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編號: (由承辦單位填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杏壇芬芳獎」推薦表-個人部分
推薦單位:
推薦組別:□高中組、□高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幼兒組、□特教組
推薦事蹟標題
受 推 薦 人
姓名 性別
現職服務單位 職稱
聯絡方式 電話: 手機:
撰寫人姓名/職稱 /
聯絡方式
電話: 手機:
Mail:
推薦單位審查情形(符合推薦資格請勾選):
□五年內未獲教育部特殊優良事蹟表揚
□未有實施計畫所列消極條件不得推薦情形
□其他(三年內感人具體事蹟)
首長簽章:
主管機關審查情形:
首長簽章:
推薦事蹟標題:
具 體 感 人 事 蹟
(內容以 2000 字為限,請深入描述受推薦者最近三年內感人之單一事蹟,非條列式呈現經 歷)
當事人簽名 內容涉及之相關當事人
同意刊載簽名
推薦日期: 年 月 日
*本推薦表之電子檔檔名設定舉例
108 杏壇推薦表_○○國小_○○○老師(受推薦人) 108 杏壇推薦表_○○國中_○○○女士(受推薦人)
108 杏壇推薦表_○○高級中等學校_○○○先生(受推薦人)
填表說明-個人部分
一、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單位)應依本實施計畫報送推薦,以作為評選時之參
考。
二、本表格一律使用 A4 紙張,如不敷填寫時,請依格式加頁填寫,但以 4 頁為限。
表格內各欄位填寫內容請依照填寫說明與限制填寫,並同意授權潤飾,俾製 作杏壇芬芳錄及相關媒體宣傳資料。
三、字型限制:
1.字型:標楷體(姓名一律以正楷繕打)。
2.字體大小:12。
3.行距:單行間距。
四、本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倘無相關資料請寫「無」。
五、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精簡,並請加製封面與目錄裝訂成
冊(每頁大小以 A4 紙張為主)。受推薦人所送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
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附件 編號: (由承辦單位填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杏壇芬芳獎」推薦表-團體部分
推薦單位:
推薦事蹟標題
受 推 薦 團 體
團體名稱
團體成立時間
團體成立宗旨
團體成立人數
聯絡方式 電話:
手機:
撰寫人姓名/職稱 /
聯絡方式
電話:
手機: Mail:
推薦單位審查情形(符合推薦資格請勾選):
□五年內未獲教育部特殊優良事蹟表揚
□未有實施計畫所列消極條件不得推薦情形
□其他(三年內感人具體事蹟)
首長簽章:
主管機關審查情形:
首長簽章:
推薦事蹟標題:
具 體 感 人 事 蹟
(內容以 2000 字為限,請深入描述受推薦者最近三年內感人之單一事蹟,非條列式呈現經 歷)
團體代表簽名 內容涉及之相關當事人
同意刊載簽名
推薦日期: 年 月 日
*本推薦表之電子檔檔名設定舉例
108 杏壇推薦表_○○國小 (愛心媽媽聯誼會) 108 杏壇推薦表_○○國中 (志工團)
108 杏壇推薦表_○○高級中等學校 (家長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