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 年代國民政府的造林事業:以華北平原為個案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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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謝詞 2007 年底開始跟隨陳慈玉老師學習,當時讀到老師一本關於近代中國糧食畝產研究 的著作,書中指出 19 世紀末糧食產量下降的原因,與環境變遷相互關連,正好自己也 有一點點農家經驗,於是使我對於近代農民面臨環境破壞導致經濟生產受阻,他們如何 尋求辦法改善深感興趣。其後發現當時應對的方法之一,就是希望能夠經由植樹造林, 進而防災致富。這種認為造林能夠改善環境、永續經營的想法,與今日社會造林防災的 期望何其一致呀!進而鑽入這個主題,先閱覽了臺灣方面的檔案,又走訪山東、河北、 南京以及上海的檔案館、圖書館蒐羅材料,於是在此能有這份初步的心得報告。 衷心感謝陳慈玉老師 2 年多來的教導,除了史學方法、經濟史等等專門學術的指點,. 政 治 大 時也感謝口試委員鄭欽龍教授、李文良教授,提出許多值得深思的問題,期盼未來能在 立 這個課題上更有收穫。求學路上,感謝唐啟華老師、劉維開老師、周惠民老師、黃福得 生活上也蒙老師多方照顧,在此深深向老師致謝,願在學術這條路上以老師為榜樣!同. ‧ 國. 學. 老師自大學時代起就給予我許多啟發,使我能初窺史學之堂奧。研究所期間,又蒙林能 士老師、Prof. Benjamin Elman、林滿紅老師、孫鐵剛老師、毛維凌老師、陳國棟老師等. ‧. 諸位老師傳道授業解惑,藉此機會感謝老師們的教誨。.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陳耀煌學長在這段期間給我很多幫助,非常謝謝學長的. Nat. sit. y. 協助,讓我得以完成本文。感謝李素瓊助教幫忙處理很多求學期間遇到的困難,文隆學. io. 鼓勵與幫助,更感謝有緣一同求學的同窗朋友們。. n. al. er. 長、屹軒學長、峰源學長、智瑋學長、明禮學長的照顧,宥儒、志晟在 2 年半來給我的. i n U. v. 家人的支持,容許我在現實生活之外恣意遨遊,不受經濟壓力所迫。外婆、大阿姨、. Ch. engchi. 小阿姨是我最堅強的後援,舍弟嘉彥長期贊助學術研究,也感謝怡璇、文俊的幫忙,雖 然隨著年紀長大,大家各分東西,然而兒時 4 人一起成長的回憶,是我心中永恆的樂土。 女友映如以及她的家人們,也於旅居台北求學期間給了很多幫助,待我如家人般照顧, 感謝你們的支持。 行文至此,正好漏掉了在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兩位,最後一段話也是要留給此刻缺席 的兩位——感謝父親母親!母親去世至今已 16 年多了,我始終不敢忘記當下任何一丁 點的成就,都拜母親所賜。而家父 16 年來身兼二職,其間辛勞不足為外人道,感謝他 容許我始終任意而行,如此不負責任。可惜論文完成的時後,父親卻意外離世,僅僅差 了 3 天未能看到本文初稿,世事難料,寧有過於此耶?希望這份初步的成績,能與父親 母親一同分享,沒有他們,也沒有今天的我!. 2010.01.22 臺北木柵.
(3) 目次 緒論. .……………………………………………………………………………1. 第一章. 造林工作的背景. …………………………………………………...11. 第一節. 造林及林業經營理論. 第二節. 造林政策制訂的背景. 立. 第二章. 造林政策的推動 組織調整. …………………………………………………...32 ………………………………………………….…32. 學. ‧ 國. 第一節. 治 政 …………………………………………18 大 .………………………………………..11. 相關法規. ……………………………………………….……40. 第三節. 調查研究. ………………………………………………….…45. 造林事業分析. ………………………………………………….…57. ………………………………………………….…73. 效益分析. …………………………………………………….84. al. …………………………………………………..97. y. 個案分析. io. 第三節. ………………………………………………….…57. sit. 第二節. 整體分析. Nat. 第一節. er. 第三章. ‧. 第二節. 第二節. v i n C h ……………………………………………..97 engchi U 戰爭之破壞 ………………………………………………….101. 第三節. 戰時之延續. 戰時破壞與延續. n. 第四章. 第一節. 造林事業之檢討. ………………………………………………….105. 結論. ………………………………………………………………………….111. 附錄. ………………………………………………………………………….118. 參考書目. …………………………………………………………………….157. . i .
(4) . 表次 表 1-1. 日本山村農業主業與林業副業收入……………………………………14. 表 1-2. 1927 年至 1937 年木材進口總值………………………………………24. 表 1-4 表 2-1. 政 治 大 天津的進口木材…………………………………………………………27 立 1912-1937 木材進口佔全部進口貨物百分比………………………….25. 河北省各區林務局一覽…………………………………………………35. 學. ‧ 國. 表 1-3. 河南省各區農林局一覽…………………………………………………35. 表 2-3. 山東省林區事務所一覽…………………………………………………36. 表 2-4. 1930 年首都造林運動宣傳週講演會一覽表…………………………..38. 表 2-5. 1930 年首都造林運動宣傳週宣傳品一覽表…………………………..38. 表 2-6. 1930-1934 年歷年植樹節栽植株數…………………………………….40. 表 2-7. 1929-1934 年歷年植樹株數…………………………………………….40. 表 2-8. 河南河北荒地承領辦法…………………………………………………43. 表 2-9. 1934 年林業技術人員考成表…………………………………………..44. 表 2-10. 中國森林面積估計表………………………………………………….46. 表 2-11. 造林樹種與土地關係………………………………………………….49. 表 2-12. 山東、河南、河北省荒地種類及數量表…………………………….51. 表 2-13. 山東、河南、河北省各類荒地所佔比例…………………………….51. 表 2-14. 河北各縣荒山荒地統計表…………………………………………….52. 表 2-15. 東亞研究所 1931-1936 荒地調查表…………………………………..55. 表 3-1. 山東、河南、河北林地面積統計………………………………………57. 表 3-2. 山東、河南、河北林地面積比例表……………………………………60. 表 3-3. 每百人平均林地面積……………………………………………………63. n. al. er. io. sit. y. Nat. ii . ‧. 表 2-2. Ch. engchi. i n U. v.
(5) 表 3-4. 平均每平方公里林地面積………………………………………………65. 表 3-5. 山東領荒造林案例………………………………………………………71. 表 3-6. 易縣崇業林場簡明表……………………………………………………77. 表 3-7. 造林支出表………………………………………………………………85. 表 3-8. 100 畝馬尾松林場支出估計…………………………………………….85. 表 3-9. 100 畝馬尾松林場種植 100 年收入估計……………………………….86. 表 3-10. 定縣農村木材廠數量、從業人數及產值……………………………..89. 表 3-11. 經營各種副業之農家佔總農家之百分率……………………………..92. 表 4-3. 政 治 大 農業用地生產效益表(1990 年)………………………………………98 立 由南平至竹岐每廠木排沿途所納捐稅一覽表………………………..100. 表 4-4. 華北造林會造林十年次計畫…………………………………………..108. 表 4-2. ‧. . 學. . 日本 1926 年至 1927 年不同所有權林地的木材生產比率……………98. ‧ 國. 表 4-1.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iii .
(6) . 圖次 圖 1-1. 造林的利益………………………………………………………….. 20. 圖 1-2. 1912-1937 年木材進口百分比趨勢………………………………… 26. 圖 1-3. 天津木材進口與總進口值趨勢…………………………………….. 28. 圖 1-4. 28. 山東、河南、河北省荒地種類比例……………………………….. 54. 學. ‧ 國. 圖 2-1. 政 治 大 進口比例與全國比例相較………………………………………….. 立. 河北省荒地土質種類比例………………………………………….. 54. 圖 2-3. 華北地區荒地分佈圖……………………………………………….. 圖 3-1. 林地所有權比例…………………………………………………….. 59. 圖 3-2. 天然林與人工林比例……………………………………………….. 59. 圖 3-3. 天然林與人工林面積分佈………………………………………….. 61. 圖 3-4. 人均林地面積分佈………………………………………………….. 64. 圖 3-5. 人工林面積………………………………………………………….. ‧. 圖 2-2. er. io. sit. y. Nat. al. 55. 圖 3-8. 人均私有林面積…………………………………………………….. 68. 圖 3-9. 崇業林場面積圖…………………………………………………….. 77. 圖 3-6. n. 圖 3-7. v i 公有林面積…………………………………………………………. n Ch engchi U 人均公有林面積……………………………………………………... 65 66 68. 圖 3-10. 1934 年河南省提防造林計畫參與各縣…………………………... 81. 圖 3-11. 馬尾松價值曲線……………………………………………………. 87. 圖 3-12. 北方常用的大車…………………………………………………… 91. . iv .
(7) 面積單位對照表 1 市畝=6.6667 公畝 1 町步=99.17 公畝 1 公頃=100 公畝. 政 治 大. 1 平方公里=10,000 公畝 . 立. 說明:本文均依照原始資料之統計單位,. n. al. er. io. sit. y. Nat. . ‧ 國. . 主。各單位換算約如上表。 . ‧. . 學. . 行文依照當時調查慣例以市畝為. Ch. engchi. i n U. v. v .
(8) 緒論 老家在嘉義朴子一個小小的村莊,院子門口種了一株龍眼樹,小時候回到 爺爺奶奶家最感興趣的事情,就是坐在老式的爐灶前燒水(閩南語稱「燒火」) 。 雖然那時瓦斯爐、電熱水器已非常普遍,然而老人家們依舊偏好用柴火燒水飲. 政 治 大 紀稍長,也在自家的田裡種了一株臺灣常見的樟樹,看著樹苗站穩腳步,抽枝 立 用、洗澡。院子旁那龍眼樹在風雨後的殘枝落幹,便是這日常用柴的來源。年. 茁壯,竟也感受到對環境有一點點貢獻。回想兒時摘食龍眼,用龍眼木燒火時. ‧ 國. 學. 的記憶,很難讓人不聯想到在農村生活乃至人類活動中,樹木與木材的重要 性。也因此,務農者往往同時重視種樹的工作。. ‧ sit. y. Nat. 一、研究範圍. al. er. io. 植樹造林,對近代中國而言,有著深刻複雜的意涵,既被賦予政治意義,. n. v i n C1924 及中部造森林的主張起, 到 h e年民生主義第二講時,孫氏提出解決吃飯問 i U h n c g 題的方法,其中之一便是強調依靠造林來防止自然災害,增加糧食生產,明確 也被期許能防災致富。自 1921 年孫文於《實業計畫》緒言所提出在中國北部 1. 指出「造林防災」的思想。 2 1928 年以後,國民政府更藉由紀念總理的機會廣 泛推動植樹造林工作。 3 強調致富、食衣住行、建設、水利防災等民生訴求,. 1. 《實業計畫》 (臺北:中央文物供應社印行,1954),頁 7。 孫文於〈民生主義第二講〉當中提到解決吃飯問題有七個增產方法,第一是機器問 題、第二是肥料問題、第三是換種問題、第四是除害問題、第五是製造問題、第六是 運送問題、第七是防災問題。其中防災問題十分強調森林作用,故可以稱為「造林防 災」或「森林防災」的森林思想。《國父全集》第一冊(臺北:中華民國各界紀念國 父百年誕辰籌備委會,1965),頁 137-148。 3 例如隨上海申報訂戶發送的《申報》 〈總理逝世三週紀念植樹特刊〉 、 〈總理逝世四週 紀念植樹特刊〉均於刊中專文推廣、宣傳造林的技術以及益處。《申報》,1928 年 3 2.
(9) 2 . 緒論 . . 是國民政府推動造林的核心精神。 不過,植樹並不等同造林。本文所探討的造林工作,係指一定規模林地上 群聚而生的樹木,如此聚生的樹林才具有改變環境的效果。另外,造林不只被 賦予改善環境的期望,同時也是經營致富的產業。因此,國民政府所推動的造 林工作中,符合前述「造林」標準者,僅有荒地造林與堤防造林,其餘如行道 樹、公園植樹、機關植樹等,除了未能形成具有規模的樹林外,也多以美化環 境為目標,不具有生產經營——無論是經營有形的經濟生產或無形的環境保 護——的企圖。. 政 治 大. 樹林所聚集的地塊稱為林地,林業學者也將林地區分為「絕對林地. 立. (absoluter waldboden) 」 與「相對林地(relative waldboden) 」兩類,前者指. ‧ 國. 學. 的是除了林業以外,這塊土地無法經營其他產業;後者則是在這塊土地上,經 營林業比其他產業有利可圖。4 這種區分方式,恰恰凸顯林業與農業的相似性, 兩者本質上都是利用土地生產的事業。. ‧. 由於農業活動本質上就是將自然植被清除,闢為農田進行耕作,亦即與自. y. Nat. 然植物爭地。若在坡度較陡的區域進行開墾,雖然短時間可以增加產量,但長. sit. 期而言終究會帶來嚴重的環境後果。 5 所以造林可以說是農業活動的一環,補. al. er. io. 充農業在無法或不宜作業之處的土地利用。更有甚者,這類無法進行農耕的土. v i n 農業的效果。在此一精神下,當農業活動面臨環境惡化的困局時,造林往往是 Ch U i e h n c g 救濟的途徑。 n. 地往往都是生態較為脆弱,容易遭受破壞的區域,因此林業實際上也肩負保護 6. 二、華北的困局 1935 年《滿州日報》一則報導,透露了外人眼中的華北。在報導中描述. 月 12 日;1929 年 3 月 12 日。 4 陳植,《造林要義》 (上海:商務印書館,1927 年初版,1935 年再版) ,頁 4。 5 趙岡、陳鍾毅,《中國農業經濟史》(臺北:幼獅,1989),頁 74-75。 6 如鄧雲特也將造林列為積極救荒工作之一,見鄧雲特,《中國救荒史》(北京:商務 印書館,1937 版,1993 年影印版),頁 265-266。.
(10) 1930 年代國民政府的造林事業:以華北平原為個案研究 . 3 . . 的華北,是中國最重要的農業區,也是文明發源地。面積廣大,物產豐饒。但 是,華北也是天災人禍不斷的苦難之地,連年天災、兵燹交替,更由於森林濫 伐、技術退化、灌溉破壞,使得這片土地生活困苦。 7 事實上,如同前述農業發展對環境的影響,早在 1987 年濮培德(Peter Perdue)研究湖南移民與農業活動時已經指出過度開墾對環境的影響, 8 伊懋 可(Mark Elvin)在 1993 年的論文中也指出三千年以來中國環境經歷長時間 的改造,甚至是破壞。 9 經濟史學家們對近代糧食產量的研究,也印證了環境 惡化導致糧食生產下降的結果。10 就華北而言,早期研究華北農民經濟具代表. 政 治 大. 性的馬若孟(Ramon H. Myers)及黃宗智等人,亦同時指出自然環境對華北農. 立. 業活動的限制,使得農業經營更加仰賴人工的水利設施。 11. ‧ 國. 學. 20 世紀早期華北地方的農村面臨的窘境,如同環境史學者指出的,中國 生態環境特殊之處,在於耕作土地高度人為改造,通過人工的努力,幾乎每一 吋土地、每一分植物都經過人力主導,俾維持可耕地的農業生產水平。如水利. ‧. 設施、山丘造林等等大型工程,莫不由勞力密集經營,強盛時代興修,動亂時. y. Nat. 代頹圮,長期經歷這種循環過程。12 此種高度人工化的環境敏感而脆弱,經歷 7. sit. . n. al. er. io. 〈北支那経済の展望産業は不振だが期待される復興の素地〉, 《滿州日報》,満州日 報 1935 年 6 月 25 日至 1935 年 7 月 6 日。神戶大學附屬圖書館, 《新聞記事文庫》: http://www.lib.kobe-u.ac.jp/das/SearchServlet。 8 Peter C. Perdue, Exhausting the earth: state and peasant in Hunan, 1500-1850,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pp. 234-235. 9 Mark Elvin, “Three Thousand Years of Unsustainable Growth: China’s Environment from Archaic Times to the Present,” East Asian History 6 (1993):7-46. 10 清代糧食畝產量下降的原因,趙岡等人指出主要係山區及坡地過度開發及砍伐森 林,導致災害頻仍,見趙岡等編著, 《清代糧食畝產量硏究》 (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 1995),頁 127-153;民國時期糧食畝產雖然畝產量並未減少,惟徐秀麗同時也指出, 民國時期除了最初的戰亂導致糧食畝產下降之外,1920 年代已恢復到盛清時的水準, 但是考量到盛清至民國間人口增長的情形,華北糧食生產可說是「沒有增長的增長」, 見徐秀麗,〈中國近代糧食畝產的估計——以華北平原為例〉 ,《近代史研究》1996 年 1 期(北京,1996.01):165-181。 11 Ramon H. Myers, The Chinese peasant economy :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Hopei and Shantung, 1890-1949, (臺北:虹橋書店,1973), pp. 8-12; Philip C.C. Huang, The peasant economy and social change in North China, (Stanford, Calif.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 55-66. 12 Shepard Krech III, J.R. McNeill, Carolyn Merchant, eds., Encyclopedia of world environmental history, vol.1, New York : Routledge, New York:Routledge, 2004, p. 216.. Ch. engchi. i n U. v.
(11) 4 . 緒論 . . 長期森林砍伐,中國——尤其是華北、西北地區——水旱災頻仍與危及糧食生 產,環境退化牽動最基本的生存問題,迫使政府及人民面對。 13 面臨這種情形,如前所述,自 1928 年起國民政府就致力於造林工作,同 時將造林與建國緊密聯繫,納入國家建設(State Building)的一環。面對環境 惡化導致的農業損失,國民政府除了希望藉由造林保護環境,減少災害外,更 希望積極發展林業,生產木材以減少對進口木材的依賴。這種藉造林可以「防 災致富」的作法,正好呼應前述在農業活動面臨困局時,企圖通過造林來修補 環境,保護農業的補救對策。除了環境問題外,華北平原的農業經濟也存在著. 政 治 大. 經濟的困局。 14 1930 年代的中國仍有 80%的農業人口,農業活動在中國經濟. 立. 有重要的地位,15 農業活動與林業工作之間,有著相輔相成的重要作用。故造. ‧ 國. 學. 林不單被賦予保護環境之目標,同時也被期望能經營致富。由此來看,造林工 作是 1930 年代政府乃至民眾解決困局的方案之一,深具討論的意義。 因此,本文選定 1930 年代遭遇經濟與環境雙重窘境的華北平原作為探討. ‧. 的主體。以 30 年代為中心,由 1928 年國民政府推動開始,延伸至 40 年代初. y. Nat. 期日本佔領區的華北政務委員會進行的造林工作。空間方面,華北平原是一個. sit. 地理區的概念,其邊界難以界定,因此本文為了取得分析數據的便利性,以山. al. er. io. 東、河南、河北三省的行政區域為資料蒐集的範圍。16 但是進行分析時,則以. n. v i n 如Rhoads Murphey便詳論森林砍伐所帶來的環境問題、Helen Dunstan也以森林經營 Ch 為脈絡,論述了十八世紀中國政府的環境政策。Rhoads e n g c h i UMurphey, 楊俊峰譯,〈在亞洲 比較觀點下的中國環境史〉 , 《積漸所至—中國環境史論文集》 (臺北:中硏院經濟所, 13. 1995) ,頁 67-112;Helen Dunstan, “Official thinking on environmental issues and the state’s environmental roles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a,” Mark Elvin& Liu Ts‘ui-jung ed., Sediments of time : environment and society in Chinese history (Cambridge ;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585-616. 14 20 世紀農村經濟發展危機與議題參見張瑞德, 〈中國近代農村經濟的發展與危機── 晚近一些議題的評述〉 , 《近代中國農村經濟史論文集》 (臺北:中硏院近史所,1989), 頁 719-744。 15 王業鍵,〈近代中國農業的成長及危機〉,《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7(臺 北,1978.06) :355。 16 華北一詞的空間意義,張利民指出其主要發展自North China一詞,大約在 1910 至 30 年代逐漸形成,特別是 1931 年以後日本發動 918 事變之後,中外媒體宣傳使用, 使得華北相對於滿州國,成為專指黃河以北長城以南關內各省的稱呼。嗣後,1940 年日本成立的華北政務委員會首度將華北一詞用於行政區化,統轄包含北京、天津、.
(12) 1930 年代國民政府的造林事業:以華北平原為個案研究 . 5 . . 黃河下游的華北平原為主,亦即魯西—冀東的冀魯平原,另外加上豫省東部的 平原區以及環繞著上述平原區的丘陵地帶。至於冀東北、膠東各縣以及豫省淮 河流域的平原區,進行分析時將較少觸及。 本文希望藉由將造林工作放置於農業經濟的脈絡下,針對國民政府的造林 工作進行探討,並配合 1930 年代行政院實業部檔案及少部分地方檔案為基 礎,探討以 1930 年代為主的荒地造林、堤防造林等工作,試圖瞭解面臨農村 經濟、環境惡化,民眾如何通過農村合作的方式承領荒地,著重的乃是民眾之 反應及參與,而非僅限於政府單方經營的造林工作。另外,1930 年代也進行. 政 治 大. 許多實業調查、農村調查等,這些調查資料對於瞭解當時農業活動有相當大的. 立. 幫助。由於木材之缺乏,20 世紀 20 至 30 年代也是木材大量進口的年代,因. ‧ 國. 學. 此海關資料亦是瞭解此時期木材需求與造林工作的重要資料。再者,由於造林 工作日益受到重視,1920 至 30 年代也出版了許多探討森林、造林與環境的相 關著作,這些著作也提供瞭解當時林業經營概念的途徑。. ‧ sit. y. Nat. 三、研究回顧. al. er. io. 晚近史學界逐漸注意到環境史研究的課題,17 雖然森林開發、造林是環境. n. v i n Ch 都放在林業史脈絡中探討,歷史學家們甚少觸及。關於林業史的研究,大陸方 engchi U 面由於 1980 年以來對於森林、環境議題的重視,林業部門投入許多人力與資. 研究一個值得探討的主題,18 不過有關森林史及造林運動等課題,長期以來多. 源進行森林研究,也出版許多研究成果。1989 年南京林業大學森林遺產研究 室由熊大桐等人編輯出版了《中國近代林業史》19,說明許多民國時期木材生. 青島三市,及河北、山東、山西以及河南省東北部 39 縣的區域。因此本文參考此一 說法,配合行政區劃分,以山東、河南、河北三省的平原區域作為討論主體。見張利 民,《華北城市經濟近代化研究》 (天津:天津社會科學院,2004),頁 1-35。 17 見錢曉鴻, 《生態環境與明清社會經濟》 (合肥:黃山書社,2004) ,頁 1-55;Mao-Hong Bao, “Environmental History in China,” Environmental and History 10(2004):475-499. 18 Mark Elvin, “The Environmental History of China: An Agenda of Ideas,” Asian Studies Review 14:2 (1990): 39-53. 19 南京林業大學森林遺產研究室主編, 《中國近代林業史》 (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
(13) 6 . 緒論 . . 產、製造、市場網絡方面的資料,對於瞭解民國時期整體的森林、木材事業很 很大幫助。但是該書仍然偏重於林業學的視角,對於森林與造林事業在整體經 濟環境的意義甚少闡發。1997 年大陸林業部出版了歷時十餘年編寫的《中國 森林》一書共 5 大冊, 20 集結了 20 世紀晚期大陸地區對於森林研究的成果, 對研究中國森林而言,是相當方便而具有價值的參考工具。其中第一冊總論概 述中國森林發展軌跡,也談到關於民國時期的森林資源與林業工作,不過也因 為相關研究不多,該書無法深入詳談。台灣著名的林業學者焦國模於 1999 年 所出版的《中國林業史》21 亦是林業史脈絡的代表性著作。焦國模對清代以前. 政 治 大. 的林業發展,包含林業官吏、森林破壞、林業政策、林業學術等方面進行通盤. 立. 論述。對 1911 年至 1949 年之間民國時期的林業發展則專章(第 5 章)討論。. ‧ 國. 學. 但是民國林業採用斷代敘述,以北洋、廣州政府、國民政府為主體分別進行論 述,此種區劃方式固然對於討論林業政策甚為便利,可避免民國時期政出多門 的混亂情形,但是在分析民國時代整體的林業概況與森林資源方面便較為缺. ‧. 乏。同時該書係林政史資料為主,在林政機關、法規等課題著墨較多,對於林. y. Nat. 業與環境問題、經濟問題的互動著墨較少。另外,焦氏的《林業政策與林業行. sit. 政》22 也討論到民國時期林業與政策,對瞭解政府在林業工作上所扮演的角色. al. er. io. 甚有幫助。此外吳金贊於 1991 年出版的《中華民國林業法制史》 23 一書,以. v i n 對彌補上述《中國林業史》在閱讀上政府政策不易連貫的缺失,同時將重大森 Ch U i e h n c g 林法規於書後附錄,對研究民國林業政策相當便利。不過總體而言,林業學者 n. 政府公報為基礎,依時間排序為主軸論述了民國時期的林業法令、機關法規,. 們進行森林史、林業史、造林運動等課題之研究時,固然也會探討到森林與環 境的關係,不過主要還是著重在林業政策、法規、技術等層面,且大多以林業 經濟為本位,往往忽略更多時候林業其實是作為農業活動輔助的角色。 24. 1989)。 20 吳中倫主編,《中國森林》 (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1997)。 21 焦國模, 《中國林業史》(臺北:渤海堂,1999)。 22 焦國模, 《林業政策與林業行政》 (臺北:紅葉文化事業,2005)。 23 吳金贊, 《中華民國林業法制史》 (臺北:正中書局,1991)。 24 如王長富, 《中國林業經濟史》(哈爾濱:東北林業大學出版社,1990)。.
(14) 1930 年代國民政府的造林事業:以華北平原為個案研究 . 7 . . 此外,在林業思想史、林業理論發展史的範疇中,2002 年樊寶敏以〈中 國清代以來之森林政策〉取得北京林業大學博士學位,2009 年將該篇博士論 文改寫並以《中國林業思想與政策史(1644-2008) 》為題出版。該書針對近代 森林政策、林業思想、林業教育以及林政法規進行討論,對瞭解 19 世紀後半 葉以降中國林業發展有一定的幫助。但《中國林業思想與政策史(1644-2008) 》 一書篇幅不長,而企圖涵蓋的時間太長,許多議題並未深入發揮,同時也缺少 嚴謹的引證,甚為可惜。 25 同年林志晟以〈中央林業實驗所與 1940 年代的中 國林業建設〉26 為題完成碩士論文,該書以戰時中央林業試驗所的角色為切入. 政 治 大. 焦點,探討林業政策與經濟林的密切關係,並指出當時林業經營有著濃厚供應. 立. 軍需的色彩,在研究將林業放在戰時的時空環境下加以討論,賦予林業課題更. ‧ 國. 對於釐清民國時期的學術發展甚有幫助。. 學. 鮮明的時代意義。與樊寶敏相同的,林志晟也相當重視林業學術、思想脈絡,. 由上述作者主要來自林學背景的研究資料來看,林業學者對於森林經營. ‧. 學、木材學、木材供銷網絡、林業政策法規等課題有較多的注意,然而對於林. y. Nat. 業工作與當時時空環境之結合,則缺乏如同對於前者的關注,但是森林與整體. sit. 經濟環境的互動,卻是歷史學門所深感興趣的。彭慕蘭(Kenneth Pomeranz)在. al. er. io. The making of a hinterland: state, society, and economy in inland North China,. v i n 該書 運河交會處)在 19 世紀後半葉及 C h 20 世紀前半所面臨經濟退化的問題。 U i e h ngc 第 3 章將森林砍伐作為觀察黃運地區由盛轉衰的關鍵 ,主張在運河交通功能退 n. 1853-1937 一書中已經嘗試以整體生態環境的角度,討論黃運地區(黃河與大 27. 化後,為了生活需要(建築、燃料、水利設施)而砍伐森林,與環境進一步惡 化之間交互的作用。Pomeranz所切入的黃運地區主要是魯西地區,同時也關心 生態環境問題,與本文企圖探討關於華北平原荒地造林、農村經濟投資等課題 息息相關。. 25. 樊寶敏,〈中國清代以來之森林政策〉(北京:北京林業大學博士論文,2002);樊 寶敏, 《中國林業思想與政策史(1644-2008)》 (北京:科學出版社,2009)。 26 林志晟〈中央林業實驗所與 1940 年代的中國林業建設〉 (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 學系碩士論文,2009)。 27 Pomeranz Kenneth, The making of a hinterland: state, society, and economy in inland North China, 1853-1937, Berkeley, Calif.: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3..
(15) 8 . 緒論 . . 不過這些研究對於林業在農村經濟中所扮演的角色大多著墨較少,然而以 農業經濟為主的近代中國,林業的發展仍舊需要考量它與農業經濟的密切關 係,無論是在種植技術、木材利用、農村副業、乃至保護農田等功效。需要在 農業經濟的脈絡裡,才能充分探討造林工作的效益,俾理解其意義。 28. 四、結構安排. 政 治 大. 除緒論及結論外,本文以 4 章討論國民政府在華北平原進行的造林事業。 第 1 章主要討論造林的背景以及準備工作,特別是對於當時林業理論的回顧,. 立. 希望在 20 世紀 20 至 30 年代的論述與觀點中,解讀當時農業活動以及通過造. ‧ 國. 學. 林改善的思想脈絡。其次,第 1 章對造林政策的背景區分經濟背景與環境背景 兩部分進行分析,經濟背景係此一時期木材大量依賴進口,在國家各項建設展 開之際,此一仰賴外國木材的情形更加明顯,使國民政府大力推動造林工作。. ‧. 在環境背景方面,則是此時水旱災頻繁,對於經濟損害也相當嚴重,特別是黃. y. Nat. 河連續氾濫,使沿河造林、荒山造林以達到水土保持的主張受到重視。在經濟. al. er. io. 對農業活動與環境經營亦都有所幫助。. sit. 與環境二方面的考量下,鼓勵民眾參與領荒造林,對與政府與民間都有益處,. n. v i n Ch 查工作等,俾瞭解造林工作進行之細節。同時,國民政府也著手進行現有森林、 engchi U 土壤、植物等調查,俾進行適當的造林規劃。另外由荒地調查的分析,亦可以 第 2 章討論領荒造林實施行政工作,著重組織調整、法令規範以及各項調. 看出這些荒地並非全然宜於農耕的土地,若過度開墾,往往更會造成環境惡化 的苦果。因此也不難理解推動荒地造林的原因。 第 3 章則具體分析造林事業的概況,先是由整體分析林地分佈概況,藉由. 28. 農業與林業的密切關係,20 世紀早期的日本林業學者們已注意到,如 1939 年日本 學者服部希信所著的《林業經濟研究》即強調日本農村林業(小農林)的重要性,見 服部希信, 《林業經濟研究》 (東京:地球出版社,1939 年版,1967 年復刊) ,頁 23-41; 另外,1940 年杉本壽也指出華北農業活動帶來森林過渡伐採以及造林工作對農業的重 要性,見杉本壽,〈中華民國特に華北地方に於ける森林植物の生育並に生態〉 ,《日 本林學會誌》22:5(東京,1940.05):45-47。.
(16) 1930 年代國民政府的造林事業:以華北平原為個案研究 . 9 . . 地理資訊系統(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GIS)的幫助,並採用實業部以 縣為單位的調查結果,希望較為細緻的分析華北平原林地分佈情形。第二部 分,則採用個案分析的方式,以森林公司、私人農場、鐵路局、及政府的造林 計畫等 4 個造林案例為主,分析不同型態下的造林方式與目的。第三部份,則 分析造林的收支狀況、苗木投資之數額,森林直接生產的木材,在小規模的農 村商品網絡中被生產為哪些產品,以及間接產生的果實等效益,是否能達到平 衡,另外農村副業的經濟概況與效益,也是本章的焦點。 第 4 章討論領荒造林政策在戰時的破壞與延續,不可避免的,戰爭對於森. 政 治 大. 林經營造成嚴重的破壞,無論是直接軍隊的摧毀,或是因治安敗壞導致的盜. 立. 伐,均對於造林經營有很大傷害。但是由相關的資料可以發現,即使在戰時,. ‧ 國. 學. 華北造林工作依然是政府一項重要的政策,而若干林場業主逃至外地之後,在 局面稍定的情形下試圖返鄉重建林場,另外地方亦有自發性組成護林團的例 子,顯示森林對於當地有重要意義。本章經由探討華北地區領荒造林工作戰時. ‧. 的破壞與延續,可以發現此一工作在華北的農業活動乃至整體環境經營有重要. io. 五、問題與限制. al. er. sit. y. Nat. 的意義。. n. v i n Ch 20 世紀早期的中國雖已引進種種近現代的觀念與技術,如各項社會調 engchi U 查、統計制度, 也新式土地測量技術、甚至在林業方面也引進了飛機的航空 29. 測繪技術,30 這些新式的方法與觀念對造林事業此一課題的研究幫助很大。不 過許多現代國家基礎的行政制度仍尚未建立許,諸如地籍與戶籍資料、物價統 計等材料均無法取得,使得許多個案無法進行較長時間的追尋,甚為可惜。 其次,本文主要探討的課題乃是一跨學科的課題,由歷史學跨越到自然科. 29. 黃興濤、李章鵬, 〈現代統計學的傳入與清末民國社會調查的興起〉 ,收入黃興濤、 夏明方主編, 《清末民國社會調查與現代社會科學興起》(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 2008),頁 1-46。 30 周楨,〈飛機在林業上之價值〉, 《中華農學會報》104(南京:1932.09):22-29。.
(17) 10 . 緒論 . . 學如生態學等領域,實為一大挑戰,然而如前述各個學科偏重的角度不同,將 森林經營放置特定的時空背景加以討論,藉以探討其時代意義,乃是歷史學關 注的焦點。故雖非林業專門研究背景,對於此一課題仍值得進一步思考。民國 農業經濟,乃是經濟史研究的一大範疇,本文以造林工作為切入角度,仍不免 在此間顧此失彼。但是以往研究,探討民國的農業活動時,較少注意到環境經 營的問題,故本文由此一方面著手,探討造林所反映出來政府與民眾因應環境 問題之對策,俾瞭解十年建設期間環境問題、經濟問題,希望對農業經濟乃至 環境經營方面有所貢獻。. 政 治 大. 以林業史而言,20 世紀初期的研究依然不多,待發揮處仍不少,諸如森. 立. 林林產銷售網絡、造林與聚落空間分佈、林業經營收益等將森林放到當時時空. ‧ 國. 學. 環境的相關問題,均有待開發。故民國時期的森林研究與林業建設仍存在許多 課題值得進一步研究。相對於 20 世紀早期關於農村經濟史的研究成果,環境 史的起步較晚,也尚有許多可以深入的課題,本文以造林事業為線索,探討. ‧. 1930 年代對環境經營及恢復經濟之目的,期望能深一層地討論造林與森林在. y. Nat. 環境上的積極意義:通過造林一方面改善環境,一方面恢復農業生產,更全面. sit. 討論此一時期環境變遷下農村之環境對策,展現人與自然互依互存的關係。今. al. er. io. 日人類社會面對環境問題所主張通過植樹以減少碳排放,與 20 世紀早期華北. v i n 時討論造林對於環境與經濟的作用,更能體會近一世紀前當時人們的心境,因 Ch U i e h n c g 此格外具有意義。 n. 農民們面臨經濟困頓與環境惡化,試圖通過造林來改善,有異曲同工之處。此.
(18) 第一章 造林工作的背景 十年建設期間(1928-1937)國民政府名義上統一全國,自 1929 年起陸續 推動的識字、造路、造林、衛生、保甲、國貨、以及鄉村合作等七項運動,其 中造林運動也被列為政策之一,政令所及,各地展開造林工作。同時,民國時. 政 治 大 林學自 19 世紀初興起, 新的林業經營、造林保育等概念在 20 世紀初傳入中國, 立 期正好是中國植物學、森林學、生態學、土壤學等轉向現代化的關鍵。 1 近代. 獲得政府與民間相當的重視,中華農學會、中華森林會及中華林學會等學術團. ‧ 國. 學. 體,均曾發行刊物討論植樹造林等問題。2 圍繞著森林對人類社會的各種益處, 林學家及有識之士紛紛提倡造林。由林業理論、造林目標分析,可以看到造林. ‧. 其實圍繞著經濟與環境這兩條線索進行,同時也深深與中國的農業經濟相結. sit. y. al. er. 造林及林業經營理論. io. 第一節. Nat. 合。. n. v i n Ch 森林依其用途劃分為「保安林」與「經濟林」 經濟林 U e n g c h i ,顯現其雙重功能。 3. 1. 林學家焦國模定義林業的意涵時,亦追溯至 20 世紀前半期中外林學家如陳嶸等人的 定義,見焦國模,《林業政策與林業行政》,頁 2-6。 2 如中華農學會的機關刊物《中華農學會報》第 129/130 期(南京,1934.11)即為森 林專號,共 23 篇討論林業政策、造林、森林經理、木材利用、以及調查報告等主題, 內容相當豐富;中華森林會之刊物為《森林》季刊,自 1921 至 1922 年共出版 7 期, 中華林學會之刊物為《林學》 ,自 1929 年起刊行,但是兩者發行斷斷續續,不若《中 華農學會報》穩定。事實上,《中華農學會報》也時常刊載林學相關的文章,反映兩 者關係密切,一方面固然是從事農業研究的學者較多,另一方面也是林業學的傳統不 深,更進一步可窺見此時期林學作為農學輔助的角色。 3 森林用途分類的方式繁多,各家說法均有所長。然本文並非朝向專業的林學理論發 展,因此採用比較寬鬆的經濟/保安分類,避免失之細瑣。見佐藤敬二等著, 《造林學》 (東京:朝倉書店,1965),頁 8。.
(19) 12 . 第一章 造林的背景 . . 以其用途可再細分為用材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如用於造步槍的胡桃木) 、 農用造林(肥料、飼料)等;保安林亦可細分有防風、防潮、水源保護、風景 等目的。大體而言,保安林重視樹林群體的間接功能,經濟林偏重樹木本身的 直接利益。人類依照需求而產生「伐」與「植」關係的變化,便是林業工作核 心精神。 4. 一、 林業經營理論. 政 治 大. 著名林業學者凌道揚(1887-1993)認為,林業的本質亦可視為是利用土. 立. 壤以生產經濟作物,與農業並無二致。 5 因此林業本身亦是一種經營致富的產. ‧ 國. 學. (1)經濟 業,與農業有許多相似之處。 6 林業之意義,可以分解為三層意義: 上經營致富的生產事業; (2)消極的防災事業; (3)積極的環境經營事業。1924 年林騤在《林業淺說》一書提出對林業的定義,呼應凌道揚所林業可以視為廣. ‧. 義農業的看法,他認為: 「狹義的農業及今日所謂農業。廣義的農業,係與工. y. Nat. 商業並提為現代實業三鼎足之一,由經濟學上而言,即土地生產事業」 7 。雖. sit. 然梁希(1888-1993)在《中華農學會報》的森林專號上感嘆:中國林學機構. al. er. io. 時常與農學機構合併運作,甚少能獨立成專門,農林研究「合併故未為非也,. n. v i n Ch 為孽子,孽子從古不易容,容則分家之潤而遺嫡之累,又不敢滅,滅則驚天地 engchi U 而擾六親」 ,言下對於外間總是將農林視為一體頗為無奈,但實際上卻也反 而流弊為附庸,附庸猶未為損也,而流弊為駢枝,駢枝仍未為危害也,而流弊. 8. 映了農林密切的關係。 就林業而論,造林與開發森林是兩種不同型態的工作,日本林業學者服部 希信將之譬喻為農業與礦業(採礦)的差別,亦即前者著重在種植育養的技術,. 4. 翟中齊, 《中國林業地理概論-佈局與區劃理論》 (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2002), 頁 95-98。 5 凌道揚, 《中國農業之經濟觀》(上海:商務印書館,1926),頁 78。 6 李寅恭. 〈森林與農業之關係〉, 《科學》4:1(上海,科學社,1918):43-47。 7 林騤,《林業淺說》 (上海:商務印書館,1924),頁 1。 8 見梁希, 〈弁言〉, 《中華農學會報》129/130(南京,1934.11)。.
(20) 1930 年代國民政府的造林事業:以華北平原為個案研究 . 13 . . 後者著重於開採運用等技術。 9 林騤則將之區分為廣義林業包含森林農業(生 產) 、森林工業(利用) 、森林商業(經營)等三的層面,其中利用係指木材加 工、林產加工等,經營係指貿易活動,而直接利用土地進行生產,涉及森林生 長的造林、苗圃、伐採等部門是為狹義林業。 10 本文「林業」一詞主要的範疇 即狹義林業。 進而言之,任職於實業部林墾署的林業學者皮作瓊,也指出農業與林業雖 然有極高的相似性,但是亦有其差別之處:首先在利用土地方面,農業土地利 用的時限短、土地利用集中在平原;林業土地利用的時限長(甚至永久) ,利. 政 治 大. 用包含山地、濕地等不宜農耕的土地。另外,農業在收穫期有一定的時間,但. 立. 林木的收穫端視社會需要選擇採收柴薪、果實、幹材等樹木的不同部分。第三,. ‧ 國. 學. 農業生產的價值有時間性,大抵上是一年一至兩次收穫,但木材的價值隨時間 累積呈現幾何級數成長,又當所造成的林地擴大,其所蓄積的資源將更為可 觀。11 其次,農業生產物容易受到風土氣候等自然作用的影響,而林業受到天. ‧. 災影響較小,但兩者同受到病蟲害、運輸網絡、市場價格等影響。再者,管理. y. Nat. 方面,林業所需要的肥料、管理勞力等均要比農業低,因此在不宜或無法經營. sit. 農業的地方,例如荒山或鹽鹼地,林業之生產尤為重要,此即前述「絕對林地」. al. er. io. 與「相對林地」的區分。12 且林業的勞作主要伐採在冬季,正值農閒,可以運. v. n. 用閒置的勞動力。因此若將林業視作一項土地種植產業,其與農業間具有互補. Ch. 性,可以在不宜農耕的土地上進行產出。. engchi. i n U. 由於中國天然森林面積極少,因此對中國林業而論,最主要的工作是造 林。造林並非單指植樹而已,植樹僅是造林的基本工作,更積極的造林意義包 含三點: (1)經濟目的,因為造林年限長,一經投資動輒十數年才能回收,因 此在造林開始時就需要詳細的經濟規劃,以求減輕成本; (2)時效考量,由於 樹木每年的生長期有限,因此經營造林時對於土質環境、施種技術以及林材成 長速度都要仔細考量; (3)永續經營,樹林的特徵正在於其生長與採收的期限. 9. 服部希信, 《林業經濟研究》,頁 11。 林騤,《林業淺說》 ,頁 23-24。 11 榮升、皮作瓊,《造林須知》(南京:首都造林運動委員會,1935),頁 31-32。 12 龔厥民, 《造林法》 (上海:商務印書館,1933),頁 5-6。 10.
(21) 14 . 第一章 造林的背景 . . 都很長,因此造林並非一次採伐就結束,必須要維持森林的持續經營,因此需 要長期規劃。13 由此觀之,造林作為林業實際運用土地經營生產的手段,同時 是一種長時期的投資事業,可以與農業互補長短,更必需要經營得法。 造林主要的勞動工作,除了植樹的部分外,更重要的是維持保護森林的工 作,俾使投資能順利回收。對森林的維持,在小樹時期需要視發育情形灌溉澆 水、去除雜草藤蔓,當樹株成長後則進行選擇性的伐疏,讓樹圍逐年擴大的樹 幹能有生長空間,同時回收部分資金。另外保護森林的工作則是防止森林被破 壞,主要有人為的火災、濫砍濫伐等,動物所帶來的蟲害,以及寄生植物等傷. 政 治 大. 害等,因此經營森林需要小部分人力承擔這些工作。14 因此林業經營主要的支. 立. 出,有苗木費、植林費、管理費、採伐費等,收入則除了樹木本身的木材收入. ‧ 國. 學. 外,也有森林副產品收入。一般而言造林在植樹後的 10 年內,不僅僅是沒有 收入,甚至要承擔各項維持費,可謂支出浩繁。大約 10 至 20 年左右可以由間 伐之木材以及副產品等收入收支相抵,20 年以後樹木成材方帶來巨大利益。15. ‧. 除了中國林學家們主張造林對農業的互補效用外,小農森林在此時日本也. y. Nat. 有重要的地位,1931 年全日本約有 50%的森林是屬於私有森林,其中約 75%. sit. 的持有戶所有面積在 1 町步(0.9917 公頃)以下,5 町步以下的持有面積總和. er. io. 佔了全部私有森林面積的 40%以上。16 這些小規模的私有森林大多數為農民所. al. v i n 的必需品,另外也提供相當的副業收入,由表 1-1 統計可見,其對農業經營極 Ch U i e h n c g 為重要: n. 持有,故服部氏稱之為「小農林」 ,其生產物主要是炭薪及其他農家自給自足. 表 1-1. 日本山村農業主業與林業副業收入(單位:日圓) 林業收入. 農業收入. 財產收入. 用. 木. 副. 小. 農. 養. 畜. 小. 地. 利. 小. 薪. 勞. 小. 材. 炭. 業. 計. 業. 蠶. 產. 計. 租. 息. 計. 水. 賃. 計. 13 14 15 16. 合計. 勞務收入. 榮升、皮作瓊,《造林須知》,頁 31。 龔厥民, 《造林法》 ,頁 45-54。 林騤,《林業淺說》 ,頁 28。 服部希信, 《林業經濟研究》,頁 24-25、31。.
(22) 1930 年代國民政府的造林事業:以華北平原為個案研究 . 15 . 自耕農. 半自耕農. 佃農. 平均. 金額. 97. 210. 191. 387. 270. 166. 51. 487. 105. 113. 218. 36. 26. 62. 1,155. %. 8.4. 18.2. 16.6. 33.5. 23.4. 14.4. 4.4. 42.2. 9.1. 9.8. 18.9. 3.1. 2.3. 5.4. 100. 金額. 37. 41. 34. 112. 142. 137. 6. 285. 56. 116. 172. 569. %. 6.5. 7.2. 6.0. 19.7. 25.0. 24.1. 1.1. 50.1. 9.8. 20.4. 30.2. 100. 金額. 7. 92. 4. 103. 113. 58. 3. 174. 183. 183. 460. %. 1.5. 20.0. 0.9. 22.4. 24.6. 12.6. 0.6. 37.8. 0.0. 39.8. 39.8. 100. 金額. 74. 78. 60. 201. 175. 120. 20. 315. 31. 105. 139. 1,437. 35. 38. 73. 21.9 2.4 2.6 5.1 2.2 7.3 9.7 100 治 政 資料來源:服部希信, 《林業經濟研究》1940 年版,1967 年復刊(東京:地球出版株式會社,1967) ,頁 23-29。 大 立 %. 3.3. 5.4. 4.2. 14.0. 12.2. 8.4. 1.4. ‧ 國. 學. 另外服部也指出特別是經濟大恐慌的時代,小農林能發揮吸收剩餘勞動力,同 時也提供農村自用的肥料及副產品等,具有相當重要的效益。17 此一看法在中 國亦有論者呼應。18 另外,林學家陳嶸也指出若要復興農村,不僅應注意農業. ‧. 技術,對林業尤其是造林工作也極其重要,需多加重視。 19 顯示在 30 年代,. y. Nat. 中日學者們對於林業與農業相輔相成的關係有著相同的意見。. sit. 由上述林學家們對於林業理論的討論,可以大致歸納下列 3 點: (1)林業. al. er. io. 是利用土地進行生產的事業,與農業有密切的關係; (2)林業的特性在於所需. n. v i n Ch 業錯開,具有互補性; (3)林業是一項長期投資,更需要細密的計畫與經營。 engchi U 最重要的是,龔厥民也指出:「農業之經濟行為全屬於私的,而林業兼有保安 要的土地環境較農業廣泛,同時所需的肥力、勞動力較農業少,勞作期也與農. 效益,故兼有公私二者。故林業者,育成森林而利用其生產物,同時公益公安 上亦享其利益之經營事業也」20,顯示林業相較於農業,更突出的是保安效益, 消極而言,即是防止災害的效果。. 17. 服部希信, 《林業經濟研究》,頁 33。 憶之, 〈從農村經濟破產說到造林運動〉 , 《中央日報》 ,1933 年 11 月 8 日,第 8 版。 19 陳嶸,〈論復興農村宜兼重林業及造林上應採之方針〉 ,《中央日報》 ,1935 年 3 月 13 日,第 12 版。 20 龔厥民, 《造林法》 ,頁 5。 18.
(23) 16 . 第一章 造林的背景 . . 二、 造林與環境. 造林防災的想法,對傳統中國而言並非新鮮事,清人俞森即指出種樹可以 鞏固堤防、防止水災: 「豫土不堅,瀕河善潰,若栽柳列樹,根枝糾結,護堤 牢固,何處可衝……不剋不生,今樹木稀少,木不剋土。土性輕颺,人物麤猛, 若樹木繁多,則土不飛騰,人還秀飭」21 ,除了指出造林防水,也指出在五行 生剋的立場上,造林甚至可以防止地方人心浮動,可說是極端的造林防災論者。. 政 治 大 在植樹節的場域及程序上有強烈儀式色彩。 1929 年國民政府宣布以 3 月 12 立 日總理逝世紀念日為植樹節, 1929 年進而以每年 3 月 9 日至 15 日為為期一. 1920 年代末至 30 年代,國民政府藉由「孫中山崇拜」的方式推動造林, 22. 23. ‧ 國. 學. 週之造林宣傳週,24 相關造林工作之宣傳,也均以孫氏在《建國大綱》及民生 主義等處所論及的造林防災為主要依據。. ‧. 事實上,造林防災的範圍更是十分廣泛,不僅止於前述防止水旱災而已。 1921 年甘肅發生地震,當時主持地質調查所的翁文灝(1889-1971)受命前往. Nat. sit. y. 調查,翁氏於事後建議善後工作的意見書中,特別主張要培植森林改善山坡土 質不穩固的問題,也指出森林可以提供建材,木結構房屋又具有更佳的抗震. io. n. al. er. 力,可以減少生命財產損失。25 由此略可窺見森林與木材供給對人類生活的影. i n U. v. 響,不僅止於防範水旱災,與屋宇建築聚落等都有關係。另外,凌道揚在《中. Ch. engchi. 國農業之經濟觀》書末談到中國農業問題指出,當時農業主要的問題有水災問 題、森林問題、以及荒地問題等三方面,凌氏認為這三大問題之間相互關聯, 造林正可以做為解決水災、利用荒地的方法,面對農業經濟遭受破壞的問題, 書中指出森林除了供給用材的直接利益之外,也提供了水土保持、保護田產的. 21. 俞森,〈種樹說〉, 《河南通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頁 593-594。 陳蘊茜, 〈植樹節與孫中山崇拜〉 , 《南京大學學報》2006 年 5 期(南京,2006.10): 76-90。 23 《國民政府公報》第 47 號 1928 年 4 月 6 日。 24 《國民政府公報》第 338 號 1930 年 2 月 3 日。 25 翁文灝, 〈調查甘肅地震意見書〉 ,收入李學通選編, 《科學與工業化—翁文灝文存》 (北京,中華書局,2009),頁 8-12。 22.
(24) 1930 年代國民政府的造林事業:以華北平原為個案研究 . 17 . . 作用,「西歐農田較我國農民之田產安全者,及職此之故,故欲維持農民田產 之安全,亦唯有取法西歐之造林已也。」 26 造林之所與能夠防災,與其植物的生態有密切的關係,此時的林學家們認 識到植物的根系可以吸收水分,同時枝葉可以防止光線直接照射土壤,形成小 範圍的低溫區域,進而土壤中的水分不至迅速蒸發。當森林的規模擴大,地下 水的含量提高,可以減少旱災的傷害。山坡及堤防地區若有植物固定土壤,可 以減少雨水沖刷,減輕水道排水的負擔及洪水氾濫機會。27 這些觀念雖為今日 人們所熟知,但在 20 世紀初期卻是林學家再三強調與宣傳的。當然,植物的. 政 治 大. 這些作用除了消極的防止災害,也能積極的產生環境經營的效用。28 高秉坊也. 立. 指出:造林不獨是一種生產事業,不獨直接供給人們以木材的利益,且間接有. ‧ 國. 學. 預防水旱災,調節氣候,點綴山川風景,增加自然美的功效。 29 當時林業學家也認為,農民面臨木材取得困難的問題,生活上無論器具房 屋、車輛家具等,都需要木材。木材缺乏導致房舍幾乎都由泥土築成,甚至居. ‧. 住在地穴中。生活燃料也僅得草根、牛糞、碎紙等燃燒效率低落的材料。 30. y. Nat. 因此造林對農村來說,除了保護農田不受災害外,也扮演改善生活環境的效. sit. 果。森林帶來的充足燃料、新鮮空氣、以及經根系過濾不至混濁的水源,對農. n. al. er. io. 村衛生有積極的幫助。 31. Ch. 26. engchi. i n U. v. 凌道揚, 《中國農業之經濟觀》,頁 76-85。 27 林騤, 《林業淺說》 ,頁 9;龔厥民, 《造林法》 ,頁 3-4;任承統, 〈森林與保土防塌〉, 《林學》5(南京,1936.07) :35-40;王相驥, 〈造林和水旱〉 , 《林學》5(南京,1936.07) : 41-50;吉田義次著,周建侯譯, 《植物與環境》 (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 ,頁 101、 105。 28 如秦文韻, 〈森林對於人生環境之影響〉 , 《中央日報》 ,1934 年 7 月 4 日,第 11 版; 黃瑞彩譯,〈中國北森林之摧殘與氣候變為沙漠化之關係〉, 《中央日報》,1935 年 3 月 15 日,第 12 版等。 29 高秉坊, 〈抵制外柴與造林運動〉 ,《林學》3(南京,1930.04):1-12。 30 凌道揚, 《中國農業之經濟觀》,頁 79。 31 關於 1930 年代農村問題,當時亦有研究指出農村存在著副業不振(畜牧業) ,與日 本相比農家衛生支出偏低等問題,對照前引服部希信的看法,可以發現日本農村在農 業副業及燃料方面確實佔有相當比例的收益。中國農村造林除了減少水患、改善生活 環境外,並能提供燃料。充足燃料,對改善日常衛生有正面的效益。見翟克,《中國 農村問題之研究》(廣州:廣州中山大學出版部,1933),頁 350-369。.
(25) 18 . 第一章 造林的背景 . . 總而言之,林業本質上是利用土地種植生產的產業,其優勢在於與農業有 著較高的互補性,可以在不宜農耕的山丘水濱進行,也能利用農閒的勞動力。 但是其劣勢在於投資回收的時間比農業活動長得多,動輒 10 年以上,使得農 民參與的意願較低。然而在 20 世紀初期的華北,造林被期望能防止水旱災, 進而改善農業環境的效果。但是同一時期森林這種經濟作物也面臨其他種類經 濟作物的競爭,32 造林較長的投資回收期顯然非常不利。因此在造林工作上國 民政府採用政策鼓勵的方式,將國有荒地開放農民承領,免收租稅,希望提高 農民投資此項產業的意願。造林事業,投資者固然享有生產的私人經濟成果,. 政 治 大. 森林帶來的改善環境間接成果則是公眾享有。. 造林政策制訂的背景. ‧ 國. 學. 第二節. 立. 由林業理論可以歸納出森林在直接的經濟與間接的環境上都有重要作. ‧. 用,因此瞭解國民政府推動造林事業、政策制訂的背景,亦可由經濟與環境兩. Ch. engchi. sit. y. n. al. er. 作為保安考量的造林工作. io. 一、. Nat. 條線索分析。. i n U. v. 由於民國時期造林防災思想之盛行,國民政府基於此,亦將保安功能作為 造林重要目標。1928 年 11 月,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討論行 政院各部會組織法草案時,曾討論到林業主管機關的問題,該次會議中,孫科 主張原本農鑛部的組織過於輕視林業,認為要農林礦三者俱應並重。王正廷更 直接指出「森林在我國實為要政,不宜於農務司下輕描淡寫一句也,北方之陜 甘之間,原為華北之一大出產地,近據外人調查報告,則預測數百年後將成沙. 32. 如鐵路運輸的便利使得華北的棉花、煙草、芝麻等現金作物種植面積擴大,見張瑞 德,《平漢鐵路與華北經濟的發展(1905-1937) 》(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87),頁 79-96。.
(26) 1930 年代國民政府的造林事業:以華北平原為個案研究 . 19 . . 漠,其原因則為林政之失理也」33,因此認為要進一步重視森林。由王氏的發 言來看,國民政府對國土環境經營與森林密切的關係,已有相當認識。 造林防水的論述在 20 世紀初期甚為流行,一部份原因可能也跟水災頻仍 有關,如 1917 年凌道揚指出各地的水災實源於缺乏森林。 34 另外由於治理黃 河的需要,林業學者也建議造林保護堤防,防止泥沙沖入河身。35 並且沿黃河 各縣規定保安林區、設立苗圃、提倡及獎勵人民造林,並且栽種植物保護土壤、 禁止刈割雜草掘取野生根株,下游沿河兩岸之造林、防止急流沖刷。 36 另外, 日本林業學者杉本壽於 1938 年撰文回顧國民政府的造林工作,也相當強調造. 政 治 大. 林治水、對山坡進行水土保持的重要性,指出治水及綠化兩大事業是當時華北. 立. 的首要之務。 37 顯見長期以來華北環境問題與造林的密切關係。. ‧ 國. 學. 基於對國土環境惡化的恐懼,經營林業、作為保安意義的造林工作有其必 要,國民政府積極推動沿河設立保安林等政策。譬如 1931 年,曾令蘇、皖、 魯、豫四省政府沿淮造林,協助水利; 38 行政院則是在 1932 年通令實業部、. ‧. 內政部,同擬定各省堤防造林大綱,通飭沿長江、黃河、珠江流域省遵辦。39 1935. y. Nat. 黃河水患時,蔣中正電令各省,指示水災善後,更強調造林、防洪、固堤之重. al. er. io. 這是以往對於造林運動研究較少提及的。. sit. 要。 40 由這些例子顯示荒地造林工作,有著環境因素,具有國土保安的目的,. v. n. 誠如〈民生主義第二講〉所論及的,造林是防制水旱災、保障生命財產的. Ch. 33. engchi. i n U.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第 164 次會議速記錄〉(民國 17 年 11 月 21 日) ,中國國民黨黨史館(藏) ,《中央政治委員會速記錄》 (4),檔號:00.1/113, 9b。 34 凌道揚, 〈論近日各省水災之劇烈缺乏森林實為一大原因〉 , 《東方雜誌》 ,14.11(上 海,1917.11) :183-184。 35 〈治理黃河根本辦法上游造林束水攻沙減少沖積恢復溝洫制度山谷建築谷壩〉 , 《中 央日報》,1933 年 8 月 31 日,第 2 版。 36 張問政, 〈造林與治黃〉, 《林學》5(南京,1936.07) :27-33。 37 杉本壽, 〈華北林業概論(第一稿)〉 , 《日本林學會誌》22:5(東京,1940.05):7-14。 38 《國民政府公報》第 719 號 1931 年 3 月 13 日。 39 《十年來之中國經濟建設》 (臺北:學海出版社,1971)中國財經資料彙編之二十, 上篇第二章,頁 135。 40 〈蔣中正電各省指示水災善後〉 ,1935 年 8 月 08 日,國史館(藏), 《蔣中正總統 文物》 ,縮影 109-1765。.
(27) 20 . 第一章 造林的背景 . . 重要途徑。因此國民政府在推動造林運動之初,可說是大力宣傳造林於環境的 助益。如圖 1 為 1930 年首都造林運動大會發行的宣傳品〈造林的利益〉 ,其上 所列出造林的各項利益,可略見 1930 年代宣傳造林的著眼點。其中,造林的 間接利益,便強調森林對環境之益處。. 圖 1-1. 立. 造林的利益.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資料來源:《首都造林運動宣傳週報告書》(南京:大陸印書館,1930) , 封底。見〈全國造林運動辦理情形〉,國史館(藏),《國民政府檔案》, 檔號:001111210003。. 除了森林對環境的益處外,造林也深具環境經營的意義,Kenneth Pomeranz以 黃運地區為核心,試圖探討 20 世紀初期中國區域發展困境與轉折。 41 他注意 到黃運地區在 20 世紀初期面臨了比 19 世紀晚期更嚴峻的環境退化問題,其根. 41. Kenneth Pomeranz, The making of a hinterland: state, society, and economy in inland North China, 1853-1937, pp.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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