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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普通話科 電子課本編纂指引
一、 引言
1.1 本編纂指引旨在向有意出版初中普通話科電子課本的出版社,闡 明本科的課程宗旨和目標、編纂電子課本的相關原則等,務求電 子 課 本 能 配 合 課 程 要 求 及 「 中 學 教 育 的 七 個 學 習 宗 旨 」 (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7-learning-goals/sec ondary/index.html) 。(詳情請參閱《中學教育課程指引》(2017) 和及其補充說明(2021))
1.2 《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已於 2021 年公布。繼 2020 年加入「守法」和「同理心」後,教育局將「勤勞」列為第十個 首要培育的價值觀和態度。建議出版社可適當地於電子課本加強 價值觀教育的學習元素,特別是上述新加入的三個首要培育價值 觀 和 態 度 。 ( 詳 情 請 參 閱 《 價 值 觀 教 育 課 程 架 構 》 ( 試 行 版 ) (2021)(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4-key-tasks/
moral-civic/ve_curriculum_framework2021.html))
1.3 至於一般編寫電子課本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以及電子課本的送審 要求,請參閱教育局最新版本的《優質課本基本原則》及《電子 課本送審指引》(www.edb.gov.hk/textbook)。
1.4 本科課程的推展計劃:
2019/20 學年 於中一實施 2020/21 學年 課程推展至中二 2021/22 學年 課程推展至中三
二、 學習目標
2.1 本編纂指引是配合《普通話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 (2017) 而編寫的,供有意編寫小學普通話科課本的出版社參考。編寫普 通話課本應對本科的發展和教學目標有充分的認識,更要掌握編 纂原則和編訂要點。
2.2 普通話科課程的設計,重視實際應用。本科的學習包括聆聽、說 話、閱讀和拼寫四個範疇,學習目標為:
(1) 培養聆聽、說話、朗讀等語言能力,以及自學能力。
(2) 增進與本科有關的語言知識,以及對中華文化的認識。
(3) 提高對本科的學習興趣,培養良好的學習態度和習慣。
2.3 本科課程以培養學生聽、說普通話的能力為主,培養朗讀能力、
拼寫能力及增進與本科有關的語言文化知識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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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編寫本科課本時,應配合本科的學習目標和各範疇的學習目標,
同時應參考下列課程文件(以最新版本為準)︰
《普通話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2017)
《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2017) 3.2 應有整體的計劃,注意銜接。第三學習階段的課本應銜接第一、
第二學習階段,並豐富用語,拓寬說話內容,配合學生的語言能 力循序漸進的發展。
3.3 應從學生學習的角度設計,照顧學生的學習心理、智能發展和生 活經驗,在學習材料的選用,篇幅、插圖的安排,以及詞匯、句 型的教學設計等方面,都應配合,使課本內容生動活潑,能引起 學生的學習興趣。
四、 課本編纂原則 4.1 內容
各級課本應包括聆聽、說話、閱讀和拼寫四個範疇的學習,並 以培養聆聽和說話能力為主,同時須注意各範疇的學習應互相 配合,以發揮最大的學習成效。
須通過不同學習範疇的學習活動發展學生的共通能力,如「溝 通能力」,並幫助學生培養正面的價值觀和積極的態度。
學習內容須根據粵方言區學習普通話的難點和學生學習的特點 來設計,應有針對性,例如學習語音時,應有效運用學習材料 中的字詞,有計劃地安排學生學習不同的語音重點;又如學習 詞匯時,應配合學生的語言學習能力,選擇與日常生活有關的 字詞,使學生容易掌握等。
本科語音知識的學習目的在增強學生聽、說普通話的能力及使 學生能自學普通話,不在灌輸語音學知識。課本中語音知識的 安排,應避免介紹不必要的學術用語;學習活動應結合不同學 習範疇,着重讓學生應用,避免機械化的操練。
學習內容(如文字、插圖)不能對性別、年齡、種族、宗教、
文化、殘疾等有任何形式的歧視或排斥。
4.2 課程組織
為提高學習效果,結合不同的學習內容,有效達成教學目標,
課本可採用單元方式編寫。
每個單元須有明確的學習目標,完整的組織。單元與單元之間 的學習重點須有連繫,並照顧不同年級學習內容的發展。須針 對學習重點設計適切的學習活動,並編選恰當的學習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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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學習活動
編寫課本時,可因應學習重點設計多元化的課內和課外練習或學 習活動,使學生從練習中掌握所學,從實踐和應用中提高聽、說 普通話的能力;同時幫助學生建立自學、樂於用普通話與人溝通 的習慣。
學習活動設計的情境宜盡量與學生生活相近,讓學生能將所學
(詞匯、句型、表達方式等)應用於實際生活中。
編寫課本時應照顧學生不同的語言能力發展、語言背景和生活 環境等,透過適合的應用練習和學習活動,照顧學生不同的學 習需要。
學習活動說明要清晰。
4.4 學習評估
評估須配合學習目標和學習重點,同時着重對學習和教學的回 饋。
評估活動宜靈活多變,或鼓勵學習,或為教師和學生提供學習 表現的顯證,讓學與教雙方藉以反思和改善,促進學習。
4.5 學習材料
學習材料的內容意識須健康,題材要生活化,與學生的生活經 驗相近,能引起學生學習興趣,也可以配合中華文化編寫,讓 學生更深入掌握語言的內涵和特點。
學習材料應配合學習重點,靈活採用對話、短文、故事、詩歌、
笑話、歌謠等各種不同的表達形式。材料的篇幅和數量須配合實 際課時作適當安排。
各級學習材料要由淺入深,以配合學生的語言學習能力。
在學習材料內適當地加入插圖,既可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也 可以作為教學的輔助資料,例如:用來介紹新詞,用來 進行看 圖說話及講故事等活動。
所有供聆聽教學的材料及練習,必須呈交文字稿送審。
4.6 語文
學習材料內的詞匯和語法須符合現代漢語的規範,應重視口語 語體,以增強學生的溝通能力。
課本提供的聲音檔,必須發音正確,吐字清晰,流暢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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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或「注音符號」兩套音標,任何一套均可選用,
但各級課本必須採用同一套音標。
課本中的標音一律逐字標音。語音學習重點用顏色顯示,以方 便學與教。
課本中,「一」、「不」標變調。
句子開頭的字母和詩歌每行開頭的字母大寫,人名、地名及兒 化詞按《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拼寫。
4.8 運用電子功能於學與教
電子功能的運用,應以提升學生學習普通話的效能為原則。電 子功能不能完全取代學生親身實踐的學習經歷。
課本應提供適當的電子功能,以促進學生學習,例如︰
錄音或錄像可重複播放,以展示課文中字詞、短語及句子的 發音和用法。
按需要顯示或隱藏課文的拼音符號。
課業的設計,如朗讀、說話,可透過第三方免費軟件或平台,
例如即時提交和上載課業,分享學習成果,或進行協作,以促 進同儕的互動學習。
遊戲、動畫、影片等多媒體的使用,貴在適切,旨在協助學生 理解複雜的課題或抽象的語言概念,不宜過多或過於炫目,以 免窒礙學生的想像和自習空間。
須確保課本提供參考網站的語文質素,以及內容意識健康。
4.9 不適宜採用電子學習模式替代的學習內容
不宜以電子學習模式取代實際的語言交流,如對話、公開演講 和面對面討論。
4.10 技術及功能要求
參考最新版本《優質課本基本原則》的相關要求。
五、 其他注意事項
5.1 出版社選擇材料編寫電子課本時,所引用的資料必須正確、內容 完整、切合時宜、客觀持平,並適當標示資料來源和日期;如非 必要,舉例或圖像不應包含真實商號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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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電子課本內所有網址及超連結(包括出版社自行製作的學習材料 和由第三方發展的學與教資源),必須連接至出版社的網站,以 便出版社管理。網址或超連結所連接的第三方資源應是具公信力 的網站,如官方網頁、學術機構等,而避免連接至商業公司或社 交平台等網站。若網址或超連結所連接的內容(包括第三方資源)
出現問題,出版社須立刻跟進並承擔有關責任。
5.3 出版社不應在電子課本內加入過多提供補充額外資料的超連結,
以免影響電子課本的獨立使用。出版社可於其網站提供自行製作 的補充學習材料或由第三方發展的學與教資源連結。出版社亦可 在教師用書內提供其網站的網址,供教師在備課或設計教學活動 時作參考。出版社須為所提供的學與教資源問責。
5.4 出版社於送審電子課本前有責任完成所有校對工作,包括電子功 能、語文、資料、標點、插圖、頁碼等,確保正確無誤。
5.5 出版社須持續檢視電子課本內容。有需要時,出版社可經教育局 同意後修訂電子課本內容。本局亦會按實際需要,要求出版社更 正電子課本內容。
5.6 出版社有責任釐清電子課本內所有的版權事宜。
5.7 注意本科課程指引建議的課時分配,編訂適切的學習內容數量及 程度。
5.8 如出版社同時送審同一書目的其他版本(如印刷版),須檢視各 版本內容的一致性。如之後才提交另一版本,提交前須按已送審 版本的電子課本評審報告建議作修訂。
5.9 同一套課本各分冊所用的字體式樣應劃一,避免選用字體及字形 欠 準 確 的 藝 術 字 。 [ 字 形 請 參 考 香 港 教 育 局 《 常 用 字 字 形 表 》 (2012)]。
5.10 版面以清晰、美觀、悅目為原則,避免排列太密。所有文字必須 與其標音符號對應。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中國語文教育組 二零二二年二月