§ 4.7.7.6.14. 佛陀三十二相的因緣(特就「陰藏相」

而論)

《發智論》認為,菩薩道的修行者,要達到「造作、增長相異熟 業」的階段,才能叫作菩薩(大正 26,頁 108 上),這句話雖然簡短,

但實際上含有豐富內容的群聚概念。《大毘婆沙論》(卷 176-卷 178)

就是注解這一句話所呈現出來的「菩薩論議」,其中,固然對三十二

442 《舍利弗阿毘曇論》認為:在二十二根裏,鼻根、舌根、男根、女根、苦根、

憂根等六根,都是欲界繫(大正 28,頁 567 下)。依此理論,色界有情也沒 有鼻根、舌根。參看《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大正 28,頁 753 上(以何等 故,色界天有鼻根、舌根,然無男根、女根?)

(16)

「大人相」有一些教理上的討論,卻沒有說到怎樣的行為,可以得 到「大人相」

漢譯《中阿含經》第 59《三十二相經》,只單純的列舉「大人相」, 強調有三十二相的人,當趣二處,必然無疑:在家,當為轉輪聖王;

若其出家,當成正覺(大正 1,頁 493 上-頁 494 中)。

比較起來,南傳《長部》第 30《三十二相經》,就說到三十二

「大人相」的業因緣,還特別提到:外道雖然知道「大人相」,卻不 清楚其業因緣(《漢譯南傳》,冊 8,頁 138-頁 178)。

依 Lamotte([1976],1909,note 1)的歸納,三十二「大人相」

業因緣的理論,可分成二類,其一是說一切有部毘婆沙師所發展出 的,相當複雜;其二,則是比較單純,但可能比較早出,其主要的 想法是:三十二「大人相」是多種行為的果報

(vicitrakarmAbhisaMskAraphala)。到底是那一些行為,可以有這樣 的果報?《大智度論》(卷 29)說:

「如檀越布施時,受者得色力等五事益身故,施者具手足輪相。

如檀波羅蜜中廣說。

戒、忍等亦如是,各具三十二相」(大正 25,頁 273 中)。

這段話中的「如檀波羅蜜中廣說」,是指《大智度論》(卷 11)所說 的「有人布施,是三十二相因緣」(大正 25,頁 141 中-下)。布施、

持戒、忍辱,都可以成就三十二「大人相」,雖然比較清楚,還是不 夠具體,所以連南傳《長部》第 30《三十二相經》這部聲聞佛典都 要例示,佛陀在過去生中,有如何的行為而得到那一些「大人相」。 其中,「陰藏相」的業因緣,南傳《三十二相經》是說:

「不管在過去的哪一前世,哪一前生,住在什麼地方,如來生 而為人類,使長久迷失歸途,久不相見之親戚、朋友、知己、

同輩等,得重逢伴歸;即子與母、母與子、子與父、父與子、

兄弟與兄弟,姊妹與兄弟,兄弟與姊妹等重逢伴歸之介助自樂。

彼遂行此業,.....彼於彼處命終,生來此間,獲得此大 人相。〔謂:〕布覆陰藏」(參看《漢譯南傳》,冊 8,頁 159;

Walshe[1995],450-451)。

不過,佛典可以看到不同的見解443

443 A.《大智度論》卷 11,大正 25,頁 141 中。

B.《大智度論》卷 29,大正 25,頁 273 下。

C.《十住毘婆沙論》大正 26,頁 65 中;參看《寶行王正論》,大正 32,頁 497 中。

D.《瑜伽師地論》,大正 30,頁 567 下。

E.《優婆夷淨行法門經》(T 579),大正 14,頁 957 中。

F.《優婆塞戒經》(T 1448),大正 24,頁 1039 下。

G.《大方便佛報恩經》(T 156),大正 3,頁 165 上。

(17)

A.求者意施,不待言故,得陰藏相。

B.多修慚愧及斷邪淫,以房舍、衣服、覆蓋之物用布施故,得 陰藏相如馬王。

C.能善調人,不令眾生親里遠離;若有乖離,還令和合故,得 陰藏相。

D.於被他擯無依有情,以法以正,慈悲攝受,修習慚愧,施他 衣服,是故感得勢峰藏密。

E.如來於過去無量劫中,作凡人時,常樂修行,善和合眾。若 與父母、男女兄弟、姊妹、親戚、眷屬、善友知識,乃至畜 生,若有別離,樂和合者,悉隨所樂,善能和合,令其歡喜。

以此業故所積高廣,常生天上受天福樂,下生人間。如是展 轉無量無邊,至一生補處得陰馬藏。

F.為菩薩時,於無量世,見怖畏者,能為救護。心生慚愧,不 說他過,善覆人罪,是故次得象馬藏相。

G.見分離者,善言和合;自修慚愧,亦教人修,以是因緣,得 馬藏相。

其中,C《十住毘婆沙論》(及《寶行王正論》),傳為龍樹所撰;而

E《優婆夷淨行法門經》,G《大方便佛報恩經》(前半部),所說的

「陰藏相」業因緣,與,南傳《三十二相經》一致,可見在多樣化 的見解裏,也可看到始終一貫的的說法。

在這些「陰藏相」的業因緣裏,完全看不到女性修道者所不能 作的,何況《優婆夷淨行法門經》就是以毘舍佉母為當機者。

相反的,《大毘婆沙論》對於修持「大人相」業因緣的主體,時

間,處所等等,有非常明確,嚴格的看法:

「復次,修妙相業時,捨五劣事,得五勝事:一、捨諸惡趣,

恒生善趣;二、捨下劣家,恒生貴家;三、捨非男身,恒得 男身;四、捨不具根,恒具諸根;五、捨有忘失念,恒得自 性生念。

由此得名真實菩薩,未修妙相業時與此相違,是故不名真實 菩薩」(大正 27,頁 887 上)。

「問:相異熟業何處起耶?

在欲界,非餘界。在人趣,非餘趣。

在贍部洲,非餘洲。

依何身起者,依男身起,非女身等。

於何時起者,佛出世時,非無佛世。

緣何境起者,現前緣佛,起勝思願,不緣餘境」(大正 27,頁 887 下)。

以釋尊來說,他是先經過三阿僧祇劫的修持,最後在九十一劫 之間,修妙相業(「大人相」業),圓滿成佛(菩薩修妙相業,原來 是要百劫,所以有「百劫修相好」之說,但釋迦菩薩超越九劫,所

(18)

以是九十一劫)。而在這段期間,菩薩一定生在善趣,一定是「諸根 完具」的男身,而且修相好業時,一定是生在瞻部洲(閻浮提洲)

的男性人類,一定要有佛陀在世,在佛陀面前,發心修妙相。

例如,前一小節已經說到的《興起行經》第 10〈苦行宿緣經〉,

是在傳述釋迦菩薩與迦葉佛見面的事緣,這與《中阿含經》第 63《鞞 婆陵耆經》的基本架構,大體是一樣的,但《興起行經》多了示現

「廣長舌相」與「陰藏相」的情節,因為迦葉佛是釋迦菩薩最後一 位值遇的佛陀,而當時釋迦菩薩身為火鬘童子,已具足三十相,也 許就是還沒有成就這二相,迦葉佛示現二相,是否要表示「現前緣 佛,起勝思願,不緣餘境」的理論呢?【但這樣的解說,有一問題:

如果說,釋迦菩薩在值遇迦葉佛之後,就上昇兜率天,緊接的就是 下降人間成佛。顯然沒有可能如《大毘婆沙論》說傳述:在瞻部洲,

以人類之身修持「廣長舌相」與「陰藏相」的「妙相業」】。 南傳《長部》第 30《三十二相經》也是聲聞佛典,對於妙相業 因緣的時點,只說「不管在過去的哪一前世,哪一前生,住在什麼 地方,如來生而為人類」(tathAgato purimaM jAtiM purimaM bhavaM purinaM niketaM pubbe manussabhUto),雖然也有限定為人類的意 思,但沒有說一定要在瞻部洲(閻浮提洲)的男性人類,也沒有期 間限定在三阿僧祇劫之後,似乎是整個菩薩道期間的作為,都可能 與「大人相」有關。

《大智度論》(卷 4)對於《大毘婆沙論》修持「大人相」業因緣

的看法,提出嚴詞質疑(大正 25,頁 92 中),但沒有針對「依男身 起,非女身等」來說。

但是,大乘論書《瑜伽師地論》(卷 38)似乎比《大毘婆沙論》

更嚴格:「非女身能證無上正等菩提。何以故?一切菩薩,於過第一 無數劫時,已捨女身,乃至安坐妙菩提座,曾不為女」(大正 30,頁 500 上)。

從《多界經》以來,女性不得為佛陀,是流傳很廣的說法。這 麼濃厚的價值判斷,不知是基於怎樣的理由。但是不同傳本《多界 經》的相關內容,卻顯示「女性五礙」的說法,也有變動的可能,

而《大智度論》認為:《多界經》是還要再加以解說的「不了義經」,

擴展出不同思考的空間。

如果說:佛陀一定要有三十二「大人相」,而其中的「陰藏相」

就是男根,在此脈絡之下,如果在色界天成佛,就不可能具足三十 二「大人相」;如果是人間成佛,一定是男性佛陀。是否可能作不同 的思考?

§ 4.7.7.6.15. 佛陀三十二相為引導眾生

前已說到,依《大毘婆沙論》(大正 27,頁 887 上-中)的說法,

三十二「大人相」的作用有三:一、要引導、教化眾生;二、佛陀 的殊勝功德;三、莊嚴菩薩(佛陀)的色身。

(19)

到底是基於怎樣的宗教、文化背景,或是哪種特別的思想,會 把莊嚴放在無法一望即知的「陰藏相」?而且一旦展現,又引起議 論?不知是否要表示:用這種在人類之間屬於特殊形式的男根,意 指佛陀(及最後身菩薩)是超越一般的男女相?

不單是廣長舌相、陰藏相,在三十二「大人相」裏,「手足指縵 網相」(JAlAGgulihastapAdaH):如雁王張指則現,不張則不現。現 代西方學者,特別是關於佛教藝術圖像的研究,面對此一「網狀手 指」(webbed fingers),表示這一特徵很難理解,也有一些爭論444, 有的甚至懷疑「怎會把佛陀看成蹼足類?」。不過,《大智度論》(卷 88)已可看到類似的問題:

「又,眾生不貴纖長指及網縵,以長指利爪為羅剎相,以網縵 為水鳥相,造事不便;如著手衣,何用是為?

444 參看 Lamotte[1944],273,note 1 所引的資料。但是在佛典裏,《雜阿含經》

第 604 經,把釋尊與僧眾入城乞食,描寫成:身色如金山,端嚴甚微妙,行 步如鵝王,面如淨滿月,世尊與眾俱(大正 2,頁 161 中)。另外,《央掘魔 羅經》說到:舍利弗與目犍連「猶如鵝王,以神通力乘虛而來」(大正 2,頁 523 下);除了阿羅漢可以「譬如鴈王乘虛而來」之外(參看大正 2,頁 169 中),辟支佛也常被說是如「鵝王」(RAjAhaMsa),參看 Wiltshire[1990],172

-173;又,Wiltshire[1990],218,note 126 提到一本專書:J. Ph. Vogel, The Goose in Indian Literature and Art, E. J. Brill, 1962。

如罽賓國彌帝蒰力利菩薩,手網縵,其父惡以為怪,以刀割之,

言我子何緣如鳥?」(大正 25,頁 684 上)。

在佛陀論的發展中,佛身論是重要的環節。本來,釋尊住世時,

佛弟子與佛陀共住,聽佛說法,對於什麼是佛陀?這樣的問題,也 許根本不成問題;另一方面,依《雜阿含經》第 498 經,《長阿含經》

第 18 經《自歡喜經》,佛陀的「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 脫知見),乃至於佛陀的「所證法」,連舍利弗也自認無法完全認知!

(參本文 § 3.7.3.。。。。《正觀》雜誌,21 期,頁 115-頁 116)。

這已顯示佛陀之所以為佛陀,有其深遠的一面。等到釋尊入滅,佛 陀已經「不在」,怎麼來認知佛陀,自然成為重要的課題,其中,是 以「法身」為主軸,而有教義法身、功德法身,理法身。但「法身」

太深遠了,有些人對這樣的「形象」實在無法理解。就這樣,佛身 論的發展,有相當部分反而是在佛陀入滅後,回過頭來,思考、體 會,出現在世間的佛陀是怎樣的有情!在這發展中,有法身、生身 的「二分說」;法身、報身、應身「三分說」,甚至「四分說」,雖然 有「法身無色」,或是「法身有相」的不同思潮(參看印順法師[1981b],

19-27)。

出現在人類世間的釋尊,生身與法身的關係如何呢?《大智度 論》(卷 29)對於大乘說三十二「大人相」的解釋是:

(20)

「佛法有二諦: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

世諦故,說三十二相;第一義諦故,說無相。

有二種道:一者、令眾生修福道;二者、慧道。

福道故,說三十二相;慧道故,說無相。

為生身故,說三十二相;為法身故,說無相。

佛身,以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而自莊嚴;法身,以十力、四 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諸功德莊嚴。

眾生有二種因緣:一者、福德因緣;二者、智慧因緣。

欲引導福德因緣眾生故,用三十二相身;欲以智慧因緣引導眾 生故,用法身。

有二種眾生:一者、知諸法假名;二者,著名字。

為著名字眾生故,說無相;為知諸法假名眾生故,說三十二相」

(大正 25,頁 274 上)。

這樣看來,三十二「大人相」,不但具有「存有」上的意義,而 且有教化上的目的。例如,《阿含經》的「六念法門」,其中的「念 佛」是指:「當念佛功德:此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 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如《雜阿含經》第 554 經(大正 2,頁 145 中),說的主要是佛陀十號。但由此十號,

可以推知佛陀的功德。可是,所念的「佛功德」有怎樣的內容?《大

智度論》對此有詳細的解說(大正 25,頁 218 下-頁 221 中)445, 而三十二「大人相」已被包括進去。

在《阿含經》,已可看到若干佛陀的「大人相」所引發的事緣。

《雜阿含經》第 101 經(大正 2,頁 228 上-中)傳述:豆磨種 姓婆羅門「見佛腳跡,千輻輪相,印文顯現。齊輻圓輞,眾好滿足」,

認為:人間應該沒有這樣的足跡。於是隨著佛陀的足跡,尋覓而來,

看到「世尊坐一樹下,入盡正受,嚴容絕世,諸根澄靜,其心寂定,

第一調伏,正觀成就,光相巍巍,猶若金山」,就這樣與釋尊有一番 對談。

《雜阿含經》第 1349 經(大正 2,頁 371 中)則說:有位天 神,「見佛行跡,低頭諦觀,修於佛念」,剛好有隻優樓鳥,就要踏 到「佛足跡」,那位天神趕快說:「汝今優樓鳥,團目栖樹間,莫亂 如來跡,壞我念佛境」。

佛陀走過的地方,留下特殊的印記,不但讓婆羅門想要知道「足 跡」的主人,天神更以「佛足跡」為所緣而「修於佛念」。

聲聞佛法的論書,也有相關的傳說。《大毘婆沙論》(卷 191)引 契經所說:「爾時,世尊袒上身分,告苾芻眾曰:汝應觀我,汝應察

445 至於《大品經》〈次第學品〉第 75 所說的「念佛」(大正 8,頁 385 中-下),

固然說到:「不以三十二相念,亦不念金色身,不念丈光,不念八十隨形好」 這純是大乘《般若經》的修持方法,而由反面推之,三十二相等,也是「念 佛」的內容。

(21)

我。所以者何?如來應正等覺,難可出現,難可得見,過漚曇跋羅 華」。釋尊為什麼要這麼作呢?這是因為「假如有人習奢摩他滿十二 歲,所生善品,不如於須臾頃,觀察佛相好之身所獲功德」(大正 27,

頁 957 下-頁 958 上)。

觀察佛陀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身,即使是非常短的時間,所 能獲得的功德,勝過修習「奢摩他」(Zamatha,止)十二年所生的

「善品」。這樣的比較,相當有意義。《大毘婆沙論》是聲聞部派論 書(注解書),應該不會承認「現在十方佛」,所以與佛陀值遇的機 會,非常難得;修習「奢摩他」的「善品」是什麼呢?如果以「四 修定」的觀念來說,可以是證得現法樂住、證得殊勝智見、證得勝 分別慧、證得諸漏永盡(參看《法蘊足論》,大正 26,頁 489 中), 觀察佛陀的相好之身,竟然會勝過修習「奢摩他」!

《大毘婆沙論》(卷 114)又傳說:憍薩羅國有王,有位女兒,

長相很不好看,後來嫁給一位家道中落的長者子,但在社交場合,

總是無法一起參加,引起友人的疑問。此女覺得很內咎,想要自殺。

佛陀知道她的心意,就出現在面前,「女見如來深生悲喜,發殷淨心,

觀佛相好。善業力故,須臾變身,猶如天女」,佛陀還為她說法,她 因而證得預流果(大正 27,頁 592 下-頁 593 上)。《大毘婆沙論》

舉這個事緣,是要說明所謂的「順現法受業」,這也顯示,「發殷淨 心,觀佛相好」,被認為具有殊勝功德。

在這方面,《清淨道論》可以看到更進一步的說法。「具有清淨

的戒等之德的凡夫亦應作意隨念,由於隨念佛陀等的功德,則隨念 者的心欣淨,以欣淨的心力,即得鎮伏諸蓋,成大和悅,可修毗缽 舍那(觀),而證阿羅漢。例如,住在迦多根達迦羅(KaTakandhakAra)

的頗率特梵長老(Phussadeva,見 DPPN,II,258,No.3)。據說:

有一天尊者看見了魔所化作的佛相,他想:『這個具足貪瞋痴的假 相,尚有如此莊嚴,那離了一切貪瞋痴的世尊,怎不更莊嚴光輝呢?』

於是以佛陀為所緣而獲得了喜悅,增長了他的毗缽舍那觀,得證阿 羅漢果」(葉均譯本,中,351=Pe Maung Tin[1923],263)。

Phussadeva 因為看到魔所化成的佛陀形相,經過思惟比較,觀 想真正佛陀的「相好莊嚴」,應該更為殊勝,Phussadeva 顯然沒有值 遇佛陀,竟能以「以佛陀為所緣」,作為證得阿羅漢果的引子。

佛陀的相好莊嚴,前引《雜阿含經》第 101 經的用語是「嚴容 絕世,諸根澄靜,其心寂定,第一調伏,正觀成就,光相巍巍,猶 若金山」,在《阿含經》,有一些類似的用語,用來說明信眾或是外 道,對佛陀「相好莊嚴」的感受,而這是給孤獨長者,郁伽長者、

頻鞞娑邏王等等,親近佛法,聞法受教的因緣。

但是,《阿含經》也傳述了一些完全相反,南轅北轍的事緣。

依《雜阿含經》第 1184 經的傳說(大正 2,頁 320 中-下),有 位住在孫陀利河旁邊的婆羅門,拿食物到河邊,想要供養大德婆羅 門。當時,釋尊正好在河邊,「世尊剃髮未久,於後夜時,結跏趺坐,

正身思惟,繫念在前,以衣覆頭」。這位婆羅門看到釋尊:「作是念:

(22)

是剃頭沙門,非婆羅門」,所以想要離開,後來雖然還是與釋尊交談,

但從經文的描述,婆羅門不但沒有感受到釋尊「相好莊嚴」,反而是 用了「剃頭沙門」,不是很禮貌的用語(參看本文註 366,見《正觀》

雜誌,26 期,頁 84;另參《正觀》雜誌,28 期,頁 31-頁 32)。

《中阿含經》第 162《分別六界經》,更是傳述一段很特殊的事 緣;有一次,釋尊想要向王舍城的一位陶師,借住陶屋一宿,陶師 答應了,但說;有位比丘已經先來掛單,您可以去與他商量。這位 比丘就是尊者弗迦邏娑利(PukkaZati/PukkasAti,《印佛固辭》,514

-515;DPPN,II,214-216)。釋尊來到陶屋,表明要借住,尊者 弗迦邏娑利只單純的說:「君!我無所違。且此陶屋草座已敷,君欲 住者,自可隨意」。釋尊洗足後,就回到陶屋,「於草座上敷尼師檀,

結跏趺坐,竟夜默然,靖坐定意」。尊者弗迦邏娑利也是如此,「竟 夜默然,靖坐定意」,完全沒有交談。也許釋尊覺得很有意思,就問 尊者弗迦邏娑利:「比丘!汝師是誰?依誰出家學道受法?」還有「若 見師者,為識不耶?」尊者弗迦邏娑利的回答令人意外:他竟然不 認識佛陀(大正 1,頁 690 上-中)!

這一段事緣,固然引出《分別六界經》著名的教說,但令人好 奇的是:王舍城是佛教初期的重鎮之一,釋尊經常在此遊化,尊者 弗迦邏娑利已經出家,而且借住陶屋時,「竟夜默然,靖坐定意」, 可說是精進行道,怎會與釋尊對面不相識?釋尊的「相好莊嚴」,尊 者弗迦邏娑利怎麼會完全感受不到?

但整體而論,在教化來說,不一定非要談三十二「大人相」;佛 身以「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而自莊嚴」,是就生身來說,但是不是 非要如此不可呢?

依《阿含經》的傳述,沸伽羅裟羅(PokkharasAti),阿摩晝

(AMbaTTha)、梵摩(BrahmAyu)、施羅(Sela)等人,都質疑釋 尊的三十二「大人相」,而要求示現,這意謂著他們知道三十二「大 人相」是什麼。事實上,漢譯《長阿含經》第 20《阿摩晝經》說沸 伽羅裟羅是:

「此婆羅門七世已來,父母真正,不為他人之所輕毀。

三部舊典,諷誦通利。種種經書,皆能分別。

又能善解大人相法、祭祀儀禮」(大正 1,頁 82 上)。

這樣的「定型文句」(譯語略有不同),也被拿來描述沸伽羅裟羅的 弟子阿摩晝,還有《長阿含經》第 22《種德經》的種德(大正 1,

頁 94 上)、第 23《究羅檀頭經》的究羅檀頭(大正 1,頁 96 下)、 第 26《三明經》的沸伽羅娑羅婆羅門,他的弟子婆悉狳;多梨車婆 羅門,他的弟子頗羅墮,甚至各自的五百弟子(大正 1,頁 104 下-

頁 105 上)、第 29《露遮經》的露遮婆羅門(大正 1,頁 112 下),

他們都是「善解大人相法」。《長阿含經》第 22《種德經》所謂的「婆 羅門五法」,是指:

(23)

一者、婆羅門七世已來父母真正,不為他人之所輕毀;

二者、異學三部,諷誦通利,種種經書,盡能分別,世典幽微,

靡不綜練,又能善於大人相法,明察吉凶,祭祀儀禮;

三者、顏貌端正;

四者、持戒具足;

五者、智慧通達。(大正 1,頁 96 上)。

這反應出,三十二「大人相」的觀念,在佛教之前已經存在,

是印度古老的傳說。而且,印度傳統中理想的君王(轉輪聖王),也 有三十二「大人相」莊嚴其身。所以三十二「大人相」,也是佛陀在 印度出生,順應當地社會的「示現」。但問題是:依現代學者的理解,

婆羅門的文獻,似乎看不到關於三十二「大人相」的論述。所以,「大 人相」究竟普遍到怎樣的程度,似不明瞭。

關於「大人相」是隨順世間,《大智度論》(卷 88)對此,有詳 細說明(大正 25,頁 684 上-中):

「有人言:佛、菩薩相不定,如此中說。隨眾生所好,可以引 導其心者,為現相。

眾生不貴金而貴餘色,璃、玻、金剛等;如是世界人,佛 則不現金色,觀其所好則為現色」。

「有人不好肩圓大,以為似腫;有以腹不現,無腹如餓相;亦 有人以青眼為不好,但好白黑分明。

是故佛隨眾生所好而為現相,如是等無有常定」。

「有人言:此三十二相實定,以神通力變化身,隨眾生所好而 為現相」。

「有人言:佛有時神通變化,有時隨世界處生,當生處不得言 神通變化」。

「隨此間閻浮提中天竺國人所好,則為現三十二相。

天竺國人,于今故治肩髆令厚大,頭上皆以有結為好。

如人相中,說五處長為好。眼、鼻、舌、臂、指、髀、手足相,

若輪、若蓮華,若貝、若日月,是故佛手足有千輻輪,纖長指,

鼻高好,舌廣長而薄。

如是等皆勝於先所貴者故,起恭敬心。

有國土佛為現千萬相,或無量阿僧祗相,或五、六、三、四;

隨天竺所好故,現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

依據這樣的解說,釋尊出世時具足三十二「大人相」,是「隨此 間閻浮提,中天竺國人所好」,而佛陀的「莊嚴其身」,不一定非要 有三十二「大人相」不可。

如果說,「女人五礙」中,女人之所以不能為轉輪聖王、佛陀,

原因之一是:在身體的構造上,轉輪聖王、佛陀都要具有三十二「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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