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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承辦人:陳琨勝
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709 3
傳真:02-2720532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4533605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經銷販售之藥品回收一案,
惠請協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年6月4日FDA風字第10 41103503B號函副本辦理。
二、案係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經銷販售之「玉采乳膏〝溫 士頓〞 EASY CREAM "WINSTON" (衛署藥製字第043249號 )」(批號EA_10012、EA-10013、EA-10023、EA-10033及EA -10014)因藥品因使用不符合規定之原料藥,應予回收。
三、本案回收係屬第二級危害,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
請貴機構配合案內產品下架回收作業。
四、副本抄送台北市藥師公會等相關公會,請轉知所屬會員協 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
正本:大愛健康藥局、佑康大藥局、國俊有限公司、清白藥局、健誠大藥局、活力健康 藥妝藥局、子新大藥局、麗康藥局、德康大藥局、新獻安藥局、正和醫療器材行
、美麗人生健康事業有限公司、新東發藥局、大愛藥師藥局、晶龍藥局、杏隆藥 局、怡誠藥局、宏陽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劉聖亞診所、吉安藥局、清田診所
、陽明健保藥局、蘇家庭醫學科診所、上頤藥局、家宏藥局、康信藥局、健康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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舖杏鄰健保藥局、佳醫景美藥局、安安藥局、康永健保藥局、盛康醫藥股份有限 公司、靜園藥局、春鄰藥局、臺陽藥局、樂康藥妝藥局、三宜西藥房、菁安藥局
、正傑健保藥局、天母大和藥師藥局、博揚藥局、國泰藥師藥局、必欣藥局、玉 山診所、靚亮診所、親子診所、時尚診所、君怡耳鼻喉科診所、山水藥品股份有 限公司、佳龍藥局、陽明藥局
副本: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北市藥師公會、台北市藥劑生公會、中華民國西 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西藥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台北市牙醫師公會、台北市醫師公會 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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