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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學士 王 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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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北宋翰林學士的制度

第一節 北宋以前翰林學士的發展

一、唐代翰林學士的設立

(一)翰林學士的起源

唐初設立了不少學士,如唐太宗未即皇帝位前的秦府十八學士,

唐高宗時的北門學士,以及唐玄宗時的集賢院學士等。這些學士都是 當權者為了鞏固自身的權位特地找來的幫手,其後翰林學士就在這種 背景下產生,設立之初是為臨時的差遣。於是便有學者主張翰林學士 的產生,和這些學士有關。或認為翰林學士直接淵源於唐代的「十八 學士」,「十八學士」在當時的首要職責就是應答秦王的詢問,隨著時 代的更替,這一職責並沒有消失。1或將集賢院學士所在的集賢殿視為 是翰林學士院之前身。2或認為詞學待詔與唐中期出現的翰林學士有直 接淵源關係,翰林院出現後,翰林文詞待詔、翰林供奉即是其後出現 的翰林學士的前身。3接下來便以這些唐初設置的文職人員為對象,探 討翰林學士的起源。

秦王李世民在未即位為皇帝前,為了和太子建成爭奪皇位,特別

1 楊果,《中國翰林制度研究》(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頁111。

2 趙康,〈論唐代翰林學士院之沿革及其政治影響〉,《學術月刊》第209期,1986年10月,

頁72。

3 毛蕾,《唐代翰林學士》(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頁8-13。李福長,《唐 代學士與文人政治》(濟南:齊魯書社,2005年),頁223。

(2)

在秦王府開文學館,召收才能卓越的文學之士,於是「擢房玄齡、杜 如晦一十八人,皆以本官兼學士,給五品珍膳,分為三番直更,宿於 閣下,討論墳典。」4這就是唐初著名的十八學士,5在玄武門之變中,

為秦王取得了勝利。唐太宗即位後,為了進一步發揮這些文學之士的 政治功能,在宮中設置弘文館。此一新機構的成員,和秦府十八學士 大致上重複,這些人「十數年間,多致公輔」。6

武則天是中國歷史上惟一的女皇帝,她在唐高宗乾封以後開始掌 權,於是「廣召文詞之士入禁中修撰,(元)萬頃與左史范履冰、苗神客,

右史周思茂、胡楚賓咸預其選,前後撰列女傳、臣軌、百僚新誡、樂 書等凡千餘卷。朝廷疑議及百司表疏,皆密令(元)萬頃等參決,以分宰 相之權,時人謂之『北門學士』。」7北門學士不是政府正式官員,只 是「借學士之名以為雅稱」。8北門學士為武則天修撰了大量的文化及 政治典籍,可以說是武則天的御用文人,9例如《少陽政範》《孝子傳》

的修撰,就是為了責備太子李賢。10

唐玄宗即位後,始設立集賢院。集賢院為編修書籍之所,但因設 在禁中,又多文學之士,故內廷文書,常令集賢院學士撰述。11由於集 賢院學士具有翰林學士掌內制的性質,故學者才會主張集賢院是翰林 學士院之前身。

以上各種學士,雖然都是有才能的文學之士,也都負責草擬詔書,

但是或屬臨時設置,或兼管其他事務,並沒有專職負責草詔的工作。

翰林學士的出現,和唐代翰林院的出現有關。翰林院中的翰林文詞待

4 (唐)李肇,《翰林志》,收錄於(宋)洪遵,《翰苑群書》(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

卷1,頁1。

5 此十八學士分別是,大行臺司勳郎中杜如晦、記室考功郎中房元齡、及于志寧、軍諮祭 酒蘇世長、安策府記室薛收、文學褚亮、姚思廉、太學博士陸德明、孔穎達、主簿李元 道、天策倉曹李守素、記室參軍虞世南、參軍事蔡允恭、顏相時、著作佐郎天策記室許 敬宗、薛元敬、太學助教蓋文達、軍諮典籤蘇勖等,見(宋)王溥,《唐會要》(臺北:臺 灣商務印書館,1968年),卷64,〈史館下•文學館〉,頁1117。

6 (唐)韋執誼,《翰林院故事》,收錄於(宋)洪遵,《翰苑群書》,卷4,頁15。

7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臺北:鼎文書局,1976年,新校本),卷190,〈文苑中•元萬 頃傳〉,頁5011。

8 (宋)程大昌,《雍錄》(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卷4,〈南北學士〉,頁74。

9 李福長,《唐代學士與文人政治》(濟南:齊魯書社,2005年),頁160。

10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86,〈高宗中宗諸子•章懷太子賢〉,頁2832。

11 劉健明,〈論唐代的翰林院〉,《食貨月刊》第15卷第7、8期,1986年1月,頁333。

(3)

詔、翰林供奉乃是翰林學士的前身。

唐玄宗開元初年設置了翰林院。12翰林院的出現,促使集賢院草詔 權的轉移。翰林院的成員包括「詞學、經術、合煉、僧道、卜祝、術 藝、書弈」之人,13可以說是「天下以藝能技術見召者之所處也。」14 些人稱之為「翰林待詔」。翰林待詔中的詞學之士,經常是受命草擬詔 書者,張說、陸堅、張九齡等著名文人,皆於玄宗朝出任翰林待詔,

玄宗命他們「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之後玄宗又以「中書務 劇,文書多壅滯,乃選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集賢院學士分掌 制詔書敕。」15翰林供奉的出現,標示著詞學之士的獨立,不再和其他 各式各樣的翰林待詔雜處,也表示詔書的草擬將由文學之士負責。這 點和後來的翰林學士很像,翰林學士只負責內制的草詔工作。唐玄宗 開元二十六(738)年別置學士院於翰林院之南,「由是遂建學士,俾掌內 命。」16清人趙翼說到:「翰林近御清切,故猶冒翰林之名,於是有翰 林學士官名,其職乃掌制詔。」17由此可見翰林學士是由翰林待詔、翰 林供奉過渡而來。瞭解其中的關係,便能掌握翰林學士的起源。

(二)翰林學士與唐代政治關係

中國傳統中央官制的演變,往往是由天子私人的、側近的微臣漸 漸取得權力,最後攫取了大官的職權,成為公的、正式的政府官員;

傳統中國的宰相就是在這樣螺旋式循環發展下起伏轉易。18翰林學士便 是憑藉「天子私人」的角色,逐漸在唐代政壇上崛起。

唐代翰林學士的受到重用,與安史之亂有關。《舊唐書》記載:「(肅

12 (宋)王溥,《唐會要》,卷57,〈翰林院〉,頁977。

13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43,〈職官二•翰林院〉,頁1853。

14 (宋)王溥,《唐會要》,卷57,〈翰林院〉,頁977。

15 (宋)歐陽修、宋祁撰,《新唐書》(臺北:鼎文書局,1976年,新校本),卷46,〈百官一〉,

頁1183。

16 (唐)韋執誼,《翰林院故事》,收錄於(宋)洪遵,《翰苑群書》,卷4,頁15。

17 (清)趙翼,欒保群等點校,《陔餘叢考》(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卷26,〈學 士〉,頁501。

18 鄭欽仁,〈帝國遺規兩千年─中國政治制度的特色〉,《中國文化新論•立國的宏規》(臺 北:聯經,1982年),頁14。

(4)

宗)至德以後,天下用兵,軍國多務,深謀密詔,皆從中出。」19這裡

「天下用兵」指的就是唐玄宗天寶十四(755)載爆發的安史之亂,這場亂 事直到唐代宗廣德元(763)年始告平定,歷時 9 年。這段時間不但是唐 朝由盛轉衰的關鍵,也是翰林學士發展的重要年代。身為皇帝倚賴的 謀臣,翰林學士權力逐漸加重。例如李泌在唐肅宗開設元帥府時,已

「掌樞務。至於四方文狀、將相遷除,皆與泌參議,權逾宰相。」20 了代宗朝,任命李泌為翰林學士,「自給(事中)、(中書)舍(人)以上,及 方鎮除拜、軍國大事,(代宗)皆與之議。」21後來代宗欲任用李泌為相,

他極力推辭,原因何在?可從唐代宗的談話中略見端倪:「機務之煩,

不得晨夕相見,誠不若且居密近,何必署敕然後為宰相邪!」22由此可 見翰林學士憑藉和皇帝朝夕相處的機會,不但可以受到皇帝的信任,

同時也可藉機掌握權力。難怪李泌不願意為相,執意擔任翰林學士。

德宗朝是翰林學士政治地位達於鼎峰之時,翰林學士開始被尊稱 為「內相」。清人王鳴盛說到:「進退人才,機務樞密,人主皆必與議,

中書門下之權,為其所奪。」23此種現象之形成,陸贄為其中的關鍵人 物。

陸贄初入翰林,已受皇帝重用。史載:「贄初入翰林,特承德宗異 顧,歌詩戲狎,朝夕陪遊。及出居艱阻之中,雖有宰臣,而謀猷參決,

多出於贄,故當時目為『內相』。」24翰林學士因此獲得「內相」之尊 稱。建中四(783)年爆發涇原兵變,叛軍攻入長安,唐德宗倉惶逃離京 城,此時翰林學士陸贄隨侍在側。途中「道途艱險,扈從不及,與帝 相失,一夕不至,上喻軍士曰:『得贄者賞千金。』翌日贄謁見,上喜 形顏色。」25可見陸贄受德宗之寵待。至奉天,姜公輔進拜宰相。德宗

19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43,〈職官二•翰林院〉,頁1854。

20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130,〈李泌傳〉,頁3621。

21 (宋)司馬光著,(元)胡三省注,《資治通鑑》(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卷224,〈唐 紀四十〉,大歷三年三月壬寅條,頁7199。

22 (宋)司馬光著,(元)胡三省注,《資治通鑑》,卷224,〈唐紀四十〉,大歷三年三月壬寅 條,頁7199。

23 (清)王鳴盛,《十七史商榷》(臺北:大化出版社,1977年),卷74,〈新紀不見王叔文〉,

頁788。

24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139,〈陸贄傳〉,頁3817。

25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139,〈陸贄傳〉,頁3817。

(5)

愛女唐安公主薨於途中,唐德宗欲厚葬,姜公輔諫曰:「非久克復京城,

公主必須歸葬,今於行路,且宜儉薄,以濟軍士。」德宗大怒說到:「姜 公輔忽進表章,都無道理,但欲指朕過失,擬自取名。朕比擢拔為腹 心,乃負朕如此!」之後陸贄盡力救護姜公輔,公輔仍不能免除貶官 的處分。26「時天下叛亂,機務填委,徵發指蹤,千端萬緒,一日之內,

詔書數百。」為了平定這場亂事,陸贄「揮翰起草,思如泉注,初若 不經思慮,既成之後,莫不曲盡事情,中於機會,胥吏簡劄不暇,同 舍皆伏其能。」27陸贄起草之詔書既迅速又切中要旨,頗得同僚之欽佩。

這些詔書的功效如何呢?「行在詔書始下,雖武夫悍卒無不揮涕激 發」,時人更是認為「德宗克亂平寇,不惟神武之功,爪牙宣力,蓋亦 資文德腹心之助焉。」28可見陸贄對亂事之平定亦卓有功績。

王叔文、王伾是順宗朝著名的翰林學士。王叔文和當時吏部郎中 韋執誼相善,竟有能力為韋執誼求得宰相之位。29後來唐順宗病重,已 經「不復關庶政,深居施簾帷」30於是天下事皆送往翰林學士院處理。

本應由宰相決策,翰林學士草詔的局面為之扭轉,變成「王伾往來傳 授,王叔文主決斷,韋執誼為文誥」。31就在這種情況下,王叔文以翰 林學士的身分展開著名的永貞革新。此次改革的失敗,和王叔文被削 翰林學士一職有關。史載:

時宦官俱文珍惡其弄權,乃削去學士之職。制出,叔文大駭,

謂人:「叔文須時至此商量公事,若不帶此職,無由入內。」王 伾為之論請,乃許三、五日一入翰林,竟削內職。32

王叔文一聽說自己被削去翰林學士一職,大驚失色,認為自己無法再 入皇宮商議國事。可見翰林學士的「天子私人」角色,使其在政治上 有所建樹。

憲宗永貞元(805)年,設立翰林學士承旨一職。33翰林學士承旨往往

26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138,〈姜公輔傳〉,頁3788。

27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139,〈陸贄傳〉,頁3791-3792。

28 (唐)權德輿,《陸宣公翰苑集》 (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9年),〈序〉,頁2上。

29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135,〈王叔文傳〉,頁3734。

30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135,〈王叔文傳〉,頁3734。

31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135,〈王伾傳〉,頁3736。

32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135,〈王叔文傳〉,頁3734-3735。

33 (唐)元稹,《承旨學士院記》,收錄於(宋)洪遵,《翰苑群書》,卷2,頁8。

(6)

「擇年深德重者一人」34充任,為翰林學士之長。承旨的出現,意味著 翰林學士參與中樞決策的地位得以正式確立。35之後的穆宗、敬宗、文 宗等皇帝,都十分信任翰林學士。至於武宗朝,皇帝特別喜愛宰相李 德裕,所以翰林學士的地位不如以往。懿宗之後,宦官主宰晚唐的政 局,翰林學士地位更加低落,不過仍有部分翰林學士受到皇帝的重用,

例如懿宗朝之韋保衡、昭宗朝之韓偓等。36

唐代翰林學士屬於臨時差遣性質,表現在入院學士的資歷上,各 種品秩的官員皆可入充。翰林學士由哪些官員入充?學者說法不一。

大部分學者皆主張翰林學士是由品秩較低的官員擔任。37楊友庭則認為 這些翰林學士的來源,下至校書郎,上及諸曹尚書皆為之,諸曹尚書 的官品並不低。38袁剛指出初任學士者大多是五品以下的官員,如祕書 郎、校書郎、起居郎、起居舍人、左右補闕、拾遺、御史臺的侍御史 等,其中大多數官員更是屬於七、八、九品的下級官。39這些下級官員,

為何會獲得皇帝的重用呢?原因乃是官微階低,剛剛步入仕途的士 子,便於控制,因而格外受到皇帝的青睞。40毛蕾對此則提出不同的見 解,毛氏認為翰林學士的入選,在資歷方面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並且 進一步說明,若以唐憲宗即位之時作為前後期的分界點,憲宗之前,

多由低級官員擔任,而憲宗之後,郎官等較高級官員大量入選,說明 入選翰林的人員,考慮的是個人的行政能力和政治經驗。41

不管入充官員的官職為何,擔任翰林學士後可謂前程似錦,往往 得以位列宰相。下表是岑仲勉關於唐代德宗至懿宗朝翰林學士與宰相 資歷關係的分析表:

34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43,〈職官二•翰林院〉,頁1854。

35 楊果,《中國翰林制度研究》(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頁11。

36 劉健明,〈論唐代的翰林院〉,《食貨月刊》第15卷第7、8期,1986年1月,頁337-346。

37 張東光,〈唐宋時期的中樞秘書官〉,《歷史研究》1995年第4期,頁137。楊果,《中 國翰林制度研究》(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頁22。

38 楊友庭 〈唐代翰林學士略論〉,《廈門大學學報》1985年第3期,頁106。

39 袁剛,〈唐代的翰林學士〉,《文史》第33輯,1990年10月,頁112。

40 王永平,〈論翰林學士與中晚唐政治〉,《晉陽學刊》1990年第2期,頁29。

41 毛蕾,《唐代翰林學士》(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頁44-45。

(7)

表 1-1:德宗至懿宗翰林學士與宰相統計比較表42 皇帝 翰學人數 翰學位至

宰相者 百分數 宰相 宰相中曾

充翰學者 百分數 德 宗

順 宗 憲 宗 穆 宗 敬 宗 文 宗 武 宗 宣 宗 懿 宗

21 2 20 11 4 27 13 26 30

7 0 9 5 1 7 6 10

8

33 0 45 45 25 26 46 38 27

35 7 26 12 5 20 12 22 20

5 1 9 5 1 10

7 13 16

14 14 35 42 20 50 58 59 80

總計 154 53 32 159 67 42 資料來源:

岑仲勉,〈翰林學士壁記注補〉,《郎官石柱題名新考訂》(北京:中華 書局,2004 年),頁 385。

從表 1-1 來看,唐代於德宗至懿宗朝總共任命了 154 位翰林學士,

其中有 32%的人後來可以位列宰相。翰林學士政治地位日趨重要,孫 國棟指出唐德宗以後,翰林學士成為唐代中央重要文官遷轉的新途 徑。這條新途徑的遷轉模式為由員外郎或郎中加翰林學士,升中書舍 人翰林學士,遷工部侍郎或戶部侍郎翰林承旨學士,再進則為中書侍 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43翰林學士承旨為翰林學士之首,其後轉任宰相 的比例更高,詳見表 1-2:

42 關於表中「翰學位至宰相者」與「宰相中曾充翰學者」兩欄人數不同,這是因為跨朝任 職而產生的差異。

43 孫國棟,《唐代中央重要文官遷轉途徑研究》(香港:龍門書店,1978年),頁211。

(8)

表 1-2:憲宗至懿宗翰林學士承旨與宰相統計比較表 皇帝 承旨 承旨後至

宰相者 百分數 宰相 宰相中曾

充承旨者 百分數 憲宗

穆宗 敬宗 文宗 武宗 宣宗 懿宗

10 5 1 8 4 9 15

7 5 1 3 2 6 6

70 100 100 38 50 67 40

26 12 5 20 12 22 20

7 4 0 6 5 7 12

27 33 0 30 41 32 60

總計 52 30 58 117 41 35 資料來源:

岑仲勉,〈補唐代翰林兩記〉,卷下,《郎官石柱題名新考訂》(北京:

中華書局,2004 年),頁 483。

擔任翰林學士承旨後,遷轉至宰相的比例高達 58%,難怪時人會 將其視為宰輔的候選人。唐懿宗咸通十(869)年鄭畋被任翰林學士承旨 說到:「禁林素號清嚴,承旨尤稱峻重。偏膺顧問,首冠英賢。今之宰 輔四人,三以此官騰躍,其為盛美,更異尋常。」44當時宰輔四人,有 三個人便是從翰林學士承旨出任,可見其地位之崇高。難怪清人趙翼 會以「公輔之先路」來稱讚翰林學士。45

二、五代十國翰林學士的發展

(一)五代翰林學士的發展

五代十國為唐末藩鎮割據的延續,為維持政權,必須依賴強大的 武力,武人地位因此大為提升,「重武輕文」為普遍現象。後漢史弘肇

44 (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178,〈鄭畋傳〉,頁4631-4632。

45 (清)趙翼,欒保群等點校,《陔餘叢考》(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卷26,〈學 士〉,頁501。

(9)

在朝廷公然宣稱:「安朝廷,定禍亂,直須長槍大劍,至如毛錐子,焉 足用哉!」46可見文人之不受重視。在這種惟力是親的年代,各朝仍然 設有翰林學士,而且與唐代相比,相關制度開始完備,成為宋代翰林 學士正式職官化的先聲。以下就列舉五代翰林學士的員額、考試制度、

學士院內班序、上朝時間、官印、詔敕格式分別說明之。

首先,翰林學士的員額。晉開運元(944)年六月的敕書記載:「翰林 學士與中書舍人,舊分為兩制,各置六員。」47唐代官方對於翰林學士 員額並沒有明確的記錄,引發後代學者的爭議。所以這是翰林學士員 額的首見記載。

其二,考試制度。長興元(930)年二月,翰林學士劉昫奏:「臣伏見 本院舊例,學士入院,除中書舍人即不試,餘官皆先試麻制、答蕃、

批答各一道,詩、賦各一道,號曰五題。所試並於當日內了,便具呈 納。從前雖有召試之名,而無考校之實,每遇召試新學士日,或有援 者,皆預出五題,潛令宿搆,無黨援者即日起草,罕能成功。去留皆 係於梯媒,得失盡歸於偏黨。今後凡本院召試新學士,欲請權停詩、

賦,祇試麻制答,共三道,仍請內賜題目,兼定字數,付本院召試。」

48學士院的考試,本有詩、賦、麻、制、答五道題目,劉昫指出考試的 過程中,易有同黨援引之弊,所以欲將考試內容縮減為麻制答三道,

以俾受試者能夠當日完成。

其三,學士院內班序。後唐明宗天成三(928)年八月二十九日的敕 書:「今後翰林學士入院,並以先後為定準。承旨一員,出自朕意,不 計官資先後,在學士之上。」不以官位、官職高低決定班次,乃因翰 林學士的選拔是「擢材以居」,來自各式官員。49

其四,上朝時間。舊例,翰林學士上朝奏對,如同常參官五日一 度起居。後周世宗顯德五(958)年十一月下詔:「翰林學士職係禁庭,地 居親近,與班行而既異,在朝請以宜殊。起今後當直、下直學士,並

46 (宋)薛居正等撰,《舊五代史》(臺北:鼎文書局,1992年,新校本),卷107,〈史弘肇傳〉,

頁1406。

47 (宋)薛居正等撰,《舊五代史》,卷149,〈職官志•右御史臺〉,頁1998。

48 (宋)王溥,《五代會要》(臺北:九思出版社,1978年),卷13,〈翰林院〉,頁227。

49 (宋)王溥,《五代會要》,卷13,〈翰林院〉,頁226。

(10)

宜令逐日起居,其當直學士仍赴晚朝。」50周世宗勤於政事,為了方便 向翰林學士諮詢國家政事,將翰林學士由五日一朝改為逐日當直,可 見翰林學士政治地位日趨重要。

其五,印信。翰林學士本來沒有專屬的印信,唐憲宗元和初,始 置書詔印,由學士院主之。51五代時期,後晉開運三(946)年正月,賜翰 林學士院詔書金印一面。52

最後,詔敕格式。根據目的、對象的不同,翰林學士所擬之內容 亦有所不同。一般的詔書為「准翰林志,凡敕書、德音、立後、建儲、

行大誅討、拜免三公宰相、命將制書,並使白麻書,不使印。雙日起 草,候開門鑰入而後進呈。至隻日,百僚立班于宣政殿,樞密使引案,

自東上閣門出,若拜免宰相,即付通事舍人,餘付中書門下,並通事 舍人宣示。若機務急速,亦使雙日,甚速者,雖休假亦追班宣示。」53 後晉天福二(937)年四月又規定:「今後立妃及拜免三師三公宰相、命 將、封親王公主,並降制命,餘從令式。」54

翰林學士的職掌原本由中書舍人所負責,唐代曾經討論是否廢置 翰林學士一職。唐德宗貞元四(788)年翰林學士陸贄奏曰:「學士私臣。

元宗初,待詔內廷,止於應和詩賦文章而已。詔誥所出,本中書舍人 之職。軍興之際,促迫應務,權令學士代之。今朝野乂寧,合歸職分,

其命將相制詔,請付中書行遣。物議是之。」55陸贄雖然身為翰林學士,

不過他認為以翰林學士掌詔制應該是為了因應戰爭臨時的需求,現在 是承平時期,應將草擬詔書之權還歸中書舍人。但德宗並沒有接受此 一建議。後晉天福五(940)年九月石敬塘下令廢置翰林學士院,其公事 並歸中書舍人。56此次翰林學士遭到廢置之原因,和翰林學士李澣品行

50 (宋)王溥,《五代會要》,卷13,〈翰林院〉,頁228。

51 (唐)李肇,《翰林志》,收錄於(宋)洪遵,《翰苑群書》(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

卷1,頁2。

52 (宋)王溥,《五代會要》,卷13,〈翰林院〉,頁228。

53 (宋)王溥,《五代會要》,卷13,〈翰林院〉,頁227。

54 (宋)王溥,《五代會要》,卷13,〈翰林院〉,頁227。

55 (宋)王溥,《唐會要》(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8年),卷57,〈翰林院〉,頁979。《唐 會要》誤將此事繫於興元四年,考興元只有一年,所以文中所指之「四年」,應該指「貞 元四年」。

56 (宋)王溥,《五代會要》,卷13,〈翰林院〉,頁228。

(11)

不良有關。57晉高祖石敬瑭因李澣「輕薄,多酒失」,一怒之下罷廢了 翰林學士。58不過四年後,晉少帝基於草擬詔書的機密性,翰林學士便 又復置,史載:

晉開運元年六月,敕:「翰林學士與中書舍人,舊分為兩制,各 置六員,偶自近年,權停內署,況司詔命,必在深嚴,將使從 宜,卻仍舊貫,宜復置翰林學士院。」59

此詔書點明了詔令的發布「必在深嚴」,晉高祖一時因為臣子行為不 佳,怒將翰林學士廢除,使往後的皇帝在擬制詔書時,身邊失去了商 量的對象,故於開運元(944)年再度復置翰林學士。由此可見,翰林學 士是為天子私人,處於重要的參謀位置,不是聽命於宰相的中書舍人 可以比擬。此次翰林學士得以復置,和桑維翰的建議有關。晉少帝時,

中書令桑維翰再為樞密使,上奏復置學士院,史載:

初,高祖在位時,詔廢翰林學士院,由是併內外制皆歸閣下,

命舍人直內廷,數年之間,尤重其選。及維翰再居宥密,不信 宿,奏復置學士院,凡署職者,皆其親舊。時議者以維翰相業 素高,公望所屬,雖除授或黨,亦弗之咎也。60

桑維翰曾於晉高祖幕府中掌書記,出使契丹,爭取契丹對石敬瑭的支 援,對於後晉有開國之功。以其功勳之大,請求復置翰林學士,必然 成功。桑維翰為何要請求復置翰林學士?此時桑維翰雖然擔任樞密使 此一重要職位,不過卻因為經常任用親舊行事,受到內客省使李彥韜、

端明殿學士馮玉等人的攻擊,時常向皇帝進奏謗言,致使晉少帝對其

「漸見疏忌,將加黜退。」幸賴宰相劉昫、李崧等進言曰:「維翰元勳,

且無顯過,不宜輕有進退。」桑維翰乃不至於遭到罷黜。但晉少帝隨 即便以馮玉為樞密使,以分其權。61翰林學士復置後,拜免執政的草詔

57 有學者認為此次罷廢翰林學士院,乃是為了精簡機構。鄭學檬,《五代十國史研究》(上 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頁29。

58 (宋)司馬光著,(元)胡三省注,《資治通鑑》(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卷282,〈後 晉紀三〉,天福五年九月丙子條,頁9218。胡三省注文曰:當是時,樞密直學士既罷,

僅有翰林學士尚為親近儒生;李澣之酒失,罷之是也,因而罷翰林學士,非也。可見胡 三省認為不應該罷廢翰林學士一職。

59 (宋)薛居正等撰,《舊五代史》,卷149,〈職官志•右御史臺〉,頁1998。

60 (宋)薛居正等撰,《舊五代史》,卷89,〈桑維翰傳〉,頁1169。

61 (宋)薛居正等撰,《舊五代史》,卷89,〈桑維翰傳〉,頁1167。

(12)

權又回歸翰林學士手中。桑維翰立即在學士院安排自己的黨人,不但 可以隨時得知執政異動的消息,若他人再度向皇帝進奏不利於己的言 論時,桑維翰亦可於草擬詔書之際,藉由同黨翰林學士們的建言,改 變皇帝的旨意,以確保自己的地位。由此可見,桑維翰復置翰林學士 的請求,著重於確保個人的政治地位。

在崇尚武人,力量就是一切的五代時期,翰林學士在政治上的重 要性是否受到影響?茲將五代翰林學士遷轉宰相之例子列表如下:

表 1-3:五代翰林學士擔任宰相分析表

朝代 翰林學士人數 翰林學士後位至宰相者 百分數

後 梁 19 4 21

後 唐 17 6 35

後 晉 17 4 24

後 漢 5 1 20

後 周 13 1 8

總計 71(58)62 16 23

資料來源:

《舊五代史》、《新五代史》、《資治通鑑》、《冊府元龜》、《五代會要》

參考闞道明〈五代翰林學士要錄〉製成,載於闞道明,《中國歷代翰林 學士纂要》(新竹:三人出版社,1972 年),頁 166-192。

由表觀之,翰林學士在政治上的地位,的確因為時局的動盪而受 到影響。從總人數來看,五代翰林學士史籍可考者總計 58 人,之後有 16 人位列宰相,其比例約為 28%。若從朝代來看,五代總共任命 71 人次的翰林學士,後來位列宰相者,僅佔 23%,比較唐代 32%之翰林 學士後來可以位列宰相,比例略為下滑。難怪史弘肇敢口出「文人無

62 五代翰林學士可考者總計58人,其中有六人連續充職於不同朝代,分別是後唐之崔梲、

和凝、王仁裕,後晉之範質,後漢之張沆、魚從諒;另有七人於前代入院後離職,後代 再度入院,分別是盧文度、李懌、竇夢徵、王仁裕、張沆、徐台符、楊昭儉。這些特殊 的例子,都在不同朝代裡,再次予以計算,故本表總計之翰林學士人數,和實際人數有 所差異。

(13)

用」的狂言。此外,值得注意的一點,這些後來位列宰相的翰林學士 們,例如後梁之張策、杜曉、鄭玨、李琪,後唐之馮道、劉昫、趙鳳、

李愚、李崧、馬裔孫,後晉之和凝、趙瑩、桑維翰、竇貞固,後漢李 濤,後周王溥等人,大多是在君主建國過程中立下汗馬功勞的功臣,

待政權穩固後所任命之翰林學士,罕有任相者。可見在五代時期,翰 林學士的任相,是君主對於協助其登基者之酬賞。

五代翰林學士的職掌,計有起草詔書、擔任皇帝顧問、選拔國家 人才等。和唐代相比,其職掌仍十分重要。

起草詔書,是翰林學士的基本職掌。若皇帝之詔令內容有所不宜,

翰林學士往往當面勸戒皇帝。貞明二(916)年七月,後梁末帝為了嘉獎 吳越王錢鏐「貢獻之勤」,下令加錢鏐為諸道兵馬元帥。大臣們卻以錢 鏐之入貢「利於市易,不宜過以名器假之」,翰林學士竇夢徵更是拿著 任命詔書向皇帝哭泣,因而被貶為蓬萊尉。63後唐莊宗帝之皇后貪圖張 全義貢獻之財貨,拜其為父。明日,皇后命翰林學士趙鳳草詔書以謝 全義,趙鳳向皇帝密奏:「自古無天下之母拜人臣為父者。」皇帝雖然 嘉獎趙鳳正直,但仍然下詔行之。64

為皇帝提供意見,解決皇帝的問題,是翰林學士的另一職權。後 梁末帝在一次的宮廷宴會中向大臣們問道:「俱掌王言,何以分別內 外?」翰林學士李懌對曰:「王言本舍人所掌,祗自肅宗舉兵靈武後,

軍中逐急,時令翰林學士草詞,自後乃分職。命將相辭內,群臣辭外,

其實一也。」65後晉翰林學士程遜、和凝、張厲等人上書言改革十三事,

受到皇帝採納,下詔有司商議施行。66周世宗為求治道,於顯德二(955) 年四月下詔求言,翰林學士承旨徐台符以下二十餘人,各撰為君難為 臣不易論、平邊策以進。大部分的策論「率以修文德、來遠人為意」,

惟陶穀與竇儀、楊昭儉、王樸等人「以封疆密邇江、淮,當用師取之。」

63 (宋)司馬光著,(元)胡三省注,《資治通鑑》,卷269,〈後梁紀四〉,貞明二年七月壬戌 條,頁8803。

64 (宋)司馬光著,(元)胡三省注,《資治通鑑》,卷273,〈後唐紀二〉,同光二年十二月康 午條,頁8928。

65 (宋)王欽若,《冊府元龜》(香港:中華書局,1960年),卷550,〈詞臣〉,頁20上。

66 (宋)王欽若,《冊府元龜》,卷553,〈獻替二〉,頁11下-13上。

(14)

周世宗採取陶穀等人之意見,堅定攻取淮南之意。67

選拔國家人才,亦是翰林學士的重要職掌,以翰林學士知貢舉是 常見的事情,若以他官知貢舉,皇帝往往命翰林學士覆試之。後唐莊 宗同光三(925)年,詔命翰林學士承旨盧質覆試新及第進士符蒙正等 人,原因乃是認為符蒙正等人「尚幹浮議」。68後周顯德五(958)年,世 宗以右諫議大夫劉濤知貢舉,劉濤此次「選士不當,有失用心」,受到 貶官的處分。之後皇帝命翰林學士李昉覆試新及第進士劉坦已等人。69 這些都是皇帝命翰林學士重新覆試新科進士的例子。

國家選拔人才的標準,經常以翰林學士為榜樣。後唐明宗長興元 (930)年六月,常侍張文寶知貢舉。此次貢舉結果,中書奏落進士數人,

於是請詔命翰林學士院作一詩一賦給禮部,作為應試舉人的範本。學 士竇夢徵、張礪撰寫格詩格賦各一後,送交中書,卻未得宰相的滿意。

竇夢徵等人再請李懌為之,李懌笑而答曰:「李懌識字有數,頃歲因人 偶得及第,敢與後生髦俊為之標格!假令今卻稱進士, 就春官求試,

落第必矣。格賦格詩,不敢應詔。」此言獲得時人的稱讚。70

五代政局動盪不安,君主大多倚重武人治理國家,翰林學士的地 位大為下降,甚至一度遭到廢除。翰林學士的復置,也說明了君主對 翰林學士的依賴,足堪證明「馬上得天下,不能馬上治天下」的道理。

同時翰林學士相關制度逐漸形成,有利翰林學士擺脫臨時差遣的性 質,終於在宋代成為政府正式官職。

(二)十國翰林學士的發展

五代十國時期,十國泛指與五代相始終的其他割據政權。這些國 家有割據於南方的吳、吳越、閩、南漢、荊南(後唐時改稱南平)、楚、

前蜀、後蜀、南唐等,以及立國於北方的北漢。這些國家當中,只有 荊南沒有設置「學士」的官名。而楚和吳越兩國因為奉中原正朔,因 此並未設置翰林學士,但是仍有類似的學士官,如楚武穆王馬殷將翰

67 《宋史》,卷269,〈陶穀傳〉,頁9237。

68 (宋)薛居正等撰,《舊五代史》,卷32,〈後唐莊宗本紀六〉,頁447-448。

69 (宋)薛居正等撰,《舊五代史》,卷118,〈後周世宗本紀五〉,頁1571。

70 (宋)薛居正等撰,《舊五代史》,卷92,〈李懌傳〉,頁1224。

(15)

林學士更名為文苑學士、71楚文昭王開天策府的十八學士、72吳越忠懿 王時的通儒院學士等,73其重要性不亞於翰林學士。其餘國家大都建號 稱帝,所以設有翰林學士一職。茲將十國翰林學士的大概情況列表於 後:

表 1-4:十國翰林學士一覽表

國 名 皇 帝 翰林學士 翰學後至宰相者 高 祖 殷文圭

沈 顏 吳 國

睿 帝 陳 濬 烈 祖 孫 晟 李貽業

元 宗

游簡言 馮延巳 常夢錫 江文蔚 殷崇義 鍾 謨

南 唐

後 主 徐 鉉 刁 衍

前 蜀 高 祖

張 格 王 鍇 王 樸 庾傳昌

71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收錄於(宋)歐陽修撰,《新五代史》(臺北:鼎文書局,1976 年,新校本),卷67,〈楚武穆王世家〉,頁12上。

72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68,〈楚文昭王世家〉,頁4下。

73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87,〈吳越崔仁冀傳〉,頁9上;同卷,〈吳越林克已傳〉,

頁6上。

(16)

後 主

李 昊 鄭 芝 牛希濟 歐陽彬 毛文晏 李浩弼 劉 贊 盧延讓 高 祖 李 昊 徐光溥

後 蜀

後 主

范禹偁 韓保升 歐陽炯 幸寅遜 歐陽回

惠 宗 周維嶽

閩 國

景 宗

周維嶽 李仁遇 李光準

高 祖

王 宏 梁 嵩

趙 損 中 宗 鍾有章

南 漢

後 主 黃德昭

世 祖

衛 融 趙 弘

李 惲 北 漢

睿 宗 衛 融 趙 弘

(17)

英武帝 王保衡74

資料來源:

《十國春秋》、《長編》

溫運娟,〈十國宰相制度考〉,《十國典制考》(北京:中華書局,2004 年),頁 232-233。

由此可見,十國大多設有翰林學士一職,這些翰林學士大多是君 主未登基之前的心腹謀臣,所以在即位後,便直接援引為翰林學士,

往後出任宰相的可能性很高。孫晟、馮延巳等人升遷之迅速,即是最 佳的例證。孫晟在吳國時已受到重用,李 未登基時,對其已信用之,

就連代吳禪讓之事李 也和他商議。李 登基第二年即援用為翰林學 士承旨。75馮延巳本於南唐元宗的元帥府裡掌書記,元宗即位即命為翰 林學士,次年(保大二年,944 年)十二月又晉升為翰林學士承旨,保大 四年便位列宰相,可見其升遷之迅速。76表中所記載的 43 位翰林學士,

就有 18 位後來位列宰相,比例約為 42%,和唐代的 32%,以及中原五 代政權的 28%相較,則高出許多。中原的五代政權更替頻繁,翰林學 士政治地位不高,相較之下,其他十國政局反而較為安定,政治比較 上軌道,所以翰林學士受到君主較多的倚重。可見翰林學士的發展,

和時局的安穩與否息息相關。十國時期,各國君主便以包含翰林學士 在內的各式學士和樞密使來分割相權。77

十國時期,翰林學士仍然沒有脫離天子私人的角色,除了基本的 草詔命、備顧問之外,翰林學士更廣泛地參與各項政治事務,其影響 力亦不容小覷。

首先,作為皇帝的近臣,與皇帝唱和遊玩必不可免,翰林學士經

74 王保衡為直學士院。

75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27,〈南唐孫晟傳〉,頁5下。

76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16,〈南唐元宗本紀〉,頁2上-5下;同書,卷26,〈南 唐馮元巳傳〉,頁7。

77 溫運娟,〈十國宰相制度考〉,《十國典制考》(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230。

(18)

常參與皇宮宴會。李光準為閩國的翰林學士,經常參與皇帝的宴會,

在一次的宴會中「以醉忤旨,命執送都市斬之,吏不敢輒殺,頌繫獄 中。明日,(景宗)視朝,召復其位。」另一位翰林學士周維嶽也經歷相 同的遭遇。78即使在亡國前夕,翰林學士仍伴君主遊樂。前蜀後主咸康 元(925)年,翰林學士李浩弼便陪著後主吟詠酬答終日。79此外,為了討 皇帝開心,翰林學士們時常呈獻個人詩賦作品。南漢王宏工詩賦,曾 為高祖作〈白虹化龍賦〉討其歡心,高祖更因此改元白龍。80

其次,為國家選拔人才,翰林學士經常知貢舉,主持科舉考試。

南唐元宗十分重視人才的選拔,於保大十(952)年二月命翰林學士江文 蔚知貢舉。元宗曾問江文蔚曰:「卿知舉取士孰與北朝?」江文蔚答曰:

「北朝公薦私謁相半,臣一以至公取才。」可見江文蔚對自己舉薦的人 才相當的有信心,同時也得到皇帝的讚美。81並不是每個翰林學士都像 江文蔚般公正,私底下接受請託者大有人在。范禹偁為後蜀翰林學士 兼州剌史,其人「性吝嗇,頗以聚財為急」,屢屢向後主要求外放州郡,

以利其搜刮錢財。這樣為官之道,後主命其知貢舉,其所得之人才素 質亦可想而知。果然當他知貢舉時,「賄厚者登高科,面評其直,無有 愧色。」82由此種人物擔任翰林學士,後蜀亡國之日不遠矣。

其三,擔任使臣。翰林學士擁有豐富學識,往往擔任使臣為國爭 光。乾德六(924)年十一月,前蜀翰林學士歐陽彬為唐國通好使,促使 兩國敦睦友好,得到很好的評價。83不過也有深受皇帝重用,但是卻辱 沒了出使的使命。南唐元宗保大十四(956)年,翰林學士鍾謨、文理院 學士李德明出使後周,奉表至下蔡行在,稱臣,請求罷兵。同時並獻 上金器千兩,銀器五千兩,錦綺紋白千疋,及御衣犀帶茶藥。又奉牛 五百頭、酒二千石犒軍。84南唐開出如此優渥的條件,但是後周世宗卻 不把這些經濟利益看在眼裡。鍾謨等又提出割地的條件,「願獻濠壽等

78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92,〈閩景宗本紀〉,頁5下-6上。

79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37,〈前蜀後主本紀〉,頁15上。

80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63,〈南漢王宏傳〉,頁2。

81 (宋)陸遊,《南唐書》,收錄於傅璇琮等編,《五代史書彙編》(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 年),卷10,〈江文蔚傳〉,頁5547。

82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53,〈後蜀范禹偁傳〉,頁4下。

83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37,〈前蜀後主本紀〉,頁12上。

84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16,〈南唐元宗本紀〉,頁17。

(19)

六州以求成。」後周世宗仍不答應退兵。鍾謨不得已,「遣德明歸取表,

盡獻淮甸十四州之地,國為附庸。」後周世宗總算答應退兵。南唐元 宗得知鍾謨開出如此賣國的條件,於是「怒斬德明,自是不復議割地。」

鍾謨因此滯留後周不回。85鍾謨「博學能屬文」86李德明「敏於占對」,

87二人因此受到南唐元宗的重用。在國家面臨危機時,臨危授命,本指 望二人解救國家於危難之中,不料在後周世宗刻意逼之以威後,二人 即「戰慄不敢言」,88最終無法完成使命,有負元宗的厚愛。

最後,只要是和皇帝有關之事務,往往需要翰林學士從旁協助。

翰林學士大多為學識豐富的文人雅士,有時也被皇帝任命參與軍事事 務。例如後蜀李昊的知武寧軍、89南唐殷崇義的知樞密院,90都以翰林 學士承旨的身份主持軍務。此外,南唐李後主欲娶周后之妹小周后,

當時沒有迎娶皇后之妹的禮儀,李後主命「太常博士陳致雍考古今沿 革,草具婚禮,又命學士徐鉉、知制誥潘佑參定。」91當時徐鉉、潘佑 兩人爭議不下,最後李後主令文安郡公徐遊「評其異同」,徐遊多贊同 潘佑之意見,終於順利娶得小周后。

總之,五代十國兵馬倥傯,政事繁雜,是武人地位大為提高的年 代。身為文士儒臣的翰林學士地位並沒有因此遭到動搖,仍是皇帝身 邊倚重的重要參謀人員。後晉時雖一度遭到廢置,不久之後便又復置,

更可見翰林學士在君權的施展上佔有重要地位,成為政府常設的官員。

第二節 北宋翰林學士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清人趙翼簡論宋代的翰林學士制度:「(翰林學士)至宋時始定制,

資淺者為直院,暫行者為權直,而真為翰林學士者職獨顯矣。」92事實

85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26,〈南唐鍾謨傳〉,頁15上。

86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26,〈南唐鍾謨傳〉,頁15上。

87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26,〈南唐李德明傳〉,頁17上。

88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26,〈南唐李德明傳〉,頁18上。

89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49,〈後蜀後主本紀〉,頁6上。

90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16,〈南唐元宗本紀〉,頁15下。

91 (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卷18,〈南唐後主繼國后周氏傳〉,頁6下-7上。

92 (清)趙翼,欒保群等點校,《陔餘叢考》,卷26,〈學士〉,頁502。

(20)

上,北宋的翰林學士制度並不是兩、三句話就可以瞭解,以下分為八 個方面來談:一、機構名稱;二、人員組成;三、任命方式;四、草 制制度;五、宿值制度;六、保密制度;七、朝服班序;八、俸祿收 入。

一、機構名稱

宋代官制以複雜著名,因此宋代的翰林學士制度亦是如此。就翰 林學士所在的官署名稱而言,即有學士院、翰林學士院、翰林院、翰 林司等不同說法。93葉夢得《石林燕語》記載:

自張 為學士,始別建學士院于翰林院之南,則與翰林院分而 為二,然猶冒翰林之名。蓋唐有弘文館學士,麗正殿學士,故 此特以翰林別之。其後遂以名官,訖不可改。然院名至今但云 學士而不冠以翰林,則亦自唐以來沿襲之舊也。94

葉夢得曾任翰林學士,所以他所說的話大致可信。《宋會要輯稿》裡所 引用的宋代國史,使用學士院的名稱,例如「學士院,翰林學士承旨,

朝林學士,翰林侍讀、侍講學士。」95、「學士院,掌制誥、赦敕、國 書及宮禁所用之文詞。」96《文獻通考》亦以學士院為名稱,97故翰林 學士的官署正式名稱應為「學士院」。

關於翰林學士院的名稱,則和學士院的官印名稱有關。王應麟於

93 關於翰林學士所屬機構名稱,朱錫光、林瑞翰、龔延明主張應為「學士院」,見朱錫光,

〈宋代學士院翰林學士初探〉,《杭州大學學報》第18卷第2期,1988年6月,頁119-120。

林瑞翰,《宋代政治史》(臺北:正中書局,1989年),頁427。龔延明,〈宋代學士院與 翰林院、翰林司〉,《文史知識》1993年第11期,頁104。張晉藩、楊果認為是「翰林學 士院」,見張晉藩編,《中國官制通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2年),頁401。

楊果,《中國翰林制度研究》(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頁81。顧宏義指出翰林 院、學士院、翰林學士院指的是同一個機構,只是用法不同而已。

94 (宋)葉夢得撰,宇文紹奕考異,侯忠義點校,《石林燕語》(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卷7,頁96。

95 (清)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民國25年北平圖書館影印本),

〈職官〉6之46上-下,引自《兩朝國史志》。

96 (清)徐松輯,《宋會要輯稿》,〈職官〉6之50下,引自《神宗正史職官志》。

97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萬有文庫本),卷54,〈職 官八〉,頁489。

(21)

《玉海》談到:「翰林學士院印,景德二年少府監鑄。」98周必大《玉堂 雜記》記載:「翰苑印以『翰林院學士印』六字為文,背鐫景德二年少 府監鑄。上兩字微刓,自南渡後百司印無此久者。尚書六曹惟禮部印 是舊物,然亦元豐改官制後所鑄,蓋文書稍簡,故刓耳。」99王應麟雖 然擔任過翰林學士,不過僅是直學士院一職,加上他想強調的是這個 官印為景德二年所鑄造。而周必大於南宋擔任多年的翰林學士,後來 更官至翰林學士承旨,既然他親眼看到官印,加上《玉堂雜記》裡記 載翰林學士諸項制度大多與事實吻合,所以周必大的說法較為可信。

從官印的名稱來看,「翰林院學士印」應該是和翰林學士一樣,沿用唐、

五代以來一般人的習慣稱呼。元朝在修纂宋史時,大致也援用此稱呼。

100由此可見,「翰林學士院」應是學士院的另一個稱呼。兩者並沒有衝 突,據葉夢得之言,今日「猶冒翰林之名」,學士院的學士既然稱為翰 林學士,那麼在院名冠上「翰林」兩字,亦屬正常。

至於用「翰林院」來稱呼學士院的例子亦不少。《長編》記載:「命 知制誥張澹權祗應翰林院事。」李燾於文末注曰:「澹本傳云權直學士 院,今從實錄。」101元祐五(1090)年,御史中丞蘇轍建議重新議定皇帝 婚禮,於是中書省請令翰林學士以下共議。詔翰林院學士、御史中丞、

兩省給(事中)(中書)舍(人)與禮部、太常寺官同共詳議。102《曲阜集》

裡有授曾肇為中書舍人兼翰林院學士的制詞。103清人徐松所輯《宋會 要輯稿》裡,就將宋代的學士院放置在「翰林院」的條目之下。104 林院是明清時期政治上重要的機關,許多官員考中科舉之後,大多先 在翰林院任職,史載:「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105《宋

98 (宋)王應麟,《玉海》(揚州:廣陵書社,2003年,清光緒九年浙江書局刊本),卷167,〈宋 朝學士院〉,頁27上。

99 (宋)周必大,《玉堂雜記》,收錄於(宋)洪遵,《翰苑群書》(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 年),卷12,頁133。

100 《宋史》,卷162,〈職官二•翰林學士院〉,頁3811。

101 《長編》,卷14,開寶六年四月壬寅條,頁299。

102 《長編》,卷447,元祐五年八月庚申條,頁10757。

103 (宋)曾肇撰,(清)曾儼編,《曲阜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景印文淵閣四庫 全書),卷4,頁3上。

104 (清)徐松輯,《宋會要輯稿》,〈職官〉6之46。

105 (清)張廷玉等撰,《明史》(臺北:鼎文書局,1991年,新校本),卷70,〈選舉二〉,頁 1702。

(22)

會要輯稿》是徐松從明代編纂《永樂大典》裡抄寫出來的,所以難免 會以當時的稱呼來為宋代的學士院命名。

宋代的確設有翰林院此一機構,不過這個翰林院並非翰林學士所 在的學士院,而是一個性質截然不同的內廷機構,北宋時由內侍官掌 管,南宋紹興三十(1160)年九月後,改由入內內侍省官掌職。《宋會要 輯稿》記載:「翰林院在宣祐門內東廊,掌供奉圖畫、弈棋、琴阮之事,

嘗以翰林司兼領。」106宋神宗時,「翰林院勾當官一人,以內侍省押班、

知都充,掌供奉之事,總天文、書藝、圖畫、醫官四局。」107翰林院 之下有四個附屬機構,即翰林御書院、翰林醫官院(局)、翰林天文院 (局)、翰林圖畫院。南宋之後略有改易,其下僅轄二個局,即翰林醫官 院、翰林天文局。由此可見,宋代的翰林院,其性質和唐代設立的翰 林院並無不同,同樣是文人待詔之所。不同的是,唐代翰林院中仍有 負責內制之草擬人員,宋代已經將此一職能劃歸學士院掌管。

同樣以翰林為名的,宋代還有一個名為「翰林司」的機構。翰林 司「在大寧門內掌供御酒、茗、湯、果及游幸宴會內外筵設,兼掌翰 林院。」108可見翰林司為內廷供奉茶酒、果實等的機構,因此又名曰 茶酒司。109其機構成員設有「勾當官四員,以諸司使、副使及內侍充、

兵校三百人、藥童十一人。」110可見其成員多由武臣、內侍擔任,和 學士院、翰林院之成員,亦有明顯的不同。

二、人員組成

宋代的學士院諸項制度沿襲自唐代,變動較少,「自國初至元豐官 制行,百司事失其實,多所釐正,獨學士院承唐舊典不改。」111不過 北宋翰林學士制度仍具有其獨特性,最重要的一點便是翰林學士成為

106 《宋會要輯稿》,〈職官〉36之95上。

107 《宋會要輯稿》,〈職官〉36之95上,引神宗正史職官志之記載。

108 《宋會要輯稿》,〈職官〉21之8上。

109 (清)周城撰,單遠慕點校,《宋東京考》(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0年),卷3,〈諸司〉,

頁41。

110 《宋會要輯稿》,〈職官〉21之8上。

111 《宋史》,卷162,〈職官二•翰林學士院〉,頁3812。

(23)

政府正式設置的職官,已擺脫唐代「臨時差遣」的性質。北宋學士院 的成員計有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直學士院、權直學士院以及佐 理人員等。以下分別論述之。

(一)翰林學士承旨

唐憲宗永貞元(805)年,命鄭絪為翰林學士承旨,是為學士承旨設 立之始。宋代亦沿襲之,設有學士承旨一人。「承旨,不常置,以院中 久次者一人充。」112不過亦有兩人同時被任命為承旨的情形,太平興 國八(983)年五月,李穆、宋白同時「以中書舍人拜承旨。」113元祐四 (1089)年九月,鄧潤甫、蘇頌同時擔任翰林學士承旨。114整個北宋朝,

總計任命 40 位翰林學士承旨。115宋初為差遣職,元豐改制後成為職事 官名,官品為正三品。上朝議事時,合班之制位於翰林學士之上。116 林學士承旨別名為翰長、學士院長。117唐代設置翰林學士承旨,專掌

「大誥令、大廢置、丞相之密畫、內外之密奏、上之所甚注意者,莫不 專受專對,他人無得而參」,118可見唐代承旨並「不責以翰墨之勞。」

119宋代承旨則不同,僅是資歷的象徵,其工作內容和翰林學士並無不

112 《宋會要輯稿》,〈職官〉6之46下。

113 (宋)不著撰人,《學士年表》,收錄於(宋)洪遵,《翰苑群書》(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

2003年),卷10,頁76。但是考證相關史書,李穆最早可能於太平興國八年六月拜承旨,

宋白則於至道元年四月拜承旨,兩人應該只是同時擔任翰林學士,而非承旨。

114 鄧潤甫與蘇頌的例子,是一個特殊的情況。鄧潤甫於元祐二年八月以母喪去位,元祐四 年九月喪除,起復為翰林學士承旨。不久即遭到權給事中梁燾的攻擊,於是有詔鄧潤甫 別有差遣,九月廿二日,除吏部尚書,十月三日出知亳州。而蘇頌於元祐四年五月出任 翰林學士承旨,於是就出現同時有兩名翰林學士承旨的特例。不過朝廷在鄧潤甫起復之 初,便下詔將另予鄧潤甫其他差遣,所以此時鄧潤甫僅是帶著原官,等待新職。參見《長 編》,卷433,元祐四年九月己丑條,頁10443-10444;卷434,元祐四年十月己亥條,頁 10455。

115 北宋總計任命40位的翰林學士,按時間先後順序分別是陶穀、李昉、李穆、扈蒙、蘇易 簡、宋白、晁迥、李維、劉筠、盛度、章得象、石中立、丁度、王堯臣、王拱臣、楊察、

孫抃、宋祁、張方平、王珪、韓維、鄧潤甫、蘇頌、蘇軾、曾布、蔡京、蹇序辰、郭知 章、張康國、鄧洵仁、強淵明、蔡薿、王黼、馮熙載、王安中、李邦彥、宇文粹中、王 孝迪、郭三益、吳幵。

116 《宋史》,卷168,〈職官八•合班之制〉,頁3988、3992。

117 龔延明,《宋代官制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學士院門〉,頁43。

118 (唐)元稹,《承旨學士院記》,收錄於(宋)洪遵,《翰苑群書》,卷2,頁8。

119 (宋)崔敦詩,《玉堂類稿》(上海: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年,叢書集成初編),卷6,〈賜 周必大辭免兼翰林學士承旨不允詔〉,頁4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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