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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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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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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林美香教授.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研究生:吳象元 撰 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 v.

(2) 獻給摯愛的爸媽、哥哥.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3) 謝辭 「你仍得相信 山谷中留著 有那回音」. -林徽音〈別丟掉〉. 學術最美妙的時刻,就是從無到有。三年來,心底的想法慢慢化成文字,終成一本完整 的論文,這真是場美好的夢。 從構思到完稿,首先要感謝指導教授-林美香老師。大三,圖書館西洋史架上找到老師 的書,碩一,在研究室原木書櫃前,與老師暢談,第二次會面那天,便唐突開口請老師做指 導教授。這珍貴的兩年半,老師給了最自由的空間和信任,一步步帶我完成設定的目標,並 在一次次「就事論事」的提問裡,領我把問題意識陳述的更加清楚。其間,更以完全的信任, 讓我擔任英國史助教,再次走過英國的過往,這是多麼寶貴的經驗! 每次師徒會面,老師總能一把拉出陷入泥沼的我,並指引明確的方向,使我再度闊步於 17 世紀的路上;另一面,老師的赤子之心,讓我們如朋友般從愛丁堡、信仰、服裝聊到旅. 政 治 大. 行,還記得有次發現伊拉斯摩斯和彌爾頓都有趟義大利之旅,我們便興致盎然列出「近古歐. 立. 洲青年壯遊名單」。. 這一年,為了實踐心底的想法,時而跑出既定框架,時而延宕進度,老師既無驚訝也無. 學. ‧ 國. 阻攔,始終尊重我的想法,甚至當我試著往另個方向嘗試,也是百分之百的理解與協助。受 教於嚴師,探史之細微,謝謝您 Dear Teacher M.,何其有幸有您做指導教授,沒有老師的指. ‧. 引、包容和鼓勵,就沒有這本論文的完成。. 再者,我要感謝口試委員楊肅獻老師與陳正國老師,謝謝您們對這本論文提出的寶貴建. y. Nat. 議。作為一個思想史的初學者,楊老師與陳老師的寶貴一課,讓學生對彌爾頓的政治思想有. sit. 了多角的思考面向。. al. er. io. ………………………………………………………………………………………………………. n. 回想政大的時光,從起初的不適到習慣走入這座指南山環繞的校園(還有貓空山林裡的. Ch. 國關),感謝近三年來所遇見的人、事、物:. engchi. i n U. v. 感謝政大歷史系的教授們,謝謝您們在課堂、課外帶給我珍貴的啟發。感謝唐啟華老師 不時耳提面命,讓我不再躊躇;Dear Professor Joe, thank you for your encouragement and friendship, especially the picture of seventeenth century you gave me in class, and that big Thanksgiving turkey;感謝劉祥光老師對我的關心和建議;感謝周惠民老師,我很喜歡您的 課;感謝金仕起老師讓我把彌爾頓融入黃帝內經;感謝黃福得老師的拉丁文課,雖然我只記 得 es 和 insula,卻讓我不致對彌爾頓的拉丁文恐懼;感謝劉季倫老師帶我們在現代性課堂裡 讀了許多好書;感謝楊瑞松老師擔任我碩一的導師。 歷史之外,我要感謝政大幼教所的倪鳴香老師和珮君。感謝倪老師領我加入她溫馨的國 科會計畫團隊,雙手擁抱我這個對「敘述訪談」一竅不通的新手,在聆聽訪談者的生命經驗 中、在老師拿出親手種植檸檬的片刻,以及在宜蘭孩子攀爬大樹的校園間,描繪著屬於我的 人生旅途,也感謝珮君熱情的分享研究心得,還有那些歡樂午餐時光的談話。那三個月的學 習與書寫,給了我很棒的學術靈感,是我在政大的一場美好邂逅。. I.

(4) 更要感謝政大國關中心的嚴震生老師。謝謝嚴老師給我三年的國科會助理工作,讓學生 能擔負生活費用,兼顧了理想與現實,而嚴老師在繁忙的研究、教學與行政事務裡,始終維 持著喜樂與率真的學者風範,讓我如沐春風;偶有機會旁聽老師接受電台訪問的第一手國際 觀點(間或有美國體壇的評論),都讓這份工作充滿樂趣。 感謝因政大歷史系而認識的朋友:辛勞的助教們、所上的學長姐、同學的情誼、TA 課 的學弟妹。謝謝親愛的同班同學及「美香老師班底」,雖然我們總各自忙碌,但每次見面的 話題都能無限擴張,喧鬧不休;我們背著各自的書,橫跨東西方,時歷五百年,為了目標而 努力,有你們的陪伴,讓我在史料閱讀與研究中,有了宣洩的出口,回想每一次的餐桌談話、 每一個慶祝時分,以及總圖唸書的日子,那是淡如水,卻值得細細品嚐。 政大三年,細雨中的山坡道、長堤夕陽、中正總圖的味道、彼此的分享,原來學術氛圍 可以是共融,更是一種生活態度。 ……………………………………………………………………………………………………… 我要感謝這一路上給我全心支持的家人:. 政 治 大 陪伴、聆聽和鼓勵,在成長過程中,為我祈禱、祝福,並用身教送給我「閱讀」這個禮物。 立 九歲生日的ㄧ套歷史漫畫,讓我的人生因那天而更加寬廣,看見了更開闊的世界。有你們的. 感謝爸媽和哥,你們是這世上最了解我的三個人。從小開竅甚晚,你們用最完整的愛,. 學. ‧ 國. 支持,這條與社會期待迥異的道路,始終是通往名為樂觀的方向;而擁有你們對我的信任和 只屬於我們的對話,是我人生中最珍貴的印記。. ‧. 我的爸爸,和我ㄧ起讀書、討論,在關鍵時刻給出最中肯的建議,他總用嘴角上揚的微 笑表達對我的期待;爸,你是我們家最聰明的人。我的媽媽,知女莫若母,任何大小事,她. y. Nat. 一定放下手邊的繁忙工作了解我的需求;在我開心或失落的時候,給我擁抱、聽我說話、為. sit. 我煲湯,更不忘提醒我,假使沒有為社會進一份心,累積再多的知識都沒有意義。我的哥哥,. al. er. io. 我最好的朋友,我是多麼開心能和你一起長大;從小,你是我最大的靠山,現在,我們除了. n. 彼此鼓勵,還能繼續笑鬧,再一起往各自的方向前進,何其幸運。. Ch. i n U. v. ………………………………………………………………………………………………………. engchi. 走到今天,實在要感謝在這求學路上一路帶領陪伴的好老師們。 國中三年的歷史老師陳雅娟老師,您精彩的上課內容,讓我對歷史系滿懷憧憬;高三歷 史老師韓靖宇老師,您讓我知道歷史不只是過去,而是要不斷質疑、不斷討論;高三導師劉 文玉老師,沒有您的嚴格督促,我絕對無法實現歷史系的夢想。 歷史研究是個累積的過程,回想走過的七年,我ㄧ定要感謝台北大學歷史系為我的史學 訓練展開旅程,並給了我繼續向前的自信。 感謝李若庸老師,我的英國史啟蒙:從大學三年的導師身分、畢業論文指導,到畢業後 的談話,您溫暖的微笑從未缺席;您挑戰我的思考,教導我整理出自己的答案,讓我體會到 知識如何讓人感動,以及知識分子的態度;您堅守的「理想性」、對教育的理念和給學生的 陪伴,帶給我無數難以言喻的收穫,每個週二下午的英國史,總巴望著時間停滯,到了討論 課提問,您又把我們辯到啞口無言;說過無數次的感謝,今天請讓我再說聲,謝謝您。感謝 伍碧雯老師,謝謝您教導我們對任何事要勇於懷疑,以及對這個世界要時時關懷,我想念您 課堂上的犀利提問,和將真理置於權力之上的寬廣;「同學,你的終極關懷是什麼?」這句. II.

(5) 話我始終放在心上。感謝陳守亭老師,因您的指導,我才得以有了向前走的機會,您為學生 們所做的一切,我們都謹記在心;感謝蔣義斌老師讓我看到士大夫要「知禮守禮、掌握細節」 , 進而「追求圓滿」;感謝李朝津老師敎會我寫學術論文;感謝李訓祥老師總是在關鍵時刻給 我重要提點;感謝陳俊強老師訓練我們對史料解讀要鉅細靡遺;感謝陳玲老師對我們的關 心,也謝謝您替三峽留下歷史紀錄。 感謝在這學習過程給我提點的幾位老師: 感謝陳永發老師,謝謝您在大學至研究所階段,總不吝惜的給我協助,您讓我看見一位 學者如何對自己的研究充滿熱情,您的治學態度與謙和,令我打從心底尊敬。 感謝古偉瀛老師,謝謝您在我大四尾聲與我分享西洋史的研究經驗,並給了我許多珍貴 的建議,您對天主教歷史的關懷給了我許多啟發。 ……………………………………………………………………………………………………… 感謝我的朋友,特別是台北大學歷史系的你們。畢業三年,我仍無時不想念三峽的天空、 狂風,和那寬廣之地所發生的每段故事。猶如《未央歌》,我們一起在現實中尋找答案、在. 政 治 大 沒有你們,我無法在許多抉擇時刻保有笑容,也因為你們,那些度過的笑聲與淚水、深夜的 立 談話,和那些傳遞默契的片刻,一切都成了無須言語的美好。我更要感謝繼續投身歷史研究. 課堂中辯論思考,在宿舍熬夜唸書、為報告失控,對我而言,那便是我從未後悔的青春歲月。. 學. ‧ 國. 的朋友,不管是借書或彼此激勵,與你們分享總能獲得平靜的心情。在歷史的殿堂相遇,且 相知相惜,這是何等的幸福。. ‧. 感謝在愛中關懷相挺的堂表兄弟姊妹、不需太多言語的兒時玩伴、一起做夢的高中同 學、在教會長大扶持的老友、許多生命片段所遇見、旅行中曾一起行走的朋友們,以及從小. y. 入歷史書寫之中,因為人與人之間實在存有太多的真摯與驚喜。. sit. Nat. 到大疼愛我的奶奶、公公、家族長輩、教會神長、修女和代母。你們讓我學會要把「人」放. al. er. io. ………………………………………………………………………………………………………. n. 選擇約翰.彌爾頓作為研究主題,和我的個人經驗有十分直接的關係。大學畢業的夏天,. Ch. i n U. v. 我到泰國北部擔任教育志工,教授華人村的孩子和老師們學習中文,回國後,我清楚明白這 場旅行改變了我的人生規劃。. engchi. 「如何回應現狀」成為新的思考方向,進而清楚地把題目設定為「知識份子的回應」, 回應的是社會,與生處的當代;身為一名天主教徒,又再把條件聚焦為基督徒;碩一下,偶 然翻到副刊「彌爾頓誕辰四百年」的專題報導,就在那天,彌爾頓成了論文的研究對象。彌 爾頓集天才詩人、論冊作家,社會關懷者之大成,他用文字針砭時事,用行動表達立場,真 切樹立了知識份子對社會的責任,給了我深刻靈感,但作為一名天主教徒,彌爾頓對天主教 的嚴厲批判則讓我不時與他激烈辯論,更想親口告訴他,我是何其珍視我的信仰。 在研究初期,二十三歲的我正處於對現狀與未來充滿困惑的年紀:國家欠缺中心思想、 政治現狀混亂,世界各地戰爭頻仍、天災不斷,人心貪婪、經濟危機,地方衝突更是重複上 演,這豈不重演那被稱為「災難世代」的十七世紀嗎?我永遠記得那天,二十三歲的彌爾頓 這樣告訴我:. My hasting days fly on with full career,. III.

(6) But my late spring no bird or blossom sheweth. Perhaps my semblance might deceive the truth, And I to manhood am much less appear 描述他對未來的迷惘,及那種深具抱負卻尚未定位的慌張,恰巧回應了面對理想和現實對立 的我。那一刻,彌爾頓不再是我的研究對象,而成了並肩而坐的朋友,對於他在內戰期間的 投入,我彷彿更懂了他的心境、無奈,也懂了他的熱情。史賓格勒會稱這過程為「相似的擬 喻」。在與彌爾頓對話的過程,我真正體會到研究歷史的快樂,就好比深不見底的空谷,你 以為漆黑靜默,側耳細聽竟傳來陣陣回音。我研究的雖是十七世紀的英格蘭歷史,但那時代 的混亂和衝突卻彷彿今日的時空交錯;我研究的是一位詩人,但他與今時輝映的文字,卻讓 400 年的距離不再遙遠。遇見彌爾頓是場意外,巧妙的契合,把我人生旅程的心境,書寫在 每個早晨攤開的扉頁上,倒印在榛果拿鐵香味中的思考與出神中。 彌爾頓畢業劍橋大學的三百年後,一位來自中國的女孩在康河岸邊邂逅了同樣來自中國. 政 治 大 他們為十五歲的我刻畫出古典深遂的英國,卻不知十年後,竟能為他們相遇的國度書寫一段 立 歷史!如此的巧妙安排,感謝天主聆聽我的祈禱,只有在回首之日,才發現天主早為我預備. 的年輕詩人,這故事是我對英國偏愛的源頭,也是自大學起就以英國史為研究主題的源起;. 學. ‧ 國. 如此奇妙的禮物,更感謝祢在我身旁,給了我方向與價值觀,讓我時時記得何為最重要的事, 讓我知道人生的最珍貴,莫過於認識祢。. ‧. 2002 年 7 月 27 日,走在劍橋的校園內,祈禱著要成為研究歷史的人,2011 年 7 月 27 日,走出季陶 415 的口試教室,內心盡是激動與感謝,當楊肅獻老師對我說出「恭喜妳,畢. n. al. er. io. sit. y. Nat. 業了」,那真是「人生的一刻」!. Ch. engchi U. IV. v ni. 吳象元. 謹誌. 民國一百年夏.

(7) 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摘要 約翰.彌爾頓(John Milton,1608-1674) ,集英格蘭詩人、論冊作者與共和政府官 員於一身,經歷了三王國的戰爭、弒君、共和政府成立及復辟。本論文是藉由彌爾頓 1640 年至 1660 年間所出版的論冊(pamphlet),探討時代與其思想的互動。彌爾頓的論冊可 分三個時期:一為 1649 年之前,主題為教會、教育與出版自由,二為 1649 年至 1654 年間,內容包括國王、人民的權利和共和政府的建立,三為 1654 至 1660 年間,主題有. 政 治 大 王國的戰爭與彌爾頓生平,主要是概述英格蘭在 1640 年代的景況,特別是王權體制的 立 動搖,和思想的蓬勃發展,此外會回顧彌爾頓生平,並參考彌爾頓陳述其內心信念的文 對共和政府的評論,以及對自由的呼籲。本論文除緒論和結論,共分四章。第一章為三. ‧ 國. 學. 字。第二章至第四章將分別討論上述彌爾頓三個時期的論冊。第二章重點為彌爾頓在 1649 年之前的作品:分別是《論改革》 、《論教育》與《論出版自由》 。第三章則是探討. ‧. 1649 年至 1654 年間的作品,是以《國王與官員的任期》和《為英國人民聲辯》為主; 此為彌爾頓首次明確對政治發表看法,也是彌爾頓進入共和政府任職前後的兩本著作。. y. Nat. 第四章探討 1654 年後的作品-《再為英國人民聲辯》與《建 立 自 由 共 和 的 可 行 之 道 》 ,. sit. 是共和後期至復辟前夕之作。透過以上四個章節,我們將檢視彌爾頓思想如何對應英格. al. er. io. 蘭這二十年間的處境:主教制度、出版品審核制、宗教自由受限、弒君爭議與政府體制. n. 的調整。本論文將顛覆不同以往的彌爾頓,以其思想為核心,進而整理彌爾頓的政治思. Ch. 想與時代的連結,並探討其立論的主旨。. engchi. i n U. v. 關鍵詞:約翰.彌爾頓、共和、論冊、自由、政治思想、基督共和體制. V.

(8) John Milton and the Commonwealth of England(1640-1660) Abstract John Milton (1608-1674) was an English poet, pamphleteer, and civil servant of the Commonwealth of England. He lived through the Wars of the Three Kingdoms, regicide, the founding of the Commonwealth and the restoration of the monarchy. This thesis focuses on the pamphlets that Milton published between 1640 and 1660, examining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times and his thoughts. Milton’s pamphlets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periods: The pamphlets written before 1649 deal with the Church of England, education, and the liberty of. 政 治 大 rights of the king and the people and the founding of the Commonwealth. Between 1654 and 立 1660 his main topics were criticisms of the Commonwealth and appeals for liberty. The first. unlicensed printing. During the second period between 1649 and 1654 he wrote about the. ‧ 國. 學. chapter of this thesis covers the Wars of the Three Kingdoms and Milton’s life, focusing on the description of the situation in England after the 1640s, particularly the precarious situation. ‧. of the monarchy and the thriving development of thought. It will also look back on Milton’s life and reference writings in which he stated his inner beliefs. Chapters two to four will. y. Nat. discuss the pamphlets written by Milton during the three periods mentioned above. Chapter. sit. Two focuses on Milton’s writings before 1649, namely Of Reformation, Of Education, and. al. er. io. Areopagitica. Chapter Three discusses works penned between 1649 and 1654, namely The. v. n. Tenure of Kings and Magistrates and Pro Populo Anglicano Defensio. In these two works. Ch. i n U. Milton for the first time clearly stated his stance toward politics. Both were written before and. engchi. after Milton took a post in the Republican government. Chapter Four is devoted to Milton’s works after 1654 – Defensio Secunda and Ready and Easy Way to Establish a Free Commonwealth – which were written in the waning years of the Commonwealth and before the Restoration of 1660. The four chapters will give an overview as to how Milton’s thoughts addressed England’s plight during these two decades - episcopacy, censorship, the restriction of religious freedom, the controversial regicide, and the restructuring of the government system. This thesis will reverse the past approach toward Milton, which focused on his thoughts, by clarifying the connection between Milton’s political thought and his era, and discussing the key points of his argumentation. Keywords:John Milton、Commonwealth、Pamphlet、Liberty、Political Thought、Christian Commonwealth. VI.

(9) 目次 緒論……………………………………………………………………………………1 緒論 第一章、 第一章、約翰彌爾頓與三王國的戰爭………………………………………………12 約翰彌爾頓與三王國的戰爭 第一節、關於三王國的戰爭……………………………………………………12 (一)定義三王國的戰爭…………………………………………………12 (二)三王國的戰爭經過…………………………………………………15 第二節、約翰‧彌爾頓的生平概述…………………………………………….19 第二章、 戰爭期間的論辯 第二章、戰爭期間的論辯……………………………………………………………32 第一節、關於宗教改革…………………………………………………………34. 政 治 大 (二)理想的政府與教會…………………………………………………40 立. (一)未完成的宗教改革…………………………………………………37. 第二節、關於教育改革…………………………………………………………44. ‧ 國. 學. (一)哈特利柏與彌爾頓…………………………………………………44 (二)英格蘭教育的缺失…………………………………………………46. ‧. (三)理想的學校…………………………………………………………48. y. Nat. 第三節、關於出版自由…………………………………………………………51. io. sit. (一)歷史的教訓…………………………………………………………53. n. al. er. (二)閱讀的價值…………………………………………………………54. i n U. v. (三)審核制的執行力……………………………………………………55. Ch. engchi. (四)審核制對學術的打擊………………………………………………56 第三章、 為共和鋪路 第三章、為共和鋪路…………………………………………………………………59 第一節、替弒君辯護……………………………………………………………60 (一)社會起源論…………………………………………………………61 (二)推翻統治者的理由…………………………………………………65 第二節、共和政府的建構…….………………………………………………...68 (一)神律…………………………………………………………………71 (二)共和政府的法統依據………………………………………………77 2-1 自然法的規律.............................................................................77 2-2 習慣法的傳統.............................................................................81 (三)共和政府的體制……………………………………………………83 3-1 從王權到混合體制.....................................................................83 VII.

(10) 3-2 議會的權利................................................................................ 87 第四章、 第四章、從共和到復辟 從共和到復辟………………………………………………………………92 第一節、共和政府的實踐………………………………………………………92 (一)對共和政府的警告…………………………………………………93 (二)共和體制的變動性…………………………………………………98 第二節、復辟前夕的共和訴求………………………………………………..100 結論: 結論:一位知識份子的回應.....................................................................................104 一位知識份子的回應 參考書目....................................................................................................................111 參考書目.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III. i n U. v.

(11) 緒論. .1.. 緒論 要了解一個時代,最直接的方法便是參考當代作者留下的文字。. 政 治 大 1949年戰後蕭條,倫敦查令十字路(Charing Cross Road)的書店老闆鐸 立 ,因緣際會認識了紐約劇作家漢芙(Helene Hanff, 爾(Frank Doel,1908-1968). ‧ 國. 學. 1916-1997),兩人十多年的信函在70年代集結成書:二手珍本書的找尋、經 濟景況、不經意附帶的文學評論及書目清單,被後人譽為「書店文學」的經. ‧. 典。在一封寫於1964年的書信裡,漢芙如此說道:. n. al. er. io. sit. y. Nat. 最 近 才 剛 丟 掉 一 本 書 - 內 容 為 描 述 奧 利 佛 . 克 倫 威 爾 ( Olivier Cromwell,1599-1658)時代的社會狀況。但我該如何確認作者所言是 否屬實呢?如果我真要了解,何不閱讀約翰.彌爾頓(John Milton, 1608-1674)和沃頓(Zaak Walton,1593-1683)1?貨真價實的作品不 僅能清楚告訴我實況,還能引領我神遊過往。 2. Ch. engchi. i n U. v. 正如漢芙所言,欲了解一個時代,最直接的方法便是參考當代作者留下的紀 錄,這段文字,恰好揭開本論文的扉頁,彌爾頓從1640年至1660年出版的論 冊(pamphlet) ,詳載英格蘭1640年代的教育現況,以及他對宗教與出版自由 的訴求,更回應了1649年後的弒君、共和政府成立及王室復辟,而本文便是 探討彌爾頓這二十年間的政治思想與時代的互動。. 1 2. 艾薩克‧沃頓,著有《高明的垂釣者》(The Complete Angler)。 Helene Hanff,84, Charing Cross Road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90), 86;中譯本見海蓮. 漢芙,陳建銘譯《查令十字路84號》(台北:時報文化,2002)。.

(12) .2.. 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1640年至60年代的不列顛極不平靜:三王國的戰爭(The Wars of the Three Kingdoms) 、3國王與議會之爭、弒君、共和政府的成立及王室的復辟。 這過程牽涉政治、宗教、經濟等因素,更衍伸對王權、教會議題的探討,以 及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三王國間差異與整合的問題。4而這二十年與彌爾 頓最為直接的關聯,則為政治面向。 1608年,彌爾頓生於倫敦,自幼接受完善教育,並於劍橋大學完成學業。. 治 政 大 利,這趟啟發之旅,讓研讀的文字成為眼前交替的人、事、物,統整了彌爾 立 頓尚未成型的想法,進而對當前事務提出看法。 1639至1640年間,英格蘭與 彌爾頓熱愛寫詩,早年作品更在歐陸出版,三十歲那年,他前往法國和義大 5. ‧ 國. 學. 蘇格蘭爆發了第一、二次主教戰爭(First Bishops’ War,Second Bishops’ War) ,當時英格蘭國王查理一世(Charles I,r. 1625-1649)為解決這場對峙,. ‧. 重新召開關閉已十一年的議會,欲透過法案的通過來籌錢成立軍隊,議會則 順勢向查理一世要求權力的提升,遂開始了議會與國王之爭。除此之外,蘇. sit. y. Nat. 格蘭問題仍繼續對查理一世形成壓力,而愛爾蘭在1641年所爆發的動亂又為 這過程增添了不穩定的因素。幾件事件的積累,讓查理一世的統治面臨嚴重. io. n. al. er. 危機,更導致英格蘭政體在1649年由王權體制,轉為克倫威爾為首的共和政. 3. Ch. engchi. i n U. v. 「三王國的戰爭」 (the Wars of the Three Kingdoms)這個名詞,源於波卡克(J. G. A. Pocock) 的主張:波卡克提到史家貝克特(J. C. Beckett)將過去被稱為英格蘭內戰的標題改為「三 王國的戰爭」,表示不再用以英格蘭為主的觀點,而波卡克也認同這樣的改變,並強調這 場動亂須將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和威爾斯一併考量,不該侷限於任何王國,但本論文 仍有使用「內戰」一詞,指的是以政治中心英格蘭為視角的動亂;J. G. A. Pocock, “British History: A Plea for a New Subject,” The Journal of British Studies, Vol. 47, No. 4 (1975): 601-621. 4 有關1640年代三王國的戰爭,可參見Conrad Russell, The Causes of the English Civil War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Lawrence Stone, The Cause of the English Revolution 1529-1642 (London: Routledge, 1994); Christopher Hill, Puritanism and Revolution (London: Pimlico, 2001); David Cressy, England on Edge: Crisis and Revolution, 1640-164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John Adamson, ed. The English Civil War: Conflict and Contexts, 1640-49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9). 5 Christopher Hill, Milton and the English Revolution (New York: Viking Press, 1977), 55..

(13) 緒論. .3.. 府(Commonwealth)。主教戰爭爆發後,彌爾頓即刻自歐陸返國,並自1640 年起以論冊(Pamphlet)書寫意見,回應時局長達二十年之久。他在1649年 至 1660 年 接 受 共 和 政 府 的 邀 請 擔 任 拉 丁 文 秘 書 ( Secretary of Foreign Languages, Council of State) ,負責處理對外事務,而他的作品也由多元主題, 逐漸轉為以探討政治體制的主題為核心。 1652年,彌爾頓雙目因長年眼疾而失明,卻仍透過秘書的協助持續筆. 治 政 大 彌爾頓遂淡出統治權力中心。之後,出於對人生的體悟及對時局的感慨,重 立 回詩人的身分,寫下最廣為流傳的詩作: 《失樂園》(Paradise Lost,1667)、 《力. 耕,1658年克倫威爾過世、1660年查理二世(Charles II,r. 1660-1685)復辟,. ‧ 國. 學. 士三松》(Samson Agonistes,1671)、《復樂園》(Paradise Regained,1671); 1674年11月8號,長期飽受疾病困擾的彌爾頓過世。6. ‧. 研究動機. sit. y. Nat. 彌 爾頓的 研究 在上個 世紀 因產量 之大 而被學 者稱 為「彌 爾頓 產業」. io. n. al. er. (Milton Industry) 。7其中最重要的一本刊物為美國匹茲堡大學(University of. i n U. v. Pittsburgh)於1969年出版的研究論集:《彌爾頓研究》 (Milton’s Studies) ,其. Ch. engchi. 所關注的主題幾乎等同這半世紀對彌爾頓研究的縮影。許多研究十七世紀的 學者,他們用各自的專業,以早年出版的彌爾頓傳記或彌爾頓的詩作與論冊 為素材,8進而處理文學、政治、宗教、思想等主題,或討論彌爾頓與同期作 6. 7. 8. 有關彌爾頓的生平,可參見David Masson, The Life of Milton: Narrated in Connexion with the Literary,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Events of his Time (Gloucester, Mass.: Peter Smith, 1965); W. R. Parker, Milton: A Biograp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Gordon Campbell, Thomas N. Corns, John Milton: Life, Work, and Though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Anna Bear, Milton: Poet, Pamphleteer, and Patriot (New York: Bloomsbury Press, 2009). Michael Allen Mikolajczak, “Reading Milton: a summary of illuminating efforts,” in Dennis Dazielson, ed.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Milton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277. 這些傳記分別為1694年出版的《彌爾頓的一生》(The Life of John Milton),作者為彌爾頓.

(14) .4.. 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者的互動關係。9綜觀《彌爾頓研究》的各期主題或其它專書期刊,其主題大 多為文學批判,著重的是分析書寫風格和語句排列規律,最常見的則是探討 彌爾頓詩作的隱喻意涵。和《失樂園》包山包海的研究成果相比,彌爾頓的 論冊實在不被重視,能把作品與歷史背景結合的著述更是不足,彌爾頓的形 象只是位「英格蘭內戰時期的詩人」。 然而,彌爾頓在1640年至1660年間並非詩人,而是論冊作者。史家沃爾. 治 政 大 彌爾頓的論冊可分 文只是抒發情感的創作,但論冊卻能傳達明確的想法。 立 為三個時期:一為1649年之前,主題包括教會、教育、離婚與出版自由,二 頓(Blair Worden)表示,彌爾頓在這二十年間之所以改變寫作形式,在於詩 10. ‧ 國. 學. 為1649年至1654年之間,內容包括國王、人民的權利和共和政府的建立,三 為1654至1660年間,主題包括對共和政府的評論,以及對自由的呼籲。這些. ‧. 著作放進三王國的戰爭、弒君與共和政府成立的脈絡中,能清楚對應英格蘭. sit. Nat. 君爭議與政府體制的調整。. y. 的處境:主教制度、對出版品實行審核制(censorship)、宗教自由受限、弒. 本論文的目標是要補足對彌爾頓論冊研究的不足。基於彌爾頓的詩作研. io. al. er. 究已較難突破,因此本文便不再處理彌爾頓這二十年間的詩文作品,而是把. n. v i n Ch 本文試圖將作品與時代連結,將彌爾頓的思想回歸到時間軸上,並以上述三 engchi U. 焦點集中在論冊。為避免專注彌爾頓的思想而陷入「見樹不見林」的情況,. 個時期的劃分來分析。第一階段的論冊主題,內容呈現「說帖」的意味,傳 達他對宗教與出版自由的期待,以及對教育改革的看法,可作為彌爾頓對當 時政府的訴求。1649年至1654年為彌爾頓論冊的第二階段,他選擇直接切入. 的姪子菲力普(Edward Philip,1630-1696);第二本為古物收藏家艾柏瑞(John Aubrey, 1626-1697)所寫,是以訪問彌爾頓的兄弟克里斯多福(Christopher Milton)和第二任妻子 妻子伊麗莎白(Elizabeth Minshull)而寫成的《約翰.彌爾頓》(Mr. John Milton);第三 本為彌爾頓的朋友史金納(Cyriack Skinner)所著。 9 有關《彌爾頓研究》(Milton’s Studies)的出版宗旨,可參見每期首頁。 10 Blair Worden, Literature and Politics in Cromwellian England: John Milton, Andrew Marvell, Marchamont Nedha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7..

(15) 緒論. .5.. 弒君議題,傾向共和的立場已不言而喻;此外,彌爾頓授命替共和政府辯護 體制的正當性,因而替政府建立了一套理論的基礎。然而,彌爾頓在第三階 段出現了思想轉折,他的論冊出現了對共和政府的建言與警告,在復辟前則 表達共和存在之必要。把第二與第三階段著作集合而論,標誌了彌爾頓在共 和政府成立前後的書寫,表達出對共和政府從弒君、成立與復辟三階段的看 法,由起初的期待、為其辯護,轉為提出忠告與結束前的留戀,如此的心境. 治 政 大 這動盪不安的時代造就了彌爾頓,是這場景令彌爾頓以個人之見進行回 立 應,這20年間所發表的著作,以及從事政治活動的紀錄,更使他成為替我們. 轉折,對應著彌爾頓個人與時代的連結,也透露出共和政府的興起與衰落。. ‧ 國. 學. 訴說時代的見證人。總之,本論文要透過彌爾頓生平的眼光來寫一個時代, 反之,我們又能從他的作品印證時代,甚至看到不同的面向。另一方面,彌. ‧. 爾頓可做為了解當時知識份子的一面鏡子:一位知識份子要如何回應他生處 的時代?要如何在「思考」和「實踐」中取得平衡?知識份子是否具有發聲. sit. y. Nat. 的責任?這些皆是令我深感好奇的問題。我解決的問題雖發生在十七世紀的 三王國戰爭與共和政府建立時期,但實際上卻是我對此時此刻,知識份子要. io. al. er. 如何回應現狀的疑惑,如同安娜‧貝兒(Anna Beer)說道:「研究彌爾頓的. n. v i n Ch 以著作挑戰的讀者,進而開始思索問題,並因而提出了我們自己的答案。」 engchi U 過程,不僅是一場穿梭於混亂和美好過去的旅程,我們也如同那些被彌爾頓. 11. 文獻回顧 本文的參考資料,可分為彌爾頓出版的論冊、早年出版的傳記和學者們 的研究。關於彌爾頓的文章,本文將分析《論改革》 (Of Reformation,1641)、 《論教育》 (Of Education,1644) 、《論出版自由》 (Areopagitic,1644) 、 《國. 11. Anna Bear, Milton: Poet, Pamphleteer, and Patriot (New York: Bloomsbury Press, 2009), xvii..

(16) .6.. 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王與官員的任期》(Tenure of Kings and Magistrates,1649)、《為英國人民聲 辯》 (Pro populo Anglicano Defensio,1651) 、 《再為英國人民聲辯》 (Defensio Secunda,1654)和《建 立 自 由 共 和 的 可 行 之 道 》(Ready and Easy Way to Establish A Free Commonwealth,1660 ),是以沃福(D. M. Wolfe)在1953 年所編一共六冊的《彌爾頓散文全集》 (Complete Prose Works of John Milton, 1953-82)為參考版本。12為理解彌爾頓的生平,本文也會參考十七世紀便已. 治 政 大 Philip,1630-1696) 談其家人所完成的第一手史料,分別是菲利普(Edward 立 在1694年出版的《彌爾頓的一生》 (The Life of Mr. Milton)、古物收藏家艾柏 出版的彌爾頓傳記;這些紀錄,是作者透過與彌爾頓的直接接觸,或藉由訪. ‧ 國. 學. 瑞(John Aubrey,1626-1697) 的《約翰.彌爾頓》 (Mr. John Milton)以及彌 爾頓友人史金納(Cyriack Skinner)的作品13。這些珍貴的資料對了解真實的. ‧. 彌爾頓極具參考性。. 有關前人的二手研究可分為傳記類和主題式的專書:在當代出版的彌爾. sit. y. Nat. 頓傳記中,最著名有二:一為梅森(David Masson)的《彌爾頓的一生》 (Life of Milton),二為帕克(William Riley Parker)的《彌爾頓傳》(Milton: A. io. al. er. Biography)。梅森的作品寫於1859年至1894年,最大的特色在於他以七冊的. n. v i n Ch 整,而這些成果在當今的彌爾頓研究中仍持續被引用;梅森更強調,這本傳 engchi U. 篇幅巨細靡遺地書寫彌爾頓的一生,並且將過去有關彌爾頓的史料作了統. 記有著「與時代並肩而走」的意識,在了解彌爾頓生平之外,還可一窺當時. 12. 13. 沃福所編的《彌爾頓散文全集》(Complete Prose Works of John Milton),是彌爾頓研究 最為重 要的參考資料,本文也將依彌爾頓研究的慣例,將其簡稱為“C.P.W.”。凡台灣有《彌 爾頓散文全集》的學術機構皆屬贈書,並且獨漏第四冊,因此本論文是以Rufus Wilmot Griswold, ed. Prose Works of John Milton, With a Biographical Introduction(Philadelphia: John W. Moore, 1847)為本論文欲參考的三篇文章依據,分別是《論出版自由》、《為英 國人民聲辯》和《再為英國人民聲辯》。 這三本傳記收錄在Helen Darbishire, ed. The Early Lives of Milton (London: Constable, 1932); J. M. French, ed. The Life Records of John Milton (New Brunswick, NJ: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1949-58)..

(17) 緒論. .7.. 的文學發展,以及教會在當時的影響力。14和梅森相比,1968年出版的《彌 爾頓傳》只是塊小型畫布,但帕克的著作卻補充了較多的政治、宗教,與文 學史的脈絡;帕克特別強調宗教對彌爾頓的影響,特別是行為和信仰的關 聯,他認為,以現代概念來解釋彌爾頓講述離婚、教育或政治的作品並不恰 當,有時還須考量彌爾頓的宗教背景,才能見其全貌。15 關於彌爾頓的傳記著作,成書時間愈後者,參考的資料也更加完整。出. 治 政 大 and Thought)是由坎貝爾(Gordon Campbell)和孔恩(Thomas N. Corns)共 立 (A Milton Chronology,1997), 對彌爾頓 同執筆前者編寫過《彌爾頓年表》. 版於2008年的《約翰.彌爾頓:生平、成果與思想》 (John Milton: Life, Work, 16. ‧ 國. 學. 的生平已下過一番考據的功夫,後者則以分析彌爾頓的作品見長,出版過許 多相關專書與文章。17他們在相關資料蒐集完備的基礎上,對參考資料提出. ‧. 了新的解釋,並且著重彌爾頓較為真實的模樣:身有殘疾,充滿矛盾且自傲, 不再是早年研究中的「英雄」。18 同為2008年出版尚有貝兒的《彌爾頓:詩. sit. y. Nat. 人、論冊作者和愛國者》(Milton: Poet, Pamphleteer, and Patriot),則是本文 學與歷史結合的傳記。這是本以小說口吻寫作的傳記,內容卻不失學術研究. io. al. er. 的嚴謹。貝兒是以「生於『莎士比亞的倫敦』(London of Shakespeare),歿. n. v i n Ch 學的視角外,卻又有豐富的史料補充其中。貝兒也特別強調彌爾頓的內心掙 engchi U. 於『派皮斯的倫敦』(London of Pepys)」作為彌爾頓生平的注腳,19但在文. 14. 15 16 17. 18 19. David Masson, The Life of Milton: Narrated in Connexion with the Literary,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Events of his Time, xi-xii. W. R. Parker, Milton: A Biography, vi. Gordon Campbell, A Milton chronology (Great Britain: Macmillan Press, 1997). 孔恩在1989年發表於《劍橋彌爾頓文集》(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Milton)的〈彌爾 頓的散文〉(“Milton’s Prose”),表示欲精確定義彌爾頓的文章特色,並試圖找出內容與 當時論主題的關聯性;參考Thomas N. Corns, “Milton’s prose,” in Dennis Dazielson, ed.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Milton, 184. Gordon Campbell, Thomas N. Corns, John Milton: Life, Work, and Thought, (1). 派皮斯(Samuel Pepys,1633-1703),復辟後擔任英格蘭國會議員。他從1660年1月1號開 始書寫日記,並持續至1669年,記載了包括倫敦在1665至1666年所爆發的瘟疫,以及1666 年的倫敦大火,意外替城市留下了珍貴記錄。.

(18) .8.. 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扎,包括遭逢雙眼失明,以及1660查理二世復辟之後飽受掌權者打壓之苦, 而彌爾頓過世前寫作的三大詩作,貝兒認為那是飽受煎熬後的抒發。20 希爾(Christopher Hill)於1977年寫作的《彌爾頓與英格蘭內戰》 (Milton and the English Revolution)和薩格瑞(Perez Zagorin)在1992年出版的《彌 爾頓:貴族與反抗者:詩人與他的政治》 (Milton: Aristocrat & Rebel: the Poet and His Politics)是兩本傳記與專題並論的代表著作。在《彌爾頓與英格蘭. 治 政 本書的章節安排極為重視 是他為弒君的辯護,以及身為論冊作者的身分。 大 立 彌爾頓在內戰前的生活,將彌爾頓如何塑造自我的過程清楚描繪了出來; 他 內戰》中,希爾開宗明義提到彌爾頓的代表性是來自內戰期間的投入,特別 21. 22. ‧ 國. 學. 認為史家必須嘗試把彌爾頓的作品與歷史事件連結,並處理他不同階段的轉 變。23然而,承襲馬克思史學觀點的希爾,是把英格蘭內戰視為一場資產階. ‧. 級的革命,彌爾頓則被納入「革命份子」的一員,這在參考上得再三斟酌。 薩格瑞的《彌爾頓:貴族與反抗者:詩人與他的政治》,清楚將重心擺在政. sit. y. Nat. 治場景,不管是政治環境的變遷,從查理一世登基後的政策、對外關係到1640 年代後議會與國王的衝突、對出版品壓制的審查制度,或是彌爾頓在政治環. io. n. al. er. 境中的回應,清楚表達政治對彌爾頓的影響性。薩格瑞筆鋒常帶感情,將彌. i n U. v. 爾爾年輕的詩句與信件穿插於早年生平中,將這位詩人的年少抱負書寫得絲. Ch. 絲入扣,讀來極具真實感。24. engchi. 與本論文意旨較為接近的著作為沃爾頓在2009年出版的《克倫威爾時期 的英格蘭文學與政治:彌爾頓、馬維爾、奈德翰》(Literature and Politics in Cromwellian England: John Milton, Andrew Marvell, Marchamont Nedham) 。這 是本將彌爾頓作品和政治背景結合分析的著作;沃爾頓在書中指出彌爾頓的 20 21 22 23 24. Anna Bear, Milton: Poet, Pamphleteer, and Patriot, xv-xvi. Christopher Hill, Milton and the English Revolution, 1. Christopher Hill, Milton and the English Revolution, 62-63. Christopher Hill, Milton and the English Revolution, 4. Perez Zagorin, Milton: Aristocrat & Rebel: the Poet and his Politics (New York: D. S. Brewer, 1992), 19. ..

(19) 緒論. .9.. 詩作雖受人愛戴,卻少有讀者理解他在1640年後的作為,學者雖統整並出版 了彌爾頓的作品,卻也只以簡短的論述將作品與時代背景分隔而論。 25這本 著作的重心在於彌爾頓與同時代知識份子的交流,並列出彌爾頓的出版作品 與其所代表的時代意義,並替其書寫下了註解:「為公眾而寫」。 26沃爾頓強 調時代對彌爾頓塑造的角度,對本論文極具啟發,亦是本文的立場。 此外,由史金纳(Quentin Skinner)等人所編著的《彌爾頓與共和主義》. 治 政 大 觀點極有助益。這本著作透過四個主題:「定義彌爾頓的共和主義」 、「彌爾 立 、「彌爾頓與共和主義經驗」和「彌爾頓與共和 頓和共和主義者的文學策略」 (Milton and Republicanism),27對本論文欲將彌爾頓思想與共和政府連結的. ‧ 國. 檢視彌爾頓與共和主義之間的關聯。. 學. 主義的傳統」,從彌爾頓的教育背景談起,進而論述思想至實踐的過程,以. ‧. 至於彌爾頓與讀者的關係,艾契斯坦(Sharon Achinstein)在1994年寫 作《彌爾頓與革命的讀者》(Milton and the Revolutionary Reader)一書,對. sit. y. Nat. 此主題有一明確的研究。本書是以歷史觀點和文學批評穿插:她以歷史學的 角度論述十七世紀中期英格蘭意識形態的成分,亦檢視彌爾頓文字的修辭. io. al. er. (rhetoric)意義。她在著作中檢視英格蘭內戰期間的大量出版的論冊,認為. n. v i n Ch 在紛亂的政局中作出抉擇、參與政治,也就是說,這些出版品的目的是欲挑 engchi U 這些出版品是代表政治活動;作者為讀者解釋人類的權力和責任,並要讀者. 起讀者的革命思想,28而彌爾頓也正是透過出版品將讀者帶入他所設預設的 目標,在他設計的文字裡,一同回應了當代議題。29 25. 26. 27. 28. 29. Blair Worden, Literature and Politics in Cromwellian England: John Milton, Andrew Marvell, Marchamont Nedham, 1. Blair Worden, Literature and Politics in Cromwellian England: John Milton, Andrew Marvell, Marchamont Nedham, 7-8. Armand Himy, David Armitage, Quentin Skinner, eds. Milton and Republicanism (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Sharon Achinstein, Milton and the Revolutionary Reader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4), 3. Sharon Achinstein, Milton and the Revolutionary Reader, 4..

(20) .10.. 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與上述著作的不同,本論文是以彌爾頓的論冊為探討政治思想的素材, 並且系統性的將彌爾頓思想分作三個階段。學界對彌爾頓在這三階段的思想 脈絡並未有所定論,而這便成了本論文欲解決的主要課題。透過三個階段對 彌爾頓思想的詮釋,會讓我們看到彌爾頓從政治思想的建構,轉為進入共和 政府任職。如此的研究角度,會扭轉彌爾頓的詩人形象,建立出彌爾頓在政 治論述與政治實踐中的形象。. 章節安排. 政 治 大. 立. ‧ 國. 學. 本論文的章節安排,除緒論和結語外,共分為四章:. 第一章主題為三王國的戰爭與彌爾頓生平。本章第一部份會概述三王國. ‧. 的戰爭經過,以了解這場因政治與宗教因素而引發的長年衝突,是如何對王 權體制造成動搖,又是如何激發了當時的思想發展。在第二部份我們將回顧. sit. y. Nat. 彌爾頓的生平,並參考彌爾頓陳述其內心掙扎與信念的文字,對我們欲探討 的彌爾頓思想極具參考價值。. io. n. al. er. 第二章重點將放在1649年之前的作品:分別是《論改革》 、《論教育》與. i n U. v. 《論出版自由》;這是彌爾頓首次以論冊作為傳達訴求的媒介,我們更可從. Ch. engchi. 這段期間的文字,對宗教與思想自由的企盼,對教育體制的看法,來探討他 對政府的期望圖像。. 第三章是探討1649年至1654年間的作品,是以《國王與官員的任期》和 《為英國人民聲辯》為主;此為彌爾頓首次明確對政治發表看法,也是彌爾 頓進入共和政府任職前後的兩本著作。這兩本論冊呈現了彌爾頓在思考與從 政之間的連貫性。 第四章則是探討1654年後的作品,包括《再為英國人民聲辯》與《建 立 自由共和的可行之道》 。有別於1654年前的論述著重理論,身為共和政府的 成員,彌爾頓是對政府的統治者、官員與人民提出警訊與建言。而在復辟來 臨的前夕,彌爾頓呼籲要選擇一個能賦予人民自由的政府,顯示直到1660.

(21) 緒論. .11.. 年,共和政府仍是彌爾頓所肯定的政體。 綜觀以上四個章節,從三王國的戰爭、弒君至共和政府成立,我們將看 到一位知識份子,如何在十七世紀的英格蘭形成他的思想和對時局的看法, 以及如何透過文字的書寫而進入了統治機制之中。本論文將會顛覆過去單一 的彌爾頓形象,以其思想為核心,進而整理彌爾頓的政治思想如何成形、立 論的主旨為何。.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22) .12.. 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第一章、 第一章、 約翰. 約翰.彌爾頓與三王國的戰爭 英格蘭自1625年至1660年間,經歷了政治與宗教的巨大衝突與改變,總. 政 治 大 徒與長老教會的差異,造成王國間的關係更形複雜。政治和宗教兩大不安因 立 素的持續交錯,引發王國間不可收拾的衝突-戰爭。而彌爾頓的一生便是經. 括來說,政治方面,議會和國王的摩擦層出不窮,宗教方面,國教會、清教. ‧ 國. 學. 歷了三王國的戰爭、政治體制的變化、弒君與共和政府的建立;本章除概述 英格蘭1640年代的動亂,也將透過彌爾頓一生的回顧,探究他的政治思想何. ‧. 時萌芽,並深研他如何答覆時代的徵兆。. sit. y. Nat. n. al. er. io. 第一節、 第一節、 關於三王國的戰爭. Ch. i n U. v. 1625年,被稱作「失敗統治者」的查理一世繼任為英格蘭國王。1甫上任. engchi. 的查理,隨及主導對法國及西班牙的戰爭,龐大的軍備耗盡國庫公帑,但查 理非但不理會議會的止戰要求,反而強迫與人民借款,並監禁反抗者,以貫 徹對外戰爭的政策,如此恣意妄為終於激起議會在1628年要求查理一世簽署 削減王權的「權利請願書」(Petition of Right)。2雙方關係在隔年正式破裂, 1 2. Conrad Russell, The Cause of the English Civil War, 212. 「權利請願書」(Petition of Right)簽署於1628年6月7日,內容是以英格蘭過去的重要文件 來表達訴求:包括愛德華一世(1239-1307)時期的〈拒絕繳稅規章〉(Statutum de Tallagio non concedendo) ,表示國王徵稅需徵得樞機主教(Archbishop) 、伯爵(Earl) 、男爵(Baron) 、 騎士(Knight)和市民(Burgess)的同意,並接著提出亨利三世(1207-1272)時期的〈英 格蘭的自由憲章〉(The Great Charter of the Liberties of England),強調自由人(Freeman) 不 可 被 意 逮 補 或 剝 奪 財 產 ; 原 文 請 見 Samuel Rawson Gardiner, ed. The Constitutional.

(23) 第一章 約翰.彌爾頓與三王國的戰爭. .13.. 查理一世第一次解散議會,為時十一年之久。3 看似已毫無交集的議會和國王,卻又在1637年因查理一世的誤判而再度 交手;那年,查理一世在未知會蘇格蘭議會的情況下,逕自將英格蘭宗教儀 式移入北方,此舉讓蘇格蘭長老教會深感忿怒,而導致英格蘭和蘇格蘭在 1639和1640年爆發了兩次主教戰爭。為解決戰爭所需的支出,查理一世不得 不在1640年重新召開議會,然國王和議會仍舊互動不佳,5月5號又解散了這. 治 政 大 次恢復了議會運作,這個運作至1649年的議會,日後則被稱作「長期議會」 。 立 《大西洋》 (Oceana)作者哈靈頓(James Harrington,1611-1677)說道: 運作僅一個月的「短期議會」 ,同年11月3號,為了讓問題順利化解,查理再. ‧ 國. 學. 「是政府的崩解引發內戰,而非內戰引發了政府的崩解。」4的確,英格蘭政 體在戰爭發生前已存在問題。史東(Lawrence Stone)在《英格蘭革命的起. ‧. 因》 (The Cause of the English Revolution)中表示,自1637年開始的議會和國 王的爭執,其實早在16世紀伊莉莎白時期就已出現變化,因此國王派在1640. sit. y. Nat. 年僅佔議會人數百分之十一的現象,實為長期性問題,而國王和議會存在的 分歧亦非短期造成,畢竟內部早因信仰因素而分為「勞德派」和「新教派」。. io. 換言之,這場衝突是戰爭爆發牽動了政治體制內早先存在的問題,並在戰爭. n. al. er. 5. 的進行中形成不同政治派別的衝突。. Ch. engchi. i n U. v. (一)定義三王國 定義三王國的戰爭 三王國的戰爭. 史家沃爾瑪(Jenny Wormald)曾對十七世紀不列顛有過這樣評論:. 3 4 5. Documents of the Puritan Revolution 1625-1660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6), 66-70。 Perez Zagorin, Milton: Aristocrat & Rebel: the Poet and his Politics, 19. Lawrence Stone, The Cause of the English Revolution 1529-1642, 136. 勞德(William Laud,1573-1645)為當時的坎特伯里大主教,深受查理一世重用,強調宗 教儀式和主教制度;Lawrence Stone, The Cause of the English Revolution 1529-1642, 136..

(24) .14.. 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這是個持續動亂的時代。如同萬花筒般千變萬化,這85年(1603-1688) 充滿了令人困惑及無法解決的歷史問題,而這段時期王國的聯合,讓 歷史學家不能再以地理上的分野書寫這段歷史,而要面對三個王國逐 漸連結的事實;這個曖昧的實體被稱為「不列顛」。6. 沃爾瑪這段話,點出了不列顛在十七世紀的一個特色:英格蘭、蘇格蘭與愛. 治 政 大 久以來,這場歷經多年的動亂被賦予不同名稱,每一稱謂都是代表史家對這 立 段歷史的詮釋方向,近年來,這段歷史也在多位史家承先啟後的討論與統整. 爾蘭之間的連結性,而這份連結,在1640年代發生的衝突裡更不容忽視。長. ‧ 國. 學. 後,有著豐碩的成果。71980年代,「新不列顛歷史」(New British History) 的觀點替不列顛提供不同的視角,包括柏考克(J. G. A. Pocock) 、莫瑞爾(John. Jenny Wormald,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1. 三王國戰爭的研究範疇包括政治、社會與經濟,歷經了輝格史觀(Whiggish Interpretation)、 馬克思史觀到修正主義(Revisionism)學派,累積的相關研究幾近一世紀之久。以政治觀 點來 討論的代表者有希爾(Christopher Hill)與史東(Lawrence Stone)。希爾在討論英 格蘭內戰的作品中,承繼了馬克思主義的論述:馬克思史觀認為這場動亂為一場「資本主 義的革命」,過程經歷土地重新分配和新興階級的出現,而希爾就在此基礎上,去發掘這 場動亂的「革命份子」為何。他採用甘地那(S. R. Gardiner,1829-1902)的說法將這場革 命定義為一場「清教徒的革命」,並以「天翻地覆」(Turn upside down)來形容這場讓政 府和社會體制趨於崩解, 讓信仰和意識形態都走入混亂的革命。到了1970年代後期,「修 正派主義」學派出現,有關三王國戰爭的研究主題又更為多元。修正學派不同於將內戰視 為一場由封建主義轉為資本主義的革命,或將其視為英格蘭走向進步的過程,因此在起初, 他們的宗旨為「避免後見之明」 ,並且刻意強調1640年之前的「秩序性」 ,包括佛列契(Anthony Fletcher)的研究著重內戰的偶然性(accidental nature), 或莫瑞爾(John Morrill)修正希 爾所強調的「革命性」,而克利斯基(Mark Kishlansky)更是把動亂移至1647年,以研究 圓顱黨的「新軍」(New Model Army)為題。然而,修正主義卻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改 變了初衷,主因為他們並未提出更好的解釋,因而有了羅素探討查理一世、安德森(John Adamson)談阿米紐派教義(Arminianism)和泰格(Nicholas Tyacke)談教會壓制的研究,而 最具代表性的作品,莫過於羅素在1990年在《英格蘭內戰的起因》(The Cause of the English Civil War)提出的四個解釋:第一為「多元王國」(Multiple Kingdom),第二為「宗教上 的歧異」 (the religion of the division),第三個解釋為因戰爭的支出而導致財政崩潰的境況, 第四個解釋為「突發事件」(contingency)。. y. sit. io. n. al. er. 7. Nat. 6. ‧. Morrill)和羅素(Conrad Russell)在內的學者,都強調這段時期不該只侷限. Ch. engchi. i n U. v.

(25) 第一章 約翰.彌爾頓與三王國的戰爭. .15.. 英格蘭地區,也該考量其它王國的狀況。他們認為這場爆發於查理一世時代 的內戰,必須將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和威爾斯在這段時期所發生的事情 一併考量,因為各地爆發的諸多事件,都相互關聯,也因此,這段在過去名 為「英格蘭內戰」 (English Civil War)或「清教徒革命」 (Puritan Revolution) 的事件,若稱為「三王國的戰爭」 (The wars of the three kingdoms)或「不列 顛戰爭」(The Wars of the Britain)會更為恰當。. 治 政 大 這場歷時十 最主要的目的是欲屏除以英格蘭為主軸的論述來看待這段衝突。 立 四年的戰爭,橫跨了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三個王國,其內部的政治、宗. 本文取用「三王國的戰爭」一詞,除了承襲「新不列顛歷史」的論點, 8. ‧ 國. 學. 教、社會、經濟因素皆為動亂的起因。9然而,要釐清三王國在這其間的相互 牽絆關係,實為龐大工程,因此,本章在描述上仍以英格蘭為重心。. Nat. sit. y. ‧. (二)三王國戰爭的經過. 1603年蘇格蘭王詹姆士六世繼任為英格蘭王詹姆士一世(James I,r.. io. al. v i n Ch 本文凡提及「英格蘭」,指涉的是包括英格蘭與威爾斯(Wales)的區域;自1536年至1543 engchi U 年的「聯合法案」(Acts of Union)正式把英格蘭的司法及行政管轄權擴張至威爾斯地區 n. 8. 9. er. 1603-1625)後,詹姆士就成為了不列顛三王國的共同統治者,表面上三王國. 後,威爾斯便正式成為英格蘭的一部份。 政治之外,社會史和經濟史的角度也是值得討論的觀點。英格蘭在16到17世紀的社會和經 濟背景亦為造成1640年代動亂的「長期因素」:英格蘭社會在當時的特徵為人口增加與經 濟發達,而人口的增加會改變了雇主租貸土地的方式及新興聚落出現,雇主不必再擔憂無 人耕地,紛紛把長期租約改為短約,隨著農村和城市結合為經濟體系,農村的家庭手工業 生產目的都改為符合城市的需求而獲取利益;而這些社會與經濟條件讓「社會流動」 (social mobility)變的頻繁,人民擁有許多轉換身份的機會,財產的多寡有時還重於貴族的血脈, 也因而出現了中間階級(middling-sort)的角色。假使把這過程對照1640年後的議會選舉, 便能了解為何國王所掌握的傳統貴族人數在議會裡逐漸下降,因為「社會流動」的環境讓 貴族逐漸被因商致富的新興階級所取代,而議會成員背景混雜,也造成雙方在討論國王權 力、蘇格蘭與愛爾蘭問題上很難取得共識,換言之,社會和經濟的因素能成為解釋政治現 象的原因之一。參見Keith Wrightson, English Society, 1580-1680(London: Unwin Hyman, 2003)..

(26) .16.. 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的關係看似緊密,但事實上,王國間長期存在的政治及宗教歧異卻逐漸浮上 檯面。此為建立「複合王國」 (Multiple Kingdom)的後果,也是學者羅素的 重要主張;羅素認為, 「王國內存在異議」是造成1637年後爆發衝突的原因, 他以蘇格蘭為例,指出蘇格蘭在法律、宗教和文化本質上和英格蘭截然不 同,自然期望英格蘭能認同雙方的對等關係,然而,英格蘭卻是將其視為隸 屬,因此查理一世才會在1637年執意將國教派的宗教儀式移至蘇格蘭。10如. 治 政 大 響到愛爾蘭王國對查理一世的看法,特別是擔憂天主教信仰是否能在愛爾蘭 立 繼續發展,而這份危機感遂在1641年釀成了愛爾蘭的動亂。 此認知的落差讓蘇格蘭對英格蘭產生怨恨,不僅讓英蘇劍拔弩張,還因此影. ‧ 國. 學. 英格蘭經過兩次主教戰爭,議會從「短期議會」到「長期議會」,議會 和國王的關係已趨於冰點。1641年夏天,長議會暫時達成幾個目標,包括廢. ‧. 除了國王不需徵得國會同意進行徵稅及逮捕民眾的習慣,亦修正了勞德所主 導的教士制度和國教會政策,及廢除對宗教異議的迫害,11而查理一再的軟. sit. y. Nat. 化與妥協,讓議會派在十一月提出了「大抗議書」 (Grand Remonstrance) 。12 「大抗議書」要求國王任命有擔當的行政官員,並召集由神學家所組成的宗. io. al. er. 教會議,造成以下兩個結果,一為結束了對出版品的審核制,宣傳冊和報紙. n. v i n Ch 所通過的決定,也著實預見了在未來所形成的兩方對立。 engchi U. 發行量頓時暴增,二為對宗教信仰箝制的鬆綁,13這個當時僅以十一票之差. 原先只是體制的改變和信念的爭辯,然而,就如羅素主張,過程發生了. 太多巧合,及恰巧連結這段時期的幾個問題,使這原先聚焦於英格蘭的事 件,擴大為三王國的動亂。14. 10 11 12. 13 14. Conrad Russell, The Cause of the English Civil War, 213-214. Lawrence Stone, The Cause of the English Revolution 1529-1642, 137. 「大抗議書」的條文包含了譴責國王對人民的苛捐雜稅,也提議將主教制度廢除,內有24 條是於1640年11月10號提案,隔年7月23日確認,之後則又修正與新增,條文120至180條 為議會在1641年7月至8月的成果,並於1642年11月23號以11票之差通過。 Lawrence Stone, The Cause of the English Revolution 1529-1642, 137. 羅素指的是查理一世恢復長期議會、1641年夏天愛爾蘭的動亂;參見Conrad Russell, The.

(27) 第一章 約翰.彌爾頓與三王國的戰爭. .17.. 1641年下旬,兩個事件再度造成了議會和國王之間的敵意高漲,一為國 王派和議會派的協調者貝德福伯爵(Francis Russell,4th Earl of Bedford, 1539-1641)過世,二為爆發於11月的愛爾蘭動亂。愛爾蘭與英格蘭之間的連 結始自1530年代,1541年,英格蘭則正式宣佈愛爾蘭國王由英格蘭國王兼 任,包括總督及樞密院都是由國王指定,就連國會召開也需英格蘭王室同 意,151641年的動亂,不只突顯雙方長期存在的歧異,16還因此深化了議會和. 治 政 大 的問題,主要就是不願查理一世握有軍事指揮權,爭執過程中,查理竟遠赴 立 蘇格蘭,表達願以宗教自由選擇權換取蘇格蘭長老教會的支持,接著又在. 國王的衝突。為了派出軍隊鎮壓愛爾蘭動亂,議會內衍生出「誰為軍隊領導」. ‧ 國. 學. 1642年1月下令軍隊進入下議院逮捕五位議員,17以奪回被議會把持的權力。 國王和議會的嫌隙日益擴大:擁戴國王的「騎士黨」 (Cavaliers)和支持議會. ‧. 的「圓顱黨」(Roundheads)因而成形。181642年6月,查理一世命令各郡貴 族籌備軍力,8月,保王派和議會派各自擁軍,軍事衝突已箭在弦上。19. sit. y. Nat. 戰爭最終是圓顱黨獲得勝利,但戰場上的勝利,並不等同議會內的運作 就此順利,除了需解決戰爭帶來的沉重負債外,議會內部的派別林立又成另. io. n. al. er. 個棘手問題。1646年,議會投票表示要廢除主教制度,並要建立一個以長老. i n U. v. 教會為首的國家教會,然而,這項提案讓非長老派成員深表不滿,導致長老. 15. 16. 17. 18 19. Ch. engchi. Cause of the English Civil War, 212. 彼得.剛特(Peter Gaunt),吳夢峰譯,《不列顛內戰》(The British Wars 1637-1651)(台 北:麥田,1999),頁32-33。 愛爾蘭動亂的原因極為複雜。近因為愛爾蘭擔憂英格蘭對其干涉程度會在與蘇格蘭的征戰 後更為加深,遠因則為內部天主教徒長期與來自英格蘭與蘇格蘭移民之間的不和,特別是 愛爾蘭本地人憂心新教勢力的介入,而爆發時機恰逢英格蘭與蘇格蘭戰爭結束後的一個月 後,似有趁統治機制不穩而發動暴亂;關於愛爾蘭動亂,請見彼得.剛特(Peter Gaunt), 吳夢峰譯,《不列顛內戰》(The British Wars 1637-1651),頁103。 五 位 被逮 捕的議 員分別 為皮 姆( John Pym, 1584-1643) 、漢普 登( John Hampden, 1595-1643)、霍利斯(Denzil Holles,1599-1680)、史楚徳(William Strode,1598-1645) 和海斯(Sir Arthur Hesilrige,1601-1661)。 議會內,分成236位議員支持國王、302位議員支持議會。 Lawrence Stone, The Cause of the English Revolution 1529-1642, 137-138..

(28) .18.. 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教會派與獨立派(Independence)的衝突浮現,也造成蘇格蘭長老教會派與 查理一世在1647年基於利益考量而結盟,同時,獨立派出現了一名成功的指 揮官,也就是日後擔任共和政府護國主(Lord Protector)的克倫威爾,內部 則又發展出更為激進的平等派(Levellers) 。201647年6月,議會在長老教會派 成員佔多數的情況下,表示要解散英格蘭軍隊,這個決定造成了支持獨立派 與平等派的英格蘭軍隊,對抗支持長老教會派的蘇格蘭軍隊。1648年的夏. 治 政 大 終結了查理一世與蘇格蘭軍的利益交換,同年12月,克倫威爾的軍隊強制驅 立 逐議會將近一百名的議員,其中大多為長老教會派成員,而剩下經過「挑選」 天,蘇格蘭軍隊進入英格蘭,卻在皮斯頓(Preston)遭克倫威爾擊潰,就此. ‧ 國. 學. 的議員,則被戲稱為「尾閭議會」(Rump Parliament)的成員。隔年一月, 經尾閭國會提名和人民投票選出的最高法院(High Court of Justice)成立,. ‧. 正式建立了一個沒有國王或上議院干涉的司法體系,同時,查理一世被帶入 監牢,以背叛人民的信任為由判處死刑,21並在1649年1月30號於白廳斬首,. sit. y. Nat. 隨後又在同年3月17、19日通過廢除王權和上議院(House of Lords)的法案, 使下議院就此有了最高權力(Supremacy)。22檯面上三王國彼此征戰並未就. io. al. er. 此停歇,而檯面下又基於利益考量而不斷上演合縱連橫。. n. v i n Ch 查理一世生命就此結束,圍觀群眾既無歡呼亦無激動,而是以嘆息見證了這 engchi U. 1649年1月30日,倫敦白廳(Whitehall)劊子手刑刀落下,英格蘭國王. 20. 21. 22. 平等派屬於反王權的激進派,是由李爾本(John Lilburne,1614-1657)、瓦爾溫(William Walwyn,1600-1681)和奧佛頓(Richard Overton,1599-1664)為代表,強調主權在民, 並要求宗教改革、擴大選舉權且反對特權。 根據1649年1月27日的〈最高法院對國王的判決〉 (The Sentence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Upon The King),查理一世的罪行包括擴充個人意志、聲稱他與其家族保有權力、侵害公 共利益(public interest)、共同權利(common right)、自由、正義以及國家的和平;最高 法院是以暴君(tyrant)、叛逆者(traitor)、殺人兇手(murderer)以及共和的敵人(public enemy to the Commonwealth)將其治罪,此外,這個判決是在與查理協調被拒後所確認; 原文請見Samuel Rawson Gardiner, ed. The Constitutional Documents of the Puritan Revolution 1625-1660, 377-380。 Perez Zagorin, Milton: Aristocrat & Rebel: the Poet and his Politics, 62-64..

(29) 第一章 約翰.彌爾頓與三王國的戰爭. .19.. 歷史的一刻,23讓人更加不解這場長達數十年混亂的意義何在。不管如何, 這場自1637年開始的戰爭與動亂,終於在斬首查理過後暫且平靜,而戰場的 廝殺仍須待1651年克倫威爾親征愛爾蘭後歸於終止。. 第二節、 第二節、 約翰‧ 約翰‧彌爾頓的生平概述. 治 政 大 約翰‧彌爾頓的一生,可分為三個時期來討論:第一階段為1608年出生 立 到1639年從歐陸旅行歸來,這段時期經歷了國王和議會之爭,以及英格蘭和 ‧ 國. 學. 蘇格蘭之間的主教戰爭;第二階段為1640年到1660年,在這二十年間,彌爾 頓放下詩人身份改以論冊回應時事,並在1649年接受了以克倫威爾為首的共. ‧. 和政府邀請,擔任外務部秘書的職務;第三階段為1660年查裡二世復辟到 1674年過世,他在這段時期寫下了名聞遐邇的詩作: 《失樂園》、 《力士三孫》. sit. y. Nat. 和《復樂園》。. 三王國的戰爭造成了生靈塗炭的災難,接著又經歷弒君、王權體制的崩. io. n. al. er. 壞,爾後又有共和政府的成立及復辟,而這些接連事件所激發的思想辯論,. i n U. v. 彌爾頓也參與其中。彌爾頓的一生,清楚呈現個人對時代的關懷:身為一名. Ch. engchi. 基督徒,他在年輕時即透露他將效法聖經中的先知–依撒意亞(Isaiah) ,24將 上主的話語傳達給世人。肩負著時代重擔的責任感,驅使他在1639年一聽聞 國內爆發動亂,便即刻由義大利返國,而中年過後雖雙眼失明,卻仍以希臘 神話的盲眼先知泰瑞西亞斯(Tiresias)自許,持續為社會發聲,直至離開人 世。 本節將概述彌爾頓一生,包括家庭背景、求學經歷、歐陸之旅、戰爭爆. 23. 24. Howard Tomlinson, ed. Documents and Debates: Politics, Religion and Society in Revolutionary England, 1640-1660 (Hampshire: Macmillan, 1989), 157. 本文所使用的《聖經》為天主教通用版本,是由思高聖經學會所翻釋,而本文聖經內的名 詞或人名皆以此版本為主。.

(30) .20.. 約翰.彌爾頓與共和(1640-1660). 發、出版論冊和進入共和政府,並透過彌爾頓在《再為英國人民聲辯》 (Defensio Secunda)中的陳述,25更進一步了解這位兼具詩人、論冊作家與 政府官員角色的內心獨白。 約翰‧彌爾頓生於1608年的倫敦,與其同名的父親以代書(scrivener) 為業,並且還是名業餘作曲家及十四行詩的愛好者;26老彌爾頓原先跟隨家 族居住在牛津郡(Oxfordshire) ,隨後隻身前往倫敦的代書公司(the Company. 治 政 大 結為夫妻。 彌爾頓曾如此描寫父母的形象: 「父母都是敦品重德的人。父親 立 為人正直不苟;母親是個貞嫻幽靜的婦女,尤以樂善好施聞名鄉里。」 他. of Scriveners)謀生,且通過認證成為了正式代書,並與莎拉(Sara Jeffrey) 27. 28. ‧ 國. 學. 們在倫敦的布萊德街(Bread Street)成立了新家園,先後育有五個孩子,彌 爾頓排行老三。29. ‧. 在彌爾頓的回憶裡,父親極為重視他的教育,除了在文法學校受教育 外,還邀請幾位教師在家授課,而彌爾頓自小展露對學習的熱愛,十二歲起. sit. y. Nat. 就有夜讀習慣;30彌爾頓也遺傳了父親的美妙歌聲,並且學習風琴。31事業有 成的老彌爾頓,讓兒子衣食無憂,然而,父子倆卻呈現出大相逕庭的事業野. io. n. al. er. 心:老彌爾頓是以一絲不苟的態度經營代書事業,並因看盡商業行為的脆 25 26. 27. 28. 29. 30. 31. Ch. engchi. i n U. v. 行文中將簡稱《再辯》。 彌爾頓的名字和父親同為約翰‧彌爾頓(Sir John Milton,1563-1647),未避免錯認,行 文之中會以「老彌爾頓」來稱彌爾頓的父親,而老彌爾頓創作的重唱歌曲,曾在1601年收 錄於莫利(Thomas Morley,1557-1602)的《勝利的奧麗安娜》(Tiumphs of Oriana); 參見Christopher Hill, Milton and the English Revolution, 23. 彌爾頓家族的宗教信仰不容於傳統國教派。彌爾頓的祖父理察‧彌爾頓(Richard Milton) 在1582年因「不服從國教」(recusancy)遭開除教籍,並在1601年被判有罪。老彌爾頓在 日後遭父親解除繼承權,遂前往倫敦謀職:參見Gordon Campbell, A Milton Chronology , 9. John Milton, Defensio Secunda, in Rufus Wilmot Griswold, ed. Prose Works of John Milton, With A Biographical Introduction, Vol. 2 (Philadelphia: John W. Moore, 1847), 500. 老彌爾頓與莎拉先後育有一夭折嬰孩、安(Anne Milton)、約翰(John Milton)、莎拉(Sara Milton)、堤貝拉(Tabitha Milton);參見Gordon Campbell, A Milton Chronology, 9.。 John Milton, Defensio Secunda, in Rufus Wilmot Griswold, ed. Prose Works of John Milton, With A Biographical Introduction, Vol. 2, 500. Helen Darbishire, ed. The Early Lives of Milton (London: Constable, 193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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